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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省辖市(行政区)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根据〔1897〕国土〔专〕字第2号文规定,土地调查各地类面积要按权属单位和行政区划进行汇总。为了使调查与登记,统计很好衔接,经研究制定了村、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面积,按权属汇总的表式,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按行政系统面积汇总,仍按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颁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第40、41页《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统计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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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1年半年度市农业农村局工作总结和下半年计划
今年以来,我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成立“7+1”工作专班,奋力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一季度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同比增4.5%,居全省第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20.1%,居全省第2;实现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3.9%,全省排名第4。
一、上半年工作亮点
一是稳产保供有力推进。实施“两个高于”、“两个不低于”的粮食生产政策扶持,市本级粮食扶持资金较去年增长10.6%。目前全市粮食种植面积104.68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81.7%;其中早稻面积同比增长4.1%,实现“十连增”。全市生猪存栏51.09万头,同比增长111%,完成年度任务的76.3%。二是数字化改革加快实施。全市3个数字化应用场景列入省农业农村厅向省府办报送的“揭榜挂帅”推荐名单(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共13个);在省农业农村厅公布多跨应用场景第一批“先行先试”名单中,我市共25个项目入选(包括渔业),数量居全省第一。全市建成省级数字农业工厂23家,120个种养基地完成数字化改造。三是产业发展深入推进。临海市上盘镇(西蓝花产业)入选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玉环市列入全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全市6个县入选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项目,数量居全省第一。“台九鲜”授权主体数达115家,在全省首届乡村美食节上,我市获奖数居全省第一。台州作为全省唯一地市,列入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单位。临海、天台、仙居获首批农业农村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试点县数量占全省三分之一。肥药实名购买活跃指数和定额施用活跃指数走在全省前列。四是美丽乡村蝶变升级。在玉环市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市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现场会,玉环上栈头村探索的农民持股模式得到了刘省长、李书记的批示肯定,浙江日报头版报道。全市累计建成市级精品村220个、精品示范区11个。第六批6个重点村绩效评估取得全优的好成绩,其中三门县亭旁镇包家村评估成绩全省第一,我市前六批优秀率居全省首位。五是共富机制有效激活。研究出台巩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意见、农民持股计划等,拟定农民持股计划试点项目12个,涉及404个村、低收入农户1994户。与市委办联合汇编《台州共同富裕“36法”》,将以《新台州》杂志专刊印发。全面落实扶贫“新九条”政策,拨付第一批扶贫救助基金和“周转房”建设市级奖补资金276万元,全市共65个乡镇(街道)设立扶贫救助基金,共募集资金8183.9万元,帮扶低收入农户12625人次,“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实现动态清零。6月10日-11日,市县两级挂牌成立乡村振兴局。六是乡村改革亮点纷呈。黄岩、三门稳步开展乡村集成改革试点县建设,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复同意,全市积极申报争取列入第二批试点市。宅基地机构设置走在全省前列,椒江、温岭、玉环和三门已成立宅基地服务中心,全市实现农民建房“一件事”网上办理。
二、下半年计划
(一)更大力度推动稳产保供。狠抓粮食生产进度,落实晚稻以及冬种计划,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建设,确保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28.1万亩和总产10.45亿斤的目标任务。加快生猪项目投产,推动新建场建设、空栏场复养、现有场挖潜,确保生猪存栏增加到67万头。
(二)更高标准开展数字化改革。对标对表做好“1+5”系统省定建设任务,加快推进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建设,瞄准“揭榜挂帅”优化3个场景应用的建设方案。加快推进“三区一镇”、“三农”新基建等数字化提升,建成数字农业工厂12个;完成35个种养殖基地数字化改造和3个“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建设。
(三)更高质量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发挥特色产业资源优势,新创建3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5个产业化联合体,完成2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验收,启动市级特色产业小镇建设。加快线上、线下“台九鲜”官方旗舰店布局,积极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持续扩大“台九鲜”品牌影响力。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打造绿色优质农业。
(四)更优品质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深化片区组团行动,加快推进精品示范创建。鼓励县(市、区)多层次开展美丽庭院示范创建,重点打造一定数量的美丽庭院样板区块。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三清三整三提升”行动,认真做好2020年省资源化站点绩效评估准备工作,全面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持续深化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确保优秀率继续全省领先。
小城镇建设暨“百城提质建设”情况汇报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xxxx办小城镇建设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小城镇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市小城镇建设座谈会召开后,我们立足x书记对我办提出的发展“以乡村旅游为主要特色的小城镇”的要求,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制定了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策划方案,明确了“312”的目标构架,即通过三年时间,实施一个战略(xx乡村振兴1336飞鸟型战略),实现两个率先。
(二)主要做法
1、围绕城乡统筹,打造便捷完善的市政服务
一是初步实现了全域谋划规划,聘请浙江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推广中心对我办全域乡村振兴进行整体规划,先后谋划规划了产业、环境、设施等各类项目136个。整个规划瞄准全国标杆、紧贴**实际,真正起到了“看起来心动,做起来激动,完成后实用”的引领作用。二是初步实现全域道路互联互通。我们科学谋划,积极整合各类资金,围绕村内、村与村、村与景区,办事处外联四个重点,先后改建了xx线,xx线两条县道、新建了8条区内旅游线路,对全域所有村庄的大街小巷进行全面修缮,正在建设联通xx乡的温大线,正在谋划规划联通xx镇和xxx景区的“xx天路”,初步体现了出门不沾土,干活不沾泥,旅游任我行的建设成效。三是初步实现全域旱厕归零。我们紧紧抓住农村“厕所革命”的历史机遇,实施了全域户厕改造,目前,已新建2a级旅游厕所10座,已改造农户旱厕528户,初步实现了入厕没异味,家里少苍蝇,游客喜盈盈的改造目标。四是初步实现全域美丽乡村改造。我们充分利用**小镇确立为全国美丽乡村试点的重大机遇,积极谋划,内引外联,把太行山东麓美丽乡村带上升为全省美丽乡村示范战略,先后争取省市县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近3000万元,全力开展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大力实施安全饮水、雨污管网改造,天然气入户等项目,初步显现了村村换新颜,处处景不同,户户有提升的治理效果。
