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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物多样性 人居环境 绿化
1 引言
生物多样性作为地球的生命支持系统,其不可估量的资源、环境和经济价值是全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并在维持全球和区域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导致生境丧失和片断化、环境污染、土地退化等,致使生物多样性大量丧失,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构建和谐人居环境已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热点之一。
2 小城镇人居环境及其功能
小城镇人居环境,可以狭义的理解为小城镇居民的居住和社区环境。也可广义的理解为小城镇中各种维护人类活动所需的物质和非物质结构的有机结合体,包括小城镇居民的居住和活动的有形空间和贯穿于其中的人口、资源、环境社会政策和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人居环境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经历了一个由和谐到逐步失衡的演变过程,随着人类居住环境不断扩张,自然生态环境质量加剧衰退,人居环境与自然生态的关系正处于持续恶化之中。从小城镇自身的特点分析来看,小城镇人居环境具有多元性和局限性,小城镇的人口结构决定了其人居环境的这两个特性,它们既是社会问题,也是经济问题,更是环境问题,其质量好坏不仅影响小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关系到小城镇乃至所在区域的可持续发展。人居环境是生态环境的一个子系统,它从属于生态环境,并对整个自然环境产生重要影响。人类创造其聚居环境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人类生活和行为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环境,各种类型的建筑、街区、城镇等等,既是一个庞杂的聚居系统,又是构成各层次环境的基本内容。
3 生物多样性及其功能
生物多样性(Biodiversity)是指在一定空间范围内多种多样的有机体有规律地结合在一起的总和,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和它们所拥有的基因以及它们与其生存环境所形成的复杂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是“环境与自然资产”中具有生命意义的组成部分,它与人类共同组成了息息相关的生命系统。生命系统作为一个等级系统,包含多个层次水平:基因、细胞、组织、器官、种群、物种、群落、生态系统、景观等。生物多样性有益于物种间遗传基因的交换,增加对小城镇人居环境适应的物种,提高了小城镇绿色环境的稳定性和景观异质性。通过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改变人对自然的传统索取方式,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存的伦理观深入人心,从而保证小城镇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是构建和谐小城镇人居环境首先考虑的问题 [1]。
4.1 小城镇原生生境消失和碎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伴随着小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楼群、混凝土地面逐渐取代了小城镇原有的自然生境、景观。小城镇化导致生态系统的碎化,变为孤立的“岛屿”,气温、湿度、风力和光照等小气候都产生质的剧烈变化,破坏了生态系统原有的结构和功能。原先生长良好的许多物种由于环境的筛选作用消失,或遗留种群的数量较小、分布区狭窄,环境随机性逐渐发生作用。随着生物入侵利用了剩余资源,占据大量的有效资源空间,进一步恶化了其他生物的栖息环境,加剧了种群的衰退和灭绝过程,导致了小城镇生物多样性的剧烈减少。
4.2 小城镇污染物等系统胁迫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小城镇发展产生的“热岛”效应、混凝土地面不透水性造成土壤干旱、板结以及环境污染物等系统胁迫都影响植物的生理活动和群落的生态过程,尤其是小城镇工农业产生的废水、废物、酸雨和大气污染物对生物生存有明显的影响。一方面小城镇污染物对生物本身产生直接伤害和生理伤害,影响生物正常的生理活动和生长发育,致使生长势减弱乃至死亡,从而导致种群的减少,甚至灭绝;另一方面,污染物也能通过毒化生物的生存环境,破坏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间接对生物造成伤害,导致群落结构简单化、物种多样性丧失和原生生物多样性降低。
5 合理规划布局建立小城镇生态绿色网络,构建小城镇人居环境
正确认识自然对人的意义,认识人类与自然的天然纽带关系,在小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和建设中,贯彻生态优先和整体优先的原则,以人与自然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为基础,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重点,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大格局,在“以人为本”的小城镇人居环境建设原则下,尊重生态系统自身固有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运行规律,克服狭隘的人类中心论,适当的从物种的保存、进化以及生态系统的完善、稳定出发,主动适应、调整和完善自然界及其过程,使人居环境建设与小城镇自然保护协调发展。
小城镇人居环境绿化的目的是植物所产生的生态效益,而生态功能的发挥是靠植物来完成的。我国国土辽阔,气候和土壤差异大,植被类型多样,植物种类丰富,但是我国小城镇绿化树种普遍缺乏地域特色和变化,制约了环境绿化的水平和效果。植物作为小城镇人居环境绿化的主体,不同的植物具有不同的生态功能,通过改善群落内部环境,提倡多层次、多品种、多形式的复层绿化,增加生物多样性,提高群落的生产力和生态效益。同时重视植物配置,借鉴地带性自然群落的种类组成、结构特点和演变规律,重视抗逆性和适应性的试验,根据种间和种内不同生态型的筛选,引进和培育栽培变种,丰富适应性植物种类;进一步开发利用绿地空间资源,根据不同植物的生态幅度,构筑和拓展生态环境,在植物选择上,以乡土植物为主,外来植物为辅,遵循土壤、气候、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突出个性特征与特色,合理配置乔木、灌木、藤本和草本植物,丰富林下植物,增加群落物种组成,提高叶面积指数和绿视率,形成疏密有度、障透有序和高低错落的群落层次结构以及丰富的色相和季相,使小城镇人居环境绿化达到最好的生态效益。
作为软质景观,环境绿化就是人居空间的柔化剂。生物多样性能够使人居环境绿化在形态、色彩和风格上不断发生变化,使其充满生机和活力,依靠多样的植物及配置模式,丰富人居环境中的绿地景观,使其在结构、功能和时间等方面充满变化,增强艺术效果,软化小城镇建筑群的轮廓线,使整个小城镇变得生动起来。利用河流、高压输电线路和道路等,在小城镇各绿地斑块之间以及与城外自然环境之间,尤其在影响生物群体的重要地段和关键点修建绿色廊道(corridor)和“暂息地”(stepping stone),形成绿色生态网络,减少“岛屿状”生境的孤立状态,增加开敞空间和各生境斑块的连接度与连通性,确保合理的绿带宽度。总之,在小城镇人居环境的建设过程中,人居绿地系统应保证整体性和连续性,减少小城镇间生物生存、迁移和分布的阻力面,给生物提供更多的栖息地和更便利的生境空间,改善生物群体的遗传交换条件,创造更好的生存和繁衍环境[2]。
保护小城镇人居环境中的生物多样性是小城镇环境绿化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小城镇生态系统稳定和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小城镇人居环境的生物多样性与全体市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全社会应该共同关注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应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市民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意识;同时通过立法,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小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中[3]。
6 小城镇环境绿化中增加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途径
小城镇人居环境的绿化建设要按照生态学、生物多样性及人文景观相结合的原则,以生物多样性为基础,以绿色植物为特征,以城乡一体化为理念进行小城镇的生态环境建设,主要是增加和保护生物多样性。
6.1 合理规划小城镇生态环境系统。当今小城镇的概念不仅仅局限于一个狭小的乡镇街道,小城镇人居环境的绿化建设要从整个地域的角度着手,把小城镇建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扩大对绿地的全面规划和合理布局,大力保护和发展自然、近自然模式,提高小城镇人居环境中绿地系统的多样性和稳定性。
6.2 加强小城镇环境绿化的特色性建设。各小城镇及小城镇各部位的环境条件都不尽相同,绿化有很高的异域性。保护和推广优良乡土树种,本地植物往往能体现本地景观特色,最适合本地生长条件,也比较容易达到景观的稳定性,符合适地适树的人居环境建设原则。
6.3 合理建设动植物园。公园建设是小城镇人居环境绿化的重中之重,选择特有、珍贵和有发展前途的植物与具有地方特色的人文景观合理配置,以保护原有的生态资源作为前提条件,设计有地方特色的各类公园,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地,同时发挥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科研和普及作用。
6.4 注重湿地环境的保护和利用。小城镇中的各种水体,形成了小城镇中有独特功能的湿地生境,它不但有调节小城镇微气候、水体的过滤和自洁作用,也是多种动物、植物、微生物和水生植物的繁衍栖息地,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生物多样性。这些湿地环境,往往在小城镇化进程中受到了很大的破坏和污染,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是小城镇生态人居环境建设的重点之一。
6.5 合理引进外来植物和古树名木的栽植。为了提升小城镇形象,环境绿化中对绿色景观的美化艺术效果要求越来越高,这就促进了外来植物的引种和古树名木的栽培。合理的引种栽培植物的丰富度,也加强了生物多样性的异地保护。但与此同时盲目引进外来物种也有负面影响,或耗时耗资或生物侵害,应当合理引进。
7 结语
在小城镇人居环境中保持和增加生物多样性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保护的同时,在数量和层次上要不断深入的改善目前我国小城镇中的人居环境。通过增加绿色的人居游憩空间和生物多样性,对于改变小城镇中出现的小气候问题、环境污染问题有一定的作用。优美、和谐的小城镇人居环境应当作为其他小城镇人居环境建设的借鉴,共同构建起小城镇人居环境中的绿色长城。
参考文献
[1] 刘跃建.城市森林与生物多样性保护[J].四川林业科技,2006(2):54-56.
据专家预测,生物多样性开发利用将会引领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对未来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甚至会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企业应该识别出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巨大商机,将其视为参与新一轮经济和产业竞争的需要,成为企业自觉主动的战略选择。为了观察、见证推动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本刊于本期开始设立“生物多样性”专栏,推动更多组织和个人关注与推动多样之美。
在全面考察全球最适合种植棕榈的亚热带地区之一印度尼西亚后,我们最终选择了已经被多次开发、废弃已久的种植地,而不是开发原始森林,这些地区的土壤养分已经丧失,很多生物物种、生态系统已经受到了影响,但是我们再次开发无疑将给这片颓废的地区带来新的生机。”我国首次开拓海外棕榈种植园的天津聚龙集团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当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他们经营成功的重要因素。
所谓生物多样性,按照《生物多样性国际公约》的定义,就是“生命以各种形式、层次和组合所表现出来的多样性,包括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基因多样性”。由此很容易理解,像经营棕榈油的聚龙集团一样,很多对生物多样性资源有所依赖的农、林、牧、渔以及生物技术企业,它们的经营活动与生物多样息相关。
而眼下,却远不止如此。2006年,国际采矿及金属委员会开发了“采矿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操作指南”;2008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World Conservation Union)开发了“生物多样性:我的酒店在行动指南”……生物多样性已不知不觉涉及到所有的行业、领域的经营活动之中。
对于这一影响力如此巨大的议题,本刊予以了重点关注。2013年第8期以封面文章《多样之美》探讨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价值和实践路径,我们认为,“生物多样性本身的价值及其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已经变成了一项需要保护以及可持续开发的宝贵资源,企业如何把握这一契机, 越来越考验生存智慧,并逐步成为一项重要的竞争法则。”
这引发人们的一个思考是,生物多样性是如何影响当前的社会环境与经济格局,进而被纳入企业议程?
企业需要新思维
自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地球峰会)通过“里约三公约”之一《生物多样性国际公约》(CBD),其谈判进程不断推进, 50多项涉及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相继签订,加强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区域合作机制、多边合作与双边合作,各国政府不断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与法律,重新定义了相关行业发展规则。中国在近20多年来亦据此制定或修订了50多部相关法律,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对此,众企业的政策顾问与风险管控者不得不引起重视。
与资金、人力资源分布与波动给全球市场带来的影响一样,当生物多样性与其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等自然资源的紧缺,价值数万亿美元的自然资源的丧失,其带来的免费福利就慢慢变得昂贵,由此也引发市场变动,行业洗牌。而对于一些没有直接获益于生物多样性的行业来说,生物多样性状况的严峻通过对其他的行业的影响,也改变了它们的发展方向和基本原则,如金融领域的绿色信贷与赤道原则。
当然,公众已经意识到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日益严重,其消费偏好和购买决定也发生着重大变化。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与欧莱雅中国共同发起并开展的可持续消费研究项目之成果――《中国可持续消费研究报告2012》中显示,超过八成的中国消费者经常购买简约、环保包装产品,近九成消费者拒绝进食珍稀动物,多数消费者拒绝购买珍贵动物制作皮衣,近八成消费者赞同购买有机食品。这种变化给企业带来了对经济发展模式的重新思考。
此外,越来越多的公益组织、媒体、学者等利益相关方对于生物多样性倾注更多关注,也提出了对企业经营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状况进行信息披露、实践推动的要求。
凡此种种,各行各业已然不能无视生物多样性对于企业的影响与渗透,并重新调整商业模式与发展规律。这也是为何“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经济学” (TEEB)企业报告显示,全球四分之一的企业首席执行官现在都把生物多样性损失列为企业效益增长面临的一个挑战。
风险与机遇并存
对于前述问题的另一个答案是,生物多样性与人类当前面临的气候变化、自然灾害、水资源危机、能源紧缺、贫困、疾病、文化遗产丧失、粮食安全等等都息息相关,在面临生物多样性带来的各种风险的同时,利用生物多样性资源解决这些社会问题,正是企业在寻求可持续发展中的关键。以生物多样性中基因多样性对于医疗发现、疾病抵御的贡献为例,价值6400亿美元的美国制药市场中25%-50%来自基因资源。
由联合国支持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经济学”的报告也指出,伴随着与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环境退化相关的风险而来的是向更可持续的商业模式的转变,这也为企业提供了众多机遇,尤其是对可持续产品需求的增多,以及森林保护信贷等环境市场的增长,这些商品和服务到2020年将达到约2800亿美元以上,到2050年将增至2万亿美元。
生物多样性的物质实体就是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农业生物多样性不仅为人类提供基本的食物和各种工业原料,还是一些非常有价值的育种性状(如抗病抗虫性状、优质性状和高产性状)的重要基因来源,在生态系统的维持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现代生物技术的应用,转基因植物对农业生态系统尤其是对农业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受到了广泛的关注[1~3].本文根据近年来国内外的研究进展,综述了转基因植物对农业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旨在为转基因植物的合理利用和农业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提供参考.
