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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各项医疗制度的不断实施改革,各地医院对于自身的软硬件服务设施正在进行不断的更换和完善。其中,医疗设备作为医院医务工作者进行正常工作的必要工具,它的采购过程有着严格的合同约束。大型医疗设备的购买成本费用高,使用寿命时间也比较长,这就决定了医院在购买医疗设备的过程中,必须做好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避免发生合同纠纷。通过对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寻找对应的解决措施,可以使医院在购买医疗设备的过程中降低成本费用,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开支。本文就医疗设备采购合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相关的解决对策展开详细论述[1]。
【关键词】
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现状分析
在医院医疗设备的购买过程中,为了保证医疗设备的质量以及相关的售后服务,必须引入合同管理。它是指采购过程中保障双方利益不受侵害的重要法律文件管理的过程。这种合同的建立,给双方在购买过程中增加了一定的约束力。合同管理的存在,使得合同在法律范围内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优势,确保了医疗设备在购买过程中的合法性。因此,深入地理解和分析医疗合同管理的相关内容,有利于医疗设备购买工作的顺利进行。
1合同管理综述
1.1合同管理最终实现的目标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双方在完成某些项目合作的过程中,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都能认真地履行自身的义务,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侵害,从而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来进行相关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的本质工作是处理好双方在项目合作的伙伴关系,创造一种互信、相互扶持的良好氛围。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合同双方在项目合作中严格履行自身义务,顺利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内容。通过合同管理的作用,可以保证采购项目产品的质量、成本、产品预付期等方面的内容得到有效保障,从而使采购项目在规定期限内以经济、高效的完成方式达到最终目的。合同管理的建立,有效保证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合作项目完成的效率性。同时,在采购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可以对双方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随时纠正,避免为后期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通过对采购合同的有效管理,具备如下的优点:(1)加强了对采购项目的有效控制和监管;(2)促使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3)节约了买方的采购成本;(4)有效规避了采购合同中的各种风险。
1.2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在完成一些重大项目的采购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事情,这不仅会使双方的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也会造成未来双方间合作的隔阂。为了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切身利益,促使采购过程的正常进行,便引入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存在,使得采购项目可以在一个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完成。通过对合同条款的设立和修改,可以对采购过程中双方的一些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同时,对于采购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合同管理也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条例。这些管理条例的存在,大大降低了交易过程中双方经济损失的概率。因此,做好合同管理的工作,对于采购项目的顺利完成具有现实的参考意义。
2当前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当前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的现状
在过去的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一般的合同样本都是由供货商制定并出示,购买成本费用较大的医疗设备才会使用相应的合同。但是随着法制化社会的建设发展,各大医院对于医疗设备的购买过程,投入了更多的工作精力。现阶段下,当医疗设备成本费用超过仅几千的条件下,一些医院也会签订相应的合同。对于一些小型医疗设备的购买,且购买数量较多时,有些医院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尽可能地通过合同管理的作用降低成本费用。并在每次合同签订完毕后,医院会进行相应的存档分类,认真保存。档案的存取工作需要人力、物力的支持,这也侧面体现出了当前社会形势下医院对于医疗设备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2.2当前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客观的问题,主要体现在:(1)缺乏交货期对于产品的验收意识。在规定的期限内,供货商将自己的产品送到医院时,相关的医疗设备接收的工作人员有时直接签完单子将设备直接放入库房,或者大体进行外观上的检查。这种没有经过仔细的检查而造成后期医疗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行为,是医疗设备接收工作者责任意识薄弱、对待自己工作不负责的体现。(2)忽略了医疗设备的质保期。一般大型的医疗设备质保期都在五年之内,而在医院与供货商合同管理的规定中写明:当医院在使用大型医疗设备一年后没有发现设备的故障问题,医院就必须将约定的质保金返还供货商。但是,在质保金退还后设备出现故障,当初的合同管理很难要求供货商继续履行自身的义务。(3)缺乏质保期内对于设备的维护意识。在质保期内,相关医疗设备工作者总是认为设备即使出现问题也会有相应的供货商维修,没有养成对医疗设备经常检查维护的习惯。(4)缺乏对合同的认真审核。在采购医疗设备的过程中,医院的工作者由于工作的疏忽大意或是自身专业水平的能力有限,在供货商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到合同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导致后期的医疗设备交付过程中双方出现了一些分歧,影响了设备采购的进度。(5)对质保金的理解能力不足。质保金是为了确保医疗设备在交付后,可以在一个规定的期限内保障医疗设备正常工作,不会出现故障问题。正常情况下相关的工作人员都会要求延长退还质保金的期限,但是实际工作中,有些工作者忽略了质保金的重要作用,导致在质保金退还后,设备出现故障却无人检修的尴尬局面[3]。
3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问题解决的对策
3.1认真审核供货商的行业资质
大型医疗设备的售卖过程中存在着一笔可观的利润,这就直接导致了某些供货商在实际的采购项目合作中通过一些虚假的技术手段,假冒合格资质齐全的供货商。这就需要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人员进行认真的审核,查看项目合作的企业是否具备专业的资质要求。主要审核的范围有:(1)企业的法人代表营业执照。通过查看营业执照的编号,并到相应的登记机关去核实查证,看是否存在这样的企业。(2)查看是否有国家卫生部下发的《消毒卫生许可证》。(3)查看是否有国家环保部下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4)查看是否有国家质检部下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通过对类似证件的审查,可以确定供货商身份的合法性。
3.2认真检查供货商过往履行合同的能力
通过网络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对同类行业的认真打听,找到可以证明供货商的经济实力、信誉等级的相关记录,从而考虑是否与该供货商进行业务上的合作。这种审查工作需要医院工作人员保持一种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最有效的身份证明,从而加快采购项目的工作进度。
3.3做好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
在这一工作的具体完成过程中,需要经过一些必要的步骤。比如,交付医疗设备时,打开设备的外箱:检查设备的整体外观是否受到损伤;箱子里的零件是否与订购的清单相符合;供货内容与合同内容是否相符合等。在这一工作的进行过程中,医院科室设备人员、产品设备管理人员、供货商或其代表必须同时在场,保证检验过程的真实合法性。当设备的外观及相应的手续通过初检后,需要对设备的实际工作性能进行相应的测试。具体过程包括:(1)产品的型号、参数、规格、数量;(2)由设备人员和医学工程师同时对设备的工作状态做一个整体性能的评估,看设备是否达到国家的行业标准;(3)对设备的合格证、保修卡以及其它部门出具的相关检验证明进行存档管理,以便日后随时查看。在对医疗设备性能测试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性能出现问题,要与供货商及时的沟通,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重新整改。同时,也应该主动记录下设备发生问题的时间、具体的问题现象和可能造成的后果,这样就避免了下次重新测试设备工作状态下一些常规步骤的重复执行,省去了资源的不必要的浪费。
3.4加强合同产生过程中的一些管理
在合同生效后,合同当事人都有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当双方当事人对于某一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可能造成合同更改现象的出现,这时需要双方进行必要的协商处理。类似的合同风险管理及合同结束后的一些工作,也需要认真对待。
