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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的现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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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的现状

第1篇:家校合作的现状范文

【关键词】 儿童;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硫咪唑联合左甲状腺素;甲状腺肿大;临床疗效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306487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6-3210-01

临床上,对于儿童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进行了长期的大量的研究,结果发现其发病主要和甲状腺激素分泌增加有关,当甲状腺激素分泌增加的时候,进而导致甲状腺代谢的紊乱,出现甲状腺的肿大[1]。在治疗上,本次研究主要采取甲硫咪唑联合左甲状腺素的方法来进行,并对其临床疗效进行总结观察。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了2011年5月到2012年5月我院收治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儿童共55例,其中男10例,女45例,年龄在4-15岁。发病时间为1-5个月,患者主要临床表现为突眼、食欲亢进以及心率失常、甲状腺肿大等(血清游离T4为2423 pg/ml,血清TSH浓度为623-712mIu/L)。将所选患者随机分为两组,一组为对照组26例,给予甲硫咪唑进行治疗。另外一组为观察组29例,该组患者在对照组治疗的基础上外加左甲状腺素进行治疗。

12 治疗方法 对照组患者给予甲硫咪唑治疗,其用药剂量根据患者的病情而定,一般为05-15mg/(kg・d),口服的方式进行,每日三次[2]。观察组在对照组治疗的基础上外加左甲状腺素治疗,其用药剂量一般为11-55μg/d[3],甲硫咪唑剂量根据病情来确定,一般为22-4mg/d。两组患者治疗以1个月为一个疗程,治疗后根据临床症状酌情减少用药或者停药,治疗后1-6月进行随访调查。

13 疗效判断 治疗前后,对患者的临床疗效评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其中包括甲状腺体积、突眼、体重以及脉率、血清水平等[4]。具体临床表现为颜面浮肿,眼睑松肿,并出现厌食、腹胀、昏迷等。痊愈患者一般临床症状消失,经过检查甲状腺的免疫功能恢复正常状态。治疗有效的患者甲状腺肿大逐渐缩小,临床症状出现好转。

14 统计学处理 本次研究中主要采用SPSS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均用均数标准差(χ±s)表示,治疗前后采用配对t检验,P

2 结 果

两组患者在接受治疗后,病情均有所好转,但观察组治疗后患者的甲状腺体积降低的更为明显,经过检查TSH、FT4、FT3基本恢复正常水平,无继发性的甲状腺减小情况发生。对照组有3例患者体重增加,TSH增高,两组结果对比发现观察组治疗效果优于对照组。术后不良反应观察中,仅有1例患者出现皮疹,白细胞减少症。两组在年龄、甲状腺功能上进行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005)。

3 讨 论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在儿童中具有较高的发病率,且临床总结发现其多发于女性,该病症具有发病隐匿的特点,一般早期无明显症状,且一些早期的甲状腺异常代谢情况也很容易被忽视。目前,对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主要发病机制并未明确,研究发现其和感染及精神创伤等因素有关,临床表现为甲状腺肿大以及突眼等症状。对处于发育关键时期的儿童来说,如果不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则会影响到其正常的发育,降低其生活的质量,所以进行及时科学的诊疗也就显得尤为关键。

临床治疗上,鉴于患儿的甲状腺系统还处于发育时期,所以主要的治疗方法还是保守的药物治疗,一般常用的药物为甲硫咪唑,对甲硫咪唑进行药理学分析发现,该药对甲状腺生物合成具有一定的抑制效果,可抵制甲状腺过氧化酶的作用。但是在采用该药治疗的过程中,会导致甲状腺的激素逐渐减少,进而对甲状腺系统的分泌造成影响,或可促使甲状腺组织的增生[5]。所以,在临床上一般联合左甲状腺素治疗,其临床疗效更佳。因为在联合使用治疗中,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的甲状腺球蛋白以及甲状腺激素受体水平降低,甲状腺肿大情况可明显改善,同时对药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具有控制作用。

从药理学分析来看,甲硫咪唑对骨髓细胞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但是正处于发育时期的儿童,其骨髓增生比较活跃,因此对用药中所产生的毒副作用具有免疫力。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治疗中联合使用的左甲状腺素主要成分为甲状腺素,它是发育生长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激素,在甲状腺功能低下的情况下使用可作为暂时的替代。本次研究证明二者联合起来对患者具有较好的临床疗效,其治疗效果要比单用甲硫咪唑效果好,治疗中只要科学合理的控制使用量,不良反应及毒副作用也是较少的。采取药物的方式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所以在治疗中药做好相关的教育宣传,让患者按照规定的药物剂量服用,同时做好定期的复查,从而实现有效康复。

参考文献

[1] 包美珍儿童及青少年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治疗[J]国外医学内分泌学分册,2009,25(4):230-231

[2] 胡景胜,耿纪录,吕朝晖,等内分泌科疾病分册[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4:204

[3] 王穗,张普凤儿童甲状腺功能亢进症52例[J]实用儿科临床杂志,2009,23(13):1123-1125

第2篇:家校合作的现状范文

关键词: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巯咪唑;小金丸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通常简称为甲亢,为临床上常见的一种内分泌性疾病,同时也是一种全身性疾病。本病是由于甲状腺功能失调或因外源性刺激而引发的患者体内甲状腺激素分泌过多的一种甲状腺毒症,通常可累及消化、血液、心血管等多个系统。临床表现为突眼、甲状腺肿和高代谢综合征,本病可见于任何年龄阶段,以20~40岁患者多见,其中尤以女性患者多见。临床上治疗甲亢前需常规肝功能检查,这是因为甲亢可造成肝功能异常[1]。本文采用甲巯咪唑联合小金丸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临床疗效令人满意,现总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2011年10月~2013年4月收治的甲亢患者264例。所有患者均符合中华内科杂志中有关中国甲状腺疾病的诊疗指南。排除了患有过敏性疾病、感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者;排除了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损害者;排除了粒细胞或白细胞异常减少者;排除了处于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排除了伴有高血压、糖尿病、甲亢性心脏病、精神病等并发症者。治疗组127例和对照组108例。治疗组男55例,女72例,年龄24~51岁,病史5个月~3年。对照组男49例,女59例,年龄23~51岁,病史6个月~3年。两组一般资料对比,差别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患者给予甲巯咪唑治疗,初始剂量为10mg/次,3次/d。可根据患者的病情轻重调整服药剂量,其中,轻度甲亢者10mg/次,2次/d;中度甲亢者10mg/次,3次/d;重度甲亢者15mg/次,3次/d,在患者服药期间需根据患者服药的情况及甲状腺功能检查的结果随时调整服药剂量,直至患者的病情得以控制,若停药后患者再次复发需重新用药。治疗组在此基础上给予小金丸口服治疗,1.2g/次,2次/d。1个月为1个疗程,6个疗程结束后观察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

1.3疗效判定方法 痊愈:经过治疗,患者的临床症状及体征完全消失,血清中的FT3、FT4及TSH水平含量恢复正常;显效:经过治疗,患者的临床症状及体征显著好转,血清中的FT3、FT4及TSH水平含量显著下降,但尚未达到正常水平;有效:经过治疗,患者的临床症状及体征有所好转,血清中的FT3、FT4及TSH水平含量有所下降;无效:患者的临床症状及体征未发生变化,血清中的FT3、FT4及TSH水平含量未下降。总有效率=(痊愈+显效+有效)/总例数*100%。

1.4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7.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数资料以率(%)表示,组间比较用?字2检验,P

2结果

治疗组总有效率为94.49%高于对照组的77.7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注:与对照组比较*P

3 讨论

目前,治疗甲亢的方法有多种,其中治疗甲亢的一线药物为抗甲状腺药物。而甲巯咪唑(MMI)又可称之为他巴唑,为临床上治疗甲亢的首选抗甲状腺药物[2]。本品对B淋巴细胞抗体的合成具有抑制的功效,而恢复抑制性T细胞的正常功能。小金丸是由醋炒五灵脂、制乳香、制没药、制草乌、酒炒当归、木鳖子(去壳去油)、地龙、麝香、枫香脂、香墨等组成。其功效为消肿散结,化瘀止痛;临床用于治疗瘿瘤、瘰疬等。此外,可显著的抑制甲状腺腺泡增生,临床上多用于治疗慢性炎症、腺体增生性及肿瘤等[3]。

综上所述,甲巯咪唑联合小金丸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具有显著的临床效果,能够有效地改善患者的免疫状态及甲状腺功能,临床效果安全可靠,且无显著的临床毒副反应,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周雪,李贲,张云良,等.双环醇联合多烯磷脂酰胆碱治疗甲亢性肝损伤的疗效[J].医学临床研究,2014,31(7):1376-1378.

