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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的设置
1、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结合目前分工模式,将加挂的处、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处作为独立处室设置,进一步明确职能,按分工要求开展工作,人员做相应配置。
2、直属第一、第二分局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市中、历下、槐荫、天桥四区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配。
3、直属第三、第四分局参照高新分局完善内部机构和工作流程,实行块块管理,分别负责受理和承办历城、长清辖区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审批和批后管理各类事项。
4、其他处室、单位按照相应“三定方案”明确职责。
二、关于处室职责调整
(一)局机关处室职责
1、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财务、应急管理、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市志编纂工作;承担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府确定的重要规划设计方案的论证和评审工作。
2、政策法规处。起草城乡规划和测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听证事项;牵头组织违法建设工程规划审查认定工作,协调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普法教育。
3、处。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联系特邀规划监督员;负责市政府部门公开信箱和市长公开电话办理工作。
4、组织人事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5、综合管理处。负责市规划局审批服务窗口日常工作;负责报建项目的总收总发和督办督查;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及其他制式文书的校核、发放;负责项目抽查等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计划管理和业务统计;负责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局网站咨询信箱和咨询电话的办理工作。
6、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处。负责市中、历下、槐荫、天桥四区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审批5公顷以下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协调建设单位申报的重要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论证和评审工作。
7、城乡规划处。负责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协调工作;组织编制市城市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参与组织编制村庄规划,负责编制成果的规划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城市设计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市中、历下、槐荫、天桥四区5公顷以上修建性详细规划(含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同时报审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负责旧村居改造项目规划策划审查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业专项规划,具体负责编制成果的规划审查工作;负责规划设计单位的行业管理;负责各县(市)城乡规划的行业指导工作;承办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的审查工作。
8、选址用地处。负责市中、历下、槐荫、天桥四区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审核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承办建设用地规划意见;负责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涉及的规划管理工作;牵头办理涉及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的审查工作。
9、市政规划处。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工程和交通工程的规划管理;组织和参与交通、市政工程专业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和管线工程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区道路红线、河道蓝线、城市黄线的标定管理工作。
10、信息和测绘管理处。负责城乡规划、勘察测绘信息的收集、利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局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编制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负责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工作,审核对外提供的基础地理数据成果;负责测绘行业管理和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工作;牵头负责测量标志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市勘测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负责城市地理信息及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分局职责
1、直属第一、第二分局主要职责是:参与辖区内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专业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查工作;承办辖区城镇居民私房改建、翻建规划审查工作,审核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联系联审办、参与施工图联审;负责有关建设项目规划现场公示的监督工作;承担施工图备案、规划验线和规划核实工作,审核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参与辖区内违法建设工程规划处理工作;配合区政府开展有关城乡规划实施工作。
2、直属第三、第四分局主要职责是:参与辖区内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专业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查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工作,审核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建设项目规划现场公示的监督工作;承担施工图联审、备案、规划验线和规划核实工作,审核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参与辖区内违法建设工程规划审查认定工作;配合区政府开展有关城乡规划工作;负责由市规划局把关和上报事项的统收统发工作。
(三)分工协作要求
1、其他部门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综合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和会签事项,由政策法规处牵头承办,相关业务处室配合;涉及明确的业务类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和会签事项,由相关业务处室承办。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相关事项由选址用地处牵头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事项由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处牵头办理。涉及其他处室业务的,由牵头处室协调办理。
企业内部控制作为风险管理的基础部分非常重要,其是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内部控制是指受企业董事会与管理层人员的影响,为实现经营运行的效果、效率,提高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合理保障,进行设计的过程。(1)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企业内部控制目标是确保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以及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及真实性,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及经营效果等,促进企业全面发展。
(2)企业内控的基本原则。第一、全面性原则。企业内控贯穿于企业决策、执行以及监督的全过程,覆盖了企业各项业务及事项,实现全过程以及全员性的控制,不存在内控的空白之处。第二、重要性原则。在综合考虑的前提下,注重重要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且采取更加严格的控制策略,保证不存在重大的缺陷。第三、制衡性原则。应在治理结构以及机构设置、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互相影响、互相监督的牵连机制,同时还应考虑企业的运营效率。第四、适应性原则。应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以及风险水平等因素相符,且随着企业经营状况、企业文化的变化而进行一定的调整。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内控系统是一个全面、重要、制衡以及适应性强的系统,对企业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二、发电企业财务内控风险管理的问题
