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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各项医疗制度的不断实施改革,各地医院对于自身的软硬件服务设施正在进行不断的更换和完善。其中,医疗设备作为医院医务工作者进行正常工作的必要工具,它的采购过程有着严格的合同约束。大型医疗设备的购买成本费用高,使用寿命时间也比较长,这就决定了医院在购买医疗设备的过程中,必须做好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避免发生合同纠纷。通过对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寻找对应的解决措施,可以使医院在购买医疗设备的过程中降低成本费用,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开支。本文就医疗设备采购合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相关的解决对策展开详细论述[1]。
【关键词】
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现状分析
在医院医疗设备的购买过程中,为了保证医疗设备的质量以及相关的售后服务,必须引入合同管理。它是指采购过程中保障双方利益不受侵害的重要法律文件管理的过程。这种合同的建立,给双方在购买过程中增加了一定的约束力。合同管理的存在,使得合同在法律范围内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优势,确保了医疗设备在购买过程中的合法性。因此,深入地理解和分析医疗合同管理的相关内容,有利于医疗设备购买工作的顺利进行。
1合同管理综述
1.1合同管理最终实现的目标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双方在完成某些项目合作的过程中,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都能认真地履行自身的义务,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侵害,从而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来进行相关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的本质工作是处理好双方在项目合作的伙伴关系,创造一种互信、相互扶持的良好氛围。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合同双方在项目合作中严格履行自身义务,顺利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内容。通过合同管理的作用,可以保证采购项目产品的质量、成本、产品预付期等方面的内容得到有效保障,从而使采购项目在规定期限内以经济、高效的完成方式达到最终目的。合同管理的建立,有效保证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合作项目完成的效率性。同时,在采购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可以对双方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随时纠正,避免为后期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通过对采购合同的有效管理,具备如下的优点:(1)加强了对采购项目的有效控制和监管;(2)促使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3)节约了买方的采购成本;(4)有效规避了采购合同中的各种风险。
1.2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在完成一些重大项目的采购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事情,这不仅会使双方的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也会造成未来双方间合作的隔阂。为了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切身利益,促使采购过程的正常进行,便引入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存在,使得采购项目可以在一个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完成。通过对合同条款的设立和修改,可以对采购过程中双方的一些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同时,对于采购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合同管理也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条例。这些管理条例的存在,大大降低了交易过程中双方经济损失的概率。因此,做好合同管理的工作,对于采购项目的顺利完成具有现实的参考意义。
2当前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当前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的现状
在过去的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一般的合同样本都是由供货商制定并出示,购买成本费用较大的医疗设备才会使用相应的合同。但是随着法制化社会的建设发展,各大医院对于医疗设备的购买过程,投入了更多的工作精力。现阶段下,当医疗设备成本费用超过仅几千的条件下,一些医院也会签订相应的合同。对于一些小型医疗设备的购买,且购买数量较多时,有些医院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尽可能地通过合同管理的作用降低成本费用。并在每次合同签订完毕后,医院会进行相应的存档分类,认真保存。档案的存取工作需要人力、物力的支持,这也侧面体现出了当前社会形势下医院对于医疗设备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2.2当前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客观的问题,主要体现在:(1)缺乏交货期对于产品的验收意识。在规定的期限内,供货商将自己的产品送到医院时,相关的医疗设备接收的工作人员有时直接签完单子将设备直接放入库房,或者大体进行外观上的检查。这种没有经过仔细的检查而造成后期医疗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行为,是医疗设备接收工作者责任意识薄弱、对待自己工作不负责的体现。(2)忽略了医疗设备的质保期。一般大型的医疗设备质保期都在五年之内,而在医院与供货商合同管理的规定中写明:当医院在使用大型医疗设备一年后没有发现设备的故障问题,医院就必须将约定的质保金返还供货商。但是,在质保金退还后设备出现故障,当初的合同管理很难要求供货商继续履行自身的义务。(3)缺乏质保期内对于设备的维护意识。在质保期内,相关医疗设备工作者总是认为设备即使出现问题也会有相应的供货商维修,没有养成对医疗设备经常检查维护的习惯。(4)缺乏对合同的认真审核。在采购医疗设备的过程中,医院的工作者由于工作的疏忽大意或是自身专业水平的能力有限,在供货商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到合同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导致后期的医疗设备交付过程中双方出现了一些分歧,影响了设备采购的进度。(5)对质保金的理解能力不足。质保金是为了确保医疗设备在交付后,可以在一个规定的期限内保障医疗设备正常工作,不会出现故障问题。正常情况下相关的工作人员都会要求延长退还质保金的期限,但是实际工作中,有些工作者忽略了质保金的重要作用,导致在质保金退还后,设备出现故障却无人检修的尴尬局面[3]。
3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问题解决的对策
3.1认真审核供货商的行业资质
大型医疗设备的售卖过程中存在着一笔可观的利润,这就直接导致了某些供货商在实际的采购项目合作中通过一些虚假的技术手段,假冒合格资质齐全的供货商。这就需要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人员进行认真的审核,查看项目合作的企业是否具备专业的资质要求。主要审核的范围有:(1)企业的法人代表营业执照。通过查看营业执照的编号,并到相应的登记机关去核实查证,看是否存在这样的企业。(2)查看是否有国家卫生部下发的《消毒卫生许可证》。(3)查看是否有国家环保部下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4)查看是否有国家质检部下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通过对类似证件的审查,可以确定供货商身份的合法性。
3.2认真检查供货商过往履行合同的能力
