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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学生在美国暴力殴打同伴被判刑后,不少家长觉得我们这里没人管。
事实果真是这样吗?
事实是,只要施暴者年满16岁,就会受到法律制裁。
只要年满16岁,实施校园暴力肯定会受到法律制裁
中国留学生在美暴力群殴同伴的事件引起全社会关注,3名中国留学生分别被判处13年、10年和6年监禁。
一些网友戏言,这是个例,“那么多校园暴力,顶多教育一下,草草了事”。错!其实,只要满16周岁,就到了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触犯法律,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比如,打人了,怎么判?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按照伤害等级鉴定,如果被害人受伤程度达到轻伤,则构成刑事犯罪,属于故意伤害他人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依照我国法律,如上述事件的施暴者,不仅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也有可能构成侮辱罪。侮辱罪的要件是“公然、使用暴力”。事件中施虐者显然使用了暴力,但是属不属于公然呢?我国有和美国不一样的地方。在我国,围观人数达到三人以上,就是公然,动手的施虐者构成侮辱罪,但是围观、帮忙的人不会被判刑。而美国把围观人也定为这次校园暴力事件中的共同犯罪人,予以制裁。这显然是大陆法系和欧美法系的差异。
这次校园暴力事件中的受虐者为女性。所以,还要罪加一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规定,偷剪妇女发辫、衣服;追逐、堵截妇女;向妇女身上泼洒腐蚀物,涂抹污物等,均属于侮辱妇女的行为,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见,此次校园暴力事件中,施虐者的行为完全符合这项罪名成立的要件。
这下清楚了吧?
只要校园暴力事件中的施虐者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符合犯罪要件,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的案例有很多,我们就不一一复述了。
呼吁专门针对校园暴力立法
虽然《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网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管理的通知》在2015年,但在司法实践中,专门针对校园暴力的处置仍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今年两会上,很多政协委员就校园暴力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有的建议,要加快修订刑法中的刑事责任年龄。可以考虑将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适当提前,担心实施暴力不受惩罚,容易助长“藐视法律”的心态。
有的建议建立国家统一的“校园系统典型事件判例库”,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力量,对涉及校园的典型案例进行规范性审判,公布审判文书,进行要素分析,以指导全国各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判例为参照,同一个国家同一部法律同一个标准。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则说,解决校园暴力问题,应该是三方面的。第一个是教育,从思想根源上把校园暴力解决。第二是加强学校的管理,包括构建学校的安全网络,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早制止,及早化解。第三是加强依法惩治。同时,我们还要通过修法、释法,让这些恶意的造成重大伤害的欺凌者,受到纪律、法规、法律的惩治,担负起他们应当担负的责任。
如此看来,校园安全立法是当务之急。
好消息是,目前,教育部已在着手制定相应的法规,抓紧起草校园安全条例,研究制定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的意见,将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建立系统化、法治化、专业化的校园暴力解决机制。
链 接
上海政法学院社会管理学院教授周松清在《中美校园暴力法律规制比较研究》中说:
校园暴力不是中国法律专门处置的犯罪行为,而是被归入一般刑法或校纪校规处置之列。
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将校园暴力界定为:在学校财产范围内、上下学的路上、学校主办的活动中发生的青少年暴力。一名青少年可能是校园暴力的受害者、施害者或者见证者。校园暴力包括恐吓、欺凌、推搡、挤压等暴力行为以及团伙暴力、袭击乃至谋杀。
这意味着:一个未成年人犯了成年人所犯的罪,就不应再被当作孩子来看待,无论多小的年龄都应以成年人的身份为他们所犯的成年人的罪负责。
美国的青少年司法系统是解决青少年被逮捕和指控犯罪的基本制度。通过警察、法庭和矫正机构干预罪错行为,大部分是惩罚性的。青少年和他们的父母或监护人面临各种后果,包括缓刑、社区服务、青年法庭、青年监禁、可选择的学校教育。
关键词:校园暴力;霸凌;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年龄
近年来,一系列恶性校园暴力事件接踵发生,中国校园暴力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之一。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加速与道德建设的相对滞后,在近几年中“校园暴力”逐步体现出4个基本的发展趋势:第一,随着校园安全的加强,校外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基本被杜绝(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北京市初高中基本都实现了封闭性管理,在上课时间外人如不经登记基本上无法进入校园。各个初高中学校的领导对于校园中的人身伤害事件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与关注),因此,校园暴力多发生在熟人之间,这与日本近似而不同于以陌生人间冲突为主要特征的美国校园暴力[1]。第二,由于学校对于校园内的突发安全情况控制较严,冲动性暴力行为逐步发展为团伙性的、计划性的、学校周边地区的暴力行为。尤其是未成年人之间运用互联网等现代通信工具组织、合谋现象较为普遍。第三,侵财案件高发,而且通常表现为未成年人之间、熟人之间恃强凌弱的长期性敲诈勒索。第四,未成年侵害者懂法、知法而不守法的现象突出。校园暴力不再是一些学者想象中“法律意识淡薄”的产物,而是知道法律漏洞之后的理。比如一访谈对象表示“我们打人的时候都知道轻重,避着能打出事的地方,扇几个耳光,踢几脚,警察根本不管,家长找到学校也最多就是道个歉、做个检查”。简单而言就是“不打死、不打残、不就没事”。从中可以看出,中国社会中的校园暴力正显现出西方国家校园暴力中“霸凌”现象的某些特征。主要为实力存在明显差距的同龄人之间,强者通过长时间、多频次地对弱者施加肢体、言语、心理等多角度的暴力侵害,以达到羞辱、排挤、控制弱者,给弱者造成身体、心理等多方面持续性严重伤害的行为。它的暴力程度虽然未必严重,但是其对受害者人格尊严、精神状态以及校园风气的危害性极大。然而,我国当前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尚未对这一变化予以充分重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我国有关管理部门对于校园暴力普遍存在着反应迟缓、处置偏轻、应对不力等多方面的问题,这也许是执法者素质不高,执行不力;但是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相应的制度建设并没有跟上快速变化的社会事实,从而造成了在“校园暴力”现象中,较为普遍的法律缺位。
一、对未成人违法犯罪的主观恶性估计不足带来的刑事责任缺位
我国的立法部门与管理部门对未成年施暴者的主观恶性认识不足,习惯性地认为校园暴力是理性不足的孩子们的嬉闹、打闹,其发生原因是施暴者的认识错误。因此以教育而非惩戒为主的应对方式。但是就世界范围而言,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明显较高[2],我国《刑法》只规定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大多数的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与12~13岁青春发育期的未成年人都是在刑法调整范围之外[3]。显然,这种几十年来一贯的立法与执法思路,已经严重落后于社会现实。早在十余年前,据有关调查,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就较20世纪90年代提前了2~3岁,18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上升约120%,14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上升约280%[4]。10~13岁的低龄犯罪占了未成年人犯罪的70%[5]。未成年人在今天的社会氛围之下,其发育之快、成熟之快以及堕落之快、习得残忍之快,已非几十年前生活于单纯、封闭环境中的父辈可比。在现实生活中,12~13岁的未成年人大部分已经理解了刑罚的性质、功能与后果[6]。一些青少年凶徒之所以施暴,往往并不是对法律无知,而是深知法律对其很难有严格的约束[7]。
