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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的理论问题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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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的理论问题

第1篇:国际贸易的理论问题范文

一、现状

好的教学方法一定要适应学生特点,了解和掌握中职学校学生的特点是确定教学方法的前提。

(一)文化基础差,有厌学情绪。中职类学生一般都是不能继续读高中、大学的毕业生,或是被初高中淘汰下来的问题学生,目前中职类学校大多数学生文化基础较差,在学习过程中感到所学内容太难,索然无味,或由于教师的教学方法单调,语言平淡,学生感到厌烦,因而学习积极性不高。

(二)没有明确的学习目标。中职学校学生没有明确的学习目标,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干什么;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而学习;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读这个专业,等等,不少学生缺乏远大的理想抱负及克服困难的毅力,缺乏自主学习意识。

(三)自我认识有偏差。在现行社会教育背景和职教环境下,职校学生已成为一个弱势群体,进入中职学校的学生或多或少都有失败感,他们对自己的前景十分悲观。有些学生自暴自弃,或是放弃学业,或是抱着混张文凭找工作的想法。

二、问题

(一)教学中心存在偏差,重理论、轻实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国际贸易课程理论与实务的比重上,往往多讲理论少讲实务;二是在国际贸易课程的总体教学上,过于强调理论和基础知识的讲解,却没能给学生提供一个仿真的模拟环境,结果只能是纸上谈兵,无法做到学以致用。

(二)教学内容与国际贸易发展趋势脱节。当前国际贸易形势迅速发展、变化,有关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在迅速发展变化,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国际贸易教材内容相对滞后,很多已与现实不符或根本没有涉及。

(三)在教学方法上,没有将启发式教学实施到位。以教师为中心,进行“填鸭式”、“满堂灌”的注入式教学模式时隐时现,没有很好地运用多种有效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创新能力。很多学生反映,国际贸易理论的理论性太强,实际应用少,学起来枯燥乏味,兴趣不浓。

(四)教学手段单一,师生互动不够。传统教学方法是教师一张嘴、一本教材、一个演员,自始至终唱独角戏、包打天下,结果一堂课下来,教师讲得口干舌燥,学生听得云里雾里、一无所知。

三、措施

(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握学生的市场定位,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中国加入WTO后,逐步实行全方位的对外开放,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更是急需相关贸易人才。但是,根据近两年一些中小企业的用人信息反馈,有的毕业生拥有较丰富的外贸知识,却不熟悉甚至不了解对外贸易的各环节业务的衔接和处理方法,适应工作较慢,有的毕业生掌握的外贸知识和操作方法已经陈旧过时,不符合现实情况。

(二)重视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教学中的运用,加大情境教学力度。案例教学法实际上是一种启发式教学法,国际贸易课程中的案例教学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课堂讲授方式,一般由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案例作为讲授某一理论问题的辅助手段;或者以讲授理论为主,用一个或几个案例加以论证;或者以讲授案例为主,通过对一个或几个案倒的分析,综合归纳分析所要说明的理论问题。这种案例最好是小型的,案例中涉及的问题比较单一,不需要学生事先阅读案例。二是案例讨论方式,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提出观点。采用这种方式,一般应选择内容全面的大型案例。对于没有实践经验的学生来讲,由于这种案例涉及的知识点比较多,教师应在学生掌握一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分阶段适当安排几次案例讨论课,不宜安排过多。学生在讨论前认真准备,讨论中踊跃发言,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三)联系实际教学。中职学校培养学生的主要方向就是动手能力强、懂实际操作的应用型人才,这门课程本身是一门具有涉外商务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学科。培养学生对时事经济政策的关注,要贯穿在整个教学活动过程中。特别自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我国对外贸易迎来了迅猛发展的黄金时期,我国对外贸易政策和措施等都在发生变化,这要求我们能够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及教学大纲的要求联系实际,及时介绍讲解最新国际经贸方面的知识。例如:在讲解倾销和反倾销时,笔者举了一个中美之间关于彩电反倾销的例子,在讲解该案例的过程中,介绍美国为什么对我国彩电进行反倾销,我国是否真的对美国彩电造成了实质性倾销,我国在以后的对外贸易中应需要调整哪些政策和措施等。这样,呈现在学生面前的就不是枯燥的、孤立的理论知识和案例,而是有背景、有完整体系的系统知识链,从而使学生能够将理论和实际问题有机结合。此外,可积极联系相关企业,带领学生到企业现场观摩,带领学生到周边大型加工企业、电子产品生产出口企业参观、实习。

第2篇:国际贸易的理论问题范文

 

然而,贸易大国并非贸易经济强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我国依旧存在很多问题。

 

所以,对我国国际贸易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此提出相应解决策略,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极具重要价值。

 

近些年,面对国内经济发展新情况与国际复杂多变发展形式,我国外贸主要以调结构、稳增长以及促平衡等为着力点,对外贸易政策呈现平稳态势,同时又进一步优化贸易结构。

 

但在对外贸易方面,我国依旧存在很多问题,本研究主要对我国国际贸易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此提出相应解决策略。

 

一、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现状

 

对外开放后,我国外贸始终保持迅猛发展态势,该现状对我国可持续发展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在近些年的外贸额不断增长,从2005年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连续四年的外贸额超过20%,2012年我国外贸规模达到25641.8亿美元,相比于2011年增长3369.1亿美元,同时实现8542.9亿美元的贸易顺差,外贸出口额度为10254.4亿美元,回落增幅为1.2个百分点,同时进口额为8953.5亿美元,增幅提高大约3.1个百分点。

 

依照我国商务部所提交的《2014年中国外贸形势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对外贸易增速表现为后低前高的走势,而且2014年全年进出口额度在5.1亿美元左右,提升大约20%。

 

二、我国国际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出口产品结构问题

 

从整体来看,我国出口产品存在较低的整体层次,而且多数出口产品均为较低技术含量的产品,也就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该现象的存在充分说明我国贸易额中所体现的利润少于数据中所反映的利润。

 

其原因是现阶段我国优势主要集中在密集型劳动产品方面,也就是说,尽管我国存在较大出口总额,然而,我国通过贸易所得到的利润相对较低,基于该情况,若采用提升数量的方式增加利润,那么就会降低出口产品的价格,由此降低出口产品贸易利润。

 

2、贸易机构和产品结构理论问题

 

我国在近些年的贸易结构调整目标和产业结构差异性比较大。第三产业在我国总产值中所占比重相对比较低,2014年,GDP中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为40%;2008年,GDP中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为37%;2005年,GDP中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为31%;2002年,GDP中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为25%。尽管近些年第三产业在我国所占比重逐年上升,然而,其上升速度依旧比较缓慢。

 

3、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在国际贸易中,我国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相对比较少,就算是在工业制成品方面,依旧大多在装配、组装等环节集中,在国际分工方面,我国依旧处于落后状态,而且在国际分工中存在较低的位置。比方说,国内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实际工业制成品所占比重为75%,而非劳动密集型产品所占比重为53%,资本密集型产品所占比重为19%,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依旧选择的是非技能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

 

三、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改善策略

 

1、提升我国消费率,不断扩大内需

 

应该不断提升我国普通居民实际消费水平,因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消费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应不断推进内需发展模式,确保国民经济中消费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确保国内经济能够平稳运行。

 

2、不断优化相关产业结构

 

第三产业有助于降低国家外贸依存度,同时对国家贸易市场竞争力进行不断提升,在对GDP经济规模予以扩展的同时,对国家产业机构进行不断优化,而发展第三产业,不断改善我国国际贸易结构,充分挖掘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潜力,积极参与贸易自由化和区域合作机制,对我国第三产业空间予以充分利用,以优化我国当前的相关产业结构。

 

3、加速人民币国际化,健全汇率形成机制

 

为确保国内经济平稳运行,使稳定汇率机制得以形成,应不断提升国家与区域中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贸易联盟与经济合作组织中人民币的地位,同时展开亚洲货币合作关系,因为我国主要选择浮动汇率体制,所以我们可在一篮子货币中适当提升欧元权重,以缓解人民币升值对欧盟所带来的影响与冲击。

 

四、总结

 

总而言之,在国际贸易发展中,我们应该正视对外贸易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认清当前国际贸易发展形势,紧抓机遇,以不断增强我国对外贸易的信心,从而巩固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大国、强国地位。

第3篇:国际贸易的理论问题范文

关键词 留学生 国际贸易 教学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国际化水平的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对外开放的国内外环境和条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教育开始步入从单纯的输出型转向了输出与输入并重、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新阶段。据统计,2015年来自于202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达到39.8万,其中亚洲和非洲学生人数分别比上年增加6.5%和19.5%;学历教育的比例达到46.47%,本科教育占87%左右。留学生人数的增加,极大地推动了学校留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但同时也对培养学院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因此,如何结合学科特色,建立更适合国际贸易专业来华留学生发展的培养管理模式,是培养学院留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1来华留学生国际贸易课程教学的特征

