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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对日本出口贸易;隐含碳排放;投入产出分析;结构分解
作者简介:王菲(1983-),女,宁夏青铜峡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实务研究;李娟(1983-),女,山东德州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跨国公司和外国直接投资研究。
中图分类号:F114.44;F13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12)04-0061-05
收稿日期:201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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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献回顾与计算方法
[关键词]低碳经济;外贸增长方式;碳壁垒;高碳产品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12)02-0062-04
低碳经济是指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模式,它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以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为目的。目前,发展低碳经济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与此同时,一些发达国家以低碳经济为名,借征收“碳关税”、开展“碳认证”等,推行贸易保护主义,从而使发展中国家以高碳产品为基础的出口市场面临严峻的挑战。山东是中国的贸易大省,2011年出口额为1257.9亿美元,其中具有高能耗、高污染特征的机电产品、纺织产品的出口比重约达60%。因此,在低碳经济背景下,加快山东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既是应对国际碳壁垒的要求,也是提升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低碳经济视角下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内涵和要求
(一)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一般含义和要求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增长,主要是依靠资金、土地、劳动力、资源等要素粗放投入实现的,以低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这种粗放型的外贸增长方式片面追求数量、产值和速度,致使经济增长基础脆弱,经济发展质量低、效益差、结构失衡。随着我国外贸规模的迅速扩大,粗放型的外贸增长方式弊端日益显现,因此,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实现由粗放型、数量型外贸增长方式向集约型、效益型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成为共识。
集约型、效益型外贸增长方式,是指在外贸规模基本不变的基础上,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大科技含量的方式来实现外贸增长,注重外贸发展中质量和效益的提高以及产业结构的协调。粗放型、数量型向集约型、效益型的转变,意味着依靠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和利用效率,来实现外贸的快速发展。
(二)低碳经济视角下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含义和要求
在传统外贸增长方式下,出口商品具有“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的特点,而在低碳经济背景下,外贸增长方式要求将碳排放量列入贸易发展规划的总体考虑中。据计算,现在我国每百万美元GDP所消耗的能源数量是美国的3倍,德国的5倍,日本的近6倍。我国1吨煤产生的效率仅相当于美国的28.6%,欧盟的16.8%,日本的10.3%。因此,低碳经济视角下的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含义和一般意义上的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含义是不一样的。低碳经济要求我国传统的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为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节能减排的外贸增长方式。这种低碳视角的外贸增长方式,一方面要求注重外贸发展中效益的提高以及产业结构的协调,另一方面更要注重在外贸发展中,通过技术创新等措施降低出口商品每一环节的高碳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量,降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要求。
二、适应低碳经济要求的山东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必要性
(一)应对国际“碳壁垒”的需要
在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一些发达国家经济一直不景气。为此,这些国家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由,开始实施以碳关税、碳认证(碳标准)、碳标签(碳足迹)等为内容的“碳壁垒”,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碳关税是指如果一国生产的产品不能达到进口国在节能减排方面设定的标准,则进口国将对该国的产品征收特别关税。主要是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排放密集型和高耗能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等征收的一种进口关税。目前,美国、欧盟等已有实施碳关税的意向。碳标准是指在生产、运输等过程中核定允许排放的碳标准量。目前全球三大标准化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和国际电信联盟)已着手推进低碳标准和认定工作。英国已出台了世界首个碳足迹评价国家标准《PAS2050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碳标签是指把产品从原料、制造、储运、废弃到回收全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碳足迹)在产品标签上用量化的指数标示出来,以标签的形式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碳信息。英国的连锁超市乐购、博姿等企业早在2006年初就在薯片、洗涤液等75种产品上加贴碳标签。2011年4月,日本农林水产省开始实施农产品碳标签制度,同时在食品、日用品等行业开展关于碳足迹和碳标签的示范。美国一些非政府组织如华盛顿碳基金公司和加利福尼亚气候保护公司分别推出了“零碳证书”和“气候意识证书”,在饮料、糖等产品上开始加贴。碳关税、碳认证(碳标准)、碳标签(碳足迹)的实施,必然对主要以劳动力、资本、技术、自然资源等为优势的山东外贸出口造成冲击,使得山东以高碳产品为主的出口环境趋于恶化。因此,山东外贸企业要积极采取行动,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应对“碳壁垒”。
(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随着低碳概念的不断深入人心,海外市场不断提升低碳标准,世界贸易结构也在发生变化。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趋于下降,低能耗、低污染产品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迅速上升。在低碳经济背景下,低碳产品越来越受到市场关注和顾客青睐。低碳经济要求的低能耗、低排放的产品不仅是对山东出口产品的挑战,同时也是难得的发展机遇。山东外贸企业只有率先掌握低碳技术,改变外贸增长方式,推进由高碳向低碳的转变,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形成竞争优势,占据国际分工和贸易的制高点,占领更大的国际市场份额,促进贸易额的进一步提升。因此,加快符合低碳经济要求的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是提高山东外贸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当务之急。
(三)资源短缺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主要依赖大量资源消耗,而这种过度消耗能源资源的发展方式是不可持续的。山东省是我国能源大省,煤炭、电力、煤气、化工等资源导向型产业一直是其主导产业,高碳产业结构体系促使其成为能耗大省和高碳排放大省。据测算,2009年全省消耗一次能源折合标准煤约3亿吨,约占全国总消耗量的10%,居全国第一。同期碳排量为24430.38万吨,居全国前列。然而,能源短缺同样是制约山东长期发展的现实问题。山东出口商品结构中的相当一部分属于高耗能、低附加值的加工贸易,对山东的环境和资源造成了巨大压力。因此,在低碳经济时代,加快符合低碳经济要求的外贸增长方式转变,降低出口产业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是实现山东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低碳经济视角下山东外贸增长方式存在的问题
山东作为中国最早对外开放的沿海省份之一,对外贸易发展迅速。除了在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对外贸易急剧下降外,其他年份对外贸易增长显著。2011年实现进出口总额2359.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8%。其中,出口1257.9亿美元,增长20.7%。虽然山东外贸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但从低碳经济视角看,山东外贸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高碳产品出口比重较高
