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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河南省;中考;数学;统计与概率
新课下近几年的中考数学试题中,出现把几何、统计、概率和代数等方面知识结合运用试题,尤其在中考数学试题中,统计和概率题目多,占的比例较大,因此,需要加强学生对于统计和概率的掌握,学生需要充分理解概率本质,并掌握统计数据基本的处理方法。
一、中考试题中的统计分析
中考试题中的统计部分,主要对相关问题的数据收集、整理及表示进行研究,通过计算及分析数据,发现本质规律,进而做出正确合理判断,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
统计意识的考查,在2009年的数学试题中,其中选择题的第3题,相关适合普查的选择,能够很好地反映出学生的统计意识。学生需要对普查的成本、难度及可行性进行综合考虑。抽样调查和普查属于初中统计相关学习的主要内容,学生需要掌握具体情况下的合理数据收集的方式,数据收集的样本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属于抽样调查成功的关键,学生需要有良好相关统计意识。
统计图的考查,初中数学中的各类统计图形的学习,能够更加直观的反映数据的全貌,进行数据的描述和呈现,进而能够对图形数据隐含的信息及规律进行分析,为最后的决策提供数据依据。不仅能够考查学生从统计图形中获取相应需要信息能力,而且能够考查学生对图形数据的分析和决策能力。并且还加强学生对统计图的认识和培养学生使用统计图形的学习习惯。
例如,在河南省2009年的数学中考试题中,选择第3题,题目中提供了立定跳远中六名学生的成绩,根据数据进行众数与极差的计算。题目的解决,需要根据相关众数和极差的定义,众数指数据中次数出现最多的数,极差指数据内最大和最小数据差。学生需要具有扎实的数学基本功和计算能力,相关题目的失分率较低,能够分析出学生对基础概念的掌握较好。
二、中考试题中的概率分析
概率计算的考查,在2008年河南省数学考试中的第19题,如图3。
利用4张不透明且数字不同的卡片,进行随机抽取分析,两次抽取数字是正数的概率,并进行列表,如表1。
由表1中能够分析得出,情况共16种,且每种的概率一样,其中两次正数卡片4次,能够得出相应概率。
学生在概率相关列表中,表格的形式不清晰且不规范,容易出现遗漏或是重复情况。对于中考数学中概率的考查,主要需要对不可能事件、随机事件和必然事件的概念进行充分理解掌握[2]。
三、中考数学试题中统计和概率的综合考查
在2011年,河南省中考数学第18题中,随机调查了某市的5000名司机中的一些司机,并依据相关信息制作统计表[3]。试题中相关问题,涉及统计和概率,属于综合性的试题。
题目中涉及社会安全及和谐,引导教师和学生加强对于社会动态的关注,加强师生对于请勿酒驾的重视。试题中突出原始统计数据描述、分析和收集的过程,强化学生对于数据信息的统计重要性,并且和社会实际相结合,有很好的效度、可信度和推广性。试题的综合程度比较大,对学生的统计图标的使用分析和计算能力进行考查,并且试题第三个问题还涉及到概率计算,考查统计和概率综合分析和计算能力。学生需要有较强的识图能力,和相关概率涵义及计算的能力,才能够较好地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对近五年河南省中考数学中,相关统计和概率的归类和分析,能够得出,初中学生在需要加强自身的分析能力。在学习统计和概率方面知识时,只需要通过对基础知识、思想和方法的熟练应用,就能够很好地处理中考数学中的统计和概率相关试题,期望对初中师生关于统计和概率的学习具有引导作用。
参考文献:
生育意愿支配着人们的生育行为。长期以来,“多子多福”的传统生育文化影响着我国农村人口的生育意愿,直接导致农村的多生行为,“多孩”成为家庭的普遍选择。然而在计划生育政策、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人口流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传统“多子多福”生育观念遭受巨大的挑战。以工业化、市场化为特征的现代经济侵蚀传统的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小农经济;强势的计划生育政策从制度上严格约束家庭的多孩生育选择的空间;大规模的“乡城”人口流动对农村多孩生育观念带来巨大的冲击,传统生育文化的影响在不断弱化,农村居民的生育意愿已经由多生、早生,转变为自愿少生、晚生;从重视孩子数量逐渐转为重视孩子的质量。其中,人口的“理想孩子数量”的变化是这种转变的直接体现。2006-2007年,江苏省开展的生育意愿调查结果显示[11],在无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人口的平均理想生育子女数为1.45,较人口更替水平(TFR≈2.1)相差甚远。以现行的1.5个子女作为是否陷入“超低生育率陷阱”[12]的判断标准①,江苏省理想生育率已陷入“超低生育率陷阱”。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农村家庭对孩子数量的选择空间极为有限。相关学者估算,我国农村地区家庭人口政策生育水平整体上为1.6左右[13]。政策之外,家庭的生育选择空间即在高昂的生育成本与孩子数量之间进行的艰难抉择。从政策生育水平来看,农村政策生育水平远低于人口更替水平,人口转变增长势能消退后,负增长的人口政策将累积人口负增长惯性。
近年来,受城市发展的推动以及人口流动阻力的减小等因素的影响,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向城市。西方学者在研究生育率转变过程中,就提出现代化要素是生育率转变的基本决定因素,而城市化是现代化过程的重要方面[14]。而针对我国的实证研究也证明,城市生活方式、生育观点、生育文化对常年居住于城市的农村青壮年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城市化显着减缓了我国人口的增加[15],有过外出流动经历的农村妇女的生育意愿低于没有外出经历的农村妇女[16]。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降低将推动农村生育模式转变。从概念上看,生育意愿是理想状态下的人口生育愿望,其与实际生育水平存在差异。事实上,由于经济、政策、流动等条件的限制,人口的实际生育水平低于理想生育水平[16-18]。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生育的城乡二元结构,即城市生育水平要比农村地区低。不过近年来,农村生育水平也在不断下降,因而城乡生育水平正逐渐趋同。“六普”数据显示,我国农村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44,远低于生育意愿水平值(TFR≈2),且已陷入“超低生育率陷阱”,城乡生育水平的趋同态势较为明显。这也表明,农村育龄妇女的实际生育水平不仅低于理想生育水平,也低于政策允许的生育水平。即在政策允许生育水平的前提下,由于无法克服因生育带来的巨大成本而放弃生育,进而造成实际生育水平低于政策生育水平,表现为人口意愿生育水平>人口政策生育水平>人口实际生育水平的梯级递减特征。江苏省开展的生育意愿调查结果也显示,拥有二孩生育权的妇女中,没有生育二孩的比例超过90%,其中,表示肯定要生第二个孩子比例不足4%。放弃二胎现象表明,在农村地区,一胎化已有内化为个人自觉生育选择的趋势。这种自觉的超低的实际生育水平已经在人口内部累积起巨大的人口负增长惯性,这一现象值得警惕。
在这种人口生育意愿的影响下,农村地区实际生育率大幅下降,并累积巨大的负增长惯性。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育龄妇女的生育率已由2000年的1.6降至2010年的1.44。生育率的下降使得农村地区0岁组人口规模由2000年的934万人减少至2010年的841万人,年均减少近10万人。如果按照这一变动趋势,2022年,农村地区0岁组人口将不足400万人;由于出生人口的减少,农村少儿人口(0-14岁)规模由2001年的2.06亿人减少至2010年的1.17亿人(图1),减少0.89亿人,其比重也由2001年的25.5%降至2009年的18.8%,已处于“少子化”状态,并处于“严重少子化”①的边缘。这种长期低于更替水平的人口实际生育水平已在人口内部累积了巨大的负增长的惯性,农村人口未来将遭遇负增长已成定局。同时,少儿人口比重的下滑加速推动整个农村人口结构的老化(图2、图3)。假设以2010年农村各年龄人口规模为基础,0岁组人口规模以2000-2010年间变化趋势为准,并假设年龄死亡率不变,2030年,农村人口年龄金字塔将如图5所示。金字塔图表明,2030年,中国农村少儿人口与老年人口(60岁以上人口)的比重分别达到15.7%和26.3%,属严重的“少子老龄化”状态。
二、农村人口劳动力亏损
城乡二元体制下,我国缺乏明确且有效的城乡均衡发展的政策和途径。相反,国家政策长期倾斜于城市的发展。我国城市化水平由1980年的不足20%,上升至2012年的52.5%,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节节攀升,而与之相对应的农村,种地不赚钱成为一种普遍状态(参见表1),我国城乡发展差距越来越大。失衡的城乡发展,也带来了城市社会对农民身份的偏见与歧视,农民对自己的身份也容易产生较强的自卑感,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厌离农业,“跳出农门”、“迁移并定居城市”的愿望强烈。由于推拉合力产生了城乡之间巨大的劳动力迁移势能,农村劳动力转移顺势而出。
然而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并不完善、劳动力市场尚不完全,农村劳动力转移缺乏必要、有效的政策指引,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很难形成有序、合理的城乡劳动力流动。这种失灵的劳动力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盲目性与冲动性,并造成农村人口亏损。据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显示,2011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53亿人,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58%(参见图6)。其中,外出农民工总量达到1.59亿人,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36.4%。相关学者研究也显示,农村劳动力无限供给状态已经结束,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刘易斯拐点”①已经出现[19]。据估计,2006-2010年间,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在0.3~1.8亿人之间(参见表2)。而2011年我国农民工监测报告显示,2008年起,我国农民工总量已达到2亿人以上,其规模均超出学者们所推算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即农村劳动力净剩余规模由正转为负,出现城市、农村争夺劳动力现象。近年来东部发达省区出现的“民工荒”、农民工工资上升等现象则是对农村劳动力不足的直接佐证。2006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②调查显示,74%的农村已无可以进城打工的“剩余劳动力”,仅有25%的农村还有40岁以下的劳动力。2011年6月,中央国家机关青年“百村调研”发现,河北、山西、湖南、内蒙古等其他省(区)的情况,大致情况类似,本来是农业大省的中部广大农村地区,年轻人变得越来越少,农村劳动力不足的现象将越来越普遍。
政府的政策鼓励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步伐。一方面,农民工外出务工,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另一方面,农民工外出务工,为城镇的发展提供了充足且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资金流。国家 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每年农民工为城镇发展带回的资金流高达数千亿元。农民工外出务工带回的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镇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城镇发展资金不足的状态。这大大增加了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政府鼓励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热情。国家出台的很多政策弱化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中间障碍,甚至鼓励有能力的劳动力出国打工。这种单向的政策鼓励导致能进城的都进了城,农村真正全职的“种养”劳动力几乎没有,这也成了一种普遍状态。这种“只推不拉”的单向政策加快了中西部农村凋敝的步伐。
能够保障村庄安全、发展、幸福所需要的年轻人口的缺乏,农村凋敝、衰退甚至村落消失的景象已经出现③。这样的景象绝非个别,甚至在乡土中国不断蔓延。据《中国统计摘要2010》的统计数字显示,全国的村民委员会数目,从2005年至2009年逐年减少,分别为62.9万、62.4万、61.3万、60.4万、60万。平均计算,全国每年减少7000多个村民委员会。这说明,在中国这个曾以农业文明兴盛的广袤大地上,平均每天有20个行政村正在消失。由于没有充足的劳动力,农村土地撂荒日益严重。国土资源部调查发现,我国每年撂荒耕地达到3000万亩,10年则达到3亿亩,数量惊人。由于劳动力短缺、种粮效益较低等原因,农民对发展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兴趣不大,有的村落耕地撂荒面积达40%以上,并且还存在“隐性撂荒”现象,本来可以种植双季稻的水田,一半以上都只种了单季稻③。种粮农民不足的问题已经出现,再过5~10年,这些老人无法劳作之时,种粮主产区的劳动力将后继无人①。
在相当长时期内,我们认为中国农村劳动力无限供给,现在却出现了“供给缺口”。即便总和生育率(TotalFertilityRate,TFR)在2020年提升至更替水平(TFR≈2.1)并能保持稳定,我国也将长期面临劳动力短缺的问题[26]。“六普”统计数据表明,我国仅有海南、新疆、贵州、广西四省的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位于1.5~1.8之间,其余省份均低于1.5水平,陷入“超低生育率陷阱”。北京、上海、天津、辽宁、黑龙江、吉林六省市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低于1,已进入不可接受的超低生育率水平。虽然我国生育率长期存在二元城乡结构差异,但生育率相/:请记住我站域名/对偏高的农村地区也已陷入超低生育率陷阱,这是发人深省的事实。同时,“六普”数据显示,我国城市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为0.882,农村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仅为1.438,比世界发达国家水平还要低0.262②,反弹乏力,这也是造成劳动力后备资源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城镇失业报告》③称,未来我国农村从事农业的年轻一代(16-25岁)劳动力,其在农村户籍劳动力中的比重已不足两成。造成农村人口无法维系“无限供给”的状态,并出现劳动力“供给缺口”。