2对作物遗传多样性的影响
关于转基因植物对作物遗传多样性的影响,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转基因植物(起码是现在这一代的转基因植物)的引入和发展对作物遗传多样性存在着负面的作用.Altieri[1]认为,转基因作物的引入,使为数不多的几家大型生物技术公司控制和垄断了种子和生物技术市场,大大减少了作物种植类型和品种数量,加剧了作物系统品种简单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了作物遗传多样性的流失.因为农民通过持续将商业化种子与本地种杂交,可以增加当地作物的遗传多样性.绿色革命期间,作物品种的开发还未受制于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知识产权[37,45],因而不妨碍农民对种子的保留和试验[17,37],那时作物遗传多样性的丧失还不至于象近期这么严重.Gupta[9]认为,获得品种知识产权的高成本抑制了民间品种繁育者的积极性,破坏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这种情形由于不同国家对知识产权立法理解的不同,而复杂化[25,34].Lesser[25]特别提到,知识产权保护其实并不适用于那些根据古老的植物育种实践和当地品种保育技术所生产出来的作物品种.因此,知识产权制度并不能满足通过当地品种的管理来达到保护作物遗传资源的目的.少数的转基因作物品种在短期内由于具有比常规品种更高的产量、更优良的产品品质以及更高的抗性而被农民普遍采用.常规品种和土著品种则因无人或很少人种植而逐渐灭绝,这就导致了大量遗传资源的丧失,作物遗传多样性进一步降低.在现有的知识产权体制下无疑更加剧了这种趋势[22].另一种观点认为,转基因植物的引入对作物遗传多样性保护起着良好的促进作用.Hawtin[12]认为,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应用在植物遗传资源保护中起着重要作用,可以为建立种子库进行异地保护作物遗传资源提供更为有效的手段.他断言,分子遗传技术可以使种子库中遗传物质的跟踪更为精确.这些技术对精确鉴定植物材料是否抗病非常有用,而这种鉴定对于抗病材料的收集和储藏是至关重要的.超低温保存更使遗传资源的长期保存成为可能,使更多的遗传材料能在需要时保证供给.然而也有学者[17,37]认为,种子库并不能将目前各种植物的所有遗传多样性保存起来,而且植物(尤其是草本植物)本身仍在进化中.
3对物种多样性的影响
3•1对目标生物及相关生物物种多样性的影响
抗除草剂转基因作物会跟杂草和野生近缘种杂交,使得这些杂草对除草剂也产生抗性.为了防治这些具有抗性的杂草,农民只能加大除草剂的用量或是采用更强的除草剂[24,39].如果这些杂草对细菌、真菌或其它作物病害也产生抗性的话,那么它们的防治将更加困难[51].在农民使用除草剂的量不够多的情况下,对除草剂有抗性的杂草群体仍能萌发.对除草剂敏感的杂草群体也会发展出对除草剂的耐性,或者那些对某种除草剂有耐性的杂草会取代没有耐性的杂草.杂草科学家发现,后一种现象更容易发生.事实上,1997年在美国爱荷华州观察到,普通的(A-maranthusrudis)杂草群体在避过草甘膦(glyphosate)的施用后,才推迟萌芽;绒毛叶(Abutilontheophrasti)对草甘膦有了更大的耐性后,农民仍按照原来的施药量喷施草苷膦,就不能达到预期效果[36].这些问题将导致农民使用.比草甘膦毒性更大的除草剂.种植转基因抗虫作物能减少杀虫剂的使用,降低作物损失.但是昆虫种群具有天生的快速适应环境压力的能力,使抗虫生物技术的长期有效性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昆虫和其它有害生物对害虫防治机制的适应,将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严重后果.当昆虫种群对一种害虫防治措施适应后,将会导致更高毒性的化学杀虫剂的使用.同样,如果害虫适应了某一种转基因抗虫作物后,另一种人类目前尚未了解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影响的基因就会取代原来基因的位置,侵染作物[33].
许多研究证明了昆虫对转基因作物抗性的进化,提到建立过渡区作为昆虫庇护所来减慢这种抗性进化速率的重要性.现有的研究资料都局限在对特定害虫的实验室研究.随着更多研究资料的报道,对昆虫抗性发展进化程度的了解将大大加深.Tabashnik[47]在实验室试验中发现,对Bt毒素耐性增加的有鳞翅目(蝶和蛾)、鞘翅目(甲虫类)和双翅目(蚊和苍蝇).如果田间试验也支持这个结果,那么将会影响抗性管理策略的发展.Huang等[16]发现,在一定的剂量下,欧洲玉米螟(Ostrinianubilalis)对Bt毒素抗性的遗传是不完全显性,而不是以前认为的隐性.根据这个试验结果,玉米螟的抗性将会比以前预料的发展得快.现在的抗性管理策略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玉米螟对Bt毒素抗性较慢的假设上,因为原来一直以为这是一个隐性遗传性状.如果这个结果被证实,将会对现在的抗性管理策略发展和庇护所面积大小带来巨大的影响.Koskella等[23]发现,转Bt基因作物的Bt毒素被吸附到土壤粘粒后,并不持续分解,而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持其杀虫活性.Bt毒素在土壤粘粒中的存在将会增加害虫产生抗性的风险.Schuler等[44]发现,转基因植物Bt毒素的表达通过影响昆虫的行为和目标害虫的抗性,而进一步影响非目标生物.所有这些研究结果表明,以前的预测过低地估计了害虫种群对Bt毒素抗性进化的速度.转基因抗病毒作物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也引起了科学家的关注.
首先,这些转基因抗病毒作物会改变它们的近缘植物,使这些原来对某种病毒并不敏感的植物成为该病毒的寄主而感病,也就是扩大了病毒的寄主范围.其次,抗病毒转基因植物可以改变病毒侵染植株的过程[38,39].这些改变会导致出现致病性更强的病毒[10,38,39].遗憾的是,有关这方面的潜在风险研究几乎没有.科学家关注的另一个问题是抗病毒转基因作物DNA基因组在植物病毒RNA复制时与病毒基因组的重组[38,39].在一个实验室的研究中发现,这种遗传重组确实发生在烟草属植物Nicotianabenthamiana和豇豆萎斑病毒之间[6].研究人员认为,这种重组将会导致出现在遗传上有独特特征的病毒,从而更加难以防治.在所有与抗病毒转基因植物有关的风险中,最值得关注的现象既不是病毒寄主范围的扩大,也不是某些病系致病力的增强,而是抗病毒转基因作物的杂草化[38].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NRC)[33]认为,美国农业部(USDA)现在所坚持的抗病毒转基因南瓜(Cucurbitamoschata)不会通过基因流使野生南瓜杂草化的假设,必须通过长期的研究才能确认.NRC还认为,USDA关于抗病毒转基因南瓜对野生南瓜种群的影响也“并不怎么受到科学研究结果的支持”,尤其是有好几种病毒对转基因南瓜具有抗性,而不仅是象USDA原来认为的只有3种或更少.虽然目前农业生产上极少关注作物(无论是传统作物还是转基因作物)向近缘野生种的基因转移,但这种基因转移无疑是存在的[10,46].人们关心的不是是否有基因流的存在,而是这些基因的转移是否会进一步加强某些杂草的“野性”,而使得它们的防治更为困难、费用更大[10,21,46].一般地,如果作物种植距离近缘野生种很近,转基因作物基因流转移的风险将很大.美国在向日葵(Helianthusannuus)和双低油菜(Brassicanapus)上都存在着这种基因流[10,21,46],极有可能产生所谓的“超级杂草”.Johnson草就是通过高粱(Sorghumvulgare)的基因转移而获得的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杂草[10,21,46].Snow等[46]认为,虽然还没有充分的研究资料,但通过从传统作物的基因流转移而增强杂草野性的机率极少.转基因作物的广泛种植,会大大增强近缘杂草的野性.这是因为基因重组技术更精确、更快速,允许目的基因有更多的组合,将极大地增加转基因作物与杂草杂交的机会,而增强近缘杂草的野性.Mikkelsen等[30]通过田间试验发现,转基因双低油菜的抗除草剂基因转移到它的一个近缘野生种上.Linder等[26]利用田间试验和温室试验发现,转基因油菜的基因也可以向近缘野生种转移.
3•2对非目标生物物种多样性的影响
转基因植物对非目标生物的影响受到了广泛关注.这些非目标生物包括不属于害虫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39,51].昆虫天敌、土壤微生物和以健康昆虫种群为食的野生生物(如鸟类和无脊椎动物)都有可能受到转基因植物的影响[20].实验室试验已证实,转基因抗虫作物对有益捕食性昆虫,如草蛉(Chrysoperlacarnea)[13]、瓢虫(Adaliabipuncta-ta)[3]、美洲大斑蝶(Danausplexippus)幼虫[27]和土壤生物[51]等具有负作用.Hilbeck等[13]发现,在给草蛉幼虫(一种以多种农业害虫为食的捕食性昆虫)饲喂以Bt玉米为食的害虫时,其死亡率为62%,而饲喂以危害普通玉米的害虫时,其死亡率只有37%[14].在孟山都公司向美国环保局提交的资料中,以Bt玉米害虫为食的草蛉幼虫的死亡率并没有差异.但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认为,孟山都公司没有完全成功地模仿自然状态,因为他们只是将Bt毒素涂在鳞翅目昆虫的卵表面,而草蛉取食的却是害虫卵内部的营养[33].对Hilbeck[13]等的研究结果也同样存在争议.在美国环保局向其科学咨询委员会(scientificadvisorypanel)提交的报告中认为,Hilbeck等并没有充分模仿田间状态,以证实草蛉虫确实是以危害Bt玉米害虫为食的.
美国环保局认为,在该研究中草蛉虫的取食范围缺乏控制,暴露在Bt下的水平也不如在田间状态下[50].如此相互矛盾的结果和解释意味着在这一领域还需要更进一步的研究,特别是需要用田间状态下和生态系统内的研究资料来补充实验室研究结果.Birch等[3]研究发现,表达雪花莲植物凝集素(一种能减少蚜虫侵害的植物蛋白)的转基因马铃薯(Solaumtubero-sum)会导致蚜虫的天敌———瓢虫数量的下降,而其不能受精和不能孵化的卵增加.Tabashnik[47]认为,转基因作物使害虫数量降低,对保持天敌的有效数量会有负面影响.这些结果意味着转基因作物与依赖健康天敌数量的IPM防治策略及生物保育存在潜在的冲突.另一方面,在美国威斯康星(Wisconsin)进行的田间试验发现,在转Bt马铃薯田里捕食性昆虫和寄生性昆虫的数量要比传统的采用化学杀虫剂防治非转基因马铃薯害虫的田间大.但是这个试验没有检测未施或少施化学杀虫剂的传统马铃薯田间的情况[15].这些结果说明,在评价转基因抗虫作物的作用时,必须与现在的各种防治措施进行比较,包括频繁使用化学药剂、少用或根本不用化学药剂的情况.Losey等[27]实验室试验证明,转Bt抗虫玉米(Zeamays)花粉会损害美洲大斑蝶.饲喂有转Bt玉米花粉的马利筋(Asclepiassyriaca)叶片,美洲大斑蝶幼虫第2d就有10%以上的死亡,4d后死亡率达44%,而两个对照组全部存活.
幼虫对不同处理的马利筋叶片摄取量也明显不同:不加花粉的叶片摄取量最大,加有普通玉米花粉的叶片摄取量次之,加有Bt玉米花粉的叶片摄取量最少.由于叶片摄取量少,幼虫生长缓慢,试验结束时摄取含Bt花粉叶片的幼虫重量只有无花粉叶片的一半.在随后的一个验证试验中,以有转基因玉米植株花粉自然传粉在上面的马利筋草叶片饲喂美洲大斑蝴蝶幼虫48h,其死亡率高达19%;以没有转基因玉米植株花粉或根本没有任何花粉玷污的马利筋草叶片饲喂美洲大斑蝶幼虫,其死亡率要小得多.研究人员认为,Bt玉米对非靶标生物的影响,可以超越田间界限的限制.在3m范围内,距离越近则影响越大.转基因作物的影响范围远远超过这一距离[11].Wraight等[53]的研究则证明,转Bt玉米对黑色玉带凤蝶(Papiliopolytes)无毒害作用;转基因植物对非目标生物有复杂的影响.他们研究了不同种类的转Bt玉米对不同蝶类种群的影响,并且同时在田间和实验室进行.Losey等[29]只是在实验室内研究了一种转Bt玉米对一种斑蝶的影响.这些结果说明,转基因植物的生态风险还需做进一步的研究,并且必须建立在个案评估(case-by-case)的基础上.美国环保局的报告[50]也说明了在这一领域有继续研究的必要.这分报告认为,在美国玉米带内,大斑蝶繁殖地区与玉米花粉撒播范围之间并没有太大的重叠区,“……已发表的对大斑蝶毒性影响的初步报告应该不致于使人们目前对大斑蝶的风险产生过分的广泛关注”.但是,在它的背景报告中却同时告诫说,在田间状态下Bt玉米花粉对美洲大斑蝶威胁评价的研究仍在继续进行.美国环保局只是最近才开始注意到玉米田中马利筋草上大斑蝶的存在.马利筋草必须暴露在最高浓度的Bt玉米花粉下,才能使大斑蝶幼虫处于最大的风险中[55].正在进行的研究将有望提供关于在大斑蝶繁殖区与玉米花粉撒播范围的重叠地带中大斑蝶所遭受威胁的性质和程度.
