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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校园暴力的因素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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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校园暴力的因素

第1篇:导致校园暴力的因素范文

关键词:校园暴力;含义;现状;对策

一、校园暴力的内涵

关于校园暴力的内涵莫衷一是,有多种说法,有人将校园暴力解释为一种发生在校园内部的,对学生、教师及校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的经常性事件,有人将校园暴力描述为一种发生在校园内,由学生、教师或其他校外人员对另外的一些学生、教师或人员等造成精神或身体伤害的事件。具体来说,校园暴力既是一种校园现象,同样也是一种社会现象,是发生在学校内部的学生、教师或其他校外人员之间的为了达到某些目的而以威胁、强迫等手段伤害被害人的不良行为。这种行为伤害主要指的是精神、身体及财务方面的伤害。

二、校园暴力的法律现状

当前校园暴力的频发,在法律层面上,其主要的问题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法制教育滞后,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学校法制教育的滞后甚至缺失导致学生无法掌握全面良好的法律知识,对暴力产生的后果缺乏明确的认识,因此在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各种各样的校园暴力事件;(2)有关的法律空白,缺乏执法依据与力度。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着重阐释的是对未成年进行保护的原则,而对暴力的处理表述却相当模糊,而且也缺乏怎样制止暴力以及制止后的处罚方式和力度等,这难免会导致相关部门的处理问题时无法做到“有法可依”,而只能以家庭教育或学校教育的方式来处理;(3)法律对低龄化施暴主体的约束力有限。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调查显示,在我国刑事犯罪中青少年的犯罪比例占到了70%,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且在校生的犯罪率还有逐年增加的趋势。这部分人群由于年龄小,法律对其约束力小,正是这样低犯罪成本的校园暴力使得青少年漠视法律,缺乏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

三、校园暴力的有关法律思考

(1)实施专项立法,构建预防体系

从问题的深层次上来说,校园暴力实际上是师生、家庭及学校等对社会问题的一种综合反映,因此需要从校园暴力的预防上入手,构建校园暴力的防治体系,实施专项立法。在立法方面要明确规定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完善与之有关的法律程序和救济制度,从而更好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从根本上预防校园暴力的发生。学校应该始终坚持“预防胜于补救”的理念,对可能造成校园暴力的因素进行妥善处理,加强学校的日常管理,消灭可能造成暴力的因素。

(2)细化法律保护条款

法律法规的实施只有落实到实处才能更好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法律法规必须细化才能起到保护的作用。在健全法律法规时应对与学生人格有关的法律保护制度进行明确的设置,严格规定法律中涉及到的责任问题,尤其要对侵犯学生人格权的法律责任进行详细规定。除此之外,学校还应该转变教育观念,增强对道德教育的关注度,不仅注重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同时也要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从而为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除道德教育外,学校还可以通过对法制教育的加强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辅导和管理及为师生提供相关的心理咨询与辅导等。

(3)齐抓共管,完善法律救助制度

校园暴力问题的发生很多时候并不仅仅是教育问题,造成的因素也不仅仅出现在学校内部,因此对校园暴力的防范不仅需要学校自身的努力,更需要社会各群体的共同关注。动员整个社会的力量来开展校园暴力的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能够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此外,还要不断完善教育行政法律的救济制度,制定与校园暴力相关的申诉办法或条例,规范申诉程序,同时也应注重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将因教育公权力行为失范而导致的行政性质的校园暴力纳入行政诉讼范畴,同时也应加强对校园暴力的惩治力度,增大法律的威慑作用,从而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

四、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一种法律现象,一种违法行为,校园暴力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既敏感又复杂。对校园暴力的预防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配合,不仅需要政府、学校等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安全措施防范,同时也需要企业社会对健康大环境的塑造。要综合各种力量和渠道建立预防和处理机制,同时也要倾听同学们自身的意见,加强他们的自身建设作用,共同建设和谐校园。

参考文献:

[1]范琪.校园暴力问题的探究与法律思考[J].法制博览,2015,35:221-222.

[2]储殷.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与应对[J].中国青年研究,2016,01:23-25.

[3]汪敏.校园暴力多元治理路径探索[J].闽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04:158-163.

第2篇:导致校园暴力的因素范文

近些年来,中学校园暴力事件逐渐增多。我们千万不能轻看这些中学校园暴力,小型暴力会给青少年的内心和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大型暴力还会使中学生犯罪,最后进入监狱。这些不利于中学生安稳学习,身心健康和社会安定。

一、中学校园暴力形成的原因

通过研究以往发生过的中学暴力事件,发现中学校园暴力不单单是口角相争、欺负弱小、恐吓勒索别人的钱财等方面,在一些地方校园暴力还会升级成带有黑社会特性的暴力。一般事情发生的原因都有内在的和外在的两个因素,原因大致分析如下:

(一) 从中学生自己身上找问题

中学时期比较危险,是因为这个阶段是儿童成长为大人的过渡期,这个时期是既矛盾又复杂的。这个阶段的青少年,心理跟不上生理的发展速度。

青少年们在中学里学习知识,但他们的理论和社会知识比较缺失,这样就导致了一方面少数学生以暴力解决问题,甚至已经违法都不知;另一方面受害的学生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只会乖乖就范。

(二) 从家庭方面寻找问题

1、家长教育方法不得当,没有适当的度。

一方面家长对自己的孩子太宠惯。现在大多数学生都是独生子女,父母长辈过度的宠爱导致孩子从小就养成以自我为主的个性。另一方面是家长对子女管的太紧。有些家长学历不高,采用粗暴野蛮的教育手段。这样会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

2、家庭结构的缺陷以及父母不健康心理的影响

有的学生是因为家庭不完整,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易出现情绪不稳定。或者是家庭关系紧张,学生容易受到负面影响,其人格和行为容易发生扭曲。

(三) 从学校方面寻找问题

许多中学为了让更多的学生升学,会给学生上各种专业知识课和文化课,至于德育课、思想政治课等则被看成是上不上都行的课。学校只重视了学生应该学的功课,却忽视了学生的德行一样很重要。

同时学校在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漏洞。学校没有承担起相应的监护责任,没有注意到学生的反常行为,或者处理事件不及时,以致造成了恶性暴力事件的发生。

(四) 从社会方面寻找问题

当今社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对于中学生来说竞争压力过大,而他们的心理接受能力较差,没办法调节自己情绪的时候就会把这股压力转移到他人以及社会,对他人或社会进行暴力攻击。

二、应对中学校园暴力的措施

由此可见,中学校园暴力的后果非常严重。我们要预防中学校园暴力,维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进一步说,预防中学校园暴力,也有利于社会安定,形成和谐的社会环境。对于如何应对中学校园暴力,有以下几点应对措施:

(一) 学校方面

1、学校要加强对中学生的德育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2 、建立学校与家长的沟通机制。

3 、开设心理咨询室,心理教师要多加关注学生。

4、加强校园环境管理。

(二) 家庭方面

1、家长要多和孩子沟通,多用心倾听孩子的想法。

2、家长应教会孩子一些生存技能,传授社会经验。

第3篇:导致校园暴力的因素范文

关键词:构建;纯净;安全;校园

中图分类号:G6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2)-07-0097-01

一、“校园暴力”的成因分析

我们静下心来思考,“校园暴力”的发生其实绝非偶然,它的发生都具有相应的诱因,甚至有的早已埋下了所谓的“祸根”,却不被发现或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得到及时正确的引导与教育,而一点一滴地积聚,导致在某一特定的时刻或偶尔受到强烈的刺激,轰然暴发,从而酿成悲剧,为时已晚。细分析,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诱因:

(一)学生性格缺陷:学生的性格各异,特别象平时性格严重内向,甚至孤僻、自我封闭的那种,还有特别好胜、好斗、心胸陕獈的那种,都是最容易出现暴力倾向行为的。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平时多与人沟通交流,适当地向外界发泄下自己的情绪,有利于调节自己的心理,减轻压力,缓释心中的不满与怨恨。而象他们恰恰由于自身性格的局限性,遇到问题,不喜欢或者难以与他人进行交流沟通,其中包括有生活、学习、情感等方面的问题,日积月累,得不到帮助与解答,最终会使他们的思维钻进死胡同或发生扭曲,一旦爆发就有可能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

(二)家庭环境问题:每个人的性格,行为、思维等方面都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尤其是家庭环境。概而言之,不外乎有这样几种情况:第一,现在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增多,家里只有年迈的老人照顾着孩子的生活,很难顾及孩子的心理发展变化,即使在交流过程中,也存在着难以逾越的代沟,效果往往适得其反。第二,现在随着父母离婚率的提高,单亲家庭的孩子也不断增加,他们得不到完整的父母亲的关爱,心理发展极不平衡,产生人格分裂或心理疾患。第三,现在中国“6+1”式家庭,即六个大人,关注一个小孩,溺爱有加,孩子是要风得风,要雨有雨,甚至形成“天不怕地不怕”的不良心态,孤傲、自私,吃不了亏,受不了挫折,一旦遇事因无法忍受而做出极端的行为。第四,“家庭暴力”也是孩子“校园暴力”的直接诱因,家庭中因父母长期不和,家庭暴力不断,试想孩子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家庭中,从小心理便受到强烈冲击,蒙上阴影,于是在他自己的生活中也学会用暴力的手段来解决一些问题,从而导致悲剧的产生。

