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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农村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办〔*〕11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89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区农村道路各类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民及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力争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整治重点
重点道路:区镇(开发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村道等。
重点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客运车辆、摩托车。
重点违法行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准驾不符;脱检脱审;客运车辆超员、站外组客;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区安监局:负责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集中整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区公安分局:加强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理,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和改善农村道路通行秩序。加强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管理和服务,严把机动车及驾驶人准入关。指导各镇(开发区)交通安全工作站、警企交通安全工作室等配合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
区交通局:配合市公路部门、区交警大队和各镇(开发区)完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加快道路危险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低承载桥梁治理步伐,不断完善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配合市运管部门加强对农村客运站、场和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区农林局:配合市有关部门严格拖拉机牌证核发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查处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协助市农业部门认真做好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人的信息登记、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
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利用报刊、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结合“五五”普法活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在全区中小学校中经常性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多种途径,深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各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我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和特点,突出对交通流量大、通行秩序乱、交通事故多发道路的整治,加强区(县)、镇交界路段的管控,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准驾不符,脱检脱审,客运车辆超员、站外组客,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不断形成严管态势。交警等部门要以开展外省籍拖拉机交通安全联合整治为抓手,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并落实长驻我区的外省籍机动车特别是工程车、拖拉机管理的有效措施,消除管理盲区和空白点。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镇(开发区)交通安全工作站要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排查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治理责任和资金,多策并举,切实加快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低承载力桥梁治理工作,及早消除安全隐患。突出抓好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和长下坡路段的警告标志的设置和完善工作。要落实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逐步设置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在新建、改建道路过程中,切实做到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努力改善安全行车条件。
(三)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湖政办发〔*〕70号)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组织对农村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客运驾驶人安全学习制度、客运车辆门检制度,强化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管理,认真落实有关安全措施。要全面落实工程施工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督促抓好本单位机动车管理,不雇用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从事货物运输。加强对超限超载货车的源头管理,禁止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行驶,落实货车企业或车主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引起的群死群伤事故,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包括外省籍在内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车逐人建立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采取定期下乡和预约上门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实现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业务向农村延伸,解决农民群众办牌办证难的问题,提高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办牌办证率、定期检验率。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一律强制报废。
(四)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以争创“交通安全示范村”、“交通安全村”为抓手,抓住农村集区、庙会活动等时机,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示出行注意事项。利用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及货车超限超载的危害性,教育驾驶人自觉守法行车、安全行车,教育群众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出行。要在学校放假前、开学后,组织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等设施,及时更新宣传内容。组织交通安全宣传车,深入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要在报刊、广播、有线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开设栏目,对严重违法、肇事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相应建立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扎实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调配合。安监、公安、交通、农业、教育、宣传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做到市、区、镇、村,局、队、站、室联动,形成整治合力,推动集中整治健康顺利开展。要注重发挥各镇(开发区)交通安全工作站和村(居)委会、警企交通安全工作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车、路交通基本要素总量的剧增,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安全事故,成为“压事故、减伤亡”,实现“零增长”目标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摩托车作为便利快捷的交通工具,给广大企事业单位员工上下班带来了方便,但交通事故的频发,给当事者及其家庭带来了痛苦,部分家庭更是因此陷入困境,也给企事业单位正常生产活动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为有效遏制此类事故的多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我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根据市政府*年4月29日警企共管摩托车交通安全现场会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加强“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过抓好源头、广泛宣传、落实责任,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着力为打造“实力吴兴、开放吴兴、生态吴兴、活力吴兴、平安吴兴”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通过在全区50人以上的规模企事业单位内部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工作,实现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氛围基本形成;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
