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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证券市场的特征和功能范文

证券市场的特征和功能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证券市场的特征和功能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证券市场的特征和功能

第1篇:证券市场的特征和功能范文

(一) 筹资与投资功能筹资与投资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企业通过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能够迅速地把分散在社会上的闲散货币集中起来,形成巨额的、可供长期使用的资本,用于生产和经营,从而开辟了不同于间接融资(银行贷款)的直接融资渠道。同时,这些股票、证券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直接投资工具。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改变社会资金配置方式,开辟农业直接融资渠道,有利于克服农业发展的资金制约。

(二) 转制与监督功能

证券市场还具有促使公司转换经营机制的功能。证券市场对经营主体有一定的要求,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必须先改制成为股份公司,按照股份公司的机制来运作。企业要在证券市场发行证券,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要有良好的业绩。这就使企业时时处在各方面的监督和影响之中。这些监督包括:①股东的干预。股东作为投资者必然关心企业的经营和前途,并且通过授权关系或“用脚投票”实施他们的权力。②股价升跌的压力。企业经营的好坏直接影响股价,股价提高,对公司是一种激励;经营不善产生的价格下跌可能导致外部接管,在这种制约下,管理层不得不认真地为公司服务,股东的权益因此得到相应的保护。③社会的监督,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制约,所有这些制约,促使上市公司形成健全的内部运作机制。

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有助于促进农业企业的机制转换,培育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要求它具有完善的内部运行机制,优越的组织形式。相比而言,上市公司具有体制上的优势。对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有利于培育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2)启发和影响各类农业经营组织的企业化转变。证券市场不仅培育农业大中型上市公司,而且以它的标准、效率启发和影响着各类农业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由于企业经营方式有较高的效率,传统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方式逐步向面向市场的农业企业经营方式转变;农民从传统的农业生产者逐步向具有市场意识、投资意识、管理意识的农业企业家转变。

(三) 资源配置与结构调整功能

证券市场的流动性特征会引导资金流向效益好且有发展潜力的部门或企业,从而发挥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功能。在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已成为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缺乏一个引导资源尤其是资金流通与配置的市场机制。证券市场恰好提供了这样一种机制:在证券市场上,资金在利益的引导下流向效益好的行业、企业,抛弃收益率低、缺乏增长潜力的证券,从而实现包括资金在内的资源的合理配置。

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消除行业壁垒,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要进入证券市场,要在证券市场不被冷落,必须先要成为能够赢利的行业,成为比较效益较高的产业。在过去农工商脱节、销分离和农业劳动力过多的情况下,农业部门仅限于原料性初级产品生产,加工和运销环节的增值流向了工业和贸易部门。然而,在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条件下,农业的比较效益和市场地位可以大大提高。资源配置功能促使农业必须走产业化经营的道路,增强赢利能力。(2)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遏制和克服重复建设。农业部门的经营性资产中,存在不少重复建设项目,造成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重复建设是计划经济和部门分割的必然产物。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导致重复建设的旧体制还会发生作用。利用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可以有效地遏制和克服重复建设的弊端。这是因为,首先资本的趋利动机会冲破农业经营管理中的部门分割,促进资源的自由合理流动;其次,证券市场大范围的兼并收购、资产重组和产权交易,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四) 分散风险功能

证券市场通过提供各种不同性质、不同期限、不同风险和收益的证券,既给投资者和融资者提供了丰富的投融资渠道,同时也提供了分散风险的渠道。首先,融资方通过发行证券筹集资金,实际上将其风险部分地转移和分散给投资者。上市公司的股东越多,单个股东所承担的经营风险就越小。其次,投资方可以根据不同偏好,通过买卖证券和建立投资组合来转移和降低风险。证券市场的流动性特征解决了投资者难以变现的后顾之忧,证券市场的出现,为各种长短期资金相互转化和横向资金融通提供了媒介和场所。人们可以用现金购买有价证券,把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人们也可以卖出有价证券,将其变为现实购买力,以解决即期支付的需要。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农业生产的根本特征决定了它所特有的生产周期长、存在自然灾害等风险。证券市场的分散风险功能有利于化解农业企业的风险压力,有利于农业的长期发展。

(五) 社会功能

对于转轨时期的中国,证券市场还有其超越经济领域的社会功能。首先,证券市场的出现加速了中国经济转轨和社会现代化的发育过程,广泛而深入地传播了市场经济的基础知识和价值观念。其次,证券市场成为联系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与公民切身利益的纽带,起到了社会凝聚作用。证券市场是政治、经济的“晴雨表”。国际形势、国家政局、体制改革、经济增长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都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投资者的投资收。81.证券市场与中国农业发展益,也都会在证券市场中得到反映。证券市场的走势,投资者的心态、倾向也会反馈到国家有关部门,从而影响有关决策。同时,从自身利益出发,企业、投资者必然对国家政治生活、经济形势、企业经营状况保持高度的关切,并且成为国家政治稳定和经济增长的坚定支持者。

这一功能对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有利于加强政府和公众对农业的关注。在证券市场上,农业类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每天会吸引千家万户的注意,投资者会因此而更加关注农业政策、农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证券机构更会认真研究农业方面的信息,关注农业企业的经济活动。而这些信号会反馈到决策层,从而影响有关政策的制定和决策的实施执行。(2)促进农业部门经营观念的创新。证券市场浓缩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元素。农业与证券市场的联连,带来了经营观念的变化。例如,从只重视产品经营到产品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从追求利润最大化到既追求利润最大化,也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从只重视土地、农具等有形生产要素,到重视股票、债券等无形生产要素等。这是经营观念、思维方式的重大进步和创新。综上所述,证券市场为农业注入了多种现代生产要素,农业需要证券市场。同时,证券市场也需要农业的参与。农业对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在于:①没有农业的参与,证券市场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将大为降低,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将大打折扣;②农业所形成的食物与纤维系统是世界最大的产业部门,没有它们参与,证券市场是不完整的;③农产品市场是永不衰落的市场,农业为证券投资者提供了适宜长线投资的工具,有利于减少证券市场中的短线投机行为。

二、 农业利用证券市场的途径

第2篇:证券市场的特征和功能范文

一、 行为金融研究应用于证券市场监管的基础

1、证券市场的“虚拟经济”特征是引入行为金融研究的基础

实体经济,是指直接从事商品生产与交换的经济活动。而虚拟经济则是以货币资本为直接经营对象,以股权、债权、信托凭证,或货币资本本身为载体,通过交易和约而进行的经济活动。虚拟经济的主要交易市场,即上述各类凭证(实质为有价证券)的交易市场,就是证券市场。因此,证券市场的本质蕴于虚拟经济的本质之中。

实体经济或虚拟经济实质都是资源配置方式,是市场经济的不同表现形态,而价格形成机制则是资源配置核心机制。与实体经济采用“过往已知信息”对特定资源、资产做现实定价的机制不同,虚拟经济的定价基础则是基于关于“未来”的信息,对资源、资产的“未来收益”能力进行评估而定价。如某上市公司一项具体设备的出让,执行实体经济定价原则;而该公司股票的交易,就要应用虚拟经济定价机制。

证券市场的虚拟经济定价机制决定了证券市场是一种“观念市场”,参与主体对于“未来信息”的预期,以及在该“预期”下形成的“市场观念”、采取的市场行为,将决定有价证券的定价,从而最终决定证券市场整体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对于这种行为金融特征的认识,正是科学证券监管的基础。

2、证券监管的实质是监管者、被监管者、投资者的“行为互动”

行为金融研究应用心理学、行为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和研究金融行为和现象。从行为金融视角,证券监管的实质是监管者、被监管者、投资者的“行为互动”。

监管者基于对证券市场功能的认识确立证券监管原则,从对证券市场运行前景的判断出发,考虑监管政策对被监管者、投资者的可能影响而出台监管措施;券商、上市公司等被监管者出于对监管者监管意图、监管意志的判断,以及违规行为的可能市场收益等评估作出行为决策,而投资者则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基于对经济形势、证券市场规范性、监管力度、庄家行为、上市公司前景等的预期采取相应的投资决策。

证券市场监管者、被监管者与投资者的“行为偏差”

行为金融研究认为,各金融“行为人”具有理智和情感等完整心智结构,由于各种心理缺陷的客观存在,在市场活动中会产生各种心理和行为偏差,人们的行为不一定符合市场规律的要求,使得“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受限,表现在证券市场上就是市场有效性不足。

1、被监管者“行为偏差”

我国监管当局的行为偏差主要出自于对证券市场功能的“认知偏差”,即过分强调证券市场尤其是股市的“筹集资金功能”,将股市作为国企脱困“提款箱”的动机始终未能摒弃,在市场极度低迷的当前依然不废弃新股发行即为明证;另一方面,当前“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屡屡难产,也与监管当局考虑“国有股”顺利坚持多于投资者利益保护密切相关。