二、对校园暴力的社会危害性估计不足带来的保护缺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青少年犯罪做出了严格的限定。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发生,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第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这种立法思路实际上是以物理后果作为判断危害性的主要依据。这种思路不仅在刑法上有所体现,而且也是民事、行政法律中常见的思维惯性。然而这种思路明显将侵害不同类型客体的“校园暴力”进行了混淆,这导致了以侮辱人格、压抑被侵害人心理的校园“霸凌”行为往往由于其物理危害较低而处于无法可治的空白状态。所谓“霸凌”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汉语词汇,而是音译自英语中的“bullying”。挪威学者DanOlweus认为,霸凌就是一个学生长时间并重复地暴露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负面行为之下[8]。与当前中国近似的是,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的美国,霸凌行为并非如现在般是一个饱受社会关注的话题,而被作为一般的暴力行为看待。甚至在许多人的观念中,学生们在校园中需要经历挫折磨难来使自己变得坚强,彼此间发生的暴力冲突是校园生活中习以为常的现象。然而事实证明这种观点对无论是霸凌者还是受害者都造成了严重损害。就受害者而言,霸凌行为使其长期处于恐惧、抑郁、痛苦、焦虑、沮丧的精神状态,严重的可导致受害者终身性的精神疾病[9]。受害者因惧怕霸凌而逃避校园生活、干扰正常学习的现象已经司空见惯,甚至有受害者因不堪忍受而自杀[10]。而霸凌者同样受害颇深,霸凌行为可导致其潜在形成暴力倾向及犯罪心理(有些霸凌行为本身即已构成犯罪)。根据Olweus的研究,霸凌者成年后的犯罪率极高,高于普通人约37%,其他诸如酗酒等个人问题也更为普遍[11]。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有关机构与研究者对霸凌行为的关注都相对匮乏,立法机关忽略了霸凌行为的危害性已远远超出一般暴力行为的范畴。相当多的人单纯将霸凌行为视为校园暴力的一种,用对待一般校园暴力的观念眼光和手段措施来对待霸凌行为[12],而忽视了霸凌者的施暴原因远非很多教育工作者认为的年少无知、误入歧途等因素。霸凌者主观上抱有的侮辱、炫耀及足以比肩成年犯罪者的主观恶性,远非一般暴力行为者所持有的愤怒心态可比。而此类行为却通常由于物理伤害轻微而逃脱法律惩罚,甚至只被作为孩子间的小打小闹,对其解决手段仅仅局限于当面制止或口头批评,根本无法达到对受害人的保护。在已经发生的多起校园“霸凌”事件中,被害人常常处在心理几近崩溃,但是刑法无法追责,民法赔偿偏低的不利局面。在司法实践当中,尽管有关管理部门对于受害者的心理重建、转学等事宜进行多方面的帮助,但这些成本往往并不由加害者承担。侵害方往往仅就医疗费、营养费进行补偿,其精神赔偿通常极为有限。除了极个别的人身伤害事件之外,“校园暴力”对于未成年人最严重的伤害往往就是难以愈合的心理阴影,然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与司法层面,对于未成年人精神与心理健康这一最易受损且最难恢复的权益却处于保护缺失的状态。
三、对校园暴力治理资源投入不足带来的纠治缺位
一方面,虽然我国高度重视校园暴力,但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治理机构与治理经费。相比较而言,美、日等西方国家都设有专门的反校园暴力机构,并拨付经费。美国教育部专门设立有安全无毒校园办公室,年投入经费在500万美元左右。日本教育行政部门也组织实施了专门的干预计划并拨有相应的预算。另一方面,我国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以监外执行、社区矫治为主,而相应的机制尚有待完善。以四川省为例,现在全省仅一所少管所,容量为2000人。除了犯有重伤、等严重罪行的未成年人之外,大多数未成年罪犯尤其是对于在校未成年罪犯,都以缓刑和监外执行为主。这种制度设计,主要是从未成年罪犯的个人发展的角度来考虑,而并未侧重于防范校园暴力。事实上,尽管有部分的未成年人罪犯的确改过自新,但有相当比例的人仍然会重新犯罪。值得指出的是,当前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尚待完善,一些社区、派出所对于未成年人罪犯的监督与帮扶流于形式,甚至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尤其是对于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正与监外执行,更是近几年基层法律工作的难点。
四、应构建全方位的法律责任体系以防范校园暴力
刑事责任、保护功能与纠正制度的缺位,让法律治理“校园暴力”常常面临“管不了、护不住、治不好”的尴尬境地。除非有极端恶性的事件发生,法律基本上难以有效约束校园中的未成年侵害者。这让中国校园中“轻暴力重侮辱”的霸凌现象成了当前未成年人保护难以解决的问题,而这一问题恰恰造成了常为人所忽视却极为严重的普遍性后果。在社会现实快速变化的情况下,有必要呼吁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调整。一方面应考虑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2~3年,或引入恶意补足年龄制度,以当事人的恶性补足其年龄,从而使得部分未成年人不能凭借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来逃避正义。另一方面,则应在司法实践中纠正有关机关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片面从轻的工作惯性[13]。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需对“霸凌”现象进行针对性的立法,以填补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中的法律空白,针对性地惩治校园暴力中的霸凌行为,以确保未成年人的人格与人身利益得到有效的救济。
参考文献:
[1]宋雁慧.中日校园暴力防治措施的比较研究[J].中小学管理,2009,8:17.
[2]姚建龙.长大成人:少年司法制度的构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142.
[3]张婷.论犯罪低龄化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改革分析[J].法制博览,2014(5).
[4]李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立法建议[D].西南政法大学,2011.
[5]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N].法制日报,2003-06-01.
[6]吴培娥.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探讨[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25(7):67-68.
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中小学“校园欺凌”从国家层面进行治理和督查。以后――
“校园欺凌”怎么界定呢?《通知》说得挺明白,凡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都算!
那“校园欺凌”怎么治?
教育为主。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进行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请公安、司法等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教职工也得学习,熟知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同时完善制度。学校得拿出切实可行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得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教职工的预防管理职责也要理清楚、说明白,免得推诿扯皮不作为。
设立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电话,专人负责,公布给学生和家长都知道。以后若有孩子受欺负,就可以拨打这个电话求助了。对于欺凌事件的当事人,心理疏导也得跟上,要把学生的健康咨询当回事儿!
