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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
失业保险作为现代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再是单纯的社会救济行为,而是促进市场竞争顺利进行,保证市场经济体制正常运行的必要社会条件.市场经济,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失业保险同样要坚持这一原则.失业保险的受益者,在享受权利的前提是为社会作出贡献和缴纳保险费.因而,失业保险的各个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失业保险的主体有国家、集体和个人.就企业而言,有了失业保险,职工失业时能获得物质帮助,后顾之忧解除了,更能发挥其生产和创造能力,为企业带来更多、更好的效益.企业从失业保险中获得了收益,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向失业保险机构缴纳一定的费用.就政府而言,政府对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在失业时给予一定的补贴,等于是再生产劳动力的投资,为他们的生活、再就业作出贡献,缓和了社会矛盾,有利于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就个人而言,他们失业时,能得到社会的帮助与补偿,从社会保障中得到了好处,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向社会保障缴纳一定的费用.
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政府的财政补贴与企业缴纳的保险费,各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有少数从劳动者(尤其是职工)个人身上筹措的.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处于明亏和潜亏状态,只能以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或职工工资的30%左右发放救济金,职工难以维持基本生活,不可能再拿出一笔钱来缴纳失业保险费.但效益好的企业往往又不愿参加失业保险.这就造成企业失业保险金的收缴困难.就政府而言,对失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无论是按国际惯例,还是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来看都是必须的.但是,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国家财政积累有限,而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实施和开展,这往往需要相当大的资金投入.因此,政府还不可能拿出太多的资金用于失业保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增长,个人收入也逐步增加,个人缴纳一定的失业保险费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个人缴纳一定的失业保险费,具有下列好处:首先,能开辟失业保险费的征集渠道,增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储备和承受能力,适当减轻国家财政和企业的负担;其次,有利于打破失业保险金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旧观念,增强职工参与失业保险的意识和自我保障意识,从根本上改变职工因国家、企业包得过多、统得过死而形成的依赖思想;第三,能引导职工关心失业保险事业,促进更广泛地实行失业保险的群众监督机制;第四,有利于增加职工的就业危机感,更加珍惜就业机会,增强其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企业劳动效率.
由于部分企业缺乏足够的失业保障意识,借故各种理由拒交失业保险金,增加了资金筹措的难度.为了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可以从法律角度考虑建立一个新税种:失业保险税,通过税收方式对失业保险金进行筹集.与我国现行的统筹缴费模式相比,失业保险税模式的优势在于:(1)更符合效率原则.税务部门负责失业保险税的征收,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失业保险预算,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失业保险金的日常发放,为失业者提供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这样,机构精简,权现分明,任务明确,便于操作和节约征管费用,提高工作效率.(2)具有更强的约束机制.失业保险税的征收、管理和支付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3)更能体现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目标.失业保险的纳税主体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劳动者,他们分别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险税,其税收收入由国家专设机构安排使用,并且国家有责任对失业保险提供最后保证.这样,使得三方共同负担原则落在实处.同时,失业保险税还可通过起征点、税率等的科学设计,均衡不同纳税主体的经济负担,创造企业公平竞争的前提条件.
2失业保险基金的运用
市场经济存在通货膨胀,这就使失业保险基金存在贬值的危险,如果这部分资金不进行自我增值,单依靠国家财政补贴或提高储畜率,不仅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也抵消不了通货膨胀给资金造成贬值的负作用,而且国家的补贴也是很有限的.
失业保险经济活动具有其特殊性,失业保险基金收取在先,支付在后,而且收入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部支付,总是要形成一部分的“闲置”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作为社会总资金的一部分,它的闲置就不利于社会总资金的周转,无法从资金周转中获得收益,不利于增加失业保险的后备力量,不利于增强其经济补偿能力.因此,失业保险基金只有进行投资使用,才能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如何进行失业保险的投资运用,关系到失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加速周转的关键也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成败的一个重要环节.失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用应该遵循安全性原则,有以下几种途径:首先,将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以获得利息收入.这种办法风险小,收益可靠稳定,但存在资金收益低,摆脱不了通货膨胀带来的资金贬值的危险.要克服这一缺陷,需要国家政策支持,给予失业保险基金以优惠利率,要超过物价指数,才能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其次,购买国库券或政府债券.可获得较高的收益,一般都会高于银行利息.而且国库券和政府债券不存在什么风险,把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这方面的投资应该是非常安全的,符合安全性的原则.第三,成立社会保障银行,专门进行失业保险基金的运营与管理,进行投资融资世界各国在社保方面一个比较成功的经验就是设立社会保障银行,独立于各级政府,实行董事会制度,由政府、劳工、社保三方代表组成,并聘请金融专家.同时建立其监督审查制度,保证基金运用的安全有效.此外,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如将一些有相当收益水平、风险小的项目优先照顾社会保障银行,此外在投资盈利的所得税方面,政府也要给予优惠.
3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
3.1支出内容失业保险金主要只能用于失业救济和失业培训,具体说:失业人员的救济金及医疗补助费、失业人员的转业培训费和扶持失业人员的生产自救费、失业保险管理费等.还不够全面,应增加:(1)女性失业者的生育补助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2)专列一项生活困难补助费,让双方都失业的夫妻能够承担起法定的赡养责任,并让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失业者申请使用;(3)为发挥失业保险金促进和鼓励失业者参加培训、重就业的功能,在发放救济金时向这部分失业者实行某些优惠,如:对参加指定的转业训练并经考核合格的,给予一定的补贴;为鼓励失业者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将其应享受的失业救济金一次性全部发放.
