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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设计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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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设计

第1篇:农村房屋设计范文

关键词:农村房屋 产权登记 法律制度

引 言

在我国,城市房屋和农村房屋实行不同的产权登记制度。城市房屋可以依法进行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而农村房屋由于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大都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这一法律缺陷,使农村房屋与城市房屋在财产权利表现形式上存在差异,了农村房屋财产权能的实现,不利于农村市场经济的,也不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有必要加紧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的建设。在这里,参照城市房屋产权登记的相关法律制度,就农村房屋的法律界定及其特征、建立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建立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的内容作些尝试性探讨,以期建立和完善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

一、农村房屋的法律界定及其特征

农村房屋一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建筑物,是一种重要而普遍的财产形式。农村房屋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房屋所有人一般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是房屋的依赖性。所有的房屋作为不动产,具有一个共性。即都依赖于土地而存在,失去土地,则成为空中楼阁,不复存在。房屋与土地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三是房屋宅基地取得的无偿性、限制性。农民建造住宅所需宅基地采用限额审批制度,要求一户一宅,宅基地不得转让。同时,宅基地的取得一般为无偿取得。四是房屋流通的限制性。农村房屋一般只能出让给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而且应是无房户,否则便是擅自处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二、建立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在我国,城市房屋和农村房屋实行不同的产权登记制度。不管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房屋产权证作为一种凭证,对房屋所有人来说都是一道法律上的“护身符”。而诸如农村房屋财产的利用、处理土地房屋权属纠纷、办理房屋的翻改建、法院的司法判决等,也都要以土地房产证书及其登记资料为法律凭据。因此,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作为私有财产管理的一种制度,对其进行确权发证已是迫在眉睫。

建立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是实行市场经济的需要 。 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步伐加快, 举家进城居住、务工或经商的农民日益增多,农村集体土地上农民卖私宅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但是农民在转让私宅时经常遇到这样的,由于我国农村房屋没有产权证,买卖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造成这些农村私宅交易存在风险,由此便导致大量农村私宅闲置甚至毁坏,致使农民的房屋财产缺乏有力保护。这种状况已不利于农村人口的流动和农村经济的市场化发育。为此,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为农民住宅办理产权证的方式,使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私宅能够合法、有序地买卖,以促进农村人口有序流动,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建立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是确定房屋所有权的需要。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农村房屋还没有像城市房屋那样实行所有权登记制度,因而,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城市房屋所有权人持有的房屋产权证。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人能够用来证明自己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证书一般是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书。这个证书只能证明被该证书记录的人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明确宅基地之上的房屋所有权。农民要想确定房屋所有权,必须取得相应的房屋产权证书。

建立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是实现房屋财产权能的需要。 农村房屋象其他财产一样,财产权能包括财产的所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因农村房屋一般没有产权证,交易主体资格的局限性,限制了农村房屋财产权能的最大实现。农村房屋经确权发证后,依法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租赁、抵押,由不动资产变为资本流向社会,将直接为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起到加速作用。

建立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以往的经验表明,由农村房产引发的家庭纠纷、邻里亲戚纠纷以及征地拆迁纠纷经常发生,而诸如处理土地房屋权属纠纷、办理房屋的翻改建、法院的司法判决等,也都要以土地房产证书及其登记资料为法律凭据。由于农村房屋没有房屋产权证这一法律上的凭证,类似的纠纷很难调解,还极易引发一些社会治安问题。对农村房屋进行确权发证,可以避免其中一些纠纷的发生,为处理纠纷提供法律上的依据,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三、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的内容

目前,城市房屋产权登记有建设部的部门规章予以具体规范,如 1997年10月27日建设部 第57号令的《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并于2001年8月15日修正。 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没有具体 的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在《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中规定,该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外的房屋权属登记,参照该办法执行。某些地方性规章如广东省 广州市人民政府2001年7月1日的《广州市农村房地产权登记规定》、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1998年8月11日颁布的《厦门市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若干规定》等,对农村房屋产权登记设立了地方性法律规范 。在我国,农村范围广,人口多,农村房屋产权全国没有设立统一登记,使农村房屋与城市房屋的法律保护存在差异,不利于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设立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已成必要。

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参照城市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应包括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原则、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条件、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内容、农村房屋产权登记种类、农村房屋产权登记程序、期限制度和农村房屋产权证书的规制等内容。

(一)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原则

房屋产权实行登记原则。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房屋他项权后,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无论房屋权属取得方式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都以房屋产权登记为要式法律行为,确认房屋权属归属。

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 房屋作为一种不动产,它依附于土地而存在。房屋可以作为私有财产归个人所有。我国土地 实行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个人不能取得土地所有权。因此在进行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时,必须将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使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

协调配合原则。 农村房屋登记牵涉到许多政府职能部门,如土地管理部门、城建规划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等。在农村房屋登记过程中,各个部门须密切配合,信息共享。

公示原则。 农村房屋登记机关在农村房屋登记工作中应坚持公示原则,将房屋登记依据、房屋登记条件、房屋登记程序、房屋登记 内容进行公示,方便社会公众知晓。将已登记的房屋产权情况进行整理归档,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救济原则。 就是房屋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者他人的不当行为造成登记不当或给使权利人受到损害,权利人有权要求撤销登记或者赔偿损失,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1、撤销登记。因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伪造有关证件、文件,采取非法手段获准登记的;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因工作疏忽导致核准登记不当的。由房屋登记机关决定撤销全部或者部份登记事项,并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