人口城镇化一方面通过转移农村过剩人口,推动现代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另一方面,城镇化吸走的农村人口不一定是过剩劳动力,相反地,倒可能是必要劳动力和精英劳动力。因为迁移行为是具有选择性的,那些处于青壮年时期的人口以及拥有较高学历的人口更有可能选择迁移。这样过度而且具有选择性特征的人口转移所带来的就不是“人口适度”和“人口红利”,而是农村“人口亏损”和“人口负债”。这也告诉我们,人口城乡、区域间的合理分布,是实现城乡、区域均衡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农村无农民不稳,无农民不旺,农村劳动力转移既要有序,也要均衡;既要加快城市的发展,也要推进农村的进步,这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长期以来,城市与农村发展密不可分。没有稳定的农村,城市将很难实现持续发展。没有兴旺的农村,城市将很难有持续的繁荣。没有新的农民人口补给进来,农业发展将缺乏人口保障,城市也将因为没有兴旺的农业、农村作为后盾而失去发展的基础,这也是当前“无农不稳”的新含义。
【关键词】计划生育的再生产效应;文化资本;人口转变
一、计划生育再造与文化资本
“文化资本”是布迪厄为了论述其实践理论所提出的一个概念,是其对“场域”和“惯习”研究的继续。按照布迪厄后来的总结和概括,文化资本可以具体化、客观化、体制化三种状态存在,分别体现为精神和身体的持久“性情”、文化商品及区分文化资本高低并为之提供庇护的原始资产三种形式。
具体化的文化资本被认为是一种身体、精神上的持久的“性情”,蕴涵于布迪厄所强调的“惯习”之中。家庭文化环境对具体化的文化资本影响较大,且这种影响更多地体现在对一个人的青少年时期的影响。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下,更多地出现了独生子女。在这一点上,对于文化资本传递的影响是巨大的。独生子女被更多地被父母关注,他们和父母的互动更显著,接受父母精神方面的影响,这样更有利于获得父母的文化资本。特别地,作为独生女,她们往往得到更多的疼爱的同时,也被期许了更多的希望,她们或许被要求要像男孩一样努力奋斗,这也促进了她们文化资本的积累。即使在农村,由于“一胎半”的政策的实行,生育间隔的拉长使得作为头胎的女孩也会在一定时期受到较多的关注。
客观化文化资本体现在特定的文化物品之中,如书籍、词典、机器等。这类的文化资本与经济资本联系较为密切,因为要获取这些客观化的文化资本是需要付出一定的经济成本的,所以在这一点上,计划生育政策对其影响更为明显。一方面,在相同的条件下,抚养孩子的数量减少必然会致使直接成本的下降;另一方面,由于怀孕次数和抚养时间的减少,母亲由于怀孕和抚养孩子的机会成本就相应地减少。这样在相同的条件下,孩子成本的减少会相应地增加家庭的发展型消费和享受型消费,增加家庭的文化物品,如书籍和计算机的购买。
制度化形态的文化资本,体现在特定的制度安排上,通过制度渠道等级差异得以合法化的文化技能、文化知识、文化素养等,如正式的教育文凭、资格证书等。制度化的文化资本主要体现在受教育水平上。显然,在有无计划生育作用下,子女从父母那里接受到的文化资本是不同的。有研究发现,除非一个家庭的条件足够好,家庭会把教育发展的机会优先分配给男性而非女性。这种家庭的教育选择策略在计划生育政策下被明显地弱化了。首先,根据上文的分析,由于生产型消费的减少,使得家庭更愿意对孩子的教育进行投入。更为重要的是,较少的孩子数量,使得家庭在选择对谁进行教育投入的余地上减少。
二、文化资本与生育决策
作为积累性和持续性的“性情”,具体化文化资本根植于一个人的价值观中。在拥有较多文化资本的人的眼中,生育行为已不再是“随性”或“自发”的,而是一种经过深思熟虑的决策过程,是一种理性的行为。由于青少年时期生活经历所形成的价值观的影响,持续性的“性情”会导致一种“少生、优生”的偏好。“在动机与行动的关系链中,偏好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它既是个人的价值动机和利己动机的相互作用的结果,又是决定个人作出行动方式选择和导致行动结果的直接条件。”由于在青少年时期得到父母的较多关注和文化资本的传递,所以,当在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的一代进行生育决策的时候,他们会倾向于让他们的孩子也能够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文化资本的传递。
客观化文化资本的增多对于生育率下降的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在生育率下降的原因中,避孕工具的使用对于生育率下降的作用是决定性的。相关书籍和计算机的普及,使得人们的避孕知识增加,获得避孕工具的能力大大加强。与客观化文化资本所对应的文化生活的丰富多彩,一方面减少了人们性生活的频率;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孩子对于心理抚慰和满足的效用,人们更愿意投入到更加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中,而不是把时间都花在抚养孩子上。此外,电视和计算机的普及使得人们更易接受“社会养老”等新的理念,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孩子的效用。
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我国人均受教育年限从1964年的2.68年提高到2010年的8.25年,人口预期教育年限从1982年的6.13年增加到2005年的12.3年,劳动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从1982年的7.74年上升到9.5年。受教育年限的增长带来了人力资本的增加,导致妇女进行生育的机会成本大大增加,抑制了人们的生育需求。另外,由于文化资本的传递性,教育级别较高的人倾向于让他们的子女保持他们较高的教育水平,必然会增加他们对子女的教育投入预期,从而促进他们的生育选择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三、结论与讨论
借助对计划生育政策、文化资本与生育率下降三者关系的分析,本文探讨了计划生育政策在新时期作用机制复杂化的倾向。通过研究,我们发现在进入市场转型期特别是新世纪以来计划生育政策已经不再是依靠单一的行政指令来发挥作用,而是通过它的再生产效应影响人们的生育决策,进而维持我国的低生育率。我国的低生育率稳定机制正在从政策控制机制向群众自我约束机制转变。
作为一项探索性的研究,本文展示了文化资本在计划政策作用机制复杂化倾向中的解释力。但是,单单是一个文化资本的变量是不足以说明复杂的计划生育再生产效应的。如果想要更加深刻地了解计划深远的再生产效应,仍需要更加细致、深入、大范围的思考、调查和分析。
参考文献
[1] 布尔迪厄,皮埃尔,包亚明译.布尔迪厄访谈录: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2] 蔡昉.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关键词:人口结构状况 人口红利 人口政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3)06-0116-04
一、引言
30多年的人口生育政策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人口红利”,“人口红利”制造了中国奇迹,据有关调查报告显示:最近30年来,我国依靠全球首屈一指的廉价劳动力大军,创造了令人瞩目的经济增长奇迹,劳动力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26.8%。随着不断降低的生育率,不断加速的老龄化,我国人口结构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人口中的老少人口关系已经发生了彻底的逆转,坐享人口红利的时代在不久的将来将一去不复返,我国传统的经济社会结构、价值观念和文化习俗等都将伴随人口结构转变发生剧烈冲击,将会面临巨大的社会经济问题。在我们享受“人口红利”丰厚回报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今后可能面对的人口“负债”,我国必须及时调整人口生育政策,通过提高生育率来缓解我国人口结构变化。
二、人口红利的内涵
人口红利的概念是由国外经济学家在研究东亚经济奇迹时首先提出的。1998年,联合国人口基金在《世界人口现状(1998)》中正式使用人口红利一词,使人口红利这一概念逐渐为学界认同和使用。美国学者大卫·布鲁姆(David E. Bloom)和杰弗里·威廉姆森(Jeffrey G.Williamson)等在研究人口转变对东亚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时首次提出“demographic gift”,即人口礼物或红利。此后,David E Bloom等明确提出人口转变将产生有利于经济增长的人口红利,即“demographic dividend”,指出生育率、死亡率的降低和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给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的机会窗口 。
国内学者如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在研究中指出了“人口红利”期人口年龄结构的一般特征,即“中间大,两头小”,少儿抚养比与老年抚养比都比较低,有利于形成一个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社会负担相对较轻的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即“人口红利”或“人口机会窗口”。同时,陈友华等学者指出,“人口红利”与“人口负债”是交替出现的,“人口红利”只是一个相对短暂的历史机遇期 。
“人口红利”是在人口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机会窗口”,其实质意义落脚于人口的负担系数,也称抚养系数、抚养比,即人口总体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它表明,从整个社会来看,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负担多少非劳动年龄人口。一般研究中,将50%的人口负担系数作为“人口红利”与“人口负债”的分界线。 。即人口负担系数小于或等于50%称为人口机会窗口期,也可称为人口红利期。人口负担系数即是社会总抚养比,计算公式如下:
少儿人口指0-14岁的人口,老年人口和劳动人口有两种算法:
一是按我国现在执行的退休制度, 15-59岁为劳动年龄,则劳动人口为15-59岁的人口,老年人口为60岁及以上人口;二是若退休延至65岁的话,15-64岁为劳动年龄,则劳动人口为15-64岁的人口,老年人口为65岁及以上人口。按劳动年龄的两种算法可以算出两种抚养比,即社会总抚养比(一)和社会总抚养比(二)。
三、建国后我国的人口状况和人口红利分析
1.建国后我国的人口状况
建国后我国的人口状况变化可以分为四个阶段:高速增长期,1949~1970年;快速放缓期,1971~1978年;平稳波动期,1979~1990年;稳步放缓期,1991~2010年。
1.1高速增长期。建国初期,在“人多力量大”、“伟大母亲”和“多生多光荣”等鼓励多生多育口号的号召下,我国人口出现高速增长,从1949年的54167万人增至1970年的82992万人,年均增加人口数2620万人,年均增长20.526‰。虽然这个阶段死亡率由于医疗卫生等社会保障的不断提高而迅速下降,但由于超高的出生率带动了我国人口的高自然增长率。
1.2快速放缓期。70年代初,我国人口专家预测:未来我国人口将暴增,我国将承受巨大的人口压力。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开始提倡“只生一个好”,我国人口出生率开始快速下降,从1970年的33.43‰迅速下降至1978年的18.25‰,年均回落1.898个千分点;虽然死亡率这个阶段趋于平稳,但随着出生率的快速下降,我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也随之迅速下降,从1970年的25.83‰迅速下降至1978年的12.00‰,年均回落1.7288个千分点。
1.3平稳波动期。1978年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以后,我国更加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率迅速下降,死亡率趋于稳定,但由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前我国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已经进入生育年龄,所以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呈现平稳波动状态。
1.4稳步放缓期。从1991年起,我国出生率开始呈稳步下降态势;人口死亡率在1991~2003年间继续维持稳定,但从2004年开始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比重不断提高而逐步回升;人口自然增长率随着出生率的稳步回落和死亡率的回升呈逐年稳步下降。
2.建国后我国的人口红利状况
随着实行计划生育前我国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1949~1978年间)逐渐进入劳动年龄,我国劳动人口数不断增加,劳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在不断提高;随着我国计生政策的不断深化,我国的育龄妇女生育率和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我国的少儿人口数也随之迅速减少,少儿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呈迅速下降;随着医疗卫生等社会保障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人口的预期寿命也不断提高,老年人口数随之不断增加,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呈稳步提高。在劳动人口数不断增加和少儿人口数迅速减少的双重作用下,我国的少儿抚养比迅速下降,虽然我国老年抚养比也随着老年人口比重的稳步提高而不断提高,但抵不过我国少儿抚养比的迅速下降,故我国社会总抚养比还是随着少儿抚养比的迅速下降也呈迅速下降趋势。
2.1若退休年龄延至65岁来算(即国际惯用算法,也是我国六普以前的算法)。从表2可以看出:在1953年,我国社会总抚养比高达68.61%,其中少儿抚养比高达61.17%;到1964年,随着少儿抚养比的迅速提高,我国社会总抚养比也随之迅速提高,高达79.37%;到1982年,我国实施计划生育后少儿抚养比的迅速回落,我国社会总抚养比也随之迅速回落,为62.60%;之后随着少儿抚养比的稳步回落,我国社会总抚养比也随之稳步回落,到1990年已经降为49.83%,刚好低于50%的临界值;到2010年六普时,我国社会总抚养已降为34.28%,远远低于50%的临界值。以上分析说明:若按退休年龄延至65岁来算,1990年我国已经处于人口红利期,到2010年我国已经处于人口红利的高峰期。
