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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施工危险源的识别、评价
1.1建筑施工危险源的识别
建筑施工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是建立应急体系和编制应急预案所必需的基础信息,通过对建筑施工危险源进行识别,力争从小的危险源中发现大的危机,避免其发展演化为突发安全事件,并对识别出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对有可能演化为大的突发安全事件的危险源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加强重点检测,并制定应急预案。建筑施工危险源识别是指从施工生产活动中,识别出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物质损失、施工作业环境破坏、相邻建筑物移位等意外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并判定其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直接原因及其过程。在危险源识别过程中要借助于一些技术和工具,这不但会提高识别效率,而且可以规范操作、不易产生遗漏。危险源识别技术和工具主要有Delphi法、情景预测法、头脑风暴法、安全检查法、分解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图解法等方法。。在危险源识别过程中,可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运用这些技术和工具[1]。
1.2 建筑施工危险源的评价
建筑施工风险源被识别后,要进行脆弱性分析,以确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哪些地方容易受到破坏,最终提供这些信息:受事故严重影响的区域;预计位于脆弱带中的人员数量、工种以及可能波及的外部人员情况,如居民等;可能遭受的财产破坏,包括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在进行脆弱性分析的基础上,必须进一步评价事故发生时,对施工现场及周边造成破坏或伤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导致的实际破坏或伤害程度,以确定风险源的严重性,否则无法为安全风险管理以及应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决策层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危险源的分级评价。为了使分值尽量客观,减少主观方面的影响,参加评价的人员除项目决策人员、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现场操作人员,还应请项目外部人员参加,如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以及相关专家等。
1.3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信息库的建立
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信息库不仅有利于企业应用和分析信息,而且为今后的应急管理设立了良好的信息平台,使企业对项目的进展作出正确的预见。重大危险源信息库也是一种应急防范的良好方式,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对项目的内外环境有比较清晰的认识,便于从危险源识别和评估分析的结果中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组织的机制和施工人员的不良行为。通过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的能力来消除突发安全事件生长的土壤,这也正是应急管理所要实现的最根本目标[2]。
2 建筑施工企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政府和企业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及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物质、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的应急基础,开展应急救援的“底线”。它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不再无据可依、无章可循,有利于培训和演习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3]。
建筑施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工程项目风险分析的结果、企业应急资源的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此外,预案编制时应充分收集和参阅己有的应急预案,以减少工作量和避免应急预案的重复和交叉,并确保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通常,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第一,成立预案编制小组。施工现场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行动涉及不同部门、不同专业领域的应急各方,因此需要建筑施工企业组织一个专门的预案编制小组,统一组织施工现场有关部门和企业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第二,进行风险识别与风险评估。风险识别应分析本地区的地理、气象等自然条件,施工对象、施工方法等的具体情况,总结本地区、本企业以及建筑行业历史上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将其分门别类,每种类型分成不同级别,分析这些事故灾难的机理,明确影响这些事故灾难的因素有哪些,最终识别出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灾难。施工现场风险评估的目的就是通过分析重大事故灾难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发生时对施工现场及周边可能导致的实际破坏或伤害程度,来确定是否要进行相应的应急准备。第三,具体措施的制定根据前面分析的结果,针对突发事件涉及具体的应对措施,这些措施可以采用标准操作,也可以采用建议形式。第四,应急机构及其人员职责的确定预案编制过程中,人员职责的确定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启动预案时,不同的环节或方面需要不同的人员去执行和实施。明确人员职责是成功实行应急救援活动的重要保证。第五,应急能力评估依据危险分析的结果,对己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包括企业及施工现场应急资源的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和设备、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的培训等。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将直接影响应急行动的快速有效性。。预案制定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应急能力的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最有效的应急策略。第六,评审与为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可以由项目部及施工企业组织进行内部评审,专业性较强的应急预案还应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必要时请地方政府有关应急机构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要履行批准手续,按有关程序进行正式和备案。第七,演练与调整应急预案经批准后,应急机构应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应急演习和训练,从中查找问题并加以改进,提高预案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演习应急预案是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应急预案的演习或实施过程中,通过参与者的信息反馈,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与修改是非常重要的,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任何一个小环节上出现的问题都要认真对待,因为小的失误也可能导致整个应急预案在实际运用中失败。施工现场在各个时期都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危险源的状况会有所改变,人员也经常调整,因此也需要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定与修改[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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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姜国庆.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09,11
【关键词】 成组护理模式; 基层医院; 公共安全事件; 急救应急预案; 应用价值
doi:10.14033/ki.cfmr.2017.8.06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7)08-0108-03
突发性的公共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共安全严重损害、群众健康严重损伤的危险事件,其中以地质灾害(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气象灾害(台风、海啸等)、大型车祸等是最为常见的公共安全性事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特点在于突发性、局部性以及危害性[1],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伤员面对的医疗救助必然是就近的基层医院,如何有序、高效、安全的救治成批量的伤员一直是各级医院所面临的主要难题,因而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基层医院急救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直接关系伤员的生命健康安全[2-3]。本组研究通过护理学角度分析,探讨成组护理模式在基层医院面对公共安全事件急救应急预案中的应用价值,现将研究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08年2月-2016年1月笔者所在医院收治的重庆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伤员264例,作为观察对象。其中男145例,女119例,年龄1~85岁,平均(48.5±10.7)岁,致伤因素为地震114例,泥石流灾害52例,重大车祸98例;受伤部位为脊柱89例,腹部创伤84例,颅脑损伤76例,四肢损伤98例,可合并有多重创伤。根据笔者所在医院急救护理预案中制定的标准结合伤员实际损伤情况,将患者分为病情稳定192例,病情严重38例,病情危重伤员34例。
1.2 方法
首先应实施成组分诊模式:大量伤员在短时间内先后达到笔者所在医院急诊,可导致不同程度的秩序混乱,因此需要在短时间内将伤员进行迅速的分检,成立应急救护理分诊小组,由笔者所在医院急诊科1名副主任医师、1名护士长带领5名具有5年工作经验的急诊护士组成,1名急诊护士负责在大厅接诊伤员并引导、转运;1名分诊护士负责与医师沟通并参考国际通用分诊标准进行伤情判断分级,快速了解伤员致伤因素、自我感觉、主诉等,着重观察伤员的意识、呼吸状态、体征等生命指征;2名护士与转运人员负责将不同分级的伤员送入急诊抢救室或清创室、诊室等,同时应严谨填写伤员的基础资料并悬挂分级标识,协助安排不同级别伤员进行下一步检查或治疗,并与其他区域护士进行沟通、衔接;1名o士负责与医师进行登记以及离院评估,并负责对伤员复诊的指导。5名护士统一听从护士长调度、管理。
病房规范化管理:成立个体伤员护理小组,根据分诊的不同级别伤员的情况,由相应科室的护士长及专科护士组成的护理小组进行即时会诊,并制定个体化护理方案,将护理方案悬吊于病床尾部,责任护士负责执行个体化护理方案,同时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并做好护理记录工作,责任护士应注意与专科护士长、专科护士进行及时、积极的沟通,根据患者病情的变化及时予以针对性修改方案;心理疏导伤员经历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打击经常会出现严重恐惧、焦虑情绪,若不及时进行心理疏导等干预可能对伤员以后整体的身心健康产生影响,因而对伤员进行急救护理的同时应注意疏导伤员不良情绪,加强对伤员的心理管控服务,积极与伤员进行沟通交流,鼓励伤员树立积极、乐观的态度,对伤员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同情心,耐心、热情的为伤员做好每项护理服务,同时可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护理服务,重视健康教育地实施与推广,全方面地维护并提升伤员整体的健康水平。