1.1留学生学科基础的差异性

来源国家不同,留学生们在学习能力上表现出较大差异。有的留学生所在国家基础教育水平低,导致留学生学科基础相对薄弱,无法适应国内高校教学内容,造成学习成绩相对较差。例如经济学等基础课程的学习,需要一定数W基础,部分留学生学习吃力,课程进度总体慢于中国学生。再加上语言、文化等障碍,留学生一旦在开始不能跟上学习进度,在后续学习中将感觉无所适从,甚至会放弃学习。

1.2授课对象学习习惯和思维方式的差异

首先,相比中国学生对权威观点的注重,来华留学生更加强调人格方面的独立;其次,中国学生学习目的是满足他人的希望,而来华留学生往往更加重视自我发展的需要和社会价值的实现。另外,中外学生思维方式也有比较大的差异,中国学生思路比较全局化,重视理论方法,多谈定义和概念;而来华留学生更偏重分析和实证,习惯用数据说话。学习习惯和思维方式方面的差异使来华留学生在学业上面临比较大的困难。

1.3无法复制中国学生课程教学内容

与面向国内学生授课相比,留学生专业课教学看似只是授课语言不同,将传统的汉语教学改为英语教学,但事实是面对不同文化背景,不同英语水平的学生,尤其是像国际贸易这门操作性较强、宏观背景较广的学科,教学方式和组织形式上有了本质的变化。另外,留学生教学也不同于国内的双语教学,后者是英语和汉语的结合,授课对象具有相同的文化背景和类似的知识储备,而留学生教学不具备此类条件。

1.4更强调实务操作性

国际贸易课程不仅包括国际贸易理论知识的讲解,而且更加强调国际贸易实务过程的操作与展示。相对于中国学生来说,留学生大都想毕业后从事进出口贸易,搭建本国和中国的国际贸易桥梁,所以国际贸易课程的重点应放在后者。就国际贸易理论知识方面来说,内容定位于向学生介绍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发展的历程、不同国家的贸易政策以及当今世界的贸易格局。而就国际贸易实务知识方面来说,包括整个国际贸易实务的全部流程:从开始的发盘“还盘”回盘到中间过程的“报关”运输再到最后的入关“检验”付款等各个方面,都要详细讲解。

2来华留学生国际贸易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2.1本土教材的缺失

目前针对留学生的教学,教材主要采用的是国外教材的印影版或国内出版社发行的英文版。而这些教材的成本偏高,特别是英文最新的原版教材,高出大部分留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此外,此类教材在案例的选择上偏向以发达国家为背景,尤其以美国居多。而目前留学生主要来自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留学生对部分案例的理解难度较大,价值观和理解的差异使得理论缺乏一定的操作性。他们更熟悉本国情况,或更关注中国的市场,希望以中国为例来讲解知识点,一是目前他们生活在中国,其次是不少学生在读期间已经在从事或希望找到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兼职工作,毕业后能留在中国就业。因此针对留学生当前的需求,目前本土化的英文教材还缺失。

2.2教学方式单一

受中文授课的影响,目前英文授课大部分还是按照传统的教学思路和教学方法,教师授课、学生被动接受的方式,即侵入式教学。尽管留学生课堂表现相对活跃,但若要连续性的讲述概念、理论,就难以激发他们学习的兴趣。学生对所学内容记忆最深的是让其收集资料,准备案例和做过课堂演讲的部分。因此在教学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理论多联系实际。在课后,留学生由于英语解题练习机会少,也没有掌握一些基本的习题分析能力,因此普遍存在解题困难的问题(陈潇,2016)。在考核上,内容以填空、选择和简答等题型为主,方式为考勤和考试相结合,留学生在短时间之内难以适应这种传统模式。

2.3教学师资不足

留学生大部分课程需要全英文授课或者双语授课,这对于高校师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对师资进行针对性培训需要大量的时间和投入,许多高校不得不临时外聘教师。外聘教师虽然能够在短期内满足教学需求,但由于和学校存在松散的合同关系,难以与其他教师开展有效的教学研讨,在课程内容的衔接方面存在困难;另外,外聘教师在课堂之外与学生的互动也十分有限,对于基础薄弱的留学生提升学习水平不利。

2.4趋同教学与差异教学面临两难

趋同教学是指对外国留学生的教学环节上趋向于与本国学生相同的管理。目前,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趋同教学是留学生的主要培养方式。但是在国内,一方面由于留学生的中文水平有限,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现有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不适应来华留学生的学习需求,大部分学校采用差异教学方式,即对留学生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设置有针对性的培养项目和课程,在教学语言上以全英文或双语教学为主。目前许多学校对留学生教育采取了趋同教学和差异教学并存的局面: 对于少量插班留学生采用趋同式教学,和中国学生一起上课,一起参加考试,但在考核上适当降低要求; 对于独立建制班留学生则采用差异式教学,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

2.5实践教学留于形式

实践课主要有两类,一是仿真模拟,二是企业实习。而这两类均需要教师、学生和企业这三方无障碍的高度配合。考虑到现实困难,许多学校减少了留学生实践课或参与实践课的机会,这将影响教学效果,很难达到预定的教学目的。

3来华留学生国际贸易课程教学的实践探索

3.1高度重视留学生教育

留学生教育是我国开展国际文化交流的重要方式,也是国家外交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教育国际化的潮流,因而需要高度重视。把“引进来”放在和“送出去”同样的高度,因为许多留学生在学业完成之后会选择留在中国,为中国的经济发展贡献聪明才智;也有不少留学生选择回国,即便如此,也会通过经济、教育等方式从事与中国相关的工作,间接地为中国的发展添砖加瓦。因而,需要加强留学生的教学管理和生活上的照顾,让留学生在中国能够生活的顺利,学有所成。

3.2加强留学生的基础培训

中文交流是来华留学生首先要面对的问题,解决方法,其一在于延长预科班的时间长度,让留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的听说读写能力;其二安排国内学生与留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尤其是在留学生刚入校的一年,需要在生活h境、学习环境、制度安排等各方面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而有一个中国朋友对他们的帮助会很大,当然也有助于国内学生对国外语言、风土人情的学习,那么这个过程应该是留学生中文水平提高最快的时候。

3.3加强教师水平技能培训

为留学生配备专门的教师团队,并积极开展教师交流工作会,使教师针对留学生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交流和沟通,从而共同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针对现在全英文授课教师短缺的问题,学校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增加对现有教师的专业培养和英语培训。完善教学科研绩效的考核标准,提高教师科研水平,鼓励教师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科研项目,形成“以研促教”和“以教促研”的良性循环。增加对留学生授课教师的培训,包括教学观摩、教学方法等的培训;增加教师出国学习和英语培训的机会,并提供专项经费支持;二是引进高水平人才,在严把教师入口关的前提下,扩大英语表达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专职老师规模。

3.4优选教材,以中文为主,辅助外文

学生们的学习一方面基于教师课堂的讲解,另一方面就要依靠课下的预习和复习。由于中国文字的学习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而从一开始就要求同学们能够熟练地阅读中文教材不太现实,而许多经典教材源于英文著作,因而可要求英文好的学生们直接学习英文教材,而英文和中文都不大好的学生可以选择国内的教材作为辅助,当然最好选择同一经典大师的著作译本。如此,对于低年级的留学生学习经济学科会起到良好的辅助作用。

3.5理论讲述与实践探讨相结合

留学生普遍具有较高的课堂互动能力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结合这个特点,授课过程应增加师生互动环节和仿真实践环节。例如,以课程的重点问题或热门话题为主题,鼓励留学生通过互联网、课外书籍等了解更多知识,然后组织讨论,各抒己见。在理论学习中,尽量将抽象知识形象化、实践化。例如,部分课程中可以将学生分组以代表不同公司,模拟公司运营,重现课堂上讲述的理论问题。

3.6开发有自身特色的 MOOCs课程

针对国际贸易专业来华留学生教学的需要,对于部分课程,如“国际贸易单证制作与审核”,可以逐步开发成为 MOOCs课程,提供在线学习。从目前国内高校 MOOCs的建设情况来看,MOOCs课程建设是一件浩大的工程,需要教师、助教和技术人员协同工作。课程建设过程需要耗费时间和精力,调查显示,授课老师在开课之前平均需要花费100个小时进行课前准备,在开课过程中每周需要花费 8个小时为学生答疑。这些无疑都需要学校的大力支持。通过 MOOCs课程的制作和上线,可以激发教学改革和创新,有助于扩大学校和课程的影响力,使得留学生招生和培养形成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车慧.新形势下优化高等学校来华留学生教学管理策略浅析[J].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3):40.

[2] 陈灼芬,陈焱.浅谈本科留学生教学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外国留学生工作研究,2008(3):21.

[3] 李宇明.转变来华留学生教育的观念[N].社会科学报,2016-8-4(5).

[4] 刘丽霞.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改革初探[J].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3):73-75.

[5] 杨春芳.外国留学生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初探[J].高教高职研究,2009(7):295.

