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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程度深,化肥、农药的施用土地产出的途径,加之化肥、农药使用量大的蔬菜生产发展迅猛,使得我国已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最大的。这两类污染在地区还直接破坏农业生态系统,对鱼类、两栖类、水禽、兽类的生存巨大的威胁。
二、小城镇和乡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小城镇和乡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基础设施的不管制的不健全,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严重的“脏乱差”:每年产生的约为1.5亿吨的乡村生活垃圾几乎露天堆放;每年产生的超过3000万吨的乡村生活污水几乎直排,使乡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然而,在我国乡村现代化进程发展较快的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的并经济的而,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却在与日俱增。
三、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产生的工业污染
受乡村自然经济的,乡村工业化上是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环境污染,加大了治理的,还污染危害直接到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我国乡镇企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一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污染物率也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率。
我国乡村污染治理体系尚未,环境污染将迅速“小污”变“大污”,而且“小污”成“大害”,给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带来了的负面。为此,应当如下措施:
1、环境立法,健全乡村环境管理机构,环境保护职责权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我国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乡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考虑。
2、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城乡分治使城市和乡村间着严重的不公平。主要指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长期,把污染防治投资几乎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乡村扩散,而乡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那一世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这是我国政府新型的国家治理格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是实现这一管理格局的基础工程。
标准化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利用标准化手段,系统地制定和推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有利于高效公平地运用公共资源并引导社会资源满足公民的合理需求。杭州市拱墅区成立了全国首家“社区卫生服务管理集团”,市质监局将试点成果上升为杭州市地方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同时又成为省级试点,引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化。
标准化是政府行政管理空白的补充。浙江省率先推行的“四张清单一张网”的权责清单制度,就是用标准化的方法全面梳理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已经取得明显的成效。
标准化是提升社会管理绩效的主要手段。通过建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可以大幅度减少政府内部的请示和审批,提高政府在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的效率和水平。被授予“国家级中国美丽乡村标准化创建示范县”称号的安吉县,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原则制定了20项“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使美丽乡村各环节建设有据可依、简便易行。《美丽乡村建设规范》上升为全国首个美丽乡村建设地方标准。
标准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奠基措施。标准作为自愿性手段,是法律体系向具体化、精细化方向的延伸,既体现了法治的基本精神,又弥补了法律法规的不足,为依法治国奠定扎实的基础。杭州市上城区作为全国首批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形成了科学有效的权力清单,推动了政府主导型服务向群众需求型服务转变,经验型管理向依法管理转变。
标准化是社会共治的权威依据。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就是要用标准体系为自治和共治提供遵循,为主体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提供规范。宁波市海曙区社区家政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整合各方力量,形成了“政府引导,协会主导,企业支撑,社会参与”的新模式,同时引入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实现了社会共治。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社会管理标准化的关键时期
《国家标准化体系发展规划(2015-2020年)》规定,到2020年,基本建成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标准化体系。“十三五”时期是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关键时期。
要确立标准化在国家治理中的战略地位。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看,标准化应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成为实现人人受益的“中国梦”的重要保障。要加强标准制订和执行,破解标准真空,让标准成为政府管控的重要职能,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要把制度体系成熟定型的成果标准化。标准体系是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配套的标准体系是制度成熟定型的重要标志。所以,必须把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放在制度建设“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位置,增强具有推广价值的改革探索的可复制性。
