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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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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法

第1篇:化学品安全法范文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问题;改进措施;定量评价

化学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不但丰富了化学品的种类,更是提高了应用普及率,这不仅有助于相关行业工作效率的提升,同时也对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挑战。据调查,现今市场上已出现近十万不同种类的化学品,其中不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在对其管理的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很有可能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危害,近些年来危险化学品因管理不慎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逐渐增,安全管理再一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我们应该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手段,加强危险化学品科学评价工作,进而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

一、现阶段我国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早已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引起了足够的重视,并且提出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安全管理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结合笔者的工作经验认为现阶段我国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水平不高

随着科学的发展,我国化工行业也迎来飞速进步的黄金时期,但是不可否认与其他先进国家相比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并且目前我国很多企业还面临着生产水平不高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工艺落后和设备老化上,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难以对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有力的保护措施,一些设备已经出现故障,但是还是需要继续运作,并且对工业”三废”也缺乏良好的处理措施,这些都无形中加大了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难度。

2.监管意识薄弱

对安全管理的监督是有效提高管理水平的措施之一,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重视到这一点,有些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很多违规操作无章可循,还有一些企业将监管制度流于形式,甚至根本没有专人负责相关工作,这些现象不仅不利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甚至还会起到相反的效果,降低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最终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3.缺乏对相关知识的培训

很多企业的工作人员具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并且在长期的工作当中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但是对于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的了解比较匮乏,或者管理理念过于传统无法适用在当今的生产当中,这都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很多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只重视生产忽视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导致他们在面对事故时缺乏足够的应变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能阻止事故进一步的扩大。

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改进措施

面对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需要我们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以提高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经过笔者对国内外很多先进企业的调查和了解,认为具体的改进措施主要有有以下几点:

1.加大对新工艺的引进力度

目前很多企业都出现了管理的误区,认为只要追求经营利润的最大化就足够了,因此,忽视了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但是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说这是错误的。对新工艺的引进,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还能通过先进的保护措施来确保危险化学品在使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安全,极大的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首先企业要树立良好的监管意识,重视安全监管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安排专人负责,成立相关的工作部门,并且吸纳一些专业知识过硬的技术人员加入,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同时,还要注意制定完善、全面的规章制度,不能无章可循,流于形式。在进行安全监管的过程中,不单单要检查工作环境是否符合标准,还要检测相关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并且限期改正。

3.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

目前很多化工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型企业,他们的管理人员缺乏足够的管理知识和安全意识,这些都不利于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因此,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对员工的安全培训,不仅要求他们有足够的专业文化知识,还要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对于从业人员也要进行培训,要求他们能够了解危险化学品的特点,并且在遇到突况时能够采取正确的措施,阻止事态进一步的扩大。

三、定量安全评价方法

安全评价方法是对系统的危险因素、有害因素及其危险、有害程度进行分析、评价的方法。评价对象、目的、时间要求的不同以及所获取资料的差异等,都可能导致所选用评价方法的不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培训教程》,其中,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采用了安全检查表、火灾爆炸毒性危险指数评价、系统安全分析等方法,可作为定量风险评价的基础。

定量安全评价方法有两类:(1)主要通过统计以往发生的事故数据,采取借鉴的方式,在经过计算后得出风险率,取得以量表示的系统安全性为基础的评价方法,如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法。另一类是以单元物质潜在火灾、爆炸危险性为基础,结合工艺过程危险性,计算出单元火灾、爆炸、毒性指数,评价系统的危险危害程度,进而提出安全的对策措施,使系统危险降到最小程度。

四、结束语

近些年来我国化工行业由于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不当而导致事故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现阶段安全管理出现的问题主要有监管制度不完善、生产水平不高等等,对此我们需要加大对新工艺的引进力度、加大监管力度、重视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并且通过加强危险化学品科学评价工作,来提高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水平,让化工行业更加蓬勃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英.浅析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与定量评价方法[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3(06)

第2篇:化学品安全法范文

【关键词】食品;化学保藏

1.食品化学保藏的定义和特点

食品保藏技术中,较为传统的保藏手段包括:加热、冷藏、干燥和发酵等技术。从20世纪初期开始食品中开始广泛使用化学添加剂以达到保藏食品的作用。食品化学保藏主要包括人工合成添加剂和天然食品添加剂。随着食品化学保藏技术的不断发展,已成为食品保藏技术不可少的一种。

1.1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54条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第28条,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的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其中,通过化学手段使元素或化合物发生化合反应所得的物质叫人工合成添加剂,利用动植物或微生物的代谢得到的物质叫做天然食品添加剂。