第3篇:家校合作的现状范文

关键词:家校联合;适应力

一、身体适应现状分析与建议

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例,校医院对本科新生(包括2+2飞行技术专业)4721名进行了入校体检,无异常结果的学生占总人数的94.52%。与往年数据相比较,有既往病史学生人数有所增加,而入校一月内因水土不服等原因就诊的新生人数较往年也有所增加,从本质上来看,是当代学生身体素质下降所带来的直接影响,也是当今社会公民身体素质状况的一种反映。学生体质下降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点:

(1)学习压力

在高强度的学生压力下,大部分学生都缺乏必要的运动时间。虽然国家推行了多年的素质教育,但是效果仍不明显。大部分地区的基础教育依然是以考试为重,而家长和老师也是以追求高成绩为主要目的,所以往往忽视了学生的身体状况。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必要的体育运动来减压,很容易诱发各类心理和生理上的疾病。

(2)网络沉迷

结合我校学生管理的实际来看,有部分学生沉迷网络不能自拔,有的自高中就有沉迷网络游戏的苗头。这样的情况容易造成学生的惰性滋生,懒于起身运动。长期的维持坐姿会导致脊椎等多处骨骼变形,沉迷网络本身又会带来学生睡眠不足、食欲不振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会对学生的身体素质产生极为不良的影响。

(3)各种辐射污染

各种辐射污染无疑也是当代社会必须面临的问题,而学生也在无意识中成为了受害者。电脑、手机、等等一系列的电子产品都对学生的听力、视力产生了一定的损害。而其中大量的辐射也成为各类疾病的诱因之一。

面对学生身体素质日益下降的现状,学校应鼓励学生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开展各类课外活动,帮助调整心态,放松心情。而家长则可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劳逸结合。

二、学习适应现状分析及建议

201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共报到本科新生4464名,学校随录取通知书寄出新生调查问卷4456份,回收有效问卷3357份,回收率为75%。问卷涉及到新生基本信息、家庭经济状况、大学认知状况、社会认知状况等方面问题,能够真实地反映新生的价值观,样本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分析结果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同时发放新生家长调查问卷4456份,回收问卷3205份,其中有效问卷2435份,有效率76%。问卷涵盖了家庭环境、专业志愿、学习能力、网络使用、兴趣与性格、素质能力等方面的内容,更加充分的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

数据统计结果表明,2014级新生中,有61%的独生子女,较2013年略低,超过76%的学生主要成长环境为城市和乡镇,因此学校在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注重加强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

54%的学生高中阶段月消费不超过700元,其中,月消费300元以内的学生比例为15%,300-700元的为39%,700-1000元的为33%,高于1000元的仅为12%,贫困学生比例较高、家庭收入非常高的学生不多。但是进入大学后,由于自控力较弱、理财意识缺乏等原因,很容易造成消费失控的现象,因此学校有必要开展相应的理财宣传,而家长则应关注学生的消费动向,引导学生理性消费。

43%的学生对自己的未来有明确的目标和打算,54%的学生说不清是否有长远的打算,究其原因,长期的“填鸭式”教育让部分学生习惯于接受家长的安排,因此家长应多给予学生更多自己“做主”的机会,同时学校加强生涯规划方面的宣传和引导,使学生重视大学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而家长问卷调查显示,学生家庭环境良好(50%以上父母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经济条件较好(80%以上家庭未因孩子读书受到影响),对修读专业认同度较高(77.9%新生了解专业),对未来规划明确(78.4%的家长都希望本科阶段结束后继续深造),高中学习受班级气氛影响较大的占63%,受老师关注度和同学朋友影响的分别占20%和10%,68%的学生成绩稳定,从影响因素、学习能力类型、高中成绩稳定性三方面可发现,南航新生的整体学习能力较高,但仍存在自主能力差带来的潜在学习危机;31.6%的学生暑期选择在家休息上网,相比较2012年的51.3%有明显的下降,而选择社会实践和打工的比重明显上升,上网时间较往年有所增加,每周上网实践在2小时内的比重由2012年的21.9%上升到51.5%,19.2%的学生上网以打网游为主,由此分析,网络对当代大学生的影响是深刻的,在互联网带来诸多便利和优越的同时,必须正视网络潜在的有害作用,家长和学校应该坚持合理引导和科学规范相结合的原则,让学生养成良好的用“脑”和上网习惯,通过各种途径引导大学生认识网络交流的虚拟性,明辨网络信息真假,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培养学生网络自律意识。而家长应在日常生活中多关心学生,倾听学生内心的真实想法,做好学生的陪伴者。

三、心理适应现状分析及建议

开学一月内,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全部2014级新生做了一次心理调查,资料完整者共4369人,采用SCL-90量表和一般情况表,如果以SCL-90任一因子分≥3作为划分有无心理问题的标准,有心理问题的大学生占总数的4.81%,与往年相比相差不大,而主要的心理问题分为强迫症状2.68%、人际关系2.31%和敌对情绪0.96%。

强迫症状和敌对情绪往往发生在环境转变后自身适应不良的情况下,由于环境的转变,在新的环境下,人的神经会处于一种防卫状态,对周围环境不放心,不信任。如果能在新环境中得到正确的引导,顺利渡过适应期,尽早融入大学生活,强迫症倾向就会逐渐好转;如果没有得到正确引导,再加上性格敏感、脆弱,就有可能发展为强迫性神经症。而大一新生正处于青春期后期,未完全渡过青春叛逆期,因此在大一学生中,敌对情绪的发生率会偏高。

第4篇:家校合作的现状范文

【关键词】家庭;学校;家校合作

积极开展家校合作,共同发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作用以促进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已经成为各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普遍经验,长期以来受到各国教育研究者和学校教师的广泛关注,也取得了比较丰硕的研究成果,本文旨在对近二十来家校合作的有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分析,并进行评述,以为开展相关研究提供借鉴。

一、家校合作定义的研究

对儿童的发展来说,家庭和学校这两种社会机构各自有着独特的作用,具有直接而重要的影响。从儿童接受教育的角度,教育事业的成功需要家庭和学校的更好的更加密切的合作,于是形成了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家庭——学校的合作,简称家校合作。

我国对家校合作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岳瑛认为,家校合作应主要把握以下几点内涵:(1)家校合作是一种双向活动,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相互配合;(2)家校合作活动围绕的中心应该是学生,学生是家庭和学校共同的服务对象;(3)家校合作是社会参与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马忠虎认为,家校合作的实质是联合儿童教育过程中家庭和学校两种主要的教育力量,相互支持和配合,形成教育合力,强化教育作用。黄河清认为,“家校合作是家庭与学校以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学校指导家庭教育,相互配合、互相支持的双向活动。”我国台湾学者一般是用“家长参与教育”概念来对家校合作进行研究,郭明科认为,家长参与指在孩子的教育历程中,家长在家或在学校中参与学校教育的相关活动。张明侃则更加详细地提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是指家长基于为促进学童的学习发展与学习成效,在学习的历程中主动而乐意贡献自己的心力,并运用不同的方式与学校教师或行政人员进行合作,以达成上述目的。吴壁如指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泛指家长在子女的学习活动或教育历程中的参与情形。

在西方,多数研究者认为家校合作就是吸引家长参与到学校教育中来,与教师相互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倾向于家长在学生发展中承担责任,享有参与学校管理的任务并对学校事务及其决策发挥影响。西方学者一般将家校合作的视野扩展到更加宽广的社会领域,强调学校、家庭和社区对孩子的教育和发展负有共同的责任,学校、家庭、社区三者对孩子的教育和发展的影响也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而谋求“学校——家庭——社区合作”。同时,家长、教师、学校管理者以及与社会各方面要采取积极措施来加强家——校合作。

综合以上的家校合作定义,我们发现,教育研究者都充分意识到促进和开展家校合作对增进教育影响,形成教育合力具有重要作用,都认为家庭和学校之间的合作是围绕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而进行的一种双向的互动。

二、家校合作的价值与形式的研究

家庭和学校之间应该而且必须开展良好合作,对家校合作的作用及其实现方式,研究者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研究。