“不知道”“不了解”以后不好使了,根据《通知》规定,学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则将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这是动真格的啦!家长们注意:别再把孩子欺负同学当成小孩子之间的玩闹,以后即使是轻微、微小的霸凌行为,也将“零容忍”。
校园危机通常是指发生在校园内的未曾预料到的、突发的、足以对高校整体或者重要部分产生严重消极影响的事件。近些年,不断有高校出现校园危机事件,例如校园暴力伤害事件、食物中毒、流行病传染,这些问题危害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甚至生命安全,也严重影响高校的形象。因此,完善校园危机事件应对体系,更好地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是现阶段校园安全研究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高校校园危机事件应对体系存在的问题
(1)大学生校园危机应对技能教育未能纳入高校教育体系。由于高校校园危机发生的频率比较小,很多高校没有对潜在的校园危机形成足够的重视,因此,设置课程时没有将安全教育和危机处理教育纳入其中。而部分大学生对社会复杂程度认识有限,有时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这是目前校园危机事件应对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应急系统信息化设备比较落后。现代校园危机有时具有时间上的突然性、空间上的不确定性、手段上的对抗性等特征,这是之前的校园管理中不曾出现的。在危机事件出现之后,若不能及时通知高校管理人员,不能及时进行处理,可能造成不良影响。落后的信息应对管理系统不再适应当下校园危机管理的要求,成为校园危机事件应对体系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
(3)管理制度不完善,专业管理人员不足。现阶段很多高校虽然构建了校园危机事件应对体系,但有的只是流于形式,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这使得危机应对体系作用的发挥效率不高,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
二、加强高校校园危机事件应对体系建设的建议
高校要建立健全校园危机事件应对体系,注重以人为本,关心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1)完善高校校园危机应对体系相关制度。构建校园危机事件应对体系,必须要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要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这样才能保证处理危机事件的效率,减少危机事件对大学生安全等造成的危害。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之内,高校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发现校园内可能出?F的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适应本校的校园危机应对体系。要注重细化可行性措施,将可能发生的校园暴力伤害、食物中毒、流行病传染等事件的处理步骤进行合理的细化,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为校园危机事件的处理提供保障。
(2)加强对大学生和高校教师进行应对校园危机事件的教育。校园危机事件中受伤害的主体主要是高校教师和大学生,因此,加强大学生和教师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保护意识,是构建安全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高校应该将安全教育课程和危机应对体系设置到日常课程中,提高大学生的重视程度。要加强对大学生进行危机安全教育,重视对大学生进行定期的心理疏导,帮助大学生减少心理危机问题,这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有利于构建和谐校园。其次,要对高校教师进行定期的安全危机处理教育。要让教师认真学习危机处理基础知识和技能,提高教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使高校的每个教师都能够成为解决危机问题的重要力量,这样才能提高高校整体应对危机事件的效率。最后,高校应该定期进行危机处理教育演练,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不断改正。
(3)加强高科技信息化危机应对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高科技化的校园危机应对系统是提高校园危机处理效率的关键,它能够及时发现校园内存在的危机,发现危害大学生安全的行为。在强化校园危机管理功能的同时,高校要适应新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注重转变校园危机观念,强化校园安全意识。在资金足够的情况下要建立全面的校园监控网络,构建低成本、分布式、网络化的校园监控体系,建立专门的校园监控巡视小组,对校园安全等进行全天候的监控。要以高科技手段维护校园安全,保证校园内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降低校园危机事件的发生频率,构建和谐校园。
(4)组织护卫队和其他防范队伍。校园护卫队承担着及时发现校园安全隐患及防止违法犯罪的重任,在高校内是比较常见的校园安全管理部门。同时,高校还应建立其他与大学生危机管理有关的队伍,例如大学生心理健康研究小组,以共同应对高校校园危机事件。
【关键词】高校;校园安全;维稳工作;对策
安全稳定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快速发展的基本保障。高等院校校园稳定既是院校自身改革和发展的前提,也是保障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各类高等院校学生人数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学生思想压力致使各种不稳定因素广泛存在,做好高校校园安全维稳工作已是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高等院校的不断扩招,学生素质的参差不齐,以及诸多新的不确定因素在经济时代逐渐突出,种种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都给高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只有认真分析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内涵,进一步明确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并加强对高校安全稳定工作深入探讨,才能对做好新时期高校安全维稳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影响高校安全维稳工作的相关因素
1、社会大环境对高校安全稳定的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变革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大范围影响,诸多社会风气和思想也逐渐影响着在校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道德观念,各种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也在高校中蔓延开来,这些都逐渐影响着高校的安全稳定工作。高校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一个微小的社会,在校大学生在学习期间也好比步入了社会生活。因此,在校学生的生活、学习以及学校的管理等等都对学生的安全稳定带来一定的影响。
2、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有待提高
进入高校的学生大多都是初次进入集体生活,他们来自于祖国各地,各自的家庭背景都有所不同,但他们都有着同样一个特征,那就是缺乏一定的安全教育和对社会的复杂性缺乏全面认识。使得很多大学生步入大学后和在集体生活中,对来自于校内外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缺少防范意识,难以做到对自我进行有效的保护,造成了目前校园内各种安全事故的频发。例如,教室、寝室盗窃案件、校园诈骗案件,给在校学生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了损失。另外,由于学习、生活方式的改变,一些心理状况差、适应性差的学生,难以很快适应高校生活,从而导致他们不会处理学习和集体生活中所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最终造成校园伤人事件以及校园自杀事件的产生。
3、校园维稳工作受到网络的冲击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逐步推广和网络时代的到来,几乎所有的大学生在步入高校时都对网络有一定的了解。同时,网络技术使得各种社会信息大量涌入高校校园,极大的方便和丰富了学生的生活,让学生在学习之余都会对网络产生一定的依赖性,同时网络存在的各种隐患,也对校园的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虽然网络的发展给大学生学习带来了一定的方便,但很多大学生对网络缺乏全面的认识,使得部分大学生逐渐沉溺于网络游戏、黄色网站等,这些使学生有了一定的暴力倾向和逸等不良思想,致使校园暴力事件的产生,成为校园生活安全的隐患。
4、周边环境的复杂性对校园安全工作带来的影响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逐步扩大,当前的很多高校为谋求进一步的快速发展和提升学校影响力,都对校园规模和建设进一步扩大,大多都在远离市区的地方增设新校区办学。虽然基础设施齐全,学校设施条件提升了,但远离市区的校园周围往往治安环境较差。一些校园周围的不法分子和不良社会青年利用学生思想单纯、情感丰富、法律意识淡薄、安全防范意识差等特点,频繁到高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大多新建的校区都处于偏远地区或城乡结合部,周边配套设施不齐全和社会环境有待提高,各种违法娱乐场所、恶劣治安环境等严重恶化了高校育人环境,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比如,近几年在广州白云区钟落潭镇建成的高职教育园区,辖区内的几所高校都毗邻农村和工厂密集区,当地村民或外来务工人员大都文化素质较低,人员成分复杂。目前,发生在高职教育园区内或附近的盗窃、诈骗、抢劫等治安案件不少,这些给高校安全稳定工作带来很大冲击。
二、做好高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对策建议
1、重视高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开展心理咨询服务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心理咨询机构建设,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管理,加大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投入,重视和逐步提高心理咨询人员业务能力。充分结合校园实际,动员一切师资力量,全面发挥高校辅导员、学生党员干部的重要作用,特别是针对困难学生应开展重点帮扶。要特别关注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人际交往困难、学习困难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心理健康,尽量减少不必要发生的事端。
