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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老年大学;模式;对策
1人口老龄化趋势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各国无法回避的共同趋势。按照国际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人口占总人口的7%时,就标志着该国或地区已经进入老龄社会。以60岁为标准,1995年,我国老年人口为1.14亿,2000年为1.29亿,2010年为1.52亿,2020年为2.01亿,2030年为3.42亿,2040年为4.09亿,2050年为4.38亿。由此可见,我国老年人口规模之庞大。我国老龄化速度极快。比较世界部分国家60岁以上人口百分比从9%增加到18%所需要的时间,中国为25年,英国为45年,美国为66年,瑞典为85年,意大利为100年,法国为140年。这表明在世界人口老龄化加速过程中,中国的加速度最高。
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既是一个挑战又是一个机遇。世界各国为此做出了不懈努力与探索,老年大学就是其产物之一。实践证明它将是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的积极、合理、有效的模式。
2老年大学的发展模式
老年大学最先于西方发达国家,主要有英国模式、美国模式和日本模式三种。
(1)英国模式。
英国在193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是世界上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之一。英国的老年教育起步早,发展较为完善。根据提供教育资源的渠道,英国的老年教育可以划分为高等教育系统、地方教育当局系统以及志愿团体组织系统。在前两者中,老年人是以普通成人的身份与其他年龄段的成人共同参与教育,而后者则是专门针对老年人开展的特殊老年教育,并以“第三年龄大学”的办学形式为主。
(2)美国模式。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美国社会也越来越重视老年教育的问题。总体说来,美国老年大学的主要由两类机构提供:其一是各类大学,包括国家级、地区级和社区大学;其二是专门负责老年活动的非营利机构。老年大学的教育形式多样,可以是课堂学习,也可以是户外运动(登山、旅游、参观等),时间可长可短。目的是寓教于乐,让老年人感受到生命的意义和乐趣。
(3)日本模式。
日本老年教育的实施形态主要有:政府和地方公共团体等公共机构实施的形态、民间团体等实施的形态、利用通讯媒体进行函授教育的形态。前两者可称为设施利用型,后者称为媒介利用型。日本老年教育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实施:高龄者学级、高龄者教室;发挥高龄人才作用事业;老年人大学、大学院及长寿学院。
我国老年大学的办学模式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老年大学主要依附于政府、教育系统和国有企业,其政治意义强于教育意义。
3我国老年大学的现状
1973年,法国的皮埃尔·维勒斯教授在图卢兹大学创办了世界上第一所老年大学,亦称“第三年龄大学”。此后,各类老年教育学校在世界各地蓬勃发展,并逐渐形成了三种典型的模式政府投资型模式、自治自主型模式与社区型模式。我国的老年大学在世界潮流的引领下也得到一定发展,1983年6月4日,山东省率先创立了中国第一所老年大学——山东省红十字会老年大学,标志着我国老年教育迈出了第一步。1984年3月1日,广东省建立了我国第一所民办老年大学-广东领海老年大学;1995年与2000年,上海市老龄委、上海老年大学、上海电视大学先后联合创办了上海空中老年大学与上海网上老年大学,现代传媒手段与信息网络技术被运用到老年大学中。目前,我国已拥有各类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2.6万余所,在校学员超过230万人,每位100老人中就有2位接受过老年教育。上海市这一比例接近10%,位于全国前列。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老年大学的发展正处于初级阶段水平,再加上它还是一项新事物,因此,在其蓬勃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存在一些问题。
4我国老年大学存在的问题
在中国老年大学的发展中,由于国家对老年大学教育的认识不断提高,促使中国的老年大学教育不断地走上发展的道路。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对此,一些学者提出了很多关于老年大学教育发展中的问题,如:教育形式单一、教育设施设备不齐全、教育内容不丰富等等。但中国在发展老年大学教育中目前存在的主要的几个根本问题:
(1)经济支持不足。
一是国家经济实力不足,对老年教育的投入跟不上老年社会的发展;
二是居民生活水平没有达到一定的程度,阻碍了老年人参加老年教育。
许多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的时候,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在10000多美金,而中国仍属于中等偏低收入水平的国家,中国应对老龄化的经济实力还比较薄弱。
(2)社会重视不够。
我国当前教育发展重点在于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因此,老年大学事实上处于教育的边缘地位,这种地位导致其管理混乱。目前老年教育工作由文化、教育、民政、人事等部门多头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责任分散化资金匾乏,老年大学是非盈利性社会福利机构,需要财政部门的支持,但没有足够的投人改善老年大学的硬件设施队伍涣散,缺乏专门的老年大学管理与教学人才,高等院校没有设置相关专业,老年科学研究机构屈指可数。
(3)老年人认识不够。
目前,人们对老年教育认识还不统一,有的重视,有的不重视。有的认为老年教育是提高老年人口素质、促进社会进而使真正能够参与到老年大学中的老年人不多。老年大学实际上所针对的主要还是文化层次比较高的离休、退休干部等教育对象。
5我国老年大学的发展对策
老年期是个体生命的最后阶段,个体将在此阶段度过三分之一的生命历程,但人们往往忽视了这个资源和市场。这势必造成我国老年大学在社会上的影响和普及程度还不够。究其原因,师资匮乏、经费不足、产权虚置是制约老年大学发展的桎梏。随着该群体规模在逐渐扩大,办好老年大学已经成为当前及将来一项紧迫的社会课题,现提出若干对策以促进老年大学的发展。
(1)更新观念,加大宣传,使社会重视老年大学的生存与发展。美国学者埃里克森(EH·Erikson)指出,人到老年,往往会处于自我完善和自我绝望两端之间。因此与一般的青少年教育、成人教育相比,老年教育更应侧重于人生最后阶段的自我完善教育,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意义。
(2)改善老年大学的教学条件,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认识到老年大学对老年个体和整个社会有巨大的意义与价值,可以因地制宜成立老年教育管理机构,引进专业人才、实施专门管理,逐步形成一个由政府统筹规划、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涉老部门参与操作的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格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老年教育经费开支列入财政预算。此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政府还可成立专门研究老年教育管理与教学工作的机构。
(3)运用各种办学力量,形成多元化格局。传统大学面向老年人开放,老年学员可以以非注册学生身份旁听课程以及公开讲座;开放大学吸引大量的老年人参与学习。地方教育当局可以通过直接开办课程等形式来促进老年教育的发展。自主自治办学突出表现为第三年龄大学,全部是由老年人自发成立、自行组织、自助分享。(4)优化课程设置,强化师资力量。
老年大学绝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养老场所,也是满足老年人日益强烈的“职业技能提高需求”与“自我发展需求”的再教育基地。原有的娱乐型课程已略显老套,因此开设计算机、英语、法律、金融、现代科技等课程刻不容缓。强化师资力量的措施主要有部分高等院校可开设老年教育学等相关课程,为老年大学输送教学人才选聘热衷于老年教育事业者,对其进行培训,使其把握老年人生理、心理与学习特点,开展教学活动。
