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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警官 如东公安微警务
看到同事们都在警营创作就全警品书投稿,心里也有一些小悸动,于是来到书柜旁准备挑选一本书,看来看去一本书脊古色古香的《俗世奇人》列入了选择范围,因为读书速度慢,这本薄厚刚好,没想到拿起便放不下,一鼓作气读完了。
从目录到页码像极了古代线装本中才能见到的竖版,文言文作序,再配上清代光绪末年天津红极一时的反映市井琐事和时事新闻的石印画《醒华画报》作为插图,图文结合使读者更容易进入、感受和认知当时的天津卫。作者冯骥才本来就出生于天津,对民间艺术、地方风俗有着浓厚的兴趣,受明末冯梦龙"三言"影响,将早年接触的大量久记于心的奇人妙事,整理加工汇聚成《俗世奇人》,而其中《好嘴杨巴》、《刷子李》、《泥人张》等多篇也被列为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教材。
小说更像是一本天津版的"故事会","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种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俗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小说以天津方言讲述了晚清光绪年间旧天津卫水路码头市井传奇人物,每篇以一个典型事件为切入点,每一个故事篇幅不长,用简短的语言为人物做了一副白描画像。天津卫奇人们总有些绰号,有些是因为擅长的行当本领齐天的活神仙,有恪守规矩"认钱不认人"的苏七块、粉刷出神入化的刷子李、盲捏只有核桃大小泥人的泥人张、记牙不记人的华大夫;有些是因为背后好笑的故事被戏谑,比如因为"漏嘴"八哥受了一肚子窝囊气的死鸟、精通书画却被忽悠一病不起的蓝眼、明明是女子却留着男子大背头被当作流氓的杨二小姐、想看看人死会怎样,装死出殡的刘道元。故事生动,惟妙惟肖,使人物跃然纸上,令人捧腹的同时有发人深省,但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当数《刷子李》。
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而刷子李就是这样的能人。粉刷屋子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粉刷的墙壁白得清爽透亮,每一道浆都衔接的天衣无缝。想到前段时间在某杂志看到2015大学遗憾排行榜,名列第三的是:没有掌握一项有用的技能。一技傍身是生存之道。如果你学的是技术类专业,那必须学会学精。"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任何过硬的本领都是练出来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只要肯下功夫,勤学苦练,反复实践,就可以做到"熟能生巧".
《进学解》云: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在书中说:学业由于勤奋而精通,但它却荒废在嬉笑声中,事情由于反复思考而成功,但他却能毁灭于随随便便。业精于勤荒于嬉之说同样适用于公安工作。我认为对待自己的工作要做到精业,所谓精业就是在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培养精益求精的精神,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苦干、实干,更要能干、巧干。遇事动脑筋,面对困难逆流而上,勇于开拓创新,多想新点子,才能把工作做细做实。
中学生《俗世奇人》读后感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的作品,这本书写的是在天津的码头上,没有才华就难以存活的故事人物,因此造就了一群拥有高超才艺的人,俗称奇人,一奇就演出了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这本书里有许多手艺高超的人,如:凭着精湛的医技赢得了民众尊敬的苏金散;力大无穷的张大力;足智多谋的杨巴等等。不过,最令我记忆深刻的还是刷子李。刷子李是一个专干粉刷一行,他刷墙的时候手臂悠然摆动,每刷一次,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刷过去的墙,好比平平整整地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更绝的是他每次刷墙的时候必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人们都叫他"刷子李".
纵观此书,作者的笔风有趣、耐读,充满了地地道道的天津味。书中的个个奇人,在作家冯骥才独到的眼里、幽默的笔下,生动有趣,活灵活现,而且将揭示道理和凸显手法合二为一,让人读起来明了、清楚,不愧是一本好书!
回到现在,这样的奇才能士也大有人在。你看,出现在《最强大脑》节目中的每个选手,水哥王昱珩,记忆大师王峰、郑才千,魔方达人贾立平等等,个个是能人、奇人。可是,他们也不是一生下来就那样本事过人,而是在不断的探索、追求中,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才有如今的作为。所以,生活中,我们也是一样,不但要勤奋、刻苦的学习,而且要相信自己,坚定自己的信念,这样才会成功。
中学生《俗世奇人》读后感
《俗世奇人》这本书写的是老天津的奇人异士,这些人都有一技之长如正骨的、卖药糖的,看牙的……又热又辣又爽又嘎又不好惹。这本书幽默有趣,运用了人物描写和环境描写,文章内容引人入胜。
作者冯骥才,1942年出生于天津,他是中国当代画家、作家,我们学的《珍珠鸟》就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在三十六个故事中我最喜欢泥人张这个小故事。泥人张原名张明山,他最喜欢去两个地方:一个是东北角的戏院大观楼,另一个是北关口的饭馆天庆馆。在那他就为一件事:看角色。一日下雨他去天庆馆里饮酒,忽然走进来三个人,其中一位是贩盐赚下金山的“海张五”。这位“海张五”嘲笑泥人张并拿他找乐子。泥人张不急不恼,从鞋底抠了一块泥,左手飞快地捏了起来,捏完后他将捏好的泥团放在桌子上并转身离去。那泥团让人叫绝:好似把张五海的头割下来放在桌子上一样。张五爷不服气,过了几天泥人张就生产了一二百个张五爷的泥像,上面还贴着一个白纸条:贱卖张五爷,后来海张五没办法只好花下大价钱买了这些泥人。这个故事十分生动,让我了解了天津人不一样的生活和奇特的手艺。
在书中的每一个人都很平凡但不平庸,他们工作专注,富于创新,也非常敬业。每个人都把拿手好戏做的更精湛,而这些拿手好戏都是他们多年练习所积累而成的,这就是“匠人精神”。记得秋山利辉在所写的《匠人精神》这本书中提到过:“无论在哪个行业,想要成为一流的人才,只有相信自己的能力,一边挥洒汗水,一边锻炼积累自己的实力,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是啊,勤奋不懈是匠人的基本,不忘初心是匠人的明灯,拥有这两件法宝的人生会更加精彩。
中学生《俗世奇人》读后感
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
营养组合
埃及著名学者努福尔经过长期研究指出,蛋白质、碳水化合物与脂肪对健康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关键在于巧妙组合,即将富含油脂的食物与豆类蔬菜组合,尽量避免和米、面、土豆等富含碳水化合物的食物同吃。这样既能增加营养成分摄入,又有利于减肥。
巧选脂肪
完完全全不吃脂肪既不易做到又损害健康,兴利除弊的惟一办法是巧妙选择。据营养学家分析,脂肪分为三类:第一类可大量增加人体胆固醇含量,如各种畜肉及其制品,奶油与奶酪中的脂肪;第二类对人体胆固醇含量影响甚微,如鸡肉、蛋类和甲壳类动物脂肪;第三类是能够降低胆固醇的脂肪,如橄榄油、玉米油和大豆油等。显然,后两类脂肪是人们应该采用的最佳选择。
三餐定量
合理掌握三餐的进食量是保持健美身材的又一关键。食量不可过多,也不宜太少,计算食物的热能与分量时要了解生熟有别。比如,熟鸡的重量只有生鸡的80%,而熟牛肉只有生牛肉的65%。此外,即使同一类食品所含热能也不完全一样,如100克童子鸡含热能约400千卡,而同等量的老鸡肉热能高达550千卡,所以.要挑选养分相同但热量相对较少的食物。据测算,青年人一天的进食量大致如下:粮食500克,蛋1个,瘦肉l00克,鱼150克,豆类200克,蔬菜200克,牛奶200克,植物油25克。
不妨凉吃
吃冷食要先经过热化才进入消化过程,因而能消耗一部分热能。就是说,冷吃耗能,特别有利于肥男胖女。
细嚼慢咽
咀嚼可消耗一定的热能,吃同类乃至同样量的食物,细嚼慢咽比狼吞虎咽更利于保持体重适中。据日本玛丽娜医科大学营养学教研室中村丁次观察,肥胖男子用8-10分钟吃完的饮食,瘦人则需13~16分钟;对同一种食物,肥胖者只咀嚼7.7-8.1次,瘦人则要咀嚼8.9-9.4次。限制胖人的进食速度19周后,男子减重4000克,女子减重4500克。
多吃多动