我国监管当局还存在对“监管能力”的“过度自信”,过于迷信“政策市”和行政性监管措施的效力。以这种忽视市场内在规律的浮躁监管去矫正“市场偏差”的结果,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甚至“愈纠愈偏”。

被监管者“行为偏差”

我国证券市场被监管者“行为偏差”主要体现,是上市公司以及券商等利益观的“短视化”偏差。上市公司的将股权融资当作“廉价资源”,具有盲目融资和再融资的动机,是导致资金利用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在信息披露方面,没有意识到“信用资源”是公司最具机制的“无形资源”,反而服从于骗取融资资格或勾结庄家炒作的短期化目标而不实信息。我国券商也未能做到以投资者服务、培育理性投资为发展之本,由于对“炒作”收益的过分追求,和对监管当局“事后救济”的预期而积累了大量风险。

3、投资者“行为偏差”

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证券投资者尤其弱势的中小投资者“行为偏差”更多、更明显。最典型的表现如下:

其一,“羊群效应”(“从众心理”),分为“自愿”和“被迫”两种类型,前者指投资者缺乏理性的独立判断,盲目“追涨杀跌”的行为;后者虽意识到证券并未被正确估价,但认为难以与“羊群”相抗衡而跟从。

其二,“过度自信和控制幻觉”,投资者自认为掌握了比他们事实上掌握的多的信息,研究表明我国中小投资者过于相信自己的投资决策能力,这种过度自信包含着巨大风险。

基于行为金融理念的证券监管建议

行为金融理念下的证券监管,首先要求监管当局更新监管理念全面认识证券市场功能,切实从维护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出发,树立“投资者保护”的监管原则和监管文化。

第3篇:证券市场的特征和功能范文

中国证券业协会于1991年8月28日成立,总部设在北京。证券业协会属于中介组织,它是介于政府与证券业市场主体之间,为政府干预证券市场,同时为证券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等各种服务的自律性组织。

1.1.证券业协会的特征中介性。证券业协会是证监会与证券市场之间,市场主体之间的传道者和中介,它的存在有利于加强证监会与证券市场的沟通,形成政府和证券市场的良性互动。民间性。证券业协会是非官方性质的,属于民间的机构,独立于政府系统。在其成员内部,他们实行自律管理,自我管理,一般而言,它不受政府直接管理和控制,而且他们的主要经费来源是自己筹集的。公共性。证券业协会以实现和维护其内部成员和整个证券行业的利益为其宗旨,其行为的效力主要依靠公信力来支撑和维持。也就是说,证券业协会的行为的可靠性、公正性和正确性一般能够得到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公认和政府的确认。①

1.2.证券业协会的功能服务功能。证券业协会是证监会和证券市场之间的纽带和中介。它的服务功能体现在:首先,它为证监会服务。协会通过国家或法律的授权,对组织成员和其他相关市场主体进行管理。其次,它服务于市场主体。证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证券业协会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同时第三款又规定证券业协会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干预功能。证券业协会在市场中的反应灵敏,信息的获取能力优于政府,在市场监管中的监管成本小且效率高。所以证券业协会可以帮助政府干预证券市场。证券业协会对市场主体的干预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对其成员的自律,另一方面是引导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国家对证券行业的政策。

同时,它的干预功能体现在其对证监会的干预,表现在:证券业协会在其职责范围内,通过参与证监会决策、监督其行为、反馈市场信息,来影响和制约证监会的行为,避免政府失灵。协调功能。证券业协会是政府和证券业市场之间的协调器。证券业协会通过协调证券市场主体与证监会之间的关系来有效地提高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和证券市场的安全性。为了防止证监会权力的滥用以更好的干预市场,协会一方面协助证监会干预市场,向市场主体传达证监会的政策法规,另一方面,将市场主体的诉求反映给证监会,使得三者关系形成良性互动。②同时它协调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这种协调关系体现在:当各个市场主体出现矛盾或者利益冲突时,协会会协调其行业内的矛盾和利益关系,使得市场更有效地运行。

2、证券业协会存在的正当性的理论基础

美国学者丹莱夫曾说过:"意指法律化的政治秩序,即限制和钳制政治权利的公共规则和制度,的出现与约束国家及其官员相关"。③它所关注的是对权力的制衡问题,强调权力运行后社会状态的平衡有序,是对国家政治体制的全面设计。实行的目的是要限制和防范政府权力,从而维护社会整体利益。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而来的过程中遗留了很多计划经济时期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的问题,计划经济的经验告诉我们:政府是不能过多干预经济的,否则会导致市场发展的缓慢。

因此,证券业协会可以有效地防止证监会权力的滥用,防止证监会过度干预市场,同时可以协助证监会管理证券市场,以平衡证监会与协会在干预市场上的权力。有限政府是指政府自身在规模、职能、权力和行为方式上受到法律和社会的严格限制和有效制约。在有限政府中,无限权力不应存在。因为权力的集中会导致社会利益的分配不对等从而导致社会的不公。证券业协会的存在是建立有限政府的体现。宪法和法律赋予证监会对证券业市场的监督管理的权力,使得其能够肩负起对社会和公民的重任,有效发挥其职能,但是,在证券市场中,证监会如果过度的干预证券市场,会妨碍市场机制作用正常发挥,也会造成证监会权力的滥用,导致腐败。因此证监会需要辅之以协会来干预证券市场。协会在限制证监会权力,保证经济民主上发挥巨大的作用。协会的存在不仅是有限政府的体现,也有利于建立一个有效政府。

3、证券业协会面临的问题及其完善

3.1.证券业协会的监管权力还不够如前所述,权力的集中会导致行政肆意,社会力量的机制将使社会矛盾不断,冲突加剧。而现在我们所面对的一个情况是:证监会的权力过于集中,而对协会下放的权力极小,在《证券法》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到,目前法律规定的协会的监管权力仅限于些虚权,如协助证监会教育和组织会员执行证券法律法规,向证监会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等。

第4篇:证券市场的特征和功能范文

从逻辑上讲,证券市场国际化应该是建立在产业领域对外开放基础之上的金融开放,应该是进一步促进我国产业发展的对外开放,而从目前的产业结构来看,尚不足以成为金融开放的坚实基础。但是,加入WTO必将导致我国各个领域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国际竞争在各个领域的全方位渗入必将会对我国各类弱势产业形成巨大冲击,而证券市场国际化可能进一步加剧这种国际资本渗透的速度和深度。由此可见,无论从证券市场国际化需要的坚实基础来看,还是从证券市场国际化可能带来的冲击来看,迫切需要调整的产业结构已成为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中的一个突出矛盾。

二、金融体制改革滞后与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矛盾

(一)商业银行主导的融资模式与证券市场国际化要求之间的矛盾

1.金融领域的现有融资模式仍以商业银行融资为绝对主导地位。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证券市场融资已获得广泛认可并有较为充分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证券市场国际化的一个首要要求就应该是国内证券市场已经获得相当程度的发展,从而实现证券市场融资与商业银行融资两种方式的协调发展,但目前在我国金融领域中商业银行属于绝对主导的融资模式,与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要求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的。

首先,从居民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情况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的大幅提高,基本都是通过商业银行储蓄存款的大幅增长体现的。1994年城乡、城镇和农户储蓄中定期存款所占的比例分别为78.2%、78.0%、79.1%,直到1999年上述比例仍没有明显变化,分别为75.4%、74.5%、79.4%,表明居民收入大幅增加部分基本上被用于纯粹储蓄,收益表现自然为单纯的利息收入,只有极少部分由储蓄转化为投资,重新进入物质财富的创造过程。一项统计表明,居民储蓄中用于证券投资的比例平均仅为3.7%左右,这一比例显然是非常低的。

其次,从企业融资的角度看,“过度银行化”现象十分突出。由于我国在经济上属于后发展国家;强大的外部压力(短期内赶超西方发达国家)使其不愿通过慢慢集聚资本来实现工业化,而是采取政府干预下由银行推动的工业化模式。这一模式中,银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促进工业发展的工具,而不是一种旨在把资源配置到最有效的部门中去的金融中介。换句话说,就是银行信贷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举足轻重,商业银行融资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出现了经济发展过度依赖银行的“过度银行化”现象。自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证券市场融资方式逐步得到重视,但从目前我国企业融资构成来看,银行贷款仍占有绝对主导地位。

2.证券市场融资和商业银行融资发展不协调,不符合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要求。我国目前的融资体制仍然以商业银行为主导,而证券市场的发展则相对滞后。这种融资体制下,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政府控制下的银企关系背离市场运行规律,一方面,由于市场信号扭曲导致金融中介资源配置功能的紊乱,另一方面,由于企业行为缺乏约束出现巨额的银行坏账。

