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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下的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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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下的措施

第1篇:双减政策下的措施范文

一、年度主要污染物污染减排情况

(一)年污染物排放情况

环境统计调查结果显示,我区年重点工业企业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分别为1136吨、73吨。

(二)年污染物污染减排情况

今年我区实施减排的项目共有9个(减排项目清单及减排考核统计表见附件),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的计算方法,我区上报市减排办主要污染物新增削减量分别为:二氧化硫690吨、化学需氧量18.48吨。根据有关核算原则,非环统企业新增削减量按30%部分计算。非环统单位5个单位共削减二氧化硫580吨,按30%计算削减184吨,环统单位和非环统单位共削减284吨,据此,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136吨、COD排放总量73吨的基础上,二氧化硫削减率为284÷1136×100%=25%、化学需氧量削减率为18.48÷73×100%=25.31%。

二、主要污染减排措施

(一)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组织召开全区污染减排工作会议,及时布置全区减排工作。为加强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的控制,我区制定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计划》,将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任务具体分解到各重点企业抓落实,并对总量指标动态平衡情况进行跟踪监控。

(二)建立污染源台帐。为规范污染源管理,我局建立了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档案、排污许可证管理管理档案、行政处罚档案、污染源统计档案、排污申报和日常现场检查等档案,较为详细地掌握了所管企业的环保工作现状,在污染源管理方面更具针对性、适时性和有效性,为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已完成污染减排治理任务的铝制品总厂、市针织内衣厂、市轴承厂、市砂轮厂、市三塑料厂等5家区政府关停企业,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目标。

(三)严把环境准入关,控制增量。主要把好项目环评审批关、验收关,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实施源头控制。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企业,对未办理环评报批手续但符合产业政策的共创医疗等4家企业,责令其停止生产,限期办理环评。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削减存量。从我区产业结构和污染排放现状看,削减存量的难度较大,任务也很艰巨。为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区政府已经对5家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下达了关停令,并明确区直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取缔关停“十五小”、“新五小”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区直各有关部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打好了年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企业战役。

(五)落实减排工程,加快重点企业治理,控制总量。污染减排坚持以工程减排为支撑,积极推进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好燕濂啤酒污水处理站工程等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通过上设施、科技攻关、清洁生产,加强监控、严格执法,促使这些企业的治污水平提升,排放达标。

(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监管。按照省、市环保局的部署安排,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从把好审批源头控制、严格排污许可、达标排污等方面加强执法监管,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做到“处罚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加强环境执法的后督察,加大明察暗访频次和社会舆论监督力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缺位。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在已颁布的环境法律法规中对总量控制也只作原则性规定,目前还没有一项专门的总量控制法律法规,操作起来有一定的困难。

(二)污染减排经费短缺。对污染物能达标排放但排放量又较大的企业,原则上可以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进行控制,通过减排监测核算其排放量,但由于区局目前没有专项污染减排经费,减排监测频次难以达到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故无法准确核算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通过排污许可证实行总量控制基本上是一句空话。另外,企业按照环保要求新增了污染物处理设施,由于企业经费短缺,需要建设的自动监控装置不能配套,达不到国家减排核算、认定有关规定,形成不了削减能力。

(三)总量削减无法立即体现。污染治理项目从准备到开工、到完工,需要一个过程。因此,造成有些污染物总量削减无法当年度体现。

(四)总量基数偏低。由于国家环境统计政策法规在年前后关于调查范围的规定不完全一致,我区年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基数偏低,缺乏回旋余地,微观上又要求新建、扩建项目与老污染源治理削减要“点对点”,操作起来难度较大。

四、年减排工作打算

(一)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新增量

1、控制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积极配合市环保局严把项目立项、土地、环保、信贷闸门,实行新建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支持节能减排与高新技术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新上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必须提出同种类等数量的污染物削减量具体方案和措施,实行“点对点”新增量与削减量对冲,并作为新建项目环保审批的制约性条件。

2、积极推行洁净能源。加快城市建成区2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煤改气步伐,燃气管道铺设到位的企、事业单位燃烧设施均要实施煤改气,以减少燃煤SO2排放量。

3、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拓宽发展领域,扩大发展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步伐,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比重逐年得到提高,从产业比例调整和结构布局上推动污染减排,降低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度,降低万元产值污染物排放量。

(二)认真做实污染物排放削减量

1、落实年度污染减排计划。全面落实污染减排计划措施,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内部污染减排管理,定期对各减排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对生产工艺(环节)进行污染减排的量化考核。实行重点监管企业污染排放定期报表统计调度制度,对未完成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并暂停该企业建设项目审批。同时,对列入年度污染减排实施计划的工业企业治理项目,落实污染治理优惠政策,给予必要的支持。

2、强制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等国家产业政策,对落后生产工艺、产品、生产能力予以淘汰;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予以关停,吊销相关证照和停水断电。对生产工艺严重落后、高耗能、高污染的“十五小”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3、强化重点减排企业监管。从污染减排大局考虑,督促燕京啤酒、清华紫光古汉制药厂启动污水治理处理工程建设,加快废水治理步伐,争取提前完成治理任务。

4、健全和完善环境统计和监测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制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实施,进一步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建立环境统计系统。并逐步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季报,落实污染减排定期调度制度。对重点监管企业污染排放情况、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主要水源地水质、二氧化硫排放实施在线自动监控,并向社会公告监控数据。加强与商务、统计等部门的联系,认真做好单位GDP能耗、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的统计工作,落实节约型社会统计制度。

5、控制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关闭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的养殖场,保护饮用水源的安全。同时要因地制宜地推广“猪-沼-果”污染治理和能源综合利用技术、生物发酵零排放技术,对全区其它区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下达限期治理,争取在年年底前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达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要求。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的使用,禁止使用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剧毒农药。

6、实施清洁生产。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运行原则,对“双超”(超浓度标准、超总量指标)、“双有”(使用和排放有害、有毒物质)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第2篇:双减政策下的措施范文

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双扩”

史耀斌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从2016年5月1日起,我们国家将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主要内容是“双扩”:

一是将试点范围扩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试点完成后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

二是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史耀斌强调,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减税,按照测算,2016年减税金额将超过5000亿元。全面推进这项改革有利于拉动经济,特别是在当前许多行业、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的情况下,有利于给企业增加活力,给经济增加动力。我们把它称之为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营改增政策取向是创新驱动的“信号源”

史耀斌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营改增是创新驱动的“信号源”,政策取向在于突出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研发等生产业发展。

史耀斌指出,营改增更有利于促进经济的转型升级。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政策取向,突出了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研发等生产业发展,可以有力促进产业分工优化,拉长产业链,带动制造业升级。也可以说,营改增是创新驱动的“信号源”,也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强大“助推器”。

史耀斌进一步指出,营改增通过统一税制,贯通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抵扣链条,从制度上消除重复征税,使税收的中性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这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完善我国财税体制有长远意义。从当前看,这会为更多企业减轻税负;从长远看,必将会利国利民。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是改革的一项目标

史耀斌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全面实施营改增,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是改革的目标之一,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四营改增的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

汪康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营改增的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这次营改增与以往相比,涉及到的试点企业有1100多万户,是原试点企业户数的7倍还多,试点企业的税收规模超过19000亿,是原试点企业的4倍多,减税规模5000多亿元,减税的力度也是空前的。

汪康指出,目前,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了准备工作量的80%。为了给纳税人提供优化的办税服务环境,便捷的办税方式,国家税务总局采取了六个方面十五项措施。宣传培训工作正在进行,税务系统40多万税务干部的培训已基本结束,对企业的培训正在进行当中。我们要确保所有的企业都懂政策,会开票,能申报。确保所有企业5月1日能顺利开票,6月1日能顺利申报,也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请广大纳税人放心,请社会各界放心。