1.3 观察指标
记录所有伤员的临床转归情况,同时采用调查问卷统计所有伤员对应急预案及成组护理模式的满意度,分值为0~100分,根据评分结果分为非常满意(85~100分)、比较满意(75~84分)、一般(60~74分)、不满意(0~59分),总满意度为非常满意率与比较满意率之和;另基于视觉模拟评分法(VAS)评估护士工作压力、工作强度及工作满意度,VAS评分规则为0~10分,分数越高表示效果越良好,具体分级标准如下:优(8.0~10.0分)、良(6.0~7.9分)、中(4.0~5.9分)、差(0~3.9分)。
2 结果
2.1 患者临床转归及护理满意度比较
观察264例伤员就诊后的临床转归情况可知,264例伤员中有192例伤员病情稳定,当日即出院,72例危重伤员经急诊救治后生命体征稳定,送入专科科室、手术室、ICU内接受进一步治疗,所有患者均康复出院,无死亡、严重并发症等风险事件发生。
264例伤员护理满意度评估结果显示:非常满意156例,比较满意85例,一般19例,不满意4例,患者及家属对医院护理干预满意度为91.29%(241/264)。
2.2 护理人员工作压力、工作强度、工作满意度比较
5名护士自评工作压力、工作强度、工作满意度结果显示,工作压力自评中优3例,良1例,中1例,差0例;工作强度自评中优1例,良3例,中1例,差0例;工作满意度自评结果为优4例,良1例,中0例,差0例。
3 讨论
在现实生活中基层医院往往较三级综合大型医院更靠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地,因此基层医院直接面对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伤员,负责对伤员的急救、分流、处理等措施,根据目前大型灾难救援的黄金时限性原则[4],基层医院急救能力是灾害死亡率、致残率的主要影响因素,而急救应急预案的有效性与完整性是基层医院面对公共安全事件解决能力的核心,因此有效、全面、综合的急救应急预案一直是基层医院研究的热点与难题[5]。本组研究采用的基于成组护理模式的基层医院应急预案,结果表明264例伤员中有192例伤员病情稳定,当日即出院,72例危重伤员经急诊救治后生命体征稳定,送入专科科室、手术室、ICU内接受进一步治疗,所有患者均康统鲈海无死亡、严重并发症等风险事件发生。患者及家属对医院护理干预满意度为91.29%(241/264),护理人员对工作压力、工作强度、工作满意度自评结果表现良好。
通过回顾分析可知,目前基层医院急诊科的常规护士结构并不能适应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伤员急诊工作的需要,护士普遍低年资,这与急诊护理人力资源缺乏有关,同时在正常工作中基层医院急诊科无需特殊的预检分诊工作程序,当面对突发事件大量伤员涌入急诊科时,势必会导致秩序混乱,急救效率降低,护理人员工作量、工作强度骤然加大会导致其工作效率降低,影响救治效果[6]。而基于成组护理模式的应急预案与常规急诊科护理模式不同,其可在遇到突发安全事件、大型地质灾害等时紧急启动,急诊科护士按照成组护理模式指导的应急预案进行规范、迅速的分诊、救治工作[7],有效提升伤员的急诊救治效率,对提高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伤员生存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成组护理模式能够保证护士工作井然有序,避免慌乱、措手不及等情形发生,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护理人员工作强度,最大化发挥急诊科护理人员的工作效能,使护理人员的每一项措施均对急诊救治有意义[8]。
综上所述,在基层医院面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大量成批次伤员患者时,基于成组护理模式制定的急救应急预案能够使患者护理管理流程更为规范,提升护理人员工作效率及护理效果,具有临床应用及推广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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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和预警体系
建立和完善企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一项非常紧迫和重要的工作。市直企业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挂帅,结合企业可能发生的各类公共事件及其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分门别类尽快制定和完善本企业、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所属分公司、子公司、车间、班组等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职责,并组织好演练。同时,建立企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数据库,随时掌握企业突发公共事件重点部位和重点部门。企业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当公共事件突发时,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实行各分公司、子公司等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工作。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企业要加强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依靠企业干部、职工的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依靠科学,提高素质。各企业要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公共安全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三、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救援程序。
1.信息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按照规定,在组织抢救同时,立即报告市应急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主管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发趋势和已经采取措施等。
2.先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企业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企业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3.应急结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不得伪造、破坏事故现场以及毁灭有关证据;因抢救需要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采取拍照、做出标志、进行记录、绘制现场图等措施,并妥善保管有关痕迹、物证。相关应急工作处理后,现场应急指挥及工作人员予以撤离。
4.善后处理。各企业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同时,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各项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配合事故调查处理,不得阻挠、干涉事故调查组依法履行职责。事故调查评估结束后,应当出具事故调查报告给上级有关部门。
5.信息。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各企业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具体按照《长春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暂行)》执行。
四、实行突发公共事件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情况。加强领导,分级负责,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各村村主任为直接负责人。按照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切实转变职能,把加强应急管理摆上重要位置,把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二)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情况。根据《____应急管理办法》制定了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每天值班情况进行签名和督导;坚持信息报送制度。
(三)应急预案修编完成情况。在原有的应急预案基础上,今年修编了4份应急预案。分别为“双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冬春火灾防控应急预案和防汛、防震应急预案。
(四)应急预案演练情况。我场于5月举行了____防震应急演练1次,地点为管委会办公楼,各站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通过此次防震应急演练,使广大干部职工提高了防震安全意识。
(五)应急管理宣传培训情况。利用“安全生产月”、“科普活动周”等与应急管理相关的宣传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3次、约200余人 ,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在辖区学校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应急队伍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17年应急管理工作安排
2017年,我场将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继续加强“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一)继续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推进专业化值守,加强值守抽查。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确保信息报告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二)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推进村级应急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健全监测预警、处置联动、评估分析和舆论引导等工作机制,实现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
(三)扎实做好各级各类应急队伍建设。继续做好我场应急队伍的充实工作,完善社会动员机制,研究制定应急队伍建设具体办法。
20__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办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促经济发展和保安全稳定相结合,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按照“以人为本、健全机制,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管理,快速应对、协同配合”的方针,围绕省政府20__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不断加强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初步形成,应急管理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基层组织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高,有效防范和处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和消除了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和影响,确保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工作得到加强
