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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活垃圾;污染;改进
引言
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生活垃圾的产出量正逐年大幅度增长,简单的垃圾处理方法已经不能够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然而,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长的同时,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能力与水平发展相对滞后,城市生活垃圾问题愈加突出,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本文论述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与处理现状,分析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对策建议。
1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以及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目前,我国城市垃圾以每年8%~9%的速度在增长,城市人均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50~500kg。有各类生活垃圾场453座,处理能力为27.2×104t・d-1,集中处理量约9400×104t,集中处理率约为62%;按处理量统计,填埋、堆肥和焚烧处理比例分别占81.7%、2.7%和15.6%。
2 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现状
(1)垃圾露天堆放大量氨、硫化物等有害气体释放,不仅严重污染了大气质量,也影响了城市的生活环境与美观。
(2)严重污染水体。垃圾不但含有病原微生物,在堆放腐败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并会将垃圾中的垃圾资源化潜力随着生活水平和经济的发展也不断增长。
(3)生物性污染。垃圾中有许多致病微生物,同时垃圾往往是蚊、蝇、蟑螂和老鼠的孳生地,这些必然危害着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4)侵占大量土地。垃圾的堆放侵占着大量的土地,据初步调查,2003年全国668座城市中已有2/3被垃圾带所包围全国垃圾存占地累计80万亩。
3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3.1填埋
垃圾填埋是应用最早、最广泛的一项垃圾处理技术。早期的垃圾填埋处理仅仅是单纯的填埋,没有考虑到填埋气、渗滤液的处理等问题,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直到本世纪30年代,首先在美国提出了“卫生填埋”的概念。卫生填埋法具有技术比较成熟、操作管理简单、处理量大、投资和运行费用较低、适用于所有类型垃圾等优点,是当今世界上最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但填埋处理也存在一些缺点:(1)占用大量土地资源,以致新建填埋场选址困难;(2)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如未妥善处理,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等周边环境造成污染;(3)填埋垃圾发酵产生的甲烷等气体,既是火灾及爆炸隐患,又加剧了温室效应。
3.2焚烧
垃圾焚烧处理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而现代化的焚烧处理的发展则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以后。焚烧法处理,可使垃圾减容85%以上,减重75%以上,突出了减量化、无害化特征;若配备热能回收装置,亦可达到资源化。与填埋处理相比,焚烧处理具有占地少、厂址选择易、处理周期短、减量化显著、无害化较彻底以及可回收垃圾焚烧余热等优点,因此在世界各国得到越来越广泛应用。
3.3堆肥
垃圾堆肥是处理与利用垃圾的一种方法,是利用垃圾或土壤中存在的细菌、酵母菌、真菌和放线菌等微生物,使垃圾中的有机物发生生物化学反应而降解(消化),形成一种类似腐蚀质土壤的物质,用作肥料并用来改良土壤。
4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式
4.1垃圾混合收集的混乱
长期以来,我国生活垃圾一直是混合收集。混合收集的弊端在于:(1)混合垃圾中含有一部分尚
有利用价值、可直接回收利用的物质如废纸、塑料
等,如果直接处理,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增大了垃圾处理量,使处理成本大大增加;(2)混合垃圾中还含有一些危险废物如日光灯管、废旧电池等,不仅增加了无害化处理的难度,而且一旦处理不当,极易造成严重污染。垃圾被称为“放错地方的资源”,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金属、塑料、玻璃等,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虽然设置了分类垃圾箱,但缺乏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和约束,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乱扔乱投的现象依然普遍,分类垃圾箱形同虚设;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管理,流动拾荒者任意捡拾垃圾,势必造成分类垃圾箱内垃圾的混杂;虽然进行了分类收集,但无法保证分类运输和处理,使分类收集失去了意义。应该对群众加强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力度,甚至强制性的管理。分类垃圾箱的设置也应该加强对群众的宣传,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管理,垃圾的分类应该从家庭做起,从源头做起。
4.2生活垃圾管理的法律的不健全
我国目前关于生活垃圾的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健全,存在一定缺陷。已颁布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法规对防治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是加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但这些基本法规多为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可操作性不强,给依法防治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带来了困难。大的条款比较的空洞,说的范围也比较大,制定法规应该更加的详细一点,具体到操作的步骤上来,这样更可行。
4.3管理体制不完善
垃圾处理行业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其收运处理过程的监督、管理、执行基本上是由政府一家包揽,环卫部门既是监督机构,又是管理部门和执行单位,也就是“自己监督管理自己”。这样就会存在很多的问题,自我监督不如互相监督,自我监督不能形成更好的竞争,这样垃圾处理行业就不会更快的发展,故在管理体制上应该多部门的监督。
4.4公众对垃圾处理以及环保意识的薄弱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与环境保护不仅仅只是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也离不开每一个公民的支持和努力。日本的家庭妇女就把生活垃圾回收做得相当好,他们能够自觉对垃圾进行分类。我国也应该加强对公民环保意识的教育,可以进行适当的鼓励或者惩罚。
参考文献
[1] 胡红燕.浅析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1):189-190.
