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为重点,以全面推进化工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和提高生产装置控制水平为抓手,强化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实现全市化工行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为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既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努力解决化工企业生产装置控制水平不高、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执行不严、职工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督促化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安全监管,杜绝重特大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保障全市化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
1、依法整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打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2、依法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努力压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改造提升危险性较大工艺生产装置的控制水平,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5、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各类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化监管。在生产企业实施制度化监管的同时,逐步扩大到有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和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造提升危险性工艺控制水平;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工作,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2、强化基础工作,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积极有序推行安全标准化,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台帐,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3、强化培训教育,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加强对职工应急基础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4、强化动态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严格换证条件,对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上报换证,对重大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提请吊销许可证,进一步强化危险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
五、整治的步骤和内容
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1、各镇、开发区及化工企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相关的方针政策,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整治进一步推动我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摸清化工企业的底数,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化工企业加强管理,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促使一批化工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化工项目(系指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加强化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督促化工企业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化工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进一步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二)整治的重点单位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辖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出全面部署,动员各政府有关部门和辖区内化工企业,积极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化工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专门区域内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在建的化工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核查化工企业和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查清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调查化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化工企业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三)自查自纠,依法整治。化工企业要严格对照现行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全面自查本企业的执行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隐患整改、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认真督导化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未取得安全许可的在建和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实施安全许可;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未落实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化工企业,继续按照《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10号)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化工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化工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淘汰。
(四)认真研究,加强许可。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根据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门槛的条件和措施,为制、修订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奠定基础。各地安全监管局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换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认真、全面审查。同时,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通过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的搬迁工作。
四、步骤和安排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分准备部署、调查摸底、整治检查和考核总结等4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
*年5月中旬前,各地制定其辖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和动员辖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6月20日前,向市安全监管局报告本辖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动员工作情况及《*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二季度整治工作情况。
(二)调查摸底阶段
7月至8月,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对辖区内的化工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情况和专门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各化工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自查。
9月,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对辖区内的化工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9月20日前,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向市局报送对化工企业和化工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及相关登记表格,《*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三季度整治工作情况。
(三)整治检查阶段
1、*年6月至*年3月,化工企业对其自查和安全监管局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进行整改。期间,各地安全监管局要对辖区内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地认真做好整治工作。