1、职责权限划分不清晰。发电企业的财务内控活动贯穿于整个发电企业内部所有的职能部门,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交易授权、不相容岗位、业务流程以及操作规范、规章制度、独立检查以及控制标准等多方面的内容。而目前大部分企业均存在着权责划分不明以及未构建授权及分配责任的方法。企业的各个部门及人员之间权责分配不够清晰,出现问题互相推脱,使得企业的财务内控无法贯彻到底。某些发电企业缺乏独立复核制度,对某些重要的工作环节未进行独立复核,不能保证经济业务的正确、真实以及完整性,从而极易造成职权滥用以及舞弊贪污等现象的出现。
2、重视审计监督以及忽略服务建设的问题。审计监督是企业财务内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内容,它能够有效地改善发电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升发电企业的经济效益。但是我国内部审计发展十几年来,发电企业并未真正履行财务内控审计的真正职能。企业内部审计形式主义非常强,独立性较差,企业内部审计忽略了防错防弊的职能,高度强调查错纠弊,各类正式文件均注重监督。这种过分地强调内部审计监督,而轻视服务建设的思维,是内部审计工作的一个较大的重大误区。
3、内控制度执行力较差。发电企业缺乏完善的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内控制度多采取通用制度,未建立权威性财务内控体系,使得内控制度多流于形式,财务内控制度只是为应付检查而设立。从执行力而言,发电企业的财务内控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未有机结合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若不能有效加强风险管理,强化财务内部控制,将对企业发展、生存造成严重影响。
三、加强发电企业财务内控风险管理的措施
1、完善发电企业财务内控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由于企业财务内控风险管理具有复杂性高以及综合性强等突出特点,发电企业应该进一步完善财务内控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提升财务内控风险管理的重要地位。具体而言,完善发电企业财务内控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1)发电企业构建起专门负责财务内控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主要职责包括:第一、应该及时地审批企业财务内控风险管理方案,且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强的意见;第二、全面及时地对日常经营管理中的财务内控风险监控结果加以全面地了解,一旦出现偏差或者出现潜在的威胁,那么就应该出台整改纠错方案,将企业损伤降低至最小范围内。(2)为了更好地落实财务内控风险管理工作,发电企业还需要加强对相关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培训。从事财务内控风险管理的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需要全面掌握财务会计、企业管理、法律、税收、金融、审计等知识。发电企业应该为其创造良好的培训条件,及时更新知识体系。
2、积极营造财务内控环境。财务内控环境的管理对发电企业财务内控风险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是由于内控环境确定了管理层的基调,且会对人们的财务内控意识产生一定的影响。其基本原则为:(1)健全的道德观及诚信的文化。组织应该具备明确的价值观,监控各项活动,并采取有效的措施;(2)有效而独立的董事会。应构建独立且有效的监督机制。独立而有效的监督,可以是来自于企业外部的机构或者个人,也可能来自于企业的拥有者。(3)管理层的运行方式促使良好的控制。管理层应该设定目标,且为各项活动设定一个基调。(4)权限以及责任的分配与财务报表的目标是一致的。权限以及责任的分配是从董事会与财务总监开始的。
3、加强发电企业内部预算管理控制。在预算管理方面,企业应将年初预算目标进行分解,层次落实到部门以及责任人,每月进行对标管理以及预算分析,且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且坚持“管理从严、指标从优、费用从紧”等原则,实行“年零基、月滚动、周分析、日监控”的滚动预算管理模式,以合理计划作为龙头,调整资金流为主线,以实现全面的动态化的预算管理。具体而言,主要从如下两个方面进行:(1)组织落实与责任清晰。根据发电企业全面预算动态化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全面预算动态化管理领导小组,且从企业实际出发,汇编印发了发电企业全面预算动态化管理手册,全面对企业生产经营目标责任加以了解,细化各个部门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全面预算管理动态化分析、监控考核等闭环控制流程。(2)构建全面的预算管理动态监控机制。发电企业在以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预算滚动调整机制,强化预算管理的过程控制。根据企业的相关要求,及时编制并报送各类指标报表,经过月度经济分析会进行分析,通过周监控对于预算值差异较大的指标及时预警及纠编,以充分地发挥预算管理的作用。
4、构建动态管理、风险评估体系。发电企业要加强财务内部控制,首先需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完善风险评估程序,建立财务状况风评模型,建立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的预警系统,加强外部的风险管理,提升事前风险的防范能力。动态掌握企业会计人员的思想状况,若会计人员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化解该类风险。
【关键词】 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指标体系
在市场经济健全的国家,行业协会、政府与企业被并称为“现代社会三大支柱”,它们在影响政府经济政策制定、开拓国际市场、改善工作环境和协调劳资关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是专门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管理的行业管理机构,它是为了避免评估行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维护共同利益,进行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以自愿形式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其主要职能是行业自律、协调和服务。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内部控制是由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实施的,为组织工作的效率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律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其构成要素应该来源于管理层组织协会工作的方式,并与管理的过程相结合。
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内部控制现状
(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重视程度不够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普遍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是未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没有成文的内部控制制度,或者是内部控制制度残缺不全、有关内容不够合理,比如较为重视协会与政府和评估机构的沟通,但忽视了内部控制结构的整体协调,从而导致资产评估行业缺乏明确的控制程序和标准。同时,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协会也往往忽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宣传,忽视控制程序和标准的制定,以及相关文化的形成,使得评估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缺乏对内部控制的了解。
(二)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流于形式
现实中还存在另一种情况,即评估行业协会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而且也较为全面,但仅仅停留在纸上而不执行、不落实,未能发挥有效作用来制约违章行为的发生,将已订立的协会内部控制制度“印在纸上、挂在墙上”,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而不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如何,遇到具体问题多强调灵活性,使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从而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
(三)我国资产评估协会仍然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影响
由于我国行业协会还没有完全与政府相脱离,或多或少的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影响,资产评估行业协会也不例外,从而造成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结构不完善导致协会内部控制体制不顺,比如协会内部出现多头领导问题,使内部控制执行不力;加上资产评估行业协会自身对内部控制不重视,缺乏内部控制理念,造成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内部组织工作实施不顺畅。
二、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针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就非常必要和紧迫。
(一)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的需要
随着资产评估行业体制改革的深入,资产评估行业协会自逐步扩大,建立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内部控制制度是随着本协会对内加强管理和对外满足社会需要而逐渐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自我检查、自我调整和自我制约的系统,是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内控制度可以合理保证协会有效进行组织工作管理,提供可靠的财务报告和其他信息,保护本协会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实现本协会的整体目标。因此要使协会内部各项活动健康和有序的进行,就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建立完善的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内部控制制度是资产评估行业协会防范管理风险的制度保障