作为食品添加剂,最为重要的条件是安全性,其次才是工艺效果。一般要求:食品添加剂本身应经过充分的毒理学评价,有严格的质量标准,证明在一定的使用范围内对人体无害。进入人体最好能参与人体的正常的物质代谢,或经正常解毒过程解毒后排出体外,或因不吸收排出体外,不能在人体人因分解或反应形成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1.2食品化学保藏的定义

食品的化学保藏就是在食品生产和贮运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提高食品的耐藏性和尽可能保持它原来品质的措施,它的主要作用就是保持或提高食品品质和延长食品保质期。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是起到防腐、抗氧化和保持质构作用的添加剂。

1.3化学保藏所面临的问题与展望

使用正确的化学保藏剂,可以使得很多食品产品的货架寿命显著提高,比如,对于一些含油脂食品较高的食品,添加抗氧化剂可使得其货架期提高200%以上。通过复合使用防腐剂,可同时控制食品的化学及生物学方面的变质。

化学保藏经实践检验有诸多优点,包括:方法简单易行、经济可靠。和罐藏、冷冻保藏、干藏等保藏方法相比,化学保藏更为简便经济。

但由于近几年,人们对于食品安全性问题的关注,化学保藏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一方面,出于管理的疏漏以及部分不法商贩仅为经济利益而忽视食品安全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公众对于食品添加剂的误解,而导致“谈防腐剂色变”,这些都对于化学保藏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但随着未来公众认识的不断强化,以及监管的进一步到位,化学保藏必将成为食品保藏中最为重要的手段。

2.食品防腐剂及其使用

2.1食品防腐剂的定义和作用

防腐剂是指能抑制微生物引起的腐败变质、延长食品保藏期的一类食品添加剂。主要用于抑制食品中微生物的繁殖。

防腐剂的防腐原理大致有以下三种:

(1)干扰微生物的酶系,破坏其正常的新陈代谢,抑制酶的活性。

(2)破坏微生物的遗传物质,干扰其生存和繁殖。

(3)与细胞膜作用,使细胞通透性上升,导致细胞内物质溢出而失活。

2.2常用食品防腐剂的性质及其卫生与安全性

2.2.1苯甲酸及其钠盐

苯甲酸(C6H5COOH)和苯甲酸盐又称为安息香酸和安息香酸盐,盐类主要为钠盐、钙盐和钾盐。其抑菌机理主要是干扰微生物细胞膜的通透性,导致底物传递以及电子传递系统的氧化磷酸化作用脱节,从而导致细胞新陈代谢紊乱而死亡。

实验证明,虽然苯甲酸和苯甲酸盐在体内无积累,但对于肝功能衰弱者不适宜。苯甲酸及其钠盐在酸性条件下防腐效果良好,但对产酸菌的抑制作用较弱,所以该类防腐剂最好在食品PH低于4.0时使用,以便充分发挥防腐作用。

2.2.2山梨酸及其盐类

山梨酸是一种天然化合物,是从成熟的花楸果的油中分离出来的,山梨酸及其盐类被国际上公认为安全、有效的防腐剂。山梨酸对微生物的抑制作用的机制迄今为止还不完全清楚,对微生物细胞新陈代谢作用的抑制可能来源于细胞形态学方面的变化、遗传物质的变化、细胞膜的变化、酶系统或者传输系统被破坏的结果。虽然山梨酸的安全性被世界所公认,但由于其防腐机理尚不完全明确,对于其安全性仍有所争议。

3.食品抗氧化剂及其使用

3.1食品抗氧化剂的作用和特点

由于氧化反应和氧化产物的降解导致含脂类物质的食品在光线、热、氧气等作用和长时间贮藏条件下会发生变质。通过添加有抗氧化作用的添加剂,是抗氧化的一个有效方法。

常见的抗氧化剂的类别及其抗氧化机制分别如下表所示。

表1 抗氧化剂的抗氧化机制

3.2常用食品抗氧化剂的性质及其卫生与安全性

3.2.1生育酚类

该类抗氧化剂包括一组在化学机构上与生育酚和生育三烯酚有关系的化合物,广泛分布于植物组织内。生育酚类抗氧化剂安全性很高,FAO/WHO评估其安全性等级为A,虽然在化学合成维生素E的过程中带入少量影响其安全性的不明物质,但本身并没有安全问题。

3.2.2抗坏血酸及其衍生物

其中作为抗氧化剂的有抗坏血酸钠、抗坏血酸钙、异抗坏血酸及其钠盐、抗坏血酸棕榈酸酯和抗坏血酸硬脂酸酯等。本身极易被氧化,是一类氧的清除剂,抗坏血酸类起作用时,本身被氧化并降解,同时因为广泛存在在植物组织中,因此是一类安全性较高的抗氧化剂。

