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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营改增” 交通运输业 税负增加
一、背景
我国自2012 年从上海开始,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营改增”试点。具体税率为: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营改增”是结构性减税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其主要目的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减轻企业税负提高企业效益。但是,在试点过程中,出现了部分企业税负增加的现象。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对91家试点企业的抽样调查结果,有超过40%的交通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税负增加。这一现象引起了其他服务业企业对“营改增”推行前景的担忧。
二、“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税负的影响理论模型
“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税负的影响分为两种。第一,通过实施“营改增“可以实现实现进项抵扣,减少重复征税,从而实现减税,在此称之为抵扣效应。第二,实行“营改增”的企业适用的税率也会进行调整,税率升高会增税,反之会减税,在此称之为税率增(减)效应。因此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企业税负的最终影响,取决于以上两种效应的综合结果,在此称之为减税净效应=抵扣效应-税率增(减)效应。
以下运用因素分析的方法,对税税率增()税效应和抵扣效应进行分析,以探究“营改增”使交通运输业企业税负增加的原因。
设某个交通运输业企业的营业收入为R,“营改增”前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t0,则在“营改增“前,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额为Rt0。“营改增”后,设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t1,那么企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Rt1。设企业可实现进项税抵扣的第i种外购商品的价格为Pi,其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ti,则此企业的进项抵扣额为∑Piti,因此“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为(Rt1-∑Piti),税负变化为Δt= Rt1-∑Piti-Rt0=R(t1-t0)-∑Piti ,其中R(t1-t0)就是税率增(减)效应,-∑Piti是抵扣效应。
以下着重分析抵扣效应。为了体现产业分工的专业化水平和进项税抵扣全链条的完整性,需要分析企业外购商品的总价格即中间投入①占总成本的比重以及外购商品中可进行进项税抵扣的比重,因此引入进项平均税率 ,使 ∑Pi=∑Piti,∑Pi为企业外购商品中可进行进项税抵扣的商品总价格。设企业外购商品的总价格为P,则-∑Piti=-∑Pi=-P其中,表示外购商品总价格中可实现进项税抵扣的比重。(①企业中间投入指企业生产经营中所消耗的外购物质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之和)。因此Δt=Rt1-∑Piti-Rt0=R(t1-t0)-∑Piti=R(t1-t0)-P。
三、具体原因分析
(1)企业新适用的增值税税率t1过高。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但实施“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适用11%的税率,比较“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后,税率提高了8%,幅度过大,税率的增税效应明显。
(2)外购商品总价格中可实现进项税抵扣的比重 较小。在增值税抵扣全链条没有打通的情况下,
(3)企业中间投入P的特殊性。交通运输企业的中间投入具有特殊性,其所用的主要生产资料为汽车飞机轮船等,虽然当期购入设备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是这些设备使用寿命较长,一般不可能每年大批量购进,日常成本主要以维修费和燃料费为主,因此实际中可抵扣的金额有限,导致企业税负增加。
四、建议
(1)建立健全财政补贴机制。在“营改增”政策实施的过渡期,对因税改造成税负增加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以弥补增值税全链条打通前企业的进项抵扣不足和税率提高带来的损失。但是在实际实行中一定要落实,透明化运作,简化行政手续,确保企业可以获得补贴资金。
(2)调整增值税税率水平与结构。但从长远来看,也应对增值税税率水平与结构进行相应的调整,促进行业税负的优化。不同行业的成本结构和中间投入的比率即特点上存在差异,交通运输业的成本结构中有相当大的部分不能实现进项税抵扣,同时其固定资产更新周期长,会导致实际中可抵扣的金额有限。但是,目前其适用11%的增值税,相比原来的营业税率大幅上升,为此,可以适当增加几档增值税税率,但也不能设置过多的税率档次,否则会给税收的征收征管带来困难。
(3)解决增值税发票取得困难的问题。对企业财务部门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培训,结合“营改增”政策进行相应的税务筹划调整。做好企业增值税发票的归集和管理工作,尽量选择可以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的客户。另外,为了解决开票据繁琐的问题,可以采取集中采购分散适用的措施,例如企业为了取得燃油费的增值税发票,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同意集中购买油卡,再发放给驾驶员使用。
(4)加快“营改增”的双扩围。双扩围一是从地域上,向全国扩围。另一个扩围是从行业上,将更多行业纳入“营改增”的范围,这有利于打通增值税的全链条,增加进项抵扣效应,减轻企业税负,同时可以促进行业的专业化分工和结构调整,实现“营改增”的最终目的。但在双扩围的同时要注意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的特殊性,进行相应的调整,切勿简单复制、一刀切。
总结我市年环保工作成果,为贯彻落实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布置今年任务,市政府召开这次会议。刚才,市政府惩办奖励了环保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俊文同志作了工作演讲,就我市环保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安排安排,完全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一)从宏观环境看。
国内有两大新闻最吸引人的眼球。一是南方的风沙,近期。为10年来最强,一直刮到日韩、台湾,台湾有媒体讪笑说:闻到故乡泥土的芳香”二是西南大旱,连续200多天无雨,正全军全民动员抗旱。究其原因,环境遭破坏,自然在报仇。
丹麦举行的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去年底。各国吵成一团,美国授意国际能源机构(IEA发表统计,说中国已经在导致地球变暖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上超过了美国,成为世界第一。今年2月3日,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出“总动员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刻不容缓”总理在政府工作演讲》中谈到去年节能领域的政策方针: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和持久战”并具体提出“今年要新增8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中央给予的信号是继续高度重视节能、环保工作。这也是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集中体现,最重要的民生工程”
二)从我市情况看。
经济发展最快的一年,2009年。也是环保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工作主动性明显增强。全市环保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服务发展的意识日益强烈,环评审批效率切实提高,全年审批了323个建设项目,争取各类环保资金2274万元,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减排工作效果显著。市GDP增长12.7%背景下,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排放量却实现了连续三年“双下降”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尤其是二氧化硫(SO2排放量提前一年达到十一五”控制目标。处置突发事件反应迅速。妥善处置了两起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化学品的恶性事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此,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惩处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奋战在环保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感谢!
污染物发生量不断增加,但是当前我市环境维护工作存在问题还比较突出。一是减排压力日益加大。随着我市的大发展、大建设。将加重我市环境负荷。二是水污染依然较为严重。尽管已投入大量资金对宋汤河、涡河进行了综合整治,沿岸景观得到改善,但大多数坑塘没有治理,涡河两岸排污口还没实施污水管网截流,生活污水直排涡河,严重污染我市水体,市民对此意见很大,这也不符合创建园林乡村、文明乡村的要求。三是环境平安隐患极大。涡河、惠济河、小红河等河流入境前汇集了大量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水质终年处于劣五类,近年来,因河南污水下泄引发我市多起跨区域水污染事故,同时,市一些企业环境维护意识不强,污染物超标排放的问题仍没有得到完全解决,如三星化工噪音问题、瑞福祥食品有限公司污染问题。四是城镇生活污染和农村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农村乡镇垃圾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农药化肥的不科学使用造成的面源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垃圾焚烧试点工作的推进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要把环境维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打造蓝天碧水,建设美好家园,提高幸福水平。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严把项目准入关。要正确处置环保与发展的关系。降低项目环评门槛。发改、经委、环保等各级相关部门要站在战略的高度,上下联动,密切配合,严把环保准入门槛,绝不能“穿新鞋、走老路”重蹈“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覆辙,坚决防止外地污染企业转移到市,从源头上遏制新的污染源,切实做到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近期发展与久远发展相统一,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要认真贯彻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重点抓好“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重点流域区域开发规划的环评,根据区域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对重点产业布局、发展规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评估,提出优化调整建议,促进产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维护相协调。对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好项目,要开设绿色通道,确保项目顺利上马;对高耗能、高排放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从严把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项目,坚决不批,以免贻害地方、贻害子孙。
二)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一是抓好乡村环境治理。建设、环保、安监、人社、技术监督、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尽快组织实施以控制城区烟尘污染、燃煤及粉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排放等为重点的蓝天工程”实施以饮用水源保护、污染治理和城区坑塘综合整治为重点的碧水工程”综合整治涡河、宋汤河、丁家坑等城区河流、坑塘,确保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要加快城区道路改造步伐,加强乡村道路的美化绿化,加强各居民小区的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二是加强农村环境维护。今年,国家拿出25亿,省里拿出3.2亿,实施“以奖促治”进一步扩大农村环境整治规模。各地要充分利用这项政策,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争取更多的国家和省资金支持,解决农村更大范围的环境问题。要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总结和推广垃圾焚烧试点经验,所有中心镇、建制镇、扩权镇今年要完成垃圾焚烧试点工作,逐步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全市所有乡镇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同时,各地要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监管,划定禁养区,优化养殖业布局,力争今年年底前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现达标排放;结合新农村建设,逐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体制与环境污染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农村环境质量不时改善。
三)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水是生命之源。人均占有量缺乏全国的1/4不到全省的一半,水资源匮乏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正在积极做规划,争取实施引水入亳工程。各级水务、建设、卫生、环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源维护区分级管理,加大对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源的查处力度,确保饮用水源安全。继续抓好淮河流域枯水期间的限产减排工作,加强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平安。市环保局要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动身,工业污染防治、污水处置设施建设、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及早谋划和储备项目,争取列入“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获得国家和省更多的支持。
三、确保实现目标
实施“十一五”环保规划的决战之年,去年。污染减排和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这两项硬任务,必需全部完成。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将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作为硬骨头来啃,确保完成任务。
一)抓组织领导。做好环保工作。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把环境维护目标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时完善环保目标考核制度。刚才,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今年减排目标责任书。希望回去后,尽快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明确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督促检查,盯紧抓牢,务求主动。要加强调度,对于不能按期建成的减排项目,要及时调整,确保不影响减排进度。市环保局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市减排项目的督促检查,每月对各县区减排进度进行调度分析,及时向市政府演讲。
