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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对于企业而言有什么好处呢?其实道理很简单,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经营的目的不仅仅是赚钱,而是对社会、对环境、对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都负有一份责任。在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企业才能够实现长远的发展。
社会责任从小处着手
虽然在全球范围内,BT只是很小的一分子,但是我们也尽力而为去减少碳排放,实现环保和社会责任。
不久前,BT和思科联合支持了一个研究项目,希望在环保和社会责任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我们在全球范围内邀请了六位专家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研究。这些专家虽然身处世界各地,但是利用思科的视频设备和BT的网络,便能够在网络上无需长途旅行就可以进行充分交流。
以上只是BT众多举措中的一个。虽然在全球范围内,BT只是很小的一分子,但是我们也尽力而为去减少碳排放,实现环保和社会责任。
在英国本土,BT是最大的电信服务供应商,用于设备安装、维护的工程车就有数千辆。如果用汽油作为燃料,这些车辆每天将排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为了实现环保,BT已经将大部分车辆改用清洁天然气LPG作为燃料。此外,通过建立节能机房等诸多手段,与1996年相比,BT已经将自身的的碳排放量减少了60%左右。按照计划,到2010年,BT的碳排放量还将比1996年减少近80%。
同时,我们帮助顾客从自己的家中和公司开始做起,减少碳排放量。BT的总裁韦华恩也担任英国行业联盟(CBI)第一次会议的主席。该联盟的建立宗旨就是为企业如何应对气候变化设定议程。
至于资源回收,BT的每一个办公室,包括在中国地区的办公室,除了交给客户的文档等重要文件外,所有纸张都是双面打印,以节约资源。这些细节无论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可以做到,关键在于树立责任意识。
排除短视行为
承担社会责任不仅仅在于减少多少碳排放,而是切实树立责任意识,并通过企业的日常行为表现出来。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风气不是自发形成的,需要每一个企业的努力和相应的时间进行培育。从BT自身而言,我们在采购时会询问供应商对环保的看法,以及他们有怎样的产品和服务能够保护环境,对社会有所帮助?厂商的条件令我们满意,才能成为BT的供应商。
另一方面,BT服务的客户许多都是大型跨国公司。他们也会考察BT究竟是不是一家“绿色”的公司,是不是一家对社会有责任的公司?如果我们不符合他们的要求,也无法成为这些跨国公司的通信服务提供商。大家都这样行事,承担社会责任的风气就会慢慢的培养出来。
事实上,承担社会责任不仅仅在于减少多少碳排放,而是切实树立责任意识,并通过企业的日常行为表现出来。就环保而言,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碳排放水平,工业企业的排放量可能很高,但IT企业大量应用电脑等电子设备,排放量就没有那么多了。那么,IT企业如何减少碳排放呢?其实办法也是很多的,譬如不同地区的部门沟通时,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而不是乘坐飞机等交通工具,就可以减少碳排放量,同时节省不必要的旅行时间。这对许多企业都并非难事,而是是否愿意去做的问题。
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排除短视行为。就环保而言,企业当年的大量投入可能产生的回报很小,甚至是没有回报。但是,如果环境被彻底破坏,我们就无法继续生存,做生意也将是空谈。如果我们现在不付诸行动,下一代的未来将不可想像。
将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相结合
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一些创新可以衍生出新的商机,从而有利于企业的成长。
作为一家负责任的公司,BT希望在社会责任方面尽力所能及之力。我们现在的投入虽然没有多少短期回报,但是具有长远利益。其中的关键是:企业必须从上至下切实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必须用心去做。
BT贯彻社会责任意识已有多年,刚开始也很困难,大家都在思考这样做究竟值不值得?但是坚持下来后,社会责任已经成为股东对我们的要求,因为股东觉得BT是一家负责任的公司,对我们的前景有信心,所以乐于投资我们的股票。由此可见,社会责任和企业利益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社会责任的范围很宽广,应该切实与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BT正在进行转型。在转型的过程中,如何实现企业的发展和承担对股东的责任,我们都进行了深入思考。BT认为,企业要成功转型,就需要进行根本改变。这个改变就是尽力提高客户的服务质量,为客户尽快提供新的产品和服务。
或许,许多人心中都存有疑问,作为一个企业,为何要承担如此众多的社会责任和环保义务?在BT看来,这些都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基,而且对股东和客户也是一种应尽的义务。
在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中,BT还发现许多创新的机遇,可以以此开辟新的商机和服务,让客户能够享受到创新的好处。同时,这些创新也有利于我们在业务上的发展。总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无论对全社会、所有顾客,还是企业自身,都是一件有益的事情,BT也将在承担社会责任的道路上继续前进。(本文根据林永佳近日的采访录音整理而成,标题为编者拟定)
链接林永佳简介
林永佳,1958年生,曾在大东电报局及香港电信集团任职;1988年加入InfonetServicesCorporation,出任多个资深营销管理职务;2006年被任命为BT东北亚区副总裁,负责BT在大中华区(包括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以及韩国的业务。
背景介绍不见面也能做研究
关键词:低碳经济;低碳技术;碳价格制度;碳税;碳排放权交易;边际社会成本;边际社会收益;价格信号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4)05-0053-07
从全球战略的角度来理解温室气体排放的后果,如气候变暖所导致的洪水、干旱、冰原融解和海平面上升等恶劣自然现象,这是由人类无休止的自利性经济活动而给他人给世界带来的负的外部性。自利行为无法避免,解决由此引起的负外部性市场失灵的最好办法就是给碳排放定价,以直接的经济性考虑计算减排的成本,那么在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之间的取舍就是简单的和可比较的。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最有效的减缓气候变化和发展低碳经济的办法是通过基于市场的政策。碳价格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基础。
一、碳价格及其功能
(一)碳价格及其确定
确定一个有效的碳价格,既能激励企业以及家庭的行为,又能鼓励研究和发展低碳技术。碳价格必须上升到能将温室气体排放的社会成本传递到数以亿计的公司和个人的日常决策中去。在欧洲碳价格相对高昂,但是在美国和发展中国家碳排放的价格则接近于0。此外,即便是在碳价格能够覆盖到的区域中,一些区域相对于其他区域受到优惠,并且缺乏能够保证在时间维度上进行有效分配的机制。实施了碳价格的地区(或国家)比没有实施碳价格的地区(或国家)更有利于发展低碳经济。
碳价格用于显示产品在消费和生产中排放温室气体所造成损害的信号,即反映温室气体排放的边际社会成本(Marginal social cost,MSC),从而有利于通过“污染者付费”来矫正负外部性。减排的最优水平应该根据减排的边际社会收益(可以用排放的边际社会成本MSC表示)与减排的边际成本(Marginal abatement cost,MAC)相等来确定。
然而考虑到碳循环、气候敏感性、未来技术和排放路径等因素,碳排放的社会成本在数值上是难以确定的,其值域范围应当很大,因此,以目标路径和相关边际减排成本为基础来计算碳价格会更好,减排的边际成本(MAC)就成了温室气体的指导价格,另外,考虑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在提高能源安全、减少空气污染和森林砍伐、维持生物多样性,以及提高人类生活水平方面的收益,则可以进一步降低对成本的估计(Stern,2008)。麦肯锡公司基于“自下而上路径”对减排成本的研究显示:如果要实现到2030年温室气体稳定在550ppm浓度水平以下,每年要减排约200亿吨,碳价格则要为20~25欧元(26~33美元)。诺德豪斯运用DICE模型计算的2010年最优碳税为34美元/吨,到2015年达到45美元/吨,到2050年上升到90美元/吨,到2100年达到202美元/吨。ichaelowa等学者(2005)指出:“在收益不确定的情况下,不能使用成本收益分析,那么最好根据成本有效性来实施价格政策,作为次优选择”。
(二)碳价格的功能
建立并提高碳价格是解决全球变暖问题的充要条件。碳价格有四大功能。
1. 提高碳价格将会为消费者提供什么是高碳商品和服务的信号,因此有利于消费者改变消费行为。对于依靠愿望、信任、富有责任感的公众、环境道德和内疚感来实现主要的减排目标是不现实的,这些因素有利于我们减排目标的实现,唯一能够在有上百万家企业和数以亿计人口的庞大地球取得显著而持续的影响并获得数以万亿美元减排费用的办法就是提供碳价格,通过经济手段改变消费者行为是最持久的。
2. 碳价格将为那些使用很多碳燃料(比如说煤炭和石油)的厂商以及那些利用很少或者不用碳燃料的厂商(比如说天然气和核能)提供价格信号。为什么在能源中会更多地使用煤炭?这与煤炭的价格相对较低有关。如果不对碳排放进行收费或引入其他限制机制,煤炭的最低燃料成本地位长时间内都不会动摇。找到煤炭的替代品或找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办法对于世界减排行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所以要探讨如何对碳排放进行定价才能使这种价格被纳入化石燃料电厂的电力生产成本中去。发电行业能效低下以及排放超过必要排放量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对于发电厂来说化石燃料价格太低;二是我们对于温室气体排放所造成后果的无知,直到较近时间这种情况才有所改观。美国多数电厂已经老化,平均历史年龄达到了35岁。这些电厂初建时,燃料价格较低。作为一种燃料煤炭的价格要比天然气价格低。即使燃煤电厂在配备污染控制系统后的修建成本要高于燃气电厂,煤炭和天然气的价格差别仍会使燃煤电厂的发电成本相对较低。在发电量不变的前提下,现代燃气电厂产生的碳排放只有老旧燃煤电厂碳排放的1/3。而碳排放降低的原因则在于燃料的转换和燃气电厂能效的提高。
3. 碳价格将为发明家和革新者发展和引入低碳产品以及引入能够替代当代科技的生产流程提供市场刺激。如果一个燃煤电厂排放了很多温室气体,在时间合理的将来电厂就应该把这种外部性社会成本加总到电价中,这将鼓励污染更少的电源系统对燃煤电厂的替换,例如风力发电就是零排放的一个例子。要想理性评估能源成本,就必须为CO2排放制定一个合理的价格。同样的道理,要想使太阳能取代廉价的化石能源,就必须在提高后者价格的同时降低前者的价格。国际能源署的一份研究表明,有效的价格政策能帮助生态保护新措施更快地融入市场,为消费者所接受。如,光伏技术的销售额正以每年15%的增长速度发展,预计将从2025年起开始盈利。如果增速再翻一番,则到2015年就能实现完全盈利。
4. 碳价格有利于形成打破高碳的“技术―制度综合体”,有利于发展低碳经济,即高的碳价格将会使前三个目标所需的信息得以有效利用。改变消费者的高碳生产和消费习惯、让更多的企业低碳生产以及创新低碳技术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要求。协调碳交易税将会使商品价格按照其生产的各个环节中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而成比例地上升。把碳价格纳入到经济发展过程中,是我们发展低碳经济、创新低碳技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消费方式及相应制度安排的基础。
二、碳价格的形成过程及条件
我们应该把温室气体排放的成本加到产品价格中去,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有强烈的动机来寻找更好和更经济的方式以实现商品的零排放生产。外部成本是一种社会成本,是由厂家生产产品时造成的,免费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就会产生社会成本,外部成本内在化会使生产者把这种社会成本加总到产品价格中。
20世纪60年代,科斯(1960)提出外部性问题的产权治理构想,迅速得到其他学者和政策制定者的重视和支持(Croker,1966;Dales,1968),自此排污权交易制度形成。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排污权交易制度在低碳经济中的演化形态,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中被广泛使用,具体形式分为两种: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和基于项目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长远看来,低碳发展理念正在全球范围内不断蔓延和深化,以政策工具的整体效益为研判依据,以配额为载体的碳排放权交易有可能成为将来最主要的市场化调控手段,目前已吸引众多经济学家试图对该机制进行探究(Pizer,2002;Daskakis和Markellos,2008;Goulder和Hafstead和Dworsky,2009)。但是,作为低碳转型的实施机制,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动力效应最大化释放还有赖于很多关键环节,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确定一个合理的碳排放权价格(Stern,2009)。由此可见,围绕碳排放权价格的形成机制开展深入研究就显得非常重要。迄今为止,涉及碳排放权价格形成机制的理论文献可谓汗牛充栋,但其研究视角却并非如出一辙,侧重点离散地分布在诸如碳排放权内在价值、市场波动影响和定价方法等方面。我们将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作为考察对象,以碳排放权价格的形成路径为线索,分析碳价格的形成机理。
在政府的政策性引导下培植社会群体的低碳偏好,是我们理性地处理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关系上的时代体现,而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作为这一理性的具体实现手段,在政府确保低碳激励的有效性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核心思想可以表述为:以确定某一特定时空的环境容量为前提,政府环境管理当局首先对碳排放权利进行行政性赋予,在通过初始分配、流通许可等政策手段构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后择机退出,最终利用市场机制调和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冲突。
要想厘清国家理性在产业组织之间的传导效应,必须对交易机制的路径设计有准确把握。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一种典型的“限额与贸易”制度,其实施路径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步骤:首先是总量确定。环境系统有自我净化能力,但这种能力是有限的,超额排放会打破环境系统的内部均衡。因此,政府必须建立一个动态可调整的总量测算系统,对人类排放行为进行总量控制,并以此作为碳排放权的供给上限。其次是初始分配。在明确某一特定时空的环境容量后,政府将进入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阶段,其实质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政策性营造阶段,碳排放权的基准价格在这一环节被发现。再次是市场交易。在初始分配完成后,政府在环境管理上的强制作用将进入退出机制,其职能逐步向服务型转变,主要任务是配合市场供求机制发现碳排放权的市场均衡价格;在这个阶段,企业在经济理性下会对价格信号进行策略性响应,并最终反馈在社会减排成本和资源配置效率上。