(一)家校合作的价值

在当代世界,无论是学校还是学生家长都意识到开展家校合作的重要性,都认识到教育需要学校和家庭之间进行更加广泛而密切的合作。凯拉汉认为,父母通常承担起为儿童提供满足身体发展需要的物质条件、教导基本的社会技能以及积累资金供他上学等基本职责,学校则要为学生发展提供恰当的合适的条件和人员,以及与学生的需要、兴趣、学习方式、学习困难相适应的课程,二者之间存在差异,需要互补,因此学校要促进家长参与,家长要与学校开展合作。爱泼斯坦提出,促进儿童在学校取得成功需要家庭和学校合作,这一过程是分享信息、互动合作的,这不仅对学校、儿童有利,而且对家庭、对家长的成长和发展都有利。哈德森等人做了一项76人的调查研究表明,当家长参与到孩子的学校教育,学生出现了如下变化: (1)成绩提高和等次上升;(2)出勤率高, 作业积极完成;(3)因成绩不佳,参加补课的学生减少;(4)在学校中积极表现;(5)学生毕业率上升;(6)升学率提高。格瑞伍德等认为,让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与学校进行合作,可以推动家长在学校中发挥潜能,是一个让家长、子女和学校都得到好处的过程。苏霍姆林斯基也非常重视家庭和学校的合作,他认为,“最完美的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结合”,“教育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和谐的全面的发展,就是两个‘教育者’——学校和家庭,不仅要一致行动,要向儿童提出同样的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抱着一致的信念,始终从同样的原则出发,无论在教育的目的上,过程上还是手段上,都不要发生分歧”。

国内的研究者对家校合作的价值的研究都是抽象意义上的叙述。马忠虎认为,家校合作,可以使培养目标一致,可以优化德育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可以使家长和教师相互学习、相互教育,促进教育社会的诞生;可以帮助学校提高教育效率,强化自我管理。黄河清也认为,家校合作“不仅直接关系到合作的根本目的——使学生健康发展,而且对影响学生发展的家长与学校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她进一步提出,家校合作对学生发展来说,可以提高学业成就,形成健全的人格,促进社会化教育,全面提高素质,预防青少年问题;对家长发展来说,可以帮助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素质,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对学校发展来说,可使教师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能够针对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可以形成教育合力,能够应对变化,丰富教育资源,加强民主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从更深层次意义上,“就学生而言,家校合作沟通了学生在家和在校的两个生活世界,实现的是在时空上的衔接和拓展”;“就家长与教师而言,亲师交往中的摩擦与磨合推动了教育观念和方法的更新,双方作为教育者的反思与自觉得以提升,为其在各自的社会角色上趋向自我完善创造条件”。余清臣等对当代中国家校合作中的僭越现象进行研究后认为,家校合作的合理性基础在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在其功能和手段上的独特性和独立性,二者之间要相对独立,相互承认,开展深层沟通和进行目标整合。钱扑等认为,家校合作中发生了互动,因此这一活动具有社会化价值,具体呈现于教师社会化和学生社会化的过程中。

另外,还有研究者主要是台湾的研究者对家校合作的负面效应进行了探讨。吴清山发现,由于家长背景多元、社会经济地位差异甚大,虽可提供学校更多支援,但假使家长过度干预学校的行政或教学,将影响学校校务运作。同时,由于家长参与各种学校里的自愿团体,参与人数不定,彼此沟通可能会出现障碍,交际能力不一,容易造成彼此之间的误会和对学校的怀疑。另外,在处理学生出现的问题时,由于立场不同,冲突难免,而授权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会模糊了家长和教师各自的角色。

(二)家校合作的主要方式及类型

近二十来,研究者对家校合作的主要方式和类型进行了研究(见表1)。

三、世界主要国家家校合作现状研究

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家校合作,但家庭和学校之间的合作关系及其密切联系程度不一,呈现出多样化趋势,不同研究者对各国的家校合作状况进行了研究。

(一)我国家校合作现状研究

对我国的家校合作,研究者普遍认为目前绝大多数的学校领导者和教师以及家长都充分意识到开展家校合作的必要性,但合作层次低,存在诸多问题,现状不容乐观。岳瑛认为,在理论上学校和家庭对家校合作有共识,但在实践中家长热心自己子女的教育,但缺乏参与学校教育意识,当孩子发展出现问题则认为学校无能;教师则往往认为家长不懂教育工作,缺乏进行家校合作的时间和能力,当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时,倾向于自我保护;在具体合作方式方法上存在随意性强,计划性差,单向灌输多,双向交流少,阶段性强,连续性差,相互挑剔多,彼此合作少等问题。李亚军等对贵阳市的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家校合作状况进行了调查,他发现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家校合作特别重要,倾向采取传统的家访形式,且家长比较认可,对农民工子女成效明显;家长在家校合作中居被动地位,但家访能够消除家长和教师间的误解,帮助教师了解学生的家境;农民工对教师指出的子女教育问题一般都会虚心接受并加以改进;但农民工子女的成长只有家校合作还不够,需要社会认同和接纳。王维平等通过对山西省11个市的调查研究发现,家庭和学校双方都有合作意愿,学校最为积极,学生反应强烈,但家长反映一般;家校合作有了一定的实质性进展,形式多样,但依旧存在认识错位,观念陈旧,活动无序,缺乏互动,家长被动,合作随意等问题。在目前的中国,许多家长仍然认为家庭只是为孩子提供物质生活保证,而教育孩子则主要是学校的事情,家长缺乏参与意识;学校往往以教育权威的姿态出现,把自身的“主导作用”转换为“领导地位”,家庭在家校合作中处于被动地位;家校沟通的方式狭窄,活动低效;在教育孩子问题上,家长和教师容易从自己的立场出发,一旦出现问题则相互指责、推诿责任,将注意力放在谁该为孩子的问题负责的追究上而不一起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还有研究者认为,目前中小学校的家校合作,学校并未真正实现由指导角色向服务角色的转变,家长作为一种教育资源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家校合作的相关制度缺失,从而使家校合作中出现单向沟通,共育意识不强,无章可循等现象,家校合作还处于很低的层次。徐德华还发现,学校对家庭的教育指导行政监督缺失,评价机制不完善,专业教材匮乏,师资水平不高,因此家庭教育指导效果不显著,削弱了家校合作工作实效。在家校合作进行儿童道德教育中,存在目标定位偏狭、组织动作不力和教育影响失调等弊端,弱化了共育成效。梁红梅等发现我国的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已经形成了家长会和家长委员会等雏形,但参与学校的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

香港地区的家校合作比较成功,教育署1993年成立由专业人士和各界名人组成“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委员会”,2000年还成立家长教育督导委员会,专门推动家校联系,鼓励各校设立家长教师会,地区组织成立家长教师联会,出版家长教师会手册,促进家校沟通,教育家长,帮助子女成长和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为进行家长教育为家校合作提供保障。香港的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分为参与子女学习、支持学校活动、参与学校运作和参与学校决策等不同层次,在参与子女教育过程中分别扮演有效沟通者、家庭督导者、学习者、学校宝贵的资源、义工、咨询者、管理者和合作伙伴等不同角色。

台湾地区的家校合作,主要是从立法上保证家长参与教育的权利,推动《家长参与教育法》的制定来保障家长行使家长教育权,确保家长的责任和权利;广泛开展家长参与教育的研究工作,认为必须改变学校将家长拒之门外的态度,培育和强化家长参与意识和技能,明确家长和教师的权限,让家长实质性参与学校教育;教育行政部门主动通过建立家长组织、开办家长学苑、确定“亲师活动年”和举办“家长日”等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和技能,更好地协助推动学校工作,建立家庭和学校间的信任和友谊,让家长积极参与教育。

澳门地区的家校合作,特区颁布《家庭教育法》将家校合作列入为政府职能并资助学校的家校合作,大多数学校均成立的由家长会推举的家长教师会,听取家长意见;加强彼此之间的信息互通,对家长进行培训,举办家长教育读书课程和各类亲子活动等;但由于家长教师会发展过快又造成互相批判责难的局面。

(二)美国家校合作现状研究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移民、离婚、未婚生育等造成了家庭的多样性,但是国家教育目标要求每个学校都要鼓励家长与学校发展伙伴关系,促进家长参与。社会各界呼吁加强家校合作,联邦及部分州先后制定有关家校合作的政策、法规,为家长设置专署网站,鼓励家长陪伴孩子学习。民间组织如美国家长教师协会及其地方各级家长教师协会作为校外教育管理机构,旨在推动家长参与学校教育,通过参与研制家长参与的国家标准,成立保护儿童的专门委员会,制定家长参与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文化艺术竞赛活动等来促进家长对学校教育的积极参与。许多学校里设立了“评议会”、“理事会”、“家长顾问委员会”等家长参与管理的组织,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也由原来的业务活动逐步深入到学校的决策层面,由“局外人”转变为“局内人”;学校采用工作坊和研讨班形式培训家长,提高家长对孩子学习的辅导能力;制订了家庭支持计划,教师和家长一起训练教育孩子的技能,促进了他们的沟通;在传统的家长会、家访和成绩单的基础上,采用时事通讯、星期五文件夹、亲——师对话杂志等新方法加强家校联系;设立专门的家长活动中心接待家长访校,通过亲子换位日让家长体验学校生活,发放家长手册促进深长有效参与学校教育。爱泼斯坦开展的“教师帮助家长参与学校作业”(Teachers Involve Parents Schoolwork,TIPS)研究项目取得一定成效,得到众多学校和家庭的认可,在这个项目中,教师通过设计交互式的家庭作业,这些作业是孩子正在学习的又是能够调动其家庭成员参与的问题,然后让孩子在家庭中与其他成员讨论,从而强化家长对孩子学习的参与,加强了学校与家庭的联系。