通过网络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对同类行业的认真打听,找到可以证明供货商的经济实力、信誉等级的相关记录,从而考虑是否与该供货商进行业务上的合作。这种审查工作需要医院工作人员保持一种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最有效的身份证明,从而加快采购项目的工作进度。
3.3做好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
在这一工作的具体完成过程中,需要经过一些必要的步骤。比如,交付医疗设备时,打开设备的外箱:检查设备的整体外观是否受到损伤;箱子里的零件是否与订购的清单相符合;供货内容与合同内容是否相符合等。在这一工作的进行过程中,医院科室设备人员、产品设备管理人员、供货商或其代表必须同时在场,保证检验过程的真实合法性。当设备的外观及相应的手续通过初检后,需要对设备的实际工作性能进行相应的测试。具体过程包括:(1)产品的型号、参数、规格、数量;(2)由设备人员和医学工程师同时对设备的工作状态做一个整体性能的评估,看设备是否达到国家的行业标准;(3)对设备的合格证、保修卡以及其它部门出具的相关检验证明进行存档管理,以便日后随时查看。在对医疗设备性能测试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性能出现问题,要与供货商及时的沟通,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重新整改。同时,也应该主动记录下设备发生问题的时间、具体的问题现象和可能造成的后果,这样就避免了下次重新测试设备工作状态下一些常规步骤的重复执行,省去了资源的不必要的浪费。
3.4加强合同产生过程中的一些管理
在合同生效后,合同当事人都有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当双方当事人对于某一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可能造成合同更改现象的出现,这时需要双方进行必要的协商处理。类似的合同风险管理及合同结束后的一些工作,也需要认真对待。
4结束语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医院在各方面的管理制度相对比较完善,各项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开展下去。但是,在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管理方面,依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于医院整体的工作效率有着很大的影响。基于此,本文通过对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分析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通过这些方法的有效应用,希望对相关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方面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作者:卢志民 单位: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参考文献
[1]罗峥,刀庆威.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J].中国医疗设备,2010,(10)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能够改善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风险起到预防的作用,从不同程度上让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保证了事业单位的价值,同时也促进了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问题的目标实现。根据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具体情况,可以从审计管理和增值型内部审计两个方面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工作加以探讨。由于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基本研究才刚刚开始,因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相关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还比较欠缺,这就导致了事业单位的合同种类的选择上需要进一步加强,而且也要及时的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加以解决,以此来促进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完成。
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出现的问题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台帐和登记情况也都要就拿下有效的控制。然而,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论述如下:
(一)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相应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并不完善。而且很多内部控制的审计制度没有详细的内容。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物资管理制度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审计三个方面。首先,财务管理制度只是单纯的介绍了相关的执行资料,却并没有健全审查制度,包括计划、资金、收入等等都不够健全。其次,设备物资管理制度的审计是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这一环节进行的并不健全,而且分工也不够明确。最后,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审计上,由于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恰当的情况,这就导致劳动人事制度的审计工作对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热情没有好处,甚至会产生没有负责人的情况。
(二)财务项目结算大部分无结算依据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财务项目结算工作都没有按照严格的规定进行合同条款的签署,而且经常使用的结算方式都是通用条款,导致事业单位的造价提高。而且经常会产生这种结算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这是导致财务项目结算产生的重要原因。再加上没有依据的结算导致合同违约,甚至对结算款不能及时偿还等情况,都是导致财务项目结算的重要原因。
(三)合同变更程序执行不到位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合同变更,会产生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合同条款的约定并不按照规定的条款原则进行确定,同伙私也没有履行合同规定中的各个条款,产生违反原有规定的质量问题,或者是变更前已经签署了最终确认合同等情况,都是导致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的重要原因。
三、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对策
(一)优化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够完善之处,因而需要进行及时的优化和修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虽然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要求,然而却存在内容分散,条款单一等等情况,对合同管理制度造成一定的影响。因而,要想让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顺利进行,必须对合同的变更、落实等进一步优化,体现出各部门负责的执行制度,以此促进审计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财务结算管理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有关财务结算管理的相关工作必须要进一步加强。要对合同中设计的单价合同,进行及时的清算,对工作量不同的合同也要加强财务结算。尤其是要由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财务结算工作,要保证事业单位有具体的部门对财务结算管理进行备案,以此来促进财务结算金额能够得到及时确认,避免了合同管理的毫无根据。要保证人员的收入稳定,加大调节力度,避免存在合同风险等问题,以此促进合同的正常运行。加强财务结算管理同时可以让事业单位的结算条款更加的清晰,促进结算条款的正确性,让合同项目与事业单位的预算相一致,保持了结算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也能避免其他单位从中获得不合法的经济利益。