12月21日前,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报送督促企业整改隐患问题的工作情况及《*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四季度整治工作情况。
(四)考核总结阶段
1、*年4月中旬前,各地安全监管局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完成辖区内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考核和总结工作。并做好迎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全监管局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的考核工作。
*年3月21日前,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总结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及《*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开展化工企业和专用区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各地可根据本辖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成立由政府或者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挂帅的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化工企业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地要根据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加强调度,积极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的各项工作。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或者化工安全管理的相关专业的专家,认真检查每个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提请同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有关部门参与整治工作的责任,并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社会稳定。同时,要加强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
安全评价是国家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行之有效的技术手段,是现代化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之一。安全评价可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变事后处理为事先预测、预防,可以说是安全生产的超前管理,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前提。因此做好化工企业的安全评价,对企业安全生产具有深远的意义。
由于化工企业具有潜在的危险性,一旦操作条件发生变化,工艺受到干扰产生异常,或因人为因素、素质欠佳等原因造成误操作,潜在的危险就会发展成为灾害性事故。
火灾和爆炸是化工、石化生产过程中发生较多而且危害甚大的事故类型。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辅助材料大都是易燃易爆的物质,当管理不善、操作失误、使用不合理时极易引起着火和爆炸。工艺气体发生着火时火势凶猛并且不易被扑灭,危险性极大。
中毒窒息是是由于生产过程中生产人员在无防护条件下接触、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造成的事故,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种类很多,它们的主要成分或中间产物,是以气态或尘雾状态存在,在设备密封不好,或因设备管道腐蚀、设备检修、操作失误、发生事故等情况下,有毒有物质就会迅速外泄并污染作业环境,如果防护不当或处理不及时,就很容易发生人员中毒事故,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此外,还存在噪声和粉尘的危害,高温中暑及发生化学灼伤等危险。因此加强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与作好安全评价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措施。
一、必须加强化工企业在生产、仓存及运输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化学危险品的种类和数量在不断增加,由化学危险品引发的事故也在逐步增多,危害程度也在增大。除对化学危险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采用工程控制措施,有效地消除或尽可能地降低其危害程度外,还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对化学危险品进行全过程管理。
1、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政策、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结合化工生产特点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对 “危险物品”更应高度重视。对属于化学危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化学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2、安全教育是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搞好企业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使职工能较全面地了解党和政府所颁布的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自觉遵守;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素质;了解化学危险品的危险,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互救措施等,以便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品的企业应纳入国家规划,接受行业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企业应当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落实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定期监测,使生产现场符合有关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化学危险品引发的事故发生突然,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引起人们的慌乱,极易造成二次事故。因而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品的企业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培训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对付突发性灾害的应变能力,降低损失。
4、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专用仓库的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设施要完备。化学危险品库要有专人管理,工作人员要经培训考核才能上岗。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并配备可靠的防护用品。
5、运输化学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务院、化工部、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和民航总局等颁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及各类相配套的法规,以保证进一步加强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二、化工企业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价的重点内容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危险、有害因素,按事故的直接原因划分有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性、行为性和其他六类危险、有害因素;事故类别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二十类。各种危险、有害因素与生产工艺、设备、环境、物料等息息相关。生产是一个动态过程,危险、有害因素会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变化,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生产时常面临着设备缺陷、疲劳、老化、腐蚀、振动、泄漏、辐射、管理不善等问题,生产人员又必须直接接触生产环境中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因此事故概率较高,事故控制与预防工作难度大。所以必须针对各类危险因素作好危险源控制与安全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选择和确定是评价研究内容的基础和关键,它将直接影响到评价的结果及其精度。科学、客观、全面地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作好化工企业的安全评价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物料危险性安全评价
在物料危险评价中,要详细了解各种物料的物理和化学性质,进而对其危险性一一进行安全评价。通过物料危险性评价,可以针对本装置中的各种物料的固有的、潜在的危险性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如高压乙烯对产生爆炸或爆轰的特性;乙烯产生聚合热的特性;乙烯基乙炔、金属钠等自然特性;碳化钙、金属锂、金属钙等见水会释放可燃性气体特性等做出评价。
2、工艺过程的安全评价
化工生产中,一套生产工艺是由许多个单元工艺过程经过集合而成。每个工艺过程又有各种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对于其他阶段都会产生影响,所以整个工艺过程的安全运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因而在评价工艺过程的整体安全性时,要将整个工艺过程划分为若干单元,然后从安全角度考虑一个单元对另一个单元产生的影响,通过安全评价设法找到消除各种危险性或加以限制的对策。