2、创造和谐美好的育人环境,加强安全教育课程教学
要重视校园文化活动,发挥文化科技学术活动的熏陶与激发作用,引导学生崇尚科学,提高大学生文化素质及校园文化品位。要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自觉抵制社会凸显矛盾的冲击,维护校园稳定。
3、利用网络平台,推进校园安全工作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够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的优势,加强管理,则会推进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比如,可以在校园内建立校园网、微博、QQ 群等,充分利用这些学生易于接受并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通报校园突发事件,与学生之间进行有效的互动,并且善于倾听学生的心声,让学生参与到事件的讨论中来,及时掌握学生心理特征。同时,通过真实存在的校园实例生动形象的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使网络对校园的安全工作起到充分的推进作用。
4、建设符合实情的校园预警机制
依法建立健全高校安全事故应对机制,做好安全事故处理准备是高校安全事故预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校园预警制度,对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进行预测,并根据预测采取预案和演练。这样,使得校园安全事故产生时,能够迅速、妥善处理,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应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让广大学生都能够充分认识到校园安全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并广泛参与其中。
总之,高校校园安全维稳工作不仅是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更是体现和谐稳定社会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高校来说,教学是中心,育人是根本,而校园安全管理是基础中的基础,所以,一定要加强对于安全维稳这项系统工程的重视程度,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高校内部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有序进
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不仅仅依靠高校、教师,还需要家长、学生乃至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并形成共识,逐渐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各方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切实把高校安全防护工作做好,维护学校及学生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社交媒体;校园欺凌;对策
〔中图分类号〕G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684(2017)07-0016-04
近年来,校园欺凌(school bullying)事件时有发生,校园欺凌问题多次成为社会热点。对于校园欺凌,人们一般想到和关注的是发生在校园里的欺凌行为。但是广义的校园欺凌应该包括所有侵害到学生的在校利益,或者破坏了学校的教学、管理秩序的行为。因此,校园欺凌不只发生在校园内,也可能发生在校园外,甚至发生在互联网上。
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迅速发展,微博、微信、博客、论坛、直播、社交网站等社交媒体(social media)顺势而起,为人们搭建了方便快捷的提供、、分享以及获取意见和信息的平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使用社交媒体,使得校园欺凌也蔓延到了社交媒体。欺凌者在社交媒体上对个人或群体进行恶意伤害,称为网络欺凌。发生在校园内外的欺凌事件通过社交媒体使传播更迅速、范围更广。因此,我们对于校园欺凌的研究必须关注社交媒体兴起对校园欺凌产生的影响以及如何有效引导和应对。
一、社交媒体对校园欺凌产生的影响
校园欺凌是一个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问题,校园欺凌的方式多种多样,发生的原因以及影响因素也很多,在社交媒体环境下,校园欺凌具有了一些新的特点。
(一)社交媒体的匿名性使校园欺凌更具隐蔽性
“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匿名性是社交媒体的重要特点之一,社交媒体中真假信息难以辨别,许多虚假信息的发出者都使用匿名的方式,很难追溯来源。匿名带来的自由,让不少社交网站成为粗野言语、低级趣味的“垃圾场”,一个现实生活中彬彬有礼的谦谦君子,可能在社交媒体上摇身一变成为一个“网络暴民”。在以往的校园欺凌事件中,欺凌者是谁很清楚。而在社交媒体环境下,匿名欺凌者躲藏在网络之后,处于“隐身”状态,利用虚假的电子邮件地址和网名来掩人耳目。这就使得校园欺凌更加隐蔽、不易发觉。社交媒体所在的网络世界向来被称为“虚拟空间”,但是其实网络也是真实的社交空间,从数字格式上可说“虚拟”,带来的情绪和心理体验却十分真实。
(二)社交媒体的便利性使校园欺凌更具随意性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只要拥有一台电脑或一个智能手机,人们随时随地都可以通过社交媒体App发出言论,满足自我表达欲望的释放。在现实生活中,可能由于势单力薄或者寡不敌众等原因,人们会自我遏制欺凌言行,表现得比较谨慎小心或比较善意。与在现实中的欺凌相比较,由于处于“隐身”状态,社交媒体上的欺凌更容易更随意,使得欺凌者较少甚至没有责任感和负疚感。青少年十分渴望被人认同、获得关注,“曝光别人的隐私”“人身攻击和谩骂”有时可能不是出于恶意,而仅仅是为了获得高转发率、高“点赞”率,他们并不清楚信息在社交媒体中传播的速度和范围,对于可能产生的破坏性影响没有足够清晰的认识。有的欺凌者并不认为网上欺凌会造成伤害或是一种过错,只觉得这是开玩笑和嬉戏。
(三)社交媒体的快捷性使校园欺凌被更迅速广泛地传播
与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相比较,社交媒体信息量更大,反应更加灵敏。信息更便捷,信息传播速度更快,覆盖率更广。这意味着如果有人把校园欺凌事件以文字、图片或录像的方式放入社交媒体,其他人就可以在短时间内浏览转发使更多人看到,欺凌事件就会被迅速广泛传播,难以被阻断和控制,形成强大的网络舆论力量;而且一旦信息被广泛传播,则可能永久记载在媒体上,难以删除。正如前不久发生的中关村二小学生伤害事件,在短短几天中刷爆了朋友圈,原帖被众多微信公众号和微博账号连续转发,网上的争论迅速达到白热化,不到一周时间,仅原网帖的评论就超过3.6万次。中关村二小以意想不到的方式“一夜成名”,成为承受校园欺凌这一社会问题的载体,成为众矢之的。
(四)社交媒体传播的广泛性使得校园欺凌产生的伤害更严重
当欺凌事件在社交媒体上被迅速广泛地传播时,一方面一些网友会做出不恰当的回复,或恶语谩骂或嘲S贬损或散布谣言等等,甚至对被欺凌者进行二次伤害;另一方面可能有粗俗言语、不雅照片、视频等通过社交媒体流向相关人群,这无疑又会使当事人在心理上受到更严重的打击。与此同时,可能还有一些人会因为接触这个信息而触动自己的内心创伤,引发消极情绪,陷入心理危机。
再以中关村二小事件为例,明明(化名,即受到伤害的同学)家长选择网络曝光,推动了社会对校园欺凌的重视和思考,其勇气可嘉。《每一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不》一文很能触动善良者的愤怒,引起网民热烈讨论,但留言大多愤怒、报复、火上浇油,一边倒地指责学校,鲜有客观理性的独立思考。这种做法将学校、家长以及孩子们一并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给明明带来的伤害远比那两个淘气男孩的伤害大得多,整个事件中相关各方满盘皆输,没有一个人从中获益。
二、社交媒体背景下校园欺凌的应对策略
校园欺凌事件的频繁发生一再向我们敲响警钟,校园欺凌迫切需要得到高度重视,社交媒体背景下校园欺凌的遏制需要政府、社交媒体平台、学校、家庭等各方共同努力。
(一)政府应颁布相关法律法规,为社交媒体背景下的校园欺凌提供法律保障
面对社交媒体背景下的校园欺凌,首先应加强惩罚力度,提高损害赔偿标准以警示欺凌者;其次要保护欺凌信息不被散播,防止进一步对被欺凌者造成伤害,保护被欺凌者合法权益;最后法律中要明确社交媒体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与义务。
目前,英国、美国、日本等很多国家已就网络欺凌行为进行了立法。比如英国法律中规定:通过公共电子通信网络(包含网络社交媒体)恶意冒犯、猥亵、伤风败俗或者恐吓威胁等性质的讯息将构成犯罪(在社交网络上的发言是否犯法最终应当由法庭来定)。日本法律中规定了国家、地方公共团体、学校和家庭对防范学生受到有害信息侵害负有责任与义务。还规定,一旦发现诽谤中伤留言或接到受害者投诉,通信服务提供商要及时采取删除有害信息等措施。
在我国,2015年6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网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管理的通知》;2016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2016年10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制定颁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这几个文件中都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到了社交媒体背景下校园欺凌的防治,但是原则性规定较多,具体运用时不得不借助于司法解释。未来我国的反校园欺凌立法应立足于实用目的,不论是校园欺凌的定义,还是校园欺凌的处理程序或者相关人员的责任,法律条文尽量具体、详实,凸显其可操作性,避免立法后仍旧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
(二)社交媒体服务商应承担社会责任,确保青少年获得安全的网络体验
目前社交媒体缺乏传统媒体的自我审查机制。一些社交媒体,尤其是营销公众号,为博眼球,增加点击率,就随意根据网友留言、论坛帖子撰稿,然后取一个夺人眼球的标题,通过微信朋友圈、公众号推送,最后传统媒体也不甘寂寞介入其中。由此导致谣言、假新闻满天飞,导致校园欺凌势态扩大化。
当今世界,关注网络媒体不良影响的国家越来越多。人们越来越意识到,自由的背后是责任,社交媒体作为“准公共机构”,也应该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真正发达的社交媒体,应该有自我审查的意识和能力,应该对其中传播的内容进行约束,做到自净。手机公司、网站等通信服务提供商有义务为青少年提供过滤软件,免费进行过滤服务。
例如,2016年11月16日,据路透社称,美国社交媒体巨头Twitter宣布,将升级部分功能,允许用户通过屏蔽关键词来阻止暴力和仇恨言论,以更好地打击网络欺凌。该公司还表示,将提供“一条更直接的途径”,让用户举报不当内容,并且已改进了内部管控,以有效处理用户举报的滥用行为。
另外,利用软件对学生在社交媒体上的动态进行监控,以提早发现网络欺凌、自杀威胁或犯罪活动,进而重点防范,这在美国佛罗里达州等地区已经成功尝试。但这种做法涉嫌侵犯隐私权,引发了很大争议,将来可否继续实施以及如何有效实施,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三)学校要大力开展校园反欺凌专题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
