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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率低的主要原因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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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生育率低的主要原因范文

北京、上海的人口变迁

1950年北京、上海的生育率(妇女人均生育子女的数量)均为5.2,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9。1960年北京、上海的人口分别为740万、1056万人。

1963年中国在大城市开始计划生育宣传,1964年在大城市落实政策,1973年在全国逐步展开。上海作为计划生育的模板,并且城镇人口比例较高,人口出生率下降最快,从1963年的3.03‰降至1964年的2.06‰、1965年的1.7‰、1967年的1.25‰。北京的生育率也从1964年的4.41降至1965年的2.89、1967年的2.53。1960年上海、北京的生育率平均为2.8、3.8,全国平均水平是5.7。

1970年开始在上海、北京等城市试行独生子女政策,1980年在全国推广。可见,上海的生育率最低,其次是北京,东北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虽然人口寿命在大幅延长,但是由于低生育率和人口外流,上海的人口仅从1960年的1056万增至1980年的1152万,占全国比例从1.60%降至1.17%。北京的人口则是从1960年的740万增至1980年的904万,占全国比例从1.12%降至0.92%。1990年,北京、上海的人口增加到1086万、1334万。上海、北京GDP占全国比例从1960年的10.1%、3.7%降至1980年的7.1%、3.2%,再降至1990年的4.1%、2.7%。

1980年北京、上海的外来人口只有19万人、6万人,到1990年也只有54万人、51万人。1990年上海开始开发浦东,拉开了外来人口的小闸,经济占全国比例也开始上升。上海1980-1989年年均只增加3.0万外来人口,而1990-1995年年均增加13.0万人。1996年拉开了外来人口的大闸,上海1996-2013年年均增加48.3万外来人口,非户籍人口总数由1995年的113万人迅猛地增加到2014年的987万人。

而北京1990-1994年年均只增加1.9万外来人口,GDP占全国比例还在继续下降。1994年外来人口总数只有63万,但是,仅1995年就增加到118万。虽然后面几年又严控外来人口,但1995年涌入的这118万人口给北京经济增添了活力,北京经济占全国比例也触底反弹。2000年北京再次拉开了外来人口的闸门,2000-2014年,北京非户籍人口年均增长44.1万人,非户籍人口总数由1999年的157万增加到2015年的823万。北京、上海非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1990年的5.0%、3.8%增加到2015年的37.9%、40.6%。

外来人口有助于北京、上海的经济发展

北京、上海户籍人口相对增长缓慢,从1980年的886万、1147万人增加到2016年的1363万、1440万人。这些增加的户籍人口还有一部分是外来人口入籍。因此,北京、上海的实际外来人口还要更多。东北的人口移入和移出大致相当,净移民率几乎为0。外来人口大多是青壮年劳动力。比如,2010年北京、上海的非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36%、39%,但却占全市20-39岁人口的52%、59%。

年轻人越多,创新活力越强。中位年龄反映了经济活力,(全体人口按年龄大小排三列,位于中点的某人的年龄)。全国、北京、上海、东北的常住人口的中位年龄2010年为36岁、36岁、38岁、40岁,2015年为38岁、37岁、40岁、43岁,北京、上海比东北更年轻,经济也更有活力。

但是北京、上海户籍人口的中位年龄,2010年高达42岁、47岁,2015年更是高达44岁、50岁,比东北还要高。

20-39岁的年轻劳动力是最能增进经济活力的人口。1990年0-19岁人口到2010年为20-39岁。1990年北京、上海、东北的0-19岁人口占全国的0.69%、0.73%、8.09%,而2010年20-39岁人口占全国人口的1.93%、2.08%、8.12%。可见,2010年北京、上海的20-39岁人口有2/3是外来移民;而伦敦、东京的比例都只有1/3,巴黎只有1/6是外来移民。

东北由于外来移民较少,20-39岁人口占全国比例从1982年的10.4%降至2010年的8.12%,;同期GDP占全国比例从12.8%下降到8.6%。如果没有外来人口,上海、北京的20-39岁人口占全国比例将从1982年的1.60%、1.12%下降到2010年的0.73%、0.69%,降幅超过东北,那么,GDP占比的降幅也将超过东北。可见,如果没有外来人口,北京、上海的经济会比东北更没有活力(见图1)。

人口继续涌入大城市威胁中国的持续发展

流动人口主要是青壮年劳动力,而老人和儿童是很难外流的。一方面,东部大城市人满为患;另一方面,中西部的留守老人“老无所养”、留守儿童“幼无所靠”。

大城市靠吸引全国的年轻劳动力来维持经济繁荣,但是也加重了城市病:交通拥堵、环境污染、房价上涨。导致城市房价上涨的原因有三点:土地供应是依照规划人口数进行的,增速低于实际人口增速;外来人口对住房有刚性需求;外来人口流入不仅增加了城市经济活力,而且提高了户籍人口的购买力。

实际上,最严重的城市病是超低生育率,这与人口密度太高有关。2003-2012年,东京的生育率平均为1.06。23个区、26个市的人口密度与生育率直线负相关,人口密集的几个区房价高、通勤时间长、民生压力大,民不聊“生”,生育率只有0.7-0.8;人口稀少的地方,生育率为1.4。

伦敦的人口密度比东京要小,2011年生育率为1.84。33个区的人口密度与生育率是直线负相关。内城的人口密度仍然较高,一些区每平方公里超过1万人,生育率只有1.3左右;人口密度较低、房价较低的外城一些区,每平方公里只有2千多人,生育率却在2.1左右(见图2)。

美国生育率能达到1.9-2.0的主要原因是城市规划得更加“宜生”。美国城市分为中心城区、建成区、都会区,芝加哥、费城、迈阿密的中心城区每平方公里都只有4千多人,建成区则只有1千多人,都会区低于1千人。洛杉矶的中心区、建成区每平方公里分别为3.1千人、2.7千人。人口最密的纽约,中心城区每平方公里也只有1万人,建成区也只有2.1千人。美国房价只是家庭收入的四五倍。各大城市的平均通勤时间只有20多分钟。

而中国的城市建成区全部已超过1万人/平方公里的规划,县城的人口密度比纽约中心区还高。北京东城区、西城区每平方公里是2.5万人,上海虹口区、黄浦区、静安区超过3万人,通勤时间普遍超过1个小时。北京、上海总和生育率长期只有0.7,不仅因为生育政策限制,也因为高密度的城市规划下的各种生存压力。目前,中国有近60%的人口生活在城市,但是城市建成区的面积只占0.7%的国土面积。

一孩次生育率反映了没有政策限制下的生育现实,与总和生育率平行变化。1995-2014年,东京的总和生育率平均为1.06,而一孩次生育率为0.61。2010年北京、上海的一孩次生育率低于0.6,2015年甚至低于0.5,这意味着即便鼓励生育,总和生育率也难以达到1.0。长期的低生育率,经济发展依赖移民,使得北京、上海的人口结构呈现新的变化趋势(见图3)。

纽约、东京的人口数据是采纳官方预测。北京、上海2015年后的数据是采纳2015年抽样调查,假设2017年后北京、上海的人口不再流入、流出,2018-2050年的生育率将稳定在1.0。

2010年北京、上海的人口结构非常“拉风”,20-49岁青壮年劳动力占总人口的60%、56%,而纽约、东京都只有46%。但是到2040年,北京、上海的20-49岁人口占比只有28%、23%,而纽约、东京还有44%、32%。

流入北京、上海的年轻劳动力很多将在此终老。现在的外来年轻人给北京注入了“生机”,今后却可能成为“危机”。北京、上海65岁以上的老人将从2015年的231万、309万增加到2030年472万、599万,再增加到2050年的791万、907万。全国、北京、上海的20-64岁劳动力与65岁以上老人之比将从2010年的7.6、8.9、7.6降至2030年的3.4、2.9、2.4,再降至2050年的1.7、1.2、1.0。今后北京、上海的老龄化危机比全国更严重。

上海、北京面临人口拐点

过去的实际人口一直超前于规划,比如,北京1993年的规划是2010年人口要控制在1250万人以内,2004年的规划是2020年人口要控制在1800万人以内;但是2010年实际人口已经达到1962万人,2016年更是达到2173万人。

现在的新规划是,北京的人口在2020年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然后长期稳定在2300万人左右;上海的人口到2040年控制在2500万人左右。事实上,上海今后的实际人口将低于规划。2015年、2016年上海的外来人口连续两年负增长,2016年北京的外来人口也开始负增长,有人认为是政策所致。即便是没有政策调控,上海、北京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也在下降,原因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上海、北京的人口结构要老化,经济活力降低。2015年上海常住人口的中位年龄比全国高2.3岁。北京的中位年龄也将在2018年开始高于全国。这在国际大城市中并不多。

国际大城市的生育率只略低于全国,然后靠吸引少量外来年轻人口使得中位年龄低于全国、经济活力高于全国,从而长期保持吸引外来年轻人口的能力。比如,2011年英国的生育率为1.91,伦敦市为1.84。2010年美国的生育率为1.93,纽约市为1.81。2010年美国、英国、日本全国的中位年龄为37岁、40岁、45岁,而纽约、伦敦、东京分别只有35岁、34岁、42岁。

第二,上海、北京的经济优势可能会下降。区域发展不平衡是跨区域人口流动的动力,而区域均衡化发展是趋势。比如,以前纽约州的人均GDP远高于全国,吸引人口流入;1930年后人均GDP相对优势不断下降,吸引人口的能力也下降。纽约州的人均GDP与全国的比例,从1930年的168%降至1950年的122%;而密西西比、南卡州却从1930年的32%、38%,升至1950年的51%、62%,再升至1980年的70%、78%。

1980年上海、北京的人均GDP是全国的6.1倍、3.4倍,2002年是全国的3.6倍、3.3倍,对外地人口有强大的吸引力。而2005年湖南、四川、安徽、贵州的人均GDP只是全国的66%、59%、57%、34%,人们千里迢迢也要到大城市讨生活。

但是2016年,上海、北京的人均GDP只是全国的2.0倍、2.0倍,可能还将继续下降;而湖南、四川、安徽、贵州的人均GDP已升至全国的83%、72%、71%、60%,还将继续提升。收入差距在缩小,考虑到路费和骨肉分离的精神成本等,中西部很多人就会选择留在家乡的城市就近就业。上海的外来人口来自安徽的比例最高,2003年上海的人均GDP是安徽的6倍,但是2016年只是安徽的2.9倍了。上海对安徽劳动力的吸引力也在不断下降。

第三,全国的生育率从1990年的2.3下降到2000年的1.22、2010年的1.18、2015年的1.05,这意味着可流动的年轻人口数量在不断减少,可流动的人口数量下降。

第四,高铁、互联网正在改变中国的区域经济格局,零售、金融、制造不再依赖于物理性场所,传统产业下形成的大城市的地位将下降,而怀化、赣州、襄阳等新兴的交通枢纽城市,将吸纳人口流入。美国1930年后人口重新分布的过程中,中西部也崛起了一批中等城市。

第五,从2006年开始,中国的经济中心开始向西南转移。川渝、云贵桂的经济总量占全国比例都在提升,将吸引人口回流。

第2篇:生育率低的主要原因范文

陈诗,(1990.-)女,贵州省遵义市人,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金融理财。

摘要:本文通过对影响贵州人口老龄化区域差异的9个因素进行灰色关联分析,结合贵州省的省情分析各因素的作用方式,得出关键的影响因素,即经济发展水平。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区域差异;灰色关联分析

第一章贵州省人口老龄化现状

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贵州省人口总数约为3238.76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约149.39万人,占总人口的4.61%;“五普”时人口总数约为3625.86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数约为210.30万人,占人口总数的5.79%;“六普”结果显示,人口总数约为3474.65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约为297.72万人,占总人口的8.57%, 65岁及以上人口绝对数量持续增加,且比重也呈上升趋势。

由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相关数据计算得到截止到2010年11月1日零时贵州省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12.84%,老少比为34.02%,0-14岁人口比重为25.26%,年龄中位数为32.67,均已超过国际上公认的老龄化社会各项临界值,贵州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但是九个地级市的老龄化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见表1-1.

第二章贵州省人口老龄化的区域差异的灰色关联分析

2.1灰色关联度分析法简介

灰色关联度分析法用灰色关联度提示因素之间相互关系的大小、强弱及次序,是一种多因素的统计分析方法,是灰色理论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方法,主要用于灰色综合评价问题,是灰色系统分析、评价和决策的基础。灰色关联度分析是对系统动态过程中发展态势的量化比较分析,实质是比较若干数列构成的曲线列与理想数列构成的曲线的几何形状的相似程度,曲线越接近,相应序列间的关联度越大,发展变化态势越接近。

2.2贵州人口老龄化区域差的灰色关联度计算

本文从贵州的实际情况出发,并参考其他学者的研究[1,2,3,4],选择以下九个指标因素分析贵州人口老龄化区域差异。这九个因子即比较数列:X1-少年儿童比重(%),X2-出生率(‰),X3-死亡率(‰),X4-区域人口密度(人/km2),X5-城镇化率(%),X6-人均GDP(元),X7-人均消费水平(元),X8-文盲率(%),X9-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人),参考数列X0取老年人口比重(%),根据灰色系统理论进行关联度分析。初始数据见表2-1,求得的关联度系数见表2-2。

由表2-2,所选的9个影响因素与老年人口比重的灰色关联度由大到小排序为:r2(0.8757)>r7(0.7907)>r1(0.7857)>r3(0.7769)>r6(0.7012)>r5(0.6932)>r9(0.6885)>r4(0.6804)>r8(0.5125)。所有关联度均大于0.5,可以认为所选9个因素均对贵州省人口老龄化的区域差异有影响,只是影响程度各不相同,且现实中,差异往往并不是来自一个因素的单独作用,通常情况是多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2.3灰色关联分析的结果分析

根据灰色关联度,按影响力大小从高到低依次为:出生率、人均消费水平、少年儿童比例、死亡率、人均GDP、城镇化率、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区域人口密度、文盲率,可以从以下四个角度加以分析。

第一,区域人口发展水平。灰色关联度中排在首位的是出生率,少年儿童比例和死亡率分别排在第三、第四位,可见区域的人口发展水平对区域的老龄化水平有着重要的影响。出生率与少年儿童比重的变化是一致的,出生率高的地区少年儿童人口数多,老年人口比重相对降低。而人口死亡率的变化对人口年龄结构的作用是多方面的,死亡率的下降从整体上增加了各个年龄段的人口比重,尤其是少年儿童及老年人口这两个群体,使两个年龄组的人口比例都有所增长,但死亡率下降对老年人口比重的作用程度要大于对少儿比重的作用,且对少年儿童人口比重的变化影响正在减弱,而对老年人口比重的上升影响正一步步加大[1] ,因此死亡率低的地区其老龄化水平一般会较高。