(5)教学方式灵活多样,方便和扩大受教育群体。
老年大学的教学方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而是极其灵活多样。①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和非正式教育三种形式并行发展。②自主教育形式受到普遍关注。老年大学应注重小组学习和分享型学习,所有的学员都是平等的、互助的。③广泛重视和发展远程教育。随着网络在我国的普及率越来越高,网络扩展到乡镇一级,在没有老年大学的乡村以及边远地区,老年人同样能参与到学习活动中。上老年大学也不再是体弱多病的老者渴望而不可及的事,他们足不出户,就可接受教育。由此可见,发展网络教育无疑是关注弱势群体中的老年群体的有效途径,为我国构建完整的终身教育体系、步入真正的学习型社会提供重要保障。
6结束语
世界已经步入老龄社会,中国的脚步更快。由于中国老龄人口的数目大,老年大学教育的缺口也相应较大。发展我国老年大学是解决老年人口教育的根本途径,其发展模式灵活多样,其发展对策主要是针对当前问题,提出适宜的建议和解决办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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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佳,陈瑶.老年大学发展初探[J],成人教育,2007.7.
大家下午好!
我是xxx社工班的学生,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社区照顾理论下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对策研究》。我当初之所以选择这个课题,一是因为目前我国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关注养老服务是我们的责任,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二是我个人对养老服务的兴趣。我的学年论文就是研究老年社区照顾的,题为《从“我国老年人的恋家情结”视角看老年社区照顾的开展》,而毕业论文就是对学年论文的深入,我希望通过自己的浅薄研究能够为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建议和参考。
我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是肖云老师。从确定选题、拟定提纲、完成初稿,到最后定稿,我得到了肖老师的精心细致指导,使我很快掌握了论文的写作方法,并在较短的时间里完成了论文的写作。不管今天答辩的结果如何,我都会由衷的感谢指导老师的辛勤劳动,感谢各位评委老师的批评指正。
下面我就把论文选题背景,写作基本思路以及存在不足向各位老师作如下简要陈述: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子女数量的减少,传统的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目前快速老龄化的现状。在我国城市社区快速蓬勃发展,社区服务功能日益扩展和凸现的背景下,如何以社区为依托和载体,使之承担和发挥其养老服务功能,成为理论和实践上需要研究的问题。
近年来,对城市社区养老服务问题的研究较之初期的研究已逐渐走向深入,研究视角也在不断拓展。从研究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文献来看,多数研究集中在社区的境况、老年人的生理特征、心理特征、养老工作存在的问题等方面,优势视角、增能理论也开始得到了初步应有。以社区照顾理论的视角来研究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研究也有不少,但目前运用的深入和全面分析尚不多见。虽然这些相关研究对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都起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着不足和缺陷。例如:多数研究从社会调查的角度出发,比如对我国老年人身体状况、生活状况的调查等;问题的分析多数也仅仅局限在浅层次的空洞层面,分析还不够深刻细致,让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对于问题解决,太过注重养老的物质层面,而忽略内心和精神层面;在方案的提出方面,考虑不够全面,大多停留在宏观政策的层面,很多措施抽象而不具体,也难以落实,同时也缺乏可行性。
【关键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风险;防范对策
前言
城镇企业职工是城市发展的关键力量,是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但是,当他们老了时就需要社会和政府给他们温暖,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就是给城镇企业职工温暖的主要途径。因此,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极为重要,而且,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还要积极推进,确保每位企业职工都在这个保险制度体系内。但是,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仍然存在很大的风险性,导致很多企业职工并没有自觉参与这个保险。因此,采取相关措施降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风险是非常必要的。
一、推进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分析
首先,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因此,需要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来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目前,我国正逐渐从劳动力红利时期向人口老龄化社会迈进,我国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需要抚养,这给我国国家、社会、每个家庭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每个成年劳动力需要扶养的老人数量增加,年轻人负担增重。为了减轻我国的养老负担,我国有必要加快推进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步伐,建立养老保险基金。
其次,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弊端,并且,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我国城市经济体制的发展不适应,因此,亟需对我国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对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可以保证企业职工的权益,给企业职工提供更多保障,除此之外,还可以促使企业更加公平公正的参与市场竞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权利可以得到保障。
最后,对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可以推动我国劳动力资源的流动。只有在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得到规范的基础上,才可以促使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统一。劳动力市场的统一,才可以正常的辞退或者选用员工,这样才可以确保我国人才的合理流动,实现人力资源作用的充分发挥,进而,推动我国企业的进步和发展。所以,一定要建立健全我国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只有这样才可以促进我国人力资源的流动及其作用的发挥。
