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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产评估;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1-0185-01
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是将会计、统计、工程技术等学科的技术方法按照资产评估运作的内在要求,用资产评估的技术思路加以重组从而形成的一整套方法体系。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是资产评估体系中三种基本方法,这些方法各有特色但相互之间又存在着内在联系。
1 资产评估方法的区别
1.1 评估思路不同
市场法的评估思路是市场同类资产类比,即在比较被评估资产与近期已发生产权交易的参照物资产的差异的基础上,将参照物资产的成交价格进行差异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市场法侧重于“现在”时点――近期参照物资产的成交价格。
收益法的评估思路是收益还原和以利求本,即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收益法侧重于“将来”时点――未来收益的获得。
成本法的评估思路是成本耗费及贬值,即在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价值后,再扣除从资产的形成并开始投入使用至评估基准日这段时间内所产生的实体贬值和功能贬值以及未来的经济贬值,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成本法侧重于“过去”时点――历史成本的构成。
运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需要满足两个基本的前提条件:其一是存在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公开市场,其二是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
应用收益法必须具备三个前提条件:第一,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能够预测并能以货币形式进行量化;第二,获得未来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测算并能以货币形式进行量化;第三,被评估资产获取未来预期收益的期限能够预测。
采用成本法评估资产的前提条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第二,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第三,形成资产价值的耗费是必须的且能体现社会或行业平均水平。
1.3 适用范围不同
市场法适用广泛,主要适用于公开交易的资产评估业务,不适用于专用设备及无形资产评估。
收益法的应用范围较小,主要适用于有收益或有潜在收益的无形资产、企业整体资产、资源等资产的评估,不适用于无收益或风险不明的资产评估。
成本法主要适用于以资产保值为目的的固定资产类房地产、设备评估,不适用于历史资料不全、价值不取决于成本以及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具有贬值因素的资产评估。
1.4 影响因素不同
市场法主要受被评估资产市场发育程度、供求关系及质量因素影响,收益法主要受未来预期收益和折现率的影响,成本法主要受重置成本、各种贬值因素及成新率的影响。
2 资产评估方法的联系
2.1 评估目的的一致性
资产评估活动的一般目的是提供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客观公允价值。评估目的的一致性决定了评估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为评估人员运用多种评估方法评估同一条件下的同一资产,并作相互验证提供了理论依据。
2.2 具体方法的互通性
三种基本方法虽然在整体评估思路上有区别,但在许多具体方法的运用上具有互通性。如市场法需要在市场上寻找参照物,成本法中功能贬值的计算需要比较评估资产与性能技术更为先进的新型资产在运营成本上的差异;又如收益法需要对收益折现,在成本法中对功能贬值和经济贬值的计算也用到了折现的方法。
参考文献
[1]王彬.浅议资产评估方法的选用[J].现代商业,2008,(32).
[2]胡玄能.三种资产评估方法的比较与建议[J].会计之友,2006,(7).
[3]于新颖.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及选择[J].中国集体经济,2009,(9).
关键词: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资产评估
一、前序
收益法也称为收益还原法,是资产评估中经常使用的估价方法之一,那就是根据揣摩被评估的资产在未来预期中的收益来判断其资产的价值,是一种在评估资产中将利追求本的思路。通过利用折现和资本化的方式来判断被评估资产现有价值的方法。普遍性应用于评估具有收益或潜在收益的各种项目,包括商业用地、写字楼、酒店、商场等。使用收益法的重点是在于预期收益和还原率两项参数的确定,但在实际情况中预期收益和风险情况不容易准确估算的,以至于预期收益和还原率的取值兼有主观随意性,估价结果颇受怀疑。本文会利用实证分析,有重点的对收益法应用中暴露出的大多数问题提出及其相关的建议。
收益法的应用
二、收益法
收益法三个基本要素是:预期收益能够准确和完整测算的被评估资产;被评估的资产要有时间取得预期收益。在进行评估资产中每一次运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时候是在企业长期投资评估和悟性资产评估以及整体资产评估时是经常性需要应用收益法的。在实际操作中,对资产收益的分析研究和短期评估目前和企业产品是否符合国家长期发展战略;是否与国家环保及能源政策要求相符合;市场里面的发展空间跟占有率变化的方向以及供求变化等情况是评估师需要注重的地方,评估预测长期收益的发展趋势,就好些归纳到某一个特定的事件来处理。现实交易的形成是一投资者购买产生收益的 ,将事实存在的资金转化为以后将来的资金(即转化为未来货币收益的权利)是交易的目的,也就是资本化过程;收益法的几个重要参数如下:
(1)资产在特定的一段时间持有其内因为所有者权益为了资产所有人带来的现金流量,也包括在这短时间内所发生的所有收入跟支付是资产的收益的定义。资产的盈利能力水平跟生产能力决定了期间内的收益;而市场环境变化所产生波动情况决定了期末收益的多少,和期间内的实现的收益有直接的关联。
(2)收益期。所谓收益期,无外乎是指资产的收益的主体对资产本身能持有多少时间,才能为以后的资产评估中如何判定资产活力,如何对资产活力进行实际衡量,如何界定剩余年限的计算,而年限可以分成有限和无限两种。
一些资产的收益期中出现主要以下两个因素:第一是对等契约形式,往往是具有法律效力,以合同和协议等形式对资产收益时间进行约定。实际中往往依据相抵原则,最终确定资产收益时间。第二往往是资产使用的年限,也就是资产的经济方面的寿命,实际是可以通过各种科学技术,对资产获利能力和产品市场寿命的影响程度来评估。
(3)资产折现率。折现率往往依据当时社会、企业状况、评估资产实际损益情况由评估师按照定量定性两个方面来综合进行分析,其实质是未来收益折现为现在收益。
企业的收益通过是指:收益应是全部纯收益,是由有经营获利能力,能从事正常生产的各个企业法人或者经济实体,通过独立经营所得。而在资产的评估中对于收益的界定和两个方面的主要因素来考虑,这种即是收益的主体与收益的结构。而从然而投资的收益,是归长期的债权人和股东所拥有的;业主的收益这种是税后的净收益全部归资本金的投入者所拥有;收益的主体上来说,各个企业法人的收益,这些是企业控制的全部资产而带来的净收益,这些都是规企业法人所拥有的;余下的收益,是企业法人的收益减掉所有特定的权益后所剩余的,最后全部归普通股的持有者所拥有。
在各种不同的财务计算过程中都有收益法的运用,收益法在考核各项指标参数时更加的科学合理。折现率或资本化率、收益额、收益有效期限是收益法的主要的三项指标。应加强收益法对评估整体资产中的运用,独立核算经济实体资产、独立创造利益和无形资产的评估中灵活掌握其运用。
三、企业资产的评估实例分析
运用收益法估算被评论企业跟其他经济独立个体或是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价值时是可以采用不同种类途径来实现的,比如说使用年金法,只要能够达预期内的收益目标,就可使用年金法来评估其中包括了永续年金发根有效期限年金法。拿将来以后期间的收益获得的稳定增长的以成比例发展做为一个前提,则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使用分段方法进行一个评估。分段方法的数学模型如下:
P为收益现值,Ri为第i年收益;r是折现率;N是划分前期年份数,一般情况下设定为5年,因为5年内(在近期内比较)的数据比较准确、易掌握。
为了理解上述分段法计算公式,可通过以下方法解释其具体含义:
假设:年份 1 2 3 4 5 6 7 …… 终止年
收益 R1 R2 R3 R4 R5 R6 R7……
第一阶段(逐年预测收益并折现)前期P1
第二阶段(按年金收益资本化法处理)后期P2
则被评估对象的价值为 P=P1+P2
分析收益法与成本法、市场法的主要区别在于三者之间的含义、依据及方法的不同之处:其中收益法是资产在运营过程所表现出来的收益能力高低来确定其内在的价值;市场法则是市场条件下,根据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出售资产时所实现的资产价格,而作为评估的目标价值。成本法则是取得资产所需要付出的重置成本,扣除已磨损价值所剩余内在价值反映已使用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价值;这三种基本方法的理论基础是经济学中的不同价值理论,在运用过程中也要结合不同情况选择不同方法对资产来进行评估。无论选择哪一种评估方法和途径进行评估,都需要保证评估目的、评估假设与实际情况相符合,这样才能保证运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得到的评估结果具有相互的验证性。(西南财经大学;四川;成都;611130)
参考文献
[1] (美)达摩达兰.投资估价:评估任何资产价值的工具和技术[M] .朱祥武译,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4.