(三)社会不良因素:学校周边社会的治安秩序等稳定与否,也是导致“校园暴力”的重要因素。

(四)学校教育不够:学校的责任是“教书育人”,而如今学校仍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尤其是初高中,文化考试的压力更大,而往往忽视对问题学生的教育工作,学校里尤其懂得心理疏导与咨询的专职教师更是缺乏。学生一旦遇到心理问题,找不到专门咨询的门坎,同样教师对心理健康这方面的教育水平也不高,从而导致此类学生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也为“校园暴力”的产生留下了一定隐患。

二、“校园暴力”的应对策略

作为学校,针对“校园暴力”,决不应该回避自己的责任,而更要积极面对,综合分析以上各种诱因,认真思考,并与家庭、社会紧密联系起来,形成正确有力的管理机制与教育策略,让我们的校园远离暴力,真正成为学生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

(一)学校要牢固树立“全面育人”的教育理念。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始终要做到“以人为本”,不仅要重视学生的知识技能的教学培养,更要关注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不仅要重视优秀学生的发展培养,更要对所谓的“问题”学生多一份关爱,平时对这些学生要留心观察,对出现的不良端倪要及时正确地进行引导教育,努力让他们有积极的态度和正确方式应对问题与困难。同时,教师要不断加强学习与培训,尤其是针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内容,提高自己的教育能力与水平。俗话说:“心病还须心药医”,我们要针对各种各样的情况对症下药,因材施教,帮助那些有心理障碍或性格缺陷的学生,树立信心,进行有效的纠正,让他们朝着健康、积极的方面去发展。

(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从很多“校园暴力”事件中看到,违法犯罪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法规知识严重缺乏。象很多学生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但他们自己竟然还全然不知,比如:向同学敲诈钱财来“花花”;因哥们“义气”为朋友同学出头等等。还有从现在影响比较大的“药家鑫事件”中我们除了痛恨其行为外,更多还有惋惜和遗憾,本来只是一件普通的交通伤害事故,却质变成一桩令人发指的杀人刑事案件。因此,我们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三)学校要严格规范各种管理制度。在学生在校期间,采取封闭式管理,坚决杜绝在校学生与外界不良因素的接触机会,比如,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制度、教师值日监督制度等。同时,我们对极个别屡教不改的“害群之马”,该处分的也要处分,适当加强惩戒的力度,我认为,教育也不是万能,当然学校也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但有的时候,用一用特殊的方法,严格施教,大胆管理,有利于树正气,压邪气,培养学生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感,从而将学校里可能冒出的不良风气,扼杀在其萌芽状态。

第4篇:导致校园暴力的因素范文

一、旁观者及其分类

在校园暴力的语境中,旁观者是指目睹了打架及其他身体、言语攻击行为的人。国内学者蔡唱认为,“旁观者”主要是指紧急事件发生时现场临时聚集起的众多围观者,他们与实践事件本身并无联系,但从社会的伦理角度看,他们具有某种不可推卸的道德义务、责任,因而具有某种精神联系[3]。吴妮则从事件所涉及的人群类型对旁观者进行了界定,她把旁观者简单地定义为“那些既不是欺负者又不是受欺负者的人群”。她还将旁观者分为3个类型,即强化者、防卫者和局外人[4]。

以上这几个概念都强调了旁观者观察争执与冲突的“当下性”,而忽略了在暴力事件发生前就已经掌握相关信息的这一群体。这个易被忽略的群体被称为“潜在旁观者”,笔者认为这一群体也属于旁观者的行列。因此,本研究中的“校园暴力旁观者”,既包括事先已经掌握即将发生暴力信息的潜在旁观者,也包括校园暴力事件发生时围观的群体。

结合以上对校园暴力旁观者概念的分析,笔者将校园暴力旁观者的特征归纳为以下四方面:一是时间上的潜在性与当下性;二是旁观者聚集的临时性和无组织性;三是旁观者之间关系的无关性与无作为的一致性;四是潜在功能性。旁观者不仅仅是一个消极的看客,通过他们的作为和不作为,可以很大程度上影响校园暴力是否发生和怎样发生。在此基础上根据旁观者的行为类型可将其分为四类:协同欺负者(协助施暴者捉弄、折磨受害者)、煽风点火者(通过一定的煽动性语言、姿势或行为鼓动施暴者)、置身事外者(保持中立,不介入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和保护者(安慰、帮助受害者,并努力制止暴力行为)。但这里要注意的是,协同欺负者与校园暴力参与者的区别在于,协同欺负者事先并不知情,只是偶遇到校园暴力事件发生,便落井下石,协助施暴者。

二、校园暴力旁观者的现状

本课题组按照目的性抽样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原则,于2012年9—10月对山东、河南、江西、广西、内蒙古5个省份的初、高中,按照重点、普通和职业中学三种分类抽取5所中学,并从每所学校完全随机抽取100名学生。本课题组对被调查者采用入校调查的方式,共发放问卷共2 500份,有效回收2 434份,回收率为97%。全部问卷中,男生1 127人,女生1 297人,10人性别缺失。

1.旁观者的现状

本课题组的调查发现:81.4%的学生曾经做过校园暴力的旁观者,而且34.7%的学生多次旁观过校园暴力。可以说,校园暴力因其发生地、暴力双方至少有一方是学生等特点,使得旁观者在场的可能性非常大。具体来说,在1 980名旁观者中,有33%的学生在小学时旁观过校园暴力事件,67%的学生在初中时旁观过校园暴力事件,33%的学生在高中时旁观过校园暴力事件。而旁观的校园暴力事件类型包括:77.1%的学生旁观过“打群架”,60.6%的学生旁观过“两人打架”,50%的学生旁观过“欺负弱小”,12.8%的学生选择了“勒索钱财”,10.2%的学生选择“持刀威胁”,还有3.1%的学生看到过其他类型的校园暴力。

笔者对比2005年北京市7所中学的调查结果,发现旁观多寡除了跟该类型暴力发生频率相关之外,与暴力类型的观赏性、旁观人数多少、旁观者的行为反应预期等都会有关系。所以当问及被调查者“遇见哪种类型的校园暴力更可能停下来观看”时,选择比例由多到少依次是:打群架59%、两人打架43.2%、欺负弱小24.8%、持刀威胁13.3%、勒索钱财5%。

在旁观的地点上,调查结果显示:最多的是上下学路上,占55.2%;其次是校门口,占45.5%,紧接着是教室,占42.5%,操场上,占41.6%,然后厕所,占33%,宿舍,占23.3%。可以说,缺乏监管的地点容易成为校园暴力的发生地,同样容易成为旁观者聚集的地方。另外,在调查中发现,49.6%的学生曾在网上观看过校园暴力视频。可见,网络会成为校园暴力“二次传播”的途径。

在对校园暴力的反应的测量中,我们通过前后两道题的对比来测试,一个是“第一次看见校园暴力的时候,你怎么做的”,另一个是“现在看见校园暴力,你会怎么做”。其中第一次看见校园暴力,最多的是“在旁边观看”,占19.8%;其次是“不记得了”,占17.2%;然后是“赶紧溜走”,占16.8%;“吓呆了,不知所措”,占9.2%;“上去制止施暴者”和“在旁边呐喊加油”的分别只有1.8%和1.6%。而在“当下看见校园暴力的做法”中,31.6%的学生表示会“告诉老师或报警”,29.3%的学生选择“赶紧走开”,17.1%的学生选择“静静观看”,2.2%的学生拿手机来拍,14.1%以上的学生选择“情况都有可能”,表示“上去制止施暴者”和“在旁边呐喊加油”的仍然最少,分别占2.5%和0.6%。对比这两项选择,可以发现,学生在旁观校园暴力这一事件上的态度基本没有变化:原来持袖手旁观态度的现在仍然主要持旁观态度,原来溜走的,现在仍然溜走。可以说,对校园暴力旁观的态度变化不大。

2.不同社会距离下对校园暴力旁观者的评价

已有研究中经常出现将旁观者等同于道德冷漠者、法律意识淡漠者或者社会责任扩散及从众者等消极评价,如万俊人教授认为“道德冷漠”是一些社会事件旁观者的主要原因,朱力也认为,盲目从众、屈从压力也是一个心理原因[5]。那么,中学生会如何评价旁观者呢?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学生对旁观者的普遍观点和评价比较中立,他们不赞同用“道德败坏”“法律意识淡漠”“心理阴暗”等话语评价旁观者,或者至少持不否定的态度(见表1)。因此学校在教育和引导旁观者在校园暴力事件中积极干预的时候,不可以盲目地批判旁观者行为,而是要因势利导,努力抓住旁观者的积极资源,化旁观者为积极干预者,从而有效制止暴力。

