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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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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应急预案

第1篇:乡镇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 门诊护理; 不安全因素; 预防措施

患者安全是在医疗过程中所采取的必要措施,以避免或预防患者不良的结果或伤害,是“以患者为中心”,从患者的角度出发,从医院行为、流程、抢救设备、环境、建筑、法律意识等方面考虑是否存在危害患者的因素,体现医院对患者的人文关怀。现将影响门诊护理的不安全因素及预防措施分析总结如下。

1 不安全因素

笔者所在医院是一所三级甲等医院,来门诊就医的患者多、病种复杂、流动性大,患者踏进门诊大厅就诊前就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危重患者起病急,例如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脑出血、潜在高风险等,患者不知道通过快速、短时直接去急诊科就治,而去排队挂号耽误救治时间;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患者不知道去总服务台找导医帮助,存在着跌倒的隐患;需要做胃镜检查的患者不按照医嘱和检查前要求注意事项,检查前当日隐瞒进食做胃镜,如果发生呕吐引起窒息的危险;做肠镜检查前不按照医嘱要求注意事项,清理肠道准备服过量泻药,造成重度脱水的危险;门诊地滑,卫生间湿,上下楼梯、电梯造成患者跌倒的潜在风险。有的患者难以准确选择就诊科室,加上初诊者不了解自己的病情属于哪科范围,存在盲目就医;有的患者对医院环境比较陌生,挂了号找不到相应科室,或者需要多项检查,不能选择最优先检查程序延误就诊治疗时间病情加重;有的患者病情复杂,例如1位前列腺增生症的老年患者来泌尿科就诊,分诊护士为患者测血压发现患者的血压高达190/120 mm Hg,如果不及时降压治疗是很危险的。

2 加强患者安全因素的预防措施

2.1 预防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笔者门诊大楼每层都设有导医服务,导医用准确的语言、热情、主动、敏捷的动作为患者提供咨询和帮助,引导患者及时救治,避免了许多安全隐患。例如发现危重患者和潜在高风险的患者,导医主动引导急诊科,使患者在最短、最快时间得以救治,避免了危险发生;发现年老体弱的患者,导医主动提供轮椅安排优先就诊治疗;行动不便的患者导医主动搀扶,避免跌倒的危险;导医发现地滑卫生间湿,就不断提醒患者,同时提醒保洁员拖干地,并放上“小心地滑”的标志避免了滑倒患者的危险;对那些不了解自己病情属于哪科范围,不知道挂哪科的号,导医根据患者的主诉、病状等初步判断所患疾病,为患者介绍不同专家,帮助患者选择合适的门诊医生,避免了患者就医的盲目性。

一些初诊者对医院环境比较陌生,挂了号找不到相应的科室,需要多项检查,不能选择最优检查程序;需住院患者找不到办理入院手续及住院科室在何处;交费时大部分患者不知道每层楼都设置了交费窗口等,导医都会热情、主动、周到的接待,指导和护送患者,节约了患者就诊时间,提高了就医效率。

2.2 完善工作流程 医院一切工作流程应以方便患者为原则,在门诊大厅的醒目位置或电梯旁设立各楼层分布科室的路牌指南以方便患者查找。为方便患者可将划价收费二合一收费一次过,功能科、核医学科、检验科设在同一楼层,以减少患者不必要的往返奔波。对于做特殊检查的患者,如次日做胃镜、肠镜检查的患者,当患者拿上检查申请单,划价计费预约护士应详细认真做好检查前指导。将检查宣教内容制作成规范的指导宣教塑封卡片,规范宣教内容,包括给药目的,风险告知,检查前准备,注意事项及如何配合医生检查并让患者签名记录,检查时医生护士认真做好查对制度及检查前注意事项及要求以确保检查的顺利进行。

对于病情复杂的患者,为了患者的安全分诊护士马上向就诊医生汇报后,用车护送患者到心血管科提前就诊,并把高血压危险性及注意事项告知患者家属。

2.3 抢救车及抢救设备完好备用 笔者门诊各诊区及特殊检查室、治疗室,门诊手术室等都配备抢救车,抢救设备。并固定地点放置,专人负责管理,将抢救车内所有药品、物品逐项核对数量齐全,在抢救车用物登记本相应项目下打“√”。建立急救药品物品日交接周核对,周内失效的药品物品立即取出补齐。另外,在抢救结束后,领取补齐药品物品,并在抢救用药登记本上签字。抢救车抢救设备检查完好处于备用。

2.4 急救复苏技巧的熟练 门急诊患者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的几率较小,但医务人员必须经常熟练掌握人工呼吸,心脏按压,尤其是气管插管,使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的患者在最短时间抢救。

2.5 提高导医的素质 导医不仅要有专业的护理技能,还应具备广博的医学知识和实践技能。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灵活的应变能力是为患者做好安全服务的前提,在分流、分诊、回答疑问,健康教育等方面导医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1],才能快捷准确地判断出患者需要哪方面的服务和指导。同时,让每位导医意识到细节就在身边,把细节做好最重要的是认识和训练[2],做到训练有素。才能真正为患者服务,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避免安全隐患发生。

2.6 医护人员加强学习《医疗事故处罚条例》 在确保每位患者安全,同时随着新的《医疗事故处罚条例》的实施,为了减少差错,防范医疗纠纷。笔者所在医院全体医护人员认真学习,提高防范意识,针对存在的隐患,提出解决办法。保护患者安全的同时,医护人员要增强保护自身的意识。

综上所述,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3],安全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中之重[4]。患者到医院门诊就治,保证患者安全顺利的就诊,对患者意味着生命的延续和有更好的生活质量;对医院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医院的立足之本;对全社会来讲降低医疗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安全,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共创医患双赢的局面,是现代医疗服务模式所追求的目标[5]。笔者所在医院进行了多年来的门诊护理实践,把门诊护理中不安全因素降到最低,并进行人性化的主动服务,深受患者及家属的欢迎。对提高护理质量、防范护患纠纷、和谐医患关系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具有普及应用价值。

参 考 文 献

[1] 肖云华.导医护士在门诊中的作用和应具备的素质[J].河北医药,2010,32(1):119-120.

[2] 许勤,王荣.加强护理工作中细节管理的意义与实践[J].中国护理管理,2007,7(3):65.

[3] 裴秀菊.35例护理缺陷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J].中国护理管理2007,9(7):62-63.

[4] 陆莹.护理行为与护理安全管理[J].护理管理杂志,2002,2(4):11-13.

第2篇:乡镇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农业和农村安全监管工作调研汇报材料

 

尊敬的银局长、各位调研组领导: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芦溪镇党委、政府热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芦溪调研指导农业农村安全监管工作,下面我就农业农村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农业和农村安全工作现状

(一)全镇基本情况

芦溪镇地处三台县北大门,紧邻绵阳科技城,全镇幅员面积94.85平方公里,下辖30个村8个社区232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5.92万人,辖区总人口近8万人,常住人口4.75万人。城镇化率58%。拥有耕地面积4.9万亩,农业人口4.86万人,农业产值3.89亿元,占比为31。农村产业以种养殖业、畜牧业为主,主要农产品有水稻、玉米、红薯等现有3000亩国家级藤椒标准化种植示范区、以樱花园、狂欢谷、四季花海为代表的农业旅游观光区2500亩,优质桃李水果基地3000亩,以绿色生态大米和稻鸭共育基地2800亩,建成粮油高产示范基地1万亩。

我镇现有高中一所、小学幼儿园18所(在校学生1.3万余人),医院2家、敬老院2个、自来水厂一个、金融快递等公共服务机构18个。是北路片区商贸服务中心和物资集散地。

辖区内县乡级公路36.5公里,村、社级道路860公里,各类工业企业61家,小商店、小加工企业、小餐饮等九小场所381家,各类个体商户、新型经营主体等共计1937家,加油加气站、危化品生产企业等高危行业企业33家。旅游景区、棚户区等特殊场所17个,涉水场所江河4条,水渠21条,塘库堰390座。