比较贵州各地级市的相应数据,出生率最高的黔东南州其老年人口比重却也最大,部分原因是由于这个地区是少数民族人口居住较多的地区,而我国最初对少数民族人口的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宽松,早期出生率高的一批人使这些地区如今的老年人口比重相应较大。但从9个地州市的相应数据,死亡率高的地区其老年人口比重普遍较高,这可能是由于贵州省宜人的气候使整体人口寿命较全国平均水平长,高龄老年人口比重比较大,2010年“六普”时,贵州8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42.36万人,占60岁及以上人口的9.49%,由于人口寿命的有限性,这些高龄老人的高死亡率使地区人口的总体死亡率增加幅度相对较大。

第二,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消费水平仅次于出生率与老年人口比重关联度最高,人均GDP排在第五位,这两个指标都直接反映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对老龄化的影响主要通过两个方面:首先,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人们的生活水平及生活质量通常相对较高,生活的环境及当地医疗设备相对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也较为健全,这些都有益于健康老龄化,老年人的死亡率会有所下降,从而老年人口数量相对增加,在老年人口总数中的比重也增加,老龄化程度高一些;其次,经济水平高的地区通常会吸引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劳动力人口的迁入,这使得迁入地的劳动年龄人口增加,占总人口的比例上升,从而该地区的老龄化程度相对降低,与此同时迁出地的老龄化程度会相对提高。贵州各地州市的经济发展指标与老年人口比重的变化并未表现出完全的一致性,这是由于人口迁移带来的不同地区两方面作用的程度差异,但总的来说,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对于一个地区老龄化水平有着显著的影响。

第三,社会发展水平。主要包括城镇化率、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和区域人口密度。镇化率与老年人口比重的关联通常主要是考虑农村与城镇生育率的差别。农村的生育率要大于城镇,城镇化率越高的地区农村人口越少,总和生育率也就越低,少年儿童人口比重较低,老年人口的比重相对越高。但从表2-1中的数据可以看出贵州各地区城镇化率较低的地区老年人口比重反而相对较高,这与贵州落后的经济水平相关,城镇化率较高的地区吸引了较多的劳动力人口迁入,而城镇化率较低的地区更多的是劳动力人口的迁出,这使的这些地区的老年人口比重相对增加较大。

每千人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数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一个地区的医疗条件。卫生技术人员总数增加,则每个人在需要就医时得到及时专业护理的可能性就提高了,从而可以从一定水平上降低死亡率,尤其是老年人口,因为这个群体得病或是需要照顾的机率更大一些,所以卫生技术人员较多的地区,其老年人口的比例较大。贵州省只有毕节地区的每千人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少于2,其老年人口比重也最小。

人口密度表示了一个地区单位面积内的人口基数,一般情况下人口密度大的地区处于同一年龄组的人口相对密度小的地区要多,从而增加了竞争压力,社会整体生育水平会相对低一些,从而老年人口比重会高些。但贵州有其特殊性,由于经济欠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整体较低仍是目前面对的主要问题,经济水平低与人们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仍是当前贵州各个地州市所面对的主要矛盾,为了更好的生活水平有不少劳动年龄人口外出打工,有些连少年儿童一起带入打工的城市生活,空巢老人数量增加,这使得老人居住地的人口密度很低,但老年人口比重却偏高。

第四,文化教育水平。一般来说,文化教育水平高或是文盲率低的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一方面,文化教育水平比较落后的地区,人们的生育观念及养老观念等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较大,诸如“养儿防老”、“多子多福”这样的想法会使该地区的出生率较高,从而少年儿童比重较高,则老年人口的比重就会相对较低。另一方面,文化教育程度也影响着人们的谋生技能及生活方式,接受教育时间越长的人通常眼界比较开阔,思想相对进步,更容易学习和接受新事物,也更愿意寻找除土地外新的生活方式,这样对体力劳动者的需求也会有所下降,最终带动生育率的下降。同时,女性的受教育水平会直接影响到妇女的生育率水平,当她们的文化水平普遍提高或花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在娱乐或文化事业上时,生育率会有所下降,这样老年人口比重相对提高。比较贵州各地区老年人口比重与文盲率,文盲率较高的地区老年人口比重较低。

第三章结论

通过以上对影响贵州人口老龄化区域差异的因素分析,人口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水平与文化教育水平共同对区域的老年人口比重的变化起作用,但相对更重要的是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这一因素是造成贵州各地区老年人口比重与所选部分因素变化趋势与一般意义下的走向出现偏差的主要原因,因此,要平衡各地区的老龄化程度重点在于实现各地区经济的均衡发展。(作者单位:1. 贵州财经大学;2. 四川大学)

参考文献

[1]袁俊,吴殿廷,吴铮争.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空间差异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人 口科学,2007,3:41-47.

[2]张纯,曹广忠.北京市人口老龄化的空间特征及影响因素[J].城市发展研究,2007,14 (2) :56-61.

第3篇:生育率低的主要原因范文

    如果以韩国总和生育率从60年代初的左右降至1982年的2.7,而同期的出生性别比正常或相对稳定为依据来进行相关分析,就会得出无相关关系的推论,从而认为出生性别比与妇女生育水平急剧下降没有相关关系。

    韩国在生育问题上存在强烈男性偏好的条件下,出生性别比与妇女生育水平的迅速下降,在一个时期内没有相关关系,而在另一个时期内却有高度相关关系。这本身就说明在进行相关分析时,必须在定性准确的前提下进行定量分析,必须历史地、全面地看问题,不能割裂发展变化的过程。否则,就会把问题搞错,或产生截然相反的结论。同理,中国80年代以来出现的人口出生性别比异常升高现象,也与妇女生育水平急剧下降没有关系。产生出生性别比与妇女生育水平急剧下降有显著关系这样一个偏颇结论,主要原因是没能正确地掌握与运用相关分析方法。

    中国与韩国都是在生育上男性偏好较强的国家。随着生育水平急剧下降至趋近于更替水平或以下,生育上的男性偏好也随之移到低孩次上。

    虽然生育上的男性偏好不能直接影响出生子女的性别,但是,如果只生有男孩的家庭基本上都停止再生育,而只生有女孩的家庭基本上都再生育,或者说,如果只生男孩的家庭停止再生育的比例远远大于只生有女孩的家庭停止再生育的比例。在低生育水平下,相应的低孩次出生性别次序构成比分布,既是影响第二孩及其以上各孩次出生性别比升高的一大因素,也是构成总体出生性别比升高的一个重要成因。

    由此可见,生育率急剧下降中产生的出生性别比升高,与分孩次出生性别次序别的构成比分布改变密切相关。然而,根据分孩次出生顺序与性别次序别出生性别比的理论值域可知,该值域对分孩次出生性别比及总体出生性别比升高幅度的影响是有限的。因此,中国与韩国的近期总体出生性别比与分孩次出生性别比的超常升高,更主要的原因是有相当数量的孕妇通过"B 超"对胎儿性别鉴定并有选择性地进行人工流产。这就是说,受分孩次出生性别次序别构成比变动影响,本应是有限升高的出生性别比,但在胎儿性别选择性人工流产人为因素的干扰下,则远远背离了理论上允许的上升范围。

    重新认识出生性别比升高与生育率下降速度等因素相关的问题

    1993年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出生性别比》研究课题组认为,中国的出生性别比随着生育率的迅速下降而日趋严重。出生性别比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异,其归因与生育率下降速度关系密切。同年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学者涂平认为,"出生性别比失常是我国和其他一些(男)性别偏好强烈的国家和地区在生育率迅速下降过程中出现的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

    有的学者(顾宝昌,Krishna Roy 1996)认为,近年来在一些亚洲人口中出现的出生性别比失调现象,可以被看作是以下4个因素互相作用的结果:重男轻女的文化环境;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生育率下降的速度;人口工作的重点。近期中国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调与"人口工作重点"相关,即与"人口政策和人口几乎全部集中于妇女生育子女数为代表的生育率下降"有关。

    有的学者(穆光宗1995)认为,80年代以来,中国伴随着生育率的持续下降,出生性别比呈现升高趋势,在中国不会是一种巧合而是必然,其根本原因是"歧视性性别偏好"的存在和强化。

    西方发达国家的人口统计资料表明,西方发达国家从生育率开始下降到降至更替生育水平或其以下,普遍经历了100多年的自发下降过程。人口出生性别比虽然也有一定幅度的波动,但却从未超出102~107的值域范围,表现出高度和稳定性。妇女生育水平的高低及生育水平下降的过程,对出生性别比似乎没有任何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学者乔晓春于1992年指出:"瑞典在过去200多年中活产婴儿性别比出现了升高趋势,1751~1760年的平均值104.4增加到1971~1980年的平均值106.0.这一上升的过程是比较缓慢的,瑞典出生性别比的增长是与死产婴儿性别比的下降同时出现的"。虽然瑞典出生性别比升高1.6个百分点,但仍置于102~107的值域内,可以认为是相当稳定的。

    在瑞典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长期保持了出生性别比的稳定,主要是这些国家在生育上受性别偏好的影响较弱。因此,夫妇决定是否再生育,相对其曾生子女的孩次出生性别次序来说,其构成比分布特别是其中主要影响总体出生性别比的只生有女孩或只生有男孩的构成比分布基本上平衡或差异很小。虽然妇女生育水平下降,但妇女按其曾生子女出生顺序与性别次序划分的构成比分布并未发生明显差异,因而其出生性别比基本稳定不变。

    日本自1872年开始分性别统计出生婴儿以来出生性别比一直相对稳定,波动相对较小,平均出生性别比为105.7.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作为战败国的日本,生产力虽然遭受惨重的破坏,农村人口约占70%,但恢复发展却很快。与此同时,日本政府通过大力支持民间团体从事家庭计划活动,以此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使其人口出生率从1947年的34.3‰。急剧下降到1957年的17.2‰,在短短十年间出生率缩减了一半。战后日本经济社会发展从人口控制中受益,这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

    中国政府于60年代中期在部分城市搞计划生育试点,70年代初在全国城乡普遍推选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使人口出生率从1969年34.1‰急剧下降到期979年的17.80‰,短短十年也近乎下降了一半。

    战后,中国与日本分别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使各自的出生率减半的速度,都堪称奇迹。如果从粗略反映历年妇女平均终身可能生育子女数的指标即总和生育率来看,两国的下降速度在10年间都是过半。伴随着生育率奇迹般地下降,中、日两国此间的人口出生性别比均无异常现象发生。

    从80年代中国人口出生性别比就突破了传统的正常值域上限107.1982年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公布的1981年人口出生性别比为108.47,此后呈继续上升态势。1990年中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公布的1989年出生性别比已高达111.92.

    同期的总和生育率,除反映1979年"晚、稀、少"计划生育效果的1980年总生育率(2.3)较少1979年(2.7)呈继续大幅度下降外,1981~1987年的历年总和生育率分别为2.63、2.86、2.42、2.35、2.20、2.40和2.58,1988~1990年的历年总和生育率分别为22.52、2.35和2.31,基本上呈两年回升、三年下降的周期性变动,且升降波动幅度呈衰减状态。若从总体看,此间总和生育率的回升与下降大致相抵,生育水平基本没有明显的下降。由此可见,中国近期的出生性别比失调与上升态势,绝非是伴随着妇女下降生育水平的急剧下降而发生的。

    韩国的总和生育率在60年代初为6左右,在历经20余年之后于1982年降至2.7,此间的人口出生性别比同样也未出现失调的异常现象。然而,在总和生育率从1982年的2.7降至于1988年的1.6期间,韩国的人口出生性别比则从1982年的106.9急剧攀升到1988年的113.6.

    中国大城市的绝大多数市区,在生育率急剧下降、生育水平已为世界最低之列的情况下,总体出生性别比却一直未发现异常现象。其根本原因并非是胎儿性别鉴定的量少,而是胎儿性别鉴定后,极少有人会以流产女胎为代价来实现生男孩的目的。这些大城市市区的今天就是其他城市、镇、农村的明天。

    如果中国近期总体出生性别比与分孩次出生性别比升高是生育率下降的必然产物,无论是从中国70年代生育率急剧下降而出生性别比相对稳定来看,还是从西方国家伴随着生育率缓慢下降而总体出生性别比相对稳定,分孩次出生性别比随着升高而下降来看,都将无法解释。西方国家的分孩次出生性别比随孩次升高而下降,与中国80年代至今的分孩出生性别比随孩次升高而上升(暂且不谈升高幅度是否合理),反映出的恰恰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夫妇根据已生子女的性别构成来考虑是否再育的程度,必然影响家庭规模。在低生育水平条件下,如果大多数家庭只有在达到子女性别构成满意时方停止再生育,性别偏好就将是生育率下降的主要障碍之一。总体出生性别比升高与生育率下降速度快慢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性别偏好影响生育行为在一定条件下与终止生育或再生育有着一定的相关关系。

    由此可见,那种把出生性别比异常升高归因为是与生育率下降速度密切相关,乃至把中国人口伴随着生育率的持续下降,其出生性别比呈现升高的趋势视为是一种必然,或视为是一种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显然是定性错位。

    至于重男轻女的文化环境,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以及人口工作的重点这三个因素,与出生性别比异常升高的关系,只要纵观一下中国实施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以来的出生性别比变化,就会发现在没有B 超检测胎儿性别的70年代,这三个因素的影响作用,只有通过改变不同孩次性别次序别的出生构成比,才能导致总出生人口性别比与分孩次出生性别比的变动。70年代分孩次出生性别比表明,高孩次一端受其影响,因改变以该次的性别次序别构成比分布,从而造成了高孩次出生性别比升高。但是,由于高孩次出生占总出生人口的比重量小,因此,未能造成总人口出生性别比的明显变化。可见,这三个因素对出生性别比的影响作用是有限的。近期的总体出生人口性别比与分孩次出生性别比异常升高,并非是因为这三个因素对出生性别比的影响作用较70年代增强了,而是因为孕妇对胎儿性别进行B 超检测的问题日趋严重,有相当可观数量的保留男胎流产女胎所造成。随着B 超检测胎儿性别技术的发展及其检测胎儿性别问题的不断蔓延,为实现生育上的男性偏好提供了可能的条件。倘若没有B 超检测胎儿性别技术及检测胎儿性别问题的蔓延,中国近期出生性别比就不会出现异常偏高的现象。

    对比70年代与80年代以来的出生性别比变化,从人口政策讲,中国近期的人口出生性别比异常升高,并非是计划生育政策所致。也就是说,政策不是产生这种的现象的诱因。然而,当那种保持两性出生相对平衡的那些各孩次出生性别次序内部构成比原有分布被打破,并且这种变动的发生主要是政策的作用结果时,才可将其部分成因归之为是政策因素。

    六、重新认识出生性别比与婚配性别比问题

    80年代以来中国总体出生性别比偏高与持续攀升态势,已引起了政府和全社会的强烈担忧与极大关注。所谓强烈担忧是指政府与全社会对近期出生性别比失调将导致未来的婚配性别比失调所表示的高度牵挂与忧虑。所谓极大关注,是指政府与全社会对近期出生性别比失调将导致未来婚配性别比失调所表示的高度关心与重视。针对中国80年代以来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有不少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当这一代人长成后,男性明显多于女性,性别严重失调将会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曾毅,顾宝昌,涂平,徐毅,李伯华,李涌平1993)。

    在以年龄性别分的死亡概率相对稳定条件下,80年代以来的历年偏高与超常偏高的总体出生性别比,必然导致未来婚配的分年龄人数男性明显多于女性。然而,80年代以来的历年偏高出生性别比是否必然导致未来的婚配性别比失调?被认为是"正常"值范围内的出生性别比,是否其未来的婚配性别比就必定正常而根本无失调问题可言?