[6] 叶荔辉.来华留学生的实习工作机会探讨[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2008(6):295.

第4篇:国际贸易的理论问题范文

国际经济学试题

课程代码:00140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1953年,经济学家在用投入—产出法分析美国出口品与进口竞争品的要素含量时,得

出一个与生产要素禀赋论相悖的结论,这就是

A.里昂惕夫之谜 B.吉芬难题

C.特里芬难题 D.阿罗不可能性定理

2.无差异曲线上的每一个点的切线的斜率都反映同一效用水平下两种商品的

A.边际效用 B.边际技术替代率

C.边际替代率 D.边际转换率

3.下列国际贸易理论中,属于古典贸易理论的是

A.幼稚工业理论 B.规模经济理论

C.相互需求贸易理论 D.绝对技术差异论

4.相互倾销国际贸易理论认为,不完全竞争企业采取倾销战略的直接目的是

A.提高利润率 B.扩大市场份额

C.多元化经营以分散市场风险 D.提高进口国消费者福利水平

5.下列选项中,能反映规模经济本意的是

A.规模报酬递减 B.规模报酬递增

C.规模报酬不变 D.规模成本递增

6.如果一国既希望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又希望满足生产者和消费者对差异产品的追求,解决途径是

A.国际投资 B.技术转让

C.国际融资 D.国际贸易

7.在分析生产要素价格均等化过程中,有一系列的假设条件,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其假设条件的是

A.生产要素充分利用

B.生产要素在国与国之间自由流动

C.不存在贸易障碍和运输费用

D.生产要素在一国范围内的各部门间自由流动

8.提出“国际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观点的经济学家是

A.菲利普斯 B.克拉维斯

C.李嘉图 D.罗伯特逊

9.下列不属于出口补贴政策的是

A.对出口商品采取减免国内税收 B.对出口商品提供低息贷款

C.限制出口商品的出口数量 D.向出口商品提供现金补助

1O.如果征收关税的商品的供给弹性很小,则意味着

A.外国出口商要承担较多关税 B.本国进口商要承担较多关税

C.本国进口商要承担较少关税 D.外国出口商要承担较少关税

11.共同市场的重要特点是

A.商品、资本、劳动力均限制流动

B.商品、资本、劳动力均自由流动

C.商品自由流动、资本和劳动力限制流动

D.商品限制流动、资本和劳动力自由流动

12.垄断组织最终控制的目标是

A.垄断价格 B.垄断市场份额

C.垄断供给量 D.垄断利润

13.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根据自己的实际在贸易与经济发展战略方面,选择的战略是

A.进口替代 B.出口导向

C.扩大初级产品出口 D.进口替代和出口导向相结合

14.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谈判的第一阶段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

A.建立世界贸易组织 B.非关税减让

C.进口关税减让 D.一揽子解决多边贸易体制

15.世界银行衡量一国债务负担及偿还能力时采用的指标是

A.偿债率 B.净债务额

C.每年还本付息额 D.净债务额与GDP的比值

16.若欧元对美元的汇率由EURl=USD1.2053变为EURI=USD1.1876,则说明

A.美元升值、欧元贬值 B.美元贬值、欧元升值

C.欧元不变、美元升值 D.欧元不变、美元贬值

17.在国际收支统计中,若经常项目借方总值大于贷方总值,则经常项目为

A.顺差 B.逆差

C.出超 D.收支平衡

18.一国货币贬值后,该国的贸易收支将会

A.改善 B.恶化

C.无影响 D.不确定

19.设c为边际消费倾向,s为边际储蓄倾向,m为边际进口倾向,则开放经济条件下的外贸乘数为

A.1/s B.1/(1-c)

C.1/(s+m) D.1/(1-s-m)

20.根据资产选择汇率决定理论,对下列选项的持有量中,不属于资产总额的是

A.本国货币持有量 B.国内有价证券持有量

C.特别提款权持有量 D.外国有价证券持有量

21.“自动稳定器”指的是

A.融通资金 B.外汇管制

C.浮动汇率制度 D.调整经济

22.针对二十世纪八十年展中国家的债务危机,美国提出的解决计划是

A.布雷迪计划 B.休克疗法

C.凯恩斯计划 D.格林斯潘计划

23.认可浮动汇率合法性的国际协定是

A.牙买加协定 B.史密森协定

C.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D.多种纤维协定

24.在不存在风险和交易成本的前提下,若两国之间存在资本流动则

A.两国不能实现更高的效用水平 B.两国均可实现更高的效用水平

C.只有一国可实现更高的效用水平 D.结果不确定

25.假设劳动力可以完全自由流动,当移民的实际所得低于他们的名义所得时,它们之间的差额正好是

A.移民所得 B.移民成本

C.劳动力的流动利益 D.劳动力的流动成本

二、多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O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

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26.汇率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A.汇率的确定依据 B.汇率的波动幅度

C.汇率的调整原则 D.汇率的传导机制

E.利率的调整机制

27.影响劳动力跨国流动的主要因素有

A.较高的生活水平 B.较多的工作机会

C.较高的工资水平 D.良好的社会环境

E.良好的教育设施

28.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国际收支平衡表借方项目的有

A.本国居民进口商品

B.本国居民向外国进行投资

C.外国居民收回其在本国的投资和贷款

D.本国居民收回对外投资和贷款

E.本国居民向外国居民单方面转移

29.任何国际贸易理论都要解决的基本理论问题是有关国际贸易的

A.原因 B.结构

C.技术差异 D.利益分配

E.要素禀赋差异

3O.厂商要采取倾销战略,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A.自由竞争

B.垄断国际市场

C.国际国内市场连通

D.国际国内市场完全分割

E.国际国内市场需求弹性不同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判断说明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先判断命题正误,然后说明正确或错误的理由。判断1分,说明2分;判断错误,全题不得分。

31.亚太经合组织的建立开创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组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先例。

32.要素价格均等化会使两国生产同一产品的要素密集度均等化。

33.在国际收支统计中,任何跨国的黄金收付都应全部计入官方结算项目中。

34.通过资产分散化不能消除国际投资中的所有风险。

35.当世界主要国家均实行金本位制时,无论外汇供求如何变化,汇率总是等于铸币平价。

四、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罗伯津斯基定理

37.经济联盟

38.可预见性原则

39.外汇即期交易

40.实际汇率

五、简答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41.简述生产要素禀赋论的局限性。

42.简述现实世界中没有出现生产要素价格均等化的原因。

43.简述国际收支平衡表的主要内容。

44.简述国际收支调整的弹性论的假定条件。

45.简述国际收支调整的吸收方法中,货币贬值对吸收的直接影响。

第5篇:国际贸易的理论问题范文

 

近期,教育部为应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和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不足的矛盾,已经明确以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突破口,对教育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独立学院如何以新一轮国家高等教育改革为契机,在经济管理类专业内部加强国际商法课程建设,加快经济管理类各专业课程之间的衔接与融合,对于独立学院加快教学转型,提升自身办学优势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目标

 

(一)关于社会对国际商法的需求及教学目标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输出社会需求的人才。与法理学等基础理论法学课程不同,国际商法课程本身就具有实践性强的特点,在教学目标的设置上应当更加注重回应社会和市场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以外贸企业的需求为例,我国外贸企业需要的专业法律服务包括:进行经营管理、业务运作方面的法律筹划;协助设计企业各种贸易安排,提供企业对外贸易谈判、签约及履行的全程法律服务,提供我国对外贸易法律、政策的咨询解答,出具法律意见书;企业对已经出现的国际商务纠纷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参与听证、复议、仲裁、诉讼事务等等。其中,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服务又是企业需求的重点所在。国际货物买卖相对于国内货物买卖而言有两项突出特点。

 

第一,交易对象和交易内容更为复杂。一方面,外贸企业面对的客户是多种多样的,不仅包括境内主体(国内工厂、货代物流、外管银行、海关港务、质检工商、外贸保险、展会展览等),还包括境外主体(外贸企业、航运企业)。另一方面,国际货物买卖并不是单一的合同关系,而是一个以国际货物买卖为主干的合同体系,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运输合同、货运合同、信用证及其他银行支付工具、保险合同等分支。

 

第二,法律风险更为凶险。现行的国际买卖规则是英美等贸易强国建立、完善起来的,现今的国际贸易规则通常以英美法律来解释,争议也往往是在英美法院管辖或仲裁。我国企业大规模地参与国际贸易的时间相对短暂,企业从业人员对国际贸易领域、航运领域被广泛采用的“游戏规则”掌握不够。受到用人成本的制约,很少有企业设专职律师(或兼职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把关和风险预防,在国际贸易交往中屡屡陷入吃亏上当的被动地位。

 