[2] 肖前斌,王海宁.城市垃圾填埋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27:122-124.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垃圾处理;管理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加快,人民的经济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现今,城市垃圾处理问题给人类的生存环境及生活带来的一系列困扰,据估计,到2020年全球的城市垃圾堆放量将达到60亿吨,而我国近几年的垃圾堆放量也已高达20亿吨。垃圾问题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环境,不仅制约了城市经济的发展更加危害到人类的身体健康。因此人们需要对城市的生态系统做出可持续发展的反思与进一步的研究。
一、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现状
城市生活垃圾主要是指在城市里生活的居民在生活中产生的及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固体废弃物,比如厨房垃圾、厕所垃圾、废品垃圾等等。城市居民社区产生的垃圾是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构成部分,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不断发展,垃圾已然成为制约人类发展的一大顽疾。
近年来,随着城市垃圾问题越来越严重,引起了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和重视,加之国家近几年实施的积极地财政政策,垃圾处理这一社会问题得到了国家的支持和帮助。随着各项扶持政策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已逐渐形成并日渐发展。虽然垃圾处理模式已经在我国各大中小城市普遍开展来,但是这些模式和技术方式还都太传统,跟我国国情不太适应,问题处理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对整个行业乃至全社会都能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1)垃圾焚烧现象普遍存在
最近几年随着我国垃圾焚烧技术的快速发展,现阶段我国各大中小城市普遍存在垃圾焚烧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各大中小型垃圾焚烧厂普遍存在。众所周知,利用焚烧垃圾能够发电,可以有效将垃圾资源转化为热能,且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垃圾量,但对在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倾向性问题还需要做出冷静的分析:依赖于较高的上网价;投资和运行成本高以及焚烧产生的飞灰未作妥善处理等。
(2)生物堆肥技术良莠不齐,一批国债项目成“垃圾项目”
很长时间以来,利用生活垃圾堆肥一直是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之一,但因为没有市场销路、肥料质量差以及垃圾分选效率低等问题,效果并不好。主要原因,一是设备粗制、技术不成熟或是盲目引进;二是某些部门决策失误,监管不力。
(3)比例过大的填埋处理难以满足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①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垃圾填埋气体会对空气造成严重污染,现阶段能够对其进行资源利用的填埋场太少。②土地资源被大量占用和浪费,很多城市找不到合适的填埋场。③生活垃圾中存在很多可回收资源,但是大多数却被一埋了之,对资源是极大的浪费。④大部分的垃圾场都普遍存在垃圾渗沥液严重污染的问题。
(4)我国生活垃圾的处置管理模式较为落后
我国垃圾处理基本都是由政府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包办处理,其中有很严重的管理模式弊端,垃圾处理导致了各种城市环境问题的出现,比如环境污染,河水污染,土地污染等。经有关调查报告显示,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城市都没有实现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而是一直沿用传统的混合收集处理的方式,使得垃圾处理衍生出各种社会问题。有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虽然已经做到垃圾分类收集,但是由于各因素的影响,使得分类收集实施不顺畅,导致了回收利用率不高。
二、城市垃圾处理的高效资源化发展
1、陈腐垃圾分选制肥设备
陈腐垃圾指堆放多年或埋场埋入的城市生活垃圾,也称为矿物垃圾。而陈腐垃圾处理设备是把陈腐垃圾自动分选分类处理的自动化机器。
在我国的大城市中陈腐垃圾非常多,陈腐垃圾量也特别大。陈腐垃圾还含有许多具有很强降解能力和生存力的微生物。此类微生物只要有合适的条件,完全可以用来降解废水中有机物,是一种性能优越的生物介质。
经过垃圾处理设备开采后处理的陈腐垃圾,能够获得50-60%的有机细料和10-15%的回收利用物品,有机细料也可以用于处理有机废水,同时也可以作为园林绿化的有机肥料,正好可以满足现阶段我国城市大规模绿植种植所需肥料的需求,还能节约成本,避免浪费。可回收物品经过适当处理后,可以出售给有关厂家再生利用,并且可以做土地再利用,这样能够将城市中大量陈腐垃圾转变为可利用的资源,造福社会,可以作为城市垃圾处理的主要利用办法,值得推广应用。
2、垃圾排放低温磁化处理机
垃圾处理及可回收垃圾资源的再利用的关键步骤是垃圾分类,是否对垃圾进行分类也直接决定了生活垃圾能否实现高效资源化。按照不同的性质或成分,垃圾可分为废纸类、金属类、塑料类、玻璃类、易腐蚀垃圾类。此外少部分较大的易燃垃圾以及有毒有害垃圾需要另行收集,然后再根据垃圾性质或成分来进行细分,送到社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把易腐垃圾归集到小区垃圾桶内。
结论
城市是具有自然生态系统基本结构的人工化生态系统。在城市中,人类既是消费者又是城市物质能量的生产者,但更多的还是城市生态系统中“废物”的排放者。城市社会秩序的稳定、居民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的提高及城市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和城市生态系统是否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因此,人们必须要利用科学有效的方式对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尽最大可能将垃圾废物进行分解处理,使之能否最大限度的成为可回收和可利用的资源,尽可能的模拟自然生态系统来组成自己的行为,合理的开发资源,维护整个生态系统相互之间基本的生态过程和生命维持结构,才能顺利实现城乡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严小英.城市家庭厨余有机垃圾利用的可持续设计研究[D].湖南大学,2011年
关键词:生活垃圾;处理;大气污染;技术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得以显著提升,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急剧上升,而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成为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问题,也对人们的生活环境产生了严重影响。因此要从源头出发重视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之后再借助各种设备和技术实现无害化处理。本文从技术角度出发,对生活垃圾处理和大气污染治理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以此强化对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力和大气污染的治理能力,实现生态环境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一、生活垃圾处理及大气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处理方法较为粗放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的种类和总量在持续增多。但目前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仍然显得相对粗放,比如焚烧、填埋等,虽然这些方式在性价比和有效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优势,但这些处理方式会带来一系列的严重问题,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也不符合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要求。
(二)当前国内处理方式比较
当前垃圾处理主要有填埋、焚烧和热解处理等方式,以下重点对这三种方式进行阐述。1.填埋处理。目前我国生活垃圾主要以填埋为主,其优点是工艺简单、操作方便,省钱省事;其缺点是深埋渗滤液污染严重,安全隐患大,使用年限短,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低。国家政策要求逐步禁止新建垃圾填埋场。2.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也是目前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之一,比较适合于人口密集的城市群。其优点是日处理垃圾量较大;有能量的转化,比如电能;垃圾中的可燃成分被高温分解后减容效果较好;设备可全天候工作,不易受天气影响。其缺点是投资大,占地面积大,选址困难;要求每日提供垃圾不少于400吨,需要添加煤辅助燃料;尾气、烟尘及废水的排放需其他设备进行过滤处理;设备构造以及系统复杂,保养成本较高;容易产生二次污染;不可焚烧垃圾需要另做填埋处理。3.低温热解处理。低温热解处理是一种成熟的新技术,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资源化处理方式。其优点是占地面积小,选址容易,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无废水产生,冷却水可循环利用,不需添加辅助燃料,减容效果较好,产物可做路基填料或充当植物肥料,设备构造以及系统相对简单,维护、保养成本低,工人操作以及学习成本较低,垃圾分散就地处理,无须转运,设备可全天候工作,不易受天气影响;其缺点是同焚烧处理一样,建筑垃圾、瓷制品和玻璃制品等不可热解垃圾需另做填埋处理。
(三)缺乏规模化和规范化