4对生态系统多样性的影响
4•1通过食物链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如果转基因抗虫植物确实影响目标害虫和非目标昆虫,那么它们还会通过食物链进一步影响这些昆虫的捕食者.Johnson[20]注意到,在英国有50%的农田鸟类种群数量在急剧减少.他将几种鸟类剧减的原因直接归于化学杀虫剂使用的增加.根据鸟类的剧减及过去几十年里化学杀虫剂和除草剂对欧洲植物和昆虫种群造成的伤害,Johnson预测产生杀虫毒素的转基因作物也将会损害食物链中当地鸟类与农作物的联系,而这些联系对于维持生物多样性是至关重要的.英国皇家协会也注意到最近生物多样性的下降极有可能是受到“现代农业生产实践”的影响,并强调应更多地研究转基因植物对鸟类、哺乳动物和土壤生物的影响[39].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33]认为,含有各种杀虫毒素的转基因作物的商品化,会因食物来源减少,而伤害某些野生生物.相反地,由于化学杀虫剂会消灭鸟类的食物来源,因此转基因作物取代化学杀虫剂后,也有一些鸟类的种群数量将会增加.
4•2对土壤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受转基因植物潜在影响的生物并不仅仅是昆虫和其它动植物,还包括土壤生态系统内的各种生物.转基因作物的外源基因及其表达产物可通过根系分泌物或作物残茬进入土壤生态系统,土壤的特异生物功能类群以及土壤生物多样性都有可能因此而改变[2].外源基因的导入可能影响到植物分解速率和C、N水平,进而影响土壤生物、生态过程和肥力[5].在评价转基因植物对环境的作用时,EPA认为其中对土壤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50].Jepson等[18]提出,向环境释放转基因植物,需要评价土壤微生物、动物类群和土壤生态过程.Trevors等[48]建议,采用功能类群的多样性评价土壤生物群落的变化.Angle[2]强调,风险评价的重点是土壤微生物,而原生动物是监测土壤生物种群变化的最敏感指标.如前所述,Bt毒素被吸附到土壤粘粒后,并不持续分解,而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持其杀虫活性[23].在水培和土培转Bt基因玉米的根系分泌物中均发现了活性Bt毒素[43].Bt毒素在土壤粘粒中的长期存在,将会增加其对土壤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影响的风险[23].转基因植物根系分泌物及其残渣进入土壤后,通过与土壤微生物相互作用,可能会改变土壤微生物对外来底物的利用,影响微生物的活动过程[31].美国环保局在综合报道中指出[51],转Bt棉花(Gossypiumspp.)增加了土壤细菌和真菌的数量,抗虫转基因烟草增加了土壤中的分解者和线虫.一个抗真菌病害的转基因烟草(Nicotianatabacum)品系明显损害了菌根对植物根系的侵染,而菌根的侵染是有利于植物生长的.转冠瘿碱(opines)基因烟草根系分泌物组成的改变影响了两种假单胞菌的物种丰富度[40].在转甘露碱(mannopine)基因烟草根际土壤中以甘露碱为底物的细菌数量比非转基因烟草高80倍,但细菌总数以及芽胞细菌、耐热细菌、荧光假单胞菌属细菌的数量与常规烟草无显著差异[35].Donegan[4]发现,在美国种植几种Bt抗虫棉的土壤中微生物数量、种类和组成与种植常规棉的地区差异显著.与非转基因紫花苜蓿(Medicagosativa)相比,种植转基因紫花苜蓿的土壤细菌群落功能多样性单一,可培养的需氧芽孢杆菌和利用木质素的细菌数量显著增加[5].也有转基因作物对微生物的组成没有影响的报道.与非转Bt基因玉米和空白土壤相比,转Bt基因玉米残茬分解对土壤可培养细菌、放线菌和真菌数量并没有显著的影响[41,42];转Bt基因马铃薯对土壤微生物没有影响[51];转凝集素(lectins)基因马铃薯对根际微生物群落没有影响[7];转T4-溶菌酶(T4-lysozyme)基因马铃薯对可培养的需氧细菌以及有益细菌的功能没有影响[28];马铃薯根际或块茎接种拮抗微生物时,转T4-溶菌酶基因马铃薯对微生物的建群没有负面影响,根际细菌群落的结构也没有明显改变[29].上述研究结果表明,目前转基因植物对土壤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尚无定论,仍需进一步的研究和解释.事实上,在前述美国环保局的那分报告[50]中指出,在这个问题上仍需提供更多的资料.虽然报告认为,现有的试验证据表明转Bt作物不可能对土生生物有相反的影响;然而报告同时也指出,在这个领域中的研究必须继续进行,特别是有关植物根系表达Bt蛋白水平的研究,辨别其表达量是否高于正常表达量,以便进一步确定其对土壤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4•3作为所谓“外来种”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建立在重组DNA技术基础上的植物基因工程技术,可以克服常规育种技术的不足,打破物种间的天然屏障,实现基因在动物、植物、微生物之间的转移,甚至可将人工合成的基因导入生物体内.因此,转基因植物的基因既可来自于种内,更多的来自于不同种间[19].也就是说,转基因植物并非是自然界天然存在的物种,它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就相当于一个外来种对某一生态系统的影响.由于遗传背景不同,基因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相互作用,如基因的多效性、体细胞变异等,且转基因植物中基因的表达受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转基因作物中有可能出现一些在常规育种中不曾遇到的新组合、新性状[19].它们对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目前还缺乏充分的证据,现在已知的风险包括:1)转基因植物演变为有害生物的可能性,如转基因植物杂草化、怪物化或演变成优势物种而破坏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52,54];2)转基因植物是否会引发新的环境问题,如对除草剂产生抗性、对Bt杀虫基因的抗性与治理,新病毒的产生等[8,19,56];3)对物种起源中心和基因多样性中心的影响,对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影响;4)基因漂流对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的影响[19].其影响包括:外源基因向相关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的水平转移[10,30];外源基因向常规品种漂流而导致的有关种子质量、有机农业的争端;在长期大规模应用后发生不可预见的环境问题,如产生的新性状不稳定,单一种植的风险,改变了生物群落的结构和功能等.
1.1生物多样性是城市赖以生存的基础
在城市生态系统中,生物多样性与城市环境的结构与功能紧密联系,共同构成了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基础;同时生物多样性与城市社会经济体系的运行方式直接联系,为城市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大量的生物资源,如生产资料、生活物品、新型能源等,是城市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另外,生物多样性以其自身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2]等影响着城市价值观体系,构成了城市发展与文化内涵提升的精神基础。
1.2生物多样性是城市永续发展的保障
生态城市是一类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聚居地[4]。生物多样性能构建优良的生态系统,良好的生态系统具有复杂多样的循环路径、丰富的物种资源和较高的自产能力,使其对外界的抗干扰能力较强,能在自我发展中趋于稳定,加之生物多样性能发挥城市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可提高城市的自我调控能力。这对维持城市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提升城市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实现城市的永续发展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1.3生物多样性是城市绿化、景观化的标志
城市景观由自然景观、文化景观和建筑景观构成[8]。自然景观是城市景观的本底,也是城市景观得以存在的基础。城市中的各种生物拥有其各自的生态特征和独特的生活习性,可形成多种景观格局与景观形态,并表现出一定的功能特性,如防护林、景观带、生态绿网等。在城市的绿地系统和景观的建设中融入生物多样性建设,对提高城市景观的异质性、增加城市的自然度均有着重要的意义。
1.4生物多样性是城市文化内涵的体现
城市景观作为城市文化影响下的人造产物,是地域文化特征的物化形式和外在体现,同时也是城市文化内涵的表达形式。一个城市的文化内涵是否丰富、城市文明建设是否成功均与生物多样性是否丰富有着密切的关系[4]。
2国内外城市建设中生物多样性保育的实例分析
以英国城市和我国深圳经济特区为例,对其成功经验及措施进行简要分析。
2.1英国的城市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2.1.1制定科学性的绿地系统规划
英国政府把绿地作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一个重要的绿地空间来进行规划安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并且规划多具有基础性、前瞻性、民主性等特点。在城市绿地空间布局上,城市中心多依托大面积的绿地建设城市公园,合理规划街旁绿地、住宅绿地等;在郊区建立森林公园或植物园,以科普教育和保存物种为主要任务;城市远郊则建立国家自然公园[5],并以生态绿廊的形式将城内、城郊、远郊的绿地进行连接,构成广义的城市绿色开敞空间。
2.1.2以生态理念为设计指导
英国政府倡导“将森林引入城市,让城市归回自然”的建设理念,在城市景观建设中模拟自然环境状态,遵循自然界群落的生长模式,建立多维度的物种生存空间和多层次的生物群落,使城市与周边的自然环境充分融合,真正做到让城市回归自然。
2.1.3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
英国的城市规划与绿地建设编制工作均由政府来主持,拥有一套完整的法定程序和步骤,并设有专门机构对其进行法制监管,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规划建设条例一但经过审批就进入法制监管程序,任何人都不能随意更改。对一些具有较高保护价值的自然地还设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监督部门,如伦敦的海德公园在湖滨建立了禁猎区、摄政公园建立了禁猎的苍鹭栖息地,一旦有人违反将严格依法惩戒。
2.1.4重视植物园的建设
在欧洲,英国皇家植物园邱园收集的植物种类最多,拥有活植物5.5万种,并建立了以野生植物种子为主的基因银行,于1987年成立专门从事研究并利用本国野生花卉资源的“英国研究保护野花协会”[6-7],同时向国际推荐本国新种,介绍栽植方法。
2.2深圳城市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成功经验
经过33年的风雨历程,深圳由昔日的边陲渔村变成了如今的国际化大都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成果也令世界瞩目。截至2011年底,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5.0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6.5m2,均超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要求。在进行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础上,深圳政府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从城市的规划、法制的保障、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提升等方面协调城市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系。
2.2.1制定科学的城市发展规划
为保护城市中稀有的绿地资源,深圳推出了建设“公园之城”的目标,对城市中较具规模的绿地以建立公园的形式其进行科学规划、管理与保护。深圳以“生态园林”“景观生态”的设计理念引导全市风景园林建设,全面提高单位绿地面积的绿量,丰富物种多样性。从2010年起,深圳市依托《珠三角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开启城市绿道建设之旅,完善了城市绿网,优化了绿地空间格局。
2.2.2制定城市绿化地方标准
从1999起,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与质量技术监督局着手进行城市园林绿化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截至2005年,已有《园林绿化管养规范》、《深圳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体系》、《立交桥悬挂绿化技术规程》等多项地方标准正式,并在实践中得到广泛运用。其中《深圳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体系》现已成为制定深圳市园林绿化行业技术标准的重要指引[8]。
2.2.3重视本地植物资源的调查与野生植物的引种驯化
从20世纪90年代起,深圳园林植物科研人员就已开始对深圳市内的植物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并编制《深圳植物志》,共5卷,预计2014年全部完成。目前已完成的《深圳植物志》收录植物种类约2800余种[9]。同时,深圳市积极开展野生观赏植物引种驯化的课题研究,收集、驯化观赏价值较高且拥有良好的生态适应性的野生植物品种,并在城市绿化中推广运用。
3当前我国城市建设中的生物多样性保育问题
3.1原生态环境的不断破坏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也在不断扩张,加之在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盲目建设的现象,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如非法占用农地、侵占湿地、大规模开挖山坡地等,造成农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生物多样性严重丧失。
3.2城市规划理念落后
我国的城市规划普遍追求集中式的规模化发展,往往让城市变成自然环境中的隔离区,又因城市中缺乏生态廊道的建设,使得城市中的绿地斑块也独自隔离成片,减弱了彼此间的物种迁移与能量交换,破坏了城市整体的生态系统,城市中的生物多样性也难以持续发展。
3.3绿化树种单一
在我国的城市绿化中,普遍存在园林树种单一的现象,种植模式也较为简单,多为“乔—草”“灌—草”种植模式。部分城市为满足其对形式上的美学追求,改变植物的原生形态,如对绿化树种的过度修剪、草坪上单一植物组成的模纹花坛等,导致了生物多样性的下降,增加了因物种单一引发病虫害的几率。
3.4科研资金投入少
我国对城市中的生物多样性保育侧重于政策的制定,科研资金投入相对较少,研究范围也相对狭窄,加之植物园建设薄弱,未能较好地发挥其在生物资源的收集、保护、研究以及对外科普方面的作用。
3.5公众生物多样性意识薄弱
生物多样性对于城市建设的重要性目前还尚未在城市人群产生充分的共识,部分人群依旧未能较好地理解城市建设中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及内涵。公民保护意识薄弱,破坏自然、侵扰城市生物生存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威胁到城市中生物的安全。
4城市建设中生物多样性的保育对策
4.1以景观生态学理念为设计指导
为提高城市的自然度,为城市的生物提供丰富稳定的生存环境,需要以生态学理念为景观设计指导,遵循地带性植被群落生长模式,丰富城市绿化空间及层次,营造多种生境,提高城市的生物多样性,发挥城市生态系统高效的生产力和抗逆能力,减少因人工群落所带来的管护的成本,提高城市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本文来自于《中国城市林业》杂志。《中国城市林业》杂志简介详见.)