全面推开营改增对结构性改革和稳增长有四方面作用

史耀斌、汪康共同回答了记者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对结构性改革和稳增长的作用到底有什么影响的问题,指出全面推开营改增对结构性改革和稳增长有四方面作用:

第一,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实行营改增能够发挥良好经济效果。全面实施营改增,也就是实行“双扩”:第一个“扩”是把所有的行业,比如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的范围。第二个“扩”是把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的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这样两个扩大就使增值税变成了一个全链条,5月1日实施之后,在中国所有的行业、所有的企业都统一实行增值税的税收制度和运行机制,所以再没有重复征税的因素存在了。

第二,所有的企业和行业全部都实行了增值税,而增值税是对增值的部分进行征税,不仅仅消除了重复征税,充分体现了增值税税收中性的原则,有助于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避免企业因为税收来扭曲自己的经济行为,有助于经济结构的优化。

第三,全面实行营改增是一次减税的行为,是对所有企业和行业都实行减税。预计全年要减税超过5000多亿元,这对企业来讲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有助于经济稳增长。

第四,实行全链条的增值税制度,对于增值税的政策制定,对于增值税征收管理都有非常积极的效果,有助于简化增值税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的相关安排。

从这四个作用可以看出,从稳增长来讲,由于实行了减税,促进了企业发展。从避免重复征税来讲,充分发挥税收的中性作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可以推进结构优化。全面推开营改增,对经济改革、稳增长和结构调整的积极效果必将显现。

个人二手房交易在税收负担上保持基本稳定

汪康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个人二手房的税收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大家都非常关注。我们配合财政部在研究个人住房征税问题时,也是非常审慎的。归纳起来是两个字:稳定。有两层意思:

一是个人二手房的交易在税收负担上要保持基本稳定。过去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这次都平移过来了,过去征营业税5%,现在改为增值税还是5%。过去的5%时,如果房价是100万元的话,100万乘5%,交5万元的营业税;现在如果房价还是100万元的话,是100÷(1+5%)×5%=47600元,少交税2400元。相当于原来营业税负担是5%,营改增以后的税收负担是4.76%。过去100万是含税价,现在增值税按照不含税价来征税,税基不一样,所以个人营改增以后交易二手房税负没有增加,而且还略有降低。

二是这次营改增以后,个人在交易二手房,包括在办理二手房产权证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税收问题及办税的流程,办税的场所,都保持不变。国家税务总局经过认真的研究,个人的二手房交易,以及自然人二手房出租,仍然委托地税部门来代征、代开发票,原来怎么申报的还是怎么申报,原来填什么表,在哪个地方办,一切维持基本不变。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三方面措施

史耀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实行营改增,同时提出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如何保证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归纳一下,我们从两大方面来落实:

第一方面,在试点方案的设计上,首先必须保证制度的设计体现只减不增的内涵。

第二方面,政策执行方面,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内所有财税干部,帮助培训企业的财务人员,理解好这次营改增的政策,不折不扣地全部落实到位。

第三方面,汪康补充指出,要把政策落实好,确保只减不增,还需要广大的企业和财税部门来协同努力。要执行好增值税的政策,因为增值税除了特殊规定以外,一般是凭发票抵扣税款的,如果企业决策不好、操作不好,也有税收风险。本应该是减税,由于你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你没有很好地适应税制改革的要求调整经营模式,你也可能税负没减甚至增加了。

个人住房转让政策没有做任何变动

史耀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不动产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可以分成两个部分。对个人来讲,住房转让的政策这次没有做任何变动。对于企业来讲,不动产进项税可以抵扣的政策实施后,企业不会单纯为了抵税而购进大量不动产。

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改革将产生五个方面利好

史耀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消费型增值税将产生五个方面利好。消费型增值税对经济、财税改革最大的好处是消除了重复征税,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不管是原材料还是半成品,都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因此,会产生五个方面利好:

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有利于促进结构优化;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经济增长;有利于财税改革和完善税制,为今后税收立法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纳税地点变化的三点解释

汪康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出了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纳税地点变化的三点解释:

第一,建筑业纳税地点有变化。过去建筑业在营业税的时候是在项目所在地按3%征收,在哪儿搞项目就在哪儿交。现在增值税是在机构所在地纳税,机构在哪里就在哪里交。

第二,在机构所在地征税的应对措施。我们在制度上、征管上也做了一些安排,尽量使税源保持稳定,不要有大的变化,采取的办法是在工程所在地预征,回去以后再计算应纳税额,这样就基本保障了原来工程所在地的利益,所以税源是基本稳定的。

第3篇:双减政策下的措施范文

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经济高速增长正在以生态恶化为代价,环境的隐性债务日渐膨胀。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全球国际气候立法研究第三次报告会上表示,中国对国际社会承诺的“2020年碳强度下降40%到45%”的目标不会改变,并且不附加任何条件。为此,在2011年10月底,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近期,试点城市之一的深圳碳交易市场将于6月18日正式启动,首批确定的重点碳排放交易企业包括635家工业企业,还有200多栋大型公共建筑。而其他试点省市碳排放交易试点预计在今年下半年陆续正式交易,试点中的上千家企业必须计量并公开企业碳排放量。

全球碳交易市场遭遇寒冬

碳资产,原本并非商品,也没有显著的开发价值。然而,1997年《京都议定书》的签订改变了这一切。将温室气体排放权作为商品,用市场促进减排。因议定书规定了发达国家排放总量,而发展中国家则区分于发达国家不需要承担减排义务,拥有大量的减排空间。由此发达国家以资金或提供技术的方法购买发展中国家的碳减排量,进而形成国际间的碳交易市场。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并且近些年在节能减排方面投入巨大形成了大量的减排量,成为名副其实的 “卖炭翁”。

不过,目前“卖炭翁”的碳可不好卖。记者在国际碳排放交易商Climate Bridge公司市场总监邱双平处了解到,清洁发展机制实现了中国和国际买家的合作,通过项目所实现的“经核证的减排量”(核证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简称为CERs,是经过联合国核证后的减排量),用于发达国家减少本国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

“但国际碳价低迷,对由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产生的CERs的市场需求造成了冲击,导致了碳信用额度严重过剩。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CERs的价格已经从两年前的每吨12欧元暴跌到了现在的0.25欧元。” 邱双平说。

邱双平不隐瞒地说:“现在所有的全球CDM项目已经全部停滞。一是,由于欧洲市场开工不足,开工不足必然导致碳排量减少。二是,各欧洲企业之前都获得了较多的碳排放配额,现在仍有盈余。三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发达国家在2008年到2012年第一承诺期内,需将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5.2%。现在一期承诺结束,各国政府在接下来的大幅度减排目标的设定上存在极大分歧,这里存在诸多的政治原因。所有这一切都导致碳交易市场的停滞。”

当记者问及Climate Bridge公司都有哪些CDM项目被迫叫停时,邱双平表示这个不方便透露。虽然CDM项目停滞,但投资兴建的水能、风能、生物能等项目仍然继续发挥作用。那么中国目前有多少个CDM项目呢?