第三,法律争议的处理更为棘手。在国际货物买卖领域,解决国际争议的成本和代价远远高于国内争议。这是因为涉外仲裁或诉讼不仅耗时长、费用高昂,胜诉后的执行难度也远大于国内判决或仲裁裁决的执行。有时候,各种费用甚至已经高出贸易企业从诉讼或仲裁中可得的预期利益,因而迫使贸易企业放弃索赔,甘愿利益受损。跨法域管辖和不可避免的法律冲突,以及法律适用不同导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认定的不同,都增加了国际货物买卖纠纷的处理难度。这些都需要熟稔国际贸易实务规则、国际惯例和相关法律的专业法律人才。

 

(二)法律教育的层次性及国际商法的教学目标

 

有研究表明,社会对法律教育的需要是存在层次性的,即法制教育、法律职业教育、法学教育。[1]笔者认为,结合法律教育的层次性理论分析有助于进一步把握独立学院国际商法的教学目标。

 

从教学目标来看,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院)针对法学专业开设的国际商法课程应当属于法学教育的层次,这一层次教育的优势是明显的,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学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有一定的理论分析能力。但是就法律的现实应用能力和实战能力而言,“正统”的法学教育输出的法律人才似乎并不具有先天的优势。虽然很多院校的法学教育目标中也含有“通才”、“复合型人才”、“应用型人才”等的表述,但是,从其教学实践来看,多数法学院校的国际商法课程沿袭的仍然是大陆法系成文法概念法学、解释法学的模式,以立法文本为纲而非以案例为线索展开。其案例教学也多以教师为主导,以课堂讲授为主,介绍案情、分析案情并给出答案都由教师完成。陈旧的教学模式加上法学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相对单一,分析和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普遍薄弱,以至于许多法律院校的学生毕业后仍然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培训或者训练后才能从事法律职业活动。

 

我国当前的法律职业教育,主要指的是以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为指向的法律职业资格教育。司法考试不仅要求考生了解、理解法律知识,还要考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或者评价法律问题和社会现象。司法考试的考核目标决定了我国的法律职业教育比法学教育更注重对学生法律能力(或技能)的培养,更符合国际商法课程应用性、实践性的特点。近年来,各高等学校在国际商法课程中进行了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等教学方法的改革,这些都是基于法律职业教育的模式提高学生法律思维的有益尝试。当然,就国际司法考试中所涉及的国际商法的知识点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而言,对于不具备任何法学基础知识且未来不以法律为主要职业背景的学生而言是不必要也不现实的。

 

从表面上看,现今独立本科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中开设的国际商法课程通常都是由所在院校的法学院或法律系开设,由法学专职教师承担,在培养计划中,它也多以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的面貌出现。实际上,就其性质而言,这些院校的国际商法课程仍旧是大学生法制教育课程的性质。当然,这种法制教育课程和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还是有明显区别的,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和各专业专业教育的关系是松散的,普及的是最基础的法律常识和知识。而经济管理类专业开设的国际商法课程是结合经济管理专业教育进行的一种辅助型的普法教育或者称之为法律素质教育,它普及的是国际商事方面的有关法律、惯例和判例,突出的是国际商法与经济管理类专业的融合,因而系统性和理论性较之法学教育偏弱。

 

笔者认为,鉴于国际商法课程本身专业性强,知识点覆盖面广的特点,仅仅将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目标设置为法制教育还不够,而应当是以法制教育为主要目标,同时融入一定的法律职业教育特色。具体而言,就是要把课程的培养目标定位在培养能够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文,在自身专业领域具备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从这个意义来说,相对于传统的政法院校而言,独立学院的国际商法课程具有目标明确,与学生未来工作需求对口衔接更加紧密等先天优势;相对于高职高专院校而言,独立学院无论是在生源、师资,还是在配套的法学课程设置、职业实训平台基础方面更有利于国际商法教学改革的开展。

 

二、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内容

 

(一)国际商法学科独立性的争论及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内容

 

对于国际商法的地位这一理论问题,国内外学术界一直有不同的认识。[2]否认国际商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的观点认为,国际商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的调整对象多有交叉重合之处,因而国际商法不能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理论上的争议直接影响到国际商法课程的课程定位和教学内容的确定,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际商法课程包不包括政府管理贸易的法律和制度?笔者认为,在“私法的公法化”趋势日渐明显的当代,为了解决发生在市场经济中的实际问题,除了有平等主体之间的商务行为以外,还需要政府对其进行管理监督,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之后更强调政府提供的服务。这就意味着,涉外贸易法律领域中也一直存在着公私法的融合。

 

第二,国际商法课程是否涵盖国际服务贸易关系、国际技术贸易关系和国际投资贸易关系?这三块内容多为传统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3]教学指涉。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技术贸易近年来的发展势头不容小觑,已经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国际贸易的两大重要支柱。另一方面,许多企业通过到服务所在地设立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或以合营的形式,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提供服务,从而造成企业的流动,导致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投资的界限日益模糊。[4]现今法律学科之间的交叉与渗透导致法律部门亦不再像以往那样泾渭分明。

 

独立本科非法学专业在没有其他国际法课程可供学生选择的情况下,不必过多地关注法学学科之间的“地盘之争”,而应当在国际商法课程中尽量全面地展现当今国际贸易领域的新发展。在学时充足的前提下,国际商法课程应当尽量完整地涵盖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服务贸易法和技术贸易法。其国别法教学不仅应当包括国际商事组织和国际商事行为法,还应当包括与此相关的政府管理经济、服务于经济的公法内容。如果学时不充足,教学也应至少涵盖国际商事组织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保险法、国际贸易支付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等核心部分。

 

(二)国际商法课程与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的结合

 

从教学内容来看,当前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国际商法课程,与专业结合得并不紧密。从教材的使用情况来看,虽然教材的名称会冠以“经管类应用型本科规划教材”、“高等职业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教材”的字样,但从内容看,这些教材的体例编排和章节内容仍然沿袭的是法学专业理论教材,侧重于国际商事法律理论知识、概念的传授和对各国商法的异同比较。能大量列举当今国际贸易和商务仲裁实务的,能体现国际商法和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如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国际结算课程)之间的融通的教材并不多见。这使得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对本已远离社会生活的国际商法课程产生一定的陌生感和排斥感。

 

从课堂实施的过程上看,由于承担国际商法课程教学的教师大多是法学专业教师,课堂教学多采用的是概念讲解、理论介绍、法律解释等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此外,法学专业教师往往不具备经济管理类专业知识,很难将学生学过的专业课程与国际商法课程衔接起来,在比较各门课程异同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特色教学。缺乏现实性和融通性的教学内容很难让学生置身于现实发生的国际商事涉法环境之中,教学效果并不理想。

 

实际上,国际商法课程与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如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货运、国际市场营销、报关实务等)在教学内容上是存在重合之处的。以国际商法课程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为例,国际商法是在国际贸易实践的基础上发展、完善起来的,现实中,国际商法课程的内容也是以国际贸易实务的各个环节而展开的。特别是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磋商、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履约环节,不仅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谈判技巧和履约技巧等实务操作知识,还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依据、合同条款的内容、合同订立和履约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等国际商法的知识。

 

只不过国际贸易实务主要教授学生掌握国际贸易各个环节的操作方法,而国际商法着眼于各贸易环节法律依据的学习和法律风险的防范。此外,国际贸易实务和国际结算课程中的一系列操作标准都是以众多国际商事公约、国际商事惯例为依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国际商法课程是完全有可能与经济管理类成熟的专业课程进行融通后实施教学的。

 

(三)国际商法课程与其他法律类课程的结合和分工

 

目前,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除国际商法以外,还普遍开设了经济法、国际税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学等法律类课程。其中,国际商法国际税法、国际金融法和国际投资法学均为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因此国际商法与其他几门法律类课程是并列的关系,在教学内容上并没有太大的交叉重合之处,而经济法课程和国际商法课程就存在着某些教学内容的重合与交叉。

 

如国际商事组织法和经济法中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重合,国际货物买卖法和经济法中的合同法、物权法、票据法重合,国际商事仲裁法和经济法中的仲裁与诉讼重合。总体而言,经济法和国际商法课程肩负的使命不同,经济法课程的主要任务是介绍我国国家政府干预、调控和协调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各项法律规范,其重点是普及法律常识和法律知识。而国际商法在于使学生掌握国际贸易过程中的交易规则和法律规范。

 

经济法主要讲授的是我国国内的法律规范,而在国际商法则需要进行各国商法的比较法教学,尤其是比较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国际商事上的交易规则和法律规范,包括比较各国国内法、国际公约和国际商事惯例。在独立本科学院的教学安排上,经济法课程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程大多开设在国际商法课程之前;而国际商法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选修课,是对经济法课程内容的深化和视野的拓展。可见,独立本科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内的法律课程之间应当是互为补充、各有侧重的关系,在课程设置上应当做到有机结合和合理分工。三、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方法

 

(一)网络教学法

 