4结束语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医院在各方面的管理制度相对比较完善,各项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开展下去。但是,在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管理方面,依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于医院整体的工作效率有着很大的影响。基于此,本文通过对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分析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通过这些方法的有效应用,希望对相关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方面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作者:卢志民 单位: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参考文献
[1]罗峥,刀庆威.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J].中国医疗设备,2010,(10)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能够改善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风险起到预防的作用,从不同程度上让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保证了事业单位的价值,同时也促进了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问题的目标实现。根据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具体情况,可以从审计管理和增值型内部审计两个方面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工作加以探讨。由于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基本研究才刚刚开始,因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相关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还比较欠缺,这就导致了事业单位的合同种类的选择上需要进一步加强,而且也要及时的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加以解决,以此来促进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完成。
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出现的问题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台帐和登记情况也都要就拿下有效的控制。然而,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论述如下:
(一)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相应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并不完善。而且很多内部控制的审计制度没有详细的内容。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物资管理制度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审计三个方面。首先,财务管理制度只是单纯的介绍了相关的执行资料,却并没有健全审查制度,包括计划、资金、收入等等都不够健全。其次,设备物资管理制度的审计是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这一环节进行的并不健全,而且分工也不够明确。最后,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审计上,由于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恰当的情况,这就导致劳动人事制度的审计工作对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热情没有好处,甚至会产生没有负责人的情况。
(二)财务项目结算大部分无结算依据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财务项目结算工作都没有按照严格的规定进行合同条款的签署,而且经常使用的结算方式都是通用条款,导致事业单位的造价提高。而且经常会产生这种结算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这是导致财务项目结算产生的重要原因。再加上没有依据的结算导致合同违约,甚至对结算款不能及时偿还等情况,都是导致财务项目结算的重要原因。
(三)合同变更程序执行不到位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合同变更,会产生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合同条款的约定并不按照规定的条款原则进行确定,同伙私也没有履行合同规定中的各个条款,产生违反原有规定的质量问题,或者是变更前已经签署了最终确认合同等情况,都是导致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的重要原因。
三、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对策
(一)优化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够完善之处,因而需要进行及时的优化和修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虽然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要求,然而却存在内容分散,条款单一等等情况,对合同管理制度造成一定的影响。因而,要想让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顺利进行,必须对合同的变更、落实等进一步优化,体现出各部门负责的执行制度,以此促进审计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财务结算管理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有关财务结算管理的相关工作必须要进一步加强。要对合同中设计的单价合同,进行及时的清算,对工作量不同的合同也要加强财务结算。尤其是要由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财务结算工作,要保证事业单位有具体的部门对财务结算管理进行备案,以此来促进财务结算金额能够得到及时确认,避免了合同管理的毫无根据。要保证人员的收入稳定,加大调节力度,避免存在合同风险等问题,以此促进合同的正常运行。加强财务结算管理同时可以让事业单位的结算条款更加的清晰,促进结算条款的正确性,让合同项目与事业单位的预算相一致,保持了结算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也能避免其他单位从中获得不合法的经济利益。
(三)明确法律对合同变更的规定
针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产生的合同变更问题,要通过相关法律来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具有不够完善的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依据、条件及需要的相关手续问题。这就需要事业单位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机械能落实,以此来增强负责人的责任心。可以通过具体的规范文本对合同加以规定,而且要严格依据合同变革的具体规定进行。同时,在合同变更过程中,要保证每一个程序都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要在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下,才能加以变更。而且对事业单位的公章也要加强管理,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对合同变更加以规定,以此避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的产生。
四、结束语
关键词:施工合同 管理 对策
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我国建筑领域市场化的推进以及我国建筑业国际化的趋势,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只有合同管理规范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一、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遵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2. 合同部分有失公正,存在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施工合同文本看,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为保护业主制定的,过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同时,由于目前建设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如有的业主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背离招标文件,或要求附加条款,或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给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有的业主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而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不合理的一些条款。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3.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对于业主而言也是一样的,只是目前的市场中,通常业主是用不上索赔手段的。前述问题或现象的存在,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如应及时变更索赔的没有变更索赔,应当发出的书函没有发,应签证确认的文件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却过了诉讼时效,应当重视证据(如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等,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损失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减少了利润。