(二)金融监管不完善与国际资本流动产生的金融风险之间的矛盾

1.金融监管不完善下的金融开放具有很大的金融风险。金融运行是经济运行的综合反映,金融改革是前沿,只有在金融安全基础上的证券市场开放才是真正有效的对外开放,如果在金融不安全基础上进行证券市场开放,不仅是无效的,而且会加剧金融的动荡。东南亚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教训,就是这些国家在金融监管制度尚未健全的条件下,盲目地过度开放证券市场,导致事前盲目的金融扩张和事后资金的大规模抽逃,从而引发了大规模的金融危机。

2.我国目前金融监管模式具有明显的刚性特征,尚无法有效控制国际金融风险。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系基本上是以严格管制为主要特点(资本账户不可自由兑换),以本国市场为监管对象,以手工操作为基本手段,这种监管模式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日新月异的金融发展趋势。在这种金融监管水平下,开放证券市场的风险是难以估量的。既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那么我们就不能回避它,而应当勇敢的挑战风险。因为任何想要“堵”风险的企图都是危险的,它一方面制约了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进程,另一方面又没有起到一个有效的监管作用,而且风险掩盖到一定程度可能会以一种更为强烈的形式爆发,从而引起大规模的危机。由此可见,在证券市场开放之前,努力提高我国金融监管的水平,增强我国金融市场的抗风险能力才是明智之举。

(三)金融调控手段单一与国际金融市场自由化之间的矛盾

1.我国目前的金融调控手段仍具有明显的行政化特征。总体上看,改革开放使市场经济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发展,但金融领域的改革进度和市场化程度明显滞后于企业改革和市场经济中的其他生产要素改革。

首先,在金融调控方式上,仍然延续以往的直接调控思路,调控手段行政化特点突出。我国由于长期以来一直习惯计划调控手段的运用,如信贷规模限制、信贷总量、结构管制等,对经济、货币供求的调控不是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而是采取强硬的行政命令手段,这对习惯于在市场化环境下运作的国外资本来说是难以适应的,必将影响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

其次,作为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载体——国债市场,发展严重滞后,远远没有形成像国外一样标准化、有序化、经常化的发行机制,而且截至目前我国发行国债的基本动因还只是弥补财政赤字,其调控功能完全没有得到发挥,在国债利率、期限结构、发行手段和流通等各方面与标准化的调控工具都相差甚远。

最后,利率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都是作为货币政策作用的中间目标,是货币政策工具作用的对象。在我国,人民银行目前并不是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来调控利率,而是直接制定利率,这不仅说明中国目前的利率不是市场利率,只是一种行政性利率,是一种外生变量,也决定了这种利率与经济的相关性较差,对经济行为的调节效应微弱。投资者希望通过把握利率的变化来洞察经济波动的规律,做出正确的决策、或者是货币当局希望通过利率的变化来调整投资者的行为,都是难以有效实现的。

2.行政化的调控手段显然无法适应国际证券市场的金融自由化倾向。一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根本保证必要条件之一就是金融市场自由化、金融调控手段市场化。没有这一基本条件,则必将大大削弱本国证券市场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因为资本是具有最强烈逐利性的事物,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国际资本对处于金融压制中的国家往往是不感兴趣的。

(四)外汇管制与国际资本自由流动之间的矛盾

事实上,从金融体系各部分的内在联系看,一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过程就是一国汇率制度不断放松乃至取消的过程,可以说,外汇管制程度将直接决定一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进程。证券市场国际化属于以证券为媒介的国际间资本流动,这种流动必然会受到不同币种的兑换制度和出入境制度的影响,如果货币交易实行比较严格的管制政策,汇率决定机制非市场化,本外币出入境不自由,投资者参与投资的证券资产流动性和收益性就无法保证,将直接影响到国际资本的交易是否通畅、便捷。因此,境外投资者在进行跨国投资时,会对该外汇体制十分关注。

总之,从短期看,外汇管制有利于保护我国证券市场免受国际游资的冲击,但从长期看,如果不把握时机进行改革,强化我们在经济、市场和监管等方面的市场化建设,必将成为限制我国证券市场融入全球市场体系的障碍。可以说,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目前与人民币完全实行可自由兑换的时机以及对资本账户放松管制的进度有着直接密切的联系。

三、证券市场发展不成熟与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矛盾

(一)证券市场规模偏小,很难满足国际资本的流动性要求

无论从股票市场总规模、上市公司数量还是交易金额来看,我们与世界发达国家的交易所相比都存在明显的差距:沪深两市相加的股票总市值也只相当于纽约证券交易所的5.25%左右,如果进一步扣除我国证券市场中的非流通股权的话,市场规模差距将更为明显;但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家数已经达到了纽约证券交易所的44%。由此可见,我国上市公司的规模与国际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规模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而具有稳定增长特征的大型蓝筹股恰恰是许多机构投资者青睐的投资品种。当然,如果以衡量一国证券市场发达程度的证券化率来看,与许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证券市场未来的发展空间将更加巨大,而我国宏观经济在过去的10年中始终保持了高速、稳健的增长,将给未来证券市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也必将对国际资本通过证券市场分享我国经济增长成果产生极大的吸引力,但规模巨大的国际资本一旦形成对我国证券市场的良好预期,也将对我国证券市场形成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二)股权结构不合理,流动性低且集中度高,缺乏对国际资本正常流入的吸引力

证券市场最大的特点是充分体现资本的意志,对于许多中小投资者而言主要是行使其“用脚投票”的权利,对于许多资金规模很大的机构投资者而言就不仅局限于此,他们对于股份公司包括股权结构在内的基本情况更为关心,而且包括在一些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保护自身投资安全等方面能否真正行使一个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而保证这一权利的基础就是需要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基础之上的法人治理结构。从中石化在海外市场上市的过程和国外成熟机构投资者评价上市公司的眼光来看,他们不仅仅关心企业所处行业的成长性或垄断性,而且对企业的管理层、股权结构等方方面面的因素给予充分的重视和考虑。但就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来看,非流通的国有股在整个市场中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一股独大”且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将极大地限制了非国有股东的意志。

应该说,国有股减持政策的酝酿和出台,正是为了改善目前上市公司股权低流动性缺陷,可以肯定,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股权结构的流动性缺陷必将得到逐步改善,但从截止2000年6月29日沪深证券市场规模来看,总股数为3943.61亿股,总市值为53630.58亿元,其中非流通股比例高达65.04%,这种低流动性的股权结构至少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改善。国有股权及法人股权的非流通性,降低了我国证券市场整体的流动性,造成了国有股权及法人股权交易的封闭性,但更为关键的问题是,非流通股权在整个证券市场中占有绝对的控股地位,形成特殊的不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截止1998年底,我国境内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所持股本占总股本的平均比例为45.33%,前三大股东、前五大股东以及前十大股东的平均持股比例为57.35%、59.66%和62.75%。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上市公司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在50%-80%之间最为密集,平均为58.97%,这一指标比美国高50%,比日本高25%以上,比股权集中度较高的德国还高17%左右。

最新的研究表明,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低下的主要原因,而且从国内外的众多数据来看,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好坏与股权分散程度存在明显的相关性,股权集中度在40%以下时,业绩存在稳步提高的趋势,如果一旦超过40%后,业绩出现明显的下滑迹象。因此,降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提高股权的流动性,真正发挥外部监管机制的有效性,才有望逐步改善目前上市公司业绩不佳和股权流动性低的现状,才能增强对国际长期资本的吸引力。

(三)股价总水平存在相当多泡沫,高股价、高换手率的市场特征与国际长期资本的偏好存在一定矛盾

资本的本质是逐利性,任何国际资本的流动都是基于一种寻求获利空间或回避风险的考虑,因此,证券市场对国际资本吸引力的强弱总是与自身的投资或投机价值密切相关的,这既是美国经济稳定增长背景下其证券市场获得全球资本追逐的根本原因,也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的关键原因。而以我国证券市场目前的投资价值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过高的市盈率水平显然难以对国际资本形成强有力的吸引。相反,如果国际资本涌入是基于我们自身的监管或体制缺陷原因的话,其必然是一种加剧金融风险的短期资本,对当前的投机气氛将起到推波助澜的负作用,届时极有可能对我国证券市场以及整个经济发展带来极强的伤害。

首先,以市盈率指标衡量,我国沪深两市的整体价格水平明显高于世界主要交易所的价格水平,虽然从我国证券市场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宏观经济的增长速度来看,市盈率高于发达国家也有其合理之处,但问题的关键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个突出特征是股价结构无法准确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一方面经营业绩滑坡的上市公司不断增多,而绝大多数公司的股价依然保持着相当高的市盈率水平,甚至还存在一些经营亏损而继续以较高价格维持交易活跃的上市公司;另一方面许多资产规模(更准确的说是股本规模)较大、经营业绩稳定而优良的上市公司,始终处于低于市场平均市盈率水平的区域;还有一些上市公司虽然能够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保持业绩的高速增长,但上涨更为快速的股价表现依然无法仅仅从业绩增长获得合理的解释。这种不合理的股价结构对于关注长期稳定收益的国际长期资本而言,显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对于国际短期资本而言或许存在一定吸引力,但与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根本目标却差之甚远。