目前排山东出口前10的位主要商品中,绝大部分仍属于碳资源密集型的工业制成品,如机械电器、服装鞋帽、橡胶制品等。机电产品自2004年以来跃升为山东第一大出口产品,2011年机电产品实现出口776.3亿美元,所占出口比重为40.4%。机电产品是内涵能源高排放行业产品,我国主要出口机电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外的高30%左右,在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仍处于低端,山东的机电出口企业以中小型私营企业为主,同样存在着技术水平低、能耗高的现象。纺织服装是山东传统的出口优势商品,2010年出口纺织服装制品173.3亿美元,增长22%,出口比重为16.6%。然而,纺织行业一直是“污染大户”、“耗能大户”,在国家“十一五”统计的10个高耗能工业部门中,纺织业位列其中。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我国纺织行业全过程能耗大致为4.84吨标煤/吨纤维。可见,山东的主要出口产品仍然具有高能耗、高污染的特征。因此,外贸出口产品产业规模的扩大和外贸总量的增加,意味着碳能源消费将会进一步增加,与低碳经济的要求不相符。
(二)低碳特征的服务贸易相对滞后
服务贸易是最具有低碳经济特征的贸易形态,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然而,山东省服务贸易虽然有较快的发展,但从总量上看,服务贸易总体规模偏小,仅占全省对外贸易总量的6.9%,低于全国8%的平均水平。从贸易结构上看,服务贸易主要集中于运输服务、贸易佣金服务以及旅游等传统贸易,而现代服务业如计算机服务、金融、保险等占比不足20%,结构明显不优,发展相对滞后。
(三)对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依赖程度过高
近些年山东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对其出口份额占全省外贸出口总额的半数以上,地区依赖性较强。2011年,对欧盟出口份额占17.4%,对美国、日本、韩国三大传统市场的出口份额分别占15.8%、13.3%和11.5%。欧美等发达国家也是最重视碳排放问题的市场,这些国家和地区凭借自身在环保方面的优势,已经在很多方面制定并开始实施对发展中国家过于苛刻的统一环境标准,这势必会对山东以高碳产品为主的出口贸易造成严重影响。
四、低碳经济视角下的山东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策略
(一)加强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利用,降低产业中间链碳排放
纺织品、钢材、机械、橡胶等产业既是高碳产业,也是山东省主要的出口产业,必然受到“碳壁垒”的贸易保护主义冲击。然而,这些出口产业是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不能退出国际市场,因此要通过能源替代、技术革新、设备更新等低碳技术的研发,降低产业中间链条的碳排放。要重新规划制造工艺和生产流程,即从产品设计、采购、制造、装配、包装、运输、使用到报废后回收处理,每个环节都应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问题,以实现最大限度地优化利用资源和减少环境污染,由“高碳”转化为“低碳”。有条件的出口企业可以“走出去”,在原材料产地或者消费市场就近生产、开发矿产和利用国外清洁能源,规避“碳壁垒”。
(二)大力扶持低碳新兴产业发展
在应对“碳壁垒”的贸易保护主义中,需要通过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向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业转化,从而提高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减轻“碳壁垒”的冲击。山东要大力培育和扶持低碳产业的发展,通过出口产品的升级换代促进出口产业结构的提升。例如信息产业中的IT产业不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具有能耗低、污染小的特点,被誉为低碳经济时代最具发展潜力的产业;再如现代服务业能耗低、污染小,而且就业容量大,被誉为低碳经济时代的朝阳产业等。要在具有优势的传统制造业生产中,在出口产品的设计、研发和销售环节上下工夫,改变目前“为他人作嫁衣”的状态,开发和生产高附加值、低耗能的产品,尽快通过出口产品的升级换代促进出口产业结构的提升,形成新的比较贸易优势。
(三)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步伐
我国早已认识到低端加工贸易发展带来的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等恶果,开始实施加工贸易模式转型。山东在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的同时,注重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2011年,山东加工贸易进出口834.9亿美元,同比增长10.3%,其中出口558.3亿美元,增长12%,占全省外贸出口的44.4%,比2010年的47.8%下降3.4个百分点。加工贸易结构不断优化,其中光伏产品加工贸易发展迅猛,2010年出口2.4亿美元,增长2.5倍。纺织服装和农产品加工贸易出口比重下降。但总的看,山东加工贸易比重还较大,这是由我国在国际分工中充当的终端加工制造者的角色所决定的。这种结构使山东对外贸易虽然规模巨大,但相应的增值收益有限,对上下游产业和周边产业带动不足,同时加剧了资源耗费和污染排放,客观上造成了与低碳经济的矛盾。因此,山东要抓住国际产业转移机遇,制定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同时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品出口快速增长。
(四)推进贸易市场的多元化
目前,山东省出口贸易市场虽然仍以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主,但要积极拓展新兴市场,推进贸易市场的多元化。巴西、印度、俄罗斯等新兴经济体经济发展迅速,市场潜力巨大。东盟各国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发展势头迅猛。山东省出口企业应抓住机遇,加强与这些国家的经贸联系,逐步减少对欧、美、日等市场的过度依赖,减缓“碳壁垒”对山东省出口造成的冲击,促进山东省对外贸易的持续发展。
摘要:随着全球温室效应日益严重,世界各国都开始发展可持续性低碳经济,因此上市公司有必要进行充分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本文提出了建设我国碳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构想,并较为系统的研究了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四大基本原则、基本框架、两大基本内容和披露的基本方式。
关键词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碳会计
碳会计信息披露是由在低碳环境下利用传统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原理发展而来,将二氧化碳等温室气利用相应的方式进行确认、计量与记录,最后再将其会计信息进行披露的过程。碳会计信息披露不仅可以满足社会公众、债权人、政府部门等对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的需求,而且可以更全面、直观地反映出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实际排放情况以及碳减排目标与成效。
一、我国碳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的基本原则
(一)传统与创新并重原则
所有的新生事物基本上都是由旧事物逐渐的演变而来的,而所有的新生事物或多或少的会有一些部分与旧事物相似。而碳会计这门新生的会计学科也是从传统的会计中演变而来的,他们之间存在着一些相似之处。因此,我们在发展碳会计的时候可以充分的借鉴传统会计的理论基础。对传统会计的借鉴可分为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碳会计作为一门新生而又边缘的会计学科,我们应该积极的去借鉴传统会计的理论基础来发展我国上市公司的碳会计披露的制度问题;第二层含义是因为国外对于碳会计各方面的研究都比国内先进许多,所以在我国上市公司碳会计披露的问题上也应该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的研究成果。
由于在碳会计信息披露中不是所有的信息都能以货币计量的,对于那些披露的信息无法以货币准确计量的,我们应该在保持传统会计的原则下并根据碳会计的自身特性来进行探索与创新,遵循着传统与创新并重的原则来构建一套极具科学性、充分完善的碳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二)循序渐进的原则
万事万物不可能一出现就是完善、成熟的,都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演变过程。同样,对于碳会计信息披露来说也是如此。碳会计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在理论与实践方面都存在着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而且我国的碳会计信息披露还未形成一个完善而又固定的模式。而对于此问题,我们不能急于求成,应该保持循序渐进的原则,不断地摸索与探讨。
(三)现实可操作性原则
在对我国上市公司碳会计披露制度的理论进行研究时,不应让其理论与实践脱节,应该使其理论具有现实可操控性。而要达到这个要求,应该从人们对低碳信息的实际需求出发,分析并了解我国的实际情况,然后通过实证性研究来构建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碳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四)成本效益原则当上市公司在进行财务报告披露时,如果增加了碳会计信息的披露使得更多的社会公众对其企业信赖从而导致企业所增加的经济效益大于增加碳会计信息披露的成本,那么企业自身会提高对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积极性。但是当增加碳会计信息披露的成本大于企业所增加的经济效益时,企业对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积极性就会减弱甚至不去披露碳会计信息,这就是所谓的成本效益原则。所以在现实的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企业应该在充分披露的同时尽可能降低披露成本,以保证成本效益原则。