二、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风险分析
第一我国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意识不强,很多企业职工不愿意购买养老保险。以前,我国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都是企业承担,所以,企业职工不需要自己单独缴纳养老保险的钱。长此以往,这就造成现在我国城镇企业职工缺乏买养老保险的意识。
第二,目前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程度较低。以前,一般都是企业给员工缴纳保险,企业给我国社会养老减轻了很多负担,但是,与此同时这也给企业自身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会严重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先前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已经逐渐不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现在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给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很大的阻力,不利于我国企业的进步和效益的提升。所以,改善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将养老保险的责任更多的分担给社会。
第三,现在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涉及的范围非常的狭窄。当前,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在国有企业内部实行的较好,企业养老保险涉及的方面较多较全,但是,非国有企业在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就存在着很多问题。很多私有企业的职工并不能够很好的享受企业福利,享受不到应该有的福利。而且,这些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水平也是层次不齐,因此,在对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方面的要求也是各不相同。由于,私有企业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上的要求不是很严,所以,私有企业的职工很多都不能够享受养老保险的福利。
三、改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对策
首先,要增强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意R。国家一定要加大对养老保险知识的宣传,增强企业职工对养老保险知识的了解,让企业职工明白养老保险的重要性。让广大企业职工明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变化,让职工懂得现在养老保险是需要职工自己购买的。并且,给企业职工提供合理、便利的渠道来购买职工养老保险。
其次,社会上需要建立完善成熟的保险机构,为广大企业职工提供购买保险的服务。一定要改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上由企业承担的现状,更多的将养老保险这一职责转交给社会,让社会为我国养老工作的开展提供帮助。
最后,规范企业的职工养老保险机制,确保企业的职工都可以享受到养老保险的福利待遇。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相关机构一定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制度体系的完善与健全。政府相关部门尤其要关注企业在运行的过程中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和实施情况,规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标准,只有在同一标准的基础上,才可以促使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的落实。
四、结语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可以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的相关权益,而且,还可以更好推动我国劳动力的流动,进而,提高我国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因此,我国一定要重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及其相关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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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谢艳红.浅析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女性利益[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3,01:60-64
【关键词】失独老人 养老 法律保障 社会关怀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随着“常回家看看”入法的热议,“空巢家庭”再次引起舆论关注。然而,社会上还出现一种“空巢”,他们“空巢”的原因并不是子女外出工作、学习,而是因为发生意外或疾病,家中唯一的子女不幸离世,这样的家庭被称为“失独家庭”。由于我国在80年代后将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实施,“失独家庭”的父母大多是50岁以上的老人,很难再生养孩子,也不再收养子女,被称之为“失独老人”。“失独老人”不仅要忍受老来丧子的精神痛苦,还要面临无人照料的养老困境。
对于中国“失独家庭”的数量,目前还没有权威部门对他们进行过详细的数据统计,但是按照已有数有些机构做了样本统计:中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有1.9亿人,这一年龄段的年死亡率为万分之四,因此每年约产生7.6万个失独家庭,按此统计,中国的“失独家庭”至少已超百万。据湖南省计生部门2013年1月的最新数据显示和项目组成员调查发现,湖南省目前登记在册的“失独家庭”18133户,其中株洲1047户。项目组成员通过调研,从株洲市民政局及株洲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这些“失独家庭”的父母大多在50岁左右,失去唯一的孩子以后已无再生育的可能,在失去家庭养老这一我国目前“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之后,他们不但要继续承受丧子之孤苦,更面临着疾病、医疗、养老等一系列现实难题。然而我国目前对于“失独家庭”的帮扶制度也并不完善,因此,“老无所依”是“失独老人”面临的窘境,“会不会有尊严的过完余生”是“失独老人”普遍的担忧。由此可见,“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这一全国性的社会问题在株洲也日益凸显,亟待解决。如何使“失独老人”安度晚年、乐享晚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二、失独老人的现状
(一)失独老人的精神状况
在中国,养儿防老成为几千年来养老的最优选择,对于每一个家庭的影响至关重要。子女对老人的精神慰藉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子女的不幸离世,使得这类老人如坠深渊,往往感觉到无助和孤寂,情感上十分脆弱,很长时间都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无法走出悲痛的阴影,逃避心理严重。差不多所有的失独父母都会保存着自己孩子生前的一些物件,借此缅怀他们。睹物思人,他们害怕每一个节日,往往自卑,情绪十分消极,看到含饴弄孙的老头老太会刻意绕开,自己的人生也渐渐从主流中掉队,更有甚者搬离原来居住地,逃避有关孩子一切的环境、邻里,甚至亲戚,彻底断绝和原来的生活圈子交往,开始与世隔绝,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过着行尸走肉般的生活。
