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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政策开放的原因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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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政策开放的原因

第1篇:二胎政策开放的原因范文

关键词:二胎政策;人类行为;社会环境;文化

在“计划生育”的一孩时代,人们已经习惯了独生子女的家庭结构、社区生活、社会环境等并形成了较为固化的思想模式、行为表现方式。而近年来独生子女向“单独二孩”渐变,最后向“二胎”政策全面开放的进阶定型,犹如兴奋剂般注入到普通民众的生活、行为和社会环境中,也改变和影响着人们现有的生活状态和社会角色。

一、影响家庭成员行为方式

家庭是社会生活基本单位,具有相当的稳定性、持久性和连续性。在实施“计划生育”前,我国处于经济发展初期,各项生产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构建等相对滞后,在传统观念和落后生产制等条件制约下,全国人口特别是农村地区出现井喷式的爆发增长,对生存发展和物质需求等提出十分迫切的要求,人口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国家总体发展能承载的数量,普通群众生活不断接受来自日常饮食、劳动就业、上学教育等严峻挑战,人口基数大、底子薄、经济基础弱,是困扰着每户家庭形成和发展的关键要则。在一孩政策开启后,我国家庭成员角色逐渐演变为倒三角的结构,罗杰斯等人的家庭生命周期认为,家庭作为一个群体担当着组织家庭成员分工合作、生产、消费、养育子女、赡养老人等各项重要功能,就家庭而言,从一对夫妻结婚建立家庭生养子女(家庭形成期)、子女长大就业(家庭成长期)、子女独立和事业发展到巅峰(家庭成熟期)、夫妻退休到夫妻终老而使家庭消灭(家庭衰老期)。[1]在本阶段的家庭中,较为显著的特点是儿童青少年成长需求增加,比如家庭玩伴的减少而带来的角色孤独感,个体成长教育出现溺爱等带来的行为偏差,角色中心论引发的个人思想和心理的自我同一感较低和集体思维较少等。父母等家庭主要成员过多地将注意力、关注度等集中投入,造成家庭系统教育出现缺失,层次偏低,也成为“空巢家庭或老人”、“失独老人(目前失独家庭过百万)”、“独居老人”等名词和现象出现最直接的主体原因。但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也进一步推动了国家人口(劳动力)宏观管控、老龄化趋势管控等措施的发展,家庭生活方式、人们行为方式都在一孩政策中逐渐成“常模”。伴随着制度、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医疗、和生活条件的逐步提升优化,家庭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得到有效确保,可以极大满足日常行为活动的所有需求,这个时期最大的关注点在家庭形成期和家庭成长期,对其他时期则是较大程度的放置于社会环境。在经历多年“计划生育”的偏中年夫妻和年轻夫妻组成的家庭,在有了第二个孩子后,会产生如下问题:一是减少和降低了原先对于只有一个孩子的压力和负担,分散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注意力,避免更多家庭问题的出现;二是有效修正“倒三角”家庭结构,总体布局和结构更加趋于合理;三是在增加家庭投入的同时,更能促进家庭教育、劳动就业和成长所需的资源实现增长。在今后较长时间内,人们的家庭观念、行为表现方式和互动模式等都会逐步变化,家庭教育成长、居家养老、家庭关系、劳动就业都在渐变,家庭有了“后盾式”多元化选择,今后家庭总体发展的关注点转向家庭成熟期和家庭衰老期,并和前两个时期处于持续均衡的状态。在家庭服务需求方面,则更多侧重在孩子的优势化培育、亲子关系疏导等,且较之前会呈现普遍性、一般性,对于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学校教育三方面的效能度会得到较大缓解和实质提高。具体来说,就是家庭综合投入增加、成长和教育方式出现可比性、社区资源投入增加、社会正向影响增加、居民归属感增加,每对家庭夫妇承担和付出的力量成双倍增加,家庭总体关系不协调现象几率减少,从而家庭外在行为表现有所改变,在原有家庭思维模式、教育模式和系统模式下不断得到修正和改善。

二、影响人们文化行为方式

文化是共同的态度、价值观、目标、精神信念、社会期待、艺术、技术和行为的综合体,表现了人们生活其中的一个较广泛社会的面貌特征。目前我国仍旧接受着来自“老龄化”趋势的严峻挑战,与“老龄化”对等的就是服务市场劳动力短缺,对社会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建设与发展提出双重标准,更多地关注在养老服务行业和文化的形成和推动上,人们对于养老观念和文化理念、价值信念等方面有了自身认识与理解。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在生理和心理逐步走向老化,社会活动频率和次数明显下降,进而与社会接触减少,家庭作为老年人主要的活动场所,家庭成员也理所当然成为老年人生活的主要伙伴,日常生活及活动空间也随之缩小,进而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也必然导致产生各种不同于其他年龄群体的特殊需求。[2]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方式则是集中在居家养老,对于机构养老、社会养老则是较为疏离。[3]机构养老和社会养老虽然有政府部门、爱心组织和企业等不断助力推动但收效甚微,养老服务所衍生的文化产业需求无法满足老年人晚年生活中所需要的,如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中,更多地表现为对于兴趣、素质拓展、人际交往、情感支持等方面。社会大众对于养老的话题、价值观、文化意识则是营造舆论压力,但家庭中老年人和其他成员认为迫于现状资源和条件,他们更多地表现为承受压力大、尝试妥协和负担转介。特别是一些残疾老人、失能老人、困难老人或是其他政府兜底老人等,所需的社会资源投入更加大,产出的价值无法预估,也无法实现百分之百的回收和产生效益。回顾“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很多家庭普遍只有一个子女,没有了兄弟姐妹,独生子女的成长变得孤单,也减少了他们体会中国七大姑姨特色文化的机会,试想如果独生子女政策长期实施,舅舅、姨妈、表姐这些富有特色的亲属称谓将成为一个又一个的伪命题,带来的家庭文化意识形态也是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能够撼动的。全面放开二胎政策除了能有效解决失独、人口老龄化和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等一系列问题外,更能有效地推动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发扬。另一个方面,虽然我国可能在近十来年仍然是以“老龄化”趋势为主线,但从中长期发展来看,“二胎”政策开放必然推动形成儿童和青少年数量增长,所带动的不仅是人们对于“计划生育”国策的澄清和认知,更带动社会在特殊人群关注方面会向未成年人大范围转移,在文化塑造、价值体现和意识形成等方面也会集中在儿童青少年教育和成长,孩子们在较为完整的家庭体系、社区教育模式和社会化体制中能得到更多正向文化的熏陶。人们更加愿意相信今后会老有所依,比如对于养老服务和物质文化的关注度降低,对养老文化和价值出现较为乐观的态度,在今后家庭发展和孩子成长的期望值也得到提高。从具体的文化领域来看,早教、幼儿教育、婴儿护理、月嫂服务、儿童玩具等都会呈现翻倍的增加,人们在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需求和满足的方面更加趋于合理,学校和社区教育所占比重也会上升,所以在影响人们文化表现和行为方式上,“二胎”政策都起了显著作用。

