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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每年粮食生产量和消费量分别在5亿t以上,各占世界粮食产量和消费量的四分之一,目前全球粮食贸易总量约2.4亿t,仅相当于我国消费量的四成多。因此,粮食安全不容忽视,粮食自给成为唯一选择。虽然国家对粮食生产越来越重视,2011年实现八年连续增产,粮食价格也总的呈上升趋势,但粮食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一、比较效益低下,农民种粮积极性不断下降
1.在产业之间,农业比较优势不断下降
近几年来,非农产业用工紧缺,农民工工资大幅上涨,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农业比较效益不断下滑。在利益驱动下,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大量转移,从事农业劳动的绝大部分是中老年人,农业的弱势日益突显。
2.在农业种植结构之间,粮食比较优势也在不断下降
根据广东省农业厅调查,2011年广东种粮每亩全年的纯利润为300元左右,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蔬菜、水果、花卉、南药、蚕桑等主要经济作物的面积虽然只占农作物面积的30—40%,但产值却占了种植业的60%,经济作物的单位年产值是种粮产值的2倍以上。从农民增收的角度看,发展经济作物效益更加显著。
二、种粮直补能使农民受益,但不能调动种粮积极性
国家对粮食生产长期实行多种形式的补贴,自二00四年以来,实行种粮直补,将补贴款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此举能让广大农民直接受益,因此受到普遍赞同,但从实际效果观察,种粮直补已演变为普惠式的政府福利,没有起到政策的杠杆作用,其结果无法实现中央的政策目标,其过程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也值得商榷。
1.种粮直补未能真正起到调动种粮积极性的作用
种粮补贴目的是调动农民积极性,以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但实际操作中,比较普遍和可行的办法是,以政府掌握的土地承包面积为依据,按政策规定的标准,将补贴款发放到农民手中。这样补贴就成为普惠制的耕地补贴,已经背离了制定政策的初衷,人们在领到补贴款的同时,仍会根据市场导向选择种植结构,此时,种粮补贴不再是鼓励粮食生产的政策,而纯粹是增加农民收入的福利。
2.现有补贴力度不足于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
2011年,中央及地方各级落实到本地的农资综合直补56元/亩、种粮直补4.45元/亩、良种补贴15元/亩,合计75.45元/亩。按每亩产量900斤计算,每斤稻谷所获补贴只有0.08元,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波动幅度。同时,该补贴标准也不足于抵销化肥、农药、农膜、柴油等生产资料上涨及人工成本大幅提高带来的负面影响。
3.面积核实工作难度相当大,现有管理体制无法保证政策落实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一是现有耕地面积为历史数据,现在政府掌握的土地面积数据,是以上世纪五十年代的面积为基础,经过几十年的加加减减形成的统计数据,与实际面积已有较大出入,补贴政策规定以实际播种面积为依据,实际面积如何核实成为难题;二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民的种植意愿受利益导向调节,而且有高度自,要准确核实每户农民每年种植结构变化情况也面临相当大困难;三是农村土地流转的普遍性和流转方式的多样性,使该补给谁的问题难于准确核实,对补贴政策的正确落实形成挑战。
三、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只能保证耕地存量,但不能保证粮食生产规模
国家为了保住耕地18亿亩红线,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规定在保护区内实行“五不准”,较好地保护了耕地总量。但由于种粮效益低,生产条件差、产量低的地段甚至亏本,在保护区内撂荒丢耕现象随处可见,粮食种植规模事实上在逐年萎缩。
四、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只是理论和统计数据平衡,新开发土地基本不能实现耕地功能,且与生态保护相矛盾
为了解决建设项目用地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国家制定了“占一补一”的制度,目的是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加大补充耕地的力度。但现实中新开发的基本上是贫瘠的、无灌溉条件的山坡地,不但无法达到耕地标准,而且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受益的只是土地开发者和地方政府。
五、出口管制政策在非常时期作用明显,但从长远来看并不能保障粮食安全
2007年国际粮价暴涨,而国内粮价平稳,最终形成国际国内粮价悬殊2—3倍的局面,原因是我国实施了出口配额等管制措施。从当时的粮食安全角度看是保证了国内的市场稳定,但也过度的抑制了粮价,扭曲了市场,压制了农民收入的提高。从长远的角度看是抑制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反而不利于粮食安全。
六、国家虽然逐年加大投入,但仍无法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技术双重落后的困境
2011年中央预算涉农投入9890万元,对比上年增加1760万元,增长21.7%,但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仅为9.78%,而且对比上年下降了0.25个百分点。现有投入规模难于扭转国家长期以来对农业欠账形成的困难局面。
粮食生产关系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国家既要保障粮食供应充足,又要避免谷贱伤农;既要调动种粮积极性,又要防范国际市场的冲击,还要符合WTO规则。要实现以上目标,必须在保证耕地一定保有量的前提下,加大政府投入,充分考虑政策的杠杆作用、操作成本和可持续性,尽可能采用绿箱政策,重点加大对农业科技、农村教育、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等高回报领域的投入,以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技术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粮食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能力。
七、提高粮食价格,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价格始终是调节生产最灵敏的杠杆,粮食价格的提高,应足于抵消生产资料价格及人工成本上涨造成的负面影响。因此,应根据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粮食与经济作物比较效益情况、农民得到社会平均利润等综合指标,合理确定粮食最低收购价并畅开收购,保证种粮农民的实际收入跟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真正缩小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农民才有继续种粮的动力。
八、增加粮食储备,保障粮食市场稳定
供求关系是影响价格走向最重要的因素,应发挥粮食风险基金的作用,加快建立健全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增强粮食吞吐能力,适度控制粮食进出口,以调剂国内粮食余缺,有效调节粮食市场,保障粮食安全,发挥粮食资源的最大效益。
九、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降低生产成本
大力加强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和粮食生产基地的建设和管护,改善生产条件、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不断提高抗御自然风险水平,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十、加大科研投入,提高生产效率
要将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与示范推广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科研成果的转化力度,坚持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并重的原则,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单位面积产出能力,实现粮食产量、质量和效益的有机统一。