(二)失独老人的身体状况
遭受丧子之痛的沉重打击后,这类人员比同龄人相比,普遍显得十分苍老,长期处于悲伤之中使得他们的心脏、肝脏等主要器官功能受到严重损伤,其中一大部分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癌症、抑郁症等疾病,有的甚至长期卧病在床,无人服侍,生活十分困难。
(三)失独老人的经济现状
目前,我国的养老模式主要以居家养老为主,家庭的供给是老人的主要来源。失独老人与其他老人相比较,无法从成年子女那里年得到相应的家庭赡养支持,有的甚至无任何经济来源仅靠低保维持生计的,对于患病人员生活更加贫困,再加上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4-2-1”家庭结构,使得这类老人中有一部分还要赡养年事更高的父母,大部分经济条件较差,由此可见,失独老人的家庭经济负担十分沉重。
(四)失独家庭养老面临困境
“不怕死,只怕老,只怕病”,成了“失独者”群体中广泛流传的一句话。失独父母大多数都是50岁之后的人群,养老问题是摆在他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特别是生病去医院治病,其他老人都有儿女陪伴身边,而他们只能形单影只,独自求医,过着凄凉的晚景,“一个人贫穷不可怕,可通过努力去改变。可如果没有了精神支柱,什么都没了意义”是他们共同的感受。想进养老院养老,却没有子女为他们签字,而生病住院需要动手术,也没有子女给他们签字。当年他们是为了响应国家政策才会面临养老困境,所以他们的养老更理应受到国家的独特照顾。然而一些经济条件不好的失独父母,失去了家庭养老的机会,而社会养老国家养老的力度不够,满足不了他们的需求,他们的晚年生活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受着双重的折磨,很多失独老人身体健康状况欠佳,精神状况更是糟糕,养老面临着窘境,“我们会不会有尊严地过完余生”成为他们普遍的担忧。
(五)现有救助政策对失独家庭养老保障的缺失
2001年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于“失独家庭”社会保障的条款内容、概念过于模糊,该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这里的“帮助”不是“责任和义务”,而且“给予必要的帮助”这个概念很模糊,在法律上没有一个具体的衡量标准,执行起来也有很大的伸缩性;国家计生委特别帮扶政策中的条件过于苛刻且补助过低。针对“失独家庭”,现行的国家计生特别扶助政策,对独生子女伤亡家庭进行补贴每月每人一至两百元,但在年龄方面要求女方年满49周岁时,夫妻双方才能同时纳入扶助范围。而这样的经济救助和年满门槛对于数量庞大的“失独家庭”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2012年6月,施行16年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首次修订,中国的养老问题再次提上国家议程,而这份大规模扩容的修订草案也并没有给予数量庞大的“失独老人”特别的关注,且相关规定要求过于滞后,不能适应现今对“失独老人”保障的要求,“失独老人”面临的养老压力和精神空虚无法得到改善。
三、解决失独老人养老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一)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帮扶力度
在2013年两会中,株洲市政协委员丁利英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加强对“失独家庭”、“失独老人”的养老扶助,提高对“失独家庭”的补助标准;湖南省政协的一些委员也提出了国家现有补助基础上要提高失独家庭补助标准的建议,以满足失独家庭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在提高补助标准 “失独家庭中,如果女方年满49岁,父母双方每人每月300元,每人每年扶助3600元;女方年满60岁,父母双方每人每月600元,每人每年扶取7200元补助。”同时,除对于失独家庭的日常补助外,建议对失独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以解决失独家庭的实际经济困难。
加快完善社会养老、医疗保障机制,保障“失独家庭”、“失独老人”基本的生活问题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可考虑在长株潭城市群结合部,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长株潭高档生态养老社区。既交通便利,又远离城市的喧嚷,将其打造成为新型休闲小镇式的生态养老社区,为三市城乡老年人提供优美便利的人居条件。同时,还可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养老服务业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社会资金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发展养老服务业。由政府出资为失独父母购买养老、医疗及意外保险,重点解决这些家庭的养老和医疗困难,真正保障这一人群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养老社区还可以跟医院建立合作,定时把医生请过来,为老人进行心理疏导、康复治疗,免去了老人反复折腾的麻烦。
并通过相关政策鼓励失独家庭中女方45岁以下、具有生育能力的夫妇再生育
民政部门可以建立“独立养老院”,为失独父母提供政策或条件集中养老,让他们互相安慰,共度晚年。“建议民政部门放宽领养条件,为失独家庭搭建合法收养、领养儿童的平台,方便他们收养、领养社会孤儿。”
(四)建立“以人为本”的多重关怀机制
养老不仅是物质层面,还包括精神层面。国家和政府不仅要为失独家庭提供物质支持补助不仅给了失独家庭,还应进一步重视“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进一步加强养老工作保障工作,针对失独群体在日常生活照顾、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向他们提供心理援助,进行心理疏导,给予他们精神安慰,帮其摆脱帮助他们摆脱丧失子女的痛苦及其心理阴影,传达社会关怀。
(五)通过倡议、发动、引导志愿者活动
建立“劳务储蓄”等方式,动员各类人群到社区为老年人服务,鼓励低龄和健康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建立、壮大社会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服务队伍,提倡居家养老、老龄人互助、社区补贴、基层组织购买养老服务等,保证“失独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总之,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已不单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对我国的卫生医疗、社会养老保障和社会安定团结带来了诸多的挑战。能否解决好“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关系到我国能否成功应对老龄化难题以及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目标。当年他们是为了响应国家政策才会面临养老困境,所以他们的养老更应该受到国家的独特照顾。因此,我们要从物质帮助到人文关怀各种层面,从和谐社会整体的大视角去关注“失独老人”养老问题,去努力构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和谐的社会大家庭。
【中图分类号】R4737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5-0019(2018)07-214-02
随着经济的不断提升以及人们生活状态的改善,人们的寿命也得到不断的延长,但是随之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也不断加重[1]。而人体随着年龄的增加,身体机能会发生退化,各种问题也就随之而来[2]。骨质疏松是中老年病症中常见的一种,当病情严重时会对病患的健康以及生活的质量带来严重的影响,同时也会加重家庭的经济以及病患的精神负担。而相关的研究表明骨质疏松的发生多和病患的饮食结构有关,为此本文分析营养教育与膳食干预对中老年骨质疏松患者营养状况和骨密度的影响,现得出的结果报告如下。