(一)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将其列为一项专门议题,对全市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重新调整了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及军分区主要领导任副主任,县(市)、市直4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应急管理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大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力度。成立了市防汛抗旱、重大动物疫情、公共卫生、森林防火、食品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全面推进各项应急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各县也相应建立组织机构,完善了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体系,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预防为主、应对有力,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工作局面。市政府定期研究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问题,做到了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有效掌握了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同时,严格实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初步形成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住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本着“未雨绸缪、平战结合”的原则,按照“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和“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一岗多职”的要求,以公安、部队、武警等骨干队伍为主体,以基层民兵、企业、社区综合应急队伍为基础,整合现有专业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强化
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形成了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地区实际的应急救援队伍格局。20__年,各县分别成立了民兵应急营,所有的乡镇基本都成立了民兵应急分队,采用集中时间,统一管理,封闭训练的方式,开展各类应急处突训练和演练。同时,注重专群结合,建立起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畜牧疫情、公共卫生、消防灭火、煤矿、电力、通信等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预防为主,多方协作,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建立健全防范机制,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预防措施、运行机制、处置程序和善后处置,规范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相互衔接、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体系,各级各类预案基本覆盖了全市常见的突发公共事件。整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基本实现了统分结合,自成体系,为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增强全社会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做到了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基础工作与实战演练相结合,变过去的事后、抢救性的被动应对为事前、预防性的主动控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20__年我市共专项应急预案18个,部门预案25个,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39个,预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坚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本着“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认真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 工作,建立健全了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明确了各方职责,确保了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高效运转、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分工配合,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为不断完善联动机制,提高妥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真正达到了落实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的目的,20__年我市开展了地震、治安防暴、消防、旅游、公共卫生、煤矿、非煤矿山等共250余次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公共保障机制,提高全社会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坚持认真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事前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了日常管理之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应急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全年共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人员17人,公务员应急管理知识培训5000余人。进一步规范应急值班和信息处理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规范信息报告和处理程序。同时,加强预测预警系统建设,逐步建立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严格落实应急信息报告特别是重大紧急信息必报制度。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认真总结分析本区域、本行业发生过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从中查找易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建立危险源数据库,逐步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拟订调用方案。做到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力争把灾害与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把各种资源充分调动起来,投入到危机应对和防范工作当中。
(四)加强基层,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应急工作薄弱环节。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基层应急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 20__年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本着加强基层、夯实基础的原则,结合我市开展的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针对农村基础设施薄弱,人口居住分散,防灾意识差,自救、互救能力弱等特点,周密组织,积极落实,紧紧把握“抓源头、抓苗头、抓早抓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一根本,着力抓好基层应急组织体系、预案体系和基层应急队伍等方面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应急管理新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有效提高了基层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到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解决在基层”。其它各各行业、领域也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强化应急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扩大应急救援体系的覆盖面。同时,加强重要部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各类高危企业按照“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处置有机制、善后有措施”的要求,强化了应急协调、联动救援工作。
(五)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形成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确保万无一失”的要求,发扬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的优良传统,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大对应急预案和应急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向各族群众广泛宣传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市多年来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卓有成效的工作,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提高了群众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和自救能力。全年免费向群众发放防灾救灾手册和宣传单10余万份,并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真正把应急自救的实用技能交给群众,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整体素质。在大部分中小学校开设了公共安全课程,有针对性地宣传应急救援的必备知识,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强化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遇险自救能力。
20__年,我市始终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工作中,我们认为:一是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这是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二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这是统领应急管理工作全局的指导思想;三是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责任意识,这是彰显应急管理工作人性化的重要体现。四是必须认真研究工作规律,这是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根本要求;五是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是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创新的关键要素;六是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这是实现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经常化的制度保证;七是必须紧紧依靠社会各个方面,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这是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群众基础。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省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我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1)突发公共事件分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暴雨(雪)、雷电、冰雹、大雾、龙卷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事故,工矿商贸企业、公共场所等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故,通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重大生物、化学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2)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省政府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应急工作的总纲,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跨市(州)或超出事发地市(州)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抓好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工作,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保障准备,增强全社会的公共安全和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省政府负责全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跨市(州)和超出事发地市(州)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需要由省政府负责组织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运用国内外公共安全科研成果,利用我省科技力量进行应急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应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应急不足、应急不当与应急过度;加强应急知识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素质。