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需要各方面的积极参与。但是我国生活垃圾在处理方面的规模还相对有限,大都是以小处理厂分散处理为主,同时在垃圾处理过程中缺乏完善的技术体系,因此缺乏标准化、技术化及自动化,所以存在垃圾分类不明确、处理方式不科学且存在高污染高耗能等问题,因此降低了垃圾处理效果。另外,在垃圾处理和大气治理过程中,都缺乏科学的标准,相应的监管措施还不到位,其规范化程度较低,因此存在较为严重的污染问题。
二、生活垃圾处理及大气污染治理的对策
(一)加强相关的宣传引导
为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效率,就要加强宣传,强化人们进行垃圾分类和爱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要通过电视、报刊、互联网、移动媒体等方式进行相应的宣传和引导,并在道路、公共场所等设置相应的宣传栏,在垃圾桶旁边提示分类投放的宣传标语,使全社会都能够充分认识到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意义,营造出垃圾处理的良好氛围,进而为促进垃圾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政策
生活垃圾处理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因此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政策,推进垃圾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对各项法律政策进行细分,明确落实标准和要求。当前,多个城市相继进行了垃圾分类试点,并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期从法律层面更好地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以及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处理的有效性,为垃圾处理后续相关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以最大程度减少因垃圾处理工作而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三)充分明确垃圾处理职责
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涉及的内容较多,影响较大,因此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到位。因此,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垃圾处理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充分协同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全面发挥工作合力,以更好地维持垃圾处理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要按照责任分工,对照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各部门积极参与和相互协调的效果,进而可以有效提升生活垃圾处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的应用分析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多以焚烧为主,而这一过程会对大气产生污染,因此要采取有效技术进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而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当前垃圾焚烧发电厂大都采用“炉内脱硝+脱酸+活性炭吸附+除尘”的方式对焚烧烟气进行净化,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方式进行重新组合。现就这一技术的具体应用分析如下。脱硝工艺技术在应用过程中可以采取SNCR、SCR或者两者组合的方式开展。具体来说,SCR脱硝工艺的效率要高于SNCR脱硝工艺,可以将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控制在较低水平,以达到排放标准。但SCR工艺需要较大的占地面积和较高的投资成本,因此SNCR工艺在垃圾焚烧发电厂内的应用明显较多,也能够满足相应的要求。脱酸工艺技术主要有半干法脱酸、半干法+干法组合脱酸等,可以确保在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所排放的酸性污染物能够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当前很多垃圾焚烧发电厂都在采用这种方法,同时主要是以熟石灰作为脱酸剂,通过改变脱酸剂的种类能够有效提升酸性污染物的去除效率和排放标准。活性炭吸附和除尘工艺在应用过程中主要是针对生活垃圾焚烧炉所排放污染气体中的重金属、颗粒物等,通过在焚烧炉烟道中喷射活性炭的方式,可以使得经过炉内脱硝和脱酸处理之后的气体中的物质被有效吸附,之后再借助除尘装置对气体实现进一步治理,以最终达到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大气排放标准。
四、结束语
一、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收费制度实施的基本情况
市区目前建有两座生活垃圾处理场,即城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石西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城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期工程于1995年8月建成投入使用,该工程总投资2580万元,总库容量240万立方米,设计日处理垃圾量600吨以上,实际最大处理量达到每日1200吨,目前已填满封场。石西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建于1997年,占地面积96.3亩,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设计处理能力为每天200吨,实际日处理生活垃圾100吨,该项目采用高温堆肥工艺,每年约产生垃圾肥1万吨左右。2010、2011和2012年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分别处理生活垃圾32.87万吨、36.74万吨和41.11万吨,年平均处理生活垃圾增长率为11.7%,11.89%,平均日处理生活垃圾约1100吨,基本实现了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为了解决市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2009年,市投入建设城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总投资2.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8000万元,申请国债1亿元,其余由市财政解决。该工程总库容量为1068万立方米,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使用年限为21年。该工程已于2012年底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建立,明确了收费标准、收费主体和收费收入管理制度,实行了直接征收和委托代收的收费方式。统一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以收费权质押解决了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的贷款问题,四年来所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有效地保证了垃圾处理企业的运行费用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投入,包括偿还银行贷款和利息,也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财政资金对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及设施维护资金投入的不足。
但是,县城和乡镇与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存在巨大的反差。我市县城的垃圾处理设施严重不足,尚有3个县至今未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水平较低,已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大都采用简单填埋方式,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无害化处理率达30%的预期目标,乡镇的生活垃圾完全没有纳入无害化处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所辖六县只有武鸣、横县和隆安开征了生活垃圾处理费,尚有三个县没有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严重缺乏。
二、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垃圾处理费收缴率低是目前我市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我市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以来的情况看,2010年至2012年三年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分别为49%62%和72%,虽然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但收缴率仍较低,其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缺乏直接有效的收费载体。从发达国家推行的垃圾计量收费来看,采取垃圾计量收费最为公平,实施效果明显。采取垃圾计量收费的前提是需要复杂的技术和电子数据处理体系支持,较高的收费标准,同时需要市民有较高的环保意识和经济承受能力,完全按量计收垃圾处理费的方式在我市目前难以推行。二是多头委托代收的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直接影响了收费的收缴。目前我市对城镇(村)居民、暂住人口、餐馆娱乐业、市场、摊点、宾馆、饭店、招待所、餐饮娱乐业以外的商业网点、其他经营单位委托各城区(开发区)环卫站收取;物业小区委托物业公司收取;自运到垃圾处理场的委托垃圾处理厂收取。一些代收费单位从本部门利益出发,不按规定使用统一票据,截留应缴收费。代收费单位之间为抢费源,随意降低收费标准。这些都直接影响了收费收入的应缴尽缴和足额征收。三是收费涉及面广,一些应收费对象至今尚未收费。四是收费政策的宣传的力度不够,部分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不强,对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政策不够理解,缴费意识不强,拒缴、欠缴、漏缴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恶意拒缴。