十一、完善土地制度,促进土地流转
一家一户守着几亩田的经营模式已无力支撑农村经济的发展,只有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才能更好地承接现代科技和资本的投入,进一步提升生产能力。因此,应完善土地制度,创新经营机制,促进社会分工,鼓励农民在有偿、自愿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流转。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实行企业化经营,实现规模效益。
十二、加大税收优惠力度
对生产资料及粮食加工行业实行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以降低粮食的生产成本和消费价格,提高产业竞争力。
十三、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财政转移力度
粮食产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低,要调动地方政府对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必须在财政领域建立以工补农制度,加大对产粮区的财政转移力度。
十四、加大对灾害防治和农业保险的投入
建立科学可靠、高效运转的灾害预警系统和功能齐全、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提高处置突发灾害的能力;加强病虫测报,推广统防统治,提高病虫防治水平;健全农业保险和灾害救济机制,提高抗风险能力。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和特殊商品,粮食安全不仅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还关系到国家的生态安全。2008年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粮食和其他农产品价格的普遍上涨,地震、干旱、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马尔萨斯的幽灵”①重新出现,再一次给世界粮食安全敲响了警钟。在此背景下,中国作为粮食和人口大国,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充分发挥粮食生产的区域性比较优势,重点培育粮食优势产区,实施扶优扶强的非均衡发展战略,是提高我国粮食生产保障能力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性措施之一。
一、我国粮食生产的区域变化特征
(一)粮食生产的区域格局明显分化,主销区的地位显著下降②
1990-2008年,我国13个传统粮食主产区和11个传统粮食平衡区的粮食产
本文得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研究”(项目编号:08JZD0017)和四川师范大学重点研究课题“我国粮食生产结构变化与安全保障研究”的支持。
量占全国的比重分别提高了267%和290%,7个传统粮食主销区的粮食产量占全国的比重下降了557%,详见表1。粮食主产区的地位有所提升,主销区的地位显著下降。
在我国粮食生产的区域格局变化的同时,各区域内部的粮食供求关系也出现了严重分化。从主产区来看,变化最大的是四川省。1990-2008年,四川省粮食产量净减少112680万吨,位次也从全国第一位下降到第五位,从粮食剩余区变成了粮食短缺区;河南省的粮食产量净增206180万吨,位次从全国第三位上升到第一位;黑龙江省的粮食产量净增191250万吨,位次从全国第八位上升到第三位。7个传统粮食主销区的粮食产量均有不同程度减少,其中,广东省减少了345%;浙江省减少了511%。在11个传统粮食平衡区中,云南省粮食产量增加了436%,产量超过了广西,并位居11个传统粮食平衡区第一位。
(三)主要粮食品种向优势产区集中,空间布局趋于合理
分品种来看,我国稻谷生产主要集中在长江中游区和东南沿海区,但有逐年减少的趋势。1978年这两个区域的稻谷产量和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8091%和7138%,2008年分别下降为7138%和6083%;东北区稻谷产量和播种面积大幅度增加,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从1978年的295%和257%增加到2008年的1356%和1268%。小麦生产主要集中在晋冀鲁豫区,而且其产量和播种面积均有大幅度增加的趋势,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从1978年的4536%和4012%增加到2008年的5833%和5038%;长江中游区的小麦产量和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略有增加,东北、西北、西南地区的小麦产量和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减少的幅度较大。玉米生产主要集中在晋冀鲁豫区和东北区,产量和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总体变化不大;西南地区的玉米产量和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有较大幅度减少,而西北区玉米生产增加幅度较大,分别从1978年的988%和1041%增加到2008年的1649%和1624%。大豆生产主要集中在东北区且增加速度较快,其产量和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从1990年的4327%和3825%增加到2008年的4889%和5122%;长江中游区和西北区的大豆产量和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有所增加;晋冀鲁豫区的大豆产量和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重大幅度下降。
总体来看,我国稻谷生产在东南沿海区和长江中游区缩减的同时向东北区扩展,但在我国稻谷生产中仍然占有主导地位;小麦生产在东北、西北、西南地区缩减的同时向晋冀鲁豫和长江中游区集中,其中晋冀鲁豫区的小麦生产已占据全国的半壁江山;玉米生产在西南地区缩减的同时向晋冀鲁豫和东北区集中,并有向西北区扩展的趋势;大豆生产在晋冀鲁豫区大幅缩减的同时向东北地区集中,并有向西北和长江中游区扩展的趋势。这种变化趋势,使我国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品种的产销区存在着严重的错位分布,进一步加大了产销区之间、品种之间和季节之间粮食供需平衡调剂的难度。目前,区域和品种结构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粮食供求平衡的主要问题。[1]
二、我国粮食生产区域变化的影响因素
我国粮食生产区域的变化,既有水土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又是区域经济发展和劳动力转移等因素的影响,是自然、经济、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水土资源的矛盾分布
水资源和人均耕地资源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总体来看,我国水土资源在空间上呈明显的“南多北少,东多西少”的矛盾分布,而耕地资源在空间上的分布是“南少北多,东少西多”,即水多的地区地少,地多的地区水少。这种水土资源分布的矛盾性使我国的粮食生产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我国耕地资源刚性减少对粮食播种面积形成了一定约束。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土地详查数据,我国的耕地面积已从1996年的1300392千公顷减少到2008年的1217159千公顷,净减少83233千公顷(125亿亩),年均减少6936千公顷。粮食播种面积也从1125479千公顷下降到2008年的1067926千公顷,净减少57553千公顷。另一方面,我国北方地区耕地相对较多,“南粮北移”的粮食生产格局虽然有利于实现粮食的土地规模化生产,在短期内能够保证我国粮食总量供需的基本平衡,但从中长期来看,水资源的严重匮乏,以及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严重滞后,在很大程度上会制约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北方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产区,其净流量仅占全国的6%,但它却支持着全国近40%的人口粮食需求。[2]由此可见,水资源短缺对我国粮食生产的制约已超过耕地上升为第一位。从我国粮食生产的区域变化情况看,东南沿海区和京津区主要是我国的粮食主销区(江苏省除外),随着这些地区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迅速推进,耕地面积大量减少,粮食产量和粮食播种面积大幅度下降,粮食供给的对外依存度日益提高,如果其粮食供求受到流通体系的制约,这些地区可能会成为引发我国粮食供求失衡的先导性和敏感性地区。