2、围绕城乡统筹,打造清新优美的宜居环境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聘请省林科所、市林业局、河南农大等单位和高校对办事处进行实地勘察设计,制定了办事处整体绿化方案和各村实施方案,丰富果树档次和品味。二是推进社会化运作,按照“专业人干专业事”原则,将办事处绿化工作分段打包给专业公司,解决树木的成活率和后期管护问题。目前,我办廊道绿化、山体绿化、荒山绿化三项工作同步推进,共绿化面积1830余亩,栽植各类树木15.4万棵。三是加强利益连接,累计流转xxx、xx、xxx土地1100余亩,为群众予以每年每亩800元的绿化补贴,连续补助5年,极大提高了农户的种植热情。特别需要汇报的是:我办克服了去年十年不遇的旱情影响,保证了近90%的树木成活率,辖区自然生态明显改善。xxx等3个村被评为国家森林乡村、xxx等3个村被评为河南省森林乡村;我办被评为河南省国土绿化模范乡(镇)。
3、围绕城乡统筹,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
一是在**小镇龙头区域,深入挖掘殷商文化、封神文化,与凤凰数字科技达成协议,利用**小镇建成区域,打造主题文化展演区、党建体验区和亲自体验区,深度开发极具本土文化特色的沉浸式和体验式文化产品,共同打造全省乃至全国数字科技和文化展示有机融合的精品工程。二是在支点区域,以村庄和耕地为核心载体,植入旅游接待、文化体验、农业种植、村庄休闲、农事娱乐等功能业态,全面改变村庄旧面貌,力争实现人在景中、村在画中的宜居目标,打造古风xxx、五谷xxx、水印xxx等村级名片。三是在重点区域,利用xx、xxx国家传统村落,xxx省级传统村落的金字招牌,争取上级古村落保护资金和国开行贷款,以特色民宿、网红体验、红色教育为差异化内容,打造xxx探险研学培训基地、xx**慢谷乡村度假基地和xxx古**民宿体验基地,构建大框架、多层次、立体化,集游、学、研、养多功能于一身的**特色旅游度假区。随着各类项目的建成投用,我办辖区干部群众投身旅游产业的热情空前高涨。截至目前,我办新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6个,新开旅游餐饮15家,新办民宿6家,新建旅游游乐设施9处,新增旅游线路8条,辖区群众人均增收4000元。基本实现了村村业不同,户户有特色,人人能增收的振兴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乡财县管”的体制中,乡级财政只能维持正常的工作运转经费,基本上没有结余资金投入到小城镇建设中来。二是土地利用受限,目前还没有配套的土地政策作保障,小城镇建设将无法展开拳脚。三是群众文明素质与小城镇建设的进度还不相匹配,在后续管理中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三、下步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关于资金问题。建议:一是由市、县建立固定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每年将小城镇建设资金纳入财政统筹,按照逐年增加的原则,固定投入小城镇建设资金,确保小城镇建设顺利推进。二是争取发行小城镇建设债券。三是争取国开行长期贷款支持。四是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
以加强乡基础设施建设、风貌塑造、数字化城管建设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以“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根据科学规划、统一组织、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的原则,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建党90周年献礼。
二、工作目标
到今年年底,要实现全乡80%的乡镇、60%的村庄达到“四化”标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等主要环境指标超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五十百千示范工程”标准要求。通过治理,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城乡基础设施、环保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体系,通过建立和完善规章管理制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有效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城乡环境综合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广泛彰显区域特色,全面提升城乡环境治理总体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设施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在继续推进环卫“五个一”工程建设的基础上,按照“以奖代补、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级实施”的方式,积极推进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功能和服务网络。一是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环卫设施重点规划要求,我乡计划在广东湾村、蚂蝗箐村、干坪子村分别修建两个垃圾房。其次,重点抓好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作好项目可研、立项、初设等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力争到2015年,我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95%,继续保持北部地区领先水平;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达到北部地区领先水平。在此基础上,村社要因地制宜地采用“沼气厌氧”、“湿地净化”及“村收、镇集、县处理”、“卫生填埋”等方式,对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二是抓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道路交通指示牌、旅游标识牌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公路、车站等重要节点部位建设公示牌、广告牌、指示牌,方便村民出行,提高村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知晓率。在村社有计划地建设规范农村市场交易秩序,改善城乡环境和乡村居民生活水平。
(二)持续治理“乱”,巩固治理成果
将日常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持续开展治理“五乱”工作,消除“盲点、死角”,避免回潮反弹。一是继续治理垃圾乱扔。继续完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加快实施城乡环卫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重点治理乡、村结合部、集贸市场、小巷、公路、河道等区域存在的卫生死角。今年底,全乡要基本建成“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机制,同时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的相关要求,迅速制定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二是继续治理车辆乱停。按照“缓堵保畅、安全便民”的要求,结合“安全无事故”、“畅通工程”,集中开展驾乘人员和群众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特别是驾乘人员乱丢和群众乱穿公路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治理,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三是继续治理工地乱象。按照“规范管理、文明施工”的要求,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筑工地综合治理标准》等标准,采取抽查、督查和检查建筑工地、实施安全文明监督、规范材料堆放和清理建筑工地卫生死角等措施,集中治理噪音扰民、扬尘污染等问题,有效遏制工地乱象。四是继续治理广告乱贴。按照“统一规划、规范管理、突出重点、美化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提升乡村内涵”的要求,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广告牌设置,重点治理户外广告乱贴、乱挂和“牛皮癣”等顽症。