当前,变革已进入具体准则创新阶段。在此阶段,当地经过自立性准则创新在重点范畴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成为了推进变革向纵深发展的主要方法。在2003年开端施行统筹城乡、“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计谋基本上,于年月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变革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针对“城乡二元体系体例”这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条理矛盾,开展了一系列以自立性准则创新为特征的先行先试探究,在体系体例转轨新阶段中,为全国变革创新发明了很多有价值的经历。这些变革探究,归结起来首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探究。所谓新型城乡关系,就是经过准则创新,构建持续发展一体化新机制,完成城乡之间人口自在迁移,要素自在活动,公共效劳平衡掩盖,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一探究,是一项触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工程。经由30多年变革开放,当前我国总体上曾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构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式的新阶段,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曾经成为新期间统筹城乡发展的计谋基本。“实验区”经过系统推进城乡规划、财产发展、市场体系体例、基本设备、公共效劳和治理体系体例一体化,以乡村地盘产权准则、户籍准则变革为中心对构建新型城乡关系进行了勇敢测验。
二是对优化城乡功用和形状的探究。的统筹城乡发展是在1.24万平方公里、以平原为主体的区域内进行,没有山区、丘陵的天然阻隔,城市与周边地域的经济社会联络相对严密,城市和乡村人口根本相当,统筹城乡的变革和探究更多地表现“城”与“乡”若何完成功用与形状的交融,然后构成一个“城乡一体”的大都会区。在此布景下,在以“三个集中”提拔城乡空间集约应用程度的基本上,提出了“全域”的理念,明白了构成人口、资本、情况协调发展的总体功用分区,确定了一批指导财产有用堆积的计谋功用区,对全域进行统筹规划,统筹布置全域局限内的要素活动和财产结构,以此推进城乡功用和形状的合理重组与更迭。
三是对农业、乡村发展的探究。农业、乡村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只要从发展机制和情况上改变了农业、乡村的相对弱势位置,才干提拔农业、乡村的自我发展才能;在乡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城市疾速发展的还,完成农业、乡村本身的同步发展,然后在真正意义上完成城和乡的“统筹”发展。“实验区”经过对农业、乡村发展的基本性准则进行变革和创新,以县政府指导的方法构成有益于农业、乡村发展的市场情况,将乡村地盘产权准则变革、乡村金融创新、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方式创新相结合,构成了推进农业、乡村发展的县政府与市场的合力。
四是对社会治理变革创新的探究。当时阶段,我国体系体例变革的目的曾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经济体系体例变革,而是更深条理的经济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具体革新;变革的前史任务不只仅是改变经济体系体例,更主要的是改变经济发展方法和构建调和社会。“实验区”相同肩负着对体系体例变革新范畴进行探究的工作,在对乡村地盘产权、户籍准则、金融体系体例等深条理范畴进行探究的基本上,“实验区”将变革的触角进一步深化到了底层管治、社会治理等“深水区”,对构建城乡群众共创共享变革发展效果的社会治理进行了探究。
经过七年的探究理论,“实验区”不管在推进统筹城乡的变革自身,照样探究有益的区域发展形式方面,都获得了一系列值得一定的成效和经历。首先,年至今,地域生产总值先后跃上2000亿元、3000亿元、4000亿元三个“千亿元”台阶,年到达了4502.6亿元;城镇化率由56.8%提拔到年的64.9%,年均进步1.35个百分点;与此还,乡村基本设备和公共效劳程度分明提拔,城乡收入比一直不变在2.6:1左右,城乡居民间的公道化水平分明进步,对构成效率与公道统筹的区域发展形式作出了有益探究。其次,构建了人口、资本、情况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形状,总体上构成了卓有成效的城乡统筹发展的体系体例框架。再次,以构成市场化的资本装备机制为中心,起劲找到县政府与市场有用结合的均衡点,还以各类方法最大限制调动广阔群众参加变革的积极性和自动性,初步构成了县政府市场联动、大众普遍参加的变革动力机制。
城乡一体化管理成为必然趋势
城镇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走向,也是一种必然趋势。然而,对城镇化的理解,则需要超越传统城镇化的范畴。传统城镇化模式主要是人口向城镇的聚集,伴随着城镇的发展,农村走向衰落和终结。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关键目标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而不是仅仅依靠大城市或小城镇的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和城乡分治的格局。而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根源在制度安排,所以新型城镇化的主要途径是要通过制度创新,逐步消除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目前乡村社会治理的基本制度为村民自治,这一制度是在1982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后逐步在全国农村推进,并得以不断完善。某种意义上说,村民自治制度是继制解体后乡村治理模式的一次重大改革创新。村民自治制度发展至今,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已经取得了巨大进步,因而也成为当前政府农村工作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农村的一项基本社会管理体制。
村民自治在扩大农村基层民主、组织乡村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现有的村民自治制度是在城乡分治的二元体制框架下设计的。从该制度的法理内容来看,村民自治主要是为了达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而从制度实施的现实来看,村民自治实际上在执行着管理乡村基层社会经济的职能。一方面村委会在村级集体经济和集体产权管理中发挥着领导功能,另一方面又承担着村级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然而,由于村并没有独立的财政来源,所以无法实现真正的村自治。要让城镇化的推进与农村发展协调统一起来,就需要在城乡一体化的框架下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也就是将村民自治纳入到城乡一体化的公共管理和社会管理体系之中。
首先,目前村民自治组织所承担的基层公共管理的功能需要纳入统一的公共管理体制之中。在地市一级的行政辖区内,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基本民生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统一配置交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水利、环境等公共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并实施统一管理。打破城市与农村分离的财政体系,将农村公共领域里各项投入,编入到城乡一体的公共财政预算体系之中。对于偏远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及公共管理的支出,可由地方政府申报中央财政资金的扶持。
其次,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让村民自治组织逐步退出管理村集体土地和村级经济。为了深化村民经济活动的独立自主性,避免因集体产权模糊而引发和激化农村社会矛盾,乡村在经济管理方面必须推进集体产权的确权改革,也就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或其它集体产权加以细化,将具体权责范围明晰到农民个体之上。并通过制度创新建立起集体产权交易机制,使农民个体的产权收益更加明确。
此外,按照城乡一体化方式,建设和完善乡村基层社会生活领域里的村民自治。农村的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可以参照城市居委会建设模式,由村民直接选举,组织的运行经费纳入到统一的财政支出之中,以确保村民自治得以普遍地、统一地、正常地运行。与此同时,村民委员会主要致力于服务村民生活。