2、 赔偿损失。 因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登记申请、不按期办理登记申请或者工作疏忽,核准登记不当,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的,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3、 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当事人 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涂改、伪造房屋权属证书的;非法印制房屋权属证书的,登记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滥用职权、超越管辖范围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条件

房屋登记机关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应符合下列条件:

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为房屋的权利人。

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即权利人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要合格;

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权利人提供的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

4、经过公告、听证,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

5、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

第2篇:农村房屋设计范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服务、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基本最直接的途径,采取多种措施,严厉打击害农刑事犯罪,积极营建安农治安环境;依法铲除坑农经济犯罪,积极营建富农发展环境;严肃惩治损农职务犯罪,积极营建利农政策环境;监督纠正侵农执法行为,积极营建护农法治环境;及时化解涉农矛盾纠纷,积极营建稳农社会环境。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活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强有力的法治力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马治民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检察长李朝宗担任,成员由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活动安排

(一)打击犯罪,着力维护农村稳定保障全面进步。

1、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对杀人、抢劫、盗窃、抢夺、绑架、放火、赌博等重大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的同时,重点打击盗窃农业生产资料、公民生活资料、盗杀大牲畜和破坏山林、果林等严重犯罪。对于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盗窃惯犯、累犯、盗窃活动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惩处,特别是对“村霸”、“乡霸”和恶势力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2、充分发挥反贪污贿赂、反侵权渎职职能作用,强化打击职务犯罪力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克扣、截留、挪用、贪占农业和农村建设的各种专项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要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私分救灾、扶贫、救济款物、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和利用信贷、贪贿挪用等职务犯罪案件。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加大打击破坏农业生产和坑农害农的犯罪,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开展打击制假售假犯罪专项斗争,特别是对于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犯罪分子惩罚的同时,注意尽最大可能挽回农民群众的损失。

4、严厉打击破坏选举和压制民主的犯罪。坚决查处在乡、村民主选举中发生的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的行为。

5、民行检察工作在劝慰调解上下功夫。转变理念,不断探索民行检察监督的新路子。重点办理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审判人员贪赃枉法,的案件,维护司法公正。着力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特别是一些涉及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和维护农民利益的案件,做好劝慰调解工作,通过双方自愿协商办法解决,维护农村经济利益和农民合法权益。

(二)预防犯罪,从源头上治理涉及“三农”的案件。

1、在批捕环节,对发生在农村的民转刑案件、重大刑事案件、一般刑事案件的发案特点、原因、规律进行分析,提出对策措施,加强综合治理,共同做好农村治安防范工作,联合做好外来人员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外来人员犯罪率。

2、控申工作关口前移,努力提高处理农村群众控告申诉问题能力。完善控告申诉工作的方式和途径,积极探索新时期处理农村涉法上访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转变接待工作观念,变上访为下乡走访,积极输导、排解矛盾,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源头,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农村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提供对策建议或依法作出检察建议,促进问题的解决。

3、积极做好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研究探索在农村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开拓工作思路,深化预防措施,提高预防水平,增强预防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重点掌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重点投资和建设项目,以及物资采购、大额资金拨付、招标投标等关键部位的职务犯罪预防。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开展法律咨询和预防提示,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塞漏洞。加强对老“三位”(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的宣传教育。促进各项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犯罪,使改革少受挫折,经济少受损失,干部少犯错误。

(三)法制宣教,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

1、结合检察业务和农村特点,利用农闲、集市、庙会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和“法律进村”等活动进行法律知识宣传。

2、结合办案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典型案例和反面教材现身说法,以案释法;

3、结合“法制宣传月”,开展巡回法制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舆论宣传;通过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培训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出庭公诉组织农民群众旁听庭审,接受法制教育;通过编印资料、办板报、制作板面进行打击犯罪成果展进行宣传教育等。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使他们不仅知法、懂法,更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以及积极依法参与农村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营造农村良好法制环境。

(四)办好实事,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发展。

1、采取院党组成员分片包区、选派中层干部到各乡镇当联络员的办法。具体负责与各乡镇联络工作,沟通感情,传递信息,反馈情况,为各个乡镇的“新农村”建设作好服务工作。

2、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把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与检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努力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的防控体系。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依法妥善处理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以及各种,有效化解和减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3、提供经济援助,切实帮助农村农民解决生产生活教育医疗卫生交通信息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需要,给农民带来实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农村农民的合法权益。

4、开展帮扶共建。对贫困家庭、困难学生,开展“结对扶助”。对经济薄弱镇、村,开展“挂钩帮扶”。加强农村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共建堡垒”。组织公益捐助,为农村农民奉献爱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经济、物质、法律、组织方面给予农村大力支持架起“检民共建、检民连心”的桥梁。

四、活动要求

1、检察机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工作是一项新课题和新任务,虽然上级院还没下发具体政策性指导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但各部门要不等不靠,抢先抓早,开动脑筋,积极探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有效途径。

第3篇:农村房屋设计范文

全镇34个村,涉及的共4大类。

即:一类:基础设施及环境类:6个项目体系:如道路、桥梁、提灌、山坪塘、渠系、环境治理等;

二类:农业生产服务类:6个项目体系:如科技培训服务、防灾减灾、动植物疾病防控等;

三类:农村生活服务类:3个项目体系:如文化、广播电视、电影、健康教育、定期体检等;