(二)农业和农村安全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管网络

(1)全镇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形成了镇、村、社三项监管体系。定期每个季度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总结上一季度安全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镇党委做到了每月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2)县级委托执法派驻、应急单位以及镇常设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共计8个,分别是芦溪派出所、县交警2中队、消防中队、城市管理执法中队、食药工质所、镇安办、食安办、交管办(其中镇安办、食安办、交管办共配备人员2人,消防中队在编6人,城管执法编制3人,临聘8人,食药工质所编制8人负责北路3个乡镇,派出所在岗人员8,交警二中队13人,负责整个北路片区)

(3)村(社区)安全管理机构基本建立,由村“四职”干部兼任安全信息员、管理员、交通劝导员,结合综治网格员共同组建起了村社安全监管力量。对辖区内道路交通违法、食品安全、建筑领域、涉水涉电等不安全行为进行劝导,涉嫌违法行为报送对应部门进行处理。

2.强化保障,加大投入,配齐相关设施设备

驻镇单位和镇安办均有单独办公场地,有电话机、照相机、电脑等基本的办公设备。镇财政每年投入约400余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危旧土坯房建扩建、农村道路桥梁、农田水利设施的维护以及其他各类隐患的整治和制作各类宣传资料。

3.规范农业农村安全监管行为,注重痕迹和闭环管理。

各种安全生产制度、职责包括管理机构均规范上墙,分类建立各生产经营单位。种养殖户基本档案,做到了家底清,底数明,并实施动态管理,完善监管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全过程的跟踪销号管理。

4.重视宣传教育培训,营造安全发展氛围

每年年初都会制定好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镇安办牵头农服中心、村建、国土、燃气等部门在重大节日期间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生产周、安全百日攻坚等时段利用宣传横幅、LED显示屏、广播、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常识的宣传活动。

5.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及时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现我镇有专业救援队伍2支,村社应急救援队伍38支,配备了相应的救援物资。

(二)取得的成效

1.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更加重视,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2.安全生产事故“四项指标”(事故发生起数、人员受伤率、人员死亡率、直接经济损失)呈逐年下降趋势。近三年辖区内未发生较大事故,也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3.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队伍、阵地建设不断完善,设备、经费保障等都逐年提升。

4.群众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5.2017年以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86余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安全风险

(一) 农村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少数村(居)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抓经济,重政绩,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导致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人、财、物投入不足,工作陷入事后被动;一些从事安全管理的人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安全事故发生是一种偶然性,管理松懈,对隐患疏于排查,整治不力。

监管队伍不专不稳。各乡镇虽然都设立了安办,但安办人员兼职较多,不能专职于安监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同时安办工作人员知识结构不能适应现在社会科技发展,使得开展工作时力不从心;乡镇一级在安全监管中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安全监管主要靠嘴巴,缺乏有效抓手。

监管经费投入不足。乡镇普遍存在经费不足等问题,自身财力仅能保运转,拿不出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安全监管工作,致使乡镇安办经费不足,设施设备缺乏,一些隐患也因资金缺乏不能彻底整治而长期存在。

联合监管力度不够。乡镇安全监管齐抓共管联动机制还不够健全,相关部门与乡镇之间缺乏协调、联动,没有形成监管合力,致使乡镇事故隐患,一些老难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治。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滞后。乡镇由于经费有限,人员有限,应急救援队伍基本都是依托民兵应急分队和村社干部,专业性不强,平时演练少,也无专业应急救援装备。

企业责任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欠缺。乡镇普遍存在企业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认识不足。许多企业责任人疏忽于法律法规知识方面的自我完善,长期采取被动的工作方式。

(二) 社会层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留在农村的基本都是“老弱病残”安全意识都较差,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安全自救能力都较差。

2.随着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战略等项目实施,新业态不断发展,村村都通了公路,农村建设项目也增多,建设工程增多,安全隐患、安全风险增加。

(三)农业农村存在的安全风险分析

1.自然灾害类: 地质灾害点等较多,但由于地质灾害点整治金额大,立项程序复杂,整治难度大;森林火灾等防范难度大。

2.生产作业类: 农村道路基本已村村通公路,但由于条件受限,存在设施不完善、标志标牌不全等问题,农村交通方面尤其是电动摩托车、三轮车的规范管理问题是个难题;农毛支渠的大多年久失修,维修整治不到位;农房建设存在个别工地安全防护设施不全,建设队伍无资质等问题;用火、用电、用气,由于大多都是老年人和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欠缺,发生火灾等事故后逃生能力差。

3.消防安全类: 由于基础条件有限,灭火栓等场镇消防设施不齐、消防通道不畅、水源压力不足、农村地区消防设施更加欠缺等,消防安全压力大。

4.群体活动安全类: 农村红白喜事、庙会、商贸促销、文体活动、节日庆典等活动由于场地有限,安全条件不达标、不主动申报备案等因素,导致安全监管压力大,风险较高。

5.农产品安全类:农产品质量检测周期过长,设备落后,达不到检测的目的。

(四)农业农村事故情况和典型案例

2015年2月9日,我镇金台村村民陈发宝酒后驾驶货运三轮车载6人,在芦跃路转弯时,由于车速太快,导致翻车,造成陈发财死亡,另外2人受重伤的交通事故。事后分析这次事故的原因1.陈发宝酒后无证违法驾车;2.货运三轮车非法载人;3.车辆超速行驶;4.驾车人和乘车人安全意识薄弱。农村电动摩托车、三轮车已成为出行主要工具,量宽面大,俨然成为农村交通事故易发频发的源头,亟待规范管理的一大难题。

三、工作措施建议

1.健全基层安全监管网络。乡镇安办实行定人、定岗、定编,保持乡镇安全监管队伍相对稳定。同时,要加强对安办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提高安监员的业务水平,有效整合乡镇设置安办、应急办、道交办、食安办等部门,从编制上考虑增加工作力量,锻造一支过硬专业的执法队伍。

第3篇:乡镇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把安全生产作为政治任务狠抓落实,重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林区党委政府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做到四个纳入”即: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区“十二五”专项规划,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三个强化”即:强化区政府和乡镇部门两级领导小组,检查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年”工作。强化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共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3次、政府常务会1次,层层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年初林区党委政府将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分解到乡镇、重点部门,区委书记和区长共同与8个乡镇、78个区直单位签订责任书,安委会与19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以此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

——重安全生产宣传责任。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有关精神,安委会办公室先后下发《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宣传手册1000本、《安全生产资料汇编》1000本;并于8月24日和31日分别组织召开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全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乡镇、区直单位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通知》精神、省政府第339号令培训学习;林区经信委、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委、安监、国土、工商、质监等部门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的基础上,组织宣讲团深入到8乡镇、32家重点企业举办学习培训班,将国务院《通知》、省政府《通知》、省政府第339号令贯彻到基层、企业、每个从业人员。

——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打非治违”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区党政主要领导4次率队到木鱼、红坪、阳日等乡镇和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调研督查,督促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政府分管领导经常带领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到重点乡镇、重点部门、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指导“打非治违”工作;林区安委会印发《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通知》明确“打非治违”重点范围和内容,明确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任务,明确工作方法和步骤,建立联合执法行动机制;电视台、报社不断“打非治违”新闻报道,公告依法停产整顿企业名单。区安委会办公室编发简报,宣传推广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打非治违”典型经验和作法,并按照省安委办的要求,认真做好了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区安委会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组织综合督查组,对全区8个乡镇、15个行业主管部门、全区重点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之一。通过专项行动开展,截至11月全区共组织执法行动285次,出动执法人员1400人次,共检查201个生产经营单位,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1390起,取缔关闭非法采石场3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22条,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105份,重安全生产治违责任。把开展“打非治违”作为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手段。已整改219条,整改率达98%责令2家企业停产整顿,实现了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的目标,有力地推进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重安全生产防范责任。根据《省安委会深入开展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通知》要求,全区采取企业自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普查,全区共排查一般安全隐患1351条,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310份,已整改1349条;安监局、卫生局、人社局、总工会按照《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了联合检查、联合督导、联合服务、联合执法的“四联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先后四次对14家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将7家企业纳入职业安全监管重点单位。