[2] 兰秋军,马超群.中国股市弱有效吗? 来自数据挖掘的实证研究[J]. 中国管理科学, 2005 , ( 4).
[3] 王建中, 李海英. 企业价值评估的 DCF模型实证研究[J]. 中国资产评估, 2004 , ( 7).
[4] 黄启蒙.收益法估价应用中的问题[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05
关键词: 房地产;收益法;估价
本文从房地产评估的角度研究了当前我国房地产采用评估的基本方法--收益法。本文首先讲述了我国关于房地产估价方法的现状及特点。其然后提出了收益法在房地产估价中的意义、特点、计算公式等,同时也介绍了收益法在我国房地产估价中存在的问题,并相应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措施。
一、我国房地产估价方法的现状
因为我国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有限期,这一制度跟其他西方国家土地私有制不同,决定了我国房地产估价方法的相应变化,所以用于实际的房地产评估时要相应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我国目前房地产估价方法主要包括: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假设开发法、路线法等。我国房地产评估工作中采用最多的方法就是收益法和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是通过房地产的经济效用为基础来评估房地产价格的方法,所以收益法不但具有充分的学术理论依据,而且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在国内被广泛用于收益性房地产的评估。
二、收益法在我国房地产估价中应用的特点
(一)收益法的含义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房地产未来预期收益现金流量的现值来判断房地产价值的方法。它的思路是:在服从房地产评估的原则前提下将利求本,简而言之就是采用资本化率和折现的方式来判断预算投资的价值。收益法采用的技术手段是投资回报和收益折现,把所评估的房地产预期生产能力和获取利益的能力作为估价的标准来评估房地产的价值。这种评估方法因为有理论的支持容易被各方所接受。
(二)、收益法估价的基本原理
收益法所依据的基本原理则是预期原理,假如将投资的时刻看成是评估时点的话,那么从现在开始购买具有一定收益年限的房地产是就表示在以后的收益年限之内可以不停的获得净收益。假如现在投入一定量货币的金额通过以后每年的预期净收益的折现后得到的现值总和,那么这个现值金额就是该房地产的价格。
(三)、收益法适用的对象和条件
收益法仅仅适用于具有收益或者有潜在收益的房地产项目,对于无收益或潜在的收益难以计算的房地产项目不适用。收益法适用的条件是:能够准确的预估房地产未来的收益,而且能够比较准确的量化风险。
(四)、收益法估价使用的步骤
1.收集房地产的收入和相关费用的资料;
2.预估此房地产项目潜在的毛收入;
3.估算有效的毛收入;
4.估算运营的相关费用;
5.根据条件,选取适合的报酬率;
6.选择适当的计算公式求出收益的价格。
(五)、收益法计算公式
如果在有限年期的情况下每年的年纯收益为 A,收益保持相对稳定,并保持n 年不变,资本化率固定为Y。 其计算公式为:
公式V= A/Y·[1-1/(1+Y)^n]
其中: V ── 房地产在估价是的收益价格
A ── 房地产纯收益
Y ── 房地产资本化率
n ── 房地产剩余的使用年限
三、收益法存在的问题
(一)、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收益性房地产的理解不到位
在进行房地产评估时,很多评估师指因为只考虑到眼前短暂的房地产所带来的利益而采用用收益法,对于潜在具有收益价值的房产没有采用收益法。
(二)、房地产评估中无形的资产所带来的收益很难从房地产收益中剥离
由于评估师来自于不同的环境和背景,所以他们对无形的资产的理解也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也就导致评估机构在房地产评估中,不经意的把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直接计算到房地产的收益中。有些评估师虽然意识到了无形资产的价值,但是由于使用评估方法的限制,收益法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
(三)、房地产评估价格信息的来源缺乏限制着收益法的正确使用
我国的房地产进入完全的市场经济时间比较短,市场机制也不健全,信息来源有限,所以很多时候由于预期收益和资本化率确定的难度使得估价师在评估工作实际中不太愿意使用收益法。
(四)、运用收益法评估房地产价值的质量不是很高
这主要表现在:评估师因为企业、行业、政策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缺乏分析深入研究,缺乏房地产价格信息的积累,对于房地产产生的收益和资本还原率的把握不准确、取值随意,最终导致评估结果与客观实际偏差较大。其原因一部分是因为评估师不能正确的运用收益法,另外就是外界的干扰。
四、运用收益法在房地产估价中相关对策
1、预期的收益选择和确定。
与预期收益额有关收益的主要有三种:毛收入、有效毛收入、净收益,对应的收益额确定为:毛收入总额、有效收入总额、净收益额。由于每个经营者的素质、经验和资源的差异,会导致现实的收益差距,故在选择和确定预期收益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选择客观收益,而不能以现实收益作为估算的依据。
2.折现率即资本化率的确定
通常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要遵循四个原则:①不能低于无风险的报酬率;②不能把行业的基准率作为确定折现率的依据;③折现率要和收益额之间要相匹配;④根据客观实际情况确定的原则。
收益法中采用的适当合理的资本化率,是应该同等于与获取该房地产所产生的纯收益具有着同等风险的折现率。
五、结束语
收益法在房地产估价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常用的4种基本方法之一,是国际上公认的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之一。通过以上论述可以看出,收益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环境跟以前比较起来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资本化率的取值方面需要得到进一步完善, 在以后的实践中应不断总结经验使之趋于合理和完善, 未来的发展前景依然任重而道远。
六、参考文献
[1]姜楠,王景山.资产评估[M].第一版.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1:第89-139页.
[2]柯小霞.收益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J].考试周刊,2010,第21期:第237-238页.