(三)英国家校合作现状研究

英国政府在教育改革中,将家校合作作为学校改革的措施之一,苏格兰2006年通过了“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法”,认定家长是子女教育的参与者,家长有权选择学校,确定入学计划。英国学校里建立家长教师联合会、家长联合会或学校伙伴联合会等家长组织,从事为学校筹措经费、家长教育、表述家长诉求等活动。英国每所学校必须给每个家长发放《学校手册》,上面有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重要信息,方便家长了解学校;给每位学生发放《家校联系本》,里面有学生和学校的主要信息,学校与家庭籍此相互联系;家长在将孩子送到学校后要与学校签订《家校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是家长和学校彼此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在英国,家长担任课堂“教学助手”是重要的家校合作改革措施之一,教学助手从家长中招聘,经过培训后协助教师开展教学以照顾好每位学生的个别差异,从而提高教学质量。教学助手要参加学校每周的教学工作会议,并与其他教师讨论各自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把教师教学中的问题及学生的学习情况反馈给教师,对教师的教学提出进一步的建议,从而有效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教学助手还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辅导,帮助他克服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家长担任教学助手使教师和家长在课堂内外的合作更加紧密,有效地促进了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被认为是一种高层次的家校合作方式。

(四)日本的家校合作现状

二战后的日本教育具有相当浓厚的美国色彩,其家校合作中的一个特色就是引进了美国的家长教师协会(Parent Teacher Association ,简称PTA)的组织和制度,这一制度致力于沟通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创造有利的成长环境,是日本中小学教育中不可忽视的教育力量。这一组织的基本单位是班级,由家长自荐或推举产生,与班主任共同组成班级PTA,是学生家长和教师组成的会员间相互学习、开展活动的社会教育团体。各个县市町(相当于我国的乡镇)村都设有社会教育主事,中小学的每班级基本有成立PTA。PTA积极为国家教育改革提出建议,定期召开家长和教师之间的座谈会,要求家长参加学校教学开放日活动并担任班主任,给教师充任助手;组织家长参加学校的课堂教学和体育比赛、艺术节等活动,培养家庭和学校之间的亲密关系;开展亲子互动活动,增进亲子之间的情感交流;邀请大学教授、教育专家乃至大学生为家长讲课,为家庭特别是母亲提供家教指导;对学生进行学业、职业生涯和生活指导。在PTA的组织下,家长参与学校的管理、教学和各种日常活动及专题活动,招募家长志愿者(如图书整理义工)为学校服务,引导家长参与学校事务,这些活动不仅丰富了学校的教育内容,促进了家校合作。

四、家校合作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方面

通过对近二十年来的家校合作研究文献进行梳理,笔者有了以下发现:

(一)相关文献的总体特点

通过整理和分析检索到的国内外文献后可以看出,家校合作问题己经成为国内外教育研究者者关注的热点之一。这些文献呈现出的主要特点有:(l)目前对家校合作的研究普遍将焦点放在如何促进家校互动上,并由此引发了不同视角下的研究,但是对其中的操作性问题挖掘不深;同时,其研究的着眼点大都放在家校上,而很少研究校家。(2)对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和意义研究得较为充分,国内外学者充分探讨了开展家校合作对于促进学生良好发展及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意义,大力倡导和建议在学校中加强家校合作。(3)理论研究水平低,对影响家校合作的因素的研究比较多,但对家校合作的基础理论缺乏系统研究,理论思辨型的研究不少,但没有看到有较大影响的理论研究成果。(4)实证研究少而且不严谨,对在家校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等一般都是描述性的,缺乏实际研究的支持。(5)对家校合作的研究开始引入个案研究方法,但是尚未见到比较完善且有说服力的研究成果,这可能与大多开展家校合作研究的人员研究能力欠缺或因时间关系没能对其中的问题开展长期追踪研究有关。

(二)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的几个方面

通过对现有文献进行分析整理,笔者认为,家校合作的研究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加强:(l)充实家校合作基础理论研究,要从不同学科的视角揭示家校合作的不同面相,不断完善家校合作的理论依据,从而为从不同角度寻求家校合作的新途径铺路。(2)不断深入对冢校合作个案的研究,以质性研究方法从微观角度探讨具体的家校合作过程。(3)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应该对中国教育场景中影响家校合作的人际关系及其作用作更加深入的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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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家校合作的现状范文

一、小学家校合作现状分析

学者刘力由浅入深将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形式上的参与”,参与方式有:开放日、家长会、家长联系本等,参与的性质是:单向的,由学校安排,家长处于被动地位。二是“人际的参与”,参与方式有:经常性家访、家长参与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等,参与的性质是:双向交流、互动,交流气氛较为亲切。三是“管理式的参与”,参与方式有:参与决策形成、决策执行和决策监督,参与的性质是: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决策的全过程。

根据这一分类理论推导,目前我校的家校合作方式,以第一种第二种参与居多,整体上来说属于低层次的参与,如定期召开家长会、校园开放日、电话联系等。

二、小学家校合作存在的问题

学校对家校合作的研究不深入,没有形成理论以指导实践;学校缺乏对家长的引导,家长一直处于配角状态,家长只有倾听、默认和接受批评的义务,发言或者是向学校建言献策的机会很少;学校对各班级家长会等家校合作形式所取得的效果未有专业化、全面化的监管。

教师缺乏对学生全面发展的关注,关注的重点往往是学习;针对孩子出现突发事件不能及时与家长取得全面沟通,错过教育家流的最佳时机。

家长参与家校合作活动不积极,除非是学校要求请家长,一般不会主动参加家长会或其他家校合作的形式;积极参加家校合作这部分家长对自身权利与义务认识不明确,学校叫怎么做就这么做;部分家长甚至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情,我只需要做好孩子的后勤保障。

三、提高小学家校合作实效性的应对策略

(一)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关于家校合作的相关制度建设,明确学校、教师和家庭三者的职责和义务,使家校合作工作有理有据,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家校合作缺少专业化、规范化的问题。

学校和家庭是孩子成长过程中两个最重要的环境,只有学校和家庭发挥各自的长处,形成合力,才能为孩子的成长提供最佳的教育环境。

(二)提供教师、家长培训

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合作能力。教师要树立合作意识,服务于家长。教师要全面了解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把家长当作是自己的得利合作伙伴。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家长交流,多倾听家长的意见,换位思考,让家长感受到教师对学生的爱,谈话才可以在信任的基础上顺利进行。

加强家长培训,提高家长合作能力。家长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之后,才能够转变观念,才能够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进学校教育中来,才能真正成为学校、教师的合作伙伴,才能真正实现家校的和谐发展。

(三)提升能力,保障实效

充分发挥传统合作方式的作用,如家长会。家长会是家校合作中最常使用的,也是家长比较喜欢的交流方式。一次成功的家长会,会让家长和教师都会觉得很有收获。家长会要增加更多的互动,在开会之前,班主任与家长代表确定本次会议主题,教师在介绍完近期孩子学习情况后,家长对关注的话题提问,班主任和教师进行回答。会后,学校、教师、家长都应该及时总结和反思,借以更好地改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对教师进行考核

建立对学校和教师参与的评价机制,引起教师的足够重视,充分发挥教师参与家校合作的主动性。

第6篇:家校合作的现状范文

关键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调研

我国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渠道,通常是以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培养和行业企业职工继续教育培养来实现,如何发挥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资源,结合煤矿企业的岗位职业标准要求,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使培养出的技能人才能够更好的适应煤矿企业的岗位要求,更好的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意义重大,这也是我国煤矿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我校作为西部地区唯一一所以煤矿类专业为特色的国家级重点技校、国家级重点中专,为推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深入开展,近期我和同事们开展了校企合作的调查研究。

