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预案范文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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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预案

第1篇: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预案范文

一年来,乡人民政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通过整治,达到了“平安畅通乡”的目标,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后。

一、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履行安全责任,落实工作措施

按照《习水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乡人民政府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由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王万林同志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乡派出所,由派出所、农机站、交管站、安监站工作人员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同时及时召开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会上,传达贯彻了习府办发([20__]60号)文件精神,分析了全乡道路交通安全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解决影响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一是交管站负责对坑凹道路危险路段和易冻易滑路段及时修补,设置安全警示牌,确保道路畅通,对未验收或不符合客运车辆通行的乡村道路设施禁止通行的禁令牌;二是农机站要切实加强对农用车辆及驾驶管理,拟定好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召开农机驾驶员会议并签订安全责任状,严禁农用车载人;三是派出所要加强对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三轮车辆管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召开客运车、货运车、三轮车、二轮车辆会议,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大对超员、超载车辆的查处力度和黑车非驾的打击力度;四是各村要对所辖区域的农用车、三轮车、二轮车加强管理,同时保证辖区内路段畅通并配合协助交管站、农机站、派出所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交通安全知识,使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村委的配合协助下,到各村、组层层召开群众会,向群众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乡司法所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赶集天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乡教育部门明确每间中小学设立专职交通安全宣传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交通法规宣传。同时,乡人民政府还在行政村、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板报,在全乡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实现了交通安全法规常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使全乡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三、严格道路通行管理,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按照统一部署,开展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整治,无牌无证车辆治理,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治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强对乡村道路的管控,充分发挥了交通协管员和农机管理人员的作用,切实抓好农村公路的交通秩序,做好了车辆管理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启动了防冻防滑和春运交通安全工作预案和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急救网络。同时,乡人民政府按照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力度,逐步改善了道路安全通行条件,解决重点路段路口的安全隐患,在公路沿线、中小学校路段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对交通事故多发的路口,特别是学校周边路段实行综合改造,完善了警示标志标线等安全防护设施,并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专项用于道路交通安全黑点整治,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置,确保了有钱办事,有人办事。

四、定期督查,严格考核

乡人民政府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督查制度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政绩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查组定期对各村、学校及重点单位开展道 路交通安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2篇: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预案范文

一、加强领导,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交通安全工作是市乡两级政府的重要安全工作。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九成左右,通过加强管理,努力降低事故,事关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市乡两级人民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要落实三个责任,第一是落实政府的交通安全工作领导责任,第二是落实运输企业和经营者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第三是落实安监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各自的监管责任。

(一)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抓好平安畅通市区工程和城市畅通工程建设,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预防领导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一岗双责”安全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月、季、半年、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督促落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指示,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责任和义务。

在市政府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各项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责任;谁签字、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责任。

1、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好乡村的交通安全宣传。

2、宣传部门:负责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营造文明交通社会氛围。

3、安监部门: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协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路面执法、车辆登记、注册管理、机动车驾驶证审核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

5、交通部门和公路部门: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公路养护、公路安全设施维护监督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客运场站、公路业主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

6、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监督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投入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概算,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发展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城建部门:负责城市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和道路排水、窨井盖、桥梁和道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监督管理工作,督促道路业主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

8、质监部门: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9、教育部门:负责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各类学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和防范措施。

10、气象部门:负责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防范措施,及时向媒体、道路业主及运输业主、场站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督促检查道路业主、客运企业、场站道路交通安全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设施的建设、管理。

11、卫生部门:负责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救援工作。

(三)全面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运输企业是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对本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生产与安全分管负责人参加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协调领导机构,负责本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各环节的组织、协调、隐患排查,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的常态化检查。要根据我市部分运输单位机动车登记转入个人户的实际,建立车辆动态监管体系。要依法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岗位、人员,做到企业生产和安全效益紧密挂钩、协调发展,坚决杜绝重生产、轻安全的弊病。

二、强化管理,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

(一)加强驾驶人安全监管。

1、驾驶人培训机构(学校)要严格按照培训考试要求,组织驾驶学员培训,着力提高驾驶培训质量,增加交通安全教育课比重,增强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驾训机构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培训质量考核评比制度,建立驾驶培训学校准入和退出机制。