风险导向型内部控制是现代内部控制的主要特征。由于我国评估协会或多或少的会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影响,其抗风险意识并没有提高到应有的高度或根本没有形成风险意识,更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与风险预警机制。由于近年来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在我国经济体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所处的内外环境也日益复杂多变,风险程度需要进行全面评估并据此进行适当的风险控制。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制定资产评估行业的准入制度,审批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人员的执业资格以及内部管理机制的僵化和财务风险上。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应针对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风险导向型内部控制制度,可以规避和防范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管理风险。
(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决定了评估行业的发展状况,决定了能否在我国的评估行业中建立一个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这个机制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评估机构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其职业质量,规范评估操作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加强评估机构的抗风险意识。同时,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并高效传递和诚信有关的信息,有效地调动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形成对资产评估行业的外在有效约束机制,对于维护整个行业诚信建设无疑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从而可以有效的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四)对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内部控制的研究,有利于提升政府的治理水平
资产评估行业协会作为政府和评估机构的桥梁,必须开展好“双向服务”。评估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加强其内部控制制度,快速高效地把行业的情况、评估机构的愿望反映给政府,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三、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内部控制制度的构成要件
(一)控制环境建设
提高管理层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并实施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管理层的主要职责之一。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核心是人及其环境,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内部控制失效,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的产生,其责任主要是行为主体,只有领导层高度重视,才能结合本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通过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制度,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管理者的内部监督,建立重大决策集体审批制度,以杜绝个别领导权力过大或集体循私舞弊行为。承担内部控制监督职责的资产评估行业协会财务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使内控制度能够更好地、更全面地贯彻落实。
(二)内部控制内容体系建设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内部会计控制固然重要,但内部控制理论和实践与管理控制也是分不开的。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内部控制内容体系应以内部会计控制与内部管理控制为基本点,同时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环境、协会文化等控制环境因素与风险因素都应纳入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内部控制的范围予以考虑。如果没有管理控制,会计控制既失去了基础,也失去了目标。而如果不考虑控制环境因素与风险因素,内控制度就会失去现实的履行基础和保障。
(三)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内部控制评价主要是对内部控制设计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如果说合理和完整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及有效执行是保证监管部门或资产评估行业协会自身订立的内控目标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那么这一条件客观上需要有一套指标体系来对内控制度的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作出评价。一是正确界定内部控制的目标,即考核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所制定和执行的内控制度能否达到可靠性、合法合规性、经营效率和效果;二是以风险管理理念为基准评价内控制度,即在构建内控评价体系的过程中,应该以风险管理理念为基准,内控评价的重点应该是确认风险及测试管理风险的方法,在风险导向的内控评价中,分析、确认、揭示关键性的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在评价标准、指标和权重的选择上均要把握风险管理理念,这才是评估协会内控评价的焦点;三是内控评价体系应选取科学合理的标准,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而进行的内部控制评价,其结果不可能真实反映协会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有效。
(四)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功能
内部审计是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最重要环节,在现行的资产评估行业协会体制下,有了科学管理的框架,要让管理得到强化,得到有效实施和不断完善,就需要内部审计的支撑。内部审计要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行恰当的监督与检查,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运行效果和质量进行审计测试与评价,及时反馈制度执行结果的信息并提出意见、措施和建议,使内部审计逐步由注重查错防弊的监督型向风险防范、增加价值、促进服务的管理型转变。
(五)强化外部监督与约束
强化外部监督与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等政府部门在建立完善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内部控制方面的作用。尤其在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管理者内部控制观念普遍淡薄的情况下,依靠政府的强制性与权威性,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内部控制的检查与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增强威慑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内部控制制度并使之有效实施,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同时鼓励与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对违法违纪行为曝光,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为了加快培育和发展资产评估行业协会,使其更好的服务于评估机构,发挥其中介作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就成为必要条件之一。只有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实施有效监督,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内部控制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行业协会加强其组织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防范舞弊,减少损失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李若山,徐明磊.COSO报告下的内部控制新发展.会计研究,2005,(2).
[2] 李珍刚.当代中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互动关系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摘要】本文认为开展物资采购审计,是医院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并分析了物资采购审计的特点、审计方式与方法,同时提出物资采购审计所采取的措施。
【关键字】医院 物资采购 审计 方式 方法 措施
医院正常运营需要一定量的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支撑。这些设备、耗材、建筑物等物质条件需要医院在运营中不断的购进。随着社会的发展,医院物资采购项目将会越来越多,品质也会越来越好,所支出的金额也将越来越多。如何有效地规范、控制物资采购支出,维护医院和职工的根本利益,提高物资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已经成为医院管理者和职工关注的问题。
1 开展物资采购审计,是医院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