(二)经济发展与粮食生产重心的区域矛盾
在我国粮食生产重心逐步北移的同时,东南沿海以及京津地区的市场化、城镇化水平也在迅速推进,经济发达程度也在逐步提高。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导致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劳动力向发达地区流动或向当地非农产业转移的规模逐步扩大,这种现象可能会导致中国未来粮食生产格局进一步发生重大变化。在人地关系紧张、农村劳动力报酬较高和非农就业机会较多的经济发达地区,其粮食产量将会进一步萎缩。而随着经济欠发达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大量农村青壮劳动力转移,会导致粮食生产投入下降,粮食生产率增长缓慢,因此可能导致粮食产量因农业生产机会成本上升而处于停滞甚至下降状况。与此同时,随着粮食主产区城镇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和经济发展,非农就业机会可能增加,这将进一步导致粮食生产能力的下降。因此,如果不采取有效的粮食支持政策,其粮食生产将难以保持持续的增长态势。这预示着人地关系、非农就业与劳动报酬的地区变化将是影响未来中国粮食生产区域均衡发展乃至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因素。[3]
(三)粮食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和潜在生产能力
充分发挥粮食生产的比较优势,引导各地区按照比较优势的原理进行粮食生产结构的调整,实现粮食生产的合理布局和专业化生产是提高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必然要求。[4]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几次大规模的农业结构调整,我国粮食生产的空间布局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主要粮食品种生产开始由分散生产向集中生产转化,由劣势产区向优势产区转化,由非区域性生产向区域性生产转化。[5]目前,晋冀鲁豫区、长江中游区和东北区已成为我国现实和潜在粮食生产能力的集中蕴藏地区,粮食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逐步提高,集中组织动员各种资源要素的能力也得以提高。从2008年的数据来看,晋冀鲁豫区和长江中游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较好,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面积、机电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以及每千公顷农业机械总动力等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东南沿海区的这些指标虽然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由于耕地面积占全国的比重较小,加之市场化、城镇化的迅速推进,导致耕地面积减少的幅度较大,发展粮食生产的潜力有限。东北地区虽然这些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其产出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地区。东北地区的稻谷、玉米、大豆单产水平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9%、110%和216%。
此外,从中长期来看,我国粮食安全还取决于粮食区域生产的潜在能力。随着我国粮食生产重心的逐步北移,由于水资源的限制,在北方地区粮食生产压力加大的同时,粮食生产也蕴含着巨大潜力。一方面,由于我国大量的后备耕地资源和中低产田主要分布在西北、华北、东北等北方地区,通过对后备耕地资源的开发和中低产田改造,能够激发这些地区粮食生产的巨大潜力;另一方面,东北、西北等地区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面积、机电灌溉面积等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通过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水利灌溉条件,能够较快地将潜在的粮食生产能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能力,尤其是西北干旱区有效灌溉面积的增加对提高粮食单产、稳定粮食产量将起到有力保障。因此,从中长期来看,可将西北地区作为我国粮食生产保障以及粮食安全的战略后备区。
三、关于我国粮食生产区域化的政策建议
(一)着力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和产粮大县
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的粮食安全保障战略的实施,稳步提升了我国粮食优势产区的生产集中度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07年水稻、小麦、玉米、大豆集中度已分别达到98%、80%、70%和59%。[6]但是,在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的实践中,粮食主产区的范围比较宽泛,无法完全按照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一体化生产的要求将粮食生产的财政扶持资金集中到具有资源优势、比较优势的地区。加之粮食主产区往往也是财政收入低的地区,随着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了极大影响,也严重影响了地方政府抓粮食生产的主动性。为此,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生产水平高、调出量大的粮食核心产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是提高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确保粮食安全的现实要求。从中长期来看,适应我国粮食生产逐步北移以及主要粮食品种生产格局的变化,按照区域比较优势原则,划定若干粮食生产重点县(包括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并集中力量加大投入,改善粮食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粮食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提高我国粮食生产保障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促进粮农增收和主产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粮食生产成本的明显上升,虽然近年来粮食补贴规模不断增加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力度不断加大,总体上仍不能弥补成本上升所导致的利润损失。从中长期来看,为了确保粮食主产区得到合理利益补偿,确保种粮农民得到合理经济收益,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重点是:第一,中央财政可根据粮食主产县粮食产量、商品量增加的多少、贡献的大小,在现有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每年给予一定的补助。第二,完善对种粮农民、产粮大户和合作社的补贴制度。在保持原有各种粮食补贴的基础上,增加对农民种粮的补贴规模,提高补贴标准。新增补贴要重点向种粮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并在信贷、科技推广、农业机械作业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第三,建立农资综合直补与农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第四,加大投入力度,优化农业投资结构,扶持粮食主产区改善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条件。
(三)改善平衡区生产条件