1校企合作调研数据

1.1被调查煤矿企业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方法为文献调研、发放问卷、深入访谈三种,调查范围为重庆市27个煤矿企业,其中国有煤矿9个,民营煤矿18个。按煤矿企业规模分,大型煤矿9个,中型煤矿12个,小型煤矿6个。

1.2企业对校企合作项目的参与意向

愿意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与实施”的企业25家;“委托院校进行员工培训”的27家;“委托院校进行员工学历提升”的25家;“与学校签订订单培养协议”的21家;“联合科技攻关解决技术难题”的17家;“共建实训室”5家;“为学生提供实训机会”18家;“为教师提供实践机会”9家;“设备仪器资源使用”10家;“为学校提供兼职教师”18家;“为学生开设专题讲座”3家。

1.3企业对开展校企合作的认识

关于“开展校企合作对企业的重要性”一项中:选择非常重要的10家;选择比较重要的10家;选择不重要的7家。关于“对开展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一项中:选择非常愿意的4家;选择比较愿意的5家;选择无所谓或没兴趣的18家。

1.4影响校企合作的主要因素统计

10家企业觉得“缺乏政府相应的政策引导”,6家认为“企业利益得不到保障”,7家“缺乏合作机制”,1家“学校缺乏主动性”,3家“缺乏校企双方交流的平台”。

1.5企业希望的职业教育模式

3家企业选择“独立举办职业学校培养员工”,10家选择“独立举办培训机构”,11家选择“合作举办职业学历教育学校或机构”,3家选择“不举办职业学校或机构”。1.6企业希望的与职业院校合作的模式选择“2+1模式”的6家,“订单模式”6家,“工学交替模式”10家,“产教结合模式”5家。1.7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冀望收集到的冀望中:“能得到合格的后备人才”25个,“为企业长远发展做准备”17个,“改善员工技能结构层次”13个,“扩大企业影响力”12个,“得到纳税减免优惠”24个,“进行员工提升培训”14个,“联合解决技术难题”7个。1.8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建议问题中选择“通过立法作出规定”的11个,“政府出台激励机制”的14个,“激发企业的自觉性主动性”的11个,“推动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工学结合”的14个,“职业学校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19个,“提升职业教育内涵质量”的21个。

2调研情况分析

(1)从调研结果可以看出,校企合作是学校和政府十分热衷,但企业只是在浅层次上参与合作,并没有拿出和学校政府一样的热忱深入参与其中。调研数据表明:100%的企业都愿意和学校合作,参与到各种形式的校企合作中来,但大部分是停留在“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企业员工进校培训”、“签订订单培养协议”这类浅层次或对企业发展有益的层面,而“共建实训室”、“为学生老师提供实训实践机会”等深沉次合作的企业不足20%,并且企业基本上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只限于由企业技术人员示范操作,由企业技师和学校教师联合指导的比率为0。(2)从92.6%的企业愿意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与实施”、66.6%的企业愿意“为学生提供实训机会”、而仅有33.3%的企业愿意“为教师提供实践机会”,18.5%的企业愿意“共建实训室”,36%的企业愿意“设备仪器资源使用”可以看出,企业对校企合作项目的参与,主要集中在为学生提供实训机会这类低成本项目上,而大部分企业不愿参与到需要投入大量财力物力,增加企业营销负担的项目中。(3)制约企业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积极性的因素占前三位的是:37%的企业觉得“缺乏政府相应的政策引导”,26%的企业觉得“缺乏合作机制”,22.2%的企业觉得“企业利益得不到保障”。许多企业都在调研中表示希望能在参与到校企合作项目中的同时,企业能收获到在税收、补贴以及荣誉方面的帮助。(4)企业认为学校目前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上需要进行改革,目前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知识结构陈旧、实际动手能力弱,与企业对专业人才的要求严重脱节。(5)80%的企业希望校企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应该加强企业在职员工的培训工作,通过有针对性的职后培训来提升企业员工的能力。

3调研结论

通过此次调研的结果以及数据分析的情况,大致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看法。

3.1校企合作缺乏令企业看中的长效机制

目前的校企合作缺乏长效机制。40.7%的企业希望“激发企业的自觉性主动性”,但企业是需要效益的,如果没有有效的机制,没有硬约束力,靠企业的自觉性来参与到校企合作中,那企业只能如现状浅层次参与其中。所以政府应该在落实相应政策的具体措施、降低企业承受学生顶岗实训的安全风险、增加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回报、加强校企合作第三方的协调服务等方面建立起有效的机制,最大程度的保障企业的利益。

3.2教学模式改革的滞后

在此次调研中,77.7%的企业都希望职业院校能“提升职业教育内涵质量”,70%的企业觉得“职业学校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确现在中职院校在专业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上过多的沿用了专科乃至本科的做法,忽略了中职学生以发展技能为主的本质,导致大量学生到达工作岗位,理论水平不够,技术操作能力也不过关的现象。因此进行教学模式改革刻不容缓,把中职学校从现有重理论轻技能的现状拉回正轨。

3.3要加强企业在职员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训

从调研数据中可以看出企业十分看重职工的培训工作,希望能从职后培训这块达到推动企业长远发展的目标。那么加强企业在职员工校企合作培训,是促使企业方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之一。(1)进校培训与上门培训相结合,对于煤矿企业,人手不足,特别是技能人手的不足是普遍存在的,学校可以根据企业要求,组织教师到矿上培训,解决企业生产和培训冲突的问题。(2)等级培训与提高培训相结合,煤矿企业职工文化水平不高,企业对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迫切希望,要重视初级工、中级工技能等级的培训,更要重视对已取得中级工等级的员工,提升为高级工、技师的提高培训。(3)全面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在通用性培训的同时,根据煤矿企业的自身需求,可以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

4对策及建议

4.1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企业要承担学生实习的安全风险,特别针对煤矿企业而言,工作环境恶劣,安全形式更是严峻,同时煤矿企业无法从校企合作中得到更多的实质性收益,因此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政策和制度层面激励企业参与尤为重要。从制度层面上制定校企合作法律框架,明确学校和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理顺学生工学结合考核、共建实训室管理、职后培训教育等相互配套制度。在机制层面上,建立合理的企业利益补偿机制。只有当企业从校企合作中获得大于投入的收益时,才具有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减免税收、政策优惠、奖励荣誉等方面的补偿,能提高校企合作对企业的吸引力。比如加拿大就实行实习教育税额抵扣,接收实习学生的企业每个学期可享受25%~30%的抵税比例,这对企业就是一个非常大的诱惑,因此也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4.2进一步调整课程设置,开发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核心

进一步加大教学模式改革的力度,以更好地适应工学结合的需要。实施“工学结合”模式,制订“工学结合”教学计划,要坚持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根据当今社会和煤矿企业实际需求,修改和完善采矿技术专业的教学计划,围绕培养目标,突出职业特点,打破以学科为中心的结构体系,加大技能训练的比例,重能力,重素质,把技能和德育培养放在第一位。建立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是“工学结合”教学改革的重点。从工作岗位需要出发组织教学内容,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教学内容,将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引进课堂,在课程内容的设计上与实际工作情境相结合,通过工作训练,使课程体系中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融为一体。

4.3完善校内外实训基地在工学结合教学中的地位

要与企业共建具有先进性、经济性、互补性的校内实训基地,功能与岗位能力要求相一致,让学生能更快地适应岗位需求,顺利完成从学校到企业,学生到员工身份之间的转换。校外实训基地是实施“工学结合”的重要场所,学校应积极寻求一些规模大、生产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企业合作,建立一批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动力机制,共同培养煤矿企业需要的人才。学生通过深入企业的实践,贴近生产一线,真正学到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

4.4加强有职教特色的师资队伍建设

第7篇:家校合作的现状范文

【关键词】中学体育;家校合作;现状:对策分析

学校体育家校合作教学具有很重大的意义,这样的教学模式有利于中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学生良好锻炼习惯的培养起着促进作用;有利于家校双方更全面、更客观的了解学生,有利于学生发展;也可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1学校体育家校合作教学的现状

1.1家长及教师缺乏对家校合作教学的正确认识

首先,家长对家校合作教学方面的认识存在误区,我国大部分家长错误的认为对学生进行教育是学校的任务,而家长基本没有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的意识,出现这种情况往往是因为家长并不关注除孩子分数之外的其他教育收效,再者就是由于家长本身文化素养不高,没有主动或引导孩子的能力。其次,一部分教师并不愿意家长参与到学校教育活动中来,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认为一部分家长因自身素质问题不仅不会配合教学活动,反而会给教学活动制造麻烦;二是觉得大部分家长没有相关专业知识,在教学活动中并起不到什么积极作用,这样的认识是完成错误的,处于青少年时期的学生日常接触最多的除老师和同学之外就是家长,而其中家庭对青少年的影是其它任何方面都无法取代的。最后,虽然素质教育在我国实施已经有了几年时间,但大多数中学还是在盲目的追求升学率,分数和升学率几乎成为了对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收效唯一的衡量标准,而家校合作也仅仅局限于学校要求家长督促学生进行提高分数方面的学习,而忽略了家校合作教学的真正意义。