[3]马小琪.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应用原理与异同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08,第1期:第23-26页.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
一、当前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1)成本法。成本法又称资产加和法,对于企业价值评估而言,具体是指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按重置成本法计算的评估价值加和并扣除各种贬值因素后求得企业整体价值的方法。(2)市场法。市场法是通过在市场上找出若干个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参照企业,以参照企业的市场交易价格及其财务数据测算出价值比率,通过分析、比较、修正被评估企业的相关财务数据,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比率和评估值。(3)收益法。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是利用投资回报和收益折现等技术手段,将评估对象的预期获利折算成现值,用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二、三种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
(1)评估原理的比较。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是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项资产的现行构建成本,如果投资对象并非全新资产,投资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扣除各种贬值因素以后的构建成本。市场法依据的是替代原理,即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购置某项资产时,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的市场价格。收益法评估技术思路认为,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购置或投资于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其带来的收益。从评估原理上讲,三种评估方法都是科学的,评估方法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各种评估方法之间可以相互替代和验证。(2)评估方法的前提条件。市场法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二是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一是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二是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三是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成本法的前提条件:一是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二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能够支持其重置及其投入价值。(3)评估方法的局限。成本法是对单项资产的加和,成本法使用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无法对不可确指的资产如商誉进行评估。市场法的运用过程中,参照物的选择和各种因素的调整难度较大。首先,评估对象和参考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往往不尽相同;其次,对价值比率的调整是运用市场法极为关键的一步,需要评估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技术能力。收益法需要预测资产未来收益、资本化率、受益期限,这就需要认真分析影响资产预期客观收益的主客观因素,被评估企业所具有的行业风险、地区风险、企业自身风险,以及评估对象获利时间的长短。成本法直观、确定、容易理解,相对于市场法和收益法,其客观依据较强。市场法通过市场比较来确定评估价值,是最直接、最具有说服力的办法。资产的价值在于其未来为拥有者或控制主体带来的收益,所以收益法也是一种较为科学合理的方法,特别是利用收益法估算的企业整体价值中包含了不可确指无形资产商誉的价值。
三、企业价值评估中评估方法的选择
1.评估方法的选择的实质。第一,资产评估中的基本方法与具体技术方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片面地把资产评估中的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当作资产评估的具体技术方法,人为将资产评估方法限制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方法的范围内。比方成本法中也利用费用折现的方法确定功能性贬值或经济性贬值,收益法中也通过市场比较确定资产合理的收益额、收益期限和资本化率。第二,对特定经济行为,在相同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的资产进行评估,其价值应该是客观的,评估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为各种方法的验证提供了理论依据。资产评估方法选择实际上包括了一个不同层面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和综合的过程,这个过程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三个层面的选择:其一是关于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层面的选择,即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所依据的资产评估技术思路的适用性;其二是在各种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恰当适用的实现各种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技术方法;其三是在确定了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评估技术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评估技术方法所涉及到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我们必须强调资产评估方法选择是资产评估技术思路与实现评估技术思路的各种具体评估技术方法,以及各种评估技术方法所使用的各种经济技术参数选择的统一。
2.评估方法的选择。(1)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的条件,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资产评估价值基础和价值类型相适应。这里所说的评估目的主要指的是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资产评估的特定评估目的既是资产评估所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又是资产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资产评估特定目的会在宏观层面上对资产评估对象及其面临的市场条件具有约束和限定的作用,从而对评估技术思路、评估具体技术方法和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评估时的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条件是决定资产评估价值的主客观因素,它们与资产评估目的一起不仅共同构成了资产评估的价值基础,也构成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条件基础和信息基础。不论是资产评估的技术思路的选择,还是实现这些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技术方法的确定,或是评估技术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不可能离开或偏离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条件基础和信息基础。如处于困境中的企业、收益具有周期性特点的企业、经营状况不稳定以及风险问题难以合理衡量的私营企业就不适合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资产评估中价值类型是资产评估价值基础之上的资产评估结果及其价值属性。价值类型是从资产评估结果及其价值属性的角度对选择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实现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方法,以及具体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进行约束。从理论上讲,资产评估中的三种基本方法都可以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清楚,不论运用什么方法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必须保证评估方法所使用的各种信息资料都取自于公开市场的证据。而不论运用什么方法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都应当考虑相关的非市场因素。评估方法作为实现评估目的及其价值目标的手段和工具,评估方法及其运用不应当,也不允许偏离所要实现的资产评估目标及其要求。(2)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技术参数能否收集的制约。每种评估方法的运用所涉及到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在评估时点,以及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某种评估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的收集可能会遇到困难,当然也就会限制某种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原理和原则,选择信息资料充分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例如,对于既无市场参照物,又无单独经营记录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工艺比较特别且处在经营中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选择收益法;面对相对活跃的市场和充分的参照物,可优先考虑选择市场法等等。(3)注册资产评估师在选择和运用某一方法评估资产的价值时,应充分考虑该种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并注意满足该种评估方法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楚,在选择和运用评估方法时,如果条件允许,应当考虑三种基本评估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如果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时,不仅要确保满足各种方法使用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还应当对各种评估方法取得的各种价值结论进行比较,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做相应的调整,确定最终评估结果。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楚,关于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实际上是专业评估人员根据实际条件约束下的资产或模拟条件约束下的资产的价值进行理性的分析、论证和比较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做出有足够理由支持的价值判断。任何将评估方法选择和运用的过程简单地理解为评估公式或评价模型的使用或计算的过程都是不正确的。