将村民自治作为城乡一体化社会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去加以发展和完善,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也可以说是新形势下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作为一项制度改革与创新,城乡一体化社会管理体制将为城乡均衡、和谐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当前农村与城市之间最突出的差别问题就是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它社会生活条件的落后,而要彻底改变这种局面,仅仅靠农民自我建设和中央支农资金支持,其效率很有限。
作为生活方式的村民自治
新型城镇化也是社会生活方式现代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生活领域的重要变迁集中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所谓社会生活的民主化,实际上也就是村民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自治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属性和特征之一,自治并不等同于民主。传统的乡村社会也有自治,传统乡村自治通常是在乡村精英如族长和宗教权威的主导下运行的,此种自治虽保证了村庄的相对独立性,但其实并未实现村民的自主性,而且也因过于强调村庄内部自治导致村庄封闭性增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村民自治,自然需要从传统自治向现代自治转型,与现代乡村社会生活方式保持一致。乡村是人类居住和生活的重要场域,伴随着社会变迁发展与城市化,一部分乡村人口迁移至城镇居住和生活。从迁移理论来看,人们从乡村向城镇的迁移行为,主要受两种力量的作用:一是乡村的推力作用,二是城镇的拉力作用。推力作用机制就是乡村中影响人们社会生活的不利条件或因素,拉力作用机制主要是城市优越于乡村的社会条件及因素。不过,从人类社会城镇化的整个过程来看,城镇化并不只是乡村人口向城镇的迁移和聚集。城镇化同样还包括乡村的城镇化,而乡村城镇化实际上就是乡村社会生活方式的城市化与现代化。
乡村社会生活方式的城镇化,既需要有乡村生活物质环境和条件的改善,同时也需要营造现代的人文环境,即农村居民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民主化是社会生活领域的本质特征和要求,因为在生活中,具有自主性的个体完全能够支配而且应该由个人来支配其自身的生活性事务,所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在乡村基层社会生活中,不仅是可能的,而且非常重要。
作为乡村民主化的社会生活方式,村民自治就是要不断推进和完善基层社会生活领域的民主。首先,通过民主选举选择出多数村民所信任的村委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出来的基层组织,主要职能就是组织协调乡村基层社会生活及社会秩序,即为不断改善乡村社会生活环境而服务。推进乡村基层民主选举,其重要意义还在于在基层社会形成民主生活的社会风尚,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奠定社会基础。让广大村民参与到与其生活相关的基层选举之中,可以培养人们的民主精神、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从而在乡村社会生活领域形成民主化的风尚和环境。其次,村民自治中的民主决策也将主要在社会生活领域得以体现,即乡村居民可以自主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对自己生活中的事务能够自主决策、能参与村庄内部生活中的共同事务的决策。村民自治组织的形成应该是为实现这些目标提供制度和组织保障,而不是让村委会来实现自治。因而民主决策不能局限在村民自治组织之中,而需要拓展为一项基本原则和制度,这一原则和制度就是要促进村民个人独立自主地支配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独立自主做出自己的合法行为选择。当村庄成为人们自主生活的社会空间时,一方面广大村民的个体能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会被调动起来、激发起来,为乡村发展提供动力来源。另一方面,村民在社会生活中民主决策范围的不断拓展,也将促进乡村社会的进一步开放。只有当村民独立自主支配其生产要素或资源配置时,农村的要素市场才能发育、发展起来;只有农村市场发展起来了,农村才会进一步开放;农村只有走向开放,才会有新鲜的“血液”进入农村,农村才会获得新的发展机遇。
未来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管理将主要是乡村基层社会管理的民主化。由于村庄主要是社会生活的空间而不是政治单位或行政单位,因而村民自治的民主管理应该走向社会管理领域,即乡村民主管理的范围主要在社会性事务或生活性事务之内。目前村民自治的一个突出问题就在于政社不分、公共管理与社会管理不分。制度设计赋予村民自治过多且模糊的功能,致使乡村基层政权建设与社会建设、公共管理与社会管理混同在一起,由此影响到村民自治的社会效益。如果让村民自治回归到民主管理乡村基层社会的生活性事务,其职能也就走向专门化、单一化,村民自治组织的权责会更加对称、更加明晰,有利于其在基层社会生活民主化建设过程中发挥更加有效、更为积极的功能。
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村民自治,民主监督的内容主要表现为村民在平常生活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而且民主监督主要是在村庄及村民内部对共同生活的事务和社会行为的相互监督。由于当前的村民自治组织承担着管理集体土地和集体产权收益的职能,以及组织和管理村级经济的功能,所以村民自治的民主监督主要是针对村委会的,即村民对自治组织的监督。村民之所以要对村委会实行监督,村委会之所以要公开村务接受监督,在一定意义上表明村级自治组织拥有了较大权力,成为一种类似权力机关的组织,而与法律所界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不相一致。所以,当村民自治组织逐步去权力化,村民就不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监督村委会,村委会也就可以真正代表村民履行社会监督职责,在构建基层良好社会风尚、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更为积极的功能。
作为一种现代生活方式,村民自治需要通过相互监督和行为自律来达到生活的理性化,并由此协调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村民自治一方面使个体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大大提高,与此同时也就需要提高个体的社会性,以使社会关系得以协调。个体社会性的提高必须通过法律及规范来规制个体的行为选择,并通过社会监督机制促使个人遵循法律和规范。由于村民自治组织是广大村民直接民主选举产生的群众性组织,能很好地反映和代表村民意见,因而充分发挥其对基层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教育功能,将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基层社会。
走向社区建设
在新型城镇化及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乡村将依然是居民居住和生活的重要社会空间,乡村的变迁与发展将主要体现为村庄的社会生活环境越来越接近于、越来越类似于城镇社区生活环境。要达到这一目标,乡村在社会管理上就需要朝着社区建设与管理的方向发展,也就是说,作为乡村治理的基本制度—村民自治要走向社区建设,与社区管理统一起来。
在社会学意义上,传统的村落尽管也属于一种社区,严格地说是一种社会生活共同体(community),这一共同体主要是基于血缘和地缘而形成的,即具有一定亲属关系的和长期居住生活在共同场域的居民而构成的社会共同体。传统乡村社区的存在和维续主要依靠熟悉的社会关系纽带、礼俗规范以及认同边界,因而容易在村庄内部形成自治格局,但同时也容易使社区封闭起来。现代意义的乡村社区建设则是在开放的社会推进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建设,即在不同社会关系的个体及群体之间建构社会共识、规范和秩序。
从发展的角度看,更好地治理乡村社会生活空间,关键是要解决制约乡村发展的三个问题:一是村庄的封闭性,二是乡村人口的单向外流,三是乡村发展的可持续性。就目前的村民自治状况而言,难以解决这三个基本问题,甚至有些自治策略和措施,虽对扩大乡村基层民主有促进作用,但对乡村发展问题还可能具有强化和固化作用。因此,村民自治制度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地根据乡村发展的实际深化改革和创新。