CDM项目开发及政策研究专家、浙江大学副研究员丁海兵帮记者梳理了一下。截至2013年5月7日,联合国签发的CDM项目产生的二氧化碳减排量约13.08亿吨(当量),这些减排量来自全球发展中国家的6755个项目。其中,来自中国的1227个CDM项目贡献了超过60%签发量。而国家发改委批准的CDM项目高达4904项,其中到达联合国,成功注册3563项,获得签发的1227个CDM项目,仅约占中国总量的25%。

也就是说,由于国际碳市场持续低迷,买家很少介入后续的减排量购买,已经通过联合国签发的1227个项目,无法完成交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

而且,国家发改委批准的CDM项目高达4904项。这些项目有一定的价值,因为它们经过发改委的严格审查。在未来的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中,这些项目是否能进场进行交易?这些需要国内碳交易政策进行创新,妥善安排机制,合理设计交易规则。

但同时,丁海兵也对未来的碳交易市场回暖表示期待,他说:“十报告明确提出,要开展碳排放权以及排污权交易试点,意味着我国产权市场上将兴起排污权的交易等活动。各地已经在积极筹建省市级的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摸索COD(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污交易,可以预见,将来强制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也将摆上议事日程。”

中国碳交易试点破冰之难

“ ‘计量’‘公开’,虽未有法律条款明文规定,但确实带有强制性措施的味道了。而7个试点所承担的控制碳排放总量(即排放强度)本身就是一大挑战。这就意味着能耗水平的‘封顶’,通常情况的经济结构是,能耗与产能产值几乎是成正比的。也就意味着经济总量或增量的‘封顶’。这与GDP带动就业、提升地方经济实力显然是有抵触的。”丁海兵表示。

丁海兵针对这7个试点给了记者一个形象比喻:“企业取得一定时期内‘合法’排放温室气体的总量。这个‘合法’总量即为配额,再将这些配额分到各个重点企业、单位。这就好像‘地方粮票’,也为构建全国统一的碳市场预留了政策空间,最终实现全国通用。”

这期间不乏很多具有前瞻性的企业。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北京飞广州航班,3小时消耗18吨煤油,排放57吨二氧化碳。国航通过北京环境交易所交易平台为这57吨二氧化碳买单。该款项将用于支持黑龙江省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和建设。

北京环境交易所碳交易中心主任王阳说:“如果说之前的碳交易都只是出于企业自愿减排意愿。那么现在7个试点政策的出台,我们也可以把它归结到强制减排项目里,中国现在的7个试点,就相当于以前的英国,规定了强制减排量。但由于国际市场碳排放额大量囤积,造成有价无市的局面。国际买家在国内购买的大量项目无法持续。近期虽然碳交易量为零,但借此,生态建设可以从一个时髦概念落实到具象的市场行为,在节能产业及低碳建设上产生实质意义。”

丁海兵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在此次公布碳交易试点名单之前,很多省市已经在成立自己的碳排放权交易所或者能源环境交易所。但已经成立的交易所,多数以企业自愿碳排放交易、或操作CDM项目为主,罕有实质性的碳市场操作。围绕碳交易的尝试,还难以走出准备阶段,但已经不可避免地在中国升温。”

把森林的生态服务卖出去

碳交易目前最常见的业务有风能、水能、生物能等。 而“碳汇交易”也是碳交易项目的一种。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涉及的业务范围却完全不同。“碳汇”一词最早出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是指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而森林碳汇,是其中的重要一项。通过植树造林和森林保护等措施吸收固定二氧化碳,其成本要远低于工业减排。

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成为全国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平台以后,阿里巴巴、歌山建设等10家知名企业以18元/吨的单价购买了总量为14.8万吨的林业碳汇指标,成为国内第一笔规范的林业碳汇交易。通过购买林业碳汇,中和企业的碳足迹(碳足迹指一个人或者团体的“碳耗用量”。“碳”,就是石油、煤炭、木材等由碳元素构成的自然资源。“碳”耗用得多,导致地球暖化的元凶“二氧化碳”也制造得多,碳足迹就大,反之碳足迹就小)。但目前企业买多少碳汇,要不要买,都还属于一种自愿行为。

记者从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网站的主页上看到许多个人捐款购买林业碳汇的记录,在该网站的“我要捐款”栏目下则实时播出捐款人的信息。目前,个人捐款购买林业碳汇不属于碳汇交易的范畴,它更多地体现了个人的社会责任感,而不是经济行为本身。

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何宇说:“林业碳汇交易其实就是把森林的生态服务卖出去。林业具有多种效益,兼具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双重功能。林木每生长1立方米蓄积量,大约可以吸收1.83吨二氧化碳,释放1.62吨氧气。”

第4篇:双减政策下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碳税碳交易中国碳减排

【中图分类号】F124

一、碳税与碳交易的涵义及现状

碳税是指在能源排放中按每一单位碳含量比例所征收的税。在严格控制碳排放的背景下,对于传统的能源以碳的不同含量来分别征税,以期达到延缓全球变暖速度的效果。碳税机制下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则是碳排放的边际成本与碳税相等。从全球看来,美国、日本以及北欧各国等碳制度研究较早的国家都已陆续建立了旨在减少碳排放量的税收制度,并且在一些碳税制度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其碳减排已经取得了相当成效。

在我国,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于2010年首次就碳税问题作出专题报告,报告指出现阶段的中国应该首先推出生产型而非消费型的碳税模式,即应先向排放碳的企业征收暂不针对个人。该专题报告不仅提出了我国碳税制度实施的基本框架,也包含了如何实现碳税征收的路线图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方面的建议。

碳交易是针对全球碳排放总量而采取的市场机制措施。1997年,《京都议定书》上决定将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可交易商品,先严格限定全球碳排放总额,企业可以在碳市场中交易许可证,许可证额度内允许排放温室气体。从而形成了排放权的交易,目的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寻减排新路径。《议定书》同时规定了三种灵活履行机制,分别是:发达国家适用的“联合履行”(JI)、适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以及“排放限额交易”(ET)。

我国碳交易方面,实际参与的只有碳交易体系中的清洁发展机制。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首次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其中,深圳市于2013年6月18日启动全国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中国碳交易的实施拉开了序幕。

二、碳税与碳交易的比较分析

(一)减排成本比较

1.碳税:实施成本低,社会成本高

相比于碳交易机制来说,碳税的实施成本较低。碳税以各国现有的税收法律为基础,其实施方式即为增加一个税种。各国现有的税收制度非常完备,并且已经存在燃油税、资源税等各类针对能源的税目,碳税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征,不必重新设计一种新的制度体系以及配备相关的机构设施。这不仅降低了碳税实施的成本,而且可以随时征收,减少为构建新体系花费的时间。同时,碳税计量较碳交易简单,征收环节非常集中,可操作性强。

但是就社会成本而言,征收碳税有着诸多弊端,例如增加产品成本、通货膨胀率提升;降低居民生活水平等。同时,很多人认为一旦征收碳税,生产企业会将其税负转移到消费者身上,起不到以高税率遏制碳排放的作用。因此,碳税的推行遇到非常大的阻力,不仅影响国家经济命脉的能源部门反对征收碳税,消费产品的个人为避免税负的转移也不支持实行碳税。所以,碳税的征收不仅要考虑其实施有效程度,也要考虑社会成本,研究其会不会对健康的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2.碳交易:社会成本低,实施成本高

由于温室效应是均匀分布在全球的负外部性,所以无论碳减排发生在哪里,其收益都完全一致。但是,鉴于各国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各地的减排成本却有着巨大的差异。因此,碳交易核定的总排放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利用地域成本差异,使碳减排成本最小化,这无疑做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兼顾。《京都议定书》中设计的三种灵活履行机制确保了在各类不同的情况下,其减排都以最低的成本发生。从微观层面来看,碳额度的交易比较灵活,在核定碳排放额度预计不够的情况下,企业既能选择从自身方面提升创新水平,也能选择到法定的碳交易市场购买需要的额度,多途径的实现碳减排的目标。

