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重金属治理方案范文

重金属治理方案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重金属治理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重金属治理方案

第1篇:重金属治理方案范文

>> 重金属废水污染及其治理措施 重金属废水污染及其治理技术研究 浅谈重金属废水污染及其处理方法 重金属废水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及分类 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技术 突发性重金属废水污染事故处理菌剂的开发 浅析含重金属离子的废水治理技术的研究进展 土壤重金属污染及其治理方法研究 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及其治理进展 食品中的重金属污染及其检测技术 重金属污染的治理 浅析土壤重金属污染与修复技术 浅谈重金属“镉”的水污染应急处理技术 土壤重金属污染及其防治 植物修复技术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机制研究进展及其应用前景 重金属治理方案浅析 浅谈电镀重金属废水治理技术的现状及展望 浅析土壤污染中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的选取 水体重金属污染危害及治理技术策略探究 关于对土壤重金属污染及治理技术的探讨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6] 陈程,陈明,环境重金属污染的危害与修复.业务探讨:55.

[7] 吴瀛.含重金属离子废水治理技术的研究进展[J].科技资讯,2010,(24):153.

[8] 于晓莉,刘强.水体重金属污染及其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研究[J].绿色科技,2011,(10):123-126.

[9]李宁杰.白腐真菌对废水中Pb2+的去除及稳定化机理的研究[D].湖南大学,2015.

[10] 刘爱明,杨柳.大气重金属离子的来源分析和毒性效应[J].环境与健康杂志,2011,28(9):839-842.

[11] 杨晔,陈英旭,孙振世等.重金属胁迫下根际效应的研究进展[J].农业环境保护,2001,20(1):55-58.

[12]陶秀成.环境化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109―132.

第2篇:重金属治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重金属;污染;防治;对策

一个地区长期进行矿山开采、加工以及利用重金属作为原料的工业发展,如不重视对重金属污染物有效防治,重金属污染物将在土壤、大气、水中逐渐累积,从而形成重金属污染。本文以南京市重金属污染的产生、排放为例,对重金属污染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治理污染的对策。

1.南京市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现状

南京市的重金属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南京市13个区县中涉及重金属污染物产排的企业数为82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主要通过废水和废气排放。

涉重废水排放总量为1075.24万吨/年,废水中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汞(Hg)0.27kg/a、镉(Cd)25.86kg/a、总铬(Cr)449.24kg/a、六价铬(Cr6+)361.14 kg/a、铅(Pb)174.67kg/a、砷(As)2.81 kg/a、铜(Cu)698.03 kg/a、镍(Ni)96.23kg/a;涉重废气排放总量为74591.10×104m3/a,废气中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汞(Hg)0.032kg/a、镉(Cd)52.66kg/a、铬(Cr)28.85kg/a、铅(Pb)150.68kg/a、砷(As)39.43kg/a。

含重金属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956.33t/a,其中综合利用量为3123.67t/a,处置量为1706.06t/a,贮存量为126.6t/a,排放量为零。

2.南京市重金属污染的主要原因

通过对南京市涉及重金属污染的企业的调查分析,南京市重金属污染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规模以中小型为主,分布散乱

南京市涉重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分布散乱,遍布区县各处,污染物未能全部稳定达标排放,废水、废气治理措施较传统、简单,很多企业大部分企业未能进入工业园区进行统一管理,为环境监管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也为加快区域内资源共享、信息公开化建设设置了障碍。

(2)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发展方式粗放

近年来,南京市一直致力于产业结构的调整,目前正处于产业结构的转型期,仍有一部分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未被淘汰,特别是一些涉重的中小型企业,工艺落后,经济基础薄弱,从经济、技术等各方面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的难度又都比较大,即使企业关闭,重金属累积的特性也会给企业所在区域带来隐患。

(3)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环境标准不健全

目前我国还没有重金属污染治理和土壤污染治理的专门法规,南京市主要按照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对重金属的控制要求对涉重企业进行管理;现行标准主要针对污染源达标排放提出,不涉及重金属的累积效应,关于人体健康的重金属环境标准不健全。

(4)基础工作薄弱,相关技术欠缺

由于长期对重金属污染忽视,重金属的监测、防治技术研究等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南京市重金属污染物整体排放情况和环境受污染程度尚未完全摸清,对重点防控企业、区域及污染隐患的危害程度掌握不够。同时重金属污染的科学研究、技术政策等还远远滞后于污染防治的迫切需求。

(5)污染隐蔽性强,治理周期长

重金属元素化学性质稳定,通过水、气、固废等多种途径可以在环境中长期积累,并通过食物链逐级富集,最终进入人体累积,使得留在人体的重金属含量成倍放大,传统的环境达标观念由于重金属的富集特性失去效用,待累积到一定程度发生污染事件时大多已经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一旦环境受到污染,需要比常规污染物治理更长的治理周期、更多的治理成本和更高的治理难度。

(6)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监管难度大

长期以来,南京市对重金属污染重视力度不够,各级环保管理仍主要针对常规污染物的管理,重金属污染监管措施不完善,特别是企业废气中重金属污染的管理几乎为空白;各级环保监测系统建设均主要注重常规性污染物指标监测,重金属监测能力不足,缺乏高精确度重金属检测仪器。

3、重金属污染防治对策

消除重金属污染除了对污染进行治理、对环境进行修复外,更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重金属污染进行预防,从根本上解决重金属污染的问题。

(1)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审核,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对企业的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全过程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找出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的原因,有的放矢的提出对策、制定方案,从源头减少和防止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对国内外现有的先进技术、工艺进行科研攻关,研究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国内重金属行业发展要求的清洁生产核心技术和装备。

(2)严格控制企业、区域内部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严格控制区域内企业的重金属废气排放,重金属废气需进行处理,排放口达标率为100%;强化无组织废气收集、治理技术,在运输、生产的过程中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危害。区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规,实现固废的全面无害化处理。