一定的耕地保有量是粮食生产保障和粮食安全的基础。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持续快速发展,耕地面积减少的趋势不可逆转,依靠扩大粮食播种面积来增加粮食总产量已不现实。从中长期来看,现有粮食平衡区经济持续发展的趋势不可避免,若平衡区的经济发展以不断减少耕地为代价,将很可能导致粮食播种面积的大幅度减少,这会对我国未来的粮食安全埋下隐患。数据显示,2000-2008年,平衡区的耕地面积从389924千公顷下降到359117千公顷,减少79%,净减少30807千公顷,耕地面积占全国的比重从2000年的3041%下降到2008年的2950%。从耕地面积减少的情况来看,减少绝对量最大的是平衡区,其次是主产区,再次是主销区,相对量减少最大的是主销区,其次是平衡区,再次是主产区。因此,在未来的粮食生产与布局中,要注意水土资源的制约,[7]在密切关注平衡区耕地数量和质量变化的同时,应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完善西北地区水利灌溉设施,积极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努力扩大有效灌溉面积,提高排涝抗旱能力,是提高粮食生产用水效率,保证粮食产量稳定增长的基础。
(四)加快粮食流通体系建设
协调粮食产区和销区之间的粮食供需平衡关系,不仅要依靠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还要依靠粮食流通保障能力,即要依靠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的市场联动才能实现。我国和国际上多年的一系列事件证明,在全社会粮食供求形势总体良好的情况下,由于受到粮食流通体系的限制,在地震、洪灾、极端气候灾难和大范围卫生疫情等突发事件冲击下,粮食不能及时从产区运往销区,极易形成短时期内、局部地区的粮食供给严重短缺,引发粮食抢购风,从而形成粮食供给甚至相关产品的连锁反应的公共危机,或者形成突发事件状态下的粮食安全危机甚至社会稳定危机。与此同时,我国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品种产销区的严重错位分布,使地区之间、品种之间、季节之间的平衡调剂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灵活、快捷、通畅的粮食物流运输体系。虽然目前我国粮食流通体制、粮食的物流运输体系和运输设施逐步完善,但一旦粮食主产区大幅减产,粮价居高不下,受主产区惜售以及运力不足的制约,主销区粮食供求关系将受到极大影响。因此,在适度提高部分粮食主销区的粮食自给率的同时,应加快国内粮食流通体系建设和发展粮食物流运输设施,加快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建设,加强粮食流通保障,以平衡粮食主销区和粮食主产区的粮食供求,从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注释:
①英国古典经济学家马尔萨斯在1798年发表的《人口论》中认为,人口不受限制时将按照几何级数增长,而食物生产将按照算术级数增长。为了防止人口超过可得到的食物供给,就会有周期性的战争、灾难和疾病。这种人口增长将受到有限食物约束的现象被称为“马尔萨斯约束”。
②按照传统的划分方法,我国粮食和农业主管部门一般将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河南、江西、安徽、河北、辽宁、河北、湖南、江苏、山东、四川13个省区作为粮食主产区,将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及海南7个省作为粮食主销区,将把山西、重庆、广西、宁夏、新疆、青海、陕西、、云南、贵州、甘肃11个省(区、市)作为平衡区。主要依据是按其粮食产量、播种面积和提供的商品粮数量及其占全国的比重。
③根据中国自然经济特点和粮食生产情况,本文将粮食分区方案划分为:东北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晋冀鲁豫区包括山西、河北、山东、河南;东南沿海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长江中游区包括湖北、湖南、安徽、江西;西北区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西南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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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梅燕.中国粮食供求区域均衡变化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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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onal Varia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Policy Suggestions of Grain Production in ChinaWang Xicheng1Xu Fang2
[关键词] 粮食;生产能力;思考建议
一、概述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物资,供求关系有其特殊的规律。粮食供求既受商品价值规律的支配,又受宏观调控和政府干预的影响,往往后者起着稳定价格的重要作用。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既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前提条件,又是农民特别是粮食生产区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粮食需求的刚性很强,但供给的价格弹性很大,既粮食生产多了就要出现“卖粮难”,谷贱伤农;生产少了也会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价格又会过分上涨,令消费者难以承受。然而,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人口增长,耕地减少的趋势不会改变,人与粮的矛盾将日趋激烈,确保粮食安全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近几年由于国家利好政策效应驱动、市场拉动和工作推动的综合利用,扭转了粮食生产播种面积、总产量持续下滑的趋势。龙游县现有人口40.31万,其中农村人口30.84万,总户数152457户,乡村从业人数15.65万,粮食播种面积45.4万亩,总产量17.7万吨,但由于地方财务有限,农业基础设施投入相对不足,设施老化功能退化等问题制约着粮食生产的发展。粮食安全存在严重隐患。因此,发展粮食生产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二、制约粮食生产的主要因素
种粮比较效益低,是直接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主要原因。虽然政府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但种粮比较效益仍然未得到根本性改变,农民的种粮食积极性无法在根本上得到调动。除此之外,制约粮食生产还存在下列问题:
1.规模种粮土地流转问题
依靠种粮大户,发展规模种粮,是当前粮食生产的主要特征之一,特别是早稻生产。从调查的情况看,一方面部分种粮大户、粮食专业生产合作社想多种早稻而承包不到耕地,这种现象今年表现尤为突出。客观上由于龙游人多地少,一般农民惜土地思想较重,对土地流出积极性普遍不高。另一方面,龙游地处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民对土地征收的期望值较高,担心因土地流转而导致土地征用补偿权益的丧失。调查表明,土地流转的关键可能是缺少服务联接机制所致,造成土地流转供给需求脱节。
2.农田设施损毁和被偷盗问题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田水利设施的损坏,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目前农田水利设施“重用轻管”和“重用轻修”现象十分普遍。虽然政府每年也在抓些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的水利建设,使得部分点上的农田水利设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大部分面上损毁的水利设施仍无修复。另外,近年来农村偷盗农用变压器、电动机、水泵、电线等现象较为普遍,许多种粮大户反映一年内多次被盗窃变压器、电动机等电器设备,严重影响正常粮食生产程序。
3.加工管理用地审批难问题
随着农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各类专业农民合作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带来种植规模的扩大,继而带动效益增长。截止2012年底,我县有种粮合作社240家,100亩以上的的种粮大户100家。目前,这些专业合作社和服务组织普遍反映:一是规模种粮后晒谷场地严重缺乏;二是大型设备拖拉机、收割机等农机具和种子、化肥等农用物质无堆放场地;三是农产品收获季节,大批新鲜农产品初加工整理缺乏场地,往往将农产品和农药、化肥等混合堆放,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