(三)明确法律对合同变更的规定
针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产生的合同变更问题,要通过相关法律来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具有不够完善的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依据、条件及需要的相关手续问题。这就需要事业单位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机械能落实,以此来增强负责人的责任心。可以通过具体的规范文本对合同加以规定,而且要严格依据合同变革的具体规定进行。同时,在合同变更过程中,要保证每一个程序都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要在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下,才能加以变更。而且对事业单位的公章也要加强管理,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对合同变更加以规定,以此避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的产生。
四、结束语
关键词:施工合同 管理 对策
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我国建筑领域市场化的推进以及我国建筑业国际化的趋势,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只有合同管理规范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一、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2. 合同部分有失公正,存在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施工合同文本看,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为保护业主制定的,过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同时,由于目前建设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如有的业主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背离招标文件,或要求附加条款,或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给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有的业主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而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不合理的一些条款。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3.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对于业主而言也是一样的,只是目前的市场中,通常业主是用不上索赔手段的。前述问题或现象的存在,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如应及时变更索赔的没有变更索赔,应当发出的书函没有发,应签证确认的文件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却过了诉讼时效,应当重视证据(如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等,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损失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减少了利润。
4、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的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有的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质,专门从事资质证件租用业务,非法谋取私利。上述行为同样影响了建设市场的秩序。
5、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这些施工队伍缺乏对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严重影响到工程进度、质量,或产生隐患。
6.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主要表现在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1.提高合同管理意识
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将企业的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合同管理范畴,切实按合同要求办事。企业领导对合同及合同管理工作要常抓不懈,通过经常举办学习班、讲座、办理各种宣传栏等方式,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把按合同程序办事、认真执行合同要求,变成全员的自觉行为。
2.建立合同管理机构
要从上到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合同管理覆盖到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设置专职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员,并具体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地位、职能,合同管理部门与其它执行部门的职责范围,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最终形成从合同谈判、审核、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到监督检查,保证合同有效实施的组织保障体系。明确合同管理流程,对建立的组织机构,必须明确与之相应的工作流程,涵盖合同签订前对招标文件分析、合同文本审查、工程合同策划等,如分包合同策划、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到合同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比分析、诊断,合同变更、索赔和反索赔等过程,均要建立有效的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职责明确,奖惩分明,避免职权交叉,互相扯皮。
3.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后,首先,要由招投标中编制“报价标”和“技术标”的部门,与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其次,由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对项目管理人员、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通过技术交底,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通过层层合同责任分解,层层合同责任落实到人,使各工程小组都能尽心尽职。建立动态工程信息管理机制,以便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种种问题作出决定。
4.重视合同文本分析