二、我国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
我国上市公司对于碳会计披露的研究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需要构建一个较为完善的基本框架来保证我国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完整性。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可以从国外成熟的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中参考借鉴。碳信息披露项目(CDP)就是一种比较完善的碳会计信息披露系统,我们可以对其参考借鉴并结合我国基本国情构建出一套具有中国特色化的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
我国上市公司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框架应有三个部分,分别为:核算、管理和审计。在核算部分应包括收集碳排放数据、记录碳排放数据和编制碳排放报告;在管理部分应包括确认减排目标、实施减排计划与编制减排报告;而在审计部分应包括减排鉴证业务与减排审计业务。核算、管理与审计三个部分是相互关联的。其中核算是管理与审计的基础,管理水平的提高又减少了审计和鉴证的风险,而审计和鉴证又可以为管理提供相关可靠的信息帮助。
将具有中国特色化的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与碳信息披露项目CDP 相比,我国上市公司的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更侧重于企业的碳减排行为,披露的内容更加具体、详细,这样可以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更详细的碳交易信息。
三、我国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
(一)碳绩效信息
在低碳绩效信息大部分是属于不能以货币计量的定性信息,披露形式上主要是以文字化、定性化的叙述。内容上主要包含:企业对我国制定的低碳相关的政策制度、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从事温室气体治理、检测、研究机构和人员情况;低碳技术的创新;年度减排计划与目标;具体减排措施及成效等。
(二)碳会计要素信息
1.碳资产
碳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或者是过去交易行为所产生的,可以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的,可以用于排放温室气体的减排量额度或排放权。我们应该在传统的会计核算体系中增设一套碳会计要素的相关账户来更充分、完善的披露企业碳会计信息。使“碳资产”这个资产类账户对企业碳资产增加、减少来进行核算,其借方反映的是碳资产的增加,其贷方则反映的是碳资产非正常耗用的减少,而其中碳资产的余额在借方。
2.碳负债
碳负债是指企业因低碳行为而产生的支付义务,如:购买低碳排量、因投资减排设备或技术而进行的借款;支付环境破坏补偿费;相关的低碳税金等。
3.碳所有者权益
根据生态学的相关理论,可以将碳所有者权益定义为能够维持人类正常生活的可持续发展的低碳财富。虽然说碳会计是一个新兴的领域,但是还是满足于传统财务会计,是“碳资产- 碳负债= 碳所有者权益”,而碳所有者权益同样包括着碳实收资本与碳资本公积以及碳盈余公积。
4.碳收入
碳收入指的是企业在参与低碳经济活动的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地获得的相关收益。例如,在某些低碳试点的城市,企业之间对碳排放量进行的余缺调剂,对于将多余的碳排放量进行出售而形成的利得可确认为碳收入;或者是政府发放的低碳环保补助或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税收减免收入也可以确认为碳收入。
5.碳成本
碳成本是指企业在开展日常的低碳经营过程中,为达到某种低碳状态所耗费的一定资源。企业在对碳成本进行核算时将能以货币形式进行计量的费用纳入碳成本中,如环保费用、治污费用等,然而这仅仅是碳成本的一部分。而维护生态环境和提高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用能力,以及其他不能以货币形式进行计量但与低碳经济相关的,其发生的一些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消耗等都应该被纳入碳成本之中。
6.碳利润
碳利润是碳收支的净额,其为碳收入扣除碳成本后的净额。它是用历史成本进行计价。
四、我国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方式
碳会计是一门新兴的会计学科,很多方面还存在着一定问题。如果上市公司在进行会计信息披露时,直接将碳会计科目增设在传统的会计报表中会使报表信息杂乱无章,从而不便于报表的使用者。因此构想可以编制一份独立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报告,企业进行这样的披露方式不仅可以使碳会计信息与传统会计信息分开,而且可以更充分、全面的披露出企业的碳会计信息。
(一)碳会计报表
它的披露是以碳会计信息为重点,参照传统会计要素进行碳会计要素的编制,并形成相应的碳资产负债表、碳利润表和碳会计报表附注。可以更直观、详细地将碳会计信息呈现给信息使用者。
(二)低碳报告
企业的碳会计信息有些能以货币计量,而有些信息是非定量的、不能以货币计量。而这些非定量、不能以货币计量的信息进行披露时则需用到低碳报告。但是目前不管是国际上还是在我国,上市公司并没有形成过一份完整的低碳报告,这就需要企业效仿环境报告书的编制,来进行低碳报告的编制。
目前,尚未有明确的低碳报告编制规定,因此上市公司在进行低碳报告的编制时可以采用图形、表格等不同方式。而笔者认为,在编制低碳报告时应该以文字叙述和表格相结合的方式为主,并列示出发展低碳经济所面临的相关风险、低碳相关法规执行情况与低碳治理及利用情况、低碳优势、低碳成果、低碳审计情况。
参考文献:
[1]谭德明,邹树梁.碳信息披露国际发展现状及我国碳信息披露框架的构建.统计与决策,2010(11):126-128.
[2]李喜梅.中国低碳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河南社会科学,2010(6):114-116.
在那里,我明白了小气的德国人在所有灯座上安装节能灯的缘由――减少碳排放,也明白他们夜晚的城市常常没什么灯光,像防备空袭一样,都是为了减碳。灯光通明的城市有什么好?给谁看?通明的代价是什么?
如果灯光通明的代价是个人多支付电费,或商家、政府多支持电费,那只是小代价。大的代价也是不可逆的代价是煤转化为电,大量排碳,无辜的地球承担了太多的温室气体。
在斯图加特,许多人骑自行车飞驰于绿色的乡野,他们宣扬的实为一种新道德,即出行不排碳的道德。如果道德可以分为大道德和小道德,小学生见老师敬礼只是小道德,随地撒尿也只是小的不道德,最大的道德是人对地球的责任。简朴是长远的美德。
责任这个词非指人建设地球,千万不要再对地球施以建设,责任是说人对地球生态的尊重,核心是减少碳排放量。人活下去,也让地球活下去。责任的含义还包括:减少、延缓以及停止人对地球所欠下的高额债务,人人过一种少碳或无碳的生活。
从这个角度来看,人可以检点的地方太多了。举例说,我长期使用打印机纸的正反面,跟钱无关,跟环境有关。人之写字,已经有些多此一举,白纸只用了一面就扔掉,未免可惜。还有,我卖报纸的时候,捎带好多纸盒,比如牙膏、药盒的纸包装。为此,我受到收废品人的讥笑,他们说,100个牙膏包装盒也卖不了一块钱,你怎么这么贪财呢?随他们说,我心里有数。这些小包装如果随垃圾扔掉,将身陷万劫不复之地,卖纸,还可以化为纸浆再利用,背一个“吝啬”的骂名值得。这些零零碎碎的小纸盒曾经是树,凭什么躺到垃圾堆里?
当然,这个话题可以越说越大。我的一个朋友承包了辽宁大厦的垃圾,垃圾有什么值得承包的呢?因为这里每年有无数会议召开,垃圾口每天吐出散会之后的小山般的会议材料,A4或B5的纸张。少发或不发材料,让写材料的人写得短一些都属于美德,也算公益事业,都符合人对地球所承担的伦理责任。
排碳,当然不只是坐小汽车、点白炽灯、扔掉牙膏包装和材料写太长造成的,过度的衣食住行都导致过量排碳,这只是就人的生活而言。而经济格局里面落后的设备、多余的产能正在导致更多的碳排放。
关键词:碳排放权;差别责任;熵权法;TOPSIS
DOI:10.13956/j.ss.1001-8409.
中图分类号:F205
Abstract:As one of the important mechanism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low carbon economy transformation,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is the only way to implement the commitments and build the national carbon markets, the priority task at this moment is to address the initial allocation problem of carbon emissions in various provinces based on the demarcation of distinct responsibility. To determine the index weight matrix based on the entropy weight method, and using vertical distance instead of Euclidean distance to measure the approach degree to the ideal solution, so as to build an area allocation method of carbon emission rights including efficiency and fairness. On this basis, have a simulated distribution of carbon emissions of 2020 according to our country's emission reduction commitment in Copenhagen climate summit, then have a test to the result of the distribution by the harmonious degree of function model, confirmed the scientific rationality of this allocation methods.
