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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3939/ki.zgsc.2016.35.102
1 文化认同理论内涵及其作用
文化认同是某一区域内人们具有共同的心理认知、一致的价值观和相互的信任尊敬,该区域内的每一个人都了解热爱此区域。形成文化认同的前提是由于地理位置和历史积淀在地区之间具有相近的文化因子。它主要具有较强的凝聚功能、规范功能和导向功能。
文化认同是一种无形的粘合剂,可以形成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它以一致的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来沟通区域内部人们的思想,使所有人在统一的价值观指导下产生对作为区域整体的归属感和使命感。同时在区域文化认同的环境下,区域成员会产生对于本职工作的自豪感和对组织的认同感,激励他们发挥各自的潜能,积极为区域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因此,可持续的区域经济的发展必须营造出文化认同的氛围。文化认同是用来打破各种壁垒的最佳战略。
文化认同是一把天然的标尺,可以起到有效的规范作用。一方面,政策制度是文化认同的外在载体,它通过明确地告诉区域内成员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来规范员工行为。政策制度是强制执行的,一经违背将会受到严厉的惩处。另一方面,道德规范是文化认同的无形媒介,它通过成员自身感受,例如自我评价等约束其行为,从而产生自律意识,主动遵守政策规定,这样的自我约束强度更大,效果更明显。
文化认同具有导向和协调功能。当成员认同区域的文化理念时,文化认同对区域成员具有强大的感召力,文化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成员个体就一样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有助于把个体和整体的发展目标进行有效的结合,实现双赢局面。此外,文化认同会强化相互之间的理解与支持,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增进了彼此的亲近感,减少了彼此之间的矛盾,从而促进整个区域内部各个地区、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的有机合作。
2 文化认同缺失形成京津冀劳动力市场的分化
站在历史文化发展的角度上,可以看出京、津、冀三地存在着三种具有各自特色的文化――都城文化、漕运文化与京畿文化。[1]首先,北京自明清以来便是我国政治与文化的中心,都城文化根深蒂固,一方面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优良的文化素质,但是另一方面都城文化带来的是一种官本位思想,这使得北京具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自视甚高,追求面子,这将北京与其他地方分割开来,无形中为北京造成了阻碍,导致京津冀地区无法像长三角、珠三角那样融合联结在一起,反而产生了环北京贫困带。其次,天津自古倚靠漕运兴市,自古就是粮仓的存储地,所以天津文化与漕运文化密不可分,漕运加强了天津与江南的富庶之地的联系,使得天津很容易实现自给自足,加之近代作为通商口岸,中西文化的相互融合,这虽然给天津带来了多元文化的兼收并蓄,但却小富即安,大俗大雅文化的交织成就了天津独特的文化,其中一个特点就是天津欺生却又热情,这使得天津虽然拥有开放的意识,但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却束手束脚。最后,古代都城周边的地区称为畿,河北因地理区位而承担着保卫都城的重任,呈现出鲜明的京畿文化。作为北京和天津的后花园,河北拥有良好的地理优势,享受邻近都城所带来的便利,蕴涵着丰富历史文化资源,但是京畿文化中忠君爱国、保守朴实、勇武仁义的思想却限制了河北的发展,这使得河北在改革的浪潮中魄力不足、不懂变通、粗略简单、不计后果、甘于奉献,逐渐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短板。[2]
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文化囿于一地,丰富有余而沟通不足,无法形成京、津、冀三地统一的大区域文化,没有文化认同的基础,也就无法真正制定和实施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京津冀地区的协同发展,更不用说在京津冀大区域内建设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了。
首先选择非本地区劳动者会为其带来较高的招聘成本、培训成本等,甚至还需要解决外地劳动者住宿问题而带来的隐性成本;京津地区的雇主认为河北的劳动者技能和素质普遍不如本地的劳动者,于是在其需要招聘时,必然先从本地寻找,而很少考虑非本地市场的劳动力。[3]同时由于河北发展的滞后性使得其所在地的劳动力因缺少良好的培训或教育处于劣势,削弱了他们可以提高自身素质而进入京津就业的可能性,长此以往他们也很难得到良好的发展,更加制约了河北的可持续发展。此外本地劳动者作为既得利益者,也必然不愿意让外地劳动者进入分享利益,所以这部分劳动者也会抵制京津冀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
3 利用文化认同促进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
第一,利用文化认同的凝聚作用。京津冀地区的人们因拥有同根同源的燕赵文化而享有共同的文化因子。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融是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发展的极大优势,应当充分加以利用。首先,可以塑造出一个京津冀地区劳动力市场共同的文化象征,例如设计一面旗帜或者标志,体现出三个地区的劳动力市场具有共同的行为准则与标准,呈现出三个地区劳动力市场的相互尊重、相互沟通与相互融合。其次,可以运用各种生动形象的方式宣传,将大区域文化故事化,故事理念化;加强沟通,通过刊物、宣传栏、会议使之逐渐深入人心,进而影响雇员行为的改变,并且积极创建推广一个在京津冀地区的公共文化活动日,政府借此机会组织活动并联合打造一个京津冀区域交流的统一共享平台,以增进各地区间雇主的合作,促进劳动力流动,并由此将京津冀地区的大众群体紧密联系起来,为实现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创造条件。通过文化认同凝聚人心,为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提供精神动力。
第二,利用文化认同的规范作用。京津冀劳动力市场的分化主要是由于三个地区的劳动力市场之间存在着融合障碍。北京、天津、河北虽然都在积极响应国家的发展战略,官方制定出一系列适应京津冀一体化的政策,但是正如上述分析的各地文化深植于地区群众内部,根本无法实现真正的一体化。因此京津冀的文化认同必须在制度与政策中得到体现,才能有价值。文化的建设要做到政府部门的分层逐步推进,将其融入每一个企业日常管理和每一位居民的日常行为之中。通过制度政策的实施规定劳动力市场中不得出现分割、歧视与过度保护的行为,否则视情节轻重的情况对其进行再教育、罚款乃至降级企业信用的惩处。劳动力市场中的国有企业、跨国企业等主要行为主体带头遵循,起到促进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领头人的作用,并且号召劳动力市场中所有用人单位抛开偏见,一视同仁,这样才能够真正塑造区域文化认同。另外建设完善劳动力市场的中介机构,加强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沟通,促进三者之间的流动。通过文化认同规范行为,为京津冀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提供实际助力。
第三,利用文化认同的导向作用。北京、天津、河北是我国人力资源集中的一大基地,京津对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数量在全国首屈一指,河北稍显落后,但是三地之间的劳动力流动却是从河北大量流向京津。因此,应当充分发挥京津冀区域文化认同的导向作用,从教育与培训入手,让三个地区的劳动力正确认识京津冀整体的发展,提高河北省劳动力的素质,矫正京津是实现自身职业价值的错误观点,树立无论在哪里就业都是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而努力的信念,缓解河北省大量优质劳动力流失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人才地区分布不均、人才利用率偏低等问题。所以,教育文化部门应当大力扶植开展三地文化人才联合培养工程,创新文化人才培育机制,通过支持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国际交流等方式,切实培养素质相当的京津冀劳动力,为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提供人才助力。
参考文献:
[1]池志勇,刘琳.推进京津冀地域文化融合形成大区域文化的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6(3):23-24.