3.2支出标准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中规定:失业救济金发放标准为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150%.但对工作时间长、家庭负担重的失业人员要适当提高,而且失业救济金应随物价上涨而适当调整,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但救济金的发放标准也不宜太高,否则不能调
动失业人员的积极性,且加重国家和企业负担.现行失业保险制度还规定:失业职工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五年以上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这种以五年工龄为界的划分似乎过粗,应当再细分一些.
3.3支出结构失业保险金在各个项目的支出结构比例是否科学合理,决定着失业保险制度功能的发挥及制度的运行.我国推行失业保险制度以来,失业保险基金存在着救济支出比例偏低、管理费支出偏高、生产自救费和转业训练费使用效益差等问题,未能很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制度应有的功能.我国失业救济金支出额占同期基金收入的比例仍然偏低,依照国际惯例,失业救济金是失业保险金支出的大头,而我国在管理费支出方面却一直居高不下,连续几年管理费占基金总支出的比例高达20%以上.在国外,管理费占总支出的比例一般仅在3—4%.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初期管理费提取比例高一些是难免的,但长期居高不下,用大笔基金超标准购建办公楼、职工宿舍及交通工具,显然损害了失业保险制度正常功能的发挥.
[参考文献]
[1]郭庆松,杨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研究[J].人口与经济,1997,(4):17~26.
[2]秦宪文,夏江海.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海南金融,1997,(10):40~42.
【关键词】 银行 薪水 合理避税
企业总是希望“以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好的激励”,银行也一样。税法的修改,公众讨论得沸沸扬扬的大多是个税起征点,甚至有人认为新出台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仍然偏低。殊不知,个人不容易,企业更不容易。举例来说,现行3500元个税起征点情况下,月收入为1万元的员工,其应缴纳个税322.70元,应缴纳社保与公积金合计2223元,税后月收入约为7454元;而另一方面,企业配套总支出为14410元——约为个人实际收入的2倍。这无疑反映了我国企业用工成本高企的尴尬现状。据调查,目前80%以上的企业,愿意将员工能够立即拿到手的实际货币收入提高,以激励员工。那么企业究竟如何才能在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范围内,在不影响员工实际收入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用工成本?本文以某银行为例进行分析。
一、员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员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其一,每月个人收入,减除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项目及免征的津补贴后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项目中含以下五项:一是费用3500元,二是当地地方税务局允许免征的通讯费补贴,三是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简称“三险一金”),四是按国家规定可扣除的捐赠,五是当地地方税务政策允许的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二,按季度取得的考核绩效工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绩效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须与当月工资、薪金等收入合并计算应交税款。
其三,年终发放的考核绩效清算工资,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适用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所得,除以12个月的商数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纳税额。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2011年9月1日施行的新税法规定,该银行员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适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见表1)。
二、建议
1、建议一
参照最优发放方案,合理确定月薪与年薪清算额的比例。综合各个税政策,准年薪制人员的税务筹划相对于普通员工比较简单,因为不存在季度考核绩效,只要准确划分月薪和年薪清算额的比例即可。如果年初大致可以确定当年的年薪总额,那就可以确定月薪和年薪清算额的数额,如表2所提供的新税法下最优工资发放方案。由于各个个体的养老金、医保、公积金、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金额各不相同,所以表2所列通过计算所确定的月度发放额是不考虑三险一金的,实际发放时应加上这部分。
我们可以通过举例来比较一下薪金发放方式不同,所缴税金的差别。如年薪收入为305008元,三险一金为25000元的员工,其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年收入为280008元,按照三种不同方式确定月薪和年薪清算额,通过计算可知年缴税金各不相同,其中第二方案所缴税金最少(见表3)。
2、建议二
在计算个税时,由于年终奖纳税采用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的商数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样在每个税率进级阶段会出现“税前奖金多、税后所得少”的怪现象。该现象被称为“1元税差”,即在临界点,税前奖金多1元,税后所得反而会少一大截。
产生以上问题的根源实质上是一个数学问题,当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其除以12的商数来确定税率时,实际上已经改变了税率表中的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此时速算扣除数就需要重新计算,而不能再沿用根据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计算出来的速算扣除数了。
而本文认为该银行的应对之策,就是在发放年终奖时要按整数发,要对照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考虑除以12个月份,确定发放额,最好发足额的整数,也就是正好除尽。比如6000元(适用税率为5%),24000元(适用税率为10%),60000元(适用税率为15%),240000元(适用税率为20%),480000元(适用税率为25%),720000元(适用税率为30%),960000元(适用税率为35%),1200000元(适用税率为40%)。
通过计算,年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有[18001,19283.33];
[54001,60187.50];[108001,114600];[420001,447500 ];[660001,
706538.46];[960001,1120000]。这1元钱就是年终奖发放的临界点。