4.2以科学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前提
对城市绿地系统进行科学的规划与建设,将有利于整合城市中较分散的斑块,并与城郊的天然绿地如森林公园、苗圃等,通过生态绿廊、水廊连接起来,形成点网相连、廓带相通的环网式[10]城市绿网,以恢复生物的栖息地,便利城市内部各绿地之间以及与城郊之间的物种迁徙,从而增加城市的物种多样性。
4.3以保护和引种相结合为途径
4.3.1开展城市生物摸底调查,建立生物多样性信息系统
在城市建设中,首先应对城市生物多样性进行摸底调查、分析并编目,结合城市各类生态环境特征,如地理位置、面积、现状、管理模式等,建立城市生物多样性信息系统,并建立检测网点进行长期监测[2],实时跟踪并掌握城市物种多样性的变动趋势,对其进行统筹规划与信息管理,以维系城市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
4.3.2采取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相结合的方式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
就地保护是指针对城市中具有典型地带性特征的物种群落或承载丰富的动、植物或野生生物种类栖息的荒废地、湿地、沙地、自然河湖等生态脆弱地建立保护地,并针对保护区中各类生态因子的生存状态划定核心保护区、实验区和缓冲区,保护城市生物及其基本的生存环境。迁地保护是指依托城市的植物园、动物园、专类园、苗木基地和基因库等对珍惜动植物、濒危生物或具有较大开发潜力的生物资源进行迁地保护和科学研究,发挥其科普教育、观赏功能,借助基地的科技人员、技术和研发平台等,有力促进珍惜生物资源的移地保护、优势种驯化与应用实验等工作的开展[4]。
4.3.3开发并引入当地的野生植物种类
开发和利用野生植物对丰富生物多样性、提高城市的景观度、发挥城市绿地的生态效益具有重要作用。对此,我国已开展了部分地区、省市的野生花卉资源调查工作。据调查,福建省具有较高观赏价值并可供城市园林绿化的野生植物有171科669属1506种[11]。另外,福建、海南、湖南等地还开展了对野生兰科植物资源的专项调查等。据统计,福建省现有野生兰科植物65属151种。有关部门已启动“千种新花卉计划”等工作,这将有力促进我国野生植物资源的开发与应用进程。
4.4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保障
从总体来看,我国城市建设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制定的相关法规中主要侧重于规划与编制,对城市规划的约束力不强,执行力较低,且缺少明确的奖惩制度。今后应继续加强与完善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法制建设,为城市生物多样性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4.5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又是一个新学期的开始,这个学期我担任初二1-3三个班的生物教学任务,为顺利完成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成绩,我根据初二年级生物学科的特点,特制订计划如下
一、教学目标
通过本学期的学习,学生将在以下几方面得到发展:
知识目标:1)认识动物的主要类群及其对环境的适应性特征。
2)知道动物的行为大多是通过运动来完成的,了解动物在自然界中的作用及其与人类的关系,它们的 行为有密切的联系
3)获得关于细菌和真菌的主要特征以及与人类的关系的知识。
4)通过活动体验生物的分类是根据不同生物的特征上的相似程度来进行的。
能力目标:
1)增强动手能力和实验设计能力。
2)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如进行“饲养和观察蚯蚓”、“调查动物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检测不同环境中的细菌和真菌”、“制作甜酒”等实践性较强的活动。
3)培养学生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认识生物多样性的价值,更好地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观点。
认识科学通过技术转化为人们改进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手段,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物质文明的进步,又具有实践价值。科学技术在促进人类进步的同时,往往带来人们预想不到的负面影响,因此,其实践价值就相当于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具有两面性。此外,尽管社会在走向科技化,科技也在社会化,但是,科学始终不是万能的,人类社会面临的所有问题,并非都能依*科学来解决。
二、学情分析
通过初一的学习,多数学生对生物这门课比较有兴趣,其中也存在着问题:班中成绩差别悬殊,存在两极分化现象,有的班级后进生比较多。针对以上问题,我要对学生加以鼓励和引导,争取再上一个新台阶,以期待能取得更好的成绩,做好学生的工作,因材施教,使他们在各自原有的基础上不断发展进步。
三、教材分析
本学期中学习的第五单元,是整个初中二年级生物所要掌握的一个重要单元。其中涉及的内容广,需要掌握的知识点多。
第一章至第三章内容,主要涉及动物的分类,让学生区别那些是水中生活的动物·陆地上生活的动物·空中飞行的动物,以及这些动物的运动和行为。其中重点在第三章动物在生物圈中的作用,这一章节强调了动物在自然界中的作用,重点阐述了动物与人类生活得关系。第四章和第五章主要讲解了在生物圈中扮演了分解者的细菌和真菌在生物圈中的作用。通过这两个章节的学习,使学生对我们生存的环境更加熟悉,同时也更加了解在我们生存的环境中很多渺小的东西往往在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六单元认识生物的多样性,是中学生必备的生物学基础知识,是其行为的基础之一,保护生物的多样性,是其认识和行动的必然结果。作为一个现代公民,应当理解每种生物都有其存在的价值,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并且应当身体力行。因此,第六单元生物的多样性及其保护,在本册教材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他既是对前面所学知识的总结、回顾和发展,是学生生物科学素养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公民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行为,同时,为学生的持续发展,由自然人转变为社会人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四、教材重点、难点
重点:1、各种动物的适应性特征
2、细菌和真菌的主要特征以及与人类的关系
3、生物多样性的内涵
难点:1、运动的结构基础和形成机制
2、细菌和真菌在自然界的作用
3、根据生物特征进行分类
五、教学措施
1、认真钻研教村和新课程标准。
2、转变传统的教育教学观念。
3、优化教学方法,运用好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4、认真组织好各次探究活动,注重学法指导。
5、认真做好培优辅差工作,面向全体学生。
6、加强训练,达到及时巩固的目的。
7、成立好合作学习小组,并加强合作学习指导。
六:教学进度与重大活动安排
周次日期工作要点
第1周9.3-9.7分析上期期末质量监测试卷,查漏补缺。
第2周9.10-9.14生活的动物
第3周9.17-9.21陆地生活的动物
第4周9.24-9.28空中飞行的动物
第5周10.1-10.7国庆长假
第6周10.8-10.12动物的运动
第7周10.15-10.19先天性行为和学习行为
第8周10.22-10.26社会行为
第9周10.29-11.2动物在自然界中的作用
第10周11.5-11.9动物与人类生活的关系新|课|标|第|一|网
第11周11.12-11.16细菌和真菌的分布
第12周11.19-11.23细菌
第13周11.26-11.30真菌
第14周12.3-12.7细菌和真菌在自然界中的作用
第15周12.10-12.14人类对细菌和真菌的利用
第16周12.17-12.21尝试对生物进行分类
第17周12.24-12.28从种到界
第18周12.31-1.4认识生物的多样性
论文摘要:进化、适应和选择贯穿在任何一个物种的演化过程中,这是生物与环境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大自然固有的运动规律在生物物种演化过程中的体现。只有准确地把握进化、适应和选择3者的内涵,以生物进化为主线,以人类可持续发展为中心,把人类对环境的主动适应和自然、社会对生物物种的方向性选择结合起来,从更深的层面上理解生物的进化和在生物进化背景下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坚持真正的达尔文主义和现代进化观及当代可持续发展观。
从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出版至今,由于对进化论的理解不深,因而出现了2种极端现象:一是生物进化中的自然主义倾向,即忽视社会选择的巨大作用,仅仅将生物进化归结为自然选择作用的结果;二是绝对的人类中心主义倾向,过分夸大社会选择的作用,而低估了自然选择在生物进化中的作用。
目前,全球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和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使我们必须把大尺度上的生物进化和小尺度上的人类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才能把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到人类的生产生活实践活动中,保证人类的各种行为不偏离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使人类走上真正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因此,笔者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探索生物的进化和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旨在为生物进化大背景下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研究奠定基础。
1 生物进化与生物的适应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阐明了生命是进化的产物,现代的生物是在长期进化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给神创论以巨大打击,使生物学摆脱了神学的羁绊…。达尔文认为由于随机变异的产生和自然选择的作用,适应的变异被保留了下来,而不适应的变异则被淘汰。因此,自然选择的过程,就是生存斗争及适者生存的过程,适应是生物进化的最终结果。
进化论及进化生物学的研究发现多细胞生物起源于单细胞生物,结构复杂的生命体总是源于结构简单的生命体。据此,部分学者认为进化就是指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发展过程。生物的进化就是生物体由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前进发展过程,其中存在着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方向性,这和达尔文对生物进化这一基本问题的理解是相背的,这是人类中心说的判定标准在生物进化论中的体现。即使现代的进化观也并未认为“进化就是革命性的进步”,而把“进化”定义为“进化是生物适应性的改变和生物群体多样性的变化”,和达尔文的进化理论一致,在进化理论中坚持了彻底的唯物主义,是达尔文整个进化理论体系和现代进化观的奠基石。
适应是生物进化的最终结果。生物的进化是生物物种的趋异化过程,是生物的随机变异和自然选择的过程。自然选择是对随机的多种变异的选择,大自然为选择者,而随机的各种变异成为被选择的对象,被大自然最终所选择的那种变异就得以保存下来,而同一物种中的其他变异就被淘汰,得以保存的变异就是适应大自然的。可见,生物物种产生的各种变异,无论是变异的程度上、方向上,还是变异范围的大小、数目的多少上,都是随机的、不定向的,但又是客观存在的。而大自然的选择相对于物种的变异来看,却是有一定方向的。自然选择的方向性和物种变异的随机性,客观上就决定了生物对自然的适应是一种被动的过程,生物体在结构、功能上对自然的适应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生物对自然的适应性总是滞后于自然对生物物种的选择性,也就是说,生物物种对环境的适应是相对的、暂时的、有条件的,而不适应才是绝对的、永恒的。这就从根本上澄清了达尔文自然选择理论和现代进化论所基于的客观事实,在进化论中坚持了彻底的唯物主义,划清了进化论和神创论的界限。
2 自然选择与社会选择
生存斗争及适者生存的过程就是自然选择的过程。除此之外,还有另外1种选择——社会选择也与生物的进化密切相关。伴随着人类社会工业文明的开始,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的日新月异,市场经济和资源环境私有制的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加上当代生物工程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对生物界的改造力度越来越大,表现在一些物种逐渐消失;一些物种数量急剧减少,成为濒危物种;一些物种地理分布区域大幅度缩小;一些物种生活习性及部分性状发生改变;不时有新品种出现等现象,表明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对生物物种的演化具有不可低估的选择作用,这种选择称为社会选择。社会选择是人类主动适应自然环境的表现和手段,是人类为了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好地适应自然的一种必然。从本质上说,人类的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和科学实践活动等都是人类自主选择的结果,无论是农业生产还是工业生产以及科学实践活动等人类行为的发生发展和演化等各个方面都属于社会选择的范畴。
事实证明,现在人类社会选择的力量的确是越来越强大,无论是对自然的改造力还是对自然的破坏力都超过了人类发展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但是,人类、人类社会本身以及社会选择等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都是在自然选择的基础上发挥效能的。在一定程度上,社会选择是人类社会对自然选择作用的一种应答和反映,可以看作是生物与环境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一个典型。但社会选择一经发生后,便有其独立作用的一面,可以和自然选择作用一道共同作用于生物的进化过程。
自然选择和社会选择的辩证关系表现在:一方面,当二者一致时,社会选择对自然选择起到了促进和加速的正向作用,使自然选择的力度、范围、时效得以加强,而自然选择使社会选择的目标得以快速实现,二者互相促进,共同加速生物物种的演化。另一方面,当二者不一致时,有3种情况:①当自然选择的力量大于社会选择时,生物物种的演化由自然选择所控制,社会选择在一定程度上被抑制,自然选择成为了社会选择的阻力。这种现象在人类的动植物新品种的选育过程中表现得最为明显。②当二者力量近于相等时,自然选择和社会选择都在自己一定的范围内作用,社会选择的目标停留在研究成果阶段,无法有效推广和应用,而自然选择也以其自身的作用规律对生物进行着选择。③当自然选择的力量小于社会选择时,社会选择的结果在自然界中得以快速体现,自然所固有的一些平衡体系被打破,自然选择的方向被改变,社会选择在一定时空范围内控制着生物的演化。
2种选择的相互作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从人类社会诞生起,2种选择过程都直接或间接地贯穿在每一个具体的物种的演化过程当中。但是,社会选择的对象、原始材料和最终归宿都统一在自然界当中,社会选择无论多么强大。都必须以自然选择为基础。因此,正确的做法是在尊重自然和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社会选择对生物和环境的再创造作用,同时利用社会选择来抑制或从根本上扭转对人类或自然界(如物种多样性及生态环境等)都不利的自然选择,或减缓各种对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平衡具有毁灭性打击的自然灾害等,降低灾害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力,保护生物的多样性。
3 社会选择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可持续发展本质上是人类的一种社会性选择,是一种非常理智的自主性选择,同时也是人类主动适应不断变化的自然环境的一种机制,是一种实现长期自我演化的策略和手段。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使人类的现代化工业和现代化农业以及现代科学实践活动等各个方面的发展都有了正确的方向,把人类的社会选择和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主动适应都有机地统一在可持续发展这个大框架下,使人类的社会选择和主动适应终于走上了“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的道路,从而实现了人类在自己的演化历史上第一次按自己所设计的演化模式去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本质上转化为人类的社会选择和大自然的自然选择二者间的关系问题,但这种相互关系无论是从时间、空间维度还是二者间力量强弱的对比情况来看,都是不对称的。从生物进化的时空尺度上来看,人类必须充分发挥自己所特有的主动适应力来确保社会选择在最大时空尺度上与大自然的自然选择相适应,人类才可能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以实现长期的自主演化。
从纯生物学的观点来看,自然和自然选择都不会支持人类在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内发展水平的全方位提高,因为这意味着人类作为一个生物学种群,将占有越来越多的物质和能量,因而会剥夺其他物种生存和演化的机会,这与生物界的演化趋势相背离。因此,在生物进化的大背景下,人类要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还需要全人类长期的艰苦努力,还必须同时处理好进化、适应和选择等重大问题,只有这样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才能落到实处。
综上所述,生物的进化、适应和大自然的选择以及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都统一在生命的演化过程中。进化是生物适应自然的结果,适应是选择的结果,而选择是自然界所固有的属性。换句话说,进化、适应和选择都是自然界所固有的运动规律在生物物种演化过程中的体现,是物种演化过程中3个最重要的环节。人类的社会选择和可持续发展必须以此为前提,才能正确地发挥作用,为人类造福。
关键词:评价,学生发展
一 问题的提出
《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一节是我的转正公开课,从教材的分析来看,本课的内容多,但相对比较简单,与之相关的素材和资料易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因此教师对教材内容把握的弹性较大。但在备课的过程中,一些问题引起了我的思考:新的教学改革,要求教师改变以往一讲到底的做法,对知识的获得,要变学生的被动接受为主动获取,如何在教学中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在商量怎样上这节公开课时,同事的建议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这节课的内容虽多,但难点少,部分内容可以尝试让学生来讲。”——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这确实是比较新颖的一种教学模式。伴随着新课程标准的落实和新课程的普及,课堂教学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主、合作和探究已经成为课堂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课堂教学目标已经从过去的知识立意转向能力培养。
然而,让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那么,评价学生的活动也就成了这节课的关键,在教学中如何通过积极有效的评价手段,促进学生潜能和个性的发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力,从而促进学生能力的发展,进而提高教学质量?