(一)乡镇
1.依托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安全生产监管站,负责本地企事业单位开展摩托车源头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2.制定本区域内加强企事业单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3.召开企业主、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区域内加强企事业单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4.帮助、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构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在企事业单位内部成立由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主任的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室,工作室按要求配备专兼职人员。
(二)公安交警部门
1.指导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对本地企事业单位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以中队为单位,组织本辖区内规模企业、事业单位的信息员进行集中分批培训,配合企事业单位对内部员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帮助、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制定内部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室职责、信息员工作职责和联系制度、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制度、门卫摩托车安全检查制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等。
4.开展上门服务。车管所会同各工作站进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服务工作,主要开展摩托车上牌、检验、代办保险以及摩托车驾驶培训预约等服务工作。
(三)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安全生产监管站
1.负责对本地规模企业、事业单位的排查登记工作,建立工作台帐,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2.及时向乡镇、公安交警部门汇报本地规模企业、事业单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3.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配合交警部门帮助、督促各规模企事业单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上墙,及时向企事业单位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更换宣传橱窗、板报的交通安全宣传内容。
4.完成乡镇、公安交警部门布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时间安排
1.试点工作阶段。(1)20*年5月15日—30日,由安监局、区交警大队与八里店镇政府协调确定八里店镇久立集团为试点企业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2.全面实施阶段。20*年6月1日—15日,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召开全区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负责人在久立集团召开现场会议,在全区全面开展警企共建摩托车交通安全工作。
3.总结完善阶段。20*年6月15日—20日,总结提高,完善此项工作的长效运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
1.排查摸底。由区交警大队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为单位,对本辖区规模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在50人以上或摩托车在10辆以上的)进行全面排查登记。
2.建立工作室。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为单位,指导辖区内各规模企业、事业单位,落实企业法人代表(业主)、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负总责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成立由企事业单位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兼任主任的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室。
3.物建信息员。在本辖区的每家规模企业、事业单位内物色并建立2—5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员。信息员按企业总人数的1%—2%建立。
4.对信息员进行培训。以农村工作站为单位,上门对本辖区规模企业、事业单位的信息员进行培训。
5.建立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室职责;信息员工作职责和联系制度;门卫摩托车安全检查制度等。
6.设置安全设施。在各辖区内每家规模企业、事业单位增加投入,帮助其规划在自己单位内设置停车场、在交通复杂的大门口安装减速带或信号灯控装置等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
7.设立宣传设施。辖区内每家规模企业、事业单位在自己单位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并持之以恒经常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8.建立基础台帐。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为单位对本辖区内每家规模企业、事业单位的总人数,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室及其人员、信息员、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安全宣传设施,摩托车及其驾驶人,无牌无证、未检验、脱保、报废摩托车等情况建立基础台帐。
9.开展上门服务。交警部门会同各工作站进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服务工作,主要开展摩托车上牌、检验、代办保险以及摩托车驾驶培训预约等服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加强企事业单位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作为建设“和谐吴兴、平安吴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三年“零增长”的重要举措,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该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和顺利进行。
(二)搞好结合,扎实推进。要把此项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和全市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基层基础年建设以及交警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地推进该项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关于印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全市范围内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工作理念,努力构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在全市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积极配合”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人、车、路的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迅速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
(二)实施阶段(2010年2月—5月)。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着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机构、人员、场地、办公设施等,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具体内容为:
1.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落实办公场所,责成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定一至两名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备案。对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实行分级培训,培训合格的,取得证书,持证上岗。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下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司法助理员兼任交通安全协管员,并安排一至两名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由辖区派出所或交警中队负责协助指导开展工作。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企事业单位机动车、驾驶员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并将结果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责成拥有机动车30辆(包括单位职工自有车辆)以上或机动车驾驶员50名(包括单位职工家属)以上的单位,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并确定一至两名交通安全协管员,同时要健全相关信息沟通机制。