我们来举个例子就比较直观了。如年薪收入为305008元,三险一金为25000元的员工,其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年收入为280008元。
关键词:纳税筹划;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
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综述个人所得税是指针对个人收入即各项所得而对个人征收的税种。工资和薪金个人所得税是指因任职取得收入或者受聘取得收入,具体包括工资、薪金等,形式可为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其他。
(二)新税法对合理合法工资薪金所得税的界定合理合法的工资薪金系企业依据董事会、股东大会、薪酬委员会或其他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工资薪酬制度而实际发放给员工的薪酬。税务机关针对工资薪金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确认时,应该依据以下原则:①企业必须制定规范化的职工工资薪金制度;②企业实施的工资薪金制度必须符合行业及地区的平均化水平;③企业做出的相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能故意减少或逃避税款;④企业必须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才能发放工资,;⑤企业对于工资的调整必须有序进行,且一定时期内发放的工资必须相对稳定。综上,基于这几点来把握理解“合理合法的工资薪金”,第一,了解当地同行业工资平均水平和企业自身上年工资水平,制订合理合法的工资制度;第二,基于相对稳定的工资水平,调整工资基数必须有书面文件记录,如若企业实行绩效型工资,年末兑现奖金、津贴或者绩效时也要参考年初设定的绩效标准兑现,如若企业实施年薪制,应该依据制定好的年薪水平兑现,如若突破年薪,基于充分理由说明经管理层批准方可实施。第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减少或者逃避税款为目的来变化或调整工资制度。
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设计
税收筹划也称纳税筹划。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逐年增加,纳税人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减轻税负,最大化个人收入,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其积极影响逐渐显现并扩展开来。中国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宜重点关注以下各方面:
(一)基于优惠税收政策合理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个人所得税法》指出,企业和个人允许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通过提高缴纳社保、医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合理避免部分个人所得税。
(二)可以适当采用非货币方式支付劳动报酬,减少上的名义收入。我国政府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仅仅参照固定工资抵扣标准扣除,薪酬越高,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越多,而不会纳入个人的实际消费水准。企业可以将职工的支出作为费用报销,在维持工资总额的前提下降低名义收入。第一,鼓励职工将自身的部分供词薪酬,以费用的形式,凭原始凭证报销,此为降低个人所得税金额的合理办法,一举两得,只是务必强调相关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杜绝造假行为。第二,企业增加小长假(旅行、探亲等)差旅费(管理费用)津贴。也就是企业支付职工的(旅游)差旅费,同时减少等比例的职工薪酬。职工放假期间旅行所产生的花费,以公务出差的名义带回企业实报实销,企业财务根据职工报销差旅费的金额等比例降低薪酬。对企业而言,支出不变,对个人而言确确实实增加了收益降低了税收支出。第三,企业为职员提供上下班接送专车服务,在降低员工交通支出的同时又保障了职员上班不易受外界交通影响而迟到,且车辆的汽油、维修费均可以作为费用处理,并降低企业所得税。第四,加强加大职工培训力度。职工在岗位上工资要求为首,同时对自身职业的发展亦抱有希冀,企业开展职业化培训,使职工自身价值得以提升,工作效率得以增加,创造更多实际价值给企业。
(三)调整均衡每月薪资水平,降低工薪收入有大幅度增加的几率。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的固态特征是收入越多,边际税率就越高,个人所得税额就越多。第一,奖金津贴补贴按月均衡。奖金、津贴、补贴都属于工资的范畴,应该按工资所适用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然而企业按月份、按季度、半年或全年发放奖金的情况不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也不尽相同。如果奖金津贴补贴等所得均一次性发放,因为其数额巨大,适用税率很高。而此时,选用分摊分期派发奖金的方式,比如,企业把奖金细化,抽出部分按月发放,选择部分按季考核发放,最终留存部分年终发放,“拉开差距”。第二,实施年薪制工资。年薪制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按年计税、分月预缴”。此方法的计算公式可以归纳为:应纳税额=[(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也就是说,实施年薪制薪酬的个人所得税就是将其个人的实际收入总额按照全年12个月均衡分开计量,合法合理得避免高税率。尤其是个人获得的一次性数额巨大的加薪、分红或者奖金,由于其本身应该适用较高税率,那么在此时适用分摊筹划法合理规避高个税。
一、大致环节: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6、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如果企业的规模小,业务量不多,可以不设置明细分类账,直接将逐笔业务登记总账。实际会计实务要求会计人员每发生一笔业务就要登记入明细分类账中。而总账中的数额是直接将科目汇总表的数额抄过去。企业可以根据业务量每隔五天,十天,十五天,或是一个月编制一次科目汇总表。如果业务相当大。也可以一天一编的。
二、具体内容:
1、每个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做记账凭证时一定要有财务(经理)有签字权的人签字后你在做),然后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之所以月末登记就是因为要通过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保证记录记算不出错),每发生一笔业务就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2、月末还要注意提取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若是新的企业开办费在第一个月全部转入费用 .计提折旧的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或是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这个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出来的。月末还要提取税金及附加,实际是地税这一块。就是提取税金及附加,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有税务决定 .
