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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
我乡已建有乡应急总体预案(即乡应急管理制度),同时建立了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乡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乡重大食品安全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乡水上应急救援预案、乡处置应急预案、乡重大疫病防治应急预案、乡森林防火安全应急预案、建立了乡防灾救灾水上应急演练预案、乡孝德文化旅游节安全处置应急预案等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在08年的时候还因特殊突发事件建立了飞船着陆应急救援预案、唐家山堰塞湖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等14个预案。
学校也根据乡政府和教育局的应急预案总案制订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被盗案件应急预案、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案、防洪抗汛抢险应急预案、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学校紧急事态预案、学生急性伤病处置预案、实验伤害事故的防范及处置预案、外来人员安全管理预案、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应急预案、教学楼紧急疏散预案、用电、用水安全预案、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体育课意外运动伤害应急预案等19个预案。
菜刀厂根据乡政府的应急预案总案制订了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被盗案件应急预案、防洪抗汛抢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外来人员安全管理预案、用电、用水安全预案、工伤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7个预案。
页岩砖厂根据乡政府的应急预案总案制订了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被盗案件应急预案、防洪抗汛抢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放炮作业安全应急预案、用电、用水安全预案、工伤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7个预案。
社区建立了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防洪抗汛抢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应急预案、铁水火龙表演安全应急预案等7个预案
我乡从2005年至今根据县府应急总案,结合我乡实际基本建立起了应急预赛建设的体系,主要是采取政府牵头,分级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各级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并在近几年通过各种活动逐步对各项预案进行了完善和修订。特别是通过孝德文化旅游节,全国内河水上救援应急演练等大型活动,对我乡建立的应急预案进了验证和修订。
二、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1、预案编制缺乏专业性
由于我们乡人员少,专业人才特别缺乏,而各种预案的制订都需要有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所以编制的预赛的专业性不够,很多预案的编制都仅停留在安全性的考虑上,而应急防控,应急救援等专业性要求相对较强的环节就显得不够细。
2、预案编制验证和修订困难
由于很多预案都是根据县级总案和上级部门预案编制,如地质灾害,自然灾害,重大食品安全、重大疫病防控等,这些预案本身是针对特定的条件的,不发生就没办法验证其是否科学合理,而无法验证就更谈不上修订。而一旦发生,预案的执行也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
3、预案物质的准备和储备困难
由于预案的执行本身也需要一定的物质准备和储备,这就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而乡级财政资金困难是普遍现象,这就导致很多预案的物质准备和储备不足,如果预案发生,而物质准备不足,就会给预案执行带来影响。
4、预案经费的解决困难
没有专项的预案经费解决渠道,预案的经费只能通过挤占其他资金的方式来解决,这就导致预案经费总是处于紧张状态,也会影响预案的执行。
三、预案编制的建议
【关键词】自然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
党的十八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决定,宪法规定国家对于人民负有基本保护的义务,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应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维护社会生态环境,保护老百姓的国计民生安全。而目前全人类正处于随时可能因为气候极端异常而爆发大灾难的风险社会当中,气候极端已经不再只是自然科学研究的范畴,已经成为人民日常性及公共性议题。浙江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江南山地与长江三角洲大平原的接壤处,山地众多的地理位置、亚热带季风气候和全球环境异常等原因的综合作用导致自然灾害活动日益频繁,一年四季均有发生,其风、暴雨、洪涝干旱、山体崩塌滑坡和地面沉降等是浙江抗灾的重点。面对灾害,拯救生命是第一位,浙江省政府本着一贯的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建设平安浙江、和谐浙江为目标,高度重视浙江的救灾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如《全省救灾防病预案》、《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等,对灾害医疗救援给予全面性的法律规范的指导,以实现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自然灾害医疗救援域外法律制度介绍
抗击灾害,拯救生命,不仅是浙江省、甚至是中国政府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就全球范围而言,也是每个国家需要解决的主要任务.其中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设置了比较先进的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建立一套系统的灾害医疗救援体系,其中的经验可以为我们所了解及借鉴。
(一)美国
1.法律法规。美国《国家应急预案》是有关处置灾害的综合性法法律,将国土安全、紧急事件管理、法律实施、消防、公共工程、公共卫生、应急救助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应急医疗服务以及私人部门等统一为一个整体结构,对联邦政府、州长、地方行政首脑和民族行政首脑在应急事件时期的职责作了详细的规定,成为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地方政府和民族政府在紧急事件期间互相协调的基础。《美国突发公共卫生实际应急反应指南―针对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区的公共卫生管理者》旨在帮助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区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在突发事件或灾难发生后24小时内,迅速有效地采取公共卫生应急反应行动。这是针对灾害医疗应急救援的专项立法。此外,还有《减灾和紧急救助法》、《联邦紧急相应计划》、《联邦紧急事态应对预案》、《国家地震灾害减轻地震灾害法》等。
2.确立包括灾害医疗救援在内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体系。美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三级应对体系,自上而下包括:CDC(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系统)一HRSA(地区/州医院应急准备系统)一MMRS(地方城市医疗应急系统)二个子系统胡。当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指挥系统由CDC提升到联邦应急计划,总统有权根据危机事态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需要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并启动联邦应急计划;HRSA主要通过提高医院、门诊中心和其它卫生保健合作部门的应急能力,来发展区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主要负责药物获得、急救、运输、信息传递、隔离检疫、医务人员培训以及医院系统协调;MMRS通过地方的各个执行部门,如:消防、自然灾害处理部门、医院等部门,现场救援人员协作,确保城市在一起公共卫生危机中最初48小时的有效应对。
3.非政府机构依法成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主体。美国十分重视自愿者和自愿组织在灾害医疗救援的作用。1970年成立全国抗灾志愿者组织,该组织的主席是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顾问委员会的委员,在《联邦紧急事态应对预案》中被要求固定承担紧急救援和为灾民提供后勤服务方面,被公认为是第一应对者和有效救援者。此外,还有1881年成立的美国红十字会,履行包括国内和国际灾难救援在内的某些美国政府的责任,具有“联邦工具”的合法地位,今天,美国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几乎完全纳入了美国紧急事态管理的工作体系,承担着美国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的部分工作。
4.设立专门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美国在联邦 C D C 中专门设有负责与媒体沟通的通讯办公室,负责向公众和医疗救援人员及时告之灾害事态信息,帮助相关人员正确判断灾害发展状态。此外,美国联邦应急管理署主持全球应急管理系统,以灾害信息服务、灾害应急事务处理为目标,主要业务包括同国际系统连接,进行灾害管理、减灾、风险管理、救助搜索、灾害科研等。
美国对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有相关的法律进行规范,体现在基本行政法律、各项专门的减灾法之中,并且还有针对灾害医疗应急救援的专项立法;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职能部门在灾害医疗救援中的职责,并且该职责是其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而非灾害发生后的“临危受命”;把卫生系统与其他系统串联起来,使得公共卫生、灾害事件管理、执法、医疗服务等领域内的人员可以综合有效的协作;重视非政府组织的灾害医疗救援力量,并将其纳入政府的管理体系,发挥其优势作用;依法确立了灾害医疗救援的日常应对体系及具体程序和专门的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信息管理系统。
(二)日本