Key words: carbon emission rights; variant responsibility; entropy method; TOPSIS
引言
以CO2为代表的温室气体的过度排放引发的温室效应日益威胁着人类的生活和生存,迫使人们不得不摒弃传统的粗放经济增长模式,实现经济的低碳发展已成为全人类的共识。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政府早在哥本哈根气候峰会上宣布到2020年我国碳排放强度较2005年下降40%~45%,并于2011年制订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至今,我国已有京、津、沪、渝、鄂、粤、深共“两省五市”确定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已成为继欧盟之后的第二大碳交易体系,并预测将于2017年全面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的出现使全球稀缺资源的环境公共产品获得了产权,碳排放权逐渐成为继石油等大宗商品交易后又一崭新的价值符号[1]。作为解决碳排放产权纠纷的重要市场调节手段,碳排放权分配必将成为碳交易市场机制的基石和重要构成。因此,如何恰当衡量不同区域的差别责任,寻求公平与效率并举的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式是我国政府面临的阶段性难题。
1 文献综述
碳排放权交易是由排污权交易概念衍生而来的,其建立和推进涉及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还包含排放权的划分、设定、存储和管理等一系列技术难题,是制约碳排放权交易发展的重要原因[2]。碳排放权交易以碳排放空间的限制使用为基础,通过确定排放总量和分配标准,以碳配额方式分配给相关地区和企业,使排放主体带动排放权的自由交易,并以市场为主导促进碳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在世界诸国的低碳经济实践中,构建以碳交易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已成为控制碳排放和实现低碳发展的重要手段[3]。
作为碳交易顺利推进的基础与核心,碳排放权分配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促使当下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的不断深入。对于分配原则的确定,普遍认为碳排放权交易原则的核心是设计出合理的分配方式,保证公平和效率的统一,然而如何将分配原则合理嵌套于分配模型中,依旧是当前研究的难点[4]。在碳排放权分配实践的研究中,Kverndokk[5]以人口规模作为分配指标对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进行早期尝试,但该种方法忽略了经济发展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在实际应用中受到了限制。Janssen等[6]对此进行了改进,加入了人均GDP、能源使用量等指标,并对世界发达国家的碳排放权进行模拟分配。Miketa等[7]依照人均排放机制和碳排放强度等指标,将全球划分为9大区域进行初始碳排放权分配。然而,这些研究均聚焦于国家层面的碳排放权分配,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碳减排形势的愈加严峻,关于国内碳排放区域分配的研究亦逐渐兴起。史记[8]基于碳排放总量控制的目标,采用DEA-CAF方法对省际碳排放权进行模拟分配,并通过效率分析证实其研究方法优于传统分配方法。Chang等[9]通过对我国区域的碳减排潜力、经济发展及减排责任进行衡量,对区域碳排放权分配方法做出了深入考量,并提出了减排潜能的聚类分析方法。郑立群[10]对我国区域碳排放权分配的效率性和公平性进行了评述,对责任分摊下存在的问题予以阐释,并基于投入导向的零和DEA模型对我国省际碳排放权分配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公平偏离指数最小的分配方案。刘晓[11]以经济总量和碳排放需求量为依据,采用层次分析法分别对不同原则下我国各省市的碳排放权进行分配,并通过分配效率检验证实了前瞻性原则下分配效率的最优。
综上,随着国内外学者对于碳排放权分配研究的不断深入,已逐步意识到公平与效率在碳排放初始权分配中的基础作用。然而,对于碳排放权分配公平性的测度,大部分研究以碳排放总量或人均碳排放量为依据,不足以衡量区域碳排放的历史责任,且对于分配结果有效性的衡量仅仅以碳排放效率为测算依据,导致分配原则与分配方法的脱钩。在研究方法上,层次分析法因受专家的知识水平及经验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人为性,特别是在权重矩阵的确定时,主观因素的缺陷尤为明显;DEA方法由于将随机干扰项都视为效率因素,在测算中容易忽略分配的公平性原则,同时,该方法的评价易受到极值的影响。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尝试将改进的TOPSIS模型引入到碳排放权区域分配中,即采用“垂直距离”替代“欧氏距离”以衡量方案的理想度,并采用熵权法确定指标的权重矩阵,消除了权重分配的主观片面性,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哥本哈根气候峰会上的减排承诺,对2020年区域碳排放权分配进行尝试。
2 分配路径与指标构建
鉴于我国幅员辽阔加之区域差异明显,复杂的经济结构和异样的发展模式决定了区域间的经济、文化、消费等诸方面存在差异,由此造成不同省份间的历史碳排放、减排现状和潜力等方面的明显差距,从而形成了对碳减排的不同诉求。因此在区域碳排放权分配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其“差别责任”,即在总体减排目标的基础上,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历史碳排放量、产业类型等诸多要素有差别的承担责任。倘若碳排放权分配不均衡,可能导致区域间“碳转移”现象的发生,从而不利于整体减排。在充分考虑区域碳排放权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的基础上,以充分体现区域间的“差别责任”,本文在分配准则上按照地区减排责任、减排能力、减排潜力和经济发展四个维度,根据指标差异予以区别对待,并将这种差异化以不同的分配准则来体现。
为了保证区域间“差别责任”的公平和有效,本文在指标选取上兼具全面性和代表性、系统性和主导性的基本原则,同时充分考虑指标定量特征及数据可获得性,选取4个维度8个指标构建一个多属性、多层次的碳排放权分配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从分配结果来看,山东、河南和河北的碳排放权分配比例最大,分配比例依次为:7.83%、6.90%、6.53%。这主要是源于这些省份的人口相对较多,经济亟待发展,由此造成一方面历史排放量、人均累积碳排量相对较大,另一方面经济发展较为迫切,从而导致较高的分配比例。而青海、海南和宁夏的碳排放权比例最低,分配比例依次为:0.36%、0.55%、0.76%。这主要归因于其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历史排放水平较低,加之碳排放强度较高,从而获得相对较少的碳排放权分配。从剩余系数来说,在差别责任视角下,2020年完成较2005年碳排放强度降低40%到45%的目标,不同省份的责任不尽相同,碳排放强度降低40%以下的省份有福建、甘肃、黑龙江、河南、重庆、广西、山西、四川、安徽、江西、海南等11省市,说明这些省市的减排责任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碳排放强度降低45%以上的省份有北京、天津、宁夏、辽宁、内蒙古、上海、青海、贵州、吉林、山东、陕西、江苏、新疆、浙江、广东等15个省市,这些地区在碳减排过程中承担的责任较大。
4.3 分配模型评价
上式中, 表示分配结果与理想排放量的欧氏距离, 表示分配结果与最低排放量的欧氏距离, 表示理想排放量与最低碳排放量的欧氏距离。通过代入数据计算可得,分配模型的最终总体和谐度 ,表明分配方法合理,分配结果能够在实现总体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不同区域的碳排放权需求,体现了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5 结语
在碳排放权分配原则梳理的前提下,构建了我国区域碳排放权分配的4个准则层以及下分的8个指标体系,并对相应指标的含义进行界定。将TOPSIS模型引入到碳排放权分配方法的研究中来,针对“欧式距离”存在的缺陷,采用“垂直距离”予以改进,在指标权重的度量中,采用熵权法予以测算。然后针对中国政府2020年预完成的减排承诺,在区域差别责任的视角下,采用上述模型对区域间的碳排放权进行模拟分配。同时,采用和谐管理理论的方法对总体分配的结果进行和谐度检验,结果显示,总体和谐度为0.8256,证实了分配结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同时,在全国碳市场建立的大背景下,针对当前我国面临的减排压力,结合本文研究提出如下建议:
(1)碳排放权分配方法仅仅是对一定限度的碳配额划分比例的过程,因此配额总量对分配结果的贴合度具有重要的关系。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对外要争取更多的碳排放权,一方面便于减排任务的完成,另一方面可以最低限度降低碳约束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2)在碳试点建立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碳市场,完善碳排放权分配模式,避免仅在部分地区开展碳交易而导致的“碳转移”现象的发生。此外,依照差别责任的原则,在碳排放权指标选取上应充分体现地区的基本情景,通过分配数量合理明晰区域职责,保证经济阻尼作用最小状态下减排目标的顺利达成。
(3)为了保证碳排放权分配工作的顺利实施,必须尽快建立相关配套管理机制,完善信息采集、交易管理、排放监督以及检测计量等工作,保证碳排放权分配的公平、公正与公开。完善的分配流程可以提高交易效率,降低成本,并且可以甄别出碳排放权的过度囤积,有效避免价格的异常波动,保证排放权分配的合理性与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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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碳交易 碳排放权 初始分配 Boltzmann分布 总量管制和交易
一、引言
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在《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确定,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重庆、广东和湖北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这标志着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和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因此,如何制定一个兼顾公平与可操作性的省市间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方案,是涉及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问题。
目前国际上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方式主要有四种:免费分配、固定价格出售、拍卖分配以及免费与有偿分配相结合的混合分配。Rose等指出免费分配虽然容易被企业接受,但会造成效益损失,长期内会降低企业的生产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妨碍竞争。Cramton等分析了通过拍卖分配排放权的含义所在,认为拍卖分配优于免费分配。邹亚生等认为我国在选择初始分配方式时,应采取免费分配方式。李陶等提出了基于非线性规划的减排配额分配方法,但未考虑其公平性和可操作性。郑立群得出了DEA有效的省区间碳排放限额分配方案,但却未能体现分配的公平性。
中国已经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所排放的co2将较2005年下降40%~45%。不过,该减排目标是比例性减排目标,到2030年中国可能进入较高收入水平国家之列,因此,中国的碳减排力度必然进一步加大,而国际社会要求中国采用“碳总量减排”指标的呼声也会越来越高。需要及早研究中国的“总量减排”问题。
二、Boltzmann分布
1、Boltzmann分布简述
Boltzmann分布对独立子系统的平衡分布做了定量的描述。通过用熵取最大项法求平均值,阐明了众多独立粒子在各不同能级分布的规律。
设有一个系统,由大量全同近独立的粒子组成,具有确定的粒子数N、能量E。以 (Ei=1,2,…)表示粒子的能级,ai表示相应能级中的粒子数。N个粒子在各能级的分布如下:
量子态:1,2,…,i…
能级:E1,E2,…,Ei…
粒子数:a1,a2,…,ai…
即能级E1上有a1个粒子,能级E2上有a2个粒子,能级Ei上有ai个粒子…。并满足条件:
■ai=N (1)
■aiEi=E(2)
称为一个分布,记为{ai}=a1,a2,…,ai…。
根据平衡态统计物理的基本假设-等概率原理,对于处在平衡状态的独立系统,每一个可能的微观状态出现的概率是相等的。因此,微观状态数最多的分布,出现的概率将最大,称为“最概然分布”。
最概然分布下,得到ai=Ae■ (3)
其中A为由正交归一化条件决定的常数,K为Boltzmann常数,T为绝对温度。式(3)就是Boltzmann系统中粒子的最概然分布,称为Boltzmann分布。它给出了系统处于平衡态时占据能级Ei上的粒子数ai。
粒子在能级Ei上占据量子态的平均概率为:
pi=■=■e■(4)
其中,?茁=■。由于A、N均为常数,即:
pi∞e■(5)
因此,粒子在能级Ei上占据量子态的平均概率与Ei有关,且与Boltzmann因子e■成正比。
2、Boltzmann分布的引入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物理学家们认为经济系统和物理学中的系统有很多相似之处,于是将物理学里的思维方法如Boltzmann分布等物理学理论,应用到经济系统当中来研究社会经济现象。美国马里兰大学的Victor M. Yakovenko教授在研究经济系统时,对比热力学系统,提出了货币转移模型。
本文借助于物理学中热力学系统的理论,以及Victor M. Yakovenko教授提出的货币转移模型,将Boltzmann分布原理引入到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中,具体的概率分布如表1所示。
三、国内碳排放权初始分配的Boltzmann分布模型
1、国内碳排放权初始分配的Boltzmann分布引入
假定我国碳交易系统中有n个省市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权分配总量为N(?姿),省市i的人均co2分配量为Ei,总人口为Ci(i=1,2,3,…,n)。其中?姿为碳排放权计量单位(104t),N为碳排放权数量。N■■表示i省市的第j个人分配到的碳排放权数量。
根据Boltzmann分布,碳排放权分配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N■■=N(6)
■■N■■Ei=E(7)
式(6)表示碳排放权数目守恒。式(7)表示分配过程中,总能量守恒。
根据式(6)和式(7)的约束条件,Boltzmann系统中最概然分布下,最优碳排放权分配数量可由下式(8)估算出:
N■■=Ae■(8)
■■N■■=■■Ae■=■ACie■=A■Cie■=N (9)
得出:A=■(10)
因此,一单位碳排放权分配给省市i的平均概率为:
pi==■=■=■,i=1,2,3,…,n (11)
省市i分配的碳排放权总量为:
?姿N×pi=?姿N×■,i=1,2,3,…,n(12)
2、Boltzmann分布中的?茁值分析
根据上文分析可知,?茁值的大小与整个碳排放权的分配密切相关,下面着重分析?茁值对碳排放权分配的影响。
实际上,Ei可能存在各种复杂的表达形式,并且包含许多与政治和经济相关的参数。本文为方便研究选择了一种最简单的形式,即令Ei=-pCi,其中PC为人均co2排放量。
为研究?茁值对碳排放权分配的影响,我们考虑了~0和?茁~∞两种极端情况。当?茁~0时,式(11)中的Pi仅与Ci有关,其中Pi=Ci/■C■。此时,人均co2排放量较低且人口总量较多的省市,其碳排放权需求最有可能被满足,人均co2排放量较少的省市则相反。当?茁逐渐变大至?茁~∞时,人均co2排放量最多的省市的碳排放权分配概率不等于0,其他省市都等于0。这种情况下,人均co2排放量最多的省市利益最大,其他省市都得不到满足。
所以,人均co2排放量较低、人口总量较多的省市倾向于选择较小的?茁值;人均co2排放量较高的省市倾向于选择较大的 ?茁值。因此,很难得到使所有省市都满足的?茁值。即?茁是由人均co2排放量较低的省市和人均co2排放量较高的省市之间的竞争所决定的。
本文并未分析各个省市的单个最优?茁值,而是通过对6省市的碳排放权需求量和分配量进行最小二乘估计,来决定全局最优的?茁值。
Y=■(permitsi-demandi)2
= ■ ((1-?滓)?姿N×?姿N×■)-demand■■ (13)
当Y取最小值时,整体的?茁值最优。
四、数据分析
1、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湖北省、广东省和重庆市(由于深圳市隶属于广东省范围且相关数据无法获得,为便于数据处理和研究,本文不对深圳市进行单独研究)6个国家碳交易试点省市作为研究对象。各省市能源消费数据来自《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以及《中国城市统计年鉴》,换算以标准煤计算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消费量(由于能源数据统计为实物消耗量,为此对能源消耗数据作了相应换算,统一折算成标准煤,其中煤炭的标准煤系数为0.7143kg标准煤/kg,石油换算系数为1.4286kg标准煤/kg,天然气换算系数为1.33kg标准煤/m3)。各省市年末总人口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
2、排放量估算
由于中国官方没有公布co2排放数据,本文参考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2007年设定的标准,估算6个碳交易试点省市的 (仅限直接能源消费)排放量。
co2排放量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CE=■ (co2)i=■ Ei×Fi×(44/12) (14)
式(14)中,CE代表估算的co2排放总量(104t),i表示各种消费的能源,包括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共3种;Ei是第i种能源消费的标准量(104tce);Fi表示第i种能源的碳排放系数(t(C)/t);44/12表示将碳原子质量转换为co2分子质量的转换系数;通过查阅有关文献,本文煤炭、石油、天然气的碳排放系数依次取0.7329 t(C)/t、0.5650 t(C)/t和0.4450 t(C)/t。
表2列出了本文估算的2000年、2010年各省市的co2排放量、总人口及人均co2排放情况。
3、国内碳排放权初始分配的Boltzmann分布分析
本文假定2010年co2减排目标为2000年排放总量的?琢倍(0
已知?茁值的大小与整个碳排放权的分配密切相关,下文利用Matlab画出了各个省市的碳排放权初始分配的Boltzmann分布概率pi与?茁的关系图。
根据图1可知碳排放权的分配中竞争主要存在于上海和广东省之间:广东省的co2排放总量最多,但由于人口众多,其人均co2排放量较少;上海的co2排放量较少,但其人均co2排放量最多。这因而导致了co2减排中的一个难题:哪些省市应该承担最大的co2减排份额?是co2排放总量最多的省市还是人均co2排放量最少的省市?在碳排放权初始分配的Boltzmann分布中,通过改变?茁值的大小,最大co2减排份额的承担在上海和广东省之间转换。当?茁=0.2895时,上海和广东省分配的碳排放权相等;?茁0.2895时,上海分配的碳排放权较多,致使广东省承担较多的co2减排份额。因此,?茁值改变时,Boltzmann分布中各省市的碳排放权初始分配份额也随之变化。
4、全局最优的?茁值分析
根据我国2000―2010年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我们假定了2010年co2减排指标为2000年排放总量的0(?琢1)、2%(?琢2)、3%(?琢3)、4%(?琢4)四种减排指标。
通过对6省市的碳排放权需求量和分配量进行最小二乘估计,下文利用Matlab画出了0(?琢)、2%(?琢2)、3%(?琢3)、4%(?琢4)四种减排指标下,全局最优的?茁值。
根据图2可知减排比例?琢并不影响最优?茁值的大小。
表3描述了Boltzmann分布下?琢=3%,?琢=0.1776时,6省市2010年的碳排放权需求量、分配量及两者比较情况。如表所示,2010年6省市的碳排放权分配概率的取值范围是0.07―0.20;碳排放权分配量的取值范围是1483.4086―9199.4406(104t)。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后,6省市之间暂时不会进行碳交易;征收碳税以及更多的省市参与碳交易,那么上述情况会发生变化。
五、结束语
碳排放强度目标的区域分配问题是我国当前控制排放的紧迫问题。本文通过Boltzmann分布,描述了假定减排目标下,碳排放权在国内6省市之间的初始分配。然而,本文还存在某些问题,如还需要对人均排放量做更精确的定义等。在今后的研究中将更为全面的考虑以上问题,为中国碳交易的发展提供更为有效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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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市场机制,规范碳排放权交易活动,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碳排放权交易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碳排放权交易,是指由省人民政府设定年度碳排放总量以及重点排放单位的减排义务,重点排放单位通过市场机制履行义务的碳排放控制机制,主要包括碳排放报告报送、核查、配额核发、交易以及履约等。
第三条 碳排放权交易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第四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碳排放权交易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机构是全省碳排放权交易场所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场所准入管理、监督检查、风险处置等监督管理工作。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林业、海洋与渔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统计、价格、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的授权或者委托,碳排放权交易的技术支撑单位负责碳排放报送系统、注册登记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参照国务院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省产业结构等实际情况,公布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温室气体种类、行业范围和重点排放单位确定标准。
第六条 鼓励投资和开发林业碳汇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探索发展碳排放权交易下的林业碳汇交易和海洋碳汇核算方法学研究,引导重点排放单位节能减排。
第七条 结合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以及闽台深度融合发展,探索海峡两岸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碳金融跨区域合作的机制。
第八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广泛开展对碳排放管理的宣传和培训,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碳排放控制活动。
第二章 配额管理
第九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提出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报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根据本省温室气体控制总体目标,结合经济增长、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排放单位情况等因素,设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制定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细则,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行业基准水平、减排潜力和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水平等因素,经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制定碳排放配额具体分配方案;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根据分配方案核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放单位的免费分配配额数量,通过注册登记系统向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排放单位免费发放。
