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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的意义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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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的意义

第1篇:互联网时代的意义范文

近日,第十七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的主旨论坛“互联互通时代的艺术:现状与未来”与分论坛之一“艺术创新与科技融合”都聚焦了互联网大背景下艺术的现状与未来。来自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艺术家、专家、学者等汇聚一堂,探讨互联网对艺术尤其是对舞台艺术的影响,并分享艺术创新与科技进步相容相生的经典案例。

互联网拉近了艺术家和观众之间的距离

21世纪以来,互联网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各个行业、领域无一不被互联网渗透,包括艺术。我们可以看到,通过互联网提供的全面感知、互联互通以及智慧服务的技术服务基础,分散的文化资源正在进行跨时空的有效整合,艺术产品借助新的传播媒体正吸引着更多的年轻受众。

捷克布拉格之春音乐节总监罗曼・贝勒在论坛上指出,现在的互联网使得人与人之间,观众和艺术家之间有了更加亲密的联系。“我觉得有时候这就像一个战场一样,我们要去竞争来获得人们的注意力和兴趣。在这样一个互联互通的时代,这样一个数码的时代,要么你出版了一些东西,让大家都能够接受,那就能繁荣昌盛;如果你出版的东西没有人喜欢或者不流行,你就不得不消亡。因此,我们必须要有一个工具来推动文化、推动这些文化活动、项目。而因特网提供了一些特殊的技能,让我们能够更好地做好跟艺术节相关的组织和策划工作,更好地向观众进行艺术的呈现,宣传更多艺术家和节目单的信息。除此之外,互联网也给我们带来一些全新的可能性,它不仅在推动艺术家,同时也推动了我们这些规划者和策划人。在全球范围内有各种各样不同的表演、艺术节,在过去五十多年当中,人们选择看某个表演前,可以对不同的节目进行一个比较,如果有录音或者互联网上面有现有材料的话,都可以进行比较,这就给我们带来了一种竞争。但因特网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让我们知道如何来推广、宣传、售票。这些方便度已经是前所未见的了。我们可以看到一些相关的因特网上面的数据,过去几年以来这种数据的分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也可以看到哪一个国家对我们布拉格之春音乐节非常感兴趣,哪些国家是不感兴趣的。这都是使用数学统计学来做一个分配的分析,而且使用因特网也可以进一步拉近我们艺术家和观众之间的距离。”

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艺术总监刘文国透露,今年上海国际艺术节将很多节目放到互联网上进行转播,“把舞台表演精髓通过互联网传播,争取更多青年人来参与我们的艺术节,让他们享受艺术的魅力。”美国林肯中心艺术节艺术总监、美国斯波莱托艺术节总监奈杰尔・雷登介绍,林肯中心建立了一个直播项目,将节目放到互联网上,未来可能还会出电影版。在林肯中心计划中,舞台精品有望变为电影、广播节目等多种形式。论坛上,雷登表示,当前来说,互联网的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把艺术内容带向观众的媒介、工具。“以前大家必须坐到一个共同的空间里看舞台上面的表演才能够欣赏艺术,但是有了互联网之后,这些都会有很大的改变。现在不同的国家、不同地区的人可以参与同一个文化的盛事,一些传统的音乐、艺术和舞蹈已经突破了地域的限制,新媒体已经改变了我们现代的这种现场艺术表演的形式。有了微博、微信,现在你肯定可以看到别人对于某一个艺术表演的评论。我们的艺术家还可以找到一些全新的地方,可以剖析历史来做一些全新的东西,可以找到一些还没有人去评论的事件,可以做革命性的艺术的创作,这就是一种冒险。现在的艺术家可以创造一些全新的艺术品类,同时把它带到一个新的高度。就像爱因斯坦所说的,知识很美妙,但想象力仍比知识更加的重要。”

互联网给演出艺术带来的是新的形态和内容的革命

时代在发展,无处不在的互联网成为了艺术节、艺术作品推广的非常重要的渠道,同时也成为艺术家创作中不可忽略的存在。

“互联网和新媒体转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艺术是生活的反映,所以社会生活的转型必然带来艺术的转型,不论从形态到内容,都是一个重要的变化。新媒体和互联网给演出艺术带来的是新的形态和内容的革命。”上海戏剧学院院长韩生在论坛上指出。同时他介绍了上海戏剧学院正在进行的“数字演艺集成创新・文化部重点实验室”的项目。“为什么用‘集成创新’的概念?我们感觉到,第一是技术的过剩,现在新发明新出现的技术有95%还没有转化为艺术创作;第二是技术的滥用,离开了戏剧和艺术的本体,形成冲突状态;第三要面向新一代原住民,在数字媒体时代,一个新的观众群的适应;第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从深层来说,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技术带来的异化,需要艺术来弥合。”论坛上,韩生还特别介绍了正在进行的“云剧场”的实验,“我们提出了‘云剧场’网络交互剧场实验的目标。这里面用的技术,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多空间并行、异地剧场同步。过去的概念中,戏剧表演是在一个空间当中,观众和演员直接交流以及观众之间的交流,但是现在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人和人之间的交往方式在变化,可能空间和剧场的‘场’的概念都在发生变化。在不同的区域里,可能在做同一件事。所以这时候剧场就可能发生在不同的空间同步进行。比如,罗密欧在这个剧场,朱丽叶在另外一个剧场,但两个人可以同演一台戏。这个概念我们先在校内的剧场空间内进行实验,把现实表演和虚拟表演以及不同空间的表演做交叉。然后可以在上海不同的剧场进行实验,然后还可以异地,比如说另外一个剧场在北京或者在新加坡、德国等,但演的是一台戏,这时候网络技术提供了这种可能,把两个不同的空间连成一个剧目在不同空间同步展开。我们现在开始铺设这样的通道。”

舞蹈家、画家沈伟指出,近些年,他也开始探讨空间,探讨距离,探讨一个人和空间的距离以及视觉、投影等带来的新的距离,而这个空间是以前不存在的。在演出的时候,为了探讨不同的空间,他也用到了这种新的空间的认识。他举了一个演出的例子:一位演员身上挂了一个iPhone,演员之间跳舞的时候,那个iPhone的摄像头看到谁,就在屏幕上面马上呈现这个镜头看到的东西。“数码时代是生活中的一种新的现象,起了一个很好的沟通作用,同时给生活中的感官提供了一种新的文化呈现。比如一个小孩花四五个小时在电脑上面做事情,他的情感跟电脑已经产生了一种关系,这是这些年所产生的一种新的文化现象。艺术家可以呈现、表达他跟互联网、数码时代的关系。实际上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现象在艺术家里面可能会呈现得越来越多。”

德国柏林邵宾纳剧院艺术总监托马斯・奥斯特玛雅在论坛上介绍道,作为国际化的剧院,他们会把现实生活的某些方面带回到剧院,让表演人员和观众进行互动。“表演当中有这么一个时刻,主角在发表一个演讲,关于政治的系统。在这个时刻,大约有15分钟的时间,我们使用了一个法国哲学家写的文本,在这个文本念完之后,我们就问观众谁同意主角的观点,在伊斯坦布尔和其他城市我们做了这个相同的工作,有时大概有80%到85%的观众会举手。接下来,表演当中所谓的坏人,两个政治家,他们代表的是保守派的想法,这两个人攻击了观众,有时观众会参与互动,我们把观众的互动给拍摄了下来。每一个观众的参与、互动都是在表演过程当中,这都是我们表演的一部分,他们的行为和表现就好像参与了戏剧当中的角色,对戏剧当中的人物进行攻击和反驳,所有这些都不是事先设定好的。通过这样一种数码化的体现和展现的方法,世界上不同城市的人都可以在网上观看当时现场的观众是如何反应的,以及他们是如何参与的,还可以看到不同国家人的反应。最终我们可以有一个全球意识的建立,每个国家并不是孤独和孤立的。”

很多年前,表演界已经开始引入科技的成分。近些年来,多媒体技术在舞台上的运用越来越多,但在广艺基金会执行长、广艺科技表演艺术节创办人杨忠衡看来,很多舞台表演并不是科技艺术表演,因为终究还是一个表演艺术,使用的技术并不在这个表演里面占有主体的地位。论坛上,杨忠衡介绍了近几年来台湾的艺术家发展的一种叫作科技表演艺术的新门类。“在过去的五年,我把2010年称为台湾科技表演艺术元年。所谓科技表演艺术,发展得很早,大概从视觉艺术出发,从静态、动态到能够互动,到加入表演的成分在内,逐渐变成一种表演的形式,称为数位艺术表演。它的精神还是一种数位的艺术品。推动到第六年,我们对于科技表演艺术有了一个新的定义,基本上还是表演艺术,但是科技元素在表演里面具备同等的地位、分量,而不只是舞台效果的工具。其中有那么几类:第一类是融合类,在表演里面两种元素的结合是比较均等的,会分不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第二类技术面较强;第三类是表演性比较强,也许技术层面不是那么的尖端,可是是表演整个数位精神的所在。举个例子,舞台剧《黄翊与库卡》的创作者是艺术家黄翊。一般艺术家操作数位技术必须依赖其他工程师的协助,但黄翊是一个很特殊的天才,为了与机器人一起跳舞,他去学习机械操作。舞台剧中机器人的每一个动作都是他自己亲自写出来的,而他与机器人的共舞会让你忘记这些技术的存在。现在,数位艺术表演才刚开始,有很大的成长空间。但是数位表演艺术是不够的,我们怎样发展出一个又有数位精神又兼具表演艺术精神的东西呢?如果有的话,会是什么?这是我们过去五年探讨的重点。相信这个门类在可见的未来可以带动一种新的思潮。”

奥地利林茨电子艺术节艺术总监弗里德・斯托克介绍,在非常早的时期,林茨电子艺术节就做了当时一个非常大的创举,把艺术家的作品和科学家的作品、技术人员的作品进行了一个融合。“可以说这在当时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做法。上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计算机技术没有广为使用,所以当时使用的是电子技术,我们可以看到,即使在早期也已经有了这样一种两个不同领域之间相互灵感的迸发。而且当时发现,把新的技术引入到文化与艺术当中是非常重要的。”在弗里德・斯托克看来,让科学家、艺术家走到一起去创造,这是远远不够的。不能单单把科学和艺术当作两种原料调在一个杯子里面搅一搅就希望有新东西产生,一定要考虑催化剂的作用。“催化剂是什么呢?是艺术、是艺术家、是艺术机构的职责和作用。科学和艺术的合作真的可以带来一些无穷的创意。有了这些创意可以创生出各种各样不同的形式。这种创造也不再是一种单纯的、传统的方式。好比在工厂里面生产一样,创意不仅仅是一个单向的一端输入、一端产出,而是整个过程当中各种力量交互、互相影响。我们现在在尝试一些不同的模式,用艺术的力量来看一下艺术可以为其他的行业、其他的一些领域做些什么。这些作品做出来之后,通过它的回馈,重新循环往复,又可以激发出怎样全新的内容。这是一种全新的艺术的表达,这也是我们艺术最重要的一个作用。”