虽然暴饮暴食不利于体重稳定,但有些人就是嘴馋,怎么办呢?一个办法是牺牲下一餐,以抵消上一餐摄入的过多热量。为了不影响健康,晚餐少吃为妥。一来偶尔饿一顿对身体无大碍,二来人晚上入睡后消耗的热量有限。另一个,也是最根本的办法是多运动。研究资料表明,胖人与瘦人在夜间没有多少区别,消耗的热能大致相等。关键是在白天,胖人活动少,身体内部活动趋于缓慢,以致热能积存转化为脂肪。
少吃多餐
将同样多的食物分成5次以上吃,养分摄取不受损失,但体内产生的热量要少得多。有关调查资料显示,每天进餐少于3次者,57.2%患有肥胖病; 51.3%胆固醇增高。进餐5次以上者,肥胖的发生率为28.8%,胆固醇偏高者仅为17.9%。原因在于,每餐进食量减少,可降低血中胰岛素水平,从而增加脂肪酸的燃烧。
【关键词】组织者、领导者和教育者;政治方向;心理健康;与家长沟通;自我更新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071(2012)07-0296-01
班级使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实权班学生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教育者,使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同时也是联系班级任课老师的桥梁。面对中国新教育形式的到来,作为学校重要角色的班主任老师。应该具有那些素质呢?我除了充沛的精力、幽默的性格、新概念引导下的教学方式,班主任老师应具备如下素质:
1 坚定的政治方向
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事业心和献身精神是教师鉴定政治素养的集中表现,对教育事业有深刻的政治认识,能使班主任达到一种天下为公的思想境界,春蚕到死丝方尽,桃李不言下自蹊,包含着班主任的事业心和对班级的理想,班主任对学生的爱自觉、普遍、恒长,贯穿在整个教育过程始终,这种爱非随遇而生,亦非随时而生,更不为小我厉害左右。班主任老师具有高度的事业和献身精神才能有影响学生的精神力量。
2 心理健康的引导能力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是培养学生健全的心理素质。班主任老师要研究学生心理行为过程,积极积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有效途径,通过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应帮助学生克服厌学、逃学、焦虑、抑郁、失眠、自卑、孤僻、易怒等各种心理障碍。教育心里有障碍的学生倾吐心中的积郁、忧愁、渲泄心中的牢骚、怨恨、服役正确的疏导和栽培,预防心理疾病的发生:教育学生适应人际、适应身体变化,使其形成正常的智能,养成健全人格,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使其发展个性、社会性、创造性、开发学生心理潜能。
3 班级管理的能力
班级管理是一门艺术。班主任老师应了解本班学生的特点,掌握班级工作的客观规律,制定切合实际的班级管理制度,即班规,并培养鉴定有利的班级组织班委会,让学生进行民主管理。再版干部推选上要德才并重,班规也要做到奖罚并举,这样才能达到激励的效果。班规一旦制定就要公布于众、雷厉风行让学生的心凝聚。还应开设班报批评表扬栏,过饭学生的言行举止,让学生在小内外生活中有参考的标准。
4 与家长沟通的能力
班主任老师应积极给家长通电话、写信函或到孩子的家中形成定期家访制度,或及时请家长到学校中来,了解孩子的家庭教育并及时轨学生的在校表现。学生的思想品质、情感态度往往都是家庭教育在孩子身上的折射,教育家马卡莲柯说:“学校应当领导家庭”。班主任老师是学校与家庭的接点,重视家长意见经常同家长交流孩子的在校表现,并指导家庭教育是班主任老师督促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使班主任工作的坚强后盾,更是班主任老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5 自我更新的学习能力
关键词:《诗经·齐风》 齐人 社会民俗
《诗经·齐风》展示了齐人丰富多彩的民俗生活,正如清人牟庭在《诗切》中所说:“东方之国齐为大,录齐诗而东方风俗概见矣。”笔者将从耕织与渔猎、爱情与婚姻、服饰与住行三个方面探讨《诗经·齐风》中齐人的社会民俗生活。
一、耕织与渔猎
首先,《齐风》写了齐人的渔猎生活,这类诗歌有《还》《卢令》和《敝笱》。齐国多山泽丘陵、荒野林地,野兽出没其间,打猎便成了齐人的习俗。齐人捕猎野兽,主要是为了食用,兽皮则用来做衣服,挡风御寒。狩猎方法多种多样,《齐风》涉及了其中的几种。《卢令》写道齐人训练、利用猎犬捕猎:
卢令令,其人美且仁。
卢重环,其人美且鬈。
卢重鋂,齐人美且偲。
卢,猎犬;令令,铃声;重环,指猎犬脖子上的铃铛大环套小环;重鋂,指猎犬脖子上的铃铛一个大环套着两个小环。猎犬装饰如此之精美,可见齐人对猎犬的重视和喜爱。《秦风·驷铁》也提到过用猎狗打猎:“輶车鸾镳,载猃歇骄。”可见,当时人们已训练狗来帮助捕捉猎物了。《卢令》虽然没有直接写猎人如何捕杀野兽,但可以推测,用猎狗追逐捕猎野兽,是当时齐人的一种狩猎方法。齐人还利用骏马追捕奔跑迅速的野兽。那些四肢有力、奔跑迅速的野兽,靠人的双腿是难以追上的,即使猎犬也无能为力,因此齐人借助快马追捕这样的野兽。《还》反复写道“并驱从两肩兮”“并驱从两牡兮”“并驱从两狼兮”。狼奔跑迅速,所以要骑马追捕;狼又非常凶猛,所以要两个人合伙追捕。
捕鱼也是当时齐人获取生活资料的一种方式。《齐风·敝笱》“敝笱在梁,其鱼鲂鳏”写齐人用“笱”来捕鱼。具体做法是:把“笱”这种只能进不能出的竹笼置于流动的溪流河水中,水中筑一坝,坝中留一个口子放笱,鱼游进笱中即被抓获。可见,笱是一种简单易用、科学的渔具,齐人把捕鱼作为生活资料的一种来源。
其次,从《齐风》来看,当时齐国的农业较为发达,种植的农作物有麻、蔬菜等。齐人种麻的水平很高。《南山》诗说:“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齐人种麻,先要把田地整理齐整,这样有利于麻的生长和收获。除种麻外,齐人还种植葛,《南山》“葛屦五两”足以为证。麻和葛都是用来纺织的,上古没有棉花,麻和葛是当时重要的纺织原料。另外,齐人还种植蔬菜。当时人们以吃野菜为主,《东方未明》说:“折柳樊圃。”“圃”,《毛传》曰“菜园也”。朱熹注:“种蔬菜曰圃。”齐人很早就起来折柳枝做菜园的篱笆,由此可见,齐人非常重视种植蔬菜。直至现在农民还在菜园四周扎篱笆,以防止鸡猪等禽畜的破坏。
二、爱情与婚姻
爱情诗在《诗经》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齐风》中的爱情诗不多,涉及男女情事的不过《东方之日》《甫田》《著》等几首而已,但这几首诗足以让我们感受到那个时代齐人的恋爱情怀。《诗经》中爱情诗的主人公大多数是女性,《齐风》也是如此。
1.《东方之日》
这首诗从男子的视角描写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对爱情主动、大胆而热烈的追求:
东方之日兮,彼姝者子,在我室兮。在我室兮,履我即兮。
东方之月兮,彼姝者子,在我闼兮。在我闼兮,履我发兮。
《毛诗序》认为这首诗“刺衰也。君臣失道,男女奔,不能以礼化也”,将之与“君臣失道”联系起来显然牵强附会,但是“男女奔”一句却道出了这首诗的主要内容。这首诗的大意是:一位美丽的姑娘,犹如“东方之日”般灿烂,又如“东方之月”般清新,从早到晚,在“我”的房间里和“我”相依相偎,卿卿我我,亲热无比。男子对恋人的美丽、热情,不像《邶风·简兮》中的舞师般冷冷清清,也不像《卫风·氓》中的氓那样嬉皮笑脸、假装殷勤(“氓之蚩蚩,抱布贸丝”),而是由衷地欣赏与喜爱。这里的情爱是那么自然、健康,没有丝毫的下流与猥亵。诗中女子之大胆、主动、热情、直率,在其他《国风》中是绝对没有的。
2.《著》
这首诗写一位新娘想象着新郎的妆饰,字里行间流露出喜悦之情:
俟我于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尚之以琼华乎而。
俟我于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琼莹乎而。
俟我于堂乎而,充耳以黄乎而,尚之以琼英乎而。
《毛诗序》认为《著》:“刺时也,时不亲迎也。”但从诗歌本文来看恰是写亲迎。陈子展《诗经直解》:“《著》篇诗人为一贵族女子,自述于归,想望其婿亲迎之词。”闻一多也认为这是一首女子思亲迎的诗,其《风诗类钞》:“思亲迎也。充耳,男子冠饰,故知作者为女子。”这位新娘急切想见到自己的夫婿,想象着新郎的妆饰,从中看不到新娘的羞涩,看到的只是她的盼望和喜悦。其他《国风》中也有写结婚场面的诗,如《周南·桃夭》《召南·鹊巢》《唐风·椒聊》等,但这些诗都是他人所唱,或赞美新娘容貌美艳,或描写婚礼场面盛大热闹,或祝福新人婚后生活幸福,或祝福新娘多子,都不像《著》那样是出嫁本人吟唱当时自己的心情和感受。由此可以看出齐国女子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和憧憬。
3.《甫田》
这首诗写一位女子对心上人的思念以及重逢时的惊喜之情:
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思远人,劳心忉忉。
无田甫田,维莠桀桀。无思远人,劳心怛怛。
婉兮娈兮,总角丱兮。未几见兮,突而弁兮!