1一般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从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我院收治的老年骨质疏松病患中随机选择100例作为研究的对象,将其分为常规组和实验组,每组有病患50例。常规组中有男性病患28例,女性病患22例,年龄段在69岁至82岁之间,平均年龄为(755±23)岁;实验组中有男性病患29例,女性病患21例,年龄段在69岁至83岁之间,平均年龄为(76±24)岁。两组病患在一般资料的?Ρ壬喜⒚挥刑?大的差别(P>005),因此两组之间的数据比较具有统计学的意义。
12方法对常规组病患进行常规的干预,而实验组病患则进行营养教育和膳食干预,具体方法为:(1)对病患发放相关的宣传手册,手册的内容主要包括对骨质疏松病症的相关预防措施,需要进行的膳食方面的指导以及人体摄取食物所需要的营养素的含量表等;(2)对病患进行集体的授课。相关的医护人员根据骨质疏松的相关病症以及治疗的要求对病患进行营养方面的教育,每隔两个星期的时间将病患集合起来对其进行营养方面的指导,主要包括对骨质疏松发病原因的解释,在饮食方面的注意事项以及合理的食物搭配等,并指导病患对膳食的调查表进行证券的填写;(3)对病患进行有关骨质疏松的相关营养咨询和指导,同时对病患进行膳食方面的干预。在病患进行治疗的期间,对于病患所提出的问题,医护人员要针对其问题提供合理的建议和营养方面的指导,并且要根据病患具体的身体情况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并对病患所反馈回来的膳食结果进行计算,对于膳食的种类以及数量跟骨质疏松病症改善所需要的钙和维生素D等的参考摄入量明确的告知病患,并提出相关的改善建议。医护人员要根据病患的不同饮食习惯和喜好提供适合的食谱,并且要多鼓励病患进行户外的运动,多去晒晒太哟昂,从而更有利于维生素D的合成,促进身体对钙的吸收。
13观察的指标对比两组病患营养状况的改善情况和骨密度的改善情况。
14统计学的标准本文对数据的处理采用的是统计学软件SPSS210以P
2结果
21两组病患膳食构成的改善结果对比在进行干预之前,两组病患的膳食构成情况并没有太大的差别(P>005),在进行干预之后,实验组病患对于谷类、水果、豆类、蛋类、奶类以及蔬菜的摄入量都要高于常规组病患(P
22两组病患营养的摄入情况对比在进行干预之前两组病患营养的摄入情况对比并没有太大的差别(P>005),在进行干预之后实验组病患在维生素A、C、钙锌镁以及蛋白质等营养的摄入方面要明显优于常规组(P
23两组病患骨密度的改善情况对比在进行干预之前两组病患骨密度的情况并没有太大的差别(P>005),在进行干预之后实验组病患腰椎的密度值为(0721±0123)g/cm2,而常规组病患腰椎的密度值为(0601±0112)g/cm2,实验组的骨密度情况要好于常规组的骨密度情况(P
3讨论
对未来养老的准备,我们大多只会想到积极投资储蓄来筹备养老金,但你有没有想过,除了养老金外,养老服务也可以通过年轻时“存人”,退休后“支取”的方式来“储蓄”起来呢?最近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社会福利院正在推行的“养老服务储蓄”便为我们的社会养老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从义务服务到“储蓄”服务
据了解,随着人口老龄化的逐渐加剧,尤其是高龄老人和空巢家庭的增多,社会化养老已成必然趋势。目前新昌县60岁以上老人有5万人,其中近6%表示愿到养老机构安度晚年,这就需要一定数量的养老院和与之配套的服务。
养老院的服务包括不同级别的身体护理等一些专业程度较高的工作,同时还有打扫卫生、打开水、洗衣等日常服务工作。养老院的专业服务人员往往无法完全满足这部分日常服务工作的需求。而民间义工的义务服务虽然能够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块需求,但由于民间组织比较分散,而且劳动都是免费且无偿的,因此没有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无法形成持久的服务体系。然而如今只要办理相关手续,成为“养老服务储蓄”的一分子,就可以把今天的付出储蓄起来――今天你为他人服务多少,今后就可以得到相应的回报。
新昌福利院院长王浙徽介绍说,这套“养老服务储蓄”模式参照了住房“倒按揭”模式的思路。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住房“倒按揭”的按揭标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房产,而“养老服务储蓄”的“按揭”标的是“服务”。
“服务储蓄”的三大特点
据介绍,这套社会养老新模式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广泛性。凡是有志愿服务意向,身体健康,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达到志愿服务要求,并认同服务单位的公民,都可以报名参加。同时,针对部分已经入住社会福利院的老人,年龄相对较轻,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活动自如,院方也为他们参加志愿服务提供了特别通道,只要他们征得家属同意,家属、本人与社会福利院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就可开展服务活动。
二是有偿性。新昌社会福利院根据义工服务时间长短和服务级别记分,为了便于管理和换算,还规定了护理级别、时间的换算公式,具体换算公式是:做1天一级护理=做2天二级护理:做3天三级护理:做6次单项服务(如修理电器、修剪花木等),从而做到“明明白白服务,清清楚楚提取”。服务期满将发给志愿者荣誉证书及记分卡,以备他们在将来自身或家庭需要帮助时得到同等的免费服务。
三是可转移性。养老服务实行储存制度,满一年后即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提取,提取按照“同等服务、同等享受”原则进行。服务提取可在本人入住社会福利院时享受同等时间、同等内容的免费服务,同时还可根据协议在直系三代亲属间转让、继承。也就是说,现在你为别人家的老人提供服务,今后你的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住进了养老院,别人家的孩子也会给你的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同等价值的养老服务。
一经推出广受欢迎
“每天都有人前来咨询和报名,目前登记的已有200多人。”新昌福利院服务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说。40多岁的刘伟萍是一家保洁公司的女老板,最早报名的她现在每天都来福利院“义务劳动”一小时。她说,做志愿者已有好多年,但志愿服务组织的随意性和无偿性让很多人退却,实行“养老服务储蓄”后,就会有更多的人主动参与到养老服务中来,养老服务就能进入一个持久的良性循环,这为进一步推行社会养老服务提供了非常有益的探索。
“养老服务储蓄”推出后,最先得益的自然是福利院的老人。由于服务力量的充实,服务半径的缩小,老人们得到更加细致的护理。89岁高龄王菊香老人行动不便,服务人员多了后,如今还专门为她提供了“一对一”服务。
据新昌县有关部门介绍,该制度目前还在试行推广阶段,经过实践完善后将在全县所有的养老机构推广。
各种人群各有所获
对不同年龄段的人群来说,参与到“养老服务储蓄”都能让自己获得一份不小的收获。对青少年来说,收获最为明显。这一方面可以培养青少年孝敬长辈,助老爱老,劳动奉献的意识,另一方面也是回报社会的一种体现。尽管青年人距离退休还有非常漫长的一段岁月,在社会快速变迁的时代,等到自己老了的时候,可能不一定真能用上,但由于服务可以在直系三代亲属中转移,那青年人如果将这种养老服务送给自己的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享用”的话,不但尽了自己一份别致的孝心,更会让长辈们为孩子的懂事而感到万分欣慰。
对中年人来说,养老则并不像青年人那样遥不可及,少则数年,多则十数年,自己即将迎来退休生活。因此在自己精力尚还充沛的时候,参与“养老服务储蓄”就是未雨绸缪,为自己今后的养老储备金钱以外的另一种“粮草”。换一个角度看,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今后青壮年劳动力将会更加稀缺,劳动服务的价值将会进一步提高,今天储备“养老服务”等于节省了今后聘请他人为自己提供养老服务的庞大支出,减轻自己今后的养老压力,何乐而不为呢?
