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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的安全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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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的安全措施

第1篇:建筑工地的安全措施范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类工程的建筑工地

第三条建筑工地必须实行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

第四条市公安局消防监督部门负责对建筑工地防火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建筑工地的防火工作由现场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安装、装修单位)负责。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同时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内容,落实责任制。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工地,必须组建由承包单位牵头,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参加的施工现场保卫组织,落实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保卫工作,施工现场保卫组织应同现场指挥部同时建立。建筑工地应根据工地大小,及时配备值班纠察人员,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重点部位须设消防监督岗。对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演练,使其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义务消防员由建筑工地各施工单位选派,人员比例为施工队总人数的5%。

第七条建筑工地应落实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危险物品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审批以及人员出入、巡逻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防火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施工场所的各种材料要按施工组织设计定点堆放,易燃物品及废料要及时清理和处理。

第九条建筑工地应设环形消防车道,设环形车道确有困难的,应设置回车道,保证消防车畅通。高层建筑工地主楼的一长边或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一周长附近不得布置工棚、堆放建筑材料及架设空中管线。

第十条建筑工地临时搭建工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必须搭建的临时简易工棚应分类、分组布置,其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若工棚内堆放的均为不燃材料的,其间距可适当缩短,但不得小于4米。

2.临时搭建的生活设施、储存易燃物品、使用明火的工棚与施工主体建筑和永久性设施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禁止堆放可燃材料。

3.一万伏及一万伏以上输电线下面不得设置临时工棚,架空线与简易工棚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6米。

4.临时工棚每个防火分区工棚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生活工棚不得超过600平方米;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400平方米;堆放不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700平方米。

5.集体住宿工棚每个防火分区不得超过100人,每25人须设一道分隔墙。每个分区应有两个疏散出口。高层建筑、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建筑内,施工期间严禁住人。

6.生活工棚、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使用明火工棚,禁止采用可燃材料作屋面和隔墙。

7.搭建临时工棚必须经消防、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工程竣工的同时必须即行拆除,不准转让或移作它用。

第十一条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仓库,不得设在重点工程的主体建筑内。确需设在建筑物内时,也应设在裙房内,并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存放数量。

第十二条建筑工地用火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临时用火,必须由用火部门先将用火现场的易燃、可燃物清理干净。无法清理的,必须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分隔,并配好灭火器具,经现场保卫组检查后方能点火。现场必须有专人看管,用火后要熄灭火种,经检查确定安全后,看管人才能离开。在竖向井道或高空用火时,必须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火星跌落和飞溅。设置厨房、沥青熔解的用火设备必须选择适当场地,并经审核同意,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制订防火管理制度。

2.建筑工地的易燃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严禁吸烟。

3.建筑工地和易燃工棚内严禁烧火取暖,不得随意设置用火设备。若施工中必须设置用火设备时,应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并经施工现场保卫组同意,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内专人负责使用。

第十三条建筑工地用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用电线路、设备必须由电工统一安装,安装电器设备应符合电力规范要求。

2.建筑工地电线必须采用绝缘架空线或敷设电缆,并不得穿过堆放易燃材料堆。土建和安装用电的线路宜分开设置,如需合用时,应明确由一方电工负责。

3.建筑工地不准任意安装电炉。若因施工确需使用电炉时,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现场保卫组按有关用电规定审批,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严禁使用电炉或其它电热设备取暖。

4.施工中,必须分层分段设置开关箱,每个开关控制照明灯具的功率不得超过1000瓦,数量不得超过5只,大功率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控制箱。

5.大功率照明灯具应用支架支撑,使用碘钨灯时必须距可燃构件和可燃物50厘米以上,电源引入线应有隔热防护措施。

6.配电箱、变压器下不准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7.无天然采光的走道、楼梯间及地上工程的照明应敷设专线。

8.电器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下班时,必须由电工负责巡回检查并切断总电源。

第十四条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超过三天用量,并须专库存放、专人负责保管。

2.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定量领料,用后多余部分应及时交库保管,不准到处堆放。

3.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场所严禁用火、吸烟。

4.易燃易爆物品贮存和大量使用的场所,其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乙炔发生器必须同氧气钢瓶分开放置,其间距一般不小于10米,并与用火现场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乙炔发生器使用时必须配有压力表、安全阀和可靠的防回火装置。电石渣等应指定地点排放,以确保安全。

第十五条建筑工地的消防用水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应设置室外消火栓,其用水量应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总用水量要求。火灾延续时间一类建筑按3小时计算,其他建筑按2小时计算。

2.高层建筑工地应设置永久或临时的消防竖管。临时消防竖管可同施工用水竖管合用,竖管每层应设置消火栓口,并配上水带和水枪。

3.高层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泵或与施工合用的水泵,其电线应专线敷设。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严格管理、保养,不准移作它用。

第十七条对建筑工地防火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应予以表扬。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暂行办法》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建筑工地的安全措施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地;火灾成因;消防管理