相信很多人还记得,2015年羊年春晚上,李宇春的独唱节目中最让人震惊的是利用全息投影技术一下子变出了四个李宇春。但这还不是最让人啧啧称奇的,2014年美国公告牌音乐大奖颁奖典礼现场,迈克尔・杰克逊以全息影像的形式“复活”,轰动全场。而这“神来之笔”出自美国“脉冲进化”数字特效公司。“‘迈克尔・杰克逊’唱了一首从来没有唱过的、不是他原来唱片里的歌,这样人们不会把这歌跟原来的进行比较。迈克尔・杰克逊在唱歌的时候,一定会跳舞的,围绕着迈克尔・杰克逊的演员中,有一些是投射出来的假人,有一些是真人演员在真的表演,好像跟迈克尔・杰克逊有互动一样。我们有台上、台下,让观众觉得是有景深的,是非常真实的。”美国“脉冲进化”数字特效公司执行主席约翰・泰克斯托在论坛上详细说道。他还介绍了另一个项目,把一个去世的说唱演员再次搬上舞台,“这个项目我们花了七个礼拜,做了动画版本,重塑这个人。我们在一万九千人面前投射了这样一个全息的人物形象。特别的一点是,他唱的是一首老歌,加上一些新的歌词,让观众意识到不是真人,是假人。?一开始这是一个娱乐节目,后来成为一个很轰动的事件,网上有几百万的点击量。我们发现我们引入了一个新的行业,从中可以看到演员的价值等等飙升。我们不仅重塑了演员复活本身,而且让整个艺术界都知道这个数字人或者说把一个去世的人再带回来有多大的价值,这有利于行业的发展。当然这还涉及到家庭人员意愿的问题。再回到这个行业,我们是不是可以重塑一个所谓的虚拟表演的行业?不仅可以重塑名人,而且可以重塑每个普通人,这是很大的机会,特别是数字时代,有很多新的商业机会可以从中产生。”

欢迎任何新媒体元素的加入,但绝对不要忘记想讨论的是什么

在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的论坛上,嘉宾们举了很多科技进步与艺术创新融合的例子,与此同时,他们也强调,艺术尤其是剧场艺术仍然具有不可取代的特色与作用。

沈伟指出,沟通是人和人之间从视觉到听觉、嗅觉各方面的全方位的沟通,因此,互联网屏幕上面的沟通方式,没有办法代替剧场艺术。“还有一种很有意思的东西是人和人之间的磁场、感染力。同一个音乐,你在电脑上面听或者听CD与你坐在剧场里面听音乐家演奏,是两回事,后者是完全把你整个人给融化掉的感觉。这是我们很多艺术家都认同的一点。因此我的作品一般都尽量不用技术,不然的话,今天出来一个新的技术很好玩,下个星期又出来一个新的,去年的就不好玩了。新鲜的技术没有得到历史或者文化上面深度的沟通,无法永恒。”

托比亚斯・维特也有类似的观点:“剧院是来创造一个真实的时刻,一个当下的时刻,一个现场的演员跟一个现场的观众互相沟通和交流的、面对面的时刻。因为是同时发生的,电影和媒体是做不到的。在数字世界当中,我们人和人之间的接触会有新的意义,但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代替这样一种直面的接触,这会有很大的影响力,而且会改变很多东西。新媒体是有它的意义,但是不能取代人的集会和直接的对话。所以,在剧院当中投入的每一分钱,每一种努力都是值得的。”

托马斯・奥斯特玛雅指出,舞台上面对新媒体的使用慢慢会变得越来越自然,但是同时他也认为:“我们必须面临这样的现实,要把我们所面临的艺术世界看作是一个财富,也就是三维的、真正的生活、现实的情况,我们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因为这是完全自由的,同时也是表演的人员、我们的观众自我真实的体现。在当下的表达,这就是戏剧的魅力所在。任何新媒体元素的加入都是受欢迎的,但我们绝对不要忘记我们想讨论的是什么,要讲的是什么故事,这是我们戏剧和剧院的核心。”

中国台湾的当代传奇剧场艺术总监吴兴国在论坛上谈到了2013年爱丁堡艺术节邀请他去做的开幕演出,他以独角戏的方式诠释了卡夫卡的作品《蜕变》,其中用科技的方式跟艺术做结合、对话,里面用了大量的黑白水墨的影像,而这些都统一在他想表达的主题下。“这个作品可以说,一半在说卡夫卡,一半在说中国的戏剧、文学、美学的一些哲学概念。对于西方的著名的故事,我们不但不破坏它,而且想办法把我们中国的人文精神放进去,把中国文学的底蕴跟美学的底蕴与世界名著经典做结合,也让西方人能够快速认知我们的表演艺术到底是如何来传达情感的。”

第2篇:互联网时代的意义范文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广告急需在功能层面发生转变重新寻找自身独特的营销价值。本文对广告的本质功能及其流变进行了梳理,认为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环境中广告延伸出了引爆口碑、创造体验两大功能,而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广告功能将向“一对一服务”与“创造线上线下融合体验”两大方向演进。

关键词 广告功能 移动互联网 新媒体

20世纪80年代以来,互联网的崛起重塑了人类社会的信息共享行为,大众传播时代由企业主发起、广告公司创意、媒体、消费者接收的传统广告模式被颠覆。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证明了传统广告在吸引消费者注意力、促进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塑造品牌等方面的作用正在减弱,更有学者担心传统媒体广告会失去它的功能,走向“死亡”①。

作为一种独具特质的信息传播活动,广告的基本功能就是传播信息②。在大众传播时代,传统媒体占据了信息传播的主导地位,广告搭载在报纸、杂志、电视生产的各类信息产品中轻松获得了广泛的注意力。广告之所以被称为科学的营销手段,乃是因为它能够控制信息,捕捉到用户的需求,同时也能够低成本、大规模的科学实施③。因此,对信息内容与传播效率的掌控能力是广告的核心价值,其根基在于媒体的传播强势。

Web2.0时代,是媒介形态多元,个体传播强化,网际协作普及为其主要特征的网络社会形成的时代④。如今,Web2.0技术深入发展,4G通信与移动多媒体终端快速普及,信息传播的渠道表现出以移动互联网为主的特征,“人人皆媒体,处处可传播”的媒体环境进一步消解了信息传播领域中的强势存在,迫使广告在功能层面发生转变重新寻找自身独特的营销价值。

一、广告的本质功能及其流变

关于广告功能的研究是广告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备受学界关注。张金海、姚曦认为,广告作为营销的工具和手段,广告的营销功能,应视为广告与生俱来的本质功能⑤。纵观广告的发展史,广告的功能观发生了四次变化:告知功能、劝服功能、诱导功能和沟通功能⑥。

不同类型的广告功能观集中反映出广告主适应特定营销与媒介环境的不同方式,也折射出了市场主体之间特定的信息传播权力结构⑦。随着竞争的不断加剧与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传播权力结构向消费者一方进一步倾斜,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环境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并由此延伸出两种有代表性的广告功能。

1、社会化媒体加速圈子聚合,广告成为口碑引爆者

社会化媒体有两种主要偏向:一是社交,以Facebook与人人为代表;二是信息获取,以Twitter与微博为代表。腾讯网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新媒体研究所联合的《中国网络媒体的未来》报告指出,上一个十年中国网络媒体变化的核心,是内容网络与关系网络的融合⑧,以微博、人人为代表的社会化媒体带给每一位互联网用户基于自身真实人际关系获取并分享个性化信息的可能,这使原本相对整齐划一的传播图景裂变成为一个个相互独立而又保持紧密连接的圈子合集。在社会化媒体语境下,真正能搭载广告并将广告运送到目标消费者面前的是在社会化媒体平台上创造和分享信息的消费者本身。因而,能否挖掘出目标消费者感兴趣的话题激发其参与讨论,能否生产出对目标消费者具有吸引力的内容,并促使其进行二次乃至多次传播便成为广告创意的重要课题。

近几年,微电影、微视频在社会化媒体平台的表现异常抢眼,同时成为一种新型的广告形式。微电影广告之所以大受欢迎,是由于它外延的缩小,使得它的内涵变得更加个性化并在此基础上具有了分众化意义的功能⑨。微电影广告可针对目标消费群的特质量身打造出符合他们需求和期望的内容。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化媒体的风靡一方面加剧了传播的碎片化,另一方面也加速了具有相同特质个体的聚合,这种聚合效应使广告开始注重嵌入圈子引爆圈内的病毒式传播,成为口碑引爆者。

2、虚拟现实技术增强媒体沉浸感,广告转为体验创造者

1999年,美国学者约瑟夫·派恩和詹姆斯·吉尔摩出版的《体验经济》一书开启了体验经济的大门。他们认为,体验是企业以服务为舞台,以商品为道具,以消费者为中心,创造能够使消费者参与、值得消费者回忆的活动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参与是体验的核心要素。近年来,广告传播的体验化变革主要表现在对消费者互动参与的精心设计上。

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带来了表征效果的强化,使信息符号与感官的结合更为直接和全面,同时使人机界面更加逼真、实时与交互,在这种环境中受众很容易产生一种精神沉浸感。以网络游戏广告为例,参与者对游戏场景中设置的产品及服务不仅不会产生如观看传统媒体广告时的抵触情绪,反而会由于游戏带来的娱乐体验对其产生出某种好感,如游戏环节能巧妙融合产品性能或服务特点,消费者对它的记忆还将更为深刻。借助虚拟现实技术,互联网媒体成为了企业为消费者创造体验的重要平台。

二、广告营销功能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演进

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移动互联网市场规模达到1059.8亿元,同比增速81.2%,预计到2017年,市场规模将增长约4.5倍,接近6000亿元。移动互联网正迎来它的黄金时代,并对现有的媒介环境带来颠覆性的变革。有学者认为,以基于传统互联网的新媒体为代表的第二次传媒革命彻底改变了传统的内容产品形态,也催生了以所谓UGC为特征的新内容生产方式,但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媒与需求的对接方式,这正是以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新媒体形态为代表的、正在推进的第三次传媒革命正在发力的所在⑾。由此看来,移动互联网本身的媒介特性以及它对媒介与消费者需求对接方式的革新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广告为适应新的媒介环境做出功能转变的方向。

1、媒体个人化、内容碎片化催生广告的“一对一服务”功能

与传统互联网时代一台计算机对应多个互联网用户不同,移动互联网时代终端与用户的关系往往是一一对应的,这体现在硬件的随身携带与软件的个性化组合两大方面。随身化与独享性使移动终端天然地带有了鲜明的个人属性,使其成为用户获取信息与体验的最亲密媒介。更为重要的是,搭载在这些移动终端上的各类应用服务是由用户基于自身兴趣爱好与需求自发下载的,它们全天候如实地记录着用户的互联网交互行为,这使得移动终端成为了目前最能够体现用户特征、最富有消费者洞察价值的个人化媒体。

传统广告模式的本质为“信息邂逅”,新广告模式的核心则为“搜索满足”⑿。在传统互联网时代,用户通过“浏览”的方式进行信息的搜索满足,而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终端屏幕大小的局限决定了它不可能在同一界面中包罗万象地链接信息,而必须将信息以少量、碎片化的形式呈现。因此,更为精准的信息匹配成为移动互联网用户的首要诉求。

基于移动终端媒体个人化、内容碎片化的特点,传统的“浏览”式信息搜索必将被用户体验更佳的“问答”式所替代,凭借由消费者主动触发的提问式搜索、在数据挖掘基础之上做出的精准反馈与信息推送,广告的“一对一服务”功能终将浮出水面。

2、终端移动化、智能化将广告的创造体验功能由线上引入线下

借助虚拟现实技术带来的媒体沉浸感,传统互联网为企业的营销传播创造了良好的线上体验。移动互联网正凭借终端的随身移动与智能感应改变我们对于虚拟与现实的理解。

以智能手机为例。当下,我们的智能手机已经配备了光线感应、重力感应、方位感应、距离感应、影像感应、触摸感应、位置感应等智能感应系统,未来还会有更多感应器诸如温度感应、动态感应、辐射感应、NFC、RFID 加入其中⒀。智能手机对用户行为与周围环境的感知能力为移动互联网广告的互动设计打开了创意空间。