其次,我们可以看到,以年换手率衡量我国证券市场活跃程度的话,要远远高于世界上任何一个交易所,包括被认为代表新经济的最活跃的NASDAQ交易市场,而与高换手率相伴而生的就是整个市场的波动幅度偏高、波动周期偏短的市场特征。应该说,交易的活跃和波动幅度的偏高对于寻求短期获利机会的短期国际流动资本而言是具有一定吸引力的,但与证券市场国际化真正希望吸引的长期国际资本的偏好则存在较大差距,因为他们并不期望通过频繁的交易来实现自己的盈利预期,也不希望通过把握市场短期波动机会实现自身的盈利预期,而是追求通过长期投资来实现稳定的投资回报。但是,换手率的降低和波动周期的延长需要整个证券市场投资理念的逐步转变,而长期投资理念的培育既能延长各类投资者的持股期,也可以逐步改变目前我国多数投资者的择股标准,使股价水平和结构进一步趋于理性和合理。

(四)证券市场体系不健全、交易品种单一,无法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风险要求的国际资本需要,也无法有效分散潜在的金融风险

1.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发展状况与国际证券市场存在相悖现象。事实上,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是一个完善的证券市场体系的两大支柱,从全球证券市场一体化的进程来看,债券市场也始终是一个国际资本流动更为活跃和青睐的市场。但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体系非常简单:(1)债券市场发展明显滞后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规模的大小和发达程度对于国际资本的流动倾向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债券市场具有流动性高、风险低、收益稳定的特点,所以总是机构投资者重要的投资组合品种,其规模和发展速度远非股票市场可比。但我国目前的债券市场规模小、市场化程度不高,根本无法满足国际资本的投资要求。(2)股票市场本身缺乏层次。以美国证券市场为例,其既拥有历史悠久、上市条件严格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也拥有发展迅速、上市条件稍低的NASU,AQ交易所,还有第三、第四交易市场,从而为不同风险要求的投资者提供了不同的投资选择,也为不同筹资要求和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了充分的融资选择。但我国目前只拥有类似于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一个交易市场层次,既无法满足不同的投资者风险要求差异,也无法实现不同规模企业的不同融资要求,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我国证券市场退出机制无法启动的重要障碍,客观上成为我国证券市场投机气氛浓厚的原因之一。

2.金融衍生产品缺乏,无法满足国际资本的避险要求。从证券市场一体化的进程来看,金融衍生产品的不涌现功不可没,它既是国际资本收益和避险要求的必然结果,也是推动国际资本大规模流动的重要原因,应该说,多样化的金融交易品种与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但就我国目前的金融交易品种而言,显然无法满足国际资本多样化的收益和避险需求,金融衍生品种之所以得到国际资本的青睐,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投资者可以借助多样化的衍生交易品种来规避证券市场潜在的各种投资风险,而我国证券市场目前可以说还没有任何一种可以有效回避或降低投资风险的金融衍生交易品种,也没有股票投资的“做空”机制,而证券市场本身的波动幅度和波动周期又无法为理性的国际资本流动提供一个宽松的投资环境。

(五)相关经营机构在业务创新、盈利能力等综合实力方面与国际综合性投资银行存在巨大差异

从某种意义上讲,证券经营机构可谓证券市场运行的核心,它一方面承担着为投资者交易媒介、咨询服务的中介功能,另一方面也为筹资者提供发行上市、资产重组及多方面的财务顾问类服务。不仅如此,证券经营机构还往往是金融交易产品的创新者,正是不断的创新,推动着证券市场长期保持高速发展和稳定活跃。从美国证券经营机构的发展历程来看,在其证券市场几百年的发展史上,大型投资银行经历了“混业——分业——再混业”的过程,目前采取的混业经营模式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传统商业银行资金实力雄厚的优势支持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利用投资银行的盈利能力提高传统商业银行的获利水平。当然,这一模式的根基所在就是要拥有一套完整、有效的监管体系,能够成功地控制和降低因此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传递现象。

对应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目前的分业经营是有利于维持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的,也是有利于防止某类金融风险向其他领域扩散的有效模式。但是,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相互渗透和扩散的同时,也限制了传统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的提高,限制了投资银行拓展业务过程的筹资渠道,使我国证券经营机构在资金实力、业务品种以及创新能力上都明显处于弱势地位。

首先,从经营规模来看,我国证券经营机构1999年的平均资产规模尚不足国际大型投资银行1998年资产规模的1/10,而资本实力更是只有国际大型投资银行的3.95%左右,而我们的资产负债率要远远高于国际同类经营机构,换句话说,我们不仅在规模上无法竞争,而且在资产质量和经营风险方面与国际经营机构存在更大的差距。造成这一差距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多数国际同类机构当时虽然尚未进入混业经营阶段,但普遍与商业银行业务处于同一集团的控股之下,其业务发展得到了强有力的支持,而我国证券经营机构则普遍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单一性;其次,国际同类机构基本都是公众公司,通过证券市场筹资获得了进一步的资金支持,而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目前只有1家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其熟悉的证券市场获得资金支持;三是国际同类机构都经过长期的资本积累以及同业间的兼并重组,而我国证券经营机构只有不到10年的积累过程,增资扩股只是近年才提到议事日程,更缺少市场化的大规模兼并重组。

其次,从收入构成来看,国内证券经营机构与美国投资银行相比,具有更高的不稳定性。(1)国内证券经营机构的核心收入为手续费收入和自营证券差价收入,二者占比高达74.12%,而美国投资银行的收入构成更为多样化,也相对均衡,几项收入均在10%-25%之间。(2)国内证券经营机构的核心收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证券市场活跃程度。目前来看,券商盈利水平高低与市场年换手率高低和波动幅度高低具有很强的正相关性,但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必将在理性投资的引导下,逐步降低换手率和波动幅度。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投资银行最大的收入来源是各类投资银行业务,应该说其业务收益的稳定性要明显高于手续费收入和自营证券差价收入。可见,我们的收入结构表明我们的盈利能力具有更高的不稳定性。

四、结论

第5篇:证券市场的特征和功能范文

关键词:证券市场利益集团信息不对称

一、利益集团的涵义和特征

利益集团的存在作为现代政治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引起了中外政治学者的广泛重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利益集团是指在利益多元化的社会中,具有相似观点和利益要求的人们组成的,并企图通过参与政治过程影响公共政策实现或维护其利益的社会团体。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任何一群为了争取和维护某种共同利益或目标而一起行动的人,就是一个利益集团。

作为一种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的社会团体,利益集团有几个基本特征:

首先,利益集团的利益基础相对单一,目标直接而具体。利益集团的利益是在人们拥有共同目的的基础上形成的,只要人们有一个简单的目的,就会有很强的动力支持他们共同为这个目的建立起利益集团,所以,与国家、政党、政治联盟等政治组织相比,利益集团的利益基础显得相对单一;加入这一团体的成员目标也相对直接和具体,只要能实现他们的利益就比较容易使他们得到满足。

其次,利益集团一般没有独立的政治纲领。利益集团并不以夺取和执掌政权为目的,而只是参与和影响政府的决策过程,从而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正因为如此,利益集团通过各种方式和行动来最大程度的影响政府的决策,以利于成员利益的最大化。

最后,利益集团具有较广泛的群众性。利益集团不是政府组织,并不具有绝对的权威和严格的组织结构,利益代表的范围也仅仅是本集团的成员,尽最大努力为本集团成员争取利益,因此最能吸引所有与集团成员有共同目标的人。最为重要的是,由于利益集团直接代表着某一方面群众的利益,存在和活动于群众之中,因此,更能直接感受到群众的呼声和要求,能与群众有更为紧密的联系。

二、证券市场利益集团形成的原因

证券市场利益集团的形成从市场经济发展角度来讲是历史的必然,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利益集团的现实状态有如下原因:

一是初始制度原因。中国证券市场是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而发展起来的,证券市场的发展客观上为国有企业的制度改革提供了一种市场化的平台,股权分裂、同股不同权、政企不分使权衡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矛盾重重、监管上漏洞百出,这都为证券市场埋下了深深的制度隐患,在这种投资环境下,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价值发现功能、经济晴雨表功能及投资增值功能相当紊乱,但它的融资功能却更加强化。在这种制度缺陷背景下生存的利益主体利益意识觉醒,维权意识加强,集团意识形成,引发了围绕着管理层、上市公司、券商、中小股民等各方利益结构的不断分化重组,使各方利益集团由隐性向显性、由非组织化到泛组织化,成了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