2.2若以我国现有的退休制度来算(2010年六普起新的算法)。劳动年龄按15~59岁来算,从表3可以看出:2000年五普时,我国少儿抚养比为34.36%,老年抚养比为15.70%,社会总抚养比为50.05%,比值刚好等于50%。2010年,我国少儿抚养比为23.70%,比五普时下降10.66个百分点;老年抚养比为19.02%,比五普时提高了3.32个百分点;社会总抚养比为42.72%,比五普时下降7.33个百分点,社会总抚养比为42.72%,比50%的临界值低7.28个百分点。以上分析说明:若按我国现有的退休制度来算,则2000年我国刚进入人口红利期,随着少儿抚养比的迅速下降,社会总抚养比也随之下降,到2010年我国已经处于人口红利的高峰期。
四、未来我国人口红利的预测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让我国现阶段获得巨大的“人口红利”,为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红利”的对立面是“负债”,不断加速的老龄化和不断降低的出生率催生了我国“人口红利”的耗尽,以下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和我国建国后历年1%人口抽样数据对我国未来的“人口红利”进行预测。
1.2011~2035年我国人口状况的预测
1.1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的测算。从图1可以看出近十年我国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呈有序波动,波动较为平稳,在2000~2010年10年间,我国人口的出生率从2000年的14.03‰逐年下降至2010年的11.90‰,年均下降0.213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从2000年的7.58‰逐年下降至2010年的4.79‰,年均下降0.279个千分点。根据2000~2010年我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的波动情况,我们可以推测2011~2035年我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也将延续2000~2010年的波动规律,从而可以推算出2011~2035年我国的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从推算出的2011~2035年我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情况表(表1)可以看出:到2028年,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将降为负数,即我国人口总量开始停止增长(见表1)。
1.2人口总量及每年出生人口的推算。从表1中2011-2035年的自然增长率和出生率及2010年六普时我国人口总量可以推算出2011-2035年我国的人口总量和每年出生人口数(见表2)。
2. 2011~2035年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推算
2.1 0~64岁人口死亡率的预测
从表1可以看出:从1978~2005年27年间,我国死亡率波动较为平稳,基本保持在6.50‰左右波动,但从2005年开始呈逐年上升态势,主要是由于不断加速的老龄化引起的,从表2可以看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1953年的4.41%缓慢提升到1990年的5.57%,而后迅速提升至2000年的7.10%,到2010年已经高达8.92%,按照联合国的定义, 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
所以可以推断2005~2010年我国人口死亡率逐年上升是由于老年人口的死亡率不断提高引起的,而0~64岁人口的死亡率仍然较为稳定,从而可以假设2011~2035年我国0~64岁人口的死亡率将保持2010年六普的水平。
2.2 0~64岁人口数的推算
2.2.1第一步根据2010年六普时我国0-64岁分年龄的人口死亡率可以推算出0-64岁分年龄的人口存活率,推算公式为:
2.2.2第二步根据表5中的每年出生人口数、2010年六普时我国0~64岁分年龄的人口数和第一步推算出的0~64岁分年龄的人口存活率来推算2011~2035年我国0~64岁分年龄的人口数。
如2011年推算公式为:
3. 2011~2035年我国人口红利的推算及预测
根据以上推算出的2011-2035年的人口总量、0~64岁分年龄的人口数、60岁及以上人口数和65岁及以上人口数来推算出2011-2035年我国人口年龄构成和抚养比(一)和人口年龄构成和抚养比(二),按我国现有的退休制度,我国社会总抚养比从2011年开始逐年上升,到2017年将达到50.16%,社会总抚养比即人口负担系数开始大于50%,这将预示着对我国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口红利即将在2017年消失。随后逐年继续提升,到2035年,社会总抚养比将高达79.01%,其中老年抚养比将高达57.52%,到时我国将肩负着沉重的老年抚养负担。
若我国把退休年龄延至65岁的话,则我国社会总抚养比从2011年开始逐年上升,到2032年将达到50.82%,社会总抚养比即人口负担系数开始大于50%,这将预示着我国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口红利也将在2032年消退。随后每年以2个以上百分点的速度提升,到2035年,社会总抚养比也将高达57.24%,老年抚养比将高达38.36%,我国的人口红利也将很快耗尽。
五、计生政策调整迫在眉捷
30多年来我国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国策,有效地控制了我国严峻的人口暴增形势,也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人口红利”。但随着人口红利的即将消失、超低的生育率和不断加速的老龄化,我国的人口结构已经从拥有大家庭和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年轻型人口类型逐渐转向老龄化结构,再加上现有的计生政策给我国带来了男女比例失调、贫富差距加大和独生子女家庭面临诸多社会问题等,我国的计生政策已经到了必须及时调整的时候,必须通过提高生育率来缓解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
1.我国现行的计生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同时《婚姻法》也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生育政策: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1.1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1.2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1.3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1.4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1.5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1.6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2.计生政策调整必要性和紧迫性
2.1人口总量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据2011~2035年我国人口总量测算:2011~2035年,我国人口总量基本上能控制在14亿内,并将在2028年停止增长,随后将逐年下降。
2.2超低的生育率。六普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育龄妇女生育率为1.18,远远低于世代更替水平(人口学上的人口更替水平生育率为2.1,意味着下一代人口相对于上一代不增加也不减少。)。
2.3不断加速的老龄化。六普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60岁及以上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3.32%,65岁及以上占总人口的比重为8.92%。随后将逐年提高,根据推算:到2035年,我国60岁及以上占总人口的比重将高达32.13%,65岁及以上占总人口的比重也将高达24.40%。按照联合国的定义,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
2.4人口红利即将消退。以我国现行的劳动制度,即以15~59岁为劳动年龄来算,我国人口红利将在2017年消失;若把退休年龄延至到65岁的话,则我国人口红利也将在2032年消失。而我国的大部分行业还是处于劳动密集型,距现代化还有一段很长的路。依靠人口结构变化所带来的人口红利消退经验在东亚国家特别是日本的身上也得到了验证。据有关数据显示:在1960年代后期,日本总抚养比稳定在45%左右,这种均势一直持续到1990年代初期,这段时间是日本的辉煌时期。但从1990年代开始,随着年轻劳动人口比重的不断下降和老年人口比重的不断提高,老年抚养比开始不断攀升,成为日本经济步入长期低迷的主要原因之一。
2.5现有的计生政策已经渐渐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是男女比例日渐失调:现有的计生政策让我国传统的观念承受巨大考验,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催生了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流产,让我国新生儿的性别比例日渐失调(见表3),将给今后社会发展带来很大的不安定因素。二是贫富差距加大:现有的计生政策让独生子女拥有较大的财产继承,而农村的二胎特别是越穷越生的子女长大后面临与独生子女较大的经济差距,产生尖锐的社会矛盾。三是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着一些社会问题:部分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溺爱,以至于长大后对挫折的承受能力较差,又将肩负沉重的养老负担;随着新一代独生子女进入婚育年龄,男婚女嫁、传宗接代和姓氏传承等中国传统观念严重困惑着独生子女家庭,也造成了一些社会问题;失独家庭在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已失去了再生育能力,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空虚,带来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有些机构已做了样本统计:目前中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有1.9亿人,这一年龄段的年死亡率为万分之四,因此每年约产生7.6万个失独家庭,按此统计,目前中国的失独家庭至少已超百万。
2.6生育需要一个周期。人口结构的变化有其规律,从出生人口变成劳动人口至少需要15年,不能等人口红利已经消退了再来调整计生政策。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指出:“生孩子是一个周期,并不像中国缺少粮食就可以从国外进口一样,劳动力短缺的问题并不是通过国际劳工就能解决的。”我国人口生育政策是时候进行必要的调整了,必须及时通过提高生育率来缓解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
六、计生政策调整的几点建议
1.首先建议马上放开单独家庭的二胎政策
婚姻不象买卖商品那么简单,无法也不能提前设定条件,所以双独家庭比重相当低,其实更多的是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婚姻家庭。虽然我国已经放开了双独家庭的二胎政策,杜绝了“四二一”家庭的出现,但我们不能忽视了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婚姻家庭,他们面临的社会问题也不容小视:独生子女方家庭父母的养老问题、中国人传统的姓氏传承和回谁家过年过节等问题严重困扰着单独婚姻家庭。建议马上放开一方为独生子女婚姻家庭的二胎政策,尽可能缓解现有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诸多社会问题。
2.其次建议有条件地放开其他家庭的二胎政策
到2017年,放开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婚姻家庭的二胎政策,但要适当加大生育间隔期,以缓解由此带来的人口增长。选择在我国人口红利开始发生转折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又适当地加大生育间隔期,有利于进一步缓解我国即将到来的人口结构变化,也不会带来人口总量的剧增。因为全面的二胎政策基本上接近人口世代更替水平,对人口总量不会太大影响。
3.再次建议全国实行统一的计生政策
对现有的计生政策进行微调,采取不分地域、不分户籍在全国实行统一的计生政策,既能更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速度,也有利于提高人口总体素质和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因为从1978年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以来,其实真正全面实行严格一胎化政策的只有城市户籍人口,而我国城市户籍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很小,2010年六普时仅为29.14%,而占总人口比重高达70.86%的大部分人口实行二胎化甚至更多胎,甚至越穷越生,最后影响孩子的户籍上报和教育,很多失学儿童特别是失学女童大都出于多胎生育家庭。而且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除户籍以外其他几乎与城市没什么区别,实施城乡无差别的人口计生政策更有利于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4.最后建议严格执行和落实婚育政策
相关部门应制定严密的措施,确保婚育政策落实到位,不但能有效地把我国的人口总量控制在预期范围内,还能够彰显公平。当前的婚育政策很多基层落实不到位,还存在较严重的早婚早育和多胎生育。据六普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15-64岁的育龄妇女中:存活子女数达3个及以上的占了13.39%,其中存活子女数为3个的占了9.43%,存活子女数为4个的占了2.91%,存活子女数达5个及以上的占了1.05%;在2009.11.1–2010.10.31间一年内有生育的育龄妇女中:按生育孩次算,其中生育第三孩及以上的占了6.55%,按育龄妇女年龄分,其中15-19岁的育龄妇女占了2.35%。
参考文献
[1]王颖,佟健,蒋正华.人口红利、经济增长与人口政策[J].人口研究,2010,34(5):28-34.