2、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把客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建立客运驾驶人从业资质审验制度,对不符合营运要求的驾驶人取消营运资质。要完善驾驶员准入机制,提高准入门槛。要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客运驾驶人退出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责任交通事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情况记录在案,并报送交通运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备案。运输企业要抓好所属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交通运管部门要将客运企业和场站对客运驾驶人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作为每年定期审验营运资质的依据。

(二)加强车辆安全监管。

1、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把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客运企业在长途客运车辆上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行车记录仪或GPS。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通过安全检测。

2、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辆和非法回收、销售报废汽车、非法拼装车辆的行为。

(三)加强道路安全监管。

1、全市各有关部门及道路建设、经营管理单位、道路业主,要加强本部门、本单位管理范围内道路及设施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经费,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日常巡查。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通安全设施,凡未同步设置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对需要建设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设施的,应当纳入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设施范围。

2、交通部门要对所有通行客运车辆的道路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督促道路业主进行整治,要加强对临崖、临水、急弯、陡坡、桥梁等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并优先计划安装防撞护栏。

3、道路主管部门应加强占用、挖掘道路施工以及道路养护施工的审批和监管,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的措施,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后要立即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

4、安监部门要督促有关部门、乡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道路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业主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验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未按要求排查整治的,要责令相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及时排查整治,因排查整治不力引发重大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四)加强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安全监管。

1、交通运管部门要建立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估制度,完善企业安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机制。对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企业市场准入、奖优罚劣以及有关部门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标准的重要依据。要深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和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2、公安交管部门要建立客运企业、客运场站道路交通安全例会制度,定期通报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和车辆、驾驶人年检年审情况。要依法加强对客运车、危险化学品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坚决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通事故发生。

3、交通运管部门要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严格从业资质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对不按规定线路、时间和安全要求运输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夯实基础,构建基层基础防控网络体系。

(一)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

市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性投入。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规范管理,专项用于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交通安全宣传、科技建设、装备建设、人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力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要充实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充分发挥乡镇司法助理员、农村村委会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优势作用,加强对农村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扭转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薄弱、基层脆弱、管控不力的现状。

(三)扶持农村客运加快发展。

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道路技术等级,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方便农民出行。同时,要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秩序、站场和市场监管及农村公路管理等工作。

(四)扎实推进文明交通工程。各乡镇要迅速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公安、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司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新闻单位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明确驾驶人所在单位、运输企业、出租车管理公司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职责,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教育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落实学校为主,社会其他监管部门为辅的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在辖区所有全日制中小学校建立文明交通教育长效机制。要结合中小学生特点,继续稳定推进“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建设,通过开设以交通安全课,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品,举办交通安全征文比赛、交通安全知识问答,开展争当“文明交通小宣传员”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提高中小学的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将宣传教育纳入日常教学中,将教育质量与办学质量挂钩,将学生的安全出行与学校的管理责任挂钩。要全面启动“小手拉大手”工程,全面推行交警“护学岗”、小学生“路队制”、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学生集体出行审批和内部校车管理等制度。

继续贯彻落实公安部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八条措施”,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学校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摸底,并全部登记在册,逐一建档,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各类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严格审查,对于没有上路营运资格、未通过年检和各项参数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坚决禁止其接送学生。对各类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于没有机动车驾驶资质和近三年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坚决禁止其驾驶接送学生的车辆。在城区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上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的车辆停放。进一步深化“护学岗”机制,在地处交通复杂、繁华路段的中、小学、幼儿园明确“护学岗”民警及负责人,确保上、下学时段有民警执勤,保证师生通行安全。

教育部门要与城建部门共同开展由于学校布局不良,造成学生上下学拥堵路段的调查,并尽早拿出解决方案。

五、快速反应,建立完善交通安全的应急管理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努力形成一套指挥有力、反映迅速、各司其职、科学预警、高效运行的应急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对辖区道路情况要心中有底,努力做到“情况清楚、对策及时、措施落实、成效突出”,妥善处置由于各种原因引发的交通意外情况。坚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并协调组织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处置突发性事件的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备勤工作,搞好协作联动,并确保110、122、119、120协作机制的有效运行。

六、加强督查,构建交通安全工作推进考核奖惩体系。

预防交通事故是一项重要而长期的工作,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科学管理体系、工作体系和考核体系,逐步形成一套长效工作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从完善组织体系入手,建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按照平安畅通市区和畅通工程的总要求,对乡镇进行必要的考核评比。