四类:农村社会管理类:5个项目体系:如村级阵地建设(如:党员活动室)、治安联防、协调员、网格信息员、安全维稳等。

总之,今年首先考虑:道路、党员活动室、城乡环境治理、社会管理网格化类。

平均每村每年补助5万元,其中,中、省财政3万元,县财政2万元,坚持三个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因素法进行测算。即:人口幅员面积、地理位置、村集体收入和工作绩效等分类确定,每村运维资金最低不少于3万元/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年。

(二)坚持资金整合原则。充分发挥运维资金的主平台作用,把已有渠道安排的零星补助资金整合起来统筹使用,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弥补运维资金缺口。

(三)坚持财政报账原则。项目验收合格后,由财政所采取报账“国库集中支付”的办法兑付(清算)运维资金(即村提供相关审核合格资料到镇财政报账、清算),切实做到“五不准”:1.不准村组干部私自决定;2.不准用于弥补公用经费缺口和发放村组干部补贴;3.不准分发给村民;4.不准违反财政报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5.不准截留挤占挪用。

(一)着力解决村内最急需、群众最急盼、受益最直接的突出问题。坚持“三议五公开”村民作主的工作方法规划实施。(即事前群众建议,事中群众审议,事后群众评议,公开资金规模用途,公开村民建议,公开村民会议决议,公开项目完成情况,公开绩效评议结果),不得采用下达专项运行维护任务方式。

(二)合理引导议事。各村引导村民把议事重点放在已建成的村内公共基础设施、阵地建设、日常管护、美化整治村内环境及社会管理运行,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原则上不用于新建或大规模修缮村内公益事业项目。

(三)优化项目实施

一是必须签订合同,权责明晰。

二是购买专业服务,对专业技术性较强或能够由社会组织提供运维项目,必须全面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确定服务队伍(人员),杜绝暗箱操作,确保服务质量。

三是照顾弱势群体,对技术含量低,操作简单的运维项目可差别化选择服务人员,优先利用本村富余劳动力,特别要重点照顾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残疾人,以及贫困户低保户,以之提供力所能及的劳动来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一)公开政策。由村“两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规定,向村民广泛宣传“五不准”、“三议五公开”等。

(二)征求意见。各村社组织入户调查,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议,填列《项目征求意见表》,由村汇总审核,各社意见填列《村民意见汇总表》,此表各社汇总情况公示3天,各村汇总情况公示7天。

(三)拟定方案。填列《项目量化打分情况表》。

(四)群众审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听取项目情况说明,审议项目实施草案。

(五)方案报审。各村填列《项目实施方案表(二)》,报送镇审核批准,镇汇总各村项目后报县综改办备案。

(六)组织实施。各村按规划方案与服务队伍签订劳动合同,组织实施,村民理财小组、质量监督小组全过程参与监管,各驻村干部做好相关服务和指导。(验收评议。项目完成后,由村“两委”理财小组、监督小组、镇验收组(领导小组组织运维办、纪委、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单位负责人)按各自职责组织验收,填列《项目验收情况表》、《项目完成情况公示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进行公示7天无异后报账,兑付清算资金,县级各部门将组织抽查复检。

(七)资料归档。收集整理年度相关资料,县、镇、村分别归档保存,一村一卷。

每步流程均不得缺漏,并严格按要求公示,留有纸质及现场影相资料。

(八)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领导小组:组长:__,副组长:__、__、__,成员:__、__、__、_

第4篇:农村房屋设计范文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 资金清算 操作风险 预防管理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长期以来立足农村,坚持服务“三农”宗旨,巩固和发展“农村金融主力军”地位,并努力成为支持县域经济、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重要金融力量。尽管农村信用社在资金清算业务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在实际的资金清算业务中仍然存在有待提高的问题。本文主要研究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业务出现的问题,探讨资金清算业务策略,为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业务方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

一、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业务操作风险的现状与问题

我国农村信用社提供的资金清算业务同国有商业银行相比仍然存在差距,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社会对于的需求,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总体来讲,我国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存在的问题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业务系统分散,整体风险防控难度大。由于农村信用社现阶段是以县级法人组织为主体的金融机构,虽然初步实现了以省为单位的业务系统,全国仍缺乏一个统一的现代化业务平台,各省农村信用社业务系统都自成体系,资金清算环节较多,数据需要通过多家联社的设备进行传递,如果数据传输失败或设备故障等原因容易导致业务清算失败。第二,业务系统的防范水平有待提高。尽管计算机联网技术给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业务带来了便利,但是计算机联网技术自身就存在技术风险,如果没有严密的防范机制或防范措施不到位,给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业务也会带来风险。虽然各省农村信用社在业务系统研发上投入很大,但现在仍然处于各自为战、重复投入、照猫画虎的阶段,资金清算业务风险防控的整体水平同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第三,服务对象和地区发展欠发达造成的资金清算业务风险。农村信用社不同于国家商业银行,它的对象主要是广大的农村以及农民,而农村地区由于信息不流畅、基础设施不健全,资金清算业务很容易受到区域、信息、对象的限制,造成账户的分散和资金支付数据不集中,降低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清算效率,增加了资金清算业务风险防控难度。