4.在行政村、社区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原则上聘请治保主任、社区主任担任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辖区派出所或交警中队负责协助指导开展工作。
5.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要指导督促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开展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一职三档五制度。一职即明确工作职责;三档即建立机动车基础档案,机动车驾驶员档案,机动车和驾驶员动态管理档案;五项制度即:《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机动车管理制度》、《机动车驾驶管理员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特点,建立其它相应工作制度。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0年6月—7月)。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将组织专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完成情况,并进行通报。同时做好迎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考核验收工作。
三、工作机制及任务
(一)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局性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2.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认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提出解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重大问题的措施;
3.督促检查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执行落实情况;
4.审定和下达年度交通安全控制考核指标;
5.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
6.组织、协调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7.指导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接受市安委会的组织、领导、协调,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二)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大队,负责本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日常性工作事务。
主要职责:
1.承担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日常工作,承办会议及安排重要活动;
2.监督检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
3.具体组织安排交通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4.参与研究制定有关部门在交通、城建、道路、规划,科技发展,资金投入等涉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
5.组织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对省、*市、市安委会下达的交通安全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并组织对交通安全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7.指导协调交通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安委会涉及交通安全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9.负责与各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协调制度;
10.承办市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务。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制定本级预防交通事故对策,科学论证、合理布建辖区交通安全规划的长期目标;
2.根据上级安排或工作需要,组织辖区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
3.监督、协调和考核有关职能部门的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督促各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4.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创建符合当地社情的交通安全教育模式,促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其它法制教育并轨;
5.协调构建交通事故救援与急救系统,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切实可行的预防特大交通事故方案和特大交通应急预案;
6.完成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建立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由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负责制定招募细则,广泛在全社会招募交通安全志愿者,并明确服务内容,指导志愿者队伍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五)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管区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建档、备案工作,建立基础性工作档案;
2.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管区所辖机动车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3.协助交警部门抓好管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事故报警、救助伤员、维护事故现场等;
4.对管区的交通事故黑点进行排查、建档,并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对涉及管区居民的交通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6.协助管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办理车辆管理业务、驾驶证业务等相关事宜;
7.完成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六)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职责:
1.按照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的要求,发放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宣传资料;
2.全面掌握所辖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基本情况和变动情况,清理登记无牌无证车辆和无证驾车人员,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上牌落户,督促无证驾驶人员参加培训考证;
3.定期组织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教育,传达上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和督促其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
4.对危险路段进行排查登记,并上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
5.组织相关人员在重大活动、传统节庆、婚丧嫁娶等群众集中的地方,劝说群众不乘坐拖拉机、低速汽车等不安全车辆,教育群众遵守交通法规,不违法载客、违法驾驶等,对不听从劝阻的违法人员,要及时告知交警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6.建立本辖区交通管理基础台帐。认真填写、统一制作的《机动车辆登记台帐》、《机动车驾驶员登记台帐》、《辖区无牌机动车排查统计表》、《辖区无证机动车驾驶员排查统计表》、《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学习记录》、《交通安全宣传登记表》、《辖区事故隐患(黑点)排查整改情况登记》,及时掌握机动车和驾驶员变动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抓紧、抓好、抓落实。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当地实际状况和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落在实处,抓出成效。