关键词: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人力资源开发;城乡一体化;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框架下,合理配置全社会的经济资源,加大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促使城市和农村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改变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作为城乡一体化的核心内容,旨在树立城乡协调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教育培训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平等和谐的城乡关系,实现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一、 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的界定
1、城乡一体化:是指城乡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逐步达到城乡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协调发展的过程。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规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一体化,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民享受到和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
2、人力资源开发:我们这里主要指广义的人力资源开发,即对人力资源进行数量控制、质量提高、资源配置等一系列活动相结合的有机整体,它不仅包括教育、培训,还包括激励保障、组织调配等。
3、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根据城乡一体化和人力资源开发的含义,结合本文的主
要内容,笔者认为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是指国家对城市和农村人口进行统一的教育培训、激发潜能、激励保障、合理配置等一系列综合性的行为活动过程,以此提高城乡人口的整体素质和知识技能、水平,使农民顺利转化为城市居民;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通过国家实施城乡平等的教育、培训、就业、社会保障等制度来实现;其根本目的在于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国民待遇上的一致,实现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 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的必要性:城乡差别及其危害
(一)城乡差别
我们这里所指的城乡差别主要是与人力资源开发相关的城乡教育、培训、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别。
1、城乡教育差别
(1)经费差别:从近十年教育经费数据的统计得知,1996年、1998年、2000年、2002年这四年全国小学城乡生均教育经费之比分别为1.80︰1,1.83︰1,1.86︰1,1.82︰1;同期初中城乡生均教育经费之比分别为1.59︰1,1.75︰1,1.97︰1,1.94︰1。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中,全国城乡生均教育经费之比接近2︰1,【2】
(2)资源差别:首先,办学条件的差距。现阶段一些城市学校不惜重金大搞素质教育,而许多农村学校最基本的教育设施如校舍、教学设备、图书都难以保证。小学、中学校舍危房率农村要比城市分别高过5.71、4.09个百分点,而实验仪器达标比例农村要比城市分别低22.47、11.86个百分点。【3】另外,从师资数量看,农村教师数量相对不足。2002年,我国城市中小学生师比为:小学18.74︰1,初中16.67︰1,高中16.84︰1,农村分别为21.88︰1,20.16︰1,17.76︰1;从师资质量看,城市优于农村,代课教师主要集中在农村。2002年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分别占全国中小学代课教师总数的46.23%和87.03%。【4】
2、城乡培训差别:培训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措施和途径之一。但目前,农民及农民工的培训与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重视与支持程度相比,相差甚远。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大约1.5亿人,每年还有600多万新增劳动力,其中接受专业技能培训者仅占9.1%,农民工接受职业技术培训的情况更差,以四川为例,760多万出川农民工中,持有职业技能证书者仅占5%,绝大部分人外出打工没有一技之长。尽管社会上的各种成人教育和培训机构,表面上是面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体公民,但很显然,这些机构无论从培训规模、培训方式还是培训内容上,都是排斥农民工的,而地方政府也没有承担起对农民工的培训责任来。【5】
3、城乡就业制度差别:城市人口的劳动力市场,一旦就业就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城市劳动力处于在多种保障条件下为提高生活质量而选择的状态之中;进城农民的劳动力市场,即使在城市就业,进城农民也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农民工处于高流动、高风险、缺少稳定性的为生存而奔波的处境。农民工进入城市绝大多数都是在工资低、条件差、就业不稳定的第二劳动力市场上就业,其原因在于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不是建立在劳动者劳动能力和素质的基础上,而是以户籍身份为标志建立起来的,即使农民工在劳动技能方面达到了第一劳动力市场的要求,由于制度性的障碍他们也无法进入该市场,所以农民工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并没有取得平等的就业资格,他们仍然作为被排斥的对象而遭受就业歧视。
4、城乡社会保障差别:现阶段我国实行的是以城乡分割为主要特征的二元社会保障制度,并未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并存着两个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层次,改革一直把重点放在城市,城镇企事业单位中的就业人员享受着相对较为完善、水平较高的社会保障服务,目前,城镇已初步建立了较高水平、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金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都在原有的制度上进行了改革和逐步完善;而将农村放在次要位置,广大农村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已有起步外,其他保险项目仍不够完善。从年人均占有社会保障费上看,城镇人均占有达455元,农民人均只有15元,相差整整30倍。【6】
(二)城乡差别的严重危害
1、效率的损失:城乡在教育培训、就业、社会保障等与人力资源开发相关的制度方面的差别,使社会资源不能以效率为转移进行配置,影响了社会生产率的提高。城乡教育培训方面的巨大差别,导致农村人口科技文化素质低下,制约了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步伐,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城乡二元就业制度,严重阻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阻碍了城镇化进程,阻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2、公平的牺牲:城乡不平等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严重违背了公平的原则,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接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城乡在教育资源、教育经费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别,严重违反公平要义。对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更值得关注,这项权利在城市公办学校的高收费门槛和家长羞涩的钱囊面前都可能成为奢望。
3、稳定的代价:城乡教育的差别,导致农村人口的素质低下,影响了农民的收入,农村的发展。对于农民工子女,他们作为打工者的第二代移民,已经很难再被拴系在农村土地上,这就注定,他们大多数都将成为城市未来的建设者,他们的命运、心态与受教育程度,将直接影响我们未来社会的发展,有学者认为,失学的农民工子女,他们耽误的不只是自己的前途,还会成为未来社会的“定时炸弹”,影响社会稳定。而社会保障制度与农民的养老病死息息相关,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村乃至全社会的稳定。
三、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的措施
1、 城乡教育一体化:应从城乡教育事业一体化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个
部门、各个地区相互合作、相互协调的功能,建立四个统筹的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大教育体制。
(1) 统筹规划:统筹规划城乡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布局,建立一个能够打破按照
城乡、行政级别、所有制、就业状态来规划的体制。
(2) 统筹预算:统筹城乡教育投资的规模、结构、布局,建立一个高层政府能够有效
平衡基层政府投资预算缺口的、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资需求的公共财政投入体制。
(3) 统筹资产:统筹城乡教育资产存量的配置结构和布局,建立一个能使教育资产集
约配置的、多部门共享的、有效整合与调配的、促进城乡之间资产转移的资产管理体制。
(4) 统筹人事:统筹城乡教育人事资源的配置结构与布局,建立一个使城乡之间、学
校之间人员充分流动的、城市有效支援农村的教师管理体制。【7】
2、 城乡培训一体化:通过统筹城乡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尤其是进城农民
工的培训,是推动农民工“市民化”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的重要内容。
(1)各级政府应把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加大对进城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投入,将农民工教育培训拨款纳入到整个教育经费中统筹考虑并确保其不断增长。
(2)城市职教、成教机构要实行灵活多样办学,把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和内容。一方面可以根据农民工的就业需要,办各种职业技术培训班;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和企业联系密切、信息灵通、师资力量强等优势,与企业及农民工输出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联合,把办学触角伸到农村,使培训与农村劳动力输出、企业劳动用工密切结合,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为企业输送合格实用人才。
(3)企事业单位应该把农民工培训纳入职工培训范围,同等对待,统筹安排。企业应加强人力资本投资,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办学,改变“只使用不培训”、单纯追求利润的做法。【8】