3、化学反应危险性安全评价
在化工产品生产过程的各种化学反应中,除了反应本身的危险性外,根据运行过程中的热行为不同可将化学反应分为等温反应、绝热反应和非等温非绝热反应。因此还需要针对各种不同反应失调而造成的危险性进行评价。
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以安全监管人员为重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章标准的宣贯培训,为规范履行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能奠定基础。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健全完善考培分离制度,全面推行计算机考试系统,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抓好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
按照市关于《全市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全面完成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和隐患整改工作,从源头上整改设计存在的问题。年5月底前,列入化工设计诊断范围的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化工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进行设计安全诊断,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出具安全诊断报告书。年10月底前,相关企业要根据设计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完成设计安全诊断发现隐患的整改工作。年11月底前,组织设计单位、评价机构或专家,完成对企业整改情况的验收。
三、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
认真贯彻国务院23号文件和国务院安委会年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简称《新标准》)的规定,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建立闭环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年底,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化工企业100%通过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考评。一是未通过安全标准化考评的危险化学品,要按《新标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建设和申请考评,确保年底前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二是已经通过安全标准化考评,年底前安全标准化证书到期的企业,要按《新标准》修订、完善和规范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自主进行诊断、整改和自评,申请安全标准化考评。三是年底前,安全标准化证书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在继续按体系保持运行,确保做到持续改进安全条件的基础上,按《新标准》规范完善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实现由原标准向新标准的过度。
四、落实行政许可制度
(一)抓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格落实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从严审查,严格控制涉及高危险工艺和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吸入性有毒气体的建设项目,加强试生产环节安全监管,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关。
(二)做好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把安全标准化作为许可的前置条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继续坚持许可工作预警机制,督促企业提前做好延期准备工作;严格审查,从严把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三)推进使用安全许可工作。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调查摸底,逐一确定许可企业范围,精心组织,严格审查,按要求完成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工作。
(四)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和易制毒化学品备案工作。根据新法规,调整工作方案,重新组织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严格把登记作为安全生产许可的前置条件。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按要求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备案;认真填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信息统计和季报、年报工作。
五、加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一)加强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监管。配合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对昌华公司进行安全诊断检查,根据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其进行安全升级改造。
(二)加强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泄漏后呈气态的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要装备可靠的自动控制、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三)加强化工装置拆除和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安全监管。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化工装置拆除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装置拆除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中的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在化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拆除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过程中的安全。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环节的安全管理。督促检维修企业严格执行《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关于加强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检维修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检维修和停产复产报告制度,完善落实检维修期间的安全制度和措施。
(五)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组织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及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监管措施,完善压力、温度、液位等重要参数远程实时监测报警。
六、强化安全专项整治
(一)气体充装企业专项整治。配合质监部门,对气体充装企业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作业现场环境、安全制度(规程)落实、作业人员培训、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演练等问题。
(二)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专项整治。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整治,督促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集中进行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三)剧毒化学品储存、经营专项整治。会同公安部门开展剧毒化学品储存、经营专项整治,对企业依法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组织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的专项安全检查。充分利用对使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实施安全使用许可的时机,对全市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对相关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保证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
(五)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工作。按照上级的有关部署,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试生产延期企业的安全监管,全面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等非法违法行为并依法严厉处罚。
七、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督促指导企业不断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主导的安全标准创建、诊断、整改、运行、自评制度,形成“规范运行、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发展”的安全管理机制。