但是,构架碳交易体系成本却很高。创建一个完善的新型市场机制对于碳交易体系的顺利运行必不可少。首先,使碳排放权变成可交易商品的量化工作不仅工作量大,而且需要世界各国碳排放的具体数据,为了保证真实性,也具有监测成本。第二,为了使碳排放权成为稀缺资源,强制保障措施必不可少,需要设立监管机构,制定严格的惩罚措施,产生保障成本。第三,碳市场运作后,为了监测不断波动的碳价格也给交易双方带来额外的成本。由于上述因素的存在,实际上实施碳交易的成本要远高于理论成果,这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二)减排效果比较

1.碳税:减排效果不确定性高

理论上,碳税的高低与实际碳减排效果呈现正相关关系,税率越高,减排效果越出色,但就目前而言,两者间没有确定的数量关系,量化困难。也就是说,碳税制度存在很大的不可控性,无法确切的将碳排放降到警戒线以下。同时,随着碳税的不断增加,其碳减排效果存在边际递减效应,然而其减排成本却有边际递增的效应,到达一定程度之后,碳税的征收可能会导致事倍功半的效果;另外,企业很可能将额外的碳税税负转移给消费者,这使减排效果不可控性大大增加。

纵观碳税制度的实施国家,只有北欧国家由于经济发达,法律完善而使其得以有效实施,剩余国家效果均不佳。所以学界有观点认为,仅仅依赖单一的碳税来实现我国核定的碳减排目标可操作性低,同时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

2.碳交易:减排效果不确定性低

碳交易措施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减排效果有保障,并且可以事先预计与量化。碳交易设置全球总排放目标后,根据一系列因素将其分配至各国,国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减排额,将其分配到地区,行业甚至微观企业。通过利益的合理分配,碳排放份额不断进行流转,最终以市场来实现全球减排的目标。同时,辅以完善的监督机制有效管制各级排放主体的遵约状况,保证减排的实施。

《议定书》参与国家承诺于2008~2012年间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削减5.2%,这就为这些国家碳排放量设定了一个上限。根据世界银行研究数据,在2005~2007年期间,碳交易体系使总的碳排放量降低了2%~5%,平均每年减少4 000万吨~1亿吨排放。同时,碳交易制度中的CDM和JI机制帮助了许多不发达参与国进行低碳工程的建设。碳交易措施的减排量是确定的,这对延缓气候变化有很大帮助。

(三)未来前景比较

1.碳税:灵活多变,但前景不足

对比碳交易制度,碳税制度更加灵活多变。碳税作为税种的一部分,其核心控制权在各国政府税务部门手中,税务部门可根据对宏观经济的把握,随之调整征税范围、税率水平等。这样可以使碳税跟着经济走,减少对经济的影响,最大化提升其减排效果。

然而,额外开征碳税对国民经济的负面影响较大。碳税的较早征收国荷兰,经济一度受到较大的冲击。研究表明,若是在我国征收20元每吨的碳税,会使我国GDP减少0.015%,就业减少0.008%,出口减少0.548%,而碳减排仅仅为2%左右,若是继续提升标准,追求减排量的达标,碳税会使普通能源的价格提高,企业可能会将额外税负以价格形式转移到消费者中,使人民利益受损,这对于我国的社会发展有着很不利的影响,因此,碳税并不是一个可以作为长期国策的制度。

2.碳交易:体系僵化,但前景广阔

碳交易的体系设计比较僵化。首先,减排基准量的确定不准确。由于各国经济差异很大,其碳排放量也必然不同。根据减排基年判断的减排基准量会有较大误差,这可能导致某些国家配额过少,而另外一些国家配额溢出,从而出现浪费资源的情况。其次,制度的适应性与灵活性较差。与碳税类似,最佳配额的确定与经济发展情况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受到视野的限制,未来状况具有不可预见性,这使得政府僵硬的配额计划赶不上经济形势变化,产生过少的分配导致高昂的成本,过多的分配导致浪费的情况,经济效率的实现非常困难。

但是,目前碳交易市场的构建正在持续加速。对于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构建成为当前全球能源规划中的重要部分。据统计,全球碳交易额2007年为630亿美元,2008年1 263.5亿美元,2009年1 140亿美元,2010年达到1 200亿美元。据世界银行预测,截止到2020年,全球碳交易市场总额将提升到3.5万亿美元,涨幅惊人。随着交易额的迅速攀升,交易额最大的石油能源的市场地位很可能将被碳交易市场所取代,其前景十分广阔。

三、相对减排目标下二者的兼容性分析

碳减排的目标被分为绝对与相对两种。绝对减排目标,就是针对总量进行绝对的碳排放削减,同时严格监督以达到预期的减排效果。而相对减排目标则较为温和,以碳减排与产出值等衡量因素构造相对比例,不以重大经济损失为代价而达到相对减排效果。碳税与碳交易在这两种不同目标之下其效果也大不相同。相比于绝对减排目标,相对减排目标更加灵活具有弹性。但相对减排目标并不严格遵照减排总量,所以其减排效果具有相当的局限性。然而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面对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双重压力,必须在其中寻找平衡点,所以中国选择相对减排目标更符合现实需要。

相对减排目标的碳交易中,由于不是对总量进行绝对的碳排放削减,所以其减排目标有着动态性,不会出现超出限定排放的情形。同时,科技水平的上升会产生更多减排技术以促进减排。企业在碳税制度下节约的排放额度,并不一定能有很广阔的市场。另外,除了碳交易制度的影响,碳税制度也能制约控制企业的碳排放。此时,碳税和碳交易具有兼容性,虽然在相对减排目标下其兼容性并不是很强,但在完成低碳减排目标上具有较大的兼容并蓄作用,减排效果较好,这对于保持健康经济下的碳减排有着积极影响。

结合世界各国,包括中国碳减排的实际经验观察后可以发现,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碳税和碳交易的具有各自的适用优势。大中型排放主体由于其监督、交易等不同方面的成本均较大,从经济效率考虑,推行碳交易比较合适。而小型微型的排放主体,由于其实施和监督成本较低,更适用于碳税制度。从经验中可以得出,当单个政策无法有效率的解决问题时,使用多层次的政策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所以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在碳减排问题上,应将碳税和碳交易在时间的跨度上结合使用。

四、我国减排之路的建议

中国在国际上公开承诺大力推行碳减排,以2020年为目标年,我国单位GDP碳排放将会降至2005基准年的40%-45%。作为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面临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重任务,如何选择适合自身的减排之路、实现社会经济低碳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认为短期内采用碳税措施,将碳交易制度的建立完善作为一个长期规划,是碳减排措施在中国实施的最佳选择。

(一)短期采用碳税措施

短期可以实行碳税制度。减少碳排放有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两种措施,分别对应碳税和碳交易。而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我国政府具有最强大的宏观调控能力,可以在短期内运用行政力量铺设好碳税制度,以便于在2020年之前完成减排承诺。在短期内,碳税的征收并不需要额外的资金支持,只需在我国原有税收体系中进行针对性调整即可运行。但在长期内,由于目前中国税负已经很高,税收体制改革势在必行,长期征收碳税加重企业和居民的负担,不具有可行性。同时,北欧、美国等发达国家十几年征收碳税的经验和教训可以为我国碳税制度的建设提供借鉴,例如确定碳税的征收范围,具有经济效率的税率设置,以及怎样避免其对健康经济发展的冲击等。