3、城乡就业制度一体化: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充分发挥城乡统一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地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1)调整政府行为和劳动政策的的目标取向,发挥各级政府劳动部门在构建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中的积极作用。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建立,要求冲破户籍管理的城乡分割。
(2)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对进城农民工进行适当管理是必要的,但要城乡兼顾、控制适度。实际上,农民工进入城市后,与城镇劳动力就业的互补性远大于竞争性。目前一些地方的做法不仅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也没有真正起到引导农民有序流动的作用。要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就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清理各地区制定的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政策和乱收费。
(3)打破身份界限,统一用工手续和待遇。企业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等对待,是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的微观基础。用人单位用工要实行统一待遇,工资标准要切实按照“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执行。要严格招工手续,落实有关用工政策,按规定办理招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9】
4、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在农村社会保障和城市社会保障之间建立一种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即农民市民化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构筑一个阶梯,打造城乡社会保障之间相互沟通、相互连接和相互转化的平台,逐步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向城市社会保障的过渡,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
(1)以效率为导向。农民市民化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边际调整,逐步优化”的原则,它以效率为导向,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以最小的成本投入获得最大的社会保障效果和功能的开发。由于随着农村征地开发,农民向城镇居民转变,因此对提高社会保障的范围和水平提出了客观的要求,而直接实现社会保障的一体化需要大量的成本投入,这是现阶段政府、企业和个人无法承受的,另外,尽管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但失去土地后,由于能力的差异,与城镇市民相比,他们的生活水平短期内与市民还会有一定的差距。农民市民化社会保障制度正好提供了一种制度过渡的有效途径。
(2)体现一体化特征。建立农民市民化社会保障,一方面要使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向市民社会保障水平的方向转化,不断缩小原来二元结构的差距,使农村社会保障向城市社会保障的转化成为可能;在社会保障水平的增长速度上,实现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增长速度大于城市社会保障水平增长速度,实现农民市民化社会保障随着城市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快速发展。另一方面要将农村社会保障人员逐渐引渡到城市社会保障中,最后剩余的少部分农村社会保障人员,政府可以采用“托底”方式,一次性转入城市社会保障中,最终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10】
参考资料:
【1】 虞建华.浙江省欠发达地区城乡一体化研究【D】.浙江大学,2005,5
【2】 查有梁.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新思考【J】.中国教育学刊,2006,1:18-20
【3】 【4】朱迎春,周志刚.从教育公平原则看中国城乡教育差距【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6,4:25-27
【5】 蔡建文.中国农民工生存纪实【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1:256
【6】 陈勇.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J】.环渤海经济瞭望,2006,4:43-46
【7】 王元京.建立城乡统筹教育发展长效机制的思考【J】.中国教育学刊,2006,3:37-39
据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2002年连续四个季度对全国79个地级以上,包括东部36个、中部27个、西部16个城市的求人倍率(需求人数/求职人数)追踪监测显示,当前东部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明显好于中、西部城市;中部城市劳动力市场形势最严峻;西部城市劳动力市场既面临挑战,也充满机遇。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全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也呈现出相应的区域特点。在79个城市的劳动力市场中,以农村转移劳动力为主的其他人员在东、中、西部地区分别占到求职人员的25.2%、13.2%和19.1%,各区域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不同。
监测表明,东部和西部城市劳动报酬水平高、就业机会多、劳动力市场服务比较规范统一,从而吸引农村劳动力向东部和西部流动。东部是农村劳动力的净输入地区;西部既有输出,又有输入;而中部地区的吸纳能力最低,需要向其他地区输出。在东部地区,城乡分割的就业格局已被打破,劳动力市场基本实现了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上的求职人员主要是就业转失业人员和以农村转移劳动力为主的其他人员;在中部城市,劳动力市场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比较低,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是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主体;在西部城市,劳动力市场可为当地失业人员和外来劳动力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去年四个季度的追踪监测显示,虽然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占有较大比重,但其他人员也占有较大比重。也就是说,随着西部经济发展,外来劳动力可有较多就业机会。合理调控区域劳动力市场
针对当前我国城乡就业的不同区域特征,应及早制订出台相关政策:
中部地区城市可实施产业工人转移战略――中部城市传统产业工人队伍庞大,高素质人才流失,劳动者技能结构老化。与此同时,中部地区由于结构调整滞后、经济增长相对乏力,缺乏投资机会和创业机会,就业比较困难。因此建议国家采取措施,加大中部地区改革开放力度,吸引多方面投资,促进经济搞活,从而创造出更多就业机会。在目前情况下,可以鼓励中部地区劳动力向东、西部转移,以缓解中部地区的就业压力。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为目标,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推进就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城市就业与农村就业相对接、市场导向与政府引导相配套的统筹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统筹城乡就业服务制度,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和充分就业,推动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目标任务
1、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由重点管理城镇劳动力就业向综合管理城乡劳动力就业转变,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为城乡所有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服务。
2、整合劳动力培训资源,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导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为企业输送合格人才。
3、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和劳动用工管理。在用人单位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维护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打破农民工进城就业障碍,构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促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
5、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特点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按照积极稳妥、保障项目分步推进与保障对象分类纳入的原则,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同等纳入城镇基本社会保险。
三、工作措施
1、开展劳动力资源普查,建立劳动力资源库。今年第三季度召开统筹城乡就业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与市统计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普查。对农村劳动力以户为单位进行建卡立档,全面统计农村劳动力的数量、年龄结构、转移情况、技能特长、就业愿望等基本情况。对城镇劳动力按“六类”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登记要求进行登记。对全市各类企业的用工人数、男女比例、工资福利、食宿条件、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对普查数据全部实行微机管理,建立较为完备的劳动力资源和用人单位台帐。对城乡有求职意愿的劳动力颁发《就业证》进行失业登记,据此统计我市社会登记失业率。建立城乡劳动力资源季度统计报表制度,对城乡劳动力失业与就业状态实行动态管理。
2、建设面向城乡的劳动力市场,形成公共职业介绍信息网络。按照就业服务“新三化”的要求,重点完善以市直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主体、乡镇和社会职业介绍为补充、城乡一体、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充分发挥促进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加强市级劳动力中心市场建设。按照以城区中心劳动力市场为龙头,乡镇社区职业介绍为依托的总体思路,在全市各乡镇企业服务中心聘请劳动保障专干或就业信息员,在民营企业比较发达和用工需求较大的马口、新河等乡镇建设面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乡镇区域性劳动力市场,实行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动保障政策进村组和民营企业。对持有《就业证》的城乡劳动力提供统一的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清除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取消一切针对农村和外来劳动力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实现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