2、收费收缴成本较高。目前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主要是由各城区(开发区)环卫站上门征收,需要有一个庞大的收费队伍,据不完全统计,各城区(开发区)配备的收费人员有400多人,人员多,经费开支大,征收的垃圾处理费较大部分用于“人头费”支出,直接影响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投入。
3、收费的收缴缺乏的制约机制。一直以来,国家及各级政府均没有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性文件,对拒缴、欠缴、漏缴的行为,特别是恶意拒缴的行为缺乏追缴或处罚的法规依据,对截留收费收入的行为也缺乏法规约束。同时,垃圾处理费作为一种服务性收费,不具有强制性。
4、环卫市场准入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目前我市的环卫市场准入处于起步阶段,市场运行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一些环卫企业未取得经营许可,随意进入环卫市场作业,不具有收费主体资格乱收费;一些环卫企业虽然取得了经营许可,但不具有收费主体资格,随意与服务对象签订协议,自定收费标准;而同样不具有收费主体资格的城区环卫站也随意与之签订收费协议,随意制定收费标准;对准入市场的企业管理不到位,约束机制不完善。
三、改革和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思路。
1.改革和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政策。首先要明确征收垃圾处理费的目的是加强对城市生活卫生环境的治理,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是通过运用经济的手段引导从垃圾产生源进行减量化处理,促进垃圾处理向产业化发展。因此,改革和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应当坚持三项原则。一是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也就是说垃圾的产生者必需要承担垃圾处理的费用。要使市民及其他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具有“谁污染谁付费”的环保理念,就要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树立资源节约,保护环境的理念,提高市民的缴费意识。还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收费收缴约束机制。二是费用承担的原则。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制定,要按照补偿成本的原则,应当完全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的成本费用,并随着垃圾处理产业化的推进,应使垃圾处理企业有合理盈利。因此,对我市现行的收费标准应根据垃圾处理成本费用的增加或降低作适当调整。同时,引导垃圾处理服务向县、乡镇延伸,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三是平等的原则。垃圾处理总的费用应该公平的分摊到每一个垃圾产生者的身上。
2、改进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在目前尚未具备以垃圾产生量直接计收垃圾处理费的条件下,可以借用外部载体进行计收,如在收缴水费、电费的同时收取垃圾处理费。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采取收缴水费同时代征垃圾处理费的方式具有可操作性,可以以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或总表分表户为居民住户基本统计单位,以统计普查的方式在做好居民和其他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居民住户电子档案及其他各单位的电子档案,建立与水费缴交挂钩的垃圾处理费收缴系统,提高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率。
3、完善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是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有社会公益性。因此,应当建立既要有利于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又要发挥好政府公共职能的垃圾处理收费管理体制。一是要进一步明确统一收费主体。从区外一些城市征收垃圾处理费的经验看,统一收费主体的城市,其征收率就高,如青岛市收费率达到85%以上;多个收费主体的城市,其收费率就低。从我市的征收情况看,虽然我市统一以市环卫处为收费主体,但基本上是分散委托收费,收费率提高缓慢,随意降低标准竞相争抢费源的问题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了征收率的提高。统一收费主体也是确保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的重要保证。二是收费收入统一管理。在逐步改革环卫体制,推行环卫市场准入的条件下,政府主要承担公共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实行市场化运作,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从统一收取的垃圾处理费中支付费用。目前我市的环卫体制为事业管理,市、城区两级环卫部门承担不同的职责,人员经费由同级财政拨款,在这样的体制下,核定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不能达到完全成本,收费收入应当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和运营费用,但是由于城区经费不足,所收取的垃圾处理费60%以上作为城区环卫经费。这种状况不利于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不利于推进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发展,不能确保垃圾处理收费的专项使用。三是统一收费标准。垃圾处理收费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处理作业的经费保障,为了避免环卫市场的恶性竞争,在一定区域内(市、县)由政府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4、建立和完善环卫市场准入机制。垃圾处理行业属于国家规定的特种行业,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政府的治理规划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从事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的企业必须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准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可通过招投标等平等竞争的方式确定准入企业,明确准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准入企业应当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合约,明确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经营期限、付费方式、付费数额、经营企业的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经营企业要进行清理清除,对违反价格政策擅自收费的经营企业要进行查处,建立规范有序的环卫市场。
【关键词】生活垃圾;现代化运营;处理;对策
1. 前言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1]。许多城市尤其是一些经济发展迅速的一线城市,人口密集,数量多,生活空间小,生活垃圾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正面临着“垃圾围城”的困扰,许多关于垃圾处理的项目也应运而生,但在垃圾处理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例如生活垃圾并未进行分类处理,即使分类处理也未具备相应的技术进行二次利用,生活垃圾填埋场容量小,易接近饱和状态,以及对周边的土壤、空气、水源等产生危害等。经过实地调查,进行分析对比,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参照性建议。
2.城市中关于垃圾处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2.1 生活垃圾量过大,处理能力跟不上产生速度
留心观察生活我们不难发现,城市生活垃圾大多由纸类、金属、玻璃、塑料、织物等组成。生产与消费相辅相成,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过度包装,一味追求外包装的精美,有些商品本身的价值远远及不上其外包装的价格。而城市居民在消费过程中也往往选择精包装的商品,而忽视了由此产生的大量的垃圾问题。我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水平远不及发达国家,因此整体的消费观念仍相对落后,消费时仍倾向于选择一些价格较为低廉的一次性消费品,这种不良的消费理念和消费习惯使得一次性消费品市场供不应求。而大多数的一次性消费品如塑料、泡沫等极难降解,于是生产消费环节产生的垃圾量进入了一种恶性循环的状态中[2]。
2.2 垃圾分类、回收没有真正实现
尽管城市的垃圾箱分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箱,但不难发现环卫工人在清理垃圾时,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都是混在一块跟随垃圾车去到了垃圾处理场,垃圾分类投放以便于分类处理在实际上并未真正实现。城市的废品回收处于无序状态,从事废品回收的主要是个人,且大多是进城务工的外来人员,他们收购废品是以盈利为目的,并不会过多地考虑环境因素。那些回收利用价值高的物品,如矿泉水瓶、旧金属等被收购处理了,而废电池等经济价值较低的物品则被当作废弃物被掩埋或者焚烧,这些物品很难消耗并且对环境的危害极大。废品回收站的人员普遍文化素质较低,环保意识相对落后,加上缺乏统一的安排与管理,经济价值高的物品被整理出卖掉之后,其余的则随意堆放,造成了二次污染,对他们自身以及周围人群的健康造成了威胁。