当然,上述路径描述仅仅是一种理想的模型化阐释,在现实的运行过程中,来自不同环节内部及其连接节点的不确定性冲击将致使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发生效率偏离。尤其是在初始分配和市场交易环节中,其风险系统更是纷繁复杂,也正是出于这一原因,对碳排放权价格的形成机制研究显得格外引人入胜。
在初始分配环节形成的基准价格信号是启动市场交易机制的关键。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经济学立意上看,政府正是借助修正产权制度释放碳排放权的稀缺性,激活碳排放权的生产要素功能,将排放行为的外部成本纳入碳排放权价格核算体系,并通过厂商的支付决策消除企业与社会之间的成本差异,最终实现外部性内在化和环境容量优化配置。因此,碳排放权基准价格的科学设计应当尽可能全面地反映与企业排放行为相关的价值链变动。
令人困扰的是,即便不考虑外部因素的影响,为碳排放权设计基准价格仍将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对此,产权学派给出的解释是:商品具有不同的有价属性,同一商品的不同有价属性可以进行产权分割和重组,商品的价格则体现了某一特定权利束的内在价值;同一产权归属下的权利束构成越繁杂,相应的价格发现成本就越高昂,定价可行性也越低(Barzel,1997)。遵循这一思路,许多学者开始探索碳排放权的内在价值构造,并首先将注意力集中在了碳排放权的经济价值上。初步结论为:环境资源是人类繁衍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在过往的历史中,环境资源的产权长期被置于公共地之中,人类在不断将其进行价值转化的过程中,并没有承担其稀缺性日益增强的后果,甚至还造成了气候恶化等问题。在政府行政性介入后,企业的生产获利可能性与环境产权强制绑定,碳排放权的有无多寡直接影响着企业的价值实现及其程度。因此,为碳排放权确定基准价格,必须首先考虑到这一经济价值。
随着对碳排放权认识的不断深化,很多学者逐渐察觉到碳排放权初始定价问题的复杂性,其根源就在于环境的多功能性。Janssen(1995)认为,某些环境因素与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紧密联系,甚至会成为文化的载体。另外,环境质量还会影响生态系统中其他物种的生存权利,这些有价属性都构成了碳排放权的内在价值。近年来,一批学者又立足于企业和普通公民全面发展的平等权利,将碳排放权界定为一种新的发展权(Posner和Sunstein,2008;Mumma和Hodas,2008;Green,2009)。这一系列研究详实了对碳排放权非经济价值的科学认知,又客观地增加了对碳排放权初始定价的难度。当然,考虑到技术可行性,部分学者认为在确定碳排放权基准价格时要以经济价值为主体,而其他非经济价值的损耗可以通过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来维持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上的一致性。
国内学者也对中国的二氧化碳减排成本和碳定价进行了研究,高鹏飞等(2004)运用MARKAL―MACRO模型将能源、环境和经济进行耦合,系统研究了2010―2050年中国的碳边际减排成本。结果显示,当减排率在0%~45%时,碳边际减排成本为0~250美元/吨;姚昕和刘希颖(2010)在保障经济增长的前提下,计算出中国最优碳税的征收路径,由2008年的7.31元/吨逐步上升到2020年的57.61元/吨;陈诗一(2011)利用基于方向性距离函数构建的减排行为模型,度量了中国38个工业两位数行业的二氧化碳边际成本,并在减排率为1%的情景下,估算出2009―2020年间工业全行业的碳税为19~46元/吨较为合适。还有一些学者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建设阶段出发,对影响碳排放权初始定价的外部因素进行了研究。其中,许广永(2010)发现,在我国碳定价机制建设进程中,碳排放量衡量标准建设滞后、相关监督管理机构缺失、碳排放测量技术水平落后和碳排放权分配方式不当等问题的存在都对碳排放权的初始定价造成不利影响。林云华(2009)从环境政策之间的协调关系出发,认为在排污权的初始定价中,必须考量排污收费等其他政策的规制强度,避免排污权和排放收费的重合使用状况,这一点也为合理确定碳排放权初始价格提供了重要借鉴。
早期学者在对碳排放权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中几乎忽略了初始分配问题,因为根据传统微观经济学理论和科斯定理,在零交易费用世界中,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只影响平等,但不会影响交易之后许可证的最终竞争性分配的成本有效性。近年来,随着碳排放权交易制度逐渐进入实际操作层面,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发现在交易成本存在的现实世界中,一种合理的初始分配是影响环境产权交易市场表现的重要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交易的市场效率(Hahn,1984;Westkog,1996;Woerdman,2002;Cason,2003)。
理论上,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方式有无偿分配、定价出售和拍卖三种。其中,无偿分配是管理成本较低的一种分配方式,环境管理机构根据各企业的历史表现确定相应的发放比例。定价出售方式是指环境管理机构为碳排放权确定一个基准价格,为随后的市场交易提供有效的价格信号。拍卖是与碳排放权交易目的最相一致的分配方式,许多理论分析中均以拍卖作为许可证初始分配的方式,然后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率先进入实施阶段的是无偿分配方式。作为一种探索性尝试,无偿分配方式最先惠及部分在产业转型中利润链较薄弱的企业,为落后产能建立了温和的退出机制。但从长期目标来看,以免费方式分配的许可证比例应该逐渐缩减,并逐步让位于拍卖方式,Goulder(2009)通过一般动态均衡模型生动描述了这一过程。在大多数情况下,无偿分配方式还是受到了经济学家的诸多诟病。无偿分配方式意味着,企业在获得初始碳排放权中没有支付额外的成本,相反地,碳排放权将成为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且具有可交易性,企业可以通过交易套利,甚至可以通过策略性定价操控市场运行,事实上导致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不稳定。另外,在无偿分配体制中,低碳治理创造的稀缺租金全部流进了许可证集团手中,而这些租金原本可以有效提高政府收入,并通过收入的循环使用获得环境治理的双重红利。Burtraw(1997)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如果减排量小于23%,由无偿分配许可证造成的收入损失及其循环利用后产生的价值将是拍卖制度下治理成本的两倍。Cramton和Kerr(1998)在系统地比较了无偿分配和拍卖制度后认为,无偿分配在节能减排的动态效率、福利分配效应方面也存在较大弊端。他们还发现,如果许可证是通过无偿分配方式发放的,不同利益集团之间会展开寻租竞赛,这将导致政府耗费大量政策规划成本。尽管无偿分配方式漏洞百出,但仍作为主流的分配体制被EUETS等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采用,传统的观点认为,这仅仅是因为它提供了对分配效应更好的政策控制(Stavins,1997)。另外,从其他两种分配方式的成长周期上看,并没有先验的基准价格信号为环境管理当局提供参考,贸然采用有可能会适得其反,只有在早期先采用无偿分配方式积累经验信息,才有可能为其他两种方式的推广奠定基础。
从减排的整体效益来看,拍卖方式有较大的优越性。拍卖方式的基本原则是通过购买者之间的公开竞价来最大限度地发掘碳排放权的价值,其政策价值得到了众多学者的高度赞许。Betz et al(2010)认为,有效拍卖机制产生的基准价格信号反映了节能减排的社会边际成本,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同时还减少了税收的扭曲,提供了更大的创新激励,使成本分配更加灵活,减少了租金分配的政治争议。唯一令经济学家担忧的是,由于现实市场本身就是不完善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中的市场势力会影响拍卖机制的正常运作。Cong和Wei(2010)发现,垄断势力会摒弃统一价格拍卖方式,采用歧视价格拍卖,进而造成社会福利受损。有学者试图通过制度设计来减少市场势力的负作用,由此使减排分配更接近有效结果,可令人失望的是,在最优实现路径上还是会受到跨期分配的影响(Hagem和Westkog,1996)。
定价方式与政府致力于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意图也是不谋而合的,但从对初始定价复杂性的研究中可以看出,这种直接定价的操作方式在使用阶段、技术可行性等方面会遭遇诸多障碍。从历史上对排污权初始分配价值评估的研究成果上看,平均影子价格模型、IPO定价模型等被广泛使用,部分学者也将这些方法引进到碳定价中,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早期的价格信号奠定了基础(Huang,2010);还有学者突破学科边界,将碳排放权界定为一种实物期权,并通过实物期权模型(Chesney和Taschini,2008)对其进行初始分配价值评估,这为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式的多样化和科学性作出了重要贡献。不过,针对这一系列定价出售的方式,有学者作出了善意提醒,即要提防政府部门的价格操纵行为(Cason,1997)。
从政策效率和与政府解决负外部性问题的目标契合度上看,定价方式和拍卖方式都具有相对优越性,但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范围内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尤其是在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全球范围内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将面临新的协议框架,如何将以上研究成果和自身实际相结合,选取合适的分配方式及其组合,值得各国深思。就我国而言,部分学者认清了我国普遍存在企业承受能力不足、政府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市场不完善、信息不对称等现状,建议在初始分配中采用免费分配为主,公开拍卖、定价出售和特殊处理相结合的方式(肖江文等,2002;瞿伟,李俊峰,2005)。
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可交换有价资产,与一般商品类似,对其市场均衡价格的影响因素分析可被纳入标准的供求分析框架。通过对边际减排成本和碳排放权价格的比较,具有排放行为特征的企业在市场上被自然定义:减排成本高于碳排放权价格的企业会产生购买动机,成为碳排放权的需求方;而减排成本较低的企业则可以通过转售多余的碳排放权攫取额外收益,成为碳排放权的供给方;碳排放权的市场均衡价格则在这一供求态势下逐步形成。
为简化分析,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研究通常先以完全竞争市场为考察模型。在进行了一系列严格假定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发现,经济增长、资源禀赋、低碳技术水平、政府环保目标、公众环保意识及预期等因素会影响碳排放权供求曲线的移动方向和幅度,进而引起碳排放权市场均衡价格的波动;Capros(1999)、Ellermanhe和Wing(2000)等利用一般均衡模型发现,政府环境政策强度与碳排放权价格之间显著正相关;含碳资源能源的价格变动也引起碳排放权市场价格的连锁反应,如Convery和Redmond(2007)在分析了2004年11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的EUA(欧盟配额市场)后发现,能源价格是影响EUA价格的重要因素,而气候对EUA价格的影响不显著;Bunn和Fezzi(2007)则通过VAR模型研究了英国电、天然气和碳价的每日现货价格,也得到了能源市场对碳排放权价格的影响关系,同时还发现EUETS下的各工业部门经济活动也会对碳排放权现货产生影响。
当我们将视线转移到现实市场时,就不得不考虑交易费用和市场势力的影响,交易成本会出现在交易的不同阶段。在进入许可证市场之前,企业必须学习市场规则,依据环保条例来决定如何调整自身的最优生产计划,并决定是否进行许可证的交易。一旦企业获取市场信息并决定交易许可证,企业就会去寻找交易伙伴并启动谈判。因此,在碳排放权市场中企业交易费用的潜在来源包括搜寻、获取信息、谈判、决策成本;在合同达成后,交易费用还会出现在合同实施和监督实施过程中。此外,行政审批的官僚层级、管理区域的分散性、碳排放权期限等因素也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交易费用规模。关于排污权市场交易费用的重要性已有大量的观察性证据存在(Atkinson和Tietenberg,1991),但是系统的实证分析却很少(Kerr和Mare,1995;Gangadharan,2000)。Cason(2003)运用Stavins模型证明了交易费用使买者和卖者排放控制的边际成本日趋迥异,这将导致价格和最终分配偏离零交易费用时的竞争性均衡;而Seifert和Wagner(2008)则通过构建随机一般均衡模型,在对欧盟市场中碳排放权现货价格进行动态分析后,证明了Cason结论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的适用性。Montero(2009)则分析了市场势力对厂商行为的影响,认为垄断厂商会通过超额竞买或排他性收购以达到减少排污权数量、哄抬价格或阻止新厂商进入的目的,以达到强化其市场势力的目的。
现有的研究生动地描绘了碳排放权价格的成长历程。从中我们可以发现,只有为碳价的形成机制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才有可能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获取最优的价格信号,充分释放交易机制在环境改善方面的调节作用。为此,政府必须着眼于总量控制系统、初始分配方式、市场交易规范和监督管理机制的设计与建立,对可能引起碳价效率偏移的风险点进行系统识别,并通过政策工具的搭配使用和政策创新确保碳价形成机制的有效运转。目前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为找到一个切实有效的碳价,还需要在上述几个方面积累探索经验。
三、碳价格是选择碳交易还是选择碳税
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提高碳排放的市场价格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来实现它。第一种方法是价格法,如碳税。第二种方法是量化法,如《京都议定书》和大多数政策提议中设想的总量控制与交易制度(简称碳交易)。目前的27美元/吨碳税将会以每年2%~3%的增长率增长。因为碳价格在国家间及区域间相同,因此征收碳税满足了“处处有效率”的条件。如果碳税的轨迹是以适当速度上升的,那么它同时满足了“时时有效率”。征收碳税的第一个优势就是它能够更容易、更灵活地将减排的经济成本和收益结合起来。如果运用排放目标法,那么数量上的限制会引起碳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欧盟的二氧化碳总量控制与交易系统就是前车之鉴。同数量法相比,由于价格法没有提供激励寻租行为的人为条件,因此减少了税收途径产生腐败和财务欺诈的机会。应当更加重视价格法而不是仅依靠量化法,如总量控制与交易制度。
在未来的几十年,最优碳排放的价格应当迅速上升,以反映逐渐上升的损失以及满足日益严格的约束。这就是价格的政策坡道。最优的碳价格在时间上应当以2%、3%的真实增长率缓慢上升,以反映出气候变化所造成的日益上升的损失。依照碳价格的最优路径,碳价格将由第一时期的27美元/吨碳排放上升至2050年的90美元/吨碳排放,以及2100年的200美元/吨碳排放。在排放受到限定的情形下,可以用“碳价格”作为市场的信号,表示那些使用化石燃料排放的二氧化碳应当支付的市场价格或罚金。碳价格可以通过“碳税”来实现,化石燃料价格越高,那么使用替代能源的内在激励也越大。