三、影响人们的社会服务环境

在“二胎”政策实施前,普遍出现的男女比例失调、老龄化趋势严重、劳动力短缺等社会问题,对于家庭在社会服务需求的影响日趋明显,尤其是独生子女的心理疏导、素质拓展、兴趣培育、学习教育(包括社区教育)、成长规划等一系列显性需求,以及行为偏差、身心和性格缺陷等隐性需求,在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系统中处于尖端位置,在家庭综合事务服务内容中更是居于顶层设置。在家庭关系需求的调试中,婆媳关系、夫妻关系、亲子关系更表现在较为单调没有可比性的关系处理观念,集中体现在独生子女和家居生活的方面,矛盾冲突上升的可能性更强。其次在“倒三角”结构上层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呈现的“双层”居家养老问题,既具备一般老年人常有的陪伴照料、“六助(包括助行、助急等)”、文娱康乐、人际拓展、兴趣学习、角色适应和社区融合等普遍化需求,又具备个案老年人出现的隔代教育与互动、老年健康促进(慢性病等)、生理和心理衰退导致的抑郁、妄想、痴呆等精神问题预防和治疗、情感支持、社会网络化重构等特殊化需求,都是制约家庭社会工作和老年社会工作服务发展的重要原因。最后,社会服务需求的突出点还反映在男女比例失调导致的婚恋问题、失能和残障人士护理照顾问题、独生子女上学、就业和成家后的空巢问题、独居问题及失独家庭问题等,对于个体的心理介入、增能赋权、精神帮扶需求愈发严峻,都给社会服务的需求总量不断提出新的挑战。在今后“二胎”政策推动下,不仅减少家庭需求总量,分摊个体需求维度,降低总体矛盾深度,还能促动社会工作服务的进一步实现本土化落地,满足综合社会服务提出量。近年来,政府购买服务在全国广泛试行实施,对日渐凸显的社会服务需求和社会问题都采取较为及时的应对措施,如社区日间照料、社区志愿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派驻社工站,以城区社区、农村村屯的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特殊人员等需求为导向,重点解决留守人员(留守儿童、老人和妇女)、困境人员(社区失独、空巢、政府兜底对象等)和其他特殊人员存在的社会服务问题,取得一定的成效。而在“二胎”政策形成长效化模式后,随之产生的便是家庭结构趋于平衡、家庭发展与成员个体期望均衡化、社会服务总量的重新优化配置,改变了很多社会服务的表现方式和实现方式,社会工作服务的介入帮扶更显得必要性和合理性。长期来看,此前置于凸出地位的社会服务需求将得到有效缓和,利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和其他有利制度与措施等的大背景持续驱动下,使得服务试点推广和本土化根植实现更为符合实际的覆盖,在对服务对象实施服务取得的成效评估和检视方面也会更加具有需求的针对性、服务的具体性和影响的长效性,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工作在本土化社会服务发展环境下的良好成长。综上所述,“二胎”时代,人们在家庭、生活、事业上的行为方式和社会环境背景都发生改变,以社区为组织基层单位的服务覆盖也会慢慢成为人们享受发展成果、体验社会的重要实施载体,以社会工作为总价值的需求概念也将渗入到每个居民、每户家庭的方方面面。

参考文献:

[1]管向梅.失独家庭养老问题探讨--基于家庭生命周期视角[J].社会福利:理论版,2014(8).

[2]杜洁.社区空巢老人精神生活研究--以涿州市某社区调查为例[D].河北大学,2014.

[3]施巍巍,罗新录,唐德龙.福利经济学视角下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决策及影响因素分析--以齐齐哈尔市的三个区为例[J].学习与探索,2015(2):40-46.

[4]谢慧蓉.浅析全面二胎原因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J].港澳经济,2016(3):78.

第2篇:二胎政策开放的原因范文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14.02.007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然而,城镇化是一把双刃剑,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在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另一方面,它同时也给城市人口再生产带来诸多不确定性风险。因此,研究概括转型期城市人口风险的主要表现,对探讨、梳理、防范和化解城市人口风险的对策与建议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型城镇化推进中的人口风险与主要特征

(一)城市人口风险的基本涵义

城市人口风险是与农村人口风险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其涵义是指城市人口在再生产过程中面临或遭遇的损失、损害或不利事件的可能性、不确定性。具体而言就是城市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素质、人口分布、人口迁移或人口健康等面临或遭遇的损失、损害或不利事件的可能性、不确定性。这里的城市是指大城市、中小城市,不包括县城和小城镇。城市人口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等要素组成。

(二)城市人口风险的主要特征

一是损害性。不管是无子化风险、失独化风险、先衰化风险,还是贫困化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城市病风险,都可能使其遭遇一定的损失、损害或不利事件,具有损害性。

二是不确定性。按照当前条件分析,10年或者20年后城市人口发展的好或坏、利或弊、多或少、快或慢、获利或损失等情况,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变数太大,难以确定或者保证,具有不确定性。

三是可变性。城市人口发展的好或坏、利或弊、多或少、快或慢、获利或损失等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这些情况都可能会发生变化,具有可变性。

四是社会性。人是社会大家庭的一员,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孤立生存,人与政治、经济、文化等有千丝万缕关系,反之,社会发展也需要人,离不开人。个人的、家庭的风险必然累及社会其他人员,因而具有社会性。

(三)城市人口风险的划分与分类

根据城乡二元结构理论,人口风险包括城市人口风险与农村人口风险两大类。进一步而言,城市人口风险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直接风险与间接风险。直接风险就是基于城市人口再生产过程中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例如少子化风险、无子化风险、出生型残疾化风险、贫困化风险、老龄化风险等,就属于直接风险。间接风险就是内部风险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或者外部风险对城市人口再生产的影响。例如,外力型残疾化风险、污染致病化风险、人口被城镇化风险等,就属于间接风险。

二是经济风险与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就是适龄劳动力减少或严重不足对城市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和损失。例如贫困化风险、经济衰退风险、创新活力不足风险等,就属于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就是城市人口比例失衡而对城市教育、医疗、卫生产生的社会影响和损失。例如单极化风险、老龄化风险、社会失稳风险等,就属于社会风险。

三是结构风险与规模风险。结构风险就是城市老中轻比例失调或男女比例不合理而产生的风险。例如老中轻比例失调、男女比例失调、区域人口不协调等,就可能出现结构风险。规模风险就是城市某一地区或某一阶段人口数量过多过密或过少过稀而产生的风险。例如某一个大城市承载人口极限为3000万人,超过3000万人,就可能出现规模风险。

二、新型城镇化推进中的人口风险与主要表现

当前乃至未来相当长时间内,城市人口再生产主要面临或遭遇7大风险。

(一)少子化风险

少子化风险就是城市家庭人口越来越少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政策规定一对夫妻只允许生育一个孩子。根据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凡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原则上一对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经过30多年的发展,城市人口增长减缓趋势明显,三口之家成为城市家庭主流。另一种情况是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规律使得一个家庭一般只要一个孩子。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城镇化加速和生活节奏过快,一部分家庭无力或不愿意,导致具备生育条件的家庭也不愿意多生育孩子。再一种情况是单身独身者增多。大城市单身独身比中小城市严重,北上广单身独身最为严重。

据有关部门统计,2010年中国0~14岁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6.60%,比2000年下降了6.29个百分点,总和生育率约为1.18%,由此步入超低生育率和严重少子化国家行列。[1]

(二)无子化风险

无子化风险就是一个家庭只有夫妻二人没有子女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丁克家庭。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生活成本的进一步提高,为数不少的夫妇都选择了不要孩子的无子模式家庭,被称为丁克家庭。另一种情况是不孕不育家庭。或者是错过生育年龄而不能生育,或者是一方患有不孕不育症,使得家庭无子女。部分大都市晚婚成明显趋势,生育率下降,形成无子化不良态势。再一种情况是失子化家庭。由于疾病、车祸、自然灾害等导致子女死亡,导致部分失去子女的家庭成为无子化家庭。