1.建筑工地火灾成因分析

1.1 建筑工地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灾蔓延速度快

由于受施工现场局限性的影响,一些职工宿舍与重要仓库和危险品库房相互毗连,甚至临时建筑物相互间隔仅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进行分隔,结构简易,耐火等级多为三、四级;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员难以疏散,极易造火烧连营的局面。部分施工现场因施工需要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脚手架和易燃材料作为安全防护物,也有使用简易板房作为工程部和工人宿舍,特别是装修现场既堆放有大量的可燃性装修材料,又存放有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发生火灾造成猛烈燃烧,迅速蔓延。

1.2 建筑工地用电设备多且负荷大,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

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机械设备如塔式起重机、井架、龙门架、搅拌机、电焊机等种类多、用电量大,且随着便携式电动工具的普遍使用和临时照明的需要,如果安全用电措施不当,线路超负荷,容易造成导线绝缘层过热或短路形成电火花,引燃周围可燃物。

1.3 建筑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多,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建筑施工中普遍采用电、气焊割,电炉、喷灯等明火设备,极易引燃工地上存放的易燃材料。更有甚者,部分施工现场存在违章使用明火的现象,例如,进行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操作时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甚至在火灾危险场地没有事先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特别是一些改扩建以及建筑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没有实施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甚至边营业边施工。在现场使用火炉、液化石油气等生活用火设施较多,存在极大火灾隐患。

1.4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不足,消防通道不畅

在检查中发现除了少数较大的工地配备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外,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无任何消防器材,一些施工人员为图方便,将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畅,因此其火灾扑救就更为困难。

1.5 随意降低建筑防火技术标准,违反消防法规现象突出

少数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为节省成本,大量选用低价位的可燃材料,严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增加了建筑的火灾荷载。

1.6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制度没有落到实处

虽然大部分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但也只是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施工现场随意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并且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侧采用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未及时拆除,占用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有些工地未划分明火作业区,不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实施明火作业,导致火灾发生的机率增大。

1.7 临时建筑消防监管滞后,消防安全意识谈薄

工地搭建临时建筑,是在建设单位取得《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由施工方负责组织实施的。而这一状况消防监管部门无法在第一时间内掌握,无法对临时建筑搭建之时的事前检查和隐患督改指导。建筑工人流动性大,未经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于消防安全意识较差,侥幸心理严重。

2.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2.1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设计监督审核

目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重点是建筑本身的消防设计,并未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措施给予足够的关注。为了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应在审核阶段就对施工方案中的消防措施进行审核。一是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别是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在审核中一定要准确使用规范对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进行要求。二是注意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是否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三是把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关。主要是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

2.2 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动态消防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状况纳人审核内容。

2.3 严格落实明确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公安部有关条令规定,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监理除承担消防施工的质量监理责任外,还应负责对在建工地日常消防安全方面的监管责任。因为监理单位是独立于建设、施工单位外的机构,不易受外界和工地的干扰,以“独立”身份行使监管责权,将对在建工地消防安全的日常管控更具成效和针对性,更加有利于各类火灾隐患的及时发现并有效消除。施工单位应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消防工作网络。

2.4 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

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宿舍不得设置在建设工程内。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宿舍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不得少于两处,且宽度不小于3.5m。同时,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车道,更不得占用消防车道作业。民工宿舍严禁将窗口封死,要保证应急人员出入畅通、安全,并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2.5 严格施工现场的用电用火管理

施工单位要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要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加强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设立专用仓库,不得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重要部位设警示标志。

2.6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加强工地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素质。管理层人员侧重加强消防安全岗前培训,系统了解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重点掌握各类消防安全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断提升管理层人员的消防安全的责任意识和做好消防工作的大局使命感。针对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大部分文化较低且民工较多的现状,施工单位要针对这些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自防自救培训,施工单位对雇佣的临时民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持证上岗。

第3篇:建筑工地的安全措施范文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财产损失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此次事故是由于建筑工地违规施工而引发的火灾,暴露了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监管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结合工作实践,通过日常工地安全监督检查以及对此次火灾事故的剖析,对建筑工地现场的消防安全隐患及防范对策浅析如下:

防火安全责任制未落实、管理不到位、应急预案形同虚设

根据《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并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由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总承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施工的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分包单位应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但在检查工地的过程中经常发现,工地的防火安全责任意识薄弱,工地防火安全责任制形同虚设;应急预案也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尤其是分包单位,对防火安全责任制认识淡漠,管理人员不到位,工地现场消防安全无人管理。二、工人文化水平较低,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未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建筑工人大多是农民工,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于消防安全知识,基本上是不了解,不掌握,在消防安全问题上,绝大多数工人有侥幸心理,认为无所谓,就是烧起来,也无大问题。工地的管理人员也不重视消防宣传教育,加之工人流动性较大,往往是工程完后就走人,也给消防宣传教育增添难度。

安全措施不落实,建筑材料堆放杂乱,消防通道不畅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除了少数较大的工地配备有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外,在一些中、小型工地,消防器材陈旧过期、坏损、数量不足的现象很普遍,工地施工人员为图方便,将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尤其是在装饰施工过程中,脚手架上随处可见飘扬的易燃塑料包装,竹笆上也随意丢弃发泡剂等易燃物,极易引发火灾。另外,施工人员为图方便,拆卸的模板、钢管乱丢乱放,经常造成消防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这次事故也存在着安全措施不落实,事故现场违规堆放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的问题,导致大火迅速蔓延。