4.总结

由上文给出的常用的化学保藏剂的性质及其卫生与安全性不难看出,往往来自于天然产物的化学保藏剂拥有更高的安全性,而相比之下,人工合成的化学保藏剂的安全性则相对较差。此外,关于化学保藏剂的添加剂量有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所规定,在安全的使用范围内,化学保藏剂并不会食品的卫生与安全性产生威胁。

未来,随着公众以及相关部门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重视,化学保藏剂的发展必将迎来新的挑战,不断发现新的天然化学保藏剂将对于食品化学保藏带来重要意义,同时加强化学保藏剂的机理及毒性分析,将有利于化学保藏的进一步发展。目前公众对于化学保藏的认识仍然相对片面,化学保藏对于食品安全及食品货架期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媒体对于食品化学保藏的妖魔化鼓吹,导致食品化学保藏发展受到阻碍。因此,未来食品化学保藏除了本身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更要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化学保藏。 [科]

【参考文献】

[1]天津轻工学院,无锡轻工学院合编.食品工艺学(上).北京:轻工业出版社,1984.

第3篇:化学品安全法范文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 安全评价 现状 对策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的形势下,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生产和运输变得越来越普遍。然而,这种物品具有有害、有毒、易燃、易爆和易发生氧化等特点,如果生产和保存、运输该物品的措施不当,就容易产生事故。由此可见,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显得尤为重要。相关人员应该结合当前安全评价的水平和实际状况,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过程做好评价,明确问题,根据问题制定方案,为人身和经济安全提供保障。

一、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评价发展

首先,在上世纪90年代的初期,我国对具有较高危险性的物质开始进行评价和相应的控制,同时与该问题相关的安全技术也被列入了我国“八五”计划之中。这就为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性评价提供了具体的人才和技术保障。进而,在该学术氛围之下,对于危险性的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具体评价方式也被提出。

其次,安全评价方法的提出,做到了以现实生活中因为危险化学物质爆炸而引发的车祸和火灾为基本资料,切实分析泄漏有毒化学物的安全事故,根据危险系数,找出问题出现的条件,从而提出具体的防御和解决方案。这种技术做到了对危险物质的危害等级和详细危险程度的把握,从而根据具体的危害范围及现实的损失情况,明确的提出整个操作过程中对人员、设备和管理的具体要求,以及应该达到的评价标准。

最后,在发展进程上看来,“安全评价”在2002年1月份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出现在我国的法律之中,国家开始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评价提供法律依据。这无疑在该物品的安全评价历史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在此基础上,同年的6月份安全生产法颁布,该法律又进一步规定了各行业在生产和存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要根据现状对该物品的装置做好完备的安全评价。

二、安全评价现状

虽然我国越来越重视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评价,具体的评价技术和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对安全评价的效率和实际质量带来了很大压力。具体问题表现如下:

(一)不重视安全评价

很大一部分险化学品的生产单位、运输和使用单位都不重视安全评价,有甚者,更是认为安全评价只是一种收费活动,没有实际意义,从而不配合实际的评价,以信息保密为借口,不提供完备的资料,使得整个评价过程因为资料不足而难以全面进行。此外,有些单位不但不配合,即使对他们进行教育和提醒,也不做出相应的改进,究其本质就是因为这些单位缺乏对安全评价和相关法规的重视,社会和企业对该评价的宣传和教育做得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二)安全评价的水平不高

关于安全评价的报告问题,相关人员因为经验和能力有限,在借助提前分析危险的分析方法对有害物质进行研究的时候,在安全措施方面总是记录的过于粗略而不够详细。比如,在实际危险系数为甲类的化学物品的评价报告内容中,对于这个报告的安全措施这一项目,其关键内容大部分是“加强检修”、“做好检查”、“杜绝泄漏”、“不得违章”等,这些内容都是不够详细的,自然也无法应对和解决生产、运输过程中的危险问题。除此之外,有些报告还存在把验收和安全两者相互混淆的现象,把安全评价写成了验收评价,这样就背离了安全评价报告的方向,也就不能准确分析安全问题。最后,在报告的内容分配上,有人则不分轻重,过分注重检查表的深度,而偏离了报告的可行性要求,出现对预先评价阐述不清楚的现象,这就需要真正掌握安全评价是什么。其实安全评价的重点是提出问题和解决困难,不需要过分解释。

(三)不会运用安全法规

很多人在进行安全评价的时候却没有使用安全法规。尤其是在化学品的危险源问题上,我国早在1997年就已经设立的相关的应急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种危险物质的临界数量,同时,又进一步详细的举出了141种具有危险性的化学物质,以上措施就为人们辨别和控制危险提供了保障。