1.法律法规。 1 9 6 1 年颁布实施的《灾害对策基本法》是日本预防灾害、对应灾害和灾后重建等事业方面的根本大法,对其他相关法律起着指导性的作用,也是其他相关法律的立法依据。该法就防灾救灾中政府的责任、地方团体的责任以及市町村的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布于1 9 4 7 年的《灾害救助法》是关于灾害应急救助问题的最早的法律。其宗旨是:在发生灾害时,国家要在地方公共团体、日本红十字会、其他团体及国民的协助下,进行应急的必要的救助,以此来保护受灾者和维护社会秩序。此外,针对多发行地震灾害,还制定了详尽的地震灾害对策性法律,如《地震防灾对策特别措施法》等。
2. 确立包括灾害医疗救援在内的三级政府负责管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即中央一都( 道、府、县) 一市( 町、村 )三级,由主管卫生和福利的厚生劳动省负责建立,并以之为中心,纳入整个国家危机管理体系。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日本政府会向国民及有关机构发出紧急通报,通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同召开了干事会,研讨对策。中央主管机构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最主要职责是收集信息并制定和实施应急对策。在日本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系统中,消防(急救):警察、医师会、医疗机构协会、通信、铁道、电力、煤气、供水等部门,也按照各自的危机管理实施要领和平时的约定相互配合。平时,在灾害疾病的预防工作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全国各都道府县的地方保健所和市盯村的保健中心。
3.非政府机构依法成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主体。2007年修订的《灾害基本对策法》把红十字会在内的61个非政府机构制定为全国性公共事业,要求其无条件配合灾害救援工作。
4.快速反应的灾害救援机制。建立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的医疗救援程序,并根据不同时间段设立了应急措施:灾后6小时内,主要救援工作是派遣医疗队救助伤病;灾后12-24小时内,主要救援工作是转移伤病。
5.建立应急信息管理网络,可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工作。日本建立了完善的灾害通讯网络体系,包括:以政府各职能部门为主的“中央防灾无线网”;以全国消防机构为主的“消防防灾无线网”;以自治体防灾机构和当地居民为主的都道县府、市町村的“防灾行政无线网”;以及在应急过程中实现互联互通的防灾相互通讯用无线网等。此外,还建立了包括紧急联络通讯网在内的各种专业类型的通讯网。另外,还正式设立内阁信息中心,以24小时全天候编制,负责迅速搜集与传达灾害相关的信息,并把有关灾害通讯网络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日本同样也制定了详尽的灾害应对法律法规,使灾害医疗救援工作可以有法可依;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职能部门在灾害医疗救援中的职责,同样的该各行政部门是承担该职责的常设机构;把非政府部门规定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定主体,调动了政府和民间的各方面积极力量,并要求其互相协作;依法确立了灾害医疗救援的政府负责日常应急体系及具体24小时应急救援程序,并重视对灾害医疗救援的日常预防工作;将来完善的专门的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信息管理系统。
综上所述,一项切实有效地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灾害医疗救援法律渊源多元。灾害医疗救援属于突发公共事件,在突发公共事件、灾害防治等领域的行政法律法规、卫生法规等不同的部门法中都应重视设置灾害医疗救援的内容,也可制定单项灾害医疗救援法律,使其有法可依;
2.依法建立灾害医疗救援日常应急体系,有备无患。在该系统中,应依法确立非卫生行政机构与公共卫生部门的各自职责和工作程序,部门之间要做好有效的配合,使灾害医疗救援体系成为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
3.依法确认非政府组织的灾害医疗救援主体地位,将其工作与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给予有效地配合和协调,发挥非政府组织分布广泛,在后反应快速,医疗救援力量专业化的优势;
4. 设立专门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工作,同时也是政府部门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
二、浙江省自然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现状介绍
自然灾害具有的突发性及危害性特点,使其被定义为突发事件的范畴[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因此相关的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卫生法规都包括对灾害医疗救援的适用,主要的法律性文件如下:⑴国家性的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继而制定的预案与办法等主要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卫生援助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防震减灾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尸体解剖检查规定》、《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方案》、《地震灾区重点传染病疫情霍乱等应急预案》、《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职责》、《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生部《2006-2010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等。⑵浙江省法律性质的规范文件主要是,《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浙江省重特大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浙江省救灾防病预案》、《浙江省干旱卫生应急专项预案》、《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浙江省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浙江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
虽然浙江的灾害救援已经具备了预防和抵抗灾害的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并在以往的抗灾救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有关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还需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其缘由如下:
(1)完善社会立法,构建成熟的灾害医疗救援制度,为浙江省抗灾救险工作贡献微薄之力,促建和谐社会。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凡是法律制度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对如地震、风灾等灾害事件的防治和应对就较为得力。如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的《应急法服务法》,它规定州长可以根据《健康和安全法》对灾害事故中的救助问题给予豁免;日本有比较完善的国民健康计划。与之对比的是,《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助有明确的规定之外,有关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是零散的分布在其他地方性法规之中,且对于医疗救援方面的规定也是简单的一笔带过,即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医药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应的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缺乏针对灾害医疗救援的系统性的完善立法,这会导致灾害医疗救援不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具体权利,导致社会矛盾出现,不利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2)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汶川地震不仅给我国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而且对中国现有的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进行了有力的冲击。在抗险救灾中出现了许多有关灾害医疗救援方面新的法律问题需去研究,如在灾害救援中的医生为拯救生命对遇险者进行截肢的紧急处置的权利与遇险者知情同意权的对抗;灾害国际救援队伍和民间救援组织的法律地位问题;在灾害医疗救援中遇害者的尸体应急处置的法与情的冲突;灾害医疗救援中出现的专业救援人员缺乏和药物等重要救援物资调配等救援中的依法管理等问题。汶川地震出现的这些问题不会是偶然现象,今后也必然会不同程度的在其他省市的灾害医疗救援中有所表现。《左传》有言:“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我们应以汶川地震的灾害医疗救援行动为研究的对象,结合浙江省的现状,对浙江省的灾害医疗救援给予深层次、防范性法律研究和完善,使我省的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更加的法治化,将灾害造成的人员伤害降到最少程度。
(3)填补浙江省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法学研究的空白领域。如前所述,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涉及到诸多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医事法律问题,法学界对医事法律研究的相对陌生和不重视,导致该研究领域出现研究的空白点,而本课题组成员立足于温州医学院,具有法学研究背景,长期从事医事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相信可以从法学特别是医事法学的角度,对我省灾害医疗救援制度的完善有所建树。
三、浙江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缺陷分析
(一)灾害医疗救援有法可依,但是法律效力不一。
调整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二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相关国家和省级的预案或者办法等,如《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前者是实施灾害医疗救援的工作所依据的强制性法律法规,并有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而后者是落实灾害医疗救援工作所依据的具体操作性政府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内部指导性文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要参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其法律效力明显低于前者法律法规,导致其执行力度和效果因此受到的一定限制。