二是利益一致性和信息不对称。对于联合型的利益集团利益一致性是他们联合的基础,信息不对称是他们联合的前提条件。利益集团的形成是利益分化的必然结果,之所以有利益分化,证明某些利益主体的利益是一致的,他们要求将分散的利益凝聚为同样的利益表达(不论是合法的、建设性的还是非法的、损害性的),从而使其能够更接近决策的层面。

市场中的信息永远是大家争相追逐的对象,但由于种种因素信息是不可能公平的完全的取得,只有获取更多的信息才能在竞争中占据优势使利益最大化;因为存在信息不对称的事实,一方利益主体才会要从另一方利益主体那里获得自己没有而又迫切需要的信息,通过信息的交流,两者有着相通的利益可以通过联合来实现,因此联合的利益集团就有了很强的用武之地。

三、证券市场利益集团的现状

证券市场的利益集团并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利益集团,如今我国证券市场的利益集团从总体上说,大多没有完备的组织形态,也没有固定的组织构架,只是松散的、自发的、临时的、若隐若现的“结伙”,以舆论呼吁等方式在报纸上、广电或网络上表达其特定的利益诉求。因为他们仅仅因为各自的利益相同走在一起,所以只要能影响政府的决策向着有益于成员利益的方向发展,与传统意义的利益集团相比,他们并不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不反映某些群众的共同利益,因此不具有代表性。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形成的利益集团是非常特殊的团体,有着特殊的形成背景,特殊的行为方式和特殊的影响效果。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股权割裂的制度设计中产生的,是由国家资源分配及占有的起点不平等为渊源的。起初利益集团的状态并未在市场中显现,十几年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改革的步步尝试,引发了围绕着管理层、上市公司、券商、股民等各方利益结构的不断分化重组,使利益集团由无到有、由隐性向显性、由非组织化到泛组织化同盟的产生和壮大具有了客观的社会基础和制度基础,同时,随着弱势利益集团利益意识的觉醒和维权意识的加强,特别是“集团意识”的形成,又为利益集团的存在和壮大提供了心理基础。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市成了各利益集团进行博弈角逐最明显的地方。

四、证券市场利益集团信用缺失的表现

我国证券市场的利益集团信用状况并不是很好,市场中的失信现象比比皆是。上市公司这一利益集团的信用状况是应被关注的焦点,信用缺失状况基本都围绕上市公司展开,诸如虚假包装上市、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随意圈钱、擅改募集资金投向、虚报利润、信息披露不及时、关联交易等,为了实现上市增值增利的目标,上述行为似乎成了默认式,无非程度大小的问题,类似状况都或隐或显的存在着。虽然经过一段时间的股权分置改革,使得上市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利益统一起来,占用资金、随意圈钱的行为在逐渐淡化,但其他的问题仍旧存在。由于市场运作的需要,上市公司和证券投资机构及中介机构联合违规各取所需;一些民营上市公司没有大型企业或国有企业的实力,与当地政府或相关权力人的联合就是他们最好的选择;更可怕的是国有上市公司和监管部门及政府本身就同属一家,管理人员也是直接被委任或由政府官员兼职,无论政策制定和利益要求,与其他市场主体相比并不在同一水平线上,因此信用缺失问题在所难免。

这样的信用状况为证券市场和各个利益主体都积累起了严重的风险,长期及严重的信用缺失会使市场越来越不规范,投资者心理预期和承受能力越来越差,风险自然会一点点沉积下来。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和信用制度高度发展的产物,证券市场的交易形成了大量错综复杂的信用链条,因此证券市场的风险具有很强的传导性和危害性,会波及到整个金融体系和国家经济,而且这类风险的因素有很多不确定性,非证券市场所能控制,另外,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如制度缺陷一时难以弥补等,这样,风险的可控性就更弱了。

参考文献:

1袁剑.中国证券市场批判[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

2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

第6篇:证券市场的特征和功能范文

关键词:证券市场利益集团信息不对称

一、利益集团的涵义和特征

利益集团的存在作为现代政治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引起了中外政治学者的广泛重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利益集团是指在利益多元化的社会中,具有相似观点和利益要求的人们组成的,并企图通过参与政治过程影响公共政策实现或维护其利益的社会团体。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任何一群为了争取和维护某种共同利益或目标而一起行动的人,就是一个利益集团。

作为一种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的社会团体,利益集团有几个基本特征:

首先,利益集团的利益基础相对单一,目标直接而具体。利益集团的利益是在人们拥有共同目的的基础上形成的,只要人们有一个简单的目的,就会有很强的动力支持他们共同为这个目的建立起利益集团,所以,与国家、政党、政治联盟等政治组织相比,利益集团的利益基础显得相对单一;加入这一团体的成员目标也相对直接和具体,只要能实现他们的利益就比较容易使他们得到满足。

其次,利益集团一般没有独立的政治纲领。利益集团并不以夺取和执掌政权为目的,而只是参与和影响政府的决策过程,从而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正因为如此,利益集团通过各种方式和行动来最大程度的影响政府的决策,以利于成员利益的最大化。

最后,利益集团具有较广泛的群众性。利益集团不是政府组织,并不具有绝对的权威和严格的组织结构,利益代表的范围也仅仅是本集团的成员,尽最大努力为本集团成员争取利益,因此最能吸引所有与集团成员有共同目标的人。最为重要的是,由于利益集团直接代表着某一方面群众的利益,存在和活动于群众之中,因此,更能直接感受到群众的呼声和要求,能与群众有更为紧密的联系。

二、证券市场利益集团形成的原因

证券市场利益集团的形成从市场经济发展角度来讲是历史的必然,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利益集团的现实状态有如下原因:

一是初始制度原因。中国证券市场是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而发展起来的,证券市场的发展客观上为国有企业的制度改革提供了一种市场化的平台,股权分裂、同股不同权、政企不分使权衡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矛盾重重、监管上漏洞百出,这都为证券市场埋下了深深的制度隐患,在这种投资环境下,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价值发现功能、经济晴雨表功能及投资增值功能相当紊乱,但它的融资功能却更加强化。在这种制度缺陷背景下生存的利益主体利益意识觉醒,维权意识加强,集团意识形成,引发了围绕着管理层、上市公司、券商、中小股民等各方利益结构的不断分化重组,使各方利益集团由隐性向显性、由非组织化到泛组织化,成了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

二是利益一致性和信息不对称。对于联合型的利益集团利益一致性是他们联合的基础,信息不对称是他们联合的前提条件。利益集团的形成是利益分化的必然结果,之所以有利益分化,证明某些利益主体的利益是一致的,他们要求将分散的利益凝聚为同样的利益表达(不论是合法的、建设性的还是非法的、损害性的),从而使其能够更接近决策的层面。

市场中的信息永远是大家争相追逐的对象,但由于种种因素信息是不可能公平的完全的取得,只有获取更多的信息才能在竞争中占据优势使利益最大化;因为存在信息不对称的事实,一方利益主体才会要从另一方利益主体那里获得自己没有而又迫切需要的信息,通过信息的交流,两者有着相通的利益可以通过联合来实现,因此联合的利益集团就有了很强的用武之地。

三、证券市场利益集团的现状

证券市场的利益集团并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利益集团,如今我国证券市场的利益集团从总体上说,大多没有完备的组织形态,也没有固定的组织构架,只是松散的、自发的、临时的、若隐若现的“结伙”,以舆论呼吁等方式在报纸上、广电或网络上表达其特定的利益诉求。因为他们仅仅因为各自的利益相同走在一起,所以只要能影响政府的决策向着有益于成员利益的方向发展,与传统意义的利益集团相比,他们并不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不反映某些群众的共同利益,因此不具有代表性。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形成的利益集团是非常特殊的团体,有着特殊的形成背景,特殊的行为方式和特殊的影响效果。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股权割裂的制度设计中产生的,是由国家资源分配及占有的起点不平等为渊源的。起初利益集团的状态并未在市场中显现,十几年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改革的步步尝试,引发了围绕着管理层、上市公司、券商、股民等各方利益结构的不断分化重组,使利益集团由无到有、由隐性向显性、由非组织化到泛组织化同盟的产生和壮大具有了客观的社会基础和制度基础,同时,随着弱势利益集团利益意识的觉醒和维权意识的加强,特别是“集团意识”的形成,又为利益集团的存在和壮大提供了心理基础。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市成了各利益集团进行博弈角逐最明显的地方。