对已经退休的老年人来说,如果身体还很健康,手脚还很灵活的话,参与“养老服务储蓄”也是好处多多。首先当然是趁着自己现在身体还算健康,多做点事,等以后高龄了,动不了了,身体变差以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回报。其次,助人也是自助,既活动了手脚,锻炼了身体,又在群体互动交流的过程中排遣了寂寞,同时还体现出了自身的价值,让自己的晚年生活过得更充实、更自信也更有意义。
新模式有待规范和推广
今天为老人提供服务,日后本人及其亲属就可获得同等服务。这样的创新举措不但在新昌当地引起了热烈的反响,在网络上也引起了许多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记者点击天姥论坛的新昌义工板块以及三十六湾等论坛,看到许多网友都针对“养老服务储蓄”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大部分网友都对这项新服务持赞同态度。像网友“我为歌狂”认为,这项措施对解决社会养老问题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而且对义工来说也获得了认同感,能激励他们更多更好地为老人服务。“君君大侠”则表示:“这项举措应该特别在青年人中推广,一来可以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二来也可以加强他们的储蓄和信用意识,更重要的是,能够在社会上形成一股尊老助老的新风尚。”
关键词:公众参与 社会保障基金 民意调查制度 听证制度
当前我国社会快速转型的过程中,作为专用于社会保障管理的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应用效果,与社会和谐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问题解决的效果正相关。公众参与是当代我国社会公民的重要责任,同样也是社会保障基金运作中现代民主政治指标的重要落实表现。而在社会保障基金的实际运作及对应管理的工作中,依据自身的权利公众可以按照国家所规定的合法形式,来对社会保障基金相关政策的制定、完善、落实及执行进程等方面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
1.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与公众参与的关联性
1.1公众参与是社会保障基金确保公众利益的依据
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程度与公众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基本保障息息相关,任何公共政策一旦脱离公众的参与,就难免会出现各类民众利益被忽视、被损害、无法精准把握等的问题。
社会保障基金的科学决策需要预先调查并获取到极为可靠、详实的民众信息,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政策制定人员和管理人员日常工作中对整体、宏观的信息了解相对广泛,但是对基层民众实际情况、民众心理诉求等方面的了解程度并不高,了解信息和信息汇总的渠道相对缺乏。
而公众在社会保障基金中的参与恰好能弥补这一缺憾。公众按照自己的切实需要,基于自身利益保障的目标,在参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过程中,可以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来提供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所需的丰富的信息和建议,并对社会保障基金科学化的决策的制定起到良好的辅助作用。
此外,公众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的参与必然需要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过程、策略、制度等方面进行详尽的了解和认知,这必然导致被民众参与的社会保障基金政策和管理措施更容易获得公众的承认和支持,这将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案的优化、管理制度的完善及落实等提供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监督保障,从而降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及应用普宣、推广等的成本消耗。
1.2公众参与是社会保险基金执行防腐的必要保障
政府行政过程必须在民众监督下才能保障权利不被滥用。公共选择理论表示政府并非是公正无私的组织,在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他们有可能因为提升和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出现各类具有自私性特征的态度和行为,这也就意味着政府并不能完全的对公众利益提供应有的保障,那么必须要有一个独立的系统或组织来对政府行为和权利的实施进行有效监督。公众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应用中的参与可最大化提升民主互动,在提升权力制约、强化对防腐监督、防止权利滥用和“暗箱操作”的同时,可以降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所有可能出现的私欲行为、流弊等,并为社会保险基金的稳定、合理执行提供辅助。
在当前计划经济发展的时代,我国以单位和国家为基点为受保对象进行单向施保。此种模式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及社保方案和政策措施等的制定均由政府所把控。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对行政管理机制的关注度日渐强烈,传统政府独断式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合公众逐渐提升的参与需要,在此种背景下,只有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优化与公众参与良好的融合起来,让公众在社会保险基金的每个环节均可以通过妥协让步、协商沟通等方式来充分满足自身的利益诉求,并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政策对各方面利益的平衡性调和,进而在严格打击各类私欲行为和腐败作风问题的前提下,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日趋科学有效。
1.3公众参与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作问题的应对辅助
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类问题,比如社会保险基金被挪用来进行对外投资、职工宿舍的构建、办公用房的构建等;社会保险基金被运用到企业经商中或者委托给金融机构用作贷款却不能及时收回,被违规操作用于担保等。社会保险基金在日常管理中无法如同银行存款一般进行增值和保值,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不透明和不公开等,也容易导致社会保险基金不能完全的、真实的以公众基本利益为运作和满足的出发点。
在面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所出现和有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公众的参与行为作为社会监督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在道德自律无法得到基本保障的前提下,可打破并应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岌岌可危”局面。
公众参与、监督和政府机构的单方面努力的重要组合,则可以满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科学化运作中所需的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等的需要。进而最大化的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有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存在的失误、引发问题的各类因素在萌芽阶段进行遏制或解决。同样,公众参与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的融入可以准确、全面、真实的反映出相关机构运作中的问题、问题的严重程度,并针对问题和民众的建议,提炼出对应的解决策略,进而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供应对各类风险的保障。
2.公众参与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运用路径的完善
2.1制定社会保险公众参与的选拔制度,构建咨询辅助机构
打破目前社保基金管理中政府及相关组织垄断管理和监督的局面,借鉴德国将雇员、雇主和政府三方在权利和数量对等的前提下,来组建从地方到中央的社保基金决策机构,保障社保基金管理决策时雇员、雇主、企业、参保人的要求权及建议权,政府方面由政府提供人员代表政府信息、提供政策辅助,雇员和雇主则由企业和参保人方面分别提供人员代表,直接参与到社保基金管理工作中进行监督。
在社保基金管理公众参与分选拔机制构建时,由全国总工会、全国企业协会提供利益代表人,在社保基金管理决策和咨询机构进行公开选举时,每人一票来选出公众代表,并对其资格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定期的考核和培训,公众代表中按照雇员和雇主的代表选取需要,再次选拔出各自两名的利益代表者作为首席代表,来参与到社保基金日常管理工作中来,行使民主监督权、建议权等。而地方性的社保基金管理决策机构也同样需要沿袭此种选拔机制来满足社保基金管理中民众参与的基本需要。
为确保社保基金管理机构的决策独立性和可调取信息的丰富性,除增大公众参与时信息和建议的提供力度,还可以模仿美国社保顾问理事会建立和运作的形式来构建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决策咨询辅助机构。此机构的建立必须是独立的、具有非盈利性,并需要邀请参保人代表、保险精算师、企业方代表、投资理财专家、社会学家、风险投资专家、经济学家等来参与到社保基金管理工作中来,并从其专业角度为社保基金管理和改革提出更具有借鉴性的建议。比如支付渠道的选择、支付比重、保费征收方式、比例、法定程度的执行需要、公众利益保障的方法等。此部门的建立主要以最大化降低公民自行搜集各个方面信息时所需要投入的成本,而专家组织所给出的建议和进行的相关知识普及,又可以变相的提升公民对社保基金及管理的认知和参与度。
2.2建立健全民意调查制度,完善公众参与听证制度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当前主要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尽管在公众选拔制度的构建和完善的过程中,专家、雇主和雇员等作为公众代表强化了公众的参与度,但是毕竟公众代表并不能与时俱进的跟进大众实际社保基金的运用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大基金政策的大众性、民意性,在与民众关系密切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及社保基金政策的制定时,必须建立并健全民意调查制度及法定程序,来提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相关政策的出台与民意实际需要的吻合性。