(二)综合性规范或者专类性规范有关灾害医疗救援的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针对自然灾害医疗救援的单独规范。
综合性规范主要指的是针对所有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的等的一部综合性法律规范,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专类性规范是对具体某一类型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的等的一部单独性法律规范,如《防震减灾法》、《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等。在综合性和专类性规范中,灾害医疗救援只是其中的一项内容而已,相关法律规定内容简单和过于原则性,不利于实际的操作执行。虽然后面制定的医疗应急救援预案有具体救援措施的落实,但是也是针对整体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如《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卫生援助应急预案》和《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所有的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规定简单统一,对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实施缺乏针对性,对于自然灾害而言,拯救生命和控制疫情是首要任务,但如果是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现场事态控制比医疗救援而言更为重要,因此虽二者同属突发事件,对医疗救援的要求也是各有不同的。此外,当今社会地球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特别重视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的法律规范也是形势所逼。
(三)灾害医疗救援中的卫生防疫环节的法律建设优于灾害疾病急救环节的法律建设,立法层次上存在漏洞环节。
国家经过非典事件以后,卫生防疫方面的法律法律已经比较完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尸体解剖检查规定》,其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疫情的预防、应急处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就政府和社会该如何行动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对灾害疾病急救仅是简单片语而已,如《突发事件应对法》对于疾病急救方面的规定简单的一笔带过,即人民政府可以实施医疗救助、卫生防疫以及其他的法律措施,《防震减灾法》里面也只有一条,地震灾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医药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应的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灾害医疗救援立法体系中上位法的“厚此薄彼”规定必然影响浙江省在制定灾害医疗救援的下位法法律法规时,重疾病防疫,轻疾病急救。
(四)忽略非政府医疗救援组织的法律地位。
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灾害医疗救援的主体主要是政府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对于上述主体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都在法律法规中有详尽的规定。但对于非政府的医疗救援组织,如红十字会组织、自愿者等仅是简单规定了其可以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进行人道主义援助。但对其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职责、权利范围及政府医疗救援机构的配合和冲突协调等实际会发生的问题都没有涉及。事实上汶川地震的救援经验告诉我们的,非政府的医疗救援力量对实施灾害医疗救援的积极性是非常高的,而且在医疗救援工作上的专业性也是得到认同的。随着非政府的医疗救援力量日益参加到各类灾害医疗的救援工作中,重视其医疗救援法律主体地位,依法规范其医疗救援工作是势在必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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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熊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研究[D].中国知网,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6]《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7]《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条规定,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一、本预案适应范围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局部地方发生暴雨洪水、干旱缺水、强力大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地质灾害。
二、组织机构和成员
(一)指挥组:
(二)联络组:
(三)抢险救灾组:
(四)后勤保障组:
三、各小组工作职责
(一)指挥组:发生自然灾害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措施,下达抢险救灾命令。坚持统一领导,迅速组织和指挥各组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作用,切实履行职责,严防灾害事态进一步扩大,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汇报灾害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给企业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联络组:接到指挥组的指令后,迅速通知和协调组织各组实施应急预案,并督促、检查、指挥组下达抢险命令后各组贯彻落实情况,汇总各方面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为指挥组决策提供依据。
(三)抢险救灾组:接到指挥组指令后,立即抽调和组织所属人员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听从指挥,同指挥组和其他组随时保持联系,并及时将抢险救灾情况汇报指挥组。处置抢险救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抢险救灾任务的完成。
(四)后勤保障组:接到指挥组指令后,积极主动做好指挥组和其他各组的办公、通信、用车及其他所需各种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并承办指挥组日常工作。
四、预警报告及结束的程序
(一)一旦发生自然灾害预警标准自然灾害时,知情单位及职工有义务立即向县局办公室报告有关灾情。
(二)县局办公室接到灾情预警报告经核实后,立即向局长进行汇报,然后根据局长指示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同时启动应急抢险救灾预案并展开工作。
(三)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县局将进行认真总结,表彰先进,总结经验,县局办公室写出抢险救灾总结,上报市局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并代表县局宣布终止应急预案,恢复正常工作。
五、注意事项
李彬: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布置协调。 负责日常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负责突发性事件对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转达落实上级要求。宋秀华:负责教职工思想教育,调解教职工的民事纠纷。杨俊 :负责教学活动中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张瑛、倪渊:负责全校后勤(食堂、饮水)安全保障,消除校园房屋建筑及公共设施的安全隐患。二、报告制度和程序2、学校应根据事故情况,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3、报告内容如下: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已采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和报告单位等。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消防防范与消防预案1、消防防范(1)应定期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对重点部位的隐患进行排查,如教学楼等,以确保人员密集的地方道路、通道、楼梯畅通无阻。
(2)做好幼儿的消防教育工作,避免使用明火物品,如酒精炉、电炉等。2、应急预案(1)发现火警后,在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迅速扑灭火源,并视火情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2)保障安全通路畅通,有组织的做好幼儿疏散工作,在疏散过程中,应井然有序,避免拥挤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3)疏散集合地点设在室外操场,由安全小组成员带领教师做好幼儿的清查和安抚工作。(4)应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如有人被火围困,需立即组织力量抢救。(5)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极力抢救物质,降低火灾所造成的损失,贵重物品进行专人看管,防止丢失和被盗,并组织人员逐一进行清理登记。(二)食品、卫生防范措施与安全预案1、预防措施
(1)利用广播、报栏、橱窗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卫生常识宣传和教育。(2)保障公共场所的通风,空气清新,搞好环境卫生不留死角,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对公共场所和公共物品进行消毒。(3)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监控工作,对无从业合格证或健康证的人员应坚决予以清退。(4)杜绝“三无”食品和发霉、变质食品进入学校食堂,禁止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调料。