    如果说失调的出生性别比必然导致未来的婚配性别比相应失调,那么出生性别比与未来相应的婚配性别比应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或者说出生性别比的正常与否决定着未来婚配性别比的正常与否。如果说失调的出生性别比对未来的婚配性别比失调与否不存在必然的确定性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出生性别比与相应的未来婚配性别比则存在一定的非确定性相关关系。也就是说,不一段时期内,失调的出生性别比,其未来相应的婚配性别比可能是正常的,被认为是正常的出生性别比,其未来相应的婚配性别比却可能是不正常的。这种从表面看似乎是难以令人信服的论点,在以下的深入分析中将会得到充分的说明。

    众所周知,1990年人口普查时的各分年龄、分性别人口数及其性别比构成,分别是该年龄出生时的分性别婴儿数其出生性别比尚存于1990年普查时的反映。因此,分析研究出生性别比对未来婚配性别比的影响,应从1990年普查时的各分年龄、分性别人口数及其分年龄性别入手。只有这样,才能借助各分年龄、分性别的绝对人口数分布与性别比构成,间接得到出生性别比与未来相应的婚配性别比的关系。

    1990年普查时为20~11岁的各分年龄性别比变动,均为70年代末历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变动。其最低值为20岁的102.70,最高值为11岁的106.84.这表明70年代各分年龄性别比基本呈逐年升高态势,波动范围为102.70~106.84,均值于联合国曾确认的通常值域之内。

    1990年普查时为10~1岁的各分年龄性别比变动,均为80年代历年出生人口的性别比变动。其最低值为10岁的107.43,较70年代的最低值高出4.73个百分点,较70年代的最高值高出0.59个百分点;其最高值为1岁的111.59,较70年代的最低值高出8.89个百分点,比70年代的最高值还高出4.75个百分点。其数值表明:80年代历年出生人口的性别比变动继续呈升高趋势,其波动范围均在传统沿用的出生性别比通常值域102~107的上限值之外,即历年都高出其上限值107.

    分年龄性别比虽不等同于该年龄出生时的性别比,但通常根据分年龄性别比的变动可以断定70年代初至90年代初的历年出生性别比基本呈升高趋势。此间所不同的是,70年代历年的出生性别比升高是在传统沿用的通常值域下限到上限间的变动,而80年代以来的历年出生性别比都是在超出其上限值107之上的急剧升高变动。

    根据中国男女生命表可知,在年龄跨度为0~20岁的年龄区间,因为各年龄队列从出生到1990年普查所历经的年数跨度大不相同,所以1990年普查时的0~20岁各分年龄队列所历经的时间不同,其死亡概率也随锄普查时的年龄增大而不同。由于男性分年龄死亡概率都略高于相应的女性分年龄死亡概率,所以0~20岁各分年龄性别比均较其出生时的性别比略有程度不同的偏低,或者说0~20岁各年龄在出生时的性别比要略高于各自的分年龄性别比。分年龄性别比与该年龄在出生时的性别比差异,对于研究婚配年龄性别比的影响很小,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没有必要再根据一定的年龄、分性别的死亡概率来计算婚配时的分年龄、分性别人口数及其性别比。

    假定1990年普查时0~20岁分年龄人口的未来婚配年龄差男性平均比女性大3岁。若以1990年普查时的女性最低年龄为初始年龄,并与相应大3岁的男性来匹配外推,则有6种年龄性别比组合形式。根据分年龄、分性别的婚配组合,可计算出未来这6种婚配组合的男女人数,进而计算出未来的婚配性别比分别为102.15、101.26、99.62、110.71、125.70和115.28.前3组未来婚配组合的两性人口基本为80年代以来出生的人口,后3组未来婚配组合的两性人口基本为70年代出生的人口。

    然而,总体出生性别比偏高或超常偏高的80年代出生人口,其未来婚配性别比却十分令人满意,而总体出生性别比完全置于传统的通常值域内的70年代出生人口,其未来的婚配性别比却明显失衡。如果假定条件成立,从90年代中期起,由于婚配性别比恰处于失调状态中,男性择偶难的问题不仅已经出现,而且起码要持续到21世纪初。

    同理,中国1982年人口普查时0~20岁人口除有两个年份的相应出生性别比低于102以外,其余都置于传统的通常值域内。然而,其未来的6组婚配性别比却分别为96.17、97.19、108.30、124.40和122.11.

    在人口统计分析中,有不少统计分析是借助稳态人口理论去进行的。因此,对于非稳态人口来说,必须考虑其间的差异,才能使最后的分析结果符合客观实际。基于稳态人口与非稳态人口基本概念的不同,通过分析可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出生性别比相应于未来婚配时的性别比(简称婚配性别比),绝不是简单的队列时间推移关系;出生性别比相应于未来的婚配性别比只是一个影响因素,其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出生率与分年龄死亡率变动形成的年龄结构变动对婚配性别比的影响(在死亡水平稳定或差异不大的条件下,出生率变动的大小起主导作用),要远大于总体出生性别比对婚配性别比的影响;

    总体出生性别比的异常与否,绝不意味着未来婚配性别比的异常与否;

    人口从高出生、高死亡向低出生、低死亡的急剧转变过程中,以及在低出生、低死亡阶段出现的出生率较大幅度的波动,就是在总体出生性别比十分稳定而无任何异常的情况下,只要男性平均初婚年龄在一定程度上高于女性,相应的未来婚配性别比通常就会偏高,但有时也会出现偏低现象。人口的这种转变速度越快或低生育、低死亡水平下的出生率波幅越大,其总体出生性别比与未来婚配性别比就更不规则。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人口增长控制能力对中国婚配性别比的影响与制约,要远大于总体出生性别比偏高或超常偏高的影响。

    研究婚配性别比问题不仅要注意总体出生性别比偏高或超常偏高的影响,尤其要注意婚配年龄间年龄性别结构的绝对量变动的影响。此外,还必须动态开放式地而不要静态封闭式地观察与研究此问题。

    纵观中外数十年前的相关数据,从中也可以得到借鉴性启示。1953年作为中国首次现代人口普查,其中登记的0~11岁分年龄、分性别人口数状况,既可以反映1953年普查时的0~11岁分年龄、分性别比,又可以间接地反映0~11岁各年龄的出生年份内的大体性别比。

    1953年人口普查时的5~11岁年龄段的性别比平均为113.72,其中最低的分年龄性别比为5岁的110.45最高的分年龄性别比为10岁的116.63.该年龄段男女自60年代初开始陆续进入婚龄期,目前这批人的最低年龄已为50岁。

    如果仅仅从分年龄性别比看,虽然1953年人口普查时5~11岁年龄段人口分年龄性别比明显高于1990年人口普查时0~10岁年龄段所呈现出的失调性分年龄性别比,但他们都平稳地度过其婚配期。可以预期的是:近期的分年龄性别比失调,也必将平稳地度过其婚配期。因为婚配调节只是社会发展中一系列调节机制中的一环,仅仅因为此环节的调节欠畅,不可能导致社会发展整体失调。婚配调节在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受其相应婚配观念的变化,各种影响婚配因素的作用大小也相应随之发生变化,进行自身的调节。因此,不能将婚配调节视为简单的婚配年龄问题。

第4篇:生育率低的主要原因范文

一、国内出生性别比的文献回顾

国内对于中国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认识经过了相当漫长而曲折的过程。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发现,29个省(区、市)中有18个省(区、市)的出生性别比高于107,219个地(市、州、盟)中有148个地(市、州、盟)的出生性别比高于107,2358个县(市、区、旗)中有1364个县(市、区、旗)的出生性别比高于107。但是,此时出生性别比偏高的范围虽然很大,但数值差异并不大,最严重的安徽省出生性别比也仅为112。由于当时人口数量控制是压倒一切的大事,出生性别比问题被认为是统计误差、女孩瞒报漏报,没有引起社会各界足够的重视。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出生性别比继续升高至111.1,2869个县(市、区)中有60%以上的县(市、区)高于107,40.3%的县(市、区)高于110,甚至有9.4%的县(市、区)高于120。持续升高的出生性别比开始引起国内外社会学、人口学甚至经济学界的高度关注。尽管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已经表明,全国出生性别比已经远远高于正常水平,但是人口学界为了出生性别比究竟是“真性失调”还是“假性失调”的争论还是花费了大约十年的时间。比如,曾毅对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进行存活反推,认为中国不存在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所谓的出生性别比偏高只是一种统计数据上的假象。[19]乔晓春也认为,中国人口普查得到的出生性别比,反映的只是统计事实,不能随意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解释,因为数据本身还不足以发现原因。[20]贾威还对收养行为进行了研究,发现在收养的儿童中,性别比例严重偏低,大量被收养的女婴未被记入统计数据。[21]一直到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发表后,出生性别比到底是“真性失调”还是“假性失调”的问题才得以解决。中国的出生性别比确实出现了失调,到了2000年出生性别比进一步上升为116.9。虽然2000年以来,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治理,但出生性别比并未因此而下降,而是从2000年的116.9,进一步上升到2010年的117.94,比正常值的上限高了近11个点。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再次引起包括理论界、实务界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一)理论研究

1.“生育三维”说。顾宝昌认为,任何生育都是一定数量、一定时间和一定性别的生育,并把它称为生育的“三维性”。因此,建立一个完整的生育概念,应该不仅包括生育的数量方面,而且包括生育的时间和性别方面。相应地,对一个人口的生育状态的考察,要得出一个全面的认识,也必须包括三个方面,即生多少、什么时间生、生什么。如果单从一个方面来考察生育状况,就容易片面,引起误导。从中国20世纪80年代的生育状况看,一生平均生育数下降了,多孩率减少了,但出生量上升了,婚育年龄提前了,出生性别比上升了,这说明在集中力量抓生育的“数量”的同时,对生育的“时间”和“性别”忽视了。[22]另外,杨菊华认为性别平等也有三维性,即:时间(生命历程)、空间(私人领域和公共空间)、情境(个体生活的背景因素),她通过整合这三维因素,构建了两性平等的理论分析框架。[23]

2.“歧视性性别偏好”说。穆光宗提出了“生育偏好”和“生育选择空间”的两个概念。[24]他认为,一定的生育行为总是在一定的“生育选择空间”中进行的,而任何一种生育行为背后总是有性别偏好的驱动。在无限度的“生育选择空间”中,性别偏好大致能得到较好满足;反之,在有限度的生育选择空间中,由于约束条件的存在,性别偏好就难以很好满足。而中国社会格外重视生育价值体系中的偏男生育意愿,并把生养男孩的行为作为自我价值的一种实现,在中国农民的生育决策中,性别选择往往比数量选择重要,甚至可以说,生育决策的基础是性别选择,而不是表面上的数量选择。因此,他认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原因,可以看作是“生育选择空间”的狭小和“偏男生育意愿”过于强烈互相挤压和冲突的结果,也就是说,“歧视性性别偏好”是出生性别比偏高最根本的原因。

3.“条件随机事件”说。在西方多数国家,出生性别比按孩次计算都是随着孩次升高而降低,只有少数国家的分孩次出生性别比是随着孩次的升高而有升有降。我国则与之相反,绝大多数年份的分孩次出生性别比是随着孩次升高而升高。马瀛通发现,分孩次出生性别比随着出生孩次升高而呈现出的这种或升或降的趋势,只是一种表面的假象,实际上与出生孩次并无关系。[25]随后,马瀛通、冯立天、陈友华构建了马冯陈(M-F-C)模型,进一步证明20世纪80年代中国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原因,主要是受二孩及以上高孩次婴儿的出生性别比偏高所致。[26]

4.“胎次-激化双重效应”说。杨菊华从理论和实证两个角度,分析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的关系,通过构建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关系的“胎次-激化双重效应”理论模型,阐释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相互关联的潜在机制,并利用宏观数据予以检验。[27]她认为,生育政策与出生性别比的失衡存在直接和间接的双重关系;生育政策的刚性制约和一孩半生育政策赋予胎次和激化效应特殊含义:一方面,一孩政策地区低胎的出生性别比偏高、一孩半政策地区二胎及以上胎次的出生性别比极度失衡,显现“激化效应”;另一方面,生育政策的多样性使部分低位女胎与男胎一样受欢迎,使一孩半政策及二孩政策地区低胎的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产生“胎次效应”。由此可见,生育政策偏紧,低位和高位女胎都不受重视,均会遭遇人工流产;反之,生育政策宽松,低位女胎所受的歧视程度会相对减弱。

5.“需求理论”说。杨菊华通过借鉴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从需求视角提出男孩偏好并非停留在理念层次上,而是不同主体通过对胎儿性别的选择来应对现实生活的一种策略、延续自身的途径,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个体、家庭和制度本身多方面层次的需求。她认为引起男孩偏好的需求主要有四类:生存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和实现需求。[28]

6.“生育效用最大化理论”说。中国一些学者在吸纳Leibenstein和Becker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中国的孩子成本及效用构成理论,认为人们的生育决策行为,包括性别选择行为,总是直接或间接地追求生育效用最大化。比如,叶文振利用对厦门市近千个家庭的入户问卷调查资料,系统描述了中国孩子对父母的各种效用,分析了孩子效用的主要影响因素。[29]唐贵忠和董辉基于经济学的“理性人”基本假设,认为无论农民作出何种选择,都是出于对自己有利或有用而考虑或盘算的。[30-31]由此,他们认为如果在一个社会中人们更加偏爱男孩,那一定是因为养育男孩的成本效用更大,养育男孩比养育女孩能为家庭提供更大的收益。陶涛利用2010年中国人民大学组织的家庭及生育状况调查数据,研究了农村儿子、女儿对父母的经济支持差异,也证实了儿子对老人的经济支持力度大于女儿,生育男孩仍然是农村父母的理性选择。[32]