(四)对评价机构监督不力

根据现实情况,甲级资质证书的机构有权利对全国的相关单位进行安全评价;乙级的则有权利在省一级的行政范围内进行相应的安全评价。但是,很多机构却进行超资质的评价行动,出现了凭借乙级资质进行超省评价的现象。更严重的是,有些机构竟会评价和自身业务性质不同的企业。比如,矿山评价和危险化学品评价是属于同一个评价体系的,有的公司在资质上根本就没有矿山评价这一能力,却敢评价与之相关的危险化学物品,甚至不惜拟用虚假信息,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混淆事实,这就威胁到了评价质量。

三、解决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如今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评价中问题很多,其中之一就是人们缺乏法规意识和实际的工作能力。这就需要我们从现在开始,把《安全生产法》以及各种安全评价的条例介绍给人们,让他们知道并掌握其中的规范和准则,并应用到实际评价之中。这样就更为直接的让人们认识到了法规的实际意义,使得规则意识深入人心,为以后的评价提供制度保障。此外,我们还应该结合实际,根据不同工作人员的特点,加强他们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评价能力。

(二)熟练应用法规

在人们充分认识安全评价有关法规的前提下,真正合理而熟练的使用这些规范就变得尤为重要。人们在使用这些法规的时候,要以现实为基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生硬的挪用某些概念。比如,人们在分析某些物质的危害现象时,必须先从相应的物质分类法规和GB12268-1990的《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查找出该物质的种类和具体的危险特点,然后再根据这些具体信息进行分析,这样就避免了分析结果过于模糊,整改措施不明确的不良现象。

(三)惩罚违法评价的公司

很多安全评价公司至今仍然存在违法评价的不良现象,他们造假、超越等级进行评价等的违规现象,对市场的稳定和人们生产生活的安全带来了不利影响。对此,我们要在严格监督这些公司的同时,切实严厉惩罚那些违规操作的评价公司,按照法律取缔那些扰乱市场、制造虚假评价信息的公司。这样就为以后的安全评价活动提供了良好的评价环境,也能有效防止评价失误和评价虚假现象,从而为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存放、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提供保障。

总而言之,我国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评价的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对此,我们只有正视现实,不断改进,才能为该物质的安全评价做出长远贡献。

参考文献:

[1]吴雅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科协论坛(下半月). 2010(06):121-122

第4篇:化学品安全法范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努力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无证运输、不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的情况明显减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由交通运输事故导致的危险化学品泄露、燃烧、爆炸和群死群伤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和无证运输、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等违法行为。各地还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其他重点整治的突出违法行为。

(二)重点路段。国、省、县道主干线路和主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线路。

三、工作措施

(一)迅速组织排查摸底。6月8日前,以大队为单位,对本县(市、区)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车辆、驾驶人等基本情况重新登记,完善“交警队信息平台”中“重点单位和车辆”信息。准确掌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化学品的运输路线、目的地等情况,要对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进货和销货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核实并建立档案资料,以达到百分百的办证率。认真分析今年以来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情况,对已达报废标准或逾期未检验的运输车辆及时核发整改通知,发现和掌握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集中进行安全教育。6月15日前,对取得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格的驾驶人集中进行一次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装载、行驶速度和发生事故后处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通报全国各地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案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三)全面开展安全检验。7月1日前,会同交通、安监、质检部门,对辖区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全面展开安全检验,重点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情况,以及罐体后部、两侧是否喷涂和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罐体安装是否牢固。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一律停业整顿,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四)深入排查禁运线路。对辖区内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线路重新进行一次认真排查,不符合运输条件的线路,不得审批运输剧毒化学品。对辖区内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道路及区域,要向社会公告,及时设置明显标志。

(五)严管剧运输车辆。按照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原有的档案资料中运输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严格落实“见人见车”制度,重点要检查驾驶人在上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是否满12分,车辆年检、安装行驶记录仪、喷涂文字、粘贴反光带、配置防护设备、悬挂标志牌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一律不予核发通行证。运用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对通行辖区路段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及时掌握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押运人、车况以及通行时间、路线等信息,加强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

(六)强化路面管控力度。通过对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情况的分析研究,抓住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单位和重点车辆,科学调配警力,加强对禁行区域、临水路段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销售和仓储企业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托公路卡口、交通安全服务站、公路收费站、以及固定和流动测速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奥运会期间,要加大对到北京和往来有奥运赛事城市的长途运输车辆的重点检查,严防非法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进入奥运赛事举办城市。

(七)加强重点车辆抽查。强化对悬挂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抽查,重点检查车辆标志是否齐全、车身反光标识是否规范有效,有无押运人员、车辆年检合格证有效期、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以及车辆行驶的时间、路线和速度等事项。同时还要加大对未悬挂警示标志的罐式货车、载运钢瓶或桶装物品的货车、用油布或其他物品遮盖车厢的货车的抽查力度,重点检查载运的货物和货单。