对于消费者而言,在一个适合的情境中,通过虚拟与现实高度融合的感知空间参与与品牌的互动,这种线上与线下融合的体验是恰如其分而又前所未有的。在市场竞争白热化的今天,利用移动终端的智能感应体系,移动互联网便能依据用户所在的真实场景产生最符合当下情境的体验式广告,帮助企业在最接近消费者的时间、地点进行近距离的信息传播,以创造出更为直接和显著的营销效果。移动互联网正将营销传播全面推向即时化,同时将广告的创造体验功能由线上引入线下,打造出超越传统互联网的全新体验。

【本文为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新媒体语境下广告符号互动与广告功能演变》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xw1301】

参考文献

①邓荣芳,《论体验时代广告功能的转向》[J].《广告大观》,2006(3):34

②陈培爱:《广告学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61

③黄升民、刘珊,《三网融合下的“全媒体营销”建构》[J].《现代传播》,2011(2):3

④高钢,《物联网和Web3.0:技术革命与社会革命的交叠演进》[J].《国际新闻界》,2010(2):70

⑤张金海、姚曦:《广告学教程》[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14-16

⑥张金海:《20世纪广告传播理论研究》[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91

⑦高运锋,《广告诱导功能观:变迁、负外部性及对广告公信力的影响》[J].《新闻界》,2010(6):169

⑧《中国网络媒体的未来:演进中存七大博弈》,[EB/OL].tech.qq.com

/a/20131125/000934.htm,2013-11-25

⑨喻国明,《嵌入圈子 功能聚合 跨界整合——“关系革命”背景下传媒发展的

关键词 》[J].《新闻与写作》,2012(6):55

⑩B·约瑟夫·派恩、詹姆斯·H·吉尔摩:《体验经济》[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32

⑾陆小华,《移动入口之争与再造式媒体融合》[J].《新闻与写作》,2014(7):1

⑿舒咏平,《“信息邂逅”与“搜索满足”——广告传播模式的嬗变与实践自觉》[J].《新闻大学》,2011(2):79

⒀项立刚,《移动互联网的迷思与新媒体的困窘》[J].《新闻战线》,2013(2):29

第3篇:互联网时代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 案例教学法 研讨性案例教学 设计性案例教学 实践性案例教学

[作者简介]卢毅(1964- ),女,四川眉山人,重庆科技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市场营销;戴庆春(1980- ),男,江苏镇江人,重庆科技学院市场营销系副主任,讲师,研究方向为营销管理。(重庆 401331)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2年重庆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于AHP模糊综合评价法的校企合作办学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的研究成果。(课题编号:1203064)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30-0152-02

“互联网极大地融合了全球信息,丰富了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扩展了人们搜索信息的范围”,搜索引擎“以一种智能的、高效的方式,帮助人们在互联网巨大的信息库中搜索出想要的内容,使得互联网的这种海量信息特性真正被人们所用”。

案例教学是一种通过模拟或者重现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场景,让学生把自己纳入案例场景,通过讨论或者研讨来进行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由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在MBA教学中创立的案例教学法,已在我国工商管理教学中得到较广泛地使用。案例教学法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激发学生兴趣并培养团队精神,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但案例教学法的潜力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传统的案例教学主要是教师提供案例,包括提出思考题、学生分析讨论及形成分析报告。今天则可以结合时代特点,从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应用创新能力角度作全面思考,将案例教学扩展为产学研合作教育的一个载体。案例教学法的创造性、多样化使用,是做实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有效途径,有助于提高大学课堂教学的吸引力与实效性,有利于全方位立体化的人才培养。

现有研究主要针对互联网对课堂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的影响,多媒体技术的形式,案例教学的程序、方法,某门课程案例教学法的应用等,缺乏从人才培养的整体角度作全面思考。本文结合互联网时代特点与教改实践,立足于案例教学法但不局限于案例教学法,系统总结梳理案例教学的各种模式,以期为提高大学教学理论联系实际水平、强化学生应用创新能力培养,在教学方式方法的选择上提供更多的借鉴空间。

一、改变案例教学观念

互联网时代的教育环境与非网络时代有根本性的不同,案例教学的诸要素都发生了很大改变。社会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经济生活异常丰富,日新月异的变化为案例教学提供了丰富的教学素材;人人都能感知社会的变化,信息可以瞬间传遍全球,大家都知晓,很多评论;信息获取代价极低,极其方便。互联网带来了教育信息的时效性、社会性、便利性,使得互联网时代的案例教学已经与传统案例教学有太多不同了。关于案例教学应有一些新观念:

1.案例教学的界定更宽泛。凡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以真实的场景呈现、探究、参与、实施的都可归为案例教学。基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人本主义学习理论、情景学习理论、发展性评价理论、创业教育理论等项目式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录像演示法、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法、创新创业训练等,都可归入案例教学法范畴。案例教学不只在课堂进行,也可在课外进行,更宜课内外结合进行;可以集中进行,也可分散进行;可以是大型的全局性的,也可以是某个过程某个片段;可以是综合训练,也可以是单项活动;可以是已经发生事实的追述、分析,也可以是未来路径的设计、探讨。

2.教学方法要放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总体思考。案例教学不仅是一种课堂教学方法,更体现一种理论联系实际、产学研合作教育的理念。大学课堂不仅是传授知识,更要以传授知识为载体训练思维方式,对于教学方法的设计、取舍,就要考虑对学生思维等的影响。案例教学的开展应充分进行资源整合,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教学组织形式、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等尽可能贴近现实,将应用能力、实践能力的训练落到实处,给学生真实工作过程的体验。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例信息必须是已经发生的事实,可以假设,可以虚拟,只要信息的各要素符合客观规律。真枪实弹亦或情景模拟、虚实相间,一样能达到训练效果。案例库的建设也不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动态的。

3.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有更多的主动权。学生在案例教学中不只是分析问题、回答问题,收集资料、制作案例、提出问题、甚至组织讨论,都可以以学生为主。确立学生在案例教学中的主体性,让学生自觉地学,主动地学,探究地学,既训练了专业技能,又能培养调研能力、信息处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而且能充分激发学生潜能,提高学习兴趣。与此相呼应,教师的角色也需要重新界定。教师是整个案例教学组织活动的策划者、设计者,是案例训练的总导演,关键时刻要能够提供锦囊妙计,有自己独到的思想和见解。但教师对整个局势的掌控是隐性的,要让学生充分表演。

二、互联网背景下案例教学的方式方法

案例教学可以多种形式开展,课堂上的举例说明,课程学习小组建设,课堂讨论,角色扮演,情景模拟,视频播放,项目设计,网络营销,课题研究,创业实践,组织活动,甚至拉赞助、开网店等。互联网时代的案例教学,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信息资源,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交互功能扩大视野,三是将互联网作为实践锻炼平台,让学生自主实践。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

1.研讨性案例教学。描绘案情,陈述事实,提出问题,组织讨论,交流结果,撰写报告。这种是最基本的传统的案例教学法,主要用以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对现实的认识,培养结合理论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案例的呈现形式可以是口述,可以是多媒体,可以情景模拟,介质可以是纸质文档,可以是电子文档,可以是视频,可以是真人演绎;案例的来源可以是老师,可以是学生,学生制作案例可以是老师提供线索,也可以完全由学生自编;案例的性质可以是成熟的、经典的,也可以是刚刚发生的、争议性的;案例教学的过程可以是对成熟案例的借鉴、总结,教师设计问题,学生对解决问题的思路、途径和办法进行评析,总结经验教训,归纳成败得失;可以是组织辩论会,对争议性问题进行辩论;可以学生自寻资料,自编案例并分析,用多媒体加以展示;可以学生自己提出问题,学生间交叉分析。

2.设计性案例教学。如果说研讨性案例教学是从现象到本质,从个案到规律,从事实回溯理论,设计性案例教学就是从已知到未知,侧重于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想象能力、创意能力、创新能力以及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设计性案例教学是案例教学法与“PBL(基于项目的学习)”“体验教学法”“团队项目训练法”“基于工作过程的学习”等方法的综合运用。其基本路径为:描述事实(或调查收集资料)―设计项目(或提出要求)―组织讨论―设计方案―呈现方案并阐述设计思想―交流答辩―(付诸实践)―评估总结。设计性案例教学的常用形式有:

第一,理论课成立课程学习小组,各小组设计团队名称、Logo、理念口号等,可培养学生基本的企业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并为案例教学的开展打好组织基础。

第二,描述案例过程与场景,但没有结局,由学生自己观察、分析,提出解决方案;或有过程有结局,由学生设计除此以外的其他解决方案;或者陈述竞争性案例事件人物一方的所作所为,由学生设计另一方的应对策略;等等。

第三,教师给出项目背景资料,提出要求,学生组建团队,进行团队建设,补充资料开展解决问题的方案设计,多媒体提案、答辩,总结评估;或者教师指定题目(题材),学生找资料,设计方案,实施方案,总结评估;或者教师仅提要求,完全让学生自由发挥:自寻项目,自找资料,自设题目,自组团队,设计方案,提案答辩,总结评估,撰写报告。

第四,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大赛等。

设计性案例教学更多地适用于实践课程的教学,其核心是在充分整合资源的基础上,进行解决问题的方案设计。案例分析可以是前导、模板,给学生提供思考和路径的借鉴。

3.实践性案例教学。研讨性案例教学重在分析问题的能力,设计性案例教学重在解决问题的思路,二者主要用于主课堂内的理论课程教学和实践课程教学。但大学生应用创新能力的培养仅靠课内教学活动是不够的,还须和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统筹协调,一体化、全方位地训练。实践性案例教学是传统案例教学法的扩展和延伸,通过与创业教育、学生自主实践等的嫁接,真枪实弹地锻炼学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现实的专业问题、社会问题的能力。

一类是组织学生开展专业实践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或劳务服务;在真实的市场(包括网络市场)开展经营活动;组织具有专业色彩的大型文化活动;学生自主创业;等等。这类活动可充分借助于专业学生社团,以争取让更多的学生受益。一类是组织学生开展科研实践活动。让学生参与到教师的科研项目中,组织学生申报科研课题,开展真实的科研项目研究等。还有一类是组织学生开展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活动。创业训练包括市场调查、组织建设、战略规划、市场分析、产品设计、营销策略、实施方案、财务预算、风险控制等,最后要形成一份规范的真实可行的创业计划书;创业实践训练在此基础上,还有注册公司,开展真实的市场运作。

2012年3月,教育部就“十二五”期间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高校做好计划实施工作。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是教育部第一次在国家层面实施的、直接面向本科生立项的创新训练项目,旨在带动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就有机会进行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从而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包括科技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三大类别,分全国、省市、学校三个层次,可作为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科研实践、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的重要平台。

实践性案例教学是将学术教育、职业教育、创业教育有机结合的一种方式,也是打破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界限的一种手段,如能形成长效机制,将有力地推动兼具理论素养、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应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三类案例教学法没有严格的界限,可单项训练也可综合运用,可团队合作也可个人操作,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也可以是工作中的某局部某环节。互联网作为直接的工具使用或许不多,但互联网所提供的丰富的资源和浩瀚的信息为广泛地多样化地开展案例教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影响案例教学效果的因素及注意事项

案例教学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案例信息是否符合客观现实,案例教学的组织者是否熟悉真实的社会实践工程的实践过程,案例教学的客体是否充分意识到训练过程的价值和意义等,都会影响到案例教学的效果,影响到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质量,需要多加注意。

1.案例或项目的真实性,评价机制社会化。只有来自实践第一线的真实的信息才能更好地还原社会生活科技生产经营管理诸活动的原貌。案例教学的原料使真实的企业有更好的认识价值和训练价值,否则案例教学就变成了井底之蛙的想当然,自说自话,自娱自乐。案例教学的评价标准应有科学性、社会性、现实性、开放性。“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鼓励创新,对新见解给予充分肯定。评估主体可多元化,教师、学生、企业多方参与,尤其以企业为主。