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开通“汉川劳动就业信息网”站和设立公共免费求职服务电话,为乡镇企业服务中心配备电脑等信息网络设备,在城区中心广场设立电子显示屏,对我市公共就业服务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经办全程信息化。加强用工信息的收集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途径用工信息,在全市建立用工需求体系,把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延伸到乡镇、街道和社区,逐步实现与省市劳动力市场信息对接,加强劳动力市场供求分析预测,引导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实行劳动力市场信息城乡联动,资源共享。
3、整合劳动力就业培训资源,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通过整合培训资源,改进培训方式等措施,建立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与我市产业结构相适应、与就业紧密结合的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今年内立项启动,力争2007年底建立集教学、住宿、实训为一体的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整合各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源,改革城乡劳动力培训补贴使用方式,对城乡劳动力参加的实用技能培训实行统一组织开展培训,统一认定补贴对象,统一补贴方式,集中开办长、中、短相结合的实用技能培训,提高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改进培训方式,开展校企联合、工学结合的定单培训或定向培训。组织实施岗前培训,大力开展创业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活动。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企业招用国家准入控制工种(职业)的从业人员,必须从经过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加强乡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指导,建立转移培训责任机制、经费投入机制和工作评估机制,完善乡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目标考核制度。
4、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打破城乡区域和身份界限,在全市各用人单位推行招用职工时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制度,今年签定劳动合同的单位要达到100家以上,到2007年底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率达到100%。逐步实现社会劳动力资源统一管理。定期开展专项稽查,进一步解决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和随意延长工时、克扣工资、使用童工等劳动监察活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及时查处。
5、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按照川办发(2005)46号文件《关于做好农村公益事业服务的实施意见》,指导乡镇企业服务中心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登记制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制度、乡镇劳动力市场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规范、岗位责任制度等。开展乡镇劳动保障专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强化服务职能,在村组聘请劳务输出联络员,根据工作实绩经劳动保障部门考核后,会同财政部门给予一定的工资性补贴。发挥乡镇企业服务中心在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乡镇企业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农民的就业、培训服务,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6、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帮扶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落实对原国有、集体企业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帮扶政策,积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帮助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有就业能力、就业愿望的人员实现再就业。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对“4050”人员开展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援助。加大帮扶“零转移”农户工作力度,对有就业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农村特困人员积极开展就业指导,促进其转移就业。对愿进城自谋职业的提供小额贷款援助,帮其创业脱贫。
7、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扩覆,加快建设适应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采取有力措施,要求企业为所有农民工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依法把稳定就业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逐步把所有用人单位职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加大农民工社会保险意识的宣传力度,鼓励农民工自觉参加社会保险。
8、实施综合配套改革,打破农民工进城就业障碍。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按照鄂政办发(2003)86号文件精神,放宽农民工进城落户条件,为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办理城镇落户手续,促使一部分农民工由“农民”变“市民”。依法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探索建立农民工以土地换安家费、以土地换保障等实际可行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使农民工彻底与土地脱钩,促进农民工在城镇定居和城市化发展。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将困难农民工子女纳入政府助学范围。探索建立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住房。
四、实施步骤
我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从2006年8月至2008年底,历时2年半,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06年8月至10月)。政府成立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参加部门、工作责任、领导机构等。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出台试点实施方案。成员单位根据试点方案和责任分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部门具体落实办法和分期工作安排,列出时间进度表。各部门具体落实办法10月底以前报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施阶段(2006年10月至2008年9月)。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工作方案和本部门工作计划,全面组织推进试点工作。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城乡平等就业政策,建设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完善培训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劳动用工基础管理制度,推进本地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工作;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城乡统筹就业的体制性、机制性、制度性的宏观政策,指导建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提供试点工作的资金支持和经费管理使用监管;农业部门主要负责试点中涉及农业和农村方面的工作;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户籍制度改革、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和城中村的改造工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推进农村劳动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统计部门主要负责做好农村劳动力资源和转移就业情况的调查统计;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主要负责为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的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落实城乡劳动力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主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组织好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和培训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总结阶段(2008年10月至12月)。对照工作方案确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全面总结评估工作成效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召开工作总结会议,试点情况报省政府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关键词: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城乡一体化
一、广西A县劳动就业服务现状分析
(一)A县农村劳动力就业现状
2007年末,A县总人口37.56万,其中劳动力资源总数为26.12万人,农村劳动力为14.5万人。从农村劳动力的产业分布看,从事第一产业6.9万人,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为7.6万人,其中从事农村工业的劳动力为3.1万人,从事农村建筑业的为1.7万人,从事批发贸易和餐饮业的为2.4万人。