四、证券市场利益集团信用缺失的表现

我国证券市场的利益集团信用状况并不是很好,市场中的失信现象比比皆是。上市公司这一利益集团的信用状况是应被关注的焦点,信用缺失状况基本都围绕上市公司展开,诸如虚假包装上市、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随意圈钱、擅改募集资金投向、虚报利润、信息披露不及时、关联交易等,为了实现上市增值增利的目标,上述行为似乎成了默认式,无非程度大小的问题,类似状况都或隐或显的存在着。虽然经过一段时间的股权分置改革,使得上市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利益统一起来,占用资金、随意圈钱的行为在逐渐淡化,但其他的问题仍旧存在。由于市场运作的需要,上市公司和证券投资机构及中介机构联合违规各取所需;一些民营上市公司没有大型企业或国有企业的实力,与当地政府或相关权力人的联合就是他们最好的选择;更可怕的是国有上市公司和监管部门及政府本身就同属一家,管理人员也是直接被委任或由政府官员兼职,无论政策制定和利益要求,与其他市场主体相比并不在同一水平线上,因此信用缺失问题在所难免。

这样的信用状况为证券市场和各个利益主体都积累起了严重的风险,长期及严重的信用缺失会使市场越来越不规范,投资者心理预期和承受能力越来越差,风险自然会一点点沉积下来。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和信用制度高度发展的产物,证券市场的交易形成了大量错综复杂的信用链条,因此证券市场的风险具有很强的传导性和危害性,会波及到整个金融体系和国家经济,而且这类风险的因素有很多不确定性,非证券市场所能控制,另外,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如制度缺陷一时难以弥补等,这样,风险的可控性就更弱了。

参考文献:

1袁剑.中国证券市场批判[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

2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

第7篇:证券市场的特征和功能范文

[关键词]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特征;作用;证皇谐。还娣叮还善笔谐。还娣妒谐

一、资本市场的概念

在西方经济学中,资本市场理论是最有争议的一个领域。由于资本工具的复杂性、实践性和多变性,导致人们对资本市场的认识很不一致。于是对资本市场概念的界定有着很大的差异,人们几乎可以在任何角度使用它们,并且在不同的场合赋予它们不同的内涵。根据多数人的理解,资本市场,是指长期资金市场,经营一年以上中长期资金的借贷业务,它是长期资金融通的场所,在我国称作长期资金市场。它由中长期银行信贷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等共同组成。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又统称为证券市场,证券市场是资本市场中最活跃、最具创新性与影响力的组成部分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内学术界一般认为,资本市场是转让资本财产(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资本物品)的市场,实际上就是资本生产要素市场,显然,资本市场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资金交易关系或融通活动的总和。关于资本市场的内涵与外延,学术界还有以下几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资本市场是以融通长期资金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关系的总和。与此相适应,资本市场不仅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而且还包括非证券化的产权交易市场及其他一切筹措和运用中长期资金的市场和中介机构。另一种观点认为,资本市场主要由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产权市场三大子市场所组成。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资本市场不仅包括短期资本市场,而且要发展长期资本市场(主要是证券市场)不仅包括商品资本市场,而且要发展人才智力资本市场(主要是劳动力市场和企业家市场)不仅包括有形资本市场,而且要发展无形资本市场主要是高科技和专利市场)特别是要发展产权市场,这是进行资本经营的关键。最后,还有学者指出,资本市场属于金融市场的别称,货币市场以及银行信贷市场也应包括在其中,笔者倾向于多数人的看法,认为超过一年以上的融资和投资活动都属于资本市场范畴。

具体来说,资本市场可分为广义的资本市场和狭义的资本市场,广义的资本市场可分为储蓄市场、股票市场、长期信贷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债券市场、其他金融衍生品种市场等。狭义的资本市场又称证券市场是政府公债、公司债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有价证券发行与流通的场所。其中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又形成了资本市场的核心。

笔者为了更好的阐述本文观点,对资本市场采用了狭义的概念,即将资本市场的内涵界定于长期产权市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

二、资本市场的特征

目前,虽然各个资本市场由于受各国和各地区的历史传统、社会制度和经济结构的影响彼此存在很大差异,但同时由于各资本市场在动作过程中,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必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借鉴别国成功的运作和管理经验,遵循国际惯例等,所以又具备了一些共同的基本特征。对这些重要的特征加以认识和了解,是目前发展中资本市场理论研究中的重大课题,对于培育发展中国家的资本市场,具有很大的理论和实际的意义。

资本市场同一般的商品市场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市场参与主体的广泛。无论是股票市场还是债券市场,市场参与主体众多,包括证券发行人、投资者、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证券交易中介机构、证券咨询服务机构、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等。

2.市场交易对象的特殊性。资本市场交易的对象是特殊的商品,是一种由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在内的金融商品。人们购买证券的目的在于获得超过当初投入资金的额外利益,即证券的价值在于能够带来投资利益。

3.市场投资种类的多样性。为了繁荣资本市场,增强资本市场的投资功能,资本市场的投资方式是多样化、灵活化的,既可以进行现货交易,也可以进行期货交易、期权交易、股票指数交易等。

4.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趋势。随着资本在国际间流动趋势逐步加大,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如证券市场,无论是交易规则、交易对象的趋同性,还是证券市场参与主体范围的对外开放,均表明各国证券市场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

5.管理严格,运作规范。完善的资本市场都拥有独立、健全的证券管理法规,实行严格的市场管理体制,并借重于政府与法律的力量,创造了一个公平、合理、有序的竞争环境。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对证券市场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即从发行市场、流通市场和中介组织都实施严格的管理,达到切实保护投资者的目的。其二,每一个环节都是明确的管理重点。在对发行市场的管理方面,管理的重点是“公开性”,管理当局要求发行公司必须如实公开自己的基本情况以利于公众监督。具体措施是实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在对交易市场的管理方面,偏重于强调交易行为的公正。

三、资本市场对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作用

第8篇:证券市场的特征和功能范文

(一)筹资与投资功能筹资与投资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企业通过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能够迅速地把分散在社会上的闲散货币集中起来,形成巨额的、可供长期使用的资本,用于生产和经营,从而开辟了不同于间接融资(银行贷款)的直接融资渠道。同时,这些股票、证券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直接投资工具。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改变社会资金配置方式,开辟农业直接融资渠道,有利于克服农业发展的资金制约。

(二)转制与监督功能

证券市场还具有促使公司转换经营机制的功能。证券市场对经营主体有一定的要求,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必须先改制成为股份公司,按照股份公司的机制来运作。企业要在证券市场发行证券,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要有良好的业绩。这就使企业时时处在各方面的监督和影响之中。这些监督包括:①股东的干预。股东作为投资者必然关心企业的经营和前途,并且通过授权关系或“用脚投票”实施他们的权力。②股价升跌的压力。企业经营的好坏直接影响股价,股价提高,对公司是一种激励;经营不善产生的价格下跌可能导致外部接管,在这种制约下,管理层不得不认真地为公司服务,股东的权益因此得到相应的保护。③社会的监督,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制约,所有这些制约,促使上市公司形成健全的内部运作机制。

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有助于促进农业企业的机制转换,培育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要求它具有完善的内部运行机制,优越的组织形式。相比而言,上市公司具有体制上的优势。对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有利于培育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2)启发和影响各类农业经营组织的企业化转变。证券市场不仅培育农业大中型上市公司,而且以它的标准、效率启发和影响着各类农业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由于企业经营方式有较高的效率,传统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方式逐步向面向市场的农业企业经营方式转变;农民从传统的农业生产者逐步向具有市场意识、投资意识、管理意识的农业企业家转变。

(三)资源配置与结构调整功能

证券市场的流动性特征会引导资金流向效益好且有发展潜力的部门或企业,从而发挥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功能。在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已成为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缺乏一个引导资源尤其是资金流通与配置的市场机制。证券市场恰好提供了这样一种机制:在证券市场上,资金在利益的引导下流向效益好的行业、企业,抛弃收益率低、缺乏增长潜力的证券,从而实现包括资金在内的资源的合理配置。

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消除行业壁垒,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要进入证券市场,要在证券市场不被冷落,必须先要成为能够赢利的行业,成为比较效益较高的产业。在过去农工商脱节、销分离和农业劳动力过多的情况下,农业部门仅限于原料性初级产品生产,加工和运销环节的增值流向了工业和贸易部门。然而,在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条件下,农业的比较效益和市场地位可以大大提高。资源配置功能促使农业必须走产业化经营的道路,增强赢利能力。(2)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遏制和克服重复建设。农业部门的经营性资产中,存在不少重复建设项目,造成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重复建设是计划经济和部门分割的必然产物。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导致重复建设的旧体制还会发生作用。利用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可以有效地遏制和克服重复建设的弊端。这是因为,首先资本的趋利动机会冲破农业经营管理中的部门分割,促进资源的自由合理流动;其次,证券市场大范围的兼并收购、资产重组和产权交易,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四)分散风险功能