(三)劳动力短缺化风险

劳动力短缺化风险就是年轻的、新生的劳动力减少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人口红利消失风险。政策性少子化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年轻人越来越少而老年人越来越多,年轻人与老年人占比倒挂,持续30年的人口红利逐渐褪色乃至消失。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创新活力减弱。年轻劳动力逐渐减少而中老年劳动力逐渐增多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由此必然降低企业创新发展的生机或活力。再一种情况是企业用工荒严重。近年来新生劳动力逐渐减少导致沿海发达地区,包括部分中部地区企业招工难、用工难,引起用工荒的短缺状态。

根据专家统计,2010年,中国劳动年龄人口达到峰值,人口红利接近临界点,2012年一年,15~59岁的人口减少了345万。[2]

(四)单极化风险

单极化风险就是为数不少的流动迁徙人员偏好北上广等大城市而不爱中小城市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二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人口流动偏好于北上广,人口膨胀,导致大城市病。不管是大中专毕业生,还是外出务工经商,人们大都喜欢到北京、上海、广州去就业、去打工、去经商。另一种情况是人口流动偏好于省会城市,不喜欢中小城市,导致城市病。我国新生代流动人口已经成为流动人口的主体,超过一半是80后,新生代流动人口20岁前已经外出流动的占75%,七成希望落户大城市。[3]

据有关部门统计分析,全国范围内人口减少趋势明显,但同时人口向北上广集中的现象也在持续。大都市企业多、人口集中固然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但是一旦遭受灾难,其风险也会十分严重。

(五)人口承载极限风险

人口承载极限风险就是超过某一个城市在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下所能够容纳的人口最大值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二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城市内循环式人口快速膨胀所致。城市人口再生产发展太快、失去控制或任其发展,导致人口快速膨胀,形成内因式人口承载极限风险。另一种情况是城市内外循环使外来流动人口快速膨胀所致。城市自身人口再生产与外来流动人口共同作用,导致人口快速膨胀,形成外因式人口承载极限风险。

据有关部门测算,上海市人口承载极限值为3000万人口。也就是说,在2040年至2050年期间,上海市常住人口应控制在2800万至3000万之内,与目前人口水平相比,约增加400万至600万,超过3000万极限值就会出现风险。[4]

(六)城市贫困化风险

城市贫困化风险就是部分城市居民源于无子化、失能化、收入偏低或失业致贫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四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少子化、无子化、失独化、失能化、残疾化引起贫困。另一种情况是低收入阶层因上学贵、看病贵、生活贵引起贫困。城市低收入阶层因为收入增长困难、上学贵、看病贵、生活贵引起贫困。再一种情况是就业难和失业引起贫困。一部分城市居民因为文化水平低、没有教育学历,就业难,或者有机会就业了但很快又失业了,由此引起间断性贫困。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失地农民被城镇化。虽然被转为城镇户口,但没有工作,也不会从事企业的技术工作,虽然补偿了一大笔征地费,但不会使用,更不会投资,乃至不经意中被花光用尽,沦为贫困之人。

据专家统计,目前中国城市低保对象约 2300万,加上流动人口,贫困人口超过3000万,每年新增城市贫困人口不少于80万。[5]

(七)人口老龄化风险

人口老龄化风险就是老龄化提前到来或老年人过多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人口老龄化提前到来的风险。截至2008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15 989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2%,全面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6]另一种情况是未富先衰、未富先老的风险。中国的人均GDP不高,尚处于不发达国家行列,然而,老龄化却急速而来,呈现出未富先老的特征。再一种情况是失独化、失能化、残疾化、空巢化的风险。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近2亿老年人口中约半数子女不在身边,精神慰藉的缺乏威胁着空巢老人。截至2012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了1.94亿,占全国总人口14.3%。到2013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有可能突破2个亿,2025年将突破3个亿。[7]

三、新型城镇化推进中的生育国策与风险应对

(一)坚持计划生育国策不动摇,提高城市人口风险意识,树立科学的城市人口安全观

一是坚持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树立与时俱进的生育政策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是基本原则,但计划生育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人口过多、过快时,可以实现计划性、限制性生育政策,当人口偏少、偏慢时,则可以实现鼓励性、非计划性生育政策。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适时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局部性、结构性微调。

二是要正确认识城市人口风险,切实提高城市人口风险意识。一方面,城市人口风险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损害性、不确定性、可变性与社会性等特征。要正视城市人口风险的不确定性,绝不能轻视城市人口风险的严重危害性。在一定条件下,城市人口风险可控可防,并非深不可测或者无能为力。另一方面,现阶段中国城乡人口过快增长势头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大大减缓了城市人口压力与风险,但城市人口系统整体上并不稳定,增长势头还较为强劲,潜在的、不确定性城市人口风险依然存在。

(二)创新生育政策观念,引领生育潮流,有效增加城市人口总量

一是适时调整一胎生育政策,有计划地放开二胎政策,化解少子化风险。要大胆放开一胎与二胎间隔时间限制,加快人口生育速度;要有计划地放开二胎政策,缓解处于生育率警戒线的低生育率困境;对人口密度过稀的城市,可以试点一对夫妇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要转变一胎化的习惯思维,倡导至少生育二胎化新观念;要鼓励适龄夫妇及时结婚生子,不鼓励不提倡过度的晚婚晚育。

二是倡导生育光荣,强化生育责任感,化解丁克家庭化和单身化风险。大力宣传生育光荣,强调养儿防老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培养生育的积极性;强化繁衍子孙人人有责的基本理念,增强养儿育女的责任感;不鼓励不提倡丁克家庭化,积极引导丁克夫妇生育或收养子女;不鼓励不提倡单身化,积极引导单身再婚组建新家庭,生育或收养子女。

三是放宽收养、领养政策门槛,鼓励无子化家庭收养、领养子女,化解无子化风险。对于三口之家的少子化家庭,可以鼓励和支持再收养、领养一个子女;对不育性无子化家庭可以鼓励和支持收养、领养一个或两个子女;对失子化家庭可以鼓励和支持收养、领养一个或两个子女;对收养、领养子女的家庭,国家实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制度。

(三)加大城乡人口调控政策力度,有序引导人口流向,化解城市人口规模化风险

一是加大城乡人口调控政策力度,严格控制大都市人口规模,化解人口承载极限风险。对北上广等大都市人口规模进行严格的刚性宏观调控,制定限制性人口规模,化解城市人口规模风险;可以通过房地产价格、文化水平、工资收入、生活成本、专业技术、招工就业等因素,对人口规模进行必选条件式调控。对省会级大城市人口规模进行宽松的柔性宏观调控,制定阶段性人口规模,化解城市人口规模风险;可以通过房地产价格、文化水平、工资收入、生活成本、专业技术、招工就业等因素,对人口规模进行选择条件式调控。

二是有序引导人口流向,形成大中小城市协调流动的态势,化解城市人口单极化风险。北上广等大都市要重点发展高端服务业、高精尖技术产业与金融中心,有条件地招引国内外的一流知识技术精英,实行有计划的人口流动管理模式。省会级大城市要重点发展中低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与总部基地,广泛招引省内外的各类知识技术精英,形成人口有序流动的良好态势。中小城市要放开进城门槛,拓宽人口流动渠道,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中小城市落户就业,允许进城务工经商农民落户城区,有效吸纳各类流动人口,逐步增大中小城市人口规模。