3、月末编制完科目汇总表之后,编制两个分录。第一个分录:将损益类科目的总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贷本年利润。第二个分录: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转入后如果差额在借方则为亏损不需要交所得税,如果在贷方则说明盈利需交所得税,计算方法,所得税=贷方差额*所得税税率,然后做记账凭证,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 所得税虽然和利润有关,但并不是亏损一定不交纳所得税,主要是看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是正数,如果是正数就要计算所得税,同时还要注意所得税核算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相等的,采用纳税影响法时,存在时间性差异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不相等的)。
4、最后根据总账的资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等)负债(应付票据,应附账款等)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料,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科目的余额(是指总账科目上的最后一天上面所登记的数额)编制资产负债表,根据总账或科目汇总表的损益类科目(如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投资收益,主营业务附加等)的发生额(发生额是指本月的发生额)编制利润表。
(关于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金,应该根据每一个月在国税所抄税的数额来确定。因为税控机会打印一份表格上面会有具体的数字)
5、其余的就是装订凭证,写报表附注,分析情况表之类
6、注意问题:
a、以上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外,均在月末进行。
b、月末结现金,银行账,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每月月初根据银行对账单调银行账余额调节表,注意分析未达款项。月初报税时注意时间,不要逾期报税。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每月分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应付,其他应收。
三、报表问题:
企业会计报表包括四个报表,除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之外还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而利润分配表只需要在年末编制,因为只有在年末企业才会对所盈利的利润进行分配。而现金流量表只是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而进行编制,不同地区不同省要求不同。在四月年检时税务部门会要求对你提出要求的。(管理,财务,营业,制造等费用月末没有余额 ,结帐方法采用表结法下,损益科目月末可留余额;制造费用如果有余额,是属于在产品的待分配费用,在负债表上视同存货。钟书补充)你要看你在利润表有的东西,只要你的账上有你就结转利润,这样不容易错 ,利润表的本年利润要和资产表的相吻合。
细节补充:
1、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报(2002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才在国税办理;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在地税报
2、月末认证(进项税);月初抄税(销项税)
3、以工资为基数100%,福利费为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费2.5%,(税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缴拨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三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5、流通企业运输费,装卸费,合理损耗,检验费均计入营业费用,工业企业计入成本
6、单位无工会组织的,不能计提工会经费,更不必计提后再调整。所得税只须每季提一次就可,不需每月计提。
7、现金一般从“基本存款户”中提取,一般规定结算帐户不能提取现金,如有特殊情况方可(钟书补充)。
8、差旅费的开支范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邮电费,行李运费,杂费
9、出纳日记账保存25年
几个很有用的分录:
1、现金长款
借: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注:无法查明原因)
2、现金短款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现金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
——应收保险赔偿款
管理费用——现金短缺(注:无法查明原因)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提取福利费
借:生产成本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应付福利费4、计提工会经费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费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费
6、支付工资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收款(代扣款项)
7、提取城建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8、计提教育费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9、印花税
借:管理费用/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每本账簿贴五元印花税)
出纳工作
一、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领取。
二、负责支票、汇票、发票、收据管理。
三、做银行账和现金账,并负责保管财务章。
四、负责报销差旅费的工作。
1、员工出差分借支和不可借支,若需要借支就必须填写借支单,然后交总经理审批签名,交由财务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出纳发款。
2、员工出差回来后,据实填写支付证明单,并在单后面贴上收据或发票,先交由证明人签名,然后给总经理签名,进行实报实销,再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给予报销。
五、员工工资的发放。
A现金收付
1、现金收付的,要当面点清金额,并注意票面的真伪。 若收到假币予以没收,由责任人负责。
2、现金一经付清,应在原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多付或少付金额,由责任人负责。
3、把每日收到的现金送到银行,不得"坐支".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分布和农民收入情况。到2003年底,奎文区共有人口33.9万人,城镇人口27.4万人,农村人口6.5万人。其中,城中无地村15个,人均0.2亩以下的村11个,0.2亩至0.5亩的村14个,0.5亩至1亩的村12个,1亩以上的村13个。钢厂工业园区共有12个村,6652人,劳动力3463人,人均耕地面积均在1.4亩以上。2003年全区农村经济收入32.5亿元,其中来自一产的3.9亿元,占11.8%;来自二产的18.1亿元,占55.7%;来自三产的10.5亿元,占32.5%。全区农民人均收入3878元,其中工资性收入1774元,占45.7%;经营性收入1467元,占37.8%;农业收入636元,占16.5%。农民人均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村22个,最多的为潍州路街道杨家村,人均5371元;在3000元以下的14个村,最少的为钢厂工业园孙家村,人均2700元。
(二)农村劳动力就业现状。近年来,我区把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民就业通盘考虑,城乡统筹,优劣互补,在做好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工作的同时,把街道企业、村办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吸纳农民就业的主渠道,不断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进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从而形成了城乡一体,工农一体的大就业格局,促进了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保持了就业局势稳定。