证券市场通过提供各种不同性质、不同期限、不同风险和收益的证券,既给投资者和融资者提供了丰富的投融资渠道,同时也提供了分散风险的渠道。首先,融资方通过发行证券筹集资金,实际上将其风险部分地转移和分散给投资者。上市公司的股东越多,单个股东所承担的经营风险就越小。其次,投资方可以根据不同偏好,通过买卖证券和建立投资组合来转移和降低风险。证券市场的流动性特征解决了投资者难以变现的后顾之忧,证券市场的出现,为各种长短期资金相互转化和横向资金融通提供了媒介和场所。人们可以用现金购买有价证券,把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人们也可以卖出有价证券,将其变为现实购买力,以解决即期支付的需要。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农业生产的根本特征决定了它所特有的生产周期长、存在自然灾害等风险。证券市场的分散风险功能有利于化解农业企业的风险压力,有利于农业的长期发展。

(五)社会功能

对于转轨时期的中国,证券市场还有其超越经济领域的社会功能。首先,证券市场的出现加速了中国经济转轨和社会现代化的发育过程,广泛而深入地传播了市场经济的基础知识和价值观念。其次,证券市场成为联系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与公民切身利益的纽带,起到了社会凝聚作用。证券市场是政治、经济的“晴雨表”。国际形势、国家政局、体制改革、经济增长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都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投资者的投资收。81.证券市场与中国农业发展益,也都会在证券市场中得到反映。证券市场的走势,投资者的心态、倾向也会反馈到国家有关部门,从而影响有关决策。同时,从自身利益出发,企业、投资者必然对国家政治生活、经济形势、企业经营状况保持高度的关切,并且成为国家政治稳定和经济增长的坚定支持者。

这一功能对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有利于加强政府和公众对农业的关注。在证券市场上,农业类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每天会吸引千家万户的注意,投资者会因此而更加关注农业政策、农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证券机构更会认真研究农业方面的信息,关注农业企业的经济活动。而这些信号会反馈到决策层,从而影响有关政策的制定和决策的实施执行。(2)促进农业部门经营观念的创新。证券市场浓缩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元素。农业与证券市场的联连,带来了经营观念的变化。例如,从只重视产品经营到产品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从追求利润最大化到既追求利润最大化,也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从只重视土地、农具等有形生产要素,到重视股票、债券等无形生产要素等。这是经营观念、思维方式的重大进步和创新。综上所述,证券市场为农业注入了多种现代生产要素,农业需要证券市场。同时,证券市场也需要农业的参与。农业对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在于:①没有农业的参与,证券市场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将大为降低,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将大打折扣;②农业所形成的食物与纤维系统是世界最大的产业部门,没有它们参与,证券市场是不完整的;③农产品市场是永不衰落的市场,农业为证券投资者提供了适宜长线投资的工具,有利于减少证券市场中的短线投机行为。

二、农业利用证券市场的途径

(一)农业利用股票市场的途径

股票市场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主体。在债券、基金等证券品种尚未充分发育的情况下,股票市场率先支撑起中国的证券市场。目前,我国农业对证券市场的利用主要是通过股票市场进行的。至1999年底,共有57家农业概念的股份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其主营业务和资金投向涵盖农产品加工、畜牧饲料、种植、种子、渔业、水产养殖、林业、农产品流通、化肥、农用机械等领域,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

农业利用股票市场的步骤是:1.农业企业化。农业企业化的含义是:加快推动各种资源向农业产业化转移,对各种商品化农业的经营性资产实行企业化管理,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规范企业组织形式。企业化是农业企业进入股票市场的前提。农业经营性资产必须经过企业制改组,才具备进入股票市场的条件。

2.农业企业股份化。农业企业股份化是指农业企业建立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为农业进入股票市场奠定微观基础。农业企业股份化过程表现为多种形式,例如,农户联合兴办股份化的企业;对乡村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农户取得股东资格;农户以其交售的农产品或服务参股龙头企业,作为优先股东,分享企业利益,不参与管理;专业合作社参股龙头企业;龙头企业进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农业产业化链条不同环节的企业间相互持股,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必须指出的是,农业企业化过程是一个多样化的过程,是一个多种模式并存的过程。由于历史的、自然的原因,我国农业经营必然存在多种组织形式,农业企业也会表现为不同形态。这种多元化的组织结构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都会存留下去。

3.农业股份公司证券化。(1)扶持现有农业股份公司上市。在农业企业股份化的基础上,扶持和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股份公司进入国内外股票市场发行股票,走上资本经营的“快车道”。通过股票市场的筹资功能,募集资金迅速扩张企业规模,取得规模效益;通过股票市场的转制功能,提高企业的素质和管理水平;通过股市的资源配置功能,不断培育优质资产,改良弱质资产,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并运用并购、重组等资本经营手段,走集团化、规模化发展道路;通过股市的巨大影响,提高农业上市公司的知名度,扩大企业的无形资产,创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让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农业产业化,让农业上市公司成为产业化经营的有力的龙头。

(2)组建新的农业股份公司并促使其上市。新组建的股份公司可侧重发展3种类型:一是大型。主要是原来国家部委直属的大型农贸加工、流通、进出口企业,经改组上市。二是精品型。选择若干着名的农业精品如砀山梨、涪陵榨菜等,组建农业精品股份公司上市。三是高科技型。把我国农业高科技成果、农科基地组成高科技农业股份公司,提高农业上市公司的科技含量。

(3)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随着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深化,农村资产得以量化,产权得以清晰,非上市的股份制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可以通过证券化,在产权交易市场流通转让。目前,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亟待建立。一个规范化的、有约束力的产权交易市场有利于盘活农业经营性资产,有效节制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复建设,为大范围的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创造条件,使股票市场与产权市场、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实现有效联连,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效率和规模。

(二)农业利用债券市场的途径

中国债券市场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规模和发展程度远远落后于股市,更不能和银行信贷相提并论。中国企业对债券市场的参与程度是很低的。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至今为止还未有一家农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我国应重视和加强对债券工具的运用。

农业利用债券市场的主要方式有3种:①发行公司债券。②发行经营型的基础设施如路、桥、水库等项目债券。③政府发行农业专项债券。目前,可供农业产业化选择的债券类型主要是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

1.企业债券及发行。企业债券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无论从筹资者角度还是从投资者角度分析,企业债券有其独特的吸引力。从筹资者的角度来看,发行企业债券综合成本低于发行股票。这是因为:①通过债券融资,债务的利息计入成本,有冲减税基的作用;而在股票融资中,存在着公司法人和股东双重纳税的问题。②通过债券融资,公司可以更多地利用外部资金扩大公司规模,增加公司股东的利润;而在股票融资中,发行股票固然增加了运用的资金,但同时也增加了公司利润的分配基数。③通过债券融资,公司原有管理机构基本不受影响;而通过股票融资,公司的管理结构可能因新股东的进入而受影响。从投资者的角度分析,投资债券可以规避因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投资风险。在现代经济活动中,信息是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但信息是稀缺的。在股权投资情况下,由于存在着委托—关系,道德风险随时可能发生。而债券投资则减少了道德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降低了监督成本。这就使债券能够得到投资者的偏爱。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性,含有以下三个特点:①债券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②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证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③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者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者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如果债券持有者不想转换,则可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可转换债券的投资者还享有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一些可转换债券附有回售条款,当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持续低于转股价(即按约定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的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债券持有人可以把债券按约定条件回售给债券发行人。另外,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人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一些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附有强制赎回条款,规定在一定时期内,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高于转股价一定幅度并持续一段时间时,发行人可按约定条件强制赎回债券。由于可转换债券附有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因此,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有助于降低筹资成本。但可转换债券在一定条件下可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而会影响到公司的所有权。

(三)农业利用基金市场的途径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个与证券投资基金相对应的概念,是以个别产业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这类基金的主要目的是吸引对某种特定产业有兴趣的投资者,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券募集资金,交由专家组成的投资管理机构运作,以支持这些产业发展。其投资目标既追求长期资本利润,也注重当期收入,是一种典型的成长及收入型投资基金。我国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是按有关法规设立的投融资金融工具。其经营宗旨是,在严格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规则的前提下,以市场、收益为投资导向,募集的资金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具有市场潜力的项目进行股权等形式的投资,促进目标企业和项目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和商品化经营,提高目标企业的效益,并给投资者以丰厚的投资回报。

1.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位。我国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应该是一组基金,既有国家级的农业发展基金,又有各地的农业发展基金;既有纵向按行业如畜牧、渔业、林业等划分的投资基金,也有横向按地区划分的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还有两者结合的投资于特定地区的特定产业的投资基金。资金来源既可以是中国境内的机构或自然人,也可以是境外的机构或自然人,还可以境内境外同时募集。既有境内基金,也有境外基金,还有中外合资合作基金。既有上市基金,还有非上市基金。只有这样的基金结构,才能适应中国各地的差异,才能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才能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并有利于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