内部审计是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物资采购是维持医院运行的重要经济活动,是医院资金支出的重要部分。物资采购每节约一分钱,就意味着单位增加一分钱的净收入。因此对其进行审计,规范医院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而促进医院加强经济管理,提高医院的整体经济效益,是国家以法规的形式赋予内部审计的职责。
2 物资采购审计的特点
2.1 物资采购审计具有多样性: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化,决定医院不能或经济规律不允许医院以自产自销的自然经济形式为自己生产所需的物资向社会采购。其采购的范围涵盖了各种各样的办公用品、卫生材料、药品、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家具、被褥、图书、报纸杂志、电器、音像制品、维修配件、大型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及承建施工、对外广告宣传、印刷、保洁服务等,项目品种繁多、且各自都有自己的特性,这就决定了物资采购审计的多样性。
2.2 物资采购审计具有极强的时效性:一方面,医院计划采购的项目是医院在一定时期内维持医院正常运转或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益所需的物资、服务,推迟采购就会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转和发展。需要内部审计必须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物资采购的审计。否则,迟到的审计对医院运行和发展来讲,不仅是无效的,甚至是有害的;另一方面,现在医院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的,对外采购项目的价格和供货渠道,不像计划经济时期,物价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不变,而是价格随行就市,变化比较快,且同一时期、同一品种的货物,不同渠道供应的价格也不一样。这就需要内部审计机构有较强的时间观念,在有利于医院发展的时间内,及时、快捷地完成物资采购审计。
3 物资采购的审计方式与方法
3.1 物资采购的审计方式:物资采购项目审计,不同于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内控制度等审计,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内控制度等审计,是根据已发生经济活动并已有记录的历史数据、制度和会计资料,可事后进行。而物资采购发生所留下的会计资料,由于市场变化较快,事后进行审计,很难或不可能形成有说服力的审计结论。只有在采购事项发生前,内部审计部门根据有关职能科室报审的、经过医院领导批准的采购项目计划,进行市场调查和询价,形成有据可查的审计意见,即物资采购项目价格等提出限定性的意见,并对采购的程序及结果进行跟踪性审计,这种事前参与的审计方式,可有效地堵塞物资采购中的漏洞。
3.2 物资采购审计的方法:其一市场调查法。医院物资采购一般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直接采购等方式。对这些采购方式的审计,因采购方式不同,其方法各有特点。但也有共同点,都需要采用市场调查法。通过市场调查,获取采购项目的供货渠道、供应商、产品质量及价格等信息,形成可靠的标的或价格底线,从而提出可行的审计意见。其二程序审计法。是指对各种采购方式应遵循的基本程序审计的方法。随着改革深化,采购管理越来越规范化、科学化,医院对各种采购事项制定了严密的采购程序。如果遵循了采购程序规定,一般不会产生不规范的行为。因此,审计的另一个重点,就是审核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按采购程序执行采购。其三内外审计结合法。是指对金额较大、项目复杂的采购事项,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后,再聘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的方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审计。目前,医疗卫生系统基建审计能力有限,采用内外审计结合的办法,一方面降低审计成本;另一方面降低审计风险,使内部审计工作更具客观性、公正性。
4 医院物资采购审计所采取的措施
4.1 物资采购前的可行性论证审计:可行性论证解决是否有必要进行购买的问题。医院购置大批量物资或贵重物资前,必须从医疗市场的实际需求出发,充分论证物资采购后将能产生怎样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除充分考虑开展的新技术在国内或省内医疗市场中居于何种地位,先进性如何,是否有适合的患者群外,还要对供应商能否保证质量供应,价格的合适性,售后服务是否良好等诸多方面进行周密的调研、分析和论证。可行性论证作为采购前的一道程序,如果缺乏必要的监督,容易流于形式。
4.2 物资采购招标评标审计:经过可行性论证的物资并不能立即采购,还需经过招标评标等相关程序。针对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舞弊行为,内审人员可采取相应的审计程序。一是招标工作审计:审查招标项目的审批手续是否合法、齐全;审查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形式是否合规,是邀请招标还是公开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就不能采取邀请招标;审查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否包含对所要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是否列明投标人的资格限制,是否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规定方式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二是评标工作审计:审查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是否存在主观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审查评标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否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投标者;审查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投标单位互相串通,抬高价格,共同舞弊的现象。
4.3 物资采购合同审计:在医院物资采购活动中,开展物资采购合同审计能约束双方当事人依合同办事,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保证合同条款的明确完善。一是合同条款的审计: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危害社会利益;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善,有无损害医院利益的不利条款;审查合同单位名称与中标单位是否一致,双方当事人名称和地址是否齐全;审查合同标的是否与中标采购物资相符,数量及质量要求是否清楚载明;审查价款及付款方式是否明确;审查交货方式、时间、地点是否具体;审查合同是否订明违约责任及解除办法。二是合同执行审计: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未执行的情况;审查执行不完全的合同,并查找原因。三是合同变更审计:审查变更理由是否充分,是否属不正常变更;审查变更是否经双方同意,是否属单方变更;审查变更合同是否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发行了变更审批手续。
4.4 物资验收审计:验收物资由独立于采购、付款的质检部门承担,质检部门对照合同对各类物资的数量、质量、型号进行查验,填写质检单并经质检人员签字,以明确责任。只有经质检合格的物资,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抽查已入库物资,逆向查找该批物资是否有经质检人员验收签字的质检单,并与采购合同核对,看实物、质检单、合同三者是否一致,检查和考核质检部门的工作,为医院患者使用医用物资把好质量关。
4.5 货款结算审计:审计人员应对购货发票、运费单据、验收单等结算票据进行审计,审查票据是否真实、合法,采购的数量、价格、金额是否合规、准确。检查支票存根编号是否连续,并将付款日期、付款金额、供应商名称等信息与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应付账款明细账核对,看是否相符。对有折扣条件的发票,还应检查财务处理记录是否详细,是否存在贪污折扣而以总价付款的情况。检查是否违背付款政策对部分供应商快速付款,是否有违背现金结算管理规定,用现金代替银行存款进行付款的现象。
改革开放给中国电信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随着中国电信企业体制的转轨,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逐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国家作为中国电信企业的所有者,其主要职责转变为监督。为了防止电信企业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的流失、财务监督弱化、会计基础工作落后、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的出现,会计委派制应运而生。其实质是: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条件下,由国家作为企业的所有者,在电信企业内部建立旨在保障所有者利益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的一种新型的财务监督体制。但会计委派制在理论与实践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随着中国网通海外上市的成功,我国四大电信运营商全面进入国外资本市场,其产权结构与经营机制又有了较大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电信企业的资本运作能力,将中国电信企业纳入了全球市场体系。但与此同时加大了对国外市场和投资者的依赖。企业上市以后,未来的投资方向、财务分配、融资手段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向国外投资者进行定期披露,能否顺利实施将受到后者的制约。而美国安然、世通的财务欺诈事件,使美国政府于2002年7月30日签发了《萨班斯法案》,强制要求通过加强内控手段来改进企业治理状况。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针对当前中国电信企业的现状,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财务秩序,会计委派制仅是一种“治标”的方法,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才是一种“治本”的方法。因此,有必要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一、目前电信企业会计委派制现状