1.6应急预案
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作为全省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省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省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4)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省以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5)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6)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制定并报当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应急预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和预演、实施的经验教训,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省政府是负责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设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应急委”)。
经省政府同意设立的省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含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等),是省应急委处置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门应急指挥机构或综合组织、协调机构。
属国家有关部门垂直管辖的应急事项,省政府设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负责相关应急处置的专业指挥。
2.2办事机构
省应急委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应急办”),设在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应急信息运转枢纽作用;指导、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3工作机构
省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决定事项;指导和协助市(州)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2.4市县机构
省以下各级政府是各自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各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2.5专家组
省政府应急办和各地、各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应急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为应急管理、指挥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必要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各级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机制,整合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各市(州)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充分发挥其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协助周边城乡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应急救援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农民群众在突发公共事件中自我防范、自救互救的意识和技能。
3.1预测与预警
3.1.1预测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测机制。各级政府应急办和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突发公共事件预测工作,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及时采集相关信息,分析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级别、趋势和危害程度,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预测报告和应对建议。
3.1.2预警级别及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
(1)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区域范围,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从高到低可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表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的界定,由省级各专项预案按照国家标准予以规定。
(2)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经省政府批准后,以省政府或省政府有关部门名义预警公告;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由市(州)、县(市、区)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视情况预警公告。
(3)预警公告内容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始时间、警示事项、影响估计及应采取的措施、机关等。预警公告后,预警内容需变更或解除的,应当及时变更公告或解除公告。
(4)预警公告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在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预警公告后,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地的所有单位应及时向广大群众传递预警信息。
(5)预警区域内的县级以上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准备。
3.1.3预测预警系统
建立全省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各级政府应急办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数据库,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相互链接、资源共享。
3.2应急处置
3.2.1报告制度报告
责任主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所在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主体。
报告时限和程序: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逐级上报到省政府的时间距事件发生不得超过3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越级上报的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报告内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起因、影响及涉及人员等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3.2.2先期处置
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必须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市(州)、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必须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
3.2.3应急响应
省政府应急办、省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必须在一小时内,核实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等,确认属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立即提出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建议,经省应急委领导批准实施。
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由市(州)、县(市、区)应急预案作出规定。
3.2.4指挥与协调
需要省政府组织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省应急委或省政府有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2.5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或事发地政府在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向批准预案启动的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接到报告的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综合各方面情况和建议,作出终止执行相关应急预案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1)事发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后期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2)事发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深入细致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抚恤和补助。事发地政府依法对征用的民用场所、设备、设施和其他物资予以恢复或适当补偿。保险监管机构应当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事发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
3.3.2社会援助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进行援助。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及慈善团体要积极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分配、调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3.3.3调查和评估