二 策略的选择和问题的解决
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在评价上必须解决三个问题:1、评价的内容是什么;2、如何评价的问题;3、评价的效果如何。
1.评价的内容是什么?
评价的目的既然是促进学生能力的发展,那么,评价的内容就应该多元化:既有知识方面的,也有能力和情感方面的评价;既要关注共性,也要注重学生个性的发挥,倡导学生用不同的方法去学习和表现对知识的理解,使每一位学生都有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基于此,在评价的内容上,笔者主要关注以下几点:1、学生的介绍是否有重点?2、介绍的内容是否出现科学性错误?3、介绍的内容是否在原有内容上有所拓展?4、学生材料组织的形式和介绍语言的表达有何特色?
从上述评价的内容来看,前三项是对知识的评价,最后一项则是关注学生的独特个性,是对学生创新能力的赏识性评价。
2.如何评价的问题
我在构思本节课的评价方式时,尝试把赏识评价引入到课堂教学中来。即学会欣赏每一位学生,及时对每位学生的积极表现做出恰当的赏识性评价,赞赏每一位学生的独特之处,赞赏每一个学生所付出的努力和热情,赞赏每一位学生对教科书的质疑和超越。在评价的方式上采取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自评和他评)结合起来的办法,使学生通过评价和被评价,有所思,有所得。
3.如何对评价进行评价(评价的效果)
课堂教学中的即时评价是否有效,要看评价能否激发和保持学生的学习动机,能否有效地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并使学生保持和强化这种积极的学习状态。
为了了解这堂课是否达到了上述目的,课后,我请所教班级的学生谈谈对这节课的感受和体会,同时也积极听取了科组老师对本堂课的评价,根据学生和其他听课老师反馈回来的信息对本节课的评价进行了自我反思和再评价。
三 教学实践与教学效果分析
我将整节课的教学流程设计为三个环节:明确概念——介绍、评议——讨论、总结。
“明确概念”。教师结合前面学过的知识加以点拨,使学生明确生物多样性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即基因(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
“介绍、评议”。学生以小组汇报的形式介绍生物多样性的三个方面内容(生物多样性的价值、我国生物多样性的特点、面临的威胁和原因),在此基础上,师生对介绍的内容进行点评和讨论。
“讨论、总结”。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是当前面临的一个环境问题,目前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及不足表现在哪些方面?这些问题通过师生的共同讨论来完成。
上述三个环节中,“介绍、评议”是本节课的重头戏。
第一小组的同学根据他们搜集到的资料,利用课件简要介绍了教材中提及的几种价值,在此基础上还增加了食用、商品、娱乐、经济、道德等方面的价值,大大拓展了原有内容,为了说明生物多样性的药用价值,组员刘嘉政还特地从家里带来一棵灵芝边介绍边展示,真正做到“言之有物”。
针对这一组的介绍,我采取了学生评价的方式。有的学生认为:“内容比原来教材充实、具体,所举例子更贴近生活”,也有的学生提出:该小组补充的“生物多样性具有仿生价值”属于教材中提到的“科学研究价值”的内容,不应归为“其它的应用价值”,这就对发言的内容进行了修正;还有的学生提出:该小组没有说明直接使用价值和间接使用价值之间的区别,并当场以开发大西部引发的“沙尘暴”来加以说明,很好地对两者的区别作了具体的补充。
以骆琦等组成的第二小组,从调查校园的小树林说起,过渡到我国生物多样性的情况,在介绍的整个过程中,骆琦以自己拍摄到的照片对我国生物多样性的四个特点进行了具体翔实的论述。
对这一组的介绍,我采取了教师评价的方式。在评价中我提到这样一点:这一小组从调查身边生物多样性的情况说起,然后扩展到整个国家的特点,这种由点到面、由此及彼的论述方式不仅使过渡自然,而且合乎论证的逻辑,值得大家学习。
第三小组的同学则搬来了他们所订阅的地理杂志,以科尔沁草原的“前世”、“今生”和开发大西部引发的一系列生态生境问题,来说明生物多样性面临的几大原因,组员张正在整个介绍中的语言非常流利和顺畅,吸引了在座同学和老师的注意力。
我在评价这组的发言时说:“这组同学在介绍我国生物多样性面临威胁的几大原因时,围绕‘生态环境的破坏’一项,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如国外、国内的例子)对这一主要原因展开论述,有证有据,重点十分的突出。”
综观整堂课,三个教学环节间的衔接比较紧凑,学生的介绍各具特色,异彩纷呈,完全打消了我先前的忧虑,教学中师生、生生的互动较多,课堂气氛和谐活跃,达到了预期的教学效果。
四 评价的效果
如果评价能够促使学生自觉地进行内省和反思,使自己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那么,这种评价对于学生的发展,其效果就是积极有效的。从课后学生和老师反馈回来的信息看,大部分的学生觉得这节课让自己“获益不浅”。以下是一个学生课后的体会:
我们小组负责“生物多样性的价值”方面的介绍,为了使介绍生动有趣,我们有的组员负责到网上搜集资料,有的同学则负责扫描杂志上的图片,我还特地从家里“偷”来一棵活生生的灵芝,准备在介绍“药用价值”时能用上场,负责介绍的罗青一早就写好了演讲稿,还反复进行了几次“演练”。我以为我们的介绍一定会在班上引起“轰动”,没想到同学们的评价让我们大吃一惊:我们居然出现了科学性错误:“仿生价值”本属于“科学研究价值”方面的内容,我们却把两者分开来讲了。直接使用价值与间接使用价值之间的区别应当是我们介绍的重点,我们竟然把这个知识点忽略过去了!要不是评价的同学用“沙尘暴”的例子帮我们补充说明,我们小组的介绍就完全失败了。
老实说,我们小组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早已对生物多样性的各种价值烂熟于心了,遗憾的是,我们却未能在短短几分钟的介绍中把我们的理解很好地传达给其他同学,这是我们课后一直耿耿于怀的。如果下次还有机会上去介绍,我想我们一定能比现在做得更好。
——刘嘉政(第1小组组员)
学生能从他人的评价中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把这种不足内化为下次努力的强大推动力,进而产生继续参与和表现自我的欲望。我想,这样的评价促进了学生的点滴进步,成为了学生自我教育和促进自我发展的有效方式。
五 反思与讨论
美国一位课程理论专家说:评价最主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也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
1.评价方式的改变。以成绩作为唯一标准的评价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新的教学观要求教师通过多元的评价方式来促进学生能力的发展,因此,发展性评价已经成为课堂中一个重要的组成成分。在这节公开课上,我第一次尝试把赏识性评价介入到课堂教学中来,通过评价关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学习兴趣与积极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发展;尊重个体差异,注重对个体发展独特性的认可,给予积极评价,发挥学生多方面潜能,帮助学生悦纳自己、拥有自信,使评价成为教师、学生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
2.从本堂课的评价方式来看,既有学生评价,也有教师评价甚至两者的结合。教师和学生既是评价者又是被评价者,评价的态度是中肯的,评价的效果是积极有效的。通过这种师生、生生之间多元互动的评价方式,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自主建构,也有利于学生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和提高。
3.评价不是目的,而是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发展的手段。评价的本质是促进学生潜能、个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使学生树立自信心和保持持续发展的动力,它具有激励、诊断和发展的功效。通过评价可使学生评判自己的成绩,监控自己的发展,显露自己的特长,分享成功的喜悦,增强自信,从而促进学习。
4.教师要掌握好评价上的“收”和“放”。让学生介绍某个知识点,总有精彩和不足的地方,对学生的精彩之处,要不吝赞美之词,予以充分的肯定,使学生体会到成功的喜悦,增强学生的自信心,是之为“放”;对学生不足的地方,评价要恰到好处,既有肯定,又有补充或修正,使学生在一种和谐的气氛中自觉地对知识进行二次构建和完善,是之为“收”。
第三小组在介绍“生物多样性面临的几大原因”时,谈到了三峡工程所带来的一系列生态问题,认为三峡工程已经严重破坏了生物的生存环境,导致生物多样性的急剧减少,并表示出了极大的忧虑。在这个知识上,教师要做好评价上的“收”——如果一味肯定学生的观点,无疑是误导学生进入“三峡工程弊大于利”的认识了。因此在评价时,应引导学生对问题进行冷静的思考:三峡工程固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使生物多样性面临一定的威胁,但是从长远来看,就国民经济利益而言,是利大于弊。这样,通过适当的评价使学生的某些过激认识“软着陆”。
5.在课堂教学中进行发展性评价,也遇到了不少问题,例如,在评价之前,教师如何对学生的活动进行有效的指导?在评价过程中,学生自评往往是难以开展的一个环节,或是只能留到课后进行,在有限的一堂课中,如何把他评和自评有效地结合起来,从而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情感的发展,是我一直思考的问题;对评价的再评价,往往是通过对他人的访谈和调查来获得,这不免使得一些个人的感情因素渗入其中,影响了评价的准确性,因此,评价标准的确定,也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关键词: 生物安全;风险社会;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供给与需求
Abstract:The concerns of bio-safety aroused by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bio-technology are a sophisticated sign in the process of inpidualization in industrial society, which, while indicating the supremacy of high-technology, warns us of the lurking of some unpredictable risks: the traditional modernization may be led to the “reflexive modernization,” and thus a “risk society” may be imminent. Consequently, safety of eco-system, health, and social ethics & order is in more urgent need of attention in the new era of tech-revolution. The rule of “balance of interests” in traditional law needs to be replaced by a new interest coordination mechanism. While making bio-safety laws, it is required that social public interest be ascertained and protected in the course of modern bio-technology development so as to realize the genuine harmony of man and nature. While people are wondering about the outcomes of modern bio-technology, the traditional “legal market” is no more peaceful. The requirements of bio-safety legislation will disturb the balance of traditional supply & demand of law and ultimately conduce to the enactment of bio-safety laws.