4、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的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有的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质,专门从事资质证件租用业务,非法谋取私利。上述行为同样影响了建设市场的秩序。
5、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这些施工队伍缺乏对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严重影响到工程进度、质量,或产生隐患。
6.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主要表现在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1.提高合同管理意识
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将企业的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合同管理范畴,切实按合同要求办事。企业领导对合同及合同管理工作要常抓不懈,通过经常举办学习班、讲座、办理各种宣传栏等方式,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把按合同程序办事、认真执行合同要求,变成全员的自觉行为。
2.建立合同管理机构
要从上到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合同管理覆盖到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设置专职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员,并具体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地位、职能,合同管理部门与其它执行部门的职责范围,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最终形成从合同谈判、审核、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到监督检查,保证合同有效实施的组织保障体系。明确合同管理流程,对建立的组织机构,必须明确与之相应的工作流程,涵盖合同签订前对招标文件分析、合同文本审查、工程合同策划等,如分包合同策划、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到合同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对比分析、诊断,合同变更、索赔和反索赔等过程,均要建立有效的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职责明确,奖惩分明,避免职权交叉,互相扯皮。
3.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后,首先,要由招投标中编制“报价标”和“技术标”的部门,与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其次,由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对项目管理人员、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通过技术交底,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通过层层合同责任分解,层层合同责任落实到人,使各工程小组都能尽心尽职。建立动态工程信息管理机制,以便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种种问题作出决定。
4.重视合同文本分析
合同文本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法性分析。包括: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和实施合同的一切条件,特别是要具备各种批准文件;招标投标的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二是完备性分析。包括:构成合同的种种文件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对各种问题的规定有没有遗漏;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清楚的;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应尽量采用或参考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5.重视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管理者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须与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再进行合同变更。实际中不少承包商往往不重视变更管理,对业主要求的变更往往是无条件的服从、履行,导致工程做完却不能进行变更,无法得到赔偿。
6.加强分包合同及外部劳务管理。在业主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允许的情况下,工程可以分包,但由于目前没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所以合同管理人员在订立分包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划清合同界面,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严格外部劳务资质审查及其它综合信用审查,使用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使劳务管理符合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
7.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合同管理人员首先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其次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胜任合同拟稿、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熟悉工程造价和会计账务;为与国际接轨,还要能够阅读和翻译英文合同文本。应当从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中挑选一部分具有潜力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以缓解合同管理人员不足的现状。
1.合同签订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风险
(1)质量及验收的条款
①工程项目。工程项目一般须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可采用国家工商总局、住建部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其规定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的评定是以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验收人员为当地政府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人、企业相关专业人员。②货物的采购。需对货物的技术指标、参数进行准确、详尽的表述。若该货物的质量标准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须明确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比如钢材、钢管、水泥等;对特殊的设备,还应安排生产技术部门编写技术条件书,对质量技术指标、参数、规格,以及验收标准作详细的规定。③服务项目。服务项目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一般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作为参考依据,需依靠日常工作的经验积累及参考其它兄弟单位或同行的经验制定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比如聘请法律顾问、安保服务、保洁服务等。
(2)付款和定金条款
在合同文件的编制过程中,一定要将付款的具体时间节点约定好,若约定的时间节点不够明确、清楚,当对方的工程进度或交货进度违约时,对方往往就会找采购方不按时付款的借口。另外,合同必须将订金与定金区别开。“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3)争议管辖的条款
合同文本需标明具体有管辖权的法院,防止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能为争取有利于本企业的诉讼地;合同中应将诉讼管辖地法院或仲裁机构名称具体明确。
(4)违约的责任条款
合同文本需要明确对方的责任。《合同法》明确规定,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索取相应的违约金、赔偿金。但是,如果签订的合同中没有约定对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金额,若发生合同纠纷时,法院则可能不支持收取违约金,法院认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放弃了违约金的赔偿。
2.履行合同过程常见的法律风险
(1)合同的变更
双方对合同中的相应义务及权利进行变更时,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协商工作,补充签订相关的合同后方可生效。特别是发电企业工程款或货款的支付,必须严格根据合同的约定来付款。如果要变更收款单位的名称,双方更需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实施。