第3篇: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预案范文

二、工作重点及分工

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机动车辆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整治、重点车辆安全整治、提升事故应急救援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整治。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农机操作手)、机动车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质量的监管,认真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每月向社会公布驾校的能力、考试质量排名、已受理学员的数量,完善、落实培训质量分析、通报和奖惩制度,有效落实优胜劣汰机制,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县交通局、县农业局牵头,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2、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整治。加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的监管和整治,规范考试场地和考试程序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降低考试标准或参与、协助、纵容驾驶人考试作弊等问题,严格追究责任。对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安监、公安交巡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培训、考试质量倒查和责任追究。(县公安局、县农业局牵头,县交通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机动车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

1、机动车检测维修整治。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综合性能检测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综合整治。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未持证上岗、超经营范围维修、使用假冒零配件、检测把关不严、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因检测检验或维修把关不严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县质监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牵头、县工商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2、机动车报废回收整治。经贸部门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的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利用报废回件改装、拼装车的非法点;工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报废汽车和拼装车辆进入市场交易等行为;公安交巡警部门应对辖区机动车定期检验和报废注销情况进行排查,落实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制度,对目前已到强制报废监销期的车辆采取上门催办,路面查处等措施,全面消灭到期强制报废监销的机动车,建立报废汽车信息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县经贸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牵头,县质监局、县农业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排查隐患整治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强化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安保设施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努力提高道路通行条件。实施普通公路安保工程,改造普通公路危桥,确保完成已下达的任务。新建公路的安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新的标准规范建设施工,并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城市道路安全设施“四同步”制度;已建的公路安保设施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县交通局抓紧提出方案,分期实施改造。加强对公路养护工作和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整治工作。(各乡镇牵头、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执法,加强对客运驾驶员考核培训,推行“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落实动态监管制度;督促客货运企业2011年底完成旅游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任务,并加强动态监管;8月1日前实现公安机关与交通运输部门GPS信息互联互通,强化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公安交巡警每天抽查不低于5辆客运车辆,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采集的监控记录资料,加大对客运车辆超速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路面行车秩序和客运市场秩序整治

1、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在重点时段,对过往的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检,大张旗鼓地严查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重兵压境,重拳出击、坚决打击之势,同时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依托乡镇派出所,加强警力调配,加强乡村、偏远地区道路交通路面管控;加大城区和乡镇警力部署,加大科技兴安资金投入,强化路面动态监管,集中力量查处整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路面行车秩序畅通安全,并有效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抄告制度。(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2、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定期分析客运市场秩序,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经营、无证经营、私拉乱跑、沿途揽客、超员、不按规定定线路经营等违法行为,严禁客车夜间在三级以下公路通行;公安交巡警定期向社会公布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交通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并抄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建议客运企业调整岗位,并将其违法行为列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交通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重点车辆安全整治

加强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摩托车、出租车以及学校校车、集中接送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整治,结合客运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无证、无照、超速以及未按规定线路行驶行为,督促出租车、县内班线客车等车辆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系统;进一步强化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督促学校校车和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有效遏制重点车辆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出租车路面秩序整治由县交通局负责牵头,公安交管大队负责;出租车卫星定位装置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整治,由县建设局牵头,县交管大队、县安监局、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学校校车整治由县教育局、县交管大队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摩托车整治由公安交管大队牵头、教育、交通等相关部门配合)

(七)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认真制定本单位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搞好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有效解决交通应急救援反应慢、救援不协调等问题。(各乡镇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八)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列入教学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业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巡警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文明办要组织各种行业、社会团体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等参加交通劝导,带头践行和宣传文明交通,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以及当前正在开展“打非”和客运隐患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二)有效落实责任。各乡镇要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加大道路交通安保工程资金投入,强化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路段应当纳入政府挂牌督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一岗双责”,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指导、跟踪、督促和检查等工作;道路交通营运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机关事业用车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强化指标考核。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指标特别是生产经营性事故指标考核,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

(四)开展联合执法。公安交巡警、交通运输、农业、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配合,严厉打击酒后行驶、超速行驶、客运车辆超员、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及拖拉机(变型、多功能)违法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三超”现象,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秩序。

第4篇: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预案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低温雨雪凝冻天气人、车、路的安全管理,切实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保安全、保畅通、保民生”工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低温雨雪凝冻天气,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极端恶劣天气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组织领导