(3)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整治。

要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对涉及排放重金属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彻底解决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铅酸蓄电池、铅冶炼等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严厉惩治涉及重金属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对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企业一律停产关闭;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长期超标及超量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关闭。

(4)加快区域内资源共享、信息公开化建设

通过信息交换中心的企业环境行为公开披露的功能,把建设项目审批程序、重金属污染物排污费缴纳标准、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重金属企业名单和来信来访处理等信息全部向社会亮相公开,主动接受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督促企业保护环境。。

(5)加强政府行政干预、监督管理

加强政府行政干预,建立健全环境执法机构,加强和充实环境执法力量,制定赔偿和生态补偿等管理政策和其他约束性政策。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明确环境保护目标的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导,奖惩制度,并定期检查与考核目标落实情况;落实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强环境执法硬件水平;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及其考核要求。

(6)建设区域环境风险预防和应急体系

区域必须建立统一的风险防范组织管理机构,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区域重金属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监测和管理系统,制定园区安全、健康与环境风险防范政策,初步建立区域安全与健康、风险防范体系。开展社会风险防范宣传教

育,提高人们的风险防范意思,要求区域内企业对紧急事故能够做出快速反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环境危害和企业的经济损失。

(7)加速已污染区域修复治理工作

对已造成重金属排放的重点区域,要重点抓好土壤污染本底调查,布设更密集的监测位点,采样分析重金属污染现状,针对各区域的污染程度和污染特征,制定详细的区域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计划,并作为重金属污染修复试点,选择成熟的修复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改善质量,防范风险。

(8)开展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监测与诊疗

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重金属污染健康监测网络,建立重点防控区健康监测和报告制度、敏感人群定期体检制度,完善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评价、人群健康体检及诊疗和处置等工作规范。开展重金属环境与健康危害的调查研究。定期对重点防控区域内潜在风险人群有计划地进行健康检查,对可能发生的健康危害进行预警,对需要治疗的人群积极诊疗。

(9)对发生事故的区域实行限批

重点防控区内如发生涉重污染事故,需对肇事企业立即停产治理,情节严重则由地方政府责令关闭,对外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评估,采取相应措施,减轻或消除对外环境和人群造成的影响,在事故处理结束前对区域内所有涉重项目实行区域限批。

4.总结

重金属污染是一个长期累积而形成的,必须在重金属污染产生之前进行预防,对重金属污染必须进行源头治理,从根本上解决重金属污染问题。

参考文献

[1]徐林通 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法综述 知识经济 2011年第21期 86;

第3篇:重金属治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浮游藻类;重金属;湘江长沙段

中图分类号:F40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湘江长沙段水环境现状分析

湘江流域聚集了了湖南省60%的人口,是湖南人的母亲河。目前,长沙市区内有6个供水厂,均在湘江取水,日供水能力165万立方米,故湘江的水质质量严重影响到长沙及周边地区居民用水健康。早在1978年,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就指出,湘江已是中国污染最为严重的河流之一。根据湖南省相关部门的检测,湘江自上世纪90年代起污染恶化趋势愈发明显,尤其是镉、萊、铅等重金属。刘丽,廖伏初[1]等人在2009年对湘江干流长沙段的5个检测点进行了无机氮的检测分析结果表明湘江从衡阳上段至岳阳下段无机氮污染明显加重。刘晶[2]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在研究期间检测出湘江III类水水质标准仅占41.7%,劣评于III类标准占到58.3%,同时,研究还表明湘江不但受到固定的片区污染,还受到一定程度的非点源污染。湘江目前的污染现状究其原因为湖南省粗放式的重工I发展,及排污治理工作未完全到位。2008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已决定投入174个亿来治理湘江的污染。2011年,国务院已正式批复了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案,该方案计划对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的方案规划项目总共有927个,总投资595亿元,规划期限2011年到2015年,展望到2020年。方案涉及了湘江流域八个市,提出了林山应急保障、工业污染源控制以及历史遗留污染治理三大重点任务。经过治理,铅和束、铬等重金属排放总量要在2008年的基础上削减70%。

2湘江长沙段浮游藻类的数据采集

根据湘江长沙段自然地理情况,自北向南设5个代表性采样点,分别位于银盆岭(S1)、师大江边(S2)、猴子石(S3)、后湖(S4)、桃子湖(S5),避开排污口和回水区。

S1至S3采样点釆样时间为2010年3月至5月,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S4与S5采样点采样时间为2011年2月至2011年9月,时间范围包括了丰水期和枯水期,各采样点釆样频率为每月1次,2011年5月各采样点采样频率为2次。

(1)浮游藻类采集方法

采样过程包含测定水温、pH、透明度、溶氧量等理化水质指标。浮游藻类样品釆集采用浮游生物网(200目)进行“”方法榜取,釆样点每次釆样固定捞取法往返80次进行,采集层面为水面至面下15mm的表层。采样榜取结束后迅速拉起生物网将浓缩水样装入采集品(Y1),用蒸谐水将藻类洗入采样瓶,得l00mL浓缩水样,另取采样点表层水样300mL (Y2)返实验室后冷藏保存用于氮磷检测。

(2)浮游藻类鉴定

将自然沉降的标本浓缩液制作临时装片,进行镜检,根据各种藻类的的形态结构特征,参考《中国淡水藻类》和《中国淡水藻类一系统、分类与生态》等书籍进行观察鉴定并照相保存。计数采用上海求精XB-K-25计数板,在沉降瓶底部以星状发散吸取17个点(中心1点2层各8个点)进行计数,从而计算不同藻类出现的频率。