(2)履约期限
《合同法》对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有明确的规定。所签合同所约定的具体合同期限对合同履行有重要影响,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应经常对合同进行检查,若发现逾期的债权债务,需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补救,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3)保存证据
电力企业在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时,应妥善管理合同及相关资料,例如合同履行记录、对方的资信资料、往来的传真、收货单据、验收记录等都应保存好。对合同原件进行妥善保管是履行合同最关键的条件,且是进行索赔的主要证据,若合同原件丢失了,进行索赔时就会处在被动的局面,甚至还会出现无法索赔的情况。另外,合同中的商业秘密比较多,必须重视其保管工作,防止泄露。
二、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中防范法律风险的相关对策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由于国内企业的资信、素质参差不齐,一些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经常有各种经济纠纷、违约的问题产生,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导致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受到阻碍。电力企业需建立健全严格、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通过有效、科学的制度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一个完善的、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明确分级管理和合同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审计监察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合同备案制度等。只有将合同管理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企业的主管部门、各级相关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把各项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才能防范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法律风险,切实有效的维护企业的利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2.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电力企业在开展合同管理的工作时,应该不断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企业只有不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相关法律意识,才能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有效避免法律风险的产生。电力企业应该不定期进行相应的法务培训、学习,培训过程中可以根据员工身边的各种案例,对合同签订中的争议、潜伏的隐患、不明确的约定等进行针对性的讲解。在开展法务培训时,讲解人员应该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懂的语言对相关内容进行讲解,合同管理人员才能更好的对所讲知识进行理解,并进行反思。另外,合同管理人员在加强培训学习的同时,还应及时收集国家或行业对标准合同范本的修编信息,以免签订合同时使用到过时的范本。
3.应给予企业专业法律顾问足够的重视
电力企业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时,应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重视专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可有效的防范企业的法律风险。企业在进行合同审查阶段时,就应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文本审查;对于重大项目或事项,更应充分发挥和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应在项目或事项的决策阶段就请法律顾问参与进来,多听取法律顾问从法律的角度提出的意见。企业领导必须重视法律顾问提出的各种意见,把所提的各种意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处理指导意见,并把处理指导意见贯彻到项目或事项的决策、谈判、实施等过程中。另外,企业遇到合同争议或纠纷时,应第一时间咨询法律顾问意见书,并做好诉讼、仲裁等工作。
4.其他应重视的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合同条款意思的准确性,条款内容所要表达的意思不能存在歧义,且应具有一定可操作性,以便于签订合同的双方履行相应的义务。企业所签订的合同还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签订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合同;为防止合同履行中产生各种争议和纠纷,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约定争议和纠纷的处理方式。
三、结束语
关键词:合同 管理 法律 决策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的经营成败与合同以及合同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企业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
合同签订阶段常见的问题情形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不成立的;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
合同履约阶段。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施工企业,通过合同变更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原材料大幅涨价致使企业难以承受,已显失公平,企业有权要求变更或撤消,但企业不行使或未及时行使;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应当追究的债权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起诉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企业不会或不善于行使。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设计文件,因发包人的原因中途停建、缓建,承包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企业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但却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对市场来说,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增强顾客满意,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转贴于
对策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企业法律顾问的考试,选聘专职企业法律顾问。选送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企业、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由上而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企业应当独立设置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全权负责单位的法律事务,配合合同专项管理部门,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诉讼的作用。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则根据自身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
参考文献
[1]《合同管理办法》
[关键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
0引言
商务部统计显示,我国仅在2014年新签订的对外承包合同就有7740份,其中涉及水利交通、石油化工、电力煤炭等多个领域,创造了十分可观的外汇收入。可见,国际工程承包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新增长点,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不可忽视的是,国际工程承包过程中也面临着较大的风险与挑战。当前我国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技术贸易等,由于参与贸易的主体涵盖各个国家,这些国家在工程规范标准、相关法律规定等方面都与我国有所差异,再加上国际贸易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国际政治格局、国家经济变动等方面的影响,导致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存在较大的风险。对于承包商企业一方的项目合同管理来说,其大体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承包商施工现场机构内部的各项管理,另一方面是按合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的各项管理,承包商企业在开展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根据《国际工程合同法》的内容,既要考虑项目所在国的管理环境和管理惯例,又需采用国际上多年来形成惯例的、行之有效的一整套合同管理方法,并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严格控制每一环节存在的风险问题,不断提升自身的合同管理能力,提高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1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同样也是存在风险最多的环节,就目前而言,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1缺乏前瞻性的风险应对方案