合同文本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法性分析。包括: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特别是要具备各种批准文件;招标投标的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二是完备性分析。包括:构成合同的种种文件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对各种问题的规定有没有遗漏;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清楚的;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应尽量采用或参考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5.重视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管理者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须与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再进行合同变更。实际中不少承包商往往不重视变更管理,对业主要求的变更往往是无条件的服从、履行,导致工程做完却不能进行变更,无法得到赔偿。
6.加强分包合同及外部劳务管理。在业主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允许的情况下,工程可以分包,但由于目前没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所以合同管理人员在订立分包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划清合同界面,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严格外部劳务资质审查及其它综合信用审查,使用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使劳务管理符合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
7.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合同管理人员首先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其次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胜任合同拟稿、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熟悉工程造价和会计账务;为与国际接轨,还要能够阅读和翻译英文合同文本。应当从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中挑选一部分具有潜力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以缓解合同管理人员不足的现状。
1.合同签订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风险
(1)质量及验收的条款
①工程项目。工程项目一般须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可采用国家工商总局、住建部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其规定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的评定是以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验收人员为当地政府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人、企业相关专业人员。②货物的采购。需对货物的技术指标、参数进行准确、详尽的表述。若该货物的质量标准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须明确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比如钢材、钢管、水泥等;对特殊的设备,还应安排生产技术部门编写技术条件书,对质量技术指标、参数、规格,以及验收标准作详细的规定。③服务项目。服务项目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一般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作为参考依据,需依靠日常工作的经验积累及参考其它兄弟单位或同行的经验制定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比如聘请法律顾问、安保服务、保洁服务等。
(2)付款和定金条款
在合同文件的编制过程中,一定要将付款的具体时间节点约定好,若约定的时间节点不够明确、清楚,当对方的工程进度或交货进度违约时,对方往往就会找采购方不按时付款的借口。另外,合同必须将订金与定金区别开。“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3)争议管辖的条款
合同文本需标明具体有管辖权的法院,防止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能为争取有利于本企业的诉讼地;合同中应将诉讼管辖地法院或仲裁机构名称具体明确。
(4)违约的责任条款
合同文本需要明确对方的责任。《合同法》明确规定,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索取相应的违约金、赔偿金。但是,如果签订的合同中没有约定对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金额,若发生合同纠纷时,法院则可能不支持收取违约金,法院认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放弃了违约金的赔偿。
2.履行合同过程常见的法律风险
(1)合同的变更
双方对合同中的相应义务及权利进行变更时,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协商工作,补充签订相关的合同后方可生效。特别是发电企业工程款或货款的支付,必须严格根据合同的约定来付款。如果要变更收款单位的名称,双方更需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实施。
(2)履约期限
《合同法》对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有明确的规定。所签合同所约定的具体合同期限对合同履行有重要影响,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应经常对合同进行检查,若发现逾期的债权债务,需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补救,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3)保存证据
电力企业在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时,应妥善管理合同及相关资料,例如合同履行记录、对方的资信资料、往来的传真、收货单据、验收记录等都应保存好。对合同原件进行妥善保管是履行合同最关键的条件,且是进行索赔的主要证据,若合同原件丢失了,进行索赔时就会处在被动的局面,甚至还会出现无法索赔的情况。另外,合同中的商业秘密比较多,必须重视其保管工作,防止泄露。
二、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中防范法律风险的相关对策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由于国内企业的资信、素质参差不齐,一些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经常有各种经济纠纷、违约的问题产生,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导致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受到阻碍。电力企业需建立健全严格、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通过有效、科学的制度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一个完善的、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明确分级管理和合同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审计监察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合同备案制度等。只有将合同管理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企业的主管部门、各级相关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把各项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才能防范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法律风险,切实有效的维护企业的利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2.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电力企业在开展合同管理的工作时,应该不断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企业只有不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相关法律意识,才能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有效避免法律风险的产生。电力企业应该不定期进行相应的法务培训、学习,培训过程中可以根据员工身边的各种案例,对合同签订中的争议、潜伏的隐患、不明确的约定等进行针对性的讲解。在开展法务培训时,讲解人员应该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懂的语言对相关内容进行讲解,合同管理人员才能更好的对所讲知识进行理解,并进行反思。另外,合同管理人员在加强培训学习的同时,还应及时收集国家或行业对标准合同范本的修编信息,以免签订合同时使用到过时的范本。