(二)强化工作运行,建立管理机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下管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在此基础上,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结合省、*市要求建立《*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市交通安全管理举报奖励制度》、《*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专项督查制度》等四项工作制度(见附件)。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要严格结合四项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每季度召开专门会议,对前一阶段全市事故预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批评和表彰,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和部署。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保平安,降事故,确保不出大事故”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和“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完善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运作机制,努力提高科学管理道路交通的能力,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确保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不增加,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宣传、经贸、安监、监察、公安、建设、交巡警、城管、工商、教育及各街道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巡警大队,具体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改率达到100%,市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90%以上,县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85%以上。
(二)车辆、驾驶人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市“重点驾驶人”和“黑名单”人员管控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交通安全重点单位整改率达100%。
(三)非客运车辆违法运营得到有效遏制。城郊结合部重点道路、农村镇区主干道路以及国省干道沿线无非法客运车辆聚集点,杜绝非客运车辆非法从事校车营运,校车登记及识别标记发放率达100%。
(四)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得到深化。管制区域内外地号牌和无通行证摩托车基本杜绝,农村地区无证无牌摩托车违法上路不高于5%,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不高于5%。
(五)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数。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公路:312国道、229省道、盛岸路等主干道及农村道路。
(二)重点路段:20*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宽路窄桥、人车流量密集的专业市场、农村节场、马路市场路段。
(三)重点单位:20*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3起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车辆单位和市、县级重点单位。
(四)重点车辆:从事公路专业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学校接送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和建设施工运输车辆。
(五)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上的客、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村道路上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违章载客等;城区的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公路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
五、职责分工
根据市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精神,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安监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监督各职能部门、各有关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对事故多发地区、多发点段的整治。
2、宣传部门和文明办要切实加强全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并将区属单位、部门的文明交通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考核评比范围,促使各单位、部门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减少动态交通安全隐患。
3、针对*辖区电瓶三轮车非法生产、销售比较集中的实际,经贸委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电瓶三轮车及其他安全性能不合格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的隐患。
4、监察部门负责依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参加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负责对与事故有关的责任人同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督。
5、建设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特别是区管道路的建设、养护,保持路面完好,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及省市相关部门研究提出的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意见,会同公安部门设置和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道路、桥梁,对事故多发点段采取工程防护措施。对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6、交巡警部门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等源头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辖区主干道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分析,对安全隐患治理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查处,消除动态交通安全隐患。
7、农机部门加强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城市、县城专营运输的拖拉机除外)、拖拉机变型运输机及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考核发证和道路行驶牌证核发等监管工作。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机动车生产、经营企业和交通运输单位或个人的注册登记管理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拼、组装)、销售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及其产品,以及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行为。
9、教育部门负责对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中小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育内容。
10、市政部门负责加强对道路排水、道路照明、城市道路桥梁建设维护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11、城管部门加强城市管理力度,加大道路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违章行为的查处,加大对“非标”等排查治理等力度。
12、各街道负责对辖区内的区管道路、村道等支小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年3月),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和动员,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区属各部门、单位根据区政府的部署,落实专门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年4月-10月)。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分工和职责,全面深入排查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并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等级,建立交通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同时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落实针对性的治理整改措施。同时,区政府将由分管区领导挂帅,成立专门督查小组,对各单位、各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年11月)。区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部门、各单位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验收,迎接市政府的考评。
七、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规范运作。健全区、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专报、重特大事故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通报等三项制度。每月分析本辖区交通安全形势,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顿活动,落实针对性预防措施,每季度组织一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情况通报。