学校作为校园欺凌的主要发生地,应当承担反欺凌的主要责任。学校应当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专门的校园欺凌处理程序,配备专门的校园欺凌处理人员。校园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必然会引起家长、孩子的不快和焦虑。在处理问题时,学校和教师应有更清醒的认识,能够站在教育者的位置上,去面对需要呵护的孩子,给家长更专业的指导和建议。解决问题要充满人性关怀,不能冷冰冰地简单对待。当家长对学校处理出现异议时,更应审慎妥善地处理好,切记不可激化家校矛盾,甚至闹到两败俱伤。
除了常规的校园安全培训外,学校还应该开展针对校园欺凌的专项培训。学校应将反欺凌培训纳入教学计划和年度重要工作中,每学年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反欺凌培训。首先是欺凌行为识别技能培训。遭遇校园欺凌的学生通常会出现行为和心理上的异常,表现为迟到或旷课,学习成绩下滑,注意力涣散、行为退缩、抑郁寡欢、焦虑不安、性格变化等症状。当发现身边的学生有类似情况时,教师要有所警觉并及时干预。其次是普及校园欺凌行为的应对技巧,教给师生应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具体方法。可以将应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具体方法编成漫画读本,发放到师生手中;可以开设系列相应课程,进行反校园欺凌宣传教育,传授应对校园欺凌的安全自护方法;还可以进行团体心理辅导,将校园欺凌的各方当事人邀请到一个团体中,聆听彼此感受,提升移情和应对欺凌的能力,促使当事人化解矛盾,重归于好。
(四)在家庭教育中,家长要有客观理性的态度,帮助青少年养成良好的学习、上网、交友等习惯
中关村二小事件中,明明(化名,即受到伤害的同学)被精神科大夫诊断为疑似急性应激反应障碍。作为心理咨询师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业人员,笔者认为明明妈妈更可能是急性应激反应障碍,而且属于偏执人格。家长遇事不够冷静,得理不饶人,使得原本孩子之间的小冲突演变成为了家长与家长,家长与学校和社会之间的冲突,原本是想保护孩子,结果给孩子造成更大的消极影响和伤害。不幸的是,在现实生活中,类似明明家长这样成为校园欺凌事件推手的家长时有涌现。
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社会(社区)和学校要加强与家庭的合作,引导广大家长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发挥榜样作用,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帮助青少年养成良好的学习、上网、交友等习惯,要注意观察他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以及网络活动,及时了解孩子的各种表现和思想状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引导、及时管教,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也要避免溺爱袒护、教而不当。尽量多安排时间与孩子相处交流,陪伴是最好的教育。要通过关爱陪伴,化解欺凌事件对孩子带来的伤害,帮助孩子重拾自尊自信,走向自爱自强。
总而言之,工业4.0时代已经来临,对于当今的年轻人来说,他们生长于“E时代”,社交媒体已经成为他们一种基本的生活方式。做好社交媒体这一新环境下的校园欺凌的防范与管理,已成为学校和社会亟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应该正确把握社交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特点,正视与社交媒体的关系,制定基于社交媒体背景下有效的校园欺凌防范与管理策略,体现教育情怀和社会责任,让教育有温度有尊严,保障和还原校园的宁静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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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师生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其自救自护技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依法处理中小学幼儿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学校要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和组织网络。领导小组要定期排查、分析学校安全工作的情况,制订相应措施;及时准确地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完善安全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要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第六条学校要会同公安、交通、消防、建设、卫生、防疫、综合治理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七条丰富学生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开好安全教育课。要通过学科教学渗透、讲座、班会课、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要根据季节、地域、环境等不同特点选择重点内容,对学生进行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校园暴力、防溺水、防地震、防踩踏、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教育。
第八条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技能。学校要不断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启动,第一时间处置。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完善应急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突出加强对师生应急能力的培养,把应急演练作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常规内容来抓,变单纯的知识传授为融知识传授、应急演练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活动,强化安全教育的实际效果。重点抓好防震、防拥挤踩踏、消防疏散、防范校园暴力侵害等演练活动。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信息报送制度,对各类突发事件学校做到1小时内上报教育局,重大伤亡事故第一时间内上报。
第九条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做好学生心理障碍疏导工作。要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要对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对心理上出现问题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积极疏导化解。
第十条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学生开展预防外来暴力侵害的专题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让学生充分认识发生外来暴力侵害的主要原因和严重后果,掌握防范措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着重培养学生发现危险时,应当及时告诫、报警和设法避险。教育学生自己或发现他人遭遇紧急情况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或警察求助,采取最有效的救助措施,趋利避害。加强对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让师生掌握识别可疑人员的方式方法,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向公安部门或学校报告。
第四章设施安全
第十一条校舍设施要符合安全要求。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进行。楼梯宽度应满足使用要求,扶手、护栏的净高度和牢固性要符合安全要求。幼儿园楼上活动平台、二层及以上楼房窗户要加护栏、警示牌。
第十二条加强校舍安全检查,杜绝使用危房,及时整修隐患校舍。学校要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隐患并已经停用的校舍要拆除;对存在隐患但正在使用的校舍,在维修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要通过设置警戒线、加强平时监控等措施进行防范;对存在重大设计隐患的楼房校舍,要书面向乡镇(街道)政府或建设部门汇报。存在重大隐患的校舍,必须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属于D级危房的要立即拆除,其它级别危房,要限期加固维修。学校内部施工时,施工单位要有相应资质,并签订相关安全责任书,设立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消防人员及器材配备要齐全。每所学校要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消防人员,并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检查。要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食堂、锅炉房、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符合标准要求的消防器材。
第十四条用电管理要规范。学校要定期对电源线路、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电源电线配置安装要规范,开关、插座、灯口完好,无私接乱拉现象,线路刀闸不能必须入箱,电闸、插座、吊扇、灯口等要安装在学生、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幼儿园电源插座应距地面1.6米以上)。微机室、实验室、食堂等重要部位要安装触电保护装置。
第十五条加强对锅炉、暖气管线和烟囱的管理。承压锅炉要定期年检,锅炉工持证上岗;常压锅炉不得作为承压锅炉使用。暖气管线维护要及时。烟囱不能超期使用,平时检查要经常。
第十六条其它设施安全不容忽视。重点防范钢窗、吊扇、水泥檩条、杨木屋架、玻璃、空调压缩机座、墙皮等从高空坠落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五章住宿及饮食安全
第十七条建立和完善寄宿制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要加强安全管理,防止针对寄宿学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每个公寓都要配齐配全灭火器、应急灯,且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学生宿舍中,用电插座要断电,并且不得使用电热毯、蜡烛等。所有学生公寓都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并实行领导带班值勤巡逻制度。学生晚自习放学后,要有专人护送到公寓。