3.应给予企业专业法律顾问足够的重视
电力企业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时,应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重视专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可有效的防范企业的法律风险。企业在进行合同审查阶段时,就应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文本审查;对于重大项目或事项,更应充分发挥和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应在项目或事项的决策阶段就请法律顾问参与进来,多听取法律顾问从法律的角度提出的意见。企业领导必须重视法律顾问提出的各种意见,把所提的各种意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处理指导意见,并把处理指导意见贯彻到项目或事项的决策、谈判、实施等过程中。另外,企业遇到合同争议或纠纷时,应第一时间咨询法律顾问意见书,并做好诉讼、仲裁等工作。
4.其他应重视的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合同条款意思的准确性,条款内容所要表达的意思不能存在歧义,且应具有一定可操作性,以便于签订合同的双方履行相应的义务。企业所签订的合同还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签订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合同;为防止合同履行中产生各种争议和纠纷,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约定争议和纠纷的处理方式。
三、结束语
关键词:合同 管理 法律 决策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的经营成败与合同以及合同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企业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
合同签订阶段常见的问题情形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不成立的;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
合同履约阶段。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施工企业,通过合同变更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原材料大幅涨价致使企业难以承受,已显失公平,企业有权要求变更或撤消,但企业不行使或未及时行使;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应当追究的债权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起诉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企业不会或不善于行使。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设计文件,因发包人的原因中途停建、缓建,承包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企业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但却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对市场来说,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增强顾客满意,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转贴于
对策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企业法律顾问的考试,选聘专职企业法律顾问。选送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企业、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由上而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企业应当独立设置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全权负责单位的法律事务,配合合同专项管理部门,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诉讼的作用。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则根据自身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
参考文献
[1]《合同管理办法》
[关键词]招投标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招投标合同管理在项目工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下面对招投标合同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解决的对策与方法。
1招投标合同管理中存的问题
1.1招投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编制的相关文件质量不合格。表现为对于工程项目在开工以后的具体款项没有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解释,并且在操作中容易出现问题,使得最终的招标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并且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和法律纠纷。(2)不合法招标单位容易钻空子。在招标时,相关招标单位使用各种手段,通过串标等违法行为使合同中的乙方占据了很大的主动,损害了承包方的利益,为采取不正常手段中标提供了可能。(3)评标专家的基本作用无法有效发挥。部分评标专家在没有对文件进行仔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给出结论,使结论与实际出入较大,进而造成中标质量较低的局面。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大量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如果在交易时没有遵照市场规则与合同进行操作,很容易引起贸易纠纷。且目前我国还尚未适应国际市场,导致建筑企业失去了与国外承包商的竞争机会,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做好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
1.2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合同谈判组织不到位。招标以后不能及时鉴定合同的细节条款,没有对单位实力以及能否兑现合同条款进行有效分析,收集到的各种信息不实,有的甚至是虚假的;谈判时没有对市场和相关技术指标进行分析,合同会存在一些不确定性。(2)对于已经签订的合同,对应的管理责任分工不细。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没有移交到相应的单位,缺乏应有的明确交接手续,使相关单位无法正常研究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自然也就不能严格遵守合同。(3)在合同签署后,对中标单位的履行情况没有进行详细的查看,不能预防违约事件的产生,因此有可能因为违约而造成经济损失。进入新时期之后市场机制得到了完善,各个管理部门必须要转换自身职能,合理应用经济、法律手段来调节市场,对于建筑工程领域而言工程承包商是主体,在进行生产与管理活动时必须要根据市场规律来办事,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招标合同属于管理制度的重点内容,也是调节承包商与业主经济活动的法律依据与行为规范,做好招标合同管理工作,既是市场经济的客观发展要求,也是提升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的有效保障。