2.3 垃圾污染状况严重
(1)污染空气。垃圾填埋场堆放的垃圾如不能及时清理掉,长时间的发酵反应会产生有毒气体,污染周围的空气,散发的恶臭也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
(2)污染水源。水是生命的健康之源,保证城市的水源洁净首先必须将生活垃圾处理好。城市生活垃圾中往往含有大量的水分,垃圾填埋场堆放的垃圾时间久了之后水分会渗到地下,再经过土壤进入地下水污染水质,直接威胁人体健康。
(3)污染土壤。城市寸土寸金,而垃圾堆放占用了大量的城市土地资源,垃圾中的有害成分也会破坏土壤的肥力,不利于植物的生长 [3]。
2.4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垃圾处理是一项城市公用事业,每年政府都拨款投入垃圾处理项目,但垃圾产生的速度过于迅速,政府的资金投入往往不能满足快速增加的垃圾量的处理需求。由于经费投入不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也出现了不能及时更新、容量不足、数量不够的尴尬局面。
3. 生活垃圾现代化运营对策
近年来,关于垃圾填埋的项目研究方兴未艾,但垃圾处理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尤其是在威胁人体健康方面,现状令人堪忧。因此对垃圾填埋场进行现代化运营管理,是有必要且迫在眉睫的。
3.1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新闻媒介是当今社会传播信息的重要渠道,利用电视、杂志、广播等新闻媒介对公众进行环保教育是最快捷的宣传方式,因此政府应该充分利用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在媒介中广泛地对公众展示当前严峻的环境问题,以及恰当处理生活垃圾对生产生活的重要意义。如在车载电视中播放公益广告,发动志愿者在街头或者小区发放并宣讲关于垃圾处理的手册和宣传单,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 。
3.2 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目前我国虽然针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颁布了相关法律,但远远不能协调因为日益增长的垃圾量而产生的环境问题纠纷,在相关管理制度方面仍有待完善,制订或修订专门及配套法规,并将其细化和落到实处。例如,关于垃圾的分类处理,还未制定有相关的法规来使城市垃圾处理活动有章可循。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处理地方生活垃圾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上更是要具体和完善,使相关部门在处理生活垃圾工作中能够按规定管理。
3.3 改革管理体制,加快市场化运作
单靠政府的资金投入难以从源头上填满垃圾处理的沟壑,甚至会对政府的财政造成很大负担,因此,政府可将垃圾的清运处理工作逐渐推向市场,由企业承包垃圾的处理工作,政府主要制定相关的政策规定,并进行监督管理,对承包垃圾处理工作的社会企业实行一定的经济补贴,企业自负盈亏,实行市场化运作。
3.4 建立健全垃圾收费体系
实行计量收费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对企业和居民征收一定的垃圾处理费用,一方面使企业和居民意识到垃圾问题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提高其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另一方面可以填补政府财政资金缺口,有更多的资金进行垃圾处理建设工作。与此同时,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对不按相关规定配合垃圾处理工作的行为,如拒缴生活垃圾处理费等行为采取罚款或其他措施,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征收方式,避免规定流于形式。
3.5 采用先进科学技术进行垃圾处理
焚烧处理与填埋处理是当前我国处理垃圾的主要技术,但焚烧带来的气体污染仍不能忽视,填埋处理中有很多东西是不可降解的,如城市中的“白色污染”--塑料袋在地下起码要经过百年才可降解。采用新型技术才能将垃圾进行较为彻底清理。如气化熔融焚烧技术作为一种新型的垃圾焚烧技术,它的技术原理是将生活垃圾中的有机成分气化和无机成分熔融相结合,完全燃烧完垃圾中可燃成分的同时熔融焚烧后的无机灰渣,并回收灰渣中的有价金属、熔融渣等有用物质,在严格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排放标准的同时,也提高了废弃资源的利用率。
4. 结束语
城市的快速发展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生活便利,与此同时城市生产生活中的垃圾也日益增多,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也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极大的困扰。在绿色环保理念的倡导之下,人们日益关注环境问题,政府也在环保问题上采取相应措施并取得一定的效果,但长期“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使得我国的环境问题积重难返,环保革命尚未成功,全社会仍需努力。尽管当前我国垃圾处理还存在较大困难,但我们仍在不断地进行摸索与实践,生活垃圾处理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与前景,我们为了美丽清洁的地球家园仍在不断努力当中。
【参考文献】
[1]胡志锋,马晓茜,梁增英.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工艺的生命周期评价[J].可再生能源.2012,5(01):12-13
在城市发展与建设中,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多表现为污染物转移,将垃圾进行转移倾倒的方式来保障城市环境质量。然而随着城市规模及人口增加,城市每天所产生的垃圾数量及规模快速增长,继续采取污染物转移,将大部分垃圾集中堆放,其对环境所产生的危害较大,且容易引发一定的污染事故,具体表现为:第一,对大气造成污染。城市生活垃圾中有超过半数以上的垃圾为易腐性是有机物,在较短的时间内可以自身讲解并散发出刺鼻恶臭气息,尤其是在垃圾堆放场周边,表现更为明显;第二,对水体造成污染。垃圾中除了容易腐蚀有机物自身讲解会产生一定水分外,径流水及自然降水也会进入到垃圾之中,水分量超出垃圾吸收能力后出现渗流并进入到周围地表水及土壤之中,引起地下水及地表水污染问题;第三,侵占土地。大量垃圾堆放,需要占用大量农田,未经过处理,其生活垃圾直接堆放于农田会导致田地性能下降,土壤保水保肥能力不足;此外,集中堆放垃圾,采取覆盖方式会引起垃圾中沼气量增加,引发垃圾爆炸事故,其损失较大。为此,需要探究城市垃圾处理及利用方式,实现其和谐可持续发展。
2城市环境工程中垃圾处理方法与利用相结合的路径分析
城市环境工程中采取生态工程,实现对垃圾处理及利用整合,生态工程系统中包含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及系统化五个子系统,具体表现如下所述。
2.1城市垃圾减量化
城市垃圾减量化属于城市生态工程实现的关键,指的是从垃圾产生的源头到垃圾最初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采取措施,如在垃圾产生环节、收集环节、清运环节、回收利用及完成处理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垃圾实际数量与体积。城市垃圾减量化,其具体措施为:其一,城市生活用能结构向燃气化、电气化发展,降低生活煤炭量,提高燃气普及率,则可以有效降低灰渣等无机垃圾产生量,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研究表明,煤气普及率每增加10%,则可以降低3%垃圾量;其二,限制一次性物品应用。虽然一次性物品能够为日常生活带来便利,但其资源浪费严重,会增加垃圾量,引起环境污染问题,为此,可以通过经济措施及立法措施,限制一次性物品应用;其三,组织净菜入城,净菜销售可以降低5%左右的垃圾产生量,然而其当前销售量及影响范围较小,这与消费习惯及净菜价格较高有关;其四,倡导适度消费,降低浪费;其五,制定并推行垃圾收费制度,依据区域实际,进行地方立法,征收垃圾处置费用,依据科学的计量方法进行落实。社会实践证明,设置垃圾收费制度,能够有效降低垃圾产量;其六,对商品外包装进行限制。包装过度是当下存在的较大问题,很多商品包装成为垃圾,浪费了资源并增加了垃圾量,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鼓励商家进行包装回收再利用。
2.2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
城市垃圾无害化属于垃圾处理的基础性目标之一。针对垃圾,采取技术措施降低垃圾危害性,让其不对环境及人体产生危害。具体措施为:有序控制垃圾流向,从生活垃圾产生环节便采取分类措施,区分进行处理。如针对有害处理,电池、灯管等应尽量采取单独处理方式,针对医院等特殊垃圾,应专门安排处理;开发并推广垃圾清运设备,如采取地下集装箱收集运输等。
2.3城市垃圾资源化及产业化建设
在城市垃圾资源处理中,采取资源化措施是生态工程的重要内涵,为积极主动的垃圾处理方式。城市垃圾可利用性属于垃圾产业化的内在驱动力。然而实现城市垃圾产业化处理其难度较大,需要相关的可行性论证及风险评估。如针对废纸垃圾,可以采取再生造纸技术,对有机物垃圾进行堆肥并生产无机复合肥料,废旧玻璃可以通过清洗加工后重新加工等。
2.4城市垃圾处理与利用应体现系统化
在城市垃圾处理与利用中,整合相关机构,协调其职能,为系统化处理城市垃圾提供保障。结合城市区域状况,科学分析城市垃圾生命周期,依据实际编制出切实可行的垃圾处理计划、处理方案,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管理结构,设置相关监管队伍,切实落实城市垃圾处理与应用,做好宣传教育,树立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将垃圾分类,为城市生态工程开展提供支持。
3结论
【关键词】生活垃圾处理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载体与通道