碳排放配额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确定一次。
第十二条 碳排放配额初期采取免费分配方式,适时引入有偿分配机制,逐步提高有偿分配的比例。
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通过有偿分配取得的收益缴入省级财政金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相关工作所需支出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用于促进本省减少碳排放以及相关的能力建设。
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在省级碳排放配额总量中预留一定数量的配额,用于市场调节、改(扩)建重大建设项目等。
第十四条 新建重大建设项目的企业所需配额,由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综合考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审核的碳排放评估结果予以核定并免费发放。
第十五条 碳排放配额属无形资产,其权属通过省级注册登记系统确认。
第十六条 重点排放单位因增减设施、合并、分立或者生产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导致碳排放量与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相差20%以上的,应当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报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对配额进行重新核定,并报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由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在注册登记系统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重点排放单位注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应当在完成关停或者迁出手续前3个月内提交所属履约年对应运营期内的碳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交与履约运营期内碳排放量相当的配额。
重点排放单位分立的,应当在完成分立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配额的转移登记;未按照规定申请配额转移登记的,原重点排放单位履约义务由分立后的单位共同承担。
重点排放单位合并的,应当在完成合并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配额的转移登记,原重点排放单位履约义务由合并后的单位承担。
第三章 市场交易
第十八条 碳排放权交易的产品包括碳排放配额、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以及本省鼓励探索创新的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产品等。
第十九条 碳排放权交易的主体包括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以及其他符合交易规则且自愿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十条 碳排放权交易应当在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交易机构内进行,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对其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碳排放权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竞价、协议转让或者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 交易机构应当制定交易规则,报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交易机构应当建立交易系统,并与注册登记系统等信息平网。
交易机构应当建立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布交易行情、成交量、成交金额等交易信息,并及时披露可能影响市场重大变动的相关信息。交易机构不得泄露交易主体的商业秘密。
交易机构应当建立和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交易参与方应当向交易机构提交申请,建立交易账户,遵守交易规则。交易参与方参与交易活动应当缴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第二十三条 碳排放配额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参与方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确定,禁止通过操纵供求和虚假信息等方式扰乱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秩序。
第四章 报告、核查与清缴
第二十四条 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年度碳排放监测计划,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
重点排放单位应当依据监测计划实施监测。监测计划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根据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或者认可的标准,编制上一年度碳排放报告,于每年2月底前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不得虚报、瞒报、拒绝履行碳排放报告义务。
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碳排放报告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
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利用在线监测平台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建立第三方核查机构名录库,加强动态管理,通过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确定第三方核查机构,对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报告进行第三方核查。重点排放单位应当配合第三方核查机构开展核查工作,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不得拒绝、干扰或者阻挠。
第三方核查机构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出具核查报告,并履行保密义务。核查报告应当真实准确。
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可以对核查报告进行抽查。核查、抽查费用从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中予以安排。
第二十七条 重点排放单位对核查或者抽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在20个工作日内对异议申请进行核实后作出结论,并告知异议申请人。
第二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碳排放报告、核查报告以及抽查结果,确认各重点排放单位上年度的碳排放量。对由于重点排放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其碳排放量无法确认的,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测算其碳排放量。
第二十九条 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底前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提交不少于上年度经确认的碳排放量的排放配额,履行上年度的配额足额清缴义务。
第三十条 鼓励重点排放单位使用经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核证的林业碳汇项目自愿减排量抵消其经确认的碳排放量,也可以使用除林业碳汇外其他领域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其部分经确认的碳排放量,具体抵消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章 监督与保障
第三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下列信息:
(一)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温室气体种类;
(二)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行业;
(三)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重点排放单位标准以及名单;
(四)碳排放配额的分配方法;
(五)碳排放配额使用、存储和注销的规则;
(六)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和配额清缴情况;
(七)第三方核查机构的名录库;
(八)经确定的交易机构名单;
(九)其他依法应当公布的信息。
第三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重点排放单位、第三方核查机构、交易机构和其他市场参与者参加碳排放权交易的相关行为信用档案,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第三十三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已履行责任的重点排放单位优先申报国家或者本省低碳发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等领域的有关资金项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交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交易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制定并执行交易规则;
(二)未公布交易信息;
(三)泄露交易主体的商业秘密;
(四)未建立并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虚报、瞒报、拒绝履行碳排放报告义务,或者拒绝、干扰、阻挠第三方核查机构现场核查,拒绝提交相关材料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第三方核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重点排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出具虚假、不实核查报告;
(二)核查报告存在重大错误;
(三)泄露被核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未足额清缴配额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责令其履行清缴义务;拒不履行清缴义务的,在下一年度配额中扣除未足额清缴部分2倍配额,并处以清缴截止日前一年配额市场均价1至3倍的罚款,但罚款金额不超过3万元。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碳排放权交易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碳排放:是指煤炭、天然气、石油等化石能源燃烧活动,工业生产过程以及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
排放配额:是政府分配给重点排放单位指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是碳排放权的凭证和载体。1单位配额相当于1吨二氧化碳当量。