2解决招投标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
2.1推行制度化检查机制
将合同单位的履约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上级部门应该对汇报内容引起足够的重视,组织详细的检查并形成制度。要对中标方进行详细考核并奖罚分明,督促各单位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并对各单位的检查结果进行详细总结和分析,从而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2.2完善管理标准与流程
认真掌握管理工作所依据的标准及流程,以制度为前提,以管理为核心,认真学习管理工作的标准及流程。管理部门应根据详细的流程来展开工作,在事前尽量避免不合理现象发生。
2.3提高材料真实性
不断提高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可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单位的骨干及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对比较重要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也可以邀请专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研究。相关人员以及专家要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进行复审,承办部门要对评审结果进行记录,以更好的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使资料、合同更加准确,降低招投标工作中的不利因素,为将来的招投标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2.4规范审查工作
对重要的文件进行认真编写,以更加规范的审查促进交易管理,让投机厂商无立足之地。预防恶意价格中标可以运用拦标价的招标方法,加强评标纪律的严肃性,对评委的思想意识进行提升,评委要对自身提出的意见和结果负责,从而消除厂商的投机意识。明确上限要求的保证金额,相关法人全部到场,进行详细文件资料的提供,排除不合格厂家。
2.5加强合同管理
单位对财务人员、重要文件、合同谈判者进行制度约束,使合同按照合同规范内容进行签署。财务人员应该对价格、结算以及质保金等各个方面的各项指标和条款进行细致全面的审核,更加准确、具体的掌握各项经济事物,更好的对成本和资金进行控制。发挥财务人员的监督职责,对会计审核、拨款等重要事项以及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对与合同规定和标准不符的开支一律不予支付。正确合理的运用合同管理中的实际经验,提升财务管理的力度,有效预防超拨付资金现象的发生。
2.6提高合同管理的认识
相关人员必须对工程招投标合同有正确的认识,树立法制观念。在签订招投标合同时要仔细斟酌、查阅,将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都考虑到其中,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建立合同审查与监督机制。要求承包商严格遵循行业法规,按照规范订立合同,做好后续的跟踪与管理工作,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率。
3结语
招投标合同的管理不仅影响着项目工程的实施效果,也是促进建筑业蓬勃发展的重要保障。招投标合同是建筑工程顺利实现的一项基础条件,相关单位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必须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以更好的实现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1]唐述实,王海全,熊敏芳.浅谈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合同管理[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23).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评估;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在具体施工过程中会受到因素的影响,而且会受到多个市场经济主体的影响,各大经济主体为获得更多经济效益,经常会发生矛盾和纠纷。而工程共同则是连接各个经济主体的主要纽带,也是减少确保工程能顺利进行的主要途径。但是在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会受到各种各样的风险,既包括外界因素的变化,也包括合同管理制度的缺陷,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合同管理面临的风险,在这样的基础上开展工程合同管理中风险评估及应的分析和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1.工程概述
某建筑工程,地下2层,地上27层,总建筑面积为4.24万平方米,在开始施工前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各个施工工种,并签署了相应的工程合同。但是在具体施工中,受到市场经济变动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工程合同管理中遇到了合同订立风险、合同文本内容风险、合同履行风险,严重影响了工程合同作用和价值的发挥。通过对工程管理风险进行深入的评估,并制定了有对性的应对策略,把工程合同管理中遇到风险一步步化解,值得其他单位广泛学习和借鉴。
2.工程合同管理风险评估的内容
风险评估在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
2.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指的是要通过相应方法和手段,识别出可能会影响合同管理目标实现的潜在事件或者事故。既包括有潜在负面影响的事项,也包括那些代表机会可能的事项。通过分析影响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因素,就可以有效确定会对工程合同造成影响的主要事项。在具体识别过程中,既要识别出主体层次的事项,也要识别出活动层次的事项,不但要避免过去发生的风险重新发生,而且要做好未来可能发生风险的防范工作[1]。
2.2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的主要作用是充分了解合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确定风险的可容忍性和可接受性,并制定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在《ISO31000风险管理原理与指南》中明确提出,风险分析的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内容:第一,确定已经识别出的风险事件的结果以及发生风险的概率;第二,考虑现有风险防范措施的效果;第三,根据风险发生的概率和结果,确定风险水平。
2.3风险评价
工程合同风险评价指的是对风险发生的概率以及风险发生以后造成的损失进行深入分析,从而获得描述风险的综合指标———风险量。并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对策。就该建筑工程而言,在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遇到风险指标包括[2]:合同订立风险、合同文本内容风险、合同履行风险。
3.工程合同管理风险的成因
3.1合同管理战略与文化风险
到该施工单位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发生风险的主要原因在公司内部没有形成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意识,同时也没有形成良好的合同管理文化。整个公司内部都缺乏工程合同管理意识,在公司内部没有形成良好的工程合同管理文化氛围。
3.2合同管理组织结构风险
工程合同管理职能部门是建筑工程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部门,其组织结构可以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大小以及复杂程度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结构形式.