网络教学法的开展对国际商法与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的融通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一些独立本科学院已经具备了开展网络教学的良好基础。作为对课堂教学的补充,这些学校已经针对部分核心专业课程与专业教学软件公司联合开发了仿真实训平台,比较典型的如POCIB国际贸易从业技能综合实训项目、SimTrade外贸实训平台、SimForwarder国际货代实训平台等。相对于传统的多媒体课堂教学以及由各高校自主研发或教师自己创建的网络学堂而言,这些专业实训平台的优势显著。

 

第一,适用面更加广泛,不仅可供校内学生各自单独使用,还可供校内甚至校际间学生进行协作学习、技能竞赛时使用;第二,功能更加强大,不仅有理论教学课程系统支持教师的日常教学并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理论知识的需求,有可供人机交互的角色仿真模拟实务教学系统提高学生实际业务操作能力,还有考务管理系统支持教师测评教学效果或学生自测反馈。笔者认为,这些专业实训项目或平台不仅为国际商法教学网络教学的开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也提供了国际商法与其他专业课程相融合的现实基础。

 

国际商法课程的有关内容完全可以穿插补充在上述实训平台的各个模块之中。具体而言,就是在国际商法网络教学实施的初期,教师可以有意识地利用实训平台中的内容进行备课,也可以在讲课时灵活结合平台提供的各项功能,让学生意识到国际商法与其他专业课的相关性。在网络教学实施比较成熟之后,可以把国际商法教学中实施的比较成熟的内容逐渐添加到实训平台的相关环节中,实现专业技能和法律技能的一体化实训。专业课程和国际商法课程基本应用技能、基本业务技能的实训融合一方面提高了学生对国际商法涉法环境的感性认识,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国际商法教师课程群意识,形成自身的教学特色。

 

(二)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法学专业教育的传统教学方式。实践证明,它对培养学生尤其是非法律专业学生理解法律、分析法律问题和实际运用法律的能力起着直接的促进作用。在国际商法教学中,大力发展和推广案例教学法是市场提出的要求。但是,这种教学方法的适用还应当与不同的学校和专业而有所区别。

 

1.案例的选择

 

首先,案例具有典型性和针对性。典型案例最能反映相关法律关系内容和形式。对典型案例的理解和分析,有助于学生掌握基本的理论原理、法律适用的方法和原则等。而典型案例的选择首先应当服从于教学的目的与要求。国际商法课程的案例教学法的开展应当始终围绕着深化学生对基本法律条文的理解能力、运用能力,增强学生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这一基本的教学目的进行。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应当甄别案例是否能准确反映本课程的各个教学重点和难点,是否与概念、法理、法条等理论知识具有直接的对应关系,是否对于成文法具有补充作用。此外,在进行比较商法教学时,应当尽可能避免直接对比法条。比较理想的做法是选取一个典型案例,综合不同国家(特别是不同法系)的商法规定推导出不同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分析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和本质。

 

其次,案例需要经过适当剪裁。国际商法课程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注意所选案例的体量要大小合适,要避免案例中的法律事实太过复杂。特别是对于经济管理专业学生,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的案件容易造成学生过多关注案例的枝节,同时又找不到关键问题。教师在准备教学案例时有必要对真实案例进行适度加工和剪裁,将与关键法律理论无关的细节全部剔除。这项工作可以帮助学生更快地抓住案例的本质,快速深化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当然,教师在改编案例基本事实时也要注意保持核心法律事实的完整和真实,不能无原则的篡改而使案例失去其真实性。

 

2.案例教学法的基本模式

 

根据学生参与程度和具体实施方式的不同,案例教学法可划分为课堂讲授、课堂讨论、视听演示、网络教学、庭审观摩、模拟法庭、诊所教学、实习教学几种基本模式。由于各国法在形式上的特点及法律文化历史传统方面的差异,案例教学方法在英美判例法国家更为成熟,能更多地更娴熟地采取网络教学、庭审观摩、诊所教学和实习教学等模式。我国法学教育沿袭的是成文法国家的传统,进行案例教学时也是以教师在课堂上介绍案情、讲解、评述案例为主。

 

在这种案例教学模式下,教师从案情的介绍到问题的提炼甚至问题的回答均处于主导地位,学生参与案例准备和深入思考、讨论的机会较少。这在国际商法教学中体现得尤其突出。笔者认为,受到师生资源和教学条件等的限制,独立学院为国际商法课程单独开展模拟法庭、诊所教学并不现实。

 

但是,依托经济管理专业实训平台等校内、外网络资源开展案例教学却是这部分独立学院的优势所在。由于实训平台的相关模块是为经济管理专业相关的专业课程设计的,学生比较熟悉,教师可以因势利导。具体的做法是,在某门专业课程实训平台的相关模块中就国际商法课程每个章节的教学重点和难点事先一个或者两个典型案例的基本案情(该案例可以由教师拟定,也可以鼓励学生结合经济管理相关专业课程的主题自选)。

 

案例以后,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对专业课程和国际商法课程的相关知识进行关联与对比,也可以布置学生在课前了解案情,整理案例的法律争点,组织学生站在各方当事人的角度思考和讨论如何防范法律风险。最后可以引导学生对这些课前自学过程形成书面材料供课堂学习交流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案例教学法虽有所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应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为主,同时,应当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的知识传授,两者必须结合进行。这也是国际商法课程融入法律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目标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6篇:国际贸易的理论问题范文

关键词:人民币国际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一、人民币国际化的背景

人民币国际化是人民币跨越我国国界,在境外发挥计价尺度、交易媒介、储备手段这三种职能。人民币国际化对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我国外贸企业降低国际贸易的成本;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体系,促进上海等城市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发言权。目前,在新的形势下,人民币国际化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

首先,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暴露了目前国际货币体系存在的待完善之处。现行的以美元为本位币的国际货币体系无法克服“特里芬难题”,从而对全球经济造成巨大的威胁,影响全球经济的稳定与发展。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的缺陷对中国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其次,2009年4月8日,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于推动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关系发展,规避汇率风险,改善贸易条件,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再次,在2010年6月22日,央行、财政部、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此次试点扩大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扩大到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业务范围包括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不再限制境外地域,企业可按市场原则选择使用人民币结算。

总之,在全球经济受到金融危机影响进行复苏的大环境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实施等一系列促进中国外贸经济的发展的措施无疑给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新的有利的机遇。

二、新形势下人民币国际化分析

(一)人民币国际化带来的机遇

1人民币国际化可以减少企业的汇率风险,促进我国外贸企业的发展。

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中主要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分为以下三种:交易风险,经济风险,会计风险。交易风险体现在企业在合同签订后,因汇率波动而导致的到期收支外汇时货币汇兑而造成的损失。经济风险体现在由于外汇汇率变动使企业在将来特定时期的收益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即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值的损失程度。经济风险对企业的影响是最大的也是隐性的。企业面临的最直接的汇率风险表现为交易风险。在09年金融危机导致国内一些中小企业破产的同时,美元、欧元的汇率波动加剧,根据我们实际中走访企业发现这直接降低了企业的利润,使企业蒙受了巨大的汇率损失,甚至直接导致了一部分外贸企业的倒闭。因此采用人民币作为贸易中的计价货币可以减少企业的汇率风险,降低企业的成本。

2人民币国际化有利于我国上海等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货币国际化需要有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及国际金融中心。。货币国际化与国际金融中心是相辅相承的关系。人民币国际化有利于促进上海等城市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也将最终奠定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3人民币国际化有利于公平合理的国际货币体系的建设。

目前的国际货币体系是以美元为主导的,发达国家处于优势地位的国际货币体系,其对发展中国有欠公平合理的地方,发展中国家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金融危机之后,对新的国际货币体系的建立呼声越来越高,人民币国际化可以打破发达国家占优势的局面,使国际货币体系相对公平合理的,另外中国是负责任的国家,这也将有利于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并对世界经济的发展起积极的作用。

(二)人民币国际化带来的挑战

根据经验,一国货币真正成为国际货币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先,以经济实力为基础,其综合国力、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强;其次,金融监管能力较强,具有较高的货币政策制定和管理水平;再次,其货币可以自由兑换;最后,金融市场较为完善。。人民币国际化,这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经济提出挑战。

1增加了我国金融监管的难度,使对经济的宏观调控难以把握。

人民币国际化使政府监管的对象调整为不断国际化的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这从监管体制、监管手段和监管目标等方面对我国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对于流通国外的人民币规模的扩大也要求监测人民币的体系能够延伸到海外市场,这样由加大了经济政策指定的难度,使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难以把握。

2对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产生一定的冲击。

人民币国际化意味着我国资本账户的开放,使人民币成为完全可自由兑换的货币,这无疑加大了我国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并使中国成为国外热钱投机冲击的对象。据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完成的《境外热钱在国内非正常流动调查报告》显示大量境外热钱在国内进行非正常流动和投机已经成为事实,流入量在2500亿至3000亿美元之间,并且还有继续扩大流入量的发展趋势。这样,资本账户一经开放,很可能会引起我国金融市场的动荡。

三、人民币国际化思考与建议

综上所述,人民币国际化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机遇,降低我国外贸企业的成本,减少了企业的汇率风险,促进我国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促进公平合理的国际货币体系的发展。但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人民币国际化增加了我国金融监管的难度,使宏观调控难以把握,并且对我国金融市场产生一定程度的冲击。因此,人民币国际化是个长期的过程,我国要在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完善国内金融市场,提高金融监管水平的基础上,逐渐实现人民币国际化。

【参考文献】

【1】陈金香,韩景旺,王建中. 人民币国际化理论问题的思考[J].商业时代,2006,32

【2】蔡珞珈.新形势下人民币国际化问题探讨[J].商业时代,2010,1.