7.“传统文化影响”说。一些学者从文化人类学的视角,认为性别偏好是受传统文化特别是生育观念的影响。杜芳琴认为,中国现实社会中存在的性别偏好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早在周礼的规定中,就能看到最初的性别制度和规制,其核心内容是性别分工、婚姻家族制度和继承制度。[33]李冬莉以及吕红平、孙平等认为,决定农民性别偏好行为的主要因素是传统文化中生育伦理和生育价值观念。[34-35]朱楚珠、李树茁等人还对生育文化的类型、变迁的标准进行界定,并提出生育变迁的路径选择。[36]顾大男认为文化因素以正“U”字型曲线和经济因素以倒“U”字型对地区生育率产生影响。[37]李银河在乡村生育文化的分析中,发现农村存在偏重生男的普遍现象,这不仅受重男轻女传统思想的影响,而且与村落现实生活的特点、非匿名性、社会期望的压力以及从众心理有关。[38]陆益龙通过对皖北农村的调查表明,当前农民生育上存在的生男追求,缘于价值认同、趋同性的心理压力以及社会的支持。因此,一些没有男孩的家庭具有更强烈的性别偏好。只有将农民置于都市文化环境之中,使农民意识到另外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的存在,才可能使农民真正地认同计划生育政策,并且不再拘泥于孩子的性别。[39]罗萍认为养儿防老、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男孩偏好的传统生育观念以及从夫居的婚居制度以及时下依然存在的男性本位文化培植了中国高出生性别比。[40]

(二)实证研究

1.关于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状及变化特征的研究。翟振武、杨凡通过对最新的公民身份信息数据、历年全国在校小学生人数统计数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和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等几组不同来源的出生性别比数据的分析和比较,发现中国的出生性别比水平偏高的情况是真实的,只是并没有普查数据所显示的那么高。[41]王广州、傅崇辉应用孩次性别递进分析方法,使用1990年第四次、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原始抽样数据和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原始抽样数据,对我国出生性别比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发现正是由于对生育第一孩性别比的直接干预,才促使了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和高孩次生育性别比及高孩次生育率的下降。[42]王菲、刘爽采用地理信息系统的空间分析技术,对1982年、1990年和2000年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县域截面数据进行了分析,找到了出生性别比偏高热点区域分布及变化的规律性特点。[43]王钦池发现,出生性别比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现象,其波动周期与生育间隔相关,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尊重出生性别比周期性波动的客观规律,关注出生性别比的中长期变化趋势。[44]段世江通过对“六普”数据的分析,发现出生性别比与妇女受教育程度高度相关,受教育程度越低,出生性别比越高;受教育程度越高,出生性别比越低。[45]石人炳通过“五普”和“六普”数据对比分析发现,2010年与2000年相比,我国出生性别比的变化呈现“五升高”、“四缩小”和“一增多”的特点:全国出生性别比继续升高、一孩出生性别比升高、城市出生性别比升高、少数民族出生性别比升高、各类受教育程度女性生育孩子性别比全面升高;出生性别比的地区差距缩小、城乡间差距缩小、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差距缩小、孩次之间差距缩小;出生性别比严重偏高和极端严重偏高的省市区增多。[46]这些特点表明过去10年,我国高出生性别比出现了四个方面的“扩散”迹象:从汉族向少数民族扩散、从乡村向城市扩散、从高孩次向低孩次扩散、从受教育程度低的妇女向受教育程度高的妇女扩散。

2.关于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直接原因研究。李涌平利用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用定量方法进行的研究结果表明,用胎儿性别鉴定后的选择性人工流产可以全部解释我国1990年观测到的超常出生性别比。同时他断言,以性别选择为目的的流产现象将可能蔓延。[47]岩复、陆光海利用湖北省天门市的调查数据,发现溺弃女婴对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影响甚微,瞒报、漏报女婴不是出生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而B超的滥用造成了出生性别比的急剧升高。[48]李树茁、朱楚珠通过对第三、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以及1988年2‰生育率抽样调查数据的研究,发现性别鉴定导致的选择性流引产是出生性别比升高的最重要的直接原因。[49]解振明认为在出生性别比异常偏高的地方,首先,有一定规模的男孩偏好的人群;其次,有可以获得的性别选择信息和技术服务;同时,存在着对性别选择行为疏于管理的系统。[50]乔晓春通过对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1997年全国人口与生殖健康调查数据分析,认为中国出生性别比偏高主要是由选择性人工流产导致的。[51]陈友华、胡小武认为,胎儿性别鉴定与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是导致中国出生性别比偏高的最主要原因,而中国人工流产的合法化一定程度上成为中国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帮凶。[52]

3.关于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根本原因研究。国内学者多角度论证了男孩偏好是出生性别比偏高的主要原因。穆光宗、陈俊杰通过对中国农民生育需求的层次结构研究,认为在中国农民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中具有核心地位的是生育的性别偏好。[53]李南、菲尔德曼、李树茁等,发现中国出生性别比的上升,既有由于生育率下降导致性别选择压力上升的原因,也有由于性别偏好的增强所导致的原因,“男孩偏好似乎在低生育人口中对出生性别比起关键作用”。[54]庄渝霞运用层级推演法,先从生物学、计划生育政策、医学技术三个方面,而后从性别偏好,最后从女性地位低这三个递进的层次,得出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终极原因在于女性地位低这一事实。[55]刘爽专门研究了我国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与性别偏好的关系,认为中国出生性别比持续偏高的根本性内在动因,是现实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下依旧强烈的生育男孩偏好。正是夫妇微观上的生育性别选择,带来了出生性别比偏高这一宏观人口后果。[56]李慧英通过对河南、江西、广东等省的实证调查,认为出生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原因是父权制的制度安排,包括从夫居的婚居制度、父子相承的财产继承制度和父子相传的姓氏继承制度。[57]

4、关于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后果研究。中国如此大范围、长时间出现的出生性别比失常,再加之中国人口规模庞大,由此可能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复杂影响。一是在微观个体层面的影响。由于未来婚姻年龄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相当一部分男性可能终生丧失婚配机会,产生“婚姻挤压”现象。根据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的估计和预测,到2020年,中国20~45岁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3000万人左右,这些男性将因为找不到女性配偶而单身。[58]原新认为,在出生性别比长期偏高所形成的男女性人口规模的失衡,在客观上是由“应该多出生”男性和“偏高多出生”男性两部分所组成。他通过间接估算,认为1980~2006年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出生队列累计,男性比女性“多出生”3331万人,其中“应该多出生”1846万人,“偏高多出生”1485万人;2006年0~26岁存活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出3402万人,其中“应该多出生”1965万人,“偏高多出生”1437万人。[59]二是在中观家庭家庭层面的影响。由于大量的男性成年后无法婚配,将对现有的一夫一妻制度产生冲击,直接影响婚姻质量及其稳定性。俞萍认为,婚姻的不稳定,离婚和拐卖儿童的增加,势必对青少年儿童的成长带来不利影响。[60]三是在宏观社会层面的影响。贾志科认为,出生性别比失衡可能导致女性在发展机会上受到不利影响,使社会中存在一个数量庞大的文化和职业均处于低层次的女性群体。[61]孙小迎认为,大量男性单身人口的出现将增加性犯罪的可能性,增加买卖婚姻、骗婚、性暴力、精神变态甚至等丑恶社会现象,影响人口生态安全,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危及国家安全。[62]王顺安、孙江辉研究发现,近些年来性别比失衡直接导致了拐卖妇女儿童、、、侵害婚姻家庭、涉黑类有组织违法犯罪等增加。[63]姜全保、李波发现,近20年来,我国犯罪率较之以前已经增加近两倍,而其中由出生性别比导致的青年人口男女性别比例失衡是原因之一。年轻人口群体(15~29岁)性别比失衡对犯罪率的上升有很强的解释力,这组人口的性别比每提高0.01,犯罪率相应增加3.03%。[64]陈卫、李敏认为出生性别比偏高会降低出生人口规模、加速人口老龄化以及造成婚姻挤压等人口后果。[65]魏尚进认为中国出生性别比偏高导致有儿子的家庭买房压力比有女儿的家庭大,这将引起房价飙升,他通过研究发现,大概30%的房价飙升背后的原因都是出生性别比偏高所造成的。[66]杨雪燕等利用2009~2010年在西安市开展的“城市地区流动大龄男性生殖健康和家庭生活调查”数据发现,性别失衡所带来的“婚姻挤压”迫使流动大龄未婚男性“被动失婚”,缺乏正常稳定的,从而导致男男发生率有增加的可能性。[67]

5.关于促进出生性别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学者们设想了一系列措施和对策应对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严梅福提出最重要的是改变传统的婚育观念,提高女孩的养老价值和“传宗接代”的预期效益价值。[68]辜胜阻、陈来认为通过农村人口的非农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改变外部制度环境,从而淡化人们的男孩偏好。[69]王翠绒、易想和提出应提倡尊重妇女生育的社会价值,构建完备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和利益补偿制度,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风尚。[70]杨菊华等建议完善现有生育政策,逐步过渡到普遍生育二孩政策。[71]陈婷婷、叶文振通过对城乡出生性别比差异的分析,建议将农村作为今后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治理工作的重点,加快推进农村女性自身文化素质和就业技能的培训步伐,提高其就业竞争力和经济收入。[72]王鹏建议将社会性别视角纳入国家社会发展的主流,完善促进性别平等的政策体系,从根本上消除出生人口性别失衡的制度障碍。[73]赛明明建议实施社会性别预算,在政府制定财政预算过程中加入性别视角,更好地保护女性利益。[74]刘中一提出,要创新出生性别比治理模式,实行公众参与型治理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出生性别比治理等。[75]

二、小结

第5篇:生育率低的主要原因范文

关键词:“全面二孩”政策;生育意愿

一、前言

中国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开始普遍实行“少生少育,优生优育”的独生政策,政策实行以来我国平均生育水平逐渐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统计,中国2010到2014年的生育率分别为1.18、1.04、1.26、1.24、1.28,平均生育率仅1.2。《中国统计年鉴2016》公布的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中国2015年的总和生育率仅为1.05。独生政策极大的减小了中国的人口压力,并促进人口结构的迅速转变,但同时也加快了中国老龄化社会的进程,人口红利逐渐减弱,中国逐渐接近人口转变理论中的“低出生,低死亡,低增加”阶段,劳动力资源逐渐萎缩。

2013年底,中国对生育政策进行调整,开始实行“单独二孩”政策,允许夫妻中其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生育二孩,以促进人口的增长。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于2013年8月在全国大陆除新疆之外的29个省(市)对63000多名20-44岁已婚者进行了生育意愿的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城乡居民的理想孩子数量为1.93个,现有一孩的单独家庭的平均理想孩子数量为1.81。调查做出推断,全国符合条件生育的单独家庭有1100万对,预计五年内每年应该有200万左右的单独二孩出生。截至12月31日,全国提出再生育申请的单独夫妇仅有100万对①。比例仅占符合生育条件的单独夫妇的9%,不到预计出生年的200万的二分之一,与原先预测相差甚远(马小红,顾宝昌,2015)。为进一步缓解人口、社会问题,党的十五中全会提出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并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当前全面二孩政策下,探讨影响适龄妇女生育意愿的因素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以适龄生育女性作为样本来探究影响适龄女性生育意愿的因素。

在本文研究影响生育意愿的因素中,家庭收入影响较大,当家庭收入越高时,对于抚养多个孩子的压力就会越小,适龄妇女更愿意去生育二孩,国家可以针对此现象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适当的福利经济补助,鼓励收入低的家庭生育二孩。同时,女性的教育程度对于二孩意愿也有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教育程度与二孩生育意愿成反比,教育程度越高的女性越趋向于只生一个孩子或者不生育,她们更愿意将有限的精力放在追求职位上的晋升和学业上的深造,对于这类女性,国家应提高生育孩子的福利政策,制定相应的制度使这类女性能够在生育孩子的同时不影响学业和工作上的发展。除此之外,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家庭和“传宗接代”思想影响较为严重的家庭也更愿意生育二孩,此时国家应该宣传男女平等和二子多福的观念,鼓励人们生育二孩。同时文章还考虑了年龄、就业身份等诸多变量,从中探讨适龄妇女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

二、文献综述

关于现代人们的生育意愿观,风笑天(2015)认为目前这一代育龄人口的生育意愿已经不再和30多年前的上一代育龄人口相同。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种与目前低生育水平相对应的低生育文化。许多学者已经探究过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通过查阅文献,发现研究二孩生育意愿的因素主要有经济因素、社会因素以及个人因素。

(1)从经济因素分析,韩雷和田龙鹏(2016)得出56.3%家庭不想生二孩的主要原因是成本太高。其中成本包括教育成本,饮食成本,医疗成本等。郑真真等(2009)发现,从满足精神需求的角度考虑,生育第一个孩子是十分必要的,而生育二孩时夫妻则会慎重考虑孩子的抚养成本及自身的经济条件。靳永爱等(2016)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收入是促进生育的一个因素,收入越高的家庭,越可能有生育二孩的计划,满足二孩偏好,但也更有可能导致实际生育计划数量大于生育偏好数量。

(2)从社会因素分析,李英(2008)提出,城市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弱化了男孩与养老的联系,但男孩与传宗接代的联系则较少受到触动,城市居民男孩偏好明显减少但仍存在。因此,有男孩偏好者更多认为两个孩子更理想。茅倬彦和罗昊(2013)指出存在 “儿女双全偏好”会成为实现生育意愿的推动力。父母在家庭的生育选择上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牛亚冬等(2015)通过对数据回归分析得出父母的支持度越大,二孩生育的可能性就越大。陶涛等(2016)研究得出,与子女关系好、身体健康、有配偶等因素会显著提高老年人对子女生育二孩的支持概率,而养老观念开放、受教育程度高和空巢时间长等因素则会显著降低支持概率。

(3)从个人因素分析,现代化理论的基本结论是理想子女数随现代化进程而减少,受教育年数越长、越重视自我发展,就越倾向于不生和少生。Graff(1979)认为由于现代化社会孩子的直接和间接成本上升而效用降低,人们对其他消费品的偏好要超过对孩子的偏好,而教育程度的提高则使孩子对个体的吸引力降低,受过较多教育者更容易接受强调自我人生价值的现代化观念,容易找到其他价值目标替代孩子的价值。吕江洪等(2013)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女性的健康状态与生育意愿显著相关,相对于健康状况好的妇女,健康状况差的妇女生育一个孩子的意愿更强烈。并且女性的文化程度对一孩与二孩家庭的意愿生育性别有显著影响,对于文盲女性而言,两类家庭的妇女学历越高,越偏向于生男孩。

在梳理文献后,本文认为女性二孩生育意愿是不同因素的综合作用结果,这与以往学者的研究思路不相同,因此本文在前人的研究上综合女性个人特征,就业状况及其他相关因素,检验这些因素对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程度。

三、实证结果

本文首先将全部相关变量进行回归,然后逐步剔除一些不显著相关变量。再利用Logit模型和Probit模型回归,得出关于女性的个人特征对其选择生育二孩是否产生影响的回归结果。