(四)加大扶贫力度与覆盖面,多渠道增加贫困居民收入,化解城市贫困化风险

一是加大扶贫力度与覆盖面,减缓或降低贫困化风险。要进一步加大对失独化、失能化、残疾化家庭的扶危济困力度。扶贫政策既要覆盖到少子化、无子化、失独化、失能化、残疾化家庭,也要覆盖到低收入家庭、失业家庭、失地被城镇化农民家庭。有条件的城市要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力度,让贫困人口真正脱贫,分享改革开放的经济发展成果。

二是多渠道增加贫困居民收入,减缓或降低贫困化风险。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推进。要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要因地制宜,不断拓宽贫困居民就业、创业、投资、社保、帮扶等多元化增收渠道。对失独化、失能化、残疾化家庭人员,尽可能地就近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增加家庭收入。要尽可能地增加适合低收入阶层的就业岗位,增加其工资收入。对失地被城镇化农民,征地单位要尽可能地因人而宜安排其就业,也可以留出一定的土地让农民从事商业开发,增加工资性、经营性收入。要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五)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化解城市老龄化风险

一是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化解机构缺失引致的城市老龄化风险。要建立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社区与居委会四级养老服务机构,主导引领养老服务工作。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办养老机构,积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建立公办、民办并存与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机构体系。要加快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有序运转。积极试行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鼓励引导各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参保,提升自身抗风险能力。

二是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化解产业缺失引致的城市老龄化风险。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各类服务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实现社会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要在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锐意改革创新,发挥市场活力,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要求积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教育、健身、旅游等领域互动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杨琳.中国步入“少子化”时代 专家称应正视人口风险[J].《望》新闻周刊,2012(2012-07-25).

[2]杨琼.专家呼吁通过户籍制度等改革维持中国人口红利[EB/OL].国际在线,2013-09-25.http:///42071/2013/09/25/6071s4265630.htm.

[3]李莹.国家卫计委:七成新生代流动人口希望落户大城市[EB/OL].新华网,2013-09-10.http:///politics/2013-09/10/c_117312622.htm.

[4]徐瑞哲.专家称上海最多承载3000万人口[N].日报,2013-09-22.

[5]王东.应警惕城市人口膨胀和贫困化所致风险[N]. 学习时报,2012-03-12.

第3篇:二胎政策开放的原因范文

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共有十个: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东乡族、撒拉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保安族和塔塔尔族。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这十个民族人口共计2032.06万,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19.3%,约1/5左右,他们的人口变化对整个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口主要分布在西北五省区,这五省区的伊斯兰教人口占全国伊斯兰人口的75%。五省区中又以新疆为最多,新疆伊斯兰人口占全国伊斯兰人口的52.4%,十个信仰伊斯兰的民族中七个都主要分布在新疆。在新疆少数民族中96.99%的人口信仰伊斯兰教。

二、人口的现状与变动

1. 人口增长很快且民族间差异大

从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到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国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口由800.6万增至2031.1万,增长153.8%;而同期全国人口只增长了115.0%。也就是说伊斯兰人口要比全国平均人口增长率高出33.7%。像这样47年人口就增长1.5倍多,在全国人口史上也是属高速增长之列。这充分说明我国伊斯兰民族的政治地位和生活水平都是有保障的,并受益于国家的优惠政策。

但分别看这十个少数民族就会发现,他们之间的增长率是有区别的,增长较快的是撒拉族、保安族、回族、东乡族、塔吉克族;维吾尔族和柯尔克孜族的增长率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而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则是负增长,这与这两个民族属于中俄跨界民族,其主体部分在国外有关。塔塔尔族在俄罗斯称为鞑靼族,在1962年生活困难时期这二个民族都有相当一部分人从中国越境走出。

十个伊斯兰民族人口增长状况请见下表:

资料来源:第一至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

从表1中看到,全国伊斯兰人口在不同阶段增长的幅度是不同的。在五次人口普查之间,增长的幅度一次比一次大,例如第一次至第二次人口普查共11年仅增长15.47%,第二次人口普查至第三次人口普查的18年间增长58.07%,而第三次至第四次人口普查间8年增长20.42%,如按平均每年增长幅度看,第二次至第三次的人口普查间增长的高一些,但在这个期间全国人口增长率也很高。而在第三次至第四次人口普查间全国人口增长率降下来的情况下,伊斯兰人口的增长就显得突出了,比汉族要高出一倍,如同期汉族人口的增长率只有10.80%。第四次到第五次人口普查期间伊斯兰人口增长15.48%,而同期全国人口只增长11.66%。

伊斯兰民族人口的增长,主要是自然增长。这种高增长的主要原因有早婚早育和高出生率。在许多地方,伊斯兰民族人口的生育指标都超过了国家的规定,而且超过的幅度大大高于汉族。这与民族的文化构成和生育意愿有关,伊斯兰民族在生育观念上除了有养儿防老、解决劳动力短缺等一般要求外,还有宗教上扩充人口的意识,如女儿一般不外嫁,与外族通婚要男方加入伊斯兰教等。男方要外族女子做妻子,妻子也必须随伊斯兰教。

早婚现象是伊斯兰人口的一个特点,这既有宗教上的因素,也与经济文化的发展有关,伊斯兰教义上将“出幼”(即成年)年龄定为女孩9岁,男孩13岁。“出幼”的男女可以涉足婚姻,如甘肃的回族、东乡族在70年代初还有14、15岁的女孩就结婚的现象,现在女孩17、18岁就结婚仍然很普遍,经济文化上的因素主要表现在文化低、就业率低、不上学、不就业,只好早早出嫁。

伊斯兰各民族人口的出生率都比较高,在第四次人口普查中,维吾尔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的人口出生率都在30%以上。由于绝大多数伊斯兰家庭起码要生育二胎以上,因此独生子女很少,如甘肃东乡族自治县1991年统计,独生子女领证率为1%,也就是说仅为个别现象。另据1989年中国18个百万人口以上少数民族总和生育率统计,哈萨克族为4.74,维吾尔族为4.65,为最高的两个民族。可见伊斯兰民族的生育率比其他少数民族要高。而且这种高生育率是与文化状况密切相关的,文化程度越低的人群,出生率越高;因为伊斯兰人口中的文化构成普遍较差,因此出生率也相对较高。

与出生率相反,大多数伊斯兰民族人口的死亡率较低,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只有三个伊斯兰民族的人口死亡率较高,其余都较低(见表2)。

2. 人口的年龄性别结构

(1)年龄结构轻,但民族间差异大

2000年伊斯兰十个民族人口的年龄构成仍呈年轻型。0~14岁人口的比重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准,65岁以上人口比例普遍偏低,社会负担系数高,少年儿童负担系数高。

在这10个民族中,以0~14岁年龄构成看最低的柯尔克孜族和最高的回族之间相差10个百分点,说明差别是很大的,从中还可以看出柯尔克孜、哈萨克、塔吉克、撒拉族的少儿比例很大,说明这几个民族生育率很高。目前年龄构成轻的伊斯兰民族主要分布在新疆,这与当地生育政策较宽有关。尤其是像塔塔尔族、哈萨克族等,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一倍,老少比除回族外,均小于15%,10个伊斯兰人口均属年轻型人口。

总负担比(也称总扶养比),是指总人口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比。从表4可以看到,伊斯兰人口的负担比均高于全国平均数,柯尔克孜族达到100以上,也就是说每一个劳动力就要负担一个老人或儿童,可见经济负担之大。