(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上级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
(2)省政府或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会同事发地市(州)政府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规划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3)市(州)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于每年一月份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和评估,向省政府报告。
3.3.4恢复重建
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省政府统筹安排。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
3.4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适时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处置情况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
省政府或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由省政府应急办或省政府有关部门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分别由事发地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
信息形式按《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执行。
4应急保障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保障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易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预备队伍,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充分发挥、武警、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作用。
4.2财力保障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备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应急支出的需要。
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及其效果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4.3物资保障
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须品的储备管理,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根据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省发改委会同经委、民政厅、商务厅等部门负责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供应的协调工作。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相关物资储备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省卫生厅负责组建省级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并做好后续救治工作。
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政府的请求,及时为受灾地区组织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逐步整合省、市、县三级医疗卫生急救网络,根据区域特点和辐射半径,合理布设和建立急救站(中心),确保有效、及时地实施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
4.6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铁路、民航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单位或当地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灾区受伤人员、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能够及时、安全运送。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治安维护
各地公安部门、武警部队依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交通畅通。事发地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治安维护工作。
4.8人员防护
各级政府要结合城市、农村人口密度,指定和建设一批公共设施,作为群众应急疏散的避险场所。要建立和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通信保障
省通信、信息产业、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网络与机动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广播电视系统,确保通信和广播电视畅通。
4.10公共设施保障
电力、石油、燃气、煤炭、自来水等供应单位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要求,确保应急状态下事发地居民和重要用户用电、用油、用气、用煤、用水的基本需求。环保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1科技支撑
依托现有的政务信息网络,利用技术平台,构建统一的应急信息收集、决策、管理、指挥系统。运用国内外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开发的先进科研成果,不断改进应急技术装备,提高公共安全领域的科技水平。
科技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要积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科学研究工作,加强应急技术装备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将应急科学研究工作纳入全省科技发展计划,逐步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科技水平。
4.12法制保障
省政府法制部门要组织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必需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按立法程序提请审议和实施,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应急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及时为受灾地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4.13气象水文信息服务
各地气象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水利水文部门要及时提供江河、湖泊、水库水情的实报和预报,为应急处置提供水文资料和信息服务。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跨部门、跨行业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演习。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预案和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业性、综合性和群众性的应急技能训练,并依据专项应急预案进行针对性演习。
5.2宣传和培训
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宣传教育、培训规划,编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通俗读本,加强对应急指挥人员、应急管理人员和各类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委会和村委会负责对本单位、本地区的人员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应急基础知识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设置应急教育课程,普及应急常识,增强师生的应急意识和基本技能。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提高公众应急救助能力,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5.3检查和表彰
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对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考核体系,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5.4责任追究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行政机关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行政监察机关或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规定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工作、应急准备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2)不按规定报送和公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或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的。(3)不服从上级行政机关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领导和组织管理的。(4)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的。(5)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贪污应急资金或者物资的。(6)恢复重建工作不力的。(7)其他需要追究的。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省政府制定,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州政府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省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中,政府是主要负责方,企业作为社会主要力量之一,是危机治理层级网络中的重要一员,掌握大量社会资源,无论是作为灾害源头方,还是灾害波及方或灾害协助方,其能否有效参与都直接关系到政府应急管理的成效。
政府和企业协调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已取得的成绩
在SARS、松花江水污染、2008年雪灾、汶川地震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爆发与应对中,企业的角色受到了关注。为更大程度地发挥企业作用、更快更好地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各级政府不仅加强了相关的制度建设,而且还积极推进制度的落实。