首先,村庄的封闭性使得乡村发展只能按照自然循环的方式发展,即通过村庄内部人口一代一代地自然更替,维持着乡村的存续。由于封闭的乡村难以让新生力量进入,因而乡村发展最多不过是村庄内部面貌的更新,而难以与社会转型保持协调。未来的村民自治需要改变乡村治理策略和治理模式。具体而言,就是村民自治必须超越传统村庄自治理念,走向现代社区建设。通过乡村社区建设,一方面可以发挥基层社会力量更好建设和管理乡村社会;另一方面在新的生活共同体构建过程中促进乡村与外部世界的联系,让更为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乡村建设和发展之中,从而可以把乡村建设成与城市社区相类似的社会生活空间。
其次,乡村人口的单向外流,导致乡村建设与发展的基础越来越不稳定、发展的后劲越来越匮乏,由此也可能导致乡村社会逐步走向衰落,乃至有大量的村庄因此而走向终结。尽管在城镇化的大背景下,乡村人口的外流是一种趋势,流动也是农民的自主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有些村庄的衰落和终结是理所当然的结局。乡村人口向外净流出的格局是在二元体制和二元社会经济下发生的,由于城镇生产和生活方式已走向现代化,而乡村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依然维持在传统落后的状态,农民自然会不断地走出乡村、流向城市。如果城乡差别过大、城乡二元体制存在,这种乡村人口净外流的问题就难以得到真正解决。因此,要缓解和改善目前乡村单向外流局面,必须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乡村社区得以更好的建设与发展,乡村社区生活方式同样达到现代化水平;二是乡村社会是充分开放的,即乡村市场必须充分发展。要让村落社区不仅发展成为“本村人”共同生活的社会空间,更是市场共同体的组成部分。
再次,无论是新农村建设还是城镇化,其共同目标都是促进发展,其中自然也包括乡村的发展。如果只有城市扩张和发展,而乡村不断走向衰落和终结,那么这一发展过程很难说是协调的和良性的发展。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将是解决乡村发展的持续性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村民自治的大趋势。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有相应的社会管理体制作保障,在现代化和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必须改革现行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即把村民自治的乡村社会管理转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要就是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原则来建设和管理乡村社会,即参照现代城市的社会管理体系和模式来管理和发展乡村社会。目前城市社会的基层管理体制已基本从居委会管理体制转向社区管理,社区建设与管理体制实现了基层社会管理的专门化和社会化,大大提高了社区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效率,对促进社区生活环境的改善起到积极作用。同样,在农村推进村民自治向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的转变,也将会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的效率,对不断改善农村社会生活环境发挥重要推动作用。伴随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推进,乡村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也就会得以持续地发展。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城镇化背景下乡村自治的理想选择,通过农村社区建设,可以更好地改变人们固有的城乡差别观念,形成城乡融合与一体化的新理念,树立建设新农村的信心,重新构建乡村社会认同体系。此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点在于建立起新型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通过新的社区管理模式,使乡村得以更好地建设与发展。由此打破传统村落边界的封闭以及旧体制的束缚,把乡村建设成为一个更加开放、更有活力的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
“乡贤”一词,始于东汉,是国家对有作为的官员,或有崇高威望、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社会贤达,去世后予以表彰的荣誉称号,是对享有这一称号者人生价值的肯定。《汉语大词典》中这样解释“乡贤”:“乡里中德行高尚的人。”在漫长的中国历史进程中,一些在乡村社会建设、风习教化、乡里公共事务中贡献力量的乡绅或乡贤之士,也都被称为“乡贤”,由此而形成了乡贤文化。
乡贤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植根于乡村社会土壤,蕴含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诚信友善等优秀文化基因。它曾为中国社会的稳定、中华文明的传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建设乡村、改善民生、谋利桑梓等方面的群体追求和故乡情怀。
随着时展,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传统社会的架构并没有完全坍塌,乡村社会错综的人际交往方式、以血缘维系的家族和邻里关系依然广泛存在。改革发展进程中会出现很多难以预料的矛盾,作为农村中有声望、有能力的长者、贤人,乡贤在村子里地位比较高,村民比较能够听得进他们的意见,可以起到协调冲突、弥合社会分歧的作用,使社会改革发展进程在乡村这一层面变得更加平顺,有利于农民、农村顺利融入现代化进程,分享改革开放的红利。从这个意义上说,乡贤就像高压锅的“安全阀”,可以把社会矛盾化解于无形。
面对乡村的传统秩序受到冲击、传统社会纽带越来越松弛的情况,如何让乡土社会更好地粘合起来,让社会转型中的个人和家庭得到社群的关注,让“风筝不断线”,让人走得再远也不至于“失魂落魄”、没有认同感,乡贤就是能起到这种作用的关键人物。乡贤大都对传统和现代有较为全面的了解:一方面,他们扎根本土,对我国传统文化和乡村情况比较熟悉;另一方面,他们具有新知识、新眼界,对现代社会价值观念和知识技能有一定把握。
因而,现代乡贤成了连接传统与现代的桥梁,让传统与现代有了“可译性”。乡贤用自己的知识和人格修养成为乡民维系情感联络的纽带,用村民们能够接受的方式来传递现代知识,让现代的法律和契约精神与传统的价值和伦理得以协调,让村民有村落的归属感和社区的荣誉感,这样的乡贤文化是有凝聚力、感召力的,他们以身作则提供正能量的作用不可或缺。
乡贤何在
可是在城镇化的浪潮中,大量农村人口涌向城市,使得村落被遗弃空置。同时,如同清末民国时期,乡村文化精英出于经济等利益的考虑纷纷走出农村,定居城市。从农村走出的大学生,也很少再返回家乡。农村优秀人才大量向城市流动,正所谓“秀才都挤进城里”,有人不禁叩问“乡贤何在”?
近些年来,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积极倡导乡贤文化。《光明日报》去年推出“新乡贤・新乡村”系列报道,在全国各地发掘“新乡贤”和“乡贤文化”与新乡村建设的新闻故事、新闻人物和新鲜经验,给出了重要启示。从现实情况看,新乡贤的主体范围更加宽泛了。
有的乡贤扎根本土,把现代价值观传递给村民。如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在乡民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正日益成为“新乡贤”的主体。还有一种乡贤出去奋斗,有了成就再回馈乡里,他们的思想观念、知识和财富都能影响家乡。包括乡村干部、文人学者、退休官员、企业家、科技工作者、海外华人华侨等。他们视野开阔,资源广泛,对于哺育自己的家乡念念不忘。他们当年从乡村走出,经过了社会的磨砺,成为精英。如今返回故乡,或以自己毕生所集聚的能力奉献家乡建设,反哺故园。
“乡贤文化”从某种意义来看,就是某一个地域中的优秀文化。一方乡贤,在一方乡土中的人文道德力量不可谓不大,由一乡及一县,由一县及一省,由一省及全国,所谓聚溪成流,其影响不可忽略低估。当前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发掘与实践表明,乡贤文化是可资利用的重要文化资源,对于新农村建设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当代乡贤在农村基层建设,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因此,当代中国需要乡贤文化的复兴,在当今农村社会中呼唤新乡贤。新乡贤文化的弘扬有很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他们的嘉言懿行能够像古代的乡贤一样垂范乡里,涵育文明乡风,并进一步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深深扎根。