在征收碳税时,为了兼顾经济增长的平稳发展,可采用税收中性原则,即在征收碳税的同时,减少其它税收的税率,最终保持税额不变。或者将多出的税收全部以政府支出形式补贴或者投资,保持政府储蓄不变,采用这种形式,补贴的对象应该针对高碳行业、主动减排行业、居民。

(二)转型期采用双策并举模式

有学者研究显示,采用单一的碳税制度可以于2020年使我国碳排放较基准年下降30.85%,明显与我国承诺的40%~45%的减排目标有差距,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减排措施。但是,不管是单一的碳税制度还是单一的碳交易制度均无法让我国取得合规满意的效果。

通过上述的对比分析与兼容性分析,无疑结合实际国情,将碳税和碳交易在时间的跨度上结合使用是一个较优的选择。鉴于短期和长期所采取的政策差异很大,所以在二者交接的过渡时期内,可以采取改进的双策并举模式。这样既可以在前期发挥碳税灵活多变的优点,为碳减排的建设积累经验,又可以为碳交易市场的建设提供资金与实践,同时也可以接轨国际碳减排步伐,有助于建立我国碳减排大国的积极形象,此外也不损害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长期实行碳交易制度

中国作为联合国CDM项目的最大实施方,却只有CERs的一级市场,国际买家可以在中国市场上买入CERs在国际市场进行套利,这只会加大中国经济与其它国家的差距,这意味着中国需要在长期积极参与碳交易体系。

我国可以率先在高碳排放量的垄断行业中试行碳交易制度,这有助于缓解经济冲击。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吸收了90%以上的就业人数,所以在大型垄断企业中试行碳交易制度对整体就业的影响相对较低。而大型企业虽然也受到一些影响,但其巨大的体量决定其对损失的容忍度较高,不会对企业的生存造成重大打击。同时,垄断企业资金丰富,人才众多,能为国家碳减排目标提供强大的创新能力。碳交易制度给予企业较大的灵活度,相比于会造成经济效率损失的碳税,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碳交易制度无疑将经济损失最小化。最后,我国不仅需要建立完善的碳交易市场,而且要大力推动其国际化,争取利益最大化。目前发达国家碳交易制度相对完善,我们需要紧跟世界能源革命,把握先机。根据《京都协议书》,发展中国家在目前的碳减排情况上具有相对优势,这有助于我国抓住机会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碳交易体系。殊途同归,无论是碳税还是碳交易,其目标都是保证世界碳减排的实施,可以综合采用两种手段,达到维护全球气候的目的。

主要参考文献:

[1]许光.碳税与碳交易在中国环境规制中的比较及运用[J].北方经济,2011,(06): 3-4.

[2]朱苏荣.碳税与碳交易的国际经验和比较分析[J].金融发展评论,2012,(12) : 71-75.

[3]石敏俊,袁永娜,周晟吕.碳减排政策:碳税、碳交易还是二者兼之?[J].管理科学学报,2013,16(9) : 9-17.

[4]郑爽,窦勇.利用经济手段应对气候变化:碳税与碳交易对比分析[J].中国能源,2013,35(10) : 11-15.

第5篇:双减政策下的措施范文

一、项目名称:高端装备(国防)实验室

二、会议时间:6月27日(星期四)

三、地点:区人民会堂第三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项目方人员:

1、铁道大学 校长助理、东南大学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2、石家庄铁道大学 教授

3、石家庄铁道大学 教授

4、石家庄铁道大学 教授

5、石家庄铁道大学 教授

城阳区主要参会人员:

1、区政府副区长

2、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委经发局

3、区军民融合发展中心

4、区科技局                        

5、区双招双引中心副主任  

6、区双招双引中心投资三部

五、项目简介:

青岛中科盈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筹建中),该项目团队由多名高层次专业人员组成,其中高级职称人才8人,博士4人,拟进行高压直流电接触器的产业化生产,该接触器是新能源领域中装备供配电系统中主回路或支路中高压直流功率切换的关键开关器件。技术团队已经形成以高压直流电弧减灭技术、高气密金属-陶瓷绝缘封接技术、接触器吸反力设计技术、仿真设计技术为代表的完备、自主的核心技术体系,团队研发的宇航用和军用产品已稳定供货。

六、洽谈内容:

1、区双招双引中心向客人详细介绍了我区投资环境和最新产业规划布局。

2、项目方向我方介绍了项目技术优势及拟投资计划。一期拟投资2000万租赁2000平方米厂房用于产品生产。二期拟投入2000万租赁5000平方米用于扩大产品生产。

3、项目方咨询我区关于项目落户方面的扶持政策。区双招双引中心向客户介绍我区企业扶持政策。

4、区双招双引中心带领客户实地考察城阳街道厂房载体两处,考察夏庄街道联东U谷。

七、下步工作措施:

第6篇:双减政策下的措施范文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讲几点意见:

10月1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扶贫开发大会,出台了含金量极高的《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及10个配套文件,鲜明地提出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奋斗目标、着力重点和具体措施。明确我省分两步实现扶贫攻坚目标任务,第一步,扎实推进“33668”扶贫攻坚计划,大力实施“六个到村到户”和“六个小康建设”,到2017年末,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300万人以上,按照省定标准24个贫困县、375个贫困乡镇脱贫“摘帽”,5800个贫困村出列,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第二步,认真落实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保护、加强教育、社会保障兜底等“五个一批”扶持措施,到2020年末,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实现623万现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群众收入迈上新台阶,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面消除绝对贫困。

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县研究出台了《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及11个配套文件,这12个文件将作为指导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政策性文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结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1+10”政策文件,把落实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的“1+11”文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各级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和吃透精神实质,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安排部署,始终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和基础设施“六个小康建设”,扶贫开发成效显著:一是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大幅增加。目前我县已争取到财政扶贫项目18个,到位财政扶贫资金9064.8万元。二是贫困人口大幅减少。1—10月,我县共减少农村贫困人口3.025万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94.53%。三是“33668”扶贫攻坚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四是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成效显著。在11月4日全省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情况统计表中显示,我县在全省88个区县中干部遍访人数为4255人,居全省第一,访问贫困户户数36886户,居全省第二,访问贫困村次数242次,居全省第三。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首轮贫困村贫困户的遍访工作进度较慢,部分乡(镇、街道)完成较差。遍访贫困户录入率低于50%的有2个镇、街道,其中双塘街道贫困户遍访任务为1041户,实际录入64户,占比为6%;鹦鹉溪镇贫困户遍访任务为2549户,实际录入510户,占比为20%。遍访贫困村录入率低于50%的有3个乡镇,其中__镇遍访任务为14个村,实际录入2个,占比为14%;鹦鹉溪镇遍访任务为19个村,实际录入2个,占比为10.5%;长坝镇遍访任务为10个村,实际录入1个,占比为10%。二是贫困户信息不精准,存在逻辑错误。系统中超过120岁的有6人,其中孙家坝镇3人、大坝场镇1人、长坝镇1人、天桥乡1人;小于0岁的有7人,其中青杠坡镇2人、天桥乡1人、思林乡1人、兴隆乡1人、鹦鹉溪镇1人、__镇1人;贫困村登记表中女性贫困人口填写为0的村有25个,其中__镇9个、__镇14个、枫芸乡1个、大坝场镇1个;林地面积填写为0的贫困村有30个,其中__镇14个、__镇14个、枫芸乡1个、大坝场镇1个;收入大于贫困线(2884元)未脱贫户数有3户,其中板桥镇、凉水井镇、杨家坳乡各1户;非低保户领取了低保金的有23户,其中大坝场镇21户、板桥镇2户。三是贫困村计划出列、贫困户计划脱贫标注不完全。贫困村计划出列年份未标注的有76个,其中:__镇18个、鹦鹉溪镇15个、__镇10个、思林乡8个、青杠坡镇8个、大河坝镇7个、大坝场镇4个、塘头镇4个、香坝镇2个;贫困户计划脱贫年份标注率低于30%的有11个,其中大河坝镇22%、枫芸乡25%、合朋溪镇27%、胡家湾乡24%、三道水乡29%、双塘街道25%、天桥乡21%、亭子坝镇22%、鹦鹉溪镇24%、许家坝镇24%、香坝镇22%。四是数据填写不完整。全县有1602户贫困户未填写银行账户,其中:鹦鹉溪镇663户、大坝场镇413户、许家坝镇390户、三道水乡93户、塘头镇25户、大河坝镇11户、胡家湾乡3户、思唐街道1户。五是身份证号重复人口较多。其中塘头镇707人、__镇179人、大坝场镇171人、鹦鹉溪镇149人、大河坝镇113人、青杠坡镇105人等。