第十八条食堂、校园超市经过审批后,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食堂必须取得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加工食品;校园超市必须取得工商部门发放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方可开办。食堂、校园超市工作人员要进行卫生培训,经卫生防疫部门批准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检。学校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承包人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培养其良好的卫生习惯。校内就餐规模小的食堂要关停,校外小饭桌要协调有关部门彻底清理。
第十九条加强食堂财务管理,严格落实定点采购。食堂要严格实行原材料定点采购和索证验收制度,确保饮食安全。要安排专人统一管理食堂收支帐目,独立核算,强化财务管理对食堂经营的监督职能。准确核算饭菜成本,合理制定饭菜价格,落实食堂饭菜明码标价和原材料价格公示制度。
第二十条要认真把好校园超市进货源头的监督、管理关。所有物品实行验收登记制度和定点采购制度,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卫生合格的资质证明,提供的货物要同时具备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
第二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食堂物资和学生饮用水(奶)存放地点的监控,加强对物资采购(验收货物)和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督,防止人为恶性事件的发生。
第六章校园秩序安全
第二十二条加强门卫配备与管理。门卫工作由专业保安担任,年龄在50岁以下,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学校至少配备两名专业保安,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专业保安,各单位同时配备足够数量的门卫协助保安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学校要健全《门卫管理制度》和《外来人员进校登记制度》,印制会客单,严格履行来访人员登记、会客人员引领进出校手续,有条件的学校要将会客地点设在传达室,外来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故,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实施有效处置。
第二十三条加强上下学管理和校内巡逻。上学、放学时,学校领导要带队在校门口值班,值班人员不能少于6人,人员较少的幼儿园全体教师要靠上。学校值班人员要提前半个小时到岗,并且统一佩戴醒目的“值勤”袖标,校门口两侧要设至少30米的警戒线。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进行沟通,要求学生到校门后立即进校,不得在校门口逗留、聚集等待,不准集中站队统一进校门。学生放学,要迅速离校,不得在学校门口滞留,任何时间都不允许学生滞留校外。学校要成立校内巡逻小组,上学期间,不定时在校园内巡逻,加强对校内四周、教学楼周边、院墙、食堂、公寓等重点部位的防控。上学期间,学校、幼儿园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小学低年级、幼儿园学生由家长接送,放学后应将孩子交接到家长手中。
第二十四条学生请假离校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上学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离校的,应经班主任、值班领导在请假条上签字同意,在签字前应与其家长(监护人)取得联系,并要求家长(监护人)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予以确认,学校门卫收到签字请假条后方可放行。
第二十五条妥善化解校内外各类矛盾纠纷和不安全因素。学校要定期做好校内人员的排查:一是对特殊群体中重点人员的防控和排查;二是对接送学生车车主、驾驶员的排查;三是对校内生活区居住人员的排查,要求校内生活区必须与学校教学区隔离。
第二十六条加强物防建设。学校、幼儿园门卫要配备好电警棍、橡皮警棍、催泪喷雾剂、木棍等防御器械,要求专人妥善保管,规范使用,做好记录,切实提高防范能力。
第二十七条加强技防建设。学校、幼儿园要安装监控设施,食堂、公寓、实验室、微机室、财务室、饮用水及饮用奶存放处等重点部位要全部覆盖,特别是校门口,要求校门内、外各安装一个,不留监控死角。在安装监控设施的基础上,必须同时安装紧急报警按钮,并且与公安系统联网,有条件的学校建议安装入侵报警系统,以全面防范。各校要建立《监控及报警系统管理维护和使用制度》,安排专人管理,并做好记录,确保监控及报警系统运行正常。
第二十八条密切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学校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部门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间执勤或巡逻,以便发现、处置突况,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让学生在校内校外都有安全保障。学校要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报告学校周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加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学校要加强对实验课、体育课及校内体育活动的技术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严禁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体育器械、实验设备等教育教学设施应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并定期进行检修。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的学生,学校不能要求其参加实验课、体育课及其它相关活动。
第三十条加强对紧急疏散的管理。下课或放学时应安排教师值班,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秩序混乱引发事故。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要对学生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安全教育。要在楼梯间设置警示标志。公寓楼、设晚自习的教学楼安装应急灯和疏散标志,各疏散、逃生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封堵和挤占。
第三十一条认真抓好校外大型集体活动。校外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要以安全、就近、就地、徒步为原则,外出前要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制订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并配备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严格实行大型校外活动审批制度,各单位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要提交书面申请,制定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报教育局一并审批。
第三十二条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学校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教育。要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每校确定1名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一旦在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有同样症状时,视为出现聚集病例,要及时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应的防控工作。
第七章交通安全
第三十三条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车主、驾驶员的排查,严把接送学生车准入关,确保所有车辆手续合法。参加申报的接送学生车必须通过学校申报,填报《市校车审批表》、《市校车驾驶人审批表》,经区教育局、交警大队审批以后,喷涂车身颜色,领取统一标识。
第三十四条认真进行车况检测,及时报送《接送学生车监督情况月报表》。学生车监管人每周要对所有学生车的车况进行全面检测,并按时向区教育局报送《接送学生车车况周检查表》和《接送学生车监督情况月报表》。
第三十五条加强对接送学生车的全面监控,确保行车安全。要完善教师跟车制度,确保学校对学生车的监控,在重要路段和恶劣天气时教师必须全程跟车;要健全学生监督小组,落实学生监督职能,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超员、超速、副驾驶位置或发动机平台上坐学生、车门边站人、随意更换驾驶员或车主代驾、随意更换行驶路线等违规行为发生。严禁闲杂人员上车,更不允许驾驶员把学生随意放在中途。
第三十六条采取措施,坚决防范非法车辆接送学生。各校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的监管,对随时可能出现的用机动三轮车、“三无”车、报废车等非法接送学生的违规行为,要坚决制止学生乘坐,并向
生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要及时向交警部门和当地政府进行汇报,加以解决。
第三十七条落实学生车管理工作例会制度。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组织车主及驾驶员参加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联合交警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查找、分析接送学生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第三十八条要依据《区接送学生车辆推行公司化运营暂行办法》规定,积极推行公司化运营模式,落实承运人责任保险,增强接送学生车辆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三十九条要加强教师私家车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要在校外设置专门停车场地,车辆不得随意进入校园;无校外停车条件的学校可在校园内合理位置设停车位,并安装醒目的交通警示标志,所有机动车辆一律按照要求停放。教师驾车进出学校时,必须避开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学生在校期间,教师私家车不得随意进出校园。
第八章周边环境安全
第四十条要与当地政府、公安、社区等部门加强联系,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学校周边治安工作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不断加大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工作力度。