3.3合同管理人员风险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同时也具有极强的专业化,需要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经济、工程、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任何一方面没有达到具体要求,都可能引发工程合同风险[3]。
4.工程合同管理中风险的应对策略
根据该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风险评估指标的结果,以下针对该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指标制定了相应的应对策略
4.1合同订立风险应对措施
通常情况下,合同订立中所遇到的风险指标包括:相对方投资风险、相对方信用风险、立项合同规范性风险、资金来源风险四大类。相对方投资风险的应对措施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入手:第一,证明合同相对方依法成立,并保存相应的登记文件;第二,对合同签订方的相关资质以及经营许可证书进行核实;第三,如果合同签订方是跨市施工,则要求其当地建设施工行政部门办理相应的备案准入证。相对方信用风险应对措施,要求合同签订方提供其能够胜任此次工程项目的能力,也可以通过调查分析的方式或者相行业协会等部门充分了解合同签订方的商业信誉。对于某些相关信息掌握不全面的信息,要采取要求合同相对方提供担保的形式,将相对方的信用风险进行转移。立项合规性风险的应对措施,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入手:第一,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并严格履行和环境因素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第二,在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之外,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需求,必须遵守和自愿遵守的一些要求[4]。资金来源风险应对策略,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注意分级审批和权限资金的使用情况,并严格限制对外担保权和对外投资权。落实资金集中管理制度,提高资金的应用效率和安全性。
4.2合同文本内容风险应对措施
合同文本内容风险包括:合同标的实施风险、财务结算方式风险、质量风险、安全环保风险、技术风险与法规标准适用风险。合同文本内容风险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分险评价指标中最重要的风险指标,所以应对此类风险时,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从多方面入手,才能有效控制合同文本内容风险。通过各关业务管理部门根据职能权限对施工合同进行审查的方式,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进行经济、技术和法律审查。
4.3合同履行风险应对措施
有建筑工程在具体施工中,很多工程项目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更,因此合同履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风险也是具备不确定性的。也是工程合同管理的难点和重点。在应对此类风险中,必须充分应用现代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的方法,才能最大限度上降低合同履行风险的影响。从而实现最优化的合同管理风险分析评价方法,减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风险,为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在我国企业中的运用提供一定的思路与方法。
5.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结合工程实例,深入分析了工程合同管理风险评估的方法和应对措施。造成工程合同管理发生风险的因素有很多,因此在具体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应用现代合同管理学知识,并结合建筑工程的情况,合理分配工程合同管理组织结构,才能把风险控制在萌芽之中,为建筑工程的顺利竣工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罗颖芳,刘晓东.论工程合同管理中风险评估及应对[J].珠江水运,2014(16):50-51.