在温室气体减排治理中,碳价格一般通过政策工具得以形成:在“命令―控制”型的政策工具下,碳价格体现为减排成本除以减少的排放量;在税收工具下,碳价格表现为以单位减排成本为基础设定的税率;在排放权交易机制下,政府首先确定减排数量和初始配额,价格由市场上的买卖双方来决定。诺德豪斯对后两种市场型政策工具的优劣进行了比较,认为实施碳税在设置基准线、处理不确定性、维护价格稳定性、减少效率损失、调节公平性、抑制政府腐败等方面更具优势。然而,斯特恩又指出了实施碳税的一些劣势,例如碳税的实施难以确定真实的减排量大小,税收难以进行国际合作,选民对税收的合理利用存在质疑等。而配额交易的优势除了使排放数量有了较大的确定性,还可以让国际私人的碳金融从富国流向穷国,他还指出,例如设立技术标准的“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则在快速启动减排、规模经济和技术可预见性方面具有优势,但盲目的管制又会使减排的效率极低。因此,他们都支持混合使用税收、配额交易和管制三种政策工具。
给碳排放定价是一个技术问题,这个并不难。现在的问题是,我们选择什么样的制度能够使碳价充分发挥作用?在必须克服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和搭便车问题的场合,制度和组织是补充价格体系所必须的。现代社会日益分散的知识需要一个复杂的制度和组织结构来整合和应用这些知识。
碳交易方式是一种数量控制方式,一般来讲效率比不上像碳税之类的价格机制。是选择碳交易还是选择碳税从表面上看是一个手段的选择问题,但实际上是经济与政治的矛盾。从经济效率来讲,我们选择碳税是最有效的,如诺德豪斯所说,碳价格的设定,可以直接和气候科学及经济研究相联系;温室气体作为存量污染物,其规制更适合税收手段;既有制度能够用于排放规制,并不需要设计或引入新制度等(Nordhaus,1999)但在政治上不可行;碳交易尽管不是最有效率的,但在政治上更可行、阻力更小。
(一)碳交易
设计一些控制污染的市场的做法最早源于美国。据世界银行金融部统计,2008年共有337公吨二氧化碳当量通过各种项目进行交易,是前一年的两倍多,而前一年本身也见证了比更早一年40%的交易增长。世界银行估计,世界碳市场的规模2007年已达640亿美元。新一届美国政府正着手创建一个国内的排放市场,其设计必能避免欧洲制度所犯的错误。
除了国家与国家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碳交易以外,还有人认为应该把碳交易引入到个人之间来。那些低碳生活、有剩余排放量的人可以按市场价格卖给消费更多的人。个体公民之外的组织也可以在原则上包括在内。配额可分成一定的碳单位。每个人都可以拥有一张含有他们每年的补助的智能卡,每次有居家账单要付或使用旅行服务时都可以使用。据说,碳配给将使得许多专门设计用来鼓励能源节约的政府计划自动退场,人们可以自行选择如何最好地满足配额要求。关于配给的方式有,第一种是“可交易能源配额”,第二种是“家庭可交易配额”,第三种是“个人碳补助”的分配。其实个人领域减排的空间是很大的。据估计未来十年里可以节省10%的家庭二氧化碳排放量。这个过程中家庭承担的成本将达64亿英镑,但他们将会净省下194亿英镑。家庭所获的平均回报率将达23%。个人这个减排潜力之所以还难以发挥出来,除了公众意愿和政治意愿还不够强外,要真正实施交易成本还比较高。
(二)碳税
碳税征收范围是所有化石燃料,计税依据为不同化石燃料的含碳量。开征碳税能够降低对高碳能源的需求,提高低碳能源的替代作用,有利于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起到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作用。碳税的要旨在于帮助消除环境方面的外部性,确保它们的个人成本等于全部成本,包括对后代人而言的成本。向资源利用开征的税收应当尽量接近于生产点,以便适用于制造过程的一切相关方面。
目前,碳税在欧盟国家中得到广泛应用。瑞典在1991年税制改革中引进碳税,在1995年就收效明显,二氧化碳减排量达到15%,其中近90%排放量减少得益于碳税征收。碳税对人的行为的影响是比较明显的。如宝马的5系汽车,在全世界都有卖的。一般而言,欧洲卖的汽车,排量比美国小,气缸数量也较少。为什么欧洲人更愿意买排量较小的车型呢?这并不是因为欧洲人的文明程度比美国人高,而是因为欧洲的税高。如近年来,欧洲1加仑汽油的含税均价,比美国高两倍。还有部分欧洲国家是根据发动机排量征汽车税的。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要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采用相应的制度安排(如增加税)就可以达到目标。
美国经济学家马丁・魏茨曼(Martin L.Weitzman,1974)发现,在不确定条件下,上述两种政策工具并不等效。在决定税率和发放排放数量许可证时,管理者对于边际减排成本和边际收益曲线的认识会有误差,而这会导致政策偏离最优情景产生扭曲。对边际减排成本与边际收益曲线的斜率比较是判断政策工具效率的关键。当边际收益和边际减排成本曲线是线性的,并且已知前者确定后者存在误差(期望值为零),如果两条边际曲线的斜率相等,那么两种政策工具将产生同样的福利损失。否则,如果边际减排成本曲线比边际收益曲线更为陡峭的话,庇古税对于管理者而言将更为可取。反之则反是。因此,如果减污成本曲线比减污收益曲线陡峭,就应采用价格型工具;当污染成本曲线比污染收益曲线平坦时,就应采用数量型工具
(三)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倾向于选择碳排放交易制度
从理论上讲,在不确定情况下,碳交易与碳税并不是等效的。我们可以根据边际减排成本与边际收益曲线的斜率的比较来选择碳交易或碳税。从总体来看,更多的经济学家偏重于采用碳税作为发展低碳经济,实现减排的手段。但为什么在现实中,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倾向于选择碳排放交易制度作为主要的减排政策工具呢?这说明,理论分析与实际约束条件是不一致的。好的制度也因为条件不具备而难以建立。不少国家选择碳交易主要是从政治和利益层面考虑的,而不是什么社会福利最大化方面的考虑,于是发达国家的一些经济学家和实践者在政策建议中更加推崇碳排放交易而非碳税。这主要有:
1. 从国内来看,布坎南和图洛克证明企业将更加偏好排放配额及碳交易,而不是碳税。若从资源分配效率的角度看,这两种手段是没有什么差异的;但从收入再分配角度来看,排放配额政策可能导致整个产业的产出降低,并且产生了新的进入壁垒。在这种碳排放交易制度下,旧企业可能获利,而且即使受损也比污染税政策下要受损更小。但这对新企业是不利的,它们没有初始的免费分配,需要从市场上去购买。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旧企业(新进入的企业)可以获得高于正常水平的利润,它们会努力争取管制,管制越多越好。排放配额制度相当于创造了一种“租”金市场。而污染税相当于收回了企业原有的自由排放污染的产权,是一种产权变更。此外,政府官员也可从数量限制政策中得到好处,这是因为政治家更偏好尽快出成果,而政策成本又可以往后推。数量政策比较好地符合这种要求。美国的私营企业和环保组织都更倾向于有排放额免费发放配额的交易政策。这是因为大家都可以从碳交易制度的设计中得到好处。所以制度的设计并不能仅仅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角度去分析,而必须考虑是否给制度的实施者带来好处。
数量法比价格法造成的危害就会多得多。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看,《京都议定书》的数量法的低效已经逐步显示出来,未来几年相关国家又要为全球变暖及减排问题进行博弈和讨价还价。数量型规制比价格型规制更容易受到腐败的影响。价格法为腐败留下的空间要小得多,因为它不会带来人为的租金。此类租金的出现对于经济增长是有害的(此即所谓“资源诅咒”)。在总量管制与交易制度中,诚信的内在激励严重不足。一些人之所以反对价格型方法的理由是在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上它们不能限制排放量。这种反对意见是不成立的,因为并不存在“正确的”排放或者减排水平。直到如今关于碳浓度或者气体变化也没有一致同意的上限。
2. 从国际来看,碳排放交易制度的突出优点在于有利于发达国家,这也是为什么发达国家愿意采用碳排放交易的原因。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国际碳市场购买海外减排配额,替代国内减排。碳交易还有利于促进国际合作,在各国减排配额已定的情况下,高排放国与低排放国可以进行减排信用额的交易,这既保证了公平,又有利于提高效率。值得指出的是,通过国际碳市场的交易,不仅可以降低减排的成本,而且有利于国际间边际减排成本的均等化,这是有效减排的基础。总之,通过碳市场可把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组成减碳联盟,从而建立一种有效的减排机制。这在目前我们难以采用碳税的形势下碳排放交易是一种可行的选择。
3. 碳税有可能引起“绿色悖论”现象。所谓“绿色悖论”就是假定各国政府都一致同意以固定的速度提高从价税,能源所有者为了减少税收负担,面对或预期碳税的开征或提高,他们会增加当前的销售,碳排放会增加,气候变化因此会加快。这就会出现政府的目标和经济主体的目标不一致。绿色悖论意味着可开采能源的所有者的供给反应将遵循一条不同于普通供给者的反应的逻辑。“绿色悖论”现象是不是普遍存在?它在什么条件下产生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4. 选择碳税还需要一些条件。现行的税收并不是为环境目的支出而设计的。人们直接推动的碳税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部分或全部收入用在环境用途的税收;另一种是在于影响人们的行为使之与气候变化目标相吻合的税收。碳税对于公民来说必须是透明的。碳税的目的在于帮助消除环境方面的外部性,尽量使各个主体活动的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看到了庇古税的伟大。但是为什么开征庇古税又这么难?是成本太高还是有其他方面的原因。碳税的开征应当尽量接近于生产地,以便适应于制造过程的一切相关方面。
碳税的开征要有效并能得到有效实施,必须做到,第一,必须把碳税的收入用于环境保护方面。如在一些采用碳税的国家,只有丹麦二氧化碳排放绝对总量下降了。这是因为丹麦人将税收用到的补贴节能行为方面。第二,必须要有税赋互换(tax swaps),用碳税从根本上冲抵其他方面的减少量。这种碳税可以创造出“双重红利”,限制了排放,同时又带来了其他方面的好处。美国的一项研究分析说,每公吨碳15美元的税会抵补上假如对工人挣得的人均3 660美元工资免征联邦社会保障税而导致的税收减少量。为了获得政治上的合法性,把税收收入花在环境用途上将十分关键。第三,税收规制在激励创新,某种程度上也包括在控制创新方向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它们既能起到激励的作用,也能起到惩罚的作用。
此外,开征碳税还涉及到税收的公平问题。为什么英国没有在引进家庭碳税或能源税方面跟随北欧国家?其原因是英国的燃料贫困反映了该国独特的居家热力性能不足。在使用的十个收入群体样本中,某些家庭消耗了比其他家庭多六倍的能源。最贫困的家庭的单位能源支出比最富裕家庭更多。这时征收统一的碳税就不公平了。但可以采取“气候变化附加费”之类的方法解决这个问题。
总的来讲,选择何种经济手段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在减排目标已定的情况下,是利用价格机制,还是利用数量机制来实现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面临巨大不确定性的时候,碳税更为有效率。价格机制作为减缓全球变暖的协调者和推动者,其力量要强大得多。相对征收碳税,实施碳交易制度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减排的作用要比前者大很多。由于碳交易制度可以让我们提前知道温室气体的减排总量,所以相对征收碳税,它在一些市场经济不成熟的国家更有效。此外,选择何种经济手段发展低碳经济还要考虑社会的承受力。大量发展中国家需要发展低碳经济,它们的市场经济体制不成熟,税制也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所以碳交易制度具有较大的优势。选择碳交易制度有两大好处,一是实施的成本相对较低,有利于调动企业和个人加入发展低碳经济的积极性。二是这种选择更多地与全球化联系在一起。碳交易更有利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形成集体行动,达成减排协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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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望着她那副球体状的滚圆身躯;望着她那条长达约40,076千米的腰带;望着她那身几乎被海蓝色包围的衣裙。霎那,我清楚了她的身份。我伸出幼小的手,放在她宽阔的手中。十指交握的大手小手传来的温情母爱,轻柔地缭绕着我。我带着作为地球儿女对母亲的深深依赖,跟随着她的步伐稳稳前行。
她渐渐停住了脚步,我抬头一看,一本巨大的书册立在我面前。 “这是一本相册,它纪录了你们的发展,我的变化。”她边说着,边翻开这本厚重的相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汉代时期的相片:一位地方官员正在宣布对堂下老百姓所犯过错的惩罚,而这惩罚的方法竟然是种树!她看着我满脸不解的神情,仔细解释道:“在汉代,人类对环境的保护相当重视。汉代的皇帝不断勉励百姓多多植树。在一些区域,如果百姓犯了小过错,地方官员会将植树作为惩罚方法。”她指着第二张相片说:“这是唐代时期的,这上头的官员被荆条抽打是由于在他管辖的地区中,田地荒芜亩数高达总地区的十分之一,所以根据唐朝法律要受惩罚。”她指着第三张相片继续说:“这是宋代时期的,这个百姓被惩罚是因为他随意砍伐树木。还有,这第四张是······”
“这些都是记录了过去的照片”,我打断了她的介绍,好奇而迫切地追问:“现在的呢?有现在的照片吗?”她的神情顿时从怀念转变为悲伤,深深叹了口气,慢悠悠地翻开另一页,我定睛一看,内心也不禁沉重下来。那一页上贴满的相片,几乎都记录了人类对环境的恶行。肆意砍伐树木似乎是家常便饭,汽车尾部排放的黑烟已是屡见不鲜,电灯电视等也常常“全天服务”,乱丢垃圾仿佛也是得心应手······我看着现在与过去两种相片的鲜明对比,思索着自我的行为,一种想法油然而生。“我该怎么做?我能为环境做些什么?”我诚恳地看着她,她欣慰一笑,柔和地对我说:“孩子,如果你真有这份心,就把先从‘低碳生活’付诸行动开始做起吧。”她神情渐变凝重起来:“人类现在对环境的伤害都几乎与碳排放严重离不开。如果人类能时刻谨记‘低碳’, 真正减少碳排放,我想对保护环境会有很大的效果······”
“低碳生活······”我喃喃自语着。那些相片像电影回放似的回绕在我脑海中,过去人类的环境意识强烈,现在却显得薄弱,过去人类所做的都有利于减少碳排放,现在却是在增加碳排放等等。或许,我真该为保护环境做些什么,例如,踏上“低碳”之路。
书籍,新闻,报纸,网络都是收集信息的可取之法,我通过形形的途径初步了解了碳排放严重的后果,而这些不良后果中全球气候变暖首当其冲。要想减少碳排放,就必须从生活中点点滴滴做起,把“低碳生活”既作为生活态度,又作为生活方式。低碳生活的核心内容是“低污染,低消耗和低排放”,如果我能从这三方面入手去实践它,那么地碳行列中,我也能算是一份子了。
“低污染”对于我一个中学生来说,最理想的做法就是不乱扔垃圾,少用一次性用具,和重视植物。据统计,垃圾造成的碳排放平均为2.06千克,其中一次性用具造成的就有0.48千克。基于此,我渐渐在养成外出购物时自备环保袋的习惯,坚持“无论是免费或者收费的塑料袋,都减少使用”这个理念。一次性筷子,杯子,饭盒都尽量避免使用,否则,永久性餐具岂不没有用武之地了?森林是二氧化碳的最佳栖息地,可由于纸巾的广泛使用却逐步毁灭了栖息地。每当我拿起一张纸巾时,我就会提醒自己,这是破坏森林得来的,我正在做一名砍树的“侩子手”,我间接导致了有些碳排放没能被树木吸收。于是,我便放下了手中的纸,重拾起手帕。自从我了解了植物对碳排放有吸收作用,种植和打理我家一些小植物就成为我生活的乐趣了。在欣赏同时缓解眼部疲劳,而且更降低了碳污染,何乐而不为呢?“低消耗”是一项生活中最实际,也最不易坚持的习惯性问题。我们几乎每日都在进行水和电的消耗。开一小时的电视约排放碳0.096千克,开一小时的电灯碳排放量约为0.041千克,而当我们少用一度水就减少0.194千克的碳排放,省用一度电则减少0.638千克。我是从生活中的细节来实现“低消耗”的。比如随手关灯,及时拔掉充电器的插头,这些简简单单的动作却能在无形中为“低碳”服务。夏天的炎热确实令人难耐,适当有时地打开空调未尝不可,但若惯于沉醉空调的长期服务,那么不仅对身体无益,更会加剧碳排放量。我确实喜爱享受空调带来的阴凉,但每思及“低碳”的必要性和好处,我便弃空调而择蒲扇。毕竟在空调未出现之前,人类不也安然度过了炎夏吗?“低排放”最易联想到的就是交通工具排放问题。我现在正处于初中的紧张学习中,体育锻炼方面并没有充足的时间兼顾,因此,我便想办法将锻炼与“低碳”联系起来。我采用步行的方式上下学,周末外出也不乘车辆,这样做既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身体锻炼,更实践了我的“低碳生活”,可谓一箭双雕!能靠自己的双腿运动又何必“不沾尘土”地杜绝外界大地?何必选择作为外来工具的车辆而放弃自己最原始的运动之法呢?