少年儿童负担比反映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少年儿童。柯尔克孜族和哈萨克族负担最多,说明其生育率高。老年负担低,反映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人,这项指标有好几个伊斯兰民族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这些民族老年人口长寿比例较高。

(2)性别比比较正常

伊斯兰人口的性别比一般偏低,据1990年统计,与全国持平及低于全国水平的有七个民族,而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只有三个,这三个民族分别是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和东乡族。

伊斯兰民族不重男轻女,所以出生人口性别比较正常,不像汉族过去一直有溺女婴的习俗,人为地使性别比偏高。在这次人口普查中,伊斯兰民族人口的出生性别比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准。

3. 人口文化素质状况

伊斯兰民族由于文化底子薄,农村人口比例大,大多数从事农业生产和个体经商,使其整体文化程度较差。除回族外都有自己的语言,在现代社会经济交往中,他们要再学会汉语才便于交流,这样就面临双语教学的任务,加大了民族学生的学习负担。

从第四、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来看,除塔塔尔族、乌孜别克族外,其余民族的人口文化素质都较差,从大学生比例上看七个民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文盲率来看也有七个民族高于全国平均比例,这说明大多数伊斯兰人口的文化素质在全国平均水平线以下。

转贴于 伊斯兰民族由于宗教的原因,对妇女的约束过多,使妇女参与文化教育的机会降低,因此妇女的文盲率比其他民族更高,在1990年人口普查中东乡族、保安族和撒拉族的妇女文盲率都在85%以上,高得惊人;其中东乡族妇女的文盲率最高为92.07%。东乡族的文化程度很差,这个现象由来已久,这与该民族分布有关,东乡族都集中在东乡县的农村,城镇人口很少,经济又落后,教育事业发展缓慢,所以文化素质差的现象很突出。

从表2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些人口少的伊斯兰民族文化程度高,这与国家在大学招生和中小学入学优惠等政策有关,人数少优惠政策的效益就明显。另外在文盲率的统计中,我们可以看到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等,文盲率急剧下降,这与统计方法有关。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少数民族只要会一定的本民族语言和文字即算脱盲,而民族文字的识字率表的难易程度相对低于汉族,所以很多稍许能识字的即算脱盲了,也就是说统计是有一定的水分的,真实的情况是文盲比例还比较高。

4. 职业构成

一般发达国家农业劳动力在产业部门应占30%以下,如果以此为标准衡量伊斯兰民族人口的职业构成那么都不太理想,只有乌孜别克和塔塔尔族的指标接近这个水平。

伊斯兰民族善于经商,因此在职业构成中我们可以看到分民族的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口比例中,有5个民族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口超过了15%,他们是乌孜别克、塔塔尔、回、哈萨克和塔吉克族。而且也有些民族行业、职业构成都很差,例如东乡族、保安族和撒拉族,这与他们分布的地理、自然环境差,大都居住边远的农村,经济收入低文化素质又不高有关。这三个民族从事农牧业的人口都在90%左右,最高的东乡族竟达96%。

5. 婚姻与家庭

伊斯兰民族早婚的现象虽然比解放前有所减少,但目前在农村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在这次普查中有七个伊斯兰民族的未婚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这些民族不同程度地存在早婚现象。

伊斯兰民族一般都是教内婚姻制,即夫妻双方都信仰伊斯兰教,因此其婚姻相对而言比较稳定,但同其他民族相比,妇女地位仍较低,致使家庭关系不够稳定。如这次普查中,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保安族的离婚率都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4倍。

近亲结婚在伊斯兰民族中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甘肃保安族聚居的积石山大河家乡,由于近亲婚配率高,使遗传性疾病增加,仅呆痴人口比例就达2%左右。兰州市新华巷一个回民聚居区1982年进行的一项近亲婚配调查中,发现回族的近亲结婚率高出汉族5倍。在新疆哈萨克族人口中也存在近亲结婚率高的现象。

家庭规模较大,也是伊斯兰民族的一个特征。因为生育的胎次多,多胎比例大,必然导致家庭规模增大。

三、今后伊斯兰人口发展的趋势

1. 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人口增长率将进一步下降

我国人口急剧增长带来的压力,在伊斯兰民族地区同样显得很严重。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东乡族自治县、保安族自治县等伊斯兰地区都出现了人均耕地下降,影响人均粮食占有量提高等人口压力,使许多民族宗教人士开始认识到人口问题的严峻性,自觉地响应政府的计划生育号召。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通贵乡、泾源县,新疆温宿县、霍城县的维吾尔聚居地、甘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等地方,都有阿訇积极参与宣传动员实行计划生育的事例,有些阿訇还担任了计划生育协会的理事。还有的阿訇在伊斯兰的经典中找出了可以进行计划生育的理论根据进行宣传,并带头动员自己的亲属做了绝育手术,因此目前在伊斯兰地区对计划生育的宣传是能够接受的,而且计划生育工作也正在伊斯兰地区开展起来。但响应程度不一,这与人口压力的大小有关,在人口压力越大,也就是人口密度超高的地方,计划生育工作也就愈显得迫切。目前来说,回族聚居的地方,人口压力相对要大一些,而从事游牧的一些民族如哈萨克族地区人口压力就相对小一些。由此计划生育的政策指标也不一样,在边远山区和牧区一对夫妇允许生三个孩子,新疆的一些边远山区还允许生四胎。

在伊斯兰地区开展计划生育,要尊重其民族信仰和特点,一般在斋月不做手术,给妇女做手术的大夫最好是本民族的女大夫,尽量避免进行大月份引产,宣传工作要动员宗教人士出面一块搞,这样计划生育就会取得成效。例如:回族人口占97%的宁夏泾源县,从1980年开展计划生育,到1991年节育率已达到90%,总和生育率已由1980年的6.3下降到1991年的3.9,人口增长趋于平缓。又如新疆霍城县,编印了维吾尔文的计划生育宣传材料,制作了维吾尔文的计划生育宣传板块和录像片,使群众逐步接受了计划生育观念,这个县的兰干乡维吾尔族人口占96%,2000年该乡的计划生育率、节育率分别达到91.2%和75.7%,成了全县的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事实证明在伊斯兰地区计划生育正日益为广大群众所接受,而且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也日益重视并有了更多的投入,在这种情况下伊斯兰民族地区的人口增长率将会逐年下降,并逐步接近汉族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另外伊斯兰人口的自然增长受外界因素干扰较少,在近些年数百万更改民族成分的人口大军中,由非伊斯兰人口更改为伊斯兰人口的数量并不多,因为伊斯兰严格的宗教信仰和禁忌使一些外族人口望而止步。考虑到以上因素,预测今后10年我国伊斯兰人口将再增长20%左右,达到2200万左右。

2. 人口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将进一步提高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整体水平的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的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必将也会有一个大的飞跃,伊斯兰人口当然也不会例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国家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格局中,由于比邻独联体国家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和吸引外资的工作中也将得到长足的发展。经济实力的增长,必将为卫生和文化事业提供坚实的基础。

在卫生事业上,伊斯兰地区相对内地和大中城市目前还有一定差距,因此继续发展的潜力很大,尤其是乡、村医疗卫生院、所,仅靠外面派来的医务人员,是治不了本的,在允许人才流动的今天,主要靠培训当地本民族的医务人员。目前改革开放的环境,扩大了民族区域内部和各民族间的交往,也打破了封闭的地域界线,使婚配的范围扩大,这将有利于减少近亲结婚现象,使下一代的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