(二)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全面建立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做到试生产、检维修、开停车和生产异常等重点时机,确保有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要有规范完整的书面记录。二是建立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定期修订制度,做到管理有章可循,操作有法可依,安全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总局号令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完善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建立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定期报告制度,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四)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根据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情况,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使其熟悉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提高现场处置能力;涉及重点危险工艺的企业,要及时组织相关工艺操作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加强工艺和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完善工艺操作法,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加强特殊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完善动火、受限空间、吊装等特殊作业审批、风险辨识和现场确认监控制度。
(六)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将承包商安全管理纳入统一管理,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责任,做到权责明晰、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八、发挥好网格化监管的统领作用
建立基于网格化安全监管系统的网上执法检查情况通报、隐患挂牌督办和动态安全监管机制。一是深化专家查隐患制度,继续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有固定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以及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范围的化工、医药企业全面推行“保健式”安全监管模式。通过网格化系统定期通报“诊断性”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除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对久拖不改的隐患,网上挂牌督办。二是通过网格化系统,及时向有关企业通报安全标准化评审、相关安全许可、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和隐患整改等情况,督促企业及时落实。
九、认真履行监管综合工作职能
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坚持预防为主,开展以控制事故为目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安全生产专家检查,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化危化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构建危化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主要目标
不突破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减少一般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实现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切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一)切实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建立约谈制度
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安监部门报告其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企业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督促企业定期总结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形成企业与安监互动的良性工作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等情形的,安监部门要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试行)》(苏安监〔20__〕15号)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督促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约谈资料存入“一企一档”。通过实行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和约谈两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二)继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企业聘请专家检查制度
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适时应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统计上报。进一步落实化工生产企业聘请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制度,检查频次不少于省安监局苏安监〔20__〕63号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全面开展作业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安监部门对企业两项制度实施情况的督查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和专家检查制度发挥实效。各地可以探索在同行业或一定区域内企业间设立安全生产理事组等方式,开展理事组内企业间的互查、互助、互联,健全安全检查机制,建立企业自律、自治的自主管理模式。以预防事故为重点,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排查治理行动。
(三)完成高危工艺改造,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
按照20__年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的要求,完成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和危险性较大储存设施的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督促企业对自动控制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规范管理。继续开展企业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和培训,规范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限期内要调整到位。以规范危险作业、外包作业和维修作业为抓手,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作业标准,加强对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环节以及维修作业、试开车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减少危险作业环节事故的发生。
(四)扎实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__)的要求,规范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星级达标工作和“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自我完善。20__年,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和危险工艺生产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五)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新一轮申报,提升危化品企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__),开展新一轮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备案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的规范,指导企业全面修订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6月底以前完成预案的备案工作,并逐步实施电子备案。完善企业重大危险源以及关键装置和重点区域的针对性应急处置措施,建立事故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和责任制。加强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在重点作业岗位,推行岗位安全操作卡、岗位事故应急卡等简易安全提示卡,确保职工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方法,掌握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自救互救方法。
二、进一步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一)继续深入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__]9号)要求,在政府的领导下,在化治办的统一协调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新一轮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