1.2家校合作缺乏计划性

在学校教育体系中,家校合作一般只是以家长会这种单一的形式展开,且学校往往并不将此纳入教学工作安排,其偶发性较强,如大部分家长会之前是因为在教学活动中已经出现了某个较为严重的问题,学校才会想到通知学生家长来学校讨论,而家长对这些教学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并不能提前预见,更谈不上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法,而这样缺乏计划性,且目的性不强的家长会很难会起到什么实际的作用,久而久之,家校合作教学只能沦为“面子工程”而变得毫无实际意义。

1.3家校合作缺乏互动性

真正意义上的家校合作教学是需要家长和教师就学生情况相互交流和探讨的,而目前我国家校合作的实际情况则大多是采用教师说家长听的方式进行,这样的家校合作方法并不能使教师深入、全面的了解学生,也无法对其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对实现家校合作教学的意义并无帮助。

1.4家校合作缺乏平等性

我国目前的家校合作往往是以学校为中心,往往只从学校单方面的便利出发考虑,而很少顾忌到家长的想法和实际情况,无论是在时间、地点的选定上还是在活动进行时,家长往往只有听教师讲的机会,而显有表达自己意见和看法的机会,因此,目前的家校合作教学存在着严重缺乏公平性的问题,因缺乏对等的交流机会,使得这样的家校合作教学并起不到多大作用。

2家校合作教学中常见问题的相关对策分析

2.1正确认识家校合作教学

家校合作教学并非只是传统意义上的家长会,而是为学生家长和老师就学生在校内外的表现提供一个进行深入交流的平台,从中发现一些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所存在的问题,并配合以正确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引导,使之更好的投身正常的学习生活中来。

2.2学校要定期组织与家长相互沟通与交流的活动

中学生正处于一个身心快速发展的阶段,身心活动较为活跃,面对社会上的不可控因素很容易被诱惑,因此,学校应定期组织家校合作相关活动,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及行为动态,尽量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而不是一味的进行事后补救。

2.3家长在家校合作教学中的地位同样重要

长期以来,人们错误的将家校合作教学简单的理解为家长会,而家长会在学生及家长的印象里似乎只是一个教师对学生家长传达学生情况并表达对学生所出现的各种问题的通报批评会,学生家长与老师并没有以一个平等的姿态进行交流,如错误的将此认为是家校合作教学的话就很难保证家校合作的深入性以及互动性,也难以实现中学体育家校合作教学的意义。

2.4以学校体育带动家庭体育的开展

学生的终身体育习惯一旦养成,体育活动就将成为他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作为学校体育活动的主体,学生,目前,绝大部分都来自三口之家,他们是家庭的希望和寄托。因此,学生的行为和习惯将对社会体育主体,家庭成员,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社会学理论认为:家庭是社会群体中最忠实、最可信赖的群体之一。这一群体中的成员,在进行社会活动中,都不同程度遵循着一种群体规范,已达到维系群体利益为最基本的出发点。所以,完全可以通过发挥学生的排头兵作用,感染和带动家庭成员的锻炼意识和行为,促进非体育人口向体育人系群体利益为最基本的出发点。所以,完全可以通过发挥学生的排头兵作用,感染和带动家庭成员的锻炼意识和行为,促进非体育人口向体育人口的转化,实现以学校体育带动家庭体育的开展。

2.5家庭体育有利于体育教育的延伸

学生在学校内接受体育教育的时间毕竟是有限的,为实现学校体育教育的目标,学校体育必须向家庭延伸,特别是我国在实施五天工作制以后,学生在家里的时间增多,因而形成了以学校体育为主,以家庭社区体育为辅的一体化模式。为了实施一体化教育发展模式,学校可通过建立家长联系薄、联系卡,学生定期交一份自我小结报告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

3总结

经过三年的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家校合作的重要,正向苏霍姆琳斯基所说;“没有家庭教育的学校教育和没有学校教育的家庭教育都不可能完成培养人这一极其细致和复杂的任务。” 在近年来的实践中,学校与家庭的密切合作,提升了教师的教育理念,提高了老师与家长合作的能力,形成了家校合作的良好氛围,从而提升了学校的办学质量。在研究中,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明确了今后的研究方向。如:在研究中应加强调查问卷设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加强家校合作过程中,进一步增强孩子的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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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家校合作的现状范文

一、信息交流单向性

交流意味着合作。所谓合作,应该是合作双方相互了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达成目标的过程,合作的前提应是合作双方的双向交流和沟通。家校合作是以家庭和学校的沟通为基础的,然而,在我们家校合作的实践中,出现的状况却是信息以学校为源单向流向家庭,以传达代替了交流,以灌输代替了沟通。

以中小学家校合作最常用的形式――家长会为例。家长会的惯常模式在全国几乎是通用的:首先由学校领导讲话,向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宣传学校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传达学校对家长配合学校工作的要求,或灌输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式,这类讲话往往是家长们耳听详熟的一些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和随处可见的套话,家长们不仅很少认真听,而且会产生厌烦的心理。校级家长会后接着是班级家长会,通常也是班主任向家长讲话,一般以通报学生的成绩为主,其结果往往是成绩好的家长颇觉欣慰和光彩,而成绩不理想的家长会陷入尴尬、烦恼和忧虑中,使家长会始终处于一种隔膜的氛围中,不仅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而且还会降低家长对学校的信任,使家长会越来越流于形式。

二、双方地位不对等

由于分工不同,家庭和学校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充当着不同的角色,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但双方不论作为社会单位还是教育力量,在地位上都应该是平等的。而家校合作能否顺利进行,保证双方在合作中的对等地位是十分重要的条件。但目前我们家校合作的现实是,在合作中应起主导作用的学校,往往以教育权威的姿态出现,把“主导作用”转换为“领导地位”,对家庭进行教育“训导”和“恩赐”,而非教育对话和协商。家庭在合作中处在十分被动的地位。家庭失去了在合作中的发言权,也就失去了主动进行合作的动机。这一点可以从我们家校合作的形式上反映出来:我们所较常采用的合作方式都属于以学校为中心的“校本模式”,如家长会、家长学校、开放日等,更多地考虑学校的需要和便利,往往在活动举行前通知家长参加,家长一般没有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和妥善安排个人事务的时间,常给家长带来许多不便,家长只能疲于应付。家访,这个最能拉近家校距离、极富人情味的合作方式也逐渐被“上所施”的“电召”“传唤”所代替,家长们听唤而至,有时甚至还要接受教师的质问和训斥。更令人心痛的是,这样的事实并不是个别现象,而是许多家长都曾有过的经历。

三、关注重心背离

学生是连接家校的纽带,家校合作毫无疑问应以学生的成长发展为中心,这是合作的初衷和目的。但是由于家长

和教师的角色不同,他们对于如何接触和看待孩子有许多不同的观点。

从表1中可以明显看出,教师更加关注孩子的共性,家长更加关注孩子的个性,用一句形象的话来说就是:孩子是

老师眼中的林,父母眼中的树。家长对孩子的评价高于教师对孩子的评价,家长更易对孩子报以高期望并更易失望。这种现象在我们的独子文化中尤为突出,反映出家校双方在合作中对孩子关注重心的背离,一边是学校的宣讲和倡导,一边是家庭的淡漠和排斥,使双方都感到对方缺乏合作诚意,结果容易使双方失去对合作的信心和兴趣。