整个低温凝冻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畅应急保障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明伟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罗鹏同志总牵头,县交联办相关成员单位分管同志为责任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服从配合调度,构建通畅、高效的指挥调度体系。

三、职责分工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龙泉大道大道、环团圆山大道、县城区域主次干道除冰、保畅工作,及时修复被损坏的市政基础设施。(责任领导:甘立朝,责任人:舒均跃)

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我县辖区主干道路面巡查,储备防滑物资和设备,负责及时将除冰工业盐调拨到各乡镇(街道)。做好滞留旅客的疏散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管理养护职责范围内道路清扫和除冰除雪工作。(责任领导:陶春,责任人:周伦波)

3.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辖区道路交通保畅工作,协调做好高速公路做好交通疏导,实现合理分流;负责配合各镇(街道)做好道路被困车辆、人员的疏导救援工作。(责任领导:刘剑君,责任人:宋安文)

4.高速交警一大队:负责会同“一路多方”加强辖区高速公路巡查,储备防滑物资和设备,做好滞留旅客的疏散工作,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管理养护职责范围内道路清扫和除冰除雪工作;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及时绕行线路等路况信息,主动对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好车辆、人员疏导救援工作。(责任领导:周军,责任人:周圃丞)

5.县气象局:负责加强天气监测,及时低温、凝冻等预报预警信息,适时增加预报预警频次。(责任领导:何肖国,责任人:钟彬)

6.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应急救援指挥;按照规定进行低温恶劣天气分析和评估,做好工业除冰盐的协调,调拨应急救灾经费和物资,为公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责任领导:姜文艺,责任人:方义)

7.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医疗救治工作。(责任领导:何铜琼,责任人:黄翔)

8.县教育局:负责根据气象预报,及时向幼儿园、中小学道路交通信息,必要时做好停课准备。(责任领导:杨再艳,责任人:肖德春)

9.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通村、通组路的路面巡查工作,负责做好重要通道和重要路段的道路警示标牌设置、标识和值守工作,及时做好凝冻期间辖区撒盐除冰保畅工作。(责任领导:各乡镇(街道)长(主任),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会商研判预报预警。气象、应急、交通、交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会商研判,及时收集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对道路交通引发风险的因素、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和严重程度,以及需采取的防控措施等进行认真地分析研判,并将研判结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要加强预报预警和风险提示,及时向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大众通报预测预警信息,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广泛公布灾害预警信息。

第5篇: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预案范文

强化人、车、路的源头管理,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建立“政府牵头总揽、综治协调落实、部门各司其职、基层责任包保、群众广泛参与”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不断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守法意识,总体目标:建立责任明确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和源头管控工作;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形成齐抓共管、方便群众、管理规范、控制事故的良好局面。

重大交通事故起数下降,具体目标:实现“三下降”三确保”即交通事故总量下降。死亡人数下降;确保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有影响的恶通事故,确保不发生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确保不发生因管理原因造成的严重交通阻塞。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长任主任,为加强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市综治办、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委员会(简称“市交安委”市交安委办公室(简称“市交安办”设在市综治办,负责处理市交安委的日常工作,协调、检查、督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各项业务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乡(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办或各单位保卫部门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或保卫科长兼任,并明确1名专职或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专干。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可聘请35名交通安全管理员,专门从事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办公室,与治保委员会合署办公,建立村(居)委会主任负总责、治保主任具体抓、中心户长协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控网络。建立交通违法行为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给予一定的奖励。道路交通安全实行领导负责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专干为具体责任人。

各村(居)委会、交通运输企业要组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会小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会小组在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会点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加强对驾驶人的自律管理。定期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充分利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行业特点加强驾驶人的自律管理。

四、工作措施

㈠建立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市交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在市交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加大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交通局要加大路政、运政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和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积极做好列养道路养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运管部门要着力解决农村客运网络建设滞后,农民无车坐、坐车难的问题,加大对非法客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允许符合法定条件的客运车辆挂靠公司参与乡村客运,对新开通和重新恢复的乡村客运线路给予三年的试运期。试营运期内,除享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农村客运运力发展政策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通知》鄂交运安〔〕502号)规定的每客位补助400元的优惠政策外,并减免相关管理费用。同时,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规范乡村客运站点,逐步消除沿街(路)为站等现象,实施路站运一体化,做到人车归站,严禁客运车辆跨乡镇营运。工商部门要打击流通领域内的不合格车辆,协同公安、交通、城建部门加大对道路非法占道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安全乘车的教育,落实好安全保障措施。安监部门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要发挥好监督、协调、配合作用。农业局要严格拖拉机牌证的发放管理,加大对等外路、乡村道路及机耕道上拖拉机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整治农用机械违章行为,杜绝拖拉机载客营运现象的发生。