2.教师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互联网时代案例教学对教师素质有更高的要求。教师应明了这堂课(知识点)在这门课程中是什么位置、起什么作用,在整个专业架构中有什么作用,在社会实践中是怎么应用的;教师自身要具备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策划能力、创新精神;教师要有对案例教学过程全局的掌控能力;教师要有开放性的思维,对有关资讯、方法熟悉,随时跟踪前沿发展动态;教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实践教育意识,很多时候实践教学效果不好不是方法的问题,而是执行力的问题。

教师的科研应和教学成为有机的整体。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而目前高校教师的科研与教学脱节现象普遍存在,甚至科研只为评职称,也缺乏有力的引导机制和制约机制。这个问题不彻底解决,中国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规模永远不可能上去。

3.加强对学生学习观、学习方法的教育,顺应学科、课程特点。案例教学法需要学生更深地介入教学过程,学生的学习观念、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直接影响到案例教学的效果。对于习惯于填鸭式教育、应试教育的大多数中国学生来说,必须有个转变的过程。要让学生充分认识到理论联系实际的意义,熟悉学以致用、活学活用的方法与价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潜能。

案例教学法可根据不同课程特点选择使用,尽量使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有机统一,同时注意各课程间的统筹、协调,整体安排;注重团队训练,有团队才有讨论,分工与合作,培养团队精神与沟通协调能力;注意训练的张力,有压力,但不能过大,造成疲惫会影响效果。

“互联网的发展每天都在改变我们的生活,拥抱互联网就是拥抱时代,拥抱生活。”互联网时代的案例教学应有新观念、新思路、新方法,创造性多元化地充分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优势,必将为高校应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带来勃勃生机。

[参考文献]

[1]本刊编辑部.2011年,互联网改变了什么[N].北京青年报,2012-01-17.

[2]顾桂芳,郭龙建,李雯.互联网对管理类课程教学的影响及教学方法选择[J].黑龙江教育,2009(5).

第4篇:互联网时代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平民化;艺术

21世纪以来,艺术平民化的趋势日益显著,艺术平民化是人们对美的基本需求,越来越多的平民参与到艺术创造与传播中。互联网信息技术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它彻底颠覆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另外,互联网信息技术也为艺术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土壤。近年来,已经涌现出一大批数据化艺术,但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同样给艺术发展造成一些困扰。信息技术降低了艺术传播的成本,同样降低了艺术抄袭的成本,导致艺术大众化,使艺术失去独特性。下面将深入研究互联网信息技术对艺术平民化的影响。

1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

20世纪40年代,随着全世界第一台电子计算机埃克的问世,人类逐渐进入数字信息时代,各种新兴技术不断涌现。尤其是近30年来,计算机信息技术已经彻底颠覆人们的生活方式,技术的革新不仅仅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同样影响着人们对物质层面的认识。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使用成本不断降低,越来越多的人可以接触并使用网络,网络为人类信息传递提供了新途径,同时加快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的变革。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各种文化的相互渗透提供了平台,人们的视野已经不再局限于生活界限之内,东西方文化交流越来越频繁,各个阶层之间的文化交融更加深入。

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背景下,物质基础的变化延伸到了思想层次,现代艺术的内容也更加丰富。互联网的影响不仅仅局限在物质世界,在艺术方面的影响也呈现出多维性,艺术的表征形式很多,包括风格、依托媒介等。而艺术的核心则是形式之下的理念,这种理念反映出人类对自身与外界的思考,涉及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扩展,人们很早就开始了互联网与艺术的思考,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了人类对社会的实时把握,不同文化体系的差异性被不断削弱,最大限度提高了交流的效率。

2 艺术应该平民化

艺术平民化,指的是将艺术创造、审美活动实现大众化。古代社会体系中,艺术是王公贵族所特有的精神享受,平民很难接触艺术。一方面平民没有经济条件支持艺术;另一方面古代等级森严,艺术是少数人的特权,社会底层平民无法接触上层社会的艺术。以中世纪欧洲艺术为例,欧洲大部分的艺术家、艺术创作资源等均集中在少数上层阶级,平民没有资源支撑艺术创作。很多平民难以解决温饱问题,更不可能有时间与精力去欣赏艺术,而且平民也没有权利接触、参观这些艺术作品,艺术被束之高阁。而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艺术创作资源更加公开化,网络为艺术创作提供了多元化的素材,人们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欣赏艺术作品。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加快了艺术的传播速率,在互联网自媒体的时代背景下,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艺术家,人们也可以通过网络实现与艺术家的平等互动。

艺术平民化有利于艺术的发展,亲近民众的题材增加,有利于创作者从更多的角度,在更多的领域去创作和表达自己的思想。而创作出来的艺术也就更贴近于生活,更能被大众接受和理解。同时,越来越多的人能参与到艺术的欣赏和学习中来,也就有更多的人会去追求更高层次的艺术作品和艺术思想。在21世纪初,当钢琴、绘画等,被作为兴趣进入民众的生活中以后,也就涌现出来了越来越多有能力和天赋的人,以及优秀的作品。

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了艺术的平民化,将艺术发展至平民,艺术家也可以通过网络获取更多的素材,甚至改变原有的艺术技巧、艺术风格、艺术题材等。艺术的范畴被巨大地拓宽,每一个人都可以利用网络传播自己的艺术,艺术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形势。以科学的角度解读网络平民化艺术,网络平民化艺术呈现出了人类思维的真实性、尚美性以及纯粹性,而互联网恰好可以将以上三种人类的思维特性进行完美统一。随着自媒体形式的扩展,网络平民化艺术正在进一步深化。

3 平民化艺术更贴近生活

艺术贴近百姓生活,艺术来源于百姓生活,艺术表现百姓生活,就是艺术平民化。艺术是奢侈品?这种说法是错的,我们可以说艺术品是奢侈品。人们追求艺术和美是一种天性,当社会发展到某些时候,奢侈和财富也是一种追求,所以当艺术具有形态时,也包含了奢侈!“一种文化现象,大多为满足主观与情感的需求,亦是日常生活进行娱乐的特殊方式。其根本在于不断创造新兴之美,借此宣泄内心的欲望与情绪,属浓缩化和夸张化的生活。文字、绘画、雕塑、建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等,任何可以表达美的行为或事物,皆属艺术。”以上是艺术的定义!应该说艺术也是起源于常态吧?

艺术平民化借助网络实现了艺术的升华,平民化艺术就是艺术升华后的结果,网络平民化艺术仍然面临着各种危机与问题,均具备双面性。互联网信息技术为艺术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也给艺术带来了新的挑战。在互联网信息时代背景下,全球信息呈现爆发式增长,人们获取信息的效率更高,而且网络信息的传播削弱了阶级壁垒,但网络平民化艺术也造成了艺术标准化的问题,人们接受着各种相似艺术的冲击,导致人们出现审美疲劳。另外,互联网信息技术毕竟是人类理性思维的体现,其存在的最大意义就是高效沟通,而高效沟通模式会削弱彼此之间的差异,抹杀了个人、民族的文化特性。人们更加愿意将时间利用在个性化、独具匠心的作品上。艺术的最大魅力就集中在生命力与感染力上,而生命力与感染力就体现在独特性之上。

网络平民化艺术存在同质化问题。人们不能保护自身艺术的权利,所以艺术被无限复制、粘贴。除此之外,网络平民化艺术导致人们习惯性的标新立异。这种风格被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很多艺术糟粕正是迎合了人们的这种猎奇心理。革新与同质已经成为网络平民化艺术的主要冲突。网络平民化艺术并非抄袭与侵权,网络平民化艺术应该尊重艺术家的创作,保证每一项艺术作品的权益,艺术家们可以通过网络来举办艺术展览,有效解决同质与创作之间的冲突。网络平民化艺术并非廉价,任何艺术作品都是无价的,网络革命改变了人们的艺术空间,数字虚拟技术已经成为网络平民化艺术的未来趋势。就整体改变而言,网络平民化艺术的机遇优于挑战,网络平民化艺术可以提升大众审美意识,最大限度调动人们参与艺术的积极性。因此,网络平民化艺术对人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郭峰.当代中国艺术市场及其互联网经营模式研究[D].南京艺术学院,2008.

[2] 唐玲玲,梁辰凌子,王冠.“互联网+”下我国艺术电影发展的新出路[J].北京电影学院学报,2015(Z1):105-110.

第5篇:互联网时代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 新闻APP;门户网站;聚合模式

[基金项目] 王玉明教授主持的“复合型传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成果的一部分(项目编号:HXXYJG-2011-013)。

【中图分类号】 G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7-036-2

一、引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来临

1994年4月20日,通过一条64K的国际专线,中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刻下了进入互联网时代的起始点。20年的时间里,中国互联网从边缘落后到奋起追赶,新技术层出不穷,新应用应接不暇,新设备眼花缭乱。时至今日,移动互联网已然成为互联网时展的新趋势。所谓移动互联网(Mobile Internet,简称MI)是一种通过智能移动终端,采用移动无线通信方式获取业务和服务的新兴业态,包含终端、软件和应用三个层面。随着4G牌照的发放,相信中国移动互联网在未来短时间内必然会更为迅速的发展。不断扩大的手机网民数量昭示着中国移动互联网时代已然到来。其实,移动互联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有众多用户支撑时,有远见的媒体、开发商、运营商就已经启动了“移动之旅”,在移动平台谋篇布局,渴望占得先机。

二、新闻APP的主要类型

APP是英文Application的简称,现多指智能手机的第三方应用程序,属于移动互联网重要的应用服务。移动互联网时代,随着智能手机的流行,APP逐渐取代传统移动互联网接入模式的主导地位,成为众多商业机构追捧的热点。由于人们对新闻信息有着极大的获取需求,而且大多传统媒体也希望通过APP增加受众群、吸引读者,新闻类APP成为应用商店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类别。当下,纸媒与互联网都已不是新闻的最佳载体,有随身便携特征的手机成为最佳的新闻阅读方式,加之准入门槛低,使新闻APP在移动互联网市场竞争激烈,四大门户之间你来我往,传统媒体不甘落后,垂直媒体表现中规中矩,新闻聚合模式趁势崛起。

第一类是门户网站新闻APP。这类媒体的特点是种类多、信息量大,内容更加贴近网民的偏好。早在2008年,新浪就推出了摧基于手机桌面的应用――掌中新浪。2010年10月,网易提出“有态度的门户”内容建设理念,开启新一轮新闻资讯类频道改版,由此孕育了国内第一款新闻客户端的诞生。2011年3月网易新闻客户端1.0版本正式上线,截至2013年l月,网易新闻客户端已开发到3.0版本,用户超过5500万。2012年5月,搜狐也了自己的第一款真正意义上的新闻客户端产品――搜狐新闻3.0版,在2012年年底苹果App Store公布的年度精选免费榜单中,搜孤新闻客户端作为唯一新闻类APP人选。此后,腾讯完成抢滩。

第二类是传统媒体新闻APP。这种模式是传统媒体(主要是报纸、杂志等)应对移动数字化推出的独立应用,依托自身的信息资源,通过编辑、筛选、加工形成移动应用的主要内容。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对传统媒体造成了巨大冲击,传统媒体正在一步步的被颠覆,越来越多的纸媒顺势而为推出了自己的新闻APP,如商业价值、第一财经周刊、每日经济新闻、21CN、新京报等具备一定影响力国家级媒体都先后推出了新闻客户端。而期刊、通讯社、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也纷纷推出新闻、资讯类客户端。连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也不例外。同时,传统媒体还积极与四大门户等网站展开合作,共同推出媒体订阅功能,并在微博、微信上建立官方账号,逐渐把传统媒体网络化。