【3】章玉贵. 中国经济增长与人民币的国际化前景[J].,2005,3

第7篇:国际贸易的理论问题范文

关键词:国际结算;双语教学;问卷调查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3-0269-02

实施双语教学是我国高等教育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培养具有国际合作意识、国际交流与竞争能力的外向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教高司函[2006]73号)。随着企业、金融机构对高素质的外贸、金融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实行双语教学,使学生在学习专业课的同时,提高专业外语的实际应用能力,既符合高校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又适应了形势发展对人才的需求[1]。

《国际结算》采用双语教学模式是由该课程自身特点决定的。课程的主要内容为国际贸易及非贸易结算工具、国际结算方式及结算过程中的融资方式等,其涉及的银行、外贸企业、运输公司等环节所出具和办理的票据、单证等需要英文来完成,这就要求学生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才能读懂这些英文单证[2]。为了使学生熟悉实际工作环境、掌握国际结算业务全部过程,在该课程教学中结合国际结算英文专业知识,加强学生制作和审核英文单证的能力,是十分必要的。

一、调查对象和方法

为了了解国际结算双语教学的效果,发现双语教学方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国际结算双语教学质量,本文选择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07级本科生作为问卷调查的样本,76名学生主动参与了无记名方式的问卷调查。该问卷共有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5个关于双语教学的二选一式的选择题;第二部分是关于国际结算双语教学的15个封闭式问题(12个单项选择题和3个多项选择题),内容主要涉及国际结算双语教学的必要性、教学质量、教学方式、教材选择、考核方式等方面;第三部分是关于国际结算双语教学的进一步的开放式问题。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第一部分:双语教学调查

第一部分的调查主要关于学生对于双语教学的一些看法。从表1可以看出双语教学对于专业课学习有着积极的作用。在接受双语教学之前,只有11%的学生会阅读英文专业资料;而在实施双语教学后,58%的学生会主动阅读英文专业文献,并且83%的学生认为双语专业教学能够进一步激发对专业课的兴趣。对于双语教学方法,学生的看法比较集中。其一,97%的学生赞成师生间在课堂上采用英文进行交流;其二,参与问卷调查的全部学生都认为在双语教学的过程中,老师应该对关键的知识点进行中文补充。

(二)第二部分:《国际结算》课程双语调查

第二部分主要集中在关于《国际结算》课程采用双语教学的教学反馈意见,包括《国际结算》课程采用双语教学模式的作用、中英文的比例、课时、讲义、教材、考试形式、讲授方式、难度和教学效果等。在接受问卷调查的学生中,95%的学生认为开设《国际结算》双语教学有必要。参与调查班级的学生英语基础较好,有26位学生通过了英语四级,49位学生通过了英语六级,只有一位学生未通过英语四级。53%的学生认为该课程有点难,42%的学生认为该课程不难。

《国际结算》是一门实用性较强的学科,课程采用双语教学模式具有一定的帮助(表2,多选),68%的学生认为能够提高英语水平,74%的学生认为可以扩展知识面,97%的学生认为可以加强结算专业知识的学习。

(三)第三部分:《国际结算》双语教学建议

第三部分是开放式问题,是学生对于《国际结算》双语教学的意见或建议。学生对于《国际结算》课程双语教学的教学效果的反馈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布置具体的预习任务,强调知识体系的框架图,让学生能够由浅入深学习专业知识。上课时使用英文课件,课后附上中文课件,帮助学生课后复习专业知识。(2)授课速度快慢结合,对于英文部分的专业知识,讲解详细,给学生充分的理解时间,重点知识在用英文教学之后再用中文强调,对于难点部分以中文为主、英文为辅。(3)增加师生互动,加大案例教学,介绍结算的课外知识,课上可以进行模拟结算情景,学以致用,使学生尽快掌握理论知识并加以运用。(4)理论联系实际,增加实务操作方面的知识,增设国际结算实验课程,通过实验课模拟国际结算的基本流程,能对学生今后工作有较大帮助。

三、对《国际结算》课程双语教学的思考

通过双语教学使学生具有良好的国际结算专业英语水平,今后在工作中可以及时获取最新的规则和惯例知识,了解和学习国际贸易融资的最新进展,使自己在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上得到发展和提高。

(一)双语教学的思考

1.双语比例。双语教学过程中,要结合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英文教学的比例,不是英文部分越多越好。在调查中,62%的学生认为《国际结算》双语教学中最合适的使用英语比例为50%左右,29%的学生认为英语比例在30%左右合适。

2.授课时间。《国际结算》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双重性质,因此,理论课和实验课的安排要适应学生理论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双提高。在实际教学中,《国际结算》的课时为48学时,其中24学时为理论课、24学时为实验课。调查表明,7%的学生认为应该增加理论课时,37%的学生认为实验课课时不够,应该有所增长,57%的学生认为课时合适。47%的学生在《国际结算》课程采用双语教学后学生复习花的时间是其他中文教学课程的两倍。

3.教材和讲义。双语教学中采用的教材和讲义也要突出双语的特点,应该中文和英文的结合,适应学生的思维习惯和学习特点。64%的学生认为《国际结算》双语教学的讲义应该同时包含中、英文的全部内容;32%的学生认为中文讲解的部分为中文讲义,英文讲解的部分为英文讲义;只有13%的学生认为《国际结算》双语教学课程使用的教材应该是国外原版教材。大部分参与问卷调查的学生都认可突出双语特点的教材组合模式(如下图,多选)。

4.讲授和考试。在课堂中讲授国际结算知识的时候,应该采用中英文结合的方式。68%的学生希望采用的方式是基本以英文的方式讲解主要内容,但是重要部分要中文复述,帮助学生理解专业知识;57%的学生认为“英文命题,自由作答”的考试形式比较合适;22%的学生希望采用“中文命题,外文命题”的考试形式。

(二)完善双语教学模式

首先,通过教学过程,使学生们主动学习并掌握基础知识,能够使用所学知识去回答或解决相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重点提高学生使用英文理解和掌握相关票据和单据的处理能力。其次,培养良好的学习方法,提高学生使用课堂时间的效率,避免课堂教学流于形式,多媒体课件尽量使用图片或图示,使内容形象化,总结重要的知识点,以英语表述在演示文稿上,并对关键的词汇标注中文注释。再次,开辟课程公共信箱,授课课件在网上公布,帮助学生了解课程讲解线索和重点内容,减少学生记笔记时间,有利于学生专心听讲和思考。最后,在《国际结算》双语教学实践中引入“任务驱动式”教学方法,根据国际结算中单证业务技能的要求,把教学内容隐含在每个任务之中,使学生在掌握英文专业术语的基础上,完成各种单证和票据的出具和办理,学会制作和审核各种英文单证和票据,从而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并能够解决问题,建构属于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

随着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现代人才不仅要有专业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的外语应用能力。针对这一发展趋势,高校开始相继开展双语教学,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在《国际结算》的实践教学和问卷调查基础上,及时发现学生在双语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改善学生对于双语课程学习的适应性,提升双语课程的学习效率。

参考文献:

[1] 刘卫红.关于《国际结算》课程教学的思考[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4,(4):392-391.