(二)继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
以中小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集中区外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尤其是安全距离、自动化控制水平等不符合要求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能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要求调整的,必须限期整改;有条件搬迁的,督促落实搬迁计划,尽快实施搬迁;无法整改的,及时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实施关闭。严格执行省政府的规定,化工集中区外
企业不得进行改变生产品种和扩大生产规模等的扩能改造,涉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须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三)继续加强化工集中区安全监管工作
督促化工集中区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集中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站建设;逐步实行对化工集中区内企业实施集中监控,提高区域安全防范能力;开展化工集中区的区域性综合安全评估工作,提高区域安全可靠性。提请地方政府和化工集中区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化工企业分布特点,逐步建立化工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组建化工专门应急小分队,实现应急资源共享。
三、进一步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切实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一)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
结合近年来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做到公正透明。进一步改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和发证程序,完善许可证发证审批运行系统,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等审查发证工作。提高行政服务窗口的办事效率,窗口随机测评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二)从严把好危化品生产经营准入关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专项整治的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化工建设项目的准入规定,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安全审批,严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不遵守规定程序;进一步严格生产经营单位许可条件,不符合领证条件的一律不予发证,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发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建设项目审批中有关部门的职责,理顺安监部门的安全审查事项,以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批中的各环节。规范安监部门安全审查的内容和条件。
(三)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规范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的内容和频次,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及时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逾期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对未批先建项目、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一经发现,从严查处。严格许可证管理,定期公告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领证企业名单,及时办理逾期未换领许可证企业以及实施关闭、转产企业的许可证注销手续。
四、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一)规范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安监部门“一企一档”、“一源一档”、“一患一档”、“一证一档”和监管工作基本台帐、许可证管理台帐等基础资料,做到资料完整、账账相符,完善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月度统计报表制度,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日常监管工作。
(二)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的交流与合作
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学习和借鉴外地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益做法和经验;配合做好“环沪护城河”有关治理工作,为上海世博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突出一条主线
继续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落实企业主要责任人抓安全的责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抓生产经营是第一责任人,抓安全生产也是第一责任人。既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负责,又要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其他领导也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二是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留死角。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建章立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逐级延伸落实,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三是要强化化工企业四项制度(自查自纠制度、专家检查制度、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安监部门检查制度)的落实和职业危害定期报告制度。
(二)把握两个关键
1、防范各类较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努力实现全区各类事故总量、事故伤亡人数“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排出重点,强化对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关闭企业的租赁的安全监管;按时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挂牌整改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任务。
2、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和监管服务的关系。面对当前金融危机,充分发挥本局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全局意识,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多措并举,把严格执法和监管服务紧密相结合,全力以赴、齐心协力抓好安全生产监管,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度。
(三)完善三个机制
1、隐患挂牌督办整改机制。建立部门报告制度,重大隐患整改跟踪目录。隐患挂牌整是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有效措施。我们将继续排出一批4家市级、20家区级、50家镇级三级重大隐患挂牌整改项目,并向社会公布,实行挂牌督办。
2、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我区现有重大危险源点48个,涉及48家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强化“技防”的办法,我们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应急预案,积极推进重大危险源单位预警预报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一是完善化工集中区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建设;二是完善重大危险源评估、登记、建档,建立相关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三是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修改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明确相关职责和监控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四是完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逐步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事故预警体系。
3、应急救援机制。继续按照“应急军事化、救援网络化、演练制度化”的要求,建立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要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依法督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二要抓应急救援器材储备。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大型商场等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救援物资,并要登记备案作为一种社会资源,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征集到位。三要抓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提高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各类专业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真正做到“遇事不慌,处置有序”。我们计划明年举办两次针对重大危险源从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救援演练;四要强化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处置队伍建设,把开展演练和锻炼应急处置队伍结合起来,在演练中锻炼队伍。