第三类是新闻聚合的APP。这类新闻APP是由致力于提供移动化阅读的第三方技术团队开发的,其优势在于应用灵活度高、信息整合能力强,通过客户端应用来聚合用户,整合内容资源或利用其他网站的公开接口调用这些网站的新闻内容进行编辑排版提供给用户。诸如百度新闻、中搜搜悦、今日头条、鲜果联播、VIVA畅读、ZAKER、Flipboard等都取得不错的成绩。由于百度在互联网领域占据绝对优势地位,进而使百度新闻具备极高的新闻话语权。百度移动端的新闻模式延续着PC端做法,聚合被百度收录的媒体资讯,通过新闻APP呈现给用户。

第四类是垂直媒体的新闻APP。垂直媒体内容更专业,更具体,更有深度,内容非快消品。反过来,正是由于垂直媒体的专业性特点,虽然读者数量不能与四大门户相比,但读者的平均“质量”要高于四大门户。下载汽车之家的多是对汽车感兴趣或是近期有买车想法的人,下载亿邦、派代的多是电商行业从业人员,下载中关村在线的多是数码爱好者或有购买数码产品需求的人。整体来讲,垂直媒体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表现中规中矩。而四大门户也看到了垂直媒体的市场价值,陆续推出了垂直类的新闻APP,如搜狐IT、新浪财经、网易汽车等,形成了新闻产品矩阵建设,力图多方位覆盖用户。

三、四大门户网站新闻APP之争

新闻APP为新浪、网易、搜狐、腾讯,四大门户你来我往的激烈的市场竞争开辟了新战场。四大门户都试图利用新闻APP黏住移动互联网用户,新闻APP成了移动互联网的抢手货。

(一)四大门户网站竞争激烈

四大门户网站在移动新闻客户端领域的竞争早已进入白热化。在2013年年初,搜狐公布数据称,截至2012年12月,其移动新闻客户端激活用户6000万,日活跃用户1400万,总订阅量超过1.6亿。2013年1月25日,腾讯对外宣称腾讯新闻客户端用户数已经突破2亿。2月7日网易宣布了公司第四季度财务报告,网易CEO丁磊在财报中披露,截至2012年12月31日,网易移动新闻客户端安装量逾5000万,日活跃用户超过2200万。4月24日,搜狐宣布旗下移动互联网产品搜狐新闻客户端用户量突破一亿,成为国内首个用户数过亿的新闻客户端;5月13日,新浪宣称其新闻客户端用户量已突破4200万,日均活跃用户超过20%,留存率达82%;7月9日,网易门户移动总经理徐诗透露,网易新闻客户端用户量已突破1.2亿,日活跃用户达到4千万。不过,从装机量、媒体关系,内容建设上四大门户已建立行业壁垒。2013年4月份,网易还与腾讯爆发了激烈的冲突。

新闻App的竞争,引起各研究机构的注意。速途研究院分析师团队根据豌豆荚、360手机助手、安卓市场、91手机助手等数据,对Android新闻客户端截至2013年6月份的下载量及好评率做出统计分析:搜狐新闻以单个平台平均1139.5万次的下载量排在第一位,网易新闻排在第二位,单个平台平均下载量为780万次,排在第三位的是腾讯新闻客户端,单个平台平均下载量为554万次,新浪新闻以197万次的单个平台平均下载量排在第第九。在用户好评率排行榜中,仅就四大门户网站的新闻APP而言,腾讯新闻以7.4分的平均得分占据首位,其后依次是,搜狐新闻,6.5分;网易新闻,5.5分;新浪新闻,5.3分。

(二)新闻App用户体验尚待改善

“APP的普及,将进一步促进网络中的分权;人不再仅是媒体受众,还将成为网络节点”,“用户接触和使用网络时间的碎片化,将打破媒体惯性和用户共性的约束”,“信息消费将从只关注‘大空间’,转变到关注随时变化的‘微空间’,新闻生产将不仅在编辑部这样的媒体空间内完成,也将在新闻发生的现场空间完成”。相对而言,新闻APP对用户行为缺乏研究,在阅读模式、夜间模式、字号选择、横竖屏显示等事关用户体验的指标上,只有极少数的APP提供了可根据网络环境自动选择最佳接收方式的环境选择功能。尤其是纸媒更为突出。在一项针对84家报纸手机客户端用户体验的调查中,在新手导航、多媒体呈现、新闻推送、评论分享、设置栏目位置、夜间模式、LBS等功能及用户体验指标上,这些新闻类APP的表现仍待提高。

四、小结:聚合、互动是新闻APP共同的追求

一个独立APP开发成本在17000―27000美元,开发成本高不说,一个APP开发出来后还需要大量的人去推广、维护、运营才能实现其价值。此外,未来是云计算与大数据时代,APP本身价值有限。目前新闻APP有三种路径选择。第一种是独立APP,即由媒体自己开发、运营的APP,将母体的内容及品牌迁移到移动端,借此实现自身的移动化转型。第二种模式是入驻APP平台,借助APP开放平台,来发展自己的APP,比如央视新闻、参考消息等,他们通过入驻搜狐新闻APP来实现自己的移动化生存。第三种模式微信公众帐号模式。随着微信用户在短短两年时间达到4.5亿的市场规模,微信已成为APP世界的“强应用”与“日常应用”,媒体借助这一平台来传播自身内容与品牌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比较而言,独立APP的运营发展成本较高,效益低下;依赖“微信公众帐号”,尽管开发成本较低,但由于当前微信缺乏推荐机制,开发者如果不主动推广,用户获知该公众账号的唯一途径就是在微信内自行搜索关键词或自媒体大V们推荐。通过自媒体大V们进行广告推荐,一条广告标价高达5万,能为“微信公众帐号”带来约500名新增用户,相当于一个用户的获得成本要100元。简而言之,取道“微信公众平台”,前期投入成本低,但后期的推广营销成本却并不低。

相对理想的模式是门户网站提供平台,然后向第三方媒体开放AIP接入。入驻APP平台投入少,见效也快。央视新闻在入驻搜狐APP平台一个月就获得350万的订阅用户。《参考消息》在搜狐新闻客户端上的订阅量超过千万,《人民日报》在搜狐新闻客户端上的订阅量超过500万,远大于其纸版发行量。截至2013年4月,已有550家媒体选择入驻搜狐新闻客户端而不是自立门户。可见,聚合、互动将会成为新闻APP共同的追求。

参考文献:

[1]沈跃德.速途研究院:2013上半年新闻客户端市场分析[EB/OL].http:///content/431462.shtml.

[2]官建文.中国移动互联网发展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18.

[3]栾轶玫.一个新闻APP的N个难题[J].视听界,2013,(4).

第6篇:互联网时代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时代;医学微生物学;教学改革

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个趋势,加的是传统的各行各业,教育业自然也在其中。因此,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必须思考医学微生物学的教学改革该何去何从。

1 与时俱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作为一名高等医学教育教师,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教学效果的好坏,所以不断提高校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是提升教学质量,进行教学改革的关键。如果高校教师不顺应时展,积极更新观念和知识,还是继续运用“老师讲,学生听”的陈旧教学方法,势必会被淘汰,何谈培养出高水平的学生。

2 顺应时展,更新教学方法

利用传统的教学方法,要达到在有限的课时内尽量多的讲授知识,并且要让学生能清楚准确的掌握重点和难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然而,在互联网时代,利用多种多样的新的教学方法,施教过程中就会更加地灵活,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也会更加容易和牢固。

2.1微课 微课,是指教师在课堂内外教育教学过程中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技能等单一教学任务进行教学的一种教学方式。其核心组成内容是课堂教学视频,同时还包含与该教学主题相关的教学设计、素材课件、教学反思、练习测试及学生反馈、教师点评等辅教学资源,它们以一定的组织关系和呈现方式共同营造了一个半结构化、主题式的资源单元应用小环境。因此,微课既有别于传统单一资源类型的教学课例、教学课件、教学设计、教学反思等教学资源,又是在其基础上继承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教学资源[1]。

在医学微生物学的理论教学中,存在知识点繁多、分散,传统课堂教学每节课时间较长,学生注意力难以集中等问题。而微课恰好可以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微课短小、精炼的特点,将不同的微生物做成一个个10min左右的微课。例如,在制作“登革病毒”的微课视频时,以2014年广东省爆发的登革热疫情为例,从疫情引入病毒介绍,然后PPT播放同时配合录音讲解,制作成10min的视频。这样,学生在看新闻报道引起兴趣的同时,还可以观察电子显微镜下的登革病毒形态和病理切片特点等[2]。

2.2慕课和翻转课堂 慕课是英文MOOC的谐音,按其英文(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的意思,即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教育平台的创立理念是希望通过将人们和卓越的教育资源联系起来,使任何人都能实现无障碍的学习。从教学形式上看,慕课属于现代远程教育的范畴。从教学方法的视角说,慕课是一种利用计算机互联网信息交流与大数据信息挖掘功能而进行的开放性课程教学模式。其具有开放性、大规模性和课程要素完整性。慕课的课堂组织形式多种多样,翻转课堂就是其中之一[3]。

翻转课堂,是指重新调整课堂内外的时间,传统教学中教师在课堂上讲授的信息由学生在课后自主学习,在课堂上教师与学生共同研究解决本地化或全球化的挑战以及其他现实世界面临的问题,从而将学习的决定权从教师转移给学生。学生在学习中可以看视频讲座和阅读电子书,还能在网络上与别的同学讨论,能在任何时候去查阅需要的材料。教师也能有更多的时间与每个人交流。在课后,学生自主规划学习内容、学习节奏、风格和呈现知识的方式,教师则采用讲授法和协作法来满足学生的需要和促成他们的个性化学习,其目标是为了让学生通过实践获得更真实的学习。我们前文提到的微课就是翻转课堂的一种很好的学习途径[4]。

2.3 PBL教学法 PBL教学法,也称为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方法(problem-based learning),是基于现实世界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方式,1969年由美国的神经病学教授Barrows在加拿大的麦克马斯特大学首创[5]。

PBL教学法与传统的以学科为基础的教学法不同的是,其强调以学生的主动学习为主,而传统教学中的以教师讲授为主;PBL将学习与更大的任务或问题挂钩,使学习者投入于问题中;它设计真实性任务,强调把学习设置到复杂的、有意义的问题情景中,通过学习者的自主探究和合作来解决问题,从而学习隐含在问题背后的科学知识,形成解决问题的技能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PBL教学法的精髓在于发挥问题对学习过程的指导作用,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在医学微生物学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首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针对具体的病原微生物预先编出模拟感染性疾病的典型临床病例,并同时给出自学提纲和思考题;然后,将班级的学生随机分成若干讨论小组,每组10人左右,由两人担任正副组长,课前将病例和目标要求以多媒体课件形式发送给组长,在组长的带领下进行预习,针对思考题,在小组内自由讨论发言,进行归纳总结解答问题;最后,在课堂上,教师与各小组的组长进行课堂讨论,针对学生的问题进行启发式解答[5]。

3 结束语

由于病原微生物种类特别繁多,各类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学特征又有很多相似或不同的地方,导致医学微生物学课程内容庞杂。采用传统教学方法,学生极易感觉学习内容枯燥无味,混淆难记,从而影响教学效果。从培养学生各种能力的角度出发,教学过程中,应该把学生放在主题地位,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锻炼他们的知识灵活运用能力,提高他们的表达能力,最终为其临床实践打下基础。在“互联网+”时代,各种新式的教学手段和方法相继产生,例如慕课、微课、翻转课堂和PBL教学等。相对于传统教学,这些方法更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更能促进教育体系公平化,实现教育形式个性化。因此,我们必须抓住“互联网+”时代的契机,运用现代的教学手段和方法,积极探索医学微生物学的教学改革。

参考文献:

[1]刘辉.微课[J].中国电力教育,2014,10.