——重严厉查处各类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应对责任。不断强化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对今年发生的2起工矿企业安全事故,从重从严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责成事故发生地所在乡镇、事故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到区安委会办公室说清楚;同时把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故能力做为重点,建立健全区、乡、企业三级应急体系建设,成立应急救援队、矿山救护队,区政府投入15万元加强救援装备建设,完成18个区直部门、33家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及报备工作,开展了隧道坍塌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全区企业预案编制率达100%演练达100%使应对事故灾难的防范和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全区没有发生一起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4篇:乡镇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安全生产值守制度

镇政府建立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全天候电话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严格值班纪律,当班期间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在重要时段、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实行每天24小时坐班值班。

(四)值班人员(含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当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须经请示值班领导审批,并指定相关人员代班。

(五)值班人员需切实履行值班职责,接到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区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二)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三)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在企业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关职能部门、村(居)委安全生产信息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积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镇政府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统一指挥。辖区相关单位必须主动配合、积极协助,提高救援能力。

(二)按要求制定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三)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第5篇:乡镇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自查情况:

我委会同镇安办于12月10日对两处道口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良好。

1、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已在3月28日同道口看护人员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成立了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及铁路护路办。强化了安全管理,落实了一岗双责,制订了应急预案,并就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及春运安全专门下发了文件,进行了部署,安全生产责任得到了有效落实。

2、道口监护(看守)设施、设备良好、齐全,各种安全标志已在2013年、2014年进行了更换,清晰醒目。道口通行条件良好,无积水、积冰。我委为改善看护人员工作环境,为两处道口添置了空调,对看护房进行了粉刷及修善,道口水、电、通讯信号畅通。

3、我委及镇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对道口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管理工作已成为常态化。我委专门拨付了经费,由镇安办对看守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及相关培训。两处道口看守人员持证上岗,无脱岗、顶岗现象,履职情况良好。

4、结合“三线三边”工作,县政府对非法道口进行了整治。将道口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范围,召开铁路联护工作会议,整治达到了预期效果。

5、铁路道口“平改立”工作,我县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列入改造计划有10处,其中2014年计划完成3处道口改造工作。从我县实际出发,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交运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与有关乡镇协调,确定为乡两处,镇一处。交运局开展了紧锣密鼓的前期工作,并于8月7日对改造方案进行了评审。目前,协议正在与铁路部门沟通商谈中。

二、主要做法:

1、健全安全监管机制,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为加强道口监管工作,县经信委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专人分管、专人负责,道口所在乡镇政府(镇)由一名主要领导分管道口工作。由县经信委牵头,会同所在乡镇和铁路派出所对铁路道口进行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查行车记录、交接班记录等监护人员工作实况,查硬件设施状况,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要求所在乡镇分管领导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我县铁路道口监管工作已初步形成了三方联合机制。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强化岗前教育培训,真情关爱看护人员。

根据国家六部委以及省、市经信委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坚持标准,严把看护人员入口关,并会同铁路部门积极做好看护人员岗前、岗中培训工作,安全常识教育常态化。道口看护工作责任重大、工作环境差、待遇不高,所以需要多方面的关心道口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为此,经信委想法设法、多方协调,积极筹措铁路道口看护经费,确保看护人员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并且在节假日以不同的方式给予慰问和关心。2013年12月20日,我委召开了铁路道口专题会,对超龄的监护人员进行了解聘,对新聘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基础工资的同时,实行了绩效工资,工作环境方面,对两个道口安装了空调,对看护房进行了维修和粉刷。

第6篇:乡镇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二==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肃履行对全县安全生产实施统一领导的政府职责,通过及时正确决策,开展宣传教育,采取措施落实,使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趋于基本稳定。全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起,死亡==人。其中:煤矿==起,死亡==人;道路交通==起,死亡==人(按交警部门口径,统计时间自上年度==月=日至今年==月==日,故今年==月初发生的=起共死亡==人事故未统入);非煤矿山=起,死亡=人;危险化学品行业=起,死亡=人;农电=起,死亡=人;消防=起,死亡=人;工业企业及其他=起,死亡=人。除煤矿、道路交通各发生一起死亡=人的重大事故外,其余杜绝了特大事故,未发生因安全事故危及稳定事件,安全生产形势较去年明显好转。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委政府对安全生产予以了高度重视

近几年以来,我县一直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我们认真汲取去年秋湖=.=事故的惨痛教训,更是将安全生产摆到了至关重要的位置。我们自觉主动寻找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差距,全心全意,扎扎实实,认真抓好安全生产。

=、定期研究决策,已形成制度

县委、政府基本上做到了每月召开一次常委会、常务会,安排一定的时间听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决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都要召开一次安委全会,通报情况,听取安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研究存在问题解决办法,并限期到位。历次会议都及时形成纪要下发,问题由两办或安委办负责督查落实。据统计,今年来,常委会、常务会、书记会研究安全生产达==次、全县性安全生产大会=次,县委、政府两办下发安全生产紧急通知==次。

=、深入基层,现场督查解难

县委书记易春阳、县长李大剑,几位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兼安委主任经常深入到洪山、蛇形山等重点产煤乡镇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乡镇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煤矿及其他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多次到海螺水泥、万里石膏矿、福长钢铁公司、城中路、绕城线、联络线等重点工程,督查安全生产工作。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县长龙燕青,牵头组织召开各种安全工作会议,督促县安监局、煤炭局的安全监管工作,解决存在问题,经常深入煤矿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如在元月=日,组织公安局、安监局、煤炭局、地矿局等部门到甘棠镇的书家山、香花村检查非法煤矿反弹情况;农历正月初=晚,组织相关部门,对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突出检查消防安全情况;==月=-=日,检查县煤炭局、消防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新华联超市、洪山、蛇形山、双乔煤矿等单位节假日值班和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主管交通安全的副县长阳雄绪对交通方面的安全十分重视,重大问题及时亲自处理。如今年元月==日和==月=日发生在晚上的两起重大交通事故,他都在事发后==分钟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伤员。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去年底,县政府以政发==号文颁布了《××*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年初即下发到各有关单位。并督促乡镇和县直单位根据明确的责任,制订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分解下达到下属单位,落实到岗位人员。今年我县==个乡镇和县直单位都按要求与县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乡镇、县直也与下属单位层层签订,有的还收取了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通过安全生产责任的约束机制,大大增强了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干部职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县政府对去年安全生产取得成绩的单位,都纳入了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予以奖励;对出现较大问题的单位,对照责任状条例,坚决实施处罚;如今年元月==日在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大会上,就对两个乡镇、=个县直单位分别予以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今年,我们仍将严格执行这一既定作法,以进一步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严肃性。

=、严格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查处

为从根本上扭转过去平时安全无人管、出了事故争罚款、责任照旧不落实、教训仍然冒汲取的状况,最大限度地保证事故查处的及时、准确、合法,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元月份,县政府制发了《××*安全事故查处暂行规定》(双政办发〔====〕=号)。文件贯彻后,使事故查处既坚持了“四不放过”原则,又杜绝了乱罚款现象。这一《规定》受到了市局的充分肯定,并被转发到其它县、市、区推广。

=、重新修订了全县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月初,政府重新修订了全县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并行文下发,同时指导督查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参照制订。所有乡镇和绝大多数县直单位已按要求制订了《预案》,并能做到常备不懈,为及时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性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具体操作办法。

=、高度重视煤矿安全。

我县始终把煤矿安全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为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的监督管理,=月份,县政府成立了煤矿安全专项执法大队,从煤炭局、安监局、公安局等单位抽调得力人员,对全县煤矿进行轮番检查,重点监管高瓦斯矿,几个月来,共查出安全隐患===条,整改到位===条,累计罚款==万余元。强制解决了一些老大难问题,如小富煤矿,现场管理混乱,长期高瓦斯作业,新泽煤矿长期独头巷达===多米作业。通过成立执法大队,对煤矿安全形成了乡镇安监站、县执法大队、县煤炭局、县安监局四个方面的交叉监管,提高了监管频率,降低了违章机率,有效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优先确保县安监局工作正常运转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行使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部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无偿划拨原县轻工局的房地产作为县安监局的办公场所,在财政偏紧的情况下,先后多次共拨款==万元,用于安监局购买小车、完善办公设施、配置必要装备等;人员编制建局定=名,今年又增编=名,确保了县安监局能较好地行使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