电线私拉乱接现象普遍

由于建筑工地用电是临时性的,部分工地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安装极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现象普遍,特别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电线私拉乱接现象随处可见,由于电线移动频繁,致使绝缘层破损,易引起短路引起火灾,特别是秋冬季,大功率的取暖设备、电加热设备更容易引发火灾。

违章作业现象严重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现象较为普遍,特别是电气焊作业,在建筑工地,常看到工人在忙电焊或气割,火花四溅,旁边无监护人员、无消防器材、焊渣自由散落,更有甚者,下方还有可燃物堆放。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施工前也无明火动用的审批手续。

五、应对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以及造成后果的严重性,我们监督员在日常检查中要更加注重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检查,并根据《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并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由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并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工程特点,落实责任,做好以下应对措施:

(1)做好施工技术准备工作

组织工程技术和施工人员深入熟悉设计图纸,全面掌握工程项目的设计要点和施工工艺标准,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谙熟施工过程中交叉并存的消防安全因素。编制保温材料专项施工方案,制定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技术文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熟悉施工工艺方案,特别注重明确施工过程的半成品和成品保护防火措施。编制专项消防安全方案,对工人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并告知在施工现场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以确保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并制定以实战演练为基础的应急预案,以达到增强应急意识。

(2)做好施工组织准备工作

落实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班前安全活动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配备与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专职保温节能施工的队伍,同时需取得省级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方能施工。对保温材料在施工现场存放期间接触和管理保温材料人员要进行易燃危险性及防火常识的培训教育,并填写相应记录存档备案,组织和培训相对稳定的项目消防队伍。

(3)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施工现场合理的平面布置是达到防火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对保温材料存放、管理(使用、安装后)的专项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平面布置图存放要求。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建筑物的性质、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等因素。焊接、切割中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4)做好施工材料准备工作

按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材料和进场时间表。尽量合理调度易燃保温材料的进场时间, 尽量缩短易燃保温材料在工地的保管存储时间;做好各种易燃易爆材料进场的隔离、保护工作及堆放场地的防护措施。施工现场要明确存放保管保温材料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并挂牌明示。监督检查保温材料管理部门对现场使用的保温材料要随用随进,临时存放周转的要按平面布置和指定区域妥善保管存放,并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填写相应记录存档备案。

(5)做好施工过程和成品保护工作

保温材料进入现场后,要远离可燃物及火源。存放现场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有标识;施工现场要为保温材料临时存放提供有效和足够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维护、保证完好;作业区域内,严禁明火作业,如施工工艺允许,要及时做界面处理,以达到有效得阻燃效果。施工中要认真检查周围是否有火灾隐患,要注意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与明火、电焊作业工种交叉作业;保温层夜间施工使用碘钨灯照明时,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暂停施工时,对其暴露的泡沫塑料芯材部分应采取有效的防火保护措施;每阶段或部位作业完毕,要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对剩余材料应及时退回库房。下班前必须将零星保温材料、碎屑等清除干净;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6)做好建筑垃圾的处理工作

施工后保温材料的边角料和粉尘垃圾应该随时清理,一般也要求用编织袋装好,不能散放,保持现场清洁,避免因垃圾不处理发生安全伤害事故。垃圾要按指定地点堆放,严格限制堆放时间,并及时清运出工地。

(7)做好动火审批和监护工作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三级动火要求对动火作业进行审批,动火要提前三天进行申报,明确动火作业人和负责人,并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并在动火作业之前提供好集火盆和灭火器等防护器材。尽量避免交叉作业,若必须交叉作业要加强动火监护。

(8)做好施工用电及危险品管理工作

第4篇:建筑工地的安全措施范文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国家、省、市关于防汛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防范手段,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尽最大努力做好防汛工作,将损失减至最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新县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统一领导新县城建筑工地和市政防汛工作。

三、工作任务

根据建筑工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对深基坑、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临时设施以及其它工程、设施、设备的排查,全面加强建筑工地防汛安全管理,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一)加强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排查所有在建或停建未回填的深基坑(高边坡)项目以及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工程、土石方工程,重点检查以上工程的施工质量,边坡或护壁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沟、坑周边堆载情况,排水措施等。对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并进一步强化对这类工程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实时动态监控手段和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排查所有内外脚手架、模板支架、卸料平台,特别是加强对脚手架基础、架体结构、拉结点、剪刀撑的检查,严把脚手架施工预案、技术交底和验收关,确保脚手架安全。

(三)加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排查所有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等大型机械设备,重点检查大型机械设备的基础、附墙、拉结点、缆风绳等涉及结构稳定的关键设施。对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四级风时,一律停止大型设备拆装作业;六级风或暴雨时,一律停止大型垂直运输设备作业,保证大型机械设备安全。