前两章以“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桀桀)”起兴,用大田里野草茂盛比喻思念之情的深浓,真是“剪不断,理还乱”。第三章并没有重复一、二章的诗意,而是突然一转,猛地看见心上人出现在自己眼前,变得那么秀美,人也长大了,“未几见兮,突而弁兮”,那种小别重逢的惊喜如汩汩泉水,喷涌而出。
虽然《齐风》中只有上述几首涉及男女之情的诗歌,但我们还是能够窥见当时齐地男女之间的感情生活,体会他们恋爱时的内心世界,尤其是齐国女子对爱情的真挚向往和勇敢追求。
三、服饰与住行
服饰是人类生活资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一个重要标志。《诗经》时代人类的服饰水平已达到一个很高的层次。通过《齐风》可以以管窥豹,了解当时齐人的服饰习俗。
从《齐风》看,当时已有上衣下裳的区分。《东方未明》:“东方未明,颠倒衣裳。……东方未晞,颠倒衣裳。”《毛传》曰:“上曰衣,下曰裳。”官家催促很紧,以至上衣下裳都穿反了。可见当时上衣下裳已有明确的区分:上衣用来保护上身,下裳用来保护下身,不能混穿。这种上衣下裳的衣服形制在其他《国风》中也有反映。《邶风·绿衣》:“绿兮衣兮,绿衣黄裳。”《秦风·无衣》:“岂曰无衣,与子同裳。”这种上衣下裳形式,是我国最早的衣裳制度,并且延续至今。
齐人对冠十分重视。男子成人要行加冠礼,《甫田》:“未几见兮,突而弁兮!”《正义》曰:“弁者冠之大号,故为弁冠也。……此言‘突若弁兮’,指言童子成人加冠而已,不主斥其一冠也。”可见,弁是大帽子。有的还要在帽子上系根带子,如“冠緌双止”(《南山》),緌,帽带,系帽的缨。帽子上系一根带子,主要是起稳固作用,同时还能起到一定的美观效果。
齐人穿用葛编成的草鞋。《南山》:“葛屦五两。”葛,一种植物,其纤维可以制成葛布,葛屦就是用这种布制成的鞋,是夏天穿的。
除穿衣戴帽外,齐人还非常注意其他饰物的装扮作用。《著》写新郎的耳饰:
充耳以素乎而,尚之以琼华乎而。
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琼莹乎而。
充耳以黄乎而,尚之以琼英乎而。
充耳,古代饰物,在冠上之两侧悬纩当耳,叫紞,就是丝线,又名充耳。紞下缀以美玉,叫瑱。素、青、黄,是丝线的颜色。琼华、琼莹、琼英,是缀饰的玉瑱。可以想象,充耳的颜色有素、青、黄,再配上那闪闪发光的美玉,该是多么的光彩照人,鲜艳靓丽。
从《齐风》来看,齐国贵族居住条件较好,房屋结构合理。反映齐人居住状况的诗句有《著》“俟我于堂乎而”,《东方之日》“在我室兮”“在我闼兮”。堂,指阶上室外;室,指堂的后面,即屋内;闼,内室。可见齐国贵族的房屋有外室、内室,结构较为复杂,这也表现了齐人高超的建筑技术。房前的庭院布局精巧。如《著》“俟我于著乎而”“俟我于庭乎而”,著,正门与屏风之间;庭,中庭、院中。这表明齐人的住宅,大门里面有屏风,还有中庭。
齐国自开国以来就十分重视商业的发展,便利的交通是商业发达的重要条件。齐人以自己的智慧,发展交通运输业,无论是交通工具,还是道路建设,都取得了很高的成就,达到了当时的先进水平。
从《齐风》看,齐人主要的交通工具是马和车。《还》写两位猎手并肩驱马追猎野兽“并驱从两肩(牡、狼)兮”,《载驱》“载驱薄薄”“四骊济济,垂辔沵沵”。“载驱薄薄”,是指马车疾驰的声音;“四骊济济”,指拉车的四匹马既强壮又漂亮;“垂辔沵沵”,缰辔下垂的样子。可见,马是当时齐人的一种重要交通工具,而且齐人的骑马技术、驾车技术都已达到很高水平。车是主要的陆路交通运输工具,齐人的造车水平很高,车上还装有车篷,车篷颜色鲜艳。《载驱》:“载驱薄薄,簟茀朱鞹。”驱,车马疾行;薄薄,车疾驱声;簟茀,指用方文竹席做的车篷;朱,这里指红漆;鞹,指经过加工的光滑皮革。由此可见,文姜出嫁乘坐的车子是多么漂亮、华丽。
《齐风》体现的齐人耕织渔猎的生活方式、女子勇敢追求幸福的爱情生活以及服饰住行等民俗生活、人文风貌,使我们仿佛看到那个时代齐人的日常生活,感受到齐人的喜怒哀乐,体验到齐人的辛酸劳累。
参考文献:
[1][清]牟庭.诗切[M].济南:齐鲁书社,1986.
[2][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0.
[3]陈子展.诗经直解[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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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叶舒宪.诗经的文化阐释:中国诗歌的发生研究[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
[6]周振甫.诗经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2.
[7]王巍.诗经民俗文化阐释[M].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2004.