=、建立和健全乡镇安全监管网络。

为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强化乡镇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和健全乡镇监管网络势在必行,县委、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制发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安监站建设的意见》(双政办发〔====〕===号),县编委下发了〔====〕==号文件。明确了各乡镇设立站所级安全监督管理站,配备=-=名专职安监员,各责任区确定一名副书记或副主任担任兼职安监员,负责各乡镇辖区内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现全县==个乡镇均成立了安监站,并已投入运作。安全生产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络。

二、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安全监管成效明显

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防安全、工民建筑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行业。我们始终把这些行业的安全监管摆在突出位置,各职能部门、尽职尽责,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已初见成效。

我县现有煤矿==家,通过近三年来的专项整治,加大了安全投入,更新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提高了经营业主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防范事故的能力已大有提高。今年以来,我们多次重温秋湖=.=事故血的教训,先后召开=次矿长会,强化矿长的安全意识;煤炭局先后举办了=期培训班,系统培训===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工进行了一次全面培训;还以乡镇为单位,对煤矿近====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从事煤矿作业,共淘汰===人;对高瓦斯矿井严格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三专两闭锁”,“全井撤人、地面放炮”,严禁手镐落煤等综合防治措施。各乡镇对所有煤矿都明确了不少于=名干部作为安全监管责任人,乡镇安监站、煤炭局、执法大队加强了对煤矿的安全检查,每月每矿不少于=次。县安监局加强综合监管,对重点矿井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使煤矿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能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国土资源、煤炭、安监、公安等部门紧密合作,时刻关注全县非法煤矿的反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先后在甘棠、印塘、杏子、蛇形、梓门等乡镇对可能出现的非法煤矿反弹的区域进行地毯式检查,确保了全县非法煤矿彻底关闭到位。

=、其他行业的安全整治力度加大

公安交警、农机监理部门加大了对道路交通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非法车、农用车载客;交通航监部门及时取缔三无船舶。春运期间,县安监、交通、交警、运政等部门对杏子铺境内的“黑车”从事客运进行了打击,查获黑车=辆;=月份、==月份,县安监、交通、航监、治安相互配合,对水上交通进行了两次专项整治。

公安消防部门加大公众聚集场所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全县未发生大的火灾事故。县安监局与消防大队还对重点场所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联合检查,=月份,一起会同青树坪镇政府对==多家小打火机厂进行规范、整顿,制订了《小打火机厂安全生产规定》,取缔关闭了=家,保留了==家,基本上消除了小打火机厂的重大安全隐患。

公安局治安大队加强了对民爆物品的审批管理,严厉查处非法使用火工产品、无证爆破等行为。今年重点查处了原县大理石矿区及周边采石场火工产品的违规审批、管理、使用,加大了监管力度。烟花鞭炮的=个生产厂家,通过县安监、乡企局、治安大队联合检查,强制整改,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观。

县建设部门加强了对工民建筑的安全监管。今年以来,对双峰七中等学校校舍建筑、海螺水泥工地、福长公司工地等进行了安全监管;还会同县安监局对县城改制企业门面出售后擅自改建、扩建等行为进行了整顿,责令各业主报专业部门审查鉴定,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县质监部门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强制对特种设备的检测、维护、保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率达==%。由于县政府直接过问,全县各中小学采用热水炉作蒸饭供气的高压锅炉全部停用到位;石油液化气充装站收购各用户气瓶,负责定期检测,有效防止了气瓶事故。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认真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开展对石膏矿、金矿、铅锌矿等=家规模非煤矿山矿井的安全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条,整改到位===条。还组织各乡镇安监站对全县===家采石场、==家砖厂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了青树坪、印塘一带的采石场,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份,排查隐患==处,责令停产整顿=处,关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采石场=处。对全县==家加油站、=家液化气充装站、=家液氧充装站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也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整顿。==月份,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基本完成,现正在着手组织安全评估,计划年底前,完成评审发证工作。

=、乡镇切块包干工作机制已经形成

县委、政府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实行切块包干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全部配备了=—=名党政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凡召开党委、政府会都要研究,召开其他会议都要布置、强调,党政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办===号文下发后,各乡镇及时与县安监局联系,组建、充实了安监站,全面加强了对各行各业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各乡镇都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还与下属单位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了年初有工作规划,年终有总结汇报。尤其是洪山、蛇形山等重点产煤乡镇,对安全生产工作更是不敢稍微掉以轻心。

三、更新理念,夯实基础,全面提高安全素质。

我县各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夯实基础的安全理念。十分重视对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求党政干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常识,争当安全生产的行家里手。今年=月,我们将《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列入了干部法制教育的内容,并对全县副科以干部进行了专题理论辅导,提高了广大干部们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意识。各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各行业的特点,举办了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有力地提高了各经营业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全县累计培训====余人,如煤炭行业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质监部门在《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颁布后,组织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监局的文件精神,今年已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业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并聘请市安监局总工程师吴共呜同志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讲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部门、乡镇还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业主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这些工作,对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纠正“三违”,夯实安全基础,预防事故发生,将起到很好的作用。

为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我县还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竟赛”活动,县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和“百日安全竟赛”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专门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并开展了电视讲话,召集各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大型车队下乡宣传,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咨询,在县城和乡镇主要集镇悬挂大型横幅、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在全县营造一个“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政令畅通。

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必须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严禁阳奉阴违、政令不畅。为确保《××*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督促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今年=月初,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县委政府授权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对全县==个乡镇、==个县直单位进行了为期==天的安全生产督查,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领导机构、党政会议记录、执行县委政府决定、应急预案、日常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全方面督查,形成了《××*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汇报》,为进一步搞好下半年工作和实行全年目标考核打下了基础,现正对全县==个乡镇和县直单位全年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拟对两个乡镇分别予以黄牌警告和通报批评。

为督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监职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我们特别注重发挥事故查处的警示作用。对今年洪山殿镇中心煤矿=.==事故的=名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处分已经落实;对去年“=.=”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也正在配合实施。这样,使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有关干部时刻警惕,唯恐工作疏忽,酿成事故。

综上所述,今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明显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道路交通事故增多,有待采取有效措施遏止;二是整个安全工作基础尚感薄弱,有待加强。

_年,除了继续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营造严肃的安全生产氛围外,准备还着实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全面强化安全责任,使基层感受压力,激活动力。

自去年以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已经明确;乡镇责任也基本明确。但村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责任尚未明确,尤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观念仍然淡薄,自主性不强,自觉性差。今后必须通过层层强化责任,开成社会合力,将沉重的安全生产工作压力贯注到基层,直至生产经营单位,激活其工作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变被迫为自觉,时刻感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肩有千斤重担,不敢稍懈片刻,必须全力以赴,想方设法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大力完善网络建设,实现全程综合监管,消灭盲区。

各乡镇安监局建立以后,县与乡镇两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已基本形成;乡镇安监站从单一的煤矿安全扩充到其他各行各业,基本实现了全幅面、全方位监管。下一步的工作,是要在选好各责任区兼职安监员的同时,狠抓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监管机构的建立和监管人员的配备,并赋予相应办事权限,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达到上下协调,综合实施,全程监管,真正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完全消灭安全生产盲区,防止因监管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三是认真夯实工作基础,全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近年来,接二连三的安全生产突击运动,的确对于形成工作大气候,解决一些迫切问题至关重要。但继续这样操作,不仅政府、部门、基层都将穷于应对,生产经营单位也会逐渐丧失自觉性和主动权。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局面,就必须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日常工作上,也就是要将主要精力放到夯实工作基础上,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来。

第7篇:乡镇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规范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和谐平安稳定的环境。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赣州市人民政府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意见》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全县或者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件。主要包括:

(1)工矿商贸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矿山,建设工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尾矿库跨坝,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储运,特种设备等事故;