关键词:气候变化;航空碳税;碳排放;排放配额
中图分类号:DF4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5981(2014)02―0016―05
近年来,航空碳排放增长十分迅速,其年均增长速度居各行业之首。航空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已约占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的3%。据预测,到2020年,航空业二氧化碳排放将占总排放的20%~41%。另外,尽管目前航空二氧化碳排放量远低于道路运输二氧化碳排放量,但前者具有更大危害性(因为飞行器直接将温室气体排放到对流层上部和平流层)。欧盟认为,航空业的发展将会影响其他部门减排的效果,并且会使欧盟到2020年的减排目标难以达成。在减排的名义下,欧洲议会决定将航空业纳入欧盟碳交易体系。2006年底,欧委会提议将航空碳税纳入有关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的立法,但当时此建议并未被采纳。2008年,欧洲议会通过新法案,决定将航空业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并对征收航空碳税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法案,从2012年开始,各航空公司的飞机只要在欧盟境内起降,就必须为超过免费配额的碳排放支付一笔费用,即所谓航空碳税。欧盟“航空碳税”其实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碳税,它是以“总量与交易”为原则而建立的排放权交易体系中的一种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欧盟2008/101/EC指令规定:2012年到达或者离开欧盟成员国境内的所有商业航班碳排放份额为历史排放基准的97%,2013年至2020年,每年的碳排放份额减到历史排放基准的95%;配额分配形式主要采取免费分配与拍卖两种;航空碳排放执行机制须遵循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执行机制,其具体流程主要包括监测、核证和惩罚等步骤。
2008年下半年以来,欧洲经济持续不景气,制造业始终在低谷徘徊,企业生产活动减少。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在配额分配和交易计划中占大多数的能源行业、钢铁行业和水泥行业实际二氧化碳排放比原来预测的排放量要低很多。因此,他们拥有了多余的碳排放配额。大量配额“积存”在碳排放交易体系中,导致碳排放配额价格大跌。碳价格走低无法激励企业进行研发和采用新的减排技术。鉴于航空碳排放的快速增长,航空业可望成为碳市场上仅次于电力行业的第二大买家。于是,欧盟借《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到期的良机将航空碳排放纳入欧盟碳交易体系,希望能扭转碳价格的颓势,增加财政收入,也可将其碳排放交易体系推向全球,抢占低碳经济的制高点。
对于欧盟单边强推航空碳税的做法,中、美、俄、印等国家强烈反对。国际有关组织也作了诸多分析。国际反欧盟航空碳税计划的压力不断增强。欧盟中一些国家(如德、法、英、西)也表示不宜强制采取单边措施。随后,欧盟决定暂时停止施行对域外航空公司进出欧盟的民用航班征收碳排放税的措施,征收方案纳入多边谈判。
2013年6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提出的“各航空公司为自己的排放负责”的碳中和方案获得通过。同时,国际航协还提出建立一个单一、全球性机制。2013年10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通过决议,批准制定一项旨在减少全球航空业碳排放的市场机制(这项机制要求全球各家航空公司为航班排放的二氧化碳买单,具体方案定在2016年出台,2020年开始实施),同时否决了欧盟要求单方面征收航空碳税的提案。国际民航组织将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一起制定碳排放市场机制的具体方案,包括技术与操作层面措施。国际民航组织将考虑是否设立碳税和碳交易体系。航空碳税争端似乎暂时告一段落,但未来的全球航空业碳排放市场会否将国内航空也纳入,发展中国家关心的共同而有区别责任原则能否得到落实,碳税和碳交易体系是否推倒重来,这些问题如何解决必将对未来航空碳减排和其他行业碳减排产生重大影响。
虽然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但气候变化减缓的成本和收益可能错位。出于各自利益考虑,各国对待减排态度不一。由于气候变化的减缓面临“集体行动”困境,所以制定各国均参与的全球性气候变化协议至关重要。各国历经多年的谈判和协商,终于促成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京都议定书》的生效,气候变化减缓正式被纳入法制之道。在京都议定书体制下,列入附件一的发达国家承担温室气体减排的定量义务。目前发达国家主要运用碳税和碳排放交易两种手段进行节能减排。欧盟推出航空碳税有利于削减航空碳排放,增加财政收入,还可借此争夺碳排放定价权,在碳金融及相关产业方面先行一步。欧盟的这一举措虽可谓精明,但这一如意算盘遭到了美、中、俄、日、印等大国的强烈反对。美国航空运输协会、美国航空公司共同提讼,称欧盟征收航空碳税有歧视性。中方于2012年2月指令,禁止境内航空公司加人欧盟航空排放交易体系。俄罗斯拟禁止欧盟民航班机飞越俄罗斯领空。印度航空部威胁要对进出印度的欧洲航空公司征收报复性税收,甚至取消欧盟所有航空运营商的着陆权。26个国家在印度新德里签署了反对欧盟航空碳排放交易计划的联合宣言。一致认为,欧盟单边征收航空碳税不符合解决全球问题的通常做法,也违反了国际法的规定。
1.对《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芝加哥公约》)的违反
国际航空涉及到国家问题。《芝加哥公约》第一条规定,“缔约国承认每个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的完全和排他的”。国际民航组织第36届大会通过的A36―22号决议的附录L《基于市场的措施,包括排放权交易》中亦规定,“各缔约国不得擅自对其他缔约国的航空器运营人施行排放权交易制度”。而欧盟2008/101/EC指令擅自将发生在欧盟区域外国家领空的二氧化碳排放行为纳入其法律管辖范围,这显然是对其他国家权利的侵犯。
此外,根据《芝加哥公约》第十五条第3段,任一缔约国对另一缔约国的航空器或航空器上所载人员或财物不得仅仅因给予通过或进人或离开其领土的权利而收取任何规费、捐税或其他费用。而欧盟2008/101/EC指令规定,欧盟区域外国家航空公司的飞机只要在欧盟机场起降,就必须为超过免费配额的碳排放支付费用,这明显违反了《芝加哥公约》的规定,于法无据。
2.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的违反
《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发达国家应承担温室气体减排的定量义务,但对航空和航海领域的减排没有具体要求。《京都议定书》第二条第二款规定,附件一所列的缔约方应分别通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和国际海事组织进行努力,谋求限制或减少航空和航海舱载燃料燃烧产生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以管制的温室气体排放。欧盟认为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推进减排的效果不佳,因而绕开多边组织而强推航空碳税,有刻意违反《京都议定书》之嫌。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京都议定书》均明确规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应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在《德班决议》所启动的京都第二承诺期,发展中国家方依旧不承担国际强制减排义务。从发达国家的现有高排放量、高历史排放量、高人均累积排放量和较高的排放控制以及社会发展水平来看,要求发达国家率先强制减排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与技术是合理的、公平的。欧盟2008/101/EC指令违背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要求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承担同样的义务,这实质上是不公平的。并且,欧盟碳排放初始配额以历史排放数量为基准,基数越大获得的配额就越大。这一计算方式实际上对正在高速成长的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的航空公司非常不利。
3.对《日内瓦公海公约》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违反
根据《日内瓦公海公约》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飞机有在公海上空飞行的自由。然而,飞经公海上空的飞机只要在欧盟机场起飞和降落,欧盟就‘按照全部航程计征碳排放量的“航空碳税”,这无疑是对公海上空行使了“”。显然,这种行为有违《日内瓦公海公约》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运行的情况来看,由于欧盟成员国大肆发放免费配额和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能源行业、钢铁行业和水泥行业等拥有了多余的碳排放配额,导致碳排放配额价格大跌。欧盟委员曾建议冻结2013年至2015年间欧盟境内可供交易的9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配额,但欧洲议会议员2013年4月16日投票反对人为维持和抬高配额交易价格。随后,欧盟碳排放配额交易的价格进一步下滑到每吨两欧元左右。在此情形下,航空业加入碳排放交易体系,也未必能扭转碳排放交易的颓势。虽然一些航空公司计划或已经开始在碳排放配额价格较低时大量购买,但相应的成本将被转嫁给消费者。即便消费者承担了合约成本,有的欧盟航空公司也并不赞同开征航空碳税。欧盟最大的廉价航空公司瑞安航空的一位发言人曾承认这样做对环境没有任何好处。
欧盟征收航空碳税在一定程度上能使各航空公司的减排成本趋于一致,具有一定合理性,反映了后京都时代强制减排综合运用碳税和碳交易的趋势。欧盟征收航空碳税受到其他国家的强烈抵制,主要是由于实施规则不合理,侵犯了其他国家的利益。通过对航空碳税争端走向和各方反应的分析,我们可得到以下启示。
1.航空碳减排争议应多边解决
在气候变化应对议题上,达成一致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2009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以及2010年的坎昆气候大会均未达成任何实质性协议。2011年德班大会之后,加拿大退出了《京都议定书》。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要达成更多的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单如此,发达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也有许多分歧。在如此复杂的形势下,欧盟单边强推航空碳税遭到其他国家激烈反对也不足为奇。
惯走单边路线的美国此番指责欧盟的单边,足见气候变化应对的分歧之深和多边协调的重要。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美国一向不如欧盟积极,因其本身是一个能源消耗大国和碳排放大国。加之金融危机之后,美国仍处于艰难复苏之中。美国复杂的立法程序和意见分歧也延缓了其应对气候变化的步伐。美国一些人(如波斯纳等)以中国、印度等碳排放大国未参与强制减排为借口,拒绝率先承担强制减排义务。具讽刺意味的是,《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是在美国的积极倡导下达成一致的。由于不愿承担强制减排义务,美国退出了《京都议定书》。航空碳税无疑会打击美国航空业发展,增加正处于困境中的美国大航空公司的负担。如征收的航空碳税归欧盟,美国不能分享到相关好处,美、欧之间的利益矛盾便难以协调。
由于欧盟2008/101/EC指令违背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中国、印度和巴西等发展中国家都极力反对。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在第十次部长会议上,统一了反对欧盟征收航空碳税的立场,并在联合声明中明确指出:“欧盟此举违背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与多边主义原则相悖”。在国际反航空碳税的强大压力下,欧盟只得暂停向他国航空公司征收航空碳税。
由于国际航空排放的排放源和排放足迹分属不同国家领空及公海上空等空域,需协调不同国家的利益和诉求,因此,《京都议定书》将其交给国际民航组织规制,由国际社会协同处理国际航空碳排放问题。在多边的努力下,国际民航组织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正一起努力制定碳排放市场机制具体方案。在此过程中,多边行动仍需强调,以多边谈判和合作寻求共赢,从而防止单边主义倾向的蔓延。
2.行业碳减排将不断发展
气候问题具有全球性和公共性,不管各个国家是否愿意,气候变化应对这一全球问题需要大家共同努力。2016年前,国际民航组织将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共同制定碳排放市场机制具体方案,包括其技术与操作层面措施。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主席罗伯托・科韦・冈萨雷斯曾自豪地说,批准制定碳排放机制可以说是“航空运输业的里程碑”,民航业将率先积极“利用多边市场机制,以控制未来温室气体排放”。并且,未来很可能将航空公司在各自国内的碳排放量也纳入考核之中。全球航空碳减排机制的形成,必将对其他行业的减排机制产生重大影响。未来航海、钢铁、水泥等行业碳减排机制可望深入发展。
欧美主张区域之间以及国家之间减排的边际成本相等。借助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和国际民航组织,发达国家可能在航空减排机制方面取得一致。在这两个组织中,发展中国家力量远低于发达国家。如无意外,全球航空业碳排放的市场机制可能设立有利于发达国家的碳税和碳交易体系,欧盟将成为大赢家。我国快速增长的航空市场必定受到航空碳税的影响。航空碳税会推高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管理成本,航空碳税隐含的贸易壁垒也将影响我国航空业未来发展。运输成本的增加还会产生连锁反应而转移到货物贸易领域,从而对我国其他领域产生不利影响。研究航空碳税及其争议有助于探寻航空碳减排的走向,促进我国航空业的健康发展,并推动我国行业(包括航空、航海等)碳减排机制的形成和低碳经济的发展。因而,我国应加强包括碳税在内的有关航空减排机制的研究,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
(一)发展航空低碳技术和碳交易市场
气候变化和航空碳排放快速增长已是不争事实,削减航空碳排放、绿色航空已成为各国不容回避的使命。以欧盟、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大力发展低碳环保技术,积极实施排污权交易机制,并大力倡导碳关税。欧盟征收航空碳税表明,后京都时代强制减排将不断强化。虽然欧盟的碳排放交易机制和美国的碳关税都不是直接减排手段,但作为一种促进减排的经济手段,有一定合理性。我国是一个以制造业为主的碳排放大国,能源以煤为主,减排压力很大。在全球低碳经济浪潮和资源环境的压力面前,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我国自愿履行强度减排承诺,积极探索减排经济手段的应用。我国“十二五”规划已明确提出“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举措。2012年,国家发改委确定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七个省市进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3年6月,深圳率先开展碳排放权交易。2013年11月26日,上海市碳排放交易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开市,完成了基于配额的首笔碳排放权交易。目前,我国主要实行自愿碳减排,成交数量和交易额都不大。今后,我国应以航空碳减排为契机,大力采用节能机型和清洁能源,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积极发展节能减排技术,明晰我国碳交易体系的建设路径,增强碳交易定价的话语权。