从劳动力的文化素质看,在A县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总数的63.2%,其中45岁以上的占总数的47.5%,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基本上不外出务工。初中文化程度的占总数的30.9%,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占总数的12.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0.8%。
据A县相关数据统计,2005—2007年劳动输出3.2万人次。其中,2007年全县共有0.63万农村劳动力离开户籍地外出打工,多以18~28岁年龄段为主,约占全总数的53%;28~40岁年龄段占36%;40以上岁年龄段约占10%;工种以建筑业、产品加工业为主。从外出劳动力的收入状况看,自主创业者收入明显高于打工者,打工者收入大多数高于在家务农者。
外出打工者的工资收入与其文化程度有一定的关系:高中文化程度高的打工者一般能从事管理工作,劳动强度相对较低,平均月工资在1000元~1300元左右;初中文化程度的打工者一般从事强度较大的体力劳动,月平均工资只有600元~1100元;有一技之长的就业者一般从事技术工作,工资在1200元以上。值得关注的是,外出打工者的就业稳定性普遍较差,少数是能坚持五年以上的工作,大多数是每年一换厂,甚至是有部分人在半年内换好几个厂,工作无法坚持,然后直接闲置在家。
(二)A县劳动就业服务实施现状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农村劳动力转业提供有力保障
从2004年开始,国家实施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工程”。A县通过建立健全各种机制、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有力保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项目实施;严格收费标准,实行阳光操作;充分利用培训基地设备,确保培训质量等等,县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项目通过市级评估。其中2006年共培训学员1500人(其中客房服务107人、餐厅服务151人、家政服务44人、电工26人、医药营销12人、木业加工260人、农用车驾驶251名、汽车驾驶149名、烹调9人、航空服务26人、电子414人、制造30人、旅游服务21人),转移就业人数达1464人,转移就业率达97.6%,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2007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86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就业550人,特殊困难群众就业210人,“4050”人员就业100人。组织劳务输出6300人,国际劳务输出34人(以家政服务输出为主)。
2.加强培训促就业
多次组织动员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再就业培训,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强化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结合下岗失业人员不同年龄结构,采取“促青、扶中、保老”的措施,如对“3040”年轻人员,加强技能培训,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长期失业的“4050”人员,依托社区组织起来就业,政府给予扶持;对无力就业的“4555”等大龄困难人员,通过社保援助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同时加强劳务输出培训,努力实现城乡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
3.强化服务促就业
通过试点性积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要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以各种形式实现就业再就业达80%以上;援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达90%以上,帮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全部处于失业状态的“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当地政府规定的范围以内。
4.完善和规范劳务输出服务中介
目前,A县共有各类劳务输出服务中介机构10家,而这些劳务输出服务中介机构多以家政服务为主,多家为广州、深圳等家政公司的驻地机构或代办点,这些劳动力输出服务中介机构为珠三角、泛珠三角区域输送大量劳动力,成功促成了劳动力就业再就业。对A县持续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广西A县劳动就业服务存在的问题剖析
(一)法规政策制度方面
1.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体制不完善
受传统体制的影响,统筹城乡就业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市场就业服务体系不健全,还不能适应城乡就业一体化的需要。目前全县没有建立统一标准的人力资源市场,全县(上至全市)各乡镇(街道)社区、村队没有规范的就业服务机构,没有经费保障,没有现代化、统一的信息网络,没有专门的职业培训机构,难以向农村劳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制约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
2.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在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影响下,城市居民就业后可以参加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险。但农村的基本社会保险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农民进入城镇就业,或则外出打工,实际参加社会保险人数与从业人数仍有较大差距,实际覆盖率尚未达到应保尽保的程度;参保险种单一,主要集中在养老保险上;由于工作适应性等等原因,出现频繁换厂换工作现象,参保不稳定,断保现象突出;同时很多用人单位也不按规定为他们投保。
3.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仍然存在体制
在城乡二元经济制度的影响下,进入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即使长期在城镇居住、就业和生活,由于现有户籍制度弊端的存在,却仍保留农业户口,成为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特殊的边缘群体。进而导致城乡劳动力身份地位不完全平等,农村劳动力往往处于弱势,他们进城就业,主要从事城里人不愿干的累、苦、脏的工作,报酬相对偏低,往往仅能维持家庭在城市里的基本生活,在福利享受方面比城里人要低,影响和制约了农民工向城镇转移的积极性。
(二)市场经济发展方面
1.劳动力供需矛盾突出
“十一五”期间,全国大部分省市中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仍然突出,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及农村每年需要转移就业劳动力速度均急速上升;而从目前市场需求情况看,经济发展进程中二、三产业提供的就业岗位仍然小于劳动力供给总量。另外,随着全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向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规模不断扩大,“无土农民”也将逐步纳入失业登记管理,从而使城镇登记失业率在一定时期内将呈小幅攀升趋势,就业再就业形势仍将严峻。
2.用工单位不规范问题突出
在招聘人员过程中,由于单位劳动用工不规范,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后,劳动报酬偏低、超时工作、拖欠工资等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进城农民工另眼相待,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经常加班加点而不多付工资,拖欠工资或不按时支付工资,严重挫伤农民进城务工的积极性和就业稳定性。3.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的就业稳定性较差,制约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相应的工作岗位对工作人员的素质、技能等有着更高的要求。而大部分农民工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后,由于市场变化、家庭原因等因素的影响,普遍采取临时性、季节性的方式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大部分也是在一年之内,就业稳定性差,流动性大。
4.劳动者自主创业环境还不够宽松
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国家通过一些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创业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来为他们提供自主创业的环境,但长期形成的经济环境无法让他们马上投入到理想的创业方向上,制约着他们自主创业的积极性。
(三)劳动者自身方面
2007年全县共有0.63万农村劳动力离开户籍地外出打工,多以18~28岁年龄段为主,约占全总数的53%;28~40岁年龄段占36%;40以上岁年龄段约占10%;工种以建筑业、产品加工业为主,管理类工作少之甚少。主要归结为劳动者个人技能、文化水平的原因。主要体现在:
1.文化水平低现象普遍,尤其在25岁以上的群体中最为突出。
2.从事行业所需的技能相对缺乏。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中有技术专长尤其是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很少,不能在较短时间内适应非农产业的发展要求,从而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热情高,但主动学习掌握运用政策、获取信息的能力较弱,创业的专业知识素质和技能较低,盲目性大。
3.劳动者对技能培训兴趣不高。笔者通过对A县人事社会劳动保障局一名干部进行访谈,他反映:近年来县人事社会劳动保障局组织了很多的相关技能培训,其中部分培训是收费,绝大多数培训是免费。
4.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过程中,由于文化水平及经济能力有限,他们对自身利益维权没有认识充分,参保意识比较淡薄、对社会保险政策缺乏了解、本人无力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制度受到户籍制度的限制、工伤问题突出、参加社会保险缺乏法律法规的强力支撑等等,很多情况下无法保证自身的利益。
三、实现劳动就业服务城乡一体化的途径
(一)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规范就业服务管理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积极调整城市建设发展新思路,逐步打破城乡分割和地区分割的体制,逐步放宽农民劳动力进城定居的条件,尽早实现城乡权益对等、统一,进而将其的子女教育、计划生育和公共卫生服务、住房保障等纳入城市的公共服务范围。
2.强化财税金融政策支持。通过增加财政支出、税费减免和加强信贷服务等途径,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给予充分支持,激活农村就业服务市场。