4.基层组织对粮食生产重视程度不够
作为基层政府组织的乡镇(街道),是当前把上级政府扶农惠农政策直接宣传贯彻到村级组织和农民的关键环节。如果乡镇干部积极性不高,最好的粮食扶持政策也将大打折扣。由于目前所有的粮食扶持政策都是围绕着种粮农民开展,对如何调动和激励乡镇与村干部,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热情的政策研究的较少。
5.种粮农民文化素质普遍偏低
随着种植业结构的深层次调整,以一年生为主的种植业不再是农村劳动增收的主业,从事种粮的大多是老年人和妇女,30岁以下的农民基本上不从事种植业,种粮农民文化程度偏低,初中及小学文化的占一半以上。种粮农民年龄普遍偏高,导致种田方式比较传统,对新品种、新技术的接受能力较弱。
三、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对策与建议
从根本上讲,解决粮食问题,关键是要立足于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构建起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1.出台扶持政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一方面种粮扶持政策要稳定,各种补贴科目简化,操作手续简便;另一方面粮食生产政策要出台早,最好在每年的10月份次年的政策,方便种植大户在农作物接茬季节上提前安排和土地流转。同时。加大粮食订单收购政策的贴补力度,提高粮农种粮积极性。要实行职效挂钩,责任到人,增加乡镇粮食生产考核的分值,细化粮食考核内容,同时对粮食生产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乡镇进行表彰。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前提,还需要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种粮队伍,广大种粮大户自然成为关注的焦点。因为只有他们的稳定与发展,我国的粮食才有安全和保障可言。要培养和造就一批有志于投身粮食生产的大学生“职业农民”,通过现有种粮大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的平台,以传、帮、带的形式,提高新一代大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使之种粮队伍后继有人。
2.重视基础投入,着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一是化大力气提升标准农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立足点是耕地的质量。根据去年对全县29万亩的标准农田调查与土样分析结果,按照《浙江省标准农田分等定级标准》要求,基本摸清了我县标准农田面积、分布、类型、等级以及各级标准农田土壤养分含量等状况。调查数据显示,全县有一等标准农田16880万亩,占5.8%,二等标准农田 242195万亩,占83.2三等标准农田32020万亩,占11%。
3.探索种植模式,努力实现“千斤粮万元田”
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增加农民收入,关键是向农民提供以粮食生产为核心的高效种植模式。积极推广菜—菜—稻、菜—稻—稻、菜—瓜(西瓜)—稻、草莓—稻、稻田养鱼、稻虾共育等先进适用生产技术模式,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和种植效益。要向广大种粮农户提供良种良法,提高种植科技含量。
4.加强抛荒整治,努力扩大粮食播种面积
一是耕地整治检查的重点是全年性抛荒,特别是中心镇和城乡结合部,要列入检点,对征用不用、围而不建且多年摞荒的田块,列入重点复耕对象。二是减少农田季节性抛荒,杜绝常年性抛荒。三是建立耕地抛荒整治的长效机制,对长期抛荒的重点乡镇,所在县要认真研究,化解矛盾,引进种粮大户或粮食专业合作社集中承包复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粮食生产会议精神,确保粮食安全,切实做好我乡粮食生产工作,确保全乡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提出乡2011年粮食生产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突出“稳面积、扩复种、提量产、增总量”为重点,合理优化品种结构,提高产品品质,扩大规模经营,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总体目标
1、粮食种植面积:2011年全乡水稻单改双面积为300亩,水稻种植面积达3323亩,比去年3228亩增95亩,增幅2.94%,粮食种植面积达3945亩,比去年计划面积3783亩增162亩,增幅4.28%。
2、粮食单产:通过各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粮食单产达414公斤,比去年单产404公斤亩增10公斤。
3、粮食总产:粮食总产达1577吨,比去年1513吨增64吨,增幅4.23%,水稻总产达1393吨,比去年1346吨增47吨,增幅3.49%。
4、稻谷增收:2011年稻谷增收47吨,每吨按2200元计算,稻谷增收收入10万元,稻谷差价每吨按200元计算,全年稻谷差价增收30万元,预计全年稻谷增收40万元,实现农民人平均增收200元。
工作措施
1、全面宣传落实好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今年国家对粮食生产的扶助政策将会继续加强,惠农补助奖励资金也将会进一步增加。工作中,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加大对粮食生产惠农政策的宣传,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调动他们扩大单改双面积的生产积极性,确保粮田不抛荒。各单位要把今年的粮食生产摆到农业工作的首要议事日程来抓,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做到面积早落实,种子早购进,农资早安排。
2、进一步强化粮食生产的服务力度。一是要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积极参与农资购进的指导服务,确保农民购进放心的农资。二是要争取金融服务。切实为种粮大户、农机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和困难群众解决生产资金不足问题。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服务,乡农技人员要积极深入到生产第一线,进行现场培训和巡回指导,帮助农民解决粮食生产中的技术难题,确保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3、进一步增强农业抗灾意识,尽早作好抗旱防涝准备。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好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文案,一旦出现灾害,立即启动预案,确保我乡粮食生产稳步进行。
技术措施
1、大力推广适应我乡栽种的优质高产品种,优质率达95%,早稻推广品种:金优463、新丰优22、陆两优996、T优898;一季晚稻推广品种:新两优6号、准两优527、新叶216、川香优6号、中优85、富优1号、中浙优1号、中浙优8号;二晚推广品种:紫优218、岳优9113、丰优9号、丰源优299、佳优1332、T优968。
2、积极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粮食高产栽培模式组织实施好1-2个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乡粮食生产水平的提高。
3、认真做好今年水稻单改双面积落实工作,三枥、虎山要做好1个100亩以上的水稻单改双示范点。
一、全面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
根据杭州市统一部署,计划通过3年时间,完成全区10个粮食功能区建设任务,使之成为旱涝保收的稳产区、解决季节性抛荒的带动区、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区、社会化统一服务的先行区和高产高效种植模式的示范区。区、镇、村要三级联动,根据分年建设规划方案,尽快完成*年度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抓紧制定好2009年生产规划和工作计划;要进一步搞好土地规划利用,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的主导地位;要进一步明确粮食功能区管理主体和运作主体;要进一步制定落实保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资金主要以市、区二级财政投入为主,整合其他相关渠道财政专项资金,对于市级项目建设补助资金,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区财政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区国土、农业、财政等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