但当问及如果自身作为校园暴力的受害者,会如何看待旁观者的时候,学生的观点发生了变化,大多数持反对态度(20.8%的被调查者觉得“很讨厌,他们和那些欺负我的同学一样可恶”;35.8%觉得“不能理解,认为他们很冷漠”);但也有30.4%的被调查者觉得可以理解,认为同学们都喜欢看热闹;3.7%的学生很赞同,他们遭到校园暴力时自己就很喜欢看;其他占9.4%。可见,社会距离与对旁观者的态度影响较大。

而对于网络中的校园暴力旁观者,以“熊姐打人视频”为例,本课题组调查如何看待旁观者在熊姐打人事件中的角色作用。调查发现:50.4%的学生表示“不能理解,觉得他们冷漠且缺乏同情心”;19.8%的学生表示“不喜欢但觉得无可厚非”;13.5%的学生觉得“他们很坏,是帮凶”;9.9%的学生认为大家“都喜欢看新鲜事和热闹事,如果自己在现场也会观看”;6.5%的学生选择其他。而对于观看网络校园暴力,被调查者中,35.7%的人认为“这样不对,会使校园暴力推广”;32.6%的人认为“这样是对的,会帮助受害少女,使肇事人受到网友和舆论的谴责”;16.4%的人表示“不知道对不对,但觉得他们很无聊”;10.4%的人认为“无所谓对错,他们爱怎样我们无权指责”;4.9%的人选择了其他。

3.对旁观者影响的评价

校园暴力事件本身就形成了一个生态圈,旁观者的在场必然会对施暴者、受害者、其他旁观者及其他未在场的人产生影响。因此,本课题组对“你认为旁观者在场,会对几方面造成影响”进行了调查。

首先,对于施暴者来说,29.6%的被调查者认为,他们会觉得“爽极了,变本加厉折磨受害者,表现自己的威风”;27.8%的人无所谓,有没有旁观者对他们没有影响;24.2%的人不好说;18.5%的人表示会觉得有压力,不敢或不好意思继续,从而减轻对受害者的暴力或欺负。其次,对于受害者来说,49.3%的被调查者会认为他们“觉得会更羞辱”;25%的人觉得“有希望获得帮助”;6.3%的人觉得“无所谓,没影响”;19.3%的人不好说。可以说,旁观者在场,会增加施暴者的“气场”,加剧了对受害者的伤害。从这一点上看,将旁观者视为“问题”也不为过。

另外,对于其他旁观者来说,若已有旁观者在场,15%的被调查者表示会一起观看;1.5%的人拿出手机来拍;0.7%的人为打架者助威。而对于潜在的旁观者来说,当听到别人描述学校发生的校园暴力时,会有17%的被调查者“遗憾当时没有在场”。所以说对校园暴力事件来说,旁观者在场会造成一种环境压力,这种环境压力对施暴者、受害者和其他旁观者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而且更多的是一种负面的影响。

三、旁观者的影响因素

1.旁观者效应

对旁观者不作为的现象,社会学中常常用“旁观者效应”来解释,指在紧急情况下由于有他人在场而没有对受害者提供帮助的情况。救助行为出现的可能与在场旁观人数成反比,即旁观人数越多,救助行为出现的可能性就越小。用社会心理学的话语解释就是利他行为会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即个体对于紧急事态的反应,在单个人时与同其他人在一起时是不同的,由于他人的在场,个体会抑制利他行为——社会心理学将其称之为“责任扩散效应”[6]。

在本课题组的调查中,也表现出了“旁观者效应”,即当观看校园暴力时,81.5%的被调查者表示身边还有其他旁观者:其中,54.1%的学生表示“当时身边有很多人”,27.4%的学生表示“身边有几个人”。当问及“在什么情况下,你更可能旁观”时,69.3%的学生选择了“有很多人观看时”,14.1%的学生选择了“有几个人旁观”,1.9%的学生表示即使无人也会去围观。可见旁观者的问题不在于旁观者的“病态”人格,而在于旁观者对其他观察者的反应,是由于在紧急状态下有其他目击者在场,旁观者才无动于衷。如果学校希望学生报告正在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暴力,他们必须采取行动克服这种群体抑制效应。

2.同心圆结构

已有研究发现,旁观者与施暴者、受害者之间的关系距离会影响旁观者的干预行为。这一点类似先生所提到的“同心圆结构”理论,即以自我为中心,按照与自我关系的亲疏远近形成一个个大小不等的同心圆,与圆心距离的远近会成为人们处理人际关系、采取行动的重要依据[7]。鲁特科夫斯基(Rutkowski)等所做的实验研究表明,与陌生的群体相比,有社会关系联系的群体有时能克服“群体抑制”效应,更有可能对紧急情况采取行动[8]。

在本课题组的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了这种关系距离对旁观者作为的影响。如果认识施暴者或受害者,积极干预行为会多得多,超过一半的学生会采取“出面制止”“告诉老师或报警”等积极干预的方式。而如果不认识暴力双方,那么最多的选择是“赶紧离开”,占39.1%,其次是“告诉老师或报警”,占27.8%,然后是“静静旁观”,占22.5%。可见,大多数被调查者都倾向于在一边旁观“陌生人”之间的校园暴力,而对于自己认识、熟悉的施暴者或受害者,个体更多地倾向于干预(见表2)。因此,从有效制止校园暴力的角度来看,学校是可以通过增加学生交往和认识度,打造“熟人社会”的方式来有效促进旁观者行为方式的转变。

3.结果期待

结果期待是指个体对自己完成某一行为的后果所做的推测与判断,旁观者对自己干预结果的预期也会影响旁观者的行为。澳大利亚学者肯等的调查分析结果表明,旁观者干预校园暴力与5个变量相关:对于受害者的同情态度、来自他人的预期和社会规范压力、有过帮助受害者的干预经历、高的自我效能感和有过被欺负的经历。随后的多元回归分析结果表明,有过帮助受害者的干预经历、同情支持受害者的态度和朋友的社会期待是影响旁观者选择积极干预的原因[9]。可见,曾经成功的干预经历会提高学生的结果期待,从而促使他更积极地干预校园暴力。在本次调查中,被调查者对于“旁观者不报告老师或警察的原因”的描述中认为“害怕被报复”的占43.5%,可见对结果的负面预期是导致旁观者消极反应的主要原因。

四、变旁观者为积极的干预者

校园暴力是一个过程,其中蕴含着一个复杂的互动状态,因而绝不仅仅是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的事,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其所处的微观社会环境的影响,包括作为旁观者的第三方的反应与行为。研究发现,无论是青少年还是成人,旁观者在场都能提供激发或阻止暴力的关键的社会约束力[10]。因此针对前文所得出影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让更少的人旁观校园暴力,二是让旁观校园暴力行为的人更多地成为出于善意目的的积极干预者。

首先,增加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营造带有“熟人社会”性质的学校社区。学校可以通过“结对子”“同伴互助”等方式增加不同年级、班级之间的人际交往以达成学生之间的相互认识、了解,通过减少学校社区模式的差序层级,增强学生之间的私人感情——正如先生所言,“沾亲带故或非亲即故”。如此一来,即使校园暴力行为现场有较多旁观者,也会有一些人能感受到比别人更加强烈的责任,而不是大家“平等地”互相推诿或等待别人去帮助,即减少差序层级可以有效地减少校园暴力行为发生时的责任扩散和陌生人效应。

其次,建立明确、健全的预防及处置机制。有学者指出:旁观者成为施暴者的呐喊助威者还是受害者的保护者,是积极干预还是消极干预,取决于社会和环境中对规则、责任标准和社会期望的规定和清晰程度[11]。因此,学校应当建立明确、健全的预防及处理校园暴力机制,对施暴者予以惩处。明确清晰的规范化机制可以为旁观者提供积极的结果预期,这样才能有效地将旁观者纳入到干预系统中来。

注: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1年度课题“校园暴力的旁观者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1YJC880091)。

参考文献:

[1][10][11]Stueve, A., Dash, K. et al. Rethinking the Bystander Role in School Violence Prevention[J]. Health Promotion Practice, 2006(7).

[2]O’Connell, P., Pepler, D., & Craig, W. Peer Involvement in Bullying: Insights and Challenges for Intervention[J]. Journal of Adolescence, 1999(22).

[3]蔡唱.论旁观者的不作为侵权行为——以民事救助义务的确立为视角[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2).

[4]吴妮.旁观者群体对欺负行为影响的研究综述[J].中国校外教育(理论),2009(1).

[5]朱力.旁观者的冷漠[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1997(2).

[6]巴伦,伯恩.杨中芳等译.社会心理学(第十版)[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501.

[7].乡土中国[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27.