3湘江长沙段浮游藻类构成

S1~S3采样点试验期间共釆集藻类6门,43属,61种。其中娃藻18属共29种占48%,绿藻16属共24种占39%,蓝藻5属共5种占8%,裸藻2属共4种占6%,黄藻1属占2%共1种,甲藻门1属占2%共1种。S1~S3采样点采样期间,S1采样点共釆集种类5门,37属,49种,其中娃藻17属共26种,绿藻14属共16种,蓝藻3属共3种,裸藻2属共3种,黄藻1属共1种。S2釆样点共采集5门39属54种,其中桂藻18属共29种,绿藻13属共17种,蓝藻4属共4种,裸藻3属共4种,黄藻1属共1种。S3釆样点共采集6门,42属,58种,其中娃藻18属共28种,绿藻15属共20种,裸藻4属4种,裸藻3属共4种,黄藻1属共1种,甲藻1属共1种。湘江浮游藻类生物组成较丰富,三个采样点种类差别不明显,种类数量自北向南增多。各采样点均有蓝藻、绿藻、鞋藻和裸藻,黄藻仅出现在湘江。娃藻在各采样点连续采样期间变化较小,绿藻在春季种类增加明显,蓝藻在流动水体S1~S3采样点较少。

4湘江长沙段重金属分布特征分析

通过同步调研,测得湘江长沙段Pb、Cd、Zn、Cu、Cr、As六种重金属元素分布情况如下:

Cd丰水期含量变化为0.000701-0.001164mg/L,均值为0.000929mg/L,浓度变化较小,污染较轻。枯水期Cd含量变化为0.00103-0.00218mg/L,波动较大,均值为0.00147mg/L,峰值出现在银盆岭下游,到猴子石段逐渐减少。

Pb丰水期含量变化为0.008260-0.019710mg/L,均值为0.013711mg/L;枯水期含量变化为0.01107 --0.01979mg/L,均值为0.01515mg/L。在后湖和桃子湖段枯水期的含量要大于丰水期,而在师大江边段丰水期大于枯水期。

Cu 丰水期含量变化为 0.006500-0.014300mg/L,均值为 0.009671mg/L;枯水期含量变化为0.01080-0.01820mg/L,均值为平均值为0.013451mg/L,有两个点丰水期的含量略高于枯水期,其余枯水期含量高于丰水期。峰值出现在后湖段,在进入猴子石段中逐渐减少趋于平缓。

Zn丰水期含量变化为 0.058800-0.181500mg/L,均值为 0.1111501mg/L;枯水期含量变化为0.04050-0.12510mg/L,均值为平均值为0.07503mg/L。除局部几点外,都是丰水期的含量大于枯水期。

As丰水期含量变化为 0.016070 --0.059050mg/L,均值为 0.038475mg/L;枯水期含量变化为0.00204 --0.01213mg/L,均值为平均值为0.00867mg/L。丰水期As含量是先增后减的趋势。枯水期的As含量浓度低,变化范围小,污染较轻。

Cr 丰水期含量变化为 0.001180-0.010410ing/L,均值为 0.005195mg/L;枯水期含量变化为0.01578-0.03345mg/L,均值为平均值为0.02319mg/L。枯水期的含量要大于丰水期。丰水期含量变化幅度较小,枯水期含量呈波浪状。

同时,通过对比丰水期和枯水期的重金属浓度发现,枯水期中重金属Cr、Pb、Cu和Cd含量都高于其丰水期的含量,而Zn和As却相反,丰水期的含量明显高于其枯水期的含量,这可能和沿岸工矿企业的季节性排放量不同以及地表径流带来的大量重金属所致。

5 污染指示种属对环境的指示

由柯克威茨和马逊的污水生物系统和指示带,可得污染物种与出现地点污染带划分情况(表1)。根据耐污种的指示,表明湘江长沙段污染严重,有机污染物多,重金属Cr、Zn含量高,废水排污量大。湘江长沙段各采样点及后湖采样点均检测到了-中污带的大量藻类指示种,-中污带和多污带的少量指示种,标明湘江长沙段污染比较严重,湘江各釆样点与后湖采样点均监测到了耐有机污染的指示种,说明湘江长沙段及后湖受到了一定的有机污染,这与湘江被排入大量城市生活及餐饮、航运和渔船废水;后湖周围居民在后湖周围倾倒废水与生活垃圾有关。

表1 污染指示种属及出现地点

6 结束语

通过湘江长沙段重金属分布特征分析与污染指示生物法指示评价,进一步表明了湘江长沙段的严重污染情况,以上实验结果均再一次警示我们,湘江水体的治理和保护刻不容缓。面对湘江水质污染的严峻形式,必须加强针对湘江水质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同时加强对环境基础数据监测,进而促进对湘江的综合治理与管理。

参考文献

[1]刘丽,廖伏初.湘江干流无机氮污染现状分析[J].环境保护科学.2011,2.

第4篇:重金属治理方案范文

深入贯彻落实年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证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五创一建”战略布置为总要求,以“环境执法监管责任强化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推进河污染整治工作,全力开创“十二五”环保工作新局面。

结合我市实际,为深入开展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证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根据国家九部委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加大执法力度,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整治。

1.坚持源头控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进一步完善重金属行业准入条件,从源头上控制重金属污染项目。坚决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国家明令淘汰的小化工、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

2.突出整治重点。在历年重金属行业整治特别是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按照省、市有关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在年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筛选一批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企业,明确特征污染物,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整改责任,分阶段、有步骤地解决重金属污染隐患;同时建立健全应对重金属污染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环境安全。年,要将电镀园区建设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快建设进度,抓紧落实电镀企业入园生产。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今年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要求,倒排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十分重视铅酸蓄电池、制革等行业的整治,对全市铅酸蓄电池企业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按国家九部委的要求,坚决做到“六个一律”: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资质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同时,要在媒体上公开所有铅酸蓄电池企业(加工、组装和回收)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进一步加大危险废物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

4.认真开展后督查行动。全面梳理近年来涉及重金属污染的重点案件,确定一批重点督办、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一次“回头看”专项后督查行动。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和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治理;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污染严重并造成重、特大环境事件的企业,依法关停;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重金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企业,一律取缔。严禁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危害的,取消排水许可;严禁将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场。