(三)深化“七进”活动,营造浓厚治理氛围
坚持“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喜闻乐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七进”主题活动,发挥乡村干部群众支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深入推进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一是继续开展“七进”主题活动。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城乡环境共清洁、革除陋习我行动”,““除陋习、树新风,争做文明旅客”,“我参与、我体验”等主题活动,组织文明创建评选,促进乡村群众摒弃生活陋习,形成良好卫生习惯。二是继续开展“四乱”治理。各职能部门迅速行动,联动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治理‘四乱’”专项行动,继续治理乱扔杂物,乱吐痰(口香糖),乱丢垃圾,行人乱穿公路等不文明行为,组织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并按照相关规定对不文明现象进行严格处罚,营造严管严治的治理氛围。
(四)推进塑造风貌,提升治理水平
着眼于优化美化城乡环境、塑造乡村风貌的目标,以巩固“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为载体,精心策划,强力实施城乡风貌塑造工程,不断提升乡村形象,彰显山地乡村个性特色。一是按照“四注重、四提升”,继续推进乡村风貌塑造。根据“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效果明显”的原则,以“五十百千示范工程”为载体,将乡村、民族文化和传统特色融入建设中,以立面治理为重点,突出乡村出入口通道、中心区域、主要小巷等乡域主要节点建构筑物立面打造,打造具有当地特色区域。二是按照“三打破、三提高”,继续推进乡村风貌塑造。根据“外部突出特色、内部优化功能”的原则,以“环境优美示范乡村打造”为载体,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功能,要抓好村落和新农村综合体风貌建设,完成全乡55%以上的村庄风貌塑造工作,全面提升乡村形象。
(五)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常态管理
一是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健全日常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将城乡区域内主街主路环境卫生清扫、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和“脏乱差”治理纳入统一管理,实现治理工作全覆盖、无遗漏。二是进一步健全队伍建设机制。以多方投入为保障,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队伍、专业技术队伍和日常保洁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必要工作经费,调整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入,整合其他各项资金,加大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既定的领导联系包抓和部门帮扶等工作机制推进治理工作。各部门既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又要密切协作、各司其职,进一步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精心制定规划,加强规范管理
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年)》要求,进一步强化城乡环境治理规划的编制,并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来执行。乡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城乡环境治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各部门实际,制定城乡环境治理“十二五”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要体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主要任务,专项规划和保障措施五个内容。
关键词: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水土流失及水源污染已经成为城镇一体化、农村环境改善、乡村经济振兴的关键阻滞因素。据人民网2020年8月16日消息,我国水土流失面积达271.0万km2,占国土总面积的28.73%。虽然相对于上一年度而言我国重点生态保护及修复区水土流失状况持续好转,但我国水土流失分布呈现由西向东逐步降低特征,水土流失治理资源分布不均衡,导致我国部分农村地区水土流失问题依然严峻,制约了新农村建设进程。为此,需要以小流域为基本单元,以水土保持为核心目标,遵循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提升农村水环境承载力,从而为新农村建设、乡村经济发展奠定坚实有力的生态环境基础。
1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基本概念
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是指以小流域为基本单元,以水源保护为中心,以解决水土流失问题、提升水环境承载力、恢复自然水环境为核心,同时兼顾人工修复及自然恢复的现代化、综合性水问题治理理念与技术方法。我国水资源总量占全球水资源的6%,但我国人口基数较大,截至2020年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为2944m3/人,略高于中度缺水线(2000m3/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排在世界第82位,是联合国认定的缺水国家[1]。水资源短缺、水土流失问题严重会导致农业生产力不足,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愈发严峻的水污染问题也对农村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威胁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为构建“生态防线”,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理念应运而生,对解决水土流失问题、恢复水环境作出了巨大贡献。
2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要点
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基本单元,以水源保护为中心,以控制水土流失、改善水环境为核心目标,按照农村地区小流域水土流失现状、新农村建设需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农业现展基本内容等对小流域农、林、水、草、田等水土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进行统筹规划,紧抓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多措并举,因地制宜地构建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模式,其实施要点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2.1建立小流域水土保持的生态修复防线
生态修复防线建立在农村地区坡度超过25°,或土层厚度低于25cm的区域。通过在林草破坏严重、植被覆盖率较低区域周边设置禁止出入警示牌、防护栏等,对该区域目的树种进行补种等方式避免该区域受到人为干扰,以生态环境自然恢复为核心保持水土、减少污染。
2.2建立小流域水土保持的生态治理防线
生态治理防线建立在农业种植区等人类活动较为频繁的区域。人类活动对周边生态及水环境造成干扰,导致此类区域生活垃圾堆放多,加之农业生产中过量使用农药化肥,导致水环境十分脆弱。此类区域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包括建立水土保持林及经果林,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地形地貌及土质特征种植栽培适应性强、附加价值高的果树,既可以作为生态屏障防线,又能扩大经济效益;修建水利工程,以综合治理理念为导向,保证水利工程与自然环境、水资源调配及利用、农业生产与生活等相协调,发挥水利工程防洪减灾、水源调度、农田灌溉等综合功能,解决用水问题;推进农业现代化与绿色化建设,采用农业高效生产技术,以科学灌溉、田间管理强化农作物长势及病虫害防御能力,减少农药化肥用量,修复被破坏的水环境与土壤环境[2]。
2.3建立小流域水土保持的生态保护防线