重点排放单位:是指满足省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确定的纳入碳排放权交易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独立进行核算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
【关键词】低碳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文献综述
英国在2003年的《能源白皮书》首次提到了“低碳经济”,几年来,这个概念已经被世界大多数国家接受和认可,研究成果也日趋丰富。低碳经济的发展涉及经济研究的各个方面,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围绕低碳经济方面展开了大量的研究,产业结构调整成为其中重点。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模式,需要新的产业结构模式支撑。因此,改变传统产业结构,发展合理的产业模式是当前发展低碳经济的重中之重。本文对国内外重要文献进行梳理,首先简述了低碳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内涵,然后阐述低碳经济下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研究,接下来举部分行业在低碳经济下产业结构调整的对策研究,最后评价文献并得出相应启示。
一、低碳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内涵
(一)低碳经济的内涵
英国在《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1]的白皮书中提出,低碳经济是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随着研究的不断进行,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低碳经济的概念给予了不同的表述。国外一些学者对低碳经济进行更加深入的定义:低碳经济是一种后工业化社会出现的经济形态,核心是低温室气体排放低碳经济是能够满足能源、环境和气候变化挑战的前提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唯一途径[2]。牛文元[3](2009)、贺庆棠[4](2009)等认为,低碳经济是绿色生态经济,是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生活和低碳发展等经济形态的总称,低碳经济的实质在于提升能源的高效利用、推行区域的清洁发展、促进产品的低碳开发和维持全球的生态平衡。国内学者将低碳经济的发展与经济的其他方面联系起来。袁男优[5](2010)低碳经济由低碳技术、低碳能源、低碳产业、低碳城市和低碳管理5个要素构成。发展低碳经济有低碳社会、低碳市场、低碳产业3个切入点。作者划分为三个切入点,低碳产业是其中之一,为能更好的发展低碳经济必须进行产业调整,本文将从低碳产业调整方面文献进行梳理。
(二)产业结构的内涵
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产业结构调整则是经济结构调整中最重要的因素,因此新一轮的经济变化需要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低碳经济的提出,使得当前全球范围内正在进行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要与世界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将工业为主导的产业作为产业低碳化发展基点和抓手,通过实现产业节能、产业增加值、提高产业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内容,改善我国经济不可持续发展和产业高能耗的态势,缓解我国在低碳国际标准形成过程中面对国际经济新秩序所带来的压力,以实现低碳经济的中国含义。苏伟[6](2010)对我国而言,低碳经济给当前的节能减排、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抓手,为我们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提供了一个新的市场动力。有学者指出我国实行低碳化要从产业结构调整角度,应发展碳强度绝对值小、边际碳强度有下降趋势、并且发展潜力较大的产业。
(三)碳排放与产业经济调整的关系
近十几年来,国内绕碳排放与经济增长、能源消费之间关系进行大量研究,许多学者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证明了碳排放量与产业结构存在一定的关系,产业结构的调整对二氧化碳的排放有着直接的影响。NoamBergman[7](2011)指出英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国内能源消耗占四分之一,传统节能减排方法与发展新能源产业相比具有直接、低成本的优势,但是发展新能源产业对低碳经济的发展具有间接的社会效应,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中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马艳,李真[8](2010)发展低碳经济最根本的是要从生产方式的技术变革入手,将技术结构调整与发展低碳经济有机结合。邹秀萍[9](2009)等利用1995年-2005年中国30个省市区的面板数据定量分析了各地区碳排放与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能源效率之间的关系,碳排放量与第二产业比重呈N型曲线关系。随着第二产业产值比例的增加,碳排放量呈现出先上升,再保持一定的水平,而后又上升的变化趋势。由文献可以得出产业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碳排放量,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是切合发展低碳经济的要求。
二、低碳经济下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研究
Lin Sue J,Charles[10](2007)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分析了生产力和平均能耗情况,设计了关于经济、能源、环境质量的灰色关联等级评价指标体系,指出应调整产业结构,为了减少能耗,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应由高能源密集型产业向低碳产业转变。Koji Shimada[11](2007)阐述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在地方制定的长期低碳经济发展方案,并指出为了达到目的,社会经济及产业结构的变化和技术措施是必要的。同样,国内学者在研究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时认为中国要走向低碳经济,必须首先对现有的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进行调整,这是实现低碳经济模式的前提及有效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显著绩效的同时也出现了资源消耗、碳排放增加等问题,目前已成为世界最大碳排放国,很大原因在于我国目前产业结构不合理,行业发展比例不协调等。陈春[12](2010),产业结构调整对低碳经济的影响很大,德国的第一产业单位产值每增加1%,其单位产出的碳排放量会增加15%。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要求有合理的产业结构,既可以维持经济增长又保证低碳排放,所以发展低碳经济必须调整产业结构,而我国目前的产业结构仍有较大问题。刘再起[13](2010)要发展低碳经济,必须视国情合理选择主导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在中国,第三产业的发展不但不会增加而且会减少碳排放量,所以应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快调整力度与步伐。
综上观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已是当务之急。前两年中国经济遭受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以低碳经济产业、清洁能源、环保产业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呈现出一番非凡的增长态势,我们应抓住有利时机坚定不移地推动节能减排产业发展,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低碳经济条件下部分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对策研究
在目前状态下,中国应主动向新型产业结构调整,例如新能源、低碳技术产业、有机农业产业、环境概念产业等,在不同产业内部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各国研究重点。近年,世界各国都加大此项研究力度。从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实践看,主要包括构筑产业结构低碳化、能源结构优化、产业技术创新及管理创新等诸多领域。我国不同领域专家对不同产业如何进行调整以适应低碳经济发展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
吴垠[14](2009)低碳经济条件下的新兴产业革命本身即意味着对现有产业制度进行创新,其核心在于改善现有高碳经济条件下产业制度的两个维度:即“高碳产业链条”与“高碳产业结构”。首先是缩短能源、汽车、钢铁、建材等高碳产业所引申出来的产业链条,把这些产业的上、下游产业链“低碳化”或降低其创造的单位GDP的碳强度。刘德伟[15](2011)考察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产业政策的低碳经济指向,认为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旨在保增长的基础上调结构,实现传统产业低碳化;培育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旨在变换经济增长的产业重心,实现主导产业低碳化。在行业上,低碳经济涉及电力、交通等多个行业;在技术上,涉及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这些技术的创新,将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而且,低碳经济的发展还将改变产业价值链的分布,当价值链的分布从资源型企业向高技术产业倾斜时,即向掌握低碳经济核心技术的环节和链条倾斜时,将推动以低碳经济为主要特征的新兴产业的发展。因此,低碳经济将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是助力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
四、对文献的评价和启示
从目前的发展形式来看,西方发达国家及其经济学界在发展低碳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取得很大突破,其中新能源产业及技术调整是研究热点,开发新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研究节能方法等都能有效的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进而实现低碳化。近几年来我国虽然也以进行大量研究,但与西方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研究大多停留在产业结构调整低碳化的探讨层面,相关政策建议较为表面,可操作性不强,实践阶段尚待进一步试验。国内在研究方法上以借鉴国外经验为主,缺乏对中国含义低碳经济的适用性,究其原因在于缺乏正确基础理论的指引,对产业低碳化发展道路选择不明确,不能确立合理的测度方法。当前我国正面临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需要形成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以支撑目前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因此,还有待学者们进行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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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牛文元.低碳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突破口[N].中国报道,2009(3):13-19.