二、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业务操作风险原因分析

对于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业务操作风险的现状与问题有了较为清晰的了解之后,接下来对原因进行分析。总体来讲,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业务操作风险原因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农村信用社现阶段的法人结构是造成现阶段资金清算业务系统整体风险防控难度大的主要原因。第二,部分农村信用社业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提高业务经办人员业务素质是防范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操作风险工作的重要内容,毕竟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工作主要是由具体的业务经办人员来完成的。由于农村信用社在人员招聘以及培训环节存在着漏洞与问题,导致部分业务经办人员业务知识不全面、水平有待提高的情况。第三,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制度仍需不断健全和精细化。资金清算制度是员工做好资金清算的保证,随着业务种类不断增加,业务系统不断升级改进,资金清算制度会出现空白点或规定与实际业务不匹配的情况,资金清算制度的健全和精细化必须成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

三、加强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业务操作风险防范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对于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业务操作风险以及原因有了深刻的了解后,进行相应的策制定决已成为农村信用社的重要工作。首先,加快基础建设,拓宽服务范围。建立健全现代化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信息系统,成立安全、高效、低成本的支付体系,满足农村农民对于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的需求。第二,健全防范机制,降低清算风险。在信用社内部建立健全相应的防范机制,加强对于资金清算业务风险的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包括备付金风险控制、联行操作风险控制、差错调险控制以及账务处理风险控制在内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第三,提升经营理念,创新服务手段。经营管理理念是做好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业务的关键,毕竟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业务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也是一种经营管理理念服务,为此加强对于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业务员工服务理念培养,树立顾客至上、诚信为本的服务理念。另外,创新服务手段,进一步完善联行业务,加大银行卡的使用范围,加大业务系统的研发力度,切实提高资金清算业务操作风险防控水平。

四、总结

农村信用社一直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各金融机构逐渐进入农村市场。我国的农村信用社在资金清算业务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业务人员应该深入研究资金清算业务现状,创新资金清算业务策略,为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业务管理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与参考。

参考文献

第5篇:农村房屋设计范文

2013年底门至深圳铁路、西安至宝鸡高铁、西安至安埭铁路等新建铁路JF通运营,标志着我国铁路运营总里程突做10×10km,高铁突破1X10km,达到2004年1月闲务院审议许批准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进度和计划的要求。图1“十二五”铁路网规划图《铁路“五”发展规划》指出,到2015年,全国铁路营程达l2×10km定右,其中西部地区铁路5×10km,lu11所示预计2015年铁路旅客发送量将达40×10人、旅客转将达16000×10人km,货物发送量将达55×10t、货物周转量将达42900×10tkm。现阶段•1铁蹄总公机关没咒20个内设机构,下设l8个铁路J。、3个0业运输公司等氽业,现职工总数204.56×10人,个铁路职平均每1km有20.4人。广大的铁路职工,特别是负责线路维护和养护一线工作人,¨常I:作繁重;尤其在西部偏远地区,因为自然环境恶劣,铁路职1二的作q|活环境更加艰苦。而近10年来由于铁路跨越式发展,建设投入针对性较强,对铁路一线职工服务的乍活房麟建设有所缺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部分职工作的效率和极性。为确保全国铁路客运、货运等运输的安全、快速乖ij稳定,保障和改善铁路一线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就得,器必要。闲此,铁路总公司从2012年规划新建和改建铁路的时,订'ffx,J性的提出在铁路项目规划和建设驯,改簿干"挺商生活房配置,保障铁路一线职工生产、运营及维护工作。

2西部地区铁路生活房屋概况

2.1生活房屋现状

经调查西部既有铁路沿线中小车站统计:职工生活房屋(宿舍)通常为每1间住3~8人,绝大部分双层床设置.人均3~4m,住宿十分紧张。有些地区阂建设资金筹划不到位或其它原因及困难,需租用铁路沿线农村民房;职工食堂面积偏小或没有专设餐厨房间,且条件简陋;职工浴室或淋浴问普遍缺失。生活不便,自然环境差的地域,生活用水都需靠汽车或火车拉水解决,且无水冲式厕所。2.2在建、已建生活状况职工生活房屋(宿舍)多数配备到每间住2人,少部分地区每问住3~4人,房间内设置独立卫生问和盥洗设备,但不能按定员数100%配备房间;职工食堂或伙食团服务用房基本设置到位,有专职厨师或就餐服务人员,职工生活房屋(宿舍)内配备淋浴问或集中浴室。

3生产生活房屋主要设计标准

根据《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TB10011—2012)中所规定没计标准。3.1职工宿舍(1)职工宿舍内宜接人有线电视、互联网,并设置卫生间,卫生问内设置淋浴器、洗手盆等,并24h供应热水。(2)新建铁路的职工宿舍规模,应根据铁路所在地区自然条件和沿线城镇分布情况而定,并宜按职工人数的80%一100%配嚣床位数。(3)宿舍设计建筑面积指标应采用每1人17~19rn,并应按每间住2人设计。

3.2职工食堂

(1)根据最大当班人数240人为界限,人数以上(含240人)时可设置食堂,人数以下时可设置伙食团房屋。(2)食堂和伙食团规模包括餐厅、厨房及辅助用房。(3)餐厅座位数应按该单位的最大当班人数的50%就餐及二次进餐计算。