Key Words:bio-safety; risk society; public social interest; supply & demand of law
一、现代社会对生物安全的立法诉求
(一)现代化的反身性及其风险预设
关于现代性与反现代性的冲突与协调是20世纪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核心论题。与“现代性终结”相抗衡的“第二现代性”或称之为“反身性代性”的研究和探讨在德国学者U.Beck的《风险社会》后变得更加引人注目。他从两个角度对现代化的反身性作出了说明:一是“以财富和风险生产为例讨论反身现代化的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混杂”;二是“工业社会中蕴含的现代性和反现代性(modernity and counter-modernity)的内在矛盾”[1]。Beck认为传统的现代化和工业社会的现代化是有区别的,一种是古典的现代化(classical modernization),是在19世纪反对封建社会、建立工业社会中发展起来的,而另一种是反身性现代化(reflexive modernization),是在今天的工业社会之中发展的。在工业社会之中,存在着现代性和反现代性之间的冲突,因此工业社会不是一个彻底的现代性社会,而是一个现代的封建社会。在这种半工业半封建社会中,封建性的方面并非传统的遗物,而是工业社会的产品和基础[1]。
工业化社会的反身现代性主要起因于工业化过程中个体化崇尚取向,主张个体理性的张扬,强调自我为中心的权利建构。在传统的工业社会中,社会不平等模式是阶级模式,即存在着权利的平等,每个市民社会成员作为个人都平等地拥有并享受着某些权利,这些权利的私有化属性最终成就了工业化社会发展的快速化和社会变迁。但同时这些私有化权利以其自身拥有的形式化外表逐渐掩盖着实质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将会主要体现在阶级之间的不平等,体现为对不平等社会经济现象的平等化和合法化
个体化趋势没有使得社会的不平等得到实质缓解,相反崇尚个体权益和理性的现代化社会结构和变迁在某种程度上正在加深这种社会内部的不平等,从而造成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社会之间,甚至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利益不均衡,从而加速了风险社会的产生。
风险社会理论认为,工业文明在为人类创造了丰厚的物质条件的同时也为我们带来了足以使整个地球毁灭的风险,旧的工业社会体制与文化意识在所谓的现代化进程中已经凸现其内在的反身性和高风险性特征。社会的政治、经济和个人风险往往会越来越多地避开传统工业社会中的监督制度和保护制度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不确定性,由此出现了以不确定性为基础的风险社会与不确定性为基础的现代政治法律秩序之间的内在紧张。风险社会理论本身作为一社会变迁理论而存在,但与传统不同的是,风险社会挑战既有工业社会的认知、发展基础与典范,并企图从此种就社会现代化过程中所衍生的灾难风险、自危急性来建构社会自我翻转、变迁的功能[2]。
贝克在《风险社会》中指出,“风险是个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或者换句话说:在自然和传统失去它们的无限效力并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风险概念表明人们创造了一种文明,以便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具备可预见性,从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通过有意采取的预防性行动以及相应的制度化的措施战胜种种(发展带来的)副作用。”[3]
风险与工业社会的反身现代性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统一与连接,互为逻辑上的因果关系。工业社会中个体化浪潮促使以个体权益为中心的社会法律制度得以建立和发展,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推进和张扬个人理性在社会工业化进程中的作用和角色。同时也正因为工业化社会对个体理性和权益的推崇,从而导致了工业化社会在发展过程中衍生更多形式上平等——但实质上不平等的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如企业的排污行为等。以个体利益促进为导向的工业社会市场经济逐渐形成了自身的规则体系和秩序范围,体现为建立以契约自由、所有权绝对、意思自治等三大要素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并主导当今乃至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社会经济秩序构建。这就是所谓“现代性”的表现。随着市场经济和社会工业化进程的深入,出现很多诸如经济垄断、信息不对称、经济寻租、外部性、环境污染、生物技术安全等等形式上合法,但实质上对社会公共利益构成重大危害的行为和秩序内容。按照Beck对现代性和风险社会的理解,这种在工业社会高度发展时期出现的实质不平等现象就是现代化的反身性的表现。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反身性的现代化在内容层次和范围层次上更加突出,呈现出全球化的发展趋势。
(二)现代生物科技与生物安全
现代生物技术的繁荣与发展,逐渐成为推动世界新技术革命的重要力量,生物技术的产业化也开始对人类社会产生日益重要的影响[4]。然而,同其他科学技术成果一样,现代生物技术也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社会经济利益,让人们仿佛看到了解决许多人类社会困境的希望之光,特别是看到了生物技术在解决人类社会粮食问题、人口问题、能源问题、健康问题和环境问题等方面的优势和能力;另一方面现代生物技术也无法掩饰其内在和外在的负面效应,如在生物技术研究、发展以及产业化进程中无法保证人类生命和健康的安全性问题,无法保证生态安全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知情权问题、隐私权问题、基因歧视问题以及是否侵犯人类尊严问题等[5]。科学技术的社会经济价值已经为广大公众所充分认知,它给人类的社会结构、生活及行为方式等带来了举足轻重的变化,但是科学技术现代化过程中所具有的“反身性”和“吊诡性”特征将我们引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风险社会”之中。
1.生态系统安全风险:生物技术的发展在不断带来社会经济财富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并威胁着整个生态系统的安全。所谓生态系统安全,就是指从整个生态系统平衡、稳定的角度出发来判断生物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潜在危险,主要体现在农田生态系统安全、自然生态系统安全两个方面。生态系统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生物与生物之间、生物与非生物(如温度、湿度、土壤、各种有机物和无机物等等)之间,通过不断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而形成的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一个生态学功能单位[6]。按照贝塔朗菲对系统的认识,系统决不是数的简单相加,相反则具有自身的规定性,它的整体性表现为时间维度上和空间维度上的内在稳定性、适应性、自我调整和内外环境的组织化。任何对系统本身的外在干预,都有可能破坏系统的稳定性和自我调整性。因此,生物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就是通过对生物体内控制其特定性状的基因作为外源基因按照人为的意思,而非自然的过程,转入到另一种生物体内并使之表达。所以这种非自然的人为干预和创制行为是对生物本身内在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间构成的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的一种干预,那么这种干预本身可能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它会在某种程度上改变或缩短自然生成的过程,也会在原有的生态系统内创制一种全新的物种,也可能造成物种与物种之间相互地影响,最终有可能破坏整个系统的内部运行规律,改变甚至消灭一个已有的生态系统。
2.人类健康安全风险: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特别是在食品和粮食供应、疾病诊疗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价值和意义。但是生物技术的“双重性”特征仍然不排除人们对于技术本身隐含风险的担忧,尤其是在研究、试验、释放以及产品化过程中,生物技术对人类健康安全的潜在风险不能完全有效地被排除。这主要集中在两大方面:一是生物技术对人类食物的影响进而引发食品安全问题;一是生物技术对生存环境的影响进而引发生活安全问题。1988—1989年日本一家公司利用基因重组为生物技术生产的乙色氨酸投放美国市场后引起37人死亡;1998年英国Rowett研究所的生物学家Arpad Pusztai就郑重警告人们关注那些未被充分证明其安全性,便急于推广的转基因食品(GMF),因为他们可能有潜在风险;美国得克萨斯州ProdiGene公司于2001年在内布拉斯加州一块约一英亩的田地里种植药用胰岛素转基因玉米,在收获中漏掉三株转基因玉米以及一些溢出的玉米,2002年种植普通大豆时,结果使100万亩大豆受到药用转基因玉米的污染[7]。
3.社会秩序和伦理风险:现代生物技术对人类社会的影响还远不止于生态系统、自然环境以及人类健康等方面的潜在风险,任何改变人类物理循环状态、生育繁衍规律、人类社会关系的生物技术都将对人类社会秩序和伦理构成深远的影响。克隆技术、器官再造技术、人兽杂交技术将科技的概念引入至一个又一个不可思议的领域。
在现代生物技术发展的初期,很多现实性的社会秩序和伦理问题已经开始展现我们面前,人体器官移植、器官捐赠、买卖、代孕等已经将人体物化,而克隆人的设计、生产、销售、储藏和买卖,则将会根本改变人作为社会人的最为朴素的概念和意义,与此相关的社会问题将层出不穷,新的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人身商品化、侵犯人的尊严等新的伦理道德问题,极可能造成新的社会伦理风险、经济风险和社会动荡[8]。
(三)现代生物科技的反身性解决之道
风险社会理论一改传统社会理论对科技至上主义、理性至上主义以及现代性的崇尚和张扬,给繁荣的市场经济和全球一体化认识提供了一个逆向思维模式,给我们对生物科技发展的负面性和不确定性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维范式,为我们生物安全立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其重要意义在于:(1)风险社会理论为进一步广泛讨论生态危机和生物安全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风险社会的概念虽然还不太成熟,它却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打破了注重科技与工业发展的积极作用的传统思想意识,培养了人们的反思和自省意识,从而,使人类进入了一个反思的时代。通过对现代性反思至少使人们意识到科学必须理性地发展。(2)风险社会理论增加了人们的风险意识,将生态危机与科技发展带来的风险突现出来。然而,它对未来风险的描述有些夸张倾向,既不可能被计算也不可能被预知,这样会使人们陷入一种无奈的忧虑,滋生悲观主义情绪。虽然Beck本人宣称他不是悲观主义者,但他的思想的传播仍会使一部分人在风险面前显得焦虑不堪。为此,威尔金森专门从心理学的角度探讨了风险与忧虑的关系问题,写出《风险社会中的忧虑》一书。(3)风险社会理论在制度层面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风险社会中,旧工业社会体系已经过时,民族国家已经无力应对威胁整个人类的现代风险,这必然要求并引发社会结构深层的变化和政府制度的变革与角色的转换。在全球风险社会里,建立全球风险防范体系,最终以承担风险的基本单元为基础形成全球公民社会,这是Beck在《世界宣言》中的思想。然而,如何实现从工业社会向风险社会的转型,如何实现生态民主与保持社会正义都还是摆在人类面前的难题。总之,风险社会理论的主要贡献就是让我们利用其关于风险、灾害和社会思想的分析重建现代性理论[9]。
二、生物安全立法之社会公益论
“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科技革命的时代,相较于物理领域的科技革命,此种革命展现出一种全新的,或许还是极不寻常,其所有的后果完全无法估量的局面:生物科技革命。”[10]由生物技术引发的生物安全问题是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风险之一,是工业化社会个体化进程发展的高级表现,在彰显科技至上主义色彩的同时隐藏着不可预知的潜在风险。风险社会的反身现代性一方面追求个体理性和科学技术的无限魅力,另一方面力求通过理性的法律制度和规范体系达到对社会秩序的调整和规制。反身性的过程就是对现代化的批判和反思的过程。生物技术高度发展是现代化进程的显著成果,但同时生物安全的担忧和风险又凸显了现代化的反身性特征。根据上文对现代反身性立法诉求的论述,生物技术的风险回避就必须在法制目标上通过立法径路予以完善。
对于生物安全的立法必要性研究不同于传统的,构成工业社会之规范基础的,以个体利益为内核民商事法律规范。虽然这种传统私益本位的法律制度体系成就了工业社会快速发展的成果,但是其反身性的属性也给现代社会秩序构成极大的风险,所以对现代化进程中反身性的克服就必须在法律制度构建以及立法宗旨的确立上有别于传统的民商事法律,而转向对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有和维护。
生物安全立法的公益性研究必须建立在对生物安全公益性特征的深刻把握之上。所谓公共利益,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了分析和界定。美国社会法学创始人罗科斯·庞德将利益划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但他对公共利益的理解带有明显地政治国家色彩,即将公共利益视为涉及政治组织社会的生活并以政府名义提出的主张、要求和愿望[11];传统功利主义法学家杰里米·边沁认为“公共利益是构成共同体众多成员的利益的总和”,“社会公共利益只是一种抽象,它不过是个人利益的总和”[12]。人们似乎自然而然地认为,公共利益在某种利益上讲必定是所有私人利益的总和;而如何把所有的私人利益聚合起来的问题,似乎又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难题[13]。当前对社会公益的不同见解主要仍可归因于思维的视角和切入点各异,即从不同的语境和研究背景下对社会公益的认识程度会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同,如在民法语境下探讨社会公共利益,可能更为主要地集中在对私人之集合的利益依存性;在行政法的语境下探讨社会公共利益,就不可回避地与国家利益相关联;在经济法语境下研究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会指全体社会成员的普遍利益,其中同样包含国家的利益,因为它是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逻辑基础上建构的法律秩序体系;对于环境法来说,特别是生物安全法,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研究和考察就应当走出全体社会成员的普遍性利益范畴,而转向以全体社会成员利益为基准,人类利益关怀以及生态利益的实现和保护,所以这是更为宽泛范畴内的公益性释解。鉴于此,生物安全的社会公益性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深刻把握:(1)利益的整体性和普遍性。从公益性的利益范围维度来考察,生物安全主体中所关注的是社会成员集体利益、人类利益以及生态利益相整合的,具有普遍性特征的利益范畴;(2)利益主体的广泛性,生物安全中的公益性研究必须跳出传统以国家为界限的社会成员集合利益的藩篱,转而充分关注个人主体之外的其他主体的利益,包括人类、国家以及生态系统(包括生物)等。狭隘的社会观可能会使得我们对公共利益主体的理解囿于传统的社会理论观,但是正如学者在探讨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否为社会关系时指出的那样,“社会是人化的自然与自然化的人的综合体,社会关系包括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14]。从这点来看,利益主体同样也可以从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联延伸至人与自然的利益关系,以及对整个生态利益的关爱。而且在生态伦理学中,生态利益是一个高于人类利益的上位概念,因为我们无法将人类与生态系统完全分割开来,否则将不存在实质性的人类利益,抑或社会成员的集合利益和个体利益。
(一)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公益性
转基因的生物安全主要是指现代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应用,特别是转基因生物活体释放到环境中以及进行跨国转移,可能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潜在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1)转基因生物的重组基因,打破了自然界物种的界限,进而打乱了生物进化的历程;(2)改变了生物的多样性和群落结构,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可能会遭到破坏;(3)转基因生物回归自然界后,会不会使种植区周围生物受到危害,会不会影响生态系统中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4)重组微生物对某些化合物降解后产生的中间物或最终产物,有的又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5)重组DNA进入水体、土壤后,将流向何方?存活多久?他们会不会与细菌杂交,出现对人类有害的、新的致病菌?现在已知DNA在土壤中至少可以存留40万年;(6)转基因植物中,如含有对人体有害蛋白或过敏蛋白的花粉,有可能通过蜜蜂采集进入蜂蜜中,最后再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15]。转基因生物的潜在风险首先突出地体现在通过对转基因生物本身的基因转变或修饰而对生物内部组成结构、生物特性、生物机能等诸多方面产生的根本性演变,进而影响该生物所赖以生存的其它生物要素和自然生态环境,将其新产生的某种基因特性释放到他原有的生态环境中去,构成对原生态环境的冲击和影响,并在时间的长度上修饰和更改原有的生态系统,从而使得原有生态系统中的各自然生态要素的生存环境和能量交换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最终对人的生存健康产生重大的、不可预见的影响。由此可见,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公益性就是在生物安全风险的基础上衍生和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公益性突出强调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公共风险性的充分认识基础上展开对其公益性的影响研究和对策研究,具体探讨生物安全公共影响的深度、广度,以及针对转基因生物安全公共风险的防范对策、制度构建、规范设定性的研究。