到2003年底,全区共有城镇从业人口89935人,农村劳动力34101人,其中,年龄在20岁以下的占28%,20—40岁的占32%,40—60岁的占40%。从事传统农业的0.77万人,占23.3%;在企业打工的1.28万人,占38.8%;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0.78万人,占23.6%;无业的0.44万人,占13.3%。无地村中,从村集体积累、村办企业效益等方面综合看,就业情况可分为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部分近郊村、城中村的村办集体企业效益比较好,村中80%—90%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在本村企业工作,其余外出打工或在本村自谋职业。这些村就业问题解决得比较好,基本上无农村劳动力失业问题,生活安宁,社会稳定。如广文街道李家村,廿里堡街道南屯、廿里堡村,大虞街道东庄村等。广文街道李家村发挥集体经济优势,对自愿参与本村企业就工的村民实现全部就业。南屯村依托金宝集团公司安置本村1300名村民,占全村劳动力的73.7%。大虞街道东庄村结合旧村改造,腾出黄金地段联合开发建设了早春园市场和沿街商业房,提供就业岗位300多个。据统计,全区在本村就工的农民达5980人,占全部劳动力的18%。
第二层面。部分近郊村,村办企业少,农村劳动力只有30%左右在村办企业工作,其他在外打工或自谋职业,大部分家庭比较富裕,就业压力不大。
第三层面。大部分远郊村、小部分近郊村无村办企业或村办企业效益不佳,部分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或自谋职业,还有部分无业,就业压力大。如广文街道东上虞村、廿里堡街道范家村、大虞街道刘家村等。
(三)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情况。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分类指导,采取不同的投保办法,对村集体经济条件好的村,象廿里堡街道北王村,采取村集体投保,村民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由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养老金;对村集体经济比较好的村,如北苑街道沙窝村、丁家,潍州路街道丁家道口村等,采取农民个人缴费与村集体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村里统一组织为适龄农民办理;对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减少、村民收入较好的村,如樱桃园街道西樱、樱南村,组织村民自己投保。目前,全区共有3979名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占农村人口的6.4%,其中无地农民2100人左右。
二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近年来,立足区情实际,我们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在深入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逐步将街村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提高了社会保险对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保障作用。同时,与经贸局、外经贸局联合下发了《奎文区个体私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做好应保尽保。到目前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已经达到3711人。
三是依靠村集体发放福利和老年生活补助金等方式解决。村里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主要依靠土地补偿金和村办集体企业收入。同就业情况相同,根据土地补偿金多少和企业效益好差,发放福利待遇也分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土地补偿金多或村办企业效益好的,对农民的生活保障待遇就高。大虞街道东庄村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村民实行了退休,每人每月发放150元生活费,节日期间发放面粉、食油等生活补助品,并且对村民住房及水、电、暖等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助。
第二层面。村集体企业效益一般或有部分集体积累,也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广文街道中上虞村,每月给村民发100元生活补助费,一年发两次面粉。
第三层面。村集体企业效益差或没有企业,集体资金积累又不多,大部分村民基本上没有福利和补助金,只给年满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发放30元左右的生活补助费,由于资金有限,这部分资金积累一旦用完,则60岁以上老人的保障也无着落。
二、存在的问题
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民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后,在其自身观念以及与其相联系的随之而来的就业、保障等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这是一个全新的问题,也是解决农民转市民的关键。从目前情况看,失地农村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
一方面,就业观念差。农民失去土地后,其生活习惯、思想观念还停留在农民原有的层次上,仍存在只要有土地就有饭吃,就有保障,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生存的权利,只能依靠政府、依靠村里补助救济,认为就业仍然是村和集体的事,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通过其它途径实现就业的意识较差。对参加社会保险没有充分的认识,这些问题在经济条件差的村表现的尤为突出。
另一方面,社会保障观念淡薄。在调查中,有50%以上村民对到了不能工作的年龄将如何保障自己的生活问题的回答是:到时候再说吧,先把眼前的吃饭、孩子上学问题解决了就行。有些村领导希望能有一个比较好的保障方法来保障村民今后的生活问题,但没有达成村与村民的共识。
(二)社会保险开展难度大,覆盖面窄。从调查情况看,全区无地或少地村的社会保障当前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保障覆盖面窄。目前我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占适龄投保人员的比例不足四分之一,全区大多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没有解决。
二是保障数额偏低。目前我区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大多数参保农民都存在缴费基数低,保障数额偏少的问题,尚达不到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的目的。目前我区大多数村已无土地,但这部分村的村民多数还没有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三是生活补助少。由于村集体企业少或效益不佳,许多村资金积累不多,仅靠有限集体积累来对村民或仅对60岁以上老人进行生活补助,且补助额度偏低。
四是失业农民依然存在。农村无地后,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但有相当一部分中老年村民无业在家,仅依靠村积累或土地补偿金进行生活补助也难以维持长久。
由于上述现实问题的存在,加上我区8个街道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各街道的村经济发展也不一样,对农村社会保障带来了一定困难。如广文街道东上虞村负债大于资产,村里也没有集体企业,村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和做小生意维持生活。如果参加农村社会保险,集体难以承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还有的村村民有愿望、集体也有愿望,如广文街道中上虞村,村集体有部分积累,但是不愿一下子拿出很多的资金为村民缴纳保险费。村民的经济水平也不一样,有的农民从事个体经营,经济收入较高,不在乎参不参加保险,甚至不愿参加。有的经济条件相对较差,仅能保障基本生活和子女上学,也无力参加保险,造成了两极分化的问题。
(三)就业安置困难。从我区目前的产业结构来看,有三分之一的农村劳动力处于就业不充分状态,加上今后平均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将不断增大。从无业农民情况看,失地的中老年农民失业比率比较高。具体分析:
一是企业提供的再就业岗位有限,安置大龄下岗职工十分困难,再要安排失地农民的就业更难。
二是受下岗职工和外地来的打工者的冲击,就业岗位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上无地农民对工作挑肥拣瘦,这与外地农民工“肯吃苦、低报酬”的优势形成鲜明对比。
三是农民素质低,尤其中老年农民素质更低,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更难。由于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再就业困难重重。
四是部分村办企业效益不佳,也使失地农民减少了就业机会。
五是失地农民中“弱势群体”就业难尤为突出。这不仅包括身体上有缺陷的残疾人和体弱多病者,还包括40岁以上的妇女,50岁以上男子农民。这些人有土地补偿金,生活还能勉强维持,一旦补偿金用完了,生活将无着落。
(四)社会不安定因素多。失地农民中的青壮年由于无事可干,出去打工又怕累,又嫌报酬低,加上有一定补贴,就是在村里闲逛。他们因为年轻往往觉着生活无聊,于是或结伙闹事,或坑蒙拐骗干起违法勾当。此外,因土地出让或补偿金问题处理不妥而引起村民集体上访因素增多。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三、对策建议
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既要有利于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又要从保障农民的生活需要出发。研究解决征地费用偏低、就业困难等问题,还要从保障农民长远利益出发,探索制定深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出路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
第一,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既要有别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险,又要考虑能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险相衔接。
(一)保障对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为被征地时的在册农业人口,具体保障人员,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由街道核准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并予以公示。
(二)保障形式。根据不同的年龄段,实行不同的基本生活保障,保障的重点是劳动年龄段内和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
1.对征地时已经是劳动年龄段以上的人员(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直接实行养老保障,并建立个人专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制度。个人专户由集体和个人缴费组成,记账利率按实际收益率或不低于一年期银行同期利率确定(下同)。政府出资部分不记入个人专户,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以作调剂之用。缴费标准根据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全省平均预期寿命和我区的具体保障水平(含增长幅度等因素)等综合确定,一次性缴足(或不分年龄实行相同的缴费标准,或区别年龄分档缴纳)。保障对象享受的待遇应与缴费水平挂钩,与经济发展和承受能力相适应,原则上要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或比照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确定。保障对象去世后,其个人专户中的本息余额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2.对征地时属于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16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人员),按实际测算标准(或不分年龄实行相同的缴费标准,或区别年龄分档缴纳)一次性缴足基本生活保障费用,为其建立个人专户。个人专户由集体和个人缴纳的费用组成,政府出资部分也一并记入(记贩利率同上)。在其未就业时,可从征地调节资金中发放不超过两年的生活补助费,也可从征地安置补助费留存中解决;补助期满后仍未就业并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城市低保;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个人专户储存额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进行衔接和折算;就业后失业的,将其纳入失业保险渠道,不再享受生活费补助;因年龄偏大或其它原因不能就业的人员,在到达养老年龄时,可享受与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相同的养老保障待遇,其个人专户亦与之相衔接。缴费对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开始领取养老金;缴费对象未达到领取年龄死亡后,其个人专户中本息可依法继承。
3.对征地时未达到劳动年龄段的人员(16周岁以下),按征地补偿规定一次性发给征地安置补助费。当他们到达就业年龄或学习毕业后,即作为城镇新生劳动力,参加相关的社会保障。
4、与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对已经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原个人帐户保持不变,到达领取年龄后其相应的养老金领取额,可与参加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的领取额合并,统一发放。建立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制度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原个人帐户保持不变,达到领取年龄后,分别领取养老金。
(三)资金筹集。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关键是要落实保障资金。本着“群众能接受,政府能承受”的原则,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即“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予以筹集。其中政府出资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列支;集体承担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40%,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个人承担部分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交。同时,按照以上“三个一点”筹集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总额的5%,在土地出让金中提取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风险准备金,以应对未来的支付风险。上述四部分资金,由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费用拨付过程中负责统一办理,及时足额转入财政局开设的社保基金专户中,并抄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费在规定时间内全额到位。
(四)资金管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含风险准备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不得转借、挪用或截留、挤占。要建立健全基金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安全运营和实现保值增值。
第二,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在失地农民群体中,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占大多数,做好就业安置工作是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出路的根本保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要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总抓手,不断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实行“双向选择”的办法,由村办集体企业安置就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一)加快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实力。推进农民市民化,城乡一体化,必须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就业的基础是发展经济,只有经济发展了,经济实力增强了,才能为失地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使他们安居乐业。