(四)突出四个重点
1、对全区化工企业实行最严格的监管,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目前全区化工生产企业69家,明年能再关闭一批,使全区化工企业控制在60家以内,对60家企业按照危险程度实行“红、橙、蓝”三色管理。特别是对涉及硝化、氯化、加氢、重氮化反应的工艺设备,将在提高自动化的基础上,加装报警联锁装置。同时,危险化学品的监管方向将向危化品使用企业延伸。
2、建立相城区重大隐患目录库,将重大事故隐患放在可控范围之内。一是建立重大事故安全隐患目录库,做好“一患一档”、“一害一档”基础档案收集整理工作;二是明确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制,加大考核力度,按照“一票否决”的规定,严格奖惩,推动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反应能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有关要求,积极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深化“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抓基层、打基础,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着力解决城乡安全监管盲区多、城乡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覆盖率低、村居社区机构不健全和人员不到位、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专业人员缺乏等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问题,加强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业四个层面安全管理网络建设以及安全社区创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明显加强,实现安全生产年度目标。
二、主要内容
以四个创建活动(创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市、先进企业、安全村居社区、安全标准化示范园区)以及七项重点活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安全管理网格、网络建设活动,“十百千万”安全教育培训攻坚年活动,企业安全文化与安全标准化双推进活动,企业班组安全管理建设活动,“安全顾问进企业”活动,重点行业领域联合执法活动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规范标准年活动)为载体,深化城乡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全面促进六个“更加”(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安全监督管理队伍更加强大,保障能力更加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更加规范,隐患排查整治更加深入,宣传教育培训更加广泛)落实。
(一)突出事故防范
1、加强源头预防。严格落实各类企业建设项目联席会审制度,凡不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建设项目,各有关部门一律不得立项、施工和生产;未按规定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一经发现,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予以取缔。严格落实《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和化工企业“41条禁令”。建立完善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和条件。进一步完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机制,确保灾害信息和预防措施在第一时间传达到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和“矿山调度室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的规定,严防事故灾难发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规范重大隐患整治。
2、突出综合监管。完善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领导、规划、监督检查、安全投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事故报告等责任;严格落实各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执法监察、宣传教育以及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责任;突出抓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监管无缝隙、全覆盖。强化市政府安委会督导令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安全生产各领域特别是事故多发领域,加大协调调度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重点或敏感时期,抽调人员组成安全督导组巡回查访,派驻督导,集中解决问题。
3、深化执法监察。抓住春、夏、秋、冬四季安全生产特点,积极搞好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民爆器材、森林防火、农业机械、电力等行业的安全执法活动,完善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和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打非”重点和责任,严厉打击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等领域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严厉查处工矿商贸领域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道路交通领域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
4、完善事故教训警示工作机制。坚持生产安全事故月分析、月通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事故分析会或督导会,总结省内外(包括国外)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分行业、分时期分析事故发生规律,找出共性问题,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举一反三,汲取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情况预警通报制度,对事故起数上升的行业领域,继续以政府安委会督导令的方式督导相关单位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1、推进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配足配强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市、乡两级安监部门要完成企业类别划分,规范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做到分级分类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执法检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确保安全监管执法全覆盖;规范网格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市、乡“六个一”制度,即“一张生产经营单位分类管理表、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图、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生产监管台账、一个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一套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齐配足各安监所(执法中队)必要执法设施和装备,提高安全执法检查数字化水平,实现城乡监管执法系统联网。
2、提升村居社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水平。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待遇、有装备、有制度、有工作日志的“六有”目标,各村居社区全部成立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逐步实现村居社区安全管理网格化;按照“六个一”工作制度要求,充分发挥巡查排查、宣传教育、信息上报等安全监管作用,围绕“安全社区”建设,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等宣传教育活动,实现村居社区安全管理以宣传教育、经常性工作、超前预防为主,提升村居社区安全管理水平。#p#分页标题#e#
3、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管理责任。按规定配足配齐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保证办公场所、仪器装备和设施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积极开展“安全顾问进企业”活动,每个高危行业企业至少聘请一名安全顾问;在汛期前积极开展“专家百日集中查隐患”活动,确保汛期安全生产;积极开展企业班组安全管理建设活动,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健全班组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班组评比、安全联保互保、交接班和值守、事故报告、应急管理及演练、岗位安全教育、危险源辨识、安全日查及隐患排查整改销号等规章制度,设置规范统一的安全管理台账;组织开展“班前安全交底和安全提醒”活动,推行安全提示卡、安全学习卡、岗位安全卡“三卡上岗”制度,打牢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开展好“十百千万”安全教育培训攻坚年活动。组织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冶金、机械、纺织、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通过班前班后、聘请专家上安全大课、到企业面对面培训等方式,完成不少于6万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任务,培植十个安全宣传教育示范企业、一百个安全宣传教育规范企业、一千名优秀安全宣讲员,两年内培训一万名安全管理人员、十万名员工。