[关键词]就业质量;人口低生育率;产能过剩;土地城镇化
[DOI]1013939/jcnkizgsc201625071
1就业质量概念界定
就业质量可以理解为就业过程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并取得报酬或收入的具体状况的优劣程度,其不仅包含着诸如工资水平和工作条件等内在因素,也包含着就业环境、社会保护和劳动关系等外在条件。从现有的就业质量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出发,就业质量可定义为包括工作满意度、经济回报、非经济回报、技能和培训、职业发展机会、工作内容、工作匹配程度等在内的狭义就业质量和包括性别平等、工作健康和安全、工作生活平衡、社会对话、非歧视、劳动力市场中介等在内的广义就业质量。
综合而言,就业质量是一个多维度高复合的层次性概念,宏观层面,反映了现有就业指导与保障环境牵引劳动者理性择业创业的助推力度;中观层面,刻画了组织将员工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纳入企业战略规划的程度与水平;微观层面,除工作满意度,更深层次地体现在劳动者就业过程中人力资本保值增值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的满足程度。
2就业质量提升过程中的关键约束性因素分析
21人口低生育率引发劳动力议价能力增强的负面效应
21世纪以来,总和生育率的持续走低表明我国人口在进入低速增长阶段的同时也将迈向超低生育水平状态,计划生育政策的松动性调整在最近一段时期内难以产生有效的扭转力。
人口低生育率引致的劳动力议价能力增强的负面效应图
经济新常态下我国人口低生育水平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劳动适龄人口比例下降,刘易斯拐点出现即劳动人口供给由无限性向有限性转变。劳动力的规模性短缺变相提升了劳动者的议价能力。议价能力的提升本来可以增加就业群体的收入水平,提升整体就业质量,但低生育水平引致的人口总抚养比的上升则引发了议价能力增强中的负面效应,见上图。
长期人口低速增长的态势在使得少子化与老龄化成为一种广泛的社会现象的同时也在加剧着家庭的经济负担。小家庭多老人的常态格局造成老年抚养比不断攀升,劳动适龄人口的经济压力提升;另外,计划生育所形成的家庭少子化现象及其所引起的“重子轻老”效应使得平均少儿抚养成本居高不下。人口总抚养比强劲上升趋势使得劳动人口对工资性收入有着更高的要求,这不仅内在迫使他们提升议价能力,而且对于收入水平提升的强烈需求也会使得他们在择业时出现过分看重薪酬水平忽视技能适合性的倾向,从而影响就业质量水平。
22产业结构调整与产能过剩化解下的技术性失业窘境
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是以质量和效益为衡量标准和价值取向,同时明确市场与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与推动作用。因此,用技术和创新驱动代替投资驱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一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发展资源和空间的有限性,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也意味着过剩产能的化解和落后产业的淘汰。
产能过剩通常发生在依靠政府主导投资发展的中西部国有企业,而投资驱动在经济发展驱动格局中作用的弱化不仅意味着新常态下过剩产能的增加,同时也暗示着落后产业中技能水平偏低的企业员工将成为就业群体冗员而遭受淘汰。产能过剩行业中的潜在冗余员工普遍存在着教育水平低下的现象,他们本身的人资水平难以适应产业升级中的行业岗位要求,大面积的技术性失业窘境不可避免,这势必影响我国整体就业质量的提升。
23土地城镇化引起的就业容量泡沫与高质量就业的冲突
一般而言,与产业发展相对称的城镇化才是正常的“城市包围农村”式发展,其不仅可以有效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增强发展续航能力,而且可以创造大量就业机会,维护社会的稳定。但是由于各地政府通常将城镇化作为政绩提升中的实现抓手,大量农地转做非农用途,土地城镇化被动快速发展。
土地城镇化作为一种经济扩张形式,在短期内固然能够吸纳大量劳动力,解决社会就业难题,但由于其背离产业发展规律,因而难以实现就业容量的长期拓展;另一方面,土地城镇化虽然拓宽了“就业蓄水池”,但是其过度依赖政府投资与政策的畸形发展方式使得区域内流入的(下转P73)
陈溢依:流动人口选举活动参与率低的原因数据分析流动人口选举活动参与率低的原因数据分析
陈溢依
(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北京102206)
[摘要]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市场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国内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到2015年流动人口数量占到全国人口总量的20%。选举实践中,流动人口的选举权被“架空”,实际参与率很低。文章通过多元回归数据分析对流动人口选举活动参与率低的现状进行原因分析。在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流动人口这个巨大的群体不应该成为“视角盲区”,在保证他们充分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政治选举权利的保障同样重要。
[关键词]流动人口;选举权;回归分析
[DOI]1013939/jcnkizgsc201625072
本文通过多元回归数据处理,分析流动人口选举活动参与率低的原因,在流动人口仍然持续增长的今天,希望能找到实现流动人口选举权的突破口。
1数据收集
2015年2~3月,笔者在北京、福建、浙江、江苏、云南、重庆六地对流动人口选举权的实践情况进行小规模的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收集了150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107份。笔者的数据分析从个人层面对流动人口参选率低的原因进行回归分析,以流动人口参与选举的次数为解释变量,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打工时间、是否知道选举权、是否接到户籍地的选举通知、是否接到现居地的选举通知等为因变量。
2数据处理
(1)对于年龄因素,我们认为年龄对选举次数的影响与本次调查想要获得的结果无关,因此我们通过将选举次数除以年龄与18的差(18岁以上才有选举权),来得出每年参加选举的次数作为被解释变量,从而剔除年龄对选举次数的影响。
(2)对于一些答案为“是”或“否”的问题,我们通过设置指示变量的方式加入到回归模型中,其中“否”赋值为0,“是”赋值为1。
(3)对于收入,由于收入的自然对数具有更好地性质,我们将取自然对数后的收入放入回归模型中。
(4)我们使用逐步剔除法,运用STATA软件,剔除掉不显著的解释变量,并最终得到了下所示的回归结果,其中lncome表示收入的自然对数,know_d表示“是否知道选举权”的指示变量,inform_out_d表示“在外期间是否获得原居住地选举通知”的指示变量。
3数据模型解释
(1)本模型的R-squared为02802,表明本模型中,各解释变量对选举次数的解释能力为28%。且模型的整体显著,说明我们的模型能够较好地解释选举次数的影响因素。
(2)各解释变量的P值都小于005,表明各解释变量对选举次数的影响都是显著的。具体来说,知道自己有选举权的人比不知道自己有选举权的人每年平均多参加019次选举;在外务工期间收到家中选举通知的人比未收到通知的人每年平均多参加选举017次;收入每增加1%,每年参加选举次数平均减少011次。
(3)回归分析过程中,我们不断排除了受教育程度、外出打工时间对选举次数的影响。这说明对待选举活动的态度积极与否和受教育程度相关性不大,大学生的政治参与积极性会比农民的政治参与积极性高的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对于回归得到的结果,是否知道选举权与是否在外接到通知对选举次数的影响与事前的估计是一致的;而收入对选举次数的影响出乎了我们的意料,这可能是由于收入越低的流动人口更期望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收入较高的流动人口反而愿意安于现状。
(4)选举成本和利益之间的失衡。根据成本―收益分析理论,作为“经济人”的流动选民是否参与选举,取决于参选的成本和预期收益之间的大小比较。如果参选的预期收益大于参与成本,他们就会选择参加选举,反之,则倾向于放弃。
由于长期离开户籍地,户籍地的政策和流动人口的利益严重分离,回乡参选却要承担路费、误工费等各种成本。石贤平(2008)调查,问及“未能参加户籍地选举活动的主要原因”时,567%的流动人口回答是“回户籍地参加选举费用太高”和“没有时间”。回乡参选的流动人口中,大部分是由于有补贴和奖励才回去的,问及“参加户籍地选举活动的原因”中,282%的人回答“有补贴和奖励才去的”。821%的流动人口离开户籍地是因为“到城市打工或经商”,在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的衡量过程中,大多数流动人口会选择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对选举机构而言,流动人口的流动性使组织选举的成本不断增加。选民登记之后很多流动人口不来参加选举,导致选举资源大量浪费。
(5)流动人口的思想观念因素。零点调查公司持续3年对京沪等地外来人口的调查显示,45%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感觉受到歧视。在流入地居住了很多年,还叫“暂住”,工作了很久还被叫“流动”,很难让他们产生归属感。
流动性决定了流动人口习惯考虑短期利益,很难着眼于选举的长期效益,他们意识不到自己选举出来的代表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解决自己的社会保障、就业工资、子女教育等问题的重要性。多数流动人口认为选出的代表并不会替自己说话,“觉得选了也白选”“选谁都一样”。见下表。
在人口大规模流动的阶段,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流动人口不该成为“视角盲区”。在保证他们充分享受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成果的同时要保证他们能够有畅通的渠道参加社会政治生活。流动人口的实际情况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对流动人口选举权利的实践研究也应该保持一个连续的状态。流动人口选举权得到真正实现的过程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石贤平试论我国流动人口选举权的实现[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8
[关键词]老龄化 家庭养老 社会养老 自我养老
一、家庭养老模式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传统的家庭养老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积谷防饥,养儿防老”,家庭养老模式不仅对于家庭结构的稳定,而且对于社会的良性运行也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是与农业社会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虽然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但是家庭养老在我国(尤其是在农村)仍然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二、家庭养老面临的挑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老年人口比重在总人口中的比重迅速上升,独生子女家庭也逐渐增多。这客观上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提出了挑战。由于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较之以往提前进入空巢家庭,必然承受较多的孤独与寂寞。预防和化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等风险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和谐家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生育率下降导致家庭养老资源减少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人们生育意愿的改变,使我国的生育率下降,育龄妇女的育龄人数由过去的5~6个降低到现在的1--2个。子女数量的减少,虽然减轻了家庭抚育子女的成本,但是,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进入老年的独生子女父母面临着新的养老难题,赡养成本提高,子女既要照顾父母,又要工作,对于“双独夫妇”更是如此,一对夫妇要照顾四个老人,面临着经济和时间的双重压力。
(二)死亡率下降和社会的进步推动老年人寿命延长
建国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和社会保健事业的发展,我国的死亡率迅速下降,人均寿命延长。1999年,中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1岁,正在向发达国家的水平(74岁)迈进。随着老人寿命的延长,高龄老人越来越多,而子女的年龄也逐渐增大,一个独生子女家庭供养4个老人或两代老人,低龄老人赡养高龄老人的局面也将出现。
(三)家庭结构和伦理道德的改变
生育率的下降,使我国的家庭结构更加小型化和核心化。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但使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些传统的伦理道德也逐渐在人们的头脑中淡化。大量的独生子女生活在小型的家庭结构中,尤其是对于80后和90后的子女,他们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比上一代更加优越,更加注重自身的发展和个性的解放,家庭概念在他们的头脑中不像父辈们那么深刻,对于步入成年的独生子女,将承担起“养老抚幼”的重任,各地普遍存在着“重幼轻老”的现象,从而使家庭养老的功能进一步弱化。
三、建议
(一)以家庭为核心的居家养老模式的完善
目前,虽然冢庭乔老面临看一些挑战,但是中国基本国情决定了家庭养老模式是不可能被抛弃的。
以家庭为核心的居家养老模式的完善需要做到:
1.巩固家庭养老的地位。与社会养老相比,家庭养老具有自身的优越性。虽然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制不断完善,新农村合作医疗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养老负担,但是在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家庭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完善社区养老体系。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养老服务已经成为社区服务的一部分,社区养老具有经济、实惠、便利、周到的特点。一般情况下,一个老人要到老年机构生活,一般一个月的费用约为400~1000元不等,而社区养老则可将长期费用变为临时性费用、即时性费用,变相对单一的服务为相对个性化服务。它既可以节约个人和社会的经济成本,同时还可以充分利用原有的家庭资源(住房、家具、耐用消费品和生活设施等),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所以,社区养老有助于减少子女的负担,老人不用离开居住的环境,就可以享受到满意的服务。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健全城镇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一方面要进一步扩大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虽然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已基本覆盖全部国有企业,部分集体企业及其他类型企业的职工,但是,个体和灵活就业的从业人员覆盖面却很小。另一方面,要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应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制。
2.逐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相对于城市,农村的养老保险机制还比较落后,在坚持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前提下,继续完善新农村医疗保险,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探索新的养老保险形势,提倡农民储蓄养老,鼓励青壮年将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养老储蓄,以保障晚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乡镇部门也要设立专门的机构,统一管理农村社会的养老工作和养老金的筹集、保值增值及统一使用等。
(三)自我养老能力的提高
自我养老也可以称之为自我保障,并不是要家庭和社会抛弃老年人,而是要老年人客观的看待自己,重新认识自己。老年人也是重要的人力资源,老年人口中蕴藏着巨大的潜力,通过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减少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数量,就能大大减轻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压力,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1.老年人心理上要保持乐观的心态,积极融入社会,政府也要采取各种措施调动老年人自我保健、自我养老的积极性。现在政府通过各种方式来帮助老年人提高健康水平,提高参与社会的积极性,如改善公共卫生条件、倡导全民健身运动、进行健康知识宣传、推进健康老龄化等。当然这些行动只有得到老年人的积极参与和配合才能起到切实有效的作用。
2.老年人是自我养老的根本,老年人的自立自助是积极养老的根本。老年人要不断地丰富自己的知识、学识和技能。西方发达国家的老年人大多崇尚独立。老年人不仅要在健康方面早做准备,在经济方面也应做一些准备,除了储蓄和缴纳养老保险金外,也可适当进行一些投资理财活动,将积累个人财产作为自己老年期生活的主要来源。每个老年人都要努力实现终生健康、终生学习、终生参与的发展目标,为建立一个“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人们最初关心中国人口问题主要是关心它的数量问题,因为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快速增长的人口给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压力,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妨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中国的人口政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偏重人口数量的控制。这种偏重是无可非议的,因为即使在今天中国人口的总和生育率已经下降到更替水平的情况下,由于人口基数庞大,加之人口发展的惯性,使中国仍面临着巨大的人口数量压力。然而,正当人们讨论如何控制中国的人口数量,为每年新增加的1000多万人口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影响而担忧时,中国的人口年龄结构也正在悄然地老化。它使中国又面临另一个挑战:人口老化问题。