制度建设。尽管目前政府协调企业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但相关的规定也能从各类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文件中找到。目前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政府与企业协调主要体现在以下13个方面:一是工作原则方面,即强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充分动员和发挥企业单位的作用,通过联动协调机制,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二是预案体系方面,即企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构成地方政府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对企业制定适合自身实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作出了要求和规定。三是预警方面,主要包括整合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监测信息资源,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广西);定期调点企业、分析重点问题,并预测可能出现的紧急重大情况(甘肃);倡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举报各类危险源和灾害灾难隐患,并予以表彰或奖励(重庆)。四是先期处置方面,事发地企事业单位必须快速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应急委、专项应急委报告(湖南)。对于驻地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由其先期处置,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其主管部门负责事件的应急指挥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在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先期处置和应急指挥工作(山西)。五是信息协调方面,主要要求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并定期更新(海南);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制度(甘肃、海南、湖南等);企业单位有义务按照省应急办要求向社会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云南)。六是人力资源方面,即在政府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的基础上,动员企业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同时企业也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装备水平,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企业救援力量必要时能为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提供支援(内蒙古、贵州、海南、江西、青海等)。七是财力保障方面,即在实施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基础上,国家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企业应当设立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湖南);提倡、鼓励企事业单位为恢复重建工作捐赠资金和物资(湖南、江苏等);进而为此建立省突发公共事件救助基金(云南)。八是物资保障方面,即政府可调集征用企业单位的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主要涉及企业储备台账、应急保障服务协议、专项物资调度制度、生产潜力储备制度、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动态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储备保障机制等。九是科技支撑方面,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鼓励企业研究、开发、生产用于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新技术、新工具、新设备(江西、宁夏),加强应急管理人才培养,建立完善应急专业人才的激励机制(宁夏)。十是善后处置方面,即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怃恤、补助或补偿,因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其抚恤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十一是保险方面,一方面鼓励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公民、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购买财产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从事高风险活动的企业应当购买财产保险,并为其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北京),政府支持各保险公司推广针对应急工作的险种(湖南);另一方面,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上海、四川)。十二是教育培训方面,即企业单位应当根据政府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教育,加强自救、互救和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十三是责任追究方面,规定企业单位等需对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中出现的不听从调遣等违法违规承担责任(海南、湖南)。
制度落实。从目前看,国家和各省市一方面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和企业协调制度建设,另一方面也注重通过现实演练来磨合相互行为。总体来看,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方面。随着国家对应急工作的重视,国有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在政府的督促下基本上都建立了企业应急总体预案和适应于企业自身的专项应急预案,健全企业内部灾害管理机制和制度。为了检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以便及时完善修订应急预案,国内许多大中型企业均成功开展了应急预案演练。例如:2005年6月10日,国家电网公司与北京市政府联合举行了全国首次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北京市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联合演习”,全面检验了政府部门与电力企业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第二,企业应急队伍建设方面。国家在建设政府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力量技术装备水平和后勤保障能力的同时,也在推进形成由国家级基地、骨干救援队伍和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组成的矿山、危化救援队伍体系。天津、河北、浙江、山东、河南、云南、青海等地积极探索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模式,采取建立专业救援队伍、依托消防队伍调整整合、与企业协议共建等方式,大力推进救援基地建设,救援力量总体规模、分布种类都有积极进展。高危行业(领域)的绝大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加大了对企业专职救援队伍的资金投入力度,装备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第三,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在国家严格行政许可,提高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市场准入门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等多方面工作的压力下,企业灾害事故隐患情况得到改善,减少了突发事件的发生。第四,企业资金保障方面。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矿山(煤矿除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按照一定标准缴存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为彻底解决“老板赚钱、政府埋单、群众受害”的不正常现象,2007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和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在湖南、江苏、湖北、宁波、沈阳、上海、重庆、深圳、昆明等省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如无锡市已在江苏省内率先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并推动蓝星化工等25家企业参加投保。与此同时,保险公司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新保险业务也逐步开展起来。第五,救灾应急物资储备方面。国家已经初步建立以物资储备仓库为依托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国家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正逐步完善。目前,全国设立了10个中央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并不断建设完善中央级救灾物资、防汛物资、森林防火物资等物资储备库。部分省、市、县建立了地方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抗灾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初步形成,并通过与生产厂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建立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名录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机制。第六,教育培训方面。在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安全生产培训办法》的推动下,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师资培训,也为企业应急人才的培训提供了渠道。
政府和企业协调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存在的问题
目前,尽管我国政府在推动企业参与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政府和企业预案体系的协调性较弱。当前,除自然灾害、社会安全外,食品、高危行业企业是我国暴发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源头之一。但目前大部分地区仅大型国有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和地方重点企业编制完成了企业应急预案,中小企业应急预案制定情况不容乐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仍未完全形成。地方各级总体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企业应急预案等不同层次方面的预案体系协调性仍然缺乏,企业较少能参与到主管部门、上级政府应急预案的制定中,地方政府也较少能切实地全面指导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备案和检查制度并不能根本解决预案体系的协调性问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先期处置的灵活性,削弱了政府和企业的快速联动反应能力。而且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央企、省属国有企业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之间还存在沟通与协调问题。
政府和企业的协调平台建设不充分。一方面,政府与企业应急机构和机制衔接不充分。部分县级政府和中小企业仍未建立应急常设机构,已经建立的存在人员少、活动开展少、应急管理能力低等问题。另一方面,政府缺乏有效掌握企业生产运营情况的信息平台。虽然部分省市通过摸底统计,逐步建立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物资统计数据库,但该监测系统仍集中于主要应急资源,不能全面涵盖所有社会资源种类,亦不能及时更新社会资源分布,而且基层政府的资源普查工作仍不容乐观。同时,企业风险排查不全面、不彻底。除安监系统进行高危行业重大危险源普查外,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可能涉及企业的风险排查尚未展开,如企业破产可能引发的。
企业参与应急管理的政府动员机制缺乏。由于缺乏长效的政府动员机制,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中,往往存在“政府急,企业不急”的难题。一方面,目前政府安监等部门的监查行为尚不能有效遏制企业违法行为,难以促使其自觉遵守相关制度,主动承担违法成本,不容乐观的安全生产现状使政府的监管工作量和压力增大。另一方面,相比于外资企业,当前国内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普遍不强。尽管特殊的社会地位和行政隶属关系迫使国有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必须承担应急救援的责任,但在平时的安全生产方面却并未起表率作用。民营企业家普遍未能认识到参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政府的应急救援呼吁置若罔闻。一份慈善公益组织的专项调查显示,全国上千万家企业里,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慈善捐赠。而且部分捐赠企业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承诺捐助金额出现不到位情况。在政府鼓励企业捐助方面由于企业税收减免的优惠措施不力,抑制了企业捐助的积极性。