(二)积极争取发展中国家利益
与传统的环境问题不同,气候变化是全球都面临的一个大问题,仅靠某个国家或某些区域的努力很难奏效,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应对气候变化是人类的共同责任,但也存在利益分歧。航空碳税引发的博弈影响着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不同利益之间肯定有冲突存在,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得依靠国‘际法律规范。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排放了大量二氧化碳,人均碳排放量大,且通过将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削减碳排放。发展中国家的建设和发展难免会增加碳排放,这属于生存和发展的排放,摊销后会降低许多。因而,有关气候变化条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碳减排要求不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四条明确提出发达国家缔约方应该向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提供资金和技术,且《京都议定书》为减排确定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综合国际法、历史和发展水平等因素,发达国家应该首先承担二氧化碳减排的责任。欧盟急推航空碳税表明,其并不想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而想借“共同减排”之名要求发展中国家加入其碳排放交易体系,从而使发展中国家承担强制减排的重责以遏制其发展。虽然我国碳排放总量很大,但人均碳排放和历史碳排放并不靠前。我国航空业处在高速发展时期,且采用较新飞机,大幅减排不容易。根据航空公司过往碳排放量分配免费配额显然对我国不利。我国应严防发达国家利用其把持的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和国际民航组织等推动不利于我国的方案。应对航空碳税时,我国应立场坚定、态度明确、积极参加国际社会的联合行动,增强发言权和影响力,争取和团结更多国家,为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气候谈判中争取有利地位。
(三)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制度
关键词:信息设备制造业;能源消耗;碳排放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5017202
1引言
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了《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指出信息产业是当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电子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信息产业较之传统产业,能耗低、排放少,是低碳经济下大力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
重庆位于西部内陆地区。由运输距离形成的物流成本,会抵消任何劳动力、土地、煤电油低成本的优势,没有办法像沿海城市那样,依靠便利的水运条件做来料加工。这也是20多年来,我国已形成上万亿元的加工贸易规模中99%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很少向内陆成功转移的制约因素所在。“一头在外,一头在内”的“垂直整合一体化模式”随即浮出水面,即沿袭销售市场“一头在外”的同时,将原材料、零部件等生产全部实现本地化,聚集在同一城市和地区,大大降低了进项物流成本。此举以创新模式解决了物流成本、产业配套等问题,形成全产业链的近距离紧密且稳固联系的IT产业聚集,为重庆发展笔记本电脑产业开辟了一条具有启示意义的路径。
近年来,笔记本产业快速发展,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比重迅速增大,信息产业特别是信息设备制造业的能耗和碳排放如何变化,对重庆节能减排带来哪些好处和压力?这些问题的回答都依赖于进一步深入的研究。
本文基于2007-2012年信息设备制造业发展的能耗数据,在研究信息设备制造业能源消耗特征与碳排放特征的基础上,分析了其发展对于重庆工业和全市整体能源效率水平的影响,分析了其碳排放与产业总产值的变化趋势和关系,以期为未来企业和政府制定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提供依据。特别说明,本研究中的碳排放均指二氧化碳排放。
2信息设备制造业能源消耗分析
2.1能耗总量增长迅猛,未来将给重庆带来不小的能源压力
研究采用的数据均来自于2008-2013年《重庆市统计年鉴》。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在分析重庆市信息设备制造业能耗和碳排放时主要以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数据代替。能源种类选用年鉴中归纳出的主要部分,包括原煤、焦炭、汽油、煤油、柴油、天然气和电力,各年份能源消耗数据见表1。在计算信息设备制造业能耗时,根据《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把除电力之外的各能源单位统一成标准煤,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见表2。电力的折算按照电力等价值折标准煤系数计算,其折标准煤系数为0.404千克标准煤/千瓦时。2007-2012年信息设备制造业能源消耗总量如图1所示。
由图1可知,重庆市信息设备制造业的能耗总量逐年增加,从2007年的2.797万吨标准煤上升到2012年的29.839万吨标准煤。特别是2009年之后,信息设备制造业的能耗总量增长尤其迅猛,2010年同比增长117%,2011年同比增长132.6%,2012年同比增长40%。其能耗总量占全市能耗总量的比例从2007年的0.058%增长到2012年的0.36%,占全市工业能耗总量的比例从2007年的0.11%增长到2012年的0.85%。可见,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能耗比例的不断增加。按照重庆“十二五”规划的笔电产业产值将突破1万亿的发展目标,信息设备制造业的能耗将占工业能耗比较大的比重。
从主要能源消耗来看,电力和天然气增长相对快速,尤其是电力的消耗从2007年的6351万千瓦时增长到2012年的67490万千瓦时,年均增长60.43%。而重庆本身电能供给不足,全市电能消费的30%需从市外送入。加上水电是季节性电能,与重庆电网缺电特性不一致,持续性不强。随着笔电产业的发展,能源消耗的进一步增大,必定给重庆带来不小的能源压力。
2.2能耗强度远小于工业、全市能源消耗强度
研究选取万元产值能耗为能耗强度指标来分析信息设备制造业能耗强度变化特征。万元产值能耗指每万元工业产值所消耗的能源总量,用能耗总量与总产值的比值来表示,万元产值能耗越低,说明能源的使用经济效益越高,利用效率越高。2007-2012年信息设备制造业、工业、全市能源消耗强度对比分析如图2所示。
由图2可知,2007年到2012年中,信息设备制造业的能耗强度呈下降趋势,且远小于全市、工业的能耗强度。2012年,三者的能耗强度分别为0.02、0.886、0.27t/万元。这说明,信息设备制造业的能源效率水平高于工业整体水平,也高于全国能源效率总体水平,因此提高信息设备制造业所占比例有助于提高重庆工业和全市整体能源效率水平。
虽然信息设备制造业的能耗强度很小,但是相对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2007年,美国和加拿大的能耗强度就已经低于0.02t/万元,表明该行业仍存在一定的节能空间,充分利用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环境,在引进外资的同时广泛引进国外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理念,培育自身企业的创新能力是重庆提高信息设备制造业能源效率的重要途径。
由表4可知,重庆市信息设备制造业能源消耗碳排放量逐年增长,信息设备制造业2012年碳排放总量为43.682万t,比2007年增加了942.3%,年均增长59.8%。特别是2010年和2011年增长尤为迅速,同比增长115.9%、1302%。用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总产值代替信息制造业总产值,对比能源消耗碳排放与总产值。由图3可知,两者表现出非常类似的变化趋势,2009-2012年间,随着信息设备制造业总产值的增长,碳排放增长尤为迅速。虽然碳排放总量是逐年增长的,且增长幅度比较大,但是其碳排放强度是逐年下降的,如图4所示。从2007年的0077t/万元下降到2012年的0.029t/万元,下降了623%,年均下降17.7%。结合其能源消耗来看,这与其天然气与电能消耗大幅增长是分不开的。
重庆信息设备制造业2012年的碳排放强度为0.029t/万元,远小于工业整体的碳排放强度,可见信息产业低排放的产业优势,重庆借助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有助于重庆能源消耗碳排放的控制以及减排目标的实现。
4结论及其新一轮发展对策研究
4.1积极采取措施,确保能源供应
尽管重庆市信息设备制造业能耗强度远小于全市、工业的能耗强度,但随着以笔电产业为代表的信息设备制造业总产值的不断增长,能源消耗总量在较长时期内,仍将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尤其是电力和天然气消耗量的增长。能源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推动力,为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物质保障,应积极采取措施,确保能源供应:一是加大电力建设力度,增强自产电力保障能力;二是开发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增加可使用能源的多样性,减少如电能不足所带来的能源压力;三是加大节能降耗新技术研究开发,如风力发电成套设备、大型输变电设备、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天然气净化等。
4.2推动产业升级,进一步提高能耗和碳减排强度
信息设备制造业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远小于工业、全市能源消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属于低能耗、低排放的行业。但也要看到其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节能空间。以PC产业为例,设计、生产芯片和基础软件是利润高、能耗低的一头,应用和系统集成也是利润高、能耗低的一头,整机的加工组装附加值低、能耗高。其中,电子真空器件、光电源、印制电路板、信息化学材料等细分领域能耗均高于信息设备制造业平均水平。重庆在产品的研发设计这一块,企业R&D投入强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设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比例仅为18%。企业生产应向“微笑曲线”的两头延伸,进一步提高能耗、碳减排强度。此外,改进产业引进方式,在引进外资的同时要广泛引进国外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理念,也能不断提高产业能源效率。
4.3鼓励创新,保持信息产业对节能减排的良性作用
信息设备制造业的发展可以提高重庆工业和全市整体能源效率水平。但也要看到,“垂直整合”模式的成功离不开人力资源、生产资料的比较优势。随着产业的发展,会造成比较优势的消失,为保持其对能源效率水平的良性作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增强信息设备制造业企业的创新能力;二是依托信息设备制造业的基础大力发展如云计算、物联网、软件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业;三是利用信息产业的高渗透性,与传统工业技术相融合,为信息设备制造业未来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增长空间。
4.4制定优惠政策,助力信息制造业节能减排的发展
一是加快制定和完善企业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税收政策引导、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对投资节能减排项目、对购买节能减排设备、对有关研发投入、因节能减排增加的经济效益等在税收方面给予大幅度的减免优惠等等。二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支持企业新上的节能环保项目,引导和带动企业、社会资金的投入,加快推进大型节能环保工程项目。三是建立信息和数据分析系统,建立碳排放等重要信息的数据库,牢固掌握信息产业节能减排标准化的数据。提高节能减排标准化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服务能力,为企业提供整体的能源解决方案,助力落实和开展节能减排的各项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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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如此多的关注都集中在“绿色行动”时,许多组织却认为发展一个公司层面的可持续政策是富有挑战性的。尤其是那些为了跟上新趋势而相互竞争,并试图避免公司形象潜在危机的企业。这使得企业去采取一些最新的绿色创新措施,例如碳足迹和碳排放计算,并将此称为可持续商业行为。
然而采取这些策略的企业需要往后退一步,以便看到有关可持续发展的更广阔的画面。碳计算是指关于计算一个企业或者供应链所产生的温室气体的总排放量。碳足迹是指追溯产生碳排放的来源。然而商业可持续性是更加广泛的。
企业为何将环保重点放在减少碳排放和碳足迹上其实很容易理解。因为他们必须要应对政府的相关规定和环保要求。比如在美国,Waxman-Markey环境法案将规定到2020年需比2005的碳排放降低17%,并建立一个限额交易系统来买卖碳排放量。2012年项目刚开始实施的时候,政府将85%的排放许可并对其进行拍卖。类似的碳交易市场也在欧洲开始兴起。
限额交易体制以及政府主导的相关措施驱使企业们从碳足迹以及碳排放的角度来关注自身的可持续性。但是这样一种缺乏远见的关注将被证明是容易误导的。首先,它对活动所产生的环境影响提供了一个片面的观察。此外,当某个企业单方面专注于减少碳排放时,它便会将自身的责任转移到供应链的其他地方。
最终,当温室气体排放被证明的确是对我们的环境造成了威胁时,许多其他的东西也同样影响了我们的生活质量。过度捕捞,高水平的物质消费,杀虫剂和除草剂的使用,水、空气和土地的污染,自然资源的毁灭殆尽,石油的有限性,以及食物供应的紧缺等等都将威胁我们的未来。虽然关注温室气体是有意义的,但是上述的其他环境问题并没能得到解决。
一个长久的企业可持续发展计划需要更加广阔、多元素的方式来将环境作为一个整体,而不是将其作为单独部分进行考虑。考虑到这一点,本文将提出有关发展一个全面的环保计划的建议,以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而不仅仅只是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让“绿色”成为企业
自身文化的一部分
许多公司并没有发现温室气体排放限制以及更广泛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是指在确保所有流程、产品、生产活动都能满足环保要求的同时,也能保证和维持一定的利润。有人将这描述为人、公司、利润的“三重底线”。通过拓宽其关注重点,公司将会对温室气体排放问题进行充分的引导,同时也会对那些可能在其他方面造成负面影响的因素进行考量。
尽管公司经常将绿色行动当作品牌建设的好机会,但这些环保行动除了打动人的宣传、华丽的文藻外,却很少能从实质上帮助公司进行可持续的发展。在麦肯锡对2000个全球高管进行的调查研究中发现,有超过50%的人认为气候变化在采购或供应链管理中非常重要,然而不到25%的人表明公司在制定供应链决策时会将气候变化考虑进去。
然而一些公司已经在环境可持续性上取得了一定成就。它们涵盖了各个行业领域,包括了中小型企业、大型企业以及跨国公司。它们是如何做到的呢?