[2]姚佳.谈谈微课在医学微生物学教学中的应用[J].电教科技,2015, 30.

[3]王丽梅,姜泓.慕课对医学微生物学教学改革的启示[J].中国病原生物学杂志,2015,3.

第7篇:互联网时代的意义范文

1,视频业务,如果按照内容提供方式进行划分的话,简单的说那就是Youtube模式和Hulu模式,其中Youtube模式是用户创造内容进行分享的视频平台模式。而Hulu模式则是通过向内容版权的拥有方开展合作或者是购买版权,进行视频服务提供的平台模式。

2,简单地说,视频平台的盈利模式只有两种,第一种是把视频的内容以收费的方式向用户提供,也就是说向用户收费的模式。第二种模式,是把通过视频服务所换取的规模性流量转换为广告收入。

3,视频业务盈利模式一:付费点播,也就是在线观看版权节目的盈利模式,这种模式主要靠用户通过各种支付平台点播节目在线收看,从而形成比较稳定的点播收入,这里面又包括按时长收费和包月收费等模式。

4,视频业务盈利模式二:下载收费盈利模式,这种模式跟前一种模式非常类似。这种模式并不是用户在线收看,主要是用户下载收看,包括下载到本地电脑或MP3、手机、平板电脑等。

5,视频业务盈利模式三:转售,也就是把网站的视频平台的这些内容,卖给像网吧业主等合作方,再由网吧业主等合作方提供给网吧的顾客付费或者免费观看。

6,视频业务盈利模式四:网络转播权的经营,也就是视频内容的分销。一部影视作品如果由视频平台所购买,那么通过有序的传播、分销,理论上讲是可以盈利的,视频平台越来越多作为内容提供方的一种新型渠道。

7,视频业务盈利模式五:直播,把一些实时性很高的节目,如一些体育赛事或者是一些国外电视内容实时传递。在这种过程中,一般来讲视频平台是通过直播作为视频媒体提供独家内容的、传播和多种媒介的转用共享。

8,视频业务盈利模式六:深加工,也就是在原有的视频内容基础上,经过专业化的剪辑、组合和包装,形成更有市场的产品,而且这些产品不只局限在自身的网络来盈利。

9,视频业务盈利模式七:多终端盈利模式,也就是说把视频内容通过不同格式不同码流进行转置,再通过一定的营销策划,在电脑、电视和手机等终端播出,产生多种盈利渠道。

10,视频业务盈利模式八:版权换广告,也就是说消费者是完全免费的点播观看或者下载观看,视频平台主要依靠广告盈利,把流量转化成收入。

11,视频业务盈利模式九:其它衍生增值模式,如包括盗版视频的监测服务、视频搜索网站的搜索服务、面向电视台提供视频数字化加工服务、给视频平台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12,视频平台作是一种典型的高成本平台,面临诸多挑战,首先比较典型的挑战就是成本的挑战。对这些视频网站来说,一般来讲他们都需要在全国部署大量的CDN节点,并且配以大量的服务器,形成若干个应用服务器群,并且在带宽方面进行大量投资。这意味着视频平台所吸引的用户流量越大,所需要的成本是有显著上升的。另一块显著的成本是版权成本。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例,在那一年里中央电视台买断了奥委会的网络播出权,然后进行合作性推广,包括搜狐、新浪、网易、腾讯等8家网站获得了授权进行奥运视频转播。它们的投入非常巨大,搜狐、新浪、网易、腾讯四家门户网站拿下的是点播加直播授权,价格在5000万到6000万左右,其他一般也不会低于3000万。。以近几年视频平台之间的内容大战来看,优酷在2012年推出22部独家大剧、200多部热播剧以及80%以上的国内的新剧,搜狐视频为了拿下还珠格格三的新媒体独家版权,也付出了3000万的代价。因此可以看到,正版内容的版权购买始终是视频平台非常昂贵的一块成本。

13,视频平台一般来讲很少会作为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网民的首选入口,一般这些网民的入口会通过搜索引擎、浏览器、综合门户网站进入。因此,这些视频平台往往只是作为一个垂直型平台存在,还经常面临着其它综合性媒体平台的夹击。像优酷这样的专业化视频平台,始终都面临着包括像搜狐、网易、腾讯、新浪这一类企业综合媒体平台的强有力的夹击。这些综合性平台,对于视频平台拥有海量的用户规模和高度粘性,会对垂直性视频平台产生巨大影响。

14,视频平台演进趋势一:积极部署多屏云计算策略。支持多类型终端的意义在于,视频平台必须要解决的是对于手机、电视、电脑、平板电脑等多种终端形式的匹配部署,使用户进行不同状态、不同终端切换时能够保持观看的流畅性,这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云计算技术来实现的。4G的到来将加速这一进程。

15,视频平台演进趋势二:借助社交化,持续提升客户粘性与活跃度。当人们通过移动终端或者是PC来观看视频节目的时候,往往并行存在着网络社交的需求。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他们在看视频的时候需要与朋友交流,或者说在他们交流的时候有时需要分享一些视频。无论这些沟通是何种形式,比如说即使通信的聊天、微博、SNS发帖子,这些社交元素本身也构成了视频平台客户粘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视频平台的客户粘性,不仅依赖于内容也依赖于社交元素。视频内容在社交元素的支持下,其分享的意味大大强化。对于一个被分享的视频,当对浏览内容发表评论的时候,人们其实也在与朋友们进行沟通。这意味着用户在观看内容的时候,如果能够针对内容发表评论,并邀请其他人也这么做,事实上相当于建立了内容为中心的一个小型社交网络。

16,视频平台演进趋势三:向上游内容延伸。对于视频平台来讲,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贯通上游内容。具体来说,进行内容的整合大体上包括以下几种手段。第一就是购买版权,比如购买电视剧、电影和综艺节目的内容版权,这里面还可以分成购买独家版权和非独家版权。第二,购买信息网络传播权再进行分销。第三,利用节目版权期限特点,进行海量老片的版权购买。第四,与版权商分账,也就是说不通过一次性买断,而通过分账的形式进行购买。第五种就是与其他具有版权资源的网站进行合作,通过合作来换取版权。比如说迅雷通过技术服务提供然后来换取相应的内容。第六种就是UGC的模式,通过网友上传获得民间创作内容。第七种是交换的模式,包括与内容集成商、内容提供商进行合作性的交换。第八种就是与明星和影视集团进行合作,比如帮明星建立一个全球独家的官方视频网站等等。

第8篇:互联网时代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 运营支撑体系 用户关系行为 碎片化市场 长尾

无线通信技术的进步为中国的电信运营商与世界同步迎接移动互联网时代提供了技术引擎,而3G牌照的发放又从管制政策上做了一次基础性的松绑。技术的进步和政策环境的变化,使得中国的基础电信运营商必将面临与以前完全不同的挑战,尤其是在运营支撑能力上。对于内生于运营商的、属于价值链中内部变量的运营商支撑能力,运营商必须做出结构性的变革,或许才能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市场发展和竞争形势。

1 移动互联时代的产业技术特征

要理解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运营商所面临的运营支撑上的挑战,就必须弄清楚移动互联时代的产业技术特征,因为,技术的进步是推动制度变革的重要力量之一。作为移动通信与互联网的融合产物,移动互联网的产业技术特征也是这两者核心特征的混合体。

1.1 移动通信技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核心特征

从电信技术的角度看,泛在宽带接入、位置状态与终端智能化是电信技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核心特征。

(1)移动互联网首要的技术特征是所提供的泛在的移动性的宽带信息接入能力。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尤其是无线宽带技术的不断迭代更新,使得人类社会首次具备了几乎无缝的通信能力,而且无需考虑空间和时间以及通信对象的运动状态。在这种情况下,通信或者说信息的发送与接收只取决于通信对象之间的主观意愿或者说对象之间被设定的规则。

(2)移动互联网的另一重要技术特征就是通信对象的位置接入和访问能力。通信对象的位置信息或者说空间信息的获取能力,尤其是其实时的空间状态的易感知性能力与互联网应用的融合的意义远远超越了只是增加信息传播的空间向量维度的叠加价值。携带空间向量信息的传播和管理方式,为移动互联网的应用和业务创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空间。

(3)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是以终端智能化时代的到来为断代标志的。高度的硬件集成、超强的计算处理能力、标准而且功能强大的智能操作系统、富用户体验(RUE)的人机接口以及对应用的支持能力,都为移动终端与通信对象自身的深度融合奠定了技术基础。正是终端的智能化使得通信对象与通信工具之间的深度融合成为可能,也使得每一个移动的通信主体具备综合的信息感知、传输、接收、处理成为可能。

1.2 互联网技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核心特征

从互联网技术的角度看,关系的组合和重构、内容的聚合与分享,以及新型的应用平台架构技术将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技术特征。

(1)对通信对象之间关系的组合重构能力,将极大地改变通信和应用的广度与深度。这里所谓的“关系”是一种泛关系,即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或者说联系。尤其是以社交网络理论和技术为代表的社区应用的出现,在融合移动性和位置的基础上,或许能够对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沟通产生颠覆性结构性变革。

(2)内容聚合和分享技术,是移动互联网时代赖以存在的资源型基础。博客、播客、微博客、RSS、CSS、Wiki、P2P使得任何人都可以以极低的门槛进行内容描述、发现、分发、重用、组合,实现内容资源的聚合与共享。进一步,Widget、Mashup等开放的业务开发和部署工具又为集体智能和去中心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3)互联网的新型平台应用架构技术是实现信息的大规模存储、发现、重组的基础设施。以搜索技术、云计算技术、存储技术、大规模数据库的组织管理技术为代表的“后端”应用基础设施技术,使得移动互联网时代碎片化的信息的存储、组织、关联、重构以及业务的部署和提供不再有障碍。

高度移动性的接入与智能计算能力,以互联网的新型平台架构为基础,以对关系和内容的重新解构与重构的形态构成了移动互联网的核心产业技术特征,这种技术特征构成了运营商挑战运营支撑结构的外部技术约束和边界。

而同时,新的技术进步也带来了产业环境的异变。

2 新产业技术特征引致的产业环境突变

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必须充分地认识到由于外部技术环境的变换所引致的产业环境的变化,提前研究和分析其变化趋势,并适时地调整自己的业务和市场战略,同时优化内部支撑运营结构。

2.1 运营商面临的市场需求结构长尾化、小众化、碎片化趋势加剧

对于社会公众及其各个阶层来说,无所不在的接入和庞大的计算能力,使得其对信息或者说知识的获取、表达无论在能力还是方式上都发生了质的飞跃,传统上因地位、阶层、身份、权势等的不同而存在的壁垒被大大地破坏。由此而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依靠信息的不对称优势获得的控制能力和权威能力被削弱和破坏,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迅速地获取有关信息。同时,信息传播的随时随地性,又很容易使得具有相同属性的人群以不受空间和时间限制的方式迅速地聚合或者消散,并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结果。

这种变化表现在对移动互联网业务的需求上,就是任何产品定位的市场将不再具有普适的价值。整个市场的外在表现是碎片化了的,无论是业务需求属性、地域属性还是人群属性,都显得支离破碎,任何业务市场都将是小众市场。而在小众化的同时,又是一个长尾市场,其长尾的表现为市场价值的长尾性,也就是可汇聚性。那些小众而不可汇聚的市场,对于运营商来说因缺少规模效应而不应该被列入可服务的市场。