政府和企业应急资源储备方面协调性不够。首先,目前的应急资源储备大多局限于地方事故易发领域,政府对罕见灾难中应急资源的种类和数量估计不足。近年来多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均暴露这一问题。其次,企业储备应急资源的积极性不高。一方面,政府和企业在应急资源储备的种类和数量方面缺乏深入沟通,造成主要由政府部门推动的局面;另一方面,大部分应急资源须由民营企业提供,而现有政府补贴不足以激励这些企业严格遵循储备要求,关键时刻未必能解政府燃眉之急。再次,应急资源的动态储备制度仍是摆在政府和企业面前的一道难题。
灾后赔付中政府和企业的协调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广泛存在“老板赚钱、政府埋单、群众受害”的不正常现象。尽管国家环保总局和保监会出台文件指导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并在湖南、江苏、湖北、宁波、沈阳、上海、重庆、深圳、昆明等省市试点,以推进企业为安全事故负责,但截至目前,由于政府支持力度小,只有平安、华泰、人保等部分保险公司设立类似险种但未全面推广,参加保险的企业还不多,覆盖面较窄,起不到分散风险的效果,而且风险识别和量化的困难也降低了参保的积极性。此外,政府在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临时征用企业物资的程序尚不规范,补偿机制也不健全。
政府指导企业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不足。目前,政府指导、培训企业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主要由各专业部门承担,如安监、环保部门各自开展培训工作,部门之间缺乏整合,政府应急办公室的协调职能亦未能充分发挥,这无形中增加了企业参与培训的成本,降低了企业积极性。而且,由于政府部门资源的有限和关注点的局限,政府尚未能对所有企业开展指导和培训工作,现有的指导和培训既缺乏系统性,又浮于表面,未能做到深入细致。
政府和企业协调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目前,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政府和企业协调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原因造成:
传统行政方式的延续。尽管行政体制改革已进行多轮,但政府权责结构、政府职能及其实现方式等仍未得到彻底变革,行政命令方式仍是目前政府管理社会的主要手段,国家和社会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政策和政府对社会资源的调控。这种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及处理方式也全面体现在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中,政府几乎全盘包办,但模糊的权责结构阻滞了政府协调联动的速度,固有的信息不对称也会使政府缺乏足够的能力成功应对。
政府资源和技术有限。资源和技术匮乏是目前政府难以有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直接原因。这里的资源不仅包括了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还包括信息、权威和制度资源。从目前看,后者更为重要,特别是制度和信息。应急管理中,资源的有限加大了协调的难度,同时也使得政府协调的重要性大大增强。而造成目前资源匮乏更为深层次的原因是传统行政体制未将应急管理整合到日常行政管理中,历史欠账太多。
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目前企业未能积极参与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国企业家缺乏社会责任意识。这里的社会责任意识包括企业守法运营的责任和慈善捐助社会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主要是因为缺乏动力和压力。在企业运营方面,由于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以及法律、行政的约束力较弱,企业缺乏足够动力遵纪守法。在慈善捐助方面,一方面由于我国缺乏慈善捐赠的传统和氛围,使企业家缺乏社会压力;另一方面也因为我国慈善捐赠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使企业家难以放心捐赠;同时,企业捐赠中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不到位,也抑制了企业捐赠的积极性。
国内应急市场相对有限。企业是市场主体,其参与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主要以市场方式进行,以取得利润为目标,但目前国内应急市场尚待开发,尚未形成有效的产品竞争市场,而且国家法律法规的缺乏也使市场容量和产品市场前景不大明朗,地方政府的某些考虑也会减缓应急市场的成熟,这就客观造成企业缺乏动力参与应急管理。目前,环境污染责任险推进缓慢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此。
建立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和企业协调系统的建议
国内外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表明,企业在公共危机中的正、负作用不容小觑,需要通过有效的协调机制加以系统调用。
发挥市场机制功能,转变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和方式。政府应以应急管理职能建设为契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方式,弱化命令行政,强化依法行政,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发挥市场机制功能,着重推进应急协调和服务能力建设。政府应急管理应充分借助于市场机制,合理引导企业资金和资源配置,最大化整合社会资源,这不仅有助于减轻政府部门工作量和压力,而且还能有效调动企业自觉参与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积极性。政府还应调整当前在日常行政工作之外单独建设应急管理体系的方式,通过加强平战结合、寓应急管理于日常行政,来缓和资源有限的困境,减少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政府应急服务应着重于企业环保、安全等方面面临的难点,解决企业现实问题。
建立应急预案模块系统,全面整合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政府应急部门应研究确立应急预案模块结构,以便政府部门或企业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在应急预案的制定过程中,建立预案的制定方与有关政府部门或相关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听取对方意见,充分关注预案所涉单位的权责边界,为日后应急合作奠定基础。驻地央企和省属国有企业应特别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沟通。预案制定完成后,按照应急预案模块结构,政府应急部门全面整合所辖区域内各单位的应急预案,建立政府和企业共享的人机互动型应急预案模块系统。
强化风险排查工作,共同推进社会风险评价体系。风险排查有助于政府和社会全面掌握社会风险源,为灾害预警和应对提供基础信息。目前,针对企业的风险排查工作应在日常行政和专项工作中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大类系统推进,转变企业作为灾害源头方的传统认识,客观定位其灾害波及方和灾害协助方的角色及功能。在风险隐患排查中,为促使企业自觉行动和动态更新风险源数据库,福建泉州的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价制度值得借鉴推广。与此同时,国家须加强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风险评价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此外,我国还应借鉴美国国家基础设施保护计划,推进国家基础设施风险评价和保护工作。在建立有效风险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各地政府应急部门应完善预警机制,通过综合政府部门和社会信息,及时向公众和有关单位发出预警并提供应对建议。
健全公私合作机制,形成应急资源动态储备体系。在应急资源储备方面,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因地制宜,在确立专业应急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目录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公私合作机制,建立多元化储备渠道,确保应急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在公私合作中,政府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市场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在明确权责关系的基础上,监察和审计部门应通过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到位。同时,政府应规范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物资征用程序、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
XXX应急管理局在市局和区XX正确领导下,始终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健全机制,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强化管理,协同配合”的方针,逐渐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应急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增强。截止目前区内33家重点企业应急预案已根据相关规定在我局备案,今年全区组织区级应急救援演练3场,组织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50余场次,参演600多人次,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含现场)55班次,培训人员1000余人。
一、2018年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监管执法促应急管理工作。
1、区安委会与全区重点责任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全年工作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强化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落实;强化应急管理督导工作,区安委会派出督导人员对镇、办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研判分析形式,解决重点问题,督促工作落实。
2、应急管理局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检查企业700余家(次),查出各类隐患1300余条,立案4起、处罚4起。通过执法检查推动全区各重点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相关企业按照市局要求实现双重预防机制全覆盖。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工作得到加强。
1、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对2018年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力度。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有效掌握了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应急管理局按照“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和“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一岗多职”的要求,以区重点企业应急队伍为基础,提高救援能力,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形成了预防有备、来即能战的应急救援队伍。