切实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市交安委其他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各自所承担的职责。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㈡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实行市级领导包乡(镇、街道办事处)包交通主干道。村(居)委会干部包机动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包保责任制。此基础上,层层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将路段管理责任到人,车辆管理责任到单位,驾驶人管理责任到村(居)委会、单位,形成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联动,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实现违章车辆不出村、不上路,把安全隐患控制在源头。

㈢加强对机动车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做到对本辖区、本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各单位要建立机动车、驾驶人台帐。要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人员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做到守好自己的路、看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车”凡单位职工或村(居)民购买新车和旧车未办牌照、驾驶人未办理驾驶证、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村(居)委会、各单位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上门,向车主宣传交通安全和治安防范常识,督促车主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牌证,杜绝无证驾驶和驾驶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现象发生。

㈣做好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安全防控工作。春节、元旦、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等重点节假日和春运、大型活动等重点时段。由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相关人员上路,按其各自的职责,对重点部位、重要路段实行巡逻执勤或定点守候,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各村(居)委会要根据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现况,确定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并建立安全值守制度,做到四个“必查”即学生上学放学时必须上路巡查,辖区内有红白喜事、重大活动时必须上路巡查,天气恶劣时必须上路巡查,重大节假日必须上路巡查。发现违法行为要进行说服、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通知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等执法部门依法处理,确保违法车辆不出村、不上路。

㈤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创建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公安部关于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交通安全乡(镇、街道办事处)交通安全单位”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村(社区)活动。市交安委要制定创建标准,加强指导督办,每年年终进行考核验收,评定授牌。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使我市达到平安畅通县(市)标准。

㈥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普及工作。把每年月定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和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市委宣传部要积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工作,营造“时时讲安全、人人讲安全”浓厚氛围。市司法局要把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内容。教育部门要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内容,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子女教父母”工程,建立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市广播电视局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主渠道作用,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公益性宣传范畴,开办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栏目,定期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和交通安全提示语。协调电信部门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气象、路况信息,提醒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

㈦提高交通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交安委成员单位要制定操作性强的道路交通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交通安全事件。迅速到达现场,采取抢救和控制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市卫生机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保险部门要建立“交通事故绿色抢救通道”确保交通事故伤员能够得到优先、快速、及时、有效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损失。建立交通事故救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建立专户并统一管理。交警、保险部门要加大机动车辆保险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主动购买商业保险,提高抗风险能力。

㈧完善道路安全基础设施。交通部门、公路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完善公路、城市道路、旅游线路的标志、标线、标牌、信号灯和电视监控等交通安全设施,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停车场点、市场、夜市等。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道路通行能力,健全农村客运网络,努力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

㈨严格考核奖惩。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同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奖励制度,由市政府每年分别对考评在前5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3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居)委会予以奖励。年终考核不合格单位,取消相关责任人的评先表模资格,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发生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负有事故责任的车辆、驾驶人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在单位,评先表模时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根据市交安委考核办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考核办法由市交安委制定。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街道办事处)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

㈩建立六项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市交安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工作会议。部署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实行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由市交安委对参营的车辆按小车200元/台、货车500元/台、客运车辆800元/台的标准向营运单位和营运车主收取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各单位可对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实行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三是实行村(居)民红白喜事、重大活动用车报告制度。村(居)民红白喜事、重大活动用车要向村(居)委会报告备案,杜绝村(居)民违章搭乘车辆或是搭乘违法车辆出行,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四是建立党政干部交通违法通报制度。市交安委对党政干部严重违法驾驶车辆或乘坐严重违法车辆的情况进行通报,并提请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五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通报制度。市交安委每月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工作情况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驾驶人严重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并列入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单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年度考核范围。六是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严重阻塞交通、因交通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严格依照《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国务院〔〕302号令)省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省政府〔〕261号令)等文件的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㈠统一思想认识。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狠抓落实。