在影响选择生育二孩的变量里,女性年龄与生育二孩成正比例关系,正向比例增长幅度随着年龄越大逐渐降低。此结果是合理且符合预期的。随着女性的年龄增长,经济等各方面因素趋于成熟,工作家庭也趋于稳定,此时女性会考虑生育第二个孩子。但当女性到达一定岁数,生育能力开始下降,怀孕几率降低且生育风险大大提高,所以即便生育政策放开,年龄较长的女性通常也都会放弃生育二孩。从女性工作状态来看,每周工作时长对生育意愿没有显著影响,这与我国特殊的社会现象有着紧密联系,我国多数父母都帮忙照顾孩子,女性就不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在照看子女上,压在职业女性身上的压力便有所减轻,所以工作时长并不是女性考虑生育二孩的主要影响因素。在女性工作身份这一方面,就业身份为雇主时在5%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将就业单位性质剔除后,就业身份为雇员的变量从不显著变为在5%水平上显著负相关。以自营劳动者为标准做替换回归,发现相比自营劳动者,雇员和雇主不选择生育二孩的几率更大,结果与本文的理论预期一致。自营劳动者相较于有合同的雇员和雇主,其所受到的工作的束缚较小,比如自营劳动者不会考虑生育孩子会不会影响到职位的晋升和工资的变化,当这种压力变小甚至没有的时候,考虑生育二孩的就不会受到抑制,生育二孩的几率便会增加。

就女性个体特征而言,在受教育程度方面,将教育程度为“小学及以下”作为参照组,相较于教育程度较低的育龄妇女来说,教育程度较高的育龄妇女与生育二孩有着显著负相关关系。随着教育程度的提高,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对于教育程度高的女性影响较小,女性在选择生育二孩时更多的考虑客观因素。比如当女性受教育程度越高时,会越注重个人的职业发展规划,她们会将更多的精力用来追求学业的进步或事业的成功,这一时期往往需要持续几年,而这一时期也正是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龄,因此会出现因错过最佳生育年龄而选择不要二孩的女性,这解释了部分受教育程度高的女性生育二孩的倾向较低。;且受教育程度高的女性更易受现代思想观念影响,比如部分人选择晚婚晚育或是丁克,所以未对二孩生育政策表现出响应的态度。

从女性劳动状态来看,工资性收入与生育二孩有显著正相关关系。月收入高的女性意味着有更丰厚的物质资本来抚养孩子,不会受到经济因素的制约。首先收入高的家庭可以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条件,创造更好的教育环境,比如有能力去购买更好的学区房、将孩子送去国际学校或者是有能力支持孩子出国接受国际化教育,解决了养育孩子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教育问题;其次,收入高的家庭可以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保证孩子的衣食无忧,能够基于孩子更好的物质条件;最后,家庭收入高意味着家庭可以雇佣帮工、保姆等来帮忙女性照顾孩子,分担了女性既要照顾孩子又要兼顾工作的负担,减轻女性的压力,所以更倾向于选择生育二孩。

从女性婚姻生育状况来看,头胎是女孩的变量与生育二孩在1%的水平上正相关,传宗接代的观念中,选择“只有儿子才能传宗接代”作为对照,认为“儿子女儿都能传宗接代”和“不存在传宗接代”的变量与生育二孩为显著负相关关系。但当用第一个孩子的性别变量和传宗接代观念变量相乘并与亲生子女数量做回归时,结果并不显著。也就是说,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女性更愿意生第二个孩子的倾向的原因大部分不在于传宗接代这个观念,如吕江洪等(2013)的研究发现一样,学历越高的女性比学历低的女性男孩偏好更大,这暗示了妇女生育的“偏男”倾向不一定仅仅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因为传统文化思想对接受过教育的妇女的影响肯定是在减弱的,在基本现代化进程中应当还有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抵消了这种减弱的作用。现代社会中男性在许多方面要强于女性,相对于女性来说男性更容易获得成功,本文认为正是这种现状的存在,许多女性考虑到以后孩子的成才发展时是更偏向于男孩的,所以产生“男孩偏好”的现象。不可否认的是存在传宗接代这个观念女性在受到自身观念和父母和周围人们的传统观念影响,特别是在第一个孩子为女孩时,会倾向于生育第二个孩子。其他认为不存在传宗接代的以及儿子女儿都可以的女性选择生育二孩的几率更小,仅仅拥有这个观念或此观念比较浅的女性或者家庭不会太在意头胎是男孩还是女孩,也不会存在头胎是女孩就打算要二孩的情况。

四、结论

随着中国人口结构问题的日益凸显以及单独二孩政策的“遇冷”,探究影响女性生育因素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本文通过对2013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的统计回归得出以下结论:

(1)女性教育程度越高,越不倾向于选择生育二孩。当女性受教育程度越高时,会越注重个人的职业发展规划,她们会将更多的精力用来追求学业的进步或事业的成功而放弃生育二孩;受教育程度高的女性相τ谑芙逃程度较低的人更能突破传统思想的束缚,不受周围人观念的影响,也容易接受一些新兴观念,比如丁克观念,这些都会导致生育二孩的女性比例下降;

(2)收入越高的家庭将会有更丰厚的财力和物力去抚养孩子,养育孩子的负担会相应的减少,女性更倾向于选择生育二孩;首先,收入高的家庭可以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条件,解决了养育孩子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教育问题;其次,收入高的家庭可以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能够给予孩子更好的物质条件;最后,家庭收入高意味着家庭可以雇佣帮工、保姆等来帮忙女性照顾孩子,减轻女性的照看孩子的压力。因此,家庭收入更高的女性更愿意生育二孩。

(3)当第一个孩子是女孩时女性会更偏向于生育第二个孩子。原因在于现代女性对于男孩的寄托要大于对女孩的寄托。当女性有“传宗接代”这一传统观念时,选择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机率会大大增加。这类女性在受自身和父母或周围的传统观念影响,会更倾向于生育二孩,特别是当她们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孩时,为了“传宗接代”,会选择生育二孩。

就上述的影响因素来说,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我国劳动力市场上存在因为女性生产的特殊原因而遭到公司的不公待遇的现象,使许多女性为了能在事业有所发展或者仅仅是为了不被解除合同而放弃生育二孩。在此方面,政府应该出台相应政策保障育龄妇女在劳动市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打击这类公司的作风,保障女性不在劳动力市场中由于生育孩子这一特殊原因而遭到不公平的歧视,减少女性在这一方面受到的负面影响,使其能更好地平衡家庭和工作两方面。同时国家也应该出台相应的福利政策,如延长女性的产假天数,在产假期间可以保留相应的职位和工资,并给予公司一定的补贴,减少公司的损失,解决公司因女职员生育而损失利润的问题。

(2)政府应当相应的为生育二孩的家庭提供相应的福利措施,比如在医疗上给予孕妇和儿童更多的保障,完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对婴幼儿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的补贴,减轻育儿医护方面的经济负担,并且完善妇幼保健的相关政策,确保相应福利能够普惠人民。此外政府可以加大投入教育基金力度,大力发展教育行业,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并优化托管所的相关托管模式,在托管方面给予相应的福利,减少女性对孩子上学问题和由于自己需要工作而无人看管孩子的烦恼。

(3)政府应该多宣扬“二子多福”“生男生女一样好”的观念,并让此观念渗透到教育中去,随着教育的普及影响更多的人。同时,政府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讲座来普及相关观念,让这些思想渗透到每个家庭中去,从思想的根源来改变人们对生育二孩的看法,并以此来代替以前对人们生育观念造成深远影响的“少生优生”“孩子只生一个好”的观念。

参考文献:

[1]马小红,顾宝昌.单独二孩申请遇冷分析[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02):20-26.

[2]L笑天.生育政策潜在人口的结构及其二孩生育意愿――对两项大规模调查结果的分析[J].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5,(06):54-61.

[3]韩雷,田龙鹏. “全面二孩”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基于2014年湘潭市调研数据的分析[J].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01):51-56.

[4]郑真真,李玉柱,廖少宏.低生育水平下的生育成本收益研究――来自江苏省的调查[J].中国人口科学,2009,(2):93-112.

[5]靳永爱,宋健,陈卫.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中国城市女性的生育偏好与生育计划[J].人口研究. 2016,(6):22-37

[6]李英.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差异分析[J].决策与信息.2008,(5):152-153.

[7]茅倬彦和罗昊.符合二孩政策妇女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差异――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实证研究[J].人口研究.2013,(1):84-93.

[8]牛亚冬,张文斌,张栋,贾艳婷,陈丽萍,张治国. 单独家庭生育二孩意愿的分析――基于武汉市1093户单独家庭的调查数据[J]. 人口与发展,2015,(03):13-18.

[9]陶涛,杨凡,张现苓.“全面两孩”政策下空巢老年人对子女生育二孩态度及影响因素――以北京市为例[J].人口研究. 2016 (5):P90-100.

[10]Graff.H.J. Literacy, Education, and Fertility, Past and Present:A Critical Review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Review. 1979(1):105-140.

第6篇:生育率低的主要原因范文

[关键词] 国内需求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作为拉动中国经济的“三驾马车”,在出口面临下滑、外部需求萎缩的情况下,能否启动国内需求,刺激消费,已经成为中国能否避开全球金融危机的关键所在。目前,我国一线城市的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已经接近发达国家标准,而占全国总人口56.1%的农村,却还是一个等待开发的市场。

今年前7个月,我国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89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9.8%,但其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重却从去年的32.1%下降到31.7%。造成农民不敢消费的主要原因来自于农村家庭面临的多种风险。

一、农业风险

农业生产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农业风险的特殊性。农业资源的稀缺性与社会对农业资源的无限渴求性之间的矛盾危害着农产品的安全供给;同时,农业对自然环境较强的依赖性又使其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所以说,农业是一个处于典型弱势地位的基础产业。

二、养老保障风险

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远比城市严重,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告显示,我国65岁以上的人口为8811万人,农村大约有5631万人,其绝对数是城镇的1.7倍;而且随着青壮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农村老年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例也持续上升。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一直都是以子女供养为主的传统养老方式。随着生育率的下降和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老年抚养比也将逐渐增大,子女的赡养负担也越来越重。因此,存钱养老,合乎情理。

三、医疗风险

随着20世纪80年代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衰退,90%左右的农村人口游离于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之外。在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十分突出。所以农民消费时的后顾之忧就可以理解了。

农民不敢花钱的原因正是当前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使他们得不到基本的养老医疗等服务,干扰了其消费预期。只有当面临的不确定性为零,消费对收入不存在任何敏感性时,消费者才会动用包括以前储蓄在内的所有现期收入用于消费,从而使消费水平达到最大值。虽然现实中并不存在这种极端的情况,但我们可以通过减少影响消费行为的不确定性因素来鼓励人们消费。

健全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帮助人们抵抗风险,不用对未来的不确定性过分担忧。所以,建立好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扩大农村地区的消费需求十分关键。

第一,根据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在以农村土地保障为养老保障基础的前提下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

农村养老保险可以按照完全积累制的要求实行养老保险“一卡通”,一人一卡,卡随人走,缴费有记录,待遇有保障,责任与利益明确。同时,在缴费费率的设计上可以通过设定不同档次的缴费率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而且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在不同时期选择不同的缴费费率,例如在收入较高时选择较高的缴费率,而在收入低潮时选择较低的缴费率。这种弹性费率设计更能满足农业生产者的需要。通过农保与家庭和土地养老保障相结合,共同达到保障农民老年基本生活的目标。当农民觉得未来养老有保障的时候,也就会适度的增加当前消费了。

第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让更多的农民“病有所医”。

首先,准确界定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明确政府在制度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其组织引导支持出资的责任。其次,加快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通过加大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做好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等工作。让农民获得更多的健康保健知识,从而减少其患病的可能。再次,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农村,可以采取家庭账户与大病统筹相结合,做到既保大病,又保小病。这种采用家庭间互助互济的做法切实减轻了农民的大病医疗风险,而且家庭账户的形式与农民消费观念和心理承受能力相适应,提高了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水平。

我国农村这个潜在的巨大的消费市场将是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当前我国有7.4亿农民,1.82亿农户,如何引导这个庞大的群体消费,并且把他们当前的心理消费需求转为有效消费需求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难题。我们只有在保障农民基本公共服务需要的前提下,才可能实现他们在其他服务领域的需求。我们只有在农村铺好社会保障这张安全网之后,才可能真正实现农村经济朝着既定的目标更好更加快地发展。

参考文献:

[1]邓大松 刘昌平:2005~2006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报告.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第7篇:生育率低的主要原因范文

关键词:社会性别;性别偏好;生育行为;人口发展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4-0244-02

性别可以分为两类,一类称为自然性别,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生理性别;一类称为社会性别,它是社会基于生理性别的差异,在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对男女两性的行为、角色进行不同标准的规范和塑造的产物,是后天注入的,是家庭、社会长期教育和影响的结果。在生育行为研究中引入社会性别视角,可以使我们认真审视以男性为中心的传统文化以及这种文化对两性关系的规范和对人们生活方式、道德观念的控制,从而揭示社会性别意识在人们生育行为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1 传统社会性别意识形成的背景

性别偏好是社会性别意识在生育行为中的直接反映。在中国,传统的社会性别意识根深蒂固,影响着成千上万个家庭。如何通过倡导社会性别公平消除人们性别偏好,需要我们认真分析传统社会性别意识形成的背景。

从经济地位来看,男性在经济上的主导是传统社会性别意识形成的经济基础。传统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自给自足小农经济占主导,家庭是基本的生产和生活单位,发展生产主要依靠增加劳动力投入。由于两性生理差异而自发形成的社会分工,使农业劳动主要落在男性身上,男性承担着生产功能。

从家庭养老模式来看,男性在家庭养老中具有特殊地位。传统社会,赡养老人是一项家庭基本职能,由于只有儿子才能传宗接代、继承家业,这就决定了每个儿子都有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养儿子越多,提供养老的资源就越丰富,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系数也就越大。

从教育方面来看,传统社会存在着一种畸形的“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由于只有男孩才能传宗接代、继承祖业,家庭和家族以生男孩为荣。因此,人们特别注意对男孩的教育,期望其“入仕”、做官、衣锦还乡、光宗耀祖。而女性基本上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机会,教育中形成明显的性别分化,导致传统女性的整体素质很低。

传统的社会性别意识正是在经济、教育、家庭生活等方面的两性差异中逐步形成的。意识的形成具有影响的长期性和改变的滞后性,虽然现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水平逐渐提高,但传统的社会性别意识仍然通过性别偏好在影响着现代人们的生育行为。

2 性别偏好分析

2.1 性别偏好的概念

生育的性别偏好是生育主体对生育过程产生人口性别的主观期望,是性别文化在生育行为中的反映。它可以分为生育主体的个人偏好和家庭制度决定的社会偏好。造成生育行为中性别偏好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父母对生育偏好有很大差距,经济越发达,性别偏好倾向越弱。二是受教育水平。受教育层次越高,生育的性别偏好表现越不明显。

2.2 性别偏好的理论解释

根据美国人口经济学家H•莱宾斯坦的“边际孩子合理选择理论”,父母对新生儿的取舍是通过对孩子的生产成本―效用分析的计算来决定的。即由一个新生儿所带来的满足或者“效用”,同抚养一个新生儿所需负担的包括货币与心理上的“成本”两者之间的平衡。同样的道理,当父母在对性别选择的时候,也会遵循以上的分析,他们会对比男孩和女孩之间的成本收益,最终会做出成本低收益大的或相同成本下收益大的选择。