(三)预防为主、多方协作,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1、建立健全防范机制,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应急管理局进一步明确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预防措施、运行机制、处置程序和善后处置,规范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相互衔接、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体系,做到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基础工作与实战演练相结合,变过去的事后、抢救性的被动应对,为事前预防性的主动控制,最大限度的减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
2、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坚持把保障职工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本着“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部门协同配合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确保了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3、建立健全公共保障机制,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坚持事前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把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应急值班和信息处理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规范信息报告和处理程序。
4、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动员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全年组织开展各行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多次,巩固和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应对紧急事故的处理能力、反应能力、抗灾害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一是应急管理建设滞后,没有专职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等方面的投入不足。
二是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应急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动性不够,应急救援体系条块切割,效率不高。
三是一些中小型企业责任意识不强,特别是私营小企业预案编制照抄照搬,脱离实际缺乏针对性,实现操作性差。
三、2019年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健全应急响应体系,建立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制度,整合辖区应急救援力量,持续加大应急救援工作的投入。
二是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的摸查和指导,重点提高预案编制质量,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全面到位。
一、强化预案管理,完善预案体系
(一)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坚持符合实际、职责清晰、可操作性强、配套齐全的原则,全面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健全全州应急预案体系。各地区在9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总体和专项预案修订完善工作,并全部制作PPT格式的电子预案,建立电子预案库,报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加大基层和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推动预案编制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各地区督促和指导乡镇、社区在年内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统一汇总装订成册。州安监局牵头负责企业预案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应急值守工作,通过各方努力,建成自上而下、覆盖各方的完备预案体系。
(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各地区、各部门根椐工作人员调整和变动情况,做好应急指挥部成员增补和调整工作,制定涵盖乡镇、社区、企业的应急通讯录,建立健全应急指挥部会议召开和通报制度,完善应急处置事件流程。在5月上旬,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专项预案编制单位)必须完成应急工作机构建设,设立专门值班室并配备相关物品,公开值班电话,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上墙公布,确保24小时专人值守。切忌将保安室混同应急值班室,造成应急信息的泄密、管理失误等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急工作机构建设情况、值班室设立情况和公开值班电话报州政府应急办备案。
(三)强化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指挥协调机制建设,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层分级健全信息报告和通报机制,完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及动态监控机制,提高跨地区、跨部门突发事件处置水平。
二、强化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
(一)做好应急平台保障。利用省上支持建设的覆盖到乡镇的电话会议系统,各地区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提高利用效率,成为处置突发事件的新平台。继续推进应急指挥视频交互系统、应急联动管理共享平台、应急预警信息系统、应急指挥通信保障等四个应急指挥业务系统建设工作,实现应急管理指挥、联动、预警在视频图像、语音和数据信息方面的互通对接。
(二)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应急指挥部成员调整工作,完善应急信息平台通讯录体系建设,利用电信、移动等运营商建立健全应急短信平台,实现州级和县级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三)加快应急指挥项目建设。争取应急机动指挥综合通讯车和应急指挥大厅建设,确保两个项目的实施。
(四)建立应急管理QQ联络群。通过建立全州统一的应急管理QQ联络群,进一步加强州、县、乡三级应急管理工作联系,拓宽工作交流渠道。此联络群仅局限于外的工作交流。
三、强化值守和信息报送,提高应急效率
(一)加强日常值守工作。继续完善全州各地区、各部门应急信息报送及值班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在此基础上强化日常值守制度和工作规范,明确应急负责人和信息联络员,做好每周值班安排和节假日值班安排,由专职人员负责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实现值守工作“纵向到底”。尤其要加强特殊时期应急值守工作。各地区要对所辖乡镇、社区和重点企业日常值守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落实专人督促,确保乡镇、社区和重点企业应急值守工作落实到位。
(二)提高信息报送效率。按照全州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落实信息报告责任制,规范信息报送要素,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报送信息快速、真实、准确,为应急处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坚决防止突发事件信息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使突发事件及时、快速、有效处理,提高应对能力。分管应急信息审核的负责同志要严把应急信息关,准确掌握事态进展,明确信息报告要素和有关要求,做到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达准确、文字精炼。要注意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续报,确保信息的连续性。
(三)加强信息研判能力。加强对值班人员培训,提高对突发事件信息的研判水平,充分挖掘突发事件信息的潜在价值。
四、强化“三预”体系建设,做好预防工作
(一)做好预防体系建设。坚持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和预防与应急、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促进应急工作从被动应对转向源头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风险隐患防御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同时,要密切监测,确保风险隐患处于可控状态,逐步建立健全隐患及时发现、定期排查、实时监测、有效整改的动态监管机制。
(二)加强预测预警体系建设。通过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衍生规律的研究,来提高综合预测和预警水平。同时,加大应急装备建设投入,应用现代技术手段,完善监测预警网络。
(三)完善预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宣传车、电视、报纸等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告知灾害预警信息。重点解决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
五、强化应急管理,保障应急体系
(一)抓好应急队伍建设。整合各类救援力量,依靠消防、公安、企事业单位、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和社会志愿者,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作用,吸收有关专家和相关救援人员经验,建立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着力抓好应急救援人员训练和必要设备的配备,不断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能力。
(二)加大应急资金投入。建立健全长效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机制,将应急管理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
(三)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特别是要健全救灾救济、防汛抗旱、粮油储备、森林防火、重大抢险、药品器械、子种饲料七大类物资、设备的动态化储备管理,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可靠的物资保障。各地区要逐步建设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探索建立应急物资紧急配送体系,密切协调配合,建立物资调运联动机制,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反应灵敏、快速有效,保证应急物资调的出、供的上。
(四)突出应急避难场所效用。制订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南,各地区依托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相关设施,落实责任单位专门管理,使应急避难场所发挥实效。
六、强化应急宣教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一)加强综合应急演练。年内分别由市牵头完成地震抢险救援应急演练,县牵头完成草原火灾应急演练,冷湖行委牵头完成中航资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抢险应急演练,州卫生局牵头完成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州水利局牵头完成抗洪抢险应急演练,州环保局牵头完成环境污染抢险应急演练,州农牧局牵头完成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同时,各地区,各部门根椐各自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