(四)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排查高处作业情况,重点检查建筑工地“三宝”使用情况和临边洞口的防护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立即予以整改。遇暴雨、六级以上强风,一律禁止进行攀登、悬空露天作业,确保人员安全。

(五)加强工地临时设施安全管理。排查建筑工地临时工棚、材料仓库、围墙等临时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做好修缮加固工作,防止坍塌事故发生;对建筑工地出现堵水或内涝的,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对临时设施位于地质条件复杂或可能造成地质灾害地段的,及时报告国土、水务部门,落实防范措施;对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施工现场要及时撤离人员,防范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

(六)加强工地应急处置准备管理。做好建筑工地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储备应急物资、检查应急设备,组织应急队伍,要确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稳固和防风安全,确保临时用电设施防水防触电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七)注意及时收听收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收听收看市县气象台、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的暴雨、大风、雷电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做好工地防汛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施工单位的防汛职责

1.负责成立防汛领导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值班制度,落实防汛责任和资金,彻底排查和消除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做好防汛设施、物资的准备工作,出现较严重气象灾害时,立即停止施工,确保安全。

2.对可能出现灾情险情的施工地段、施工设备设施、临时工棚进行加固,及时排除险情;加强建筑工地排水设施排查疏导工作,防御强降水引发建筑工地积涝;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出现险情时及时撤离有关人员;及时上报灾情险情。

(二)监理、建设单位的防汛职责

1.监理单位负责成立防汛领导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值班制度,彻底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对施工现场防汛措施不落实的,及时上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2.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对可能出现灾情险情的施工地段、施工设备设施、临时工棚进行加固,及时排除险情;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出现险情时组织施工单位及时撤离有关人员;及时上报灾情险情。

3.各建设单位要督促各建筑工地,做好工棚、脚手架、塔吊等施工设施的安全加固,在临时沟、坑处设立警示牌,并加强工地工人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质量安全监督站的防汛职责

1.负责成立防汛领导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防范措施,并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各项措施的准备工作。

2.监督检查施工现场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和现场安全状况,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3.及时向各在建工地进行预警。

(四)房管所的防汛职责

1.立即对所属直管公房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对房屋结构安全和周边挡墙保坎和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治确保安全度汛。

2.在汛期期间要随时检查,遇到险情及时处置和上报。

(五)建管股的防汛职责

掌握一支专业队伍,在遇到险情时能及时有效的进行抢险,确保市政排水设施的通畅。

(六)市政股的防汛职责

负责新县城在建市政工程防汛工作和对监理、施工单位防汛工作的督查。

(七)办公室的防汛职责

负责防汛期间交通车辆的调度和后勤保障。

(八)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防汛职责

1.组织开展建筑工地防汛安全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2.建立应急抢险体系,做好应急抢险的组织准备和实施工作;当施工地段、施工设备设施、临时工棚出现险情时,及时组织撤离有关人员,确保建筑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时上报灾情险情。

五、预案实施

(一)防洪预案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防汛工作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气象动态。

一般汛情

我局将及时了解掌握新老县城防洪排涝情况,对低洼排涝实施重点督查,必要时配合当地组织居民安全转移。

较大汛情

我局将及时了解掌握新老县城重点灾情,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重点灾情及处理动态,配合当地政府及时组织受灾居民安全转移。

重大汛情

我局将及时部署新县城防洪排涝安全工作,指挥协调本系统参加抢险救灾服务。

特大汛情

我局将及时修复市政损毁工程,尽快恢复城区功能。

六、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方式,在1小时内上报初步信息至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4小时内上报县防汛指挥部进一步核实情况。灾情发生进一步变化,2小时内上报,再由办公室按程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做好建筑工地和新县城的防汛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4小时值班电话:新县城5728616。成立防汛应急抢险专业队伍,负责全县建筑工地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准备工作,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参与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防汛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始终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做到领导有力、预案明确、准备充分、救灾及时,确保建筑工地汛期安全。

(二)切实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干部要亲临防汛救灾的第一线,靠前指挥,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指挥到位;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第5篇:建筑工地的安全措施范文

前言

近年来随着大规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庞大的建筑从业人员的参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建筑安全施工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有利于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有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另一方面,由于建筑施工现场生产环境复杂危险性,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极可能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因此,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其意义十分深远。

一、目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地施工的最大特点是:场地狭窄,点多、面广、分散,高空作业多,上下交叉作业多,危险性高,且流动性大。当前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如下几点:

1、部分项目经理安全意识不强由于项目经理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不够,重效益轻安全,重进度轻安全、重经营轻安全,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一包了之的现象较多。不少工地还存在着上级检查时靠突击应付,检查结束后很快回到原来状态,长效管理水平差。

2、 施工组织设计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组织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形成两张皮,不具有针对性、指导性,而且照搬规范规程的用语。安全技术措施不能指导施工生产,导致了施工的习惯性,无序性,盲目性,使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的安全措施得不到很好的落实。

3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事故隐患普遍存在,职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高,安全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管理台账资料不齐全,大量的假冒伪劣防护产品(如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器等)在工地使用。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章施工,冒险蛮干的行为时有发生 少数工地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除,任意发包给无资质拆除队伍,给安全生产留下了许多隐患。