因此,从这个角度看,不同于传统的扁平一体化的电信市场需求结构,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运营商所面临的市场需求结构更加离散,也更加小众。

2.2 产品或者说业务供给结构将趋于分布式和去中心化

对于运营商来说,技术门槛和知识门槛的迅速降低,使得规模庞大的个人、合伙组织、中小企业组织具备了在更宽广的范围服务更大规模的用户的能力;同时由于其缺少复杂的制度制约,在服务小众和长尾市场上,相比大型企业组织而言,就具有更大的竞争优势。但是由于缺少品牌或者可信度或者最初的资本门槛的存在,选择与运营商合作也许是最优策略。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区别于传统电信业务集中控制和供给的模式,交付于更大范围的个人和中小组织进行产品供给的模式使得运营商对产品的创新过程、服务过程、营销过程、生产过程的控制力度大大削弱。

2.3 产业融合造成竞争边界和竞争范围发生移动

不论是原有的传统电信业务还是新兴的移动互联网业务,电信运营商面临着相较以前更多的直接竞争产品或者替代产品,其竞争对手也不再局限于电信运营商之间的竞争。同时,高度集成和智能化的移动终端在成为个人信息处理平台的同时,也使得原先看似不相关的产业在这里高度融合和竞争,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金融行业与电信行业围绕移动支付主导权的竞争与合作。

2.4 产业管制政策目标体系短期内冲突激烈而且管制结构趋于复杂化

由于中国目前在电信、互联网、广电的大信息产业范围之内都尚未形成协调一致的管制政策目标体系、制度机构,更不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随着传统行业与信息产业融合的加深所出现的新的业务形态可能带来的新问题。未来必将有一个摸索和实践的过程,而这个时期受限于制度变革的路径依赖成本,可能并不会很短暂。政策,作为最大的不确定外部因素将会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业务的发展而更加多变。

3运营商改革传统运营支撑系统的“关系+行为”原则

电信运营商在以传统电信业务为主时,其运营支撑系统是以计费系统为核心的,也就是说不管是客户管理还是业务管理,都是以“如何收费、应收多少”为基础的,其适应的也是标准化的大一统的电信业务。后来演进出来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客户服务系统、商业智能系统、自服务系统乃至有限开放的各类短信、彩信网关、SP业务管理系统,都未能摆脱以收费为核心的控制痕迹。

而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这样以电信网络为核心的“中心化”的闭环封闭管理的运营支撑系统将面临巨大挑战,它将不能适应碎片化的市场需求结构。这是因为小众化和长尾化的市场需求结构,对于电信运营商目前的运营支撑结构来说,在需求的发现和满足上将存在巨大鸿沟,同时在差异化的服务能力上也存在极大差距。

那么,对于运营商来说,优化和完善其运营支撑结构的原则应该如何设定,才能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产业环境特征,从而能够保持竞争的活力和优势呢?

笔者以为,中国的电信运营商的运营支撑结构的改革必须以“关系+行为”的重构为核心,才能适应移动互联时代的发展要求。“关系”的含义如前所述,正是由于彼此之间关系的存在才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行为,这种行为也正是通信需求和移动互联网业务需求的基础。运营商的运营支撑结构的优化必须能够对这种关系和行为的改善或者说价值的增加提供有效的支持,并能够通过对关系和行为的综合分析,为碎片化长尾化的业务需求的发现提供基础数据和分析能力。

同时,由于小众和离散的市场结构特性,运营商必须能够及时地追踪应用价值在不同的市场碎片之间的流动和分配,根据其价值建立从业务资源、网络资源到服务资源和营销资源的动态分配机制,并能利用互联网所带来的内容聚合和分享的低门槛技术以及新型的平台架构技术,完成自己的业务创新的流程再造。

4移动互联网时代运营商运营支撑结构构建

按照以上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产业技术特征的运营结构的优化调整原则,运营商需要从新建用户关系行为管理、创新业务运营、调整客户服务支撑结构、提高终端管理能力、组建价值评估系统、建立适合多业务和多行业融合的信息监控管理系统支撑系统等方面进行运营支撑结构的构建和优化。

4.1 用户关系与行为数据管理构建

用户关系及其行为基础数据运营和管理,将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核心运营支撑能力。

我们必须理解的是,人与人、人与组织、人与设备乃至设备与设备之间是依靠“关系”存在的。而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无线技术和宽带技术乃至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使得这种关系的建立、保持、调整、改进的技术门槛曲线向下陡峭程度变得极大,也就是说“关系”的存在和调整变得更便捷也更容易。

那么,认识到移动互联网的所有业务的存在价值是为了这种人与人、人与组织、人与设备、设备与设备之间“关系”的建立和调整,并能够以此为基础优化自己的业务和支撑体系,就显得非常重要。

对于这种关系的反映就是沟通对象之间的行为,这种行为信息有很大一部分就包含在通信行为和移动互联网的业务使用中。

对于运营商来说,由于传统电信业务运营支撑结构中,各个系统之间既彼此独立缺少关联,又缺乏对用户关系和行为的数据记录与组织,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必将面临着巨大挑战。这种挑战的严峻性在于,如果不能从整体的角度按照关系组织业务和服务体系,那么运营商的运营架构就会由于跟随移动互联网市场结构的碎片化而被碎片化,变得支离破碎,其结果必然是竞争力的丧失而沦为纯管道工。

因此,电信运营商首先必须在各个业务系统之间按照“关系+行为”的原则记录和保存各种基础数据,同时又要有一个集中的关系和行为价值分析系统,通过对海量数据的筛选为业务的改进提供支撑。

4.2 开放的支持长尾和小众市场的业务创新运营支撑能力构建

创新支撑能力是避免运营商业务和服务体系被碎片化和获取竞争优势的基础。

对于趋于小众和碎片化的市场需求结构,运营商单凭一己之力将很难发现有效的需求,或者即使能够发现也会由于需求结构的迅速变化导致与运营商自己冗长复杂的业务开发机制不匹配而失去市场价值。而且对于那些长尾化和小众化的市场需求来说,以单个或者少量的规模来看,对于运营商来说可能会存在提供服务成本过高而价值不大的尴尬。因此,运营商必须重构业务创新、运营的支撑结构,以适应移动互联时代碎片化小众的市场。

那么,构建一个开放的业务平台就显得迫在眉睫。笔者认为,这种开放的平台必须是通信能力和互联网技术的融合,也就是说,运营商自身的网络基础通信能力、增值业务、营销服务、计费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的能力接口都需要开放,同时这种开放又要融合互联网的各种开放的标准和技术,即以互联网的开放体系开放运营商的业务和服务。

这就需要运营商通过运营支撑结构的调整,实现目前还处于独立或者关联不足的各个系统之间的资源和能力的聚合。只有这样才能为分散的个人和中小组织提供业务创新、客户服务、市场营销的基础平台,而通过这个平台运营商可以实现在业务供给和业务需求之间小众市场的有效的长尾聚合。

4.3 终端的运营、管理和控制能力构建

终端运营支撑能力,将成为运营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核心抓手。

移动终端作为移动互联网时代各种业务和服务的最后的承载设备,负责信息的感知、处理、传输以及业务和服务的最终呈现。因此,如何对规模庞大、系统异构、功能各异的移动终端进行统一的管理,从而能够为业务的创新、部署、营销、售后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持,将是运营商面临的一个棘手的问题。

同时,由于移动互联网是移动通信和互联网的融合,除了移动终端之外,用户还可能在电视、电脑、各种便携式电子设备、机器通信模块上有融合的通信和业务体验行为。那么,对于运营商来说,只有对这些终端也有一个全方位的统一管理,才能真正地实现全方位立体的关系和行为数据管理。

因此,对终端或者泛终端的运营支撑,将成为决定运营商有效和迅速响应移动互联网时代小众、易逝、碎片化需求的关键。

4.4 重构业务和客户价值评估支撑系统构建

有效的价值评估系统支撑能力,将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重中之重。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由于需求规模零散化、客户分布离散化,很可能会使运营商迷失在小众需求市场的丛林中,他们可能既不能发现价值的凸点也找不到成本的凸点,结果就是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迅速消耗掉自己的实力。

那么,对于运营商来说,按照一定原则优化自己的BI系统,建立符合小众市场和长尾市场的业务价值与客户价值评估支撑系统就非常必要,而目前源自于传统电信业务大规模市场营销和推广的BI系统将不能适应移动互联的市场技术特征。

4.5 行业监管数据支撑能力构建

行业管制支撑系统能力构建,将是应对复杂多变的制度环境的必然要求。

我们都知道,在一个技术和社会环境迅速变化的时代,行业管制的政策一般落后于市场业务的发展,而这一点在中国的制度环境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互联网、广电自身的大信息产业监管体系还在建立之中,同时传统产业与大信息产业的融合将进一步融合,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新的业务和新的市场,或许将面临着来自不同职能管理部门的不同的监管要求。

对于中国的运营商来说,在移动互联网高歌猛进的同时,必须按照监管的要求在各个系统中建立可控的管理数据和功能,同时又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控制和管理中心平台实现对各类系统和业务的管理,以实现可变的统一策略的分发、功能控制、政策审计的要求。

5 结束语

对于运营商来说,运营支撑能力是其竞争优势的核心内部变量,而移动互联网的出现,使得其竞争范围和竞争环境都发生了质的变化。认识到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市场需求已经碎片化和长尾化,并能够依靠在用户关系和行为管理、业务和服务创新支撑平台、终端管理、价值评估和行业监管支撑方面的运营支撑结构的优化与调整,运营商或许才能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保持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西门柳上,马国良,刘清华,著. 正在爆发的互联网革命[M]. 北京: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2]丁欣,等编著. 决胜SNS:产品设计运营与开放平台社会化营销[M]. 北京: 人民邮电出版社,2009.

[3]居延安,胡明耀,著. 关系管理学[M].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4](美)贝克尔,著. 王业宇,陈琪,译. 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M]. 上海: 格致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

第9篇:互联网时代的意义范文

摘 要:著作权法立法目的是保护著作权人的各项权利,鼓励人们积极进行创作。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著作权人专有权逐渐以各种方式不断扩张,然而与之相对的公众获得对作品的使用范围却在逐渐缩小。作为限制著作权人权利的合理使用制度越来受到重视。在网络时代从公共利益视角重新审视合理使用制度,在新的环境下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以求二者之间的利益平衡,无论对著作权人还是社会公众都将会有很大的学术研究意义和实践价值。

关键词:著作权;合理使用;公共利益;利益平衡

一、“合理使用”的界定

在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中,著作权的获得相对要简单的多,它并不需要像专利需要授权、商标需要注册,它只是基于作品的创作而自动获得,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也无需缴纳费用。这是按照目前的国际公约和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所规定的。于是根据著作权自动获得的原则,作品一经完成就享有著作权,而不论该作品是否发表或者是否提供给公众。①著作权人轻而易举获得权利的同时与大众合理使用作品的正当需求产生的公众利益之间产生了矛盾。法律为调和这一矛盾,满足公众对作品权益的需求,对作者和权利人的著作权进行了限制,其中最重要的限制就是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对协调公共利益与权利人之间的关系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网络时代的到来,人们对于作品相关权利的更多需要也随之呼之欲出,现行法律对合理使用制度的规定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大众对作品相关利益的需要,于是二者的矛盾呈现人们面前。

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可以知道“合理使用”必须具备的条件②,在判断使用他人作品行为的合理性时必须综合考虑这些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合理使用都不能成立。

二、著作权法中有关合理使用的规定

(一)有关合理使用的概念

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制度是从“作品”的角度来说的。③著作权法中对合理使用制度的确立,表明了著作权法并不排除他人合理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合理使用制度为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划定了一条分界线,双方在各自的领域中使用作品的某些权益,这样有利于达到保护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利益与促进知识与信息广泛传播的双重目的。