[4]贺庆棠.低碳经济是绿色生态经济[N].中国绿色时报,2009(2):8-4.
[5]袁男优.低碳经济的概念内涵[J].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2010(1):43-46.
[6]苏伟.储亚平副主任带队调研低碳经济发展[J].人大建设,2010(9):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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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马艳等.产业结构与低碳经济的理论与实证分析[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119-123.
[9]邹秀萍,陈劭锋,宁淼等.中国省级区域碳排放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生态经济,2009(3):34-36.
[10]Lin Sue J.,Lu I.J.,Lewis Charles.Grey relation performance correlations among economics,energy use and carbon dioxide emission in Taiwan[J].Energy Policy,2007(35):1948-1955.
[11]Koji Shimada,Yoshitaka Tanaka,Kei Gomi,Yuzuru Matsuoka.Developing a long-term local society design methodology towards a low-carbon economy:An application to Shiga Prefecture in Japan [J].Energy Policy,2007:4688-4703.
[12]陈春.低碳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研究[J].国外社会科学,2010(3):21-27.
[13]刘再起.低碳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研究[J].国外社会科学,2010(3):21-27
[14]吴垠.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的新兴产业革命[N].理论参考,2009,18(12):47-49.
法国绿色和平组织的总干事帕斯卡尔・哈斯汀警告说:“我们正在面对一种紧急情况,必须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敲响警钟。”不过让他非常高兴的是,如今葡萄酒商也开始支持防止地球变暖的环保事业。
波尔多葡萄酒跨行业委员会计划在未来五年内,尽快将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三万吨,这个数字相当于现有排放量的15%。在众多改良措施中包括:减轻瓶子重量及完善玻璃制作工艺(这个部门是产生温室气体最多的部门);合理规划运输条件,发展从波尔多水上运输;优化选址以及减少化肥及杀菌产品使用量。
目前,美国以及智利国内的一些葡萄酒生产企业,正加强与相关环保机构的密切合作,通过“碳中性地位”的认证,实现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零排放。同时有的葡萄酒企业还通过购买“碳信用”来提高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其实,葡萄酒企业的许多日常工作都可以抵消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这些工作包括产品的运输、收发、运送、办公室的电源(有效照明等)、办公室的再循环以及雇员间的交换等。
太阳能在美国葡萄酒厂正广泛应用。美国加州最古老的家族式葡萄酒厂――Gundlach Bundschu葡萄酒厂,成为索诺玛第一个使用移动式太阳能系统的葡萄酒厂。纳帕的葡萄酒厂也开始在办公大楼以及厂房、车间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以减少由于火力发电而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英国人倡导散装或使用轻质玻璃瓶包装甚至是纸盒包装的葡萄酒,并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以减少在葡萄酒运输以及包装过程中所产生的“碳足迹”(所谓的“碳足迹”是指人类通过排放温室气体从而对气候造成影响的行为,以二氧化碳为计算单位),降低环境污染,节约能源。
西班牙多利士酒厂等葡萄酒生产商也开始认真应对全球变暖的问题。Torres是西班牙最有名气的酿酒师之一。他经营的葡萄园安装了几十个太阳能板用于发电,水资源也被循环利用。“我们投入了400万欧元,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用于重新造林,这种做法我们在美国加州和加那利群岛也曾尝试过。二是进行消除二氧化碳的研究,我们已经在自己的酒窖中试验如何消除发酵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Torres说,“越早重视这些问题,我们未来为此付出的代价将越少。”
国内的葡萄酒企业也加入到这一行列。不久前,记者在采访中国有机葡萄酒第一庄――波龙堡时,欣喜地看到该酒庄已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照明来自太阳能,垃圾全部回收,为防止全球变暖,尽一份心力。随着全球变暖引起各方广泛重视,相信绿色、环保、健康的消费观念也会越来越深入人心。
相关链接
碳中性
是现代人为减缓全球变暖所做的努力之一。利用这种环保方式,人们计算自己日常活动直接或间接制造碳补偿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并计算抵消这些二氧化碳所需的经济成本,然后个人付款给专门企业或机构,由他们通过植树或其他环保项目抵消大气中相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不过,碳中性缺乏足够的数据和得到广泛认可的“碳中性”计算模型,而且生物燃料涉及农业、工业和运输等众多领域,所以有关争议不仅由来已久,而且可能长期持续。目前出现的概念有“碳中性国家” 、“碳中性住宅” 、“碳中性酒店”、“碳中性手机”……
碳足迹
碳足迹来源于一个英语单词“Carbon Footprint”,是指一个人的能源意识和行为对自然界产生的影响,简单地讲就是指个人或企业“碳耗用量”。其中“碳”,就是石油、煤炭、木材等由碳元素构成的自然资源; 碳耗用得多,导致全球变暖的元凶二氧化碳也制造得多。碳足迹涉及许多因素,许多网站提供了专门的“碳足迹计算器”,只要输入相关情况,就可以计算你某种活动的碳足迹,也可以计算你全年的碳足迹总量。碳足迹越大,说明你对全球变暖所要负的责任越大。
碳中性地位认证
与有机、环保等各项认证类似,葡萄酒行业出现“碳中性地位认证”,以获得该认证的智利Lapostolle酒庄为例。Lapostolle酒庄的所有葡萄园均采用生物动力法管理,遵循生命活动的规律,保持一种自给自足的产业生态系统。酒庄采用重力节能;不使用任何杀虫剂;葡萄几乎全部在夜间收获以减少冷藏罐的使用;葡萄全部采用人工剪枝,以节能并保证葡萄品质;酒瓶采用60%―70%的可再生玻璃制造;葡萄酒包装盒原料来自智利的可持续发展森林;葡萄都由手工采摘,经由粉碎后自然发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