2、应急预案(1)在校内发现带有传染性疾病的教师和学生,应急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上课,并对有传染病人员的班级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继续使用。(2)如遇传染病强烈性感染,应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维护学校稳定。(3)若遇学生非正常中毒或住校生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应迅速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配合救助病人。(4)由保健员负责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并配合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以便更好的救治中毒人员。(5)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封存和消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对中毒食品加工场地、工具、设备进行消毒,并由校领导对中毒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安抚,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降低对学校造成的负面影响。(三)楼道堵塞及安全疏散应急方案
1、楼道的安全(1)禁止幼儿在楼道内戏闹、滑楼梯栏杆和翻越栏杆,一经发现,应对违者进行通报批评。(2)园总务科应对教学楼、等公共场所的楼梯通道安装醒目的安全疏散通道标示。2、疏散应急方案(1)每日在幼儿到校前,门卫应及
时开启学校大门,以免造成学生拥挤发生人身伤亡事故。(2)总务科应长期对各教学楼、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晚间照明灯光的正常使用。(四)用电管理与停电应急方案1、用电管理
(1)校总务科应加强对用电的管理,确保用电安全,对电器设备应进行定期清查和维护,不得带故障使用。(2)任何人不得随意乱拉电线,安装电源插座和电源开关,严禁使用绝缘过期的电器设备,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严格遵守国家规范。(3)各班应杜绝使用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等电暖设备,以免发生融电及火灾的发生.
2、应急预案(1)若遇电力部门通知停电,总务科应通知各年级组,备齐照明应急所需的物品,如电筒、蜡烛等。(2)如停电时间较长,可组织保育员关闭教室及消毒间的所有用电设备。(3)因临时停电而未烧热的饭菜,不得提供给幼儿,学校总务科可通知食堂校外另购餐,但应提醒注意饭食卫生。
(4)应防止学生触电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学生触电应立刻切断电源,视情况对触电者进行救治,坚持先救后搬的原则,切不可向触电者泼冷水。(五)预防自然灾害与应急预案1、预防自然灾害应坚持的原则(1)认真收集各类自然灾害的资料,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对师生进行常识教育,对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有一个充分的认识。(2)对于可预见性的自然灾害,应早动手,早预防。在接到上级有关部门通知后,校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迅速做出反应,以确保广大师生的财产及人身安全;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要极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及时组织抢救。(3)总务科应对避雷设施进行检查,并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雷击所造成设施和人员伤害。2、应急预案(1)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到位,并及时将险情通报到各班、年级组.(2)认真组织幼儿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要求各班主任清查本班人员,对没有及时撤出的幼儿,应极力查找或营救。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主要是为建立健全我区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实行统一领导原则。即区级《应急预案》由区政府统一领导,统一决策,统一指挥。
2、实行按部门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的原则。即:《应急预案》中涉及的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紧急响应、相关物资和资金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环节,由相关部门按职能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即:《应急预案》按照区级、乡(镇、街道)级分层制定。
(三)《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以下灾种范围:洪涝灾、旱灾、地质灾害、其它灾害。
三、启动的条件和方式
(一)启动条件
1、洪涝灾害。当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洪涝灾害时,灾情已经达到或明显超过本行政区域前5年内洪涝灾害的指标。即:灾害一次造成倒塌房屋100间,因灾死亡3人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3万公顷,需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万人。
2、旱灾灾害。当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旱灾时,灾情已经达到或明显超过规定指标。即:连续40天降雨少于常年80%以下,蓄水比常年同期减少3%,因灾造成1000人以上或500头牲畜饮水困难,农作物绝收面积3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3、地质灾害。当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地质灾害时,灾情已经达到或明显超过规定指标。即:一次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上年本区地区生产总值5%。灾害一次造成倒塌房屋100至500间,因灾死亡3至10人以下,需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至3万人。
(二)启动方式
由区灾害紧急救助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对灾情进行科学评估,确认后报区灾害紧急救助指挥部启动预案。
1、由区政府立即召开救灾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全区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及对策。
2、立即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和市有关部门,请示市政府救灾主管部门现场查看灾情,特殊情况可直接报省民政厅。
3、由灾害紧急救助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灾民安置,筹集救灾资金,落实调配救灾物资,协调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发动社会捐助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指挥长:区政府分管民政工作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武装部部长、武警*中队队长、区政府办主任、区民政局局长、*国土分局局长、区交通局局长、区水利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武装部、武警*中队、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国土分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审计局、*公安分局。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国土分局局长、区水利局局长、区交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二)工作组划分及其职责
1、灾情信息组
由区民政局牵头,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国土分局配合,负责灾害信息搜集汇总;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灾情,确定灾害等级;牵头制定灾害救助方案;负责抗灾救灾协调工作;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指导灾区转移安置灾民和安排群众生活;负责灾民倒塌房屋恢复重建;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经费落实、应急物资运输、社会治安维护、组建抢险队伍、实施紧急救助等工作。
2、抢险救灾组
由区武装部、武警*中队、*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发生洪涝灾害、泥石流、地震等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害时,迅速组织人员投入现场抢救,转移灾民和财产。
3、资金物资保障组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救灾资金,区水利局、驻区部队负责筹措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抗旱救灾等所需要的高炮、车辆、麻袋、救生衣、冲锋艇、抽水机、柴油机;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粮食局负责筹措、调配、督办灾民需要救济的粮食、食品、药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保证各类救灾物资及时到位。
4、运输及通讯保障组
由区建设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电力公司分别协调市供电局、市自来水公司、市电信局、贵阳铁路分局六盘水站负责指导因灾被损毁的铁路、公路、桥梁、电厂、城市基础设施、水路、电路和通讯设施的抢修恢复,保证抢险救灾期间救灾物资的抢运、转运、迅速、及时、准确地将救灾物资运送到灾区和指定地点。
5、安置救济组
由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卫生局、区粮食局、驻区部队负责组织指导被洪水围困和在地质灾害中有生命危险灾民的转移安置以及临时住房的搭建等。
6、宣传报道组
由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协调《六盘水日报》和《六盘水晚报》社、六盘水市电视台、六盘水市人民广播电台负责采访、搜集、宣传报道自然灾害紧急救助指挥部对抢险救灾、救灾救济的工作部署,宣传报道各级党委、政府组织抗灾救灾的情况,所有宣传报道送指挥部审核后。
四、紧急救援队伍及装备
(一)组建区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队
从区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中队抽调精干人员,以此为主体,组建成区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队,人数为100人左右。队员日常进行消防、矿山救护、水上救生等训练。主要担负防洪抢险、转移灾民等任务,区级灾害紧急救助队由区灾害紧急救助指挥部直接领导和调动。
(二)区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队必需的救助设施
1、越野汽车2辆
2、救生衣100件
3、移动电话10部
4、其它物品
五、紧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分布
紧急救援物资储备按适量储备和有效采购程序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以下方式实施:
(一)修建区级救灾物资仓库,适量储备救灾帐篷、救生衣、单衣、棉衣、棉被。
(二)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制定出本部门紧急救助预案。
1、口粮救济:由区粮食局参照每人每天一斤粮食的标准,按5000人制定粮食救助预案。
2、衣被救济:由区民政局制定相应衣被紧急救助预案。
3、因灾伤病:由区卫生局制定医疗紧急救助预案,预案中要提供医院、病床、常用药品、可调动医疗人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4、灾民的临时住房安置:按照救灾工作以镇乡(街道)安置为主、区里支持为辅的原则,主要采取借住仓库、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搭建窝棚、调拨帐篷等办法安置。
5、交通保障:由*公安分局牵头,区交通局配合,制定交通保畅预案。
(三)区级灾害紧急救助队设备物资按战备物资储存在区武装部。
六、灾后救助工作
(一)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播种、补种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组织劳务输出。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重点是因灾房屋倒塌、农田绝收、家产全部损失等特重灾民及其它方面的损失情况,据核灾后的灾情数据,制定灾民倒房恢复重建、灾民吃饭、穿衣等总体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分步实施。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救灾优惠政策,尽量减轻灾民负担。
七、灾后恢复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及来源
具体来源包括:各镇乡(街道)预算安排,区财政预算安排,请求省、市财政支持。救灾经费、物资的具体安排是:通盘考虑,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灾情,首先确保灾害紧急期间的救助需要,其次重点安排口粮救济、倒房恢复。因灾引起的疾病治疗所需药品及衣被问题原则上通过捐赠解决,即:可从当年新灾救灾款中安排一定数额用于因害引起的疾病治疗。倒房恢复工作所需资金,采取自己筹一点,亲友借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办法解决。吃粮救济,采取丰收地区捐赠一点,机关企业对口帮扶一点,粮食部门借一点,亲友互助支持一点,政府救济一点等多管齐下的办法解决。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
八、《应急预案》实施中的奖惩
(一)本预案从宏观角度总揽全区救灾应急工作,为*区救灾应急措施、救灾救济办法的总纲,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二)奖励
在《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有如下表现的相关职能单位、工作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1、对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的预报、信息搜集等及时准确,能够作为指挥部决策重要依据的。
2、对《应急预案》需要的人力资源、物资资源、辅助资源准备充分的。
3、在预案实施过程中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整个《应急预案》顺利实施的。
4、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三)惩罚
在《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有如下表现的相关职能单位、工作组和个人,给予批评、撤职或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本单位、本组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不清楚,无计划安排,工作被动的。
2、不坚守岗位,气象灾害、地质灾害信息、资料等搜集不及时、不准确造成损失的。
3、对《应急预案》需要的人力资源、物资资源、辅助资源无准备或准备不充分,无法确保指挥部实施指挥的。
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8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57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就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县委“建设更加富裕、秀美、创新、文明、和谐的新*”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大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基层组织和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体制。
2、坚持依靠群众,共享共建。鼓励社会参与,依靠群众,多渠道、全方位构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3、坚持立足基层,强化基础。立足于基层自我防范,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推动和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
4、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推进。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工作载体,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所指基层组织和单位,是指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学校、企业、医院、社会团体、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经营管理单位等。
三、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到二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监测预警制度,全面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工作,广泛建立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自救队伍,基本形成基层应急工作网络,使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应急管理基础设施相对完备,突发公共事件明显下降。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责任
(一)规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工作目标: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充实应急管理机构。
1、20*年底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应急管理责任办公室,落实专职干部抓日常应急管理工作;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建立专兼职的应急管理机构。(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2、20*年底前,县政府有关部门明确应急管理分管领导,确定应急管理责任科室。(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规范预案体系建设
工作目标: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构建相对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在横向上,结合实际确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应急保障等各类专项预案框架,确保预案基本覆盖本地可能发生的主要突发公共事件;在纵向上,初步构建完成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等的预案体系。
到20*年底,所有乡镇(街道)、50%的村(社区)制订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的各类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到20*年,村(社区)要达到80%。到20*年底,100%的高危行业、生命线企业制订应对企业安全隐患的应急预案,80%的其他企业结合企业特点制订防火、防毒、防传染病、防自然灾害、防生产事故等危及企业和员工安全的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100%的学校要制订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的各类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医院、社会团体、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经营管理单位要根据实际,制订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操作方案。(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体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
(三)规范监测预警制度建设
工作目标: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府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程序进行规范,对信息报送的渠道和责任进行明确,不断完善社区、乡村等基层组织预警系统,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和信息直报系统。
到20*年底,全县所有乡镇(街道)要培养基层应急信息员队伍,重点区域、群体、行业要设立基层应急信息员,形成以基层群众为主体的安全信息网络;乡镇(街道)和县府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明确领导分工、落实现场处置及协调工作职责,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程序,明确信息报送的范围、责任主体和报送要求,建立和完善24小时的信息报告制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锣鼓等方式加强应急信息、预警的延伸,着力解决边远山区信息报告和预警中“最后一个人”的瓶颈问题,努力构建全覆盖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四)规范社区应急管理建设
工作目标:街道、社区建立应急自救队伍,不断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使居民对应急处置、安全知识的知晓率逐年提升。
1、逐步完善社区应急救援体系