在水库周边、河道两岸、主要沟道等区域进行护岸护坡、河道清理并建设绿色景观,形成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的生态保护防线,可以解决湿地萎缩问题、减少水体污染。
3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3.1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打造农村宜居空间
打造宜居空间是新农村建设的生态环保目标之一。我国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水土流失和水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基本价值导向,从生态环保角度审视农村水资源、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致力于解决农村环境污染、水资源匮乏、饮水质量偏低、生活垃圾难处理等问题,可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3.2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夯实农村经济基础
推进农业现代化与绿色化发展是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作用之一。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以水资源保护为核心,采取多元化及有效性措施恢复遭到破坏的水环境与土壤环境,在推行相关政策方针时注重调动农业生产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使其认识到农业与水环境和谐发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通过完善农田灌溉基础设施、水资源调蓄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林等保护农业现代化发展所依存的水土资源、水土环境,避免水土流失、水环境污染对农业现代化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对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振兴乡村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大有裨益[3]。
3.3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显著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是对农村水土资源保护性开发与合理利用的统筹规划与细致安排,其治理范围包括农村的林、田、湖、草及相关产业,坚持以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为主,因地制宜采取造地适树、植树种草、因害设防等治理措施,实行“山顶戴帽,果树缠山腰,山下养殖,护坡种草”等政策方针,在保护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遵循治用并举的基本原则,对水资源及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开发,优化其利用结构,将宝贵的水土资源应用于高附加值、低成本高回报的有机、绿色农产品生产之中,通过科学配置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及工程措施为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保驾护航,同时显著提升农民收入,践行新农村建设的“农民增收”基本要求,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推动新农村建设的路径
4.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在新农村建设中若想发挥积极作用需率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通过整理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新农村规划建设宏观战略、小流域综合治理需求、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在此基础上协调好生态保护与水土治理之间的关系、小流域治理与新农村建设之间的关系、政府部门治理效益与村民切身利益之间的关系,多层次利用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资源,实现统一治理、综合规划、全面发展的目标。在这些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小流域水土保持实况科学确定新农村生产发展方向,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出发点合理安排牧用、林用、农用土地的比例与位置,积极建设高标准农田,实现农田优产高产目标,加大陡坡退耕力度,为林草种植提供有力条件。为了使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能助推新农村经济建设需将水土保持与新农村商品生产、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关联在一起,同治沟措施、治坡措施、农耕等措施相结合。在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开展前需考虑人畜饮水、粮食高产等实际问题,以提高新农村建设实效性为导向合理规设治理方案,保障小流域综合治理能事半功倍。
4.2从实际出发推行技术措施,落实小流域综合治理目标
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措施主要有3个:一是农业耕作措施;二是林草措施;三是工程措施。其中,工程措施指的是通过修建梯田、涝池、水窖、山坡截沟、拦沙坝、泥石流排导等工程达到小流域综合治理的目的。实践证明,山丘区水土保持需以小流域为基本单元。为了使技术措施可以在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中发挥作用,需专职部门立足农村当地深入调查分析,了解小流域组成要素及经济系统,将动植物、土壤、水体等要素视为时空分布探究的着力点,同时调查分析农村当地的生产资料、人口、技术水平、生活方式等方面,明确小流域的人口承载力。以土地资源科学利用为主合理规划治理方案,从宏观上讲,科学规划农村生产用地,使小流域生态能在农村经济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从微观上讲,根据农村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灵活实施技术措施,规设详尽的实施计划,使小流域治理能高效展开。不同地区所采取的规划治理手段存在差异,以黄土高原为例,在治理初期采用了多目标规划法、线性规划法、经验规划法、非线性规划等方法,使小流域综合治理目标得以贯彻落实。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基础为土地利用规划科学合理,基本单元为小流域,从实际出发合理使用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农业技术措施,建成具有综合性的防治体系。需要注意的是,在实施上述技术措施的同时需明确治理目标,以农业措施为例,需加强土壤抗蚀力、追加植被覆盖率,达到改良土壤、保肥、保土、保水的目的,继而充分发挥多种技术措施的小流域综合治理优势。
4.3注重监督反馈,持续提升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平
相关部门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治理问题,注重监督反馈,定期归纳总结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经验,立足实际,不断调整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措施。新时代数字技术成为提升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平的条件之一,利用数字技术亦可提高治理效果监督反馈质量。例如,在推行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时可引用BIM技术,立足坡面蓄水、泥石流排导等工程的全生命周期规设5D模型,增强相关工程监督反馈的可视性,同时各部门要基于BIM系统进行高效协调联动,在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的过程中形成合力,有效落实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再如,利用大数据及时更新基础数据,大数据具有持续膨胀的特点,可在小流域综合治理中发挥数据搜集等作用,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开发、管理提供参考。
5结束语
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加大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力度,能够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是推进农村经济振兴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邢梦雅,刘娅莉,杨小妹,等.基于生态红线划定的小流域生态保护开发研究[J].人民黄河,2021,43(7):120-123+140.