第4篇:二胎政策开放的原因范文

地区差异性别比空巢老人经济发展

1人口老龄化的概念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过程。国际上对人口老龄化通常有两个统计标准: 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时,或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时,这个国家或地区已正式步入老龄化社会。

2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现状

自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现以第五、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数据为基础,对2000年及2010年全国老年人三个年龄段人数及占当年人口总数百分比、部分地区的老年人口所占人口总数的百分比、部分地区空巢老人家庭占该地区所有家庭的百分比等进行简单的对比统计,并简单分析。

2.1老龄人口数量大、增速快、高龄化问题日趋严重。

2.2不同地区老龄化程度差异大,且差异程度日趋严重。

众所周知,我国人口较多,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人口老龄化程度也有着明显的地区差异。由上表的数据可以进一步计算出:2000年时,老龄化程度最高的上海与老龄化程度最低的宁夏的65岁及以上人口数占该地区人口总数的百分比相差了6.99个百分点,老年抚养比也相差了8.36个百分点;而到了2010年,老龄化程度最高的重庆与老龄化程度最低的的60岁及以上人口数占该地区人口总数的百分比相差了9.75个百分点,老年抚养比也相差了15.27个百分点。这表明了在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地区差异特别大,不同地区的一定的劳动年龄人口所要负担的老年人口差异也特别大。而且通过对2000年和2010年的数据进行对比可以看出,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老龄化问题的进一步严重化,这种差异程度也在逐渐上升。

2.3空巢老人问题愈发严重

由以上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从2000年到2010年我国全国范围内空巢老人家庭占全部家庭的百分比上升了很多。其中老龄化程度较高的重庆的空巢家庭占全部家庭百分比的上升值更是几乎达到了全国平均值的两倍。由此可见,我国不仅是老龄化程度存在着较大的地区差异,由老龄化问题导致的空巢老人问题也在持续加深且存在着较大的地区差异。

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老龄人口正以每年大于3%的速度增长,约为总人口增长率的5倍,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迅速扩大。据相关专家预计,到2030年我国老龄人口将近3亿,而空巢老人家庭比例可能将达到90%,届时可能将有超过两亿的空巢老人。

3浅析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的两点影响

3.1加重社会养老负担

从以上的数据中可以看出,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以老龄化程度较低的青海省为例,2000年青海省的老年抚养比为6.65%,而到了2010年青海省的老年抚养比便以翻倍的速度增长到了13.58%。这意味着,在2000年青海省每100名劳动年龄的人口要负担6名左右的老年人,而到了2010年则要负担13名左右的老年人。另据相关预测,我国的老年抚养比到了本世纪中叶可能会达到60%左右,这必然会给我们国家带来更为严峻的社会养老负担。虽然世界上很多国家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但是我国所面临的挑战确是格外严重的。

从世界上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来看,大部分发达国家都是在经济实力上升到一定程度后,才开始进入到人口老龄化阶段。因此这些国家便有足够的财力来解决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比如说,美国目前的老年人所占比重与中国大致相当,但美国的人均年收入却是中国的6倍左右,相较于我国而言,美国人在应对老龄化问题时就有更多的财富资本。众所周知,我国在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时,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初期,经济虽处于高速增长的阶段,但整体经济实力较弱,社会各项保障制度的发展也十分不完备。可以说,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有点为时过早。一方面意味着我国要以低于发达国家的经济实力去提供和发达国家支出比重相等的财富来抚养老年人,另一方面意味着,在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完善前,我国便要仓促应对来之过早的老龄化社会,社会养老压力较一般发达国家而言较大。

3.2增大经济社会发展压力,带来新的经济发展机遇

用最简单的语言说,人口老龄化意味着一定人群中老年人的数量在不断上升,而这些老年人大多是不能劳动或者说工作的,他们的赡养费用自然就需要自己的子女及政府来负担,这会加重经济发展的压力。从政府的角度来考虑,随着老龄化的不断加深,政府必须将更多的财政收入应用于养老、医疗卫生服务以及社会服务,这必然会导致政府减少对经济建设的投入;从子女的角度来考虑,家中的老人越多,岁数越高,子女所需要承担的赡养费自然越高,在收入既定的条件下,随着家中老人的增多,子女必然会减少投资及部分消费,以增加储蓄,为老年人的养老做准备;从老年人自身的角度来考虑,如果老年人没有收入或是财富用于养老,那么他们必然求助于政府,这对任何地方任何级别的政府的财政都会形成一定的负担,而即便是老年人有固定的退休收入或是养老准备金,碍于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或者说老年病,他们也会减少消费,将收入或养老准备金存入银行甚至说将钱藏在家里,这对于目前承受着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的我国而言,又是一个不得不跨越的经济发展障碍。

此外,人口的老龄化必然会导致社会总的青壮年劳动力比例的下降,而劳动力却是经济发展的关键。以往我国往往被称为“世界制造工厂”,主要就是因为我国拥有大量且廉价的劳动力。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加深,我国劳动力占全人口的比例会减少,由于企业职工养老问题越来越被全社会突出重视,企业雇佣一个职工也需要花费更多的资金。因此中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办工厂的成本必然会上升,这可能会使部分企业将其工厂转移至其他国家。

如此一来,我国由“世界制造工厂”这一称号所带来的经济收入必然会下降。

虽然人口老龄化是任何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可避免的产物,但是它在给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的同时也会给经济的发展带来一定的机遇。老年人的精力和体力虽然远不如年轻人,但老年人有年轻人所不具备的工作经验以及熟练的工作技能,在一些对体力要求不是太高的工作岗位上,老年人仍可以凭借着自己的工作经验等优势继续散发着自己的余热。而且老年人的生活相对轻松,很多退休以后被返聘到工作岗位的老年人,要比年轻人更加专注于对岗位和社会的贡献。比如说,很多高校在教师资源不够用的时候,便会聘请一些退休的老教师来教书,而这些老教师无论是教学水平还是教学热情都不比同行的年轻教师要差。 因此,合理的组成一支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的老年人队伍,并将其投入到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地方,可以给经济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以及动力。

4浅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点建议

目前,由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一系列不利影响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对于我国来说,想要解决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就必须要控制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人的老去是无法避免的,因此想要降低老龄化的程度与速度就不得不适当的增加新生人口的出生速度。这时过去那种过于简单的计划生育政策显然是行不通的了。改便不合理的计划生育政策,从长远的角度制定更为合理的生育政策可以说是现阶段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关键之一。就目前我们国家所出台的全面开放二胎的政策来说,出台这一政策的主要原因之一便是为了适当增加人口出生率以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及其所带来的一系列不利影响。在今年的两会上,甚至有部分政协委员及常委提出了全面放开生育的建议,虽然现在听到觉得有点为时过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时候,这样的政策是很有可能出台的。

参考文献:

[1]蔡玮娟.当前我国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研究.中央民族大学硕士论文,2013.

[2]王鑫鑫.中国人口结构变迁对收入分配的作用效应研究.浙江大学博士论文,2013.