1.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实践证明,中小企业在解决劳动力就业方面有着较大的优势,在资本积累阶段,尤其需要使用大量低成本的农村劳动力。因此,要继续依托失地劳动力所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借助征地补偿中村集体留存部分,凭借有利的区位优势,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和发展适度规模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2.要加快市场建设,吸收更多的失地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市场的集聚作用在解决就业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要大力发展外向型企业,并强调企业在征地办厂时就要与被征地村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最大限度地优先安置失地农民。
(二)大力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失地农民就业能力。农村劳动力技能偏低是当前影响其就业的重要因素。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把劳动保障、农业、水利、科技、建设、社会团体等有关部门和行业现有的培训基地确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落实培训职责和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同时,积极探索创立政府和社会携手合作、利益分享的机制,鼓励投资兴办民办培训机构。要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竞争能力。
1、培训方式。采取定单培训和意向培训的方式进行。定单培训即针对用工企业所需用工条件,对征地农民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培训后由企业负责安置就业。意向培训即根据农民的技能需求和就业愿望有选择性地组织农民进行技能培训,培训后组织参加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
2、资金筹集。采取从征地调节资金中留存一部分、村集体出一部分的办法解决,保证有充足的培训经费。
3、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培训经费由政府或有关部门设立专户统一管理。根据农民培训要求联系培训单位,与单位协商所需费用,并印制成培训券发放到农民手中,由农民持券参加培训。具体办法是:对现安置在村办企业中的劳动力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进行一次岗位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发给职业资格证书。对现从事个体或失业农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发放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就业的必要条件。
(三)积极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要制定公平合理的农民工就业政策,构建符合城乡统筹就业要求的就业管理制度。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彻底取消限制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歧视性政策,清理各种乱收费现象,使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有同样的社会保险待遇。要在就业安置中,大力鼓励用地单位和企业把适合的岗位优先安排给失地农民,并建立使用失地农民数量与用地规模挂钩的制度,规定进园区企业每使用一定亩数土地后,相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失地农民在本企业就工,并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对新办企业安置失地农民的并签订三年以上合同的,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对村改居后的公益性岗位、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本村劳动力,尤其是4050人员,并同时享受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失地农民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农民参照下岗失业职工的办法,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享受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同等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同时,享受新办企业和小额贷款担保的优惠政策。
关键词: 项目教学法 会计教学 学生的全面能力
职业学校是培养高素质专门技术人才的基地,肩负着向特定的行业和岗位培养合格的操作技能型人才的使命。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促使社会体系、经济体系和教育体系不断变化,社会对高素质技术人才的需要也在逐渐加强。为适应这种需要,人们的能力应不断提高和扩展,形成一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全面能力。要培养学生的这种能力,教师就应改变传统教学方法,寻找一种新的教学方法以最大限度地达到这一目标。
一、传统教学方法的弊端
我国传统职业教育模式的教学目标是向学生传授系统的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是以知识为本位,强调学科知识的科学性与系统性,教学上注重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强调识记,但忽视了对学生能力和创造性的培养。许多中职校会计专业都沿袭了这样的教学思路:一是注重学科型的理论体系。专业课程开设过细且程度较深,会计专业课程中的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课程理论性内容偏深、偏多,且专业教材陈旧,脱离市场实际,许多新知识、新技术没能及时反映在专业课程设置和教材中,使毕业生的知识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和变化。二是重书本轻实务。文化课与专业课比例失调,而实践教学环节由于设备投入不足,往往缺乏必要的案例教学、实务操作、技能训练,实验和实训内容相对不足,无法体现中等职业教育以岗位技能培训为重点,以实践能力为本位的职业特色,大大制约了学校培养人才目标的达成。学生毕业后既无精通的专业知识,又无过硬的操作技能,专业培养缺乏合理的定位,这正是造成在会计人才紧缺已形成共识的今天,却有许多此专业在读学生“尚未毕业,就已失业”的症结所在。这一严峻形势迫使职业学校必须找到一种新的教学方法来解决会计教学中存在的这些问题。
二、新的教学方法――项目教学法
项目教学法,是德国职业教育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力推行的一种“行为引导式”的教学形式,这种以项目为主体的职业行为为引导式的教学方式,是一种通过组织学生真实地参加项目履行和管理,完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教学任务的形式。它是一种以现代企业的职业行为为目标,强调对学生综合能力作全面培养的一种教学方式,是职校学生就业实现零距离上岗的一条很好的学习途径。项目教学法与传统的教学法相比,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改变了传统的三个中心:由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由以教材为中心转变为以项目为中心,由以学科知识为中心转变为以实际经验为中心。所以,在运用项目教学法进行教学设计的时候,学生是认知的主体,是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根据项目教学的教法思路和教学设计原则,本人认为项目教学法的具体教学步骤有以下六步:
1.确定项目:通过社会调查、与有关专家的研究讨论、到有关企业实地考察等方式,确定具体的项目。
2.情景设置:创设学生当前所学习的内容与现实情况基本相接近的情景环境。