二、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建筑安全施工管理建筑施工项目种类多,不同种类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方法内容各不相同。一个工程项目涵盖多种工程类型,施工安全影响因素复杂,不安全因素多。由于各个工程有其自身特点,安全管理也需要有针对性。施工还有动态性、时间性、空间性等特点。再加上一些施工的分包队伍管理不足,施工安全管理难度大。

目前,我国施工安全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如:安全意识淡薄,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存在多层次的隐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普遍:项目安全管理力量薄弱,执行力不强,管理失控;项目缺乏有效的事故应急机制。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有:认识不足是安全意识缺乏的根本原因;安全管理发展跟不上建筑业的高速增长;政策导向不科学、法律责任不具体;建筑市场不规范,监控不力;多方原因引起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众多,控制难度大:劳务分包状况对企业和项目施工安全影响巨大;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不力,未能有效受控。

从总体上看,我们现行的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及整个管理水平都远远跟不上工程发展的需要,未能有效地做到趋利避害。管理水平还处于低层次阶段,其表现在:①对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没有认真落实;②普遍采取以收费为主的管理形式,重收费轻管理的现象十分普遍;③管理手段少,只是办证登记两项,而实际办证登记的并不多;④全国未形成一套统一的、覆盖面广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三、 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水平的措施

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工作的预防为主是现代生产发展的需要。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而且往往又是多学科综合运用,安全问题十分复杂,稍有疏忽就会酿成事故。预防为主,就是要在事前做好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安全科学管理,搞好科学预测与分析工作;把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两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要做到安全第一,首先要搞好预防措施。预防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保证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第一,否则安全第一就是一句空话,这也是在实践中所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

2 、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各级领导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涉及危险因素管理的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定期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加强施工现场的检查。对现场的安全要时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隐患要做到认真排查,整改方案要落实到位,将一切可能引起事故的问题都要及时解决,不能报有侥幸的心理。

第6篇:建筑工地的安全措施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 临时用电 施工现场 安全管理

1、建筑施工用电安全隐患

1.1 建筑工地环境复杂, 如风吹日晒、尘土飞扬和季节性的阴雨潮湿, 使工地用电设备的绝缘性能下降。

1.2 没有悬挂警示标牌。部分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没有采取防护措施,防护屏障上没有悬挂警示标牌,防护材料不符合要求,没有采用绝缘材料,难以阻止坚硬物品的穿越。

1.3 用电设备的多样性和工作状态的不稳定性。

1.4 在一般单体建筑物的设计, 通常采用TN 系统供电, 并对整个建筑物做等电位连接。

1.5 配电线路架设不合理。配电线路直接架设在外脚手架或井字架上;电缆线路埋设深度较浅,上下左右侧未敷设不少于50mm厚的细沙,埋地电缆引出地面2m至地下0.2m处未加保护套管;电缆线路拖地、私拉乱接;接头防水性能差;电杆杆径细,埋地深度浅,杆距超过规定。电杆的终端杆、转角杆没有加装平衡拉线,电杆上缺少绝缘子,横担上线路排列混乱等。

1.6 用电安全意识淡薄。操作人员不懂用电知识或用电技术,检修设备时操作错误,手触及设备或设备元件的带电部位;用湿手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使用非专业工具检修设备等。

2、用电安全措施

2.1 用电电源的接取。施工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 根据临时用电负荷计算, 按尽量靠近负荷中心并不引起电网过负荷的原则, 向供电局申请, 在公用低压配电的适当当点设置临时变压器或专用总配电室 ( 箱 ) 。

2.2 供电系统的选取。当施工工地由专用变压器供电时, 宜采用 TN-S 系统供电, 而由公用的低压、电网供电时宜采用 TN-C-S 系统供电。

2.3 接地与等电位。连接施工现场实施了正确的供电系统和可靠的保护接地措施后, 仍须对整个建筑队地上所有的建筑设备的金属外壳及各种金属构件作可靠的总等电位连接。

2.4 线路的安装与敷设施工工地的用电线路多为临时性户外线路, 易受机械损伤和环境条件的影响。因此线路的安装与敷设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严格按规范使用支架安装在杆 上或墙上, 且必须满足架设的安全距离。

2.5 配电箱内开关和电器的选择:不论施工工地选用何种供电系统, 由于工地电气线路和设备绝缘极易损坏, 所以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在各级漏电保护器保护之下;供电系统的中性线是带电体, 常由兰相不平衡或断中性线等种种原 因带故障电压, 不利于电气人员的检修。因此, 各级配电箱中的总开关必须选用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四极开关。单相回路应采用两极开关;工地常用的起重机、卷扬机等用电设备常因紧急情况须紧急停车, 因此必须在设备配电箱中设紧急开关以迅速及时地断开电源;工地用电设备的多样性要求适当放宽相应开关和保护电器的选择容量, 以适应各种用电设备的需求。