第5篇:二胎政策开放的原因范文

关键词:家庭教育;儿童发展;学前教育

家庭教育是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就存在的一种教育形式,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三者构成了我国的教育体系,共同培育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高素质人才。在“三育一体”的教育构架中,家庭作为个别化教育,具有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无法比拟的优势,但是其基础性地位决定了家庭教育是三大教育中最薄弱的环节,影响着其他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导致了家庭教育在儿童发展中的错位现象越来越严重。

一、家庭教育的内涵

家庭教育的定义通常是指父母对子女的培养和教育。但是,不同的专家学者对家庭教育的概念作了本质上基本一致,但表述上有所不同的解释。《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的定义为:“父母或其他年长者在家庭内自觉地、有意识地对子女进行的教育。”[1]140顾明远定义为:“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与教育,通常是指父母对子女辈进行的教育。”[2]381赵忠心指出:“狭义的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即由家庭里的长者(其中主要是父母)对其子女及其他年幼者实施的教育和影响,广义的家庭教育应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实施的一种教育。”[3]5根据对以上定义可知,家庭教育是指父母及其他年长者在家庭生活中对子女施加的自觉的、有意识的教育影响活动。实际上,现代家庭教育主要是父母对孩子的一种影响,而这种影响主要是教会孩子如何做人,促进其人格形成和个体社会化的发展,科学的教育内容不仅有知识的教育,也包含爱的教育、生命的教育、道德的教育、价值观的教育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正常情况下,家庭教育应发挥这些功能,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家庭教育在“三育一体”的教育体系中的作用出现了严重的错位。

二、家庭教育错位的表现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在社会的发展和延续中发挥着诸多功能。台湾学者高淑贵在《家庭社会学》中概括为:生物的功能、社会的功能、心理的功能、保护的功能、经济的功能、宗教的功能、娱乐的功能、教育的功能,特别是家庭的教育功能关系着家庭其他各种功能是否得以充分发挥。[4]23-24家庭的教育功能是教育的诸多功能之一,其良好发挥关乎家庭的发展及社会的稳定。家庭是儿童自出生后接触的第一环境,父母对儿童的保育和教育是先于学校教育的,在儿童的发展中居于基础地位,在儿童的教育中属于奠基性教育。但是在“三位一体”的教育构架中,学校教育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而家庭教育则处于劣势地位,这种地位的落差直接导致了家庭教育在儿童发展中的错位,其总体表现形式是学校教育家庭化和家庭教育学校化,具体的表现形式从主观上来看,主要是家庭教育自身的教育内容缩小和教育目标的功利性变大,从客观上来看,主要是家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淡化及教育功能的失调。

(一)家庭教育内容唯智化

家庭教育的内容包括知识教育在内的思想品德教育、价值观的教育、生命的教育、爱的教育等。纵观现代家庭教育普遍存在着知识教育过度而思想教育不足的状况,家庭教育的内容呈现一种课程化的倾向,教育内容从全面的教育逐渐变成单一的知识性教育,没有把握好家庭教育辅助功能的“度”,把本应在学校掌握的知识一味地在家庭中对儿童进行补习,而忽略了德行及其他的教育,家庭教育的内容逐渐唯智化。

(二)家庭教育目标功利化

家庭对儿童的培养目标定位应该是怎样“做人”和“做事”,而不是所谓的“天才”“优等生”。可是,受传统教育思想和应试教育的影响以及当代社会大转型时期价值观的转变,为了使孩子成为“优等生”,家庭教育变成了学历教育和特长教育,家庭俨然成为“第二学校”和“补课班”。父母热衷于对孩子高额的教育投入,根据自己的喜好为孩子选择特长班,而不关心孩子的兴趣和理想,家庭教育的目标功利性变得愈加严重。

(三)家庭教育作用边缘化

学校教育源自于统治阶级及上层社会人士对子女的教育,而家庭教育是平民百姓子弟受教育至关重要的途径,一定时期内也可以说是唯一的途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学校教育按年级授课制的教育形式扩大了教育对象的范围,提高了受教育的程度,教育的内容更具有针对性,并且具有专业的教师授课,种种优势使得学校教育逐渐被“神话”,几乎包揽全部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职能,家庭教育则弃“本职”于不顾而过度依赖于辅助学校教育,造成了学校教育“统领天下”的局面,家庭教育慢慢地被“异化”了,家庭教育的奠基性作用也逐渐被边缘化了。[5]123-125

(四)家庭教育功能缩小化

家长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是由法律确认并加以保护的,家庭教育的教育功能随着教育地位的边缘化也逐渐缩小了,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的出现,教育功能逐渐扩大,变的无所不能,除了对儿童进行知识教育之外,越俎代庖取代了家庭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保育功能以及包办其他本属于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孩子和父母之间聚少离多缺乏交流,孩子也享受不到家庭中父母的温暖,家庭的教育功能逐渐缩小。

三、家庭教育错位的原因及危害

(一)家庭教育错位原因解析

1.国家宏观政策的负面效应

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对我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缓解了人口众多的压力,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随着家庭中独生子女的数量逐渐增多,家庭教育问题随之产生,因为绝大多数家庭中只有一个子女,父母把全部的希望都放在一个孩子身上,对其抱有过高的期望,父母为孩子的教育倾其所有,家庭教育便像是一个“赌注”。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选拔和培养大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优秀人才,但是,资源的有限性决定应试教育体制将是长期的。应试教育主要是通过知识的掌握程度选拔人才,家庭教育的辅助作用虽然也十分重要,但是,总体而言,家庭教育辅助作用的“度”没有掌握好,家庭教育的内容受应试教育导向逐渐偏于知识化,出现了唯智化倾向。

2.社会变迁的负作用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方面都进行着大变革,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变得日益多元化。中国教育随着改革开放也吸收了许多先进的教育思想,对传统式家庭教育的许多弊端有一定程度的冲击,但是,许多利己和拜金思想也逐渐渗透到人们的头脑中,特别是功利主义使得家长对子女的教育平添了许多功利性色彩。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竞争变得愈加激烈,出于功利性的角度考虑,父母为了子女在人才济济的大环境下争取“加分项”,家庭教育逐渐变成了另一种形式的“学历教育”“特长教育”。随着社会变迁加剧,家庭教育的变迁也在加速,主要指家庭教育的革新和变革。变革要求家长要正视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担负起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任务,配合学校和社会从而达到教育的一体化作用,但是,家长却对家庭教育变迁产生了错误的解读,在教育行为上与学校教育亦步亦趋,家庭教育逐渐沦为学校教育的附庸,两者在追求一致的“高分数”和“高升学率”的目标上不谋而合,使得家庭教育变成了“社会本位教育”。[6]加之社会舆论对学校教育优势地位的认可度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逐渐被边缘化。

3.家长不正确的家庭教育观以及家长角色缺位

中国传统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以及“学而优则仕”的教育思想使得家长对于家庭教育的目标定位存在很大的问题,就家庭教育的出发点而言,到底是为国教子还是为己教子之间矛盾至今也没有一个定论。许多家长认为子女是其私有财产,在确立教育目标时一方面从利益的角度出发,把孩子培养成一个赚钱的工具;另一方面,忽视孩子的兴趣把个人的意愿强加于孩子,把自己未实现的愿望或理想寄托于孩子身上,把孩子视为自己生命的延续和生活的主要目标与中心,即亲子一体化。我国桑标等有关父母意识调查分析表明:中国父母有着较强的亲子一体化意识,在亲子一体化方面,58.7%的父亲和59%的母亲认为“我觉得子女如同自己身体的一部分”。[7]142-143另外,有些父母自身的责任意识比较薄弱,或者出于经济的压力和谋生的需要,无暇对孩子进行正确和有效的家庭教育,加之没有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缺乏专业的家庭教育知识,教育意识比较单薄,过分依赖学校教育,认为把孩子送进学校就像是送进了“保险箱”,逃避了对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口结构也发生了变化,人口从农村流向城镇,从三线城市流向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父母外出务工的数量逐渐增加,家庭的结构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一些单亲家庭、再建家庭、隔代家庭、寄养家庭等,甚至还有兄弟姐妹独立生活的家庭,父母“被迫”放弃了教育子女的责任,没有在身体和情感上给予足够的关怀和保护,家长角色缺位现象比较严重,家庭教育功能的发挥更是无稽之谈。