3.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体系。改变以往按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险体系,建立适合工业化社会、甚至是信息化社会的社会保险制度。探索在本区域实行个人自由参保为主体的社会保险制度,以及适合产业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险制度。以最快、最全的方式实现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体系。
4.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管理。加强对劳动力(供给方)的就业管理和对企业(需求方)的用工管理。促使用工制度、劳动合同、登记制度、资格证书、岗位等规范化,实现劳动力供求双方的交易行为的规范化,减少双方交易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保护交易者的合法利益。
(二)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就业服务城乡一体化
1.完善服务登记制度。按照“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的要求,建立起求职登记、信息、就业培训、职业接受、法律咨询、跟踪服务等为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如求职登记内容包括基本服务、职业介绍、职业素质测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扶持、个人特向职业指导、各项政策性援助等,实现“一次登记,全程服务”。
2.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延伸到村(社区),同时解决对其人员补助及每个村(社区)就业服务场地建设和设备的配置。构筑政府和社会多方提供就业信息、职业培训、咨询中介的服务平台,改变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格局,推动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3.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人力资源最优化共享。(1)充分发挥劳动力信息网络系统的功能和作用,扩大网络覆盖面,实现统一的劳动力信息管理系统,逐步由内部专业网向大众网过渡,实现市、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劳动保障机构的联网运行,做到“一点登陆,全市(县)查询”,积极开展劳务输出。(2)建设就业服务信息栏,争取各社区(村)、村小组(屯)均有信息公告栏,让就业信息第一时间传送到富余劳动力手上,积极促成劳动力就业再就业。(3)加强对基础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促成有效就业。
针对企业、市场和农民的不同需求进行培训,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推进培训和就业一体化,着力提高培训的实用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制度和办法,基本建立起规模大、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建立和完善劳动者自主创业的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各有关部门和非政府组织开展创业培训,为劳动者自主创业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信贷、后续跟踪等项服务。
(三)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建设,形成市场导向就业机制
根据产业和劳动力本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开放式可持续发展的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就业机制。强化市场主导、政府协调、企业与劳动力共同积极参与的劳动力市场建设。
在市场主导下,充分发挥民办职介机构、劳务输出组织的作用,提供诚信服务。依法规范职业中介机构行为,促进职业中介行业健康发展,培育一批规模较大、注重服务质量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劳务经纪人,打造一批就业服务品牌,向社会推荐一批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民办中介机构。
同时,极力倡导富余劳动力自主创业,以市场为契机,充分发挥自主择业、自由竞争的市场发展模式。
自2000年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已经八年,西部地区的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交通的便利,信息网络的畅通加快了人才的培养与流通,这将更有效地促成西部地区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形成就业再就业的良好环境。同时也把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一体化提升到了更高的要求。受珠三角经济发展的辐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以及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广西首府南宁,特别是国家批准成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该经济区是西部唯一沿海的地区,处于中国—东盟自贸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大湄公河次区域、中越“两廊一圈”、泛珠三角经济区、西南六省(区、市)协作等多个区域合作交汇点,这些将给西部地区的发展带来了不可多得的发展机遇,培养高技能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已成为社会共识。建立健全城乡就业服务一体化体系将更有益于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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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发育劳动力市场增加就业
目前,解决中国就业问题的唯一可能出路是加快劳动力市场的发育。
随着50年代资本密集型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格局确定下来,一系列相关的制度安排把资本和劳动力的配置,按照地域、产业、所有制等分类人为地画地为牢,计划之外的生产要素流动成为不合法的现象。其中把城乡人口和劳动力分隔开的户籍制度,以及与其配套的城市劳动就业制度、基本消费品供应的票证制度、排他性的城市福利体制等,严重地阻碍了劳动力这种生产要素在部门间、地域间和所有制之间的流动。
在80年代改革以前,我国不存在劳动力市场。原因有两个方面:首先,城乡之间劳动力配置的分割,即统购统销政策、制度和户籍制度这一传统体制的三套马车,把城乡劳动力人为地分割开,城乡之间的人口迁移和劳动力流动几乎从不发生。在这期间,中国的工业化特别是重工业化的速度虽然较快,但没有以相应的速度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第二个原因是城市就业的刚性特征。为了保持社会稳定,城市居民的就业在传统体制下得到充分的保障,由劳动部门或人事部门按照整体经济计划和资源配置优先顺序安排就业和岗位。一旦这种就业被安置妥当,一个职工几乎就不再有机会改变就业单位,也没有被解雇和失业之虑。因此,寻求就业者并不面对一个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只需要具有城市户口,就会自然而然的得到就业安置。
为此,改革以前的城市就业机制有两个特点:第一,就业者面对的机会是均等的,就业的过程大同小异,因而劳动力配置在城市内部是一个一元化的过程;第二,这种就业机会是绝对排他性的,即只要一个人没有本地的户口,无论其人力资本如何,无论企业有何等迫切的需要,只要不是在计划安排之内,雇佣关系就不会发生。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应该说有所发育。农村实行家庭承包制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经历了离土不离乡的阶段之后,开始大规模地向城市部门转移。由于户籍制度尚未彻底改革,这些劳动力形成了一种流动人口。据估计,这种流动中的劳动力的人数大约在7000万左右。经过了大约20年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村经济增长、结构变化以及城乡劳动力市场发育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具体来说产生了三种效果。
第一,居住在农村的劳动力不再局限于从事农业劳动,而其就业已经广泛地分布在城乡各种行业中。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超过20%的农村劳动力已经转移出农业,在工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等部门就业,其中超过一半转移到本乡以外。按照这个比例,目前农村劳动力的行业和地域分布大致是:农村劳动力总数约5亿人,大约1亿人转移到非农产业,其中约7000万人转移到本乡以外包括城镇地区的非农产业就业。虽然根据我国经济结构转变的要求,这种农村劳动力转移仍然是不充分的,但与改革以前的情况相比,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第二,城市职工现在不仅不再享受传统就业体制的"铁饭碗",而且面临着与外地劳动力的竞争。国有企业劳动制度的第一轮改革开始于1987年。当时针对的是固定工的雇用政策改革,第一次动摇了存在了几十年的终身雇用制度,即"铁饭碗"。同时,从80年代后期开始,农村劳动力中的一部分转移到城市,参与了城市就业机会的竞争。虽然这些外地劳动力大多从事那些城市居民不愿意接受的工作,但潜在的工作竞争毕竟已经出现,劳动力市场开始发挥其职能。
第三,国有经济不再是劳动者就业的唯一渠道,国有经济吸纳劳动力的比重大大下降。随着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需求越来越大,吸收了大量城市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就业者和农村转移劳动力。而随着国有经济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趋于下降,其就业比重也相应下降。例如,在1978~2000年期间,国有企业雇用劳动力比重从占城市全部就业的78.4%下降到38.1%;城市集体经济就业比重从21.6%下降到7.0%;其他城镇非国有经济的就业比重则从无到有,2000年达到54.9%。正是在国有经济和传统集体经济就业比重下降这个背景之下,城乡劳动力市场开始形成。
政府还要发挥积极作用
当前,要想真正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功能,必须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解决失业问题,归根结底需要依靠社会总需求的扩大,而农村市场的开拓,对于启动总需求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目前中国农村人口占全国的7成左右,而其实现的社会零售商品总额却不到一半。原因没有别的,只因为农民收入水平提高缓慢,导致农民这一庞大消费群体的需求严重不足。而且,农民收入中相当大一部分来自于外出打工收入,一旦这个收入来源被断流,我们不难预期我国的消费总需求的进一步萎缩。
第二,解决失业问题,还要靠劳动力市场本身的调节功能。我们需要问一问,在城市存在失业现象的情况下,为什么外地劳动力反而比本地职工更具有竞争力?原因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外地劳动力愿意接受相对低的工资,而符合雇主降低劳动成本的意愿。靠人为的保护,无异于提高了劳动力价格。如果与增加劳动相比,提高企业的资本构成更为合算,谁又能阻挡得住企业家这样做?结果是事与愿违,劳动力市场上的总需求反而因就业保护而降低了。
[关键词] 河北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 F30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6)07-0026-03
一、河北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