这不是传统士文化的回归,而是要实现社会贤达和社会体系的有机融合、现代社会治理在乡村基层的有效落实。新农村需要的是“新乡贤文化”,新乡贤文化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推手,依法治乡、完善现代乡村治理。同时,对于当下乡村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健全乡村居民利益表达机制,能够更好地让村民行为有法度、价值有引领、操守有规范。
新乡贤文化的精神内核
新乡贤文化倡导民主法治理念、开放竞争意识、包容创新氛围、幸福平等精神等现代文明因子;从文化主体上说,新乡贤既包括道德模范、社会贤达等,也包括以自己的专长、学识和财富建设乡村、改善民生的优秀人物。因此,新乡贤文化既汲取传统乡贤文化中的价值精华,又践行和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传统乡贤文化的批判性继承、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社会相契合、传统与现代相对接的文化。
新乡贤文化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极其珍贵的思想资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丰富的含义,“友善、诚信、敬业、爱国”这四个关键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基本规范和要求。从乡贤文化来看,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相同的终极追求。
关键词一:友善
乡土的被抛弃和被遗忘,是当代中国现代化过程中诸多两难性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乡土意识的丧失和社会基层的碎片化,使我们陷入都市与乡村、传统与现实的断裂和撕扯,以及单向度生活的无助之中。一方面是城市生活的局促、紧张,以及严重的雾霾等环境问题,另一方面是乡村的寂寥和荒芜。据报道,在2000年至2010年这十年间,中国消失的自然村高达90万个。更为严重和难以面对的,是老人的孤独死亡和自杀率上升。
西方的近代工业史、城市发展史,作为他山之石,可以是我们思考社会发展道路的一种借鉴。在近代西方,单一的城市化是片面化的发展观和理性主义文化的体现。在这样一种社会逻辑中,似乎城市的就是文明的和科学的,而乡土的就是未开化的,甚至是野蛮的。但在经历过短暂的城市化狂潮之后,二十世纪下半期,西方出现了迅速的逆城市化。由于交通拥挤、污染严重和犯罪增长等城市病日趋严重,城市人口开始向郊区和农村流动,市区“空心化”。以人口集中和工业经济为主要特征的城市化由此发生逆转。绿色政治运动和乡村保护运动,成为对城市化和工业主义的直接对抗。今天,我国的城镇化和现代化方兴未艾,如何避免走西方现代化的老路,更为重要的是如何有效地避免城乡二元化,以及避免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出现的严重的社会问题,的确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探索。
一个必然的逻辑结论是回归乡土,也就是切实把工业与自然、城市与乡村统一起来。首先是观念的变革。在社会发展方向的定位和社会制度顶层的设计中,要重新认识发展的真正意义,树立科学与人文、传统与现实统一的发展观。在个体日常生活的层面上,要着力培育和践履科学而健康的价值观,强调个人对社会、对自然、对人类未来的责任。重塑乡土意识和家园意识,无疑为新的价值和文化的培育,提供了厚实而开阔的话语空间。其次,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真正认识和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与生态建设的统一性和整体性。生态文明建设无疑是更加贴近自然和乡土的,生态经济和绿色产业的优先发展是乡土回归的直接道路。最后,充分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和力量投身乡村的守护和建设。这里,政府的意志和责任无疑是很重要的,政府可以用社会化和市场化的机制,有序引导资本和企业到广大的农村来,引导它们为乡土经济的发展、为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政府也有必要引导大量新生的社会组织,投身乡土社会的建设和治理。
农村区域最大、农村人口最多,4个城区中。目前全区仍有100多平方公里的农村区域和近10万农民,全市城区农村面积和农业人口第一大区。近年来,坚持以现代化大城市建设为统揽,加快推进农村经济融入乡村经济,农村形态转化为城市形态,广大农民转变为城市居民。
取得明显效果:一是农村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加快向农村区域延伸,村村通”工程基本完成,农村平安饮用水工程快速推进,农业生产区域基本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现代农业基础格局。
二是生态休闲旅游业蓬勃发展。胜利举办秋色旅游节、葡萄节和龙虾美食文化节等节庆活动,全省创响旅游农业品牌。全面开展绿化大会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日趋良好。镇先后荣获“国家农业旅游示范点”首批农家乐示范点”生态建设示范点”环境优美乡”等称号。
三是新农村建设全省领先。徽派风格、现代水乡、生态果园、都市农庄”新农村建设彰显特色,等10个村被评为省、市示范点,镇荣获“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称号。开展以“清洁家园、绿化乡村”专项行动,实施文明乡村建设四年规划,村容村貌显著改善。
四是农业结构逐步优化。加快推进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形成葡萄、蔬菜、瓜果、苗木、花卉、龙虾等六大优势产业。深入实施农业规范化工程,全区主要农产品均被认定为国家或省级无公害农产品。
坚持以项目开发推动结构调整,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重点项目加快实施。但对照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高标准、高要求,区都市农业发展还存在一些差别和不足,主要表示在农业发展正处于由城郊型农业向都市型农业的转型期,方式上存在着粗放农业与精致农业共存的现状,区域上存在着点线基地现代农业与区域激进农业反差的矛盾;农村经济发展仍然存在组织化程度较低、基础设施单薄、水环境污染等问题,难以适应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需求;农民市民化转型进程相对缓慢与乡村化进程快速推进的矛盾日显突出。
统筹解决好“三农问题”,构建与现代化大城市相适应的都市农业产业体系和新型城乡关系,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下一步重点实施6大工程:
一、实施生态建设工程
适应大城市建设对环境容量的高标准要求,把都市农业作为现代化大城市的生态板块,加快建设以湖区文化为特色的生态服务高地,努力把包河建设成为中国最美的湖区。继续深入开展“绿化大会战”,大力实施“五个一”工程,彰显“滨水生态、绿色氧吧、城市花园”的特色与亮点。加强区域内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入河流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加大治污力度,强化重点污染企业治理,做到达标排放;推进十五里河沿岸的人工湿地和生物净化设施建设,逐步在集中居住点推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强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狠抓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争创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品牌,增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引导城乡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培育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