[2]焦爱玲.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及效益分析[J].农业科技与信息,2021(6):8+11.
一、着力推进全面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总要求
二、着力推进融合发展,打造乡村振兴新引擎
三、着力推进创新发展,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四、着力推进优先发展,强化乡村振兴硬保障
文章不仅为我们企业方指明的方向和道路,更将对乡村旅游的未来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个大环境下,在湖北省委、省政府创新举措,增添动能的直接工作指导下,湖北乡村旅游产业迎来了一次历史性的机遇。
针对乡村旅游的具体实施方案,我有以下建议,请区委区政府给予考虑:
乡村旅游是利用乡村农业景观(非传统景区)资源和农业生产条件,发展观光、休闲、旅游的一种新型旅游形态。合理开发乡村休闲旅游,满足乡村振兴应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乡村规划和建设要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政府强化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实行城乡一体规划管理模式,严格控制乡村开发建设。加强乡村环境保护;加强对土地、水、空气和土壤环境问题的监督管理;保持乡村活力与可持续性鼓励乡村采取多样化的特色发展模式;大力扶持乡村企业发展,创建有活力和特色的乡村社区
一、注重完善基础设施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阶段是改善乡村居住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始终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建设优美适宜的生态居住环境,要优先将学校、医院、图书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基础服务设施纳入规划建设,不断改善交通设施、通讯设施及能源供给设施,以满足居民的生活与工作要求。在加强完善基础建设的同时,精神文明建设要与之并头齐驱,加强乡村人文环境建设,倡导农民自觉抵制各种社会不良现象,加强乡村民主法制教育、国民伦理道德建设。
第二阶段是从单一目标向多元目标综合推进的转变,乡村规划要适应信息化发展形势,不断完善乡村互联网,大力发展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农产品销售、人才培训、农业信息资源开发等提供服务,全面普及农业信息化。
第三阶段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政府扶持功能,改善农民生产条件目标一致。明确了农民为乡村建设主体,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各种措施,发挥农民积极性,政府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
二、注重可持续的规划管理
乡村规划设计中,要围绕“生态”和“以人为本”两个中心,强化可持续发展理念,尊重规划的权威性,规划一旦得到批准,就必须按规划实施,不能随意更改,同时也要重视规划的综合性、超前性、科学性和务实性。
规划要注重夷陵区地方特色,保护利用优秀的传统文化、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尊重乡村差异性,避免特色消失,出现“千村一面”的问题。在规划建设同时,要加强保护管理,在基础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方面研究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引发污染问题,影响生态环境。
三、注重社区优质服务
乡村规划和建设必须要有长效管理,通过完善乡村社会保障体系、化解乡村老龄化问题等举措,解决居民发展遇到的问题,为乡村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同时不断提高乡村居民收入水平,发展现代化、规模化、数字化农业,完善社区支持农业、金融服务农业、“互联网+农业”等模式,不断调整农业结构,振兴乡村经济,促进乡村旅游业繁荣,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
四、建立和完善良好的制度保障体系
政府积极倡导,在政策、资金、制度等各方面提供大力支持:
1、对农业项目发放政策性贷款;
2、成立乡村发展中心,建立财政资助体系保障乡村的发展;
3、重视财政资金项目的审核,将乡村公共设施、乡村住宅房屋、乡村休闲设施等三大类纳入“乡村发展财政资助计划”,以促进乡村社区快速发展。
4、制定和推广关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性鼓励政策,如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三农、支持就地发展农村产业配套项目、支持外出人员回原籍居住创业、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村金融健康发展等
5、重视非政府组织和居民在乡村规划和建设中的作用,让居民参与到乡村管理,护乡村生态环境。
五、注重发展乡村旅游业
关键词:智慧城市;发展;方向;策略
中图分类号:TU98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2-0218-1
智慧城市即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充分借助互联网、数字网络,以整合、系统的方式,它涉及到城市楼宇的智能化、智能家居、路网监控、智能医院、企业管理、智能服务等领域来管理城市的综合运行,使城市管理更加的系统化、安全化。智慧城市是将城市中具有的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信息化集为一体,使城市各个功能得以相互协调的实现,为城市的发展提供更优质的保障,为市民提供更加舒适、便捷、安全的生活环境。智慧城市是以可持续发展、城乡一体化、民生核心等关注焦点为核心,通过对城市信息数据的实时收集、筛选、存储,构建智能化的城市,犹如智能化的IT城市,并通过互联网进行数据的互联,交换共享、协同的关联的应用,为城市的治理与运营提供高效、灵活、稳定的工具。为人们提供更安全、更舒适、更便捷、更绿色的生活服务质量。智慧城市对城市的管理更具备智能化、数字化,对人们生活与处理城市的突发事件更快速、可靠。
智慧城市是将网络技术、信息技术与城市的管理功能有效的融合,通过对城市的人文地理、生活环境、经济发展等进行网格化、数字化、智慧化管理,为城市提供更加有效、快捷、灵活的管理创新服务模式。
智慧城市是城市信息化、服务化的更高阶段,更加注重“互联互动”的场景特征。智慧城市概念不是“夸大说”也不是“空投兵”,而是在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云计算、物联网等概念上的一次“整合式”的高度概括的创新理论。在当今社会的“四流”中使用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就显得极其重要,更是建设智慧城市的急迫表现。
对于智慧城市的发展应注重以下战略重点:
建设具有城市重大发展战屡的平台,它结合城市发展空间、发展前景、发展战屡和功能得定位,科学的谋划、合理布局、功能健全、作用互补、发展协调的平台。智慧城市规划应当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保持一致,符合地区的综合发展。
1 城市发展特色
把城市特色化建设作为目标。智慧城市是以知识经济为中心、以智能服务为辅的城市,是经济城市竞争的生长点。城市特色通常包括产业特色、文化特色、服务特色。
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管理理念。集约、生态、低碳、包容的可持续发展,是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的核心要义。城市管理工作要按照经济环保、城市智慧和民生幸福的要求,围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维护正常的城市秩序、保持良好的市容景观和环境卫生、促进资源节约和集约使用等重要领域,创造性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在完善机制、细化措施、抓好落实上下功夫,推动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建设公共服务,增强就业、医疗、安居、文化等系统开发与建设,做好有病可医、有才可施、有房可居的协调发展。
2 与当地的知识经济体系相适应
适应经济政策的创新调整,建设智慧城市的核心是企业政策与人才政策的有效整合,智慧城市的建设与人才的知识储量是不可拆分。智慧城市将当地的知识经济发展与政府政策有效的交互,为信息化企业提高利润点,政策维护创新企业利益,保障知识人才,维护知识产权。
3 完善政府公共服务
政府公共服务是以人为本,政府要明确与改革公共服务的重点,将视野转移。确定建设城市智能化的步骤,完善政府服务的不足,创造以知识、以市民为本的综合政府。
维护市民的权益,建设市民维权的呼叫服务中心,拓展服务方式、服务范围,实现智能化、多元化等多种服务方式,并将其相互整合。开展司法行政法律帮扶平台、职工权益维护平台、医疗保障服务平台、社会经济协调平台的建设与发展。