针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投资渠道单一,运行维护资金短缺等问题,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等四部委于2002年6月7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下发以来,全国各地先后开征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但由于各地措施和力度不一,加之收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垃圾处理费用的收取率一直较低。据统计,2006年、2007年、2008年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率分别为16.98%、20.22%、23.58%,其他城市的收费情况也基本相同。因此,结合近年来的实践,对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的实施,本文提出了以下几个观点供参考。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定性为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部委《通知》指出,“按照垃圾处理产业化的要求,环卫企业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前垃圾处理是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要创造条件,结合环卫体制改革,尽快向经营服务性收费转变”。本文认为,目前处于垃圾处理市场化初期,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定性为行政事业性收费较为实际,更有利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推进。
1、坚持“产生者付费”与“谁污染,谁治理”原则
作为生产生活的主体,每个人都直接或间接地产生垃圾,即人人都是垃圾的产生者,都要占用、使用环境资源。经营服务则具有经营和服务的双重性,对企业来说,只有进行了服务才能收取费用,而对于垃圾产生者来说,可以选择服务主体,但不论选择哪一个服务主体,其产生的垃圾最终要纳入人类共同的环境进行处理,即从垃圾的最终状态来看并不存在选择性。湖南省政府转发四部委的《通知》中认为“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企业应与收费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湘政发)[2002]34号)。由此看来,假如垃圾产生者不与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那么垃圾生产者就可以不交费,有哪一个垃圾产生者会自愿主动地签此服务合同呢?既然人人都是垃圾产生者,都得交纳垃圾处理费,因此,把它做为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更为合理,也更具实践操作性。
2、税收问题
如果将生活垃圾处理费定性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还应交纳一定的税费,如果定性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就不存在税收问题。目前我国生活垃圾收费不但收费标准不高,而且征收率低,致使政府每年还要投入一大笔资金用于垃圾处理。推行垃圾处理市场化后,企业既要保持运转,还要盈利,垃圾处理费征收税费,不利于市场化的推进。
3、在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情况下,付费者选择经营服务企业面临的问题
随着垃圾处理水平的提高以及环境保护的需要,不少城市由目前单一的卫生填埋处理向焚烧处理等多种处理方式发展,不同的处理方式产生的环境效益不同,处理成本费用也相差很大。按照市场化的要求,付费者可以选择处理成本低的企业,这样,不利于多种垃圾处理方式的发展,不利于高科技含量处理技术的推广和提高。
4、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低,最主要的原因是缺乏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建设部颂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7月1日起实行)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0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办法》的这一规定,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然而,按照四部委《通知》明确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定性以及湖南省政府转发四部委《通知》中要求“收费企业应与收费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来理解,收费企业与交费者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不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行为是一种合同违约行为,合同违约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而不应该通过罚款这种行政处罚方式。因此,生活垃圾处理费定性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更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精神,更有利于该办法的实施。二、收费主体应该是政府或其委托的政府部门
将垃圾处理费定性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收费主体应该是行政事业单位。但按照四部委的《通知》精神,垃圾处理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垃圾处理费的收费主体为企业。实际上,在垃圾处理的市场化初期,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经营企业很难收取或足额收取这项费用。因为垃圾处理费不像水费、电费及其他公共服务产品,对于不交水费、电费的,水电部门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的行业措施,而对于不交垃圾处理费的,不能做到不准倒垃圾也不能够让人不产生垃圾。实际上,在征收垃圾处理费的大部份城市,收费主体并非企业,而是政府某些部门。如有环卫部门直接上门收费的,有财政部门代扣的,还有公安、规划、交通、社区、物业管理等代收的。而收费用途都是用于垃圾处理的各个环节。垃圾处理是一项公益事业,国外许多城市垃圾处理也是以公益性为主,有的具有公共服务和市场化双重性质,而不完全是市场性的,不能够完全按照市场的运作机制来调节。城市生活垃圾的收运及处理大都是承包性质的,一般是由政府拨款,国营或私营企业承包来经营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而不完全按照市场化运行的。例如:德国一些城市的法律规定经营生活垃圾处理的企业既不得亏损,也不得盈利;丹麦哥本哈根市政府规定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加拿大蒙特利尔市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一半是由政府经营,一半是由私营公司经营,都以承包方式经营。这些实例表明,城市生活垃圾经营企业的属性仍然是公益性的。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补充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的不足,是许多国家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主要目的之一。政府作为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者,有职责筹集资金并加大投入做好垃圾处理工作。因此,尽管垃圾处理推向了市场,但政府的管理、协调、筹资职能不能丢,政府应该承担垃圾处理费收费主体的职责。
三、收费方式应该突破行业瓶颈,为其提供高效的收费载体与通道
按照《通知》精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对象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涉及范围非常广。对如此广泛的收费对象,靠人力上门收取,其工作效率低,效果差。因此,很多城市都在积极探索通过一种公共载体实行“捆绑收费”,较普遍的做法是通过水费、电费捆绑收取,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由于电力、供水属不同的行业,受其行业监督管理制约,在实质性的推行中落实缓慢。本文认为,由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对象非常广泛,为提高收缴率,可以采取多种收费方式。对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由财政部门代扣收取;对个体经营者可以由工商部门代收;对城市居民、暂住人口可以委托社会、公安部门代收;对交通运输车辆可以委托水、电行业代收。以上方式要靠涉及的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收”,且协调性工作量大,收费成本仍然很高。为提高收费效能,降低收费成本,提高收缴率,应该突破行业瓶颈,在制度上、法律法规上进行修改、完善,以便于各地政府建立一种以水费或电费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产品为载体的收费通道。
四、实施垃圾处理收费,应该加快制定收费的法律,为收费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四部委的《通知》为垃圾处理收费提供了政策依据,但由于该费的收取涉及到千家万户,没有法律做保障,收费制度的推行难度相当大。国外实施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很早,如美国于1924年、日本于20世纪50年代、韩国于1995年就开始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在多年的实践中,各国为强化收费手段,制定和完善了收费的法律法规。如丹麦1986年制定和实施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法令,德国的《避免废弃物产生及废弃物处理法》中规定了联邦政府可以颁布垃圾处理收费条例,法国的《环境污染法》,日本的《废弃物处理与清扫法》,韩国的《废弃物管理法》,泰国的《公共卫生法》等都明确了实施垃圾处理收费的规定。我国实施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起步晚,更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立法,为实施垃圾处理收费提供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等: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R].2002-06-07.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理处置技术[M].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2001.
[3]黄华:南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途径[J].广西城镇建设,2004(12).