以某企业与印度的电建EPC项目合同为例,由于该企业在项目合同签订前,并没有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分析,在实际开工时遭遇土地征用问题、印度政府签证政策变化问题、业主要求修改设计方案以及村民干扰反对等问题时,没有较好的风险应对方案,导致合同工期拖延严重,同时也损失了大量的时间与资金成本。就目前而言,仍有部分企业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的预防不够重视,缺乏具有前瞻性的风险预测分析,也没有制订系统的、完整的风险控制方案。
1.2合同本身存在漏洞或风险
合同本身的风险主要是指合同文本风险,由于签订的合同的内容在某些方面不完整、不平等、不明确等,承包商又没有较强的合同风险分析能力,导致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各种问题不断凸显,致使其处在十分不利的地位。如国内某企业签订了一个矿区开采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但针对矿区开采费没有明确进行规定,导致在工程实施时业主将开采费归于“税”的范畴,将自己应承担的费用强加给承包商企业,要求承包企业自己承担该费用,致使该企业承担了大量的额外费用成本。
1.3缺乏较高的索赔意识
笔者分析近年来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现状,发现贸易双方往往会因为合同细节问题、国际法律制度的不同以及合同漏洞等,导致出现合同纠纷。而部分企业在面对合同纠纷时,缺乏较强的索赔意识与反索赔意识,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却无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利益,只能选择吃暗亏。
2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对策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是一个较为复杂、系统的过程,既需要合同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与管理技能,还需要其具有较高的风险意识与组织应对能力,能够及时控制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使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能够顺利、正常的履行。
2.1制定科学的、系统的合同管理程序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企业应根据合同签订的实际内容以及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科学、系统的合同管理程序,并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不断进行改进与完善。首先,企业应在合同签订前,充分了解、掌握项目所在国的相关法律制度以及外部环境等,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以及合同管理人员深入研究合同的内容,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点与漏洞。其次,企业要重视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成本控制环节,在项目的设计、成本预算、材料采购、管理以及正式施工、调试阶段的全过程都要考虑到位,尤其是工程项目中常出现的工期延误、价格调整等事件,也要纳入到成本控制管理中,避免因各种因素导致成本超支,给企业带来资金上不必要的风险。最后,企业自身也要强化合同履约意识,不断提升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风险意识,将责任意识落实到每一环节、每一员工身上。同时,企业要定期组织各部门人员进行风险培训活动,逐步提高各部门人员对风险问题的认识与重视程度,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动或出现风险时,工作人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风险预防方案,避免因问题处理不及时而导致较大的风险损失。
2.2建立健全风险预测控制方案
面对复杂的国际贸易局势,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应在合同签订前,充分做好市场调研,认真分析合同签订项目所在国的政治环境、经济市场、法律政策以及自然环境等外部风险因素,对合同的履行制定科学的战略管理规划,以确保项目按照合同顺利实施。首先,企业要针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好应对准备,编写科学、合理、全面的应急预案文件,对合同风险来源进行识别与分析,学习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应急方案与风险应对原则,构建畅通的信息沟通传递机制,使风险预案能够真正落实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其次,企业要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评估系统,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项目的风险进行系统的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并根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组织相关风险控制人员积极展开调整与控制,及时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以免风险爆发给企业的工程项目带来较大的损失。
2.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
合同管理人员作为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操作者,其自身的业务能力与职业素质对合同管理的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工程承包商要强化合同管理队伍的建设,积极引进高能力、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其不仅要具备全面的国际工程承包的相关法律知识、合同管理技能,还要有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以及敏锐的觉察力。按照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基本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要明确业主、承包人、发包人等的具体责任,对自然条件的变化、工程的变更以及人为障碍等导致的工程风险,要有较强的反应能力与应对能力,能够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较好地为各方的利益,处理好业主与承包企业间的关系,使项目目标得以更快、更好的实现。此外,合同管理人员要能及时发现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问题,并在第一时间进行改进完善,保障承包合同的正常履行。
2.4提升工程项目合同索赔意识
合同项目索赔管理是国际工程承包商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主要手段,也是一项十分繁杂、困难较大的工作。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应针对合同制定以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组织成立专业的索赔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认真研究索赔资料与相关法律政策,注意索赔谈判的技巧与策略,以便在合同发生纠纷或问题时,及时抓住索赔机遇,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当然,对施工合同的双方来说,索赔是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权利,与合同条件中双方的合同责任一样,构成了严密的合同制约关系。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因此,承包商企业要积极提升自身的反索赔意识,在面对因合同纠纷而被索赔的问题时,其应建立相应的反索赔应对机制,尽可能地把损失降到最低。
3结语
自我国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承包商企业开始走出国门,开始签订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这对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因为国际合同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地域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也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需要承包商在合同实施阶段,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认真负责地按照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并负责维修。在开展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还要树立较强的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意识,不断提升合同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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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明立.国际工程承包项目风险防范研究——以DJ公司印度电建EPC项目为例[D].济南:山东财经大学,2016.