.严厉打击非法窝点。联合各相关部门对非法电镀、小褪色、小制革、废塑料洗涤业等“十五小”实施集中联动、精确打击,采取断电、停水、查封生产设备等措施对非法生产窝点予以有效取缔。同时,各地要加大随机回访频次,防止“十五小”反弹回潮,遏制污染转移。

(二)强化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积极巩固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

1.结合污染减排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突出江北片、江南片污水处理厂和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善工作。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监控设施运行是否正常运行、进水浓度是否异常、废水排放是否超标厂,严厉查处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严禁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直接排放,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

2.继续加强用煤企业监管工作。加强对脱硫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烟气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旁路铅封和连续监测设备运行情况。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脱硫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连续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擅自停运脱硫设施和在线监测的单位,除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应依法追缴排污费,取消脱硫优惠电价。

3.对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铅酸蓄电池、制革、化工、造纸、印染、电镀等重污染行业落后产能、设备的淘汰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情况,防止反弹。

(三)加强综合治理,继续扎实推进河整治步伐。

1.进一步加快基础工程建设,加大河片区排污管网改造力度,加强工业、餐饮业污水纳管工作,逐步推进涉河农业、畜禽业、生活污染面源治理。综合运用清脏治乱、工业污染整治等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好河道黑臭、垃圾入河等塘河水环境热点问题,切实改善塘河环境面貌。

2.积极开展“保护母亲河”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河涉河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一月一行动工作机制,对涉河重污染企业推行网格化管理,对屡查屡犯的企业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长期超标排污、私设暗管偷排、污染物直排、超标排入下水道危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和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对违法排污造成严重损失,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至月)。各镇(街道)根据本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明确本地区整治重点,全面做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年月至月)。各镇(街道)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治,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三)督查阶段(年月至月)。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地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督查。同时,切实做好迎接国家九部委、省十厅局对我市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的准备工作。

(四)总结阶段(年月)。各镇(街道)要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年度工作总结于年月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虚拟网:38773)。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政府牵头、部门参加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发改部门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经贸部门要监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监察部门要加强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司法部门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及时排查调处环境纠纷。市政园林部门要加大对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地区的督查督办力度,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管理。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打击取缔各类环境污染严重的无证无照生产点。安监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要责令停产整改。供电部门要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私自搭电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市塘河办要负责河整治和保护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加强检查督办,强化案件管理。各镇(街道)要围绕阶段工作重点,分期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对往年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加强督查,限期整治落实。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督查和公示制度,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第5篇:重金属治理方案范文

锡林郭勒盟和鄂尔多斯市作为两大试点盟市已开始初步探索

文/ 陈淑娜

4月14日,记者在和谐矿区建设试点工作暨部署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加快推进和谐矿区试点建设工作,锡林郭勒盟和鄂尔多斯市作为两大试点盟市已启动,此举是根据人民政府下发的《和谐矿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实行的。

据了解,此次和谐矿区试点工作以构建和谐矿区为中心,以建设绿色矿区为重点,切实转变矿业经济发展方式,妥善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矿山开采与矿区民生的关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维护矿区社会稳定,促进矿区和谐,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矿地关系和谐型矿区,实现生产发展、人民富裕、生态良好的有机统一,推动全区矿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此次和谐矿区试点工作分步实施,全面推进,预计到2015年全面完成。2012年底前完成和谐矿区建设试点工作,创建一批示范矿区,建立健全和谐矿区建设标准体系,将试点经验提升为政策成果;2013至2015年,运用试点工作形成的制度成果,全面推进和谐矿区建设,拟建、在建矿山必须按照创建和谐矿区的要求进行建设,生产矿山期限达到和谐矿区创建标准。

据悉,此次试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全面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制度和准入条件;实施矿山开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听证制度;探索提高农牧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建立矿地矛盾协调化解机制;强化矿山企业的社会责任;建立对农牧民环境污染补偿机制;依法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切实维护矿山企业合法权益;强化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对于此次和谐矿区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和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强保障措施。具体包括:切实加强领导,国土资源部成立和谐矿区建设试点协调小组,组长由分管副部长担任,自治区成立由自治区副主席赵双连为组长的和谐矿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改革煤炭资源配置政策;建立国土、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实行临时用地和矿业权限批制度;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在此次电视电话会议上,锡林郭勒盟和鄂尔多斯市有关负责人就如何搞好和谐矿区建设试点工作发言,分别就工作方案、宣传方法和实施措施等具体方面作了详细介绍。此外,内蒙古伊泰集团和神华集团也分别介绍了两大集团的和谐矿区建设之路。

内蒙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考核全国排名第二

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环境保护部日前就2011年度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考核情况向各省进行通报,内蒙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考核在全国31个省区排名第二,在14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省区排名第一。

2011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并将《规划》实施情况与主要污染物减排、流域污染防治一同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考核体系。从2011年开始,每年从排放量、环境质量、重点项目、管理指标、涉重金属事件指标5个方面进行严格考核。按照环保部的安排部署,2011年,内蒙古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政策和有关规定,从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推进项目实施、强化环境监管等方面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但是,由于内蒙古总体上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目前仍存在重金属企业点多面广,企业布局不尽合理,历史遗留问题较为突出,企业治污能力不强,防治重金属污染基础工作薄弱,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为此,内蒙古下一步将通过落实目标责任、强化政策措施、开展涉重行业专项整治、实施在线监控等措施,强力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文/丁利冬

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与执法监察总队合署办公

日前,记者从国土资源厅获悉:自治区国土厅近日决定,厅执法监察局与执法监察总队合署办公,建立统一指挥、协调一致的执法监察工作体制,进一步加大土地、矿产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监管力度,全面履行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能。

据了解,执法监察局与执法监察总队合署办公后,将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国土资源厅直接指挥的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将达到41名,查办案件的力度大大提升,办案质量也将大幅度提高。