第6篇: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生命安全为中心,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严厉打击非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集中整治校车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避免涉及学生和儿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任组长,市教体局、市交管大队、市交通局等单位及相关乡镇场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谈华众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三、整治时间

年5月6日--6月5日

四、整治内容

校车是否按规定喷涂粘贴专用校车外观标识;乡镇场、学校、幼儿园是否对校车、校车驾驶员等情况建立档案,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警、运管部门备案;学校、幼儿园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学校、幼儿园是否对校车管理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超速、严禁超载、严禁“超龄”(严禁使用报废车、拼装车);学校、幼儿园租用的校车是否具有客运营运资格,与车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上是否有保障安全及明确安全责任的条款;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学校、幼儿园是否与有关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学生、家长、车主单位等各方责任;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学校、幼儿园是否按照规定对自有校车驾驶员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校车是否办理登记入户手续,是否在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五、工作措施

(一)狠抓落实工作。由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场街道开展联合开展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校车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使用的校车,要签订《校车安全运行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位,保证这些车辆的安全监管到位。整治行动结束后,必须研究建立长效校车监管机制,逐步把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二)集中严查整治。由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单位及有关乡镇场街道安排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执法队分南中北片4个小组(具体分组情况附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三)加强路查路检。公安、交通部门要组织人力在校车通行的路段查控,严查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和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以及校车严重超载、超速的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新闻曝光并依法严肃处理。

(四)严查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的行为。针对部分学生本人及家长联合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各学校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发现情况要立即向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反映;教育、交通、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从源头杜绝这种行为,要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道路管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要依法严肃查处。

(五)完善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校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情况,除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要定期向教体局和校车使用单位通报,由教体局督促驾驶人使用单位对违法、肇事人员进行处理,对交通安全责任不落实的学校,促使教体局对学校进行整顿,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的责任。

(六)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教体局负责督促校车使用单位落实设立跟车安全员制度,检查校车使用单位的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公安局和教体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醒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校车的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学校师生要自觉拒绝乘坐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和超载车辆。公安局要按照定岗、定人的原则,配备交通民警,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各乡镇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校车的安全管理力度,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各级各类学校务必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做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教育、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场街道要密切协作,确保接送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教育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学校是否按整治内容进行逐一落实,并定期对整治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做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严格执法,坚决禁止拼装、报废和有故障车辆上路接送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杜绝超载现象的发生;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接送学生营运车辆的管理,要经常对载运学生的交通工具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客运营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行为。各乡镇场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校车安全监管工作。

第7篇: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预案范文

其一、主线鲜明。会议认为,2008年我省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全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分别下降61.8%、44.6%、85.2%和57.2%,提前达到了我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指标,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主题就是要在全国“安全生产年”的基础上,抓好我省“责任落实年”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降低伤亡人数、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省“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这一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为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其二、目标先进。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责任控制目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要比2008年下降1.4%,而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2009年的安全生产责任控制目标要求今年我省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交通及农业机械等五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数为3510人,约比2008年我省上述五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0.4%。为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保持平稳态势,同时也考虑前几年我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总体持续下降,省政府决定要求今年全省各类事故(除国家明确的五类事故外,增加了海上交通和渔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必须控制在3580人以内,比2008年下降15%,在执行中力争有更大幅度下降,工矿商贸10万从业人员和煤矿百万吨事故死亡率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其三、责任至上。从今年省政府下达给九个设区市和省直单列考核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看,责任内容更明确、责任要求更具体、责任单位也更多了。如今年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增加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将省政府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一五”专项规划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相关要求、尾矿库安全监管、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内容具体细化到相关设区市和有关的单位。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系统性,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到了相关的单位。在整个工作的安排部署上,始终突出“责任落实”这一核心。对政府及监管部门来说,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出台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所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职责内容及相应责任,以及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监管责任,认真履职,从工作分工、工作部署、工作检查、工作总结、工作评比等各环节入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扎实推进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对于企业来说,则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承担起法律的、经济的、道义的责任,特别要按照《福建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和《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要求,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对企业进行级别评估、分类管理,对存在隐患和问题的企业,及时督促整改,挂牌督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第8篇: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预案范文

市文明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市xx文明乡镇考核评测细则》(万文明委[xx]4号)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以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稳步推进了该项活动的顺利实施。现将我镇文明乡镇创建活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扎实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考核分10分,自查得分10分)。

1.成立机构,细化责任(考核分2分,自查得分2分)。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同志为组长,镇长##同志、镇党委副书记##同志为副组长,镇属各部门成员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文明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扎实推进了我镇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建设.