(八)及时通报违法信息。将安全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专业单位,多次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驾驶人等情况,及时通报给安监、交通等部门,建议采取暂时取消其从业资格、暂停上路运输等措施,提醒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支队将定期公布全市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详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是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尽可能联合安监、交通、质监、治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整治期间,每月10日、20日为集中统一行动日,各地要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最大限度地调用警力和装备,确保统一行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部门协作。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整治情况,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安监、交通、质监、医疗、环保、治安、消防等部门的协作,及时通报整治信息、违法车辆信息,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救援机制,确保一旦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道路交通管制,落实现场处置措施,及时、有效地组织施救,减少事故危害。各县(市、区)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救援机制修订好后,应于6月1日报支队秩序科。

(三)加大执法力度。发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格处罚;发现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无资质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要及时通报并移交交通部门依法处理。

(四)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成效。对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和短信平台号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和有关企业,对举报查实的要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5篇:化学品安全法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我街道的医化行业安全生产特色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使医化从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具备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企业全员安全意识,杜绝“三违”现象,提高事故防御能力,全力消除医化从业单位的安全隐患。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各项基础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员工安全法制意识,减少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确保我街道医化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三、整治对象

全街道范围内的医化企业。

四、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对于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的,未按照许可范围进行生产经营和降低安全条件的单位,要限期予以整改,或责令停产停业。

2、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使用登记备案制度和准购审批制度,是否按照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规定严格进行出入库管理、规范使用。

3、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是否按规定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企业现状进行安全评价,对于安全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整改意见,是否限期予以整改。

4、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管理,是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与健全,尤其是制定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制度是否按每年至少二次的规定,定期进行演练。

5、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执证上岗,厂内是否实行三级安全教育。是否执行我区全员安全培训工程规定,对员工实行全员培训。

五、整治要求

1、建立该行业企业档案、分布图册。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台账,确保安全设施投入。

3、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领导重视,机构完整,职责明确,人员落实,生产有序。

六、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从20*年6月开始至10月上旬结束,分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6月上旬至6月底)。各医化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部署,制定方案、落实责任,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同时,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营造企业上下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并要求企业要对第一阶段的开展工作建立档案。街道安监部门将组织力量对企业第一阶段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上旬至9月上旬)。街道安委办将根据整改内容和要求,逐条进行严格把关;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其整改;对逾期无法整改的,提请区政府依法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企业完成整改后,街道安委办组织验收;10月下旬接受*区安委办组织的有关专家进行重点抽查。

七、工作要求

第6篇:化学品安全法范文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

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3-0369-01

1、危险化学品相关概念

1.1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容易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1.2 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

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全过程。

2、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从而使执法过程中缺乏相应法律依据,导致执行力不够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导致执法过程中缺乏相应法律依据,制约了对违法行为人和企业的惩处力度。交警在日常检查过程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执勤执法,但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违规行为不够明确,处罚力度较小,只处罚驾驶人,而不涉及危化品运输的源头企业,从而使得一些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逃避了法律的制裁。

2.2 监管部门较多,管理责任不明确,容易造成管理的盲区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危化品相关许可证以及危化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监、质检、环保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行业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的监管主体,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管理,车辆的安全管理以及运输相关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然而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较静止状态容易引发事故,因此应当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动态管理,但在具体工作过程中,一些监管部门未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造成源头与动态管理的不协调,致使管理脱节,各项措施难以落实,阻碍了危化品道路运输行业的有序发展。

2.3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为降低成本,将危险化学品混装

一些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意识不足,为节约运输成本,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时,将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混装,一旦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就有可能引起更严重的事故。

2.4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培训不到位

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工作人员,不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应急处置方法,一旦危化品发生泄漏,他们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甚至有些驾驶员、押运员责任心和安全意识不强,无视其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规定,存在违规驾驶等现象。这些因对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不足,导致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频发的现象也是不可小视的。

3、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监管对策

为营造良好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我们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环境。

3.1 从源头上控制,建立、健全相关法规体系,明确各监管部门责任,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

要确保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就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法规体系,在政府部门统一领导下,公安、交通、安监、质检、环保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明确各自的监管职责,统一协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监察力度,保证整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对安全要求高,政府部门应根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岗位责任制,制定强制的运输车辆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 加强动态管理。由政府牵头,组织公安、安监、交通、质检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联合检查,强化路面日常管理,坚决制止违规的车辆和人员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工作。

作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及装卸工具的性能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按规定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年度检测。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在明确了政府及企业的职责后,做到政府严格监管,企业认真负责,形成长效机制,使危化品道路运输行业有序发展。