第四十一条学校要不定期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检查,随时摸清学校附近在建工程、高建筑物(塔吊、信号发射塔、烟囱等)及高危化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校园周边200米内存在的网吧、录像厅、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和违法商业摊点、无证无照流动商贩等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书面汇报。同时要及时与周边单位签订《学校周边安全责任书》。
第九章责任落实
第四十二条学校要细化安全工作目标,实行“一岗双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本辖区学校、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章附则
我校****中学是百年名校雅礼中学创办的高起点、有特色、现代化的完全中学。办学五年来,学校秉承雅礼优良传统,围绕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理念,实现了学校的跨越式发展和内涵式提高,成为****市基础教育中一颗闪亮的新星。近年来,在市应急办、市安委、市教育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校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把它作为头等大事常抓不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校园周边环境良好,教育教学秩序稳定,教师爱岗敬业,学生文明守纪,形成了一个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学校先后被授予“****市文明单位”、“****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市德育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我们抓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学校的公共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保障,对于校园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我校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将其列入学校党政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学校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孙传贵同志任组长,副校长刘友铁同志和黄汉军同志任副组长,学校行政办、教育处、教务处、总务处、保卫处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小组成员。学校还设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由唐欢同志具体负责。学校定期召开工作专题会议,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制,校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承担保一方平安的责任。
学校还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中学关于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中学学生春游秋游活动预案》、《****中学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中学预防传染病工作预案》、《****中学学生急病、重病预案》、《****中学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中学地震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措施。通过建章立制,保障了学校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教育为先,以防为主
应急管理是安全工作的最后一道“保险阀”。经验表明:当我们真正启动应急管理预案的时候,安全早已经离我们很远了。因此,我校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教育为先,以防为主,在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完善各种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构建平安、健康、和谐校园”。
(一)师生共同参与,注重安全教育的普遍性
师生共同参与,形成构建和谐校园的合力是安全教育的基础。我校长年聘请有关专家来校讲座,组织全体师生学习消防、地震、食品安全,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应急管理措施;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消防或着地震疏散演习;工会和团委定期组织全体师生参加应急管理知识的竞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在全校营造一种“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安全防范氛围,提高全体师生面对突发事件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当机决断能力,最大限度地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安全教育进课堂,注重安全教育的实效性
安全教育进课堂,营造构建和谐校园的氛围是安全教育的保证。我校长期坚持安全教育“进课堂”,利用学校资源的本身优势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一方面,学校利用政治课和各种选修课,适当地增加安全教育的内容;另一方面,以主题班会、队会、团会的形式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这既有助于我校课程改革的进步,又丰富了我校校园文化生活,还把安全教育落到了实处,让学生受益非浅。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安全教育的特殊性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完善构建和谐校园的机制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孩子的心理问题日益成为我们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重要课题,不断的校园暴力和安全问题升级也向我们敲响了警钟。我校十分注意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学生解决各种烦恼,帮助学生快乐成长。学校成立了专门的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配备了两名专门从事心理辅导的心理学教师,添置了心理健康辅导器材和仪器,组织成立了心理健康咨询互助小组等学生社团,定期组织各种报告专题的心理知识讲座,开通了心理咨询热线和心理辅导网站。5年来,学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一共组织讲座70余次,接受学生咨询千余次,成为学生信任、依赖的爱心港湾和学生成长路上不可或缺的良师益友。
(四)开展周末活动,注重安全教育的多样性
开展周末活动,创新构建和谐校园的思路是安全教育的亮点。做为寄宿制的学校,周末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难点,很容易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个弱点。如何开展周末的生活和学习,把学生引向积极健康的轨道,并促使学生在自律自觉中成材,这是摆在学校及全体老师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经过不断地探索,利用学科知识节、校园兴趣小组等形式,逐渐丰富了周末留校学生的在校生活,变过去一味的“堵”和“防”为现在的“引”和“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引”,就是引导学生利用周末的时间去充实自己,学生可以去图书馆自学,参加各种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聆听各种知识讲座,这既有利于知识的扩展,又有利于能力的提高。“放”就是大胆让学生自己动起来,真正释放学生的全部压力,让学生唱响自己的主旋律,让学生成为校园文化生活的主角。本学期,我校成功举办了语文和英语的学科知识文化节,时间就定在周末,这不但让留校的学生有了施展自己才华的舞台,还吸引了不少本地学生周末也不愿意回家,从教育处的日常记录显示,周末活动开展以来,学校各种违规违纪明显减少。
三、完善设施,保障物资
根据上级主管单位的指示和要求,我校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在应急管理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抓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这一软措施,又抓学校各项安全保卫物资设施这一硬措施。我校坚持内外兼修,软硬皆施,双管齐下,逐步完善,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努力,已经具备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良好能力,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学校由刘友铁副校长主管应急管理的物资设施工作,保卫科、总务处的负责同志,定期对学校外部环境、内部设施进行认真的清理整顿,与公安、交警、工商、文化部门及当地村、组综合治理小组联系,清理整顿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如摊担、摩的、违规经营的商店等等。对周边流动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杜绝一切安全隐患。每月对校内学生公寓、教师公寓、教学楼、信息楼、实验楼、食堂、图书馆、楼道的水电线路进行一次排查,消防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卫科、总务处分别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总结成绩,找出差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卫科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巡逻队24小时轮流值班巡逻,确保校园内外稳定平安。为了确保应急管理物资设施到位,学校按时更换水枪水带,并补充灭火器60个,新装防盗窗125个、防盗门20张。到期灭火器按时换粉,有安全隐患的水电线路进行了整改和维修。20****年,学校再次加大对综合治理工作的投入,安装了校内外电子监控系统,严格把好安全关。四年来,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共投入100余万元。