(2)公路、水路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

(3)工矿企业火灾事故;

(4)供电、供油、供水和供气等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

(5)公众聚集场所安全事故;

(6)通讯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7)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等。

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国家制定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见附件8.1),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突发公共事件(事故灾难类)分级标准,是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Ⅲ级)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乡(镇)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乡(镇)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电网大面积停电、通信保障、突发环境事件等六项分别制定了专项预案,相关救援事项从其预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报送和续报、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应急管理等相关事项从本预案规定。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指挥和人员的安全防护;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和“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则,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乡(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驻县企业和省、市属企事业单位发生事故灾难后,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本企事业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并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事故灾难处置以当地政府为主,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必要时,由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组成人员直接指挥。

(4)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涉及关系全局、跨部门、跨地区或多领域的,预案制定、修订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各方,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快速有效。

(5)平战结合,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事故灾难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开展演练活动,按照“统一组织领导,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专业优势,提高装备水平”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充分依靠和发挥人民、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充分发挥*干警在处置突发事件中重要作用。建立统一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平台,确保突发事故灾难信息及时准确传达,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6)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保证预警、响应、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险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加强救援人员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队员的快速反应能力,不断完善预案,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7)依靠科学,依法规范。贯彻依靠科学抢险救灾的方针,实施科学救援。加强各类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研究,规范防控措施和救援流程,实现应急救援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民主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事故灾难的科技水平。

1.6应急预案体系

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是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是为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制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框架见附件8.2。

(2)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的预案。负有专项安全监管职责的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没有编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要编制应急预案(编制责任单位以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事故灾难类预案为准),并与本预案相衔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编制矿山事故、危化品事故、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县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见附件8.3。

(3)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衔接并报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企事业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是本单位应急救援的详细行动和技术方案,尤其是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聘请中介机构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预案,报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针对城市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如经济、文化、体育、民俗、娱乐、集会等活动)和高风险的建设施工活动(如城市人口密度区建筑物的定向爆破、水库大坝合垅、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施工维护等活动)而制定的临时性应急行动方案。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在县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

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2.1.2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县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县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县安全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为:

(1)执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决定和指示。

(2)承担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4)组织编制和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综合监督、指导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管理工作。

(5)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

(6)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类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协调县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的应急救援工作。

(7)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2.1.3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经贸委、县*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总工会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县发改委、县国资委、县矿产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民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林业局、县广电局、县气象局、县质监局、县供电公司、县*消防大队、电信*分公司等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担任。

2.3工作机构

县政府有关部门(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自的职责,具体负责相关类别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在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有关部门(机构)职责如下:

(1)县国资局参与县属企业的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县属企业的应急工作。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

(3)道路交通、火灾、民爆器材、公众聚集场所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县*局负责组织协调。

(4)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

(5)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农机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

(6)建筑施工、城市供水、供气、燃气等公用事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县建设局组织协调。

(7)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协调。

(8)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由县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

(9)通信、信息网络安全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县信息中心、电信、移动*分公司、县广电局分别按各自职责负责组织协调。

(10)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由县*局负责指导,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指导。

(11)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并由县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15)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由县交通局、县汽车站负责组织协调。

(16)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由县发改委和县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

(17)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善后处置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务由县民政局及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协调。

(18)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由县供电公司负责协调。

(19)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由县气象局提供支持。

(20)事故现场环境监测由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

(21)信息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会同县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协调。

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的需要,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2.4乡(镇)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也应在同级应急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作为本行政区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2.5现场指挥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与县应急委员会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

涉及多个领域、跨乡(镇)行政区域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县应急委员会或者县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依据事故灾难的性质和危及程度,通过整合县政府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资源,迅速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营地,组建人员抢救、医疗救护、工程抢险、治安保障、物资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善后处置、事故调查等若干应急救援工作组,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安全措施,迅速展开救援工作;及时向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有关情况;负责对事态的监测和评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兵把关,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和协同,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县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县有关部门、单位、驻县企业和事故灾难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

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直接越级上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县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机构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县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行动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事故发生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及时上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当县应急委员会下达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令后,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专项预案,迅速下达应急处置命令,组织、协调、指挥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一般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县级应急委员会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应级别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

4.2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附件8.1)由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或县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或县有关部门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县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乡(镇)人民政府决定。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2.1县有关部门的响应

Ⅰ级响应时,县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县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2.2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的响应

(1)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应急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乡(镇)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乡(镇)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要及时上报县政府,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3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乡(镇)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驻县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上级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2.3.1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2.3.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响应

(1)在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指挥所有参与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

(3)迅速设立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营地,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安全措施;

(4)根据实际情况指挥救援队伍施救;全面掌握事故发展态势,及时向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为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决策提出建议;

(5)负责对事态的监测与评估。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的监督检查有关资料,为现场指挥部研究救援方案提供基础。

现场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辖区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需要,向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申请辖区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协调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现场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组织专家分析事故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支持。分析报告及时上报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

4.2.3.3特殊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县政府主要领导到事发地指导、督促应急救援工作: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事故灾难。

(2)社会影响严重的重大事故灾难。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到事发地指导、督促应急救援工作。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事故灾难。

(2)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灾难。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中有港澳台或外国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县侨办、台办按规定渠道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4.3基本响应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启动后,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根据指令,

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人员疏散、现场监测、治安警戒、交通管制、工程抢险、安全防护、社会动员、损失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1)抢险救援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及时上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同时,要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根据突发事故类型,及时召集、出动专业应急队伍实施救援。必要时,请求武警部队参与和支援抢险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态扩大。

(2)现场监控

现场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加强对事故现场的监控,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部门应当迅速组织警力进行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加强对重点地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可以调动武警部队予以协助和配合。

(3)医疗卫生救护

事发地卫生医疗机构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县卫生局或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根据乡(镇)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县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灾难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交通管制和运输保障

根据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需要,事发地的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决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下设交通运输保障组,由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和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调派运输工具,确保运输道路和航道畅通无阻,将救援物资以最快的速度送达目的地。

(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6)群众的疏散和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①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②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③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④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⑤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⑥负责实施治安管理。

根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现场指挥部下设工程抢险组,由公路桥梁抢险组、电力抢险组2个专业组组成。公路桥梁抢险组组长由县交通局负责人担任,县公路分局局长,公路、桥梁施工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电力抢险组组长由县供电公司负责人担任,供电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工程抢险组的主要职责:负责被事故毁损的公路、桥梁、电力等工程的抢修。

(7)调集征用

根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县应急委员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8)物资保障

根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现场指挥部下设物资保障组,由县发改委、县经贸委、相关物资供应部门、救援物资生产企业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保证救援所需物资的供应。

(9)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县政府办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超过县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由县人民政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本县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10)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11)扩大应急

当事故态势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县应急委员会应迅速报告市应急委员会,按程序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请求支援。

县应急指挥部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工作。

(12)现场应急结束

通过应急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情况稳定,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停止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由现场指挥部报县应急委员会决定宣布结束现场应急。

4.4指挥与协调

进入Ⅲ级及Ⅲ级以上响应后,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事故发生地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县安全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和救援队伍、事发地毗邻乡镇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省、市驻县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发生在一些特殊领域或者涉及多个领域、跨乡(镇)行政区、影响严重的事故灾难时,县应急委员会领导及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组织协调指挥。

4.4.1县政府有关部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1)启动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2)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3)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协调指挥本系统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5)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同时抄送县应急指挥部。

4.4.2县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1)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

(2)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3)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协调有关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5)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

(6)指导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7)必要时通过县政府协调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4.5信息

较大和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由县政府办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事故的乡镇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其他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由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新闻舆论工作,迅速拟定新闻报道方案、确定内容,及时采用适当方式信息、组织报道。可能产生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的,由县政府办及时组织对外。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工作。

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通过县级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者有关政府网站信息。

4.6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1)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迅速设立受影响人员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受影响人员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受影响人员基本生活,并做好受难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2)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和指导突发事故灾难现场的消毒与疫病防治的组

织、指导工作。环保、环境卫生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现场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