第5篇:导致校园暴力的因素范文

关键词:校园暴力;霸凌;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年龄

近年来,一系列恶性校园暴力事件接踵发生,中国校园暴力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之一。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加速与道德建设的相对滞后,在近几年中“校园暴力”逐步体现出4个基本的发展趋势:第一,随着校园安全的加强,校外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基本被杜绝(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北京市初高中基本都实现了封闭性管理,在上课时间外人如不经登记基本上无法进入校园。各个初高中学校的领导对于校园中的人身伤害事件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与关注),因此,校园暴力多发生在熟人之间,这与日本近似而不同于以陌生人间冲突为主要特征的美国校园暴力[1]。第二,由于学校对于校园内的突发安全情况控制较严,冲动性暴力行为逐步发展为团伙性的、计划性的、学校周边地区的暴力行为。尤其是未成年人之间运用互联网等现代通信工具组织、合谋现象较为普遍。第三,侵财案件高发,而且通常表现为未成年人之间、熟人之间恃强凌弱的长期性敲诈勒索。第四,未成年侵害者懂法、知法而不守法的现象突出。校园暴力不再是一些学者想象中“法律意识淡薄”的产物,而是知道法律漏洞之后的理。比如一访谈对象表示“我们打人的时候都知道轻重,避着能打出事的地方,扇几个耳光,踢几脚,警察根本不管,家长找到学校也最多就是道个歉、做个检查”。简单而言就是“不打死、不打残、不就没事”。从中可以看出,中国社会中的校园暴力正显现出西方国家校园暴力中“霸凌”现象的某些特征。主要为实力存在明显差距的同龄人之间,强者通过长时间、多频次地对弱者施加肢体、言语、心理等多角度的暴力侵害,以达到羞辱、排挤、控制弱者,给弱者造成身体、心理等多方面持续性严重伤害的行为。它的暴力程度虽然未必严重,但是其对受害者人格尊严、精神状态以及校园风气的危害性极大。然而,我国当前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尚未对这一变化予以充分重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我国有关管理部门对于校园暴力普遍存在着反应迟缓、处置偏轻、应对不力等多方面的问题,这也许是执法者素质不高,执行不力;但是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相应的制度建设并没有跟上快速变化的社会事实,从而造成了在“校园暴力”现象中,较为普遍的法律缺位。

一、对未成人违法犯罪的主观恶性估计不足带来的刑事责任缺位

我国的立法部门与管理部门对未成年施暴者的主观恶性认识不足,习惯性地认为校园暴力是理性不足的孩子们的嬉闹、打闹,其发生原因是施暴者的认识错误。因此以教育而非惩戒为主的应对方式。但是就世界范围而言,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明显较高[2],我国《刑法》只规定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大多数的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与12~13岁青春发育期的未成年人都是在刑法调整范围之外[3]。显然,这种几十年来一贯的立法与执法思路,已经严重落后于社会现实。早在十余年前,据有关调查,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就较20世纪90年代提前了2~3岁,18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上升约120%,14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上升约280%[4]。10~13岁的低龄犯罪占了未成年人犯罪的70%[5]。未成年人在今天的社会氛围之下,其发育之快、成熟之快以及堕落之快、习得残忍之快,已非几十年前生活于单纯、封闭环境中的父辈可比。在现实生活中,12~13岁的未成年人大部分已经理解了刑罚的性质、功能与后果[6]。一些青少年凶徒之所以施暴,往往并不是对法律无知,而是深知法律对其很难有严格的约束[7]。

二、对校园暴力的社会危害性估计不足带来的保护缺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青少年犯罪做出了严格的限定。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发生,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第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这种立法思路实际上是以物理后果作为判断危害性的主要依据。这种思路不仅在刑法上有所体现,而且也是民事、行政法律中常见的思维惯性。然而这种思路明显将侵害不同类型客体的“校园暴力”进行了混淆,这导致了以侮辱人格、压抑被侵害人心理的校园“霸凌”行为往往由于其物理危害较低而处于无法可治的空白状态。所谓“霸凌”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汉语词汇,而是音译自英语中的“bullying”。挪威学者DanOlweus认为,霸凌就是一个学生长时间并重复地暴露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负面行为之下[8]。与当前中国近似的是,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的美国,霸凌行为并非如现在般是一个饱受社会关注的话题,而被作为一般的暴力行为看待。甚至在许多人的观念中,学生们在校园中需要经历挫折磨难来使自己变得坚强,彼此间发生的暴力冲突是校园生活中习以为常的现象。然而事实证明这种观点对无论是霸凌者还是受害者都造成了严重损害。就受害者而言,霸凌行为使其长期处于恐惧、抑郁、痛苦、焦虑、沮丧的精神状态,严重的可导致受害者终身性的精神疾病[9]。受害者因惧怕霸凌而逃避校园生活、干扰正常学习的现象已经司空见惯,甚至有受害者因不堪忍受而自杀[10]。而霸凌者同样受害颇深,霸凌行为可导致其潜在形成暴力倾向及犯罪心理(有些霸凌行为本身即已构成犯罪)。根据Olweus的研究,霸凌者成年后的犯罪率极高,高于普通人约37%,其他诸如酗酒等个人问题也更为普遍[11]。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有关机构与研究者对霸凌行为的关注都相对匮乏,立法机关忽略了霸凌行为的危害性已远远超出一般暴力行为的范畴。相当多的人单纯将霸凌行为视为校园暴力的一种,用对待一般校园暴力的观念眼光和手段措施来对待霸凌行为[12],而忽视了霸凌者的施暴原因远非很多教育工作者认为的年少无知、误入歧途等因素。霸凌者主观上抱有的侮辱、炫耀及足以比肩成年犯罪者的主观恶性,远非一般暴力行为者所持有的愤怒心态可比。而此类行为却通常由于物理伤害轻微而逃脱法律惩罚,甚至只被作为孩子间的小打小闹,对其解决手段仅仅局限于当面制止或口头批评,根本无法达到对受害人的保护。在已经发生的多起校园“霸凌”事件中,被害人常常处在心理几近崩溃,但是刑法无法追责,民法赔偿偏低的不利局面。在司法实践当中,尽管有关管理部门对于受害者的心理重建、转学等事宜进行多方面的帮助,但这些成本往往并不由加害者承担。侵害方往往仅就医疗费、营养费进行补偿,其精神赔偿通常极为有限。除了极个别的人身伤害事件之外,“校园暴力”对于未成年人最严重的伤害往往就是难以愈合的心理阴影,然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与司法层面,对于未成年人精神与心理健康这一最易受损且最难恢复的权益却处于保护缺失的状态。

三、对校园暴力治理资源投入不足带来的纠治缺位

一方面,虽然我国高度重视校园暴力,但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治理机构与治理经费。相比较而言,美、日等西方国家都设有专门的反校园暴力机构,并拨付经费。美国教育部专门设立有安全无毒校园办公室,年投入经费在500万美元左右。日本教育行政部门也组织实施了专门的干预计划并拨有相应的预算。另一方面,我国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以监外执行、社区矫治为主,而相应的机制尚有待完善。以四川省为例,现在全省仅一所少管所,容量为2000人。除了犯有重伤、等严重罪行的未成年人之外,大多数未成年罪犯尤其是对于在校未成年罪犯,都以缓刑和监外执行为主。这种制度设计,主要是从未成年罪犯的个人发展的角度来考虑,而并未侧重于防范校园暴力。事实上,尽管有部分的未成年人罪犯的确改过自新,但有相当比例的人仍然会重新犯罪。值得指出的是,当前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尚待完善,一些社区、派出所对于未成年人罪犯的监督与帮扶流于形式,甚至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尤其是对于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正与监外执行,更是近几年基层法律工作的难点。

四、应构建全方位的法律责任体系以防范校园暴力

刑事责任、保护功能与纠正制度的缺位,让法律治理“校园暴力”常常面临“管不了、护不住、治不好”的尴尬境地。除非有极端恶性的事件发生,法律基本上难以有效约束校园中的未成年侵害者。这让中国校园中“轻暴力重侮辱”的霸凌现象成了当前未成年人保护难以解决的问题,而这一问题恰恰造成了常为人所忽视却极为严重的普遍性后果。在社会现实快速变化的情况下,有必要呼吁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调整。一方面应考虑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2~3年,或引入恶意补足年龄制度,以当事人的恶性补足其年龄,从而使得部分未成年人不能凭借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来逃避正义。另一方面,则应在司法实践中纠正有关机关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片面从轻的工作惯性[13]。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需对“霸凌”现象进行针对性的立法,以填补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中的法律空白,针对性地惩治校园暴力中的霸凌行为,以确保未成年人的人格与人身利益得到有效的救济。

参考文献:

[1]宋雁慧.中日校园暴力防治措施的比较研究[J].中小学管理,2009,8:17.

[2]姚建龙.长大成人:少年司法制度的构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142.

[3]张婷.论犯罪低龄化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改革分析[J].法制博览,2014(5).

[4]李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立法建议[D].西南政法大学,2011.

[5]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N].法制日报,2003-06-01.

[6]吴培娥.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探讨[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25(7):67-68.