参考文献
[1]温蓓.国有企业改制应重视商誉评估[J].中国资产评估.2006(10)
[2]李雪,于晓红.企业改制中的资产评估及其方法应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12)
一、评估方法
按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匹配的原则,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收益法是指通过预测被评估无形资产经济寿命期内各年的预期收益,并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求和,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一种方法。收益法的基本原理是资产的购买者为购买资产而愿意支付的货币量不会超过该项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期望收益的折现值。收益法的适用前提条件为:
(1)被评估资产必须是能够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期望收益的单项或整体资产;
(2)产权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也必须是能用货币来衡量的。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理由如下:
①某省H医药电子商务系统软件具备持续使用或经营的基础和条件;
②资产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比例关系;
③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
④对该资产未来收益预测较为客观,且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
收益法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P: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未来第i年资产的预期收益;
r:折现率;
n:预期收益年限。
二、评估过程
由收益法公式可知,重点在于确定收益期限、预期收益和折现率三个参数。
1.收益期限的确定
本次委估的计算机软件属于电子商务公司的专用系统软件,由于该领域内的软件对可靠性方面的要求极高,因此软件竞争相对受到一定限制,该软件的使用寿命要比一般领域里的软件的寿命相对长一些,故可判断该软件的经济寿命至少达到5年。
另一方面,由于本次评估的软件内涵包括源程序和相关文档,受让方可以进一步升级、完善甚至再开发,若考虑进行两次再开发,每次开发可以延长1-2年寿命,则我们认为该等软件的经济寿命应该可以达到8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计算,在今后的8年内,通过对软件的不断改进,本次评估的软件在今后8年内不会完全被更为先进的软件所取代。
2.预期收益的确定
参阅H公司2003-2006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对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判断H公司是否存在超额收益。
考核超额收益主要从企业的销售净利润率和资产净利润率看是否超出行业的和社会的平均水平。H公司2003年至2006年的销售净利润率稳定在2.28%至4.9%之间,四年平均为3.65%,对于电子商务公司来说算是保持相当高的水平。因为医药电子商务属于长线投资,前期网络建设投资巨大,但越到后期投入比例越少,相应地利润率也会逐年提高。H公司2003年至2006年的资产净利润率在5.16%至16.62%之间,且逐年增加,其四年平均为10.28%。假定将该企业的总资产变卖成现金存入银行,获取合法利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一期凭证式国债,发行期为2006年3月1日-3月31日。本期国债总额为600亿元,其中3年期420亿元,票面利率为3.14%,5年期180亿元,票面利率为3.49%。而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以下简称存款利率)分别为3.24%和3.6%可以认为社会平均收益水平指标。H公司前四年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0.28%,是社会收益水平3.24%的3.17倍。前四年的资产收益率大大超过同行业的、第三产业的和社会的平均资产收益水平6%。故评估人员确定H公司存在超额收益。
营业收入以某省100亿元药品交易额为依据计算。本项目未涉及增值税,营业税按5%,城市维护建设费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营业税的7%和4%计取。本项目为医药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得税税率为15%,现遵循稳健原则,按33%计算。
备注:前1-2年为H公司外购该软件的建设期,原因是该软件系统要求相关的硬件设施比如大型服务器、局域网等作为固定资产投资。
3.确定该无形资产的利润分成率
根据对该类软件的交易实例的分析,以及该软件系统对被评估企业的收益贡献性分析,采用对销售收入的分成率为3%。在国际市场上一般技术转让费不超过销售收入的3%—5%,如果按社会平均销售利润率10%推算,则本软件技术转让费为销售收入的3%的利润分成率为30%。在技术商品的买卖中,利润分成率LSLP(Licensor’sShareofLicensee’sProfit)的计算公式为:
LSLP(%)=技术商品价格/买方获得总利润*100%
4.确定折现率
本次评估以宏观预测的商业服务业经济增长最低值8%作为行业风险报酬率(《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04年经济蓝皮书);以当年国债五年期利率3.49%作为无风险报酬率;以无风险报酬率的80%即2.51%作为其他风险报酬率。
折现率=8%+3.49%+2.51%=14%
关键词:产权交易 企业整体资产 评估 收益现值法
企业整体资产评估的理论分析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产权交易日显频繁,由此涉及企业整体资产评估的事项也日渐增多。由于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企业整体资产所包含的内容、范围及含义存在分歧,因此对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应采用何种方法也存在分歧。不同的评估方法产生不同的评估价格,最终影响企业产权交易的公平性。
笔者认为,对企业整体资产评估是采取单项评估加总还是采取整体评估的方法,应该取决于资产交易的不同目的。单项资产评估强调的是一般资产作为生产要素的作用,而整体资产评估强调的是资产的组合效应,因此,一般来说,当组成企业的各类资产分别被当作一般生产要素来转让时,整体资产评估只能采用单项资产评估加总的方法;如果企业的资产业务涉及到产权变动,如股份制改造、合资、兼并等产权交易,即企业被当作一个有机整体来转让时,企业资产应采用整体评估的方法。
对企业整体资产采取整体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时,不能以企业(或者说是企业的全部资产)作为直接评估对象,而必须以企业内由多种资产所组成的资产集合体所具有的获利能力作为评估对象。因为前者实质上是单项资产评估的叠加,没有揭示出企业各项资产之间的内在联系。而企业作为一个盈利性组织,在本质上必然要求各项资产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从而使其具有生产经营能力和获利能力。构成企业整体的各项资产,作为具体的生产要素在企业中发挥的作用是各不相同的,但它们必须按统一的盈利目标要求构成整体,从而具有作为整体的特定功能。因此,企业中即使单项(件)资产并不十分完善,但它们同样可以综合、统一成具有良好功能的整体。所以,在企业产权交易过程中,对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时,必须以资产集合体所具有的整体获利能力作为评估对象,即应采用收益现值法来评估企业整体资产,并据此判断企业整体资产的价格。
收益现值法在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中的运用
采用收益现值法对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就是根据企业整体资产未来的获利能力,即未来的预期收益,按适当的折现率和资本化折算成收益现值,并以此作为企业的产权交易价格。这里所说的折现率是指将未来收益折算为现值的比率,一般应等于社会平均资产收益率,因为资产评估的价格应是社会公平价格。而资本化率则是指投资回收率,即每年按多大比率收回投资资本,实质上也是单位资本形成所需要的年收益额,因此它在本质上也决定于社会平均资产收益率,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意味着比照资金投入量的大小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等量资本可以取得等量收益。但在实际评估中,往往按照资本无风险、最安全、收益率最低的原则来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以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为基础,同时考虑市场利率、通货膨胀率等因素。
由于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不同及预期收益的变化趋势不同,企业整体资产评估的收益现值法具体有两种操用方法:
年金本金化价格法
年金本金化价格法是在分析企业内外部情况的基础上,预测出企业未来若干年的收益,并将其年金化,然后再把已年金化了的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以此来确定企业整体资产的评估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P――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价值
I――资本化率 R――折现率
A――企业年收益率
Rt――预期未来第t年企业收益
年金本金化价格法是假定企业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水平足以代表企业未来长久的收益水平。因此这一方法适用于已进入规模生产期,且预计今后生产经营比较稳定、收益波动较小的企业。
预期收益能力法
预期收益能力法是在充分了解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近几年的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的分析,预测出企业未来几年的年收益,并假定从第“n+1”年开始直至未来永久,企业将保证等额的年收益并作出预测,然后将两部分收益进行折现处理,同时对后阶段的收益现金再进行资本化,以此来确定企业整体资产的评估价格。计算公式为:
式中:
P――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价值
Rt――预测年限内第t年的预期年收益
Rn+1――从第n+1年开始直至未来的等额年收益
R――折现率 I――资本化率
运用收益现值法对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应注意的问题