二)抓资金投入。积极引导污染治理向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发展。运营主体社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新格局,加快污染防治进度。逐步提高财政支出的比重,把重大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银行贷款,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污染项目治理。重点推进全市医疗废物、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置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依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积极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参与治污设施的社会化运营。要突出抓好四个污水处置厂的管网建设和提标升级,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加快乡村污水管网和截污工程建设,提高运行负荷率,确保乡村污水处置率65%以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减排效益。
三)抓执法监督。环保部门作为全市环境维护的综合管理和执法部门。不辱使命,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要停产治理。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要强制停止建设;对偷排偷放、擅自闲置治理设施的企业和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置;对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的单位,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关键词】碳税碳交易中国碳减排
【中图分类号】F124
一、碳税与碳交易的涵义及现状
碳税是指在能源排放中按每一单位碳含量比例所征收的税。在严格控制碳排放的背景下,对于传统的能源以碳的不同含量来分别征税,以期达到延缓全球变暖速度的效果。碳税机制下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则是碳排放的边际成本与碳税相等。从全球看来,美国、日本以及北欧各国等碳制度研究较早的国家都已陆续建立了旨在减少碳排放量的税收制度,并且在一些碳税制度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其碳减排已经取得了相当成效。
在我国,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于2010年首次就碳税问题作出专题报告,报告指出现阶段的中国应该首先推出生产型而非消费型的碳税模式,即应先向排放碳的企业征收暂不针对个人。该专题报告不仅提出了我国碳税制度实施的基本框架,也包含了如何实现碳税征收的路线图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方面的建议。
碳交易是针对全球碳排放总量而采取的市场机制措施。1997年,《京都议定书》上决定将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可交易商品,先严格限定全球碳排放总额,企业可以在碳市场中交易许可证,许可证额度内允许排放温室气体。从而形成了排放权的交易,目的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寻减排新路径。《议定书》同时规定了三种灵活履行机制,分别是:发达国家适用的“联合履行”(JI)、适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以及“排放限额交易”(ET)。
我国碳交易方面,实际参与的只有碳交易体系中的清洁发展机制。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首次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其中,深圳市于2013年6月18日启动全国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中国碳交易的实施拉开了序幕。
二、碳税与碳交易的比较分析
(一)减排成本比较
1.碳税:实施成本低,社会成本高
相比于碳交易机制来说,碳税的实施成本较低。碳税以各国现有的税收法律为基础,其实施方式即为增加一个税种。各国现有的税收制度非常完备,并且已经存在燃油税、资源税等各类针对能源的税目,碳税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征,不必重新设计一种新的制度体系以及配备相关的机构设施。这不仅降低了碳税实施的成本,而且可以随时征收,减少为构建新体系花费的时间。同时,碳税计量较碳交易简单,征收环节非常集中,可操作性强。
但是就社会成本而言,征收碳税有着诸多弊端,例如增加产品成本、通货膨胀率提升;降低居民生活水平等。同时,很多人认为一旦征收碳税,生产企业会将其税负转移到消费者身上,起不到以高税率遏制碳排放的作用。因此,碳税的推行遇到非常大的阻力,不仅影响国家经济命脉的能源部门反对征收碳税,消费产品的个人为避免税负的转移也不支持实行碳税。所以,碳税的征收不仅要考虑其实施有效程度,也要考虑社会成本,研究其会不会对健康的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2.碳交易:社会成本低,实施成本高
由于温室效应是均匀分布在全球的负外部性,所以无论碳减排发生在哪里,其收益都完全一致。但是,鉴于各国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各地的减排成本却有着巨大的差异。因此,碳交易核定的总排放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利用地域成本差异,使碳减排成本最小化,这无疑做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兼顾。《京都议定书》中设计的三种灵活履行机制确保了在各类不同的情况下,其减排都以最低的成本发生。从微观层面来看,碳额度的交易比较灵活,在核定碳排放额度预计不够的情况下,企业既能选择从自身方面提升创新水平,也能选择到法定的碳交易市场购买需要的额度,多途径的实现碳减排的目标。
但是,构架碳交易体系成本却很高。创建一个完善的新型市场机制对于碳交易体系的顺利运行必不可少。首先,使碳排放权变成可交易商品的量化工作不仅工作量大,而且需要世界各国碳排放的具体数据,为了保证真实性,也具有监测成本。第二,为了使碳排放权成为稀缺资源,强制保障措施必不可少,需要设立监管机构,制定严格的惩罚措施,产生保障成本。第三,碳市场运作后,为了监测不断波动的碳价格也给交易双方带来额外的成本。由于上述因素的存在,实际上实施碳交易的成本要远高于理论成果,这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二)减排效果比较
1.碳税:减排效果不确定性高
理论上,碳税的高低与实际碳减排效果呈现正相关关系,税率越高,减排效果越出色,但就目前而言,两者间没有确定的数量关系,量化困难。也就是说,碳税制度存在很大的不可控性,无法确切的将碳排放降到警戒线以下。同时,随着碳税的不断增加,其碳减排效果存在边际递减效应,然而其减排成本却有边际递增的效应,到达一定程度之后,碳税的征收可能会导致事倍功半的效果;另外,企业很可能将额外的碳税税负转移给消费者,这使减排效果不可控性大大增加。
纵观碳税制度的实施国家,只有北欧国家由于经济发达,法律完善而使其得以有效实施,剩余国家效果均不佳。所以学界有观点认为,仅仅依赖单一的碳税来实现我国核定的碳减排目标可操作性低,同时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
2.碳交易:减排效果不确定性低
碳交易措施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减排效果有保障,并且可以事先预计与量化。碳交易设置全球总排放目标后,根据一系列因素将其分配至各国,国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减排额,将其分配到地区,行业甚至微观企业。通过利益的合理分配,碳排放份额不断进行流转,最终以市场来实现全球减排的目标。同时,辅以完善的监督机制有效管制各级排放主体的遵约状况,保证减排的实施。
《议定书》参与国家承诺于2008~2012年间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削减5.2%,这就为这些国家碳排放量设定了一个上限。根据世界银行研究数据,在2005~2007年期间,碳交易体系使总的碳排放量降低了2%~5%,平均每年减少4 000万吨~1亿吨排放。同时,碳交易制度中的CDM和JI机制帮助了许多不发达参与国进行低碳工程的建设。碳交易措施的减排量是确定的,这对延缓气候变化有很大帮助。
(三)未来前景比较
1.碳税:灵活多变,但前景不足
对比碳交易制度,碳税制度更加灵活多变。碳税作为税种的一部分,其核心控制权在各国政府税务部门手中,税务部门可根据对宏观经济的把握,随之调整征税范围、税率水平等。这样可以使碳税跟着经济走,减少对经济的影响,最大化提升其减排效果。
然而,额外开征碳税对国民经济的负面影响较大。碳税的较早征收国荷兰,经济一度受到较大的冲击。研究表明,若是在我国征收20元每吨的碳税,会使我国GDP减少0.015%,就业减少0.008%,出口减少0.548%,而碳减排仅仅为2%左右,若是继续提升标准,追求减排量的达标,碳税会使普通能源的价格提高,企业可能会将额外税负以价格形式转移到消费者中,使人民利益受损,这对于我国的社会发展有着很不利的影响,因此,碳税并不是一个可以作为长期国策的制度。
2.碳交易:体系僵化,但前景广阔
碳交易的体系设计比较僵化。首先,减排基准量的确定不准确。由于各国经济差异很大,其碳排放量也必然不同。根据减排基年判断的减排基准量会有较大误差,这可能导致某些国家配额过少,而另外一些国家配额溢出,从而出现浪费资源的情况。其次,制度的适应性与灵活性较差。与碳税类似,最佳配额的确定与经济发展情况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受到视野的限制,未来状况具有不可预见性,这使得政府僵硬的配额计划赶不上经济形势变化,产生过少的分配导致高昂的成本,过多的分配导致浪费的情况,经济效率的实现非常困难。
但是,目前碳交易市场的构建正在持续加速。对于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构建成为当前全球能源规划中的重要部分。据统计,全球碳交易额2007年为630亿美元,2008年1 263.5亿美元,2009年1 140亿美元,2010年达到1 200亿美元。据世界银行预测,截止到2020年,全球碳交易市场总额将提升到3.5万亿美元,涨幅惊人。随着交易额的迅速攀升,交易额最大的石油能源的市场地位很可能将被碳交易市场所取代,其前景十分广阔。
三、相对减排目标下二者的兼容性分析
碳减排的目标被分为绝对与相对两种。绝对减排目标,就是针对总量进行绝对的碳排放削减,同时严格监督以达到预期的减排效果。而相对减排目标则较为温和,以碳减排与产出值等衡量因素构造相对比例,不以重大经济损失为代价而达到相对减排效果。碳税与碳交易在这两种不同目标之下其效果也大不相同。相比于绝对减排目标,相对减排目标更加灵活具有弹性。但相对减排目标并不严格遵照减排总量,所以其减排效果具有相当的局限性。然而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面对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双重压力,必须在其中寻找平衡点,所以中国选择相对减排目标更符合现实需要。
相对减排目标的碳交易中,由于不是对总量进行绝对的碳排放削减,所以其减排目标有着动态性,不会出现超出限定排放的情形。同时,科技水平的上升会产生更多减排技术以促进减排。企业在碳税制度下节约的排放额度,并不一定能有很广阔的市场。另外,除了碳交易制度的影响,碳税制度也能制约控制企业的碳排放。此时,碳税和碳交易具有兼容性,虽然在相对减排目标下其兼容性并不是很强,但在完成低碳减排目标上具有较大的兼容并蓄作用,减排效果较好,这对于保持健康经济下的碳减排有着积极影响。
结合世界各国,包括中国碳减排的实际经验观察后可以发现,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碳税和碳交易的具有各自的适用优势。大中型排放主体由于其监督、交易等不同方面的成本均较大,从经济效率考虑,推行碳交易比较合适。而小型微型的排放主体,由于其实施和监督成本较低,更适用于碳税制度。从经验中可以得出,当单个政策无法有效率的解决问题时,使用多层次的政策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所以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在碳减排问题上,应将碳税和碳交易在时间的跨度上结合使用。
四、我国减排之路的建议
中国在国际上公开承诺大力推行碳减排,以2020年为目标年,我国单位GDP碳排放将会降至2005基准年的40%-45%。作为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面临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重任务,如何选择适合自身的减排之路、实现社会经济低碳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认为短期内采用碳税措施,将碳交易制度的建立完善作为一个长期规划,是碳减排措施在中国实施的最佳选择。
(一)短期采用碳税措施
短期可以实行碳税制度。减少碳排放有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两种措施,分别对应碳税和碳交易。而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我国政府具有最强大的宏观调控能力,可以在短期内运用行政力量铺设好碳税制度,以便于在2020年之前完成减排承诺。在短期内,碳税的征收并不需要额外的资金支持,只需在我国原有税收体系中进行针对性调整即可运行。但在长期内,由于目前中国税负已经很高,税收体制改革势在必行,长期征收碳税加重企业和居民的负担,不具有可行性。同时,北欧、美国等发达国家十几年征收碳税的经验和教训可以为我国碳税制度的建设提供借鉴,例如确定碳税的征收范围,具有经济效率的税率设置,以及怎样避免其对健康经济发展的冲击等。
在征收碳税时,为了兼顾经济增长的平稳发展,可采用税收中性原则,即在征收碳税的同时,减少其它税收的税率,最终保持税额不变。或者将多出的税收全部以政府支出形式补贴或者投资,保持政府储蓄不变,采用这种形式,补贴的对象应该针对高碳行业、主动减排行业、居民。
(二)转型期采用双策并举模式
有学者研究显示,采用单一的碳税制度可以于2020年使我国碳排放较基准年下降30.85%,明显与我国承诺的40%~45%的减排目标有差距,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减排措施。但是,不管是单一的碳税制度还是单一的碳交易制度均无法让我国取得合规满意的效果。
通过上述的对比分析与兼容性分析,无疑结合实际国情,将碳税和碳交易在时间的跨度上结合使用是一个较优的选择。鉴于短期和长期所采取的政策差异很大,所以在二者交接的过渡时期内,可以采取改进的双策并举模式。这样既可以在前期发挥碳税灵活多变的优点,为碳减排的建设积累经验,又可以为碳交易市场的建设提供资金与实践,同时也可以接轨国际碳减排步伐,有助于建立我国碳减排大国的积极形象,此外也不损害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长期实行碳交易制度
中国作为联合国CDM项目的最大实施方,却只有CERs的一级市场,国际买家可以在中国市场上买入CERs在国际市场进行套利,这只会加大中国经济与其它国家的差距,这意味着中国需要在长期积极参与碳交易体系。
我国可以率先在高碳排放量的垄断行业中试行碳交易制度,这有助于缓解经济冲击。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吸收了90%以上的就业人数,所以在大型垄断企业中试行碳交易制度对整体就业的影响相对较低。而大型企业虽然也受到一些影响,但其巨大的体量决定其对损失的容忍度较高,不会对企业的生存造成重大打击。同时,垄断企业资金丰富,人才众多,能为国家碳减排目标提供强大的创新能力。碳交易制度给予企业较大的灵活度,相比于会造成经济效率损失的碳税,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碳交易制度无疑将经济损失最小化。最后,我国不仅需要建立完善的碳交易市场,而且要大力推动其国际化,争取利益最大化。目前发达国家碳交易制度相对完善,我们需要紧跟世界能源革命,把握先机。根据《京都协议书》,发展中国家在目前的碳减排情况上具有相对优势,这有助于我国抓住机会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碳交易体系。殊途同归,无论是碳税还是碳交易,其目标都是保证世界碳减排的实施,可以综合采用两种手段,达到维护全球气候的目的。
主要参考文献:
[1]许光.碳税与碳交易在中国环境规制中的比较及运用[J].北方经济,2011,(06): 3-4.
[2]朱苏荣.碳税与碳交易的国际经验和比较分析[J].金融发展评论,2012,(12) : 71-75.
[3]石敏俊,袁永娜,周晟吕.碳减排政策:碳税、碳交易还是二者兼之?[J].管理科学学报,2013,16(9) : 9-17.
[4]郑爽,窦勇.利用经济手段应对气候变化:碳税与碳交易对比分析[J].中国能源,2013,35(10) : 11-15.
地球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随着人口不断的增长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它的开发强度日益增强,不少地区已呈现资源枯竭和生境退化的趋势,难以再承受下去来满足人类的要求,因此,实施生态发展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就成为一项急迫的任务[1-3]。众多的国际生态公约就是在这种背景条件下产生的,它们的主要目的在于指导人们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安排和限制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以维护子孙后代的利益。这些被称为是法律旗帜的各种公约都不是单纯由法学家们单独完成的,必需要广泛征询涉及自然保护的专业人士的意见,总结自然保护第一线从事实际工作的人们以及生产战线上广大公众的经验教训,才可能制定这些涉及全社会利益的许多规定。本文就拟简要地探讨一下它们的意义和作用,以期我国能完善和健全有关自然保护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法律体系,来适应已踏入生态发展文明时代门槛的迫切要求。