(一)切实开展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

1.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一是看扶贫对象准不准。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拉网式全面认真核实,逐户逐人彻底核清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贫困原因。对尚未建档立卡的其他农村贫困人口,一并进行全面清查核实,通过程序上级确认后补充建档立卡,确保扶持对象精准。继续认真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工商注册人员、购置车辆人员和在__、铜仁购买房屋人员等“四类人员”信息比对和复核清理工作,所有问题这次必须全部解决。二是看脱贫需求清不清。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完善帮扶措施(即,通过产业和就业发展一批:包括城镇化、旅游业、建筑建材业、山地高效农业、第三产业、交通运输业、产业园区带动和能力素质提高8项措施;通过扶贫生态移民安置一批:包括小城镇、产业园区、重点景区、县城及县城

规划、就地就近搬迁5项措施;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主要是低保保障兜底措施;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主要是医疗救助措施),并按年度拟定帮扶项目计划,解决好“怎么帮”的问题。对贫困乡、村、组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乡施策,制定明确、具体、可行的整乡帮扶、整村或整组帮扶措施,并准确记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三是看指标数据是否齐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档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是否资料齐备、数据详实、管理有序;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信息登记和贫困户收入管理数据是否全面、准确、合理。四是于11月28日前全面完成信息平台核查任务。五是对重新核实的贫困人口及相关工作,实行由村支两委主要领导向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书面承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于11月28日前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承诺,县委、县政府于12月5日前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书面承诺。2.扶贫项目管理实施“回头看”工作。一是看扶贫项目安排是否精准,是否集中瞄准贫困村、贫困户。要对2014年和2015年扶贫项目覆盖到贫困村和贫困户情况开展认真核查,解决建档立卡和项目安排“两张皮”的问题,消除大而化之、撒胡椒面、面子工程、优亲厚友、扶富不扶贫等突出问题。二是看项目是否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实施。三是看项目的进度快不快,质量好不好。四是看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高不高。五是看“第一支部书记”在项目管理中是否做到全程参与项目申报、全程指导项目实施、全程加强项目监管、全程督促项目评估等“四个全程参与”。

3.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回头看”工作。一是看资金是否使用精准,是否安排到贫困村、贫困户,并在“信息平台”项目管理系统上做好到村到户项目资金及报账进度、项目覆盖农户及项目地理信息等备案工作。二是看是否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的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三是看是否按照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4.2015年计划乡镇“摘帽”、贫困村和贫困户出列“回头看”工作。一是看帮扶机制实不实。健全帮扶机制,落实帮扶责任,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落实好到村到户帮扶措施。做到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帮扶责任人“两个全覆盖”;解决好人员选派不好、工作任务不明、驻村时间不够等问题,切实做到因村派人;解决好帮扶责任流于形式、帮扶效果差等问题;解决好非建档立卡贫困村中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二是看脱贫成效真不真。准确反应2014年、2015年减贫成效。主要核实2014年贫困人口脱贫标识及后续跟踪管理情况,2015年扶贫开发信息采集、减贫计划落实情况(含贫困人口计划脱贫、贫困村计划出列)、减贫摘帽乡镇的标识。对贫困村、贫困户退出的标准和程序精准度进行随机抽查核实等。探索对贫困乡镇减贫摘帽以及贫困村退出开展第三方评估核查。三是要坚持“三个按照”对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即: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对贫困人口进退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要求,对贫困人口进退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国家贫困退出机制指导意见中“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的地区,凡纳入低保的家庭,视为脱贫人口”的意见,对低保人口进行动态管理。四是要巩固扶贫成效。对2014年以后脱贫的人口,如有返贫迹象要进行后续跟踪管理。对纳入2015年及以后脱贫计划的贫困户要认真落实脱贫计划和帮扶措施。原则上计划脱贫人口在当年应享受到国家政策扶持(包括投入的各类公益性项目)。

(二)切实抓好扶贫开发工作考核。

1.减贫摘帽暨巩固考核验收工作。一是已经实现“摘帽”的17个贫困乡镇,按“贫困发生率年度下降4.3个百分点以上”的标准,按照县级年度评估核查、报市级年度复查的方式进行,确保稳定脱贫。各乡(镇、街道)的减少贫困人口计划年初已经下达,要提供可靠真实资料,按照程序录入贵州精准扶贫信息平台。二是尚未实现省定标准“摘帽”的杨家坳乡、兴隆乡2个贫困乡,必须在2015年末实现“摘帽”目标,通过县、市两级验收。

2.贫困村出列考核验收工作。贫困村出列执行国定退出标准。以贫困发生率和村级集体经济为主要衡量指标,在实现“贫困发生率年度下降4.3个百分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不低于3万元”两个指标时,即可退出。今年,我县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计划安排有71个贫困村出列,其中:宽坪乡、亭子坝镇、青杠坡镇、三道水乡、天桥乡、合朋溪镇、鹦鹉溪镇、板桥镇、胡家湾乡、大坝场镇、枫芸乡、凉水井镇、关中坝街道、双塘街道、塘头镇、许家坝镇各2个村,兴隆乡、杨家坳乡、长坝镇、思林乡、大河坝镇、__镇、文家店镇各3个村,香坝镇、孙家坝镇、__镇、瓮溪镇各4个村。贫困村出列任务已在贵州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备案标识,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工作要求和流程,按照出列程序,准备好相关资料,千方百计确保贫困村如期出列,由县扶贫办于11月15日前出台考核方案。

3.贫困人口脱贫出列工作。贫困人口脱贫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有安全住房、家庭无辍学学生为主要衡量指标。凡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出当年国家贫困标准(今年贫困线标准为3028元),即视为脱贫人口。今年,我县计划减少农村贫困人口3.2万人,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减贫工作流程,对照在建档立卡中标识今年要脱贫的农村贫困户完善资料,各乡(镇、街道)既要有脱贫人口花名册,又要有减少贫困人口的专题报告,经过县扶贫办审核后及时录入贫困户信息平台,确保完成减贫任务。

(三)切实抓好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1.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工作。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建立完善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评估等管理制度和监管程序。一是按时拨款报账。项目实施单位要按项目实施进度拨款报账,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不挪用、不滞留。通过对5个报账试点乡镇的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很多,如未采购、未招投标及委托实施的项目内容与批复方案不一致等。二是加强管理。县扶贫办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开展项目、资金监管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三是强化监督。县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要组织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督促检查工作,要做好扶贫项目的廉政档案建设,确保扶贫资金