目前中国电信企业会计体系多采用“用人单位自主管理为主”,各单位自主任免会计人员并对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由于现行管理体制的局限性,法律赋予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实际上难以全面履行。一方面,经济生活中的一些现实问题的解决需要强化会计监督;另一方面,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又使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监督时有诸多困难。于是,有些电信企业选择了会计委派制形式,主要是企业集团内部委派制。即:总部、集团公司向所属省分公司派驻财务总监,省分公司向所属地市分公司派驻主任会计师,地市分公司向所属县级分公司派驻财务负责人。其推行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可对电信企业经营活动实行全过程控制,改变了财税审计部门事后的、远期的、外部监督效果不尽如意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的流失。
(二)强化了会计监督,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财务总监的派驻,使其能相对独立地行使财务管理职权,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统计完整性进行监督,从而有效地遏制了以往“领导定调子,会计统计填数字”的现象。
(三)会计基础工作有较大的改变,会计信息质量有了保证,会计人员的素质也有了较大提高
但是,客观地讲,电信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比如: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的流失、财务监督弱化、会计基础工作落后、会计信息失真等),有着十分复杂的历史及现实原因和社会因素,单靠会计委派制来完全解决是不现实的。而且,会计委派制也存在一定的缺点,主要是难以建立会计人员的有效激励机制;与会计委派制相应的配套措施滞后,没有统一的办法以规范委派会计的选拔、奖惩、升迁、轮换及后续教育;同时监督职能的强化,使得其在为企业服务和出谋划策职能等方面不能充分发挥积极性。
二、当前电信企业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内部控制是以实现企业发展战略为目标,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为目的,规范企业各种业务流程为内容而建立的一整套责任体系。对当前中国电信企业的发展现状而言,建立企业内控制度是刻不容缓的。
(一)内控制度建设是中国电信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
中国电信企业经过多年来的改制及跨越式发展,网络、资产、收入规模都有了大幅度提升,但是与业务快速发展和企业整体规模迅速扩张不相适应的是公司的内部基础管理工作薄弱,重发展,轻管理,在风险控制方面还存在一定漏洞。要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从基础管理工作入手,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以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落实。
(二)内控建设是实现中国电信企业经营目标,提高运营效率的要求
随着中国电信企业成功改制及上市,国资委(控股股东)、境内外投资者对公司经营业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公司的经营仍存在着收入跑冒滴漏、成本控制不力、资产浪费和损失等问题。2004年中央企业平均净资产回报率为9.6%,电信行业为9%。通过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清晰的业务流程,合理地对企业内部各个职能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分工、控制和考核,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地进行。
(三)内控建设是提升中国电信企业价值,满足资本市场监管的要求
2002年7月30日美国国会通过了《萨班斯法案》,对在美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提出了具体的、强制性的要求。2004年中国四大电信运营企业均实现境外上市,如果在内控建设方面存在缺陷,达不到《萨班斯法案》的相关要求,将严重影响公司在资本市场的信誉,直接造成公司价值的损失。
三、电信企业内控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各种制度、方法和程序的自我调控体系。按照COSO理论,我国电信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确定了企业的总体态度,是其他内控要素的根基,是影响员工控制意识的基础。其基本内容包括:员工的诚信和道德观、胜任能力、行为总则、管理层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组织结构、管理层授权和职责分工、人力资源政策与措施、监管部门的参与(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二)风险评估
为有效地执行内控制度,企业必须制定经营目标和了解实现目标时所面临的风险。风险评估是识别和分析这些风险的过程,是确定如何管理和控制风险(下转第21页)(上接第19页)的基础。包括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
(三)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指为了确保企业管理层的经营理念得到贯彻实施而建立的政策和程序。控制活动在整个企业内部所有级别和所有职能部门内进行,包括一系列不同的活动,如审批、授权、确认、核对、考核经营业绩、资产保护等。
(四)信息与沟通
信息和沟通要素是指一套能够支持相关信息的确认、信息获取和交流沟通的系统,以促使员工履行自己的职责以及正确编制财务报告。包括信息的识别和获取、信息加工和报告及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如信息共享,如通过组织内各个级别的管理人员的沟通,建立一种共同责任的意识;管理层明确定义每名员工的责任并向他们沟通;建立管理层内部和与外部各方定期沟通的流程等。
(五)监督
监督是评估内控系统在一定时期内运行质量的过程,目的是保证内部控制持续有效。主要包括:内部审计、管理层自我评估。
内控制度的实施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合法合规性、规范企业行为、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以上所述的五个要素相互联系,必须同时作用才能使内部控制得以发挥作用。可以看出,在中国电信企业内控制度的建设过程中,强化控制环境是前提;风险评估及信息与沟通是方法;控制活动是手段;强化监督是保证;落实执行是关键。
四、会计委派与内控制度建设相互结合,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一、邮政金融网点转型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邮政金融网点转型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网点服务功能定位与客户需求不相符
现阶段很多邮政金融网点均是将大公司的业务服务作为主要功能设置,存款利差也是各点的主要收益,而普通居民客户的业务仅限的基本的金融服务,现有的金融服务根本无法满足所有客户的实际需求,在非存款类金融产品的开发方面更是进展缓慢。目前国内金融市场有越来越多的外资金融企业进入,邮政金融网点必须加速转型,对自身的服务功能进行重新定位,才能更好的适应市场发展。
(二)网点营业人员素质与行业发展要求不符
服务标准单一是我国邮政企业金融网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最普遍的问题,员工的基本工作内容不外是点钞、应用计算机及熟悉相关业务知识等,可以说各个网点均普遍缺乏服务型、营销型等综合性金融人才。邮政金融网点的覆盖面虽然大大提高,但是却由于人才匮乏导致各网点“只重量不重质”,这种人力资源配置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客户需求,无法为高端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三)网点业务办理流程不合理
科学、有效的业务流程会对企业的销售业绩起到决定性作用,但是邮政企业很多金融网点的业务办理流程均不合理,比如链条多、环节复杂、销售方向不明确等等,这些问题对网点的销售、服务等均产生严重制约。再加之销售人员专业性有待加强、业务流程不规范等等,导致无法充分挖掘客户的深层次金融需求,从而导致客源的流失。
二、促进邮政企业金融网点转型的策略
(一)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硬件及人员配备
一方面要做好硬件配置及功能区分。标准的营业网点要做好功能分区,将引导区、自助服务区、体验区、现金区及客观等待区等区分开来,并在不同的功能区域配置相应的硬件设备,比如叫号机、网银体验机、自助存取款机等等。另一方面,要明确各网点相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一般情况下,一个标准的网点岗位设置包括网点负责人、理财经理、综合柜员、普通柜员、大堂经理、外拓经理及安保人员等,除此以外还要根据业务量、岗位配置等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备员,以利于人员的优化。上述岗位中,网点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即网点工作的全面管理;理财经理则主要负责厅内营销业绩及存量客户的维护管理综合柜员主要对普通柜员业务办理进行监督与检查,保证其工作的合规性;普通柜员的主要职责是快速、准确的办理各项柜台业务;大堂经理主要对入厅客户进行分区引导,指导客户填写各类柜面业务申请单,并向理财经理介绍单项潜在业务客户等。外拓经理则主要负责厅外作业。上述各个岗位做到各司其职,明确责任。
(二)推进各网点关键绩效指标考核
首先要对现有考核体系进行改革民完善,以利润中心模式、其它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为参考,对邮政金融各网点的考核指标做进一步简化与规范,突出产品销售及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当然不同忽略内控管理及合规经营考核等重要内容,以引导各网点合规经营。其次,突出重点考核指标。与其它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质相同,邮政企业的主要目的也是经营利润,因此要将经营利润作为绩效考核的核心,对网点内部的各个岗位可参照外部商业银行的相关规范制定考核标准,突出个人业绩比重。其次,实施分配激励向一线倾斜,实现网点个人收入与网点发展效益的和谐发展。建立分配激励长效机制,遵循“向网点一线倾斜、效率优先、多劳多得”的原则,根据各区域的实际情况细化具体的考核办法。加大对各网点负责人的激励考核力度,促使其多创利润。比如可以在在网点完成既定营业利润的基础上,针对超额利润按照一定的比例奖励各网点,再由网点负责人按照员工绩效考核结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实现网点人员收入原则与网点收入同步增长的经营目标。