1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既是生物之间以及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复杂相互关系的体现,也是生物资源丰富多彩的标志。它是对自然界生态平衡基本规律的一个简明科学概括,也是衡量生态发展是否合乎客观规律的主要尺码。一个区域保持得是否完整在很大的程度上要以其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持续利用是否合理来决定。因此,它的保护对象是全方位的,要从物种及其遗传资源、生态系统和景观多样性各个方面着手。这个公约不仅阐述了防止物种灭绝和生态系统遭受破坏的问题,也强调要关注人类发展的目标和策略。它提出要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持续利用和利益公平分享三者密切结合来考虑工作,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实践证明,缺乏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工作就难以持续下去。它要求各缔约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己要求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和行动计划,对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离体保存作出全面的安排。“公约”经过多年的讨论和多次的修改,1992年6月在巴西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上签署,于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这说明世界人民终于认识了由于人类本身的管理失误所造成的地球生境退化、资源枯竭所带来的灾难,决心采取共同行动制定有约束力的并起综合作用的国际公约。现在,生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已成为各个国家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可以看出,”公约并不是一纸空文,但与其说是一次性产物,不如把它看为一个长期的过程,因为许多问题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例如1.如何做好野生物种种群和被传统农业与本地人民广泛应用的物种及其变异的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问题,2.发达国家如何落实支援发展中国家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责任;3.如何通过技术转让和交流实施生物多样性有效保护和持续利用的战略;4.生物资源利用者如何落实酬报各地从事保护工作者和提供传统利用知识人们的责任。这些问题虽经多次讨论,但不易取得协议。
我国于1993年1月7日作为第7个国家正式批准加入“公约”,由环境保护部牵头组成国家履约协调组,统一规划各项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可见国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视和认真态度。许多学术单位建立了生物多样性委员会、研究机构来规划研究和宣教事宜;还出现了非政府组织“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绿色发展基金会”,它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公众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10多年来完成了大量工作,除了按“公约”规定完成必需做的基本项目,例如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报告、中国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外,还出版了系列丛书和许多研究报告。建立了许多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离体保存实体。主要经验有下列三点:1.保护和发展必需密切结合,利益公平分享是关键;2.统一协调分散管理的方针是正确的,但需要进一步完善;3.基础性和综合性研究不断加强,才能不断向前发展。在2010年国际生物多样性年期间,国家颁布了新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和行动计划(2011-2030),”明确今后20年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之看为是维护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保障的大事。因为,当前资源过度利用、工程建设与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问题并未解决,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的状态一时难以解除。它要求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基本体系,将生物多样性纳入国家和地方计划;开展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研究,评估、监测、人才培训和能力建设,加强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离体保存,例如保护区、动物园、植物园和种质基因库的建设和完善,把保护和发展密切结合;重视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防止外来入侵物种的蔓延和完善,完善群众参与和深化国际合作等方面工作[4-8]。
2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是关于改变了遗传性质的活有机体跨境转移的一个协议,它旨在充分确保它们的转移、处理和使用。它的文本由生物多样性缔约国会议来讨论和确定,已有100个以上缔约国批准,于2003年9月11日正式生效。所以,可以说,它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一个议定书。文本中详细论述了安全转移、处理和使用凭借现在生物技术所获得的可能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续利用产生不利影响的改变了遗传性质的活有机体的保护措施,同时顾及对人类健康所构成的风险。这意味着,已改变了遗传性质的活有机体从一个国家跨境转移必需符合议定书的规定,出口者必需提供充足资料使进口者能做出知情决定,确保所有货运有议定书要求的文件记录,即使进口者不是缔约国也要按议定书要求办理。我国于2005年4月27日批准了议定书,显示我国在执行国际条约和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方面的承诺,并大大增强该议定书的份量。同时,制定了中国国家生物安全框架,对国家生物安全管理政策体系、法规体系、转基因活有机体及其产品风险评估和管理技术准则、生物安全管理国家能力建设作了具体规定和说明。
3拉姆萨尔湿地公约
湿地是指内陆和海岸地带水深6m以下的水域、沼泽和草甸地带。这些地区是调节水分循环、维护水禽和水生生物生存的重要栖息地,具有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但是长期以来,人们没有真正意识到这一点。随着经济的发展,大片湿地被改变为农地、养殖场甚至城镇,导致许多物种消失,常出现一雨便成灾的可怕事件,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为此,原亚洲湿地局、国际水禽与湿地研究局、美洲湿地局三个湿地组织合并为湿地国际,并在湿地公约的制定和技术支持中发挥了中坚作用,大大促进世界范围主要地区湿地和湿地物种现状的评估和研究,加强与政府和当地社区的合作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湿地公约于1971年2月2日在伊朗的拉姆萨尔签订,所以常称为拉姆萨尔湿地公约。它通过传播信息资料、提高公众意识、开展培训活动和在各地建立湿地管理项目、支持和促进区域和各国湿地保护和湿地资源持续利用和行动计划的制定等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各国凡是在生态学、生物学、湖沼学和水文学上具有国际意义的湿地都可申请加入湿地公约所建立的国际湿地名录,加入国际湿地名录的湿地应建立保护区,加强对物种和栖息地的管理,管理好者可得到相应的奖励;反之会受到批评。中国加入湿地公约会后,认真履行缔约国的义务和责任,为了适应湿地保护形势发展的需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湿地保护,1994年9月由林业部牵头联合17个部委制定一个广泛参与、切实可行、符合国际规范的“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确定了中国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目标、内容、优先领域和项目,使之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以确保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进一步推动中国湿地保护事业的发展。许多科教部门建立了湿地研究中心,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出版了众多的专著和研究论文和报告[10]。迄今,我国已有37个湿地保护区分五批加入了国际湿地名录,并开展大量保护和持续利用的工作。#p#分页标题#e#
4世界遗产公约
世界遗产是指具有世界价值的独一元二的自然和文化区域以及许多非物质的文化和精神遗产,是各个国家精华中的精华。作为具有世界价值的自然和文化区域可从以下列几点来判断:(1)表征地球进化历史的主要阶段的典型代表或独特的地理景观类型;(2)表征具有重要意义的不断进化的生态过程或生物进化和人与环境相互影响的典型事例和杰出的代表;(3)具有极为特殊的自然风光和文化特色的区域;(4)具有世界价值的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或众多受威胁物种的栖息地。符合四个标准之一的区域可申请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包括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三类)。世界遗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和拉姆萨尔湿地公约三者被认为是国际保护生境(栖息地)的三大公约。世界遗产公约是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通过制定,1978年正式生效。这说明大多数国家都认识到有责任来保护那些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文化区域,把它们看为是人类遗产的一部分。这是第一个认可和保护文化景点的国际法律条约,它把传统的文化生活方式和自然资源管理体系之间建立了密切的联系,拓宽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相互关系的思维,并制定协同计划来保护它们[11-14]。
随着我国经济多年的持续增长,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并深深体会到自然与现代化共存、经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保护共存的伟大目标是实施可持续战略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这样,加入和认真实施世界遗产公约,建立比较完善的世界遗产地系统,就成为政府的一项必不可少的任务。许多省市建立了申报世界遗产办公室,促进自然保护、文化组织和文物系统各方面的专家认真考虑,提出具体的计划和方案。截至2010年底,我国已有自然遗产地8处、文化遗产地25处、自然与文化双遗产4处,还有文化景观3处,总共40处。现在打算申报的区域还有100多处,估计每年只有自然和文化遗产各1处获得批准。但是,人们已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不是为申报而申报,而是决心通过完善管理,争取支持,使之更加壮大,以适应社会、文化、经济迅速发展的要求,那时申报将是水到渠成之事。主管自然和文化遗产工作的分别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
值得指出的是,有悠久历史的全球农业系统,是人类长期生存和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既有自然的成分,也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一部分。但是,人们在发掘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时,却忽略了这个方面,以致传统的农业耕作制度及其丰富多彩的传统优良品种的基因多样性在现代化过程中大量流失。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及时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于2003年建立了“世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中心”,旨在开展全球重要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以期建立一个全球共识的持续发展的动态系统,弥补了不足之处。我国浙田县的稻鱼共生系统被列为全球第一批五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之一。其实,我国还有许多项目符合其标准,需要大力发掘、继承和发扬[15-18]。
5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持续利用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只注意保护,不允许任何利用是不科学的,必然是行不通的;当然,过度的利用,不注意保护必然导致破坏。这个公约的目的就在于监测商业开发的主要物种,对一些已陷入受威胁状态的物种,通过贸易限制达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要求。这个公约1973年3月于美国华盛顿签订,1975年7月正式生效。它把控制贸易的物种划分为三类作为其附录,附录1是指那些受到和可能受到贸易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物种。这些物种的对外贸易必需获得出口国科研机构认可,管理机构发放出口许可证,进口国也确认是如此才能进行;进口国将之再出口也照此办理。附录2是指那些目前虽未濒临灭绝,但如对其贸易不严加管理,以防止不利其生存的利用,就可以变成有灭绝危险的物种。这些物种也必需得到出口国家科研机构的认可,管理机构发放出口许可证才能进行出口贸易。附录3是任何一个缔约国认为属其管辖范围内应进行控制开发利用,而需要其它缔约国合作管理贸易的那些物种;它们的出口贸易同样需要出口国管理机构发放出口许可证才能进行。前两类物种需经全体缔约国大会讨论通过,后一类物种只需各缔约国自己认定,报公约秘书处备案即可。附录中所列的物种是重点管理对象,但它们的地位不是永远不变的,而是要随其种群传播和消长而有所调整,所以需要对它们进行长期的研究和监测。这样,每一个缔约国都要建立专门的科学委员会和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来负责专司其事。前者负责研究确认各个种的基本情况,提出处理的意见;后者即专司具体管理业务,发放出口许可证。可以看出,这个公约不是要禁止野生动植物包括濒危物种及其衍生物的贸易,而是制定各种措施保证可持续贸易,不引起它们走向灭绝;目前,它已建立一个世界性的控制野生濒危物种及其衍生物的国际贸易系统,为物种的保护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1980年12月25日,我国提交参加“公约”的交存书,1981年4月“公约”对我国正式生效,1982年正式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办公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种科学委员会”,分别挂靠在国家林业局和中国科学院内,开展有效的研究和管理,成果垒垒。看来,大力培养熟悉“公约”的科研和管理人员,进一步弄清和宣传“公约”各条款的实质内容,加强对濒危野生物种的研究,提供其消长规律和具体情况,监测贸易现状,编制控制贸易的物种名录及其识别手册和图谱,制定合理开发利用的指标,提高进出口管理水平,防止过度开拓而造成物种灭绝应是一项长期的任务[19-20]。
6迁徙物种公约
物种的生存和分布不受边界的限制,特别是迁徙物种的生活周期可能遍历多个国家,但各国的保护和管理水平不尽相同,难免会遭受猎杀,因此必需通过国家政府间的共同努力来加以保护,既要保护物种本身,也要保护其栖息地。保护区在这些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这个公约于1979年签订,1983年正式生效,100多个国家参与并共同关注这些独特物种种群的保护,效果明显。我国签署这个公约以后,许多保护区承担了这些迁徙物种的保护,无论在科研监测和合理利用方面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例如,山东长岛保护区累计环志各种候鸟128种21万多只,其中猛禽22种6万多只,占全国猛禽环志总量80%以上;回收国内外环志鸟231只,最长回收为8年,为鸟类迁徙规律与科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成绩明显[21]。由于“公约”所关注的物种独特,没有任何公约能代替其作用,实际上,它成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必要的补充和起具体的辅助作用。#p#分页标题#e#
7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这个公约是全球许多国家的政府为解决地球气候潜在变化可能引起的众多问题而联手进行的一项努力。它的一个重要概念在于集体执行“公约”所制定的各项规定。它于1992年5月9日在纽约联合国大会上获得通过,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我国于1993年1月批准了这个公约,是最早的10个缔约方之一。“公约”要求所有缔约方在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注意减少和防止人为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开发、应用和推广;开展技术转让等各种合作,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和增强所有温室气体的吸收汇和储存库,例如不同类型的保护区等;在适应气候变化的情况下,制定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综合农业的发展、关注受干旱、荒漠化和洪涝影响地区的保护和恢复工作;在可行的范围内,将气候变化纳入相应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的政策和行动,并采取适当的方法尽可能降低气候变化对经济、公共健康和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在京都议定书中为发达国家规定了有法律约束力的量化减排指标,使其CO2、CH4等6种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减排至少5%;同时,确定了“共同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和”排放贸易“三种境外减排的灵活机制,使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这三种机制在境外取得减排限排的抵消额,从而以较低成本实现减排限排目标,缓解其国内减排限排压力。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是其义务的核心内容,要求采用由缔约方大会制定的可比方法编制人为引起的各种温室气体的源排放和汇清除的国家清单,发达国家必须为其提供相应的资金。但是,要真正的具体落实十分困难,许多会议都是在讨论这些问题的具体化,但都不能取得共识,需要更耐心地通过深入分拆,实事求是协调和合作共事地去解决。可以看出,制定减排限排温室气体目标是一个重要方面,而确定不同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和人工营造的方法来固碳的目标也是不能忽略的,两者是相互相成的[22]。