第8篇:国际贸易的理论问题范文

王继军* 张 钧**

内容提要 文章认为经济法的独特功能,将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更好地体现出来。在WTO规则下的更加完善的市场体系中,民商法是基础,经济法是保障。经济法之功能就在于对社会经济关系进行综合系统调整;对社会经济发展施加直接、导向性影响;最有效实现经济效益;最充分体现社会公平。

关键词 WTO 经济法 功能 综合系统调整 直接导向影响 实现经济效益 体现社会公平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法学界在经济法与民商法的调整对象、价值取向、功能作用①及相互关系等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和争论从未间断过,可以说是成果颇丰,但其中一些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对于这些问题的探讨,学者们大都是沿建国50年以来我国自身的发展历程,着眼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并以之为背景而进行的。如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成定局,问题的焦点已不再是我国自身经济体制的转型与发展,而是如何将我国融入WTO这样一个真正的、完全意义上的市场运作机制之中②。因而我们不仅要探寻自身发展过程中的规律,更要分析世贸组织所确立的规则,亦即世界其他国家业已形成的一般规律,以WTO所确立的全球通行的交易规则为背景对经济法和民(商)法的一些基础理论问题做出重新认识。本文拟就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经济法的功能问题,谈些许思考。

引论:

考察经济法的起源与发展,我们不难发现: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克服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调节的盲目性与滞后性,排除市场竞争障碍(垄断、限制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制定了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其功能就是对付社会经济发展中因市场失灵引发的经济危机。所以有学者分析指出当时的经济法就是“危机对策法”。而在东方,“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直接刺激了社会主义经济法的出现”①。那时的经济法,功能也比较单一,即作为国家推行经济政策、实现经济计划的手段。在改革开放前的我国,经济法实质上“已经成为国家行政权力命令的翻板”②。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经济法被赋予了新的活力,它具有其他部门法所无法替代的独特功能,因而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也日益重要起来。当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入攻坚阶段,当我们面临社会转型时期的当代中国而思考我国经济法体系构建,当我们最终选择“入世”并准备面对WTO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时,我们就不得不重新审视经济法在人们社会生活中所具有的独特功能了。这不但有助于经济法自身基础理论的完善,而且能够重新明确“入世”以后我国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分工及其相互关系。

本论:

世界贸易组织(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 由三个总协定(货物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总协定)及下属附件和许多专门协定构成。WTO及其法律体系的宗旨,是逐步减少和消除成员方政府以关税、数量限制、管制立法和其他国内立法与行政措施设置的国际贸易壁垒,以及其他对国际自由贸易平等竞争的扭曲行为;通过多边贸易谈判达成协定,规定所有成员可以接受的贸易自由化程度和所允许的国内贸易保护措施,逐步推进国际贸易自由化进程①。其主要职能有三: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制定和实施多边贸易规则以及组织多边谈判。其主要原则也有三: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和透明度原则。世贸组织的所有成员方和申请加入方最重要的义务承诺,就是接受世贸组织规范对国内政府贸易管理活动的约束,接受世贸组织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贸易政策审查机制和透明度制度对国内贸易行政活动的监督。

通过上述世贸组织的基本情况,我们不难看出WTO规则是以民商法为根据确立的,其核心就是推进自由贸易、使各成员在此过程中谋求各自的发展。然而,WTO的实践也不断提醒我们,仅有民商法规制是不够的,纯粹的贸易自由,必然导致垄断、倾销等诸多妨害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不合理现象产生。因而在WTO达成协定的同时,各国都会或多或少做些保留条款,并且一定限度之内的贸易壁垒也被视为是可以接受的。这实质就是经济法手段的运用。以民法为基础、经济法为保障来发展经济的模式,已为世界多数国家的发展所证明。因而,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也应在依靠民商法作基础性调整的同时,辅以经济法的保障。让经济法扫除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障碍,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并进行宏观调控,将一个没有“瑕疵”的市场还原给民法去调整,成为民法调整经济关系的“环境法”。

加入世贸组织,将使我国面对一个完全的、绝对的市场运作体系,经济法在其中所特有的功能将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对社会经济关系进行综合系统调整之功能

经济法能够以全局观念,对社会经济关系进行综合系统调整,并实现“微观规制”与“宏观调控”两种手段的有机结合。

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是社会分工细化与社会协作强化的对立统一。随着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社会经济关系必然同时朝着分化和综合两个方向不断跟进。这就要求法律对各类具体的经济关系既能区别对待,进行分别调整;又能一视同仁,进行综合系统的调整。传统法律部门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正是按分类调整和分段调整进行的,但彼此间缺乏应有的连贯性和协调性。这就需要运用具有综合系统调控功能的经济法,综合协调国家、市场、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建立市场规制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市场经济模式。

第9篇:国际贸易的理论问题范文

[关键词]金融全球化;国际金融法;影响

金融全球化的含义和特征

考察晚近的国际经济生活,其发展动向和显著特征表现为经济的全球化。在20世纪的最后20年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已明确无误地展现在世人面前。作为全球化浪潮在经济层面上的表现,经济全球化主要以商品、服务、技术和资金大规模跨境流动以及各种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与重组为特征。经济全球化是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延伸和必然要求,反映了世界各国经济依存度的日益加深。从内容上看,经济全球化可以分为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投资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等。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内容和高级发展阶段。这是由晚近世界经济发展的另一特点-经济的金融化所决定的。所谓经济的金融化,是指实物经济被金融经济所取代,社会资产的金融资产化程度不断加深,国家间的经济关系日益深入地表现为国际金融关系,如国际债权债务关系、国际股权股利关系、国际委托关系、国际风险保险关系等;金融因其更适合“数字化”和“终极市场”而成为经济生活中一个核心性、主导性和战略性的要素,对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渗透和影响不断增强。随着经济金融化程度的加深,经济的全球化突出地表现为金融的全球化。

所谓金融全球化,是指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逐步融合的趋势,表现为货币体系、资本流动、金融市场、金融信息流动、金融机构等要素的全球化以及金融政策与法律制度的全球化等。金融全球化一方面构成经济全球化的应有之义,是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投资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自然结果,并与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投资全球化之间交互作用、交互影响。另一方面,金融全球化又因金融的特质和发展状况而具有自身独特的内容和运行规律。

首先,从金融全球化的历史进程看,金融全球化并不是晚近伊始的新生事物,而是一个一直处于进行之中的发展过程,是金融一体化在全球范围内的不断扩展与深化。这一过程不是均匀展开和一蹴而就的,而是具有时间上的阶段性、空间上的地域性、结构上的非均衡性特点。金融全球化趋势早在20世纪60、70年代就初见端倪,80年代以后迅速推进,90年代至今则因更加充分地展开了其多样化的内容而进入阶段。在空间上,金融全球化可表现为区域化,金融全球化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金融区域化推进和作用的结果。金融的区域化和全球化从先后继起到同步运行,彼此间既融合又排异的互动发展,成为晚近世界金融发展的一道风景线。金融全球化发展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涉及的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由发达国家逐渐向发展中国家扩展。但这一进程是不均衡的,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参与金融全球化的程度不同,享受到的利益也不同,金融发展速度有快有慢。发达国家及其跨国金融机构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居于主导地位,是金融全球化的规则制定者和主要获益者。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则经常处于被动的、受制约的地位,面临着“边缘化”和“第四世界化”的威胁,一般较少地分享到金融全球化的利益,而较多地受到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冲击。

其次,从影响金融全球化的因素看,除跨国生产、贸易、投资和科技进步等实体经济因素对金融全球化的推动外,跨国金融机构的全球扩展和全能化运作为金融全球化构造了微观组织基础,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和日益激烈的金融竞争为金融全球化提供了持续的技术支持和发展动力;自20世纪70年代起在世界范围广泛兴起的金融自由化浪潮,因打破了资本跨国流动的政策,使金融交易的市场空间进一步突破国家和地域的界限,为金融的全球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第三,从金融全球化的内容看,金融全球化是指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逐步融合的趋势。金融全球化的各种构成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得各国的金融资源可以在各个层次上以多种形式转移、划拨、融合和互动,金融创新日趋活跃,全球资金光速流动,金融领域的国际竞争异常激烈,可谓是21世纪国际经济竞争的最主要领域之一。金融全球化一方面加剧了金融竞争,促进了金融效率、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福利,但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负效应,它使金融风险明显加大,金融波动通过一体化的市场得以迅速传导,局部的金融灾难动辄演化成为地区性、全球性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成为当代国际金融生活的写真。在金融全球化的形势下,每个国家的金融均成为国际金融的有机组成部分,单个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削弱,国际金融市场的失灵现象不时出现。

第四,从金融全球化的运行看,一方面,世界金融发展已经历了中介金融、信用金融和资本金融三个阶段,目前正在步入产业金融发展阶段。从其产业地位看,金融不仅是第三产业中的独立组成部分,而且日渐成为第三产业中的龙头产业。与产业化相伴生和相适应,世界金融发展又衍生出工程化、信息化、混业化、网络化等特点,对传统的金融管理体制、金融经营理念等产生强大的冲击。另一方面,这一时期的金融运行不再是简单地从属、外生、决定于实体经济,而是在相融、适应、内生于实体经济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独立、超越、背离于实体经济的特点,表现出强烈的符号性和虚拟性。据统计,目前在巨额的国际资本流动中,只有10%与实体经济有关。而与实体经济运动无关的国际资本流动大量属于投机性资本流动,其全球游荡和肆意攻击成为威胁世界经济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再者,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深化,全球金融市场间的相关度提高,经济大国通过金融渠道对世界经济施加影响更为便利和直接,已超出了贸易、投资等传统渠道对世界经济发生的影响。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在经济、金融发展方向和进程等方面往往被迫依从于发达国家的战略利益,致使金融全球化的运行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为个别金融霸权主宰的金融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对国际金融法的影响

显然,当经济全球化发展到金融全球化阶段,其深度和广度已然大大推进。实践证明,晚近世界经济发展所表现出来的上述趋势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自然历史过程,并已对或正在对国际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生活发生着广泛的影响。国际金融法作为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际经济生活的调整器和控制机制,植根于国际经济生活并灵敏地回应着国际经济生活。全球经济环境的上述变化对国际金融法势必也会发生重大影响,简析如下:

第一,金融全球化凸显了国际金融法的地位。金融全球化作为经济金融化的结果,深刻地揭示了金融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如金融在全球市场资源配置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金融在国家经济运行和宏观调控中的枢纽地位和作用等,对于全球的法制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使国际金融法在当代社会经济即金融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上升,成为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部类之一,在国际经济法中逐渐占据核心地位。反映在国际经济法的研究上,表现为学者们研究重心的转移。在20世纪70年代末,国际经济法还是以研究国际直接投资的法律问题为中心,辐射国际贸易、国际货币等领域的研究;到80年代末,学者们的研究重心就开始转向以研究国际金融的法律问题为中心,辐射国际投资、国际贸易等领域的法律问题。从国家层面考察,金融全球化对各国的国内法制也具有深刻的影响:一方面,金融法在各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凸显,金融法发达与否已成为衡量现代各国经济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志,以及国家法律、文化乃至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如果一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比较健全,金融法制比较完备,就可以推定该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推定其经济和社会环境相对安全和稳定,那么该国就可能成为人气旺盛的“网站”,吸引大量国际资金的流入。另一方面,金融全球化使得金融和金融业在国家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使金融法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最富特色的一个组成部分。金融业所具有的显著的系统性、宏观调节性和时间信用性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法律观念和制度设计。相应地,现代金融法较之其他部门法,更加重视维护货币资金的使用权,更加重视鼓励和保障金融资产的跨国流动,更加重视营建信用环境、契约环境、产权环境和会计环境等金融业发展之必要环境。此外,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还呈现出机构国际化、体制混业化、资产证券化、业务创新化等特点,这些特点使金融法成为当前各国法律体系中发展最快、最活跃的法律部门之一。第二,金融全球化拓宽了国际金融法的范围。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跨国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迅速发展,国际信贷和国际证券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国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工具和国际金融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发展中国家更多地参与国际金融活动,国际金融关系无论在主体范围方面还是客体范围方面都得到极大的扩展,并呈现出缠结交叉、异化衍生、变幻莫测的特点。国际金融关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客观上要求国际金融法扩大调整范围、改进调整方法,随着国际金融关系的发展而发展。例如,伴随国际保付业务的兴起,国际保理联合会(FCI)的《国际保付通则》(1987年制订、1997年最新修订)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国际保付公约》(1988年正式通过)相继问世;随着互换、期权、票据发行便利、远期利率协议等金融工具的出现,巴塞尔委员会与国际证监会组织联合了1994年《衍生工具风险管理指南》、1998年《关于银行与证券公司的衍生交易的监管信息框架》等建议案;随着广泛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集团的出现,由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业监管协会三方组成的“联合论坛”(theJointForum)于1999年推出了一套《多元化金融企业集团的监管》文件。晚近国际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势必要求国际金融法制度跟进创新,从而导致国际金融法的调整范围不断扩大,迄今已涵盖国际银行、国际证券、国际保险、国际信托等国际金融的各个领域,所管辖的金融市场由传统市场扩大到欧洲债券市场、欧洲货币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等新兴市场。由于全球化使得国际金融关系变得复杂多样,促使国际金融法在调整方法上不断尝试、改进和发展。例如,各国金融监管立法和实践越来越强调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体现在监管思路和方法上就是发生了如下变化:由全局性管制为主向日常性监督为主转变,由质性金融控制机制向质性与量性相结合的金融控制机制转变,由事后监管向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转变,由针对个案的被动型业务监管向系统性的主动型全面风险管理转变,由东道国当局单一监管向东道国与母国当局合作监管转变。

第三,金融全球化促进了金融法的统一化和协调化。首先,金融全球化所带来的金融业务的规模化与国际化、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和资本流动的自由化,必然要求冲破地域性金融管制的藩篱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冲击了国别金融制度壁垒,推动了各国金融政策和法制的国际化;其次,金融全球化意味着金融交易量增多、金融风险扩大,为了保障金融交易的有序和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和扩大,各国一方面加快本国的金融法治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交流,参与多边金融谈判和条约缔结,在这一过程中不同程度地放弃或让渡金融,由此促进了金融法的统一化。例如,各国金融服务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及其对世界经济的深层次影响,促使跨国金融服务立法纳入法律统一化进程,最终导致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金融附件、《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等条约和协议的问世。从此,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金融服务业的市场开放方面必须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必须对照WTO金融服务贸易法和其承诺对相关国内法进行“立改废”。我国为履行入世承诺,于2001年底颁布对《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进行破旧立新,就是一个典型例证。面对日益激烈的全球金融竞争,各国在金融实践中还积极移植和引进他国先进立法,竞相采行金融惯例规则,以重塑或改善本国的金融投资环境,促进金融交易安全与发展,并避免本国金融业遭受歧视性待遇而陷入筹资难、进驻难的被动境地。各国的自发行动不仅促进了金融统一惯例的形成和发展,而且也促进了各国金融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的趋同。研究表明,近20年来,国际金融惯例取得了长足发展,内容广泛涉及国际货币兑换、国际商业贷款、国际证券交易、国际支付结算、国际融资担保等各个领域,特别是催生了一大批金融监管的行业性惯例,如国际银行业监管的巴塞尔原则和标准、国际证券业和保险业监管的原则和规则。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在实践中自觉贯彻和推行这些惯例和标准,其结果是各国金融监管制度表现出相当程度的相似性。

此外,近年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重大国际经济组织职能和作用的演变、相互间金融交流与合作的加强,以及各类区域性金融组织在推动区域金融法治方面的活跃表现,则为金融法的统一化和趋同化提供了组织基础和制度条件。金融全球化呼唤金融治理的全球化和法治化,作为全球金融法律秩序的主要构建者和维护者,重大国际经济和金融组织一方面注重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如发展国际金融监管职能,加强对国际金融事务的领导能力,建立和完善多边谈判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为国际金融统一法的形成和实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注重加强组织间的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例如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清算组织在监控私人资本跨国流动方面的金融合作与交流,金融行业性组织在监管规则创制方面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全球性金融组织和区域性金融组织在金融危机预警和救助中的协调行动等,在合作中促进国际金融统一法制度的形成和有效实施。

第四,金融全球化暴露出现行国际金融法的不足并推动其改革。金融全球化是一柄双刃剑:其一方面促进金融资源全球配置效率的提高从而促进国际金融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金融风险的全球扩散变得更为容易和迅捷,从而破坏国际金融的稳定、阻碍国际金融的发展;一方面使人类休戚与共从而促进了人类的协同互助,另一方面也使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金融问题日益增多,从而给金融投机势力兴风作浪以及金融霸权国家转嫁风险提供了可乘之机。20世纪最后十年频繁发生的金融危机,便是各类国际金融问题的总爆发。惨痛的教训为世人敲响了警钟。分析这些问题的生成,它们固然暴露出某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监管等方面的种种缺陷,但更重要的是,它们暴露出了现行国际金融法存在的调整真空与软弱性,暴露出了新形势下国际金融体制的落后与低效。而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如果长期缺乏健全有力的国际金融法治,缺乏完善有效的国际金融宏观调控机制,则任何国家难以独善其身。由此,改革国际金融体制、完善国际金融立法呼声雀起,推动了国际金融法制度的变革。在国际层面上,基于货币金融领域的权威地位和职能与业务便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责无旁贷地担负起改革使命。世纪之交,基金组织多次组织修订《基金协定》,增加和调整资本份额、改革特别提款权制度、改善决策机制、整肃货币纪律;推动国际金融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验,根据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调整基金宗旨、完善信贷制度,发展金融风险预警与金融危机救助职能。基金组织所领导的国际货币金融制度改革作为国际金融法对国际金融实践的积极回应,目前仍在进行之中。

在国家层面,晚近,各国金融立法和改革空前活跃。从执世界金融发展之牛耳的西方发达国家,到金融危机重灾区的发展中国家,均采取积极态度,在强化金融法治上大做文章。这一方面是出于各国完善金融法治、保障金融安全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呼应国际货币金融体制改革的结果。例如《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每一项修改,关涉世界184个国家的货币金融利益和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在金融立法改革中发挥了领军作用。这不仅表现在有关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金融市场的规范方面,相关的国际法规则和法律秩序主要是几个发达国家国内法律和惯例的境外延伸;而且表现在对国内法的示范方面,发达国家由于在金融全球化中居于主导地位,其对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往往更为敏感,反应更为迅速,因而金融立法和改革更贴近市场,引领着金融立法现代化的潮流。如日本1992年通过的《金融改革法案》、美国1999年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英国2000年通过的《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等,提出了功能监管、并表监管等金融监管的新理念和新方法,尝试和发展了金融企业集团监管、网络银行监管等新制度,对其他国家的涉外金融立法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示范效应,对金融法的统一化方向也具有潜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