关键词:数字化;城市垃圾;治理路径
中图分类号:R124.3 文献标识码:A
一 前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的数量每年也以较快速度增长,对环境造成的破坏也越来越严重,与日俱增的生活垃圾已经成为困扰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的重大问题。与此同时,我国城市垃圾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与城市现代化发展的步伐不相适应。审视当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只有系统地分析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路径,重构和完善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的运作体系,才能更好地推进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发展进程。如何在数字化的今天更好地寻求垃圾治理路径成为摆在城市发展面前的重要任务。
二 相关概念
(一)数字城市
“数字城市”是“数字地球”的思想在城市范围的延伸和具体实现,即是运用信息共享的理念,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将物质城市数字化重建,据此整体研究解决城市问题的综合系统。数字城市代表了城市信息化的发展方向,是推动整个国家信息化的重要手段。广义的数字城市概念即城市信息化。它是指通过建设宽带多媒体信息网络、地理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平台,整合城市信息资源,实现城市经济信息化、建立城市电子政府、电子商务企业、电子社区并通过发展信息家电、远程教育、网上医疗、建立信息化社区(王宏伟,2009)。狭义的数字城市是指利用传统的数字城市理论,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以及遥感RS等关键技术,深入开发和应用空间信息资源、建设服务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与管理、服务于政府、企业和公众服务于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信息基础实施和信息系统。其本质是建立空间基础设施并在其基础上深度开发和整合应用各种信息资源。研究采用的则是狭义的数字城市的内涵。
(二)城市垃圾
城市垃圾是城市中固体废物的混合体,包括工业城市垃圾,建筑城市垃圾和生活垃圾。工业废渣的数量、性质及其对环境污染的程度差异很大应统一管理,根据不同情况由各工厂直接或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放置于划定的地区。建筑城市垃圾一般为无污染固体,可用填埋法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多指人们日常生活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它伴随居民生活而产生,成分和产量也伴随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方式的变化而改变。研究主要是以城市生活垃圾为主要分析对象展开论述的。
(三)运用数字化技术解决城市垃圾治理问题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由于受到经济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以及技术手段的限制,传统的城市垃圾治理措施只能够在一种比较被动的情形下进行实施以便解决城市垃圾治理问题。随着数字化的发展以及数字时代的到来,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与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可以使我们更加有效地去面对城市垃圾问题,使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始终处于或是尽量处于主动的位置。同时,现行的某些制度措施具体实施起来还存在不少制度上的局限,某些信息可能不被重视;内、外部评价所占比重不明确,绩效评价受政府内部掌控,透明度不高、操作不规范,中心的监督指挥系统负荷过载,实际运作中存在效率低下等一系列问题。此外,许多专家学者的理论研究与技术创新是数字城市赖以实现的不可或缺的基础支撑,有了这些支撑和保障无疑会对我国解决城市垃圾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 现代城市垃圾治理现状分析
从国外看,日本的垃圾治理主要将减量化作为垃圾治理的长期战略,强调垃圾分类是实现“减量化、资源化”的基础工程,制定并实施有效的经济政策,保障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重视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治理垃圾污染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形成了政府、企业、公众互动的“三元管理”体系,实现垃圾综合管理。美国城市垃圾处理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序列,垃圾卫生填埋、焚烧以及堆肥方式还仍然继续利用,但统计方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堆肥和路边分类回收、废物回收、庭院垃圾处理、餐厨垃圾治理等组成废物变资源序列,促使废物回收与再利用得到了快速地发展。新的时期,美国是一个既能够有效防止污染,又能够开发利用再生资源的垃圾综合处理体系正在得到快速提升;西欧国家在垃圾处理技术上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而北欧也在迅速发展。
国内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工程实践中,成熟且常用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主要有填埋、堆肥和焚烧三种,回收利用技术目前仅在少数几个城市中进行试点工作,应用实例尚不多。另外,现阶段有关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地方性法规已在陆续出台。研究认为,有效健全中国的垃圾管理体系,应该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垃圾处理处置技术,参照国外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综合利用及处置的体系,建立一套我国的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体系,不断构建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垃圾处理过程中贯彻“4R”理念,坚持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研究则在此基础之上从一个新的角度――管理与技术角度去探讨城市垃圾治理的新路径,目的就是为努力提高城市垃圾治理的效率和效益提供思路。
四 数字化时代城市垃圾治理的趋势与路径设计
(一)发展趋势
运用数字化技术进行城市垃圾的治理不但是可行的,而且会大大提高治理的效率。研究认为数字城市的发展趋势或发展原则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最优效率和最佳效益。目前国内数字城市的发展趋势可以归结为三部分:一是各级政府努力构建综合性数字城市发展平台及应用系统。其次是实现数字化与城市垃圾治理的有效对接;三是完善数字城市中垃圾治理的操作流程与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发和应用空间信息资源、建设服务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与管理、公众服务于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体系,能给城市垃圾科学化治理提供科学的保障。
(二)城市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的路径设计
1.垃圾处理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
基于数字时代垃圾处理网络化的基本要求,垃圾处理网络化体系建设势在必行而且是现行条件。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构建垃圾治理的信息处理体系时机已趋于成熟,具体内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一,进行规范化垃圾回收、运输、登记管理工作。所谓规范化就是要不断提高此项工作的效率性和可操作性,在垃圾的分类回收等方面尽可能地使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来进行操作与控制,不断提高垃圾回收的效果与效率,实现垃圾回收的半自动化或全自动化。二,不断创新完善垃圾运输实时监测技术。根据我国垃圾处理的实际情况,可以采用对城市垃圾处理车进行编号,并安装卫星定位器,以便对其进行空间直观控制。此外,对城市固定垃圾处理池进行卫星定位器置放,通过卫星的监测技术进行定点管理等。三,垃圾处理登记管理工作可以分阶段进行。目前阶段,我们可以使用电子刷卡技术定位垃圾处理人员以及垃圾处理车的工作状况,为我们以后建立更为便捷的电子信息档案打下基础。
2.垃圾处理信息化收费体系建设
城市垃圾是个社会性的问题,问题由社会产生,理所当然我们可以借助、利用社会的力量进行垃圾处理工作。城市垃圾污染防治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来建设大量的无害化处理工程,所需要的建设资金原则上应当由国家、地方和受益者共同承担。研究以为,城市垃圾的清运处置费用可以通过资源化产品的出售、已封闭城市垃圾处理场地的地产开发、城市垃圾收费以及财政补贴等途径予以补偿。外部效应存的存在要求政府与个人和组织都应该建立相互间的利益制约关系。简单来讲,包括以下几点:政府对于不同的获得城市垃圾处理权限的组织应该予以定期绩效评估,对有较大成绩的组织给与政府补贴或给予税收优惠;对其他组织和个人也应落实“排污付费”原则;对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开征城市垃圾费,以补充城市垃圾清运、处置费用的不足,减轻政府财政压力。而所有的这一切通过网络数据库则可以更快实现。
3.垃圾处理信息化制度体系建设
建立良好的垃圾处理制度体系有利于垃圾处理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与监督,更有利于垃圾治理工作的顺利高效进行。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去思考对策。一是垃圾处理特殊许可证制度。另外就是建立和完善垃圾处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政府部门根据辖区内的城市垃圾管理目标,综合考量各区域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消纳量和区域发展规划等因素,确定每个区域城市垃圾的最大排放量;然后,通过发放城市垃圾排污经营许可证具体分配排放指标;同时,通过建立城市垃圾排污权交易市场,使排污权能够合法合理买卖。
4.垃圾处理信息化竞争体系建设
优化绩效的评价体系,虽然分出了内评价与外评价两方面,但是对于内外评价各自所占的比例应该做适当的安排,不能盲目操作。充分运用当前先进的数字化技术,进行监督的同时建立起合理的社会评价竞争体系,充分体现出公平性,不同主体不同对待,如做好对不同主体处理垃圾数量的统计、对不同的主体进行奖励或是进行财政补贴等。建立开放、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的城市垃圾处理投入产出机制,实现社会资本资源在城市垃圾处理产业领域的合理配置,并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
(三)小结
研究主要是从数字城市发展和城市垃圾治理相结合的角度对数字城市时代垃圾治理路径进行了基本的分析,比较详细的理论基础体系并客观地预测了数字城市的发展趋势。然后从一个新的角度和侧面,比较深入地说明了现有的城市垃圾治理的努力方向,即从加强管理制度与提升技术操作手段方面提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最后提出了数字城市背景下城市垃圾治理的路径设计,也为数字化时代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治理城市垃圾、保护环境,发挥其社会服务能力准备了思路。研究认为,数字化时代城市垃圾治理会有更好的效率和效益。
参考文献:
[1] 陈平.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探析[J].北京大学学报,2006,43(1).