3.3职工浴室

车站卫生特征在1~4级范围内的铁路基层生产作业单位,应设职工浴室或淋浴间。

4西部铁路生活房屋设计分析

4.1条件差异

我国西部铁路分布区域的自然环境与地方经济情况差异较大,因此应对山区铁路、沙漠(戈壁)区铁路、冬季严寒区铁路与平原区域铁路、经济发达地区铁路的生产生活设施配备有一定的区分和区别。本次对比分析以西安铁路局为例,其主要管辖陕西省境内铁路。陕西省南北狭长,东西窄,由北向南可分为地理、气候截然不同的三大地区:陕北、关中、陕南。陕西省是中国典型跨越南北的省份之一,因此具有复杂多样的气候特点和地形地貌。(1)陕北黄土高原海拔800~1300m,其北部为风沙区,南部是丘陵沟壑区;其区域内主要铁路为包西铁路(该范围内水源较为匮乏或水质较差,交通不便)。(2)关中平原西起宝鸡,东至潼关,地势平坦,交通便利,气候温和,经济发达,是徐兰高铁、陇海铁路陕西段主要途径之地(该范围内城镇较为密集)。(3)陕南秦巴山地包括秦岭、巴山和汉江谷地,秦岭山脉在省境内东西长400—500km,南北宽约300km,海拔1500—2000m。区域内主要为西成高铁(在建)、宝成铁路、西康铁路(该范围内城镇较为分散,交通不便)。

4.2设计情况分析

(1)西安铁路局除关中平原陇海线陕西段,其余大部分铁路均处于北部黄土高原和南部秦巴山脉的山区中,公路交通极为不便,很多职工只能靠局内开行的通勤火车上下班,不到休假的时间基本就吃住在车站和工区,对生活房屋的需求较大。考虑到沿线地方经济条件较差,且自然环境较差,车站需配套较完善的生活设施条件,满足职工安心工作的基本需求,车站单身宿舍或间休室应按规范上限100%配置,同时配置餐饮和淋浴条件。

(2)车站和段区所生活房屋设置在站段内或附近,其它工区人员就近修建集中生活房屋。方便职工工作和休息,并且可减少配属管路及其它设施的敷设。

(3)很多山区铁路车站及工区无正规进出道路,需利用村庄道路,车辆的频繁进出引起对社区道路的损坏,为此经常引起当地百姓的不满而阻止车辆进出,很多工区道路均为土路,下雨天无法出行,对应急抢修影响较大。应充分考虑通往工区办公和生活设施道路。

(4)新建铁路线的人员定编和机构设置依据规范,设计定员和铁路局生产实际需要配置定员有较大出入,造成生产生活房屋设施缺失较为多。从项目各设计阶段中,加强对定员及机构设置方面地分析及调研,参考铁路局各生产处的意见。

4.3生活房屋设计方案分析

假设铁路车站生产生活房屋总规模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可根据铁路沿线当地经济发达情况、自然条件、水源水质和交通等因素,区别考虑设计标准,以适应具体情况及满足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4.3.1职工单身宿舍如上述各种环境和条件皆有利或大部分有利时,宿舍规模可依据规范规定的下限按定员80%配备。房间设置成标准问模式,宿舍内设置独立卫生间及淋浴设备,平均每问宿舍建筑面积含公摊约30m左右,房间平面布局如图2所示。如上述条件皆不利或大部分不利时,职工单身宿舍规模可依据规范规定的上限按定员100%配备,房间设置成普通问休室,楼内设集中卫生间、盥洗室及淋浴间,平均每问宿舍建筑面积含公摊约25m左右。房间平面布局如图3所示。根据上述分析,生活房屋设计方案对比分析如表1所示。

4.3.2食堂或伙食团食堂或伙食团尽可能与职工宿舍合建,充分利用房屋走廊和其它附属用房面积,节约建设投资;并且尽量布置在建筑物一层端部,减少对房屋生活区影响,平面布置如图4所示。

4.3.3总规划布置办公生产房屋和生活房屋总平面布置规划为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相对区域,整个布局紧凑、规整,人员联系方便,缩短配套道路、管线等,节约土地资源,总图如图5所示。

5结束语

第6篇:农村房屋设计范文

关键词:多层砌体;房屋结构;结构设计

砌体结构是一种脆性材料,使用其砌成的结构也是比较脆弱的,尤其是在遭受地震作用时,可能比较容易坍塌。但是由于多层砌体房屋的造价低、施工期比较短等,在我国的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还有着广泛的使用。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其设计。

一、多层砌体房屋结构的设计要点

(一)严格控制房屋层数和高度

调查表明,房屋的层数越多,高度越高,则在遭受地震时,其损失的程度也就越大。因此,要严格控制房屋的层数,严格控制房屋的高度,对于医院和学校教学楼等多层砌体房屋结构,其高度应比规定的低3m。

(二)严格控制房屋层高和横墙间距

如果多层砌体房屋的建材是普通砖、小砌块或者多孔砖,则其层高不能超过3.6m。在同等的条件下,降低房屋的层高,可以提高房屋的整体性能,从而有利于房屋的抗震。

众所周知,房屋的抗震能力取决于房屋结构的整体刚度和稳定性。通常而言,房屋的横向尺寸应小于纵向的尺寸,但如果情况相反,加上横墙的间距比较大,则房屋的刚度也就比较下,容易遭到破坏。