到20*年底,全县所有社区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预警信息的渠道;100%的街道办事处建立维稳调解、民兵应急救援、专职消防、事故救援等队伍;100%社区建立护区队、义务消防队等队伍。各社区居委会要重视应急人员的业务能力与素质培训,每年开展二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人员的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2、加强社区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对居民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纳入社区居民教育体系,通过课堂培训、板报宣传等形式宣讲应急处置和安全知识。到20*年底,居民对火警、交通事故、医疗等急救电话认知率达到80%以上,到20*年达到90%以上;到20*年底,懂得用电、用燃气、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常识的居民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年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3、建立集日常服务和应急指挥于一体的群众热线电话
到20*年底,50%的乡镇(街道)建立群众热线电话,到20*年达到70%,到2010年,群众热线电话在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五)规范农村应急管理建设
工作目标:乡镇、行政村建立应急自救队伍,不断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使农村居民对应急处置、安全知识的知晓率逐年提升。
1、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在每年开展的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中,增加应急管理知识“下乡”,编印应急管理实用手册和宣传资料进农村;到20*年底,农村居民对火警、交通事故、医疗等急救电话认知率达到60%以上,到20*年达到70%以上;20*年农村居民对用电、用燃气、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常识的认知率达到50%以上,到20*年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2、规范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应急管理
在农村用电方面,变压器有护栏和警示标志,线路规范,用电设备各项性能和指标符合铭牌标示和安全标准,严禁私拉乱扯,杜绝使用老化线路,建筑物内严禁使用电线。(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供电局)
在农机和农村运输车辆、船舶管理方面,所有运输车辆、农用船舶和大型农业机械都依法登记,按要求检验合格,司驾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牌无证、脱检脱审脱保、无作业证和持假作业证等违法行为,渔船、农耕船不得从事经营通运输活动。(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局)
在农村消防管理方面,积极发展农村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全面落实防灭火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在农村道路安全方面,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改,学校附近等重点路段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在农村危房管理方面,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教堂、寺庙等危房的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建设局)
在农村自然灾害预防方面,普及自然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应对地震、洪水、暴风潮、冰雹、雷电、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增强群众临灾自救互救能力,保护农作物不受病虫害侵蚀、降低自然灾害对农作物的损害;普及防止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环境恶化的环保知识,增强应对自然灾害的敏感性和防范能力,不断完善基层群测群防体系。(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水利水电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
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应急管理,要有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督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3、制定防范和应急措施
针对交通、消防、公共场所、学校、用电等可能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制定预防计划、防范对策及应急措施,推广应急管理“枫桥经验”的“四早法”,每年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有针对性的对电路、道路、农机作业现场、公共场所、大型家宴聚餐、村民生活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记录,有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对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事件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六)规范企业应急管理建设
工作目标:实现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应急队伍专业化、应急演练定期化、处置突发事件自主化,应急能力全面提高,各类事故发生率严控在指标之内。
1、编制完善企业预案
到20*年底,各类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预案内容简明、管用、注重实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所有的高危行业、生命线企业每年开展一次以上联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监局)
2、加强企业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
20*年底前完成企业应急队伍建设,督促企业切实抓好应急队伍的训练和管理,加强对职工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特别是安全生产关键责任岗位的职工,既要熟练掌握生产操作技术,也要掌握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事件的处置方法,增强自救互救和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监局)
3、开展企业隐患排查监管
每年的年初、年中和事故高发时段,认真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隐患大排查,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监局)
4、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迅速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监局)
(七)规范学校应急管理建设
工作目标:全面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将应急处置常识纳入课堂教育,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苗头的报告,各类事故的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1、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危机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到20*年底,学生应急知识知晓率要达到60%以上;到20*年,每个学生每学期应急知识授课数要达到3课时以上,应急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体局)
2、建立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落实危机防范措施。全面推广学校食堂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的“五常法”,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防火、学校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等工作,坚决防止火灾、集体食物中毒、交通等重大事故的发生,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严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体局)
3、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的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如食物中毒、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紧急灾情、传染病流行病疫情,以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不论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只要涉及学校师生,都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体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工作进程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大对推进工作的指导、检查、督查,确保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农业中心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增强广大农牧民防灾减灾意识,切实保护好广大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树立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增强防范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长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股站和各乡镇农技人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发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农作物重大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五、应急组织机构
农业局成立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股站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乡镇农技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植保植检站,办公室主任由局植保植检站站长兼任。
六、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一)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