4 加强基础设施
智慧城市是依据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呈现的社会形态。因此,要明确社会公共设施建设改进的重点。城市的不同,其自身的需求也就不同,通信技术设施的改善以及环保等公共设施建设的政策,都是建设智慧城市所重要考虑的问题。
5 城市智能服务环境
5.1 公共服务的智慧化
提高公共医疗、居民居住、城市文化、就业等服务建设规划。提升城市的管理规范化,智能化。
5.2 面向城乡的智慧化建设
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建立涉及农业咨询、政策咨询、农保服务等面向乡村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协助农业、农民、农村共同发展。形成多方位、多层次的农村信息收集、传递、分析、等体系,为广大农民提供劳动就业、技术支持、远程教育、农产品销售、医疗保障、社会地位等信息服务。
5.3 面向企业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发展
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提升企业网站的服务意识,加强企业服务平台的功能完善与管理。
5.4 安居服务的智慧化
居民安居是社会和谐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完善安居服务,为居民提供更舒适的居住环境服务。充分考虑个人需求、经济状况,考虑公共区、商务区、居住区的不同需求,融合互联网、移动通信技术使居民生活“智能化发展”。
5.5 城市交通的智慧化
建设“数字交通”工程,通过监控、检测、交通流量的跟踪优化等技术,完善安全、城市管理、公路等信息分布信息网络。实施公路交通疏通,确保居民安全出行。
[关键词]公共选择乡村关系治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浪潮的推动下,中国乡村社会正处于急剧的社会变迁之中,经济发展、体制改革、民主法制等逐步深入基层社会。在农业大国向工业大国的转型期,建设一个和谐的乡村社会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在乡村关系治理的现实实践中,乡村关系到却出现了一些失范现象。其中乡镇政府的越位侵权和村委会的过渡行政化是当前乡村关系改革和发展的难题,严重制约了乡镇行政效能的有效履行和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一、公共选择理论阐释乡村关系失范
公共选择理论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公共选择理论是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流派,是将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狭义的公共选择理论是作为行政管理学的一个流派而存在,它将公共选择的方法应用于公共行政管理领域,关注的重点是政府的管理活动及各个领域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公共选择即非市场的集体选择,公共选择理论的宗旨是把市场制度中人的行为与政治制度中政府的行为纳入同一分析轨道,即经济人模式。
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行为假定是:人是关心个人利益的,是理性的追求效用最大化者,即理性的经济人。公共选择理论家基于这个出发点,分析了公共管理组织的行为,他们认为,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组织者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充满公益心,相反他们的和常人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个人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追逐自己的私利,他们首先追求的是个人利益和组织机构的利益,然后才会照顾公众的利益。公共选择理论假定适用于不同的领域,既适用于政府部门组织也适用于非政府部门的自治组织。
乡村关系失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乡镇政府的越位侵权,具体说主要集中在对村委会人事权、财政权以及农民生产经营自的非法干预上,体现在村民自治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各个环节之中;二是村委会的过渡行政化和“过渡自治化”,前者指村委会成为乡镇政府的一个下属办事机构或一级“准政权组织”,后者指村委会单纯从本社区利益出发,不愿接受乡政府指导,对承担的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的职责抱着消极、冷淡的态度。
从乡村关系失范的具体表现我们可以看出,作为两个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的公共管理组织都力图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将自身权益影响或扩展到对方。当然,在追求自身组织利益而努力去影响或限制它组织利益的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组织中的人,是受到他们自身利益的驱动、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从而造成乡村关系失范。
二、乡村关系失范的影响因素
公共选择是相对于市场选择而言,一般来说,在市场选择中当市场机制不健全或市场还未成熟时,经济人就会在市场缺陷中寻求利益最大化,抑或投机,而不是靠公平竞争获利。同理,政治体制的不完善,也给公共组织或公共管理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提供可乘之机。
(一)压力体制下乡镇政府强权
乡镇政府作为我国乡村地区基层政权组织,处于我国权力运作体制中的最末环节。长期以来我国权力运作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可称为压力型体制,其主要特征在于各级政府为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赶超指标,采取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绩效评价体系。这决定了国家在农村的各项发展目标、计划、任务最终要靠乡镇政府加以贯彻落实,也迫使乡镇领导和乡镇干部想方设法去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如计划生育、征兵、粮食种植,税款征收等。为此,乡镇利用对村干部的去留决定权和工资报酬权将指标再度分解分配给村民自治组织特别是村委会,并利用强有力的行政命令手段督促其执行,这就造成村民自治组织自治权限大大缩小,从而使乡政府与其的角色关系扭曲。
(二)乡村治理法制建设存在缺陷
实行村民自治之后,理论上说村民自治委员会与作为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并无行政隶属关系,二者只是工作上指导与合作关系,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情。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从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关系的规定是非常粗略和原则化的,既没有对“指导、支持和帮助”的范围给以合理确定,也没有对村民自治的领域给以明确表述,这在客观上导致规范乡村关系和村民自治的制度供给不足和空隙过大。乡镇政府拥有比村民较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组织资源,再加乡镇权力缺乏有效的约束制衡。这种制度的空隙客观上成了基层干部利益群体谋求自身利益的活动空间,他们能较便利的利用制度空间去对村民实现制度侵权。
(三)村委会双重角色失衡
村委会作为法定的村民自治组织,是经过村民授权来控制与管理社区资源,体现和维护村民利益并通过为村民服务来赢得他们的支持和信任,但是在实际中村委会又承担了乡政府分配给某些行政职能。这样,村委会便扮演了双重角色,一方面要贯彻上级方针政策,代表乡镇政府工作,另一方面又要完成属于自治范围内的工作,分别体现乡镇意志与村民意志。虽然在人民的国家内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矛盾和冲突不可避免,因为中国所要实现的后发外向型现代化本质上是一种强制的现代化,它要求村民在较短的时间内即适应并接受原生型现代化国家在很长的时间内所发生的种种变化。因此必然有大量不受村民欢迎的国家任务和要求要通过村委会去强制执行,同时,乡镇政府自身利益的也会搭上制度化转型的便车进行扩张。双重角色必然产生双重对策,一方面村委会顺从乡镇政权,成为乡镇政府的办事机构执行命令或进一步搭便车“自我扩张”,另一方面从自身利益出发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进行游说、消磨甚至抵制,村级反控制力量的成长使乡村关系处于紧张状态。
三、对乡村关系失范的治理
公共选择理论关注的中心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通过在公共部门中恢复竞争,引入市场机制,打破政府垄断,从而将政府的一些职能释放给市场和社会。从总体上看,乡村关系失范主要在于乡镇政府对村委会合法权益的侵蚀造成的矛盾和冲突,治理的关键在于乡村双方的良性互动:
(一)完善法律法规,明确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职责权限
要实现乡镇政府与村委会良性互动,首先要确立二者是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是无直接隶属关系的平等法人关系。中国农村社会正处于急剧转型期且地区发展不平衡,乡镇与村集体的利益边界和权限范围往往是模糊的、变动的,现行的法律只是设计较为宽限的法律框架,并没有程序性规定。要明确乡镇与村的角色定位,首先要理清二者的职责权限,一是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确立的乡政村治原则精神,各级人大制定关于乡政村治特别是村民自治的实体性法规,明确划分乡镇和村的利益边界及管理权限,哪些事项需要乡镇政府“指导、支持和帮助”,哪能些事项需要村委会“协助工作”。明确的外延和内涵使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乡镇政府得以顺利贯彻,村民利益通过村民自治得以真正实现。这样乡镇政府的依法行政得到村民的认可拥护,违法施政被村民合理拒绝,同时村委会的双重角色大体平衡,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使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在制度规范上有机衔接起来。
(二)重塑政府形象,建立服务型乡镇政权组织
改变政府形象,规范政府作为,首先要在体制上解放乡镇政府,根本的是要改革压力型政治体系,使乡镇从繁重的数字化指标任务中解脱出来。再造政府基层组织体系方面不是继续精简,因为现有框架下精简已经走到末路,改革的目的在于提高绩效而不是裁减人员,乡镇改革的目标是让乡镇只有最基本的社会事务管理功能,如土地管理、治安管理、救灾、优抚等。乡镇政府不应该对经济增长目标负责,也不应该对自身财政负责,更不应有自我扩张和资源掠夺行为,乡镇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民间组织在资源配置中的角色,把主要精力和资源更多地投在提高公共服务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领域,提高服务能力。
(三)培育自治组织,增强村委会自治能力
民间自治组织是沟通政府与公民重要桥梁。政府与公民良好合作常常需要一个中介组织的协调,一方面各种民间组织及时把其成员对政府的要求、愿望、建议、批评集中起来转达给政府,另一方面又把政府的政策意向和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传达给其成员。同时民间组织对政府行为构成强有力的制约,适应了农民丰富多彩的社会需要,民间自治组织大量成长,政府就会受到来自外部的制约,可以抵制、克服政府组织不合理的甚至侵犯群从利益行为。因此国家应从体制上消除对民间组织不合理限制,使各种形式各种功能的农村民间自治组织有宽松的成长发育环境,如村委会、各种农民协会、养殖协会等。在民间组织发展过程中,不断探索实施规范管理的新体制,建立政府与非政府组织良性互动关系。村委会作为村民法定的自治组织,在村务管理方面更应担负起责任,只要不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村庄重大事项具体负责实施并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加强自我决策和自我管理能力,增强村庄“自主性”,这样才能理顺村庄和乡镇政府关系。
(四)提高乡村人员素质,实现由经济人向社会人转变
在处理乡村关系过程中,人是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乡村关系不协调很大程度上同乡村干部素质低下,农民觉悟不高有关。表现在乡村干部中主要是不相信群众、、人治观念、,表现在村民群众中则是文化水平低,觉悟不高,缺乏契约合作意识,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放任主义倾向。因此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在乡村社会树立现代民主观念、法制意识和契约精神,乡镇干部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提高认识,改进方法,依法履行“乡政”职责,充分认识到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对乡村管理应更多的采取法律的、经济的、教育的手段而不是简单的行政命令,应尊重村民自治权和村委会的相对独立性,增强服务意识、公仆情结;村干部要依法履行“村治”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自治能力,自觉协助乡镇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引导农民用好民利,做好村民的“当家人”。从根本上说,要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由理性的“经济人”向为民服务的“社会人”转变,实现乡镇民主管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共同建设和谐的乡村社会。
[参考文献]
[1]陈振明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美]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8
[3]徐学通村民自治中的困境:村委会的行政化倾向[J]行政与法2003(10)
[4]宋敬本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的转变[C]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28
[关键词]公共选择乡村关系治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浪潮的推动下,中国乡村社会正处于急剧的社会变迁之中,经济发展、体制改革、民主法制等逐步深入基层社会。在农业大国向工业大国的转型期,建设一个和谐的乡村社会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在乡村关系治理的现实实践中,乡村关系到却出现了一些失范现象。其中乡镇政府的越位侵权和村委会的过渡行政化是当前乡村关系改革和发展的难题,严重制约了乡镇行政效能的有效履行和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一、公共选择理论阐释乡村关系失范
公共选择理论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公共选择理论是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流派,是将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狭义的公共选择理论是作为行政管理学的一个流派而存在,它将公共选择的方法应用于公共行政管理领域,关注的重点是政府的管理活动及各个领域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公共选择即非市场的集体选择,公共选择理论的宗旨是把市场制度中人的行为与政治制度中政府的行为纳入同一分析轨道,即经济人模式。
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行为假定是:人是关心个人利益的,是理性的追求效用最大化者,即理性的经济人。公共选择理论家基于这个出发点,分析了公共管理组织的行为,他们认为,公共管理组织及其组织者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充满公益心,相反他们的和常人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个人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追逐自己的私利,他们首先追求的是个人利益和组织机构的利益,然后才会照顾公众的利益。公共选择理论假定适用于不同的领域,既适用于政府部门组织也适用于非政府部门的自治组织。
乡村关系失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乡镇政府的越位侵权,具体说主要集中在对村委会人事权、财政权以及农民生产经营自的非法干预上,体现在村民自治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各个环节之中;二是村委会的过渡行政化和“过渡自治化”,前者指村委会成为乡镇政府的一个下属办事机构或一级“准政权组织”,后者指村委会单纯从本社区利益出发,不愿接受乡政府指导,对承担的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的职责抱着消极、冷淡的态度。
从乡村关系失范的具体表现我们可以看出,作为两个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的公共管理组织都力图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将自身权益影响或扩展到对方。当然,在追求自身组织利益而努力去影响或限制它组织利益的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组织中的人,是受到他们自身利益的驱动、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从而造成乡村关系失范。
二、乡村关系失范的影响因素