河北省农村劳动力数量充裕,远远超过农业和农村自身发展的需要,为国民经济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保障。这既是河北省经济发展的一大优势,也是经济发展面临的一大挑战。目前,河北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如下:
1.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规模及地区分布。河北省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人数平稳增长,省外转移占主导地位,京、津两地占跨省劳务输出的61%,是河北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战场。2004年河北省农村富余劳动力劳务输出达370.6万人,与2003年相比增加45.6万人;其中省内流动就业160.3万人,跨省劳务输出210.3万人。而跨省劳务输出主要分布如下:北京86.1万人,天津42.4万人,东南沿海15.4万人,东北地区12.4万人,其他地区54万人。
2.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行业分布。河北省农村外出劳动力多从事脏、累、重、苦、险等性质的工作,只有极少数的有一技之长或文化素质较高的人才,才能涉足技术和管理等高级就业领域。2004年河北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行业分布如下:建筑业117.4万人,采矿业24.9万人,批发和零售业48.4万人,住宿和餐饮业54.5万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44.6万人,其他行业80.8万人。
3. 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权益保障程度低。河北省外出就业人员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劳动保险的比例低,享受的权益保障低。河北省农调队对4200个农村住户调查显示,2004年河北省外出就业劳动力中只有14.6%与雇主签订了劳动合同,只有8.3%参加了劳动保险。由于雇主不愿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劳动保险,这对依法有效保障农民工各项权益形成制约。
二、河北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制约因素
1. 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难于适应二、三产业中的激烈竞争。农村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或者外出从业,需要具备一些专业技能,也就是说要具有就业竞争力。河北省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9%,农村人口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5.5%,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26.4%。由于文化素质低,又不具备专业技能,使得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的就业空间狭小,只能选择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
2. 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制约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使进城农民要与城市居民真正享有同等待遇还有一个过程。现行的户籍制度、土地流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等都是阻碍河北省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的因素。目前土地流转处于自发阶段,缺乏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农村土地承包政策30年不变,土地流转机制不活,部分农民已不再把土地当作命根子,而是成了负担,致使部分外出务工的农民一心挂两头,既想外出务工多挣点钱,又担心荒废了自己承包的土地。根据农业生产的自然特征,这种状况造成河北省大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农闲离乡,农忙回乡,即随季节出行,亦工亦农,属于两栖性质,形成了“季节型”和“候鸟型”的务工群体。此外,户籍管理需要改变,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的成本过大。农民外出就业要办理的手续繁多,进城务工农民还或多或少存在同工不同酬、子女在城市入托难、上学难等问题,使其难以和城镇人享有完全平等的待遇。这种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严重影响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
3.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服务中介欠完善。河北省农村劳务中介服务组织发展滞后,转移就业的组织程度、合理性与有序性较差,劳务信息的提供上缺乏系统性、广泛性、权威性且覆盖面和时效性也不能完全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这些导致农村富余劳动力盲目流动的现象增多,影响了农村劳务经济的发展。目前河北省农民外出就业主要依托传统的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绝大部分转移的劳动力处于散兵游勇的无序流动状态。据河北省农调队对4 200个农村住户调查,2004年河北省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中通过政府组织外出就业的占外出就业劳动力的2.4%;中介组织介绍外出就业的占6.6%;亲友介绍外出就业的占69.3%。这表明河北省农村劳务中介服务组织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方面发挥的作用仍很薄弱。
三、河北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路径选择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一个长期而又复杂的过程。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在21世纪前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按全面小康指标,届时农业从业人员比例为20%。而2004年河北省农业从业人员所占比例为60%。据测算,到2020年,河北省农村劳动力将达到3 426万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将达1 832万人,农业从业人员仍占到46.5%。可见,河北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任务非常艰巨。“十一五”期间,河北省要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快速转移的目标,需选择如下路径:
1. 加强劳动就业培训,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整体素质。提高农民素质,使之适应市场经济优胜劣汰规则是加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素质已成为向劳动生产率较高的非农部门转移的前提条件,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水平,一方面需要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培训社会化、市场化,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多种类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素质;另一方面,需要增加政府投入的力度,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纳入各级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增加农民培训专项经费,办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基地,继续实施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积极开展引导性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的就业意向,大力推广直接面向用人单位需求的“订单式”培训,让就业培训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向系统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由“体能型”向“智能型”转变。同时,要做好在乡务农青年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2. 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组织好劳务输出工作。取消限制劳动力流动的不合理规定,让劳动力在市场中自由流动,竞争择业。健全完善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等服务机构,减少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的盲目性,增强他们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签定劳动合同的自觉性,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健全的市场条件下合理有序地流动。发挥政府在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中的引导和组织作用,努力形成从联系就业到后续服务的“一条龙”工作机制。大力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走出一条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专业化培训、企业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和一体化服务的新路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特别是加入WTO后的新形势,河北应坚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向本地、本省、本国转移与国外转移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廉价劳动力资源优势,大力开发对外劳务合作和发展劳务输出。
3. 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管理体制。河北省应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就业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把推动农民进城就业和促进城镇人口就业一起纳入各级政府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建立就业目标考核体系。有关政府部门在规划社会就业、社会保障以及提供各种管理服务时,应作出有效、平等、前瞻性的制度安排,把外来务工者作为城市日常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使农民工和市民享有平等的待遇。应建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充分肯定农民工对经济建设的贡献,提高用工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并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应在住房、入学、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推进与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的配套改革,取消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户籍歧视,建造与农民工实际需求相适应的经济住房,改善农民工的医疗条件,给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以市民待遇,加快农民工向城市产业工人转化的进程。