(3)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对不能及时归还或者损耗的物资,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4)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参加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工资和奖金照发,原有的福利待遇不变;没有单位的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

(5)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的伤亡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

(6)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

5.2保险

重视保险在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保险工作。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加灾害事故商业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督促有关保险机构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做好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保险机构应根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特点,逐步扩展保险险种,合理确定保险费率,不断完善保险机制。

5.3社会救助

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府救济方案,明确财政、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的救济职责和受难人员申请救济的程序,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政府救济工作及时到位。

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法律援助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法律援助内容,为受害人向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索赔提供法律援助。

建立健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发生后,将事故发生单位的风险抵押金转为救援资金。

建立健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社会性救济救助制度,建立救助基金,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助社会救助资金,积极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

5.4总结备案

应急结束后,根据现场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各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及时总结事故灾难抢救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为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供有益的借鉴,并将情况书面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办公室。

事故抢救工作总结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基本情况,接警和救援过程,救援组织指挥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救援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经验和教训,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

凡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由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会同现场指挥部、县有关部门对事故抢救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事故抢救工作结束后15日内将事故抢救工作总结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市应急委员会。

5.5事故调查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负责对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

5.5.1事故调查组负有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质;

(3)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

(5)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5.5.2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事故抢救情况;

(3)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4)事故发生的原因;

(5)事故的性质;

(6)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7)事故教训和应当采取的措施;

(8)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9)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遇有特殊情况,经调查组提出并报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时间。国家对事故调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保障措施

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物资、救援装备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事故发生地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依托和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信息网,逐步建设突发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专用通信与信息网络。要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建立备份和应急保障措施。

以县政府政务信息网为依托,建立健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应急信息系统。该系统包括常规信息和现场信息采集及快速传送系统。常规信息

主要包括应急指挥机制、专业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器材、物资、专家库等信息,由县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提供,县应急委员会掌握。现场信息主要是事故发生地自然状况、现场秩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程度等信息,由现场指挥部组织采集,县应急委员会掌握。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对常规信息和现场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采集的信息应当准确、客观、真实、可靠、信息报送应当快捷、保密。

6.1.2县应急委员会工作平台要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相联通。

6.1.3县应急指挥部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建立统一的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全市重大危险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单位事故信息系统应连接到县安委办,确保信息共享,以便随时调用,为应急规划和指挥决策提供文字、音像等形式的基础材料、数据、情况。

6.1.4县应急指挥部办负责及时收集、分析、处理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县有关部门应急机构和乡(镇)级应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并按周报、月报、季度报、半年报和年度报的要求,定期向县应急指挥部报送事故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应及时报送。县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1.5现场指挥部与县应急指挥部之间以移动式卫星通信指挥车为枢纽,实现事故现场与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的视频、音频、数据信息双向传递。如果通信中断,要在抓紧抢修的同时,由通信保障和通信抢修应急队伍迅速建立卫星或者微波等机动通信方式,确保通信畅通;必要时,可紧急调用或者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信设施。

6.1.6县电信、视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对本县承担应急通信、广播电视保障任务的相关电信企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业务协调,优先配置资源,并负责实施应急通信的组织指挥,确保通信畅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在地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6.1.7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建立并维护与应急活动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应急机构、专家的通信数据库,包括手机、传呼机、家庭电话、传真等多种联系方式。

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当掌握本地或本领域所有应急机构和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

6.2救援装备保障

6.2.1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施、装备建设,以满足对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需要。

6.2.2县应急指挥部建立有关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数据库,并根据情况变化随时更新。各级应急机构应将可供应急救援使用的设备类型、数量、性能、购置或建成时间、使用年限和存放位置,逐级上报,供全市应急救援查询和调用。

6.2.3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施、装备所在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确定责任人,加强对有关设施和装备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确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够随时投入救援和抢险工作。

6.2.4乡(镇)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有关制度,实现资源共享,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救援队伍按规定

配备必要的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6.3.1按照平战结合、军地结合、专兼结合、社会参与、规模适度、协调配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构建全县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力量统一规划、布局。

6.3.2县应急委员会按行业建立专家小组,在原县全生产专家组的基础上补充部分人员。具体名单由县安全生产应急委员会审定后另行颁布。主要职责:所从事专业发生事故时,受县应急委员会的委派,调阅事故灾难有关资料,参与事故灾难救援的决策,必要时参与事故调查。

6.3.3矿山、危险品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或领域的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依法组建和完善抢险救援队伍;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发生在本地、本单位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为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的抢险救援提供支援。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应检查和掌握应急救援力量,保证战斗力。

6.3.4各专业救援队伍的主要职责:配备必要的专业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定期进行救援演练;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调配,积极参与事故灾难救援;保持应急通讯的畅通。

6.3.5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要积极组织引导和借助社会资源,建立各类社会化、群众性的抢险救援队伍。

6.3.6各专业应急救援保障队伍的总体情况、编成要素、装备状况、执行抢险救援任务的能力等,每年12月底前向县应急指挥部做出报告,重大变更要及时报告。

6.3.7必要时,请求驻县武警消防部队参与和支援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工作。

6.4资金保障

6.4.1县人民政府所需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经县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县财政预算。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由县财政局负担。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影响较大的地区,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请求,县财政适当给予支持。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偿或者救助。

6.4.2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支出渠道以及拨付和使用的管理等,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紧急情况下,财政部门应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6.4.3县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6.4.4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6.5物资保障

6.5.1县发改委具体负责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并拟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县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供应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5.2县经贸委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用品的及时供应。

6.5.3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建

立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物资供应。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与需要,建立相应的物资储备制度。

6.5.4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与本地有关企业签订协议,指定有关生产、服务企业作为预备转产、扩产和提供应急所需服务的企业。

6.5.5县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有关数据库,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其内容包括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所需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更新年限以及被指定作为预备转产、扩产的有关企业的名单、生产能力等。

6.5.6加强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当依法查处并及时予以补充;对过期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新。

6.5.7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需要而本县紧缺且缺乏生产能力的物资,应当在保证一定数量储备的基础上,与毗邻县(市)建立畅通的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便需要时,能够迅速从其他县调入所需物资。

6.6基本生活保障

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具体负责与省、市民政厅(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并会同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6.7医疗卫生保障

6.7.1县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数量、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并拟订医疗救护保障计划,明确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措施,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卫生设备、物资等的调度方案。

6.7.2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6.7.3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并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的不同环节和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应急救护。医疗急救机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专科救治工作;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当积极配合专业医疗救护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6.8交通运输保障

6.8.1县交通局负责公路、水路运输设施、车辆、船舶以及水路运输秩序的保障工作,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县*局负责道路运输秩序的保障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6.8.2县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用于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

6.8.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施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胜利开展;道路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能够及时组织和调集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紧急输送疏散人员和物资;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6.8.4公路运输经营单位必须全力心赴,确保应急指挥、救援人员和物资、器材、装备的优先输送,满足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6.9治安维护

*、武警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县*局应当会同县武警消防大队拟订治安保障计划,明确应急状态下维持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行动方案。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地的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应当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部门实施治案保卫工作。

6.10人员防护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等实际情况,指定或者建立与本地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紧急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可与人防工程、公园、广场、文化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者改造相结合。必要时,可以征用机关、团体、学校的场所以及宾馆、招待所、酒店、文化娱乐场所作为临时避险场所。

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人员紧急疏散预案,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者疏散至安全场所;对因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紧急疏散的人员应当妥善安置,并确保疏散人员的生活必需品。

6.11公共设施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交通、通信、水利、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6.12技术储备与保障

县应急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委员会,并建立信息库,提供2种以上方便、快捷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制定、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提供咨询、指导意见。

6.13宣传、培训和演习

6.13.1公众宣传教育

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县新闻部门要通过媒体将事故灾难应急报警电话、自救互救、防灾减灾常识告知公众;各类教育机构要加强应对事故灾难的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6.13.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组织人事部门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13.3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县应急指挥部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6.14监督检查

县应急指挥部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县应急指挥部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县政府,经审定后送有关部门实施,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和行动方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挽救群众生命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奖励的具体实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7.2.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经济处罚;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县际沟通与协作