对于孩子的成本,无论男孩还是女孩,从怀孕到该孩子生活自立时为止,他们所消耗费用基本相差不大,也就是成本相当。而对于孩子的效用,却有着很大的区别。孩子的效用可分为消费效用(即作为父母一种快乐的源泉)、老年保障效用(即作为未来老年和其他方面的保障潜在源)以及维持家庭地位作贡献的效用和扩展家庭作贡献的效用等。消费效用方面,生男生女基本一样,而在其他效用方面,相比较在中国目前发展水平下,生男孩所得的效用要远大于生女孩。

2.3 性别偏好对生育行为的影响

社会性别意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性别偏好的形成和变化。生育行为经过生育意愿到生育过程再到后来对子女的抚养及教育,因此社会性别通过性别偏好左右着人们的生育意愿,乃至对整个生育行为产生影响。

(1)性别偏好对生育意愿的影响。

在偏好男孩的生育目的的支配下,农村传统生育意愿突出表现在追求早育、多育和偏男的特征,其中早育是基础,多育是目的,偏男是关键。早育就是为了尽可能多的生育,尤其是多生男孩,以满足传宗接代的心理需求,并且实现增加家庭劳动力和养老保障的目的。在农村妇女社会地位还比较低的情况下,不少农村妇女依然以生男孩为最大的荣耀和最大的资本。因此,期望早生男孩的观念比较强烈。

(2)性别偏好对生育子女数量的影响。

偏好男孩的生育目的对生育子女数量的抉择起着重要作用。对男孩的强烈偏好,会使那些没有男孩的家庭期求依靠早育和多育保证男孩的出生,直到最少生了一个男孩为止。在人们的生育目的中,传宗接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而在传统性别意识中,只有男孩才能传宗接代,所以,生育一个男孩是必需的。在至少一个男孩的生育需求推动下,必然增加生育子女数量。

(3)性别偏好对生育人口质量的影响。

男孩偏好会导致非意愿妊娠的发生,增加生育胎次和人工流产次数,毫无疑问,这会对妇女的产后恢复和生殖健康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也会给妇女带来生理上的负担。而且在家庭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由于男孩偏好,父母首先考虑的是保障儿子的需求,从而把大多数精力、物力和财力用于男孩的抚养和教育,其次才考虑女儿,致使女孩受教育水平偏低,教育中存在明显的性别分化问题。

(4)性别偏好对生育性别结构的影响。

在不能通过增加生育数量实现生育男孩的愿望,以及具有选择生育性别技术的情况下,就有可能出现生育行为中的性别选择。事实上,在我国不发达的地区,这甚至成为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的最主要原因。调查数据显示:在农村45岁及以上被调查者中,至少有一个男孩的家庭所占比例为89.88%,比城市高28.17个百分点。

农村子女性别比偏高的情况是性别选择的结果,其深层原因在于生育目的中男尊女卑传统社会性别意识的作用。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的问题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如果任其畸形发展,必将带来男性择偶拥挤问题,从而引发婚姻、犯罪、单身男性身体和心理不健康及养老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成为危及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3 结论和思考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传统社会性别意识的存在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根源,反映在人们的生育意愿中,形成生育的性别偏好;性别偏好一旦形成就会对生育行为产生种种不利影响,从长期来看必然会对人口的可持续发展带来负面效应。因此,针对农村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性别偏好现象,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做出尝试。

首先,倡导社会性别公正,充分认识社会性别对人口发展的重要作用。倡导社会性别公正,是降低出生性别比、控制我国人口发展规模的基础。只有从思想观念上消除人们的性别偏好,才能为降低性别比和总和生育率提供前提。

其次,要尽快落实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目前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离开了社会保障制度来谈生育偏好的转变无疑是纸上谈兵。只有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有规范的制度作为保证,农村家庭才没有后顾之忧。

再次,继续加快城市化、工业化的速度。加速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差别。重点要让农民在周围环境氛围的熏陶下以及周围市民的潜移默化中自觉地改变生育观念和性别偏好。

最后,继续提高妇女地位。首先要努力消除人们观念中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还要不断解决妇女在社会各方面所遇到的问题,依法提高妇女地位。构建真正性别平等的社会文化,反对一切形式的性别歧视,使女性不再成为弱势的一方。

参考文献

[1]李竞能.人口理论新编[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1.

第8篇:生育率低的主要原因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难;民工荒;原因

一、研究背景

我国作为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人口大国,在2003年首次出现“民工荒”现象,与此同时,我国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难的状况也相当严峻。根据中国教育部的统计,截至2009年7月,我国应届大学生就业率仅为68%。《2012 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11 届大学毕业生中有 82.1%的人毕业半年后受雇全职或半职工作,仍有近57万人处于失业状态,10多万人属于“啃老族”。可见,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处于“民工荒”与“大学生就业难”并存的两难状态。

究竟是哪些大学生就业难?“民工荒“又荒在哪?孙静静和彭平平(2013)指出:大学生就业难仅指一般地方综合高校的知识型大学生并不包括成人教育及职业大学的专科生,也不包括著名一流高校的大学生;在一些劳动条件差、工资待遇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低端服务业以及有一些有专业技术含量的职业存在着民工荒的问题。

二、大学生就业难与民工荒并存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层面。(1)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导致的就业取向差异化。一方面,近年来,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政策的实施,中西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所能容纳的劳动数量越来越多。在工资水平相当的状况下,人们更愿意就近择业,农民工返乡现象趋向于普遍化,东部沿海地区尤其是珠三角地区大量农民工流失。另一方面,许多大学生为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更愿意待在大城市特别是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大量大学生涌入大城市加大竞争压力的同时必然存在大学生失业、待业问题。(2)经济结构失调。“民工荒”荒的是不太注重学历的普工,“就业难”难的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知识密集型企业还没有多到能接收现有知识密集型人才的程度,新生代农民工有技术不愿当普工,老一代农民工没精力没能力当普工,因而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大学生就业难与民工荒并存的问题。

(二)社会层面。(1)教育结构不合理造成我国劳动力市场供给结构失衡。第一,高等教育迅速扩招,高等教育趋于大众化。从1999年至2009年,高等教育招生人数年均增长率为14.7%,2008年秋季入学时的毛入学率(23%)比1993年高出l8个百分点。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产业结构处于转型阶段,所能容纳的高等教育劳动力数量非常有限。第二,教育经费投入结构不合理、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不符。我国教育经费不断增加的同时,教育资源的分配也不断向普通高等教育倾斜。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每年增长达到25.1%,而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教育经费投人增长速度每年分别为4.3%和7.7%。这种教育资源分配的倾斜使得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大幅度增加而职业技术人才越来越少,而我国现阶段所人才多是职业技术人才。加之,大学生所学专业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存在严重脱节,诸多大学毕业生很难找到适合自己专业的岗位。(2)户籍制度的限制。我国产生于二元经济结构下的户籍制度使得劳动力在地区之间的流动成本很高。一方面,城市打工的农民在医疗、养老等社会福利方面都得不到保障,而且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也很困难,这无疑降低了农民工进城打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于大学毕业生来说,大城市虽有较好的就业机会但是住房福利等问题依然很突出,同时,诸多企事业单位仍采取户口限制等措施来选择劳动者。因而,户籍制度是导致大学生就业难与民工荒并存问题主要原因之一。

(三)人口层面。人口年龄结构的老龄化加大了劳动力市场的不均衡。在生育率不断下降和人口寿命不断延长的双重作用下,我国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速度仍不断加快。而我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国家,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使得劳动人口数量的减少,加上教育事业的发展,从事脑力劳动的人口数量越来越多、从事密集型生产事业的人数越来越少,这也是导致大学生就业难与民工荒并存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个人层面。一方面,价值观、择业观的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大学生更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更追求幸福感,单调、乏味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不在是他们所追求的工作岗位。此外,目前的大学生中仍存在自我定位不准确等错误价值观念,就业岗位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另一方面,在现代社会下,大学阶段的学习很大程度取决于自身的自我约束和学习能力,相对而言专业所学质量有所下降,很难完全满足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建议与不足

(一)对策建议。(1)加快产业结构升级的同时,引导人力资本优化升级。大学生就业难与民工荒并存的问题实质上是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失衡问题。解决这一两难窘境的根本途径就是实现产业结构与人力资本结构的相吻合。(2)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改革户籍制度、教育制度等。通过政策导向,逐步缩小东、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促进人口合理流动、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在数量和质量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等。(3)加大对就业观念的正确引导,树立正确择业观。通过专题讲座、发放知识读本等途径引导择业人员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不断追求自我价值实现和幸福感的同时,逐步摒弃错误观念的影响。

(二)不足。本文由于篇幅等原因没有对大学生就业难与民工荒并存问题的原因做深入全面的探讨。另外,数据等方面也存在着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 孙静静,彭平平.“大学生就业难与民工荒”结构性失业的概念界定[J].中国外资,2013(291).

[2] 蔡.2009中国人口与劳动力问题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3] 沈阳,黄绍娜.“民工荒 ”与大学生就业难――基于劳动力市场结构的分析[J].研究与探讨,2010.

[4] 易兵.浅析大学生就业难和“民工荒”并存现象[J].论坛集萃,2013(03).

第9篇:生育率低的主要原因范文

今天把大家召集回来开这样一个会议,主要出发点有两个:一是在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内部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全面开展省优质服务县创建工作。在1月18日全市计生系统工作会议上,市人口计生委明确提出了全市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规划,即“省优创国优、一类创省优、二类创一类、三类创二类、全市创一流”的口号,做为连续多年省、市一类县的我们,创建省优质服务县工作已经没有退路,刻不容缓。二是认真总结、深入分析2004年度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成绩和问题,全面部署2005年度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2004年度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回顾

2004年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县、乡计划生育部门理清了工作思路、突出了工作重点、强化了保证措施,使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根据统计报表和抽样调查结果,预计全年人口出生率为8.36‰,自然增长率为3.47‰,计划生育率为99.39%,综合节育率为94.81%,国家、省结案率为100%,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突出抓了“双节”期间的宣传教育活动。“双节”期间,县计生委聘请高翘队、锣鼓队、铜器队、离退休干部秧歌队等进行了游行踩街活动,在县城体育场举办了计划生育文艺专场演出;组织民间艺术表演队在县城和附近乡镇进行巡回演出,组织民间艺人组成两个演出小分队、排练涉及计划生育的文艺节目到八个乡镇、行政村进行了巡回演出。双节宣传期间,城关、闫庄、纸房等乡镇做了大量工作。

二是加大了环境宣传和生育文化大院建设力度。全年建成大型计划生育公益广告宣传牌37个、面积近3000平方米,新刷、刷新标语口号2168条,建成生育文化大院37个,初步形成了内外(内:生育文化大院和人口学校建设;外:户外环境宣传)结合的宣传教育新格局。特别是生育文化大院“小天地包含大世界”,集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妇幼保健、科技知识、致富信息于一体,融趣味性、知识性、大众化为一院,使群众在培训、康检、开会的空闲时间能够接受到新型婚育观念、生殖健康知识、科技致富信息的教育。这方面,纸房、大章、旧县、木植街、车村等乡镇为我县争了光,省、市计生委领导多次到这些乡镇参观考察,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召开工作会议,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

县计生委于2004年2月23日提前召开系统工作会议,县委、县政府于3月3日召开年度工作会议,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任务、强化了工作措施,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奖惩兑现。根据全市2004年“四抓四强化五突破”的工作思路,县计生委把我县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确定为“叫响三大主题、狠抓十项工作、实现一个目标”。各乡镇围绕既定的工作思路抓重点、举亮点,做了大量工作。城关、纸房狠抓了宣传教育工作;木植街、纸房、大章、旧县的环境宣传和生育文化大院建设搞的有声有色;旧县、车村镇的村级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建设标准高、内容全、作用发挥好;田湖镇在两次集中服务活动中声势大、效果好;饭坡、旧县、白河的技术优质服务工作脚踏实地,受到群众好评;纸房、大章、饭坡的计算机信息台帐成为我县的亮点等。

〈三〉大张旗鼓地开展了春、秋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乡镇大员上阵,强化措施;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大力配合。全年共完成四项手术6504例,其中引产993例,流产1324例,结扎2348例(其中纯女户结扎221例),上环1839例,有效地提高了避孕措施落实率,确保了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两次集中服务活动直接减少计划外出生2317人,相当于一个较大规模的行政村,其具体概念就是能够让我县2004年度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下降4.3个千分点,这是一个来之不易的数字,也是2004年度计划生育系统做的最实、效果最好的一件事情,这里面凝聚着在座各位的心血和汗水。

〈四〉建成新计划生育服务大楼,在全县公开招录了14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

投资280万元建成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新办公楼,并于2005年3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同时,根据我县县站技术服务人员少、素质低、年龄偏大的状况,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县人事局、计生委联合在全县公开招录了14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充实了县站技术服务队伍。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服务队伍的加强,初步形成了以“县站为龙头、乡所为依托、村室为网底、育龄群众为重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具备了为广大育龄妇女提供全方位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的能力。

〈五〉深入开展了技术优质服务工作

为搞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活动,我们于年初提出了“人性化服务、零距离接触”的工作理念,在搞好“三大工程”的同时,扎实推进妇女病普查普治活动,深入开展随访服务,有效地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全年共对107个行政村的28418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妇女病普查,普查率达到88%,共查出患子宫肌瘤(癌)等重大疾病497人,其它疾病14061人,患病率为55.07%。

〈六〉在全市率先启动计划生育计算机信息台帐

为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服务,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和工作效率,于3月份启动了计划生育计算机信息台帐。把信息台帐分为管理类(避孕节育措施管理台帐、康检工作管理台帐、人口计划管理台帐、流动人口管理台帐、三结合管理台帐、报表管理台帐)和服务类(“五期教育”信息服务台帐、妇科病普查信息服务台帐、随访人员信息服务台帐)两类,要求乡镇微机管理员按照“四统一”(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格式)的要求每月按时打印输出有关人口信息,反馈到有关人员和行政村开展管理和服务,定期将管理和服务结果输入计算机,并规定所有输出、输入信息分类保存两年。计算机信息台帐的启动,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管理和服务质量,使基层有更多的时间去进行管理和服务,效果十分明显。并于7月份一次性顺利通过了省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甲级县的检查验收,这方面纸房、城关、大坪、闫庄四个被查乡镇工作扎实、管理规范,受到省验收组的充分肯定,在此提出表扬。

〈七〉围绕四个一工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为落实分类指导的方针,继续实施三年调查规划,开展“四个一”工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全年对16个乡镇的118个行政村进行了调研,将调研结果和工作建进行反馈,引起了各乡镇的高度重视,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收到了较好效果。