城乡一体化的思想早在上个世纪就已经产生了。我国在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在80年代末期,由于历史上形成的城乡之间隔离发展,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出现,城乡一体化思想逐渐受到重视。近许多学者对城乡一体化的概念和内涵进行了研究,但由于城乡一体化涉及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文化生活、空间景观等多方面,人们对城乡一体化的理解有所不同。
城乡一体化是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促进城乡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变化的过程,是城乡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逐步达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协调发展的过程。 城乡一体化,是一项重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是思想观念的更新,也是政策措施的变化;不仅是发展思路和增长方式的转变,也是产业布局和利益关系的调整;不仅是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也是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的改进。对于城乡一体化的根本应该废除原有的城乡二元体制制度。改革户籍制度废除现行的人口流动管制。
实现方式
1、稳步推进城市化
2、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加大对农村支持
长期以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过高,消费比重太低,经济增长过分依赖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比较小。投资比重过高也是我国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消费增长缓慢的一个原因。我国应该调整投资与消费的比例,逐步提高消费比重,降低投资的比重,使投资与消费的比例逐步达到能够使经济长期保持稳定快速增长的水平。与此同时,还需要大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中央政府应该逐步增加对于中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的转移支付,建立公平合理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积极探索农村医疗和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问题,为今后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创造条件。要做到这一点,需要通过不断完善税收制度,强化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征管,逐步增加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中央政府对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能力。
3、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解决城乡收入差距问题,当务之急是应该从体制上解决城乡居民机会不均等和劳动力市场的地区分割问题。我国需要创造条件尽快取消对农村居民的各种非国民待遇的政策规定,取消现存的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使得农民有与城镇居民均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竞争的市场和法律环境。
4、精简乡镇政府机构
农民负担过重一直是制约农民收入和消费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而乡镇政府机构庞大、人员臃肿则是农民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之一。有资料表明,全国乡级供养人员达800多万人,每个乡镇平均200人左右,大大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因此,精简乡镇政府机构,缩减政府办事员数量,改革乡镇财政体制,是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之一。2004年,由于积极贯彻中央政府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方针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重大成绩。目前需要积极探索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巩固改革成果。今后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农村居民逐步减少,应该相应地及时减少乡镇政府机构编制,缩减办事员数量。
5、依靠科技和制度创新繁荣农村经济
[摘 要]本文从流动人口的职业分布、职业持续的情况和获得职业的渠道这三方面对流动人口的就业情况进行了探讨,并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被流动人口的流入地和流出地所影响,同时从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增加就业容量,区域间协调,统筹城乡一体化这几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流动人口;就业;城市化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0.093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0-0-01
1 流动人口就业现状
首先,从职业方面来看,流动人口占比重最大的产业是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2005年进行了全面人口普查,调查资料显示,在流动人口的总人数中,第二产业占了39.58%,第三产业占了44.3%。在对武汉流动人口数量进行调查时,人们发现流动人口从事服务业的比重大,服务业的容纳量远远高于建筑业和建筑装修业的容纳量,然而,他们都是被一些私营企业所雇佣。还有一些人指明了制造业是流动人口主要集聚的产业,但流动人口增长最快的行业仍然是服务业;流动人口明显下降的产业主要是建筑业,大多数流动人口从事的行业为体力型生产,这都属于流动人口分布的特c。这些事实足以说明,一些“脏、苦、累”的活一般都是流动人口在做,而这仅仅是为了补充城市的劳动力。他们的职业经验大多数都处于社会底层,而对一些素质要求比较高的职业来说,有一些不同。
其次,流动人口在职业持续情况方面,大多数人从事的工作都是稳定性比较差且属于非正规性岗位。经过研究和分析可以看出,拥有被单位正式聘用的、有较高的文化程度、相对于其他人来说拥有稳定工作岗位的,这些流动人员在流动人口总数中仅仅只占一小部分。在城市就业人口中,有很多人的务工证没有办理,也有很多人一直没有执照,但他们是靠租借营业执照而从事某项营业活动的。这些人不但社会文化程度低,且在职业上的状态也不稳定。而流动人口的第三类是自己创业,但这些人只占少数。
最后,从流动人口在获取就业渠道方面来看,大部分流动人口之所以能顺利就业,是因为他们的亲戚朋友或者其他方面的帮助。有些人认为,受社会网络关系的影响,一些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都是通过职业中介、劳动力市场、紧密的私人关系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等这几种路径来实现的。放眼全国大部分地区,之所以农村劳动力凭借血缘关系、依靠亲戚朋友的帮助进行就业,是因为我国劳动力市场发育并不成熟。这样一来,势必会造成流动人口区域群体就业特征加重。
2 解决流动人口就业问题的对策
2.1 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增加就业容量
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增加就业容量,是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就业问题的途径。最有能力且能使大量人口生存的是城市。近年来,发达国家的特大中心城市和发展中国家的特大中心城市中,人口占有很大比重。以美国这个发达国家为例,在美国的12个最大城市中,生活着全国的1/3人口,集中在大城市的人口占了40%。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一直都在上升,我国城市化水平在1990年是26.41%,而2000年为36.09%,2000年比1990年同比增加9.68个百分点,但同发达国家75%的平均水平和世界44%的平均水平相比,仍然很低。虽然我国目前的收入平均水平属于中上等国家,但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依然低于其他一些同等国家,和其他国家相比,发展还比较落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吸收流动人口就业的主要产业是工业,同时它还是使人口有规律且持续性流动的关键。本文借助国外的经验了解到,要想完全释放集中在农村的巨大劳动力,就要加快工业化进程的脚步,因此目前我国工业化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所以,要想增加更多的就业岗位,就要加快城市化进程的脚步,使城市化和工业化并肩前进,以增加城市人口容量。
2.2 加强区域间协调工作,促进农村劳务有序流动
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和民间中介组织发育并不成熟,所以需要从实际出发,在政府跨区域发展的重要内容中,需要把流动人口的就业问题也归纳进来,行政引导力度也必须加强,这也是解决流动人口就业问题的重中之重。不同地区之间的行政“堡垒”要被打破,要构建合适的就业管理体系和制定正确的信息指引。在有剩余劳动力的地方,提高劳务输出和加强对其他管理的正确引导,全面普查和登记对输出地的劳动力的资源情况以及输出人员的基本情况;对于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合作要重点稳抓,不仅要利用“引进来”的手段,在劳务输出地举办招聘会,还要利用“走出去”的方式向城市或一些发达地区,把本地的劳务输出信息传播出去。同时,在规划的制定、制度的建立、加大投入力量等时,要考虑到影响流动人口的因素,尽量做到统筹兼顾。
2.3 统筹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依托市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
市场是解决流动人口就业问题的根本力量。相关人员必须先要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加快城乡人力资源一体化的步伐,保持劳动力市场能够自由流动,资源配置的效率提高,只有这样,才能在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就业问题。把一些歧视就业准入条件全部取消,同时尽量组织和扶持发展多个劳务机构,并实现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管理制度。在推进流动人口就业的过程中,采用调节市场的手段,采用价格机制对流动人口的就业进行指引,要对人口管理进行逐步完善,这样人口区域性的发展才能得以实现。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志,杜宁睿,宋菊芳.对武汉市流动人口就业状况的调查分析与思考[J].规划师,2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