8防治荒漠化公约
关键词:政府补助;环境质量;环境治理投资
中图分类号:F1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3)09—0050—04
从2003年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造低碳经济》以来,以降低碳排放为焦点的改革措施不断涌现。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是人类生产、生活的负外部性之一,而以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为目的的节能减排活动具有公益性,因此对政府高度依赖。政府设置强制性减排目标,推动了碳排放交易的开展。在制定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的同时,政府运用预算内资金、补助等形式对环境治理进行补助。但政府环保补助是否能够帮助实现环境质量的改进,理论和现实往往不一致,本文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检验政府环保补助与环境质量改进的相关性,并结合不同地区及不同环境治理投资渠道的数据进行考量。
一、政府补助与环境质量改进相关性的综述
低碳经济背景下,基于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国情,我国政府如何有效发挥社会职能,推动节能减排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成为学者研究的焦点。曹爱红等结合低碳发展中的政企关系,建立了政府部门激励与不激励、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措施)与不实施、政府部门惩罚与不惩罚的两方三阶段动态博弈模型,结果表明,政府通过各种激励措施促进企业降低污染治理的成本投入,对排污超标企业进行处罚有助于推动企业提高节能减排的主动性,应借助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及技术创新,提升企业节能减排的能力与效率,进而提高政府信用与社会福利水平。政府补助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由于政府财政资源有限性与政府职能多样性的矛盾,加大政府补助的效能,以期满足尽可能多的利益诉求是决策层与学者关注的焦点。田立和张倩以“干中学”理论和庇古理论为基础,从减排投入的外部性着手,以社会边际收益等于社会边际成本的帕累托最优状态为目标,论证政府补贴对企业节能减排的必要性。董竹和张云运用向量误差修正模型和脉冲响应函数对环境治理投资与环境质量相关关系的研究发现,二者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他们从国家层面展开的研究,有助于把握环境治理投资的整体效应,但忽视了不同省市与不同投资渠道的异质性。本文将充分考量数据权威性以及投资渠道与省市的异质性,重点检验政府补助与环境质量的相关性。
二、政府环保补助与环境质量改进关系的实证检验
选取《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2003—2010年31个省(市、区)工业废气排放、工业增加值、工业污染治理投资等相关数据作为样本,研究政府环保补助与环境质量改进的相关性。工业废气排放强度,即每亿元工业增加值所排放的工业废气数量,用其相反数代表环境质量。工业污染治理投资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SUBSIDY)、银行贷款(LOAN)和企业自筹资金(FIRMSELF)。鉴于统计口径的差异,针对2006年之前的数据样本,用国家预算内资金与环保专项资金之和代表政府环保补助,用国内贷款表示银行贷款,将其他资金中扣除国内贷款的部分作为企业自筹;针对2006年之后的数据样本,用排污费补助和政府其他补助之和代表政府环保补助,在企业自筹中扣除银行贷款代表来源于企业利润留存或其他企业自主的污染治理投资。
本文选用固定效应模型对全国31个省(市、区)政府环保补助对环境质量改进的平均效应及个体影响进行分析,鉴于环境治理投资效益显现的滞后性,选取政府环保补助的一阶滞后项作为自变量,为避免自回归并在一定程度上剔除其他因素的影响,在模型中添加了因变量的滞后项AR(1),估计结果如表1所示。
从表1看出,政府环保补助与环境质量改进存在负相关关系,即政府补助在有效推动环境质量改进上呈现明显的不平衡性,一定程度上背离了政府投入的初衷。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政府评估机构与排污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制约了政府环保补助效能的发挥。企业作为理性经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为促进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政府会相应出台一定的节能减排激励措施。而部分企业却通过虚构排污事项,人为夸大节能减排成本,导致政府在选择补助对象时,出现“劣币逐良币”现象,即减排需求最迫切的企业反而未能及时获取政府补助。在补助发放之后,由于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机制及监管机制的缺位,获取政府补助的企业可能将补助金额用于投资收益更高的项目,导致政府补助未能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
第二,有的寻租行为降低了政府补助的功效。由于政府资金的稀缺性,政府在选择补助对象过程中存在寻租倾向,权力租金加重了企业节能减排的成本,致使政府补助未能实现改善环境质量的初衷。
第三,从机会成本的角度看,虽然已经实施的政府补助未能有效改善环境质量,但若政府不施行补助政策,环境质量的恶化可能更加迅速。此外,AR(1)估计系数显著,反映了环境质量自我实现的特性,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环境治理投资效益的滞后性特征。
表2描述了我国31个省(市、区)政府环保补助功效的差异,大致可归纳为两类:第一,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江苏等经济发达省(市、区)政府环保补助对环境质量的改进效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归因于上述省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财力较雄厚,地方政府重视节能减排,对节能减排的补助力度较大。并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方面注重环保因素。第二,贵州、宁夏、青海、广西、陕西、内蒙古等省(市、区)政府环保补助对环境质量的改进效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取决于上述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这些省份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扩大工业规模并满足当地居民基本的生产与生活需要是这些地区现阶段经济发展的核心目标。因此,这些地区政府环保补助的改进效应较弱。
三、政府环保补助与其他环保投资绩效的比较
为进一步考察政府环保补助对环境质量改进的影响,本文将政府环保补助与其他投资的绩效进行比较。目前,我国环境治理投资主要有三个来源,即政府补助、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对政府补助改进效应的检验表明,政府环保补助对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的功效不大。而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能否推动环境质量改进?政府补助与银行贷款、企业自筹资金治理效率差异的根源在哪?通过构建固定效应模型,估计结果如表3所示。
表3结果表明,银行贷款与环境质量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且贡献度的绝对值与政府补助接近;企业自筹资金与环境质量呈现相对较弱的负相关关系,但不显著;AR(1)与环境质量呈现显著正相关关系,印证了环境质量一定程度的自我实现特征。可以从操作流程、资金成本以及监督惩罚机制三个层面理解政府补助环境治理效率为何低于银行贷款与企业自筹资金。第一,在操作流程层面,与企业自筹资金相比,政府补助和银行贷款在选择补助对象的过程中,均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寻租行为,政府部门更容易出现寻租行为。第二,在资金成本层面,企业自筹资金的机会成本和银行贷款的利息提高了补助对象更新技术与设备、改善能源消费结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环境质量的提高。政府补助的零成本容易引发补助对象的惰性及依赖性,不利于节能减排活动的开展。第三,在监督惩罚机制层面,会计准则及企业的盈利性冲动形成了自筹资金使用的监管机制。银行相对完善的信贷准则以及客户信息数据库,基本能够实现对补助对象道德风险的监督,通过信贷配给等具体措施对未能按照协议节能减排的补助企业进行处罚。比较而言,政府补助行为具有明显的“一次性”特征,对补助资金的运用缺乏有效的监瞀与惩罚。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利用固定效应模型对政府环保补助与环境质量之间相关关系的实证检验表明,政府补助在有效推动环境质量的改进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而不同省份由于其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以及地方政府对节能减排活动重视程度的不同,其政府补助的环境治理效率呈现不同的特征。其中,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江苏等省政府补助对环境质量的改进效率高于全国平均效率,而贵州、宁夏、青海、广西、陕西、内蒙古等省政府补助对环境质量的改进效率较低。
在能源和环境容量约束严峻的背景下,既要保持经济增长,还要推进低碳经济转型和不断提高社会生产的环境友好性程度,是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课题。但是,在碳减排意义上如何理解和界定社会生产环境友好性的内涵?如何考虑历史累积碳排放责任与碳强度减排策略的关系?如何对一经济体的碳排放责任和碳减排努力作出更为合理的评价?这些都是需要深入探讨的重要问题。
因此,研究中既需要考察一经济体当前绝对碳减排量,也同时考虑经济发展要求、历史累积碳排放和实际作出的累积碳减排努力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判断,在下一阶段国际碳减排磋商谈判和实际碳减排决策中,有助于理性把握各经济体实际碳减排努力程度和可能承诺,进行有效决策。
一、碳减排和环境产出
社会生产的环境友好性,要求纳入环境产出因素,建立社会“环境―经济”复合社会产出目标。假设社会产出包括经济生产和环境生产两个方面,两者之间存在替代关系,但又具有某种联合生产和范围经济特性[1]。其中,在本研究中,经济产出以一经济体GDP总量,环境产出以碳减排量(根据相对2005年基期2020年中国碳排放强度降低45%的相对减排目标,以2005年中国碳排放强度为基准参照强度,进行绝对减排量的换算,参考表1中计算公式)进行度量。借鉴生产可能性的概念,可知: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通过技术进步或提高技术效率实现同时提高经济产出和改善环境的社会生产调整路径。从碳减排意义上来说,也就是兼顾实现经济发展和碳减排的环境友好型调整路径。
在主流环境经济学理论中,通常把污染排放(包括碳排放)视为经济发展的外部性效应或负的非期望产出(undesirable output),然后,将其导致的社会负收益或正成本通过内部化而纳入经济分析框架,用以研究环境资源和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方式与调整过程。在采用DEA方法进行环境绩效和效率评价时,该理论假设隐含设定负的非期望环境产出具有弱处置性,降低非期望产出,就需要减少正期望产出,不能满足DEA模型产出最大化的要求,因而一般将求解目标调整为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为方便研究,对负期望产出的处理方法主要有负产出法、线性数据转换法和非线性数据转换法[2]。
根据IPCC定义,碳排放是7种主要大气污染物按一定系数加总换算得到的等当量碳排放值,主要与能源利用有关,依据环境经济学假设一般将其作为负期望产出。相对于一般污染排放的概念,碳排放与社会经济发展过程的关系更为紧密和广泛。根据IPAT模型,碳排放主要取决于人口规模(P)、经济发展水平(A,人均GDP)和技术水平(T,一般采用碳排放强度表征)。STIRPAT模型将IPAT模型扩展为C-D函数形式,将碳排放量的变化归因于人口数量、人均GDP、产业结构、城市化等指数化驱动因素的影响[3]。
不同于传统的环境管理,降低碳排放影响的努力,不仅包括“主动”降低生产生活过程中与能源消费直接相关的碳排放(即碳减排),如能源利用清洁化、能源结构低碳化、能源效率与节能、碳捕获/碳储存(CSS)等,还应包括通过产业结构低碳化、增加碳汇(如植树造林)、不破坏或不过度开发现有环境资源(或碳汇资源)、生活方式低碳化等“消极”或间接的碳减排和提高可排放容量的努力。该努力部份,特别是碳汇资源增量,具有长期的减排效应。该部分的减排努力不易测算,现有基于负期望产出假设的理论,对此未给予明确和充分的解释。
与一般负期望环境产出假设不同,非负环境产出假设[4]认为,给定经济生产和环境生产可替代,在社会生产可能性边界内,社会生产目标是追求相对实现社会环境产出(Q)和经济产出(P)的最优配置(即林达尔均衡配置)的“合意”目标,而不是一般意义上在径向距离上逼近经济生产前沿面。与碳减排概念相结合,把该“环境产出”概念界定为考察第t年及之前年份的累积碳减排量,满足正期望产出假设,表示为:
进一步,假设碳排放量本文中有关变量,在未特殊说明的情况下,一般是指年均量。直接取决于一经济体能源消费量及其含碳程度,碳排放量应当是实际发生的碳排放量。因此,与能源消费有关的碳排放量测算的基本方法,是采用各种一次能源消费与相应碳排放系数乘数再加总得到。碳减排量则是该变量的衍生概念,是指相邻年份的相对净碳减排量。作为累积碳减排量的环境产出概念,包括了对已实现碳减排成果(或环境存量)的保护。
采用环境方向产出距离函数的DEA生产效率测度理论,在有关研究[4-5]的基础上,借鉴采用切克兰德的“水平―结构―动态效率”三维度软系统评价方法,提出了评价一经济体社会生产环境友好性的指标集,对有关概念和评价指标及方法进行了进一步厘清界定、修正和拓展(表1),提取了有关评价指标集,用于对1980-2013年期间美国(USA)、欧盟(EU)、日本(JAP)、德国(GER)、印度(IND)与中国(CHN)的环境友好性进行评价、分析和比较。
同时,对其他国家水平指标的测算均以2020年中国经济产出目标和环境产出目标作为参照指标,结构指标和动态效率指标测算方式不受影响。在国际比较中,水平指标和结构指标本身已经是相对指标,而对于动态效率指标,统一以1980-2013年期间中国对应指标的t-1期值作为参照进行测算,形成可用于比较的相对动态效率指标。
二、数据准备
为了解中国环境生产水平及其效率相对国际水平的差异,选择了发达经济体美国、欧盟、德国、日本和同属金砖四国的巴西、印度作为参照,视为经济规模具有可比性的生产单元进行评价和比较。
2018年及以前各经济体(包括中国)经济产出数据,采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经济展望2013(IMF WEO2013)的美元单位购买力平价GDP及增长率数据;为预测2019-2020年各经济体GDP总量,采用二次指数平滑法(阻尼系数α=0.05)和IMF所预测2018年各经济体货币对美元不变汇率预测各经济体这两年的GDP增长率。其他数据采取与中国类似的测算方式。
碳减排方面,以2005年中国碳排放强度(约1.039tC/万美元)为参照基准。在碳减排量和环境产出测算方面,考察期(1980-2013年)内各经济体碳减排数据参考BP公司的《2014年世界能源统计年鉴》,减排目标参考值分别设定为:欧盟承诺2020年前碳排放总量相对1990年降低20%,美国承诺2015年碳排放总量相对2005年下降17%,印度承诺相对2005年碳排放强度降低25%。以此为依据分别计算各经济体2015年或2020年绝对碳排放量和环境产出。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采用中国2005年碳排放强度作为环境产出测算的基准强度,因部分环境产出指数测算不允许负值,因此采用各经济体各年份环境产出值减去1980年中国环境产出(负值),进行坐标变换。这种情况下,采用该算法和坐标变换后得到的1980年环境产出值是零,但其他经济体1980年环境产出值非零。该坐标变换会影响到中国相关指标考察期间的选择,但不影响国际比较。
三、环境生产和环境友好性评价
(一)环境产出、GDP和人均GDP
采用经济产出规模指标――购买力平价GDP(单位:10亿美元)为横坐标,根据新环境产出公式(式(1)),以2005年中国碳排放强度为参考强度,可换算得到美国、欧盟、日本、德国、印度与中国的环境产出值
因测算方法原因,结合滞后期影响分析,环境产出值均采用1986年及以后的数据。与环境产出有关的指数测算结果,也作相同处理。。将该环境产出作为纵坐标,可以看出新的“环境产出”(图1a)、碳排放量(图1b)与GDP的关系明显不同。
特别是,在图1a中,按新的概念测算,在同等约6.2万亿美元及以上GDP产出水平上,中国2007年环境产出水平略超过美国1994年的水平,而在图1b中,在同等约4.6万亿美元及以上GDP产出水平上,中国碳排放量(2004年水平)开始显著超过美国(1986水平)。显然,两者的涵义相反:实现同等经济产出水平,后者意味着中国碳排放更高,前者则意味着中国同时实现了较高环境产出(累积碳减排),以新的“环境产出”概念进行指标评价,中国作出了更多的环境努力。总的来说,实现同等经济规模,中美欧三者环境产出水平基本相近。