从目前来看,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公益性主要集中在对转基因生物的生态安全性研究和健康安全性研究两个方面。所谓生态安全性研究,是指转基因生物对任何以生态为单位的安全所构成风险的对策性研究,突出的表现为对以“基因污染”、“基因漂流”和“基因逃逸”等为核心的风险防范研究,从而确保生态环境的自然特性和安全特性。值得注意的是,此处的“安全”不是一个非常狭隘的概念诠释,而是包括人类的生存安全和健康安全在内的,有关生物本身的安全、生物种群的安全、生态群落的安全以及生态系统的安全。所谓健康安全性研究,是指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发展给人类健康所带来的潜在威胁的对策性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人类个体的生命健康、人类生活群体的健康安全、人类社会的健康安全,以及人类社会代际之间的平衡与安全。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社会公益性拓展
生物多样性是自然界的核心要素,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也是人类生存与发展不可缺少的或不能替代的伙伴与资源。作为自然资源中最重要的活的资源就是生物多样性,或者简称为“生物资源”,也像任何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一样,具有它自身的特征价值,主要体现为有限性、稀缺性、多用途性、可更新性、区域性、可变性和计量的困难性[8]262。所谓有限性是指生物资源是有边界条件的,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不能无限地供给;所谓稀缺性是指由于人类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以及生物资源本身的边界条件和有限性决定的资源稀缺性;所谓多用途性是指生物资源及其以生物多样性为骨架和主干组成的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与用途几乎是全方位的,在不同的资源搭配和能量循环中起着不同的作用和用途;所谓可更新性是指生物资源在自身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繁衍性、自我恢复性和可再生性,但是可更新性具有明显地边界特性,因此受到资源有限性的约束,人类对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均不能超过资源本身的可更新能力;所谓区域性,是指生物资源和生物物种的分布带有明显的区域和地理位置特点,根据区域的水热条件、气候因素等,表现出突出的地带性和区域性,在地理区域的共轭性与相似性的基础上,又明显地表现出区域分异规律,即在同化前提下又显著表征为异化现象[8]263;所谓可变性是指生物多样性及其相应的生态系统在开放的不平衡条件下不断地同外界交换物质与转移能量,在不断耗散的前提条件与进程中,形成有序地自组织的耗散结构,在相对的临界平衡状态或混沌状态下不断地推陈出新,辩证地前进,其结果可能表现为生物资源的再生、恢复、扩张、萎缩、衰减、退化或消失等;所谓计量的困难性是指生物资源的公共产品属性、不确定性、条件参数的可变性决定了对其量化的困难性特征。
对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保护,其社会公共利益属性重点体现在对人类社会共同体优良生存环境的保护和对生态系统保持平衡两个方面:(1)生物多样性是满足人类基本需求的基础,人类的生命维持资源、生活资源、健康资源、财富资源等均来自生态环境,其多样性决定了人类需求的多样性,任何多样性的丧失最终构成对人类生存的威胁;(2)生物多样性是维持生态系统平衡和创造优良生存环境需求的基本要素;从局部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有利于涵养水源、巩固堤岸、降低洪峰、防止土壤侵蚀和退化等;从全局看,它有利于维持地球表层的水循环和调节全球气候变化[16],有利于维持生物与生物之间的能量循环和守恒,从而确保生态系统的相对稳定性。生态系统的相对稳定发展和质量保持将从根本上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生物多样性的社会公共利益属性在很大程度决定了,当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或削弱构成对社会公共利益危害时,法律的规制和救济是非常必要的,这也从一个角度说明了生物多样性立法供给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的社会共益性
相对于一个生态系统而言,外来物种入侵是指原来天然存在的区域性生态系统中并没有某个物种存在,该物种借助于人类活动、自然因素或其他途径和因素越过不能逾越的空间障碍而进入新的生存环境和生态系统之中,从而给新的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等造成一定影响。人类历史上发生的外来物种入侵现象主要是通过自然的传播、人类携带、有意引进等多种方式进行,其造成的不利影响也是非常深远的,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即生态系统危害和人类健康危害,共同构成了对环境法学上“公共利益”的威胁与挑战。
在生态系统方面,外来物种入侵给其他物种造成广泛冲击,入侵物种通过适应性进化能在定居建群后迅速繁衍,在竞争中夺取必要的营养和生存空间,创建了自身的竞争优势,造成本地其他物种减少甚至灭绝;这种竞争一般称之为“似然竞争”(apparent competition),包括占据生态位的竞争和威胁本土物种生存;另外入侵物种还存在化感作用,入侵植物通过向外释放一些化学物质,影响、抑制或刺激临近植物的生长与发育,从而对生物多样性构成极大威胁;此外,入侵物种还会在物种遗传方面造成物种侵蚀,使生物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丧失,出现某些物种的濒危和灭绝。就中国而言,我们国家遭受的外来物种入侵威胁主要体现在:(1)生物多样性丧失;(2)破坏景观生态的自然性与完整性;(3)竞争并占本地物种生态为,使本地物种失去生存空间;(4)危害生物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17]。
在人类健康方面,外来物种入侵在给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同时,威胁到人类的健康和安全。从生态学的视角来看,人类作为生态系统的一个物种和要素,与其他物种之间长期形成一种较为稳定的系统环境,但外来物种的入侵给其他生物物种构成危害的同时,同样也威胁到人类物种的健康与安全。一方面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和遗传多样性的丧失直接给本地居住人口的生存环境构成极大影响;另一方面外来物种入侵也在很大程度上侵占了人类的生活领地和居住范围,最近报道的红蚁等外来物种已经严重侵害到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有的外来物种已经将原来居民的劳作场所侵占殆尽;第三,最为严重的是,外来物种群侵害会造成人类的疾病,使原来深藏于自然生态环境中幽秘之处的某些病毒可能被激活报复或侵袭人类,如“第Ⅳ级病毒”,特别是1976年在扎伊尔、苏丹等地出现的“埃博拉病毒”和“拉沙病毒”就是最恶劣的事例[17]132。除此以外,由动物传给人类的疾病种类也很多,如拟杆菌属和丝杆菌属感染;炭疽;鼠疫、沙门菌;SARS;禽流感病毒等。
通过对转基因的生物安全、生物多样性和外来物种入侵防护的公益性探讨来看,其共同的目标都在于对生态系统安全、人类的生存健康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其公益性之所以与一般的公益性有所不同就在于,其间增添了对生态利益、生态安全、生态正义等价值观的考虑,丰富了公共利益的内涵,从而为生态安全法的逻辑基础增加了更多的理论积淀,也为其价值目标的确定和立法本位的探寻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三、生物安全的法律供给与需求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人类社会有两个市场组成,一个是经济市场,另一个是政治市场。在经济市场上活动的主体是消费者(需求者)和厂商(供给者),在政治市场上活动的主体是选民、利益集团(需求者)和政治家、官员(供给者)。在经济市场上,人们通过货币选票来选择能给他带来最大满足的私人物品;在政治市场上,人们通过民主选票来选择能给其带来最大利益的政治家、政策法案和法律制度[18]。在社会的上层建筑中,同样也存在着市场,以市场的秉性和模式运行。作为维护社会安定、秩序的法律制度当然也可以设定为像市场一样的运行模式和理论,存在着供给和需求的变换统一。任何一种法律都依存于供求双方的交换才得以成为法律产品[19],因为它也具有社会有用性和使用价值,但同时由于法律的公共属性,决定其在市场产品属性上有别于经济学中的私人物品,而凸现公共产品的特点。除此以外,法律市场在主体和效率方面与一般的经济市场存在明显的差别和特性,法律市场的供给者主要为国家,其消费需求者体现为广大民众,法律市场的立法产品、执法产品、司法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和供给者都是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因此享有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垄断权;正是因为国家机关对法律市场的垄断才造就了法律市场的低效率。但法律市场的上述特性不能根本改变其与经济市场在运行模式和构成要素上的统一性,即当前的法律制度不能有效满足社会稳定和秩序要求,不能保证广大民众的多数需求时,亦不能有效满足国家机关的统治意愿和利益时,法律的需求应然而生,国家为了继续稳固自身的统治地位和统治利益,保障社会整体的利益、安全和秩序,弥补法律供给之不足,通过立法等法律供给措施满足社会法律需求;此外,在法律供给中,法律生产要素资源的稀缺性,是制约供给能力的根本原因,法律供给能力的大小取决于法律生产要素的状况和生产要素资源的配置及资源配置状况两个方面,其中法律技术、法律工作者素质的提高、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都会扩大法律的供给能力[19]207。
(一)供给需求理论的法律延伸
经济学中的供给与需求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市场的运作原理,通过供给与需求的力量互补和相互作用,产生均衡的价格和均衡的数量,从而达成市场均衡。市场均衡发生在供给和需求力量达到平衡的价格和数量的点上[20]。任何市场的非均衡态都决定了供给和需求的重新组合和排序,或增加供给,或减少需求。供给和需求的博弈永远处在均衡的此消彼长过程之中,在需求增加的情形下,需求和供给的非均衡决定了相应供给的增加。
在非经济的法律市场中,同样存在着供给需求的均衡解。当法律的供给成一定的稳定态势时,即在现行法律规范体系较为稳定的状态下,法律市场的均衡将主要取决于法律需求。法律需求决定了法律供给和法律市场的发展状况。但法律需求的产生主要受以下几个方面的制约和约束。
第一,法律市场均衡与法律需求。所谓的法律市场,实际上是按照一般的市场要素和运行规律所拟制出来的以法律作为交易客体和核心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法律市场的基本构成及其变换趋势同样依赖于市场主体双方的博弈,以及由此产生的价格因素,亦即在法律需求者和供给者之间因法律的供给和需求所产生的类市场环境。按照市场运行规律来看,相对稳定的市场在供给和需求方面基本持衡,市场的均衡态就要求市场主体双方在供给和需求上的相对均衡,任何一方发生变化,都会形成供给和需求的非均衡博弈,从而引发市场波动,通过供给增加或需求削减的方式再次达到均衡。就法律市场而言,国家或政府作为法律供给方,应当及时对市场的法律需求状态作出评估和回应,从而满足法律市场的要求,达到法律供给需求状态的均衡。法律的市场供给主要取决于法律制度约束、法律价格因素以及法律物质技术等要素的影响,也就是说在现行宪法的规范范围内,根据当前市场的守法成本和违法成本的差别比较,以及立法、执法和司法技术等相关因素,决定是否在现行法律体系范围内增加或修订法律,从而更大程度地满足法律市场的需求。其中法律的价格因素客观地体现为拟供给法律的效用范围,如果其效用范围广,需求者的权益内容和范围会基于该法律的供给得到更大程度的确认或保护,从而形成守法的受益范围大于违法的潜在收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的供给就成为必要。
第二,法律市场主体的支付能力与法律需求。所谓需求,主要有两个方面构成,一是需求主体对某种客体的愿望和欲望,一是该主体具有购买产品的支付能力。法律需求的产生同样具有一般需求的内在要求,其支付能力主要体现为市场主体对国家机关法律活动的支付能力,执法、司法机关对立法活动的支付能力。法律市场主体的支付能力强弱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法律市场主体对自身权益、集体权益的认知程度,认知程度越高,就更大程度上决定了相应法律供给的需求度和必要性。也就是说,法律市场主体,特别是法律需求者对自身和集体权益保护的认识程度愈深,其相应的法律意识愈强,对能够更大范围内保障其权益的法律需求愈大,法律的供给市场应运而生,从而相应的立法、执法和司法措施成为法律市场的必然。
第三,法律价值与法律需求。人们对法律的需求根源于法律的价值(秩序、自由、正义、效率),而法律的供给,仅仅是确立并实现法律的价值的过程。政府并不能直接供给法律的价值,如秩序和效率,而是通过提供法律,通过提供立法、执法、司法活动来间接满足人们的终极需求。法律的这种工具属性,表明了国家机关仅能供给中间产品——法律,而不能供给最终产品——正义、效率等法律的价值和社会目标。在供给和需求之间探究立法的价值,就在于通过法律供给能否在法律的运作过程中实现对法律需求的满足,确认、维护或保障应当保障的权益,防范或者遏制权益侵害、受损风险的产生。也就是说,立法的供给必须能够明确确定拟供给法律的价值目标和立法宗旨,从价值目标上可以归顺法律供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四,法律市场利益与法律需求。市场运作的机理在于交易双方或供给双方的利益交换或互补,法律需求的产生必然归因于某种潜在利益的驱动,期望通过法律供给达到确认、维护和保障权益的目标。鉴于法律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其供给和需求必然要在基本利益取向上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和意愿。当某一种利益目标变成大多数人的利益指向,相应保护该种权益的法律规范的需求就应运而生,这种法律需求会打破原有的法律市场均衡,从而引发了法律市场的非均衡态,非均衡态向均衡态的发展就依靠保障该群体利益需求的法律供给与以相对应,从而最终实现立法。
(二)生物安全法的供求逻辑
法律需求属于制度需求的范畴,是一种将外部性内部化的制度设计,虽然其供求逻辑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下可以被解释为一种供给和需求的逻辑发展体系,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不仅是一种非市场需求,而且是一种非物质商品的需求。法律需求根源于需求主体对某种“潜在利益”的期望和追求,是一种在已有的法律制度安排中无法实现和获取的利益。生物安全的立法需求源发于主体对保障生物安全利益的期望,从当前的法律结构体系和制度体系来看,该种利益期盼是无法予以满足的。
上述的制度经济学的立法阐释,至少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说明生物安全法的立法逻辑:
1.生物安全法律需求的主体广泛。一般来说,法律需求的主体就是法律需要保护的利益主体,它既可能是一般的市场主体,也可能是国家政府,也可能是社会公众。生物技术的发展所产生的转基因安全风险、生物多样丧失风险以及外来物种入侵风险等统一构成了生物安全法的风险体系和利益保护对象。在上述风险和利益保护的释解当中,基于对自身生命健康利益和人类世代延续的利益视角,生物安全法律需求的主体主要体现为一般公众;基于对整体社会安全和秩序利益的视角,生物安全法律需求的主体又将体现为国家及其政府;基于对生态系统安全利益诉求的视角,生物安全的法律需求主体甚至可以,也有必要突破原有的法律主体观念,转而确认并保护动植物,乃至生态系统的生存和安全利益。
2.生物安全法律需求的“潜在利益”。法律需求的“潜在利益”一般不能完全在现实的规范体系中得以体现,其潜在性深刻地反映了现实法律制度所建构的利益体系的非完整性。正是因为“潜在利益”的存在,构成了法律制度体系发展的牵动力,形成一个相对稳定,但又不断地在“需求—供给”中发展的运动模式。
从生物安全本身来看,安全的主体范围非常明确,一切可以归属为生物学中的生物范畴的主体都应当在生物安全法律中得以体现,并由特定的“潜在利益”与之相对应。根据生物安全法律主体的广泛性,需要通过法律保护的“潜在利益”至少包括一般公众的生命健康利益,国家政府的安全与稳定利益,一切生物体的生存利益和相互间均衡利益,以及生态系统本身的安全利益。
3.现实法律制度安排和规范体系尚无法满足上述“潜在利益”。建立在传统法律理论体系上的法律制度安排缺少也很难对生物安全利益提供应有的风险防范机制和保护机制:首先,生物科技以及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所带来的风险只是在20世纪末期才真正被人们发现和认识,科技的两面性和吊诡性只有在科学技术知识较为普及的情景下,才能被广大公众所知晓。科技发展所隐含的生物安全问题、生命健康问题、生态伦理问题等作为一种潜在的或现实的社会问题时,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才真正上升为多数人的社会风险意识。风险是一个与利益相比对的概念,它意味着主体的某类利益正在或将要被侵蚀或剥夺,当一种风险演化为一种群体性、社会性的风险意识时,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必须在整体上予以采纳或建构。法律作为一种规则和规范体系,预设人们的行为模式和行为结果,从而在制度层面上提供了一个可知悉、可预见、可防范、可制裁的规范模式,从而加快了主体的立法诉求,也推动了权力机关的立法供给。其次,现有的法律制度设计和安排都是建立在对人类自身利益的确认和保护之上,法律主体的范围也很难突破对自然人或法律拟制主体的传统认知,相应地法律的利益主体和权利主体也很难突破传统之囿。然而,就生态系统而言,彰显人类利益和智慧的科技现代化正是成就当前生物乃至生态系统风险的主要因素,现代化的反身性深刻地印证了至高无上的人类利益的局限性和短视性,也从风险的角度提出了将人类利益与生物利益、生态利益相融合的利益取向和规范模式。但就目前的规范体系和法律制度建设来看,生物安全法的利益谱系(包括人类利益、生物利益和生态利益)仍然任重道远。
工业文明,特别是以生物技术发展为代表的人类第四次科技革命,在为人类创造了丰厚的物质条件的同时也为我们带来了足以使整个地球毁灭的风险,旧的工业社会体制与文化意识在所谓的现代化进程中已经凸现其内在的反身性和高风险性特征。社会的政治、经济和个人风险往往会越来越多地避开传统工业社会中的监督制度和保护制度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不确定性,由此出现了以不确定性为基础的风险社会与不确定性为基础的现代政治法律秩序之间的内在紧张。不确定的生物科技和科学技术本身隐含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必须在原有的法律秩序体系框架内重新建立并发展生物安全法律体系和由此产生的秩序体系。此外,生物安全法的利益取向和价值取向分析认为,生物安全立法的逻辑基础在于,生物安全的社会公共性强烈呼唤并要求在法律秩序下重新建构生物安全立法的利益谱系,将人类安全利益与生物安全利益以及生态安全利益联系起来,从而将人类的发展与整个生态系统的安全相互联结,在利益层面确立生物安全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如果我们将法律规范体系和制度体系的确立和完善放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背景下加以考察,法律需求和法律供给的辩证统一,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体系的均衡给生物安全立法的必要性设定了经济学意义上的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薛红.在个体化浪潮之中的性别身份和婚姻家庭——贝克的《风险社会》中的性别和婚姻家庭分析[J].国外社会科学,2001(3):30.