加拿大咨询公司Stratos 在2007年里的一项研究表明,那些一流的企业不仅仅是考虑一些短期的议题和挑战(比如温室气体排放),而是将一些更高层次的可持续性任务和要求纳入其长期战略中。Stratos的研究观察了来自不同行业的七个公司在可持续性发展领域的最佳实践。这七个公司分别是:信息交流领域的加拿大贝尔公司和沃达丰公司,能源领域的荷兰皇家壳牌和森科尔公司,制造领域的惠普公司,财务服务领域的温室信贷公司,以及采矿领域的力拓矿业集团。报告称,“这些公司将可持续发展战略与企业整体原则、价值观、商业战略紧密结合起来”。
正如Stratos的研究报告中所建议的,可持续发展的组织将环境和社会准则融入整体的商业计划中。如此一来,这些公司将可持续的理念嵌入到企业文化中去。在一流的知名企业中这种理念早已持续了几十年,与公司融为一体。比如,在1937年惠普成立之时,“全球公民”就已经成为其价值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在1957年,公司更是将这一理念作为其七项核心价值观中最重要的一项。
和惠普一样,沃尔沃也多年重视其在环保方面的参与工作。在1972年的联合国环境会议上该企业提出了汽车产业在环保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并发表了以下的企业使命:“我们通过专业技术人员来实现汽车质量、安全以及环境的保证。”耐克则是另一个将环保作为企业长期发展目标的例子。1993年以来,公司的目标被确定为“设计创新性能的产品,通过在设计和研发流程中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使用环保的新型材料以及减少毒素,以最大化减少环境影响”。雇员被期望在从设计的开始到最后结果的包括中都能不断持续在环保方面进行优化。事实上,耐克将2011年作为其目标年份,届时将100%实现其在运动鞋设计和减少浪费方面的目标。衣服和器材也有相应的要求,公司分别将2015和2020作为目标年份。这意味着耐克供应链中将减少17%的浪费,并增加20%的环保材料的使用。
将环保计划向下传递
当高层管理者制定好了环保政策和措施的基本思路和方向后,中层的管理者们将这些指令转变成为具体的行动。因此,公司能否真正实现其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沟通的顺畅程度以及整个组织对于这些举措的接受程度。
尤其是,公司应当有效地传递可持续发展计划的动力以及长远努力的目标。否则,员工们可能会形成自己的想法,而与公司想要传递的思想和信息相悖。这种情况下会导致努力变得三心二意,员工们会认为这些举措只是众多短期而失败的公司计划的其中之一而已。
成功传递公司在可持续性发展上的承诺可以通过在员工的KPI(关键绩效考评)中加入环境考量的因素,这可以显示出管理层的重视。Stratos的调查表明有几家知名企业都将可持续性置于KPI评分表或者仪表板的显著位置以确保可以得到最高层级的重视。
公司也可以从预算内的财务和费用项目方面来为可持续性的承诺与行动提供支持。然而这对那些面临费用紧缺、人手不足的经理们来说是个问题。如果公司在可持续性的投入上没有同时得到人力以及财力上的支持的话,中层管理者们将认为这些指令缺乏真正的执行层面的支持。中层管理者以及助理们也希望知道自己可以获得些什么。一个可行的办法是设计一个激励机制来鼓励进步(尤其是和投资回报率有关的项目),这样会为经理及助理们带来更大的动力。
小心“三重底线”
一些公司成功地将可持续性理论整合进他们的整体商业计划中,并通过一个名为“三重底线会计”的原理将其介绍给公司的其他部门。三重底线会计扩大了传统会计和报告框架的范围,除了审计财务表现外还会对生态和社会表现进行评判。采用或者说部分采用三重底线会计原则的公司包括惠普、玛氏食品和沃尔沃。
通过采用三重底线会计原则,公司对自身的社会责任做出了承诺并对此进行评价。评价系统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商业行为对人的影响(雇佣、客户、团体);对环境的影响(全球以及当地的);对利润的影响(公司、合伙人和供应商)。
三重底线报告首先明确了公司核心的关注点。比如,管理层会决定致力于减少在运营和生产产品中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员工的工资,以及考虑产品的生命周期。然后公司将会为当前的行为设一个基线,建立指数,并提出业绩标准和目标。
找到投资回报率
当关注点放在利润上时,三重底线会计承认这一主要因素将会导致管理和执行者们并不拥护可持续性政策:对成本的考虑往往会大于盈利。为了避免这些怀疑,有必要阐述清楚可持续性是可以产生有形的收益的。
一些公司并不看重短期的收益,而是更加关注可持续性带来的长期的回报,比如增加了品牌的影响力和顾客忠诚度,减少了大量用于善后的开销。生产商3M公司早在30年前就意识到了事前预防远比事后清理要更节约成本。在这种思路的指引下,3M不仅减少了22亿磅的污染排放,更是为第一年的环保工程节约了10亿美元。
对于那些复杂的、财务效益不那么明显的战略举措,可以通过提供能带来快速回报的项目来支持举措的顺利实施。比如说能量和水的结余是能在短期内就能给公司带来成效的。比如说在美国能源市场曾经受到管制,那么就很容易为能源做出使用预算。由于现在很多市场已经被解除了管制,价格开始飞涨而营运费用也大幅上升。所以,能源与用水的结余将可以在短期内就提供高回报,并对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计划提供深远的影响。
比如玛氏食品,发现了同时解决可持续性和成本结余的一个意想不到的方法:一个位于其美国得克萨斯州的工厂附近的垃圾填埋场。公司利用低成本的、由垃圾填埋场产出的甲烷来为工厂提供能源。这使得用电量在五年内从3000万千瓦降到了2000万千瓦,碳排放量每年能减少10000吨。同时,这项举措减少了对当地能源使用的依赖,稳定了每年的预算,并每年可以节省600000美元。
寻找机会
一旦一个公司里建立起一个广泛的可持续发展的共识,它就会把注意力集中在具体的驱动因素上,公司的各个部门都会去注意那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实际上,一个公司需要参与各个供应链环节,如果它决定要变成一个真正的可持续发展组织的话。这是一个例子:
产品设计。这通常可以通过重新考虑产品的环保影响来实现。公司可以在“供应链环保溯源”中获得有用的数据。这包括跟踪产品的生命周期——从最开始的原材料采购、配送、购买、制造到最后的废弃物处理。
一个环保溯源活动可以通过重新考虑产品是否被用或者被回收来实施可持续发展,这可以帮助研发部设计和包装产品。这个摇篮曲般的方法能让R&D减少废弃产品的数量,这是通过设计可持久使用的产品做到的。或者,调查者会找方法去利用垃圾和尝试选择其中有用的产品去减少有害物质排放。这也可以帮助减少一些诸如尼龙塑料和胶带的材料。这样的渐变可以减少能源消耗,还可以通过生产更多可循环再用的新产品,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制造商可以通过把产品变小来减少进入堆填区的垃圾的总量和减少循环(和其中所需的能源消耗)产品的制造。除了这有环保好处之外,这些工作还可以增加营运效率和减少运输成本。美国特拉华州的一个配送中心就是一个很重要的例子,在这里产品体积的减小使得产品制造时间缩短了。而且产品体积的减小,意味着输送带所需的托盘就越少。于是一天的订单很快就做完了。同时产品体积的缩小还可以实现更少的输送运载量。
设计环保产品还会考虑到产品包装的环保因素。在设计包装时,公司不仅可以考虑用环保物料的制造,还可以考虑减少包装。另外,他们可以仔细检查循环物料。比如沃尔沃公司,设计可重新利用的包装增加了货运容量,同时减少了运输成本和包装成本,运输次数也减少了,同时还减少了产品的消耗。通过减少对外货运次数,降低了煤的消耗和温室气体的排放。同时,因为这些货车是运载包装到仓库进行重新利用,所以这也减少了空车运输的次数。
采购。一个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能仅仅局限于他们自己的四面墙。公司的采购部有巨大的机会去鼓励更多的供应商采用这种可持续发展的实践。比如,它可以使产品更加符合环保要求,同时还鼓励供应商使用环保产品。
特别是大的买家可以通过利用他们采购方面的力量去影响供应商采用更多的可持续发展实践。美国新泽西的Rutgers大学以每年五亿美元采购支出的财力要求供应商提供绿色环保产品。包括签署产品的原料条款,和供应商的可持续发展兴趣的备忘录以及提供公司社会责任的报告。这些报告必须包含供应商自己的供应商信息,以及他们如何对待自己的员工,能效和水资源利用方面的产品信息以及降低成本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帮助Rutgers大学去准备关于他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KPI报告。惠普是另一个促使供应商可持续发展的企业。惠普确保供应商能够达到公司环保方面的主要政策要求。
惠普作为一个大客户,成功地影响了供应商的行为。在2008年,惠普董事会主席兼CEO Mark Hurd说,我们审查了246个工厂的142个供应商环保方面的达标情况。基本上都达到要求,违反规定的情况也减少了。
一开始就让供应商接受这些环保方面的准则可能很难,但是当他们一旦看到采取这些环保措施可能会带来的效益,他们就会积极地配合。
预测和供应管理。预测和供应管理可能已经不是第一个被人们想到的约束可持续发展的东西。但是他们会这样认为:更不好的预测和供应管理会导致高荒废和丢弃率。
通过继续努力去提高预测准确性,企业可以大大减少产品丢弃和堆填总量。更好地与供应商和顾客合作就可以更好地了解市场趋势以及有关产品的需求信息,从而提高预测的准确性。
逆向物流。在表面上,回收利用似乎是落实环保责任最显著的一件事。但是有很多例子都表明,在回收时产生的环境问题,甚至有时候会多过其解决的问题。
当一个产品被回收,它通常是有很多不一样的组成成分。当这些产品被一起处理时,一些化学生成物可能会被要求达到可接受程度以使个产品符合再利用标准。即便有了这些生成物,完成的产品还是没办法达到原始产品的纯度水平。每次处理过程中,生成物会越来越多,直到废弃是唯一的选择——然后堆填区的毒素会比原来还多。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好的逆向物流计划就会帮助这些产品脱离废物行列。
转动绿色黄金
当最好的公司都不把改善品牌形象作为持续发展的动力的同时,他们趁机把环保因素变成金子。任何有着很好的可持续发展计划的企业都该保证他们有一个有效的环保品牌信息给所有股东,包括本土社区和他们的环保理念。如果营销得当,一个公司的环保工作可以成为具有竞争力的优势。
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都应该保证可以为他们的环保理念做支持,为此可以寻求一个第三方组织的支持。当公司环保企业的营销计划发生的时候,为了帮助顾客理解现实和理想的不同,这些组织可以制订环保标准和证书。
这些证明和证书可以创造竞争力。因此,这就是为什么努力去为适当的行业寻求有权威的证明以及适当的产品调整是那么有意义。
当今社会对“绿色”的关注以及全球变暖的威胁已经让企业必须表明他们是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公司管理层已经为此发出指令,公司员工也为此努力以保证他们在严格控制碳排放量。这其中有些企业已经在政府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关的目标,同时,其他人也正在从环保趋势中寻求商机。
尽管很多人强调以上理念的建议,其要求的程度和远景都离可持续计划十分遥远。那些希望真正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将会真正把可持续发展计划纳入公司的全面管理和文化当中,让公司上下了解环保可带来的效益,赢得公司各个层面的支持,同时实时关注环保投资所带来的投资回报。
管理矛盾的环保目标
寻求机会去改善他们公司的环保职能的供应链经理可能会面临着矛盾的环保目标。其中一个例子就是在逆向物流的决策中。
在逆向物流中,大多数情况下已经到达客户手里的产品,这些产品正在等待更进一步的操作,比如再包装、维修、循环、分解或者毁坏。这个过程经常作为重新利用已回收的产品来减少营运成本。但是逆向物流可能更加在某些程度上耗费金钱。比如说它可以增加一个公司温室气体的排放,因为它增加了产品的运输。
现在的潮流消费品不只是拼“有机”、“绿色”等概念,公布“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成为一些跨国零售企业体现企业社会责任、提高品牌辨识度的新招。蓬勃的市场需求之下,提供“一站式碳服务”的能效咨询服务商应运而生。它们利用技术、金融和管理的综合手段为客户提供减排方案,打造低碳品牌。
“碳足迹”测量
成企业新需求
所谓“碳足迹”是指一个人的能源意识和行为对自然界产生的影响,简单来说就是个人或企业的“碳耗用量”。以 “足迹”为比喻,说明每个人都在不断增加的温室气体中留下了自己的痕迹。
随着低碳观念日益深入人心,越来越多作为二氧化碳排放 “大户”的企业开始希望通过公布“碳足迹”来体现自身对客户、政府和投资者的环境责任,并增加企业在节能减排管理方面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如果下游商家可以从供应商处获得低碳或者碳中性的产品,则能源和成本效率也同时传递,下游商家就可以借此在市场竞争中有效提高品牌的辨识度,并有利于终端产品的定价。正是出于这样的考量,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加入了要求供应商公布“碳足迹”的行列。
毕马威在2008年10月进行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半数的受调企业有公布“碳足迹”的行为或需求,其中,48%的企业公布碳排放量是出于自身运营的需要,另有8%的企业则是兼顾公司的运营以及供应商的需求。而在大型公司中,公布“碳足迹”的比例更是高达60%,包括宝洁、沃尔玛、戴尔、三星、诺基亚、可口可乐和通用电气等一众广为人所知的品牌;在他们中间,又有高达10%的企业是应供应商的要求而公布“碳足迹”。
“一站式碳服务”
满足社会、经济双重利益
在纷至沓来的减排压力下,碳服务的市场需求也逐渐清晰。专注于可持续发展和能源议题的独立研究机构Verdantix在2009年气候变化咨询市场的分析中指出,在企业雇佣的气候变化顾问中,碳管理项目以73%居首位。另一项由普华永道针对北美私人控股公司的调查也显示,已有68%的企业在各种能源相关项目上投资,另外还有27%的企业已经制订或正在考虑制订碳管理目标。而在亚洲市场上,拥有庞大的气候变化数据库的《碳披露项目(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在2009年9月的报告显示,测量和公布“碳足迹”的亚洲企业数量是上一年的两倍。面对诱人的市场需求,一批提供能效解决方案的咨询商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他们主要通过“一站式碳服务“来帮助客户提高能效,实现减排(附图)。
通常情况下,在实施具体的碳服务项目之前,能效咨询服务商的专业人员会与客户企业的相关人员首先进行研讨,衡量降低碳排放的价值,让企业从竞争者的节能举措,客户、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期待以及对公司具体风险和管理系统各方面系统了解降低碳排放可以带来的成本降低和品牌价值提升。其次,服务商会通过气候变化策略咨询来分析和说明客户在气候变化领域的风险和机会,并通过测量、监控、核实和报告公司排放的温室气体来绘制公司的“碳足迹”,识别可以实现碳减排的环节。随后的碳审计环节可以分析能源节约的机会,并将资本成本和回收期相结合以促进碳管理和减排策略。而碳管理则是通过工程、采购和技术解决方案实现经审计识别的减排机会。与此同时,能效咨询服务商还会辅以一定的公关活动,把客户企业碳减排的目标和“碳足迹”缩短的成果数据传达给核心消费者和大众。
除了制订和实施咨询能效方案以外,能效咨询服务商担任类似碳交易中介商的职能,帮助客户寻找本地优质的碳中和项目。甚至,他们也会应客户的要求,协助审核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可行性。