第6篇:导致校园暴力的因素范文

[关键词]校园暴力成因

随着近年现代化脚步的加快、人民生活形态的改变,社会治安的恶化已成为人民心中的痛。其中,最大令人忧心的是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社会充斥着享乐、坠落与暴力。校园暴力发生事件逐年提高,暴力行为的伤害也日趋严重。使得校园暴力问题,一夕之间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

一、校园暴力的成因

(一)个人方面

1.对人际互动情境中的讯息归因、问题解决策略方面都出现僵化。

2.享乐主义,需要金钱时,用暴力向他人索钱,满足个人需求。

3.仗着认识一些帮派大哥人物,有靠山而欺辱人。

4.被不同帮派吸收,凑钱孝敬老大,或为组织筹钱,进行恐吓勒索。

5.电视、电影暴力动作,幻想自己当老大而耍狠,或以暴力解决人际间的磨擦。

6.感觉家庭前缺亲情温暖,学校缺少真情、社会功利有无情,因而反抗家庭、社会、学校,胡作非为,铤而走险。

7.学校过渡的容忍和姑息、加上社会的过渡保护,使多数的青少年形成温室的花朵,只知收获而不知耕耘;只要享受权利,却不愿去尽义务和责任;过分自我中心而无法尊重他人;好争辩或强词夺理,面对困难不愿解决,只知反抗逃避,使得与父母、师长或非我族类的朋友冲突不断。

8.青少年情绪控制能力不如成人来得控制自如,在遭遇情绪不稳定、挫折或攻击时,往往会失控而实行暴力,以发泄自己不愉快的情绪。

9.自信不足,耳边的自我封闭,不愿与人互动来往,整日沉默寡言,与外界隔绝,缺少同样的良性刺激,是值得令人正视的问题。

10.缺乏适当的沟通技巧,说话长不经修饰脱口而出,甚至习惯以骂人的方式互动,令人感到难堪而引发冲突。

11.缺乏成就感的一种转移,学业的挫败、师长中的危险分子、生活中的不如意,只有以打架等暴力行为来压过别人的气势,已获得赢的优越感。

12.以暴制暴,有时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或被冤枉,觉得难以忍受及不平衡,所以选择暴力解决,或认为自己长大了,可以承担责任,所以常喜欢替人抱不平,以证明自己是有能力的。

(二)家庭方面

1.父母和家庭因素与暴力行为问题有关的包括:父母的健康情形、管教方式、或亲子互动关系等。父母忙于工作,疏于督促孩子上学,导致孩子到处游荡,结交不良友伴,生活缺少重心,学习没有目标。

2.管教方式不当:如过于严格易导致反抗攻击;过于柔弱易养成子女说谎或欺骗行为;放任不管则易使子女任性、放肆;期望过高易造成子女不必要的心理压力;父母管教态度不一致,则易使子女无所适从而紧张不安或投机取巧;父母(棒下出孝子)的打骂方式,易使孩子学会以武力解决问题。

3.亲子关系疏离:在冷漠、拒绝的家庭关系中,子女情感的舒解与进化、处理情绪问题的行为模式,将受到不良的影响。

4.破碎、单亲家庭:根据以往研究,自幼失去父或母亲,会造成缺乏性别认同之人格发展上的困难。

5.贫困、失和家庭:调查显示:青少年暴力犯罪来自贫困家庭的比例较高。另一方面,夫妻常久不和会造成子女紧张不安、阻碍其正常情绪的发展,促使其向家庭外寻求补偿,往往因结交恶友或忌妒或攻击他人以为补偿。

6.言语暴力:父母以讽刺或刻薄的口气责骂孩子,对孩子的自尊心产生很大的杀伤力,孩子容易经由模仿使用相同的语言暴力对待同学,极易引发人际冲突。

(三)学校方面

1.学校学习的失败,常与未来破坏行为的出现与成人后的不适应有因果关系。

2.生活挫折多于成就:对于学业低成就的学生而言,是爹不疼、娘不爱、师不理的一群,来自家庭、学校、同伴间的挫折,往往使其更加自我放弃、或认同于不良的文化,而将成就感建立在拳头上。

3.同伴团体的压力:很多的案例显示,青少年发生破坏学校公物、打群架等行为,常都受同伴压力的影响或为了得到同伴的认同,而盲目的跟从人从事一些攻击行为。

4.学校辅导制度不够落实:老师无法有计划的辅导行为偏差的学生,造成彼此感染、彼此学习模仿,上课捣蛋习惯、下课打架闹事,无视校规的存在。

5.老师辅导能力及知识不够:老师本身欠缺辅导的技能,或放弃教育工作者应有的责任。

6.老师权威的低落:由于家长的教育水准大幅提升,使得老师的知识水准看起来微不足道,再加上电视及报纸等媒体的泛滥,并提供比老师所教的还更新奇刺激的讯息,使得老师的专业权威日渐低落,而无法产生有效引导学生的力量。

7.师为尊,生为卑:师生双方建立在权力基础上,谁有权力谁,一旦学生也有权力,如表达不满、暴力相向、便不法容忍,而导致双输的场面,现代的老师应开尊卑观念。培养愿意聆听、尊重及接纳的态度。

(四)环境方面:

1.传播媒体的泛滥:暴力电影、电视、群众抗争等,让青少年在英雄崇拜的过程中,错误的相信:暴力是解决事情的最佳途径。

2.不懂法律:青少年心智未成熟,很少考虑行为的后果,根本没想到暴力行为所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及后果。

3.重智重利的价值观:对于其他的德育、美育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培养训练。学生在教育过程中没有真正的成长学习,很容易又再犯相同的错误。

4.黑道势力的猖獗:因治安的败坏,青少年学习与模仿到以黑道来撑腰,认为只要有后盾,什么事情都不用担心,并可在金钱及他人的畏惧中获得甜头。

第7篇:导致校园暴力的因素范文

一、解读校园暴力,打架者情商普遍偏低

几年来,我们课题组在处理大量的校园暴力事件时,惊人发现经常打架的学生有一个共同点:这些学生的EQ比较低,往往脾气暴躁,自控能力差,不能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不能正确处理好人际关系。

EQ(情商)又称情绪智力,主要是指人在情绪、情感、意志、耐受挫折等方面的品质。总体来讲,人与人之间的情商并无明显的先天差别,更多与后天的培养息息相关。在人的成功的诸多主观因素里面,IQ(智商)因素大约占20%,而EQ(情商)则占80%左右。哈佛大学著名心理学教授丹尼尔・戈尔曼说:“成功=20%智商+80%的情商。”情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认识自身的情绪。因为只有认识自己,才能成为自己生活的主宰。二是能妥善管理自己的情绪,即能调控自己。三是自我激励,它能够使人走出生命中的低潮,重新出发。四是认知他人的情绪,这是与他人正常交往,实现顺利沟通的基础。五是人际关系的管理,即领导和管理能力。

低情商学生的特点一:他们往往不能正确认识自己,不能给自己正确定位,看不到自己的弱点,盲目自大,不能改正缺点。常常喜欢将过错归为外因,学业滞后、与人相处不协调,自卑、虚荣心理较强,易使用暴力解决问题,以至于恶性循环。

特点二:他们往往脾气暴躁,面对矛盾,往往表现为冲动,不冷静,不能调节和控制好情绪。习得性打架行为获得后,自控能力更差,暴力倾向也更明显。

特点三:他们往往缺少激励系统。他们往往没有既定目标,对前途信心不足。屡屡失败,消极自卑;有时虚荣心极度膨胀,一些人将兴趣转移到炫富、炫女友、炫享乐、炫霸气方面,导致校园暴力增加。

特点四:他们往往意志不坚强。面对挫折常常逃避退缩,不能迎难而上。

特点五:他们往往不能悦纳他人,不能正确判断他人,看不到他人的优点,反而放大别人的缺点;不能正确择友、交友,对人缺少信任感和包容心;用武力处理人际关系。在矛盾中酝酿更多的矛盾,在暴力中产生更多的暴力。

案例一:沈某,智力很好,某县中的公费生,父母均为聋哑人,四岁时母亲车祸身亡,父亲靠摸鱼虾维持生计,爷爷奶奶溺爱他。沈某属于典型的胆汁质类型,极讲哥儿们义气,经常打群架,将人打成重伤被学校开除。后进我班试读,他脾气暴躁,自控力极差,上课动不动发出狂笑,经常为一点小事,甚至一句话和同学大动干戈。私自切人家的蛋糕吃,被人家责备了一句,当即就给人家一拳头。临近开考,为一点小事,拿起考场的凳子向人家头部砸去,致使对方头部鲜血直流。

案例二:张氏双胞胎,长得人高马大,在校称王称霸。多次组织打群架,多次用钢筋、铁棍、砖头将他人打得头破血流。看到谁不顺眼就要打谁,看到漂亮的女孩就去追,以致发展到心仪的女生跟其他男生说话,他们就会报复那男生。