[2]薛冰.公路工程建筑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措施[J].交通世界,2017(27):132-133.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造价;管理;途径;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完善,建筑市场风险进一步加大,工程参建各方对施工合同管理也越来越重视。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工程参建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是确保建设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控制工程投资,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一、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作用
根据《建筑法》规定,施工前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在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签证、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字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二、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脱节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部联系,它是有效控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建设单位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二)建设单位合同法律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签定不规范,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主要表现在一下三方面:不习惯按法律规定规范合同;不习惯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找合同,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或者请客送礼,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和专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三)很多中小项目没有按合同示范文本签定施工合同
自1991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联多次制定相应法规政策,目的是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维护建筑行业内正常的经济秩序,但是,一些建设单位不能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也有的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的程序报建及招投标,由建设单位自己指定施工单位,用自己制定的施工合同文本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
(四)施工合同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发出的订立施工合同的要约,投标文件是施工企业回复建设单位要约中全部条款的承诺,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做出按要约签订施工合同意思的表示。由此看来,招投标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买方市场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款,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
三、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途径
可以通过以下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来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从而实现工程造价控制:
第一要提高合同签订时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施工合同的签订是进行合同管理的前提和根据。一般的建设工程具有耗资额度大、涉及范围广、个性差异大、履约时间长的特点,所以在实际中就需要清楚和完整地规定出合同的内容及细则,语言要严谨准确,避免使用带有歧义的句子,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充分保证合同的履行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合同的订立还要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保持统一与和谐,这就需要严格制定相关的合同条款,仔细区分出条款的类型究竟是属于明显工程价款的条款,还是属于可转化为经济责任的条款,又或者是属于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不同的条款的作用和目的有所差异,要仔细辨别,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要加强对实际施工工程项目变更的管理,及时了解和记录。在施工阶段,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主要包括工程设计的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工程项目变更。这些变更往往直接导致工程成本费用的增加和施工工期的延长,从而导致施工费用的增加。所以要对工程变更进行及时的管理与控制,将由此引起的成本增加度降低到最小值。根据实际情况要先对施工工程量和成本造价的增减进行科学的分析,在准确掌握变更价款的基础上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三要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质量。现场签证的作用是处理合同价款中没有包含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又出现了的特殊情况的书面根据,现场签证所产生的费用同时也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签证将会以价款的形式最终体现在工程的竣工结算中,所以对签证的控制和管理也会对工程的造价控制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不对签证进行有效控制,工程的结算工作将无法按照规定顺利展开,加强管理、并在工程造价的控制过程中严格按照签证的审核确认程序执行才能保障工程的经济效益。
第四是要加强工程的质量与工期的管理。很多合同纠纷的问题都与工程质量有关,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出工程质量所必须达到的标准,同时还要规定工程的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的相关处理办法,以及相应的赔偿办法。工期的延长会直接导致费用的增加,很容易产生纠纷问题,也会间接地影响生产、销售等一系列的环节,经济损失比较严重。所以对工程变更造成施工工期的延长必须按照工程变更的具体审核步骤和标准来进行。倘若是因为承包商自身的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则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来承担经济损失。此外加强工程款项的支付管理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因为付款不及时,或者没有依照合同约定的数额付款,承包商的利益受损,纠纷就随之而来,而多付或超付的款项也难以追回,发包商的利益就受到损失,所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计算、支付、回扣方式等。
四、应对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4.1施工合同的签订
在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该尽量采用标准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尽量使用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这样可以大大降低拟定合同时出现漏项、缺项及不平等条款的几率。另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达到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效果。
4.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应该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二是要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核、拨付。
4.3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①重视现场签证。进行现场签证时,要真正做到现场签证,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以便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②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有变更应进行严密审核及分析。③及时处理损失。④对于没有合同约定和定额未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4.4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履行情况
工程项目合同内容包含面广,涉及项目多,可以直观的反映出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貌,所以在合同终止后,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做到合同前中后具备规范化。
结束语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建设相关的事宜必须要围绕着合同来进行,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必须要做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化。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及了解其重要地位,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以便更好的解决新问题,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范喜菊.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在施工过程中的运用[J].科技信息,2008(30).
[2]田雪华,周祝.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城市经济.2011(14).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施工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公路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签订好公路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施工单位)都是十分重要的。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和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相互权力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把技术、经济、法律三者科学的结合在一起,它是订立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经济活动的依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调工作关系,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达到顺利完成工程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完善工程合同,做到管理依法,运作有序,有利于在工程建设中,做好公路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规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扯皮、纠纷和经济损失,确保按期完成公路工程目标和任务。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一、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主要表现在:
(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项目管理问题。
1.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工作
签订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2.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规范管理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公路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履行作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
(1)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
(2)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3)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4)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
(5)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承包人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承包人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在激烈竞争的公路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5.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公路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目前这方面的法制建设已有了可喜的变化。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搞)中倾向于确认“阳合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