进一步,采用衡量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水平的人均GDP指标(作为横轴),分别以环境产出(以2005年碳排放强度为参考强度计算)和碳排放量作为纵轴(如图2),可知:随着人均GDP增长,欧美的环境产出水平高于德日巴3国,欧盟显著高于美国;考察期内,除中印外的其他经济体碳排放量增长明显趋于平缓,欧盟和德国甚至开始下降,呈现明显的“碳脱钩”[6-7]。需要重点指出的是,在人均GDP低于1万美元水平上,随着人均GDP增长,中印两国碳排放量和环境产出量都显著“双高”于其他经济体,中国的增长曲线更为陡峭。并且,同等人均GDP水平上,中国碳排放量远高于印度,环境产出则反之。
总体上,“环境产出―GDP(表征经济规模)”、“环境产出―人均GDP(表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两组变量数据分别呈现出明显不同的关系模式(如图1a和图2a)。
二、数据准备
为了解中国环境生产水平及其效率相对国际水平的差异,选择了发达经济体美国、欧盟、德国、日本和同属金砖四国的巴西、印度作为参照,视为经济规模具有可比性的生产单元进行评价和比较。
2018年及以前各经济体(包括中国)经济产出数据,采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经济展望2013(IMF WEO2013)的美元单位购买力平价GDP及增长率数据;为预测2019-2020年各经济体GDP总量,采用二次指数平滑法(阻尼系数α=0.05)和IMF所预测2018年各经济体货币对美元不变汇率预测各经济体这两年的GDP增长率。其他数据采取与中国类似的测算方式。
碳减排方面,以2005年中国碳排放强度(约1.039tC/万美元)为参照基准。在碳减排量和环境产出测算方面,考察期(1980-2013年)内各经济体碳减排数据参考BP公司的《2014年世界能源统计年鉴》,减排目标参考值分别设定为:欧盟承诺2020年前碳排放总量相对1990年降低20%,美国承诺2015年碳排放总量相对2005年下降17%,印度承诺相对2005年碳排放强度降低25%。以此为依据分别计算各经济体2015年或2020年绝对碳排放量和环境产出。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采用中国2005年碳排放强度作为环境产出测算的基准强度,因部分环境产出指数测算不允许负值,因此采用各经济体各年份环境产出值减去1980年中国环境产出(负值),进行坐标变换。这种情况下,采用该算法和坐标变换后得到的1980年环境产出值是零,但其他经济体1980年环境产出值非零。该坐标变换会影响到中国相关指标考察期间的选择,但不影响国际比较。
三、环境生产和环境友好性评价
(一)环境产出、GDP和人均GDP
采用经济产出规模指标――购买力平价GDP(单位:10亿美元)为横坐标,根据新环境产出公式(式(1)),以2005年中国碳排放强度为参考强度,可换算得到美国、欧盟、日本、德国、印度与中国的环境产出值
因测算方法原因,结合滞后期影响分析,环境产出值均采用1986年及以后的数据。与环境产出有关的指数测算结果,也作相同处理。。将该环境产出作为纵坐标,可以看出新的“环境产出”(图1a)、碳排放量(图1b)与GDP的关系明显不同。
特别是,在图1a中,按新的概念测算,在同等约6.2万亿美元及以上GDP产出水平上,中国2007年环境产出水平略超过美国1994年的水平,而在图1b中,在同等约4.6万亿美元及以上GDP产出水平上,中国碳排放量(2004年水平)开始显著超过美国(1986水平)。显然,两者的涵义相反:实现同等经济产出水平,后者意味着中国碳排放更高,前者则意味着中国同时实现了较高环境产出(累积碳减排),以新的“环境产出”概念进行指标评价,中国作出了更多的环境努力。总的来说,实现同等经济规模,中美欧三者环境产出水平基本相近。
进一步,采用衡量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水平的人均GDP指标(作为横轴),分别以环境产出(以2005年碳排放强度为参考强度计算)和碳排放量作为纵轴(如图2),可知:随着人均GDP增长,欧美的环境产出水平高于德日巴3国,欧盟显著高于美国;考察期内,除中印外的其他经济体碳排放量增长明显趋于平缓,欧盟和德国甚至开始下降,呈现明显的“碳脱钩”[6-7]。需要重点指出的是,在人均GDP低于1万美元水平上,随着人均GDP增长,中印两国碳排放量和环境产出量都显著“双高”于其他经济体,中国的增长曲线更为陡峭。并且,同等人均GDP水平上,中国碳排放量远高于印度,环境产出则反之。
总体上,“环境产出―GDP(表征经济规模)”、“环境产出―人均GDP(表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两组变量数据分别呈现出明显不同的关系模式(如图1a和图2a)。
二、数据准备
为了解中国环境生产水平及其效率相对国际水平的差异,选择了发达经济体美国、欧盟、德国、日本和同属金砖四国的巴西、印度作为参照,视为经济规模具有可比性的生产单元进行评价和比较。
2018年及以前各经济体(包括中国)经济产出数据,采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经济展望2013(IMF WEO2013)的美元单位购买力平价GDP及增长率数据;为预测2019-2020年各经济体GDP总量,采用二次指数平滑法(阻尼系数α=0.05)和IMF所预测2018年各经济体货币对美元不变汇率预测各经济体这两年的GDP增长率。其他数据采取与中国类似的测算方式。
碳减排方面,以2005年中国碳排放强度(约1.039tC/万美元)为参照基准。在碳减排量和环境产出测算方面,考察期(1980-2013年)内各经济体碳减排数据参考BP公司的《2014年世界能源统计年鉴》,减排目标参考值分别设定为:欧盟承诺2020年前碳排放总量相对1990年降低20%,美国承诺2015年碳排放总量相对2005年下降17%,印度承诺相对2005年碳排放强度降低25%。以此为依据分别计算各经济体2015年或2020年绝对碳排放量和环境产出。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采用中国2005年碳排放强度作为环境产出测算的基准强度,因部分环境产出指数测算不允许负值,因此采用各经济体各年份环境产出值减去1980年中国环境产出(负值),进行坐标变换。这种情况下,采用该算法和坐标变换后得到的1980年环境产出值是零,但其他经济体1980年环境产出值非零。该坐标变换会影响到中国相关指标考察期间的选择,但不影响国际比较。
三、环境生产和环境友好性评价
(一)环境产出、GDP和人均GDP
采用经济产出规模指标――购买力平价GDP(单位:10亿美元)为横坐标,根据新环境产出公式(式(1)),以2005年中国碳排放强度为参考强度,可换算得到美国、欧盟、日本、德国、印度与中国的环境产出值
因测算方法原因,结合滞后期影响分析,环境产出值均采用1986年及以后的数据。与环境产出有关的指数测算结果,也作相同处理。。将该环境产出作为纵坐标,可以看出新的“环境产出”(图1a)、碳排放量(图1b)与GDP的关系明显不同。
特别是,在图1a中,按新的概念测算,在同等约6.2万亿美元及以上GDP产出水平上,中国2007年环境产出水平略超过美国1994年的水平,而在图1b中,在同等约4.6万亿美元及以上GDP产出水平上,中国碳排放量(2004年水平)开始显著超过美国(1986水平)。显然,两者的涵义相反:实现同等经济产出水平,后者意味着中国碳排放更高,前者则意味着中国同时实现了较高环境产出(累积碳减排),以新的“环境产出”概念进行指标评价,中国作出了更多的环境努力。总的来说,实现同等经济规模,中美欧三者环境产出水平基本相近。
进一步,采用衡量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水平的人均GDP指标(作为横轴),分别以环境产出(以2005年碳排放强度为参考强度计算)和碳排放量作为纵轴(如图2),可知:随着人均GDP增长,欧美的环境产出水平高于德日巴3国,欧盟显著高于美国;考察期内,除中印外的其他经济体碳排放量增长明显趋于平缓,欧盟和德国甚至开始下降,呈现明显的“碳脱钩”[6-7]。需要重点指出的是,在人均GDP低于1万美元水平上,随着人均GDP增长,中印两国碳排放量和环境产出量都显著“双高”于其他经济体,中国的增长曲线更为陡峭。并且,同等人均GDP水平上,中国碳排放量远高于印度,环境产出则反之。
总体上,“环境产出―GDP(表征经济规模)”、“环境产出―人均GDP(表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两组变量数据分别呈现出明显不同的关系模式(如图1a和图2a)。
二、数据准备
为了解中国环境生产水平及其效率相对国际水平的差异,选择了发达经济体美国、欧盟、德国、日本和同属金砖四国的巴西、印度作为参照,视为经济规模具有可比性的生产单元进行评价和比较。
2018年及以前各经济体(包括中国)经济产出数据,采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经济展望2013(IMF WEO2013)的美元单位购买力平价GDP及增长率数据;为预测2019-2020年各经济体GDP总量,采用二次指数平滑法(阻尼系数α=0.05)和IMF所预测2018年各经济体货币对美元不变汇率预测各经济体这两年的GDP增长率。其他数据采取与中国类似的测算方式。
碳减排方面,以2005年中国碳排放强度(约1.039tC/万美元)为参照基准。在碳减排量和环境产出测算方面,考察期(1980-2013年)内各经济体碳减排数据参考BP公司的《2014年世界能源统计年鉴》,减排目标参考值分别设定为:欧盟承诺2020年前碳排放总量相对1990年降低20%,美国承诺2015年碳排放总量相对2005年下降17%,印度承诺相对2005年碳排放强度降低25%。以此为依据分别计算各经济体2015年或2020年绝对碳排放量和环境产出。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采用中国2005年碳排放强度作为环境产出测算的基准强度,因部分环境产出指数测算不允许负值,因此采用各经济体各年份环境产出值减去1980年中国环境产出(负值),进行坐标变换。这种情况下,采用该算法和坐标变换后得到的1980年环境产出值是零,但其他经济体1980年环境产出值非零。该坐标变换会影响到中国相关指标考察期间的选择,但不影响国际比较。
三、环境生产和环境友好性评价
(一)环境产出、GDP和人均GDP
采用经济产出规模指标――购买力平价GDP(单位:10亿美元)为横坐标,根据新环境产出公式(式(1)),以2005年中国碳排放强度为参考强度,可换算得到美国、欧盟、日本、德国、印度与中国的环境产出值
因测算方法原因,结合滞后期影响分析,环境产出值均采用1986年及以后的数据。与环境产出有关的指数测算结果,也作相同处理。。将该环境产出作为纵坐标,可以看出新的“环境产出”(图1a)、碳排放量(图1b)与GDP的关系明显不同。
特别是,在图1a中,按新的概念测算,在同等约6.2万亿美元及以上GDP产出水平上,中国2007年环境产出水平略超过美国1994年的水平,而在图1b中,在同等约4.6万亿美元及以上GDP产出水平上,中国碳排放量(2004年水平)开始显著超过美国(1986水平)。显然,两者的涵义相反:实现同等经济产出水平,后者意味着中国碳排放更高,前者则意味着中国同时实现了较高环境产出(累积碳减排),以新的“环境产出”概念进行指标评价,中国作出了更多的环境努力。总的来说,实现同等经济规模,中美欧三者环境产出水平基本相近。
进一步,采用衡量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水平的人均GDP指标(作为横轴),分别以环境产出(以2005年碳排放强度为参考强度计算)和碳排放量作为纵轴(如图2),可知:随着人均GDP增长,欧美的环境产出水平高于德日巴3国,欧盟显著高于美国;考察期内,除中印外的其他经济体碳排放量增长明显趋于平缓,欧盟和德国甚至开始下降,呈现明显的“碳脱钩”[6-7]。需要重点指出的是,在人均GDP低于1万美元水平上,随着人均GDP增长,中印两国碳排放量和环境产出量都显著“双高”于其他经济体,中国的增长曲线更为陡峭。并且,同等人均GDP水平上,中国碳排放量远高于印度,环境产出则反之。
总体上,“环境产出―GDP(表征经济规模)”、“环境产出―人均GDP(表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两组变量数据分别呈现出明显不同的关系模式(如图1a和图2a)。
二、数据准备
为了解中国环境生产水平及其效率相对国际水平的差异,选择了发达经济体美国、欧盟、德国、日本和同属金砖四国的巴西、印度作为参照,视为经济规模具有可比性的生产单元进行评价和比较。
2018年及以前各经济体(包括中国)经济产出数据,采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经济展望2013(IMF WEO2013)的美元单位购买力平价GDP及增长率数据;为预测2019-2020年各经济体GDP总量,采用二次指数平滑法(阻尼系数α=0.05)和IMF所预测2018年各经济体货币对美元不变汇率预测各经济体这两年的GDP增长率。其他数据采取与中国类似的测算方式。
碳减排方面,以2005年中国碳排放强度(约1.039tC/万美元)为参照基准。在碳减排量和环境产出测算方面,考察期(1980-2013年)内各经济体碳减排数据参考BP公司的《2014年世界能源统计年鉴》,减排目标参考值分别设定为:欧盟承诺2020年前碳排放总量相对1990年降低20%,美国承诺2015年碳排放总量相对2005年下降17%,印度承诺相对2005年碳排放强度降低25%。以此为依据分别计算各经济体2015年或2020年绝对碳排放量和环境产出。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采用中国2005年碳排放强度作为环境产出测算的基准强度,因部分环境产出指数测算不允许负值,因此采用各经济体各年份环境产出值减去1980年中国环境产出(负值),进行坐标变换。这种情况下,采用该算法和坐标变换后得到的1980年环境产出值是零,但其他经济体1980年环境产出值非零。该坐标变换会影响到中国相关指标考察期间的选择,但不影响国际比较。
三、环境生产和环境友好性评价
(一)环境产出、GDP和人均GDP
采用经济产出规模指标――购买力平价GDP(单位:10亿美元)为横坐标,根据新环境产出公式(式(1)),以2005年中国碳排放强度为参考强度,可换算得到美国、欧盟、日本、德国、印度与中国的环境产出值
因测算方法原因,结合滞后期影响分析,环境产出值均采用1986年及以后的数据。与环境产出有关的指数测算结果,也作相同处理。。将该环境产出作为纵坐标,可以看出新的“环境产出”(图1a)、碳排放量(图1b)与GDP的关系明显不同。
特别是,在图1a中,按新的概念测算,在同等约6.2万亿美元及以上GDP产出水平上,中国2007年环境产出水平略超过美国1994年的水平,而在图1b中,在同等约4.6万亿美元及以上GDP产出水平上,中国碳排放量(2004年水平)开始显著超过美国(1986水平)。显然,两者的涵义相反:实现同等经济产出水平,后者意味着中国碳排放更高,前者则意味着中国同时实现了较高环境产出(累积碳减排),以新的“环境产出”概念进行指标评价,中国作出了更多的环境努力。总的来说,实现同等经济规模,中美欧三者环境产出水平基本相近。
进一步,采用衡量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水平的人均GDP指标(作为横轴),分别以环境产出(以2005年碳排放强度为参考强度计算)和碳排放量作为纵轴(如图2),可知:随着人均GDP增长,欧美的环境产出水平高于德日巴3国,欧盟显著高于美国;考察期内,除中印外的其他经济体碳排放量增长明显趋于平缓,欧盟和德国甚至开始下降,呈现明显的“碳脱钩”[6-7]。需要重点指出的是,在人均GDP低于1万美元水平上,随着人均GDP增长,中印两国碳排放量和环境产出量都显著“双高”于其他经济体,中国的增长曲线更为陡峭。并且,同等人均GDP水平上,中国碳排放量远高于印度,环境产出则反之。
总体上,“环境产出―GDP(表征经济规模)”、“环境产出―人均GDP(表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两组变量数据分别呈现出明显不同的关系模式(如图1a和图2a)。
二、数据准备
为了解中国环境生产水平及其效率相对国际水平的差异,选择了发达经济体美国、欧盟、德国、日本和同属金砖四国的巴西、印度作为参照,视为经济规模具有可比性的生产单元进行评价和比较。
2018年及以前各经济体(包括中国)经济产出数据,采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经济展望2013(IMF WEO2013)的美元单位购买力平价GDP及增长率数据;为预测2019-2020年各经济体GDP总量,采用二次指数平滑法(阻尼系数α=0.05)和IMF所预测2018年各经济体货币对美元不变汇率预测各经济体这两年的GDP增长率。其他数据采取与中国类似的测算方式。
碳减排方面,以2005年中国碳排放强度(约1.039tC/万美元)为参照基准。在碳减排量和环境产出测算方面,考察期(1980-2013年)内各经济体碳减排数据参考BP公司的《2014年世界能源统计年鉴》,减排目标参考值分别设定为:欧盟承诺2020年前碳排放总量相对1990年降低20%,美国承诺2015年碳排放总量相对2005年下降17%,印度承诺相对2005年碳排放强度降低25%。以此为依据分别计算各经济体2015年或2020年绝对碳排放量和环境产出。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采用中国2005年碳排放强度作为环境产出测算的基准强度,因部分环境产出指数测算不允许负值,因此采用各经济体各年份环境产出值减去1980年中国环境产出(负值),进行坐标变换。这种情况下,采用该算法和坐标变换后得到的1980年环境产出值是零,但其他经济体1980年环境产出值非零。该坐标变换会影响到中国相关指标考察期间的选择,但不影响国际比较。
三、环境生产和环境友好性评价
(一)环境产出、GDP和人均GDP
采用经济产出规模指标――购买力平价GDP(单位:10亿美元)为横坐标,根据新环境产出公式(式(1)),以2005年中国碳排放强度为参考强度,可换算得到美国、欧盟、日本、德国、印度与中国的环境产出值
因测算方法原因,结合滞后期影响分析,环境产出值均采用1986年及以后的数据。与环境产出有关的指数测算结果,也作相同处理。。将该环境产出作为纵坐标,可以看出新的“环境产出”(图1a)、碳排放量(图1b)与GDP的关系明显不同。
特别是,在图1a中,按新的概念测算,在同等约6.2万亿美元及以上GDP产出水平上,中国2007年环境产出水平略超过美国1994年的水平,而在图1b中,在同等约4.6万亿美元及以上GDP产出水平上,中国碳排放量(2004年水平)开始显著超过美国(1986水平)。显然,两者的涵义相反:实现同等经济产出水平,后者意味着中国碳排放更高,前者则意味着中国同时实现了较高环境产出(累积碳减排),以新的“环境产出”概念进行指标评价,中国作出了更多的环境努力。总的来说,实现同等经济规模,中美欧三者环境产出水平基本相近。
进一步,采用衡量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水平的人均GDP指标(作为横轴),分别以环境产出(以2005年碳排放强度为参考强度计算)和碳排放量作为纵轴(如图2),可知:随着人均GDP增长,欧美的环境产出水平高于德日巴3国,欧盟显著高于美国;考察期内,除中印外的其他经济体碳排放量增长明显趋于平缓,欧盟和德国甚至开始下降,呈现明显的“碳脱钩”[6-7]。需要重点指出的是,在人均GDP低于1万美元水平上,随着人均GDP增长,中印两国碳排放量和环境产出量都显著“双高”于其他经济体,中国的增长曲线更为陡峭。并且,同等人均GDP水平上,中国碳排放量远高于印度,环境产出则反之。
总体上,“环境产出―GDP(表征经济规模)”、“环境产出―人均GDP(表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两组变量数据分别呈现出明显不同的关系模式(如图1a和图2a)。
二、数据准备