(二)创新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完善交通管理社会化网络,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各地各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和考核督查等相关工作。以全区安全生产考核为抓手,试行推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架构下,推动逐级建立街道级交通安全机构,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到辖区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城区要全面推开社区交通安全工作站建设,将驾协组织服务触角引入社区工作站,提高社区交通安全工作站社会公信力;加强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指导和运作,制定完善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工作规范。
(三)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措施。建立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旅游车投放会办制度和源头监管安全态势研判制度。交通、公安等部门全面加强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队伍的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计满12分驾驶人学习考试制度、“黑名单”制度、“荣誉驾驶人”制度,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定期通报制度;农机、公安等部门加大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拖拉机源头监管力度。
(四)进一步整治交通运输企业。对全区运输企业和驾驶队伍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分析问题存在的结症,突出管理重点,对客运、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单位强化监管,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由区安监部门和监察部门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人责任。要建立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抄告制度,定期向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加强源头管理和整顿。
(五)严把车辆登记和检验关。要加强对大客车、大货车的车检工作,大客车检验率达到100%,大货车检验率达到90%以上。对不符合出厂技术标准,擅自改型的车辆严格把关,不予注册登记;经贸委、工商、质监、公安、财政等部门要联合查处非法改装、倒卖报废汽车的违法行为;凡不按规定解体报废回收的企业和非法改装单位,要停业整顿,问题和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营资格;经贸委、公安、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报废回收企业的监管力度,防止报废车辆重新上路行驶和转籍使用,对到期不申请注销登记的车辆,公安车管部门及时注销其车辆档案和牌证。对报废大客车、大货车及营运车辆的解体,公安车管部门要派员现场监督。
(六)大力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继续在全市范围突出酒后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及事故多发重点道路、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城区要全面深化城市交通综合整治,要以文明示范路段、路口创建为抓手,重点突出违反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死亡事故高发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等工作;坚决取缔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施工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深化摩托车专项治理工作,摩托车管制区域内摩托车通行总量控制在5万辆以内,做到基本无外地摩托车和无通行证及无牌无证摩托车。
(七)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分别对国道、省道、市(区)道路和农村道路的急弯、陡坡、窄桥、险桥以及危险道路进行实地勘查,进一步梳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点段,分类登记,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治理计划。通过隐患的整改进一步改善公路安全行车条件,保障安全畅通,杜绝发生因隐患未整改而酿成的重特大恶通事故。
(八)深入开展宣传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区政府牵头、文明办、综治办、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衔接,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切实抓好外来务工人员、中小学生、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机关干部等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八、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制,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责任,要把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要通过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规范运作,牢牢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现场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从路面管理到源头管控、从车辆单位到参与者个人,涉及许多环节和多个部门,只有各单位、各部门管理形成合力,才能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公安、交通、城管、建设、农机、宣传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教育部门要在抓好中小学生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压事故、反违章、保畅通为目标,严格春运客运车辆、驾驶人资质审查,加大执勤、执法力度,严查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一)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群死群伤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
(二)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县城城区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
(三)不发生因管理不力造成交通主干道(国道319线、326线,省道304线及县内主要公路)堵塞1小时以上;
(四)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涉路治安案件。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县长黄长武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杨茂成、周传明任副组长,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32个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警大队(值班电话:76662004、76669811,传真:76666676),由县公安副局长冉治光任办公室主任,交警大队大队长唐勇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客运专营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春运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狠抓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严把春运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关,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实行春运“两证”制度。县交通局和交警大队要对全县客运车辆和有车单位9座以上(含9座)乘用车进行一次检验,对检验不合格和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核发《春运合格证》和《春运服务证》,没有“两证”的车辆一律不准从事2007年春运客运工作。
1、县交通运管部门和交警大队要督促客运企业(或业主)对所有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一次二级以上全面保养,对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验,重点检验车辆制动、刹车、方向、轮胎等部位,检验合格后核发《春运合格证》。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一律不得核发《春运合格证》:
(1)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定期检验、维护以及审验不合格的;
(2)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3)达到报废标准的;
(4)车辆未参加保险或脱保的;
(5)非法变更车辆登记项目的;
(6)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
(7)9座以上(含9座)营运客车没有按照市政府要求安装ABS系统的;
(8)城市公交车辆没有按照市政府要求安装GPS系统或行车记录仪的。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不得核发《春运服务证》:
(1)不具备3年以上客运车辆驾驶经历的;
(2)2005年以来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和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的;
(3)无有效驾驶证,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的;
(4)未参加春运交通安全教育的。
(二)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有效消除事故隐患