收益现值法的适用条件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证券市场发育的健全,各种政策、法律法规的完善,运用收益现值法对涉及产权交易的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将成为一种必然,而且也是与国际接轨的基础。但是并不是任何企业的产权交易都可以以企业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为对象运用收益现值法来进行评估。在实际工作中,任何一项资产都可作为单项资产进行评估,即单项资产的评估没有什么条件,从而采用单项资产评估加总的方法来确定企业整体资产的价值也是无条件的。但是以企业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为对象运用收益现值法对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则有其一定的适用条件。
首先,企业整体资产必须能够不断自我补偿和更新,且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能持续使用,并保证其获利能力。我们知道,当企业资产分别采用单项资产评估加总的方法和以整体资产获利能力为对象进行整体评估的方法进行评估时,其评估结果在质上和量上都是不同的。从质的规定性来看,整体评估是从企业资产所具有的整体获利能力来评估企业的价值,因此其评估结果是企业的收益现值或者说是企业的整体交易价格。而单项资产评估加总所得的结果则是企业的重置价格,即是在现时价格水平上重新购建企业全部资产的支出,或者说是企业各项资产分别出售的变现值。而从量上来看,整体资产评估价值往往与单项资产评估价值之间有差异。这种差异便是由资产的集合效应所带来的“商誉”,这种商誉实际上是超额收益本金化的现值,但它不能单独计量,必须从企业整体获利能力上进行综合评估。当然实际中也存在负商誉的企业,企业出现负商誉实际上就是潜在亏损,长期亏损的企业不符合持续经营条件,不能采用整体评估的方法,只能采用单项资产评估加总的方法。
其次,企业整体资产的未来收益必须可以预测,并可用货币计量。企业整体资产评估的实质是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而不是资产本身的成本价值,因此,如果企业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即企业的未来收益无法预测或无法货币化,则不能采用整体的方法。必须指出,这里所指的企业未来收益不是指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收入,而是指业主收益,即企业未来的税后净收益。从企业发生产权变动、确定企业产权交易价格这一特定目的来看,潜在的投资者所关心的只是成为该企业的业主后能获得多少预期收益,而其能够分享的收益只是税后净收益。
再次,必须有相对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这是企业产权交易得以进行的外部条件,它必须具有以下特征:有充分的市场竞争,交易各方没有强制、垄断和操纵价格的能力;交易各方都具有充分的经济信息,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了解市场情况;交易各方都是理性的市场主体,具有独立判断和理智选择的能力;有较健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保障。
确定企业未来收益应考虑的因素
运用收益现值法对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从而确定企业的产权交易价格,关键是要正确地估计企业的整体获利能力,合理地预测出企业未来收益。因此,运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时必须充分考虑影响企业未来收益的各种因素。
企业所拥有的现实存量资产。企业现实存量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的全部可确指的资产。一般情况下,企业拥有的资产数额越大,其获利能力也就越大。因此,对企业进行整体评估,首先必须考虑以单项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的企业资产总额,这是对整体资产进行评估的基础。
企业存量资产的质量及匹配情况。企业只有拥有质量优良的资产且内部资产结构合理,匹配协调,才能最大限度的形成综合生产能力,企业资产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资产的匹配包括各类资产之间的匹配和同类资产之间的匹配。一般来说,固定资产盈利能力较强,但固定资产的增加,势必导致流动资产需求的增加,当流动资金短缺时,就会造成停工待料,使固定资产闲置,造成企业收益率下降。同类资产间的匹配也同样重要,如:企业机器设备与房屋建筑物间的匹配,生产设备与动力设备之间的匹配,主要材料与辅助材料的匹配等,同样会影响企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形成和发挥。
企业或其产品所具有的某些优势。如企业具有行业垄断性质或产品专利等特殊优势,具有长期建立起来的优秀品牌或因达到经济规模而使成本降低的一般竞争优势。这类企业在特定期间内收益会很高或收益增长较快,但具有特殊优势的企业会随着垄断的解除、专利到期而使收益及收益增长速度下降;具有一般优势的企业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竞争者不断成长,其收益及收益增长率也会慢慢下降。因此在评估时要充分考虑进入企业所在行业的难易程度。无论是资本还是技术的原因,进入企业所在行业的难度越大,即行业壁垒越高,企业竞争优势消失的速度就越慢。
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企业拥有同样的资产,但由于经营管理水平不同,其资产的获利能力会产生相当的差距。对企业管理水平的考虑,除注意企业管理层的才能、经营管理思想方式外,还应对企业的人员构成、技术素质、员工的集体认同感,特别是企业信誉等进行综合考察。
企业所处的地理环境。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地理位置和交通地理位置在空间地域上有机的结合,对企业的运输成本、劳动力成本和经济效益产生重要影响。企业所处地理环境是影响企业获利能力的重要因素,评估时也应着重进行考察。
企业受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影响的程度。一般来说,企业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程度越南深,其收益的波动性也越大,评估时应将收益的波动性与对企业评估时所采用的折现率结合起来,这类企业的风险性较大,因此应采用较高的折现率。
收益的确定应以企业现有规模为基础。如通过发行股票、增资扩股、合资及资产重组等带来的未来收益不能全部归为待评估企业整体资产的价值。因为这意味着企业资产的产权主体发生了变化,其收益并非为原产权主体独自享有,也包括应该有新的产权主体所享的部分收益。如果其现有规模不宜测算,而以其产权主体发生变动后的预期收益作为测算基础的,则必须将新股东应享有的收益予以扣除。
除以上这些因素外,企业在确定收益时还要考虑企业产品技术发展前景、市场发展前景、产品销售价格、生产成本以及以前年度的生产经营业绩等,总之,对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时,必须对影响企业未来收益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察,从而使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价值尽可能合理。
参考资料
1.汤岩丽,企业整体资产评估方法探讨,《中国资产评估》,2001.4
一、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参数的确定
(一)自相关期权估价方法的适用性检验
知识产权收益的自相关性主要是源于被解释变量的自相关,也就是经济变量的惯性作用。由于知识产权在应用过程中存在很多改进的机会,其应用模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存在收益的惯性作用,如果前期知识产权管理到位,价值提供的多,那么后期肯定会沿用前期的管理模式确保价值不会遭到损害。如果前期管理不到位,价值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那么后期就会对前期的模式进行纠正,确保价值能够被最大程度地挖掘出来。因此,知识产权收益一般来说是存在自相关性的。
知识产权的收益存在自相关,满足自相关期权模型的假设条件,但是对于评估而言,理论上的分析还不足以确保假设的正确性,因此在使用自相关期权模型之前,不可或缺的一步就是要对知识产权的收益进行自相关检验。在自相关检验方法中,一般有残差图示和回归分析、D-W检验以及高级自回归检验。D-W检验通过对预期收益进行一阶自回归,得到D-W统计量,计算过程清晰,计算结果可靠,并且在该检验过程中可以再次进行统计显著性检验,因此可以在绘制散点图初步确定存在自相关的基础上,使用该方法进一步判断自相关性。在使用回归检验法进行检验时,需要建立多个辅助回归方程,通过对模型进行显著性检验来确定是否存在自相关性,其检验过程十分复杂。该方法与高阶自相关检验法一样,主要适用于二阶以上自相关性的检验。由于自相关期权模型假设收益存在一阶自相关,因此放弃使用这两种方法,确定选用图示检验法和D-W检验法对知识产权的预期收益自相关性进行检验。
(二)参数的确定
使用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需要确定七大参数,模型参数的确定方法也要根据所评估的知识产权进行相应调整,在这一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各参数在用到实物期权估值后意义的变化。
1.知识产权的预期收益现值S
要得到某类知识产权的收益现值,如果该类知识产权能够在市场中找到已经应用了类似的知识产权生产出的产品,那么就可以据其收益情况用收益法估算自身产品的收益,并通过分析整个行业和该类知识产权的风险确定恰当的折现率,对收益进行折现得到预期收益现值。如果知识产权是独创的,找不到类似产品,则可以根据专家预测产品未来市场情况,得到模拟的收益现值。
2.知识产权的执行价格K
知识产权的执行价格即知识产权开发应用商业化成本的现值,主要包括研发设备投入、人力成本以及维护成本等。这些数据需要根据现有的会计数据及其未来的发展趋势作出估计。当预计技术未来会发生变化时,成本也会发生变化,此时如果能够构建出恰当的成本变化函数,可以使执行价格的估计更加准确。
3.知识产权的期限T
知识产权的期限也就是知识产权拥有竞争优势的存续期,一般取决于知识产权本身的属性。在确定该期权时,一般主要根据知识产权给所有者带来竞争优势的年限来确定,如果该年限无法确定,则使用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年限确定。
4.知识产权的收益波动率
在实物期权估价模型的各个变量中,知识产权收益波动率是最难估计的一个变量。这是因为很多知识产权具有新颖性和创新性,并且大多是首次投入到市场中。确定该参数一般是通过寻找拥有相同或类似知识产权的上市公司的历史数据,得出其股票价值的近似标准差。如果无法找到拥有相同或类似知识产权的上市公司数据,也可以先确定影响该类知识产权收益波动率的各种因素,通过综合考虑影响因素的变化,间接估算出该知识产权的收益波动率。
5.无风险利率 rf
无风险利率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投资于国债等几乎无风险的债权时所能获得的收益率。严格来说,在实物期权模型中要求是以与期权存续期相同的该类债券的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在我国,由于政府对利率的严格调控,也可以使用同期的银行利率进行计算。
6.历史影响系数β
该系数是自相关期权定价模型的重要特征,它体现了资产前期表现对后期的影响,反映了资产收益自相关的程度。通过对自相关检验的各种方法进行对比,可以发现D-W检验能够很容易地得出该系数。并且由于该检验随机项的产生机制是一阶自回归,与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相一致,D-W统计量中的即是历史影响系数β,因此该系数可以通过D-W统计量来计算得到。
(1)
其中,是原数列应用普通最小二乘法进行参数估计的残差,为一阶自回归系数。
7.极小常数值h
h>0是预先设定的任意小的常数。h在模型推导过程中的主要作用是帮助模型体现自相关过程,因为自相关需要从连续时间上表示出前期和后期。同时,由于自相关期权估值模型是连续时间模型,要体现连续时间的前后期就要求h要尽可能小,几乎可以趋近于零。并且其取值大小对估值影响不大,虽然原则上h>0,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仍可以简单假设,这并不影响估值的准确性。