(二)家庭教育错位对儿童发展的危害

英国教育家洛克曾说:“家庭教育,给孩子深入骨髓的影响,是任何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永远代替不了的。”可见,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缺失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家庭教育的唯智化倾向及过多的知识灌输,使孩子在接受学校教育时缺乏新鲜感,产生厌学的情绪,同时忽略儿童自身的兴趣爱好,也容易造成孩子个性上的扭曲。教育界有句名言:德育不合格是危险品,智育不合格是次品,体育不合格是废品,心理不健全是易碎品。这种重智力发展而忽略非智力因素的培养,致使在孩子智力发展的背后隐藏着品行不端、心理极端、情感淡漠等危机。其次,过高的家庭教育投入,使得家庭教育生活化、平民化变得逐渐贵族化,父母变成了“孩奴”,“学校将家庭化”则为一些不负责任的父母推卸教育责任提供了契机和途径。最后,家庭教育承担了过度的教育义务,导致学校的教育难度反而加大,大大增加了教育成本。[8]92-94

四、家庭教育错位的对策

通过对原因的分析可以看出,家庭教育错位的问题并不是单一因素导致的,国家、社会以及家庭教育自身都存在问题,想要解决需要三方的共同努力。

(一)国家制定家庭教育法规及相关政策支持

1.制定家庭教育专项法规

教育权,依法理分为三类:家庭教育权、国家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学校教育和民办教育分别是国家教育权和社会教育权的代表。从我国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来看,我国已经颁布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成人教育法》等保护学校教育正常运行的法律法规,2002年通过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确立了民办教育的地位,但是家庭教育至今还没有专项法规予以保护。[9]24-28我国约有3~5亿个家庭,为家庭教育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是时展的必然要求,无专门的法律保护,严重阻碍了家庭教育的科学化、正规化、专业化发展,因此家庭教育立法应提上议事议程。我国自古代就有为家庭教育立法的先例,如1903年颁布的《蒙养院及家庭教育法》和民国时期颁布的《推行家庭教育办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更是进一步强调“推进有关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的完善,使家庭教育工作走上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轨道”,可见,国家已意识到制定家庭教育法规的重要性。我国人口众多,家庭情况复杂,加之家庭教育的私人性和教育公共性的矛盾,决定我国家庭教育的立法工作只能是一个从下到上,从地方到全国的逐步推动的过程,通过对地方家庭教育立法的调研,进行全国家庭教育立法的可行性分析。2003年初,我国台湾地区颁布了《家庭教育法》,这些理论和实践也为我国的家庭教育立法起到了奠基和示范作用。家庭教育立法应该更多强调的是家长的责任,通过立法可以约束家长的行为,对未尽家庭教育义务的父母追究法律责任,让家长认识到不能把教育子女的责任全部推给学校和政府,两者应平摊教育责任,对缺乏正确家庭教育观或缺乏教育能力的家长,可以在立法中制定相关的辅导和帮助的措施。例如要求父母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强制家长参与家长学校的培训提高家长的素质,杜绝将未满16岁的儿童以各种形式在学校或他人处寄宿等。

2.相关政策支持以及应试教育改革

自2014年“两会”后各省尝试推行的“单独二胎”政策将有力地缓解独生子女的“赌注”教育,缓解家长过高的期望给儿童带来的心理压力,同时也会促进亲子关系的和睦。针对应试教育存在的诸多弊端应该逐步进行改革,改革这种过度的教育导致家长的“过度”家庭教育,减轻学生的压力,减少单纯知识的灌输,形成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升的素质教育模式。

(二)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

教育是个系统工程,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共同目标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具体的教育目标上,家庭教育注重培育的是孩子的思想品德、社会性的发展以及良好的生活习惯,体现在“育”上,致力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使其成人,而学校教育主要是教授科学文化知识和学习技能,体现在“教”上,致力于孩子知识的增长,使其成才,由此可见,只有两者结合,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10]114-117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只有这样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和谐的全面发展:两个教育者———学校和家庭不仅要一致行动,向儿童提出同样的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抱着一致的信念,始终从同样的原则出发,都不要发生分歧。”这就要求一方面家庭教育不要过度地透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辅助学校搞好素质教育,另一方面要打破教育广义和狭义的界限,把家庭教育作为一个事业,建立“家庭教育事业”的概念,树立父母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多与学校沟通,了解孩子的情况,从而密切配合学校的工作。此外,学校也应解放家庭教育,把属于家庭教育的时间还给家庭,尝试取消书面的家庭作业,布置一些具有教育意义的实践作业,例如让家长和孩子一起绘制“家庭树”,为父母洗一次脚,和父母同读一本书共同写读后感,等等,不仅发挥了家庭教育潜移默化的作用,也加强了亲子关系。

(三)继续推进家长学校,尝试建立家庭学校

以往的家庭教育仅仅只是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或者家庭中的人际间的事,很少从家长教育的角度透视家庭教育中的问题。随着家庭与社会关系的发展以及终身教育观念的普及,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也包括所有家庭成员适应社会的学习与成长活动。台湾通过的《家庭教育法》中指出,家庭教育的内容也包括父母的亲职教育。亲职教育概念是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西方国家所倡导的,这种教育在德国称为“双亲”教育,美国称之“parentaleduca-tion”,其含义为对家长进行的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称职的好家长的专门化教育。[11]118-121在我国,这种亲职教育的载体便是家长学校,1981年在上海市创办了第一所家长学校,是改革开放以来以提高家长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形式,也是教育改革中具有中国特色的重大创举。以色列有一句教育名言:一个好母亲胜过100所学校。所以说合格的父母,对于一个孩子的发展来说非常重要,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则更为重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对家庭教育的逐渐重视,父母是否具备家庭教育资格以及教育能力如何变成人们关心的一个社会问题。孩子的出生证并不代表父母具有教育子女的合格证,家长的素质是决定家庭教育是否能够成功的重要条件,家庭教育的水平通常与家长素质成正比。家长学校通过对家长的教育和培训,可以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获得教育子女的相关技能技巧,重塑家长在家庭中教育子女的角色,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素质,帮助家长确立正确的家庭教育价值取向。“家庭学校”是产生于美国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并流行至今的一种教育方式,不同于传统的家庭教育,它是指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公立或私立学校接受教育,而是在自己的家中接受符合教师条件的父母或专门的教育人员有计划有目的的教育,在家中完成初等教育的学习课程。[12]103-106“家庭学校”这种教育形式可以提高家长参与教育的积极性,推进了家庭和学校的合作,因此我们鼓励受过专门教育和训练的父母通过“家庭学校”培养子女。同时,“家庭学校”需相关的制度和政策予以保护和支持,还要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督和评估,并且需要社区教育提供图书馆、宣传栏、健身房等辅助设施。家庭教育是一门艺术更是一门科学,父母要深刻领会家庭教育的真谛,以正确的心态科学地开展家庭教育。针对家庭教育愈加严重的错位现象,要正视并且积极地寻找对策,通过国家、社会以及家长三方的共同努力,让家庭教育回归正常,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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