[3]赵瑾兮.浅谈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J].现代企业文化,2015(20).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解决对策
1、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不签订合同
但凡经济活动均应签订相应的经济合同予以保障,即便是“钱货两清”这种形式,也体现了一种“即时合同”的存在。在合同管理中,不签合同的问题通常发生在亲友之间又或者熟人之间。对于施工企业而言,该种问题多发生于以下阶段:1)工程分包;2)设备租赁;3)劳务雇佣。在发生上述经济业务时,却不签经济合同的事情时有发生[1]。
1.2口头合同
在市场不发达时期,口头合同这种形式较为常见,尤其广泛应用于那些即时结清的经济业务。目前,在施工企业的工程分包中,口头合同这种形式仍有存在,引发了一系列经济纠纷,严重时甚至要诉诸法律,给施工企业的正常运营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口头合同这种形式最大的弊端在于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取证,这对于后续的责任划分是极为不利的。工程分包活动在时间上、空间上具有较大跨度,再加上标的较大,所以,不适合采用口头合同这种形式。
1.3无效合同
所谓的无效合同指的是合同的签订程序或者内容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该种情况下,如果发生纠纷,此类合同将被视作无效合同。在施工企业中较为普遍的无效合同包括以下几类:1)违反安全法规的;2违反劳动法规的;3)违反环保法规的;4)违反金融法规的[2]。
1.4合同文字不严谨
合同中文字不严谨,如含糊不清或者存在歧义,将会给合同的正常履行带来诸多困难和争议。订立合同时,不仅要依法操作,而且要清晰体现各方的真实意思,这才是保证合同有效的根本。施工合同中文字不严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定金和订金的概念存在歧义;2)违约条款中赔偿比例过高;3)合同标的、质量要求、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以及履行费用不明确[3]。
1.5合同条款缺陷
完整的合同一共包括条款,其中,容易被漏掉的是违约责任这一项。部分合同只谈权利,不谈义务;部分合同没有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阐述,导致违约发生时,找不到相应的处理条款。
1.6有从合同却没有主合同
主合同指的是那些可以独立存在的合同,以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为代表。从合同指的是那些基于主合同的一些附属合同,以建筑工程分包合同为代表。指令分包或者工程转包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该针对这两种情况保证合同的严密性。
1.7不平等合同
《合同法》中给出明确规定,合同签订必须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在实际操作中,违反这一原则的行为仍时有发生,尤其常见于一些采购合同。不平等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施工合同中的生死合同,这一条款违背了相关的安全规定,因此,不受法律保护[4]。
1.8忽视合同变更问题
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合同变更这一情况在所难免,然而部分合同管理人员对此不够重视,最终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合同变更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合同内容的变更,二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其目的在于通过恰当的修改,使合同得以更好的履行。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应做好合同变更管理,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其中,关键之处在于变更应快速及时。
1.9原始资料收集不齐全
在项目施工环节,施工企业应做好相关原始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包括会议纪要、施工日志以及天气情况等,因为原始资料能为合同变更提供依据。部分施工企业对这一点重视程度不够,因而承担了相应的损失。
1.10办理签证确认不及时
在施工过程中,办理签证是一种常见的正常行为,如现场监理发出口头指令之后,施工方应在要求的时间内,找监理签字确认。部分施工企业对这一点不够重视,一旦发生纠纷,便会由于证据的缺失而败诉。
1.11超过法律诉讼时效
施工企业被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十分严重。受各方因素影响,部分拖欠并没有及时地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当迫不得已时,却发现已经超过了法律诉讼时效(两年),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有鉴于此,合同管理人员应特别注意合同的时效性问题[5]。
2、解决对策
2.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对于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而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当务之急。做好这一方面的工作,可从三个角度着手:1)选好人员;2)组织学习;3)建立岗位责任制。
2.1.1选好人员
施工企业应重视并落实合同管理人员的任用工作,选拔方式主要有两种:1)从企业内部选择优秀且合适的人才担任;2)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所需要的合同管理人才。
2.1.2组织学习
施工企业可结合自身情况以及市场需要,采用多种方式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1)布置一定的学习任务,并进行定期检查;2)开展短期培训;3)列举实例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总结;4)参加法律专业以及经济管理专业的相关考试;5)选送到相关院校学习。组织学习有助于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让他们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施工企业应重视并落实智力投资,因为这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2.1.3建立岗位责任制
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并将其落实到位,明确每一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竞争机制,对那些工作表现良好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或者精神奖励[6]。
2.2完善合同管理体系
在完善合同管理体系的过程中,施工企业应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组织网络,二是完善制度网络。
2.2.1组织网络
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施工企业应该从专职机构及兼职机构这两个角度去不断完善合同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深度和广度,使其覆盖企业的每一个层次,每一个角落。对于大中型施工企业而言,应在总部和分公司分别设立一个专职的合同管理机构,还应在项目经理部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岗位,另外,还应让法律工作部门积极配合合同管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法律咨询;2)合同评审;3)履约监督;4)组织仲裁;5)诉讼。
2.2.2制度网络
施工企业应结合合同管理工作的内容及细节去不断完善相应的制度,只有如此,才能让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工作的内容及细节包括以下方面:1)洽谈;2)草拟;3)评审;4)签订;5)下达;6)交底;7)学习;8)责任分解;9)履约跟踪;10)变更;11)中止;12)解除;13)终止等。施工企业必须针对合同管理的各阶段,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针对层次的不同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即:总部制定总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则可结合自身实际进行适当补充[7]。
3、结语
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环节还比较薄弱,合同管理中还存在较多问题,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施工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只有如此,才能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彩霞. 浅析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J]. 广东建材. 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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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莲娥.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J]. 经营管理者. 2011(14).
[4]于鹏跃. 我国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 科技信息. 2011(03).