汇总、核查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应急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作物有关的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测预报信息;在发生时期,组织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研究决定灾害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决定启动和解除灾害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农作物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作物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二)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股站职责
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股站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1、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做好配合并督导各股站和相关乡镇技术人员工作。
2、办公室、植保植检站负责核查、收集、反映灾情,指导灾后生产;制定农作物灾后生产恢复指导意见、落实各项农作物抗灾减灾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掌握灾后需补种、改种农作物的种类、品种、面积和所需种子数量等情况,指导种子调运、供应。
3、科教股组织开展灾后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4、土肥站制定灾毁耕地修复及培肥方案,指导开展灾毁耕地修复、地力提升和农作物的科学施肥。
5、农机监理站建立农机抗灾救灾服务队,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6、财务股负责救灾资金的准备和政策落实工作。
七、预防预警机制
1、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气象局等部门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预警信息,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2、信息采集: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和受灾面积、损失程度和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信息报送:灾情发生后,由办公室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州农业局报告。农作物重大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上报详细农业重大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八、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预警:
1、收到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气象灾害预测预报。
2、发生其它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的。
九、预防控制
1、不断完善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单位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到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根据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发生规律,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作物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避灾抗灾能力。
3、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
4、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接到低温冻害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十、临灾和灾后的应急措施
主要采取的措施为:报告县政府请求立即做出应急处理,协调有关部门实施防灾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进行调查,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准确情报,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确保不成灾。
十一、应急响应
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抗灾应急工作,向县政府报告灾情,申请启动县应急预案;派出技术小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农作物救灾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指导意见。
关键词:应急预案;编制;管理
一、引言
“预案即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1詹承豫, 顾林生:《转危为安:应急预案的作用逻辑》,载于《中国行政管理》,2007年 05期 ,第89页。]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进行危机处理的基础和桥梁,是增强企业危机应对能力的关键。有利于降低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安全事故对企业的侵袭,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化应急管理为常态管理,实现企业的转危为机。
目前,尽管我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作了一些要求,但是我国至今未出台具体的指导企业应急预案编制的框架指南,造成了各企业预案编制大多流于形式,缺乏实际的内涵,更难在突发事件的应对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与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研究的概况
通过查阅国内相关学者对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研究的文献资料,笔者发现,我国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案编制的内容
1.从应急预案包含的内容角度
吴宗之(2002)2等认为预案编制的基本内容应取决于它的类型,因此,预案编制的内容包括预案概况、预防程序、准备程序、基本应急程序、特殊危险应急程序、恢复程序。王文俊(2006)等3 在分析国内外200多套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得出预案主要包含:预案的适用范围;组织结构;资源;工作流模板;预案的其它内容(如预案目标、预案原则等说明)。
2.从应急预案操作的流程角度
刑娟娟(2004)等认为,应急预案的内容包括方针与原则、应急策划、准备、响应和恢复、预案评审和改进这六个内容,其中,每一项内容下面又包括有若干项二级要素4。
3.从预案文件体系的角度
钟开斌、张佳等认为,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管理流程、保障措施、附则、附录。5此外,不同的预案根据事故的等级、预案类别的不同而在详略程度方面存在不同,但大致而言,预案的文件体系主要包括预案、操作程序、说明书和记录四级文件体系。
(二)预案编制的步骤
1.系统论
邢娟娟从系统论的角度探讨预案编制的步骤,认为,预案编制可以包括需求分析、框架设计、分工编制、系统集成、综合审核、批准和这六个基本过程。
2.程序论
从程序论的角度探讨预案编制的步骤,陆立德等给出的应急预案制定程序包括识别问题、搜寻、整理、分析 、预测有关灾害的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掌握典型个案、建立范本,并通过全面论证和认真权衡,对预案进行合法性论证6,但是没有给出编制预案的具体实施步骤。周慧娟认为编制过程可分为下面5个步骤:成立预案编制小组,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应急预案的实施。7
3.基于响应绩效的应急预案编制过程
基于响应绩效的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以过程论的应急管理思想为指导,将预案编制分为现状与需求分析、程序与组织制定、预案保障计划制定等三个内容。
通过查阅资料发现,2003年以来,特别是汶川大地震和08年南方冰冻雪灾的影响,预案编制与管理越来越受到了各行各业的青睐,各部门和单位都编制了应急预案,如公共场所火灾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等等。但是,通过比较研究,发现预案编制的步骤基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2)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现有预案的回顾;
(3)风险分析及组织应急能力的评估;
(4)预案编制;
(5)预案的评估;
(6)应急预案的修改与更新。
(三)预案的管理
1.将预案管理分为事前、事后以及故障诊断系统。
国内有学者将预案管理系统共分为事前预防系统、事后处理系统、故障诊断系统。这三个子系统是互相联系的, 其中,第二、三子系统输出的信息一般都会反馈回第一子系统,并且将此作为下一阶段事前预防系统的信息,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系统。8
2.将预案管理视为通过对信息的分析,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识别可能带来的威胁,并对这些情况制定相应的预备性处置方案,一旦预测的情况发生,就可以按照预订的方案行动;同时,根据具体的事态发展及时调整行动方案,以控制事态的发展,将可能发生的损失降到最低,维护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9
3.将预案管理视为动态的管理过程,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的的编制、演练、修订和更新等。有学者认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包括:1、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实施应对处置工作,2、按照程序调整预案规范的处置措施,3、适时修订和完善预案内容,4、对预案进行实践检验,5、实行对应急预案双重保管。10