〈八〉强力推进依法行政、村民自治、政务公开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法庭的作用,全年共受理计划生育行政非诉案件32起,强制执行17起。2004年有6个乡镇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分别是田湖、库区、何村、黄庄、车村、白河,其中车村镇最多,达到了6起;继续实行计划生育行政案件集中评审制度,规划了具体行政行为;全年共查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计生政策案件107起,基本上做到了经济处罚、党政纪处理、节育措施“三到位”,净化了生育环境。二是指导基层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目前全县有三分之一的行政村基本上做到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三是按照省市要求的内容和标准,县乡村统一内容、统一格式、统一标准、统一制版在全县16个乡镇、317个行政村制作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喷绘版面,在全市较早地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县计生委和各乡镇先后投入20多万元,相继建成了县计划生育便民服务中心和16个乡镇的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一个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便民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九〉狠抓了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建设

按照省市要求,我们于8月份开展了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建设活动月,于9月底前90%行政村全部建成标准化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根据《河南省村级计划生育宣传技术管理规范》,规范了计生户口册等17种资料,使各项工作有记录、有资料,统一了村室应建立的9项基本工作制度,为村级计生管理员履行职责、作用发挥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保障。10月12日,全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在我县车村镇召开,与会市计生委领导和兄弟县区的同仁们对我县的乡所、村室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

〈十〉计划生育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2004年,县计生委编写《计生信息》61期,有7个信息被县委、县政府办公室转发,两个信息被省计生委转发,一个信息在网上转载,3个信息被省级报刊采用,1个信息被市级报纸采用,17个信息被市计生委转发,总排名位居全市第二名,有力地宣传了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估计我们所面临的困难,找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在1月13-15日全省计生委主任培训会议上孟主任提醒我们应该注意的三个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第一,在主观认识上,存在三个认识不足:一是相当一部分同志对人口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本、最重要的国情认识不足;二是对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人口问题是关键认识不足;三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第二,在工作进展上,有四个不能估计过高;一是对新时期领导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不能估计过高;二是对部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积极性不能估计过高;三是对人口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和控制能力不能估计过高;四是对人民群众的生育观念的转变程度不能估计过高。第三,在客观环境上,必须牢记四个没有根本改变:一是我国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二是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的地位没有根本改变;三是严格的生育政策与群众的生育意愿之间的矛盾没有根本改变;四是计划生育作为天下第一难的工作性质没有根本改变。

以上孟主任讲的这些,在我们县同样存在,个别方面甚至表现的更为突出。3月7日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暨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动员会议上,梁县长讲的当前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一大挑战,三大问题”,全面、深刻地分析了当前全县的人口形势,在坐的大多数同志没有参加会议,我觉得有必要在这里重复一下。

一大挑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巨大挑战。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嵩县振兴和美好未来勾画出了宏伟蓝图,也给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因为这一宏伟蓝图是以人口控制目标完全实现为前提的,如果人口控制目标不能完成或者突破了既定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会落空或者推迟,这就是我们的挑战所在、压力所在、动力所在。就我县目前的情况看,这种挑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低生育水平的不稳定性。众所周知,人口控制工作主要依靠行政、经济、法律、技术、宣传等手段来实现。在目前法制建设尚未健全、利益导向和经济制约尚未落实和完善、技术服务尚未完全普及、群众生育观念尚无根本转变的情况下,业已实现的低生育水平是靠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取得的。如果稍有松懈和放松,低生育水平就会反弹,人口控制目标就难以实现。二是人口增长的一贯性。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受人口发展的惯性影响,我县人口总量将继续保持“低增长率、高增长量”的强劲态势,这也是我县今后一个时期人口数量变化的主要特点。“十五”期间我县平均每年出生人口5690人,今后将逐年递增,2010年前后总人口将突破55.5万人。出生人数和人口出生率在2007年前后将出现大幅度反弹,2018年前平均每年出生人口将达到7250人左右,因此完成人口控制目标的难度无疑将大大增加。三是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强大性、持久性。由于我县80年代中期出现了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出生的人口将在2005年以后陆续进入婚育期,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将在2008年左右如期到来并一直持续10年左右的时间。因此,我县育龄妇女人数在2011年前将一直呈增长态势,平均每年增加660人,2011年达到峰值15.5万。从人口结构上看,2010年前20-29岁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人数的比例将一直保持在25%以上,而到2015年将达到37%,维持在5万左右的20-29岁的育龄妇女中,无孩和一孩妇女采取的均是非绝育措施,随着优质服务和知情选择的深入开展,采取绝育措施的育龄妇女比例会进一步下降,给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大问题

人口计生工作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七个需要加强。一是各级领导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认识需要加强。部分领导对人口过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本、最重要的国情认识不足,对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人口问题是关键问题认识不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从而盲目乐观,满足现状,缺乏危机感、责任感、使命感,放松了对计生工作的领导,表现为平时不过问、不重视,检查时搞应付、弄虚作假。二是计生工作的措施和政策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有些地方对计生工作的奖惩表现在文件上、对工作目标的落实突出在总结上、对有关政策的兑现落脚在口号上,没有突出“落实”二字。当前人口和计生工作在个别地方、个别方面有所滑坡,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奖惩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只重视奖不重视惩,一票否决权没有充分使用。三是有关部门的齐抓共管、责任落实需要加强。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配合,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对人口计生工作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已经实施好多年了,但个别单位、个别部门的积极性没有真正调动起来,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文件履行职责。四是经费投入力度需要加强。从每年“三到位”的检查考核看,绝大多数地方经费投入都按照要求投入到位了,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具体投入情况我不说大家都心知肚明。可以说投入不到位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特别是乡镇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个别地方根本就没有投入,乡镇计生办的正常运转靠的就是征收社会抚养费。这种情况的存在,使乡镇计生办成了事实上的“经济实体”,其直接后果就是放水养鱼、以罚放生,这是个别地方工作滑坡、人口失控的主要原因,也是人口计生工作的症结所在。五是利益导向机制需要加强。有些单位和乡镇将国家制定的奖励优惠政策束之高阁,没有很好落实;有些相关部门出台的优惠优先政策只是为了应付检查考核,根本就没有落实。六是宣传教育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最突出的表现是只重视了环境宣传和活动宣传,和群众面对面的宣传不够,宣传品进村入户普及率不高,少数地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流于形式。七是“关爱女孩行动”需要要进一步加强。我县从去年开始启动“关爱女孩行动”,从实施一年来的情况看效果并不明显,没有达到创造亮点和品牌战略这个目的。

人口计生工作质量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的问题。从全县2004年三分之一村的调查结果分析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质量,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人口计划的主要指标完成得不够好。调查政策生育率为84.54%,出生统计准确率为82.67%,出生二孩率为43.84%,措施落实率为95.68%,措施及时率为84.1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为64.3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为74.8%,计划生育手术免费率为88.74%,以上指标均与工作目标均有不同程度差距,个别指标差距相当大。因此,确保人口计划主要指标的完成是我们2005年工作和重点和难点,解决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明年4月份全省监控调查我市的成绩,各乡镇、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二是已婚育龄妇女漏管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根据计划生育统计报表,2004年度我县已婚育龄妇女数为10.05万人,人口总数按照目前通用的54.2万计算,已婚育龄妇女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8.54%,如果已婚育龄妇女占总人口的比例按省一类县的标准不低于20%计算,目前我县的已婚育龄妇女应为11.08万人,漏统近8千人。以“四普”资料推算2004年底我县23岁—49岁女性为11.8万人,而目前我县已婚育龄妇女数为10.05万人,相差1.78万人。三是存在女性新婚漏报现象。从2000年以来计生统计报表数字来看,新婚对数由2000年的2189对逐年减少至2004年的1195对。而以“四普”资料推算,每年进入婚期人数却逐年增多,2004年计生统计报表新婚对数1195人,民政局统计新婚对数为1820人,二者相差625人,而与2004年进入婚期人数3804人相比,则相差2609人,若以新婚人数占总人口10‰左右推算,则我县应新婚人数与上报人数相差3973人。四是已婚育龄妇女孩次构成与控制二孩生育政策的要求有差距。已婚育龄妇女孩次构成是一个时期指标,它用以衡量一段时期以来该地的计划生育状况。从统计报表数字分析,我县已婚未育妇女呈逐年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4076人,下降到2004年的2987人,一孩妇女比例2002年以来亦呈逐年下降态势,与此相对应的是二孩及以上妇女比例由2002年以来呈逐年上升趋势,这种现象与我省控制二孩率政策相矛盾,连年来报表上报二孩出生逐年减少,而二孩及以上妇女比例却逐年升高,说明相当一部分妇女已不符合政策生育了二孩甚至多孩,这些出生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上报。五是康检质量不高,个别地方流于形式,四项手术任务还比较大。去年春、秋两次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流动,全县共完成四项手术6504例,其中引产993例、流产1324例,结扎2348例。2000多例引流产,一方面说明去年我们工作力度比较大,另一方面也说明康检质量还存在一定问题。一年6次康检,如果康检质量高的话,不可能出现这么多的引流产。

计生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改变和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有三:一是法律法制意识不高,依法行政能力需要加强。从反馈的情况看,个别乡镇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违反“七个不准”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优质服务意识不高,计生技术服务水平需要加强。表现在只重视管理,忽视服务,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理得不清,工作方法过于单一。三是说实话、报实数的意识不高,求真务实的作风需要加强。个别乡镇的统计报表数据不实,玩数字游戏,搞弄虚作假,使报表数据的参考价值大大缩水,失去了应有作用。

二、2005年度的主要工作

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县实施“工业兴县、旅游带动、民营强县、科教兴嵩”四大战略的关键一年,更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

200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出生率控制在11.8‰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确保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政策生育率达到93.1%以上;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0%以上;出生二孩率控制在43.16%以内;出生性别比控制在110:100以内;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6%以上;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80%以上;社会抚养费首征到位率达到65%以上;流出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达到95%以上;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10.04%以上,其中深山村达到4%以上;国家、省结案率达到98%以上;保持全省“一类县”的位次,全面开展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县创建活动。以上这些目标只是我们的工作目标,而要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仅仅完成这些目标是不行的,必须按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标准去工作,具体标准要参考两个文件:《河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区)评估标准〉的通知》(豫计生〔2002〕79号)、《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4年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工作意见》(豫人口〔2004〕10号)。

200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工作思路是:以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干干实,与时俱进,强化三大举措,创新四种机制,开展五项活动,实现一个目标。三大举措:一是法制化管理。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庭的作用,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全面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执法,科学管理。二是人性化服务。强调“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全面推行免费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为育龄妇女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公开为群众服务的承诺内容和保证措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创建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县创造条件。三是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完全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数据、资料的微机化管理,通过微机提供信息为计生工作服务、为社会服务。四种机制:一是创新经费投入机制,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经费支持;二是创新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对广大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政策,特别是强化独生子女10元保健费的落实,引导群众走少生快富之路;三是创新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竟聘上岗机制,力促工作重心下移,全面推行“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户落实、群众参与”的管理模式;四是创新依法管理工作机制,大力宣传“一法三规一条例”,继续开展好计生系统依法行政集中教育流动,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创建“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五项活动:一是开展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舆论氛围,大力弘扬关爱女孩、关爱妇女、关爱老人行为;二是开展二孩生育秩序整顿活动,稳定低生育水平;三是强力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环境宣传、生育文化大院建设、宣传品进村入户为突破口,努力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四是不断强化村级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建设活动和作用发挥,引导村级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全面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五是以查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计生政策为突破口,开展政策外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净化生育环境。一个目标:继续保持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类县,积极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

为完成上述目标任务,今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思想,开拓创新,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创建活动

刚才我已经讲到,今年市里确定的工作口号是:“省优创国优、一类创省优、二类创一类、三类创二类、全市创一流”。因此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不是创不创、何时创的问题,而是必须创、尽快创、一次性创好的问题。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是当前计生工作的大形势,晚创不如早创,对此委党组已经统一了思想认识,希望委机关各股室长、各乡镇计生办主任、计划生育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要尽快统一思想,理清思路,加压紧逼,负重奋进,开创性地做好各项工作。如果省、市验收时,哪个环节、哪个乡镇出现问题,影响了全县创建工作,股室长、计生办主任要严肃处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工作要叫响“县创优质服务县、乡镇创优质服务乡镇、村创优质服务村、整体工作创一流”的口号。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创建规划,细化创建措施,分层组织实施。创优工作要从村级优质服务抓起,在创建优质服务乡镇的基础上,争创优质服务县。优质服务示范乡镇可以有优质服务薄弱的村,但所有乡镇都不允许没有优质服务村。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创建工作内容更全、标准更高,这就要求我们在2005年度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扎实苦干的行动、争创一流的姿态做好创建工作。各个股室、各乡镇必须按照创建优质服务县的标准开展工作,具体地说要做到三点:一是2004年的各项工作要“抓重点、举亮点”,要“走新路、出新招、求实效、争先进、出经验”,、统计、技术、宣传、流动人口、药具、县站、财务、协会、政务信息等各项工作都要力争在全市处于先进位次,做到百舸争流、百花齐放、全面发展。各乡镇、各股室要通过实施亮点工程、品牌战略,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创建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县创造条件。每个乡镇都要确定一至二项亮点工作,实施亮点工程,创建品牌效应,在全县、全市、甚至全省引起一定影响。二是每个乡镇都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个长期工作规划,一年抓住一个中心,重点做好几项工作,年年如此,并不断加以创新和保持,要不了几年工作就会有大变样。会议之后,各乡镇都要按照优质服务县的标准拟定本乡镇的2005年度工作计划或者叫要点,今年你准备重点做好哪几项工作、如何做好、具体措施等都要清清楚楚,可操作性要强、要符合乡镇实际,报乡镇政府同意后于一周内上报计生委办公室,办公室要根据各乡镇上报计划和要点组织编写一期计生信息。三是工作基础较好的乡镇要上水平,出经验;工作基础差的乡镇要在一年抓基层、打基础,二年上水平、上台阶,三年打一个翻身仗、进入一类乡镇行列。技术股要牵头尽快研究制定《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每个单项工作进行细化,具体到项目和股室,以指导乡、村的创建工作。4-5月份请省、市计生委的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到我县为计划生育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专题培训。

需要强调的是,今年省、市计生委下达的人口计划和工作目标与往年相比,在人口出生率、政策生育率、出生统计准确率、二孩率、措施落实率、措施及时率等目标有一定下降,有的同志可能会感觉到任务小了、担子轻了,从而在思想认识上、工作措施上有所松动。如果真是这样想的话,就错了。一是我们今年要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县,而优质服务示范县的标准仍然还是原来的标准,可以说内容多、涉及面广、标准高,不能有丝毫放松和松懈情绪。二是这些指标的下降不是计划生育工作压力的下降,相反正表明了省、市求真务实的决心。2003年以来,省、市进行的经常性监控调查正好说明了这一点,因此我们只有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摸实情、说实话、报实数”的工作要求,坚持脚踏实地,坚持把工作做在平时,才有可能取得好的成绩,创建省优的目标才有可能实现。省里已经明确4月份要组织对去年各地目标完成情况的抽查,各乡镇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县计生委也要加大对各乡镇创建情况的监督检查,一个村一个村地查,一个乡一个乡地查,查一个乡写出一个调查通报,到时候请梁县长和计生委班子成员一起到乡镇进行反馈。