公共选择是相对于市场选择而言,一般来说,在市场选择中当市场机制不健全或市场还未成熟时,经济人就会在市场缺陷中寻求利益最大化,抑或投机,而不是靠公平竞争获利。同理,政治体制的不完善,也给公共组织或公共管理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提供可乘之机。
(一)压力体制下乡镇政府强权
乡镇政府作为我国乡村地区基层政权组织,处于我国权力运作体制中的最末环节。长期以来我国权力运作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可称为压力型体制,其主要特征在于各级政府为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赶超指标,采取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绩效评价体系。这决定了国家在农村的各项发展目标、计划、任务最终要靠乡镇政府加以贯彻落实,也迫使乡镇领导和乡镇干部想方设法去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如计划生育、征兵、粮食种植,税款征收等。为此,乡镇利用对村干部的去留决定权和工资报酬权将指标再度分解分配给村民自治组织特别是村委会,并利用强有力的行政命令手段督促其执行,这就造成村民自治组织自治权限大大缩小,从而使乡政府与其的角色关系扭曲。
(二)乡村治理法制建设存在缺陷
实行村民自治之后,理论上说村民自治委员会与作为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并无行政隶属关系,二者只是工作上指导与合作关系,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情。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从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关系的规定是非常粗略和原则化的,既没有对“指导、支持和帮助”的范围给以合理确定,也没有对村民自治的领域给以明确表述,这在客观上导致规范乡村关系和村民自治的制度供给不足和空隙过大。乡镇政府拥有比村民较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组织资源,再加乡镇权力缺乏有效的约束制衡。这种制度的空隙客观上成了基层干部利益群体谋求自身利益的活动空间,他们能较便利的利用制度空间去对村民实现制度侵权。
(三)村委会双重角色失衡
村委会作为法定的村民自治组织,是经过村民授权来控制与管理社区资源,体现和维护村民利益并通过为村民服务来赢得他们的支持和信任,但是在实际中村委会又承担了乡政府分配给某些行政职能。这样,村委会便扮演了双重角色,一方面要贯彻上级方针政策,代表乡镇政府工作,另一方面又要完成属于自治范围内的工作,分别体现乡镇意志与村民意志。虽然在人民的国家内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矛盾和冲突不可避免,因为中国所要实现的后发外向型现代化本质上是一种强制的现代化,它要求村民在较短的时间内即适应并接受原生型现代化国家在很长的时间内所发生的种种变化。因此必然有大量不受村民欢迎的国家任务和要求要通过村委会去强制执行,同时,乡镇政府自身利益的也会搭上制度化转型的便车进行扩张。双重角色必然产生双重对策,一方面村委会顺从乡镇政权,成为乡镇政府的办事机构执行命令或进一步搭便车“自我扩张”,另一方面从自身利益出发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进行游说、消磨甚至抵制,村级反控制力量的成长使乡村关系处于紧张状态。
三、对乡村关系失范的治理
公共选择理论关注的中心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通过在公共部门中恢复竞争,引入市场机制,打破政府垄断,从而将政府的一些职能释放给市场和社会。从总体上看,乡村关系失范主要在于乡镇政府对村委会合法权益的侵蚀造成的矛盾和冲突,治理的关键在于乡村双方的良性互动:
(一)完善法律法规,明确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职责权限
要实现乡镇政府与村委会良性互动,首先要确立二者是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是无直接隶属关系的平等法人关系。中国农村社会正处于急剧转型期且地区发展不平衡,乡镇与村集体的利益边界和权限范围往往是模糊的、变动的,现行的法律只是设计较为宽限的法律框架,并没有程序性规定。要明确乡镇与村的角色定位,首先要理清二者的职责权限,一是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确立的乡政村治原则精神,各级人大制定关于乡政村治特别是村民自治的实体性法规,明确划分乡镇和村的利益边界及管理权限,哪些事项需要乡镇政府“指导、支持和帮助”,哪能些事项需要村委会“协助工作”。明确的外延和内涵使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乡镇政府得以顺利贯彻,村民利益通过村民自治得以真正实现。这样乡镇政府的依法行政得到村民的认可拥护,违法施政被村民合理拒绝,同时村委会的双重角色大体平衡,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使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在制度规范上有机衔接起来。
(二)重塑政府形象,建立服务型乡镇政权组织
改变政府形象,规范政府作为,首先要在体制上解放乡镇政府,根本的是要改革压力型政治体系,使乡镇从繁重的数字化指标任务中解脱出来。再造政府基层组织体系方面不是继续精简,因为现有框架下精简已经走到末路,改革的目的在于提高绩效而不是裁减人员,乡镇改革的目标是让乡镇只有最基本的社会事务管理功能,如土地管理、治安管理、救灾、优抚等。乡镇政府不应该对经济增长目标负责,也不应该对自身财政负责,更不应有自我扩张和资源掠夺行为,乡镇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民间组织在资源配置中的角色,把主要精力和资源更多地投在提高公共服务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领域,提高服务能力。
(三)培育自治组织,增强村委会自治能力
民间自治组织是沟通政府与公民重要桥梁。政府与公民良好合作常常需要一个中介组织的协调,一方面各种民间组织及时把其成员对政府的要求、愿望、建议、批评集中起来转达给政府,另一方面又把政府的政策意向和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传达给其成员。同时民间组织对政府行为构成强有力的制约,适应了农民丰富多彩的社会需要,民间自治组织大量成长,政府就会受到来自外部的制约,可以抵制、克服政府组织不合理的甚至侵犯群从利益行为。因此国家应从体制上消除对民间组织不合理限制,使各种形式各种功能的农村民间自治组织有宽松的成长发育环境,如村委会、各种农民协会、养殖协会等。在民间组织发展过程中,不断探索实施规范管理的新体制,建立政府与非政府组织良性互动关系。村委会作为村民法定的自治组织,在村务管理方面更应担负起责任,只要不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村庄重大事项具体负责实施并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加强自我决策和自我管理能力,增强村庄“自主性”,这样才能理顺村庄和乡镇政府关系。
(四)提高乡村人员素质,实现由经济人向社会人转变
在处理乡村关系过程中,人是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乡村关系不协调很大程度上同乡村干部素质低下,农民觉悟不高有关。表现在乡村干部中主要是不相信群众、、人治观念、,表现在村民群众中则是文化水平低,觉悟不高,缺乏契约合作意识,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放任主义倾向。因此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在乡村社会树立现代民主观念、法制意识和契约精神,乡镇干部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提高认识,改进方法,依法履行“乡政”职责,充分认识到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对乡村管理应更多的采取法律的、经济的、教育的手段而不是简单的行政命令,应尊重村民自治权和村委会的相对独立性,增强服务意识、公仆情结;村干部要依法履行“村治”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自治能力,自觉协助乡镇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引导农民用好民利,做好村民的“当家人”。从根本上说,要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由理性的“经济人”向为民服务的“社会人”转变,实现乡镇民主管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共同建设和谐的乡村社会。
[参考文献]
[1]陈振明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美]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8
[3]徐学通村民自治中的困境:村委会的行政化倾向[J]行政与法2003(10)
[4]宋敬本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的转变[C]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