2.务求实效,严格执行(考核分4分,自查得分4分)。我镇严格抓好勤政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以首推的“一线工作法”为基础,完善了党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全年无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全镇群众对党政机关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2%。

3.强化行政,深化评议(考核分4分,自查得分4分)。

我镇组织镇辖各部门对派出所、国土所、民政办、计生办开展了有序的行风评议工作,有效的规范了办事程序公开,政务环境规范,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了办事无拖拉、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等一系列不良行为。

二、建设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考核分20分,自查得分20分)。

1.严抓公共安全保障工作(考核分5分,自查得分5分)。

我镇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221”工程,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目标,与派出所、国土所等部门整体联动,使得公共安全和防范工作责任落实、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得到有效的遏制,社会稳定和谐。

xx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2.稳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分2分,自查得分2分)。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全年拟定下发了《##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及各项文件。各村、社区街道无乱堆乱放、打场晒粮、越道摆设摊点、乱接道口、占道洗车加水现象。

全年交通秩序良好,无任何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抓好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分2分,自查得分2分)。

消防安全工作重在防范,分管领导专项对镇辖各单位、部门进行隐患排查,确保了消防设施配套完善,全年无任何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深化扫黄打非工作(考核分4分,自查得分4分)。

结合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及“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我镇有效的遏制了和封建迷信活动,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群众满意度达到95%.

5.关爱弱势群体(考核分3分,自查得分3分)。

结合市委、市政府、关工委的关心下一代工作,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好刑释解救人员和青少年犯罪帮教工作,分片对口扶持了各种弱势群体,使得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矿难子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6.法律援助与普法工作(考核分2分,自查得分2分)。

结合“五五普法”活动的开展,推进力法制教育教育工作。我镇年初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拟定下发了《##镇法制教育实施方案》,并以板报、标语、条幅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下发宣传资料400余份,法律援助金卡50张,做到了工作落实、责任到人。

xx我镇全民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普及率达80%以上。

第9篇:乡镇道路交通安全预案范文

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办发〔2007〕160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

我县自然条件复杂,干旱、滑坡和雷击等自然灾害频发。进入汛期雨季,极易出现河水陡涨,引发滑坡、泥石流等,毁损道路,淹没矿井,雷击现象也多发,给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煤矿、危化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带来极大的影响,确保安全生产的任务异常艰巨。各街镇乡、有关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和难点,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定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汛期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头绪多。各街镇乡、有关部门要针对汛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可能带来的威胁、危害和汛期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防范手段,搞好汛前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加大防汛安全投入,牢牢把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各街镇乡及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汛期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和路面管控,将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加强险路、险段的整治,密切注意道路水毁隐患等情况,重点加强对漫水路(桥)及安全隐患路段的巡查,严禁车辆冒险通行。交警、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完善道路交通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对重点路段实施严防死守。

1.认真排查隐患。县交通、气象、水利、公安交警、街镇乡、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等对境内的国省道、县道、乡道、村道要联合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地质灾害排查,重点排查县、乡道路,将塌方、水毁隐患和多雾路段登记造册,制订相应的防治方案。对于排查出的隐患,根据危险性程度,实行分级监控和预警。各街镇乡和交通部门要按照道路管养职责,全面落实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的整治和监控责任,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并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制作相应的警示标志。

2.落实防范措施。国土、交通、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要将道路灾害及时通报给运输企业,运输企业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行车操作规范,组织驾驶人员进行有关培训,提高对恶劣气象的防范意识。交通部门和路权单位在道路设计施工中,要高度重视边坡的地质勘查,做好道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订有效的治理塌方和滑坡的方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详细查明公路沿线的危岩、不稳定斜坡等灾害隐患点,制定防治措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预加固、截排水等辅助施工措施和监测预警工作。

3.加强路面监管。公安交警和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恶劣气象制订相应的交通管制方案。对影响行车安全的漫水桥和塌方道路,要及时实施交通管制,限制车辆通行。实施巡逻与定点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要路段、重点路口、危险区域的巡逻和控制。