3.2 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及社会舆论的的安全意识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需要政府、运输企业及社会公众形成合力,联合保证危化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各监管部门应各司其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公安机关作为公共安全管理机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交警开展有针对性的危化品知识培训,熟悉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了解常见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掌握安全检查的要求和基本的现场处置方法,从而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还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让社会公众参与进来,认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负责组织监督其工作人员上岗前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取得从业资格,才能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相关工作。同时还应有针对性的将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防护措施等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通过开展活动如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政府、企业、从业人员及公众共同参与,共同维护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

3.3 建设全国性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路途监管

为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就必须严格实时监控和管理, 确保驾驶及押运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通过建设全国性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使用监管平台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相关手续,监管人员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及时了解和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情况,以此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动态监管。

3.4 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机制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防范是重点工作,而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出现违规行为或事故,需要有效地加以处理、控制事故的发展, 因此建立有效的违规处理方案和专业的应急处理机制至关重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配备专业的人员防护和应急救援装备,对于超载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一经查获,除依法处罚外,还须专业处置人员将违法车辆押运至专用停放场所进行卸载处理。同时还应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应急管理, 健全应急救援技术和信息支持系统, 培养高素质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保证不同的应急事件有与之相对应的处置方法,形成快速反应的应急救援机制。此外,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以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4、结束语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是动态危险源, 发生事故危害严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受管理、人、车等多种因素影响,对上述因素均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在管理方面要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明确职责,加强执法力度,对人要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对车辆要加强检查,对违规车辆要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2] 卜全民,童星.《我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现状与对策研究》.工业安全与环保,2012(38-4):90-93.

第7篇:化学品安全法范文

关键词: 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 TQ08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3)02-0075-01

危险化学品是指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其特征是: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需要特别防护的。一般认为,只要同时满足了以上三个特征,即为危险品。如果此类危险品为化学品,那么它就是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在不同的场合的叫法或者说称呼是不一样的,如在生产、经营、使用场所统称化工产品,一般不单称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都称为危险货物。在储存环节,一般又称为危险物品或危险品,当然作为危险货物、危险物品,除危险化学品外,还包括一些其他货物或物品。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中称呼也不一样,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称“危险物品”,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称“危险化学品”。那么如何管理危险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但是我们在安全评价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管理制度重视不够,表现为不结合本单位特点与实际情况去编制各项管理制度,而是参照其它企业的管理制度,不经认真讨论分析就照搬。形成管理制度与实际操作两层皮,特别是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通过了安全评价,就不思继续加强管理、持续改进和对安全条件不断完善。因而不能从真正意义上达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我认为,除定期对其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更重要的是让其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法中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用血的经验和教训写成的,对于企业安全生产完全必要。通过理论和实际案例说明做好安全工作必须从根本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但造成“人的失误”和“物的故障”这一直接原因的原因却常常是管理的缺陷。管理缺陷虽然是间接原因,但它却是背景因素,而又常是发生事故的本质原因。人们常说的“隐患”来自物的不安全状态,即危险源,而且是和管理的缺陷或管理人员失误共同偶合才能够形成;如果管理得当、及时控制,变不安全状态为安全状态,则不会形成隐患。客观上一旦出现隐患,主观上人又有不安全行为就会立即显现为伤亡事故。根据这一理论,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如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定期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厂(区)内要进行内部定期培训教育;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要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价等。所有的培训教育国家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目的就是要促使企业减少不安全行为的产生。而进行安全评价,一方面帮助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岗位责任及应急救援预案,使之切实可行;另一方面,帮助企业找出存在物的不安全状态,即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控制危险源,以达到安全生产的最基本条件。

二、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安全

不是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进行了安全评价,企业就存在绝对的安全。所谓安全就是事故风险达到了合理可行,并尽可能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减少风险要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无论减少危险发生的概率还是采取防范措施使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都要投入资金、技术和劳务。因此,通过了安全评价或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指在我国该行业的经济、技术现有情况和对危险危害因素后果、危险危害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和安全投资水平进行综合分析,归纳和优化的前提下,提出一个比较合理和可接受的安全生产条件,不是指危险性、危害为零。合理和可接受的安全生产条件是指在规 定的性能、时间和成本范围内达到的最佳的可接受风险程度。因此可接受风险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人们对危险根源的深入了解,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综合实力的提高而变化。同时风险可接受并非说放弃对这类风险的管理,因为风险随时间和环境条件的变化有可能升级为高风险。所以应不断对风险进行控制,使风险始终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三、从安全生产实践看安全管理的意义