二、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
(一)继续实行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政策
1.对种粮大户(指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农户)以及运作管理规范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50元/亩的补贴,其中省财政补贴20元/亩,市财政补贴10元/亩,区财政配套补助20元/亩。
2.对种粮大户的良种补贴。根据浙农科发〔2009〕2号文件明确的省定水稻主导品种,确定早稻:金早47,晚粳稻:嘉991、秀水09、秀水123,杂交粳稻:秀优5号、浙优12、甬优9号,作为我区2009年度水稻良种补贴对象。对于购买并种植上述水稻良种的种粮大户,给予20元/亩的补贴,其中省财政补贴10元/亩,区财政配套补贴10元/亩。
3.继续实行油菜种植大户(指全年油菜种植面积5亩及以上的农户)直接补贴政策,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40元/亩的补贴,其中省财政补贴20元/亩,区财政配套补助20元/亩。
(二)认真落实国家农资综合直补、水稻良种补贴等政策
由区农业局负责对镇乡上报的分户实际种粮面积进行审查核实,由区财政根据审核后的数据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资金,以确保国家农资综合直补、水稻良种补贴资金以及国家油菜良种补贴资金等真正按实际种植面积及时足额落实到农户手中。同时,对种粮大户直接补贴等同类补贴,也须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实现基础数据共享,资金一次性发放。
三、完善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
1.对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内农业机械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给予补贴,加大对农民购买和应用插秧机、烘干机等农业机械的支持力度,鼓励粮食收购企业等提供场地,与种粮大户合作开展粮食烘干业务。
2.继续对本区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的农民给予每亩次70元的补贴(其中省财政补助16元,区财政配套补助54元);继续对油菜机械化收获作业的农民给予每亩次40元的补贴(其中省财政补助16元,区财政配套补助24元);对接受植保合作社或注册开展植保服务的粮食、农机合作社(纳入病虫统防统治面积全季300亩及以上)统防统治服务的农民,按种植面积给予40元/亩的补贴(其中省财政补助16元,区财政配套补助24元),对服务粮食面积超过300亩(含)以上的植保合作社(或植保小分队),区财政给予10元/亩的良药推广补助。
四、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
大力推广应用水稻机械插秧、水稻强化栽培、水稻免耕直播、病虫害综合防治、农药减量控害、测土配方施肥等适用增产节本技术,以粮食功能区为示范龙头,继续开展水稻高产示范竞赛和万村示范活动。进一步完善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重点抓好条纹叶枯病、褐飞虱、稻纵卷叶螟等水稻重大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五、加强耕地保护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实施低产田改造,重点抓好7个低改示范工程,确保完成全区4200余亩低产田改造任务,认真组织实施标准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建设;大力实施“沃土工程”,在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的同时,积极采取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料等措施,以提高农田土壤肥力。
六、大力推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鼓励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培育发展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出户给予一定奖励。动员季节性抛荒农户流转土地,由种粮大户或粮食专业合作社种植早稻等粮食作物。加快培育粮食生产(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优先安排国家和省级农业财政扶持项目,引导其开展水稻代育、代耕、代种、代管、代防、代收、代烘等社会化服务,推进粮食生产环节的规模经营。大力发展订单生产,支持种粮大户开展粮食加工、销售活动,鼓励粮食企业与种粮大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
七、继续实行水稻政策性农业保险
对种粮大户的保险金额为400元/亩,保费为20元/亩;对种粮散户的保险金额为200元/亩,保费为10元/亩,各级财政均给予90%的补助。
八、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服务
根据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并严格考核的意见》(浙委办[*]90号),未能采取有力的工作措施,制定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必要的财政投入,积极发展粮食生产,致使在正常年景下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低于省政府下达的确保数的,年度考核不合格,并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为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粮食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粮食生产目标
(一)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粮食是人类生存的必须品,事关国计民生。近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农作物复种指数逐年提高,粮食生产基本稳定。但由于种粮比较效益仍然偏低,自然灾害频发,耕地质量下降,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力日益增多等原因,全市粮食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始终把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和紧迫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全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明确粮食生产目标。全市粮食种植面积常年稳定在39万亩以上,总产14万吨以上。其中,水稻播种面积在26.87万亩以上,早稻种植面积常年保持在9.37万亩以上。
二、严格保护耕地,确保粮食种植面积
(一)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的执法力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耕地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严肃处理耕地保护中的违法行为。对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闲置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市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照每平方米6元以上10元以下的标准收取闲置费;对交通、水利、土地整理等工程建设造成耕地无法耕种的,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限期恢复耕地生产能力。