(三)加强人员的转型培训,提高各网点人力资源的综合素质
教育培训是提高人力资源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的重要渠道,要促进邮政金融网点的转型就必须加强各网点人力资源的转型培训。培训过程中可根据转型初期的紧迫性要求分层进行,先明确培训重点对象,随着转型的不断深入再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首先,转型初期的重点培训对象主要为各网点负责人及领导层,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金融面临的环境、转型的目的、转型的本质及转型的方向等。其中金融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十分严峻,必须通过转型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解决企业与客户的关系、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建立起“以人为本”的经营管理模式,针对网点经营发展要做到以客户为中心,针对网点的内部管理则要做到以员工为中心。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要求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具体内容则包括岗位职责明晰、工作流程的设计与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客户管理与维护的方法、理财知识与营销技巧、甚至包括服务礼仪等等,总之培训工作要涉及到金融服务的各个层面,提高个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注意培训后要进行考核,以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价,再根据考核结果对普遍存在的知识盲点进行二次培训,保证各岗位工作人员达到“应知尽知、应会尽会”的培训目标。
(三)采用差异化客户服务模式
从某种程度上讲,现代服务行业已经进入了体验经济时代,通过服务向客户提供一种互动式体验,将客户作为服务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服务体验不仅是金融网点服务质量的表现,更是提高客户忠诚度的重要措施,因此邮政企业金融网点的转型要注重提高客户服务体验,在开展各类营销型服务时,要注重提升客户关系管理,以促进金融产品的销售。针对不同的客户阶段实施差异化的服务模式,比如针对普通客户,可为其提供标准化的服务,而针对中高端客户,则更侧重于服务的个性化特点,向其提供增值服务,基于整体分配资源的角度提高各网点服务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实现不同层次客户享受不同服务待遇的服务目标。
三、结语
一、合规的概念
倡导合规文化,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合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合规作出如下定义:合规是指银行的业务经营活动应与所适用的国家法律、监管规定、行业规则、自律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业活动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观念等相一致。可见,合规不是单纯意义上的按部就班、循规蹈矩,而是银行内部一项复杂的、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合规规范的主体是银行各级机构及其员工,规范的业务涵盖了银行的所有对外业务,具有以下内涵和特点。
一是诚信守则。“诚信守则”是构建商业银行合规文化体系的基点,也是拓展银行生存发展空间的源泉。 “诚实守信”的合规文化理念是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并体现新时代的道德规范,商业银行只有以坚持诚信为先,才会博得广大客户的青睐和支持,才会获得取之不尽的资金来源和业绩收益。二是合规自律。企业文化是加入企业的每个员工必须认同、接受、遵守的准则和信条。合规自律是将合规文化作为指导和约束公司整体行为以及员工行为的合规理念。合规自律的核心是主动遵循,自觉坚持,加强检查,有效监管。三是主动合规。主动合规要求商业银行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主动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准则,主动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在员工认同企业价值观的前提下,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责任感。四是合规创造价值。“合规创造价值”是银行监管部门和管理层大力倡导的一个新观念,合规创造的价值包括:减少违规经营风险损失所形成的成本转移价值;提高商业银行形象,为商誉品牌加分的资产提升价值;用先进合规文化巩固、吸引扩大客户而创造的服务增效价值;通过合规教育保护人才,凝聚、鼓励员工尽职工作、开拓创新而体现的人文价值。五是合规创新。合规管理通过对法律法规及其精神的准确理解和把握,与监管部门有效互动,对新业务的合规性进行共同的研究和确认,最终达到促进银行业务的创新
二、个人银行业务的发展必须以完善的合规文化体系为基础
个人银行业务与合规文化建设是密不可分的,要使个人银行业务得到可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严格控制各类道德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狠抓基础管理,促进依法合规经营。具体说来,个人银行业务与合规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联系。
一是个人负债业务离不开合规文化建设。个人负债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开办时间较长,规章制度、流程操作相对较完备、较规范,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风险隐患和内控死角。如个人账户管理在受理开户、开户、大额取款、转账及大额取款、转账等环节,未按照规定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对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利用不充分。特别是对待熟人或关系人他人办理业务时,存在思想上放松、麻痹导致不能合规操作的现象;针对当前银行卡外部犯罪、诈骗现象时有发生,加强银行卡交易安全、信息风险提示工作成为治理用卡环境的重要一环。
二是个人理财业务离不开合规文化建设。作为新兴业务,个人理财业务在满足客户、银行双重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因素。如接受客户委托,掌管客户资金的委托理财行为,存在很大风险,;个别基层机构在销售个人理财产品时,仍未严格执行个人理财产品风险提示制度;对客户风险提示不充分,或程序不规范,存在较大的外部监管风险和法律风险。
三是要加强对网点主渠道的管理,更离不开遵章守制,合规操作。众所周知,网点作为银行业务经营的主渠道,是银行创造最大效益的主体。网点的主要职责是做好服务、销售、内控三大中心工作。其中完善的内控是服务、营销的前提和基础。网点的人员管理、交易操作、流程控制,都关系到网点的良好运行和业务开展。因此,加强合规文化建设是网点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加大合规文化建设力度,保证个人业务健康发展
一是树立依法合规理念,提高对合规操作的认识。首先,依法合规是企业经营的一项基本准则。银行从事经营活动,依法合规是《商业银行法》的明确要求。不合规经营,出现内外部风险,银行不仅会遭受直接的甚至是巨额的经济损失,还要受到监管处罚,相关领导及员工要承担纪律处分甚至法律责任,商业银行的社会声誉、市场价值等多方面都会受到影响。其次,依法合规是价值创造的一项基本保障,可以保障新产品章程及合同条款符合监管部门、法律部门的要求,防止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维护我行及客户双方的权益。
二是整理、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制度落实。严格的制度执行是风险防控和合规操作的重要前提。在增强制度执行力方面,首先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对个人条线相关规章制度的梳理,归纳、总结柜面操作中的主要规定和注意事项,并采取适当形式,向广大柜面一线人员宣讲、。其次,要通过各种渠道,让个人银行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通过在网站、邮件、办公系统等渠道,将有关法规知识进行讲解、,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和风险点,不仅要告诉员工怎么做,还要分析违规行为的具体危害和成本,让一线员工“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提高依法合规操作的自觉性,使之成为日常工作的自觉行为,做到主动合规。第三,要下大力气,做好制度的落实。通过巡回辅导、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控。同时,充分利用利用科技力量,进行非现场数据分析,了解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出台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关键词] 商业银行 内部控制 职责分离 审计制度
内部控制是20世纪中叶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重要管理方法,它的内容和定义随着现代经济管理技术的进步和管理范围的不断扩展而日益丰富。C OS O认为:内部控制是一个靠组织的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去实现的过程,其根本目标是为了保证经营的效率性、财务报告的可信性、法律规制的遵循性;实现控制目标的五个要素是控制环境、风险评价、控制活动、信息与交流、监督与评审。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这些先进内控模式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银行内部控制框架》十三项原则,为各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定了可供借鉴的模式和方向。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2年4月公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指出: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的一种自律行为,是金融机构为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涵盖各项业务活动、涉及内部各级机构、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指引》认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防范经营风险;第二层次是保证资产的安全、会计记录的完整真实和经营环节的规范;第三层次是为实现经营目标和经营效益提供合理保证。