同时,学校坚持在整改中进步,主动联系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专家到校检查和指导工作,通过专家的眼睛来看问题,通过专家的建议来促进自己的进步,通过这样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再发现问题、再整改,学校应急管理工作不断跃上新的台阶。
四、加强管理,积极应对
随着学校的不断发展,我校师生人数逐渐递增,目前已有在校师生4400余人,这对我校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变化,我校积极拓展应急管理新思路,寻求应急管理新方法,力求把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抓重点时段,抓重点位置
我校是寄宿制学校,实行的是全日制封闭式管理。在晚就寝、午休、第八节活动课、周末和长假的重要时间段内,学校加大力度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晚就寝的时候,班主任、年级组长和教育处值班人员都会准时下到各间寝室;本学期,学校实行午休静校措施以来,在年级组、教育处、行政值班老师的通力配合下,成绩斐然;活动课,教育处、年级组、体育组和医务室都安排有专人值班,专人负责;周末,学校已经形成并完善了有效的管理机制。对于学校围墙、校门和贵重物品存放处这些重要位置,学校设立专岗专人,并加强检查和监督的力度。
(二)坚持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学校完善各类应急预案10余个,通过建章立制,明晰责任,做到有章可循,依法办事。学校完善了意外灾害的应急预案,通过各种地震、消防疏散演习做到有条不紊;完善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集会安全等应急预案,严格各道程序,在细节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在控制疾病传染上,学校组织医务人员和相关教师进行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和相关法令的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居安思危
一、熙来攘往形单影只
精神分析批评是把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等现代心理学理论运用于文学研究的一种批评模式。它是20世纪影响最大、延续时间最长的西方文艺批评流派之一。自从弗洛伊德1900年发表《释梦》以来,精神分析学在20世纪里就开始了自己的演变历程,进入二三十年代达到鼎盛时期,进入六十年代以后,拉康、霍兰德等人对之在理论上重新阐释,并在实践中与之创新,精神分析批评呈现了新的多元发展的局面,并在文学艺术领域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其中拉康对主体结构的阐释是对“镜像阶段”的三级划分:即现实界、想象界、符号界。现实界是处在主体之外的在心理分析谈话中几乎觉察不到的东西,它处在错觉之外,处在镜子的映像之外,但却会一直存在着o《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霍尔顿在流浪中正处于这种觉察不到的孤寂心态。家是霍尔顿难以脱离之地,也是他产生孤寂心理的源头。出身于中产阶级的霍尔顿除了从父母那里得到肆意挥霍的物质生活之外,几乎得不到精神慰藉。在渴求关爱的心理层面上,他的父母是缺失的。在霍尔顿的心中,父母根本不关心他的内心体验,只是按照他们自己的意愿把他送进昂贵的私立学校。一旦有所违拗,父亲几乎会要了他的命。当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后,他不敢马上回家。从某种程度上讲,他的父母形同虚设,他成了精神上的孤儿。他在内心里强烈地渴求母爱:“亲爱的妈妈,这儿的一切怎么都这样黑啊。亲爱的妈妈。把你的手给我吧。你干吗不把你的手给我呢!”他对妈妈内心的呼唤道出了他难以觉察的内心的孤寂之苦和对亲情的渴望。
小说中。作者还着重描述了两处显示主人公霍尔顿极其孤寂的环境:人群汇聚之地的潘西中学和纽约。从环境之一的潘西中学开始精神流浪,进入另一个环境纽约,实质上是他潜意识中在精神上的继续流离,显示出他在整个社会中难以融入其中的寂寞状态。“在后现代主义作家看来,井然有序的世界已不复存在。人处在一个不理解的疯狂世界里,生活在梦魇中。”潘西中学的学生大都是来自二战后美国中产阶级家庭的子女。实际上。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和平状态是虚假的,现代化的大生产使人成了流水线上的机器人,互相隔阂无法沟通。潘西中学正如一个生产机器人的流水线,它按照当时美国的社会规范,推行的教育政策是虚伪的,培养迎合主流社会传统文化规范的理想公民。但二战后冷酷的社会现实使传统文化中那种温情脉脉的东西几乎消失殆尽,取而代之以虚伪冷漠,产生了诸如小说中的假模假式:校长嫌贫爱富:老师老朽无能,斯宾塞家中那种混杂着维克斯滴鼻药水的陈腐气味,以及安东里尼先生的同性恋倾向都令他难以忍受:同学之间充满欺诈。损人利己等等。所以有了小说开头的一幕:几乎全校的人都在球场上观看与萨克逊・霍尔中学的橄榄球赛,只有霍尔顿一个人离群索居,高高地站在汤姆孙山顶。所有的这一切都表明了霍尔顿无法融入潘西中学所代表的主流社会。从学校逃离到纽约后,霍尔顿的孤独寂寞和苦闷达到了极点。他总想和什么人说话,总想打个电话。他虽认为萨丽是天底下最假模假式的女子。但他还是和她进行了交流。他发现这个女孩根本不是他的知音,甚至一点都不理解他。他曾多次打电话,但又都失败了,这也象征性地表明他不能同外界建立正常的联系。在酒吧和夜总会里他邀请不熟悉的喝酒:坐出租车邀请司机一起喝一杯,文中多次出现类似这样的叙述,表现了霍尔顿内心的孤寂及迫切与人沟通的心情,这种交流的困难更加深了他的苦闷和他与社会之间的鸿沟。
学校、纽约市的旅馆、酒吧、戏院、电影院、家等构筑了霍尔顿所生活的50年代的美国社会,但“已不再是梭罗或者亚当斯生活的那个社会,它是一个‘现代’的、复杂的,都市化了的异化社会。人们普遍地处在虚伪、冷漠、卑下、、堕落的包围之中”。因而霍尔顿在整个现实社会环境中处于一种窒息、孤寂的状态,内心又难以名状。他只好寻求精神上的避难所,并在自己精神避难所中去追寻心中的那片至纯至真。
二、寻寻觅觅亦真亦幻
小说不仅绘就了霍尔顿对成人世界的虚伪、堕落和欺骗的叛逆。而且同时也反映了人类追寻、探求这一古老永恒的主题。孤寂中的霍尔顿在心灵上对本真的渴求凸显了其在小说中美的因素。霍尔顿所在的客观世界在小说中虽然是真实的,但他在梦幻中的世界却是虚幻的,因而霍尔顿的心灵探寻也是他在“想象界”中的探寻。“‘想象界’,在拉康的术语中就是指幻想逻辑,想象界是在主体的整体历史基础上形成的。这种整体历史包括家族史、在儿童时期听到的有关远近祖先的故事、童年时生的各种事件、同个体的文化形成一起发生的小故事、母亲教诲的各种特点,总之。就是整个文化环境中使个体形成其特点的一切,它是与符号界难以分开的。”霍尔顿对纯真的探求既有直接对爱的心理渴求和表露,又有对纯真自然之美的向往和神驰:这就是霍尔顿所要寻觅的真谛之所在,也正是胸无大志的他真正的远大志向:永远为纯真而守望。
他对家庭亲情、社会温情充满了本真渴求。诚挚动人。尽管想躲过母亲短暂的歇斯底里。但一看到母亲新买的冰鞋,他也会遏制不住难过和伤心。当他在公园里冻得脑后结冰。幻想自己会得肺病死去时,就为自己的母亲、父亲难过得要命。特别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对弟弟艾里的哀伤都还没过去呢。艾里死去的那天晚上,他光是为了出气,就用拳头把汽车房里的那些玻璃全部打碎了,结果自己的手鲜血淋漓。至于他的妹妹菲蕊,他更是倍加珍爱。想到自己若得肺炎死了,菲蕊一定很难受,他冒险回家想与菲蕊作一次告别。小说结尾当他因不愿破坏菲蕊美好童年而放弃离家去西部的决定后,他在倾盆大雨中看菲蕊在旋转木马转台上一圈圈转。看着妹妹那种童年的纯洁美好和天真愉快,他感到极度快乐,险些忘情地大叫大嚷,尽管这种快乐与他当时的处境和心情映照多少显得有些辛酸和悲凉。
霍尔顿并不能真正地算得上是纯真的化身,因为他自己在亲情的渴望中也意识到自己身上的缺憾,但他的确称得上是纯真的 守护天使,他对纷繁世界中的弱者充满同情。在中央火车站他坚持把10元钱捐给两位清贫但并无募捐任务的修女,说是等到将来她们募捐的时候算他捐的。他虽然家庭富裕,但并不势利眼,同情那些因贫穷而有自卑感的同学。为了让有不值钱的手提箱的同学免于自卑感,他就把自己的手提箱塞到床底下。他同情校园暴力的牺牲品,那位遭到欺凌而跳窗自杀的凯瑟尔。他虽语出粗鲁。与多数同龄人一样爱逞强好胜,但他又不甘于在与同学的冲突中做行动的小人,承认自己是胆小鬼。可见,他不但远非野蛮小子,而且他的心慈手软和坦白诚实着实令人觉得可爱,也凸显了霍尔顿这个主人公在社会心理美学层面的意义。
霍尔顿置身于异化的社会中,虽然他横眉冷对满目疮痍的世界,有时表现得孤独空虚、行为怪异,但是洞察他的内心,我们可以发现“在他表层的表现之下深藏着对现代社会的忧虑,他渴望着改变那个虚伪的世界,他追求着一种真实而宁静的生活。他向往着充满和谐与慈爱的世界……表与里、明与暗的矛盾错综复杂、相互交织在霍尔顿的脑海中,推动着他走向理想的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他决定离开潘西中学去老师家告辞,当时他对老师给他不及格的事信口胡扯自己的体会,说着说着,作者笔锋突转,“我住在纽约。当时不知怎的竟然想起中央公园靠南边的那个小湖来了。我在琢磨。到我回家的时候,湖里的水大概已经结冰了。要是结了冰,那些野鸭到哪儿去了呢?”此后,小说中还多次提到霍尔顿关心野鸭的去向。有两次是他向两个出租汽车司机打听,还有一次是他喝得酩酊大醉后,半夜里独自一人乘车到中央公园,为了寻找野鸭,险些掉进湖里。我们可以看出霍尔顿是多么希望野鸭回归到大自然的怀抱中。他又多么向往并憧憬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生活。因而他唯一的心愿便是做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麦田象征着精神的庇护所。是纯真和爱的体现:他想象中的守望也就是渴望着能防止自己坠入假模假式的世俗世界中。如此以来,霍尔顿的心灵世界就难以避免地被撕裂,处于内心理想和社会现实这种相互冲突、相互排斥的矛盾极限的两端。诚如虚幻仙境,预示了他精神探求的幻灭。
三、梦灭神迷悲兮美兮
霍尔顿是一个反传统的叛逆者。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理想主义者,不肯向世俗妥协,苦闷彷徨。难以觅到自己真正的归属。“拉康认为进入符号界只是一种象征,而并非真实意义上的,他表明个人整体性意识的迷失和对社会规则的接受”。迷失于理想与现实的霍尔顿正是这样一个矛盾复合体。从表面上看。他玩世不恭,抽烟、酗酒、打架,甚至找玩,十足的不良少年:从内心来看,他又有着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尚理想的童心。他对整天谈论酒和性的人充满憎恨之情:对校长的虚伪势利十分鄙夷: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会感到惶惑不安:遇到修女又慷慨解囊。淳朴天真又敏感叛逆的霍尔顿在追求至纯至真的过程中为丑陋的社会面貌所包围。无奈难以破茧而出,苦闷彷徨无所适从,最终无法在现实社会和谐地生存下去。
因而“孩子们的问题是,如果他们想伸手去攥金圈儿,你就得让他们攥去,最好什么也别说。他们要是摔下来,就让他们摔下来好了,可别说什么话去拦阻他们。那是不好的”。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他一直以来的理想,他想维护乐园式的世界及希望生活于其中的纯真善良的人永葆童真。他在心理上夸大守望者这个充满其心灵并影响其行为的形象来弥补现实的不足。可悲的是,他既无法融入现实,又无法挣脱现实的桎梏。于是他放弃了这一梦想,想象自己脱离现实社会,去乡村、森林度日。到了那儿,他准备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这样就可以不必和任何人讲废话了:结婚也要找个又聋又哑的姑娘,把小屋建在树林边。有了孩子,可以把孩子藏起来,亲自给他们教书。这种对淳朴自然的田园生活的追求与向往一方面是霍尔顿渴望真诚和纯洁的见证,另一方面也是他逃避现实的消极生活态度的表现。他的这种逃避显示了他面对残酷和无情的现实所表现出来的软弱和迷茫。以及他精神探求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