第6篇:重金属治理方案范文

11月,深秋,湖南某县郊农村的晚稻收割已经接近尾声,当地的农户仍在收割完了的稻田里忙碌,永清环保实验室主任、土壤学博士刘代欢正在指导他们进行土壤修复工作。

对于世代种粮的农民来说,“镉大米”的遭遇让他们很受伤。刘博士告诉他们,土壤中的有效态镉很容易被水稻吸收,积累到稻米中,危害身体健康。但是土壤在修复过程中加入离子矿化稳定剂后,可以大幅降低有效态镉含量,从而降低稻米镉污染风险。到2014年小区水稻种植试验如果达到预期的目标,则研究成果有望推广应用到湖南全省稻田镉污染治理上。

刘博士的话让参与实验的农民很受鼓舞,而这,仅仅是湖南推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土壤修复的一个缩影。

土壤余毒难除

作为湖南人的“母亲河”,湘江近些年来经历着从未有过的尴尬。如果说因“镉大米”重金属土壤污染让种粮农民很受伤,那么,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则成为湖南人心中的痛。

湖南是重要的有色金属之乡,湘江流域的锰矿开采历史可以追溯到明清,重金属污染是长期累积的结果。众多历史遗留问题和过去粗放式的发展方式,导致湘江流域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也成为全国14个重金属污染重点控制省份。

11月28日,湖南省政府出台《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面提出了未来3年湘江治理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考核奖惩体系,确保到2015年,湘江流域企业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涉重金属企业数量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8年下降50%,局部地区水质恶化趋势得到彻底遏制,全流域水质实现初步好转。

据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谢立表示,湖南从2011年启动重金属污染治理,截至今年l0月,湘江流域共淘汰关闭涉重金属企业883家,通过关闭淘汰、结构调整和重点治理工程的实施,共削减废气、废水中汞、镉、铅、砷、铬五种重金属排放量359.03吨,较2008年削减了42.1%.

2011年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启动以来,重金属污染严重的株洲市启动《湖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的治理项目91个,投入治理资金44亿元,完成了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利用工程、霞湾港清淤工程、大湖治理工程等一批重金属治理项目,消除了部分区域重金属污染隐患。治理后的霞湾港,已经清可见底。

不过,污染问题并未就此解决。株洲市环保局局长李必农说,污染土壤的治理依然是个令人头痛的问题。与水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潜在性、隐蔽性和滞后性,这使得土壤污染问题在过去受到的关注很少。

同时,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后,便与复杂的土壤组成物质发生一系列迁移转化作用。其中,许多污染作用为不可逆过程,污染物最终形成难溶化合物沉积在土壤中。因而,土壤一旦遭受污染,极难恢复。

李必农表示,目前国内尚没有成熟的土壤修复技术。而且,每亩土地高达三五千元的治理成本,也使得相关技术很难推广。

技术难题亟待破解

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土壤修复技术和装备研发薄弱。污染场地修复属生态学、土壤学、微生物学、生态毒理学、环境化学、工程学等十几个学科交叉融合的领域,是当前整个环境科学与技术研究的前沿。而我国的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大部分仍停留在实验室研究阶段,工程应用很少;特别是经济、安全的原地修复和生物修复技术,更是少之又少。

鉴于中国土壤污染的种类繁多、浓度不同、污染现状不明的现实,目前我国各地的科研院所正在进行着不同的示范试验。单个技术的实验室研究,国内已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是,这些技术推广后能否解决实际问题,满足应用工程的需求,还处于探索阶段。

同时,在工程设计方面,我国也处于早期阶段,虽然国外有相关方面的设计经验,但是在实际应用时很难直接照搬。

不过,对经济有效的技术的探索从未停止。11月底,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湖南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公布《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名录》(第一批)。由永清环保研发投产的离子矿化稳定剂名列其中。《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名录》的旨在推行绿色采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和支持政府采购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品,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评选得出。

据了解,永清环保是目前A股市场上最先拥有土壤修复成功工程经验的公司。

继2012年7月该公司“重金属污染土壤离子矿化稳定化修复技术研究与应用”通过湖南省科技厅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之后,2013年7月,重金属污染土壤离子矿化稳定化技术被列为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

据了解,该技术不仅填补了国内空白,打破了长期依靠国外进口的困局,更为重要的是土壤重金属修复成本远低于国际水平,“我们的用量只有美国该同类产品的80%,成本只有国外同类产品的60%。”永清环保技术带头人冯延林介绍。

该技术目前已成功应用在永兴县重金属污染和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一期项目中。据悉,永清药剂预计年产离子矿化稳定剂8万吨,可治理重金属污染土壤约140万-260万吨。

“这个技术最大的不同在于真正根据具体土壤的重金属污染展开针对性修复,药剂的原料配合比并不固定,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冯延林说。

在四川绵阳一个镉污染土壤修复工程中,就全部采用了永清环保生产的离子矿化稳定剂。多家研究机构对修复后的土壤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稳定化技术修复后重金属浸出浓度大大降低,离子矿化稳定剂可用于治理铅、镉、砷、汞、铬、镍、铜、锌等重金属污染。根据治理对象和治理目标,通过实验室先期实验,优化离子矿化稳定剂配方,重金属稳定化率可达到90%以上。

期待成熟的商业模式

缺乏有效的资金来源是摆在土壤修复面前的另一难题。

湖南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刘帅告诉记者,目前,株洲、衡阳、常德、郴州、永州等地正进行土壤修复试点,多是跟环保公司合作。

然而,土壤修复项目进行得并不顺利,困难重重。有业内人士估计,所有土壤修复项目中,因为资金延期或停滞的几乎占90%。

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以前国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土壤修复应由污染企业来做。现实的情况是,企业忙于关停并转、技术升级和员工安置,自顾不暇;开发商也不会花钱去买一块毒地;所以,土壤修复就落在了各级政府头上。

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污染治理项目都没有一个后期的持续盈利能力来收回成本。特别是湘江治污和土壤修复这样基础性的环保工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动力仍然不足。