银行内部控制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涉及银行业务部门、内审部门、中央银行和外部审计机构。20世纪90年代中期,一系列银行内部控制失效导致银行经营失败或陷入困境的案件震惊了金融界。根据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近期研究成果,可以总结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战略主要表现在如下十个方面:
1.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商业银行应该结合自己的行业特点,在各个岗位、各个部门、各个环节上建立严格而具体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也应该建立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相互核查制度,因为每一个环节在完成自身业务的同时,也是在进行对上一个环节的检查。
2.制定发展目标和方向。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合法、合规、稳健的要求制定明确的经营方针,各部门和分支机构都应该围绕整体的经营方针来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以实现整体的经营利益。一般而言,商业银行应建立“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坚持资金营运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3.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规范岗位管理措施。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要靠要靠各个岗位人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因此,商业银行应当推行内部工作的目标管理、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实施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标准,同时赋予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关系。
4.实施部门岗位职责的适当分离。职责分离是内部控制独立性的基本要求,能够使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各尽其职,也符合巴塞尔有效核心监管原则中“职能分离”的目标。商业银行要切实实施有价证券的保管与帐务处理相分离、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相分离、资金交易业务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相分离、信用的受理发放与审查管理相分离、损失确认与核销相分离、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技术人员与业务经办人员、会计人员相分离。
5.实现合理的授权分责。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是由各级管理人员和在岗人员完成的,赋予各级人员合理的权限是完成任务的基础和保证。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各自经营的性质和功能,建立“分级分口”管理和“授权有限”的管理制度。各级管理人员要在各自的岗位上,按所授予的权限开展工作,并对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责。
6.建立有效的内部稽核制度。内部稽核制度是指各部门、各岗位之间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的一种不间断的连续检查制度,即每一个环节在完成自身业务的同时,也是对上一环节工作准确性的核查,它不同于独立的事后内部稽核或审计。实施业务过程中的相互核查制度,可以减少工作差错、防弊堵漏,保证资产和交易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7.构建完整的信息数据库。信息资料是业务过程的全纪录,是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重要凭证,对这些资料进行安全保管、甚至对某些重要的合同、文件副本进行保管,是业务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因此,商业银行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地记载每一笔经济业务,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建立完整的会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的档案,确保内控行为的顺利实施与开展。
8.建立有效的预警预报系统。建立预警预报系统的目的是为了早期预知可能出现的错误和问题,及时发现经营过程中的隐情,防患于未然。商业银行应围绕经营行为、业务管理、风险防范、资产安全建立定期业务分析、信贷资产质量评价、资金运用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定期实物盘点、各种账证账表的核对制度以及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制度,从而把业务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9.建立有效的应急措施。商业银行应对重要岗位和营业网点制定明确的应急措施,保证业务的持续进行。应急措施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内外部因素,依次设定具体的应变步骤。当商业银行遇到断电、失火、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各个岗位人员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消除和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
10.确保内部稽核制度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内部稽核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各项业务提出内部控制的建议、检查和评价各有关部门内部控制的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进行稽核检查、建议对违反内部控制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分和处理。
参考文献:
董事会秘书,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秘书,被誉为“公司高管层中最职业化的岗位”,尤其是上市公司董秘,在资本圈里俨然处于各方利益交汇的枢纽点――公司的“对外发言人”,公司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定联系人”,公司与新闻媒体的“窗口”,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协调人,同时还是公司进行资本运作时的参与者。而从国外的制度来比较,接待投资者一般都是由公司CEO或者CFO直接出面,国外其实是没有董秘制度的。
中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应设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委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事宜。作为资源在握的高级人才,董秘是最佳的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裁、总经理的人选。这是董秘职业发展的一个渠道。作为公司财务事务的最高负责人――CFO,通常又都是公司必然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实务中,投资者所关注的很多事务都与财务有关,董事会秘书经常需要从CFO处了解财务数字及形成该数字背后的逻辑,有些时候还需要邀请CFO直接回答投资者的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不再单独设立董事会秘书一职,而选择由CFO兼任董秘,而这一改变对公司治理有何利弊、又会对投资者关系管理产生哪些关键影响?笔者试从自身实践体会来加以解读。
董秘的历史沿革及职责
董事会秘书在英美公司法上被称作公司秘书(company secretary),最早追溯到1841年的英国公司法报告的案例中。最初,董事会秘书仅作为公司的普通雇员,处理一些文书事务,与普通的“秘书”无本质区别,随着董事会秘书所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多,在公司中的地位日益上升,开始发挥重要作用。1971年,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法定机关的地位得到确认。英国1985年公司法和1989年公司法都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权与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特殊属性的赋予使董事会秘书开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成为关键因素。
在中国,董事会秘书得到有关法律、法规上的认同,最早起源于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1994),该规定第15条明确了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而后,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1997)中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998)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997)中有关章节都明确了董事会秘书这一职位,都进一步重申了董秘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并成为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沟通的重要桥梁。
2005年10月,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24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并规定了董秘相应的职责。