中国不仅是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也是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1998年底,中国的总人口已经达到12.48亿,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占总人口的9.7%左右。与其他已经成为老年型国家的人口老化历程相比,中国的人口老化具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人口老化速度和老年人口的绝对数增长快;二是人口老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而提前出现。以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为基础按中位方案所进行的中国人口预测的结果表明,中国人口的年龄结构正在迅速地老化,年龄结构正在由成年型转变为老年型,但各个时期的老化速度有很大的差异。中国的人口老化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0~2000年,中国人口由成年型向老年型转变;第二阶段为2000~2020年,这时中国将变成典型的老年型人口的国家;第三阶段为2020~2050年,这一阶段将是中国人口老化的严重阶段。令人担忧的是,在中国人口总体老化的同时,老年人口内部也在不断老化。据人口学家预测,下世纪上半叶高龄老人每年平均增长速度是51‰,而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9‰,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前每年平均增长速度可能只有7‰。毫无疑问,高龄老人是增长速度最快的人群,而老龄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高龄老人,因为大多数60~70岁的老年人尚有生活自理?芰Γ?0岁以上的老年人最需要照料,带病生存甚至卧床不起的概率最高。庞大的“中老年”和“老老年”人口无疑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如果分地区考察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问题,这一问题则更为迫切。中国人口年龄结构老化总的格局是农村地区快于城市地区,汉族地区快于少数民族地区,东部地区快于中部和西部地区。到1998年底,已经有近一半的省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本地区总人口的比例已经超过或基本接近10%,率先成为中国首批老年型省区。从中国人口老化的地区差异上看,中国人口目前已经自东向西开始老化,而且速度将越来越快,在不久的将来,这一“灰色浪潮”就将席卷全国。从这一点上看,中国的人口并非到2000年前后才突然地成为老年型人口,老年人口问题也并非到下个世纪的某一天才突然严重起来。人口老化本身是个动态的过程,它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也是动态的。就中国的整体情况而言,目前人口老化的社会经济影响还没有显性化,但就局部地区的情况而言,形势已经相当严峻。如1993年上海人口开始负增长,目前上海最主要的人口问题并非生育水平问题,人们更关心的是人口结构问题,尤其是人口的老化问题。
正如人们关心人口数量一样,人们之所以关心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出自对人口与发展之间关系的关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人们考虑的主要是人口总量变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而对人口结构特别是年龄结构的变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没有予以充分的重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和人口老化的出现,人们逐渐认识到人口年龄结构变动比人口总量变动对发展的影响更大,因为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同人口数量的增长一样,会给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而且这种变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远比人口数量的增长给社会经济带来的影响要复杂得多。如果我们只考察人口总量和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将所有不同年龄的人都视为具有相同特征的“同质”的人,这样的考察方法会抹煞不同年龄的人不同的社会经济含义。事实上,不同年龄的人具有不同的社会经济特征,是“异质”的人。中国目前约有1.2亿老年人口和3.2亿未成年人口,从数量上看,同作为消费人口的老年人口和未成年人口,二者的负担孰轻孰重,一目了然。但如果我们考虑到这两个不同年龄组的不同的社会经济特征,我们就会发现,老年人口和未成年人口并不是简单的1:3的关系,中国赡养其目前的1亿老年人口也并不一定比抚养其?骋谖闯赡耆丝诩虻R虼耍疾炷炅浣峁沟谋浠肷缁峋梅⒄怪涞墓叵凳且恢指畈愦蔚难芯浚崾刮颐悄芨既返匕盐杖丝诒涠蜕缁峋梅⒄怪涞墓叵怠?nbsp;世界及中国人口年龄结构正在老化的事实,要求人口学界、经济学界和社会学界对人口老化的原因、过程、特征、社会经济后果进行分析研究,并在扎实的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寻求解决人口老化所带来的后果问题的对策。国外对人口老化问题的大量研究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1956年,联合国出版的《人口老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总结了以往对人口老化问题研究的成果,标志着对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此后,由于西方国家人口老化问题日益严重,加之人口理论的发展和研究方法的进步,使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入,有关人口老化问题的文献也在不断地丰富。同国外关于人口老化的研究相比,中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起步更晚,这主要是因为中国人口学研究的复兴是从70年代末期才开始,当时中国的人口年龄结构才刚刚进入成年型,人们关注的重点不在人口老化上,即人口老化问题不是人口学领域优先考虑的课题。只是随着中国人口学研究的深入发展和人口老化速度加快的客观事实才使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心人口老化问题。
近几年来,中国很多部门和机构对人口老化问题进行了一些研究,积累了一批文献和数据。然而,当我们仔细回顾这些数据和文献后,我们会发现,对中国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目前多偏重于考察人口老化的人口学效应和社会学效应,也就是说对中国人口老化的现状、特征、原因、过程,以及人口老化的人口学和社会学的后果的论述较多。但弱点是,对现实情况的描述多,而理论上的创新少。
随着中国人口年龄结构老化这一不可避免的客观现实的到来,对人口老化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已经迫在眉睫,搞清这种关系对于制定中国下一世纪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阶段的中国来说,正确认识中国人口老化发生的原因、运动的过程、发展的趋势以及将会产生的社会经济后果至关重要。中国在制定下一世纪的产业政策、分配政策、交换政策、消费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时,必须考虑到未来中国人口老化的客观事实。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的社会经济全面、稳定、协调、健康地发展。
二、几个基本概念的界定
(一)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年龄界线
“老年人”是指达到或超过老年年龄界线的人,这里的关键在于老年年龄界线,因为确定这一界线是统计老年人口的前提条件。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老年年龄界线的定义是不同的。1900年桑巴德在其《人口年龄分类和死亡率研究》一书中将人口按年龄划分成不同的类型,实际上,他是将50岁作为老年年龄的下线;1956年,联合国发表的《人口老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中将65岁定义为老年年龄的下线;而1982年在维也纳召开的“世界老龄问题大会”又将老年年龄界线定义为60岁。国际上之所以将老年年龄界线从1956年的65岁增改为60岁,这是因为1956年联合国发表的报告主要是针对发达国家出现的人口老化问题,而当时发展中国家还谈不上人口老化问题,将65岁定义为老年年龄界线是根据当时发达国家人均预期寿命的情况而设定的。而到了80年代初,人口老化已经不仅是发达国家的问题,发展中国家同样面临人口老化问题,而发展中国家的人均预期寿命比发达国家的人均预期寿命低得多。因此,考虑到全世界的人均预期寿命的情况,将老年年龄的界线定义为60岁。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和人们预期寿命的不断延长,老年年龄的标准应是不断变化的。一般说来,发达国家老年年龄的起点应高于发展中国家老年年龄的起点。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尽管人均预期寿命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但还是比发达国家的人均预期寿命水平低很多,因此,将60岁作为中国老年年龄的界线是合理的选择。
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未成年人的年龄界线也是不同的,界线范围在15~20岁不等。一般说来,发达国家未成年人的年龄界线高于发展中国家未成年人的年龄界线。国际上一般将15岁定义为未成年人界线,即0~14岁的人口均为未成年人口。
在给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年龄界线后,我们就很容易确定成年人的年龄界线了,即成年人的年龄界线是15~59岁。(二)人口年龄结构的年轻型、成年型和老年型的划分
同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年龄界线的定义一样,人口年龄结构类型的划分也是因时期和地区而有所不同的。1956年,在联合国发表的《人口老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中,将人口年龄结构的类型划分如下:
年轻型成年型老年型65岁及以上
老年人口的比例4%以下4%~7%7%以上
而后,随着世界人口特别是发达国家人口的进一步老化,国外又提出一些新的划分方法。例如,1975年美国人口咨询局的划分方法如下:
年龄结构类型年轻型成年型老年型0~14岁人口40%以上30%~40%30%以下
65岁及以上人口5%以下5%~10%10%以上
老少比15%以下15%~30%30%以上
年龄中位数20岁以下20~30岁30岁以上
而1982年在维也纳召开的“世界老龄问题大会”将老年年龄界线定义为60岁后,各国又采用了如下的划分方法:
年轻型成年型老年型
60岁及60岁以
上老年人口的比例5%以下5-10%10%以上
对人口年龄结构的年轻型、成年型和老年型的划分是主观的,而不是客观的。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和人们预期寿命的不断延长,特别是随着老年年龄标准的不断变化,对人口年龄结构类型的划分也是要相应改变的。一般说来,对老年型人口的定义通常以60及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在10%以上,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在7%以上的人口称为老年型人口。(三)人口老化和人口老化问题
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来说,由于人口的出生、死亡和迁移等多种因素的作用,人口的年龄结构是在不断变化的,即未成年人口、成年人口和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构成是不断变化的。在总人口中,如果老年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而其他年龄组人口的比例不断下降,我们就称这一动态过程为人口老化;反之,如果老年人口的比例不断下降,而其他年龄组人口的比例不断上升,我们就称这一动态过程为人口年轻化。对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说,人口可能出现老化,也可能出现年轻化,人口的老化与年轻化是可逆的;而对个人来说,从他或她一出生就开始进入了老化的过程,这是不可逆的。人口老化问题是指在总人口中,老年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而其他年龄组人口的比例不断下降的动态过程给社会经济带来的调整问题。由于在人口老化的过程中,各个年龄组的人口都在发生变动,所以人口老化问题不仅有老年人口给社会经济带来的调整问题,而且有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给社会经济带来的调整问题,而老年人口问题是指老年人口这一特殊的群体给社会经济带来的问题。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不论是老龄化还是年轻化,都会存在老年人口问题,即存在老年人口问题不一定存在人口老化问题,而存在人口老化问题则一定存在老年人口问题。 三、关于人口老化研究的主要观点综述
国外早期对于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多数是对老年人口特征的探讨,主要是回答老年人口面临的实际问题。然而,对实际问题的研究离不开一些基本的理论假设。不同的学者在特定的条件下提出不同的理论假设,而这些理论假设又为后人所演变发展,进而形成了一些人口老化理论。国外对人口老化问题的大量研究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1956年,联合国出版的《人口老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总结了以往对人口老化问题研究的成果,标志着对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此后,由于西方国家人口老化问题日益严重,加之人口理论的发展和研究方法的进步,使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入,人口老化问题的文献也在不断地丰富。1969年,在二十四届联大上,马耳他率先提出了老龄问题,呼吁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关注老年人口迅速增长的趋势及随之出现的一些问题。
国外关于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和老年事业的经验为研究中国人口老化问题提供了借鉴的成果。但中国的人口有其自己的特殊性,中国人口老化问题的背景既有别于其他的发展中国家,更与发达国家的情况不同。因此,国外的经验虽然可以借鉴,但终究难以适应中国的国情。我们的问题要靠我们自己去解决,中国人口老化的科学研究要靠我们自己去探索。
1982年,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老龄问题世界大会揭开了中国的老年事业的序幕。随着中国人口学研究的深入发展和人口老化速度加起快的客观事实使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心人口老化问题。近些年来,中国相关部门和机构对人口老化问题进行了一些研究,积累了一批文献和数据。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有北京大学人口所张纯元主编的《中国老年人口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所田雪原等主编的《中国老年人口》、《中国老年人口经济》、《中国老年人口社会》、吉林大学人口研究所曲海波的《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武汉大学人口所徐云鹏等主编的《人口老化和老年人口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熊必俊主编的《老年学与老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杜鹏的《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研究》、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于学军的《中国人口老化的经济学研究》,复旦大学王爱珠的《老年经济学》,天津学者的《1988年中国九大城市老年人状况抽样调查》和上海学者的《上海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这些著作从不同的角度对中国人口老化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此外,大量的有关调查数据为人口老化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准确的依据,如中国社会科学人口所组织的“中国1987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1992年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组织的“中国老年人供养体系调查数据”等。所有这些文献和数据都为进一步研究中国人口老化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关于下世纪上半叶中国人口老化趋势的预测
人口老化的理论和实际证明,人口老化的速度和程度主要取决于人口的生育水平和死亡水平,但在人口老化的不同阶段,生育水平和死亡水平对人口老化的作用是不同的。在人口老化的前期,生育水平占主导作用;而在人口老化的后期,死亡水平占主导作用。无论如何,生育水平和死亡水平是人口预测的两个最重要的参数。基于中国70年代和80年代生育水平下降的趋势,当初人们在进行人口预测时,普遍倾向于中国人口生育水平会急速下降的乐观估计,估计到2000年,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会下降到1.8,甚至于1.5的低水平。很普遍的一种预测方案的参数假定是:总和生育率从1981年的2.63到2000年的1.8,随后不变直到2050年;人口平均出生预期寿命从1981年的67.88岁上升到2050年的80.20岁。事实上,近年来,中国的生育率并未沿70年代末的趋势继续大幅度地下降,而是在80年代出现了波动徘徊的局面。1980年中国的总和生育率曾下降到2.24的较低水平,而后回升到1982年的2.86的较高水平;1985年再度下降到2.20,1987年又回升到2.59;1987年以后至今,总和生育率的下降的速度较快。对国家计生委规统司1992年10月进行的“38万人口抽样调查”的结果,国内外争议较大,大多数人认为此结果偏低,极少数人则认为实际的结果可能会?汀H嗣嵌阅壳白芎蜕实乃街谒捣诅。偷牡偷?.3左右,高的高到2.3左右。因此,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际工作部门对此莫衷一是,无所适从,给人口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也造成了学术界的混乱。
表1各种中国人口预测方案的平均出生预期寿命的参数比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测单位或个人平均出生预期寿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联合国(中方案)1990~1995=70.0
2010~2015=73.5
2020~2025=75.0
(2)世界银行1980~2005=69.4
2005~2030=74.1
2030~2055=78.3
(3)宋健等1980~1985=68.9
2030~2035=76.3
(4)七一0所1982=68.0
2100=81.0
男70.5(5)曾毅(中方案死亡率)2000=│
女74.0
男77.4
2050=│
女80.3
(6)王慧炯等2000=80.0
男69.0(7)杜鹏(高方案死亡率)2000=│
女72.4
男73.2
2030=│
女77.0
男69.4(8)于学军(中方案死亡率)2000=│
女72.5
男76.7
2050=│
女8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料来源:(1)UnitedNations,"WorldPopulationProspects,1950~2025",version1990.