按照斯坦福大学目前所出台的民意调查审慎机制来看,可以从四个层次来进行逐层的执行,如设定某一特定的社会保障基金相关议题,随机选择不同区域的公民来进行调查,在结果汇总后,由咨询机构的专家为第一次被调查的民众科普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相关知识,再次对其进行民意调查并统计结果,使用电视、广播等媒体现场转播本次民意调查过程及民众之间的理性讨论,以引发其他民众对本课题的关注度,进而培养公众参与听证的意识和习惯。在前两次调查的基础上,仍以原有的议题为调查核心,进行话题延伸式深入调查,对比三次的调查结果,查看价值偏好和提炼公众意见和建议的集中方面,并以其作为民众共同利益和价值的代表,作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信息辅助。
公众参与听证制度的完善则需要我国首先要建立公众参与听证制度,使得公众在行政机构、政府机关及公众代表进行社保基金相关主题质证和辩论中,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要求和意愿,促进民众与行政机构、政府机关及公众代表、咨询专家机构之间的相互了解、相互协作、相互信任,进而促使社保基金实际管理机构最大限度的听取并吸纳来自民众的真实信息。社会保障对象的政策公平性、全民性,社保领域不同利益主体之间错综复杂的交织关系,民众对社保基金的强烈需要和关注等,都可以作为公众听证会参与方式的制定的依据。按照我国实际发展需要,可以使用座谈法、调查法、访谈法与听证会相容的形式来达成中国式的、具有人文性的公众参与听证制度和体系。该体系同样可以依靠基金管理机构牵头来定期举办,公众参与时可就社保管理中的任何操作不合法、不合理行为进行举报。
参考文献:
[1]王锡锌.公众参与:参与式民主的理论想象及制度实践[J].政治与法律, 2008(6).
关键词 工会管理 员工退休安排 基本政策
中图分类号:D41216 文献标识码:A
一、建立困难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各企业应按照困难退休职工分类标准,对即将退休困难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逐个进行登记,并对其资料加强管理。包括申报、核实、确认、建册、备案、变更或注销、发证等基本环节是本文主要。困难职工申报一般可由职工本人或企业工会提出,其所在企业进行登记并建立名册,扶贫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进行审查确认。有关部门应定期进行复核,对困难程度发生变化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及时变更,并报扶贫领导小组。(1)对退休困难职工家庭搞好摸底、核查、分类、统计工作。(2)对患大病的退休困难职工家庭,做到家庭住址清、人口清、子女就业情况清、存在困难的家庭原因清。为进一步搞好送温暖工程工作提供了科学的依据。(3)需要救济的退休困难职工家庭,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退休办核实后,进行家庭困难原因统计,并统一提出初步救济意见,然后上报矿工会,矿工会主席批准后统一造表发放。(4)退休困难职工家庭申请救济人员,领取救济款时必须加盖本人私章。退休办将退休困难职工家庭救济发放完毕后,将救济发放表交矿工会财务入帐。只有落实好单位的各项政策和工会关于退休员工的管理和安排,才能使企业和退休老员工的回馈最大化。
二、工会对退休职工的工作重点要明确
工会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只要是涉及到职工群众的事,都是工会的工作。因此,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分清主次、重点突出,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在这方面,主要突出三条:一是保障职工权益。要切实加强民主管理,进一步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民主视察,深化企务公开,紧紧抓住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特别是在劳动关系调整、工资奖金发放等方面,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企业管理的透明度。同时,要把保障职工安全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定期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安全视察、自检互检等活动,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全力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全力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二是解决退休职工困难。要把关心职工冷暖作为工作重点,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办好职工的大事,解决职工的难事,关注职工的琐事,真心实意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特别强调,帮助退休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不仅是解决物质上的问题,也包括解决心理和精神上的问题。三是激发在职职工干劲。要围绕安全生产,落实各项激励政策,广泛开展行之有效的生产劳动竞赛,激发一线职工安全优质创水平的积极性。围绕素质提升,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广泛开展群众性的革新创造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知识型、创新型职工队伍。围绕愉悦精神,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振奋职工精神,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三、在退休职工管理方面工会作用的显现
1、通过运行分析,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认证实施,使工会组织又有了一个更好发挥作用的载体。从大多数企业实施这个体系后的情况表明,企业工会依照《工会法》赋予的权利义务以及体系赋予的职责,有向企业或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对退休职工的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参与解决各类问题维护职工的权益。工会的作用在体系中得到较大程度的发挥,使工会工作的开展不再游离于企业管理之外,实现了工会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职工的凝聚力和生产经营的竞争力,并最终达到“双赢”的目的。建立困难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各企业应按照困难职工分类标准。
2、对困难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逐个进行登记,并对其资料加强管理。登记管理制度包括申报、核实、确认、建册、备案、变更或注销、发证等基本环节。困难职工申报一般可由职工本人或企业工会提出,其所在企业进行登记并建立名册,扶贫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进行审查确认。有关部门应定期进行复核,对困难程度发生变化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及时变更,并报扶贫领导小组。
四、确保困难退休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工会要把做好困难退休职工群体的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要从“群体”的角度来考察困难退休职工的状况,界定工会维权活动的范围,以切实维护困难退休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困难退休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是劳动就业的权利。劳动就业权是维护困难职工群体权益的第一要义。它是公民享有经济、文化、政治、民主监督等权利的前提。失去劳动就业权的公民必然会失去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保障。
2、是职工培训权利。《劳动法》规定,要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困难职工群体处于弱势地位的原因之一就是其技能缺乏社会竞争力。工会应配合政府和监督企业维护困难职工群体的职业培训权利,按照生产、工作的需要和可能开展下岗就业培训和在岗技能培训。
3、是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公司法》和《劳动法》强调,职工付出劳动,依法获得应有的报酬,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而一些企业,尤其是私有企业主,克扣、拖欠、拒付、少付职工报酬的现象时有发生。工会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通过多种渠道,运用法律武器,监督企业及时、足额地支付职工的应有报酬,使职工的劳动充分体现其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
五、工会退休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在全面分析内外部形势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今年要在坚持“三步递进”构划,突出“三大主题”,统筹“六个关系”,遵循“二十字方针”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努力实现“两保三提升”目标,在应对变化中推进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上述思路和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需要集团公司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各级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和广大职工家属的积极工作。就工会系统的总体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抓好贯彻落实。为了更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以及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的状况,在总结我煤矿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离退休干部模式的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近年来企业以法定机构改革、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为契机,积极探索新时期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的新路子。通过优化整合社会资源,采取专群结合、条块互动的办法,初步构建起更全面细致、层次更丰富的退休职工管理服务模式,即以“宏观管理为指导、单位具体管理为主体、所在岗位配合管理为辅助、退休职工自我管理为补充”的“四位一体”服务管理模式。该模式引入了企业机构、自管组织实现协同共治,为退休职工管理服务构建起了“左右协同、内外互补”的联动机制,促进我企业和工会的退休员工工作向属地化、社会化、人性化为主要方向的全方位管理服务模式转变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思考