二、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南部农村区域延伸,加快农村电网、供水管网、信息网络、商业网点建设,实现城乡资源共享。加强农村公路与城市道路对接,加快推进村庄内部主次干道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形成结构合理、方便快捷的交通网络。以土地整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万亩防洪达标工程、大小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抓手,推进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供排水、防洪防涝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继续实施农村人饮安全工程,加快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彻底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三、实施村庄整治工程
全面启动文明乡村建设四年规划,深入开展以“清洁家园、绿化乡村”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实施“六清理三绿化”活动,切实改变中远郊腹地农村、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脏乱差”面貌,力争通过2年时间的努力,全区所有行政村都建成文明乡村,实现“沟渠净化、道路硬化、环境绿化、路灯亮化、墙面美化、卫生洁化”的目标,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得到有效完善,形成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村居新面貌。
四、实施农业园区工程
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园区化,不断提高农村产业发展的集聚度,逐步形成集群化、特色化、生态化的农村产业发展新格局。在产业发展上,加快调整农业内部结构,以发展设施农业为重点,推进蔬菜、瓜果、苗木、花卉等农业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同时加快农业与二、三产业的融合,提高农业的附加值和比较效益。在发展方式上,以引导农民流转土地为突破口,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在发展重点上,重点抓好东以及大等4个功能开发,根据各个的产业特色,东着力打造“后花园”和“中国最美的湖区都市田园”;结合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绿色设施园艺种植业和高端服务业;以绿色港湾公园建设为龙头,建设集人居、度假、游憩于一体的生态水岸公园。义城镇大以万亩速生林基地为依托,大力发展林种林养经济,着力建设市民休闲度假的天然氧吧。
五、实施旅游营销工程
从营销包河的战略高度,深度挖掘区域农业旅游文化资源,打响“春色旅游节、葡萄节和龙虾美食文化节”三大节庆旅游品牌。突出城市居民需求,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做文章,进一步完善旅游景点基础设施,提升乡村旅游接待能力和水平,注重开发农业休闲娱乐、观光垂钓、采摘体验等旅游产品,延伸开发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和礼品,丰富提升乡村旅游的内涵和品位。突出宣传、营销包河,通过旅游节庆活动的开展,让更多的游客走进,感受包河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和强势崛起的发展潜力。
关键词:农村空心化;人口空心化;农村社区建设;政策革新
中图分类号:C912.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2)05—0103—04
建设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是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也是我国城市化战略的重要保障。然而,伴随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村人口外流所形成的空心化现象日渐突出,对农业生产、农村公共服务、村民自治以及乡村社会秩序等产生了消极影响,导致农村社会整体性衰落与凋敝。这一状况严重制约着农村社区建设的良性发展,也对我国城市化进程带来不利影响。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心之一,就是通过治理创新填充农村空心化,促进农村社区和谐、富裕和发展。
一、我国农村空心化的生成过程关于农村空心化概念,学界大体上形成三种认识:一是空间与聚落的空心化。主要从地理学或建筑学角度,解构农村居住习惯所带来的土地、空间、聚落的变化规律。如刘彦随为首的中国科学院课题组认为,农村空心化是由于宅基地普遍“建新不拆旧”以及城镇化引发的“人走屋空”,导致村庄用地规模扩大、闲置废弃加剧的一种“外扩内空”的不良演化。①二是人口的空心化。将农村人口空心化看成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导致农村人口下降和农村青壮年人口比例下降,农村剩下的人口大多数是老人、妇女和儿童的独特现象。②这一研究将空心化的重心从地理空间和建筑转向人口,实际上是对不断加剧的农民外流现象的学术关切。三是经济社会与基础设施的空心化。这一研究对于空心化的认知更为综合和复杂,不是简单的居住空间和人口数量的变化,而是指支撑乡村可持续发展和文明转型的资金、技术、知识、人才和需求等资源大量流失所导致乡村治理手段的匮乏以及乡村发展的困境。③
在笔者看来,对于我国农村空心化的认知,还必须采取历史和宏观的视野来加以审视,放在我国现代化历史进程中加以把握。20世纪70年代末开启的改革开放,掀开了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新一页。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空心化问题也日益凸显。实际上,农村空心化是在我国市场化、工业化与城市化的驱动下,农村人口外流所导致的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基层民主乃至社会心理等方面出现的迟滞、弱化与退化现象。农村空心化不仅是农村居住空间与聚落的变化过程,也不仅是单纯的农村人口外流问题,它反映了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农村衰落与凋敝的总体态势和基本格局。其具体生成机理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市场化促进社会流动加快。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传统户籍制度和单位体制出现松动,人们根据市场要素的分配规则寻求谋生、创业和发财的
收稿日期:2012—06—25
*基金项目:民政部2012年农村社区建设理论研究课题《农村“空心化”与社区建设》的主要成果。
作者简介:陈家喜,男,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副教授(深圳518060),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后(上海200433)。
刘王裔,男,深圳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生(深圳518060)。机会。农民可以离开土地,凭借体力或者一技之长到城市中谋生,由此催生了“亦工亦农”的农民工群体。据统计,90年代初,我国农民工群体已达6000多万人。这一数字逐年增加,截至2011年已达2.5亿人以上。与此相对应,从1996年到2009年,农村人口从8.5亿下降到7.2亿,几乎以每年1千万人的速度在递减。
其二,工业化导致农民跨区域流动。我国工业化发展存在区域之间的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较早接受外资进入,也较早进入工业化阶段,因此,农民工在流向上主要是向东部沿海大规模流动,东部沿海地区尤其成为中西部地区农民工最主要的流入地。2010年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分别为5810万和5065万,分别占全国农民工的24%和20.9%,同期西部地区农民工跨省务工比例高达59.1%。④这些数字意味着大批中西部农民抛妻别子、远赴他乡务工的现实,同时也造成原户籍所在地人口锐减的后果。