(2)世界银行,《1984年世界人口预测》。
(3)宋健等,《人口预测和人口控制》,人民出版社,1982年。
(4)《人民日报》,1986年7月30日。
(5)曾毅,1994年。
(6)王慧炯,杨光辉,1984年,《迈向2000年的中国经济》,气象出版社,北京。
(7)杜鹏,1994年,《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
(8)于学军,1995年,《中国人口老化的经济学研究》,中国人口出版社,北京。
综合考察国家计生委规统司1992年10月作的“38万人口抽样调查”的结果和1993年国家计生委对河北、湖北等地的抽查结果(见“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喜与忧:由几则信息引发的思考”,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计划生育情况》增刊(9)期)以及国家统计局1990~1998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的结果,我们认为,目前中国的总和生育率在1.9左右是合理的估计。就中国的全国平均水平而言,中国的生育率水平不大可能降低并长期保持在西班牙、西德,甚至日本现在这样低的生育率水平。因为即使像美国这样发达的国家,其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仍然为2.1,而且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和生育率长期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同样会带来许多问题。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中得到一定的启示。比如,人口老化程度过高,劳动力短缺,社会保障负担过重等问题。因此,2020年倘若中国的总和生育率果真能低到1.5的低水平,政府则应采取干预政策,抑制总和生育率的进一步下降。
1973~1975年“全国人口三年肿瘤死亡回顾调查”资料表明:当时中国的男性的平均出生预期寿命为63.6岁,女性为66.3岁(中国计划生育年鉴1993)。1982年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中国男性的平均出生预期寿命为66.4岁,女性为69.4岁,男女合计为67.9岁(姚新武,尹华1994)。1985年,国家统计局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则表明,当时中国人口平均出生预期寿为68.9岁,其中男性为67.0岁,女性为71.0岁(中国计划生育年鉴1993)。1998年,中国人口平均出生预期寿命上升到71岁,其中男性为69岁,女性为73岁。目前,中国的平均出生预期寿命已经远远超过了世界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平均出生预期寿命尚有一定的差距。1998年,世界人口平均出生预期寿命为66岁,其中男性为64岁,女性为68岁。不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平均出生预期寿命为61岁,其中男性为59岁,女性为62岁;而发达国家人口平均出生预期寿命为75岁,其中男性为71岁,女性为79岁(PRB1994)。
从1973~1975年到1982年,中国的平均出生预期寿命提高了近3岁,平均每年提高近0.5岁。从1982年到1985年的3年间,中国的平均出生预期寿命提高了1岁,平均每年提高0.33岁左右。而从1985年到1998年的13年间,中国的平均出生预期寿命提高了2岁多,平均每年提高近0.16岁。毫无疑问,随着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卫生和营养保健状况的不断改善,中国的平均出生预期寿命还会有所提高。但是,平均出生预期寿命的提高的速度是“边际递减”的,即当平均出生预期寿命较低时,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的改善会使平均出生预期寿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而当平均出生预期寿命较高时,相似的社会经济条件只能使平均出生预期寿命有相对较小幅度的提高,在达到一定阶段后,平均出生预期寿命甚至可能出现停滞不前的状态。中国人口的平均出生预期寿命的提高的历程证明了这一点:从每年提高0.5岁下降到每年提高0.33岁,进而又下降到每年提高0.16岁。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中国人口的人均出生预期寿命会逐渐提高,但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人口粗死亡率会逐渐提高,每年老年人口死亡的绝对数会逐渐增多。目前,中国每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死亡人数为550万左右,而到2030年,这一数字将上升为1130万左右(世界银行1993)。
表2是中外单位或个人对中国下一世纪前半期老年人口规模的预测结果。
表2中外单位或个人对中国下一世纪前半期老年人口规模的预测单位:亿
预测单位或个人2000年2025年2050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0+65+60+65+60+65+
(1)联合国(中方案)1.270.852.701.85----
(2)世界银行1.370.953.202.103.612.91
(3)中国老龄委员会1.320.922.731.883.3~4.22.84
(4)宋健等--0.94--2.21--4.05
(5)杜鹏(方案一)1.280.872.801.834.123.07
(6)于学军1.290.882.731.883.842.9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料来源:(1)UnitedNations,"WorldPopulationProspects,1950-2025",version1990.
(2)世界银行,《1984年世界人口预测》。
(3)中国老龄委,《中国老年人口发展预测》,1986年全国老年学术讨论会参考材料之二。
(4)宋健等,《人口预测和人口控制》,人民出版社,1982年.
(5)杜鹏,1994年,《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
(6)于学军,1995年,《中国人口老化的经济学研究》,中国人口出版社,北京。
从表2我们可以看到:中外单位或学者对中国未来老年人口数量的规模的发展预测是非常接近的。这主要是因为中国下世纪前半期老年人口数量的规模的发展取决于现存人口的死亡率和预期寿命,而与今后出生的人口数量没有关系。在上述的各种预测中,联合国的预测略低一些,而在宋健等人的《人口预测和人口控制》中,对下世纪老年人的预测又相对较高,但无论如何,从以上的各种预测结果中,我们可以作这样的判断,即到2000年,中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1.3亿左右,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0.9亿左右。
需要说明的是,预测毕竟是预测,任何自认为是以合情合理的假设条件为依据的预测都难以断言其所预测的内容会成为现实。对发展中的中国来说尤其如此,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变动受政府政策的影响较大,我们不能肯定中国政府在某个时刻不会改变其经济政策和人口政策。倘若如此,结果会迥然不同。更重要的是,中国目前尚缺乏权威、精确的人口和经济方面的统计数据,这为我们的预测在一开始就造成了障碍。因此,我们的预测大致只能说明一般的趋势,而不能将其视为对未来的客观描述。(二)对人口老化问题研究主要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邬沧萍认为,从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看,中国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不发达的背景下发生的,中国未来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并非名列世界前茅。中国老年人口有40年的高速增长期,人口老龄化速度将超过一些发达国家。中国人口转变快,但人口增长尚未得到完全控制,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受人口政策的影响甚大。经过多年的潜心研究,邬沧萍提出的最新观点是: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主要是老年人口的数量问题,而非老年人口在总人口的比例高低,因为无论比例多高或多低都是相对的,而数量是绝对的。据此,他指出,人们要从新的视角审视计划生育在老龄化过程中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田雪原认为老年人口学研究的重点在于老年人口变动,而老年人口变动同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紧紧连在一起。在对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原因和过程进行分析之后,他认为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表现在:一是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比较快,达到的水平比较高;二是老龄化发展在时间上具有阶段和累进的性质;三是老龄化在空间分布上不平衡。北京大学袁方对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中老年人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人口老龄化将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解决中国老龄问题要依靠国家、社会、集体和家庭相结合的方式。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徐勤认为人口转变速度将决定人口老龄化强度。人口转变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任何人口随着社会的发展或迟或早总要发生,只是由于各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的变化速度不同,导致人口转变的速度不同,从而人口老龄化的强度也不同。一些发展中国家比发达国家人口转变速度快得多,因而在人口转变的后期将出现老年人口比重急剧增长的时期。中国人民大学乔晓春通过对人口老化模型研究认为,在分析人口老化影响因素时不能只看到出生率、死亡率,而看不到现实人口年龄结构对人口老化的巨大作用。从现实看,年龄结构对人口老化的作用可能比出生率和死亡率的作用还要大(虽然历史上年龄结构最终也是由出生率和死亡率决定的)。过去往往只重视出生率、死亡率对人口老化的影响,而忽视了现实存在着的年龄结构的作用。
史菁的研究认为,运用稳定人口模型研究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是不恰当的,因为中国人口处于急剧转变之中。以往根据稳定人口理论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死亡率在人口老龄化过程中对老年人口比例的增长的作用是不重要的,可以忽略,在人口老化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生育率的下降。然而通过对9个方案人口动态模似的结果分析,史菁却得到了这样的结论:死亡率下降的影响是不可忽略的,它的作用与生育率下降的作用同样重要。由于生育率的下降并不是促使人口老化的唯一因素,中国的人口老化不能简单地归因于计划生育政策。
曲海波以中国1964年人口年龄结构为基础,运用人口预测方法对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结论是生育率的下降是中国人口老龄化的根本原因,死亡率下降并没有使中国人口老龄化,反而使其年轻化。他还认为人口年龄结构发展的惯性也是年龄结构变化的一个原因。
杜鹏在《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研究》一书中认为,对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表现在:(1)对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过程重新加以认识,这对认识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特点以及制定今后的人口政策、社会福利制度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资料为这方面的深入研究提供了可能性,它除了能使我们分析过去40年中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之外,以1990年人口数据为基础所作的人口预测也使我们得以对未来的人口老龄化趋势重新进行估计。(2)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和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影响因素是生育率、死亡率和年龄结构,但是这些因素在过去40年的人口发展中各起了多大作用还没有从数量上加以全面分析;这些因素在不同时期的作用是否一样?差异有多大?这些问题都有待进行量化分析才能回答。我们可以利用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用比较预测方法对过去40年和未来40年的人口年龄结构变动影响因素进行比较分析来回答上述问题。(3)在人口老龄化过程中,老年人口本身也在不断地更替,新进入老年人口的队伍逐渐取代了原有的老年人口。因此,即使在两个不同时期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并未改变,甚至老年人口数也一样的情况下,都不能避免老年人口自身的更替。由于这种更替的存在?丝诶狭浠讨欣夏耆丝诘奶氐慵坝纱瞬亩陨缁峋玫挠跋於蓟嵊兴浠馐侨丝诶狭浠讨幸酝幢还惴喝鲜兜牧硪桓鲋匾矫妗U饫锝擞玫谌⑺拇稳丝谄詹槭荻灾泄夏耆丝诘母婀婺:透媛式蟹治觥#?)人口老龄化过程并不只是总人口的老龄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老年人口自身也在不断老龄化。对这一特点的了解是随着老年人口的迅速增加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而出现的,但还未被广泛认识(杜鹏1994)。
于学军认为,无论采取那种方案对中国未来的人口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都会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中国在下个世纪将面临人口老化的巨大挑战。面对下一世纪人口年龄结构老化的挑战,我们既不能采取不承认的态度,视而不见或有意回避,也不能一提人口年龄结构老化就“谈虎色变”,盲目悲观,凡是不尊重客观规律的态度都是不可取的。我们应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人口年龄结构老化问题,以积极的态度迎接人口年龄结构老化的挑战,积极采取对策,充分利用人口老化前期总抚养比较低的有利形势,大力发展社会经济,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我们又要认真研究人口年龄结构老化的消极后果,尽量避免或减缓人口年龄结构老化对中国社会经济的消极影响。因此,从战略的高度认识中国的人口年龄结构老化问题,从宏观上看清人口年龄结构老化的趋势,及早地制定人口发展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总体战略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十分必要。特别要注意的是,各个年龄组的人口群体是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所以,在考察人口老化的过程和解决老年人口问题时,要全面系统地考察整个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趋势。老年人口是整个人口的一部分,老年人口的比例变化必然引起其他年龄组人口的变化。因此,老年人口不是孤立的群体,必须与未成年人口和劳动力人口联系起来进行综合考察。在制定政策时,要考虑到不同年龄组人口群体的不同需求和作用(于学军,1995年)。