“政府也在四处找钱。”该业内人士举例说,株洲市清水塘工业区含重金属废渣综合治理工程2010年动工,原计划今年5月完工,但因资金缺位,3亿多元的土壤修复项目长时间停工。

另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一位土壤修复龙头企业的高层表示,“我们每天都会接待来自各地的官员,但能落地的项目却寥寥无几。主要是没有一种商业模式能赚钱,而且地方政府对于土地修复的资金,要么算不清账,要么没有资金。很多地方政府没有修复的动力,有的,也只有进行土地置换的冲动。”

土壤修复市场俨然成为一场“谁出钱治理”的博弈游戏。对此,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文一波对记者表示:“比如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事件,就是和地方政府的出资博弈,到现在没有一个结果,其主要原因就是账算不清。”

“虽然土壤修复的市场空间巨大,但是在政策和商业模式上还没有解决。现在的主流商业模式主要是土地置换和房地产结合,但在这种模式里面,地方政府的手伸得太长。”文一波表示,“能开展这种模式的,都是房价高的城市。像二三线城市,房价每平方米只能卖三四千元,做不来,只有一线城市土地开发价值大,像北京这样的城市可以。”

所谓土地置换和房地产结合的模式,就是一块被污染的土地,在土地修复完以后可以变性为开发用地,通过土地升值来抵扣修复的资金。假设修复花了两亿元,招拍挂之后相比此前售地多出三亿元,这样就可以拿出两亿用于修复的成本。就是说,这种模式的前提是要开发之后的增值要大于等于修复的成本。

第7篇:重金属治理方案范文

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人们心中不禁要问,污染大米的镉从何而来?从地头到厂家,再从市场到餐桌,这几道防线,我们守得怎么样?保证人们吃饭的安全,农田污染该如何治理?

谜团:

大米缘何会含镉

近期,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公布了第一季度餐饮食品抽验结果,其中一项结果为44.4%的大米及米制品抽检产品发现镉超标。广州市食药监局共抽检18个批次,有8个批次不合格。

在广东省食安办公布的抽检31个批次的不合格大米中,有14个批次来自于湖南,镉含量从每公斤0.26毫克到0.93毫克不等。

5月21日,镉大米来源地湖南攸县官方通报了不合格大米的镉含量范围,披露原稻主要收自当地农户,涉事米厂手续齐全,周边也无重金属企业。

既然生产环节无污染、原稻来源也没有问题,那么,污染大米的镉又源自哪里?

南京农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所教授潘根兴说,这些重金属的确不应该存在于农田,因为它们原本来自矿山。

早在2007年,潘根兴和他的研究团队,在全国华东、东北、华中、西南、华南和华北六个地区的县级以上市场中,随机采购大米样品91个,结果表明:10%左右的市售大米镉超标。研究还表明,中国稻米重金属污染以南方籼米为主,尤以湖南、江西等省份最为严重。潘根兴表示,大米镉超标的关键在环境污染,“这取决于两个因素:土壤和品种。”

“镉污染大部分来自开矿。工厂排放废气中含有镉,可能会通过大气沉降影响较远的地方。”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高吉喜表示,此外,一些肥料中也含有重金属镉。即使冶炼厂距离远,其排放的废气扩散后也可能随降雨落到农田中。

专家表示,要寻找稻米镉超标的原因,需对当地大气、水和土壤都进行检测。

现状:

农业污染状况触目惊心

当前,镉大米事件已经引起了社会对于农产品特别是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安全及农田污染问题的关注。

“目前,我国土壤污染呈日趋加剧的态势,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多年来,中国土壤学会副理事长张维理长期关注我国土壤污染问题,“我国土壤污染呈现一种十分复杂的特点,呈现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污染混合的局面。”

农药化肥污染同样严重。据张维理分析,我国农药使用量达130万吨,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而据测算,每年大量使用的农药仅有0.1%左右可以作用于目标病虫,99.9%的农药则进入生态系统,造成大量土壤重金属、激素的有机污染。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研究员侯彦林指出,一项针对30多年来,近5000篇论文的统计数据表明,矿山周边、工厂周边、城镇周边、高速路两侧、公园等经济活动和人活动密集的区域,土壤几乎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并且经济越发达,污染越严重,南方比北方严重。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南农业大学副校长罗锡文也曾公开指出,有调查显示,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已达2000万公顷,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1/6。

专家指出,污染的加剧导致土壤中的有益菌大量减少,土壤质量下降,自净能力减弱,影响农作物的产量与品质,危害人体健康。

环保部门一项统计显示,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高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治理:

法规和技术亟待完善

专家指出,控制镉污染,保障消费者安全食用大米的根本办法,是查清污染源,有针对性地治理环境。

“这是一项长期策略,需投入大量资源,短期很难见效。”侯彦林指出,切断污染源无疑是当下最重要的事情。

“治理农田的重金属污染,不能破坏土壤原有使用功能。比方说有些化学药剂能析出重金属但会破坏土壤功能。要采取生态治理的方法。”侯彦林说。

侯彦林呼吁,建立国家级长期运行的预警和预测系统,对农田污染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及时监控。

“技术层面上也依然落后,没有有效的监测体系,就无法及时发现耕地质量变化的最新情况,不能制定准确的修复方案。”张维理认为,目前我国耕地质量测试指标和方法陈旧,我国对地力的评价通常采用土壤有机质含量,但实际测定的却是有机物质全量,而不是活性有机质,这样的测试结果根本无法准确反映耕地地力和土壤演变。“更为深层的问题是,我国耕地质量保护法规不完善,作为耕地使用主体的农民缺乏保护耕地质量的主动性。目前,对土壤污染,国家层面缺乏法规和技术标准,地方标准更是空白,立法刻不容缓。”