合理使用制度的确立是符合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的④,一方面,著作权法以维护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利益为核心,对其利益的充分保护始终是各国著作权法的主旋律;另一方面,著作权法的制度设计要求有利于促进知识与信息的广泛传播,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文化、科学事业的进步和繁荣。⑤

(二)对“合理使用”的规定

著作权法对作者以及其他著作权人规定了相当广泛的权利,如果由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不加限制的任意行使相关的精神权利或者是经济权利,必然会影响到社会公众对于相关作品权益的正当使用,从而可能会限制社会公众对知识汲取的途径,甚至也会影响作品本身的传播。所以无论从作品的作者或权利人的角度出发,还是从社会公众整体的利益考虑,都应当对作品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权利进行必要的限制。

从著作权法中对合理使用制度的规定来看,其对合理使用的范围规定得较为详细,无一不是为社会大众使用作品的某些权益提供了方便,同时也要求社会大众对作品的使用不能与作品的正常使用相互冲突,也不能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当然,著作权法对特殊的利益群体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以保障他们获取作品的途径,比如针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对盲人的特殊照顾等,这些都为普通大众的利益开启了方便之门。

三、合理使用与公众利益的关系

(一)合理使用中公共利益的合理性

借助现代版权制度保护版权人个体利益具有坚实的现实基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版权制度正是通过保护作者的发明创造,鼓励其推出更多更好的版权作品,以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⑥将优秀的作品展现于社会大众面前,不仅丰富了作者和其他权利人自己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而且还繁荣了社会以及整个世界的文化市场,丰富了人们的精神世界,这无疑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版权制度的创立符合现代法治精神,虽然是针对特定主体(版权作品创作者),但并不意味着它是一种特权,因为该权利是一种开放的,具有普遍性的权利。从目前国际版权公约和各国版权法来看,对个体利益的保护是得到广泛认同并有着合理的法律逻辑的。⑦但毋庸置疑的是,对个体利益的保护以及个体利益的实现都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这样才能限制个人利益的绝对性,使其在有界限的范围内享有自由,这样的自由才会长久,才会更加合理。同时,也能够保障个人的自由不会触及社会公众的利益。

为了保护社会公共的利益,有必要限制对个人权利的保护。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看,合理使用制度可以看成是制度安排下的特定智力作品创作者和不特定作品使用者之间就信息资源分配所进行的交换。合理使用制度既可使智力劳动者获得报偿,也维护了公众使用公有资料的自由。这正是其正当性所在。合理使用作为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的最为重要的形式,它的确也表明了著作权不是一种绝对的专有权,而是一种受到限制的权利。⑧尽管著作权是以保护作者和其他权利人私权利为主,但是为了平衡个人权利和社会公共权利之间的关系,合理使用制度的出现恰好迎合了普通大众的心理,同时又不影响权利人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这正是合理使用制度的合理性所在。

在著作权法运行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无论是从著作权起草到公布还是著作权在现实社会中的具体运用,著作权法中总会体现相当多的公共利益,比如方便大众接触作品,进而进行学习和扩展知识;提升个人的文化教育内涵;促进知识和信息在一般大众以及特殊群体间的交流等。当然为了保证这些公共利益的实现,必然需要著作权法给予具体的制度规范来实现,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合理使用原则,这正是本文所论述的。在给予对作者以及权利人的保护是在该合理使用制度的框架下的同时也为社会大众的不同利益进行了照顾,从而为建立在对公众使用作品利益保障的基础之上实现了公共利益的文化繁荣。

鉴于对著作权中公共利益保护和确认的必要性,国际条约以及相应的国内立法都在顺应时代的发展对著作权的公共利益进行了不断的调整与进行新的规定。比如TRIPS协议,尽管它是在西方发达国家的主导下制定的,体现了对个人利益保护的重视性,但它也肯定了对著作权中公共利益保护的必要性:“承认保护知识产权的各国国内制度中强调的保护公众利益的目的,包括发展的目的与技术目的”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权利行使,目的应在于促进技术的革新、技术的转让和技术的传播,以有利于社会经济福利的方式促进技术知识的生产者与使用者互利,并促进权利与义务的平衡。”TRIPS协议的第8条中规定成员国可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公共利益的健康与发展,防止作者和其他权利人滥用知识产权,防止借助国际技术转让中的不合理限制贸易行为或者消极影响的行为。这充分说明了TRIPS协议重视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并且它以国际条约的形式引导各国著作权法对公共利益进行保护的方向。以美国版权法为例说明大多数国家已经意识到在网络环境中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不能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因此在对版权保护的同时也规定了例外的情形,以体现对公共利益的保护。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对技术措施法律保护的例外和豁免主要包括:反向工程;执法和情报活动;加密研究;安全测试;保护个人身份信息;对非营利性图书馆、档案馆和教育机构的豁免;对广播组织的豁免。⑨著作权中对公共利益的保护是立法潮流,这也体现了一定的法理观念:“在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环境下,每项权利实际上都可能让步于某种公共利益。”⑩这显然都体现出了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制度中的公共利益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合理使用中公共利益的合理性。

(二)网络时代,私人权利保护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公共利益优先

在网络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作品以多种多样新的形态出现在我们面前,这无疑对合理使用制度带来相当大的冲击。正是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传统作品在互联网上呈现出作品文字的数字化、作品无限复制的方便化、作品的容易获取性、组品传播方式多样性以及传播速度快速性等特点,使原有的合理使用的规则制度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和影响,以前所建立起来的平衡性遭到打破。原本认为是合理使用的行为很可能已经对作者或者是权利人造成了很大的侵害;又或者说是各种形态的作品为作者或者权利人谋取了更多的权益,这而且样的谋利已经侵害到社会公众的利益。

合理使用制度在网络环境下仍要有一定的空间。因为合理使用制度是为了维护版权人和公共利益的平衡而设计的,而版权人与公共利益的平衡是版权制度的基础,我们的确有更多的途径去获取版权的内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公共利益可以无限制的放大,而以合理使用制度之名去限制版权人的权利。在现代网络环境的发展下,合理使用制度的扩大或者缩小在其实质上是由如何在发展的社会中平衡版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所决定的。因此,我国在设置网络环境下的合理使用制度时,应以公平合理为原则,以对版权人的权利扩张和技术保护措施的限制为核心,重新平衡版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冲突,使版权利益与整个社会围绕着互联网络的正常、健康发展而形成的网络利益关系相互协调,当然,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不能以牺牲权利人的利益为条件,但是个人权利实现的途径以及满足的途径有很多种,与此同时对公众利益的满足或者说是造福于社会大众也应该是每一个作者或权利人应该秉承的理念。

四、重塑合理使用中的公共利益

(一)在网络环境下要合理扩张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1、在国际公约的引导下,对版权的保护逐渐成为全球化趋势,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应是潮流

国际上对版权的保护早在19世纪兴起,尽管我国正式引进知识产权法的时间很短,并且对我们来说知识产权就是舶来品,我们是被西方发达国家灌输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思想。当然,这对于西方国家来说,保护知识产权对它们有很大的必要性也会带来很大的利益。尽管我们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制度,但是这个制度的确也带给我们很大的好处。而且对于版权的保护已经是国际上立法的趋势,各国纷纷意识到保护版权的重要性。所以无论是从国际上看还是国内立法看,对版权的保护都是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总体上呈现了对版权保护加强的局面。

2、版权保护的国际化需要循序渐进的过程,合理扩张是核心

随着国际经济和文化的不断交流和融合,版权保护的国际化趋势较为明显。因此加强电子版权保护的国际化合作,在全球范围内保护版权人的利益是公平合理的。由于发达的西方国家占有太多资源,而发展中国家拥有较少的资源,发展中国家为了发展本国的文化,不断调整本国的知识产权法对版权进行保护去适应国际条约的发展,从而丰富和发展本国的文化是发展中国家著作权立法的趋势。电子版权保护的国际化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一进程应当基于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现状给予适当控制。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版权保护的全球化进程中,应当充分考虑本国的经济实力和法律观念,注重维护国家利益,反对保护标准与国情不相适应的盲目提高。尽管对版权保护是刻不容缓的,但是想要找到适合一国的国情,并且会被国民普遍接受,真正能够促进作品的创作或者是繁荣文化市场的制度是需要不断在实践中摸索的。因此,在版权保护国际化的进程中,我们要注重合理扩张,合理扩张不仅符合国际条约对版权规定的精神,它更要在一国合理的生根发展。

(二)网络环境下对我国现行合理制度中的公共利益的看法

在网络环境下,要尽量使合理制度中的公共利益与权利人的个人利益达到平衡。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不断进步,著作权人的专有权有不断拓展的趋势,但是从公共利益角度来审视合理使用制度,关注其与公共利益的关系,能够让合理使用制度在变化的社会环境中不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从而保障社会公众对著作权作品必要的获得与利用,以更好地促进著作权法的改革和完善,实现其立法目标。无论是从著作权的立法意图看还是在著作权法的司法实践中,著作权法具有重要的公共利益目的。不仅是由于著作权法与作品的传播,与思想的创造活动有着息息相关的关系,而且同时著作权法对一国的政治思想文化与物质条件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这就决定了它不能专注于对作者或者权利人专有权的保护,而应普遍照顾到到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

事实上,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制度的核心是确保社会公众和其他权利人对作品的接近。在接近的过程与接近的方式选择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二者之间利益的摩擦。当然,在涉及有关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案件中,保障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和保护作者及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之间尽管始终存在矛盾,但这样的矛盾一般可以在著作权法构建的合理使用的框架内得到解决。确保著作权人对作品的著作权,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公共利益之所需,因为一则著作权法实现的公共利益首先建立在保障著作权的基础之上,二则通过保障著作权,激励了作品的创作和有效传播,这本身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利益。合理使用制度为社会公众接近作品创造了合法且合理的条件,它不仅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法律上接近的保障,也为社会公众实际享有权益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理论上的支持;合理使用制度也为其他权利人接近作品而利用作品提供了法律上的保护,也为作品实现了二次润色进而以其他方式展现出来,实现另一种形式的价值,也二次造福了社会大众,促进了文化市场的繁荣。

著作权法不仅是保护作者和权利人的专有权的法律,它更是一部平衡作者、其他权利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的框架。合理使用的制度设计在于为平衡二者之间的利益,既能保护作者和权利人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也为社会公众获取知识、满足自己的学习生活需要或者是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与其说著作权法限制了作者和权利人的专有权,不如说著作权法为二者构建了一个桥梁,不仅方便权利人的权利获得,也便捷了社会公众获得作品的途径,使作品在公益的范围内更为顺畅地流通和传播。因此,在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的具体实践中,要充分认识到二者之间的关系,做到二者之间权利的兼顾,从而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注解:

① 李明超、许超著:《著作权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17页。

② “合理使用”必须具备的条件:(1)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2)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3)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4)使用他人作品,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

③ 李明超、许超著:《著作权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95页。

④ 《中华人名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⑤ 冯晓青著:《著作权合理使用中的公共利益》,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⑥ 刘志刚著:《电子版权的合理使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版,第41页。

⑦ 李秋荣著:《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博弈与平衡》,《电子知识产权》2004年第七期,第24页。

⑧ 冯晓青著:《著作权合理使用中的公共利益》,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⑨ 李艳著:《网络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9页。

⑩ [美]路易斯亨金著:《 民主 对外事务》,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6,第142-143页。

袁泳著:“数字版权”,载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论丛》(第2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刘德良著:“关于网络时代的合理使用制度的思考”,载《中国版权》2003年第6期。

刘志刚著:《电子版权的合理使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39页。

刘志刚著:《电子版权的合理使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