(三)科学合理布局房屋结构

房屋的平面布置应遵循简单、规则和对称的原则,且应有较好的整体性。而结构的侧向刚度变化应均匀,其自上而下逐渐增加。因此,房屋平面布置要避免不规则。

另外,要严格控制墙段的开动率,从而提高房屋的整体刚度。房屋不宜设计的太薄,而太薄易容易影响其抗震性能。

(四)选择最优的房屋建筑场地

房屋建筑场地的选择应该避开地基不稳定、承载能力差和地基不均匀的地段,因为这些因素均会影响房屋建筑的质量,甚至可以对房屋建筑的安全产生严重的威胁。

房屋建筑场地的选择有一定的原则:第一,地基必须具有很强的稳定性,避开地震发生时地基可能失效的松软场地;就是说,应当选择基岩或者干燥密实的土层作为房屋地基;其次,应避开填土层、松散砂层以及淤泥层、古河道等不良地段。

(五)科学合理确定房屋结构体系

多层砌体房屋结构应当采用横墙承重或者是纵墙共同承重的房屋结构体系。其中,纵横墙的布置必须达到对称和均匀的要求,且沿着平面内对齐,上下之间应连续。

此外,还应当按照相关的要求来合理设置房屋的沉降缝、伸缩缝和防震缝等。总而言之,不管在平面上,还是在立面上,房屋结构的布置应当力求使尺寸、刚度以及质量、延展性等均匀和对称,避免突然发生变化。对于现浇的混凝土楼,其应有较好的传递水平力。

二、多层砌体房屋结构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方案不合理

当前,多层砌体房屋结构设计的地基处理方法不合理,处理的深度、范围和效果等均无法满足设计要求。基础类型的选择和不合适,不能与基础上部的结构协调一致,共同发挥应有的作用。

此外,基础的刚度也达不到要求,基础面积偏小,无法较好地调整地基的不均匀沉降,也无法有效控制沉降量。

(二)地质勘察工作不严密

地质勘察不详细主要表现在钻孔的位置不恰当、钻孔的数量不足等,以及钻孔的深度达不到要求等,也没能对房屋地基现场进行实地的勘察,从而影响设计人员的房屋结构设计,使其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有时,勘察人员图省事,借用临近房屋的地质勘察资料,进而出现不小的设计问题。

(三)结构的计算不准确

多层砌体房屋结构计算不准确主要表现在存在少算和漏算结构荷载的情况;承载力的计算不完整,虽进行了总承载力的计算,但墙体的高厚比和局部承压计算却遭到忽略,从而使墙体的承载力达不到相关的设计要求。

(四)设计说明不详细

房屋结构设计不详细主要是指设计说明不完整或者不清楚,在大多数情况下,房屋结构设计说明虽然对建筑结构设计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但是对于房屋建设的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和验收标准,以及专业配合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均没有做出必要的说明,从而导致施工过程中的随意性较大,进而影响房屋施工作业的质量。

(五)构造措施不完善

房屋构造柱和圈梁的设置不妥当,墙体缺少必要的拉结筋,在采用预应力多孔板时,梁与板、板与板之间缺少必要的拉结,从而导致房屋结构的整体性不佳。

结语:

当前,在中小城市和广大的农村地区,多层砌体房屋建筑仍然被广泛采用。但是这一房屋结构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缺点,也就是其脆弱性比较强,因此其抗震性能很差。这就要求在设计时,尽可能克服这一缺点。在本文中,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分析探讨了多层砌体房屋的设计要点,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任玉兰,寇贤庆.民用建筑机构设计要点分析[J].华章,2012(23)

[2]赵伟玲.浅谈多层砌体房屋结构的抗震设计[J].陕西建筑(建筑设计),2012(25)

第7篇:农村房屋设计范文

为保障汶川地震房屋倒损农户住房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帮助受灾群众早日重建家园,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重建工作原则。农户住房重建工作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户自建、政府补助、部门帮扶、社会捐助。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扶贫开发工作、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相统一,与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相衔接。根据灾区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房屋倒损农户建造有抗灾能力、造价适中的房屋。

二、制定住房重建规划。灾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力量,逐村逐户,重点排查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法居住的危房以及受灾害威胁需搬迁的农户,按照原地重建和异地新建,分类统计,登记造册,逐户建档立卡,为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准确依据。要在摸清农户住房倒损情况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论证,保护生态、节约耕地,经济实用、保证质量,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制订符合当地实际、群众认可的倒房恢复重建规划。

三、科学选址合理设计保证质量。县(乡)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住房重建选址和房屋设计工作,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调集足够的力量,支持受灾地区的规划、设计工作。选址要符合抗震设防和防灾减灾要求,避开地震活动断层或者可能发生洪涝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区域。要无偿向受灾群众提供可选择的,能够满足不同需求、切合实际的住宅设计式样并附施工图,尽可能体现原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要加强建筑材料质量监督,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确保重建房屋结构和质量符合抗震设防和抵御灾害的要求。

四、多渠道筹集重建资金。中央财政对汶川地震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家可归的农户重建住房,原则上按每户平均1万元的标准补助,对其他损房农户给予适当补助。中央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由地方政府包干使用,按照重建规划和建房进度及时下拨。灾区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农户住房重建资金投入力度。受灾省(市)接收的社会捐赠资金,要重点用于农户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对于有偿还能力的农户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受灾农户是住房重建的主体,要尊重群众意愿,发动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广泛开展对口援建、邻里互助、帮工帮料,动员全社会力量帮助农户重建住房。

五、严格重建资金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发放办法,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程序确定补助对象,对重灾地区,低保户、五保户,遇难者家庭、伤残者家庭以及其他困难群众给予重点帮助。县、乡要建立重建工作台账,公开补助人员名单和补助资金数额(含社会捐赠款),保证重建资金发放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使用捐赠资金集中重建的,要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反馈。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财政、审计部门要对重建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检查。