3.知识讲解与操作示范:讲解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知识点,并选择完成合适的某个项目,给学生作出示范。
4.独立探索:让学生独立思考,对知识点进行理解,消化示范项目的解决要点,为解决练习项目打下基础。
5.协作学习:开展小组交流、讨论,组员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工程项目,并由学生自主对有关知识进行再次理解和归纳。
6.学习评价:学生学习的效果直接由完成项目的情况来衡量,包括教师评价、学习小组评价和自评三部分。
三、项目教学法在会计教学上的应用
1.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设计各个教学项目
过去,会计专业课的教学存在三个特别严重的缺点:一是由于教学内容基本是通过教材的安排来制定的,而教材由于受其系统性影响,每个教学内容往往只会根据单一知识点安排,这极不利于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二是教学内容由于只为知识的掌握而设立,且教材的编写大多都落后于经济的发展速度,教学内容往往与现实情况相脱节,因此大大降低了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的有效性。三是不管是讲授课还是实训课,由于多是单独为某一个知识点进行,因此往往都忽视了对学生全面能力的培养。要改变此现象,就必须设立一个具有现场性、综合性,以及对学生进行全面能力培养的教学项目。它的具体要求是:实施的项目应有一定的技能教学内容和学生能力培养的过程;项目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并能将某一教学课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结合在一起;项目与企业实际生产过程或现实的经营活动有直接的关系。
在项目式教学的实践中,我们可以通过校企合作、聘请企业的会计人员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探讨研究等方式对企业所需的会计人才进行定位,并且将这些人才需要掌握的知识和技能细化为会计教学的具体教学项目。如在货币资金的日常核算项目中我们可以选定某小型企业某月对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核算情况为对象,对这一小型企业的实际会计核算过程进行全程追踪:现金的收付、银行结算方法、日记账的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清查、库存现金的管理、银行账户的管理等具体工作内容和步骤都用图片和录像记录,建立一个完整的项目资料库;然后,对资料进行全面的整理和分析,结合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会计实训室的具体情况,完成此项目教案的编写和实训器材的配备。一个基本上是现场的教学项目,对学生的学习与能力培养是极其有益的。项目临近结束时,请企业的会计人员到课堂,从企业的角度反映真实情况,评议学生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让学生感到所学知识的实用性,与社会与企业的零距离感。
2.实施项目教学需要对原有的知识体系进行重新构建
以现实情况所设定的教学项目,具有知识的综合性,因此,如何将教材的知识体系进行重构,结合项目的要求将过去多个单独的知识点整合,是构建项目教学的一个重要工作。知识的系统性在项目教学中已不是很重要,因此需要把学生已学的知识和已掌握的基本技能,以及新的知识和新的技能按各个项目的要求作出整合,重新构建一个适用于项目教学的有序的综合性知识群。只有这样,才能使项目教学真正具有可行性和有效性。如在工资核算这一教学项目中,涉及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根据实有职工人数、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审核工资奖金计算表,办理代扣款项(包括计算个人所得税、住房基金、劳保基金、失业保险金等),计算实发工资;按照车间和部门归类,编制工资、奖金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经审核后,会同有关人员提取现金,组织发放;按照工资总额的组成和支付工资的来源,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有关工资总额报表等。涉及的知识点有:原始凭证的取得和填制、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工资总额的构成、工资总额的计算、工资明细账的设置与登记、工资管理制度等多个知识内容。我们首先应抛弃原有的知识体系,将项目里的知识点抽离出来,按由浅入深、从易到难的原则进行知识点的排列,然后按实际操作的具体步骤对各知识点进行综合,成为三大知识点:工资管理规制度知识、审核工资单据及发放工资知识、工资核算知识。我们可以将每一工作内容以任务书的形式下达,任务书的内容与以上知识点相结合,这样整合后的知识结构不但可以保证项目实行的可行性,而且能大大提高项目的有效性,对学生全面能力提高是十分有效的。在项目完成后,学生还应针对项目中所涉及的知识和技能再进行自主的理解和归纳。
3.通过对项目的有效评价促使学生全面能力的形成
过去,对学生的评价大多是只看结果,而且往往只是以成绩作单一的评价,这种评价方式的弊病是显然易见的。随着教学改革的深入,这种评价方式必须要有较大的改变。学生是具有个体差异的人,评价应允许异步发展,应该多元化;学生发展具有主动性,评价应调动学生积极参与,促进其学习与发展;学生发展需要外部推动,评价应贯穿于学生学习的全过程,成为激励学生发展的手段,以质性评价统帅量化评价。在德国的项目式教学中,其教学评价已是一种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学生自我评价与教师评价相结合、个体评价与集体评价相结合的一种综合性的评价。由于项目式教学是以培养学生全面能力为目标的教学,因此学生的全面能力就成为其评价对象。以此模式,我们应在会计专业的项目教学中建立能力为目标的评价指标,它不但要包括学生的知识能力和技能能力,而且要包括学生团结协作、责任心、认真与创新等非技术能力。每完成一个项目,学生应首先进行自我评价,然后由小组进行集体评价,最后由指导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如果这个不同角度的评价比较趋向一致,即证明评价是具有较高的准确性。但当出现三个评价的差异较大的时候,我们也不应该完全倾向教师的评价,我们的办法是通过学生小组中学生间的交流和教师与学生的交流来缩小这些评价的差异。在项目教学中,学习过程应成为一个人人参与的实践与创造活动,评价注重的不应是最终的结果,而是完成项目的过程。当然,在教学的评价过程中,我们还应注意学生个性和基础方面的差异。有兴趣的和没兴趣的、想学和不想学的、男生和女生等差别在学习上都会表现出不同的情况。教师在学生进行操作时,除了针对性地指导外,还要记录学生学习掌握知识的过程,作为评价的依据。
4.项目实施的关键是教师的引导行为
要使项目教学成功,教师的行为十分重要。教师的引导行为要做到“适时”、“适度”、“适法”。教师要改变过去那种“片面”的知识传授方式,在教学过程中充当顾问和协调者,要通过行为引导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操作,帮助学生按确定的计划完成任务,从而使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体会职业行为,提高全面能力。
项目教学强调学生要能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组织、安排自己的学习行为;学生要自己克服、处理在项目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具有一定的难度,不仅要求已有知识、技能会应用,而且要求学生运用新学习的知识、技能,解决过去从未遇到过的实际问题。因此在项目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努力为学生的自主性发挥创设一定的学习氛围和工作环境。
如在成本管理项目的实施中,可以根据各组的不同单位的实际成本耗费情况,要求每组通过成本管理的具体操作来降低相应的成本耗费。由于学生毕竟缺乏实践经验,思考后仍找不到最佳答案,所以教师可以适时地讲解或提示,但不是完全代替学生思考,给出答案。根据不同组别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具体成本耗费情况使用不同的方法加以指导;再通过组与组之间交流、讨论,从而让每一位学生掌握不同种类的企业成本控制。其间,教师起到引导学生更广阔地发散思维的作用,这对学生的探索、创新精神的培养是有极大益处的。
实施项目教学法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加有效的学习环境;可以动用现代教学手段对知识进行综合演练;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既可以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可以体现学生主体作用。将项目教学法应用于会计等专业的教学不仅能充分展示现代职业教育“以能力为本位”的价值取向,将大幅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益,更能培养出适应社会的需要的具有全面能力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