春运开始前,县安监局、交通局、交警大队要开展一次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一是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落实“三关一监督”(客运企业资质审核关、客运车辆安全状况关、从业人员资质关和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进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出站和超载车辆上路。对交通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责令其停业整顿。二是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部门要对各客运企业、客运场站的客运车辆安检场地、安检人员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安检条件或安检设施不达标的,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三是督促客运企业组织春运驾驶人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光盘和挂图,并进行一次集中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冬季“四防”(防雨雪、防滑、防雾、防机械事故)教育。四是交通运管部门要充分考虑民工、学生以及假期的客流特点和主要群体流动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运输方案,安排充足运力。要对全县道路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清理,严肃查处不按规定线路运营的客运车辆,对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的线路要及时调整或取消,严禁客运车辆在等级以下公路上营运。
(三)加大路面巡控,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
春运期间,公安交警部门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路面管理中,严防、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做到严防死守。一是严格落实民警“定路段、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间”的“五定”勤务管理制度和大队领导分片包干管理责任制。采取持续巡逻与间续巡逻相结合、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巡控效率,增强管控能力,对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点段、危险路段和主要交叉道口等要进行重点巡控。二是坚持依法严管、严控、严罚的工作原则,加大对客运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超车、非客运车辆载客、无《春运合格证》和《春运服务证》从事公路客运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超载客运车辆实行就地卸客转运,费用由违法车辆经营者承担。坚决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违法驾驶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行,严禁以罚代管、只罚不纠。
(四)乡镇部门联动,加强乡村道路安全监管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重点放在乡村道路上。一是成立由乡镇干部、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顿组,加大对县、乡道路和低等级公路的巡逻和防守力度,坚决取缔无牌无证车辆,严厉打击非客运车辆载客行为,避免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二是对农用车辆进行集中检查,防止存在安全隐患和报废农用车上路行驶。对非法载客、屡教不改的农用车驾驶人,县交警大队要严格违法记分考核,并从重处罚。三是各乡镇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站点、路段、车辆安全工作包干制和“逢场跟场”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干部职工,每个站点、每辆车。要在重要路段设立春运交通安全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及时制止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通知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春运期间每个乡镇必须设立一个以上的检查点,切实加大对乡村道路的管控力度。四是各乡镇必须在三级以下(含三级)不符合夜间(晚22时至次日6时)安全通行条件的乡村公路路口设立禁行时段标志。严禁客运车辆在四级(含四级)以下道路上载客营运。五是各乡镇和交通部门要加大对存在事故隐患路段的治理管控力度,力争在春运开始前整治一批重点“黑危”点段,增设一批警示标牌和标志;对尚未治理到位的危险路段,各乡镇要安排人员加强巡逻守护,确保安全。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积极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一是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目的和各项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二是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在春运前要深入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给驾驶员上一堂春运交通安全教育课。制作春运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发放到广大车主、驾驶人和各客运经营单位。三是各乡镇要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客运交通参与者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乘坐违法车辆。四是及时向社会公布影响春运交通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情况,营造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攻坚战,进一步规范交通行为,依法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特别是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交通事故同比减少,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民警执法更加规范,服务群众水平显著提高,为北京举办奥运会创造良好交通环境,为全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攻坚战取得实效,市局专门成立由副局长、交警支队长黄以西任组长,交警支队政委林水荣任常务副组长、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廷胜、魏荣华、魏建忠、何嘉平任副组长,交警支队各科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三、整治内容
“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由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和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等5方面组成。根据*市实际情况,分阶段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专项战役:
(一)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4月1日至10月31日。通过持续开展宣传,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针对“攻坚战”开展大规模宣传报道,使公众及时了解“攻坚战”各个阶段的任务、工作措施,广泛开展安全提示,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各地要充实、丰富安全宣传内容,针对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农民群众、中小学生等不同群体,广泛开展“使用安全带”、“遵守限速规定”、“驾乘摩托车戴头盔”、“不乘坐安全隐患车辆”等不同内容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力争有所创新,要结合当地开展的与奥运有关的一切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具体运作方式以交警支队的宣传方案创新开展)。
(二)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4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市国省道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改善齐全,超员、超速(含超低速)、违法停车、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不断下降,各地要加大警力投入,改进勤务模式,切实落实国道联勤制度,用足用好固定和流动测速设备,加强国省道的点、线巡逻管控,保持巡逻密度。
(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7月1日至9月30日。通过开展整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依法严查无证驾驶、客车超员、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二轮摩托车乘载多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农村道路通行秩序好转,交通事故特别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明显减少,隐患明显消除,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增强。5月至6月,各地要依托乡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农村硬化路面的交通隐患进行一次认真摸排、整改。各地要结合20*年在顺昌召开的农村派出所协管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精神,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作用。在整治期间,要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派出所,形成县(市)公安局和交警大队领导包乡镇,乡镇派出所包辖区,交警中队和民警包线路的承包责任制,真正形成全警动员,多警联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集中整治,7月1日至8月31日。通过开展整治,使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更加规范,无证运输、不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的情况明显减少,不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因交通违法导致的危险化学品泄露、燃烧、爆炸等重大事故。各地要会同安监、交通、质监等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集中进行安全检验,对取得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格的驾驶人集中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同时,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量大的县(市)还要组织开展对生产和使用企业进、出厂装载关的检查指导工作。