为了解中国环境生产水平及其效率相对国际水平的差异,选择了发达经济体美国、欧盟、德国、日本和同属金砖四国的巴西、印度作为参照,视为经济规模具有可比性的生产单元进行评价和比较。
2018年及以前各经济体(包括中国)经济产出数据,采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经济展望2013(IMF WEO2013)的美元单位购买力平价GDP及增长率数据;为预测2019-2020年各经济体GDP总量,采用二次指数平滑法(阻尼系数α=0.05)和IMF所预测2018年各经济体货币对美元不变汇率预测各经济体这两年的GDP增长率。其他数据采取与中国类似的测算方式。
碳减排方面,以2005年中国碳排放强度(约1.039tC/万美元)为参照基准。在碳减排量和环境产出测算方面,考察期(1980-2013年)内各经济体碳减排数据参考BP公司的《2014年世界能源统计年鉴》,减排目标参考值分别设定为:欧盟承诺2020年前碳排放总量相对1990年降低20%,美国承诺2015年碳排放总量相对2005年下降17%,印度承诺相对2005年碳排放强度降低25%。以此为依据分别计算各经济体2015年或2020年绝对碳排放量和环境产出。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采用中国2005年碳排放强度作为环境产出测算的基准强度,因部分环境产出指数测算不允许负值,因此采用各经济体各年份环境产出值减去1980年中国环境产出(负值),进行坐标变换。这种情况下,采用该算法和坐标变换后得到的1980年环境产出值是零,但其他经济体1980年环境产出值非零。该坐标变换会影响到中国相关指标考察期间的选择,但不影响国际比较。
三、环境生产和环境友好性评价
(一)环境产出、GDP和人均GDP
采用经济产出规模指标――购买力平价GDP(单位:10亿美元)为横坐标,根据新环境产出公式(式(1)),以2005年中国碳排放强度为参考强度,可换算得到美国、欧盟、日本、德国、印度与中国的环境产出值
因测算方法原因,结合滞后期影响分析,环境产出值均采用1986年及以后的数据。与环境产出有关的指数测算结果,也作相同处理。。将该环境产出作为纵坐标,可以看出新的“环境产出”(图1a)、碳排放量(图1b)与GDP的关系明显不同。
特别是,在图1a中,按新的概念测算,在同等约6.2万亿美元及以上GDP产出水平上,中国2007年环境产出水平略超过美国1994年的水平,而在图1b中,在同等约4.6万亿美元及以上GDP产出水平上,中国碳排放量(2004年水平)开始显著超过美国(1986水平)。显然,两者的涵义相反:实现同等经济产出水平,后者意味着中国碳排放更高,前者则意味着中国同时实现了较高环境产出(累积碳减排),以新的“环境产出”概念进行指标评价,中国作出了更多的环境努力。总的来说,实现同等经济规模,中美欧三者环境产出水平基本相近。
进一步,采用衡量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水平的人均GDP指标(作为横轴),分别以环境产出(以2005年碳排放强度为参考强度计算)和碳排放量作为纵轴(如图2),可知:随着人均GDP增长,欧美的环境产出水平高于德日巴3国,欧盟显著高于美国;考察期内,除中印外的其他经济体碳排放量增长明显趋于平缓,欧盟和德国甚至开始下降,呈现明显的“碳脱钩”[6-7]。需要重点指出的是,在人均GDP低于1万美元水平上,随着人均GDP增长,中印两国碳排放量和环境产出量都显著“双高”于其他经济体,中国的增长曲线更为陡峭。并且,同等人均GDP水平上,中国碳排放量远高于印度,环境产出则反之。
总体上,“环境产出―GDP(表征经济规模)”、“环境产出―人均GDP(表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两组变量数据分别呈现出明显不同的关系模式(如图1a和图2a)。
二、数据准备
为了解中国环境生产水平及其效率相对国际水平的差异,选择了发达经济体美国、欧盟、德国、日本和同属金砖四国的巴西、印度作为参照,视为经济规模具有可比性的生产单元进行评价和比较。
2018年及以前各经济体(包括中国)经济产出数据,采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经济展望2013(IMF WEO2013)的美元单位购买力平价GDP及增长率数据;为预测2019-2020年各经济体GDP总量,采用二次指数平滑法(阻尼系数α=0.05)和IMF所预测2018年各经济体货币对美元不变汇率预测各经济体这两年的GDP增长率。其他数据采取与中国类似的测算方式。
碳减排方面,以2005年中国碳排放强度(约1.039tC/万美元)为参照基准。在碳减排量和环境产出测算方面,考察期(1980-2013年)内各经济体碳减排数据参考BP公司的《2014年世界能源统计年鉴》,减排目标参考值分别设定为:欧盟承诺2020年前碳排放总量相对1990年降低20%,美国承诺2015年碳排放总量相对2005年下降17%,印度承诺相对2005年碳排放强度降低25%。以此为依据分别计算各经济体2015年或2020年绝对碳排放量和环境产出。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采用中国2005年碳排放强度作为环境产出测算的基准强度,因部分环境产出指数测算不允许负值,因此采用各经济体各年份环境产出值减去1980年中国环境产出(负值),进行坐标变换。这种情况下,采用该算法和坐标变换后得到的1980年环境产出值是零,但其他经济体1980年环境产出值非零。该坐标变换会影响到中国相关指标考察期间的选择,但不影响国际比较。
三、环境生产和环境友好性评价
(一)环境产出、GDP和人均GDP
采用经济产出规模指标――购买力平价GDP(单位:10亿美元)为横坐标,根据新环境产出公式(式(1)),以2005年中国碳排放强度为参考强度,可换算得到美国、欧盟、日本、德国、印度与中国的环境产出值
因测算方法原因,结合滞后期影响分析,环境产出值均采用1986年及以后的数据。与环境产出有关的指数测算结果,也作相同处理。。将该环境产出作为纵坐标,可以看出新的“环境产出”(图1a)、碳排放量(图1b)与GDP的关系明显不同。
特别是,在图1a中,按新的概念测算,在同等约6.2万亿美元及以上GDP产出水平上,中国2007年环境产出水平略超过美国1994年的水平,而在图1b中,在同等约4.6万亿美元及以上GDP产出水平上,中国碳排放量(2004年水平)开始显著超过美国(1986水平)。显然,两者的涵义相反:实现同等经济产出水平,后者意味着中国碳排放更高,前者则意味着中国同时实现了较高环境产出(累积碳减排),以新的“环境产出”概念进行指标评价,中国作出了更多的环境努力。总的来说,实现同等经济规模,中美欧三者环境产出水平基本相近。
进一步,采用衡量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水平的人均GDP指标(作为横轴),分别以环境产出(以2005年碳排放强度为参考强度计算)和碳排放量作为纵轴(如图2),可知:随着人均GDP增长,欧美的环境产出水平高于德日巴3国,欧盟显著高于美国;考察期内,除中印外的其他经济体碳排放量增长明显趋于平缓,欧盟和德国甚至开始下降,呈现明显的“碳脱钩”[6-7]。需要重点指出的是,在人均GDP低于1万美元水平上,随着人均GDP增长,中印两国碳排放量和环境产出量都显著“双高”于其他经济体,中国的增长曲线更为陡峭。并且,同等人均GDP水平上,中国碳排放量远高于印度,环境产出则反之。
总体上,“环境产出―GDP(表征经济规模)”、“环境产出―人均GDP(表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两组变量数据分别呈现出明显不同的关系模式(如图1a和图2a)。
式(12)说明:环境产出与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当期与基期的广义技术差距(碳排放强度之差)和人口规模POPt有关。同时可以看出,环境产出与人口规模之间的关系,与碳排放IPAT公式的简单关系刻画有所不同。
基于以上关系描述,可以初步理解,中印“双高”的原因主要在于:一方面,因经济增长迅速和高碳能源结构等约束,两国碳排放增长迅速;另一方面,依据本文环境产出测算方法,两国环境产出增长迅速与人口规模增长、GDP/人均GDP双增长和年均碳减排量高等原因有关,说明考察期内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两国也同时付出了很大的碳减排和环境生产努力,GDP的能源消费及相关碳排放强度下降明显。
对应来看,美欧德日巴5个经济体环境产出增长与碳排放趋势在内涵上基本一致,即环境生产的增长主要是由碳减排推动。其中,美欧德主要是通过加大碳减排力度和促进碳排放脱钩,来实现环境产出提高;而日巴也呈现出一定的环境产出与碳排放“双略增”的趋势,原因在于两国因经济增长影响碳排放有所增加,具体而言是:仍未走出经济增长停滞“怪圈”的日本近年来的经济增长有所复苏,同时因暂停核电开发,增加了碳基能源消费;巴西则是处于经济追赶阶段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及其规模效应推动了碳排放的增长。
(二)基于“水平―结构―动态效率”三维指标的测算和比较
1.水平相对指标的测算和比较
由测算得到各经济体经济产出(EL)和环境产出水平指数(ENL)、“经济―环境”综合发展水平指数(EENL)(图3),可得以下发现。
经济产出水平指数(EL):结合IMF WEO(2014)预测,2020年前中国GDP(PPP修正)将一直处于快速增长过程,2020年美国和欧洲经济规模将相当于中国的约90.89%和83.33%,其他国家都被远远超越。
环境产出水平指数(ENL):考察期内,中国环境产出在2008年和2009年分别超过德国和日本,仅次于欧美位居第3。但是,在考察期内,德日两国环境产出水平相近且始终保持平稳,欧美分别在1983年和1993年才超过两国,说明德日始终保持较高的低碳化水平。
进一步,采用变异系数法测算不同经济体在发展过程中对环境产出和经济产出的权重(表2)。变异系数用以描述期内各经济体对于实现环境和经济产出目标的难易程度。结合本研究可知,变异系数越大,意味着对应环境努力程度更高。所测算得到的权重系数,可用于评价考察期内对该项指标实现的侧重程度。
由各指标结果可以看到:考察期内,中国环境产出水平相对最低,欧美水平较高,其他相近;欧美中的努力水平较高。由于基础相对较差,中国环境产出改善的效果最为明显。在经济产出方面,中美欧努力水平(变异系数)较高,但中国改善程度最大。整体看,中国对经济发展和环境的政策偏好与欧美相近,说明考察期内中国在致力于社会经济发展方面以欧美发展模式作为了主要参考,同时取得了经济环境“双快速增长”的良好成绩。日德巴印4国均相对侧重于经济发展,主要与这些国家环境基础条件保持较好有关。中国要真正实现环境和经济协调的低碳化发展,下一阶段应提高环境产出权重,加大环境努力。图3 “经济―环境”综合发展水平指数
“经济―环境”综合发展水平指数(EENL):该指数测算采用Fisher指数构造方法。环境产出和经济产出的测算均以中国2020年目标水平为参照(标准化为1),因此,据此得到的中国2020年“经济―环境”综合发展水平指数也是标准化值1。
由图3可知,欧美发展水平明显高于除中国外的其他经济体,但中国追赶速度很快。印度增速也较快。从“环境―经济”协调程度改善(综合指数增速)的角度看,中国改善最快,欧美次之,印日德巴4国增长平缓。但是,需要说明的是,中国该指数的改善主要得益于快速经济增长的贡献。
2.结构指标的测算和比较
考察期内,依据碳排放强度指标,各经济体广义碳减排技术水平基本处于持续进步状态,即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与多数研究结论一致。但是,依据评价广义环境技术进步的环境生产强度(单位与碳排放强度相同)指标,结论却显然不同(表3)。
总体上,各经济体环境强度有趋同趋势,中国技术进步水平最低,但改善最为明显;欧美技术进步水平相对稳定;德日巴印的所谓“技术退步”状态,主要原因在于GDP增速高于环境产出增速,其中,印巴两国更多地强调了经济增长。
环境友好指数是社会产出和环境产出的无量纲化比值,说明的是一经济体在社会发展中趋于环境友好的程度。2020年中国该指数取值为1。虽然这并不完全标志着该年份中国的“环境―经济”生产满足目标“合意”配置,但不影响国际间比较。
由图4和表4看出,各国社会生产的环境友好程度呈现明显的趋同趋势。
考察期内,中国社会生产的环境友好程度底子薄,虽在整个考察期内呈提高趋势,但横向比仍最低。
德日欧美环境友好程度高,发展平稳。结合实际看,4经济体经济发展水平也较高,说明采取了较合理的社会发展方式。其中,美欧人口和经济规模与中国相近,在环境生产上采取“踩碎步”的改进模式,具有更高的可比性和借鉴意义。日德的环境友好程度一直好于欧美,指数略趋降的原因是考察期内总体上GDP增长超过环境产出增长。
图4 环境友好指数国际比较
巴印两国则是在较低经济发展水平上实现的“高”环境友好性。并且,在考察期内,两国环境友好程度明显下降,应与两国侧重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有关。
3.动态效率指数的测算和比较
动态效率基本指数集包括对环境产出的总体绩效(DENP)、广义技术进步影响(DENT)和经济产出影响(DEEN)的3项评价指数,是基于相邻年份环比关系对单一经济体环境生产的动态评价。该类指标只能用于经济体自身动态效率的纵向比较。此外,为更便于辨析环境产出和碳排放概念及其应用的不同,也分别给出考察期内经济增长(DCEP)和技术进步(DCTP)对碳排放影响的动态指数变化情况,测算方法相同。
由测算结果(如图5)可得以下结论。
第一,对所有经济体,考察期内经济增长对环境产出的动态影响均基本为负向效应(DEEN
第二,在广义技术进步对环境产出动态影响方面,在整个考察期内对中国始终保持正向效应(DETP>1)且最为显著,但作用逐渐减弱;对欧美在多数年份保持平稳正向效应,变动很小,对欧盟作用强于美国;对其他4国均基本保持负向效应(DETP
第三,依据DCEP指数,考察期内经济增长对碳排放的影响,对发达经济体而言,对欧盟和德国在约1/2年份和对美日在约1/3年份呈现正向效应。
大体以1996年和2001年为两个标志性年份,经济增长对4个发达经济体碳排放的影响方式分为三个阶段:1980-1996年和2001年后4个经济体的影响模式相近,1996-2001年期间有所差异。对中巴印3国,经济增长的碳排放效应均呈负向效应(DCEP
第四,依据DCTP指数,在整个考察期内对各经济体,广义技术进步对碳排放均基本呈正向效应,对中国作用相对最为显著。
进一步,采用同年份中国环境产出及其强度、碳排放及碳排放强度、GDP数据作为参照,仅选取广义环境技术进步可比指数(正向指标,简写为RENTP,测算公式如式(13))和广义碳减排技术进步可比指数(负向指标,简写为RCTP,测算公式如式(14)),用于比较同期其他经济体与中国的广义环境技术和广义碳减排技术进步差距。
由测算结果(如图6)有以下发现。
其一,考察期内,各经济体之间及其与中国的广义环境技术进步差距,均呈现迅速缩小和趋同的趋势。依据RENTP指数,总体上,发达经济体均保持较高技术进步水平,德日两国高于欧美。仅依据表面指数值,巴印两国广义环境技术进步衰退明显,原因在于初期两国经济发展较低,碳排放水平低,近年来也采取了侧重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
其二,依据RCTP指数,考察期内,各经济体的广义碳减排技术进步影响的变化趋势趋同,且均明显高于中国。但是,巴西的广义碳排放技术退步明显。
4.基于2020年碳减排承诺的预期环境友好特征评价和国际比较
以2020年预期GDP标准化为参照值1,以及根据中国承诺测算的2020年碳排放量(1 026 652万吨),相应环境产出量(2 962 654万吨)也标准化为参照值1,可知2020年中国环境友好指数和复合产出水平指数也是1。
由表4可知,以2020年中国各环境生产相关指数为参照,日德两国环境产出水平最高,环境技术进步水平也最高。经济发展处于较低水平的巴印两国,环境产出水平和环境友好程度较高的原因在于既有的高环境存量,其环境技术水平较高内涵意味着对环境存量的保护工作开展得好。欧美两经济体与中国经济规模相近,但环境友好程度、环境产出水平和碳减排技术进步程度均高。比较可知,中国“经济―环境”复合生产水平高的原因,主要在于经济发展的贡献,在以碳减排努力为代表的环境生产领域仍亟待努力。
具体而言,测算得到的中国2015和2020年环境友好指数反而相对之前明显降低。以2020年环境友好为1,考察期内1990年至今的环境友好都高于1。这说明中国现有碳强度减排承诺目标偏低或经济产出目标过高,“环境―经济”生产目标制定的环境友好性偏低。
四、经济增长对碳排放和环境产出的影响分析
根据前述定义,可以将环境产出看作受经济增长、直接碳排放和影响碳排放的其他间接因素等影响的趋势性成份和周期性成分的叠加。HP滤波方法可以帮助剔出周期性成分影响,保留某一影响因素的趋势性成份。
这里,采用HP滤波方法,对各经济体,在碳排放和环境产出序列中分别剔出经济产出(GDP)周期性因素的影响,识别经济影响的趋势性成份(如图7),用以说明一经济体经济增长对于自身碳排放影响(DCEP)和环境产出影响(DEEN)的不同趋势特征。该趋势成份值大于1,说明经济增长对该方面影响呈正向效应;趋势成分值小于1,则说明呈负向效应。
依据结果可以看到,各经济体经济增长对环境产出的净影响总体呈负向效应,也就是说,经济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会抵消碳减排努力。而对碳排放则因经济体不同而不同。相应的趋势影响分析(表5)也能够说明经济与环境产出、碳排放存在不同的趋势效应。
五、政策建议和结论
本文采用基于正期望产出假设的环境经济分析理论,对中国和美欧等7个主要经济体的社会“环境―经济”生产的状况进行了比较和分析,与采用碳排放或年度碳减排指标的有关国际比较研究结论有所不同,本研究主要有以下结论。
碳减排与社会生产的环境友好性在内涵上具有一致性。经济增长对环境生产(累积碳减排)总体呈负面影响,有效的碳减排政策应与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相独立。考察期内,实现同等经济规模,中美欧3经济体环境产出水平相近,日德始终保持较高低碳化水平,巴印环境产出水平较高的原因在于较低经济发展水平上对环境存量的低消耗;中美欧对经济和环境产出的政策偏好相近,但中国未来需要更加重视环境生产;美欧德日巴5经济体环境生产与碳减排变化趋势一致,而中印两国环境生产与碳排放“双增长”的原因在于伴随经济增长的结构调整等政策导致的碳减排;各国社会生产的环境友好程度呈现明显趋同趋势,而中国相对仍最低,德日欧美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更为合理。但是,中国累积环境生产努力最大,改善也最明显。此外,从环境友好性角度看,按照中国2020年承诺测算的社会生产环境友好性水平偏低,甚至低于现阶段,需要进行调整。
从动态效率角度看,考察期内,经济增长对环境产出的负面效应,对较大规模的经济体影响也较大,但随时间推移趋于减弱,其中对中国影响最明显;广义环境技术进步影响对各经济体呈现趋同趋势,对中美欧体现为正效应,而对其他4经济体效应为负,对中国正效应最显著。但是与碳减排相关的单纯技术进步也没有遏止碳排放增长的势头。
由此,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政策建议:在当前放缓经济增长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背景下,中国应在未来适当调高环境生产目标或降低经济产出目标,提高环境友好性程度,进一步加大环境和碳减排努力,促进经济低碳化发展;调整经济增长速率和节奏,控制经济增长的负面环境影响;采取与经济增长相独立的碳减排政策,加大该领域投入,推进“碳脱钩”进程;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有关制度创新,更加重视碳减排技术的实用化和推广;密切跟踪各国碳减排和社会生产调整进展,学习他国的先进技术和经验。
减税的步伐还要加大
《新理财》:近年来中国税收总体实力不断增强,税收总额占GDP的比重也不断提高,是不是可以说目前是实施结构性减税的好时机?