能效咨询服务商的客户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制造和零售企业,金融和房地产等企业也是他们服务的对象。这些租用写字楼办公的金融、中介机构尽管不存在降低生产过程中碳排放的问题,但可以借由能效咨询服务商的服务来监控空调、废纸甚至商务旅所行产生的碳排放,并在能源审计和包括照明、IT等领域在内的高效能源技术方面获得能效咨询服务商的专业意见。这些企业获得的好处同样显而易见:降低的能源账单、提高的生产力甚至潜在增加的雇用机会。据香港一家名为RESET的能效咨询服务机构常务董事宋利民(Liam Salter)介绍,在“一站式碳服务”的帮助下,对于成衣制造商这样的典型客户来说,能源开销通常可以减少10-20%,这意味着对减排所投入的资金可以在3年内收回;而对于写字楼客户而言,10-20%的成本削减所对应的碳服务投资则可以在2年内收回。2009年,RESET曾受聘英国领事馆,计算在港举办的2009英女王生日宴招待会的“碳足迹”,并提供相应的碳指标来抵消招待会产生的碳排放。
高专业化下的外包服务
关键词:欧盟;排污权交易计划;实践;启示
近几十年来,工业化的深化和经济发展导致了全球范围内能源和资源消耗的高增长,以及随之而来严重的环境污染。如何有效治理环境污染,已成为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不得不认真面对的紧迫问题。由于污染物排放的负外部性,长期以来,许多国家政府都倾向于用行政和法律手段来治理污染、保护环境,虽取得一定效果,但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由于行政手段治理污染几乎很难实现成本与收益的平衡,因此,在当今环保成本愈来愈高的情况下,单靠行政手段治理污染缺乏财务上的可持续性。排污权交易作为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环境经济政策,具有成本有效性的特征,在美国、欧盟等国家的环境管理中应用越来越广泛。
一、欧盟排污权交易的实践
(一)颁布和实施“排污权交易计划”指令
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2003年6月,欧盟立法委员会通过了“排污权交易计划(Emission Trading Scheme,ETS)”指令,对工业界排放温室气体(Greenhouse Gas,GHG)设下限额,并且拟创立全球第一个国际性的排污权交易市场。该指令规定,自2005年1月开始,许多公司需要特别许可才能排放二氧化碳,受到管制的是包括炼油、能源、冶炼、钢铁、水泥、陶瓷、玻璃与造纸等行业的12000处设施,这些设施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占欧洲总量46%。此外,欧盟还制定了确定某个工厂(排放源)是否参与“排污权交易计划”的标准:查核工厂设施是否进行如指令内附录1所列的活动,如果进行如附录1所列的活动,而且温室气体排放量还可能超过规定的门槛,那就要纳入该计划的管理。
“排污权交易计划”的实施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市场规模限定为欧盟国家,会员国所释出的排污权有95%必须免费分配给各厂商,并且要求在运作前3个月完成分配手续。第二阶段是从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扩展到欧盟以外的国家,会员国所释出的排污权有90%必须免费分配给各厂商,并且要求在运作前12个月完成分配手续。核定分配的二氧化碳排放许可量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
为了保障该计划的顺利实施,欧盟建立和发展了交易平台。交易市场有活力、有秩序的发展,需要健全的交易平台与顺畅的运作模式,而能源期货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挟着累积的业务经验,成为最适合的切入者。至于可交易的商品(如欧盟排放许可量),仅以电子形式存在于登录体系中。登录体系的软体有3种“现成的”系统,就是英国版的排放量交易制度、法国版的CDC Ixias与美国二氧化硫交易制度采用的PQA版。欧洲执委会也拟订登录法规,以确保各国政府依照相同的规定设立系统,避免市场遭到扭曲。
(二)规定“国家分配计划”的原则和操作程序
由于排污权交易体系必须以“定量配额”(此处的“定量配额”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总量控制”)为基础,因此各国的国家(排污权)分配计划(National Allocation Plan,NAP)成为确定“排污权交易计划”规模与发展潜能的重要依据。欧盟规定,在2004年3月31日前,每个成员国必须按照Directive2003/87/EC附件Ⅲ的规定提交国家分配计划,计划应说明将释出排污权的数量以及如何分配。在收到成员国的国家分配计划后,欧盟在3个月内完成审查,若不符合规定者,可全部退回或要求部分修正。
国家分配计划的原则主要包括:各国分配总量必须与《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所赋予的减排目标相符,必须考虑到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的潜力;各国可以各单位产品排放的平均值为基础;若欧盟通过增加二氧化碳排放的法规,则必须考虑此因素;对于不同厂商或是不同产业之间,分配计划不得有歧视行为;必须包括对将新进场者加人的规定,必须考虑到“提前行动”产业所做的减排贡献,“排放标杆”必须按照可行的最佳可行技术来制定,因此可保障提早行动产业的权益;必须考虑能源效率科技;制定分配计划前,必须让公众表达意见;必须列出所有参与分配的厂商名单以及各厂商所分配到的排放额度;必须包括竞争力变化的分析内容。
国家分配计划的操作程序主要包括4个步骤:确定所有必须参加排污权交易厂商的名单;确定将排放许可总量分配给所有参与排污权交易的部门;确定各产业部门所分配到的排放许可,分配过程必须透明,且按照其最近的实际排放情况;确定各厂商所分配到的排放许可。
(三)启动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
2005年1月1日,欧盟排污权交易体系正式启动是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r-chanism,CDM)领域的又一件大事。该体系实际上是基于“京都三机制”之一的排污权交易机制(Emissions Trading,ET)建立的。但是,该体系的实际运行却早于《京都议定书》的生效,这一方面表明了欧盟对《京都议定书》生效的信心,另一方面则表明欧盟对议定书提出的包括排污权交易在内的灵活市场机制的认同。欧盟决心按照这一路径,率先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市场机制下的减排行动,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充当领导者。欧盟的实际行动,无疑进一步增加了人们对于京都模式的信心。
目前,欧盟正在进行的是“排放权交易计划”第二阶段。第二阶段的总体趋势是加紧了排放限制,配额总量会少于第一阶段,并且试图将该体系覆盖到更多的行业中去,尤其是近年来排放增长迅猛的航空业。
通过《连接指令函》,欧盟允许企业使用联合履行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JI)和CDM项目减排额来履行减排义务。这就使欧盟排污权交易体系与JI和CDM相接通,使欧盟排污权交易市场为欧盟之外的国家和地区的减排项目创造了需求。但是,在《京都议定书》、《马拉喀什协定》和欧盟《排污权交易指令函》对于境外项目减排机制使用“补充性”原则的模糊规定之下,欧盟实际上并未能形成一个明确的、对于JI和CDM项目减排额使用的比例限制。目前,欧盟委员会只是在对各成员国的NAP审批时,就比例问题进行把关。
(四)欧盟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趋势
自2005年1月1日启动以来,欧盟排污权交易市场出现了以下发展趋势:
第一,交易活跃,交易量不断上升,市场流动性增加。欧盟排污权交易市场的交易所数量也随着交易量上升而增加,目前已经有6家交易所提供EUA现货、期货交易及拍卖。交易所的位置广泛分布于西欧、南欧和北欧等地区。
第二,价格问题成为欧盟市场的焦点。从市场启动时每吨EUA低于10欧元开始,2007年7月,EUA价格一度达到29欧元左右,大部分时间都在20欧元以上。EUA价格上升以及电价随之联动上升,给欧盟企业带来了很大的成本压力。但是,这也使得JI和CDM项目减排额在价格上更具吸引力。
第三,与其他地区市场的对接越来越多。随着Climex交易所和Asia Carbon下属的亚洲碳排放交易所开展合作,联合举行定期的CERs在线拍卖,来自亚洲、拉美市场的CERs供应与欧盟市场的需求之间被更好地连接了起来。欧盟市场与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之间也通过欧洲气候交易所(ECX)产生连接,但两个市场由于所在国基本气候政策的迥异,开展志愿性减排交易的芝加哥交易所对于欧盟的实际意义并不大。欧盟与挪威排污权交易市场也于2005年完成了对接工作。此外,加拿大政府正在计划成立的排污权交易体系也有意在适当的时机与欧盟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排污权交易系统对接。
(五)欧盟及其成员国政府的市场动向
2005年,欧盟成员国政府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开展JI和CDM项目招标。丹麦、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和芬兰等国家都通过招标,圈定了一批JI和CDM项目,有的已经签订减排额采购协议,有的则处于谈判之中。同时,欧盟成员国政府还纷纷为私营部门牵线搭桥,和主要的JI和CDM东道国签订合作备忘录,为私营部门的减排项目投资活动打下基础。
此外,欧盟成员国还加大了对专门碳基金的投资。荷兰、丹麦、西班牙分别在2005年委托世界银行新设了各自的碳基金。葡萄牙也计划设立一个资金规模为6000万欧元的碳基金。这些举措加大了世界银行的碳资金规模,使世界银行在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角色更加重要。其中,世界银行专门成立了用于大型项目采购的伞型碳基金,并已经签署了两个来自我国的CDM项目。
除了交易所、基金,在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以CDM项目为主营业务的小型上市公司,再加上一直活跃在场外交易的经纪商、相关的中介咨询机构,碳排放交易在全球已经形成了一个链条完整的产业。从供应方面看,CDM申请注册的项目数量不断增加,已经实际颁发给项目业主的“经证实的排放削减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ERs)也迅速增加。在未来几年,市场将继续呈现CERs现货交易和期货合约交易并存的局面。在CDM市场,以Asia Carbon为代表的交易所力量正在积极寻求透明的CERs价格形成机制,虽然目前交易所占市场份额非常小,但是为投资者衡量CERs价格提供了一定的参考。随着单边项目的增加,我们预计,交易所CERs交易应会出现相应的增长。
二、欧盟排放权交易的发展障碍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生效后,随着全世界对清洁能源需求的飞速增长,欧盟在全球逐渐火爆的碳交易市场中更为抢眼。2005年欧盟在排污权交易体系下的二氧化碳交易量约为3.6亿吨,在CDM项目下签署的二氧化碳交易量为3.9亿吨。而在2004年,这两种机制下二氧化碳的交易量分别为1700万吨和1.88亿吨。进入2006年后,欧盟碳交易的火热势头更为强劲,仅在2006年上半年,欧盟的碳交易额约为4.4亿吨,约占全球交易总量的65%。尽管欧盟碳交易市场在如火如荼的发展,但在发展中还是面临着一些困难。
(一)部分人士对碳交易市场表示质疑
碳交易是通过全球化的市场机制来控制经济行为,比空泛的规定要实用得多。因此,《京都议定书》的生效迅速促进了碳交易的健康发展,并扮演了重要角色,加速了世界经济向排放更少碳化物生产方式的转化,为减缓全球变暖做出了极大的贡献。欧盟排污权交易体系的基本目标是,帮助欧盟成员国实现它们的京都计划,到2012年实现总排放量比1990年的基线减少8%(《京都议定书》要求所有35个国家平均减少量是5%)。
虽然欧盟的碳交易十分火热,但有些学者认为,这并不能证明它对碳化物交易有明显的作用,欧洲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了少许,但那要更多地归功于能源利用率的迅速提高,而不是广泛的化石燃料的控制或者内部压缩。另外,部分业内人士对“排污许可”有些反感,在他们看来,这实际上是在纵容污染者,允许他们在自己认为有利可图的情况下付费排污。还有学者担心,碳交易和碳汇危险地分散了社会的注意力,让人们忽视了全世界必须马上开始更深层次和更痛苦的变革。还有一些学者认为,从现实情况看,排污许可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可以通过控制排污总额的方式确保排放量减少,并能减轻企业和消费者的压力,这是毫无疑问的。
(二)限定配额无法按预期完成
尽管欧洲排污权交易体系第一阶段还存在缺点,但它还是为解决污染物排放问题起到了指导作用。从2005年7月至今的这一阶段,每个成员国都提交了一份国内分配计划。为实现该计划,成员国将分配到的配额,再分配给本国的部门或私有公司。
欧洲排污权交易体系包括主要的能源国和工业化国家,覆盖了整个欧洲排放量的一半,由于还处在发展的初期,这个体系在今后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效率。从2008年12月开始,欧盟将在第二阶段提出更多具有挑战性的目标,设置更广泛的范围,与第一阶段比较,实现总量减少6%。
但是,现在这个体系运转得似乎还不尽如人意,大部分政府都没有贴近底线。但欧盟委员会正在进行一些艰难的改革。2005年,欧洲排污权交易体系刚开始实施的时候,由于竞争关系,欧盟大部分成员国都没有明确它们的目标,只有5个国家(英国、西班牙、意大利、爱尔兰和奥地利)超过了它们的限定配额。
(三)排污权交易实施领域有待扩大
在即将全面实施欧洲排污权交易体系的情况下,欧盟也试图将交易系统扩展到新领域。首先可能是航空公司,其次就是运输环节,最后是家庭。一些欧洲航空公司已经暗示它们将会参与排污权交易体系,航空碳交易将为现代化的航空公司创建新的模式,以便更有效地利用油料。
但在欧洲排污权交易体系里的初级阶段,一些实际问题使航空公司的参与不可能建立满意的模式。比如,怎样计算一家航空公司的含碳排放物,特别是欧盟以外的长途航班很难解决。国际航空运输组织有人嘲笑道,这是完全无视经济现实,是不切实际的。部分人还认为,《京都议定书》本身就存在危机;加拿大威胁要遏制;美国和印度甚至都没有在京都露面。因此,人们无法确定碳化物交易是否是减少污染的有效途径。
虽然至今仍有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但碳交易的开创者和附和者们给我们展现了一个好的开端,让我们看到了在全球化基础上通过碳交易改变经济行为、推动解决气候变化难题的希望。欧盟在碳交易上先行了一步,以欧盟为中心的碳化物交易体系也有望获得国际化进展,并获得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兴趣。
三、欧盟排污权交易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于1998年5月签署了《京都议定书》,并于2002年8月正式获得批准。尽管目前还属于非管制国家,但在未来几年内,很有可能要开始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从欧盟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践,我们会得到以下启示:
(一)要积极应对《京都议定书》对我国的经济影响