(二)坚决遏制耕地抛荒。采取强有力措施,杜绝全年性抛荒,减少季节性抛荒。继续实行耕地抛荒“黑名单”制度,将耕地保护工作与乡镇(街道)、村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对列入“黑名单”乡镇(街道)取消其“三农”工作的评先资格;抛荒特别严重的,依法依规依政策从严处理。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并组织恢复耕种;对闲置抛荒连续两年以上未开发的土地,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发包给农民,恢复耕种。
(三)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和粮食生产优先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引导耕地向种田能手、种粮大户集中,大力培育和发展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组织,推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
(四)严格执行粮食直补政策。按照“谁种谁受益,不种不受惠”的原则,严格落实《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水稻良种推广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种多少补多少,不种不补”政策,将水稻良种补贴发放给直接从事水稻生产的农户。对抛荒的农户,按抛荒面积停发各种补贴;对虚报种粮补贴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三、切实加大投入,推动粮食生产发展
(一)设立粮食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从涉农整合资金中安排100-200万元逐步建立粮食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粮食生产的高产创建、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耕地质量建设、病虫害预测预警与防治和考核奖励等工作。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粮食生产。
(二)继续实行粮油生产奖励政策。鼓励发展种粮大户。对双季稻区双季稻种植面积100亩(含)以上、亩产在800公斤以上,或一季稻区一季稻种植100亩(含)以上、亩产在500公斤以上的种粮大户每户奖励3000元;对抛荒耕地进行复垦且种植粮食面积在50亩以上(双季稻区种植双季稻)的农户每户奖励3000元;对种植油菜50亩以上且亩产在150公斤以上的农户每户奖励2000元。支持发展粮油生产专业合作组织。〖HTF〗对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示范带动力强、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粮油专业合作社,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资政发〔2010〕14号)文件规定给予扶持。
(三)继续推行种植业农业保险。引导水稻(油菜)种植农户以及水稻制种户自愿参与种植业农业保险,并对参保农户给予75%的保费补贴。
(四)全力恢复水毁稻田。积极组织农民主动参与稻田复垦工作。对验收合格的复垦稻田,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
四、强化科技支撑,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一)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着力扶持壮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优势种子生产基地,全面提升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大力推广优质高产新品种,从实际出发,对各类粮食作物确定1-2个主推品种予以重点推广。大力推广省工节本增效生产技术,重点推广水稻轻简栽培、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植保“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机耕机插机收等适用增产节本技术。加大农机与农艺的结合力度,提高水稻机插机收水平。鼓励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组织添置谷物烘干机和高质量的稻米加工机械,提高粮食生产加工水平。
(二)认真组织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根据实际建立不同模式的示范田和示范片,明确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市本级创办
万亩双季稻高产示范片2个,平均亩产900公斤以上。各乡镇(街道)按稻田面积的10%至少建立1个水稻高产示范点或200亩以上的旱粮高产示范点。积极探索统一品种、统一育秧、统一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机械插收的“五统一”高产创建模式。
(三)提升耕地质量。严格落实《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抓好非农建设用地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扩大油菜、绿肥的种植面积,实行水旱轮作,逐步提高耕地质量。加强耕地质量监测,防治农田污染、水土退化,建立和完善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努力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水平,保障工业化、城市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对耕地的基本需求。
五、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
(一)落实领导责任。认真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村办、财政、农业、水利、粮食、发改、科技、国土资源、农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目标,细化责任,落实措施,全面完成粮食生产任务。全市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入落实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区府办《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粮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在20*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范围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所属企业及承包、租赁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控防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三、时间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时段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注重有序组织,有力监督,有效整改,做到边查、边整、边改,抓住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把隐患治理贯穿整个过程。
(一)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未整改的重大隐患,务必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
(二)第二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建立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预防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2.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加大治理力度。
(三)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拖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气候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大事故。