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是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化工厂称其为“三大规程”,是指导生产,保障安全的必不可少的作业法则,具有科学性、严肃性、技术性、普遍性。这一项是我们衡量一个生产企业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我们在安全评价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就认为有没有一个样,只要能生产就行,这是一个典型的化工生产“法盲”,他们孰不知这“三大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是前人从生产实验、实践中得来,以致用生命和血的代价编写出来的,具有其特殊性、真实性。在化工生产中人人不能违背,否则将受到惩罚。有的企业领导曾说:“我们以前就是这么干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违章的),没出过什么事,不要紧”。这种麻痹思想绝对要不得,尤其是作为企业的负责人。违章不一定出事故,但是相反,出现事故的必然是违章而造成的,这就验证了海因里希“1:29:300”的著名法则。通俗地讲,多次违章必然会发生事故,多次小的事故发生,必然酝酿着重大事故的萌芽,这是我们常说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工作超前管理,超前控制的基本法则。

四、对危化品安全管理的几点参考意见

责任落实是安全生产的灵魂,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防控结合”的安全理念,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危险因素辨识、评价、控制和监管工作;逐步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活动,规范管理,持续改进,建设本质安全企业。我们深知,对于安全,永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仍须“警钟常鸣,时刻警惕”,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第8篇:化学品安全法范文

关键词:化学课堂 法制教育 化学危险品 环境保护

中学生正是花季的年龄,同时也伴随青春期的到来,他们不仅在生理上发生急剧的变化,在心理上也承受很大的压力。叛逆期的到来,使得学校、家庭对他们的管理力不从心,全国各地未成年人违法造成的事故屡屡发生。青春期中学生的教育包括生理知识、道德观念、法制观念、科学人生等的教育,作为一名高中化学教师,我认为把法制教育带入化学课堂尤为重要。

在以往的教学中,我们注重知识本身是否被学生吸收。例如在学浓硫酸时,主要目的是让学生知道浓硫酸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以及在化工生产过程中的一些应用,而很少涉及浓硫酸的危险性。我认为这时应进行法制教育,告诉学生它是一种危险化学品,从浓硫酸的吸水性和脱水性介绍它的强腐蚀性,因此使用时要小心,更不能随便带出实验室,否则将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同时强调如果发生意外应该怎样处理。此时可引入案例:2013年5月30日,南京江宁区一12岁男孩在上学途中突然遭一男子泼硫酸,导致其双眼严重损伤,头面部深三度烧伤,右侧眼球变形,功能可能丧失,案发现场地面被酸腐蚀后发白,这是一起严重的化学危险品伤害事故,案发后第二天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案例的引入可让学生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对他人造成的伤害,以及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最后还可介绍什么是“危险化学品”,即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在上人教版高中化学必修1第一章第一节 “化学实验基本方法”这节课时,引入安全法制教育是非常必要的。提到化学实验,刚进入高一的学生们都很感兴趣,特别期待到实验室做实验,这时可强调学习《中小学校实验室管理暂行规定》和《化学药品管理条例》的重要性。且实验中若不遵守实验操作规则,可能会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培养学生按照实验规则操作的良好习惯,认识到维护公共环境安全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学习这些规则有利于学生用更加严谨的态度做实验,同时又增强了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以下几个案例可让学生意识到违规操作带来的巨大伤害。案例一:2008年7月11日,云南大学一名博士生在实验室做实验时发生化学爆炸,面部被严重炸伤,左手手掌只剩拇指。案例二:2009年10月21日凌晨,北京一药品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存放有大量的甲醇、乙醇等易燃易爆品和化学品的柜子着火,造成大量财产损失。案例三:2009年11月18日凌晨,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一实验室因实验人员白天做完实验后未及时关闭实验仪器发生火灾。用这些事故告诉学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问题。

第9篇:化学品安全法范文

由于危化品的特点,在危化品的生产、管理过程中,容易导致中毒、火灾或爆炸等危险,其所具有的有毒、易燃、易爆的特点,如果控制不当,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下面为大家整理关于化学品安全管理问题和对策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由于危化品的特点,在危化品的生产、管理过程中,容易导致中毒、火灾或爆炸等危险,其所具有的有毒、易燃、易爆的特点,如果控制不当,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 当前行业状况

目前我国列入目录的危化品2800多种,企业21万多家,从业人员超过500万人,包括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各类企业,20xx年化工行业产值14.8万亿元,占全国GDP的13.8%,占全球化工产值的40%,居世界第一,这些危险化学品包括了易燃、易爆、有毒、有辐射危害等种类,极易对人体健康和社会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威胁,危险化学品行业不折不扣地已经成为了我国的一个高危行业。危化品行业中21万家企业,中小企业占了80%,这些企业生产装备比较落后,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问题相对来说比较突出,