(五)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9月1日至10月31日。通过排查整治,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各地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校车安全排查和校车驾驶人安全审查,掌握辖区内校车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共同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校车的日常安全管理,确保校车车况良好。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是公安机关加强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确保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按照市局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迅速部署,加强领导,确保攻坚战顺利进行。要借鉴往年攻坚战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大整体工作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层层发动,切实提高广大民警的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形成全警参战的良好局面。各级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要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物力,不惜一切代价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各地公安机关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要把攻坚战与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隐患治理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省际交界的大队,在攻坚战期间,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启动省际反超载服务工作站,确保24小时值班制度,并安排好值勤人员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强化督察,注重成效。攻坚战期间,继续沿用春运工作包片挂点的办法,层层落实承包责任制,形成全警动员、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市局将组织督导组深入一线,采取明查与暗访结合,集中督导和蹲点调研结合等方式,对攻坚战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帮助基层发现问题和解决影响整治的突出问题。各地要强化勤务考核,提高路面管事率,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规范执法,热情服务。要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执法环节中的宣传教育。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测速点设置和监控信息采集等工作,让交通违法者心服口服。要坚持热情服务,积极帮助过往车辆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以良好的形象展示交警的风采,为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同时,要结合“三基”建设,进一步做好民警的安全防护和后勤保障工作,切实保护好自身安全,确保广大民警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到攻坚战中。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交通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公路管理段段长
*县安监局副局长
*县*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
*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
成员:*县*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县公路管理段副书记、副段长
*县公路管理段副段长
*县农机管理站站长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二、排查工作重点
(一)全县道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地段,危险路段,事故多发地段、通村公路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汇总,并提出整改建议向县政府报告;(*)
(二)规范景区道路危险路段指示、警示牌;(*)
(三)重点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员工接送车(以下简称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户籍化管理信息、相关从业资质条件,外省籍拖拉机、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建档率到达100%;(*)
(四)农村小客运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车辆保险及从业人员资质条件审核;(*)
(五)对全县租赁车辆进行摸底排查,工作台帐建档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排查工作由交通局牵头,*交警、农机部门配合进行。从交通、*交警部门抽调专门人员成立隐患排查工作班子,道路安全隐患由路政大队为主,重点车辆及人员等交警为主,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负责壶山街道、熟溪街道、白洋街道范围内的道路安全隐患、重点车辆及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由:路政大队1人、交警1人组成;
第二组:负责茭道镇范围内的道路安全隐患、重点车辆及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由:路政大队1人、交警1人组成;
第三组:负责履坦镇范围内的道路安全隐患、重点车辆及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由:路政大队1人、交警1人组成;
第四组:负责桐琴镇、泉溪镇范围内的道路安全隐患、重点车辆及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由:路政大队、运管所各1人、交警1人组成;
第五组:负责*乡、新宅镇、王宅镇、白姆乡、俞源乡范围内的道路安全隐患、重点车辆及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由:路政大队、运管所各1人、交警1人组成;
第六组:负责柳城镇、桃溪镇、坦洪乡、大溪口乡、*乡、*乡范围内的道路安全隐患、重点车辆及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由:交通局1人、交警1人组成;
(二)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整治。要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力度,对省市县督办的各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交通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要加快整改进度,提高整改质量。同时,交通、*、安监等部门对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要进行全面排查,限期整改。
(三)加强源头管理。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部门要切实摸清重点车辆底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驾驶人安全行车情况,建立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做到见车见人,不漏登、不漏管。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督促运输企业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督促落实责任主体。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全县拖拉机特别是外省籍拖拉机的摸排力度,力争做到外省籍拖拉机建档率100%。各部门要加强配合,进一步健全监管网络,加强对营运客车、校车的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车辆,做到安全隐患不消除坚决不放行;进一步推进客车超员、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发动广大群众,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交警、经侦部门要加强对租赁车辆及其所有人的排查管理力度,建立管理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实效。各参与专项行动的部门领导加强对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和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检查督点是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落实情况,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对重点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等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为切实做好2015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村(居)委员会、乡级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坚决预防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组织辖区内村民、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村民、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全乡安全有序。