三、我国企业预案编制的情况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的国家,时常会遭受洪涝、台风、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袭击。同时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我国进入了突发公共事件的高发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将呈上升趋势。民政部门统计,2001~2010年我国自然灾害及经济损失如表1所示:由表中数据可以发现,公共突发事件的发生越来越频繁,而其带来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那么如何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已成为当今各国所面临的一道难题。然而突发公共事件包含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种类型,有很强的随机性和不可预见性,.以我们目前的科学技术水平对于突发事件尚无法避免及准确预测,那么应急管理体系和各类应急预案是减少公共突发事件损失的唯一手段。交通应急管理是国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各类应急预案顺利开展的基础。如何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的交通应急管理机制,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交通行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交通应急管理体系,从管理、运行、保障、善后处理等方面对体系进行合理构建,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挑战。
2公路应急管理体系关键环节
项目研究内容包括公路应急管理现状评价、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经验分析、公路应急管理体系框架设计、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公路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5个方面。经过一年半的研究,本项目取得了以下代表性研究成果。
2.1公路应急管理现状评价
部分地区在公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实践中,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公路应急管理体制、多部门协调机制、跨区域应急联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为强化我国公路应急管理奠定了实践基础。
(1)运转高效的多部门协调和联动机制是公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关键。
(2)跨区域应急联动是保障公路网畅通的有力举措。
(3)加强信息采集与共享是应急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支撑。
(4)训练有素的应急保障队伍与合理的物资及装备储备是应急管理体系的基本保障。
(5)创新性地应用了一些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
长期以来在我国公路发展过程中更为关注速度和规模的增长,但公路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相对滞后,尤其是有效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能力尤为不足,公路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专项预案可操作性不强。
(2)应急管理工作尚未常态化,应急管理体制不健全。
(3)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应急处置效率低下。
(4)交通资源缺乏有效整合,应急处置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应急管理资金尚未保障。
2.2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经验分析
国外公路交通应急及运输保障体系的发展虽历经时间不算太长,且同其他成熟的应急体系相比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但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过程中仍表现出了相当特点。
(1)充分发挥相关应急立法的先导作用。
(2)注重交通应急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3)建立健全交通应急及运输保障组织体系。
(4)普遍建立了以ITS为基础的公路交通应急系统。
(5)重视做好人力、资源、设施等多方面的保障工作。
2.3公路应急管理体系框架设计
从目前各省建立的公路交通应急管理体系来看,总体可分为应急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两个部分。应急保障能力主要指交通灾害发生前,交通主管部门所做的保障工作,包括交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管理处置平台建设、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建设和组织体系建设。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主要指交通灾害发生后,交通主管部门对交通灾害的及时响应和处理能力,包括应急灾害预警和评估能力、应急队伍救灾能力和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如图1所示。图1公路管理应急体系建设内容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体系建设、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建设、应急队伍救灾能力建设四个关键环节在应急管理管理体系建设中至关重要,关系到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是否能够取得成效,关系到公路交通应急响应能力是否快速有效,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财产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救助。
2.4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公路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3)地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公路交通运输企业突发事件预案
2)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公路交通应急物资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公路抢通物资,第二类是架设桥梁所需材料,第三类是除雪所需材料。公路交通应急装备主要分为五类,一是公路疏通装备;二是公路修建装备;三是除雪装备;四是运输设备,五是应急保障装备。
3)公路应急管理与处置中心建设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由综合应用系统、数据库系统、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图像接入系统、数据共享与交换系统和路网管理与应急指挥场所、安全保障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等组成。其技术框架如图2所示:
4)公路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公路应急演练培训投入,提高应急队伍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制。
2.5公路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公路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根据发达国家的交通应急管理体系,可知在实际应用中,公路交通应急响应能力必须包含四个因素,即预案、人、物和钱。因此,确定公路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框架如图3所示:
2)公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补充和完善公路路网运行状态监测和协调手段,建立有效的公路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形成省级“监管到位、协调联动、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省级公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体系,从而提升公路网运行监管和服务水平,提高公路交通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提供保障。
3)公路应急演练体系建设根据我国公路突发事件类型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在平常工作中比较少碰到的应急情况,对于不同地区而言,有五类演练必须引起关注。隧道火灾、危险品事故应急演练,桥梁损毁应急演练,水毁路段坍塌应急演练和凝冻雨雪路面应急演练。
3主要结论
本研究从我国公路应急管理现状入手,分析总结我国公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我国公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做出总体判断和评价;借鉴国外应急管理体系,结合我国公路应急管理体系的现状,设计公路应急管理体系的框架,确定应急管理体系的关键环节。在对交通应急管理关键环节的研究中得到如下结论:
(1)我们国家正处于经济社会的转型期,也处于矛盾的凸显期,几乎每次突发事件的救援,都需要交通应急保障。而我国公路应急管理体系尚未建全,这方面工作积累经验少,薄弱环节多。这极大的制约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所以建立公路应急管理体系刻不容缓。
(2)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体系建设、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建设和应急队伍救灾能力建设在应急管理管理体系建设中至关重要,关系到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是否能够取得成效,关系到公路交通应急响应能力是否快速有效,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财产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救助。
(3)解决好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和经费保障、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问题,实现公路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
(4)完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应对各类公路应急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体系,消除公路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法规障碍,是非常重要的。
4政策建议
(1)完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体系。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内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点,针对不同性质的突发事件分门别类地科学制定应对性较强的公路应急保障预案和专项处置预案,完善公路应急预案体系。
(2)完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体系。按照节约高效的原则,与交通战备物资储备和国家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相结合,适量储备应急保障所需装备、工具、物资、生活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