其三,城市化形成农村人口外流。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1978年我国城市化率仅为17.92%,到2009年城市化率已达46.59%,城乡二元结构发生很大改观。然而,城乡之间的差距却未有太大变化,城乡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从1996年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基本处于持续上升趋势,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397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城乡收入差距达3.43∶1。⑤此外,城乡之间在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城市的工作机会、收入水平以及生活居住环境对于农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促使他们背井离乡到城市寻找工作机会。
综上所述,农村空心化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农村人口减少的社会现象。我国农村空心化现象体现的是中国快速现代化所导致的农村社会结构的整体性变迁。市场化改革推动社会流动束缚的解除,工业化带来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城市化加剧城乡差距的扩大,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加剧了农村空心化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结构的变迁。
关键词:政治社会化;家庭;和谐建设;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C91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7)01 ― 0091 ― 03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它是一个动态而不是静态的概念。从历史的角度看,人类的家庭从古至今先后经历了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和一夫一妻制家庭形态。然而关于家庭,亚里士多德曾指出家庭是由于男女出于生理的需要同奴隶组合的以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而建立的社会基本形式。但就现在社会,家庭更具融合特质,更加开放多元,成为社会建设的关键部分,同时,作为社会大系统的分支结构,反映着社会各方面的基本信息,囊括了社会的生活需求、利益关系、阶层结构和社会运行规律,可以说家庭是整个社会的浓缩和体现。现代家庭和谐牵动着社会的健康与稳定。因此,自十七大以来党和国家就提出建设“家庭美德”、家庭责任,也包括完善家庭的法律制度建设等方面,同时,党的十也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总体而言,和谐家庭建设,对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并促进社会治理能力地提升。
一、社会中的家庭转型
变革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主题之一。家庭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因此,家庭也会随着社会发展而变革。但在中国,家庭变革往往主要是政治力量在起作用。在中国古代,家庭与国家是同构关系,传统的中国家庭以农业经济为基础,并在国家纵向权力结构中发挥着重要的政权控制功能;国家通过户籍制度的社会管理模式,维系着国家政权对地方的控制和社会稳定,如体现在赋税、兵役等方面;宗亲血缘也是家庭的重要依据,长者地位崇高,且突出父权地位和权威,重男轻女、男耕女织、平均主义等思想构成了传统家庭主义者的核心理念。
在我国近现代史上,随着社会结构重组和社会变革举措的推进,传统家庭也受到了明显的冲击,逐渐从传统家庭结构过度到现代社会家庭,其中,很大的作用当属有各时期的运动及婚姻法。比如20世纪50年代左右的实行运动及新婚姻法的实施,引起依靠土地为生的大批人口从传统集体生活中解放出来,出现了新形式下的分家居住和婚姻自主模式,传统的家庭权威在一次次的改革中受到削弱或分化,比如家庭权威削弱的一个体现为孩子的婚姻不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是获得婚姻自主等合法权利。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在这一过程当中,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确立,如1958年的的成立推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的,这一时期以集体化和公社化为特色,极大的推动了农村经济的社会公有形态,包括家庭个人的饮食、住房、工作等都以集体的形式承担,同时,发挥传统的人口控制作用的家庭也在一步步瓦解,最终形成我国历史上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这一高度计划的社会管控一直持续到改革开放。总之,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地确立对我国传统家庭的解体是有明显作用的。
在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推行,同时,伴随着市场化经济和城镇化不断深入发展,引起家庭规模日益缩小,个体家庭成为趋势;就家庭组织形式上,也日益多样化,出现了留守家庭、空巢家庭、组合家庭等多样化结合形式;就家庭功能上,传统核心功能向消费、教育、赡养等方面转变,更多体现在社会的承担形式,比如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等开始承担传统家庭的部分教育功能;应运而生的托儿所、养老院等社会组织承担起了家庭的赡养功能等。同时,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制度,也日益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瓶颈,于是户籍改革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可见,家庭中的个体已经逐步由“家庭人”向“社会人”发生转变,他们的价值取向、道德素养、民主能力等都将在社会公共领域的得到发挥或体现。除此以外,现代家庭观念的转变,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地方,人们出于个人价值观的考虑,乐意成为单身族;由于城镇化进程,特别是乡村贫困地区多出现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的空巢家庭以及隔代的亲子沟通与共同成长的问题;也有幼年的心理创伤长大后的犯罪行为及家庭暴力等现象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对社会稳定的隐患,亟待M早通过社工等组织机制进行治理。所以,家庭与社会的联系是日益紧密,关联性更强。因此,对于构建协同式社会治理模式,从家庭自身与外部环境同时着手加强和谐家庭建设是有必要的。
二、和谐家庭建设的内容
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又是一个动态的协调治理过程。既包括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建设的协调,又包括与家庭边界以外的单元结构的和谐,还包括保障建设比如法律、制度、政策、妇联组织、志愿者等社会支持保障建设。家庭系统内部各要素与外在社会和自然的关系均衡才能够实现家庭和谐;而家庭系统的和谐才能够推动社会和谐。所以,就整体而言,和谐家庭建设必然包含着家庭自身、社会、自然三方融合治理。
首先,家庭与社会是个和谐性相关结构。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国,过之本在家”。家庭组织是一种经过社会道德和法律认可,以男女婚姻为基础的血缘关系组合的社会组织。社会作为家庭基本单元经过生产资料私有社会化的演绎形态,从社会形成与对社会冲突的治理中,社会治理与家庭密不可分。在现代社会发展的快节奏和大压力下,社会生活中更容易出现个体彼此孤立感,而心灵孤独的精神归属离不开幸福家庭的港湾;家庭能够有效聚集分散的个体,给予家庭成员以情爱的归属。家庭固有着社会属性,它的价值理念、生活方式等内容形成,比如家庭个体的自由幸福观念、男女平等关系、责任与宽容品格也都受社会影响,体现着社会各方面的价值;同时,家庭共同体结构内在形成的这些诸多方面的因素又反作用于社会建设。不仅如此,由于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现代家庭面临的是一个风险度不确定的社会,比如作为谋生的职业已不再是一个恒定状态,家庭成员就业面临着巨大的劳动竞争压力,甚至女性由于兼顾两种生产而遭受就业单位的歧视;再如,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这两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事关民生领域的子女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家庭成本迅速增加,很多家庭都因经济重担而处于贫困边缘。总之,家庭的负载过重是与社会保障体系诸如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等方面的不完善有必然的相关性,所以,社会应该从着手通过健全社会保障等相关的制度措施、组织服务等进一步降低家庭在社会转型面临的不稳定风险。因此,和谐家庭建设是社会和谐建设的一个体现,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涵。