[5]谢长松.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J]. 价值工程. 2011(19).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要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它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文件,它以实现承发包双方共同建设的工程为目标,一般都是明确的交代了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责任等,对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起着法律保护的作用,在对发包人控制工程项目质量、投资、进度甚至是支付价款等作用上都是起着不可替代的位置,它为保证一个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着至关重要的法律支持。由此可见,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业主、承包商乃至整个建筑行业都具有着非凡的意义。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1.1市场趋势的必然结果
当今市场经济体制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日趋完善,政府管理部门要想采取更有效方法去管理和调节市场就要求它们能及时转变自身的职能,打破陈旧的思想观念,尽量避免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去干预市场,而应该积极的采取法律和有效地经济手段去管理调控市场。而承包商主要从事的是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生产与管理,就更应该严格遵循市场秩序,完善、健全自身的内部管理制度,这其中合同的管理无疑是其管理制度的重中之重。因此,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是当今市场经济趋势的必然结果。
1.2规范建筑工程项目各方的行为
在当前建筑市场中,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参与着总体上还是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屡见不鲜,许多承发包双方对待合同的自律性有待提高,这类现象无疑对建筑市场的经济体制造成了混乱。所以,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这一现象不可以视而不见,应该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规范业内建筑工程项目主体的交易行为,确保建筑市场的和谐发展。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管理合同的意识不强
合同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合同双方的责权利等关系,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先开工后签约、合同签订滞后等现象也是时有发生的。制定合同过程中,通常只是做做样子、走走过场,根本没有全面彻底的去考虑一些事,于是就会经常发生遗漏的没有出现在合同中,而那些细节问题更是漏洞百出。例如,常见的工期延长就是纯粹的属于施工单位的问题,而业主就可以通过合同拿出足够的索赔依据;类似的像扩大工程量,增加工程项目资金等等问题。但是现实生活中,由于许多合同的所谓专业管理人员甚至是部分企业中的高管对合同的认识和经验有所欠缺,导致其对合同的重视程度不够,不善于合理的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导致了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无法预知的问题的时候随意处理,而不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走。
2.2合同条款责权利不平衡
以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为例,投资方为甲方,由他们掌控资金,因此在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因此在签订合同期间,许多施工单位为求目的,一心中标,不得不以损害自身利益为代价签订一些对不利与己方的条款,继而导致施工方的义务繁多,责任也是全程包揽。此外许多施工合同中还有违约处罚施工单位的条款。相反,如果是甲方单位由于图纸的提供不到位、提供施工许可证不及时以及“三通一平”不及时,而导致施工方窝工,继而为了赶工期不得不加班加点的情况发生,施工单位大都可以按合同提出相应的索赔额。但是由于自身合同意识的缺乏,在合同订立之初并没有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2.3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
部分建设项目对合同的管理体系重视程度不够。合同分级管理、归口管理以及授权管理机制等都不全面,于是人人都有权利去签订合同,没有明确好合同管理的具体程序,或是明明有制度却不能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于是本该履行的手续没有履行,许多评估和审查的步骤被忽略。对合同管理的有效控制和监督严重不足。
3.加强建筑项目合同管理的一些要点和对策
3.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另外,在合同文本的拟定过程中,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整个工程项目有个大致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在合同拟定时具有一定前瞻性,并对合同有一个比较严谨的分析,这样就能保证所拟定的条款不会出现模糊不清的地方。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文件齐全、对工程有可能出现的不理情况有相当的预见性。
3.2增强全员管理意识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该由专业的人员去负责合同管理一事。同时由于现阶段许多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意识,因此,必须加大相关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对他们展开积极的法律法规培训教育课程,使其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逐步建立起依法签约并依法履行的新风,把合同管理事物当做一件实事去认真落实。
3.3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不可或缺的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
结束语: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建设市场风险继续增加,并逐步完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的风险意识,在这种新形势下,合同管理成为施工和项目管理的核心,项目管理各方面的工作应集中开展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核心,实现建筑工程的科学管理已经越来越重要。因此,要高度重视建筑合同管理,深刻理解其重要的地位,在项目管理,探索和总结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技能,寻找新的办法来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的基础,促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从而降低了施工风险工程合同,以保护各方的利益,以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刘军,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前期管理要点[J],建筑工人,2008( 5) : 29-32.