从以上董事会秘书的发展沿革可以看出,在英美法系国家,董事会秘书制度设置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内部的管理,使公司运转更加规范、协调。它随着公司制度的发展而衍生,并从公司法角度进行规制。而在中国设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上市后的规范运作和监管要求,也更多地表现为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从证券法的角度进行规制。
英美法系国家董事会秘书的法律地位经过了一个不断上升的过程,董事会秘书现作为公司管理方面的主要高级职员,已具有广泛而实质性的义务和责任。但在我国,虽然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沪深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均设立了董事会秘书一职,证监会、沪深证券交易所也制定了相应的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涉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及筹备事宜、信息披露事务、文件管理及处理董事会执行职权所产生的事务等职责。但从我们国家现状来讲,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董秘还不是一个具有资历深、影响力大的职务(否则就不会在公司法中规定“董秘也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很多公司董事会秘书难有实质意义的高管地位,更无法实现披露、协调及监管的治理职能。
董秘工作的主要对象是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大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中介机构、监管机构等公司相关利益人,其从中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主要工作方式是沟通和协调,董秘在其中需要兼顾各方的利益和接受法律法规的约束。由于大股东的利益往往与中小股东不一致,端着大股东的饭碗为中小股东的利益说事,使得董秘的工作环境从根本上来说是受到挤压的,同时由于不少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并不了解董秘的职责和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则,使得董秘往往成为公司管理层“行使职权”的障碍。董秘在多数情况下对公司的众多决策只是了解但不能全程或充分了解,执行多数任务要在多方面的压力和规定中寻求平衡。如果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领导对董秘工作职责认识不到、支持不够,董秘就很难开展工作。以上因素导致董秘“基本上是监管部门用来帮助公司规范和监督合规运营的工具”,而很难真正发挥董秘作为高管人员的作用。
CFO兼任董秘的天然优势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实务已经表明,CFO在企业处理与投资者关系的时候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甚至在某些方面所起的作用是董秘所不能替代的。尤其是当董秘不懂财务管理,对财务知识比较缺乏时,CFO对投资者来说表现的更为重要。
一方面,CFO作为公司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参与公司战略制定,战略在财务方面的落实、重要经营事项的决策,财务预算审核与控制,资金的调度与监控等,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和掌握比董秘详细深入得多,有天然的优势。CFO兼任董事会秘书能够自然满足董秘为履行职责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的需求,而且由于参与了整个经营计划的拟定和落实,能够更系统和真切的感知和掌握公司所处的市场运营环境、公司应对市场竞争的措施及由此造成的财务影响。
另一方面,公司的财务信息是资本市场及投资者非常关注的内容,CFO在履行其职责的过程中自然涉及到了对交易财务处理的判断、决定并形成了投资者看到的结果,CFO兼任董秘,可以让CFO以董秘身份面对投资者时,提供投资者更加详尽的财务数据及背后的逻辑,同时增强投资者对此种信息的信赖度。
投资者关心的很多问题,包括运营和业绩等多方面都是CFO的工作范畴,而且许多问题虽然表现为财务问题,但仍是综合了公司当前的运营、未来的发展等一系列涉及生产经营、资本运作、战略发展等一整套用价值反映数字的问题。由于CFO既了解公司所有重大的经营状况,也知道公司发展思路和发展定位,又对资本市场有一定程度的认识。由CFO兼任董秘,凭借其对公司财务、对行业前景的熟稔和敏锐,能够从多方面更好的满足资本市场对董秘在扮演公司“新闻发言人”角色时的期望,从而让投资者更加深入和踏实的了解公司、做出全面的判断。
在海外,CFO的工作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处理与投资者关系,及时向他们通报公司动态;二是公司的内部财务管理;三是融资。而CFO在实现其主要职责“为股东创造更高的价值”时,除了采取传统、稳健的“成本节约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外,更多的是担当维系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桥梁,通过“协调和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借助资本市场,为公司的快速发展融得所需资金以及通过企业并购等资本运作的手段为公司整体价值的提升贡献力量。
根据美国国家投资者关系协会(NIRI)公布的2005年投资者关系执行人评估调查报告显示,69%的美国公司投资者关系官员要向CFO负责,而这个百分比在2003年后就没有再改变过,这一结果表明了CFO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责无旁贷。
实际上,如上对CFO角色的扩展定位,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中已经在实践,众多CFO早已经奔走于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成为上市公司维护投资者关系中重要的一环。相反,国内A股上市公司却更多地把相关的职责交由董秘来处理,CFO仍深深隐身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幕后,埋头于公司的财务及融资文件之中。在资本运作大行其道的今天,市场更需要富有激情的表演能力以及卓有成效的沟通能力的全能CFO。CFO有能力也应该在投资者关系维护中扮演重要角色。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指引要求“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由于中国的内控概念最初源自会计控制(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提出原则要求,财政部随即连续制定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七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相应的在企业谈内控也主要是基于会计、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与此相适应,在企业内控建设的实际推动者和责任者往往落在了CFO(或类似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身上;虽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董秘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的职责,但落实“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的推动责任实际上落在了董秘身上,董秘规范公司治理、合规经营的职责必须通过不断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才能实现。
在公司内控管理的实务中,由于董秘更侧重于三会的形式规范运行及相应组织结构按照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并不具体关注董事会如何实质推动细节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衔接,而负责内部控制建设的CFO往往又无力影响董事会(除CFO已经进入董事会的情形)强化对具体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及为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机构的设置及调整,这就导致大多数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宏观层面(内部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微观层面(制度体系的完善及相应的组织及执行)相脱节。从宏观看,公司的治理似乎很规范,从微观看,内部的制度体系似乎也很健全,但此二者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和协调,导致公司的内部控制还是停留在会计控制的层面,难以有实质性的突破。显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环境的变化,单纯依赖会计控制已难以应对企业面对的市场风险,会计控制必须向全面风险控制发展;公司需要有一个更综合且更具推动力的职位去协调公司治理与内控建设、协调各业务部门在内控建设方面的分歧,推动内部控制建设有力、深入开展。CFO兼任董秘将有利于使管理层的利益同股东一致,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更有效率,同时由于CFO更可能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享财务报告功能的相关信息,讨论促进公司规范、持续发展及保证财务报告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从而实质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的提高。
多赢的选择
从笔者的切身体验来看,CFO兼职董秘后确实工作更繁忙,压力更大,有关资本市场的知识、与投资者、媒体的沟通能力等方面对我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对我本人来说,显著加深了自己对资本市场运作、投融资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认识,拓展了工作视野,提升了综合能力,也让自己的职业生涯更加丰富,未来职业规划空间更加宽阔。对公司而言,客观上减少公司高管职数、降低了管理成本、沟通也更有效率、同时还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推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提升。我认为,CFO兼职董事会秘书是多赢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