《京都议定书》的生效,标志着世界各国都承担了保护全球气候的责任。从表面上看,是削减各国碳等污染物的排放量,但其实质是促使各国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是对发展中国家粗放式的经济增长速度的制约。而且,从发达国家在此问题上的态度讲,也反复强调发展中国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如果我们不提高制造业的科技水平、不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不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我国很有可能将来要从其他国家购买排放量指标,则必然影响到我国部分产业的发展,影响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因此,我们应从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加快产业升级和产品、产业结构调整,改善不合理的能源结构,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大力发展优势产业,提高产品的科技水平,发展降低碳排放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在三个产业中的比重。
(二)要加紧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
当前各种排放物中,二氧化碳占有最大份额。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工艺的改进,从长期看,其排放量是可以得到控制并减少的,但必须在合理的生产成本范围之内。例如,德国等欧洲国家目前已严格控制或禁止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排放到大气中,同时特别重视对二氧化碳排放的管理。
纵观我国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现行法律法规,现在基本上都是针对二氧化硫等对环境和人体有害气体而制定的。因此,从现在起,不但要高度重视对人体和环境有害气体的污染源的控制,还要加紧制定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各项法律法规,应包括温室气体排放许可、分配、收费、交易、管理等内容。同时,要着手开展二氧化碳排放管理机构的建设,包括组织管理机构、许可证发放机构、排放权交易机构等及其运作。还要着手做好摸清家底工作,即二氧化碳排放许可及交易的先决条件是准确了解所有排放单位或设备的排放情况。尽管这项工作在我国面临很多困难,但如果做不好,就谈不上排放权的管理。
(三)要控制和减少我国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在摸清目前我国二氧化碳等各类污染物总量的基础上,提出全国总的减排目标,并制定相应的综合措施。一是在保护大气环境方面,国家应鼓励环保新技术的研发和旧技术的创新,发展排放控制新技术和排放预防技术;二是在产业结构调整中,要加快发展能耗低、污染少的产业,对原有产业和产品的技术装备水平和生产工艺进行改造,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三是提高能源效率要重点发展热电联合技术、清洁煤炭技术、煤气化技术,通过技术改造来提高现有住宅、办公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工业场所的能源效率,来实现节能的目标;四是在使用清洁能源方面,主要是依靠技术水平的提高来降低生产可再生能源的成本,促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能、地热能等的广泛使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四)采取综合性的价格和财税政策
主要化石燃料(煤和石油)既属于稀缺性的资源,又在使用过程中释放二氧化碳和其他对环境有害的物质。这些产品的价格不仅要全面反映开采或获得这些资源的成本,还要包括环境成本和安全成本等。但是,目前我国的煤炭和石油产品成本中,连基本的获得过程中的矿业权成本还没有完全反映出来,以上提到的后两种成本更没有涉及。所以,从产品定价来讲,在现有产品中,应反映全部的矿业权取得成本、环境成本、安全成本。具体措施是:首先提高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税率和费率,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摊入产品成本中,并提取环境治理费用和安全费用,在此基础上重新确定产品价格;其次,择机对化石燃料产品开征环境税,或在现行消费税中提高税率,将税收所得用于改善公共交通、资源勘查、平衡地区间财力差异等。
(五)企业要抓住排放权交易和CDM项目带来的机遇
当前,由经济增长所导致的世界范围内环境压力日益增大,为国内企业参与CDM项目国际合作带来了极好的机会,国内企业应该积极抓住这前所未有的机遇,政府部门则要为此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指导和服务。国内企业与发达国家的机构及企业合作,既能够促进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又能增加收入,无论对环境还是国计民生来说都有很大的好处,是一件利远远大于弊的事情。国内企业可以通过这些中间机构来寻找相关的国际合作项目,通过少量投入从而获得可观的效益,更重要的是,提高企业自身的控制污染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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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低碳经济 气候变化 经济增长方式
一、低碳经济的内涵
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发展低碳经济,一方面是积极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完成国家节能降耗指标的要求;另一方面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益,发展新兴工业,建设生态文明。这是摒弃以往先污染后治理、先低端后高端、先粗放后集约的发展模式的现实途径,是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双赢的必然选择。
二、低碳经济的特征
1.综合性
低碳经济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或经济问题, 而是一个涉及到经济、社会、环境系统的综合性问题。低碳经济所确立的是一种在促进发展的前提下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基本思路, 与单纯的节能减排思路不同, 它强调发展与减排的结合, 重点在低碳, 目的在发展, 通过改善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来减少能源需求和排放, 而不是以降低生活质量和经济增长为代价实现低碳目的。
2.战略性
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对人类发展的影响是长远的。低碳经济要求进行能源消费方式、经济发展方式和人类生活方式进行一次全新变革, 是人类调整自身活动、适应地球生态系统的长期的战略性选择, 而非一时的权宜之计。
3.全球性
全球气候系统是一个整体, 气候变化的影响具有全球性, 涉及人类共同的未来, 超越国家的范围, 任何一个国家都无力单独面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 低碳发展需要全球合作。多年来, 各国围绕着气候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的谈判, 从而形成全球性的制度框架, 如《京都议定书 》。
三、低碳经济与中国的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在过去的20多年中,中国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状态,经济发展所伴随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使中国的能源需求不断增长。2007年中国的能源消费总量达26.6亿吨标准煤,占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的16.8%,2007年火电装机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77.7%, 火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82.9%。作为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中国的二氧化碳减排将成为国际关注的焦点。
从目前的情况看,资源稀缺、环境污染以及能源安全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三大主要约束, 高耗能、高消耗、高排放的经济增长方式是不可持续的。在未来较长时期内,中国的经济仍将以较快速度增长,城市化进程使得工业化的趋势仍将延续,如果不采取积极有效的能源环境政策,未来中国经济增长与能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将日趋尖锐。从长期来看,低碳经济与我国强调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一致的。
四、中国实行低碳经济的好处
1.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低
我国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不高,探明量仅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51%,客观上要求我们发展低碳经济。
2.碳排放总量突出
按照联合国通用的公式计算
碳排放总量=人口数量*人均GDP*单位GDP的能耗量*单位能耗产生的碳排放
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增长快速,能源消耗巨大,碳排放总量不可避免地逐年增大,其中还包含着出口产品的大量“内涵能源”。在一些发达国家将气候变化当作一个政治问题之后,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意义尤为重大。
3.“锁定效应”的影响
“锁定效应”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人们对初始路径和规则的选择具有依赖性,一旦作出选择,就很难改变。工业革命以来,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对化石能源技术的严重依赖,其程度也随各国的能源消费政策而异。发达国家在后工业化时期,一些重化工等高碳产业和技术不断通过国际投资贸易渠道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倘若继续沿用传统技术,发展高碳产业,未来需要承诺温室气体定量减排或限排义务时,就可能被这些高碳产业设施所“锁定”。因此,我国在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需要认清形势 ,避免高碳产业和消费的锁定,努力使整个社会的生产消费系统摆脱对化石能源的过度依赖。
4.生产的边际成本不断提高
碳减排客观上存在着边际成本与减排难度随减排量增加而增加的趋势。1980-1999年的19年间,我国能源强度年均降低了5.22%;而1980-2006年的26年间,能源强度年均降低率为3.9%。两者之差,隐含着边际成本日趋提高的事实。另外,单纯节能减排也有一定的范围所限。因此,必须从全球低碳经济发展大趋势着眼,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把宝贵的资金及早有序地投入到未来有竞争力的低碳经济方面。
5.碳排放空间不大
发达国家历史上人均千余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大大挤压了发展中国家当今的排放空间。我们完全有理由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要求发达国家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率先减排。2006年,我国的人均用电量为2060度,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只有经合组织国家的1/4左右,不到美国的1/6。但一次性能源用量占世界的16%以上,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超过了世界的20%,同世界人均排放量相等。这表明,我国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碳排放强度偏高,而能源用量还将继续增长,碳排放空间不会很大,应该积极发展低碳经济。
五、低碳经济是中国必经之路
1.中国经济的“高碳”特征
在中国能源探明储量是以煤为主的“高碳”结构,煤炭生产使用中产生的SO2、粉尘、CO2 等是大气污染和温室气体的主要来源。但同时中国目前正经历着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人口增长、消费结构升级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得对能源的需求和温室气体排放不断增长,在这个进程当中,“高碳”特征突出的“发展排放”难以回避。
2.中国经济的增长方式
所谓经济增长方式, 就是指推动经济增长的各种生产要素投入及其组合的方式, 其实质是依赖什么要素,借助什么手段,通过什么途径,怎样实现经济增长。截止到2009 年中国经济的“黄金增长”时期已经维持了32 年。在本世纪初成功消除了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被誉为“一枝独秀”和“经济增长的火车头”。总理在2010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中国的经济增长的预期目标是8%。然而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 在一定程度上是依靠资金、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的粗放投入实现的,即高增长在相当程度上是靠高投入支撑的。这种靠拼能源、拼资源来支撑的粗放型增长,使中国越来越成为一个原材料消耗的国家。
3.发达国家不断高涨的呼声和压力
全球气候变化已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深度触及了农业和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这就是今天我们所面临的严酷现实。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京都议定书》,再到后京都谈判艰难上路, 国际社会一直在努力寻求解决良策。而未来全球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来自发展中国家,中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将于2010年前后超过美国, 成为世界第一。
因此,发展与气候和环境友善的低碳经济,有利于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保护国内环境,同时与我国目前正在开展的节约资源,提高效率,调整能源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降低污染排放等做法是一致的。
参考文献:
[1] 低碳经济――中国必经之路,张雪莲、冀国忠,现代商业.
[2]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与政策选择,杨芳,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 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