关键词:合同管理 主要问题 应对措施
1.引言
合同关系是由双方当事人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形成的。订立与履行合同是企业对外经济交往的重要途径与手段,实行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内部为了保证合同得以完全实现而贯穿于从签约前开始到合同终止全过程的控制、协调和监督等管理活动。在现代企业中要开展好合同管理工作,必须要认清当前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能够有针对性地予以规范和解决。
2.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忽视合同的动态管理。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仅注重合同的静态管理,在签订合同前,虽然注意审查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但一般是从对方当事人以往履约行为和注册资本、生产规模等方面进行审查的。而合同的履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签约、交货、验收、结算等环节,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到底如何,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因此,注重签约时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调查和合同文本的审查,而忽略合同从签约、交货、验收到结算等环节的管理,便无法作好合同管理工作 ,也无法保障技术中心合法权益。
2.2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合同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以双方意思一致为构成要件。当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作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表现形式,合同文本就成为关键的证据。目前,有些合同条款过于简单,约定意思不明确、不具体,权利义务表述不清,比如,对于合同履行地、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诉讼管辖等条款的约定,仅用几句简单的文字进行表述,缺乏严密性等,使得合同目的难以实现。同时对于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合同,未能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形式办理。
2.3合同纠纷处理不及时。合同签订后,发现对方不履行合同时,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手段向对方提出异议,要求对方全面履行合同或者变更有关条款,或通过法律途径向债务人追索债权,使得合同无法最终实现、债权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造成损失。
2.4存在倒签合同现象。目前尚存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尽管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实施相关合作事项,并未因倒签合同给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但倒签合同不仅与目前企业内控制度中关于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也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还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
3.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措施
建立、健全完备的合同管理体制,使企业合同管理活动条文化、制度化,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和责任,使之在合同管理中互相支持和配合,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扯皮或失误,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具体而言就是对合同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其分为三部分:事前的管理,就是形成合同文书的过程管理。事中管理就是履行过程的管理。事后管理就是后续归档和评估的管理。
3.1事前管理——合同签订阶段
3.1.1建立合同方资质库、信用等级评价体制,加强信用管理
签订合同前,应从谨慎的角度出发,认真审查合同相对方的资信情况,切实做好对合同相对方的风险评估。要对合同相对方的工商登记、资产、信誉及经营状况进行认真调查,对于资信情况不明朗,但确有经济业务往来的,要尽量通过严格财物控制、第三方或本人提供担保等方式予以防范和化解风险。在实践中,可以通过在频繁不断的经济业务往来中建立合同方资质库,做好合同相对人的资信调查,建立信用等级评价、登记制度,加强供应商管理,以确保合同交易对象选择的适当性。
通过供应商的信用等级,对拟签订的合同做出风险评估,并据此对合同内容和履行给予恰当的关注度,分类、分级拟定交易条件,控制预付款比例、质量保证金余额等,力求合同风险的最小化,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
3.1.2细化合同条款
订立合同条款时,内容应清晰规范、不要过于简明;用语要规范严谨,做到用词准确、约定明确、排除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细斟酌,可参考标准文本并结合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删。
审查合同条款时,应按照合同性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审核,确定合同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和过于简单、抽象、原则,给履行带来困难,为以后发生纠纷埋下种子。
3.1.3完善合同会签制度
合同会签是企业相关部门参与合同管理的有效形式,对于杜绝违纪、维护利益、保证程序正当有效具有一定意义。会签制度的建设要求流程职责明确清晰,即要理顺层级管理关系,明确定位,划清职责。即确保了合同审查的专业化,保障建立管理体系目的的具体落实,同时也避免因责任不清出现问题而互相推诿。流程制度不可只有原则性的规定,要明确业务流程和各部门职责范围。如财务部门要审查付款条款;技术部门对合同技术条款和对方技术资格进行审查;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对资质或信用资料进行形式或实质审查;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中法律条款全面审查。
各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慎重对待审核意见,对审核意见准确无误地加以记录,如有异议,应在会议记录或合同会签审批单上标示,作为以后责任追究的依据。
3.2事中管理——合同履行阶段
3.2.1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管
合同过程监控是为了保证合同的正当履行而相应建立的合同执行的调整和控制职能。为保证企业合同能够得到有效执行,避免和化解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合同承办部门和管理部门应共同对合同履行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监督。
合同签署后承办部门负责跟进合同生效期限、货物收况、应付款情况、往来信函资料的收集等事项,并应定期将工作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对履行周期长、标的额大、复杂疑难的重大合同实行计划履行、定期报告制度,以便管理部门及时发现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适当措施。强化合同交付执行及履行情况确认程序,对于克服合同管理脱节,及时有效保障企业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内部各相关部门适时全面履行合同,并根据相关部门的情况反馈做出适当反应。对于不适应具体情况需要变更的合同条款要及时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或者变更协议。对于存在纠纷的合同应组织相关部门做出评估,如果发现合同确实不能履行,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轻或避免损失,并按照法律规定追究违约者责任。
同时可通过对合同履行中的各种信息和问题有效的搜集和反馈来评估发现合同在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而对下一个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善提出依据。
3.2.2规范合同结算程序
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执行的监督,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至关重要,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通过支付复核程序,实施有效的管理。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违反合同条款,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金额或方式付款;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催收到期合同款项;在没有合同依据的情况下盲目付款等。
财务部门应当在审核合同条款后办理结算业务,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及时催收到期欠款。对未按合同条款履约、未提供有效货物签收、验收单据或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
3.3事后管理——合同归档阶段
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同登记管理,合同终结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以实行合同的全过程封闭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终结等情况,以反映合同履行过程的全貌。对于常规和标的额不大的合同,可通过抽查合同文本进行评估,但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合同和标的额巨大的合同应一事一评估,确认合同签订和履行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是否适当。
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总,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检查合同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及其效果,对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制度提出修订和完善意见,经过必要的程序对制度进行修正,预防日后纠纷的发生。
4.小结
总之,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已不再是单一部门负责的静态管理,而是全过程、全方位、多部门合作的动态管理,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的科学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合同实施,必将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提供坚强后盾。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