四、目标主体表面在场和实际缺席

家校合作的中心是学生,学生的发展始终是家校合作的目的,有效的家校合作必须始终指向学生这一目标主体。合作双方应切实为了促进孩子和谐、全面的发展而排除偏见、达成共识,共同致力于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尽可能多的科学合理的物质支持和精神支持。但是,家庭和学校在合作的过程中却常常围绕学生却又不为了学生,出现了学生这一合作的目标主体表面在场和实际缺席的矛盾现象。这主要表现为,家长和教师在合作中都更容易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往往忽视或偏离了学生的需要,最常见的有两种看似相反但实际同质的做法。一种是相互指责、推委责任,把注意力放在谁为孩子的问题负责的追究上,而不是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这样的合作就等于是家校双方以一种特殊的合力把学生推出了合作现场,合作的目标主体在此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已。另一种做法就显得“愉快”多了,家长和教师站在一条战线上,双方互通有无相互支持,对学生施行“共管共治”,力求把学生的所谓不良倾向消灭于萌芽状态,完全无视孩子的独立人格和尊严,像教师截留学生信件交给家长,家长偷看孩子日记并择要向教师汇报的极端做法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学生便成了合作的受害者,要么成为家长、教师互相指责的“替罪羊”,要么成为家长教师手下的“嫌疑人”“被改造者”,使得许多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接触持恐惧、反对甚至是敌视态度。这种目标主体实际缺席的合作已经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当然无法取得理想的效果。

五、交流内容单一、狭隘

我们目前的家校合作,从校级的合作来看,总是集中于呼吁家长对学校进行支持和监督。从班级的合作来看,教师和家长往往只局限于就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违纪问题进行交流。

从表2中可以看出,家长、教师的交流内容十分集中,双方对学生学业的高度重视,家长尤甚;双方就品德方面的

交流是值得肯定的,但实际上这方面的交流却往往集中于讨论孩子的违纪问题,只有在孩子犯错时,双方才会在孩子的品德方面寻求合作;孩子在身体、审美、劳动方面是否和谐发展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至于家校合作本应重视的各个学生家庭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家庭中存在的特殊情况、家长在对孩子进行教育时的特殊需求以及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特殊经历,几乎被排除在合作范围以外,很少得到教师和学校的关注。

六、家校合作随意性、低频性

目前,我国的家校合作还处在即事、即时的阶段上,属于“救火式”而非“防火”式,合作往往是为了解决某一具体的问题即兴而定。很少有学校把家校合作纳入整个学校制度、写入学校的工作计划,即使是进行了家校合作工作,也大都没有总结,不留记录和档案。没有制度和计划的保证,家校合作便表现为随意性强,极易导致考虑不周、准备不足、组织不力的情况,如校领导只从全局考虑而没有考虑级部和班级的具体情况,教师们缺乏物质和心理上的准备,致使双方的合作积极性都受到挫伤。随意性必然导致低频性,家长和教师除了通过学校组织的家长会或家长学校进行接触外,几乎常年不联系,即使是班主任老师,也只限于在家长会上和家长交流或是为了解决学生出现的问题才会和家长有所接触。这对于双方全面了解学生情况,进行有效家校合作十分不利。

七、家校合作程式化、机械化

家校合作大多采用校本模式,即以学校为中心的模式,最常见的合作方式是家长会和家长学校。在很多学校,所谓家长学校形同虚设,流于形式。近年来新兴的开放日应该算是家校合作领域的新事物,却并无多少新意,充其量只是家长会的“图文版”:宣传栏里张贴有关学校业绩、学生成绩及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可以供到校的家长阅读,变家长会的“听”为开放日的“看”。也有不少学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家长督教团等组织,这本是有利于家校合作的,但这样的组织往往不是参与学校的决策而只是教师工作的又一层评价和监督机构,犹如为教师又加了一层“紧箍咒”,颇令教师反感,家长们往往也颇觉为难。这种程式化的合作很难引起家长积极参与合作的兴趣,使合作徒具形式。

合作的机械化表现为学校在合作中不能想家长所想,使合作缺乏人文关怀的气息,让家长望而却步。例如,有一些家长由于来自自身的压力而没有精力参与家校合作,如婚姻危机、生计问题等,学校理应对这样的家庭表示支持和了解,但实际上他们却常常被忽视或受到谴责;再如,很少有学校设有专门接待家长的场所,家长到校只能在教师的办公室进行交流,使这种面对面的私人交流置于众目睽睽之下,家长很难做到放松和坦诚;另外,教师和家长在这样的场所进行交流,只能是在教师舒适的办公桌旁边加放一张供家长就座的凳子,这种位置本身就造成了家长的窘迫心理,是一种拒绝合作的暗示。这样的细节在家校合作中俯拾即是,它们就如同隐性课程对学生的影响一样,虽然重要却常常容易被人忽视,就更不用说教师们在合作中对家长的态度所产生的作用了。家校合作活动的后续工作,如写信或打电话向家长表示感谢或询问意见、感受等,无疑会使家长体会到教师的关切和合作诚意,这在美国已成为传统,在我国的家校合作中还是十分罕见的。

注释:

[1]彭茜,郭凯.家校合作的障碍及其应对[J].教育科学,2001(11).

第9篇:家校合作的现状范文

当我们把重心放在家长与教师身上,思考讨论如何加强联系、进行更好的合作时,作为合作应然的目标主体的学生却被排斥在合作的边缘,成为合作行为被动接受的客体,缺乏主动性。家校合作的出发点与目的都是为了学生,但当学生的需要、学生的声音被淹没在家庭主导或是学校主导的争论中时,家校合作存在的意义又在哪里?本文力求站在学生的立场,以诺丁斯的关怀伦理学为依据,分析家校合作失效的现状,探究家校合作失效的原因,并尝试为家校合作的有效实施提供崭新的视角。

一、家校合作失效的困境

1.家校合作中目标主体的缺席

在《走出家校合作的误区》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话,“这段时间网上开始谈论‘家校合作’,近来爸爸也总说这件事,还说要和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好好沟通沟通,研究一个使我‘浪子回头’的方案。我觉得好笑,我本人既然提不起兴趣,你们还合作什么啊?也不问问我究竟是怎么想的,似乎完全与我无关。你们这样不把我的感受当一回事,就不怕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吗?”[1]

在上述案例中,家长的合作意识非常强烈,不仅“总说这件事”,而且“要和老师好好沟通沟通”,的确,这是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活动的表现,但学生却被排除在外,完全不顾及学生的感受。当学生以案例中冷眼旁观的态度看待如火如荼的家校合作时,其结果可想而知。本来是为了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家校合作,最终变成了学生眼中的一场“闹剧”。

究其原因,即现实中的合作越来越偏离出发点――学生,造成合作中目标主体的缺席。没有学生的参与,家校合作就失去了合作的出发点与方向,家长和教师无法知道学生的实际需要是什么,只是依据自己的价值观念与好恶标准来决定什么行为有益于学生的健康成长,什么行为会阻碍学生的健康成长。这样强加给学生的合作行为正如出行的航船,无论航船本身的结构怎样、材质如何或者制造多么精密,若在航海中迷失了方向则永远无法到达目的地。总之,家校合作是包含了家长、教师与学生三方关系的行为,家校合作中不能没有学生的合作,即在家长、教师表达看法的同时,学生也必须表达内心的需求。

2.合作内容单一,忽视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

美国学者Epstein Joyce L.在探讨家校合作的问题时提出,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家长和教师都要致力于建立“亲家庭的学校”(family-like school)与“亲学校的家庭”(school-like family)。亲家庭的学校,即把每个学生都作为一个个体,使其感受到自己的特殊存在;亲学校的家庭,即充分认识孩子的学生身份,强化学校活动培养学生技能方面的重要性。[2]但是,现实中的家校合作仅有单方面的“亲学校的家庭”,一切围绕学校的要求开展。

《走出家校合作的误区》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话,“爸爸妈妈和老师,我知道你们的所谓合作是什么。这种合作几乎从我上小学就开始了。就是你们的合作,使我没有了属于自己的周末和闲暇时间。你们一直就合作得很紧密,特别是爸爸,不但天天守着我学习,还没事就往老师那里跑,数落我的种种不是,你们还要怎样更紧密地合作呢?如果家校合作仅仅是学校在家里的无限延长的话,我现在就声明‘我反对这样的合作’”。[3]

这是学生面对家长与教师的“合作”所发出的强烈抗议。案例中的家长单方向地努力建立一个“亲学校的家庭”,时刻与教师沟通和联系,但基本上只围绕着学习、分数,如何取得学业上的成功成为一切的标准。原本充满温情与慈爱的家庭,在培养学生品德、态度和价值等方面有其独特优势,家校合作也是在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功能互补的前提下应运而生的。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在以学校为主导的社会背景下,家庭在与学校的合作过程中逐渐被同化为 “第二课堂”,其互补优势并未体现出来,反而进一步限制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家校合作失效的原因

作为家校合作的纽带,学生对合作的成功与否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即使是再密切的家校合作,学生依然是家长了解学校的主要信息来源,教师也是通过学生与家长进行互动,了解学生家庭成员的情况,以便更好地进行家校合作。在家校合作开展的过程中,学生的参与和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合作的效率,家校合作应该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如何有效地向学生传递信息,充分考虑学生的感受性,与学生培养并建立一种良好的关怀关系。