二、提高学生的情商,降低校园暴力的发生率

“一个人如果不具备情感能力,缺乏自我意识,不能处理悲伤情绪,没有同理心,不知道如何与他人和谐相处,那么,即使他再聪明,也不会有大的发展。”情商是开启心智的钥匙、激发潜能的要诀。它就像一面魔镜,令你时刻反省自己、调整自己、激励自己。它是获得成功的力量来源。由此可见,情商对人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针对沈某缺少良好的家庭教育,自控能力差、和人沟通能力差的特点,我努力提高他的情商。我反复和他沟通,让他了解脾气暴躁的危害,教给他培养自控力的方法。帮他取得学籍,帮他申请助学金,教给他和人相处的方法,用心感化他。经过我和沈某两年的共同努力,沈某的自控能力增强了,人际关系改善了,打架现象也消失了,最终考上了扬州大学。

案例二中双胞兄弟俩的习得性打架行为,还是因为EQ较低。自恃父亲是镇长,加之兄弟俩长得高大,不能给自己正确定位,脾气暴躁,遇事易冲动,自我管理能力差,自以为无人能敌,习惯用武力摆平一切。

我践行以诚感人、以柔克刚的策略,坦诚地和他们进行同理心沟通,指导他们认识自身的优缺点,克服缺点,并做相应的指导,努力提高他们的EQ。

帮他们剖析打架时的情形:打架前很愤怒,坐立不安,满脑子考虑的是如何维护老大的形象,如何打败对方,根本没心思学习。如果将别人打成重伤,问题闹大,自己也很懊悔。如果自己被打伤,心里不服气,想方设法要报复对方,这样恶性循环。我在班级开展普法活动使之敬畏法律。我有意识地培养他们的情商,对他们的暴力行为进行有效干预,兄弟俩的情商高多了,暴力行为也得到了有效控制。

三、摸清学生的情商,为预防校园暴力蓄势

2014年6月,我们对全校2800名学生进行了EQ的摸底问卷调查。调查目的:一是了解学生的EQ分布情况;二是对学生普及EQ知识,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情商,了解如何提高情商;三是了解三年来我们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对学生EQ的影响;四是为学校的心理辅导和政教工作提供一些参考;五是为预防校园暴力的发生蓄势。

我们采用的是国际标准情商测试题,它是一组欧洲流行的测试题,是可口可乐公司等世界500强企业员工测试EQ的模板。测试前,通过政教处培训班主任,讲清以下问题:一是测试的目的:只是让学生了解自己的情商,只作为课题研究用;二是应如实填写,不用有意识地展示自己的优点和掩饰自己的缺点;三是让学生统计好总分,并写在上面;四是在算好总分的基础上,再看后面的分析,找出自己所处的等级,了解自己的优点或缺点,并记住提高情商的建议;五是知道结果后不要修改分,问卷是不记名的;六是在测试之前不要告诉学生后面有答案,防止一部分同学爱慕虚荣,都选高分的项;七是在大家做好、算好、看好后,立即收回测试题,最多不超过25分钟,防止时间长了有些同学会修改答案。

本次发放问卷2800份,收到问卷2700份,有效卷为2645份。因为高三年级调查是利用高考后学生返校拍照时测试的,部分学生比较兴奋没认真做或没来得及做,收到无效卷50份,高一年级无效卷5份。无效卷有的是30~33题没做,有的是从问卷答题中明显可以看出答题态度不端正。我们剔除了无效卷(高三年级有100分问卷未能收回),并对有效卷进行了认真的分类、统计,并进行了数据分析。(见表1)

四、透视情商统计表,略谈预防校园暴力的策略

1. 各年级EQ值在90分以下的比率还是比较高的。

从表2和图1可以看出,全校各年级EQ值在90分以下的比率还是比较高的,其中高一年级的比率是33.07%;全校占比达到24.8%。每个年级都有一部分同学的EQ较低,这些同学常常不能控制自己,极易被自己的情绪影响。很多时候,容易激怒、动火、发脾气,这是非常危险的信号,是校园暴力的隐患……他们将来的事业也可能会毁于他们的急躁。

策略:学校要继续开展提高学生EQ的各种活动,课题组要加强研究如何提高学生的情商和有效地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

(1)高一军训进一步磨练学生的意志;(2)高一利用晨会深入学习《弟子规》;(3)测试高一年级同学的气质类型,并对其进行相关的辅导;(4)高二召开“远离校园暴力,还我校园净土”的专题班会;(5)高三召开“我的未来不是梦”的主题班会;(6)在全校开展心理辅导课《悦纳自己,接纳他人》;(7)全校开展“责任教育”系列活动;(8)全校开展“我是谁?”活动;(9)邀请派出所所长进行法制讲座;(10)邀请名人进行励志讲座。

2. EQ90以下的比率随着年级的增加而递减。

处于图2下方的曲线为90分以下(情商较低)同学EQ值随年级变化比例曲线,虚线为线性拟合曲线;处于上方的曲线为90分以上(情商较高)同学EQ值随年级变化比例曲线,虚线为线性拟合曲线。可以明显看出90分以下的比率随着年级的增长在逐渐下降,下面的虚线斜率为-6.965,即每年约下降7个百分点。上方的虚线斜率为6.965,即每年约上升7个百分点。说明课题组三年的努力还是有一些效果的。三年中我们课题组在全校开展了很多活动,采取了很多措施。事实上从三年来政教处对三个年级打架的人次的统计也表明随着年级的增长,打架人次在逐渐减少。当然,也不排除升学压力正面影响。

再如表2所示的标准差可以得知70~89分区间和90~129区间的标准差最大,即在这两个区间内的年级差异最大,高一年级在这两个区间的EQ值水平明显低于其他两个年级,再次印证了EQ随年级增长而提高的事实。

策略:在各个年级继续开展提高情商的相应活动。

3. 女生群体的EQ值不容乐观。在一般人心目中,女孩是乖巧、听话、懂事、自控能力强、有毅力的,但从统计图中可以看出女生不再是人们印象中东方女性的形象了,现实生活中也的确如此。

分析提示:主要将男女生的EQ值进行对比,男生90分以下的比例小于女生,说明一定程度上男生的状况好于女生。

如图3男、女生EQ值分布可知,EQ在70分以下和90分以下的群体,女生的比率明显高于男生的比率,而130分以上的高分群体中高一、高三女生的比率也低于男生,这些数字与我们平常观察到的现象也很吻合。比如,女生多的文科班往往矛盾多、是非多,吵架、打架也较多,而且有些女生很暴躁,一旦发脾气,大吵大闹、摔东西,所谓的女汉子也不少。

从图4可以看到男生EQ90分以下的斜率为-9.07,即每年下降9个百分点;90分以上的斜率为9.07,即每年上升9个百分点。从图5可以看出女生EQ值90分以下的斜率为-5.07,即每年下降5个百分点。90分以上的斜率为5.07,即每年上升5个百分点。从以上两图的比较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男生不仅EQ值比女生高,而且随着年级的增长,EQ提高的速度更快,可谓更加从善如流。

这与高中生大多是独生子女,女孩的家长更易溺爱女孩,长此以往,女孩更易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任性而为,不能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不能吃苦,自控能力差,外加女性本身偏向感性思维,心胸不够宽广,人际关系更不易搞好。

策略:(1)每届召开一次女生家长会,明确教育女生的要求;(2)教师对女同学也要严格要求;(3)对女生进行自强教育。通过女工委、心理委员以“三八妇女节”为契机,对女生进行相应的教育。(4)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要关注情商低的女生,对她们进行个别辅导。

4. 要重点关注EQ低于70分的特殊群体。我们统计时发现各年级都有少于70分(不含70分)的特低分,我们对这些问卷得分较低的题目进行了分类统计。表3是对EQ值在70以下的149位同学选“C”、“否”,选“1”、“2”等低分题的统计,将调查问卷的33道题按情商的五部分进行分类,把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和标准差作为研究对象。平均值表示每一项目的严重程度。最大值表示选低分特别多的题目。标准差用于分析同一个项目中,各道题的差异,比如“妥善管理自己的情绪”标准差达到0.22,表示题目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如图6,是EQ70以下的149位同学题目的统计峰值图,明显可以看出答得比较差的题目。

透视EQ得分特低的群体的答题情况,这些学生的自控能力差,是校园暴力的隐患,他们的情商会严重影响到他们的未来,要特别关注这些学生,这是一个急需关注的特殊群体。

(1)对自身的信心不足。有些同学对自己未来的信心不足,对自己的未来有些恐惧。

策略:①要开展“闪光教育”;②开展“相信自己”的系列活动;③丰富课余活动,让他们在活动中找到自信。

(2)妥善管理自己的情绪不太理想。这部分同学自我管理、自我控制方面表现得不太理想。第27题答“否”率都超过90%,说明他们调节心境的能力很差;第19题选“C”超过80%,说明他们不能控制自己;第14、15、24、选“C”率都超过70%,说明这些同学自我控制能力不够强,果断性不强;第18题答“否”率超过60%,第28题选“C”率超过50%,说明这部分学生心理脆弱,不能调节好自己的情绪。