第8篇:重金属治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土壤污染、生物修复、研究进展

前言

土壤重金属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将金属加入到土壤中,致使土壤中重金属明显高于原生含量、并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的现象。加之重金属离子难移动性,长期滞留性和不可分解性的特点,对土壤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同时食物通过食物链最终进入人体,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环境问题。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日趋受到重视,国家对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的人力,物力的投入逐年增加,土壤污染物的去除以及修复问题,已成为土壤环境研究领域的重要课题。而生物修复技术是近20年发展起来的一项用于污染土壤治理的新技术,同传统处理技术相比具有明显优势,例如其处理成本低,只为焚烧法的1/2-1/3,处理效果好,生化处理后污染物残留量可达到很低水平;对环境影响小,无二次污染,最终产物CO2、H2O和脂肪酸对人体无害,可以就地处理,避免了集输过程的二次污染,节省了处理费用,因而该技术成为最有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修复技术。

1.污染土壤生物修复的基本原理和特点

土壤生物修复的基本原理是利用土壤中天然的微生物资源或人为投加目的菌株,甚至用构建的特异降解功能菌投加到各污染土壤中,将滞留的污染物快速降解和转化成无害的物质,使土壤恢复其天然功能。由于自然的生物修复过程一般较慢,难于实际应用,因而生物修复技术是工程化在人为促进条件下的生物修复,利用微生物的降解作用,去除土壤中石油烃类及各种有毒有害的有机污染物,降解过程可以通过改变土壤理化条件(温度、湿度、pH值、通气及营养添加等)来完成,也可接种经特殊驯化与构建的工程微生物提高降解速率。

2.污染土壤生物修复技术的种类

目前,微生物修复技术方法主要有3种:原位修复技术、异位修复技术和原位-异位修复技术。

2.1 原位修复技术:

原位修复技术是在不破坏土壤基本结构的情况下的微生物修复技术。有投菌法、生物培养法和生物通气法等,主要用于被有机污染物污染的土壤修复。投菌法是直接向受到污染的土壤中接入外源污染物降解菌,同时投加微生物生长所需的营养物质,通过微生物对污染物的降解和代谢达到去除污染物的目的。生物培养法是定期向土壤中投加过氧化氢和营养物,过氧化氢则在代谢过程中作为电子受体,以满足土壤微生物代谢,将污染物彻底分解为CO2和H2O。生物通气法是一种加压氧化的生物降解方法,它是在污染的土壤上打上几眼深井,安装鼓风机和抽真空机,将空气强行排入土壤中,然后抽出,土壤中的挥发性有机物也随之去除。在通入空气时,加入一定量的氨气,可为土壤中的降解菌提供所需要的氮源,提高微生物的活性,增加去除效率。

2.2 异位修复技术:

异位修复处理污染土壤时,需要对污染的土壤进行大范围的扰动,主要技术包括预制床技术、生物反应器技术、厌氧处理和常规的堆肥法。预制床技术是在平台上铺上砂子和石子,再铺上15-30cm厚的污染土壤,加入营养液和水,必要时加入表面活性剂,定期翻动充氧,以满足土壤微生物对氧的需要,处理过程中流出的渗滤液,即时回灌于土层,以彻底清除污染物。生物反应器技术是把污染的土壤移到生物反应器,加水混合成泥浆,调节适宣的pH值,同时加入一定量的营养物质和表面活性剂,底部鼓入空气充氧,满足微生物所需氧气的同时,使微生物与污染物充分接触,加速污染物的降解,降解完成后,过滤脱水这种方法处理效果好、速度快,但仅仅适宜于小范围的污染治理。厌氧处理技术适于高浓度有机污染的土壤处理,但处理条件难于控制。常规堆肥法是传统堆肥和生物治理技术的结合,向土壤中掺入枯枝落叶或粪肥,加入石灰调节pH值,人工充氧,依靠其自然存在的微生物使有机物向稳定的腐殖质转化,是一种有机物高温降解的固相过程。上述方法要想获得高的污染去除效率,关键是菌种的驯化和筛选。由于几乎每一种有机污染物或重金属都能找到多种有益的降解微生物。因此,寻找高效污染物降解菌是生物修复技术研究的热点。

3.影响污染土壤生物修复的主要因子

3.1 污染物的性质:

重金属污染物在土壤中常以多种形态贮存,不同的化学形态对植物的有效性不同。某种生物可能对某种单一重金属具有较强的修复作用。此外,重金属污染的方式(单一污染或复合污染),污染物浓度的高低也是影响修复效果的重要因素。有机污染物的结构不同,其在土壤中的降解差异也较大。

3.2 环境因子:

了解和掌握土壤的水分、营养等供给状况,拟订合适的施肥、灌水、通气等管理方案,补充微生物和植物在对污染物修复过程中的养分和水分消耗,可提高生物修复的效率。一般来说土壤盐度、酸碱度和氧化还原条件与重金属化学形态、生物可利用性及生物活性有密切关系,也是影响生物对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效率的重要环境条件。

3.3 生物体本身:

微生物的种类和活性直接影响修复的效果。由于微生物的生物体很小,吸收的金属量较少,难以后续处理,限制了利用微生物进行大面积现场修复的应用,

植物体由于生物量大且易于后续处理,利用植物对金属污染位点进行修复成为解决环境中重金属污染问题的一个很有前景的选择。但由于超积累重金属植物一般生长缓慢,且对重金属存在选择作用,不适于多种重金属复合污染土壤的修复。因此,在选择修复技术时,应根据污染物性质、土壤条件、污染程度、预期修复目标、时间限制、成本及修复技术的适用范围等因素加以综合考虑。

4.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生物修复技术作为近20年发展起来的一项用于污染土壤治理的新技术,虽取得很大进步和成功,但处于实验室或模拟实验阶段的研究结果较多,商业性应用还待开发。此外,由于生物修复效果受到如共存的有毒物质(Co-toxicants)(如重金属)对生物降解作用的抑制;电子受体(营养物)释放的物理性障碍;物理因子(如低温)引起的低反应速率;污染物的生物不可利用性;污染物被转化成有毒的代谢产物;污染物分布的不均一性;缺乏具有降解污染物生物化学能力的微生物等因素制约。因此,目前经生物修复处理的污染土壤,其污染物含量还不能完全达到指标的浓度要求。