第8篇:农村房屋设计范文

工作抓点、以点带面,这是一个十分有效的工作方法,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工作同样有效,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1、“样板校舍”的榜样作用是解决管理者“房屋建设标准”有效办法

要求各地教育部门领导都成为房屋专家是极不现实的,事实上,即便是专门负责房屋建设的人员中,仍存在“门外汉”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容易导致“应该重视的问题却重视不起来”的后果。因此“样板校舍”的榜样作用是解决管理者“房屋建设标准”的有效办法,有了这样一个“房屋建设标准”,校舍建设就会出现,花一样的钱,可以建造出质量更好的房屋,同时,校舍建设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就可能再上台阶。

2、“样板校舍”是克服地域性房建文化弊端的有效办法

中国是一个已有六千多年建筑史的国家,在几千年的地域性文化演变影响下,也形成了地域性的房建文化。然而,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地域性房建文化中,也存在一些不符合安全、科学精神的传统做法。值得指出的是,我国现行各类房屋设计、施工规范以及构造做法,都是在继承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房屋建造文化优点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建造符合现行规范的“样板校舍”,实际是继承我国房屋建造文化优点而建造的“精品工程”。

从目前山东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的实际情况分析,由于受到各地经济发展情况约束和传统文化思想的双重影响,房屋建设短期内很难完全实现规范化管理运作,这种状况往往导致地域性的建房文化控制了校舍建设工程质量,一些违反建筑科学的做法甚至错误随之出现。有鉴于此,“样板校舍”可以形象指明,哪些是可以采用的做法,哪些是禁止和不宜采用的做法,可较好地避免和克服地域性建房文化的陋习。

二、关于“一条龙”做法的问题

在平房校舍的安全中,屋盖是事故隐患最多的部位,屋架和檩条是关系房屋安全的重要结构构件,其中,檩条一条龙做法的随意性是工程安全隐患之一。为了说明一条龙做法的结构特点,举例分析如下:

常见对称式三开间教室的一条龙檩条受力如图1所示:

图1中:l——檩条计算跨度;q——檩条分担的荷载;a——结构基本部分的悬挑长度;

根据结构层次特点,可先分析附属部分EF,再分析基本部分。分析求得弯矩图如图2所示,各截面控制弯矩分别为:

距离边支座为x1=截面上,M1=(l2-2al+3a2);

支座B、C截面,MB=(l-a);

第二跨中截面:M2=(l-2a)2;

为获得梁上较为均匀弯矩,令:(l-a)=(1-2a)2可解得a≈0.15l;

铰截面E、F上剪力VE=-VF=(1-2a);

上述分析可见:一条龙檩条的悬挑长度a≈0.15l时,可获得相对均匀的截面弯矩,显然,工程中a值随意取用是错误的,因a值变化带来其他截面内力变化可用表1表示,箭头表示内力增大变化,箭头表示内力减小变化。

可见:a值过大,MB过大,对结构基本部分不利;a值过小,M2、V过大,对结构附属部分不利;考查发现:实际工程中铰点构造马虎随意、可靠性很差,所以,当a值过小时,工程隐患反而更大。

工程中一条龙檩条做法有多种结构形式,但无论采用哪种形式,值均应该设计确定。考虑到屋架间距并不大,建议某些地区,改变一条龙檩条的传统做法,采用简支檩条反而更可靠。

三、圈梁与钢筋砖过梁问题

房屋结构中,圈梁的作用是多方面的,最突出的作用是:增加房屋的整体性和空间刚度,抑制或防止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或振动荷载引起危害,因此,针对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的现状,强调圈梁的设置是十分必要的,尤其对于软土层较厚的地区,其中也包括丘陵地区中的局部软土层相对较厚的地区,考察发现:这些地区的房屋,凡未设圈梁的,在檐口、窗口、纵横墙连接处、山墙等部位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

在目前施工质量管理较薄弱的现状下,不宜采用钢筋砖过梁的做法。检查发现:钢筋砖过梁应用跨度过大、钢筋锚固长度不足或末端未设弯勾、过梁计算高度范围砂浆强度不足,梁底钢筋的保护层砂浆不规范,甚至有钢筋直径不足的情况发生。由于上述现象存在,过梁及其上部荷载完全依靠窗框木料支撑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采用檐口圈梁代替钢筋砖过梁应属于理想的方案,不仅避免了钢筋砖过梁的质量通病,还可避免屋架支座处竖向裂缝的更严重问题,同时增加房屋的整体性和空间刚度,提高房屋的抗震能力。

解决圈梁与钢筋砖过梁问题其实是增加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问题,因涉及支模、钢筋加工、混凝土配置、搅拌、运输、振捣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多技术工种配合和设备支持,故目前农村小型施工队伍多采用回避办法,但从市场竞争的角度,完全能促使施工队伍解决这些问题,因此,根本的问题还是一个管理问题。

四、城市化的影响

第9篇:农村房屋设计范文

关键词:质量监督: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是形成工程项目实体的一个重要过程,也是决定最终产品质量的关键所在。工程质量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高度重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是工程建设中政府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质量职能的主要体现。因此,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积极探索对质量的监管,努力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建立以规范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围绕工程项目和建设主体,多层次、全方位实施质量监管,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2房屋建筑施工质盘监督存在的问题