1991年,以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为标志,国家拉开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帷幕。近年来,随着关闭破产企业,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等一系列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老有所养的“拼图”逐步齐全。2015年1月,《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正式颁布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最后一块“拼图”终于完成,我国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对各种人群的全覆盖。万事开头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迈出了第一步,如何有效实施,加快改革进程,需要加强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现状
1.改革历程
我国从1955年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及其待遇管理制度以来,进行过2次改革探索。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年,人事部出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2008年,国务院通过劳动、财政、人事部制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上海、重庆和广东等5个省市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改革主要内容为: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职业年金制度和省级统筹等。
这两次改革总体未实现预期目标,但也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一是只改事业单位,不改机关单位,违背了公平原则。二是工资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等配套改革未同步推进,缺乏动力。三是未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改革群体利益下降,影响了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2.改革进展
2015年初,国家相继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人力社保部和财政部也出台了相关细化措施。随后,上海、北京、广东等省市陆续了实施意见。
2015年底,重庆市了《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随后,对全市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数据采集,涉及单位2万多户,人员100万人;广泛的开展了政策宣讲,初步宣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相关政策;人力社保、财政、编办等部门加强协作,对改革所需资金进行了反复测算,对收支预测情况进行了预测和分析,为下一步改革提供决策建议。
3.改革的思路和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并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一个统一”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和个人分别缴费,缴费金额与缴费年限与养老金待遇相挂钩,从而解决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的矛盾。在此基础上,形成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行的两大制度平台,并可相互衔接,从而构建起完整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五个同步”是指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联动,确保改革平稳推进。一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避免互相攀比。二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确保待遇平稳过渡,体现职业差异。三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工资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通过“提高工资水平,优化工资结构”来减轻个人缴费压力,用“增量”来进行改革,减少改革阻力和压力。当然,由于职务、级别不同,每个人增加的具体额度有所不同。四是待遇确定机制与调整机制同步完善,逐步建立兼顾各类职工的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五是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实现工作推进“一盘棋”。
二、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1.待遇差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尽管从制度层面实现了公平,即职工要缴费并从基金中领取养老待遇,但平均养老金水平要高于企业职工平均数,社会各群体的养老金综合替代率有相当的差距。因此,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城乡之间养老待遇差别依然存在。
另外,因职业年金产生的待遇差别有扩大的趋势。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制度与企业年金类似,都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属于财政供养,将全面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但是企业年金受到单位领导认识、企业效益和职工年龄结构等多方面约束,覆盖面小、差别大,目前已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不超过10%,这就会扩大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的待遇差。
2.财政承受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三类人群。“老人”就是改革前,即2014年10月1日前已退休人员;“新人”就是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中人”就是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这三类人群的解决思路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改革难点在于“中人”,“中人”的难点在于财政能否承受改革成本。
改革前,“中人”不用缴费,也没有基金积累。改革后,“中人”视同缴费,需要财政部门逐步拨付“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根据专家测算,事业单位“中人”成本约 3.7 万亿元,机关单位 “中人”成本约 4. 5 万亿元。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时期,各级财政压力巨大,“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对更是加剧了财政资金支付压力。
3.制度衔接问题
一是新旧制度的衔接问题。改革前,2008年试点省市需要前后衔接。如重庆需要清理以前参保和享受养老待遇的人员,制定前后衔接办法,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二是制度间的衔接问题。按照改革方案,新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相同,缴费和待遇计算方式基本相近,但是仍然会分别单独管理和运行,因此这两种制度间需要有机衔接。
三、建议
1.加快制度融合,逐步缩小待遇差距
养老保险制度融合是世界各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共同趋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必须要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互融合、逐步缩小待遇差距。一是要提高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提高企业养老金有两个思路,即提高存量退休职工养老金和提高增量退休职工养老金。根据多缴多得的原则,在确保公平的基础上尽量采用提高增量退休职工养老金水平的方法,让每年新增加的退休职工能获得待遇的提高。二是要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的关键是增加财政补助和投入,建立养老金随通货膨胀、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等联动机制,兜住养老底线,从而不断提高退休职工的生活水平。
2.确定“中人”过渡标准,确保财政可承受
在保证“中人”待遇水平不下降的情况下,合理确定过渡标准,加大基金收入来源,让各级财政可承受可持续。一是要按照保险大数法则和精算平衡原则,对基金收支和财政补贴标准进行测算,做到未雨绸缪。二是要推进国有资本及其收益补充养老金改革举措。根据各地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程度,划拨国有资本及其收益,增加基金收入,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确保财政可持续。三是要扩大省级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试点。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及职业年金等养老基金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四是加快发展经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握民生社会保障支出与发展经济之间的关系,通过民生事业稳定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实现民生发展与经济增长良性互动发展,扩大财政收入来源。要多措并举有效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需资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