2.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方式。在目前我国的经济、金融背景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方式以封闭式为宜。这是因为:①目前中国投资基金所依托的证券市场不成熟,市场波动大,投机气氛浓厚;投资者不够成熟,其投资行为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在这种背景下发展开放式基金,证券市场的波动、社会形势的变化,都会导致投资者冲动性撤资行为,从而影响基金的正常运作。②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农业,农业生产周期长,需要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不是随时可以抽走的游资。设立开放式的投资基金,会造成资金的不稳定。③我国目前缺乏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经验与人力资源,在此情况下设立开放基金,具有很大的经营风险。为适应农业投资对资金相对稳定性的需要,农业投资基金在发展初期应选择封闭式设立。但是应该看到,开放式基金现已成为世界投资基金的主流。世界基金业的发展规律是从封闭式基金走向开放式基金,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开放式基金已占压倒多数。在基金发展初期以封闭式为主有其客观必然性,因为它的操作与管理比较简单,风险与压力较小。但从制度优化的角度而言,需要逐步走向开放式基金。

3.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类型的选择。按组织形态划分,基金可分为契约型和公司型两个类别。它们的区别在于:①法律地位不同。公司型投资基金是依据《公司法》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契约型投资基金是依据信托契约组建的,不具备法人资格。②发行的凭证不同。公司型投资基金是通过发行普通股票筹集资金,普通股票的持有者即为股东;契约型投资基金是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筹集资金,受益凭证的持有者为受益人。③有关当事人不同。组建公司型投资基金通常有4个当事人:基金公司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承销人;组建契约型投资基金通常只有3个当事人: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从投资者的角度看,这两种方式没有太大的区别。从基金运作的角度看这两种类型各有利弊。从投资农业的角度看,选择契约型基金较为适宜。首先,契约型基金设立、运作、解散比较灵活,便于操作,投资者不需要组成一个法人实体,只要向基金管理公司买入收益凭证后,即成为该基金的受益人。其次,在基金业发展初期,契约型基金有利于减少管理摩擦,突出专家理财、专业管理。由于契约型基金是一种“虚拟法人”,基金的运作主要由有经验的专家进行;而公司型基金是独立法人,容易干涉基金管理人的经营,出现管理上的摩擦。最后,契约型基金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契约型基金是一种信托基金,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尤其是能够使不同基金份额的持有人享有同等权利。

4.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经营管理的关键取决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作的特点是通过管理公司的专业运作,保障受益人的投资回报。选择基金管理公司有两种方式:一是为设立新基金而成立一家管理公司,将基金交给它管理;二是在基金设立后交由已有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国内已设立的投资基金和早期的基金基本都采取第一种方式。这样做表面的理由是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少,缺乏相关管理经验,其本质的原因是缺乏社会分工的观念,视基金为自己的资产,不容他人染指。第二种方式乃是以后的发展方向。随着基金业的发展,由一家管理公司管理多个基金的局面将会出现。这有利于管理公司积累更多的专业经验,节约基金管理成本;同时,还可以避免基金的发起人又是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不利于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缺陷。农业基金管理公司应熟悉农业经济、农业科技、农村社会,拥有农业经济专家、企业管理专家、金融分析专家和资本运营专家等人力资源。它的设立,一是通过新设立的途径,二是选择具有运作农业基金条件的已有基金管理公司,三是引进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农业在发达国家已成为盈利行业,国外不乏投资农业的成功经验,引进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业基金的运用绩效,而且有利于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如前所述,我国农业产业基金可以是一组基金,但农业基金的管理则应该相对集中。经过市场的检验,经过投资者的筛选,最后形成一两家具有权威性的农业基金管理公司。

三、发展农业证券市场的有关政策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农业产业化的推动,各行业利润率逐渐趋于平均,农业领域的现代企业制度正在形成和确立,政府对农业企业上市实行重点倾斜的政策,农业利用证券市场的渠道基本畅通,所以,农业企业利用证券市场融资的步伐不断加快。截止到1999年底,农业上市公司通过新股上市、配股等方式在证券市场募集资金近200亿元,相当于1998年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22%.发展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当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培育更多的证券市场主体

首先,培育更多符合条件的从事农业经营的企业上市,提高其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其次,培育更多熟悉农业的投资人,鼓励居民、企业、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共同基金等社会法人机构参与投资农业企业。最后,培育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发挥其资金雄厚、专家理财的优势,使投资主体多样化。

(二)发展和规范证券市场客体

首先,扩充市场容量,丰富融资品种,以适应和满足不同的投资偏好,例如推出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货等。其次,积极发展项目融资、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以及抵押债券融资。再次,在适当时候,开放国有股、法人股上市,逐步加大国有和集体资产上市流通的力度。最后,参照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国情,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增加新的融资工具。

(三)建立多样化的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融资并非仅限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基金市场,还应该包括产权交易市场和其它货币金融市场。可以建立规范化的产权交易市场,通过企业的并购、重组,生产资料交易进行融资。另外,民间自发的小型金融机构、社会集资这类原始形态的金融市场经整顿、规范也可成为资本市场的一部分。

(四)努力开拓海外融资市场,稳健地推进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首先,我国农业企业可以创造条件赴国际证券市场发行股票或债券。其次,可与境外资金共同设立中外合资的农业发展基金。再次,允许外商投资农业企业在国内与国外上市发行股票。最后,在加强监管、控制风险和逐步实现金融开放的前提下,允许国际资本有步骤地并以适当方式进入国内证券市场,让外资投资中国农业股票,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第9篇:证券市场的特征和功能范文

我国的证券市场虽然起步比较晚,至今只经历了短短的几十年的发展时间,但是发展速度十分惊人,上市公司从最开始的几十家,迅速增长到了一千余家,证券市场发展态势良好,投资者数量急剧上升,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时间比较短,而且体系不够成熟,特别是制度保障方面,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侵权行为频发,一些上市公司以及证券公司为了谋取利益,泄露内部信息,非法获取资金,短线交易,损害的通常都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证券行为进行法律规制,一定要理清证券侵权行为因果关系。

就证券侵权因果关系的本质内容,要坚持普通侵权因果关系理论,并且重点结合特殊性进行讨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出来。首先,证券侵权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种侵权形式,这种侵权行为既包括普通侵权的特点,又具有独特的特质。证券侵权主要是在商事领域中,侵权人与被侵权人都是从事商业相关活动,侵权主体具有群体性特征,被侵权人与侵权人之间可能没有关系,人数也较多。证券侵权行为并不具有实时性,因此可控性较差,侵害的客体也并非单一的,可以是物权、知识产权等,或者是一种合法的商业利益。

其次,因果关系相对的是一般侵权行为,通常情况下,一般的侵权行为的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是有过错,采用过错的归责原则,特殊侵权除了过错归责原则,还有无过错规则原则、公平责任原则、过错推定等。证券侵权在很多要素上满足特殊侵权的基本条件,特别体现在归责原则上,通常以过错推定原则为主,而一般侵权则是以过错责任为主。以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为基础,即“某事实仅现实情形发生某种结果,尚不能就认为有因果关系,必须在一般情形,依社会的一般观察,亦认为能发生同一结果时候,才能认为有因果关系。”

最后,在证明责任方面,因果关系研究坚持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被侵权人要承担举证责任,而侵权人无须承担举证责任。

二、证券侵权行为因果关系的重要性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时间比较短,在法律法规方面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制度设计方面还有一些不足,在证券法中过多地强调其公法的特性,忽略了私法意识自治的特征,这有悖我国的法制社会建设原则。因此,对于证券相关法律要不断细化完善,使体系不断成熟。法律对于经济的发展也有推动作用,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迅速,法律制度是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够规范证券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持政权市场的秩序。证券侵权行为因果关系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探讨证券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侵权责任,从民法法系的角度,有利于完善侵权责任类型,更好地规范政权市场的秩序,特别是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主体的行为,以法律的强制力来保障被侵权者得到相应的赔偿,并且加强市场监管。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侵权中侵害的主要为财产权益,因此只有赔偿损失,才能弥补被侵权者遭受的损害,尽管在其他部门法中也有赔偿损失这一责任承担形式,但是这也会导致民众对于证券市场产生失望、畏惧等心理,进而减少投资,无形中也减缓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不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

民事责任的主要功能就是弥补和复原,通过这种手段来满足被侵权者的权益损害,而且还能实现预防和惩戒的目的,侵权者要承担过多的财产性责任,也是从经济的角度对其进行惩戒与警告,但是这两种功能并不显著,其主要在公法体系中比较明显。证券侵权过程中,如果触犯刑法,那也会面临刑事责任,但是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即使有也是通过行政处罚的形式来进行罚款等,也很少通过刑事程序来承担责任。如果对于证券侵权不规定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对于侵权者而言,很可能会产生一种侥幸心理,因此如果将证券侵权责任纳入到民事体系中,那么在每一次的侵权之后,侵权主体都要进行经济的赔偿,这样也约束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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