        据统计,20xx年发生重大事故2起、死亡20人,20xx年发生重大事故2起、死亡43人,今年1-8月份发生重特大事故3起、死亡103人,其中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导致78人死亡,造成了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xx、20xx年到今年,危化品的重特大事故处于上升阶段,形势十分严峻,对此,解决危化企业的安全问题,避免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已经成为大众热点话题,也是我们研究的重点。

二、危化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部分危化企业盲目追求眼前利益, 往往重当前、轻长远;重生产、轻管理, 对政府监督检查和聘请专家帮助企业查整安全隐患的依赖性越来越大。缺乏积极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严格执行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的安全意识, 自我约束、自我评估、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及责任体系未真正得到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停留在被动应付政府检查层面, 政府热、企业冷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部分危化企业法人及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存在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 认为不出事故就可以了, 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的法定职责, 导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到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 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给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和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二)化学品生产技术落后,安全问题不到位

就现在看来,我国的化学生产设备落后,许多设备老化,就连生产工艺还延续的是以前的生产技术,并且安全工作没做好,导致出现大量的化学安全事故,许多企业的生产布局不合理,其生产技术落后,机器老化,在生产危险化学品时对于劳动人员的白虎工作不到位,违章作业的情况时有发生, 留下事故隐患。

(三)企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偏低、流动性大

危化品生产企业还存在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偏低问题,有些一线生产岗位人员文化未达到高中学历,危化品知识比较缺乏。随着用工成本的增加,各地企业普遍存在招工难得问题,缺少专业技术人员或者人才难以留住,员工流动性大,素质能力偏低,很多都是周边农民工,缺乏专业的基本知识,应急处置能力低,加之员工流动性大,使得企业不愿意在财力和精力上加大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和群体保护能力。

(四)应急救援水平低,力量较薄弱

危化企业事故防范意识差,或心存侥幸,不愿在应急处置方案、应急抢险设施设备及应急演练等诸方面作更多的资金投入。应急救援准备及人、财、物储备不够充分,应对突出事件的抢险救援演练不够,极易造成发生化学事故时手忙脚乱,从而导致反应意识及处置能力低下,极易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更多的财产、经济损失。精通各类化学事故的专业救援技术、专业救援器材配备、快速反应的危化专业救援队伍等也均尚未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各级政府对危化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目前,发生的危化事故大都由消防救援部门进行处置。

(五)监管力量相对不足

随着工业经济快速发展, 产业链的不断延伸, 大型化工装置不断增加, 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及危化品种类逐年增多, 对安全监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 目前具有化工专业或化工从业经历的监管人员比例,与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还有较大差距,而监管力量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少、经费欠缺、装备落后等问题的长期存在, 势必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繁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三、 建议和对策

(一)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从近几年我市发生的危化事故原因分析,绝大部分事故是因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素质偏低、违章违规操作等造成的。企业把政府部门当成自身保姆、安全员,依赖政府部门日常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识缺失。

       为此,一要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媒体力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要抓好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市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安全防范和职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三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上岗一线工人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不断增强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抓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开展企业内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注重发挥乡镇、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不应一味只追求内容全面而采取“灌输”的方法,应该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尽量增加互动环节,多提问,多举事例,引发员工思考问题,确保培训效果。同时,政府根据情况出台相应政策或者规划,鼓励、推进人才在制度方面有效落实。

(二)持续深化排查整治,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危化品行业的隐患排查、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是行之有效的一个较好的监管方式和手段。

首先,要严格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要对本企业重要工序、重大危险源、要害部位、重要装置和设施随时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排除或整改,对排查情况要做好记录存档备查。其次,要采取多部门联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借助专家力量,有重点、分步骤持续推进。结合本地实际,抓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严格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强化专家力量建设,在不断完善充实市政府专家库的基础上,推动各县(市、区)依靠企业自身技术人才建立区域专家库或联合专家库共享专家资源,同时,积极与省上沟通,建立与省危化专家沟通交流平台,提供对我市危化企业指导服务。

(三)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危化企业监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进一步完善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的体系建设,一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加快我市危化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将危化企业逐步纳入平台系统管理,提高安全监管效率,把握全市危化企业总体情况。同时,摸清底数,积极与省上沟通对接,将重大危险源连入省、国家系统实行实时在线监控预警。

       二是建议由安委办牵头,在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的基础上,由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环保、交通、卫生、邮政等部门组成我市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综合领导小组,并组建危化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中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行统一指挥、部门配合,具体负责全市的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工作。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通讯网络和信息系统,及时提供事故处置的信息保障。

       三是建立一支专业化队伍。介于我市目前尚没有一支专业性强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议督促企业完善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并协同环保、消防等部门对其进行培训和管理,强化企业应急救援演练。建立由企业自身应急队伍完成本企业,甚至相邻地区救援任务的救援模式,逐步形成网络。

(四)加大投入力度, 增强安全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