2.6 加强线路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地线路及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情况变化频繁, 用电期间应由专业电工负责, 定需检查, 主要项目有:线路是否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线路和设备的绝缘状态是否良好;接地线和用电设备的 PE 线是否可靠地连接;熔体额定值和断路器整定值是否准确;各级 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动作、级间保护是否匹配;有关避雷器放电记录的动作情况及有关设备的避雷情况是否良好;施 工完毕立即拆除有关线路和设备。

2.7 进行符合计算。每项工程开工之前, 要进行施工现场负荷统计计算, 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 选择相应电器类型和导线。既要满足供电要求又能使保护可靠动作。选择电线和电缆 应根据使用环境条件, 通过负荷电流大小, 按其允许载流量、机械强度、电压损失、经济电流密度等选择。

2.8 合理布置施工设备位置。合理规划用电设备具置,依据施工现场情况而定, 如塔吊、搅拌站、振动棒等力求集中, 这即便于管理和控制, 也可避免私拉乱接, 减少事故发生。

2.9 安装漏电保护装置。首先要正确选用漏电保护装置, 这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建筑工地危险性大, 应配有高灵敏度保护装置。对于电动机, 保护器应能躲过电动机的起动漏电电流 而不动作。保护器应有较好的平衡特性, 以避免在数倍于额定电流的堵转电流的冲击下无动作。对于不允许停转的电动机,应采用漏电报警方式, 而不应采用漏电切断方式。对于电焊机, 应考虑保护器的正常工作不受电焊的短时冲击电流、电流急剧的变化、电源电压的波动的影响。对高频焊机, 保护器还应有较好的抗电磁干扰性能。

3、加强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3.1 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用电组织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用电安全的现场管理措施。

3.2 加大投入

加大和完善施工用电软硬件的投入,特别是用电设备、保安电器、绝缘材料、绝缘工器具、绝缘防护用品的硬件投入。

3.3 强行整改

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到严防死守。要善于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强行整改。

3.4 依法行政

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把原来忽视甚至遗忘的建筑施工用电安全问题严肃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经常开展用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严格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绝不放任自流、姑息养奸。

4、结束语

综上所述, 建筑施工用电安全关系到人身安全和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应引起建筑单位的高度重视。在减少用电安全隐患, 加强防范措施的同时, 还要健全建筑施工管理体系, 完善配套法规, 使得建筑施工用电安全走向正规化、法制化。只有不断发现和有的放矢地解决建筑施工用电安全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从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入手,从安全的点点滴滴抓起,确保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才会有建筑施工行业生存与发展的希望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的可能,人身及财产安全才有切实的保障。

参考文献:

第7篇:建筑工地的安全措施范文

随着全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飞速发展,火魔频繁光顾建筑工地,给社会的公共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危害。尤其是近两年接连发生的几起建筑火灾事故,再次给建筑工地消防管理敲响了警钟。做好建筑工地防火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人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通过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以及对此类火灾事故的研判,对建筑工地现场的火灾隐患及防范措施浅析如下:

1、建筑发生火灾的隐患及危险性

建筑工地按施工专业的性质,一般可分为建筑结构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修工程和建筑修缮工程等。工程施工作业与一般的厂矿企业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不同,主要有以下特点:

(1)临时用火多,地点变化频繁且环境复杂。在整个建筑工程施工中,均离不开电焊、气焊割、沥青灶、烘炉、电炉及喷灯等临时用火。而且当今的建筑工程功能复杂,如果对这些作业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事先办理明火审批等手续,或者对施工人员管理不严,就存在极大地火灾隐患。特别到了北方的冬季,施工现场还要增设锅炉、火炉等生火生产用火设施。因此,若对这些临时用火疏于管理,违章作业,极易引起火灾。

(2)施工现场内易燃、可燃材料多。在施工现场内,到处可见易燃、可燃材料,如油漆涂料、刨花锯末、草帘草袋、油毡、木料以及外墙保温材料等可燃物,由于受施工现场局限性的影响,若不有效控制易燃、可燃物及施工用火,极易蔓延成灾。尤其对于高层建筑的施工后期,室内装修多,电气设备多,管道井多,聚集人员多和建筑功能多,这“六多”更决定了高层建筑较其他民用建筑潜伏着更多的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容易形成立体火灾,有烟囱效应,火势蔓延更快。

(3)用电量大,临时用电不规范。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大大提高了建筑行业的机械化,普遍使用了便携式电动工具及其他施工机械,加之临时照明的需要,用电负荷量大、线路特别多。如果敷设安装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线路一旦超负荷,容易造成导线过热或短路而产生火花,引燃周围可燃物。尤其这种现象在工人宿舍更是随处可见。

(4)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多。建筑工程一般都要经过基础、结构、安装和装修等几个阶段,各工种施工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尤其在安装和装修阶段,工程交叉作业多,再加上工程分包较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消防安全制度没有具体落实到位。另外,建筑工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于消防安全知识,基本上是不了解,不掌握,在消防安全问题上,绝大多数工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无所谓,就是烧起来,也无大问题。一旦发生失火,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5)施工现场消防设施不足,缺少消防水源和通道。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往往在办公区、门口等显眼的地方放置一些灭火器外,其他地方很少配置或根本就无任何消防设施;施工现场往往也只有临时消防水源,管径细,并受季节变化影响,一到冬季结冰,不能保证消防给水。同时,施工现场常常进出材料和挖掘沟道,消防道路时常处于阻断中,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难于接近,将妨碍灭火工作地展开。