一、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的基本概念
(一)定义界定
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作为不起诉的救济途径之一而客观存在并为人们所论及,但它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概念。因此,对其概念的界定自然成为本文首先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根据有关学者的研究,①我们认为: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是指在刑事诉讼进行的过程中,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公诉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照法定的程序和途径自己寻求救济。从当事人角度看,自我救济是其个人对涉嫌犯罪行为的评价与处理,为维护合法权益而采取的救济性手段。但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行为,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又以一种诉讼法律制度而存在,制约公诉机关的起诉裁量权,防止不起诉权的滥用,补救不起诉决定可能出现的错误。
(二)主要特征
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区别于其他刑事诉讼行为的根据,便是其作为法律行为本身独特的构成要素。因此,它的主要特征也集中反映在其行为构成要素之中:
其一,行为主体特定。自我救济权是刑事不起诉案件当事人的专有权利,只能由当事人依法行使,即在刑事不起诉案件中,只有被害人和被不起诉人是自我救济行为的合法主体。其二,行为内容清楚。行为内容就是行为主体所要表达的主观意愿。当事人的自我救济行为应当提出明确的权利主张和诉讼要求,请求司法机关采取措施,如检察机关改变原决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等,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其三,行为方式合法。这是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的形式要素。刑事诉讼本身就是一个运动的过程,它由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各方主体的诉讼行为组合而成,并按照诉讼内在规律和法定方式交互作用、协力推进。②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实施自我救济或者向检察机关申诉、请求复查,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四,行为目标明确。明确的目标是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行为的产生依据和存在基础。只有目标明确,才能成为一种特殊的有意识的行为。总体来看,当事人的目的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在具体救济行为中又有所区别,如被害人可能要求惩罚犯罪,而被不起诉人的目标则在于获得公正的评价。其五,程序条件充分。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行为基础,二是行为期限。刑事诉讼行为的关联性和顺序性,要求所有诉讼行为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相衔接,以保证诉讼过程的有序和效率。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不是在诉讼过程中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实施,其行为基础是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行为期限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二者不可或缺,否则自我救济行为便不得实施。
(三)基本形态
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的基本形态即基本类别,依据不同标准可作不同的划分:
首先,以救济的形式为依据,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可分为申诉式救济和起诉式救济。申诉式救济是指当事人对公诉机关不起诉决定不服,向作出决定的公诉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申诉,要求复查。起诉式救济则是指被害人对公诉机关不起诉决定不服,自行向审判机关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惩处犯罪行为。这两种类别的不同点在于:(1)行为主体不同:前者既可以由被不起诉人提起,又可以由被害人提起,后者只能由被害人提起;(2)行为指向不同:前者指向公诉机关,后者指向审判机关;(3)重点不同:前者侧重于审查原不起诉决定是否正确,后者侧重于判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4)行为结果不同:前者是公诉机关作出维持或改变原决定的复查决定,后者是审判机关不予受理或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判。
其次,以自我救济主体为划分标准,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可分为被害人救济和被不起诉人救济。“被害人是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是刑事诉讼的启动因素之一,又是刑事诉讼要保护的中心人物。”③检察机关如果作出错误的不起诉决定,犯罪行为便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直接影响法律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所以被害人救济便显得尤为重要,正如前文所述:被害人不仅有申诉权,还有起诉权。在刑事案件中,被不起诉人便是行为人,处于被害人的直接对立面。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同样与被不起诉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因为,不起诉决定虽然从程序上终止追究被不起诉人的刑事责任,是一种无罪处理。但检察机关却依然可以在认定被不起诉人有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④或者向行政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没收违法所得的检察意见。这显然不符合被不起诉人自身无罪过的意愿,并可能导致被不起诉人承受一定的行政法律后果,损害其合法权益。因此,保护被不起诉人的合法权益,赋予其充分的自我救济权,也是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的重要内容。
二、我国现行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及其评价
(一)现行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
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作为一种诉讼法律制度,以法律的规定为其存在的必要且充分条件。因此,考察我国现行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必须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基点和依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有关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的规定主要有:
第一百四十五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四十六条: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第一百七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根据以上规定,我国现行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具有以被害人为中心、内外制约相结合的特点,具体表现为:
1救济主体明确,但权利有所不同。被害人的自我救济,既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不起诉人则只能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不享有起诉或申请起诉权。
2救济方式多样,但有所侧重。当事人可以依法采用申诉或起诉,利用检察机关的监督制度和司法机关相互制约机制,纠正错误的不起诉决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这两种方式又不完全平行,侧重于被害人通过行使自诉权,依靠审判机关对不起诉权施以有效的外部制衡,从而使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向司法机关的监督救济转化,“显示其途径上的多样化”。⑤
(二)现行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的积极意义
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虽然仅仅是刑事诉讼中起诉阶段的一种并不必然发生的诉讼行为,却充分地体现着诉讼制度的价值取向和现实意义。从我国现行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的具体规定中,不难发现其积极意义:
1体现了重视保障个体利益的价值取向