通过对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和B-S(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进行比较发现,由于基础假设不同带来模型参数设置的不同,在B-S五大基本参数的基础上,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设置了另外两个参数变量,分别是极小时间间隔和历史影响系数。其中极小时间间隔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体现连续时间段上的前期和后期,并且要求该间隔尽可能小,从实际应用角度出发,提出可以为其赋值为0,从而简化模型的计算但并不影响模型的准确性。历史影响系数的主要作用是体现标的资产的自相关性,资产前期的收益表现会对后期产生影响从而存在潜在的价值,因此该系数对模型的应用至关重要。从适用性检验中可以利用D-W统计量来计算得到历史影响系数,从而为该模型的应用提供了思路。
二、案例比较分析
(一)案例说明
某项知识产权利用收益法经过评定估算,于评估基准日2007年6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34532.25万元。已知预期收益如表1所示。
将该案例利用自相关估价模型得到的结果与B-S模型和收益法估计的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二)B-S评估
利用B-S期权模型进行评估,首先必须确定其五个参数。
1.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在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加上基建期初始投资成本,从而直接得到该项知识产权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万元
2.执行成本现值
在评估基准日,基建期的投入成本与未来的现金流量现值是公司作出是否进行投资决策的关键要素。如果投入成本过大,公司可以延时或者放弃,此时,投入成本与期权模型中的执行价格的涵义一致,因此将基建期的成本投入作为执行成本,可得到:万元
3.存续期
通过前期的技术分析可知,该项知识产权的可利用年限为18.9年,为方便计算,取T=19年。
4.预期收益波动率
根据技术人员的经验,预计预期收益波动率为30%。
5.无风险利率
我国政府的记账式国债期限最长期限为15年,因此无法直接得到与期权存续期相等的国债利率,但是根据表2,通过比较10年期国债和15年期国债的利率走势,可以预估20年期债券利率大约在5%左右,因此可得到:r=5%。
将上述参数带入B-S模型,得到使用B-S模型的评估值为:C=58793.29万元
(三)自相关期权模型评估
1.模型可行性分析——收益相关性检验
首先通过图示检验法初步判断预期收益是否存在自相关性,再通过D-W检验法得到确切的统计量值,并通过统计显著性对模型合理性再次进行检验。将表1中的数据做残差散点图,大部分散点落在一、三象限,说明序列残差存在正相关性,同时也表明序列r,即该知识产权的未来收益存在正相关性。
2.一阶自回归的判断
由于该自相关期权定价模型要求收益是一个一阶移动平均过程,因此首先要对其进行检验。对数列预期收益r及提前一期预期收益r(-1)数列应用普通最小二乘法进行参数估计,得到一阶自回归的统计分析表,如表4所示。
通过表4可以看出,D-W统计量的值是0.85,比较接近于0,显示出序列r存在正自相关。同时,回归的统计显著性检验也显示通过,证明结果是可以接受的。进一步检验是否存在二阶自回归,如表5所示,D-W近似等于2,且二阶滑动平均过程是不显著的,因此说明收益满足一阶自回归滑动平均过程,符合模型假设。
通过检验和一阶与二阶自回归分析,证明了知识产权的收益存在自相关性,一方面说明在以往的评估方法中,不对知识产权的收益进行相关性分析是不合理的,另一方面,使得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的应用具有了实践基础。
3.参数确定
由于对该知识产权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执行成本现值、存续期、预期收益波动率和无风险利率的选取在两个期权估价模型中的内涵一致,因此此处沿用表3的数据。除了上述五个参数之外,应用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还需要确定另外的两个参数:历史影响系数和极小常数值h。其中,h值的意义在于辅助模型的推导,并且要求尽可能小,因此可以简单假设其值为0。同时根据式(1)和表4可以得到:,从而,。
由此,可得到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的七大基本参数取值如表6所示。
4.评估结果
根据自相关期权估值模型可得到,;该知识产权的价值为万元。
(四)评估结果的比较分析
对该知识产权通过三种估值方法进行评估,得到估值结果对比情况如表7所示。
从表7可看出,三种评估方法得到的评估价值还是存在很大差异。首先,使用收益法评估的价值是该知识产权的获利价值。使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评估出的价值比收益法评估的结果高了约70%,高出部分价值是战略价值,这是因为实物期权估值模型更全面地考虑到了未来存在的一些机会的价值,其能够有效避免知识产权价值的低估问题。使用自相关期权估价法评估出的价值比收益法的结果高了约81.64%,比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估价法的结果高了约6.7%1,这是知识产权的内部管理价值,这说明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更好地评估出了管理柔性的价值。由于可以根据该知识产权的前期利用状况来调整后期的管理策略,避免前期存在的问题,维持正确的管理措施,其预期收益之间势必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使用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评估知识产权得到的价值应该是最全面的。
三、基于收益自相关判别来识别管理效应
由于D-W检验和历史影响系数之间存在着一个近似的定量关系,因此可以从D-W统计检验结果入手,来分析这一历史影响系数,从而在估值之前进行管理效应的识别,为企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已知,由这一关系可知2,DW的取值范围在[0,4]之间,当DW接近2时,数据不具有相关性。这个接近程度根据数据特点而不同,会有一个约束上限和下限()。
当,时(),说明收益之间存在正相关性,管理是正效应的;当,时(),说明收益之间存在负相关性,管理是负效应的;当,时(),收益之间的相关性不明显,管理无改进;当时(),说明知识产权的收益是独立的经济变量,每年的收入不可预测、是一个随机变量,这说明没有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利用。
同时,对于知识产权而言,其期限一般较长,像商标等甚至具有无限期的性质,因此,分析该系数对估值结果的影响可以帮助企业管理者认识到其影响程度,并根据此影响程度进行决策调整,从而改进企业价值。令从[-1, 1]之间以5%的比率变化条件下计算评估值,当收益负相关和不相关时,对自相关期权估值的影响甚小,可忽略不计,这恰好说明在没有管理效应时,知识产权的历史影响不是主要因素;当收益正相关时,这种影响使得评估值在2%~3%之间增长,随着相关程度的增强而加大。
任何经济收益,只要具有获利性质,则其收益一定是具有时间相关性的,以往在估值模型中假设收益是独立随机变量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符合经济规律的。但是现实中收益的大小又受到内外部环境的影响,有可能体现不出这种相关性,因此就有必要在估值之前判定这种收益的关系,如果没有,说明企业的管理存在问题,就应该对企业管理层提出警示,尤其是呈现管理负效应时,促使管理层提出改进策略,为建立合理的收益预测提供基础。在改进的管理水平上再进行评估,才是有意义的,因为在评估中首先是假设企业处于持续经营或者至少在平均管理水平上。只有收益呈现正相关时才能使得这一假设成立。
不仅如此,可以根据表4所示的一阶移动平均过程的回归方程形式来预测收益,如果遇到收益的跳跃,则以该跳跃点为重新预测的起点。
对于知识产权来说,很多评估目的是为了评估新技术购买的交易价值,或者为知识产权开发与否作出价值判断,因此,该系数的准确性对评估价值至关重要。
四、结论
本文提出在评估知识产权时要对其收益进行自相关检验,并提出了具体的检验方法,并以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的历史影响系数为指标来量化收益的管理效应,从而为企业提升其自身价值提供了途径。同时,本文将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应用于知识产权的价值估计,并提出了其七个参数的确定方法。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实物期权特性分析以及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在评估知识产权中的适用性分析,发现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为知识产权评估提供了更为合理的评估途径,实例分析证明了这一点。
知识产权的获利价值是由于其垄断性带来的,可利用收益法来评估;战略价值是评估企业未来发展机会部分,可利用实物期权模型来评估;而经营管理价值是体现企业在知识产权存续期内的管理柔性的,根据其前期管理经验来调整后期的管理策略,这一管理使得其收益出现自相关性,因此可利用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来评估。
经营管理价值的实现方式主要是通过对知识产权进行收益管理而不断积累的,这部分价值由于分散性和模糊性导致目前并未得到有效重视。对收益管理过程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日常管理创造的价值是通过对前期管理经验总结的基础上,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管理思路,使知识产权应用的前后期顺利衔接,从而挖掘出潜在价值。而这一过程正是知识产权收益呈现自相关特征的原因。
商誉的评估与其他无形资产评估相比较,也具有自身的特性。主要有:(1)整体性。商誉评估的整体性是依据商誉的非独立性。 由于商誉是一种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因而它不能单独存在,只能依附于企业整体,是所有有形资产共同作用的结果。离开了企业,商誉的载体就消失了,也就不存在商誉的价值。因此,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中一个无形的构成要素。评估它的价值要从企业整体获利能力上把握,并且只有在继续经营的条件下,企业的商誉才是有价值的。(2)分析性。 商誉评估的分析性是依据商誉构成要素的多元性。形成商誉的因素很多,难以用任何方法或公式对其形成的各项个别因素单独确定其价值,只能把这些因素综合起来,作为依附于企业整体的一项无形的综合经济资源来看待,所以,商誉评估的结果也是按照一个总额对其计价,不能按照形成商誉的每个因素单列评估值。(3)评估基础的单一性。 这一特性是由商誉的实质决定的。由于商誉形成的不可确指性,商誉存在判断标准的唯一性以及商誉的评估结果是对企业未来超额收益的按现时价格的反映,商誉评估的基础只能是企业超额效益。(4)评估结果的双重性。 商誉的价值是由企业整体收益水平体现的。其价值量大小取决于企业整体收益水平和行业平均收益水平的比较,当企业的收益水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时,商誉的价值为正值,反之,则为负值。由于商誉具有正负性,因此,它的评估对企业获利能力也具有积极或消极影响。商誉的评估值,既可能使企业资产出现增值,也可能使其出现贬值。
企业改组过程中应否对改组企业的商誉进行评估入帐,这也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有人主张不能对改组企业的商誉评估入帐。其主要理由为:(1)改组企业的商誉是自创商誉,按照目前会计通行的做法, 自创商誉不确认入帐。(2)资产改组中对商誉的评估还缺乏切实可行、科学的方法,主观随意性较强,改组企业出于自身的考虑,往往要求评估机构高估商誉价值。高估商誉折价入股,会损害新投资者的利益,这显然与商誉的性质不相符。实际工作中对商誉的误解,也增加了改组过程中商誉评估的难度。