高效安全。2.扶贫项目实施工作。一是抓好已建项目的管抚。对已建好的核桃、油茶、精品水果等项目要按照方案进行管抚,县扶贫办要及时将管抚费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二是抓好在建项目的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方案实施项目,按时拨款报账,县扶贫办要抓好督查,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发挥效益。三是抓好竣工项目的验收。对已竣工的项目,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进行初验,然后申请县级验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单位申请县级验收的项目进行验收,必要时可采取第三方验收的方式进行。

3.2016年扶贫项目申报工作。一是建设好项目库。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结合县整体规划、本地资源、扶贫对象需求和精准扶贫要求,扎实开展项目编制工作,县扶贫办要抓紧建设扶贫项目库,将质量高、可行性强的项目列入县级项目库。今后县级审批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筛选。二是抓好对接。县扶贫办及有关部门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各类扶贫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

任务已经明确,现在关键就是狠抓落实。全县上下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以务实高效的作风、以强有力的工作执行力,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履行“主体”责任,始终把精准扶贫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督促、亲自核实把关。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履行“主抓”责任,把主要精力和到位的项目资金安排在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上。要认真实施好“1+11”配套文件,明确目标、规定时限,层层分解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干部要履行“主帮”责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不折不扣做好帮扶工作,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二)切实加强监督监管。县督查局要安排专门人员定时对全县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重点对乡(镇、街道)和部门工作开展、人员到位、工作效果进行督查,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县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全程监管,严格落实资金报账制、公示制和拨付制,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县纪委、审计等部门要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监督,对贪污、侵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第7篇:双减政策下的措施范文

数据公布后,民生宏观点评称,整体而言,经济仍不见底:从微观层面来看,房地产投资制造业投资继续下行,基建投资小幅回升,但仍独木难支;工业耗煤量、利润等数据来看依旧泥潭挣扎;经济托底压力大。长期来看,以房地产与制造业为核心的信用创造与产能扩张的黄金时代已经落幕;短期来看,上半年所依靠的金融业贡献也是难以为继。一句话,下半年经济破7几成定局。德国商业银行也表示,中国9月制造业PMI初值显示,经济增长势头可能已经恶化,加大了全年经济增长率可能低于7%的风险。

要想完成年初目标,稳增长将继续加码,下阶段货币政策将继续宽松,汇率政策继续求稳,财政政策继续加码。

针对制造业分项数据,民生宏观分析称:内外需双萎缩:新订单与新出口订单加剧萎缩,表明内外需求端疲弱。内需来看,长期增长动力青黄不接的趋势不变,短期来看,阅兵过后工业会加速补产,但是考虑财新PMI样本集中为中小企业,未有反弹效果;外需来看,贸易总量裹足不前与发达国家贸易再平衡的长期压力仍未变,虽人民币自“8・11”汇改调整已贬值2.7%,但受欧美近期复苏放缓所影响,短期内外需依然靠不住。鉴于稳增长的压力增大,预计四季度会有更多的改革具体措施出台,财政政策会更有力度,货币政策在10月下旬以后会有继续宽松的可能。多项政策目标叠加来看,年底前仍有降准降息的机会。 链接

解读

西方谨慎看待中国经济数据

【本刊综合】有外媒评论称,在美欧各国,拒绝信任中国的数据,宁愿自己估计的人越来越多,他们得出的中国增长率估值往往更低。中国的经济正在放缓,其数据收集需要改善。中国此前显然过于依赖于工业,中国的数据分析也依然停留在新兴市场国家的水平。尤其是,比起工业产出和发电量这样更简单的衡量指标,其消费者数据质量不佳。然而,在某些与消费者相关的数据方面,中国的情况看起来并没有那么糟糕。8月份,零售销售额同比上涨11%,航空公司客运量增长10%,电影票房收入上升45%。同时,房价上升的大城市数量触及12个月高点。中国的4G手机合约销售增长了100%,曾经超越过这个数字的只有移动互联网普及率居世界之首的韩国。这些数据表明,中国的增长并非远低于官方公布(但是受到质疑)的7%。想要看懂中国的投资者们或许最好更近距离地观察它,并记住并非每一组数据都指向下行的方向。

第8篇:双减政策下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供热行业;双碱法;烟气脱硫技术;环境污染;SO2减排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X701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02-0051-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02.025

城市集中供热是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关系到城市居民生活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特别是在我国的北方高寒的地区,城市集中供热更是一项非常巨大的工程,由此也导致在供热行业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城市居民只关心供热的暖不暖,供热的企业只关心企业的盈利,从而忽略了环境问题。并且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SO2的总排放量每年已经超过2500吨,已经居世界首位。而我国SO2的排放绝大部分都是来自供热行业的排放,特别是使用煤炭燃烧的供热行业,因此控制供热行业中SO2的排放是解决我国SO2排放的重要措施。

1 供热行业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中小型锅炉已经超过50多万台,每年都会排放大量的污染物。现在我国提倡以集中供热为主、分散供热为辅的供热方式,预测我国的中小新型锅炉企业还会不断发展下去,因此亟需要寻找SO2的减排技术。

2 工业锅炉的特点以及双碱法烟气脱硫技术

2.1 供热行业中小型锅炉的特点

在我国供热行业中,以中小型工业锅炉排放SO2最为严重,而我国工业锅炉主要有以下这些特点:(1)自控水平以及机械化水平程度比较低,管理运行方面比较差,没有脱硫设施或者脱硫设施脱硫无法达到排放的标准;(2)排放的烟气成分非常复杂,净化难度系数比较大,实施脱硫投资比较大,并且副产物的回收价值小;(3)烟气排放的烟囱把比较低,低者能达到15m,最高也就60m,排放的烟气不容易扩散,造成的污染非常严重;(4)现有的脱硫设备负荷波动比较大,频繁的开停,同时烟气中的化学物质具有极大的腐蚀性严重损坏了机械设备;(5)燃烧方式落后于先进的技术,9层以上的工业锅炉都是低效燃烧,燃烧率在60%~75%之间;(6)工业锅炉中燃煤的来源不稳定,大部分使用的都是统配煤,煤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通常这种每种硫的含量达到1%左右;(7)工业锅炉中使用的燃料大都是煤,很少有锅炉使用燃油或者燃气;(8)布局分散,遍布各个城市以及各个乡镇,而且都是人口比较密集的地区。

供热行业中小型锅炉的污染非常严重,由于它们自身的特点,在污染治理以及控制方面具有很大的技术难度,在控制污染方面完全不能和大型的锅炉相比。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控制污染主要以消除烟尘为主,并且为中小型企业配备了各种各样的旋风除尘器,但是除尘效率却无法达到排放的标准,为此我们通过借鉴外国治理污染的方法,使用烟气脱硫技术,其中烟气脱硫工艺和大型火电厂的脱硫工艺是一样的。虽然我国经过实践研究已经具有20多种烟气脱硫工艺,但并不是所有的方法都是适合的,为此结合中小型锅炉的特点,从三个方面考虑:(1)处理烟气的容量;(2)烟气中二氧化硫的浓度;(3)环境的排放标准。我国的中型锅炉烟气容量在30万~80万m3/h,小型锅炉的烟气量在30万m3/h以下,因此在这种范围内适合使用双碱法烟气脱硫技术,不仅投资成本低,而且脱硫的效率还有保证。