策略:①班主任要特别关注特殊群体。政教处要将各班特殊学生的详情告知班主任,并要求班主任将提高这些学生的情商落到实处,以减少校园的暴力的发生。②心辅老师、班主任要特别关注班级脾气暴躁的对象,做好个别辅导工作。③继续学习《弟子规》,提高个人修养。④在活动中培养自我管理能力。⑤用榜样引领,让他们从榜样身上学到坚强、忍耐、果断等良好品质。⑥请资深心辅老师来校辅导。

(3)部分同学自我激励也不太好。第26题选“C”超过90%,说明他们中绝大多数人不能为了心中目标激励自己;第30题选“C”超过50%,他们中一半人不愿挑战困难。

可开展一些励志活动:①播放一些成功人士的励志视频;②教给学生自我激励的办法;③让学生相互激励,可利用晨会、班会,让学生介绍自己的励志体会。

(4)认知他人的情绪也不理想。第21题、23题选“C”超过70%,第22题选“C”超过60%,这些同学大多数不能认识到别人的优点,不能信任别人,对别人抱有戒备心理。

策略:①开展“悦纳自己,接纳他人”的心辅活动;②在活动中发现他人的优点。③在学习互助小组中了解他人。

(5)人际关系的管理也不太好。第5题选“C”超过70%,第4题选“C”超过60%,第10、16题选“C”超过50%,这部分同学跟别人相处和沟通的能力也欠佳,心胸不够宽广,包容他人的能力不够强。

第8篇:导致校园暴力的因素范文

校园暴力是人际冲突的一个极端,对学生来说是双重伤害,同时也体现出人际交往的问题。青少年共同生活在一起,就应当互相帮助、互相谅解、互相包容,仇恨的种子长不出和平的芽,暴力不能真正的解决问题,让我们一起大声说“远离校园暴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防范校园欺凌安全教育日讲话稿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范校园欺凌安全教育日讲话稿范文1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预防校园暴力,共建和谐校园”。

今年3月28日是第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学校正通过“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开展“预防校园暴力?共建和谐校园”的专题教育活动。

暴力,是指不同的团体或个人之间,如不能用和平方法协调彼此的利益时,用强制手段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方式。校园暴力主要表现为:欺负弱小的同学,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发。例如:叫受害者侮辱性的绰号;对受害者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毁坏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物;对受害者进行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恐吓、威迫受害者听从命令等等。

抵制校园暴力,做为中学生的我们应该做到:

1.培养自己良好的心态,增强自我控制能力,用包容的眼光对待人和事。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应成为我们生活中的行动准则。

2.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正确对待网络、自媒体等的渲染。

自觉远离、拒绝生活中的一些灰色文学、暴力游戏等,不受传媒中的暴力现象的影响,更不能模仿。

3.学会采取正确的方式缓解各种压力,通过恰当的途径进行排解,在压力面前要保持平和的心态,积极与同学、老师或家长沟通,通过交流来释放压力。

4.学会与人交往,提高交往能力,正确处理自己的人际关系。

谨慎交友,拒绝与校外不良青年交往。在受到威胁时候要及时向学校、家长、老师报告或报警求助。

5.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识,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的,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我们都生活在亲情、道德、责任、义务等等交织的社会生活当中,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了家人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创建和谐平安校园。

谢谢大家!

防范校园欺凌安全教育日讲话稿范文2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内容是:拒绝校园暴力,共创和谐校园。

同学们都知道校园是一个供我们读书和掌握知识的地方,这里承载着我们的梦想,但是,如果这片圣洁的土地上因充斥着暴力而失去生命,将是何等的悲哀啊!

“暴力”,它不但可以摧残你的肉体;还可以使一颗纯净的心灵走向弯曲;更能使人的精神受到痛苦的折磨,严重时,能威胁你身边的人的生命安全。

可是,在当今社会,本应清净的校园里,却不时传来有关暴力伤害的消息:学生们互相斗殴,在校外聚众闹事,因几句不入耳的话便出手打人……一起起校园暴力事件不仅让人触目惊心,更为学生自身的安全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大家也一定未忘记那一件件令人惨痛的悲剧吧!一位中学生因在学校教室内被4、5名学生包围,受到了扇耳光、脚踢脸部以及皮球投掷等伤害,而复仇连杀死四人,当这位中学生意识到自己的罪行时,为时已晚,最后在江西被捕,终生坐牢。一位高一学生因被殴打,导致脊椎骨断裂,落下了终生残疾。这些暴力悲剧令人闻风丧胆!然而暴力的脚步并没有停下来,因暴力而流的血还未凝固,它仍在上演,它仍在继续。现在已经毋庸置疑,暴力不仅仅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校园问题,甚至成为每位师生必须思考的问题。

但是如何防止这种不良的行为呢?首先,要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面对每一天,力求上进。二,相信自己的能力,不要产生自卑,自暴自弃或总认为自己不行做不到。三,多与老师家长交流心得,并及时向家长汇报自己的实际情况。四,多参加集体活动与锻炼修养心态等。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拒绝校园暴力,共创和谐校园。从你我做起,从大家做起,从现在做起。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防范校园欺凌安全教育日讲话稿范文3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这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校园安全。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的周一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根据上级有关安排,我校把这一周定为安全教育周。

今年开学以来,各种校园意外事故频繁发生。从北大、清华食堂的爆炸案,到市区一小学生从二楼跳下摔成骨折,某学校一学生因与另一位学生发生争吵而用刀子捅人,令人触目惊心。我们学校也不平静,教室里学生钱包被偷窃,至今窃者还消遥法外,上周五晚上又有一窃者闯入一楼寝室,幸好我们的学生自我防范潜力强,一脚踢去,使小偷仓皇逃窜。所以校园安全应引起我们全体师生的高度重视和警惕。

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我们的学生能否健康地成长,能否顺利地完成学业;它关系到我们的老师能否在一个宁静、安全的环境中教书育人,为国家培养和造就各种人才。因此,校园安全是我们作好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学校教育和首要任务之一无是处,务必长抓不懈,落到实处。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期望各个班级、各位学生认真作好。

首先,我们全校师生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班班长要协助班主任对本班教室里的各种教学设施、用电设备进行一次专门检查,若发现隐患,及时向总务处汇报,防患于未然。

其次,在各项运动中要注意运动安全。上体育课和课处活动前要作好准备活动,运动时要注意不要剧烈地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

第三,要注意教室和寝室的安全。学生上课离开本班教室必须要关好门窗,不能给小偷有可之机;还有个别学生把球带到教学楼,在教室楼的走廓上踢,这种行为既违反了校规,又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试想一想,若把玻璃窗踢碎,玻璃片飞入哪一位同学的眼中,哪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自上学期寝室里因充电失火后,学校已明确规定不能把充电照明灯带到寝室,但是还有一部分同学无视校规校纪,继续带到教室或寝室,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期望有这种违纪行为的同学要立即改正。

第四,要注意交通安全。随着天气的转暖,骑车或公共汽车上学的学生逐渐增多。骑车的学生必须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个性是中环南路上的车车速都比较快,骑车必须要留意谨慎,以防发生意外。公共汽车汽车的同学上下车时、横穿马路时都要注意安全。

第五,自我的所作所为也要有安全意识。青少年时期容易冲动,容易感情用事,因此,在同学间遇到矛盾时,必须要冷静,要理智,切忌用拳头代替说理,给自我和同学带来不良的后果。上学期和本学期都发生了同学间打架的事,期望这些同学必须要好好地反省一下自我的行为,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无愧于嘉中学子的称号。

最后,期望透过安全教育周的活动,在全校构成一个“人人关心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同学们,生命是完美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所以我们必须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潜力,作到警钟长鸣!

防范校园欺凌安全教育日讲话稿范文4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近一个月内,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福建南平实验小学、广东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山东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尚庄小学、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发生了严重的校园安全砍杀事故。已引起了全国的关注,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我们学生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我们老师能否在一个宁静、安全的环境中快乐学习。为了使我们的校园更加安全,期望全校师生都能做到:

第一、我们全校师生都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汇报,防患于未然。

第二、同学们的所作所为也要有安全意识。有的同学容易冲动,容易感情用事,因此,在同学间遇到矛盾时,必须要冷静,要理智,切忌用拳头代替说理,给自我和同学带来不良的后果。

第三、在各项运动中要注意运动安全。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运动时不要剧烈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

第四、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此刻天气渐暖,食物容易变质。不吃霉变不净的食物。

第五、要注意交通安全。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严禁骑自行车上学,严禁乘坐无证报废、不合格的车辆。出入校门步行,放学后不要在校门外逗留;上下学途中横穿马路时要格外注意安全。

第六、严禁攀坐各楼层护栏,不得在各楼层的楼梯或走廊追逐,奔跑,打闹、以防跌倒、摔伤;课间操、放学下楼梯、升旗集会解散时不要拥挤,推搡,按顺序和学校规定的分流要求上下课、间操、升旗、放学,以防发生踩踏事故。

第七、防火、防电要求不摸、不动灭火器材、电线、各种开关;为防止火灾和意外事故。

第八、所有学生务必按时到校(周一至周五上午7:40后,下午1:20后方可到校),不要提前到校,也不要错后离校。周一至周五上、下午放学后没有老师的安排不允许在学校逗留。

第九、此刻天气逐渐转热,不允许任何学生到未开放的游泳场所游泳,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第十、熟悉常用的急救电话号码,如120119110的用途。

同学们,生命是完美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所以我们必须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潜力,做到警钟长鸣!