(6)临时建筑材料不合格,搭设不规范,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目前,较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均会搭设一定规模的临时建筑,用于现场办公和工人宿舍。现在大多采用装配式活动房,隔墙采用彩钢夹芯板,内部填充大多为普通硬质泡沫塑料,为易燃材料,根本达不到防火的要求。在搭设时往往又因为现场空间条件限制,往往存在防火间距不足,疏散距离不够等问题。在铺设临电线路时更是私拉乱接,随意使用。这样的临建设施一旦着火,火势就会迅速蔓延,难以控制,人员也难以逃生。

2、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建筑工地施工人员多,往往几个单位一个工地施工,管理难度大,因而,必须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充分发挥各施工单位,各部门的作用,发动群众,做到人人防火,处处防火,时时防火,确保安全。主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在现场指定质量安全员并赋予其违章制止权、严重隐患停工权、经济处罚权、安全和质量一票否决权等权力。

(2)要根据施工不同阶段的火灾隐患特点,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消防措施。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将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与施工平面布置等内容统筹考虑。要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模板、油漆、防水涂料、氧气瓶、乙炔瓶等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应符合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特别应从明火作业区,可燃、易燃物品存放区、危险物品库房、消防车道、防火间距、临时疏散通道及出口等方面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进行了明确,确保施工现场实现功能分区管理。在施工环节中实行动态控制,动态检查。尤其加大后期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的施工防火管理,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

(3)要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特别是加强对电气线路的安全监管和电气设备的正常维护、检修,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施工单位要确定专人定期检查临时用电设施的运行情况,做到及时发现线路及设备损坏问题,排查安全隐患。

(4)加强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尤其要加强外墙保温工程的防火管理。加强工程前期的消防设计监督审核工作,限制使用装修可燃材料,淘汰易燃材料,采用新型建筑节能保温材料及施工安全防护网,改进传统施工工艺,推广施工新技术,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在建工程尤其是外立面改造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操作架、防护架的架体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建,减小火灾荷载。同时,对外立面、内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要求施工区和其他区域应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区域和其他区域的消防安全。保温材料应当在室内堆放储存,若在室外堆放的,应当用A级不燃材料覆盖。

(5)要加强消防设施管理,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做到布置合理、使用方便,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尤其建筑高度超过40米的新开工项目,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系统,其系统应包括泵房、增压泵、专用电箱、沿建筑物高度升高的消防管道、满足顶层作业面和建筑物四周消防需要的消防水袋(软管)以及其他消防器材和设备等。另外还可以合理利用已施工完毕的永久性消防设施兼作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

(6)临时建筑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建筑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要加强施工现场生活区域的防火管理,搭建的食堂、宿舍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宿舍生活用电严禁乱拉乱接,存在明火的食堂要重点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工人宿舍严禁将窗口封死,要保证应急人员出入畅通、安全,并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第8篇:建筑工地的安全措施范文

一、建筑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海林市建设局要求:具体抓、抓具体,不管企业效益进度怎么抓,但必须抓好安全,增加大局意识,使安全工作提高到一定的高度。为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局一直把安全施工检查摆在重要工作日程。

1、成立机构,层层落实了责任制。建设局加强了建筑行业安全管理。检查从严、处理从严,严格执行追究责任制度。在年初全局会议上,经局班子成员讨论决定成立海林市建设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站。建设局年初还与局各直属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并印发了《海林市建设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在今年,建设局还实行了建筑安全月例会制度,每月的30日为安全例会日,召集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及宣传,使每个施工企业能深刻的了解安全生的重要性。在施工旺季,建设局安全站同志每天坚持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做好处理,使今年的安全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2、加强了建筑安全学习。建筑行业是事故的多发区,安全非常重要,抓好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建设局始终遵循的原则。海林市施工企业队伍素质不高、不稳定,上岗前缺少安全培训,为此抓住牡丹江市组织安全学习培训的机会,统一组织各施工企业附牡市参加培训,培训人员达350人。增强了安全员、项目经理及塔吊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了建设、开发单位及监督、监理单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各施工企业主要领导增强了安全工作意识。以前各施工企业只在乎进度、质量和效益的问题,安全工作往往忽略。通过长期的安全学习明白了安全就是进度、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企业的发展和利益,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的意识。

3、深入检查,强行整改。在“安全月”里,认真宣传贯彻了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相关文件,对“安全月”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并下发了相关文件,并组织一辆“安全车”进行全市范围内的宣传。在“安全月”完成宣传、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设局会同安全办、消防科、总工会、技术质量监督局等相关部门深入海林辖区全部工地进行了联合大检查。检查中,我们按照在规范中求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的原则,进行了重点整顿。重点检查了塔机安拆验收记录和检验检测结果,施工用电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是否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文明施工等情况。检查结果,处罚施工单位5家,纠正不规范行为5起,下达整改通知书12份,停工整顿5家。在全年,建设局多次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在建工地进行联合大检查,共下达整改通知书33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且能及时复查,使全年的安全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4、健全监督机制,堵塞漏洞。联合大检查后,强化了工程安全的社会监理。各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侯跟踪监理。监理单位有权对危险作业、不安全行为负责、监督、管理。未经监理单位签字,专项施工方案不得施工,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在监理过程中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使安全工作更进一步完善、落实。