诺丁斯关怀伦理学是建立在关心与被关心是人类的基本需要的前提之上。我们需要被他人关心,同时也需要学会如何关心他人以及回应关心。但在现实社会中,并非所有人都学会了如何关心他人,以及如何回应他人的关心,教师、家长往往扭曲了“关怀”的概念,以关心的名义强制甚至是伤害孩子,而孩子作为被关怀者,也缺乏回应关怀的能力。这一点在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最终目标的家校合作中尤为明显,双方出于关心学生的考虑进行合作,但结果却往往收不到学生的回应,学生的“不领情”使得家校合作面临着失效的困境。于是,诺丁斯的关怀伦理学为我们反思家校合作问题提供一种崭新的视角。

1.关怀者的关怀病理现象

诺丁斯提出要形成关怀关系,其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条件一是A关怀B,即A的意识特征是关注与动机移置;条件二是A作出与条件一相符的行为;条件三是B承认A关怀B。[4]但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情况下,条件一往往被扭曲而导致条件二无法得到满足,至于条件三则经常被忽视。家长与教师作为关怀者,其意识特征主要有两个――关注性与动机移置。关怀的关注性不是投射性的,而是接受性的,是全身心的投入,感受到被关怀者的需要,无条件接受被关怀者。动机移置即是当A关注B之后,就需要A把自己的动机能量放在B及其活动的目标之上。但在现实的教师、家长与学生的互动交往过程中,声称关怀学生的教师与家长,其行为实质上并未构成关怀行为。

(1)教师与家长并未正确识别学生的需要

诺丁斯将需要分为明示的需要与推断出的需要:明示的需要是内在的,它产生于被关怀者的意识与行为;推断出的需要则产生于与关怀者本人的框架,不直接产生于被关怀者的需求与愿望。[5]不可否认,教师、家长的确关心学生,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尽心尽力,但是他们以成人世界的标准来规定学生的行为,将自己的情感、个性投射到学生的身上,认为他们各方面都处于不成熟的状态,无法正确判断自己的需要,因此利用成人的权威将自己“推断出的需要”代替了学生“明示的需要”。家长的担心不无道理,学生的确存在不能明示适合自己发展需要的状况,或是学生的需要会导致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关怀伦理学不否定强制,但是强制的同时总是伴随着商谈,是在双方地位平等的前提下的“关爱型强制”,这样,推断出的需要则更有可能转变成学生的明示的需要。

(2)缺乏对学生的关注

家长工作繁忙,教师注意力有限,学生被严重忽视。总之,我们并没有给学生以真正的关怀,很多时候我们一味斥责学生不懂得教师、父母的苦心,将学生强烈的反抗、拒绝看做是不成熟的叛逆行为,认为学生应该懂得回应与感激,家长和教师对孩子经常说的就是,“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对你的苦心”。无奈之下,透露出教师、家长对成人世界固有规范的自信,而不去反思自己是否真正给予学生全身心的关注并实现动机移置。

2.被关怀者缺乏回应

关怀关系的双方应是相互依赖的,关怀者也需要肯定与鼓励,因此作为被关怀者,学生也有责任积极主动地对关怀给予回应,只有当学生对关怀予以接受、认知并回应时,关怀关系才算确立。没有被关怀者的互动,关怀就不能被称为是一种“关系”。有研究表明,如果学生受到鼓励,感受到被成人关怀,他们在学校会更尽全力地学习读、写和算等各种技能、才能,并会将这种努力一直维持下去。[6]

在现实中,学生没有回应关怀者,也许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关怀者的确没有做出真正的关怀行为;二是学生感受关怀的意识与能力比较低,长期的强制型或控制型的关系使学生对教师、家长有着深深的敌意或是麻木的态度,关怀行为无法及时被他们感受。因此,在要求学生学会关怀他人的同时,也要培养学生接受与回应关怀的素养。

三、关怀伦理学对家校合作的启示

将关怀伦理学的理论思想引入家校合作,不仅让我们重新审视家校合作的性质与功能,也为家校合作开展的内容途径、方法提供更广阔的视野。

1.关怀伦理学视野下家校合作的目的――建立关怀关系

(1)家校合作即联合家庭和学校双方的力量

我国教育研究者马忠虎认为,家校合作实质上是联合了对学生最具影响的两个社会机构――家庭和学校的力量,对学生进行教育。在教育活动中,家庭和学校相互支持、共同努力,使学校能在教育学生方面得到更多的来自家庭方面的支持,使家长能在教育子女方面得到更多的来自学校的指导。[7]

马忠虎教授的定义侧重强调学校与家庭的平等合作关系,其主要目的是将教育的地域范围从学校延伸至家庭,并且更为重视家庭教育在整个教育中的作用。而诺丁斯的关怀伦理学告诉我们,家校合作不是教师、家长居高临下地合作,规划学生的生活与未来;而是在合作过程中,不论是学校主导还是家庭主导,不论采取什么形式的手段和途径,合作的目的都应该是致力于建立并维持一种平等、宽容和相互尊重的关怀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学生的主体性、潜能能够得到发挥和肯定。毕竟,“没有贴着教育标签的关怀仍然是教育,而融入关怀的教育则是意蕴更丰富的教育、更体现教育性的教育”。[8]

(2)家校合作本身也是一种教育资源

家校合作本身也可以成为一种教育资源,教师与家长在合作中关怀学生,使学生时刻被关怀的氛围所熏陶,在被关怀中学会关怀他人,培养其对关怀的感受性,学会接受并回应他人的关怀。

2.关怀伦理学视野下家校合作的主体――学生成为合作的第三方

近年来,许多专家学者将研究的重点放在家长与孩子、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上,并提出各种新型的亲子关系、师生关系,其中赢得其他学者与家长、教师广泛认同的便是学生与父母、学生与教师之间是平等的,家长和教师应该将学生视为可以平等对话的一方来对待。

不过,诺丁斯认为,家长、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在本质上是不平等的,[9]在这些关系里,一方长时间扮演关心者的角色,另一方则有必要地成为被关心者。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貌似冲突,实则一致。诺丁斯所说的不平等指的是作为被关怀者的学生没有回应关怀者的关怀,也就是强调学生在关怀关系中的接受性,并非指家长、教师与学生在地位上的不平等。诺丁斯认为,只有将关怀作为一种关系,才能使我们注意到情境中的双方,其实,这也是强调弱势的一方需要获得重视,即在关怀关系中,不能只重视作为关怀者的教师、家长,也要重视作为被关怀者的学生。因此,学生也应作为主体参与到家校合作中,只有这样,才能充分重视学生在家校合作中发挥的作用。在进行合作的商讨时,充分听取作为合作第三方的学生的意见与需求,这样才能使关怀行为得到学生的接受与回应。学生作为家校合作的桥梁,只有真正感受到被关心才会促进合作的进行,如此一来,家校合作才不至于面临失效的困境。

3、关怀伦理学视野下的家校合作内容――学会关怀与被关怀

在这个高度竞争的社会,教师与家长往往为学生以后的生存状态忧虑,为适应激烈的竞争,家校合作的内容往往只关注学生的学业发展,带有很强的功利性与短视性,而忽略了学生作为人的多方面、多层次的发展。

关怀伦理学要求家校合作改变以往只重视学生成绩、分数的态度,家校合作不能仅局限于探讨如何督促学生学习。当家校合作的目的包括建立并维持关怀关系时,合作的内容也应该致力于如何使教师、家长成为关怀者并真正实施关怀行为;如何使学生成为主动接受关怀的被关怀者,并在关怀的熏陶下学会关怀他人;如何倾听学生明示的需要,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进行明示的需要与推断出的需要之间的转换。

四、结语

当然,关怀伦理学没有为我们提出一套具体可操作的家校合作方案,只是为我们重新审视家校合作,提高家校合作的效率提供崭新的视角,使家校合作的理论基础更为充实。只有真正将学生纳入到家校合作中,充分尊重、考虑他们的意愿,在家校合作的三方之间建立关怀关系,才能使家校合作发挥实效。

参考文献:

[1][3]新浪教育.走出家校合作的误区[EBOL]., 2005-11-01.

[2][6]Joyce L. Epstein. School/Family/Community Partnerships: Caring for the Children We Share [J].Phi Delta Kappan. Bloomington,1995,76(9).

[4][5]内尔・诺丁斯.始于家庭:关怀与社会政策[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6.

[7]马忠虎.基础教育新概念――家校合作[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

[8]侯晶晶.关怀德育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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