县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邻县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邻县救援活动,开展邻县间的交流与合作。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8附件

8.1国家制定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事故灾难类)分级标准(试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标准,作为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标准和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分级处置的依据。

事故灾难类

(一)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l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或我民用运输航空器在境外发生的坠机、撞机或紧急迫降等情况导致的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或单船10000吨以上国内外民用运输船舶在我境内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以及港口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

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重要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长江干线或黑龙江界河航道发生断航24小时以上;

6.造成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或因重要发电厂、变电站、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7.多省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8.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支付、清算系统国家处理中心发生故障或因人为破坏,造成整个支付清算系统瘫痪的事故;

9.城市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或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事故;

10.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特种设备事故;

11.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国境内,或我民用运输航空器在境外发生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3000吨以上、100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

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或因灾严重损毁,造成通行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重要港口遭受严重损坏,长江干线或黑龙江界河等重要航道断航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6.造成跨区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

7.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和城市轨道、道路交通、大中城市供水、燃气设施供应中断,或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停水、停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

8.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9.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4.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市和境外的,或按“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3级以上的核事件;

5.高致病病毒、细菌等微生物在实验室研究过程中造成的特大污染事故;

6.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灾害;

7.台湾省和周边国家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

8.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5000立方米(幼树25万株)以上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1500亩以上,属其他林地3000亩以上的事件。

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境受到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或l、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1000—5000立方米(幼树5万一25万株)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500一1500亩,属其他林地1000—3000亩的事件;

4.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或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或直接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

5.由于自然、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种灭绝事件;

第8篇:乡镇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在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管理体制,构建基层防疫网络

为改变原有的基层动物防疫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的状况,我们从抓基础工作入手,在全市率先开展基层动物防疫体制改革。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县人事、财政、工商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基层动物防疫体制改革领导组,领导组先后召开多次会议,研究实施方案,制定管理办法,组织、协调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二是出台方案,规范运作。县政府召开了常务会议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作了专题研究,并下发了基层动物防疫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改革各项内容,还印发了《含山县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含山县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办法》等16个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确保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展开。三是先行试点,稳步推进。选择在铜闸镇开展试点,摸索经验,总结推广。组建了含山县畜牧兽医站铜闸分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每2000个农户配备一名动物防疫员的要求,面向全镇公开招聘基层动物防疫员,择优选聘了4名基层动物防疫员,同时镇政府在集镇安排2间门面房作为镇畜牧兽医分站办公场所,分站内部制订了分站职能、防疫员职责、财务、上下班等多项管理制度。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全镇畜禽防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牛、猪、羊和家禽的死亡率很快下降到1%、3%、2%和9%以下。四是适时启动,全面推进。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县推开,在每个乡镇成立了基层畜牧兽医分站,配备了动物防疫员,动物防疫员推行聘用制,诊疗人员实行执业资格管理,实现防检统一、防治分开。

二、改革防疫方式,提高防疫工作质量

为扎实开展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明确防疫任务,细化防疫员职责,使基层动物防疫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实行双轨管理。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层层分解任务,县政府与乡镇、乡镇与行政村分别签订了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把基层动物防疫作为乡镇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动物防疫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防疫员为具体负责人。同时县农委与基层分站、分站与防疫员签订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防疫员与养殖户签订防疫承包协议书,确定防疫范围、防疫质量、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二是完善防疫办法。突出抓好日常补栏补防工作,由原来春秋两季集中防疫变为春秋两季重点防疫与日常补栏补防相结合,同时在全县八个仔猪交易市场和五个耕牛交易市场实行强制防疫,并且在种猪场推行仔猪窝防,努力提高动物防疫密度。三是建立防疫档案制度。全县所有畜禽的防疫逐户登记造册,并有防疫员和畜主签字,猪、牛、羊加挂耳标,发放免疫证明,做到一畜一证,家禽一批(笼)一证,免疫档案、免疫证明、免疫耳标三统一。四是建立应急预案。制定了牲畜W病、禽D病、羊痘、猪瘟、鸡新城疫等五个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三、建立投入机制,推动防疫工作开展

为积极推动防疫工作,我们还着力在资金投入上下功夫,采取“财政拿一点,向上争取一点,受益农户支持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动物防疫工作。一是县政府将县承担的动物防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特别是在今年禽流感防治期间,还启动了紧急预案,县财政拨款10万元用于防治工作;各乡镇也加大投入,在集镇沿街位置落实了基层畜牧兽医分站的站房和办公设备等。去年,铜闸镇、陶厂镇等5个乡镇为基层畜牧兽医分站建设一次性投入资金4万多元。二是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建立考核机制,根据全县基层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年终进行考评,对动物防疫工作先进乡镇予以资金补助。三是县农委和畜牧兽医站积极开展工作,向上争取资金,获得了动物防疫、畜禽品种改良等多个项目资金支持。四是基层畜牧兽医分站实行有偿服务,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从受益农户收取疫苗、耳标等工本费和防疫、产地检疫有偿服务费,并把防疫实绩与防疫员工资挂钩,解决防疫经费与动物防疫人员的报酬等。

四、实施产地检疫,实行畜禽市场准入

为抓好畜禽及其产品在生产和流通领域的防疫工作,我们采取分畜禽种类、分区域,逐步实施产地检疫,适时推行畜禽及其产品市场准入。一是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再其他”的原则,在环峰镇率先实行禽畜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后向陶厂、林头、铜闸等乡镇推行,再向其他乡镇推开。二是按照“先牛羊,后生猪,再家禽”、“先规模,后大户,再散养户”的原则,分步开展畜禽产地检疫,各乡镇畜牧兽医分站开通报检电话,24小时提供报检服务,产地检疫落实到村、到点、到户,全县所有畜禽实行了产地检疫。三是推行市场准入,工商、市场举办者、畜禽屠宰场(点)等负责市场索证验证,做到没有产地检疫证明和免疫标识的畜禽,不准进入屠宰场、不准进入交易市场,特别是在今年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期,及时启动了散养户的畜禽市场准入关;与此同时,加大了典型案件查处力度,自去10月份以来,全县共查处案件37起,涉案价值4万多元,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由于市场监管得力,目前,全县动物产地检疫开展面、出证率、屠宰动物的受检率均达100%,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持证率和规模养殖场、屠工、屠商、牲畜交易市场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发放率也都达100%。

五、广泛开展宣传,营造防疫工作氛围

加大动物防疫知识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一是将县政府的《关于加强动物防疫管理工作的通告》,张贴到村、屠宰场(点)、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场所。二是在县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分别开播专题节目,向社会宣传有关政策和动物防疫知识。三是制定《致全县养殖户一封信》,发放到全县每个畜禽养殖户。四是县工商、经贸等部门及时召开了屠商会议,到乡镇摆设展牌等,多方面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五是开展科普赶集活动。县农委、科技局等单位安排专人,经常深入到乡镇,开设咨询台,宣讲动物防疫知识,散发宣传材料等。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为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我县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在防治重大动物疫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今年,我们以较为扎实的动物防疫基础工作,积极应对,取得了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阶段性胜利。针对禽流感疫情,及时启动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全体基层动物防疫员进入临战状态,迅速完成全县禽类养殖和疫情普查,并实行24小时值班,做到疫情每天日报告和零报告。今年2月初,我县陶厂、铜闸等2镇基层动物防疫员在开展防疫工作中,发现家禽可疑疫情后,立即上报,在省、市防指的指导下,采取果断措施,对可疑疫点进行封锁、扑杀和消毒,并在短时间内,对可疑疫点3公里范围内的所有存栏家禽进行强制免疫,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多次受到省、市防指的肯定。

在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我们的体会是:版权所有

一、领导重视是前提

只有领导认得上的工作,才能在思想上重视起来,在行动上体现出来。我县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发生积极的变化,是县乡政府和干部充分地认识到,抓好动物防疫工作,实现养殖业健康发展,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需要,是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更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从这个高度出发,我们就自然地增强了工作的自觉地和主动性,并下大气力来开展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实行县乡联动,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大的行政推动力,把动物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队伍是基础