其次,家庭内在和谐是获得幸福能力和生活品质的关键,包括成员关系与人格和谐。就家庭成员关系而言,这就是要把和谐社会建设的价值导向和基本规定落实到具体的家庭成员互动的关系之中。家庭内部成员关系不像其它社会组织是一种纯粹的契约关系,更多是一种以物质关系为基础的精神层次之间的关系。情感交流是当前各家庭面临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是家庭和睦的重要内容。爱与责任是融合家庭成员关系的关键。爱与责任的建设能够增强家庭成员的互助精神和担当意识。就家庭成员的人格和谐,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位老师;人格塑造易受家庭长久积淀的家庭文化的影响。人格特质的和谐即自我和谐既关系到个人自身的健康发展,又深刻影响到到家庭与社会的和谐建设。现代家庭面临着新的挑战,比如网络时代的到来,孩子在价值观上与父母的差异比较大,比如在中学时代的亲子沟通环节,父母对孩子批评过多、理解错位、观念之后甚至缺乏沟通,从而形成不良的亲子关系,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在处理亲子关系中,父母应该更好地发现优点、学会倾听、主动沟通,也应该善于学习和反思,同时,也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共同参与一些亲子游戏,来增进彼此感情,形成良好的现代家庭文化。家庭通过建构良好的亲子关系,可以使孩子成长中养成情爱、平等、民主、自由、责任、宽容、进取及科学精神的健全品质,这是现代家庭文明自主治理模式中重要一环。因此,家庭成员关系与人格的和谐是家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最后,家庭与自然和谐是人与自然共存的必要遵循。纵然是家庭成员的社会人,但是前提必然是个自然人,因为自然界的物质资源是生存的基础保障。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生命维系的关系,人离不开自然环境,也不能做自然的主宰,违背自然界的发展规律,因自身享受而过多地向自然索求。自然环境给予人类生存和发展必要的物质基础,当然,也是我们构建和谐家庭的重要物质基础。党的十提出建设美丽中国,而家庭作为政策的重要落实载体,具有神圣的责任,也是现代家庭文化构建的重要内容。因此,和谐家庭建设包含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必须具备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意识,以家庭理性消费、环保理念、节约行动建设新型文明家庭新模式。
以上论述可以得知,和谐家庭建设既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又是一个以自我和谐为中心的同心圆治理结构,家庭个体成员与内部和谐、社会和谐、自然和谐结构,是一个以个体为中心的外拓形态。家庭治理以尊重自我治理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在物质供给、精神文化等方面与社会、自然息息相关。因此,和谐家庭建设对于现代化治理具有深远意义。
三、和谐家庭建设的治理意义
在我国社会转型期,社会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社会的转变,传统的各种结构被打破,而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适应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治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家庭治理对现代社会治理显得尤为重要。总而言之,和谐家庭建设对规避制度建设周期内的风险和实现现代社会治理的意义体现以下方面:
一是和谐家庭建设塑造良好的民主意识。自古以来,家庭既是生产单位,也是国家实施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个人自出生到长大具备参与政治的行为人,这一过程中,个人的政治参与意识与能力塑造,和国家对家庭的控制理念以及家庭的自主治理而形成的特定文化是密不可分的。现代社会,个人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塑造,也最初来自家庭影响。父母在家庭日常管理中长期形成的专断或民主作风,会直接影响到孩子走出家庭,参与社会或政治生活的态度,在进入社会或参与政治生活之后形成的政治冷漠除外。可见,一个家庭在作为物质供给的同时,在平时的管理上,应该更加适应现代化的要求,体现民主式治理模式,这有利于增强现代化进程中不断扩大的政治参与与民主制度建设的适应性。
二是和谐家庭对社会弊病具有匡扶作用。中国传统家庭,非常看重家教和门风,很多人物之所以成名与一家教养息息相关。所谓古代王朝的天子,凡是在位期间,善于治国理政,政治清明,百姓乐业,社会富有生机者,大多无不幼时受到良好的皇家教育;再到朝野名臣,胸怀忠君报国之志,自幼便受到家庭的严格管教如明朝大儒王阳明。从历史中,可以看出家庭对于个人的塑造作用。伴随着社会转型,社会问题突出,道德滑坡等现象屡见不鲜。此时应该认识到家庭在治理社会问题上的重要性,把家庭建设作为现代化治理的重要工程。通过家庭建设,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塑造孩子幼年立志、修身勤学、友善处世、责任担当等方面的品质,也在一定年龄传授些治理家务、人生谋划等诸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培育全方位的人格和高尚品质,增强个体的道德自觉性和社会责任感,守好做人的常识和底线。从而,通过个体参与社会生活,营造良好的社会精神文明环境。
三是和谐家庭建设对落实家庭政策具有积极作用。家庭是社会的浓缩和社会管理的子系统,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等最终都会归结到家庭。m然,传统的家庭结构被打破,家庭在日益社会化的环境里显得脆弱,但是,其在现代社会的管理中,事关土地问题、财政税收、婚姻嫁娶、社会保障等方面都与家庭密切相关,充分表明了家庭在社会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家庭治理的顶层设计,加强法律制度和评估体系建设,坚持家庭友好型社会治理理念和新型文明家庭模式,增强在家庭土地、住房、税收、养老、户籍等方面给予一系列可靠保障。总之,和谐家庭建设是现代化道路上必然面临的问题,也是化解或缓和各种社会问题的重大工程,对推进国家整体的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总的来看,家庭是社会治理的基石。在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家庭的治理角色扮演是不可取代的。作为独立的家庭单元需充分发挥现代民主的家庭治理方式,同时,在国家和社会层面,也需加强制度供给、妇联建设、志愿者队伍等建设。只有内外共同使力,和谐家庭建设才能够获得有效推动,缓解社会转型过程之痛,为基层社会治理网络构建开拓新的有效治理路径,促进社会整体治理能力提升。
〔参 考 文 献〕
〔1〕郑重.传统家庭结构与现代社会治理〔N〕.人民法院报,2014-7-25(07).
〔2〕吴小英.公共政策中的家庭定位〔J〕.学术研究,2012,(09).
〔3〕曾宪平 谭敏丽.家庭、宗族与乡里制度:中国传统社会的乡村治理〔N〕.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02).
〔4〕(美)塞缪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李盛平,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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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潘云康.家庭社会学〔M〕.重庆:重庆出版社,1986: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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