[2]周桂田.风险社会之政治实践.[EB/OL].(2008-07-16).ccms.ntu.edu.tw/~ktchou/ documents/ risksociety.pdf.
[3]乌尔里希·贝克,等.自由与资本主义[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119.
[4]秦天宝.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法律问题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19.11-18.
[5]韩跃红.护卫生命的尊严——现代生物技术中的伦理问题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6.
[6]李振基,陈小麟,郑海雷编.生态学:第二版[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6.
[7]曾北危.转基因生物安全[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46-47.
[8]蔡守秋.论生物安全法.[EB/OL].cel.cn/show.asp?c_id=130&c_upid=322&c_grade=2&a_id=7939.
[9]周战超.当代西方风险社会理论引述[J].与现实(双月刊),2003,(3):5.
[10]考夫曼.法律哲学[M].刘幸义,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432.
[11]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147.
[12]杰里米·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M].时殷红,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97:1.
[13]张守文.经济法理论的重构[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303.
[14]蔡守秋.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30.
[15]高崇明,张爱琴.生物伦理学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79.
[16]田兴军.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生物学[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32.
[17]曾北危.生物入侵[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84-86.
[18]方福前.公共选择理论——政治的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2.
随着人类活动对河湖污染的加剧,河湖水生态环境退化日趋严重,河湖生态健康评估受到广泛关注。河湖健康是描述河湖功能的状况,通过物理、化学、生物和生态学等方面进行监测,涉及的研究领域宽、内容多、影响因素复杂,现有的理论和方法有待完善。河湖健康的评估始于水质的监测,最早只有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和浊度等几项指标。随着工业的发展,废水大量进入水体,又引入了有机物、重金属、氮、磷等指标。理化分析法检测准确,但只能反映特定条件下的水体状况[1]。并且河湖中的多项化合物参与的各种复杂作用(如协同、拮抗作用等),给河湖水质理化指标的监测带来巨大困难。由于水生生物是水生态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反映了环境变化对生物的危害程度,有效实现水环境监测目的,因此,开展水生生物的监测已势在必行。
水生生物评价法的优势主要有:
1)理化指标的监测只能在特定条件下检测水环境中污染物的类别和含量,而生物监测可以反映出多种污染物在自然条件下对生物的综合影响。
2)理化监测只能代表取样期间的污染情况,而在一定区域内生活的生物,却可以将长期的污染状况反映出来。
3)与理化监测相比,生物监测更具多功能性,因为一种生物可以对不同的污染物产生反应而表现出不同症状,可以有效简洁的明晰污染物类别及来源。
4)生物处于生态系统中,通过食物链可以把环境中微量有毒物质予以富集,当到达该食物链末梢时,可将污染物浓度提高达数万倍,因此,通过对富集污染物后的生物进行监测,能更好的评价河湖的健康水平。
5)某些监测生物对一些污染物非常敏感,它们能够对微量污染物产生反应,并表现出相应受损伤的效应[2]。
尽管水生生物在河湖健康评估中起着关键性的指示作用,它本身也存在着许多不足:①目前我国很多河湖的外来生物入侵,有些水生生物的特异性不够显著,且部分指示生物在实际环境中灵敏度不够;②特定流域中水生生物种类的本底值的获取还比较困难,花费相当高;③水质的生物监测过程中,由于选用的是活体生物具有个体差异性,因此,水生生物监测出的结果未必可靠。因此,在监测和评价水体污染的过程中,需要把水生生物指标和理化指标的分析结合起来,建立综合监测评价体系以更好的评估河湖的健康水平[3]。
2水生生物在河湖水质监测分析中的研究进展
自Lindeman发表水生生物营养动力学理论后,水生生物学就跳出原来水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分类学的圈子,而趋向于生态系统的概念来研究水生生物在水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即越来越突出其生态学意义。国外的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研究水生生物在河湖中水质监测应用。例如:Pina[4]提出在未来的调查中需要重点研究淡水生态物种和类群,需要更好地理解不同物种基因组信息。Colombo[5]进行了全氟化合物对藻类、水蚤、大型溞的胚胎、幼虫的虹鳟鱼、虹鳟的急性和慢性毒性方面的研究等。
近年我国关于水生生物的生态因子的研究有:①水中污染物在微生物铁载体与铁离子共存下的光化学转化机制;②淡水绿藻对典型环境雌激素类内分泌干扰物的去除机制;③氮浓度升高,对湖泊中螺类、附着藻类、沉水植物关系的影响及其机理;④多环芳烃/表面活性剂复合污染体系对小球藻生长的影响及机制;⑤重金属与有机弱酸碱类污染物复合体系对水生生物的联合毒性及作用机理;⑥紫外线对热带珊瑚礁海区浮游藻类光合作用的生态效应;⑦典型河口区外源磷的迁移转化及其对藻类生长的影响;⑧典型药物与个人护理品在水生生物体内的吸收、转化和净化代谢过程;⑨底栖藻类对浅水湖泊沉积物/水层磷循环的调节过程及机理:基于放射性同位素示踪研究;⑩内源磷非常态释放及其与水生生物的关系等。
针对不同的研究目的,选择合适的指示物种进行生态评价是获得可靠评价的基础。指示物种是在某种特殊环境条件很敏感的,因此可作为环境变化的早期预警指标。有些指示物种出现可以表明其他物种的存在,其缺失则表明了整个种群的缺失;它们在一个生态系统的出现或消失都会导致其他物种的多度和出现率发生重要变化;另外,指示物种构成了一个地区的大部分生物量或个体数量的优势物种,它们能反映生态压力影响的效果。一般来说,选择指示物种的原则包括:它们必须对被评价的环境条件非常敏感;它们必须能准确地对目标环境作出响应;它们的活动范围必须比其它生物的活动范围要大。近年关于水生生物区系分类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①中国大陆并殖吸虫淡水蟹类宿主动物起源;②中小型浮游动物的数字全息成像探测与分析方法;③养殖鱼类气单胞菌感染的病原追踪;④中国气生、亚气生藻类橘色藻科的区系;⑤湖南鱼类单殖吸虫区系分类;⑥田螺科的分子分类和进化;⑦中国淡水曲壳藻属分类学;⑧白洋淀湿地腹毛类纤毛虫的区系与多样性;⑨黄河三角洲淡水真菌中了与分布;⑩东、黄海海沿海不同纬度浮游动物优势种分布差异的成因分析等。
这些工作为开展河湖生态学研究积累了资料。但由于技术力量薄弱和经费严重不足,河湖生物监测工作在我国还没有很好地开展,至今仍缺乏对我国河湖水生生物群落结构特征的全面了解,尤其是不同流域中的指示物种的相关研究未能进行系统分析,选取一些对水生态系统有显著影响的物种作为指示生物,力求通过保护敏感生物来保护水生态系统的结构,从而保证健康的水生态系统。
3水生生物学在水质监测的应用及展望
我国水生生物物种丰富,且分布很广。因此,针对不同的流域,需要建立相应的水生生物物种数据库。进而在线监测水生生物,才能更快的对比、分析、研究,以得出较好的监测结果。由于生态系统中同种生物在不同地域对污染物的耐受性的不一致,且生物不同的生长阶段对污染物也有不同反应,这些特点决定了在设计生物监测方案时,不仅要考虑水体的特征,还要研究水生生物毒理学特征,以提高河湖健康评估的可信度。
生物多样性高低是一个地区生态质量优劣的重要量度,生物多样性指数和各种指数早就被应用于水质的生物学评价。目前我国学者研究生物多样性指标评价的主要有:①小型浮游动物在我国近海浮游生态系统中的作用;②三峡库区地质成因富磷河流藻类多样性及初级生产力时空演变特征;③全球变暖对海洋微型浮游动物摄食浮游植物的影响;④长江和密西西比河,冲淡水区域碳酸盐系统和海气二氧化碳通量的比较研究;⑤马尾藻海藻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机制;⑥福寿螺入侵对稻田水体生物多样性的影响;⑦环渤、黄海山东沿岸潮间带藻生真菌物种多样性;⑧杨树人工林对洞庭湖湿地植物多样性的影响及机理;⑨南海浮游藻类脂类标志物和群落丰度关系;⑩福寿螺入侵对稻田水体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等。应用多样性指数虽能定量地反映群落结构,但不能反映个体生态学信息及各种生物的生理生化特性,也不能反映由于水中营养盐类的变化,可能引起的群落的改变等,这些均有待进一步的完善。#p#分页标题#e#
水体富营养化是指在人类活动的影响下,氮、磷等营养物质大量进入湖泊、河口、海湾等缓流水体,引起藻类及其他浮游生物迅速繁殖,水体溶解氧下降,水质恶化,鱼类及其他生物大量死亡的现象。关于水体富营养化研究的内容主要有:①巢湖富营养化湖泊沉积物甲烷厌氧氧化作用;②水华拟多甲藻的孢囊形成和萌发机理;③富营养淡水环境中金属腐蚀后期反转加速行为与机理;④基于浮游植物色素反演的富营养化湖泊主要藻类遥感识别机理;⑤附植藻类在浅水富营养化湖泊沉水植被衰退中的作用及机制;⑥铁对富营养化湖泊典型藻类生长及光谱特征的影响;⑦湖库藻类水华形成机理建模与预测方法;⑧湖水游离细菌和附着细菌与藻类之间的营养偶联关系;⑨黄渤海低营养级关键鱼种对浮游动物的捕食及其时空变化;⑩城镇溪流底栖藻类和底栖动物群落的退化规律与机制研究等。
目前采用的水生生态毒理监测技术主要有鱼类毒性试验、水蚤类急性毒性试验、藻类急性毒性试验等。由于受到试验条件、技术分析方法等制约,不能对水生动物各种生理、生化变化原因进行全面定量分析,特别是低浓度水体污染物在短期内的生物学效应不明显。特征污染物对水生生态系统有潜在、长期的危害,最终影响种群结构、特性、物种个体的生理、生态、遗传等。因此,关于水生生态毒理对水生动物和其他水生生物潜在的、长期的影响值得进一步研究。如基于Abraham线性溶剂化方程研究可离子化有机污染物对水生生物的毒性。相当多的研究已经进行研究重金属、农药、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等对水生生物的影响;Maarten[6]评估在河流的重金属污染的影响,采用无脊椎动物和硅藻综合评价要优于单独使用生物群。由于生物体中的氧化蛋白质的含量是不会改变的,Amado[7]通过测定鱼类、微囊藻等总抗氧化能力的新方法研究其毒理的潜力。水质问题本质是水生态问题,由于河湖生态系统复杂,关于水生生物对水生态调控机理方面的研究也非常丰富。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有:①水库浮游微型扁虫,对后生浮游动物群落的控制及其下行效应;②太阳光催化氧化对复合污染水源中藻类的控制效能及机理;③生物结皮中藻类分泌胞外聚合物的生态调控机理;④以滇池藻类生物为模版,合成太阳光催化产氢催化剂的研究;⑤在鲢、鳙捕食压力下的亚热带水源地水库藻类增长非线性动力学;⑥泥沙淤积对洞庭湖湿地植被演替的调控机理;⑦深水型水源水库藻类垂向被动迁移特性及取水调控;⑧淡水鱼体内多溴联苯醚的代谢过程解析及其代谢物污染现状与危害性;⑨藻类毒素污染暴露人群生物标志物;⑩淡水底栖藻类对磷的滞留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