满燕云:是的。税负结构要调整,减税的步伐还应加大。目前中国的税负还是比较重。这使得一部分人想方设法的偷税逃税漏税,从而使这部分税基慢慢就落到中产、工薪阶层等等真正逃不了税的这些人身上。
中国现行的税负结构也存在诸多不合理,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消费需求的增长,中国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确定了“双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但在实际运行中,流转税收入在税收收入总额中所在比重高达约70%,所得税的比重却仅为20%,“双主体”的税制实际上是“跛足税制”。因此,结构性减税也是优化现行税制结构的需要。
《新理财》:有专家表示,增值税扩大范围是一项既定的重大税制改革,它对整个经济结构的调整具有全局性的意义。您怎么看?
满燕云:通过我们的研究发现,营业税影响着中国经济发展。目前,我们实施的营业税不管你赚没赚钱都要征税,而且这部分的税率不低。营业税属于最原始税收,很多国家都欲予取缔,德国在上世纪60年代就已经取缔了。在公共财政里,营业税是极不合理的,对经济有极强的扭曲作用,因此,营业税一定要调整。
目前,增值税改革是一种尝试,如果能够降低服务行业的税负是非常好的。我们的目标很清楚,就是要减轻服务方面的税,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特别是服务业,它创造就业机会最多,对服务业的税收要相应减少。
《新理财》:下一步,结构性减税的方向在哪里?
满燕云:从宏观角度来看,中国要在哪个方向发展,就应该减哪部分的税收。以GDP来衡量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前30年中国主要靠投资和出口两架马车来拉动经济。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下一个30年,中国经济要怎么走呢?如果不把国内的市场做大,光靠国外市场,中国经济将越来越难。这么多年西方一直愿意在中国投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认为中国的市场很大,将来市场做大了,可以分得好处。
过去,个人消费占GDP的一半以上,而现在大约占30%,这一比率远远低于很多国家,比如在美国个人消费占GDP的70%。中国个人消费没有发展起来,今后经济的发展动力就不足,经济的可持续性也将受到严重影响。这其中最大的问题是中产阶级的消费没有上来。任何一个国家,要想发展好,就要橄榄球式发展,中间中产阶层占主体地位,两端的富人和穷人都要占小部分,这是最好的经济模式。所以政府要集中精力对中产阶层减税。
不得不实施增税
《新理财》:也有声音认为,“结构性减税”会成为一种推辞和借口,实则是将来更多的增税,您如何理解“结构性减税”?
满燕云:减税只说了“结构性减税”的一半,应该说是结构性调整。一些方面要减税,一些方面是要增税。税收是增是减要围绕中国将来的发展方向来实施。
《新理财》:从另外的一个角度看,增税也是结构性减税的一种表现形式,那么,下一步要从哪些方面加大征税?为什么要这样增税?
满燕云:在美国,资本所得、不动产所得和工薪都要上税,乔治・布什提出对资本所得减税,美国老百姓意见就很大。但是中国却没有将资本所得方面的收入纳入到征税范围内,比如股票收益、炒房收益、投资收益。
目前实施的税收制度,赚钱多的人并不是纳税多的人,税收并没有完全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长期以往,全社会都不会安心本职工作,都想到资本市场不劳而获,社会还能进步吗?当市场力量并不能完整解决贫富分化不断扩大的问题,政府制定的税收政策就应该发挥调节的作用和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我认为对资本所得、不动产和资源等方面的税赋要增加。
《新理财》:前段时间,上海、南京、深圳等地准备出台房产税增收办法,社会反响很大,有反对,也有支持。那么,您如何看待房产税?
满燕云:说到房产税,我们不妨先与国外比较一下,我们计算得出,中国不动产税只占地方税收的5%左右,而在美国,不动产税占州政府税负的30%以上,占地方政府税收的75%,房产税是地方收入的最大的税收来源。
中国的房地产突飞猛进与政府修铁路、建高速、大力投资建设基础有密切的关系。可以说房子的增值很大程度要归功于政府的投资,但是政府却没能得到源源不断的税收,这就是所谓的涨价没有归公。西方很多发达国家,包括南非、巴西这样的新兴国家都征收房产税。
在西方,房地产税也是一种融资手段。比如,地方政府要建造一个地铁,而政府却没钱,就可以借钱,再通过每一年的房产税收入来归还借款。好处是税负与公共服务相结合,发挥了税收的最大效益。
如果征收房产税,税收的主要来源将是20%的富人阶层,这部分税收可以用于公共服务上去,同时也可以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
另外,由于房产税的存在,房子必然要会被很好地利用,空置房现象也就会大大降低。
《新理财》:2011年初,资源税改革已经开始实施,并由原来的从价计征改为从量计征,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满燕云: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资源税也是对浪费资源行为的一种惩罚。税负不仅是增加政府收入,更是规制人们的行为。西方采用“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原则,用资源税来盘活、发展当地经济,供养当地百姓。目前,许多企业通过开采资源、交易资源而获得暴利,但是对企业征收的资源税还比较低,政府获利大,老百姓实惠少,没有很好地发挥资源税的调节和惩罚作用,这也应该成为资源税下一步改革的方向。
寻找平衡
《新理财》:不管是结构性减税,还是增值税改革,财力和事权的不匹配一直是中央和地方博弈的重点,您对此怎样看?如何找到平衡?
满燕云:这是个很大的问题,目前,中央占总税收的50%,支出占20%,80%由地方来花钱,可见钱不够。正常支出和收入是对等的,没有哪个国家有这么大的不匹配,事权和财权的不匹配达到了30%,这说到底还是税收结构的问题。
一、课程建设的目的:培养应用型人才
课程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需要考虑其目的,为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服务。同样,独立学院法学专业课程建设的改革与优化考虑的首要问题是课程建设的目的,即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由于受我国传统精英高等教育的影响,以及独立学院与母体学校的密切关系,当前独立学院法学专业课程建设目的趋同于母体学校或其他本科院校,以培养学科型人才或理论型人才为目的,而实际上培养出来的人才,既不精通法学理论,又不通法律实务操作,难以满足社会发展对法律人才的需要。为此,高等院校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以及法制建设的要求,科学定位自身的课程建设目的。独立学院大都是新建本科院校,与那些历史悠久、基础扎实、学术造诣深厚的研究型高校不同,其法学专业学科根基浅,研究能力薄弱,难以承担培养研究型人才或学科型人才的任务。又加之从法学专业的性质而言,属于应用性专业,其专业性质及自身特质决定了其主要任务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社会提供法律职业者和社会服务者。可见,“法学教育具有深刻的职业背景……在任何国家中,法学教育的主要任务(并非指惟一的任务)毫不例外地都是培养应用型的法律人才。”[1]综上所述,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课程建设目的应从专业特性、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自身的办学特色和办学水平出发,定位于应用型人才,不能趋同于母体学校或其他研究型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从知识上而言,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有过硬的应用性知识;从能力上而言,强调专业职业能力、知识和技术的应用能力,以及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二次开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从素质上而言,强调专业素质与职业素质。[2]基于以上认识,我校明晰了法学专业的课程建设目的,具体而言,就是培养具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和知识、较强的法律应用能力和处理具有法律意义的社会关系的能力,熟悉常用法律法规并能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毕业后能够胜任法院书记员、法官、(助理)检察员、(助理)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助理)、行政执法人员、立法人员、仲裁员等法律职业岗位群的法律实务工作。
二、课程建设的重心:
强化应用性、实践性课程体系基于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课程建设目的,以及随着社会的发展需求和独立学院自身的发展需求,法学专业应适时调整课程体系,强化应用性、实践性。为了构建新的应用性、实践性课程体系,我校从社会对应用型法律人才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基本要求为框架,从“减”“并”“增”三方面对原来的法学专业课程体系进行改革。“减”,以“必需”和“相对完整”为准则,裁减某些基础性、学科性、理论性强的法学课程,降低其所占的学分比例,为增开的新课程做准备。“并”,就是将两或三门相关或联系紧密的法学课程按“相关”和“精干”的原则进行合并,组成一门新的复合课程。“增”,就是根据实际要求,以“应用”和“必需”为原则,增开一些与法律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新课程、国家司法考试相关的课程,同时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充实课程中去。我校通过以上改革途径所建构的应用性、实践性课程体系,由专业基础课程体系、专业核心课程体系、专业技能课程体系三大子系统组成。这三个课程子系统相辅相成,共同实现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目的。其一,专业基础课程系统,是培养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必须涉及的基础知识类课程,实现应用型人才的“厚基础、宽口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综合素养。它包括两大模块:第一个模块是面向各专业学生的通识课程,如,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与应用、形势与政策等;第二个模块是与法学专业密切相关的课程,如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其二,专业核心课程系统,是法学专业必须学习的专业课程,为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奠定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为他们搭建可持续发展的知识框架。它包括两大模块:第一个模块面上法学专业所有学生的专业课程,如法理学、中国法制史等;第二个模块属于专业方向课程模块,以适应法律职业内部分工的需要,如婚姻家庭法、公司法等。第三个课程子系统是专业技能课程体系,是改革的重点,由应用性课程、实践性课程两个模块组成,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使课程体系更符合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应用性课程,包括法律文书与司法实务基础、法律逻辑学、法医学、证据法学、刑事侦查学以及把国家律师资格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相关的部分内容开成综合应用性课程。实践性课程包括司法观摩、司法实习、模拟法庭、民法诊所、刑法诊所、毕业论文等。需要注意的是,要防止这些实践性课程“走过场”,才能实现这些课程的目的。
作者简介:万宇艳,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与区域经济学。
通讯作者:苏瑜,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10BJL034)。
(1.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2.河南省发改委,河南 郑州 450001)
摘要 着眼于如何科学促进工业结构升级,发展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双高、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优的“两型”工业部门,首次将产业安全和隐含碳纳入考量,分别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技术密集度、产业安全、区域优势6个方面选取了13项指标。在对所选指标进行相应说明后,应用主成分分析法建立了湖北省工业结构调整评价体系。该评价体系对湖北省的24个工业部门进行了综合评分及排序,分析结果显示未来几年湖北省应该大力发展三类产业:一是经济效益好、社会关联度大,但存在一定污染问题的产业;二是增长速度快、技术含量与外向度较高的产业;三是就业能力强,区域优势明显的产业。同时,三类产业的发展策略各有侧重。文章最后依据各项指标对于湖北省几个重点工业部门发展给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隐含碳;工业结构调整;主成分分析;产业安全
中图分类号 F40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2104(2011)06-0164-06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1.06.027
湖北省是我国的老工业基地,全省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工业体系,在全国工业产业布局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然而国际性金融危机的爆发以及需求约束的强化,为湖北省在新的时期进一步推进工业化进程,带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和稳定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文着眼于如何科学促进工业结构升级,发展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双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优的“两型”工业部门,首次将产业安全和隐含碳纳入考量,构建了湖北省工业结构调整评价体系。该评价体系有利于区域实现节能降耗目标,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为区域工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制定提供前瞻性指导。
1 隐含碳的投入产出分析
对隐含碳排放进行研究,并将其纳入工业结构调整评价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三废”等指标各级政府均有要求,也是企业治理的重点;而碳排放在国内没有环境压力,也没有政策要求,所以碳排放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各部门的环境问题。碳减排将成为资源环境的重要指标,是资源环境量化的发展方向。标明隐含碳排放,有利于提高各工业部门的能源利用效率和优化能源结构,为区域实现节能降耗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本文首先采用投入产出分析法计算湖北省分行业的隐含碳排放量(见表1)。
2 工业结构调整指标体系的构建
新时期工业结构的调整方向,必须有利于化解或缓解经济运行和发展中的基本矛盾,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整体国际竞争力的增强。要明确不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必须有一些基本标准,如扩散效应基准、产业关联效应基准、需求收入弹性基准、增长后劲基准、短缺替代弹性基准、瓶颈效应基准,就业功能、生产率上升率、技术密集度和可持续发展等基准。本研究分别从6个方面选取了13项指标,构建工业结构调整的指标体系(见表2)。
2.1 经济效益基准
我们选取增加值规模和平均工资2个指标衡量工业部门的经济效益。其中,增加值规模直接表示该部门的经济总额占全省的比重,比重越大表明该产业目前在湖北省越重要,同时反映产业增长速度的快慢,增加值规模越大,说明该产业具备增长的经济实力。而平均工资从福利角度反映行业部门效益,一般情况下,平均工资越高说明部门效益越好。
2.2 社会效益基准
经济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社会福利,社会效益是指产业发展对于个人经济利益增长的影响,在这里主要通过部门对其他产业部门的关联效应和就业能力进行衡量。
2.2.1 关联度
产业关联度是指产业与产业之间通过产品供需而形成的互相关联的内在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产品的供给与需求方面,也就是上游产业和下游产业之间的关系。我们利用投入产出表资料计算产业的影响力系数和产业感应度系数,加总得到关联度。
某产业的影响力系数该产业在逆矩阵中的列系数均值/全部产业在逆矩阵中的列系数均值的平均。公式表
表1 湖北省各工业部门隐含碳排放量、综合评价和各指标体系排序
Tab.1 The amount of embedded carbon,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and ranking
of industrial departments in Hubei
注: X1,增加值规模;X2,平均工资;X3,关联度;X4,就业密度;X5,单位产值能耗;X6,隐含碳;X7,劳动生产率;X8,研发密集度;X9,科技人员比例;X10,产品外向度;X11,投资外向度;X12,区位商;X13,增加值比重。