以上列举了部分对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的代表性文献,这些研究对认识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因素和在分析中所要注意的问题都有重要的发现和建议,为以后的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研究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中国人口老龄化还处于起步阶段,对其过程及影响的认识需要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此外,人口发展往往并不能按已有的人口预测的方式变化,随着新的人口数据的取得和人口老龄化分析技术的发展,使我们有可能对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过程和特点重新进行认识,对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因素进行量化分析,从而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三)人口老化对社会经济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始于60年代中后期的中国人口老化过程,是人口转变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如上所述,人们之所以关心中国人口老化的过程,是因为会产生所谓的人口老化问题,而人口老化是会否构成人口老化问题,以及人口老化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的影响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可能是人们最为关心的。在过去的20多年中,中国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人口老化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产生了一些学术上的争鸣,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的马赢通和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的乔晓春之间的交流。
马赢通(1987)指出,多年来,人口老化被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消极因素来论述,研究的重点是探求人口老化的对策。这无论对认识未来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景,还是对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都是不利的。他认为,从各方面的相关分析看,人口老化是好事而决不是坏事。人口老化是人口发展的必经阶段,主观上抗拒是无济于事的,人们在其面前的选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超脱。只有按规律办事,促进其发展,才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马赢通指出,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必然形成少儿人口远大于现时少儿人口和老年人口同时上升的“两头沉”的现象,而人口老化过程起到了减轻一头负担的作用。因此,只有通过计划生育降低生育水平,加速人口老化,才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这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将有利于中国四化建设的全局。
乔晓春(1988)不同意马赢通的上述观点。他指出,人口老化并不是指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与近年来的计划生育没有关系,但人口老化系数的变化与计划生育确实有关系。这一点是任何人也回避不了的。他认为,人口老化、计划生育、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是:出生人口数量减少及老年人口数量增加会导致人口老化;由于作为人口老化系数分子的老年人口数量是相对确定值,而出生人口为未定值,控制人口增长只能使出生人口减少,从而加速人口老化;计划生育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虽然人口老化也是由于计划生育引起的,但从逻辑关系上看,不能直接推出加速人口老化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乔晓春进一步指出,出生人口的减少直接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同时也导致了人口老化,但由此并不能引出人口老化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直接关系,人口老化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之间没有直接的和必然的联系。
马赢通和乔晓春之间的学术交流是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下的讨论,既交流了学术思想,也深化了学术研究。笔者认为,马赢通和乔晓春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问题:老年人口问题和人口老化问题。他们之间的辩论没有使用同一个概念和标准,讨论的结果自然不会达成共识。
在随后的十多年间,中国的学者没有间断对这一问题的探讨。田雪原(1987)认为,中国人口从属年龄比的大幅度降低,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人口方面的有利条件,未来二、三十年是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黄金时代”,总的来说利大于弊。曲海波(1988)指出,人口老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反过来,人口老化又对社会经济的运行产生相应的影响。人口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人口作为生产者是有条件的,而作为消费者是无条件的。人口老化是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必然涉及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从而使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变化。于学军在《中国人口老化的经济学研究》(1995)一书中认为,伴随中国人口转变过程中出现的人口老化是必然的,但是人口老化是否构成人口老化问题,以至于整个国家的人口问题要看它的发展程度和速度是否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影响而定。因此,人口老化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的影响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要区分不同的阶段来看。从长期的趋势上看,中国的人口老化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多于积极的影响。但如果分阶段看这一问题的话,我们会发现,中国的人口老化问题大致以下世纪20年代为过渡期,在此之前,由于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动会给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许多有利的条件,这一阶段是利大于弊;而在此之后,由于人口老化速度加快,程度加深,许多“利”将逐渐转化为“弊”,这一阶段是弊大于利。需要说明的是,利与弊不是绝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利与弊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只要我们能利用这二、三十年的有利时机,在大力发展国民经济的同时,注意人口老化的动向,采取相应的对策,及时调整社会经济结构,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我们就可能将人口老化给社会经济发展的消极影响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四、未来中国人口老化的研究
我们对中国人口老化原因和过程的研究已经比较充分了。过去,我们的研究主要以宏观为主,视野主要局限于人口学和社会学领域;今后,我们应进行一些微观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并将我们的视野放远于更多的交叉学科之中。我们应将人口老化问题提高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从多角度审视人口老化问题。我们都预感到人口老化会对中国的社会关系、经济发展、文化传统、价值观念、道德规范等各方面产生影响,人们想知道这些影响是什么?为什么会产生这些影响?在这些影响中,哪些是积极的,哪些是消极的?如何引导积极的影响而减缓消极的影响?只有把这些问题说清楚,让人们意识到人口老化问题不仅是老年人口问题,而是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的问题时,人们才会关注和重视人口老化问题。
在进行人口老化问题研究时,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研究成果,因为他们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为解决老龄化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有严格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理解和掌握这些理论和经验会使我们少走弯路,节省很多时间。但遗憾的是,对他们成熟的理论和经验,我们知道的还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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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面二胎政策;城市女性;生育意愿;影响因素
一、研究背景
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出台了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随后相继实施双独二孩政策、单独二孩政策。在严格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三十余年后,我国人口环境,生育水平长期走低、老龄化加速推进,未来劳动力短缺,出生性别比长期失衡,这一系列人口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我国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潜在制约因素。2014年,符合政策的单独夫妇共有1100万对,到年末仅有107万对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所占比例只有目标人群的十分之一,我国人口出生率并未得到明显改善。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这是继“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预示着计划生育政策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
二、研究设计
2.1概念界定
2.1.1城市女性
城市女性,指居住在城市固定场所的女性。她们通常受过一定程度的教育,各行各业均有涉及。她们工作、居住的场所通常是以社群的姿态出现,她们的行为和思想及其容易受到社群中其他人的影响,所表露出的行为特征通常能够反映一个群体的特征。
2.2.2生育意愿
生育意愿是指人们对于生育问题的看法、态度和倾向。根据《重庆市居民生育意愿调查分析》(黄廷权、冯泽永、简丽)、《河南省居民生育意愿现状分析》(郭志仪、张岩)等调查文献中相关描述,生育意愿主要涉及四个问题:一是生育的目的;二是生育数量;三是子女性别;四是生育时间。目前关于生育意愿的主流调查研究,基本以这四个问题覆盖调查的维度。
2.2理论依据
计划行为理论由Ajzen提出,人的行为并不是100%出于自愿,而是出于一定因素的控制之下。计划行为理论包含五个因素: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行为意向、行为。Ajzen认为所有可能影响行为的因素都是经由行为意向来间接影响行为的表现。而行为意向受到三项相关因素的影响,其一是源自于个人本身的态度,即对于采行某项特定行为所抱持的”态度”;其二是源自于外在的“主观规范”,即会影响个人采取某项特定行为的“主观规范”:最后是源自于“知觉行为控制”。本调查基于此理论,可透视出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行为受到生育态度、社会家庭的压力、以及女性在生育问题上的可控力等几方面的影响。
2.3问卷调查
本文数据来自重庆市北碚区城市适龄女性进行的“全面两孩政策下城市女性的生育意愿调查”。该调查采用拦截式调查,范围涉及商业街区,广场,医院,高校等人群密集区。为了解不同政策下的生育意愿,问卷从理想状态和不同政策下分别设计选项,以了解政策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同时也从经济,社会,文化等不同方面考察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
三、北碚城市女性生育意愿概况
3.1城市女性生育意愿分析
3.1.1“全面两孩”政策前后生育意愿变化
据国家统计局数字,我国2011年的生育率为1.04,远远低于世代更替水平的2.03。双独两孩和单独两孩政策对生育率的刺激并不明显,随着人口结构问题的日益严峻,我国在2016年启动了“全面两孩”政策。调查表明,北碚区城市女性的意愿生育数量随政策的变化情况如图1。
由上图可以看出政策对生育数量的影响较为明显,生育一个孩子的意愿从独生子女政策到单独两孩政策、全面两孩政策逐渐递减,其中在理想生育数量中比例最低,和独生子女政策下的比例相差40.32%:意愿生育数量在两个及以上的情况中刚好相反,为从独生子女政策到单独两孩政策、全面两孩政策逐渐递增,在理想生育数量中比例最高,高达80.33%。全面两孩政策下和独生子女政策下意愿生育两个孩子及以上的比例差距为20.98%,说明政策对城市女性生育数量的意愿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在理想生育情况和全面两孩情况下,生育两个及以上意愿的比例相差21.32%,说明在政策之外还有其他因素制约着人们的生育意愿,这些因素和政策具有同样重要的影响效果。
3.1.2北碚区城市女性生育动机及性别偏好
生育动机指引发,维持与导向生育行为的愿望,是生育主体的内部驱动力。生育动机有两个作用:第一,当生育动机表现为传宗接代或养老送终时,会促使人们更倾向于男孩性别偏好。第二,是一种促进作用,促使人们生育行为的发生。
在对“是否需要孩子来传宗接代”的态度调查中,明确表示不同意的人数比例占40%的比例,表示无所谓的人数占31.48%。在“是否孩子养老送终”的态度调查中,31馏1%的女性认为不需要,36.39%的女性表示无所谓。可以看出随着精神文化和物质文明的发展,女性的生育动机已逐渐从物质功能转向精神功能,更加尊重后代作为独立生命体的态度。
性别偏好是生育主体对孩子性别的期望,受中国传统农耕文明的影响,养儿防老、传宗接代曾是我国传统的性别偏好观。我国受这种传统的性别偏好观的影响造成了今天严重的性别失衡比。城市女性是拥有较高文化水平和较强经济实力的一个群体,在对北碚区城市女性性的调查中显示:在性别偏好中,45.9%的女性认为无所谓,35.08%的女性表示想要一男女,14.75的女性表示只想要女孩,而仅有4.26%的女性表示一定要有男孩。可见女性已较大程度的摆脱了过去那种“重男轻女”的思想。在性别倾向上甚至有从男孩倾向逐渐过度到女孩倾向的趋势,这和生育动机的影响密不可分,进一步说明人们生育观日趋理性。