“在诉讼过程中,受司法行为直接影响的利益主要有三种:一是以社会安全和法律秩序的维护为内容的社会利益、国家利益;二是作为追诉对象进入刑事诉讼过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利益;三是受犯罪行为直接损害的被害人的利益。”⑥这种诉讼中多元利益的存在及其冲突,决定了人们在刑事诉讼中必须进行选择。我国在“社会主义国家利益重心观”⑦的指导下,一直对个体利益重视和保护不够,过分强调打击犯罪、控制犯罪,甚至以牺牲个体的合法利益为代价,使国家利益过度膨胀。我们认为,正确的刑事诉讼价值观应既强调社会利益又不忽视个人利益。刑事诉讼中对个人利益的保护,则又以个人诉讼权利的确认和行使为前提,确保当事人能够充分地参加到诉讼活动中来。因为“审判的实质在于-受审判直接影响的人能够参加判决的制作过程”,“一种法律制度如果不能保证当事人参加到审判活动中来,就会使审判的内在品质受到破坏。”⑧修订后《刑事诉讼法》充分肯定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扩大了当事人的自我救济权,使当事人能够广泛地参加到刑事诉讼活动中,“为了得到有利于自己的决定而提出证据并进行理性的说服辩论”,⑨表明我国刑事诉讼在价值取向上朝重视个体利益迈出了积极的一步。
2初步建立了自诉权监督制约公诉权的机制
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⑩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的性质便由公诉转化为自诉,这是对传统诉讼理论的重大突破,初步建立了刑事案件自诉权对公诉权进行监督制约的机制。⑾有利于改变实践中存在的司法机关互相推诿、老百姓告状无门的现象。这种自诉权对公诉权的制约,从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司法机关互相监督的缺陷。在司法机关对刑事不起诉的监督救济途径中,公安机关不是案件当事人,也不享有公诉权,不具备起诉资格,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只能要求复议和提请复核,而不能向法院起诉。同时,人民法院依据“不告不理”原则,对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即使明知不起诉决定错误,也不能直接受理。可见,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不起诉权的制约存在一个空档。被害人提起诉讼,不仅补救了公安机关不能起诉的不足,也为人民法院纠正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的错误架设了桥梁,有效地填补了司法机关制约体制的空档。
3有利于贯彻“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
我国《刑事诉讼法》合理地吸收了“无罪推定”的内在精神,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但在具体贯彻执行的过程中,可谓任重而道远。不起诉是公诉机关依其职权作出的不予追诉的程序性处分决定,其法律效力是相对的,不能是有罪处理。但是,检察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依然是以认定被不起诉人有犯罪事实为基础的,被不起诉人“已在人民检察院起诉环节被认定犯罪,含有对犯罪嫌疑人行为性质的认定”,⑿在某种程度上违背了“无罪推定”的精神。正如意大利法学家贝卡里亚(Beccaria)所言:“需要有一个非武断的、尽量准确的章程,以此来惩办那些使国家处于下述灾难性抉择-或者畏惧他或者侵犯他-之中的人,同时,也给予他证实自己无罪的神圣权利。”⒀刑事不起诉案件中,被不起诉人对不利于自己的不起诉决定,进行自我救济,证明自己的“清白”,正是贯彻“无罪推定”原则精神的内在要求。
(三)现行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存在的不足
《刑事诉讼法》对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的调整,尤其是赋予被害人以直接起诉权,对于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十分重要。但现行法律确立的制度明显粗疏,存在一些不足。
1造成公诉权与自诉权关系的矛盾
公诉权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专门诉讼权利,由人民检察院独有,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决定是否将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交付人民法院审判。然而,一旦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便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就产生了公诉转自诉的问题。这固然是自诉权对公诉权的有效制约,但由于现行规定的不完善,给公诉权与自诉权之间带来了矛盾。一方面,自诉权与公诉权可能同时并存。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具有终止程序的效力,一旦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的公诉程序即告结束。但是,公安机关有权要求复核、复议,当事人也可以提出申诉,这又导致公诉程序的重新启动。应当说,在检察机关未作出复查决定之前,刑事追诉权仍然处于公诉机关的控制之下,公诉程序并未终止。此时被害人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造成对同一犯罪主体公诉权与自诉权并存的冲突。⒁另一方面,自诉权对检察机关不起诉权制约“过火”。起诉裁量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便宜行事的权力。“强化对不起诉制约的措施,能够有力地遏止起诉裁量权被滥用的倾向”,⒂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定,只要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便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这无疑给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以巨大的冲击,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规定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裁量权形同虚设,”⒃,必然导致起诉裁量权因行使空间过于狭窄而抑制其应有功能的发挥。
2增加被害人的诉讼负担
纵观人类发展史,在起诉方式上从私人追诉发展到国家追诉,公诉范围不断扩大,自诉范围日渐缩小,这是一种历史趋势。而且,刑事案件的特点又决定“刑事诉讼是一种国家行为,绝不同于个人报告。”⒄公诉转自诉,明显违反了这一趋势和特点。美国学者奥尔森(Olson)认为:“诉讼应该被视为不仅是用于分清两个有争议的私权的界限,而且是为了解放那些权利遭到无理践踏的人们的战斗。事实上,比解放实际的受害者更为重要,是为了防止以后权利再受践踏。”⒅同时,“一切犯罪,包括对私人的犯罪都是在侵犯社会”,⒆本应由国家行使追诉权。但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使一些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将追究犯罪的社会负担转移给被害人承受,并通过被害人的“私人争执”“导致公共利益”,⒇这显然有失公平。
3导致被不起诉人和被害人救济权益的失衡
被不起诉人和被害人在刑事诉讼案件中都是当事人,二者的利益又是相互对立的。但他们的地位并不对等:被不起诉人处于被指控、被追究的被动地位,被害人则处于要求追究被不起诉人刑事责任的主动地位,并有检察机关做后盾。从法律的公正性出发,为了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在自我救济方面的规定应倾向被不起诉人,使双方权利趋向平衡。但我国现行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并未做到这一点,使被不起诉人处于明显的劣势状态。一方面,双方申诉权受保障程度不对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被害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为被害人申诉权的实现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不仅利用了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严格把关,而且发挥了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的制约作用,从而使被害人的申诉权得以彻底实现。相反,被不起诉人不服不起诉决定,只能向依法作出原决定的机关提出申诉,既无上级检察机关的把关,也无人民法院的制约,其申诉权很难实现。另一方面,被害人的起诉权有损于被不起诉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客观上承认了被不起诉人不再处于受追究的地位,被不起诉人应当立即释放,其合法权益不应再受限制。但被害人行使自诉权的事实,又使被不起诉人的合法权益陷入不利的局面,甚至受到损害。第一,被害人自诉使被不起诉人仍然处于被追究、被起诉的地位,承受着被人民法院传唤出庭受审的可能,产生思想上、心理上的压力;第二,被害人起诉后,为了保证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被告人必须随传随到,人身自由受到妨碍,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可能使其劳动收入和经济利益受损。
4不符合诉讼经济的原则
法律程序在运作过程中会耗费大量的经济资源,为了提高司法活动的经济效益,应当将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种经济资源的耗费作为对法律程序进行评价的一项基本价值标准。(21)诉讼经济原则,是现代刑事诉讼所普遍重视的,如香港律政司在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时必须考虑“所花费的诉讼费用是否合理”。(22)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起诉裁量权,“其主要功能是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减轻国家财政负担”,达到诉讼经济的目标。(23)但由于被害人是直接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出于对犯罪行为的痛恨和愤怒情绪,强烈要求严惩犯罪,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使他们感到自己的欲望没有实现,往往会向人民法院起诉。一些原本不必起诉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加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量,浪费司法资源,影响诉讼经济目标的实现。