各村、乡级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坚决做到隐患不查清不放过,隐患整改不彻底不放过。乡安办要结合本乡实际,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各村、各单位开展安全自查。
(一)道路交通安全
1、加大交通安全检查力度和上路巡查力度。要持续抓好预防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坚决做到严防、严管、严治、严惩,加强路检路查,严厉查处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整治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2、排查事故黑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乡交管站要对本辖区公路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疏理,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治理。对一时难以消除隐患的危险路段,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部署人力,严防死守,加强管控,确保行车安全。
3、严格路面控制,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管站要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节日期间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要加大路面巡逻检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交通违法,特别是赶场天、学生上下学高峰期要加强巡逻,重点是车辆超员、酒后驾车、乱停乱放、农用车、三轮车和货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针对事故多发路段、时段,重点落实勤务,加强路面管控。同时,乡交管站、各村(居)委会、乡级有关单位要及时制定“两节”期间交通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并于本月27日前报乡交管站备案。
4、严格落实村劝导员工作职责。各村劝导员要按时上路巡查,配合乡交管站做好违法行为劝导及车辆登记,认真填写劝导工作台帐,并按时报乡交管站备案。
5、严格责任落实。一是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车责任制度,各责任领导要对自己所包车辆车况、证照、车辆保险等情况详细了解,各驻村干部要对所包挂村的车辆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加强日常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和宣传,对手续不齐的车辆要督促车主到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办理,坚决杜绝无证无牌上路。二是要严格落实车主责任,不得随意将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驾驶,如需出租或出借,应严格审查对方的驾驶资格,并向对方告知车辆存在的安全运行瑕疵,履行车主告知义务。对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干部和车主,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乡党委、政府将严格问责。
(二)烟花爆竹安全
一查证照情况。凡在我乡辖区内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零售网点必须按规定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凡未按规定时限提出申请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一律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二查经营场所。凡未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要求选择经营场所的,坚决予以取缔。三是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未经批准,不得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对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网点违规储存的,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四是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不得销售“三无产品”。
(三)危化物品安全
一是要检查辖区内危化物品经营点是否具备经营资质;二是物料存放是否规范;三是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四是有无专门的物资仓库;五是各类安全警示标志、规章制度是否齐全。在检查中,凡发现非法经营的,应立即报乡政府,坚决予以取缔。
(四)建筑施工安全
一是各村、在建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充分认识抓好节前、节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须周密部署“两节”前后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二是强化隐患排查,主要检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排查施工交通运输、爆破物品管理和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等隐患,安全隐患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现场整改。三是进一步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五)用电安全管理
各村、供电所要加强辖区内村民用电设施、临时用电设施的安装维护管理和农村安全用电工作的监管,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发现违反《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
(六)校园及周边安全
一是要加强教师及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及宣传,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上学、放学途中不得搭乘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及其他非法运输工具;二是要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值班和巡逻;三是要对学生开展假期安全知识教育。
各村、各单位及乡安办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把宣传活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广泛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开展安全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通化市2013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全月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农机部门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机安全综合监管能力。为保证小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市农委起草了《关于开展小型拖拉机安装反光贴工作的通知》,6月25日,市政府以通市办明电〔2013〕44号文件下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执行。结合安全月活动,全市农机系统市与县、乡(镇)农机站与辖区内所有村委会,村委会与本村机手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农业农机监理部门机构之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664份,机构与农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535份。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
积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30次,出动农机监理人员961人次,深入公路沿线乡镇及人员密集场所、农机作业现场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机化促进法》、《农机安全监理条例》等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常识宣传,印发《致农机驾操作人员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1004多份,张贴安全标语,展板等38个,受教育驾驶员及农机操作手11842余人次,开展拖拉机驾驶员培训312人。有效增强了农机户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浓厚了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保障全市农机事业安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