2.1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的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关于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的法规制度在建筑工程质量法律体系中层次过低,只规定了房屋质量管量的要求,没有规定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为此,关于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的规定只能在第二层次即行政法规中有所规定,甚至只能在更低层次的部门规章和一些地方法规或文件中才有所涉用。在内容上,很多规定已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规则和行政管理的要求,更没有规定质量监督问题,远远不能适应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的需要。从实际工作中看,开发商违规违法行为,已成为工程质量问题源头。不办理任何手续,先施工后申报;干成后不申报,甚至先售后建等,回避质量监督与管理。

2.2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的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的有关法律、法规在立法工作中的缺陷,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的不完善及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加上目前我国处在市场经济初期的建筑市场机制发育不完善,建筑市场混乱,质量责任主体行为不规范,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执法者见多不惊,往往风声大雨点小。实际上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的工作开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多数地区均未开展,尤其是对农村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更是成为监督的盲区。

2.3在房屋建筑施工管理监督管理信息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房建筑施工质量监督中,建立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具有重要作用。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信息网络化,有利于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者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有利于实现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信息共享,有利于加快信息传递、反馈的速度,提高监督工作效率,有利于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加大监督工作透明度。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很多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主体尚未建立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信息系统。

2.4房屋建筑施工质盆监督人员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人员对参建单位设计、施工、建设等单位质量行为实施监督,应当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有多年房屋设计、房屋施工等方面的丰富专业经验。但是,当前很多地方的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显然没有达到这个要求。

3强化房屋建筑施工质盆监督的对策

针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改进房屋建筑施工监督机制:

3.1质且主体要高度重视质量监督

观念高度重视房屋建筑施工质量,使质量监督成为参与房屋建筑施工各方主体的自觉行为。其中,房屋主管部门要通过立法和严格的执法检查监督来引导和规范房屋建筑主体的质量行为,提高各方主体的质量意识,房屋建筑质量管量的全过程要得视全面质量控制和质量规划监督管理,力争从根本上杜绝房屋质量事故的发生。

3.2发挥房屋建设行业协会的作用

广泛依靠行业组织来加强行业管理,是一项根本性的工作。行业协会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处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中介机构,既为政府宏观调控服务,又为企业和市场服务,就房屋建设行业协会来说,其主要任务是承担过去由房屋主管部门承担的具体的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在房屋建筑市场中的专业管理作用,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进行直接监督,为参加协会的同行业企业服务。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协会改善组织,完善职能,逐步增强民间性、公正性、自律性,扩大服务领域,在工作中发展成长,以灵活高效的工作来取得社会认同。

3.3建立和完善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法律法规

为了有效进行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它们是进行质量监督的法律准绳和规范依据。当前主要是做好:提高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法规的层次,修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方面过时的法律。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行政法律法规。以形成完善的房屋建筑施工监督法律、法规体系,使房屋建筑施工质量行为现任制等纳入法制轨道,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3.4注重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人才培养

适应房屋建筑市场发展形势,作为房屋建筑质量监督人才应当具备多方面的素质,应当熟练掌握房屋建筑有关法律、法规和房屋建筑有关标准;有较丰富的房屋设计、施工、管理经验:了解和掌握房屋建筑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等。为此,必须重视房屋建筑质量监督人才的培养,要对有关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努力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素质。此外还要建立良好有效的用人机制,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相结合,以便于更好地吸引优秀人才到房屋建筑质量监督岗位上来。

3.5要实现住宅质量全过程监管

住宅从设计到交付使用,要经历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产生住宅质量隐患,因此要实行全过程监管。①设计阶段,住宅的设计质量是决定住宅质量的根本,如果设计质量落后于人们对住宅质量的需求,如住宅的耐久性、节能性等,就需要二次装修,不仅造成大量的浪费,严重的还会影响住宅的整体质量。②招标投标的管理,目前我国招标投标管理不严、总包与分包责任关系不明、总包缺乏统一管理、工程中非法转包现象严重,层层转包的结果是造成以降低质量来获利。因此要加强这一环节的监管力度。③施工阶段。目前我国施工项目管理力量薄弱,施工队伍整体素质低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原材料质量把关不严,质量标准贯彻不力:施工人员质量意识差,缺乏管理的自主性;质量监督管理不到位。总之,鉴于住宅工程的复杂性,必须强化全过程监管。

3.6住宅工程质量监管要抓住重点

住宅工程质量监管的重点是结构安全和环境质量。住宅首先要确保安全和结构性能,没有住宅结构安全就谈不上住宅的质量。住宅的安全性主要包括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建筑防火的安全性、燃气、电气设备的安全性,住宅的日常安全和防范措施以及室内空气和供水有害、有毒物质的危害性。住宅的室内环境要求住宅平面和空间布置合理给居住者以舒适感;住宅的设备、设施配置与性能良好,不会产生有害物质;住宅的保温隔热与建筑节能满足居住者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的室内温度的需要;室内的隔音与防震能保证减少和避免外界干扰和住房之间的隔音和防震要求;住宅的采光、通风和照明满足人类生理、生活和卫生要求等。住

宅室外环境包括居住规划、住宅用地的合理性,住宅室外噪声环境,公共活动空间与绿化景观的配置,小区卫生设施,大气污染程度,住宅单体造型和协调程度,居住区配套设施情况,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生活垃圾的收集与运送等。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要抓住以上两点,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