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任务艰巨。要扎实做好这项工作,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而是要求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抓下去,才能见成效,有结果,这就需要建立一支专门队伍,从事这项工作;同时,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技术性强,要求高,又决定了这支队伍必须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因此,建立一支专业技术过硬的动物防疫队伍,是做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基础。建立这支队伍,是解决事情有人干,工作有人抓。没有这支队伍,防疫工作便无从谈起,无从做起,无法落实。

三、市场准入是关键

各项工作都有重点,抓住重点等于抓住关键。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推行市场准入是关键,只有把住市场准入关,才能堵住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同时推行市场准入,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市场是一杆称,什么样的产品可以卖,什么样的产品不能卖,市场传递了产品需求信息,产生了市场法则,教育广大养殖户必须提高动物防疫意识,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四、经费投入是保障

第9篇:乡镇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充分认清形式切实加强领导

今年入汛以来,全区出现了大范围的风雹灾害和持续降雨天气,造成了全区7个县市46个乡镇186469人受灾,已引发了死亡6人,失踪1人,伤病1人和大量农作物受灾和绝收的恶果,给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其中与我县毗邻的织金县就是全省三个重灾县之一。在上述灾害发生期间,我县幸免于难,主要原因是得益于上苍的庇佑,近期以来的风雹灾害和强降雨天气未光临我县所致。当然,这也并不是完全否定我们前期的工作,据我了解,自我县5月4日召开第一次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在物资准备、汛前巡查、预案编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构建我县防汛抗灾的坚强体系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从人类抗御自然灾害的历程来看,任何努力都是有效的,同时又都是永远不够的,我们只有尽最大努力做得更好,却无法做到最好。况且近年来天气灾害不稳定因素增加,极端灾害天气异常明显,破坏性特别严重。所以,各乡镇、各部门在认识上一定要清醒,要充分汲取四川汶川地震灾难血的教训,努力克服将防汛抗灾工作作为常规工作来抓的麻痹大意心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做好防御,全力夺取防汛抗灾的全面胜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防汛职责我们在以前的文件和会议中已经提到过,但今天我还得再一次强调。实际上从某种意义上讲,强调责任的过程就是强调纪律的过程,也就是说如果同志们不按职责做,就是失职或渎职,就要受到责任追究。防汛抗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各乡镇尽职尽责、密切配合至关重要。所以,希望各乡镇、各部门在防汛抗灾工作中,既要做到各司其职,又要做到密切配合,坚决杜绝各自为阵、互相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发生,为防汛救灾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对因领导不力,,临阵逃脱、推诿扯皮及处置失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一是水利、防汛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完善应急预案,要求县、乡、村三级必须有防汛预案,加强抗灾救灾物资储备,加强水利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列为重点防汛的七个水库(红旗、鞍山、过狮河、吊水岩、小坝、大海坝、小湖坝)和危险河流巡查工作。二是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报,特别是灾害性天气的短期和中长期预测预报工作,努力延长预见期,提高预报精确度,为防汛工作提供科学的、准确的决策参考。三是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医疗设施的准备,确保汛期防灾、减灾、救灾的需要。四是公安、武警、消防中队、民兵应急分队要加强沟通与联系,充分发挥人民子弟兵在抗洪抢险中的突击队作用,确保灾害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五是县应急办要充分发挥重大灾情应急中枢机构的作用,加强信息的收集上报,当灾情发生时,及时调度整合各类救灾资源,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证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六是各乡镇要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防汛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各项工作抓早、抓紧、抓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工作到位。

三、加强值班调度保障信息畅通

防汛期间,各乡镇、应急办、气象、水利、民政、国土、公安、交通、电力、通讯等部门要严格实行汛期24小时执班制度,坚持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所有防汛责责人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要坚持灾情及时上报制度,特别是要加强突发性灾情的上报工作,当重大突发性灾情发生后,各部门在报上级部门的同时必须报县委和县政府,对于这一点,大分乡镇和部门现在都做得很好,但有极个别部门和乡镇还未扭转先报部门为主的观念,今后,对于不按要求上报灾情,导致上级知道而县委政府还不知情的现象发生,将由监察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失职责任。同时,针对当前互联网信息传递较快的情况,县应急办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注意浏览搜索有关__的灾情信息,利于我们第一时间掌控灾害信息,防止信息传递被动情形发生。

四、加强督促检查巡查确保工作到位

各牵头单位从今天会后开始,要组织对责任点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责任书的签订、预案的编制、值班的情况、制度的落实、物资准备等情况,以后要开展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要求整改,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针对防控重点的防御设施开展一次大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防控重点安全。

五、突出防控重点积极加强防范

确立重点,有利于有的放失,做好防范。我县目前有针对性地将水库、山塘、河流、小水电、地质灾害点、学校、城镇、煤矿和非煤矿山列为防控重点。请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层层签定责任书,落实责任到人头,坚决做到人不漏点,点不离人。要制 定完善防汛预案,开展预演练习活动,提高防控能力。

(一)抓好水库、山塘安全度汛。水库、山塘安全度汛是我县防汛抗洪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防汛抗洪的薄弱环节。我县列为防控重点的水库共有七个(红旗、鞍山、过狮河、吊水岩、小坝、大海坝、小湖坝),山塘一个(维新朝阳水库)。有关部门要针对各个水库、山塘的具体实际,加强汛期水库防汛值班和巡查。要逐一不漏地签定责任状,进一步明确水库乡镇行政首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管人员的责任。要做好病险水库的安全管理,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工作,确保安全渡汛。水库责任人要亲临现场,督促检查水库安全度汛措施和水库工作运行状态,一旦出现险情,立即组织抢险。

(二)抓好河流防汛安全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进行安全检查,排出危险河段进行重点布控。各有关乡镇要积极配合水利部门,对境内河段进行分段落实责任到人,密切注视汛期动态,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河流安全渡汛。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吸取5.29乐治镇化启河翻船事故的教训,加强汛期河流航运管理,坚决打击无牌无照船只运输行为,完善汛期禁航规定,要加大航运知识宣传,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抓好小水电安全度汛工作。县电力公司要切实担负起小水电安全度汛责任,要明确一位副经理分管小水电安全工作,确保小水电安全度汛。各乡镇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责任人的职责,对小水电的安全防范要盯死看紧,不得疏漏。县小水电公司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大管理和汛期巡查力度,完善制定防汛预案,并上报县防办。小水电站负责人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积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带头值班值守,确保小水电安全。

(四)抓好山洪地质灾害点防御工作。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按照__县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密切做好各地质灾害危险区、区段、多发区的监控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防范预测工作,加大防御力度,做到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有条件的乡镇,要采取综合治理、防治并举的措施,逐步从根本上治理隐患。国土、水利等部门及各乡镇要加强合作,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和预报,真正做到群测群防,早预报、早预防、早发现、早转移、少损失。

(五)抓好学校防汛安全工作。各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要认真抓好学校的防汛安全工作,千方百计杜绝学校及学生汛期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今年我县两基迎国检做出应有的贡献。一是要加强防汛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防汛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认真开展一次大巡查,及时发现排除学校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排除的,要及时完善防洪预案,同时有针对性开展疏导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全体师生能有序避让;三是对一些存在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重大隐患的学校,要根据灾情预报,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停课等方式规避险情。

(六)抓好城镇安全度汛工作。我县雍熙镇城区易受洪灾影响的地段主要是沿河小区一带,去年5月份发生的洪涝灾害,造成了巨大损失。因此,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引以重视,积极配合做好防洪工作。县水利部门要做好汛前防范各项工作,提升防汛抗洪整体水平,保障汛期城区防洪安全。雍熙镇要加强对抢险救灾队伍的预演练习,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及时有效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县城管局要及时做好城区河道清淤和上游泥沙杂物等拦截工作,同时,对堵塞防洪通道的建筑要坚决予以拆除,充分保障河道畅通,减少灾害发生。县建设局要从长计议,认真制定城区防洪规划,加强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区抗洪能力。寨乐、阳长、董地等三个乡镇也要高度重视,积极抓好集镇防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