2、强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坚持用文化促安全、用安全促发展,抓好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基层和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引领企业采用先进、实用的安全理念和管理方法,探索符合不同类型企业实际的安全文化,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邀请安全文化专家举办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研讨班,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3、强化“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从4月份开始利用3个月的时间,采取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十万名员工“我要安全”和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签名等活动,在6月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举办全市安全生产论坛。强化安全生产环境宣传,结合各乡镇街道以及各村居社区特点,通过设置高标准、永久性安全宣传标语和警示语、安全文化一条街等方式,强化环境宣传,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完善资金投入机制。按照本辖区总人口不少于人均1元的标准,各乡镇街道全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依法加大企业安全投入力度,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督促企业积极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缴纳职工工伤保险,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积极落实各村居社区安全监管员待遇,在人、财、物上提供必要支持。
2、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快各企业“科技兴安”步伐,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施或装备。特别是对危及企业安全生产的老、旧、杂工艺和设施、装备,严格通过下达限期整改指令、责令停止使用等执法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到位,提升安全装备水平。加快安全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在化工企业加快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联锁技术改造步伐,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电子远程监控,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在煤矿“一通三防”综合整治、淘汰落后设备和非煤矿山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等方面,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产品,建成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或项目。
3、全面推进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以重点行业企业为重点,扩大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化创建覆盖面,在各工矿商贸企业逐步推开,控制和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全部实现三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200家一般工商贸企业实现三、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运行监管、指导,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行“星级”授牌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规范管理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通过标准化验收后生产条件降低、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的,限期整改。
4、完善应急预案。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等各个环节管理。上半年,市、乡镇街道及高危行业企业全部完成应急预案专家评审、做好预案备案,加强和规范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宣传教育,普及事故预防以及避险、自救和应急处置知识。
5、强化应急救援。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演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年内至少进行1次综合性的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实战水平。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作用,为企业提供预防性检查和应急救援技术服务工作。建立专业救援力量,搞好物资、装备储备,为实施有效救援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城乡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是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制约全市安全生产根本问题的有效载体,是解决安全生产“谁去抓”、“谁来抓”、“怎么抓”、“抓什么”和“抓不好怎么办”等问题的有效途径。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活动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年目标。
关键词:石化企业;消防;灭火救援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石油的供应,但石化企业工艺流程相当复杂,且技术性强,在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多种原材料和催化材料均具有易燃易爆特性,极易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因此,有必要对石化企业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分析,探索提升石化企业消防救援能力的途径,进而增加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系数,确保企业及人员安全。
一、当前石化企业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安全系统落后
石化企业的工作内容十分复杂,大部分的生产原料都是易燃易爆材料,因此石化企业的隐患荷载量较大。加之企业对消防安全的重视度低,消防设施系统随时间开始老化,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企业工艺处置队、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等难以采取及时有效地应对措施,就会给石化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造成人员伤亡。而企业的专职队伍建设,大多是参照城市消防站标准最低等级,仅针对物料泄漏和气防需要,满足“有”和“无”,与企业灾害处置需求差距较大,战斗编成、车辆结构、灭火药剂及处置规程、技战术训练、作战预案等方面,难以适应化工企业风险管控需要,不具备初期灾情处置能力,应对难控、失控灾情的专职、专业、专项能力亟待加强。另外,石化企业内的生产设备多为密封式压力容器,在化工生产区域,各种油罐密布,设备间相互联通,一旦发生油气泄漏或遇到明火,会引起连锁式的爆炸反应,对企业及人员造成的威胁也是不可估量的。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后
现如今,仍存在部分石化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后的问题。建立科学完善的消防制度,能够极大程度地保护石化企业的生产安全,因此,相关管理人员和消防技术人员,应结合石化企业生产和运行的实际情况以及企业的发展方向等重要信息,制定完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条例和应急预案,帮助企业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操作。目前,我国部分石化企业的消防标准比较落后,缺少科学性和可行性,在石化企业生产应用过程中极易引起消防安全事故。针对这一问题,相关技术人员要予以高度重视,结合石化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与企业生产发展相符合的、完备的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三)消防安全意识缺失
大部分石化企业存在消防安全意识缺失、风险认识不足的情况,通常仅针对某一级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防控,危险辨识停留于物料本身的健康危害层面,没有从产业类型、平面布局、工艺过程、反应条件、设施设备、制灾机理及原料、中间体和成品危险特性等方面,对整个生产、储存过程进行风险识别和动态评估。
二、石化企业消防灭火救援能力提升途径
(一)强化石化企业预案编制体系