企业改组中是否对商誉评估入帐,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改组模式来确定。在整体改组模式下,如果改组后没有新的投资人加入的条件下,改组企业的商誉不能评估入帐。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改组前和改组后是继续经营的同一企业,只是企业制度和经营机制发生了变化,没有影响企业的产权发生变动,这与一般继续经营的企业是一样的,自创商誉不评估入帐,符合会计处理惯例。在分离改组和合并改组模式下,应对改造企业的商誉评估入帐。其依据是:(1)保护投资人权益的需要。在分离改组和合并改组模式下,涉及到改组企业的产权发生,如果改组企业存在商誉,为了保护改组企业投资人的利益,有两种方法,一是对改组企业的商誉评估确认入帐,即将改组企业商誉价值折股入帐。二是不对改组企业的商誉评估入帐,改组企业资本对新投资人实行溢价,以此弥补改组企业投资人商誉的价值。在这两种改组模式下,资产评估是一个必须的内容,在对其它资产进行评估的同时,一起对商誉进行评估,可以保持改组工作的完整性。(2)商誉会计惯例的需要。 在分离改组和合并改组模式下,实质上发生了企业的转让行为,只不过不象兼并那样直接、明了。在这两种模式下,改组企业让渡了一部分股权,因此,它符合在企业转让时需对商誉确认的会计惯例。(3 )现行法规的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组建上市公司及发行上市股票资产评估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改组设立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股票”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均应划入资产评估的范围,其中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机器设备、在建工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专利、商誉和商标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其他资产、负债等,不得遗漏。”
企业改组中商誉评估的前提和方法企业改组中确定改组企业商誉的价值,是改组中的一个难点和关键内容。为了搞好这项工作,应依据一定的前提条件,运用合理的评估方法对改组企业的商誉进行评估。
根据商誉的性质及其评估特性,企业改组中对商誉的评估一般应建立在以下前提条件之上:(1)继续经营前提。 它是指改组企业将以现在经营实体和经营状况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而不会发生改变。经营实体如果发生变化,不再存在,商誉附着的主体消失,商誉不再存在。经营状况如果发生变化,改组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商誉的价值源泉减少,导致商誉价值的降低甚至消失。(2)超额收益前提。 超额收益是改组企业是否存在商誉的先决条件。改组企业存在超额收益,表明存在商誉,应评估入帐;反之即使改组企业拥有某些形成商誉的因素,也不能将之作为商誉评估入帐。也就说,在继续经营的前提下,改组企业商誉最终表现在企业的超额收益上,商誉价值的存在与否,关键在改组企业整体收益水平的高低,对它的评估总是与企业整体评估相联系的,商誉的评估方法也只能从企业整体评估角度来加以运用。当前,商誉有评估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割差法
割差法是用企业的总体价值扣除各项有形资产和可辨认的无形资产价值后的差额,以之来确定企业商誉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采用割差法一般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确定企业总体价值。其计算原则是:假设买主在购买一项资产时所付出的代价,不仅不多于他购买具有同样风险因素的同类资产,并且还能预计该项资产用于既定目的投资时,可以为其带来连续的预期收益,将连续的预期收益折现,折现之和即为该项资产的现值。
第二步,确定企业有形资产和可辨认无形资产价值。由于这些单项资产都是能够重置,需要进行补偿的,一般运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重置成本法比较充分地考虑了资产的重置全价和应计损耗,在运用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的客观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重置成本法是单项资产评估运用得较为广泛的方法。特别是在企业改组中,运用重置成本法对单项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可以提供单项资产的价值资料,有利于调整帐簿和重编报表。
第三步,割差计算商誉的价值。商誉价值=企业总体价值-企业各单项资产价值之和
割差法在企业改组中运用较为方便,企业改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改组企业各单项资产的价值资料已经具备,只是用企业的预期收益折现确定企业总体价值,就能评估商誉的价值。割差法的基本思路是企业总体价值大于各单项资产价值之和的差额是企业实际已拥有,但尚未入帐的资产,确认为商誉。割差法评估商誉是以资产的价值为基础。这一思路在理论上是合理的,在确定的企业总体价值和各单项资产价值都是公允和真实的情况下,评估的商誉价值也是客观和可信的。但是,割差法没能反映商誉是超额收益的实质,再加上人为评估的因素,评估的商誉与企业实际拥有的商誉差距较大。
(二)超额收益法
超额收益法是以改组企业的超额收益为基础,以之评估企业商誉的方法。这种方法体现了“商誉依企业超收益而存在”的性质,因此,这种方法从理论上讲是一种科学、合理的方法。这种方法一般可进而分作三种方法:
1.超额收益倍数法
超额收益倍数法是将超额收益的一定倍数作为企业商誉的评估价值。这种方法的具体运用步骤为,首先确定企业所处行业的正常收益率,可用行业平均收益率来代表正常收益率,并根据改组企业资产总额计算出正常收益。其次,根据企业过去3~5年的盈利情况,计算出企业的盈利水平。企业的盈利水平减去正常收益即为超额收益。最后,依据评估主体的经验,在经得投资各方同意的情况下,确定超额收益的倍数,评估计算出商誉的价值。
超额收益倍数法计算方法简单,但人为因素太重,影响其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在改组商誉评估中,常常作为筐算之用,而非评估入帐的方法。
2.超额收益资本化法
超额收益资本化法的基本思路是超额收益是商誉创造的利益,按一般资本报酬率,需有多少价值的资产才能创造这一利益,据此确定商誉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G=(I-rC)/i式中:G——商誉价值I——预期年收益r——行业资本平均收益率C——企业的资本额i——资本化率超额收益资本化法是基于改组企业在未来几年的收益水平足以代表企业存续期间的收益水平。因此,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那些已进入成熟期,并且在可预计的若干年内,生产经营比较稳定的改组企业。
3.超额收益现值法
超额收益现值法的基本思路是改组企业商誉这项无形资产能给企业在未来时期内带来多少超额收益,这些超额收益按一定的资本报酬率进行折合成现值,以之对商誉进行评估。这种方法的步骤为:首先,合理确定改组企业超额收益的剩余经济寿命。其次,确定在剩余经济寿命期内的超额收益。最后,评估确定商誉的价值,测定合理的折现率,企业剩余经济寿命期间预期超额收益的折现额之和,便是企业的商誉评估值。
超额收益现值法反映了企业超额收益不可能永久存在的客观事实,当改组企业的超额收益只能持续有限年度时,应运用此方法来评估商誉价值较为合理。
商誉评估中的几个问题
(一)商誉评估的基本参数及其确定
影响商誉评估的基本因素主要有两个:收益额和收益率。
1.关于收益额。在改组评估工作中,收益额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条件下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获得的报酬额,代表性的指标是净利润和现金净流量。一般来说,收益额应选择企业现金净流量。其依据是:首先,现金流量比净利润更具有客观性。企业净利润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计算出来的,确定成本、费用时包括了当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各种摊销费用等非付现成本,而折旧费用、摊销费用的计算,受人的主观因素影响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等付现成本,计算出的净现金流量就较为客观。其次,现金净流量比净利润更体现现代财务理念。按照现代财务理念,对于企业获取未来的收益,不仅要考虑其数量,而且要考虑获得收益的时间,即在进行财务对策分析时必须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现金净流量指标具备这个条件。改组企业预测确定未来收益额时,应着重考虑以下因素:(1)商誉评估中预期收益的特殊性。 预期收益是受改组后行为主体影响的,因而现行影响收益的主观不利因素应该排除,它不是因改组而产生的,而改组效益新增收益的因素也不能计算在内,但企业拥有的构成商誉的有利因素,如职工素质、工作秩序、公共关系、卓有成效的管理,只要已经形成足以对未来产生影响,应予以考虑。 (2)影响预期收益的物质因素。企业物质因素长期制约收益,因而需根据现实物质条件来确定预期收益,但若资产转用、局部修复、改进可以大大提高效益,不是改组行为的影响,而是经营行为的结果,应考虑增收的预期收益。(3)影响预期收益的环境因素。未来环境的变化, 虽然确实与当前资产状况无关,但是由于资产不能适应这种环境变化,从而影响收益,则应考虑。
2.关于收益率。收益率的代表形式有:(1)一般银行利率。 它代表了最一般的资产收益率,是除银行储蓄外的任何一项投资的最低机会成本。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非完全市场化,通常不作为资产收益率的确定依据。(2)无风险利率。它是指政府发行债券的利率, 常常又称为安全利率。由于我国债券市场的不发达,债券利率也不反映资金的市场利率。(3)风险收益率。风险与收益并存。 投资者因承担风险需要有较高的投资回报,高于安全收益率的额外报酬率即为风险报酬率,其高低取决于承担风险的大小。(4)组合收益率。 它是由几个收益率指标进行组合所形成的收益率。在资产评估中,收益率指标一般是组合收益率。商誉评估中的组合收益率是指折现率及本金化率。理论上其数值一般为安全收益率、风险收益率、通货膨胀率三者之和。实际评估中,依评估对象及目的不同进行选择。在改组中评估商誉应选择行业平均收益率,其理由为:(1)行业平均收益率是一种组合收益率。 它是反映一个行业或同类企业投资平均获利水平的指标,包括了进行一项投资的安全收益率,进入改组行业承担投资风险的报酬率以及为使投资保值而抵补通货膨胀影响的报酬。(2)行业平均收益率体现商誉的本质。 商誉是依超额收益而存在,超额收益是企业超过行业平均收益率的差额。以此评估的商誉价值才是真实的。(3)体现了企业改组的特点。 改组企业虽然导致了行为主体、经营机制等发生了变化,但不会损害企业的创利源泉。改组企业的创利源泉是原行业领域,以行业平均收益率评估商誉才是合理的。
在商誉评估中应保持资产收益率与收益额同一口径。在企业商誉评估中的收益额及资产收益率有若干种,但不论选择何种指标作为企业收益额及资产收益率,两者必须保持其计算口径及统计口径的一致。另外,评估当中,应注意现有会计报表的财务指标的计算口径是否符合企业评估要求。在一般情况下,不可照抄现行会计报表中的有关指标作为评估中的收益额及资产收益率,需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商誉评估中的重叠性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商标资产,是指权利人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持续发挥作用并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注册商标权益。
第三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商标资产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商标资产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指导意见。