防范校园欺凌安全教育日讲话稿范文5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这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构建校园安全教育体系,提高自救自护潜力》。

刚刚过去的11月9日(上周五)是全国第十七个“119消防日”,今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生命至上,平安和谐”。

每到冬季,风干物燥,火灾多发。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公安部于1992年发起,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消防日,而11月9日的月日数恰好与火警电话号码119相同,既是对消防工作的警示,也是对火警电话的宣传了。

提到消防,同学们自然会想到令人毛骨悚然的火灾二字。是的,火,带给人们光明,赋予人们温暖。但是火也吞噬了无数生命,留下了累累伤痕。我们不会忘记,2003年11月24日凌晨,俄罗斯莫斯科人民友谊大学学生宿舍发生火灾,近200名学生受伤,41名学生死亡,其中,中国留学生受伤46人,死亡11人。这场大火用血淋淋的数字和惨痛的代价,给我们敲响了安全防范的警钟,警醒我们火灾是威胁日常学习、生活安全的重要因素。身处人员密集的校园的我们,应在脑海中长期鸣响“119”警铃,提高防火意识和技能。期望大家能做到“三懂”、“三会”。“三懂”即懂得火灾的危险性,增强消防意识;懂得火灾构成的原理,不玩火;懂得火灾预防,用心开展消防宣传。“三会”即学会火灾报警方法,学会使用灭火器扑救小火,学会火灾自护自救的方法。要时刻牢记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消除火灾隐患,防微杜渐,防范未然。

与消防安全同等重要的是我们校园安全。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我们学生能否健康成长,能否顺利完成学业;它关系到我们老师能否在一个宁静、安全的环境中教书育人,为国家培养和造就各种人才。因此,校园安全是我们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学校教育的首要任务之一。

据了解,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一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一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种之多,其中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火灾火险、溺水、体育运动损伤等等,这些都时刻在威胁着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有专家指出,透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潜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能够避免的。而导致杯具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的青少年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潜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

我想每一个人都不能也不就应忘记安全与生命是紧紧联系在一齐的。关注安全就是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就是关注我们自我!

安全是师生幸福生活的保证,安全是学校健康发展的前提;安全不仅仅关系师生本人、关系学校、关系家庭,安全同时也关系到我们整个社会、整个国家和整个民族。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期望全校师生都能认真做好。

第一、我们全校师生都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汇报,防患于未然。

第二、要注意心理安全。同学之间要互相体谅和互相理解,多看看别人的长处,尊重同学的不一样个性;同时自我也要以平和的心态来处理自我应对的困难。

第三、体育课、实验课必须要听从老师的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来做,不得擅自行动。如有身体不适要提前老师,便于老师另作安排。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运动时不要剧烈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

第四、课间活动要注意安全,课间游戏不在教学楼内玩,上下楼梯往右走,避免同学之间的磕磕碰碰。

第五、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要到无牌小店去购买食品。

第六、要注意教室的安全。放学离校要关好门窗,关掉所有电源。

第七、要注意交通安全。上下学必须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第八、学会自我保护,在校外不受外界和陌生人的东西,不到游戏机房和网吧活动,不到施工场地玩耍;一人在家,拒绝与陌生人搭话、给陌生人开门。

我们要建立"平安校园",保校园宁静,让孩子平安。期望全校师生都能把安全作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第一准则,都能学习和掌握一些必要的安全知识,了解一些在紧急状态下的急救、自救方法,衷心的期望我们的每一位学生都能在健康的环境下茁壮成长。

第9篇:导致校园暴力的因素范文

一、校园伤害的概念

校园伤害也称学生伤害,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

造成校园伤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不少家长认为,学生踏进校门,监护权即自动地转移给学校,学校即成为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出了事当然应由学校负责。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讲,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学校作为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管理者,对未成年学生履行的是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但履行的不是监护人责任。

二、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情形

1、承担过错责任

对校方责任的归责首先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也称为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一种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普遍适用的归责原则,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判断学校有无责任,首先要看学校有没有过错。有过错就负责,无过错不负责。在实践中,校方的过错主要表现教育缺失、管理不善、保护不力等方面。如发生踩踏事故和食物中毒事件,排除故意人为的因素,学校必然存在着保护不力和管理不善的过错,由此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2、承担推定过错责任

我国法律将公民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发生校园事故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校学生适用的归责原则有所不同。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校方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归责原则为推定责任原则。如此的立法安排,使校方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承担的责任更重,也突显了法律保护更弱者的立法倾向。

3、承担公平责任

在上述两种原则之外,还可能会适用到公平责任原则。适用公平责任的前提,必须是当事人既无过错,又不能推定其过错的存在,同时也不存在法定的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情况。简言之,也就是学校出于同情和人道主义,给予受侵害学生一方的适当经济补偿。请注意,这里只能用补偿,而不是赔偿。赔偿就是有过错,而补偿是学校无过错。

三、教育机构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1、学生生理或心理原因引发的伤害

自身生理原因主要指未成年人的身体疾病。这些疾病包括已知的和未知的,校方对此种原因引起的未成年人伤亡不承担责任。但在未年成人发病或出现自身不适的情况后,如未能履行正常的救助义务的,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心理原因导致的自伤、自残或自杀等事故,学校一般不承担责任。但如果未成年人的自伤、自残或自杀是因教育方式不妥导致的,如侮辱体罚等,则校方应承担部分甚至是全部赔偿责任。

2、无校方参与的校园外伤害

学校的管理范围是有限的,从管理地域来讲,校园内是校方的管辖范围,除非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延伸到校外,否则,发生的校外的伤害,学校一般不予承担责任。如学生自行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意外,除由校车或校方组织接送外,校方对此无管理义务,故不承担事故责任。再如,校园外的溺水、伤害等,校方也同样不承担赔偿责任。

3、未成年人违反校规校纪导致的伤害

未成年学生不服从校方管理,擅自外出或者自行组织活动期间发生的事故,学校尽了管理教育责任的,不承担责任。这个教育管理的责任是否“尽到”是承担责任的关键所在。比如在学生擅自外出时,门卫是否尽到了职,是否进行过阻止,这些看似细节的部分,都是学校承担责任的关键。还有一种情形,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违反学校规定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活动期间发生了事故,这种情况要分不同的情况来分析。如果损害是因学校的设施存在不安全因素造成的(如校舍倒塌、器材损坏),则学校亦难免其责。

4、学生之间的意外行为

未成年的学生课间追逐打闹从孩子的天性来讲是不可避免的,从教育者的角度不应当限制,学校未禁止学生的此类行为,并不属于管理的疏忽和过错。如果孩子的玩耍在正常的范围内,只是由于偶然的和难以防范的意外而发生事故,那么学校就没有管理的过错,不承担责任。

5、校园暴力

据《解放日报》报道,2015年仅媒体公开报道的校园暴力事件,高达60余起。据统计,校园暴力事件有42.5%发生在初中生之间,32.5%发生在高中生之间,学生一般处于13至18岁之间。遏制校园暴力,维护校园安全,已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校园暴力行为已构成违法或犯罪,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行为人承担,与学校无关。

6、不可抗力

如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害,按照法律规定,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校方不承担上述原因导致的事件责任的前提是 “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此种前提也表明学校无过错行为,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校园伤害的应对措施

1、安全教育措施

首先,校园安全教育方面要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进行,从亲情的角度出发,以爱和感恩为主线,用身边的人和事强化学生的代入感,开展安全主题班会、安全主题演讲、安全知识竞赛、主题夏令营、防灾自救演习等形势多样针对性强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思想上树立“珍爱生命,安全至上”的理念,在技能上掌握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中毒等各种安全自救训练。

其次,校园安全教育不仅仅学生的事情,更是家长的事情。因为,学生在校之余有更多时间和父母在一起,家长可以把安全知识、防护知识及自救技巧渗透在日常生活中,在潜移默化中让孩子形成自我保护意识和避险意识,这既是父母对子女爱的表达,也是一种法定义务。

2、安全管理措施

在我国刑法中有一条罪名叫“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这就要求学校在校舍、教学设施方面,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予以消除,否则不仅要由校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校园安全管理的另一个重点领域是食品安全。近年来发生在国内的多起校园中毒事件,在后续处理上存在“没死人就不是大事”和“没死人就不严惩”的倾向。必须制定出台校园食品安全事故惩罚机制和措施,一旦发生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严肃追究食堂承包者和学校后勤部门与主管校长事故责任。

3、保险机制引入

校园安全责任保险又称“校园方责任保险”,通常是指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后,对于学校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来承担。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频发,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其导致的损害赔偿纠纷呈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而校园方责任保险的发展,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很好切入点。

4、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