5、严格把好审批程序关。建设局还要求企业领导层要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舍得投入,达不到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全措施不到信、安全资金不到位,一律不准开工,严格审批,把好审批程序关。

二、存在的问题

第9篇:建筑工地的安全措施范文

创建文明工地是不是就一定要多花钱,究竟应怎么计算这笔账?现在用于文明施工的费用大致有三种:一是定额和措施中明确规定的收费,如安全技术措施费、大型临时设施费,这些费用现在得到专款专用和合理使用。是定额中虽有规定的取费,但同实际支出情况有一定的差距,如密目式安全网一次使用投入较贵,防护项目较多,应当据实分摊计算。是定额中无取费,但企业从市场竞争出发,为树立企业形象而增加了一些投入。比如我们施工现场搞硬质面,确实是一次性投入太大,但为现场管理带来了方便,避免了因车辆将其带到马路上被罚款的麻烦,散落在地上的砂、石、钢筋头、砂浆和各种零部件等可以随时捡起来,回收利用。从表面上看,创建文明工地一次性资金投入较大,但从长远看反而有利可图。搞文明工地,树立了企业的新形象,可以得更多的客户。从另一个角度也体现了企业对自己及周边人性化的一种责任。

文明工地使安全、质量有了保保障,如果工地上发生了重伤或伤亡一个人,不但经济上要损失好几十万元,还会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工程质量不好,返工的费用就会大增加。再有,一些材料如脚手架钢管、配电箱、密目式安全网等可以周转使用,一次投入多次受益,分摊下来,成本并不高。工地上的生活环境改善了,职工休息好,就能有更充沛的精力工作,就可以保障安全、质量和提高工效。所以,搞文明工地建设不会降低企业效益,反而可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综合效益。

文明工地的建设,使人们对建筑工地、施工企业和建筑工人的形象有了全新认识,也为企业带来宝贵的无形资产和有形效益。业主在选择施工单位时,不仅注意报价的高低,更重视企业的素质和水平,特别是对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考察,他们宁可多花点钱,也要选一家高素质的企业承建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变扰民工程为“利民、便民、爱民”工程。工地在施工中势必会给居民带来诸多不便,如果视而不见或对投诉推造扯皮,就将影响周围居民的关系,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的形象和社会安定。为了架起施工施工企业与周围居民沟通的桥梁、工地围墙上写着“创建文明工地、接受市民监督”、“我在此施工,给你添麻烦了”等标语,首先通报一声,主动取得理解和支持。对于因施工给周围居民带来的不便和影响,施工企业主动和工程所在地的区政府、居委会、交警、民警、相邻单位联系、签署协议,关建文明工地,并主动为居民做好事、做实事,必要时要按有关规定给与受到影响的居民一定的补偿。

我们创建文明工地的核心思想是以人为本,其主要内容是安全、卫生、环境、不扰民。

施工现场必须以人的安全检查为第一,抓好工地的安全达标工作。我们要按建设部颁发的《建设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的规定,做到七个方面的标准化管理:

(1)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基础的10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到人,严格落实。

(2)各类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和使用,要有设计有验收、有检查、有维修。

(3)三安、四口(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和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及各种临边防护、必须按规范要求达标。

(4)施工临时用电推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并有专业人员管理。

(5)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须做到“八齐全、两不准”即安全停靠、断绳保护、停靠栏杆、安全门、防护棚、上心限位、断电开关、通讯信号装置齐全、不准载人、步无证驾驶)。

(6)塔吊要有“四限位、两保险”(即有超高、变幅、行走及力矩限位器、有吊钩保险和固件保险)。

(7)中小型施工机械有做到“三必须’(即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转动部位必须有保险装置、开关必须有漏电保护器)。

另外,施工现场还应该编制如下措施:

(1)预防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措施。

(2)预防事故措施。

(3)大模板、升板、滑板、装配壁板在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4)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措施。

(5)预防触电事故(电击伤)措施。

(6)拆除工程的措施。

(7)预防中毒、中暑事故的措施。

(8)预防职业性疾病的措施。

(9)雨季、冬季施工的措施。

(10)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奖罚措施。

以上措施编制以后,应抓紧落实,认真贯彻执行。

创建文明工地的基本做法如下:

(1)建立创建文明工地的组织机构和领导小组。

(2)制定创建文明工地方案。

(3)健全以安全施工为主的创建文明工地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工长、技术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员等职能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各工种的责任)。

(4)落实环境卫生制度、注重现场管理、树立企业形象。

(5)文明施工例会制度及定期检查制度(10天例会、研究总结、整改批评、奖罚、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