2.2 SO2治理技术

控制SO2的排放主要有三种方法:第一种是燃烧前脱硫;第二种是在燃烧中脱硫;第三种是在燃烧后进行脱硫,也就是烟气脱硫。在这三种脱硫方法中,烟气脱硫被认为是控制SO2的排放最有效的控制方法。世界上先进烟气脱硫的方法已经有上百种,工业中应用的烟气脱硫方法也达20多种,在烟气脱硫技术中,湿法脱硫技术是工业脱硫技术中应用频率最高的。而在湿法脱硫技术中湿式石灰石又占有很高的比例,但是这种脱硫方法在实施的过程中容易结垢,并且投资规模巨大,主要用于火力发电厂行业的脱硫工程。基于湿式石灰法发展起来的双碱法脱硫技术目前已经成为一种比较成熟的技术,比较适合中小型锅炉的脱硫工程,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并且双碱法种类也是多种多样,比如碱性硫酸铝法、钠钙双碱法等,其中应用最广泛的是纳钙双碱法,也是本篇文章重点论述的双碱法。

2.3 供热行业治理SO2技术的应用比例

目前在工业锅炉中脱硫方法的应用比例如下:(1)双碱法:脱硫率(%)≥90,综合消耗较小,成本消耗较低,效果优良;(2)氨法:脱硫率(%)≥90,综合消耗较小,成本消耗高,效果优良;(3)钠碱法:脱硫率(%)≥90,综合消耗较小,成本消耗高,效果优良;(4)石灰法:脱硫率(%)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保证脱硫效率的情况下,对比综合消耗以及成本消耗,使用双碱法脱硫是一种比较理想的脱硫技术,因此在供热行业,由于双碱法脱硫技术具有运行稳定、成本较低、综合消耗低、脱硫效率高等优点,因此在供热行业脱硫方面更加合适。

2.4 双碱法脱硫的原理

Na2CO3-Ca(OH)2[钠钙双碱法]是利用纯碱启动,通过纳钙吸收二氧化硫,生成钙碱的方法。化学反应式如下:

Na2CO3+SO2=Na2SO3+CO2 (启动反应式)

2NaOH+SO2=Na2SO3+H2O (1)

Na2SO3+SO2+H2O=NaHSO3 (2)

2NaHSO3+Ca(OH)2=Na2So3+CaSO3+2H2O (3)

Na2SO2+Ca(OH)2=2NaoH+CaSO3 (4)

CaSO3+O2+2H2O=CaSO4・2H2O (5)

在上述化学反应式可以分为3个阶段:前两个反应式表示脱硫阶段;中间两个反应式表示钙钠再生阶段;最后一个反应式则表示强制氧化,生成石膏阶段。

2.5 脱硫工艺的流程

供热行业脱硫装置主要包括以下工艺系统:工艺水系统、脱硫剂再生系统、渣处理系统、SO2吸收系统、脱硫剂制备系统、烟气系统。

2.6 双碱法脱硫的优点

工业供热行业使用双碱法脱硫具有以下优点:(1)整个过程操作简单,并且系统可以长期稳定地运行,不会出现使用石灰法那样产生堵塞;(2)使用石灰作为消耗物,在整个流程中具有安全性,并且石灰价格低廉,节约成本;(3)在脱硫以后脱硫的残渣无毒性,溶解度小,不会造成二次污染;(4)脱硫的效率高,活性高,吸收速度快,这也是使用这种脱硫方法最大的优点。

3 供热行业的减排效果

在我国锅炉脱硫应用双碱法比较多,经过大量的研究资料证明,使用这种脱硫法脱硫的效率可以达到95%~98%。以我国某个城市的两台锅炉配套的双碱法烟气脱硫系统为研究对象,其中一个双碱法脱硫系统为46MW,另一个为70MW,连续工作两天,每天对其检测三次,对检测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脱硫的效率基本保持在90%左右。根据实际案例可以看出,在供热行业的锅炉中使用双碱法脱硫技术,脱硫的有效率可以达到90%左右,极大地减少了SO2的排放,减少空气污染。

4 脱硫技术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分析

在实际运作的过程中,在供热企业中配置脱硫装置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比如工作的条件、建设的条件、费用成本等。对于火力发电厂来说,配备石灰石湿法脱硫设施或者石膏湿法脱硫设施一般要耗费几千万甚至是上亿的资产,这对供热行业来说是一笔非常大的开支,预计占到供热行业前期投资的1/10,但是相比火力发电厂要在脱硫设施上计划投资1/5来说,相当于节约了一半的成本。在配备设施的过程中,为了能最大化地节约成本,保证环境的效益,就需要全面分析其他方面的因素,比如锅炉的容量、SO2的控制规划、脱硫剂的供应、废水的排放、供热行业场地的选择。对于我国的供热工业,为了保证我国供热行业实施脱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国家可以制定政策,对我国的供热行业实行脱硫费用返还或者供热行业的资金补助,帮助供热行业建设烟气脱硫设施。

据资料显示,我国部分地区使用烟气脱硫设施进行SO2的治理,使用的发电机的容量已经超过了900万kW,完全可以保证稳定减排,并且我国的相关管理部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为我国的供热行业实施烟气脱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于我国供热行业的烟气脱硫设施工作运行的资金问题,可以借鉴我国火力发电组电价的方式进行执行,通过调解供暖费用方案,保证供热行业的烟气脱硫设施能够正常地运营。

5 结语

总的来说,在供热行业中应用双碱法烟气脱硫不仅前期资金的投入以及运行过程中费用使用比较低,而且脱硫效率还有保证,运行也比较稳定,非常适合应用在我国的供热行业中控制SO2的排放。

参考文献

[1]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锅炉炉窑除尘脱硫委员会.我国火电厂脱硫脱硝行业2010年发展综述[J].中国环保产业,2011,(7).

[2] 侯海艳.谈供热锅炉使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J].山西建筑,2012,(17).

[3] 吴金辉.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项目风险管理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北京),2009.

第9篇:双减政策下的措施范文

*月份,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面对复杂的疫情和经济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全局上下围绕财政收支和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提前介入,超前谋划,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强化协调督办,完善工作措施,狠抓财政增收和民生工作落实,确保财政收入与支出任务圆满完成。

一、 基本情况

(一) 财政总收入情况

**月份,我县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万元(省口径),增长**%。其中:税务部门完成**万元,同比增长**%,财政部门完成**万元,同比增长**%。**月份我县财政总收入增幅在全市排名第**位。

(二)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月份,我县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万元,同比增长**%。其中:税务部门完成**万元,同比增长**%;财政部门完成**万元,同比增长**%。**月份我县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在全市排名第**位。

(三)支出情况

**月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万元,同比增长**%,增幅在全市排名第**位。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集中精力组织财政收入。围绕省、市考指标,督促乡镇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对照半年目标,强化税收征缴,细化工作措施,主动与税务、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联系,努力挖潜增收,多方协调,重点关注建材业、房地产、商贸行业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做到不遗不漏。针对税种、行业、税源特点,创新征管方法,完善各类措施,强化征管手段,切实加大收入组织力度,确保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

(二)全力以赴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明确支出目标,夯实工作责任,及时建立日报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均衡性。加快资金文件周转,切实做到文到即转、款到即拨,协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确保支出进度达到50%。同时,本着“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加强资金调度和盘活存量力度,集中财力保障重大重点项目支出需要。

(三)全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多渠道整合资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投资稳增长。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落实减费降税等优惠政策,促进公平税负。将减税降费工作抓牢抓实,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加快推进 “总部经济”产业园建立健全,吸引更多基础性、活力型产业落户落地,提升我县营商环境的综合竞争力。

(四)严格监督提高管理绩效。坚持实行绩效管理监督机制,将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收入上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讲求质量的原则,支出上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在确保收支质量的基础上,顺利达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