1.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冬季防火措施。
2.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制,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局里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李志庆、*
联系人:*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隐患排查要结合本行业实际,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突出抓好“两会”期间、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突出排查那些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工作不走过场。
(三)加强宣传,充分动员。要充分利用墙报、标语等各种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知识,依靠广大干部职工,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以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基础,稳定面积、主攻单产、增加总产、改善品质,大力发展优质稻品种,稳定完善粮食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努力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二、发展目标
全县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10万亩(旱粮9万亩,水稻101万亩),其中早稻49.5万亩,一季稻3.5万亩,晚稻48万亩,平均产量470公斤,水稻单产提高5公斤,总产470395吨。全县完成优质稻种植面积79万亩,占水稻面积的77%,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重点打造大众垸10万亩生态高档优质稻亮点工程。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把今年粮食生产作为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紧抓好,要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实现一级抓一级,保证做到责任到岗、到人,要坚决制止全年性耕地抛荒,减少季节性耕地抛荒。
(二)依靠科技,提高粮食产量和效益
大力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的贡献力,主攻单产,提高效益是稳定我县粮食生产的根本所在,各乡镇要加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力度,加快实施种子工程。①积极推广优良品种,早稻以株两优02、株两优819、株两优611、湘早籼31号、陆两优996、早32、湘早籼45号为主,晚稻以金优207,丰源优299,T优259、岳优360、湘晚籼13号、T优207、T优115等优良高产品种为主。各乡镇要尽快落实粮食种植面积品种和数量,确保生产需要;②大力加强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③强化种子更新换代的储备工作;④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抓好高效轻型栽培技术、水稻强化栽培技术、优质高产栽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应用。⑤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
(三)加强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样板作用
办好示范点,历来是农业部门最有效的一项工作措施,也是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推广的良好载体。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情况,对2008年粮食生产的新品种和新技术建立示范点,特别是万亩以上的优质稻示范点,要有组织领导、有技术服务,确保较高的产量水平。通过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样板作用,切实带动面上的生产与发展。
四、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粮食产业化水平
要遵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让部分粮田向种粮能手集中,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支持鼓励发展订单生产,扩大订单数量。大力培养粮食专业合作组织,加快粮食生产规模化、专业化、合作化、机械化,努力提高粮食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水平。
五、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培肥工作,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
关键词: 螺纹量规;检测结果;疑问与解决
中图分类号:TG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24-0048-0
在我国,螺纹量规的使用量非常大,由于一般校准机构校准螺纹量规只给中径一个参数,所以客户拿到被判定为合格的螺纹量规检测产品时偶尔会出现一些问题,这样就会对螺纹量规检测结果产生疑问。
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①螺纹量规检测产品时,通规不过,止规反而过。
这种情况首先要确定自己检测螺纹量规的通止端有没有弄错,一般通端厚或长,止端薄或短。确定没有弄错时,就要向客户解释以下螺纹量规的使用原则:
1)螺纹塞规的使用原则[1]
若通端不过,则产品的作用作用中径和大径不合格;
若止端过,则产品的单一中径不合格。
2)螺纹环规的使用原则[1]
若通规不过,则产品的作用中径和小径不合格;
若止规过,则产品的单一中径不合格。
②两个同样规格的螺纹通规,但检测产品时,一个通过,一个不通过这种情况一般有两种情况:
1)一种情况是通过的那个规通过很吃力
这种情况一般因为一个规的中径一个处于上限,一个规的中径处于下限,而产品中径正好处于中间。
以螺纹塞规M22×1.5-6HT为例,工作螺纹塞规中径d2的公差为(21.038±0.0055)mm[2],制造者的通规中径尺寸为21.033mm,检验者或验收者的通规中径尺寸为21.043mm,而产品中径尺寸为21.038mm。
产生争议的处理方法是:
根据GB/T 3934-2003的要求:当检验中发生争议时,若判定该工件内螺纹或外螺纹为合格的螺纹量规,经检验是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则该工件内螺纹或外螺纹应按合格处理[1]。
2)另一种情况是通过的那个规通过比较轻松
这种情况一般是工件外螺纹(用螺纹环规检测)大径超差;工件内螺纹(用螺纹塞规检测)小径超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与螺纹量规的使用原则有关。螺纹环规的大径只有最小值,这种情况,就会出现有的螺纹环规的螺纹做得很深,有的做得比较浅,两个环规大径差别很大,而产品的大径正好处于中间,就会卡死。螺纹塞规的小径只有最大值,这种情况,就会出现有的螺纹塞规的螺纹做的很深,有的做的比较浅,两个塞规小径差别很大,而产品的小径正好处于中间,就会卡死。
处理方法:
参照《公制、美制和英制螺纹标准手册》,告诉客户工件外螺纹的大径,可以用千分尺或卡尺测量一下产品的大径,看是否超差;告诉客户工件内螺纹的小径,可以用内侧千分尺或卡尺测量一下产品的小径,看是否超差。当检验中发生争议时,根据GB/T 3934-2003的要求当检验中发生争议时,若判定该工件内螺纹或工件外螺纹为合格的螺纹量规,经检定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该工件内螺纹或工件外螺纹应按合格处理[1]。
对螺纹量规使用的建议:
为减少螺纹量规因检测结果产生疑问,制造者和检验者或验收者应使用同一合格的量规。若使用同一合格的量规困难时:操作者宜使用新的(或磨损较少的)通端螺纹量规和磨损较多的(或接近磨损极限的)止端螺纹量规,检验者或验收者宜使用磨损较多的(或接近磨损极限的)通端螺纹量规和新的(或磨损较少的)止端螺纹量规。
参考文献:
[1]GB/T 3934-2003.普通螺纹量规技术条件[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