气象部门和国土部门要在公众信息网上开通恶劣气象和地质灾害信息通报平台,将恶劣天气信息和地质灾害信息(包括具体方位、严重程度、变化情况和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等)及时上网。气象、国土、交通、水利、公安交警、街镇乡、路产路权单位、道路管养单位、运输企业等要建立定期上网查询制度,确保恶劣气象信息及时通报到位。

4.制订工作预案。县政府将组织国土、交通、气象、水利、公安交警、街镇乡、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等制订和完善恶劣气象下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工作预案。预案要针对行政区域气象和地质特点,制定分级响应措施,从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实施程序、安全措施和具体要求等多方面严格规定,重点落实国土、交通、气象、水利、公安交警、街镇乡、路权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的工作职责。路权单位要根据道路灾害隐患的具体情况,加强重点路段的巡查和监管,制订工作方案和应急措施,提高恶劣天气下的交通处置能力。

(二)水上交通安全方面。街镇乡及交通部门要以提高船员整体素质为重点,开展汛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完善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预案,落实针对性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层层落实,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进一步健全防洪抢险应急措施,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救助成功率。

(三)煤矿安全方面。汛期是煤矿事故多发季节,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要严格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严防淹井、垮塌、滑坡、雷击事故发生。大到暴雨天气,井工开采矿山企业必须撤出井下人员,严防淹井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1.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成立雨季“三防”领导机构,配备专人,落实责任制,完善水文资料档案,建立预警预报系统和应急预案,落实防汛物资,进行矿井联合排水试验和汛期方案应急演练。

2.严防煤矿透水事故。各产煤乡镇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加大水害隐患排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排除,对拒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的煤矿企业实施严管重罚。要建立预警强制撤退机制。县气象局要及时暴雨、雷电预警信息,煤管部门、乡镇收到气象部门的暴雨、雷电气象信息,要迅速通过电传、电话、短信等形式传达到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水害严重矿井、下山开采矿井,必须立即撤出井下全部人员。

3.各煤矿企业和当地政府要加强对煤矸石山的安全监管。必须做到专人值守,严密监控,严防垮塌导致伤亡事故。

4.严禁煤矿违法越层越界开采。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摸清矿井周边小煤矿(包括已关闭矿井)及本矿井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必须在依法批准的开采范围内从事采掘活动,按规定留足煤柱,禁止违法越层越界开采,禁止开采和破坏保安煤柱,特别是防水煤柱。各煤矿企业要立即开展水害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汛期地表水涌入、临近矿井水害隐患和溶洞水、老塘水威胁灾害,制定严密的防汛、防水、防灾措施。各产煤乡镇要组织煤矿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责令企业按照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资金和物资、定整改安全措施的“四定”要求组织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5.加强应急救援。各产煤乡镇和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水害防治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县煤矿救援队要对救护车辆、开关、电缆、排水管道、水泵等抢排水装备进行检查,确保备足各类零配件和易耗品,装备器材保持战备状态。

(四)抓好建筑防汛安全。各街镇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企业要重点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现场监管,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对人口密集地及灾害多发区段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涉及高切坡、深开挖建设项目,要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治事故隐患。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五)抓好危险化学品防汛安全。针对汛期温度高、雷电多的特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落实雨季防雷击等措施,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做好防洪防汛、防雷电、防垮塌、防爆炸、防中毒工作。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好防雷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特别要搞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爆炸、泄漏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非煤矿山、学校、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建材、电力等行业和领域要按照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有针对性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对重点隐患和高危部位实施24小时严防死守,确保汛期安全。

三、加强协作配合,搞好值守应急,形成联动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街镇乡、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要严格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街镇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汛期安全。各街镇乡和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靠前指挥,分兵把口管好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要层层建立“一对一”的安全监管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和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落实到隐患排查整改、现场监督管控和应急抢险救援的全过程,要认真分析查找确保汛期安全的薄弱环节,完善应急预案,狠抓工作落实。对于,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防汛设备、材料不到位而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分工负责,严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街镇乡政府(办事处)对本地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县级有关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对本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街镇乡和县级有关部门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监管、监察和督查。

各街镇乡和有关部门要制订检查督查方案,将汛期领导带队检查安排情况登记列表,于6月22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抄送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