5司法实践中许多实际问题难以解决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的规定过于原则和概括,甚至可以说只形成了一个框架,导致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操作中,许多细节都因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而无所适从:(1)当事人不服不起诉决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时检察机关复查的程序及期限是什么?(2)检察机关“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24)中被害人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当无条件受理,还是完全遵守自诉案件的程序规定?(3)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或复查决定,有权提起诉讼的有效期限是多少?(4)被害人起诉案件的级别管辖是否因有无被害人申诉程序而变更?(5)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被不起诉人人身自由权利与保障法院审判顺利进行的矛盾如何解决?……凡此种种,作者不作列举和分析,统称为“实际问题”,权作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的不足之一。
三、完善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的构想
前文的分析说明,我国现行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笔者认为,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一)树立牢固的程序观念
应当说,树立牢固的程序观念并非完善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特有的要求,而是加强法治所应倡导的基本思想。作者将其作为一项内容提出,因为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作为诉讼程序中的一个具体制度,其完善与发展首先需要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思维。可以说,牢固的程序观念是完善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的其他任何措施的思想和价值基础。我们不能忽视诉讼法对实体法实施所具有的工具性作用,因为诉讼法的第一价值是保证实体法的正确实施,“只是在一定程序过程中产生出来的确定性判决中,权利义务才得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实体化或实定化。”(25)但同时,我们也绝不能忽视程序自身的重要独立性,即国外学者提出的“程序价值”(Processvalue)。(26)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没有程序便没有公正,因为对社会公众来说,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知识,他们更多是从判决的过程而不是判决的结果来判定案件的处理是否公正,正如美国法学家弗里德曼(Friedman)所言:“只要判决是依法作出的就是对的。”(27)因此,我们首先必须树立牢固的程序观念,并在其指导下力图从完善程序的角度去完善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
(二)严格限制被害人行使起诉权的条件
在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其行使起诉权的条件作严格而科学的限制,防止起诉权的滥用,有利于减轻法院负担、提高诉讼效率和保护被不起诉人的合法权益。
在案件范围上,对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经特赦令免除刑罚或犯罪嫌疑人死亡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除非其有证据证明上述理由不存在;对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或依法不需判处刑罚以及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被害人有足够理由,如申请回避不被采纳、检察人员有重大徇私舞弊嫌疑的不起诉案件,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起诉时间上,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在公诉权处于事实舍弃状态之后。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作出后立即生效,但如果公安机关要求复议、复核或当事人提出申诉,检察院尚未作出复查决定期间,公诉程序并未终止,被害人不得提起诉讼。同时,应明确被害人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或维持原不起诉决定的复查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限,实践中可比照申诉时限。
(三)强化被不起诉人的自我救济权利
司法的公正性要求,诉讼当事人尤其是利益相对立或直接冲突的当事人能够平等地参与到诉讼活动中,为促成有利于自己的裁判结果辩解和举证,而这一切又以平等的诉讼权利为基础。诉讼权利不平等,就难以司法公正,无法保证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不起诉案件中的被不起诉人,相对处于诉讼劣势的状况,在自我救济方面也客观存在,其合法权益难免会因被害人行使救济权利而遭受损害。因此,有学者提出,赋予被不起诉人“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权和申请起诉权”,(28)在检察机关维持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后,通过申请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判,以保证被不起诉人与被害人的自我救济权利相平衡。这样,被不起诉人便也能同时利用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制约来保护自身的权益,实现被不起诉人和被害人利益均衡,抵消或削弱因被害人提起诉讼而给被不起诉人造成的损害。
关键词:油田;基层;队伍;战斗力
战斗力是一支队伍作风强弱的体现,是队伍管理水平优劣的重要标志,是各项生产经营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河南油田采油二厂古城油矿采油二队是集团公司连续四届的金牌采油队,在队伍管理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逐步形成了“团结拼搏,勇争一流”的团队精神,为推动二队发展提供了保证。
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管理的不断深入以及新分转岗职工的增多,队伍结构日趋复杂,竞争日趋激烈,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给二队发展带来了诸多新的考验。
下面以河南油田第二采油厂古城油矿采油二队为例,浅谈对油田基层队伍提升战斗力的认识。
一、 队伍基本情况
古城油矿采油二队成立于1988年,目前在册人数149,在岗100人。干部7人,党员16人,男59人,女41人;全民工57人,非全民工43人;平均年龄35岁。在技术等几方面:技师3人, 高级工31人,中级工22人 ,初级工24人,无证人员17人。几年来转岗39人,新分职工20人,占在岗职工人数的59%。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油田改革的不断深入、管理的不断精细、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队伍结构的日趋复杂,各种矛盾和隐患逐渐显露,如不加以重视和解决,必将影响队伍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因循守旧,进取意识不强。连年的先进,在干部职工的思想上造成了某种优越感,尤其干部,沉浸在过去的光环中,放不下架子,不虚心借鉴和学习其他单位好的经验,盲目认为自己的管理水平高,什么都比别人强,忽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认真分析问题的原因以及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面对形势的发展和不断精细的管理,墨守陈规、固步自封,缺乏忧患意识和进取精神,势必造成战斗力衰减,成为制约队伍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年龄差异思想差异,队伍协作力亟待提高。新分职工年龄较小,思想不成熟,辨别是非处理问题的能力差,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易受不良风气影响,引发过激行为和社会矛盾,加之价值取向、兴趣爱好、处事的方式方法等都与老职工有明显不同,因此工作矛盾增多,工作的协作力降低,各种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势必影响队伍和谐,影响战斗力。
(三)新分转岗职工增多,技术素质参差不齐。新分转岗人员未从事过采油生产,基础差,技术低,工作能力不强,造成生产组织运行效率不高,安全隐患增多,管理难度增大。
(四)部分职工集体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不高。 转岗职工在转岗前从事的工作比较繁杂,受原工作性质和环境的影响,集体意识淡薄,纪律涣散,不能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工作消极。潜在的风险和矛盾,也将削弱队伍战斗力。
(五)职工思想活跃,诉求呈多元化,稳定形势严峻。目前队伍非全民工比例达到在岗职工总数的43%,所从事的工作与全民工相同,待遇上的差别,使职工产生思想情绪,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子女入学、住房分配、医疗等职工关心的生活问题,也成为各种诉求的重点,稳定形势严峻。