按照具体产业、不同路线开展摸底,划分泄漏、燃烧、爆炸“三类灾情”,设置初期、难控、失控、灾难性“四个等级”,建立健全车间岗位级、企业级、园区级、省市县(区)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即:由各企业编制灾害事故初期工艺处置预案,由消防救援队伍联合各企业建立“一厂一策”,由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编制重特大石油化工灾害事故总体预案,明确供水、供电、应急、消防、公安、医疗、城建、通信、民政等社会联动力量的救援任务,形成总体预案—部门专项预案—企业预案的层级架构式预案体系。建立定期实训实战演练制度,组织多部门、多力量、全天候、全要素的大型联合实战演练,并依据演练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对预案进行审定和修改。
(二)加强石化企业消防灭火救援演练
石化企业要根据企业内部的实际情况建立专业的救援抢险队伍和消防事故实训基地,加强企业员工的消防灭火救援演练。通过专业的器械模拟火灾爆炸发生的情景,进行模拟训练,提升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技术人员应不断优化消防应急预案,更好地提升企业消防事故的应对能力。消防救援队伍要组建洗消中和、侦检防控、防护救生专业编组,规范作战编成及救援行动程序,开展侦检、洗消、防护、堵漏、输转等专业化处置训练。与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企业工艺处置队伍以及公安、民政、交通、电力、城建、医疗等多种形式救援力量和职能部门,开展区域联防和联训联演。
(三)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相关的石化企业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企业应当聘请专业的消防人员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消防灭火救援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应对消防安全事故的能力。加强企业内部的消防安全宣传,保证所有的工作人员在危险发生时都能做出准确的应对方法。消防培训人员要为企业员工讲述火灾的危害、灭火器使用等专业的消防知识,结合石化企业的实际情况详细讲解火灾发生时如何报警、如何应对、如何扑救等自我保护的知识,另外消防人员还要向企业员工展示消防水带、防毒面具和灭火器等扑救设施的使用方法,全面提升石化企业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和安全意识。
(四)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
相关企业必须加强对企业内部消防设施的维护。首先,要加强对消防设备的管理。石化企业消防器械、特种设备的采购要坚持“多产出少投入”的基本原则,同时还应当确保采购的消防设备具有实用价值,能够真正应对消防事故。另外,还应当在全面掌握石化企业消防救援设备特征和建设特征的基础上,进行消防设备的采购,做到常规消防器材与特勤器械科学合理的搭配[1]。在石化企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购先进的消防设备。其次,石化企业要加强对消防灭火器械设备的维护工作。定期对消防器械设备进行检查,保证消防器械设备的正常性能,发现消防器械设备损坏时要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在遇到突发的消防安全事故时,消防器械设备都能够投入使用。最后,要保证所有的企业员工都能够正确使用消防器械设备。企业应当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技术培训,防止人为原因造成的消防器械设备损坏,提高石化企业的消防灭火救援水平。
(五)优化石化企业的通信模式
石化企业在消防安全方面还应当优化企业内的通信模式。首先要建立救援联动通讯系统。要想增强石化企业在消防事故中的灭火救援能力,就必须改变传统的救援通信模式,将集群网和常规网合并起来,建立全新的通信模式,实现现场救援通讯的便捷。另外,还要提升救援通讯方式的现代化水平,结合石化企业的具体实际,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大力引进先进的现代化消防救援通讯方式,如GPRS、动态图像传输等,不断提升消防救援的通信水平,增强消防救援的能力[2]。
三、结语
综上所述,石化企业的消防安全与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为了保障石化企业的消防安全,相关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把控石化企业生产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消防灭火的救援能力,加强相关的消防救援演练,提升应对消防危险的能力,将企业消防隐患降到最低,保证石化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斐.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问题及防火策略分析[J].云南化工,2020,51(11):160-162.
7、8、9三个月,是我镇主汛期,高温、暴雨、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各单位、部门、企业要认真分析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特点,制定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集中精力,全力排查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从7月开始到9月底,各单位、部门、企业围绕确保汛期安全,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按照不放过每一个水库和湖泊,不放过每一条河流和城市防汛通道,不放过每一个桥梁、涵洞和船舶,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不放过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的六不放过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把排查治理隐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7月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为8月份,镇政府进行督导验收;第三阶段为9月份,各单位、部门、企业开展大检查回头看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好隐患整改工作,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毫不放松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督促企业安装完备的温度压力检测和自动报警、自动控制、紧急切断等安全装置,严格执行化工企业41条禁令和安全试车10个严禁,确保化工企业安全生产。
(二)烟花爆竹。加大对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要加强对经营业户的监督检查,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稳定。
(三)道路交通安全。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深入扎实开展迎省运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强化对路面、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高频率的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严查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要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禁以包代管。
(四)学生暑期安全。教办、各学校、各位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教育学生做好暑期安全防范工作,帮助孩子科学安排暑假、注意游泳安全、注意预防疾病和饮食安全、教育孩子注意用电、用气、防火等安全、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孩子抵制不良信息危害。
(五)建筑施工。加大源头管理力度,把各类工程全部纳入全过程管理。突出现场管理。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如:模板支撑、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外墙施工等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消除隐患。高温、大雨、大风天气一律停止室外作业,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
(六)消防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物资集中场所、九小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检查,落实好消防设施和通道。
各单位、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本领域、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将大检查活动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责任人员。
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二:为认真贯彻防汛和安全生产要求,结合我镇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特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防汛和安全生产要求,集中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过排查隐患,堵塞漏洞,杜绝重特大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内容
1、安全机构建立情况,安全人员和装备配备情况,安全培训、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攻坚活动和安全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
3、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4、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6、汛期灾害损失情况。
三、检查组组成
为保证大检查活动取得预期效果,镇政府将组成检查组,开展各重点领域大检查,请各单位认真负责,突出重点,深入组织排查,及早发现隐患,将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检查时间
自20**年7月开始至9月20日。
五、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