示为:
infj(i,j1,2,3,……n),(qij为里昂惕夫逆矩阵)
某产业的感应度系数该产业在逆矩阵中的行系数均值/全部产业在逆矩阵中的行系数均值的平均。公式表示为:
seni(i,j1,2,3,……n),(qij为里昂惕夫逆矩阵)
2.2.2 就业密度
“又快又好”的工业部门,必然要考虑其就业功能,这
表2 工业结构调整指标体系
Tab.2 Index system of industrial restructuring
是我国一直面临的巨大就业压力决定的。因此我们选取就业密度测量部门的就业能力,该指标为部门固定投资与部门从业人数的比率,反映一个就业岗位所对应的生产过程中实际投入的固定资产净值,从而得到该部门创造一个就业机会所需要的资本量,恰当地表明生产过程中资本与劳动力的对比关系。[1]就业密度越低,表明创造一个岗位所需固定投资越少。
2.3 生态效益基准
合理的工业结构不能只谋求经济效益,它必须承担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把自身发展对生态环境的负面作用减少到最小。工业部门的可持续发展性,主要体现在资源消耗低和环境污染小两个方面,我们分别采用单位产值能耗和隐含碳两个指标进行测量。单位产值能耗指标直接标明单位产值所耗费的能源,具有容易计算、意义直接等优点,经常作为监测企业能耗的主要指标。将隐含碳纳入生态效益指标有其独特的特征,因为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人们会越来越关注温室气体排放,碳减排将成为资源环境的重要指标,是资源环境量化的发展方向。
2.4 技术密集度基准
劳动生产率指生产者的劳动效率,表明单位时间内劳动的生产效果或能力,是反映技术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研发密集度、科技人员比例则从资金和人员角度衡量行业对于技术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研发资金投入越多,研发人员相对数量越多,代表该行业的技术力量越雄厚,该行业产品的技术含量水平越高。
2.5 产业安全基准
我们分别从产品外向度和投资外向度衡量一个行业的产业安全。产品外向度指该行业出货值占该行业总产出的比例;投资外向度指某行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固定资产占行业固定资产比例[2]。如果某行业外向度越大,表明行业对外贸易繁荣,和世界经济形势联系更为紧密,受世界市场和资金流影响更大,产业安全度相对较低。
2.6 区位优势基准
区位商指标可以衡量本区域相对全国具有区位优势的产业,可表示为:
区位商=
区内增加值比重可以衡量某产业的规模和产业贡献率,该指标越大,表明该产业在区域的主导性作用越大,可表示为:
区位增加值比重=
根据以上指标体系的构建,以及中国2008年统计年鉴和湖北省2008年统计年鉴,计算出各产业部门对应的指标体系。其中指标X5,X6与X7分别表示就业密度、单位能耗与隐含碳排放,属于成本型指标,该部门指标数值越小,标明该部门在这个方面评分越高,所以在该指标数据前加上负号把它们转化为效益型指标,其它指标都属于效益型指标,所以取正值。
3 工业结构调整指标体系的计算
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湖北省工业各部门进行综合评价。主成分分析法属于客观物权法,是研究如何用多个指标(因素)来描述研究单位的一种统计分析方法。它根据各指标间的相关关系或各项指标值的变异程度来确定权数,在将原始变量转变为主成分的过程中,同时形成反映主成分和指标包含信息量的权数,计算综合评价值,在指标权重的选择上保证了客观的反映样本间的现实关系[3-4] 。
3.1 原始指标数据的标准化
为消除各变量不同数量和量纲上的影响,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用Z-score法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变换:
Zij(xij-xj)/Sj,(i1,2,……24 j1,2,……13)
式中,xj∑24i1xij/24,S2j∑24i1(xij-xj)/23
3.2 求指标数据的相关矩阵
相关系数矩阵可表示为R(rjk)p*p,其中相关系数rjk∑ni1x′ijx′ik(k1,2,……13),应用Eviews6.0软件可以得到其相关系数矩阵。
3.3 求相关矩阵的特征根特征向量
应用Matlab7.0软件,得到相关系数矩阵的特征根。同时,定义方差贡献率Ajλj/∑13k1λk(k1,2,……13)。如表3所示。
3.4 确定主成分,并进行综合评价
将标准化后的指标变量转换为主成分,再对13个主成分进行加权求和,获得最终评价值。然后我们对湖北省工业部门综合评价和各指标体系进行排序,见表1。
4 评价体系分析
表1中的第14和第15列是综合评价结果,得分前10名的工业部门依次是: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食品制造及烟草加工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工业,化学工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从整体来看,排名靠前的部门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属于经济效益高,产业关联度较大,存在污染问题的部门,如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金属冶炼及压延工业;第二类是增长速度快,科技含量较高,外向度高的新兴支柱产业,如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第三类是就业能力强,相对区位优势明显的传统工业部门,如化工、纺织、食品制造业。
这三类产业应该是湖北省未来几年内工业发展重点支持的产业。显然,三类产业的发展侧重点应有所不同。对于第一类产业大力支持的同时应该注重控制其污染问题,降低高碳能源使用比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于第二类产业应该大力延伸产业链,扩大产业关联效应,同时注重关注产业安全问题;对于第三类产业重点放在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生产集群化、销售品牌化。另外评价体系里面值得我们注意的还有一类产业:低能耗低污染但是目前经济效益不佳的产业。即废品废料、服装皮革业、木材家具制造业。对于这些“绿色”工业部门,应该积极引导、给与政策上的支持和税收优惠。
表1中的第1至第13列是湖北省工业部门各指标体系的一个排序,我们可以以此为依据来指导和调整产业结构的发展方向。以下针对湖北省6个重点产业展开具体分析:
4.1 湖北省汽车制造业调整战略
如表1所示,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在各项指标均名列前茅,经济效益佳,社会关联度大,能耗相对较小,技术密
表3 特征根和贡献率
Tab.3 Latent roots and contribution rate
集度高,唯独就业密度和隐含碳排放位次靠后,这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提供一个就业岗位的固定投资成本较大,就业创造能力有限,二是说明这个行业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污染问题,碳排放量非常大。第一个问题由行业特性决定,调整空间有限;第二个问题如何降低碳排放,可以通过加快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和推进汽车工业绿色制造,创新汽车生产营销模式等措施推进碳减排。
需要指出的是汽车制造业产品外向度很高,较高的外向度提升了产业技术水平,优化了企业竞争优势。然而金融危机背景下,汽车消费大幅下降,贸易摩擦增多。2007年湖北省汽车总产量为72.57万辆,产量占全国的8.2%,位于第4位,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创新融资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方为应对之策。
4.2 湖北省电力产业调整战略
电力产业在各项指标中的排序充分体现了该行业的特性,垄断行业,利润丰厚,职工福利优越。该行业明显的区位优势源于湖北省丰富的水利资源,湖北省可开发水能装机容量3357万kW,居全国第4位。该行业存在的问题是能耗太大,单位产值能耗达2.51万t标煤/亿元,每创造1亿元GDP,需要消耗25 100 t标煤的能源,在所有工业部门中能耗最多。“十二五”期间,电力产业应着力增加技术投入,引进科技人才,推广和支持发展新能源,大力发展核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利用、燃料乙醇、垃圾焚烧发电、沼气、秸秆发电等新能源产业,降低产业能耗。
4.3 湖北省食品制造业调整战略
虽然湖北省食品制造业近几年发展迅速,增加值比重不断加大。然而其发展现状与湖北省农业大省的地位并不匹配。食品制造业的问题反映在我们的指标体系中,集中体现在产业的社会关联度较小,产品外向度和投资外向度较低。产业链条短,同其它产业的关联度小,造成食品工业辐射能力弱。食品工业的发展应该进一步做好产业规划,培育新兴特色优势产业、打造名优品牌、不断延伸产业链,开发下游产品,发展现代产业集群;积极实现产权多元化和分散化,大力推动公司制改革;鼓励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兼并重组,引入战略投资、兼并重组、整体转让、股权置换、改制上市等多种措施。
4.4 湖北省钢铁产业调整战略
钢铁产业是湖北省重要经济支柱之一。2008年,湖北省钢产量达1 991万t、铁产量达1 893万t,钢材产量达2 151万t,分别列全国8、6、7位;湖北省钢铁行业完成增加值332.8亿元,占湖北省工业增加值的8.76%。钢铁产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能耗高污染重,每创造1亿元产值,耗能4 794 t标煤;隐含碳排放问题严重。
钢铁行业的调整可以从以下六方面着手:一是企业的发展要采用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运力的集约化工艺流程;二是要大力推广高炉、转炉、焦炉煤气回收发电,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要发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大型高炉要同步建设余压发电装置;三是回收利用热能和化学能,全面推广干熄焦、蓄热式燃烧等技术;四是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系统,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五是加强企业烟尘、粉尘、废渣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加快实施烟尘脱硫项目建设,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努力实现废弃物零排放;六是促进钢铁、石化与电力能源企业的跨行业、跨企业循环,全面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4.5 湖北省石化产业调整战略
石化工业是湖北省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2008年,石化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 600亿元,工业增加值400亿元,年均递增28%和25%。实现利税总额105亿元,利润35亿元,占全省工业利润的7%左右。产业规模居全国第14位(其中,化工产业居全国第12位),居全省工业第3位。观察表1,作为重工业部门,污染和能耗问题同样是首当其冲。要实现石化产业低碳化、低能耗发展,我们建议从以下两方面展开调整:
第一,大力发展石化产业循环经济。一是在石化产品结构调整中,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降低单位产值污染物排放强度,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高新术和清洁生产新工艺,二是在石化产品生产中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实现产品的上下游配套和综合利用。三是提倡绿色消费观,实现废物资源的回收利用。
第二,用科技创新不断调整化工产业。首先要继续抓好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企业要加大投人,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二是支持建立产学研联盟,加快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三是要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如新催化技术、新分离技术、聚合物改性技术、精细加工技术、节能和环保技术及生物技术等,改进现有的生产工艺,缩短生产流程,改变原料路线,以达到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节能降耗,改善环境,增加出口,替代进口,提高效益的目的。
4.6 湖北省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战略
湖北省电子信息产业已经成为湖北省工业支柱产业。2008年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8.4%。产业规模位于中部六省首位。是除了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三个规模大配套全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之外,我国中西部地区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已形成了以电子计算机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家电产品制造业、电子机电产品制造业、通信设备制造业与电子器件产品制造业为主,其他行业为辅的产业结构体系。从该产业在各个指标下的排名可以看出,该产业属于社会关联度高,低能耗低污染的高科技产业,产业辐射能力和就业创造能力强,属于应该大力支持引导其发展的新兴支柱产业。从指标体系来看,目前该产业增加值规模和区位商相对落后,说明该产业规模偏小,在全国不具有竞争力,行业布局结构没有充分发挥集聚经济效益,集群内企业之间内在联系不强。产业结构调整应该遵循以下路线:加强产业基地建设,重点支持产业规模大、研发能力强的核心企业壮大,发挥产业的积聚优势,实现集成式发展;扩大优势产品规模和带动能力,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大力发展软件业,把软件业培育成产业内部第一支柱。突破性发展电子机电产品制造业、电子器件产品制造业,力争以光纤光缆等光电子产业为核心,把电子机电产品制造业培育成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优势的行业。
5 结束语
产业结构的变动与经济增长是有机统一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和气候危机背景下,经济的复苏仅仅仰仗大规模的经济刺激计划并非长远之计。政府必须提高政策的前瞻性,改变基于化石燃料的经济发展模式,促进低能耗、高端化产业的发展,推动结构性调整,推进经济持续、协调、向高质量的纵深层次发展。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郭克莎.工业化新时期新兴主导产业的选择[J].中国工业经济,2003,(2):5-14. [Guo Kesha. On Newly Leading Industries in the New Period of Industrialization in China[J].China Industrial Economy,2003,(2):5-14.]
[2]龚曙明.湖南经济外向度的测量与思考[J].湖南社会科学,2004,(5):80-82. [Gong Shuming. Measurements and Thinking of Hunan Economic Outward [J]. Hunan Social Sciences, 2004,(5):80-82.]
[3]李艳双,曾珍香,张闽,等.主成分分析法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中的应用[J] .河北工业大学学报,1999,(1):94-97. [ Li Yanshuang,Zeng Zhenxiang, Zhang Min,et al. Application of Primary Component Analysis in the Methods of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for many Indexes [J]. Journal of 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1999,(1):94-97.]
[4]罗志忠,张丰焰.主成分分析法在公路网节点重要度指标权重分析中的应用[J].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与信息,2005,(6):78-81. [Luo Zhizhong; Zhang Fengyan. Application of Principal Component Analysis Method in Calculating the Weights of the Indexes of the Highway Nodes’ Importance [J]. Communication and Transportation Systems Engineering and Information,2005,(6):78-81.]
The Measurement System of Industrial Restructuring of
Hubei Provi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mbedded Carbon
WAN Yu-yan1 SU Yu2
(1.School of Economics,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Wuhan Hubei 430074,China;
2.Henan Development & Reform Commission,Zhengzhou Henan 450001,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