三、采取措施
做好管理队伍,就必须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达到扬长避短,使队伍不断发展的效果。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一)思想引领,凝心聚力。一是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首先坚持开展形势任务教育,让职工了解面临的优势与挑战,明确目标任务,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全面完成各项经营任务上来。二是开展主题教育。以“我的岗位我尽责”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学先模强作风”、“爱岗敬业共谋发展”大讨论等活动,广泛开展座谈、讲摆和征文活动,积极引导职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努力查找在作风、技能、责任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自觉摆正位置,端正心态,把个人发展与企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更加珍惜岗位,敬业奉献,提升技能,岗位建功。三是加强经常性的思想工作。创新方法,深入实施思想政治工作“1+1+4”工作法,通过建立职工基本信息台账,健全完善信息反馈网络,坚持开展思想状况分析,成立思想、技能、爱心、活力四个互助小组,有针对性的开展互助活动,将思想政治工作延伸的工作、生活、家庭等各个方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效果。
(二)制度保障,强化执行。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管人,按标准办事,用制度规范言行,提升执行力。一是从岗位责任制抓起,进一步梳理规范各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责任,组织职工学习并督促严格执行,让职工清楚自己的责任,明白应该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增强职工爱岗敬业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完善经营管理考核办法和专项考核制度,形成事事有标准、考核有依据,公平公正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完善管理流程和配套管理制度,努力消除管理漏洞,达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管理指挥有序、组织协调周密、反馈落实及时、运行反应快捷、安全高效的管理模式,使管理不断向精细化规范化迈进。
(三)文化铸魂,提升内涵。开展“队史教育激励人”“先模事迹带动人”“作风建设影响人”“亲情文化温暖人”“团队活动凝聚人”的文化建设,并以此为阵地,进一步提炼和弘扬团队精神、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不断提升队伍形象,增强职工自豪感和荣誉感。同时,结合管理和生产实际,以塑金牌品质打造一流团队为目标,广泛开展争当金牌人、争做六型员工、争创五好班组、争夺十面红旗等评比活动,将“继承、发扬、超越”的发展理念和“务实、奉献、进取”的精神渗透到每名职工的思想和生产管理的各各环节,营造人人尽责做贡献,我为金牌添光彩的浓厚氛围。
(苏州市职业大学计算机工程学院 江苏 苏州 215104)
摘要:高职院校是培养动漫人才的重要力量之一,但在培养动漫人才的过程中普遍存在人文素养教育的缺失,使动漫作品失去生存的文化土壤和根基,无法创作出优秀的动漫作品。培养具有较高人文素养的动漫创作人才是创作优秀动漫作品的关键,是中国动漫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关键词 :高职;动漫人才;人文素养;人文精神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05-0157-03
动漫产业作为新兴的资金密集型、科技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之一。高职院校是培养动漫人才的重要力量之一。目前高职院校在培养动漫人才的过程中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如对综合性知识体系的重视程度不够、培养方向过于狭窄、人文精神的培养缺失等。高职院校动漫人才的培养忽略了对学生人文素养的教育,使得学生在动漫职业生涯中发展后劲不足,原创能力普遍缺失,表面上看是技术能力不够,但其深层次原因却是人文素养不高。
高职动漫人才培养的人文缺位
中国动漫产业目前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动漫专业建设以及人才培养仍不成熟。高职院校作为培养动漫人才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肩负中国动漫产业发展的历史使命。然而,在高职院校如火如荼开设动漫专业的过程中,却忽略了对学生人文素养的培养。
1986年以前,中国动漫创作人员秉承中国文化和艺术风格,走过了一段辉煌的历程。但随着世界其他各国动漫的崛起和世界动漫技术的发展,国外动漫在中国获得了巨大的市场并赢得了大量的观众。西方文化的蔓延、渗透,对我国动漫制作技术的提升和制作手法的创新产生了积极影响,促进了我国动漫的发展。但中国的动漫工作者逐渐一味地盲目跟风,模仿欧美、日韩等的动漫手法,丧失了自我风格,没有实现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有机融合。美国的动漫作品中会体现出美国文化中乐观向上、英雄主义、幽默风趣、温情脉脉等特点,而日本动漫作品中则贯穿着日本文化中坚忍不拔的人性、精神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由于盲目跟风,导致中国动漫逐渐丧失了人文基础和精神内涵。其实,欧美、日韩动漫在国际上能取得巨大的成功,外因在于深入挖掘本土文化、民族传统,在动漫形象上充分表现民族信仰和核心价值观,内因则在于动漫创作人员具有较深的人文素养。反观中国动漫作品的灵魂在哪里?中国动漫创作人员人文素养的缺失使创作的作品在动漫形象上无法表现人性,不能触动人的内心,情感世界刻画不细腻,在动漫情节和创作手法上既没有传承民族文化,又没有创新。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和为贵”等传统价值观和道德观在动漫作品中已难觅踪影。这样的动漫作品是没有灵魂的作品,无法牵动人心,更无法走向世界。
我国在培养动漫人才的过程中,多以国外优秀动漫作品为标杆,对我国优秀的可挖掘的民族文化讲得甚少,培养出的动漫人才人文素养不高,致使创作出的动漫作品主流价值观不明确,逐渐导致中国本土动漫风格未能得以继承和发展。
动漫人才具备人文素养的重要性
(一)人文素养及构成
关于人文素养的概念,并没有统一的说法,笔者认为,所谓人文素养,是指经过人文知识学习而内化的相对稳定的内在素养和品质,具体表现为人的思想品位、心理素质、气质、修养、人际交往、情感、人生观和价值观等等。大体而言,人文素养主要由以下三个方面构成:人文知识是人文素养的基础,人文知识包括历史知识、哲学知识、宗教知识、美学知识、艺术知识、传统与习俗知识等;人文精神是人文素养的内化,人文素养是通过人文知识的学习,将人文精神通过内心的认定、取值、积淀、拓升而定型为个人的心理认同与行为规范;人文形态是人文素养的外化,是人们的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和艺术气质的具象表现。
人文素养是内在的价值性品质。缺乏人文素养(尤其是民族价值观)指引的动漫作品是不能引起观众共鸣的。我国目前大量引入欧美、日韩等国家的动漫作品以弥补国内市场的空缺,满足广大儿童和青少年的观看需求。然而,我们却忽略了一个问题,西方的动漫在宗教上并不完全适于我国观众,部分西方动漫作品的作用是消极的,他们宣扬的暴力、文化、道德观和价值观与我国文化存在一定的矛盾,对我国儿童和青少年正确价值观的形成有一定的负面影响。这就要求我国的动漫创作者需要具备较高的人文素养,能够制作出向观众输送正面价值观的动漫作品,能创作出充分注意本土文化以及人性表达的动漫作品。
(二)动漫创作中人文素养的内在需求
在经济快速发展和讲求时效的今天,我国动漫也搭乘着快速列车,动漫作品过于强调技术性而无法表现丰富的内涵,无法彰显民族的人性和灵魂。根源在于无法静下来研究本土的历史、宗教、文学、艺术等,将中国的民族精神、民族价值观赋于动漫角色上,致使动漫作品失去灵魂。这种人文素养的缺失使动漫作品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和根基,就无法创作出优秀的动漫作品。动漫作为一门以创意为核心、综合性极强的艺术,集文学、戏剧、美术、影视、音乐等特点于一体,其创作过程是综合多种人文知识、融合人文精神的过程。现以动漫作品创作过程中的几个环节为例,说明人文素养对于动漫创作的重要性。
剧本写作 剧本是对整个影片的故事描述。好的故事和题材是创作好的动漫作品的前提。近年来,我国的动漫剧本一般模仿日美风格,再加上急功近利以及道德失范、价值失范等不良现象的出现,产生的效果往往是“东施效颦”,在故事情节中未能寄托思想信仰等抽象的价值体系。我国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传统、“仁义礼智信”的道德传统和“重义轻利”的价值传统等在国内的剧本中已难觅踪影。中国传统文化丰富灿烂,提供了丰富的故事题材,承载着中国人特有的价值观念、人文理念和人文思想。好的剧本需要创作人员具备丰富的文化修养,对中国的哲学、历史、宗教、文学、传统习俗、民间文学(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等有深入的了解,更重要的是要有良好的人文精神,从中挖掘出符合中国审美标准的题材。动漫剧本实际反映的是作者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伦理观等内化的人文精神,反映的是作者对社会发展、历史、生命、环境、宇宙等的认识。
角色设定 动漫形象是动漫作品成功与否的关键,也是动漫产业中开发衍生产品进而形成价值链的开端。国外的动漫作品能深入描摹人性,在于创作者具有丰富的人文知识,能准确把握角色特征并细致刻画。我国早期的动画人物造型渗透着中国传统艺术的精神,完美地传达了中国山水画的幽深意境和对“天人合一”境界的追求。近年来,中国很少创作出属于自己民族的动漫形象,多数动漫作品中的角色性格刻画不深刻,形象刻板,角色缺乏“灵魂”。要塑造优秀的动漫形象,就要求造型设计人员对古今文学、历史学、美学、民间艺术等都有深入的了解,能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精华,塑造出有血有肉、体现中国传统价值观和审美观的民族动漫形象。这是中国动漫崛起的必由之路。