第9篇:重金属治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 电镀废水;废水处理;金属离子

电镀被称为当今全球三大污染工业之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电镀工业的规模亦发展,排放的废水量越来越大,有资料报道电镀废水排放量约占工业废水排放量的10%,其主要来源有:前处理除油酸洗工序,镀件的清洗水,废电镀液,跑、冒、滴、漏的各种槽液和排水,冲洗水及设备冷却水,成分非常复杂,除含CN-废水和酸碱废水外,重金属废水是电镀业潜在危害性极大的废水类别。随着电镀工业的快速发展,

一、化学法。此法就是向废水中投加化学药剂。通过化学反应改变废水中污染物的化学性质,使其转变成无害或易于与水分离的物质再从废水中除去的处理工艺。但化学法的最大不足之处,是生产用水不能回收利用,浪费水资源且占用场地较大。包括以下四种:

(1)中和沉淀法。此法主要是向含重金属的废水中加入石灰、碳酸钠、苛性钠等沉淀剂进行中和反应,使重金属生成不溶于水的氢氧化物沉淀形式加以分离。但此法处理的废液出水pH值较高,特别是其当废水中含有 Zn、Al、Pb、Sn等两性金属时,生成的沉淀物会在较高的pH值下再溶解,因此要严格控制pH值,实行分段沉淀。另外废液中如果含有卤素、氰根等阴离子要先予去除,否则将会和重金属形成络合物,影响处理效果。

( 2)硫化物沉淀法。但其缺点是:沉淀颗粒小,易形成胶体,需添加絮凝剂辅助沉淀,因此增加了成本,且沉淀物在水中残留,遇酸生成气体,易造成二次污染,故此法应用并不广泛。但可和中和沉淀法配合使用,用石灰作为硫化法沉淀的pH调节剂,效果更好。

( 3)氧化还原法。向废水中投加还原剂将高价重金属离子还原成低毒的低价重金属离子后,再使其碱化成沉淀而分离去除的方法。如向废水中加入硫酸亚铁将毒性高的Cr6+(约为Cr3+的100倍)还原为毒性低得Cr3+,再利用沉淀法除去Cr3+。该法原理简单,易于操作,但存在处理出水水质差,不能回收利用,处理混合废水时,易造成二次污染。所以该法一般用于污水的预处理。

(4)铁氧体法。该法是利用过量的 FeSO4作为还原剂,在一定酸度下使废水中的各种金属离子(主要是Cr6+、Ni2+、Cu2+、Zn2+)形成铁氧体晶粒沉淀析出从而使废水得到净化的方法。故此法在国内电镀业中应用较广。但该法产泥量大,且污泥制作铁氧体时的技术条件较难控制,需耗能加热至70℃左右,处理成本较高,处理后盐度高,而且不能处理含汞和络合物的废水。

二、电解法。在电场的作用下使废水中的有害物质通过电解在阴、阳两极上分别发生还原、氧化反应转化成无害物质,或利用电极氧化还原产物与废水中的有害物质发生化学反应。但缺点是不适用于处理含较低浓度的金属废水,并且电能消耗、铁极板消耗量很大,成本高,一般经浓缩后再电解经济效益会更好。

三、离子交换法。是利用离子交换剂自身所带的自由移动离子与废水中待处理的离子进行选择换,从而分离废水中有害的物质使废水净化的处理方法。但由于离子交换剂选择性强,制造复杂,成本高,再生剂耗量大,因此在应用上受到一定限制。

四、萃取法。利用一种不溶于水而能溶解水中某种物质的有机溶剂投入废水中,使废水中的溶质充分溶解而从废水中分离出去的方法。由于溶剂在萃取过程中的流失和再生过程中能源消耗大,此法的应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五、吸附法。是利用吸附剂的物理吸附、化学吸附及氧化还原等作用,以除去废水中的有害物质的方法。不足之处是吸附速度慢,容量小,不适于有害物浓度高的废水。一般用作预处理手段或深度净化。

六、膜分离技术。是利用膜的选择透过性对废水中某些成分进行分离去除的方法。应用于电镀废水处理的膜技术主要有电渗析、反渗透、超滤、纳滤等。利用膜分离技术一方面可以回收利用电镀原料,大大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实现电镀废水零排放或微排放,具有很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是一项很有发展前途的技术。

七、生物法。生物处理过程主要是利用微生物的生命活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通过生物有机物本身或其代谢产物具有的静电吸附、酶催化转化、络合、絮凝、共沉淀和对pH值缓冲等功能与重金属离子的相互作用达到净化废水的处理方法。由于传统处理方法有成本高、对大流量含低浓度重金属的废水难于处理等缺点,随着重金属毒性微生物的研究进展,生物处理技术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采用生物技术处理电镀金属废水呈发展势头。

综述

以上介绍了废水处理的几种常用方法,都各有利弊。显然各种重金属因其行业和工艺的差异,而是在设计处理方法时要统筹考虑以下几个原则:1经处理后的废水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或可回用,不产生二次污染。2应适应废水的浓度、pH值、成分变化等特点。3所用废水处理设备、设施,投资要小占地面积和基建工作量也要小。4应节约能源,回收效益高。力求把电镀工艺、镀件漂洗工艺、废水的分流和收集,各类废水治理技术的选择,综合成一个统一系统来设计,寻找一个最经济合理的方案。

另外,实施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提高电镀物质、资源的转化率和循环利用率,从源头上削减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量,不难看出未来综合治理技术、生物技术和膜分离技术的运用将是电镀废水治理的热点和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 侯爱东,王飞,徐畅.综合一体化处理电镀废水技术及应用[ J] .电镀与环保,2003

[2] 马小隆,刘晓东,周广柱. 电镀废水处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2005

[3] 刘军坛.电镀废水处理技术的发展[ J] .化工纵横,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