〈二〉彻底澄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底子,严格控制计划外出生和出生二孩率

正如以上我分析的那样,当前计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应该肯定的,但存在的问题也是严重的。最应该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就是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反映在报表上的数字倒也乐观,但实际情况真是这样吗?我想在座的大家心里都有一本帐,特别是我们的计生办主任和包村工作人员心里最清楚。大量的计划外出生和出生漏统、过高的二孩率、超出常值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育龄妇女漏统、一孩妇女比例过低、新婚率过低、措施难以落实更谈不上及时、流动人口管理滞后、优惠政策基本上没有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远远不能达到上级要求等等这些问题难道不是现实情况?面对这样的工作现状,有的同志会说:经费不落实不放生怎么办?那我问大家:县委、县政府要我们这支队伍干什么?我希望一个理智、聪明的计生办主任能够做到两点:一是在今年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关键时刻,考虑一下如何尽可能地控制计划外出生,解决以罚放生的问题。这一点学一下白河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计生办主任李长庚同志,他们是如何控制计划外出生的?又是怎样想这个问题的。我记得白河的一个领导说过大意是这样的话:经费再困难我们也不能放生,当前来之不易的工作环境、工作质量不能毁在我们手里。为什么他们能这样想,而我们却不能这样想?这不仅是一个观念问题,更是一个工作姿态、工作责任心的问题。以罚放生的现状必须加以扭转。我侧面了解了部分乡镇,其中一个乡还是我们的好乡,近几年来计生办的正常运转靠的是计划外怀孕对象上缴的罚款,1000-2000不等,这些对象出生以后就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目前这个乡只要计划外出生已经形成事实的,就很难再征收到社会抚养费。在此我提醒这个乡镇,也借此提醒有同样情况的乡镇,今年要尽快改变这种现状。否则,你这个计生办主任就不要当了,我们让你来做计生办主任是让你控制人口的,不是让你去放生的。今天全县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都参加了会议,在此我强调一点:对于明知计划怀孕而故意放生的,发现一例查处一例,情况严重的坚决清理出计生队伍。当前计生经费不足难道非要靠放生去兑现吗?大家可以想一想,你这个乡镇这么多年的计划外出生人员都按照条例征收到位了吗?个别乡镇搞的所谓一次性征收、甚至还有个别人自以为是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终结证》,是谁给你这样的权利?今年一定要在过去的计划外出生人员身上做文章,想方设法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以此弥补经费不足的问题。同时,也给违反计生政策的人员一个信息,违反了就年年过不上好日子,计生办的人员会定期不定期地上门征收社会抚养费。我建议各乡镇对多年来违反计生政策的人员造一个册,一年两次或者一次征收不等的社会抚养费,直到按照条例处收到位为止。二是针对目前工作质量低的现状,考虑一下如何澄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底子的问题。底子不清造成育龄妇女漏统,育龄妇女漏统造成计划外出生、大量的计划外出生影响目标考核成绩,这是一个链条。今年必须下大决心解决底子不清的问题。已婚育龄妇女占总人口比例低、新婚上报率低、一孩妇女比例低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必须加以解决,必须有所改变。这一点做为今年工作的一个重点,各乡镇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彻底加以扭转。要加大这些比率在目标考核中的份量,办公室对各乡镇澄清底子的做法要经常进行总结,要多发一些有关的信息和简报,推广典型经验,督促后进乡镇。

〈三〉积极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

要建设一支懂业务、会管理、会服务的高素质技术服务队伍。大力支持乡镇技术服务人员的再学习和深造,为她们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技术股负责制定一个轮训计划,让乡镇技术服务人员每月轮流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短期强化培训,年底前轮训一遍。计划生育服务站要对参加轮训人员指定指导老师,制定培训计划,划定学习重点,让技术服务人员通过轮训实实在在学习到新的知识、掌握操作规程、熟悉咨询技巧、提高随访能力。各乡镇要对村级计生管理员进行一次再排查、再摸底,把那些不符合上级要求的人从现在岗位上换下来,严格按照省要求的“年龄35岁以下、文化程度初中以上、性别为女性”的硬性标准配备村级管理员。人事股要开展针对性的调研,指导乡、村配好、配强村级计生管理员队伍。

扎实开展以“三大工程”为主导的生殖健康系列化优质服务。

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要落实“四个规范”,建立“四项制度”。一是规范术前知情,严格实行避孕节育手术术前同意书制度;二是规范手术规程,建立事故追究制度,确保手术安全;三是规范术后指导,建立生殖健康教育处方制度;四是规范术后随访,建立术后随访责任制度。要按照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人员随访的有关要求,确保随访率100%的落实,并不断提高随访效果和水平,提高育龄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要重点做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要按照《妇女病普查普治三年规划》,由县站牵头、乡所协助,组成医疗小分队、专家普查组,常年巡回各村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要求各乡镇在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上严禁搞形式、走过场,让普查切实起到查病、治病的作用,通过普查提高广大育龄妇女的参检意识。个别乡镇当普查搞不好时往往说群众组织不起来,我看主要是你没有认真搞,参加普查的技术服务人员医疗水平太低。技术股要按照规划的普查时间对各乡镇普查工作进行全方位督促检查,结果纳入对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白河乡在普查普治工作中认真坚持“一看二查三验四治”的工作流程,效果就非常好,我看值得其它乡镇借鉴的推广。一看:就是对普治对象全部进行B超查看;二查:对每一名育龄妇女进行妇科检查;三验:对认为需要做化验确诊的进行化验确诊;四治:对查出患各种疾病病情较轻的给予免费药物治疗,较重的建议到相关医院治疗。

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着重要建立和完善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孕前:开展优生优育培训,坚持对新婚夫妇进行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知识的培训制度。普及宫内感染监测,特别是持二孩生育证人员宫测率要达到100%。孕期:结合单月健康检查,对孕妇进行免费孕期保健检查,并建档立卡,同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提高住院分娩率;积极推广“斯利安”、“孕泰宝”、“福施福”、“福格森”等孕妇营养素。

切实搞好不育不孕育龄人员的诊治工作。计划生育服务站要派出医生到上级大医院进修学习不孕不育症治疗技术,设置“不育症专科”,并切实发挥作用,打造特色科室、品牌科室。

全面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技术股近期要指导乡镇搞一批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试点,创新机制,探索经验,上半年召开一次现场会议进行全面推广,确保年底前9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这方面要避免走进认为搞了知情选择,育龄妇女想采取什么措施就采取什么措施,计划生育工作就更难搞了的误区。知情选择是通过技术服务人员的术前宣教,让育龄人员选择最适宜自己的避孕节育措施,并非想采取什么措施就采取什么措施。相反,为了育龄人员的身心健康,避免出现避孕失败,要通过宣教让育龄人员尽可能地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当然,这是在对育龄人员做了充分术前宣教并同意的前提之下,如果育龄人员的选择和我们的建议不一致,就要充分尊重育龄人员的选择。在知情选择的过程中,要提高男方的参与比例,这也是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要求,知情选择同意书上要让夫妇双方尽可能地都签上字,提高男性参与的比例。

〈四〉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强化依法行政和政策推动

从前几天选聘乡镇计生办主任、副主任的情况看,目前计生队伍中不懂法、不学法、不会执法的人还不少。有些连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是什么都不知道,最简单的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避孕措施落实率都不会计算,有好几个同志得分为零。我不知道这些同志平时在基层是怎么工作的,也不知道这些同志中的部分人凭什么要竞聘计生办主任、副主任。这些只能进行粗放式管理、不懂业务的同志不是让你当不当计生办主任、副主任的事,而是还让你在计生系统干不干的问题。因此,在计生系统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教育活动迫在眉睫。法制股要加大对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力度,深入学习和贯彻“一法三规一条例”,认真落实“七个不准”规定,坚决制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过错责任追究制。把计划生育非诉案件的执行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确保首征到位率,提高累计征收率。去年只有6个乡镇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其它的10个乡镇一起也没有申请。在当前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这些乡镇是你的执法力度没有上去,还是你的工作思路、依法行政意识没有上去?这个问题值得这10个乡镇思考。要加大对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计生政策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查实的坚决做到经济处罚、节育措施、党政纪处理“三到位”。各乡镇在查处这些案件时,事先一定要进行立登记,否则不得进行调查和处理。对只管罚款,而不落实节育措施和党政纪处理的,不管是乡镇还是计划生育稽查大队,要追究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的责任。法制股要继续实行案件评审制度,指导基层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调查摸底工作,各乡镇要按照上报的名单进一步调查核实,计生办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出了问题要首先追究计生办主任的责任。对领证独生子女父母、退回二孩生育指标的夫妇和双女结扎户严格按照洛人口组〔2004〕16号文件执行,坚决实行“资金来源县乡两级、发放时间一月一次、发放形式存在兑付”三个“一刀切”,确保100%落实。这方面,财务股、计生协要搞好调查研究,进行认真研究和测算,尽快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待研究后落实。继续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抓好试点,制订规范,推广经验,全面实施,要制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及民主议事制度,指导基层稳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提升自治水平,实现民主管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

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考核时占比例最重的三大块分别是:技术优质服务、法制和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工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环境宣传上下功夫。不断强化环境宣传,再上一批内容新颖、形式美观、感染力强的公益广告和计生标牌,使环境宣传再上新台阶。二是在宣传品进村入户上下功夫。要通过县乡技术服务队伍,强化和群众面对面的宣传,强化宣传品的进村入户,力求在宣传效果上取得突破。三是在人口学校作用发挥上下功夫。严格按照《河南省基层人口学校工作规范》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先进乡级人口学校活动,市里要按照20%左右的比例对乡级人口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给予补助奖励。宣传股要和市计生委多沟通,多验收我们一些人口学校,争取尽可能多的乡级人口学校进入市级先进人口学校行列。要重视人口学校作用的发挥,坚持对育龄人员进行分门别类的培训和教育,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知识等走进千家万户。四是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上下功夫。把计划生育文化大院建设列入宣传教育的重点,按照市计生委《关于搞好生育文化大院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要利用生育文化大院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重视活动阵地作用的发挥。五是在政务信息上下功夫。多宣传报道我县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成绩和做法,力争政务信息工作进入全省前20名。

做为全市“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县,宣传股要认真研究,强化措施,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尽快改变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现状,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女孩的强大舆论氛围,推动关爱女孩行动向纵深发展。大力宣传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宣传女子成才、巾帼建功等先进模范人物,提高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地位。各乡镇在“关爱女孩”行动上,要多做一些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如举办女孩演讲大赛、开展手拉手活动等,营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的舆论环境。

要探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有效措施,切实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技术股要同卫生、药检、公安等部门积极协作,开展一到两次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贩卖、残害、遗弃女婴的违法行为,坚决制止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终止妊娠的行为。

〈六〉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上要做到三个突破。一是在提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上下功夫。各乡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要简化办证程序、免费办证,使群众就近能够办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在康检日到村现场办证、实行24小时值班、上门服务等上下一点功夫。平时要注重排查摸底,跟踪服务。二是在城区流动人口管理上取得突破。组织一到两次大规模的清理清查活动,对查处的计划外怀孕人员坚决落实补救措施;对查处的违反计生政策人员,按照政策进行经济处罚。同时,要通知其户口所在地乡镇上档上册,纳入管理。三是在流动人口平台运转上取得突破,力争进入全市前三名。

〈七〉加快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加快信息化建设是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坚持走以信息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新路子,加快推动信息化和电子政务,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必由之路。各乡镇在统计员配备上要有长远眼光,把那些中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年富力强、有责任感和事业心的同志充实到统计队伍中来。由于领导统计调整的面比较大,因此统计股要加大培训力度,使这部分新同志能够尽快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同时,在去年成功启动计算机信息台帐的基础上,今年要在计算机应用上再一个新台阶,组织编写《已婚育龄妇女管理和服务信息台帐》一书,在条件成熟的乡镇搞几个能够通过计算机自动识别参加康检人员身份的试点,力争这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先进行列,成为亮点。要提高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库质量和各种数据的准确率,减少漏册率、漏管率和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录入的差错率,确保计算机提供管理和服务信息的可靠性。

〈八〉继续搞好工作,确保大局稳定

强化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领导接访、阅信、包案制度,落实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初信初访处理、排查消除不安定因素、问题查处和工作考核四项工作机制。加大重点乡镇、重点行政村、重要问题的专项治力度,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努力减少和控制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

股要加强对乡镇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着力解决好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切实提高基层消化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案件查办、督办力度,落实首办责任制、公示制、回访制和错案追究制。要坚持逐级排查、逐级上报、逐级落实、定期通报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排查不安定因素的长效机制。对于反映干部职工违反生育政策的,态度要明朗,查处要坚决,处理要到位;对于反映计生干部作风霸道,违反“七个不准”的,不要护短,不怕揭丑,秉公办理;对于反映手术后遗症的问题,要弄清情况,耐心工作,依据权威机构的鉴定结论合理解决。

〈九〉继续打好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攻坚战,为完成全年人口计划奠定坚实基础

从昨天计划生育服务站提供的数字看,目前引产、结扎完成情况不是很理想。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服务活动已经到了扫尾阶段,但目前只引产做了153例,仅占分配任务的34%;结扎做了482例,占分配任务的60.25%。而各乡镇上报的数字引产做了231例,与实际数相差78例;结扎做了733例,与实际数相差251例。大多数乡镇上报数与实际数相差较小,这与统计口径有关。少数乡镇报数字根本就是在凭空想象,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你这个乡镇、你这个计生办主任的工作作风。今天我在这里强调两点:一是不管哪个乡镇分配任务完不成,集中服务活动不能结束,工作重心不能转移,直到全面完成分配任务为止;二是所有数字以计划生育服务站提供的数据为准,半年、年终检查考核时坚决纳入目标考核。当然,这次集中服务活动之所以没有真正形成,原因是方方面面的,有村民委员会换届的原因,有科局级领导干部调整的原因,有计生办主任不到位的原因。但是目前村民委员会换届已近尾声,干部调整已经到位,就没有完不成任务的理由了。要求各乡镇会议之后向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干半个月,再动员、再掀活动,全面完成分配四项手术任务,为完成全年人口计划和各项责任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前一段,由于县委、县政府对科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有5名乡镇计生办主任被提拔,县计生委也对部分乡镇的计生办主任进行了公开选聘,调整了一批计生办主任和副主任。在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的关键时期,也是看这些同志能力和水平的时候,希望这些同志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能够倍加珍惜,努力工作,为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贡献。同时,也希望我们的主抓领导多给他们一些支持和帮助,为他们做好工作多争取一些政策和措施,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