四、计划行为理论下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
计划行为理论是探讨包括人们从形成观念到把它付诸实践的一个复杂系统,而态度、主管规范,知觉行为控制是影响行为的三个因素。
4.1态度因素
态度指自身形成的一个评价倾向而不受他人影响,一般而言,态度越趋于正向,则个人的行为意向就越强。在该调查中表现为生育动机和理想生育数。在生育动机上超过半数的女性已经摆脱了重男轻女、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思想观念,她们更多的是认为生孩子是为了情感上的需求,也更加尊重孩子作为独立的主体而存在,而不是满足自己某个目的或具有某种功能。同时,超过80%的女性对生育两个及以上的孩子持正向态度。
4.2主管规范因素。
主观规范因素是指个人对于是否采取某项特定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压力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因素及社会评价。
经济因素既包括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也包括个人收入水平,在生育二孩最大的顾虑中,58.17%的人认为是经济压力,随着社会精神文明水平的提高,养育孩子成本快速增长,物价、房价飞升,巨大的经济压力成为抑制生育的重要因素。收入状况是影响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它们并不是绝对的呈正相关或者负相关关系,收入越高的女性更有可能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水平,拥有不错的职业,她们有更加独立的思想观念,不愿意接受以生育来完成自我实现的传统的生育观;当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之后,收入和生育意愿是呈负相关。
政治因素包括生育政策、养老福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等。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不同的政策对生育意愿的影响是比较明显的,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极大的影响了人们的生育观,随着政策开放,超过50%的被调查女性表示有生育二孩意愿。而相关养老保险、医疗卫生制度的完善可以较大程度上解决人们的后顾之忧
文化因素和社会文化习俗及自身所受的文化教育息息相关,文化因素一般会转换成为心理层面的潜在因素,即对个人的思维方式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实际行为。此次调查对象中专科文化水平及以上占69.51%,较好的教育有助于女性塑造一个更加成熟理性的生育观。
社会评价是家人、朋友及整个社会形成的普遍评价,社会评价会形成一种群体压力,对个人产生影响,调查表明,同意家人对生育意愿有影响的占31.16%,无所谓的占36.39%:同意朋友对生育意愿有影响的占18.36%,无所谓的占43.28%。调查结果表明家人和朋友对自身生育意愿的影响小于预期,人们在自身的行为中更多的坚持自己的想法,城市女性的个人独立思想较强。
4.3知觉行为控制因素
知觉行为是指反映个人过去的经验和预期的阻碍,当个人认为自己所掌握的资源与机会愈多,所预期的阻碍越少,则对行为的直觉控制行为就愈强。阻碍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阻碍。文化水平高,对事物认知更全面,能更清晰的把握未来预期,包括孩子的养育成本,对自己工作的影响,家人的支持等。调查中,35.09%的女性认为孩子会对工作产生负面影响,31.8%的女性认为养育孩子会降低生活质量,对于大部分女性来说孩子精神层面的作用大于心理层面。40.33%的女性表示父母不能帮自己带孩子,而对于58.17%的女性来说经济压力仍然是生育二孩的最大顾虑,15.69%的女性认为没有人带是最大的顾虑。经济阻碍是生育二孩的最大阻碍。
五、启示与建议
5.1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
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风俗文化不尽相同,甚至有些少数民族有特殊的生育传统。如北上广等一二线城市接受西方文化时间较早,经济水平较为发达,因此相较于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其女性的生育意愿不强烈,这其中除了女性本身,也包括来自家庭的影响。三四线城市和乡镇地区,生育观念部分还停留在多生和养儿防老的阶段。因此,人口政策的推行有必要因地制宜,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如在开放二孩的前提下,对于人口增长率高的地区加强政策实施力度,对于出生率低的地区,则要着重加强二孩生育的社会保障。
5.2完善配套政策
国家提倡晚婚晚育,加之现代城市女性工作压力,造成育龄女性年龄呈增长趋势,因此可以考虑为大龄女性再孕开辟一条绿色通道,一方面完善女性生育保险,另一方面规定父育假,由于城市中多数家庭是双职工,这样增加了女性生育二胎在时间和精力上的顾虑,父育假可以减轻女性生育的心理负担,鼓励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也可以有效缓解劳动力市场对育龄女性的就业歧视。
5.3加强城市育龄女性的社会保障
完善对于育龄女性生育二胎的社会保障,其本质在于缓解女性再生育的后顾之忧。如完善生育奖励假制度,可以现在部分一二线城市进行试点,对于积极响应二胎政策的家庭给予适当奖励;依法保障女性就业、休假等合法权益,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减少劳动市场中对育龄女性的隐性歧视。
城市女性生育意愿无法有效转化为生育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新生儿的就医问题,因此在我国医疗系统中,要增强儿科医学的发展,加快产科和儿科医师、助产士等专业人才培养,并合理制定服务价格,在客观上为城市育龄女性减少生育二胎的后顾之忧。
关键词:生育权;价值;维度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4-0262-02
密尔在《功利主义》中指出,人类行为的终极目的,即是获得对人来说是“善”的事物——“任何事物凡能被证明是善的,必定是因为我们能够说明,它可以用作一种手段,使人获得某种无需证明就被认可为善的事物。”[1] 所谓的善即是对人的价值。具体到生育权上,其包含的价值基础应体现为三个维度,即人、国家和社会。
一、生育与人
生育对人的价值在不同的时空中是变化不居的。在当代中国,个人权利本位已经成为生育对人的主流价值基础,但这种个人权利本位受家族权利本位的影响至深,带有浓郁的中华乡土文化气息。但家族权利本位的作用方式已经从直接控制转化为间接影响,即内化为个人的物质动机和精神动机。现在生育的价值基础所处阶段究竟是个人本位易家族本位还是已经转变为纯粹的个人权利本位,或许无法准确定位,但这不妨碍对未来发展趋势的预见,即生育的个人权利本位将成为个人解放浪潮的先锋。提炼出生育对个人的专属价值更能彰显生育的权利特性。
首先,想象和期待的满足。想象和期待往往是驱动人类行为的动机的源泉,对未来生活的勾勒和将其实现的冲动,会转化为人类发挥自身能量的动力。对尚未生育的人来说,会在想象中完成新生命形象的勾画,产生孕育新生命以增添生命色彩的愿望,进而开始对自己的生育行为产生期待。已经受孕尚未分娩的人,对即将降生的新生命充满好奇,会在对新生命的想象和期待中获得幸福感。所以,一旦丧失生育能力或已经受孕而意外流产,或者由于自我意识被限制而无法行使生育的权利,将对生育权主体的想象和期待的满足产生打击。
其次,尊严感的满足。德沃金曾说: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享有一种作为同类而受到其他人最低限度尊重的权利。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生育能力的有无强弱是与人的道德水准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人一旦作恶往往会受到无后的诅咒。一个人一旦失去了生育能力,就会被称为“绝户”,会受到社会的贬低和歧视,成为群体中的“异类”,其名誉将受到负面影响,导致自卑的心理,丧失本应与群体中其他成员相同的尊严感。
再次,使命感的满足。在流行祖先崇拜的中华民族中,传宗接代是人的基本使命,如果不能生儿育女,那就无法完成“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任务,作为人的一生将是不完整的。罗曼·罗兰曾写道:唯有创造才是快乐。唯有创造的生灵才是生灵。生育行为从另一个角度看是一种创造行为,它的结果是创造了新生命。一旦顺利地完成了生育行为,那么生育权主体将会由此种创造产生如释重负的轻松,没有辜负家族、社会和国家的期待会使其产生满足的快乐。
然后,爱心的满足。人类的爱心具有多个层次,亲子感情是其中的重要方面,这种感情直接来自人的本能,是不学而会的。洛克感叹:当幼儿需要保护的时候,我们看到怯懦者变得勇敢,和野蛮者变得仁慈,贪婪者变得温柔和宽大。培根亦写道:子女使父母的劳苦也变得甜美,但也会使他们的不幸变得更加痛苦。子女增加了他们的生活负担,但却减轻了他们对于死亡的恐惧。足见生育行为对个人的潜能具有多大的激发作用,正是对生育行为的感受促发了人类亲子之爱的萌发,正是生育行为本身提供了人类对亲子之爱的满足。
最后,安全感的满足。人都有老无所依的恐惧,拥有子女会消解这种恐惧,从而带来晚年生活的安全感。与上文提到的物质动机不同,由于社会进步和观念更新,人们已经不会像农业文明时期那样将子女视为生产资本,这从生育率的渐趋下降可窥一斑。而且物质动机所带来的效用在法制层面有其他部门法来规制,如养老保险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所以,从个人权利角度观察生育行为的作用方式,更多的是通过其物质效用所引起的心理上的满足,快乐并非来源直接的物质效用,财富数字的增加不可能带来安全感的满足。
二、生育与国家
依据国家三要素理论,构成一个国家应当具有三个基本要素,即政治权力、领土与人。人产生于生育活动之中,所以生育行为承担了为国家提供基本构成要素的使命,为国家所关注自不待言。
生育与国家的关系首要的表现在生育对国防的影响上。组织国家政权的首要任务是组织军队,捍卫国防。国防取决于军事力量,军事力量包括两方面,兵源和供给。人口与国防的关系,正如管子所言:地大国富,人众兵强,此霸王之本也。即使在科技发达到电子战、信息战成为战争主要方式,军队数量已经不再是战斗力的决定因素的当代,由于战争毕竟无法离开人的操作,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军队数量仍能在战斗中起着相当作用,兵源问题依旧无法被各国所忽视。法国人口学家阿尔弗雷·索维对此问题有过经典表述:无论武器如何完善,甚至在一场假象的“按电钮”战争的情况下,经济上的人口过剩仍然是构成军事实力的一个因素 [2]。具体到中国,受到出生率下降和老龄化的制约,未来中国的军事人口数量将不断下降,这将成为中国国防安全面临的难题。据统计和测算,2009年中国18~22岁年龄人口达1.17亿左右,但至2020年将减少到0.89亿人,至2050年将减少到0.74亿人[3]。生育率的下降带来军事人口的减少,军事人口的减少带来兵源紧张,足见生育对国防的影响之深。
生育与国家的关系还表现在生育对领土的影响上。人的生存需要一定的生活资料,生活资料的生产需要相当数量的领土面积来保证[4]。人口学先驱马尔萨斯提出的两力平衡理论首次以系统的方式对人口与领土的问题进行了论述,马尔萨斯指出:“在整个动物界和植物界,大自然极其慷慨大方地到处播撒生命的种子。但大自然在给予养育生命种子所必需的空间和营养方面,却一直较为吝啬。”[5] 由此提出了人口过剩的危险,并得出了生存空间有限性的结论。“我们这个地球上的生命种子,若得到充足的食物和空间,经过几千年的繁殖,会挤满几百万个地球。” [6] 虽然马尔萨斯的理论直至今天还是充满了争议,但其提出的人口增殖力和土地生产力的两力平衡理论却直接影响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英国社会学家斯宾塞将马尔萨斯的理论与达尔文的进化论结合,首创社会达尔文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变异出的拉采尔的生存空间论和戈平瑙的种族优越论成为希特勒纳粹主义的思想渊源。正是秉着“只有这个地球上有足够大的空间, 才能保证一个民族的生存自由”的理念,希特勒开始了让为雅利安人腾出生存空间的战争,造成了人类百年历史上最大的灾难。
以上两个原因往往是国家调整生育制度的直接原因,虽然国防、领土背后还交织着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社会制度等因素,但无论如何国家对生育行为的干涉的动因是客观存在的。所以,生育制度变化的动力之一来自国家。
三、生育与社会
社会是较国家更为永久的存在,人类的历史与社会的历史几乎是呈镜像的对应。如孟德斯鸠所言:公民可以不复存在,人却应该永远存在。社会作为人的集合体,也将永远存在。所以,生育与社会有着与国家不同的价值内涵。
生育与社会的关系通过“适度人口”概念表现出来。认为社会生产包括两方面,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人类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两种生产相互影响、相互渗透。人既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统一,但人首先是生产者,其次才是消费者,因为社会财富基金和后备基金的积累来自于人所提供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同时物质资料的生产决定人的生产,而人的生产的结果是将人转化为劳动者进而影响物质资料的生产。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人的再生产需要与物质的再生产相适应,劳动人口过剩或不足都将影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7]。
从生育对社会的积极作用方面来看,生育人口的增加将带来劳动力供给的增加,将为社会分工和社会生产的发展提供前提,生育人口不足将导致劳动力成本上涨,社会生产发展受到阻滞。同时,生育人口的增加将刺激需求,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从生育对社会的消极作用方面来看,生育人口过剩将导致就业岗位不足,社会福利负担加重,劳动力供给过剩造成工资水平下降,社会产品分配不足,引发贫困和社会动荡。
对生育与社会的关系自古至今的思想家、经济学家、人口学家、社会学家从不同角度、用不同的研究方法、针对不同论域提出了丰富多彩的理论观点,大致可依对马尔萨斯理论的赞成和批判为界划分为两个阵营。但无论何种观点都指向一个结论,即生育与社会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社会的良性发展将始终伴随着对生育制度的调整进而影响个人生育行为,这就为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生育行为调控开启了大门。所以,生育制度的变化的另一动力来自社会。
四、结论
生育行为有三个价值维度,对个人包括想象和期待的满足、尊严感的满足、使命感的满足、爱心的满足和安全感的满足;对国家是国防和领土的决定性因素;社会的良性运转需要保持适度人口。个人期望国家和社会形成的生育制度有利于生育行为的自由开展,国家和社会将集体目标寄托于生育制度中以调控个人生育行为。所以,生育权既要考虑个人权利本位一面,也要考虑国家和社会的集体目标的达成,这就为对生育权的限制提供了合法性基础。民事法律将承担如何将作为自然权利的生育权加工成适应国家和社会需要的法律权利的生育权的任务。
参考文献:
[1] [英]约翰·穆勒.功利主义[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2-5.
[3] [法]阿尔弗雷·索维.人口通论: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54-55.
[4] 江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提高国防建设水平[J].人口与计划生育,2011,(3):4.
[5] 杨中新.西方人口思想史[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1996: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