第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商标资产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指导意见。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六条 从事商标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应当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第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第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经过专门教育或者培训,具备商标资产评估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评估经验,具有专业胜任能力。
第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在合理考虑评估对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等因素的基础上,恰当选择价值类型。
第十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合理确定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分析、估算中应用的数据、信息应当与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保持相关性和一致性。
第十一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勤勉尽责,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避免出现对评估结论具有重大影响的疏漏。
第三章 评估对象
第十二条 商标资产评估对象是指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资产权益,包括商标专用权、商标许可权。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明确商标资产的权利属性。评估对象为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关注商标是否已许可他人使用及具体许可形式。评估对象为商标许可权时,应当明确该权利的具体许可形式和内容。
第十三条 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资产评估涉及的商标通常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第十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要求委托方明确商标的基本状况,通常包括:
(一)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及其说明,商标注册号、注册期限及核准的注册类别;
(二)商标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以及商标注册、转让和继承程序办理情况;
(三)指定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
(四)在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情况。
第十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商标资产的法律状态。商标资产的法律状态通常包括商标注册人及变更情况,商标续展情况,商标专用权质押情况,商标专用权权属纠纷及涉及诉讼情况等。
第十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将评估对象确定为单一商标或者商标组合。
对商标专用权评估时,应当将商标注册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和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作为商标组合。
第十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商标许可权资产评估业务,应当要求委托方提供商标登记机关的备案资料或者有关商标许可约定的书面文件,应当关注商标许可形式对商标资产价值的影响。
第十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历史质押记录,以及对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类似商标一并办理质权登记的情况。
第四章 操作要求
第十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商标资产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必要的现场调查、市场调查,并收集相关资料等。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调查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资料通常包括:
(一)商标注册人的基本情况;
(二)商标和有关权利事项登记情况;
(三)商标权利限制情况,包括在时间、地域方面的限制以及质押、法律诉讼等;
(四)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
(五)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六)商标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七)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关的著作权、专利、专有技术等其他无形资产权利的情况;
(八)宏观经济发展和相关行业政策与商标商品或者服务市场发展状况;
(九)商标商品或者服务的使用范围、市场需求、经济寿命、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竞争状况;
(十)商标使用、收益的可能性和方式;
(十一)类似商标近期的市场交易情况;
(十二)商标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十三)商标权利维护方面的情况,包括权利维护方式、效果、成本费用等。
第二十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尽可能获取与商标资产使用相关的财务数据或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商标资产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必要的分析。
第二十一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了解商标资产与相关有形资产以及专利权、专有技术和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共同发挥作用的情况,并考虑其对商标资产价值的影响。
第二十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分析商标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需求,关注商标的美誉度、认知度以及商标商品或者服务在相关行业的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对商标资产价值的影响。
第二十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 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评估方法。
第二十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收益法进行商标资产评估时,应当合理确定预期收益。
商标资产的预期收益应当是因商标的使用而额外带来的收益,可以通过增量收益、节省许可费、收益分成或者超额收益等方式估算。确定预期收益时,应当区分并剔除与商标无关的业务产生的收益,并关注以下因素:
(一)商标商品或者服务所属行业的市场规模;
(二)商标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地位;
(三)相关企业的经营情况,经营的合规性、技术的可能性和经济的可行性。
第二十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收益法评估商标资产时,可以按照销售收入、利润或者现金流等口径,合理估算商标资产预期产生的收益。
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收益法评估商标资产时,应当根据商标商品或者服务所属行业的发展趋势,合理确定收益期限。收益期限需要综合考虑法律保护期限、相关合同约定期限、商标商品的产品寿命、商标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份额及发展潜力、商标未来维护费用、所属行业及企业的发展状况、商标注册人的经营年限等因素确定,收益期限不得超出商品或者服务的合理经济寿命。
第二十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收益法进行商标资产评估,应当综合考虑评估基准日的利率、资本成本,以及商标商品生产、销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经营、市场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合理确定折现率。商标资产折现率应当有别于企业或者其他资产折现率。
商标资产折现率口径应当与预期收益的口径保持一致。
第二十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市场法进行商标资产评估时,应当对收集的可比交易案例与评估对象进行比较,分析在交易时间、权利种类或形式、交易方的关系、获利能力、竞争能力、预计收益期限、商标维护费用、风险程度等方面的差异。
第二十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成本法进行商标资产评估时,应当考虑商标资产价值与成本的相关程度,恰当考虑成本法的适用性。
商标重置成本包括合理的成本、利润和相关税费等。
第三十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成本法进行商标资产评估时,应当关注评估对象的贬值。
第三十一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同一商标资产采用多种评估方法评估时,应当对各种方法形成的初步评估结论进行比较分析,形成合理的最终评估结论。
第五章 披露要求
第三十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在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后,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编制评估报告。
第三十三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商标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必要的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三十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反映商标资产的特点,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商标注册人的基本情况;
(二)商标的基本情况;
(三)商标商品或者服务的基本情况;
(四)商标商品或者服务的生产、销售中涉及的著作权、专利、专有技术等其他无形资产的情况;
(五) 商标资产产生收益的方式;
(六)商标剩余法定保护期限以及预计收益期限;
(七)对影响商标资产价值因素的分析过程;
(八)使用的评估假设以及限定条件;
(九)商标资产许可、转让、诉讼以及质押等情况;
(十)有关评估方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评估方法的选取及其理由,评估方法的运用和逻辑推理计算过程,各重要参数的来源、分析、比较与测算过程,对初步评估结论进行分析并形成最终评估结论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