场景设计 日本的动漫作品深受喜爱的原因之一是细腻又充满日本民族文化的场景设计,浓郁的民族气息使观众在被剧情和动漫形象打动的同时,也被朴实的民族文化所吸引,如神道教文化、佛教文化、饮食文化等。通过场景可以感受一个民族的风俗、建筑、历史、信仰和价值观。我国的动漫场景设计人员人文素养缺失,导致创作出的动漫作品缺乏民族特色,大量的模仿和急功近利的粗制滥造,使动漫作品渐渐失去了中国传统特色。我国的少年儿童在这种动漫作品的影响下又如何去领悟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优秀的场景设计人员必须对我国的交际礼俗、服饰习俗、饮食习俗、居住习俗、节日习俗、信仰习俗等传统文化与习俗进行深入了解,对我国的历史、古代哲学、文学等把握透彻,并将其运用到场景设计中去,让世界通过中国动漫作品了解中国的传统与文化。
影视语言 影视语言是一种视觉语言,是影片用以认识和反映客观世界、传递思想感情的特殊艺术语言。优秀的动漫作品可以借助独特的创作理念,通过独特的影视语言向观众传达出导演对宇宙、对生命的思考。赫尔佐格曾经说过:“要是你习惯了把镜头设计仅仅建立在美学的基础上,你就永远跳不出庸俗的框框。”影视语言不仅仅需要美学素养,还需要哲学、戏剧、舞蹈、音乐、文学等方面人文素养的积累。但凡好的动漫作品,无不有思想深度,有人文关怀,有丰富的想象力,有视听冲击力,这也是对动漫创作团队综合人文素养的要求。
不仅在上述的动漫制作环节中需要动漫创作人员具有综合的人文素养,在动漫制作的整个过程中,如分镜头设计、风格设计、原画设计、配音等各方面以及动漫产业的营销与管理等各方面同样需要有较高的人文素养,才能使动漫产业链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要适应动漫产业的需要,动漫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哲学与宗教、文学、艺术、历史、风俗与名胜、美学与伦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并将其内化为人文精神,并外化为人文形态(人文行为),形成稳定的文化品位、审美情趣、理想追求、价值取向,并将其融于自己的动漫创作中,使动漫作品展现民族精神和灵魂。笔者认为,动漫创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包括人文素养和科技素养两方面,具体如图1所示。
人文素养对高职动漫人才培养的启发意义
高职动漫专业不仅仅需要数字技术应用知识、艺术学科知识,同时需要学生了解文学、历史、音乐、摄影、民间文化等多方面知识,需要的是对跨学科知识的综合与整合能力。现在国内大部分高职动漫培训教材都以美国、日本动漫为蓝本,鲜有本土传统和优秀动画的案例剖析,学生接受的知识自然受到美国、日本动漫的极大影响,把美国、日本动漫作为学习的榜样,对中国优秀动漫知之甚少,也就无法挖掘丰富的本土动漫资源,也无法创作出具有鲜明的本土风格的动漫作品。另外,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价值观越来越趋于物质化、技术化,对追求文学、艺术的精神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急功近利的思想逐步占据了社会的主导地位。受急功近利的价值观影响,以制作时间周期衡量收益的价值尺度使大量的动漫作品粗制滥造后便投入市场。动漫从业人员文化底蕴的积淀,内在的人文素养的提升,可以使动漫从业人员放下浮躁的心态,反思技术与艺术、文化的关系,通过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指导自己的创作。
培养具有较高人文素养的动漫创作人才是创作优秀动漫作品的保障,是中国动漫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培养动漫创作人员的人文素养,提高创作者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力,以提升动漫作品的精神内涵,展现动漫作品的中国文化特色,展现角色的人性,赋予角色以民族价值观和道德观,是中国动漫实现创意发展的关键。重视人文素养对高职院校动漫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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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摩梭人;成人礼;新时期走婚;考验
1、摩梭人居住的地理位置
摩梭人属元代蒙古军南征时候留下居住在云南四川边界一带的蒙古人,所以他们属于蒙古族,而并非是纳西族的支系。
从地图上看,泸沽湖、鲜水河位于雅砻江上下游,行政上的地理位置是云南丽江市东北部的川滇交界处。江河孕育文化,藏学家任新建说,《唐书》里记载的东方女儿国范围就在今天川、滇、藏交汇的雅砻江和大渡河的支流的大、小金川一带。
2、奇特的婚俗
走婚是云南省少数民族摩梭人的习俗,摩梭人除了少数因为要增加家庭劳动人口而娶妻或招婿外,基本上没有结婚制度。走婚是情投意合的男女透过男到女家走婚,维持感情与生养下一代的方式。由于母系社会中由女性当家,因此所生下的小孩归母家生养,生父会在满月时公开举办宴席,承认彼此的血缘关系。男性称女情人为“阿夏”,女性称男情人为“阿注”。“阿肖”是泸沽湖摩梭人中有情爱关系的男女双方的互称,彼此又称“肖波”“阿肖”婚姻的显著特点是:亲密的伴侣之间不存在男娶女嫁.男女双方仍然属于自己原有的家庭。婚姻形式是男方到女方家走访、住宿,次晨回到自己家中。因为是由男方的“走”而实现的婚姻,所以当地人又称这种关系为走婚。双方所生子女属于女方,延用母亲的姓氏。
摩梭人走婚有两种方式:一种叫“阿注”定居婚;一种叫“阿夏”异居婚。“阿注”定居婚指的是摩梭男女青年通过走婚仪式后或从男女双方家搬出居住在一起,或男方到女方家居住,也有女方到男家家居住的,但后两者并不多见,他们长年相守、生活在一起,抚养着下一代。这种定居婚为“阿注”定居婚。
“阿夏走婚”:每当夜幕悄悄降临后,这个家庭中成年男人们就出去了,他们当中有各位舅舅、哥哥、弟弟,各奔东西南北,去自己的“阿夏”家。对方的姐妹们在家中等候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到来。她们晚间特别忙,当家长的母亲更是双肩重担,既要打点舅舅和兄弟出门又要照料家中老母和姐妹与小孩们,还要接待自己的“阿注”(丈夫)来幽会。
走婚的男女,维系关系的要素是爱情,没有经济联系,一旦发生感情转淡或发现性格不合,随时可以切断关系,因此感情自由度较婚姻关系更纯粹,但也因此而使得男女关系较为平等,不似其他民族的婚姻关系中牵系极为复杂的经济社会网络。
2.1隆重的成人仪式
摩梭少男、少女们在这“母系”大家庭中由祖母、母亲、舅舅、姐姐们精心照管渐渐拉扯长大。当少男、少女到13岁时,“母系”家庭就要为他们举行“成丁礼”,给女孩子穿裙子,给男孩子穿裤子,这个典礼对摩梭人一生都至关重要。“成丁礼”在农历大年初一这一天举行,等公鸡叫第一遍时,母亲把孩子叫起来洗脸梳头,把木摞太平房火塘里的火烧得旺旺的,舅舅们搬来大“猪膘”肉和一袋粮食,祖母和母亲拿来新裤子、新裙子,在锅桩前祷告后给她(他)们穿上。
女孩在13岁前扎小辫,之后开始留长辫。母亲让女孩子站在正房中心火塘右边一根叫“女神柱”的旁边,给她脱去昔日长衫,穿上金边交领右开口黑金绒或红金绒短上衣,白色或天蓝色白褶长裙,扎宽绣花红腰带,在大辫盘头上戴一朵红花;年满13岁的男孩则由舅舅给他脱去昔日长布衫,穿上短衣,宽腿裤,扎上彩色腰带。举行成丁礼的孩子必须一脚踏在猪膘肉上,一脚踏在粮袋上,接受母亲和长辈、哥哥、姐姐的祝福,向长辈行礼,向“锅桩石”行礼,然后由大人领着走访亲友,接受亲朋的祝贺和礼物,最后宴请亲朋好友。
2.2简单的走婚仪式
不管那种走婚习俗,摩梭人都得举行一个古老的仪式,叫“藏巴啦”,意思是:敬灶神菩萨和拜祖宗。在女方家举行这个仪式,时间一般在半晚,不请客、不送礼,朋友们也不参加。这个礼仪是由男方家请一证人把求婚者领到女方家,当然是男女青年早已有了感情了,不存在媒妁之言,母舅之命。他(她)们的母亲及舅舅人也了解和默认后才举行,男方家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把带来的礼品按规矩放在火塘上方锅桩的平台上及经堂里的神台上,向祖宗行礼,向锅桩行礼,再向长辈及妈妈、舅舅、姐姐行礼,然后接受长辈们及姐妹们的祝福。送去的礼品按尊长、老少各有一份。“阿夏”必须按摩梭人装饰,从头到脚精心打扮。男方会得到女方精心用摩梭麻布亲手织成有摩梭特色的花腰带。女方家决不会向男方家摊派钱物。她们认为男女相爱是平等的,比什么都重要,感情是摩梭人走婚的重要因素。当证人向“阿夏”的母亲、舅舅们交待完后,从此男女双方就公开化了,阿夏走婚不请客,不操办,这种古老的风俗又俭朴、又省事,整个仪式一个小时即可完成。
3、汉族走婚热潮
我国贫困农村的经济条件相当落后,走婚众所周知是云南省摩梭人等母系社会婚姻习俗,而汉族等父系社会的婚姻习俗基本上为一夫一妻制的有婚姻法规定的固定婚姻。但是随着摩梭人走婚文化的曝光,一些老年汉族情侣学习了走婚的习俗,为的是避免双方的财产争端。
据香港文汇报2007年8月27日神州新闻版A22转载《城市快报》新闻报道说,中国某地一老妇欲再婚,但因为年纪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而选择与男方走婚。他们拿出固定的生活费,轮流到对方家中生活,免除财产分割的烦恼。
4、走婚习俗面临考验
在世界众多民族中不乏仍处于原始状态的民族,但时至今日均无走婚这一特殊的风俗。对于“阿肖”走婚为什么能够历经沧桑后,仍存在于泸沽湖摩梭人中间,至今是一道世界级的未解之谜。为此,国内外学者作过大量调查研究.并运用各种人类学现有理论进行分析,然而得出的结论似乎尚不足以解开这道难题。最为详细的调查是詹永绪先生等于1963年、1965年和1976年进行的调查研究。他对泸沽湖沿岸和永宁平坝的六个乡的964名女子和785名男子共计1740人进行了婚姻状况的调查统计。结果,实行“阿肖”走婚的为1285人(女730人,男555人)占73.5%。对于阿肖婚姻为什么能长期延续。他认为有五个原因:一是摩梭人的母系社会尚未完全瓦解,而外界的影响又还软弱;二是社会生产力落后,尚未形成个体私有制,而以家庭集体所有制为主;三是妇女仍然充当谋取生活资料的主力;四是血缘纽结关系使传统的观念很深蒂固;五是上层土司不反对阿肖婚姻。
这些说法虽有一些道理,但是.为什么外界的影响对摩梭人母系社会的作用如此软弱?为什么不少比摩梭人生产力低下的民族已进入一夫一妻制而摩梭人仍然实行走婚?为什么摩梭人大多愿意选择走婚而不愿其他形式的婚姻?这许许多多疑问,仍然是摩梭婚姻的难解之谜。
走婚制度是女性文化的标志,雅砻江流域当年很可能被这样的婚姻制度所主宰。新时期绵延的走婚文化带最终与东西向的汉藏大通道川藏线相遇了,大通道的非走婚文化是否会淹没走婚文化?
【参考文献】
[1]云南省历史研究所编.清实录[有关云南史料汇编(1-4)][M].云南人民出版社,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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