[2]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1.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
[3] 杨宏山.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制度分析[J].城市发展研究,2009,16(1).
[4] 梁勇等.数字工程导论[M].四川: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
[5] 李永田.建设“数字城市”的设想与思考[J].甘肃科技纵横,2008,37(6).
[6] 王凤霞等.“数字城市”研究初探[J].世界地理研究,2002,11(2).
[7] 王兆喜,方伟.城市公共管理的新课题――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J].江苏科技信息,2007.
[8] 金龙,赵由才.计算机与数学模型在固体废弃物处理与资源中的应用[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
[9] 梁勇等.数字城市建设与管理[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4.
[10] 徐青.地形三维可视化技术[M].北京:测绘出版社,2000.
[11] 史旭晖,罗斌.用循环经济理念探索城市垃圾管理模式[J].当代经理人,2006(4).
[12] 吉林省建设厅.年底前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J].长春晚报,2007.
[13] 田宇,孙建亭.湖北省城市垃圾处理现状和对策探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13).
关键词:预处理技术;生活垃圾处理;应用
中图分类号:R124.3 文献标识码:A
一、城市生活垃圾现状
城市生活垃圾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垃圾的固体废物,是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提供日常的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固体废弃物,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增长速度逐年增加。
近几年,虽然我国垃圾处理的能力获得了一些成效,然而却还存在许多缺陷,垃圾处理的能力明显滞后于垃圾产生量增长的速度,很大一部分的垃圾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而堆积在郊外,侵占了大量的土地,更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了影响。此外,城市生活垃圾有各种各样的类型,城市生活垃圾的来源主要是道路清扫等保洁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与居民区的生活垃圾等等,垃圾的主要特征是可燃物多,有机物含量多,可利用价值多。
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不到位,政府缺乏相应的鼓励政策
因为一直以来环境保护部门都将关键点放在生活垃圾的末端处理上,进而忽略了垃圾从源头到处理和处理后的全过程管理。城市环卫部门不仅要收集垃圾与处理,还要对垃圾治理进行监督管理,这样的体制无法构成有效的监督与竞争机制,并且,也缺少公众参与,阻碍了垃圾产业运营管理的市场化。
(二)资金投入不足,垃圾处理设施落后
长期以来中国对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的资金投入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在市政公用行业中一直处于最低,由于市财政主要承担垃圾的处理费用,随着垃圾量的不断增多,导致其不堪重负。
(三)垃圾处理方法落后,处理污染大,二次污染普遍
尽管我国部分城市积极开展了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工作,然而因为我国对于垃圾的法律法规、政策还不够完善,宣传力度也不够深入,总体效果还不是很理想。此外,因为大多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法全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落后的垃圾处理技术,造成二次污染,导致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
三、我国生活垃圾预处理技术
(一)传统的预处理技术
传统的垃圾预处理系统通常由破碎、分选与传送三部分组成,依据不同的工作原理,破碎机又可分为压缩式(适用于玻璃等硬性物质)、冲击式(适用于石块等脆硬性物质)、剪断式、摩擦式(适用于大块物质)等很多种类;分选机又可分为筛选(振动筛、固定筛、滚筒筛等)、手选、磁选、风选等。传统的垃圾预处理工艺只局限于分类回收、分选等方式,效果不如人意。问题主要体现在:能耗高、建设费用高、维护费用高、运行故障高、效果差、效率低。不仅其所占投资比例与功能、运行维护费用比例、能耗比例严重不对等,并且还是整个生产厂区臭气、噪声、粉尘与污水的发生源。
(二)机械生物预处理技术
机械生物处理技术是采取机械或其他物理方法和生物工艺相结合,对垃圾中可生物降解组分进行转化与处理,同时使之符合稳定化的技术。垃圾生物预处理与传统的生物堆肥目的完全不同,主要是调节原生混合垃圾性能,来降低含水率,减少垃圾体积,提高垃圾热值,方便后期处理。解决我国垃圾处理难题的一种有效途径是把生物处理技术作为焚烧或填埋的预处理技术。
(三)生物质垃圾均质预处理技术
生物质垃圾均质预处理技术是对于生活垃圾中果蔬与餐厨类生物质垃圾半流态、非均质等特征,集破碎、除杂、均质、浆化于一体的成套预处理技术。这种技术能够把有机垃圾与无机垃圾进行有效分离,分离后的有机质浆液储存在储罐中,可再采取厌氧发酵技术进行处理;分选后的无机物,例如纸屑、金属与塑料等可送到填埋场填埋或回收利用;经过对垃圾进行分类与对无机质的回收利用,改变物料的混合特性与输送,确保处理系统的连续稳定运行。结合有机质厌氧发酵产沼气等技术,将垃圾“各个击破”,充分表现在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的理念创新。
四、预处理在垃圾处理中的应用分析
(一)传统的预处理技术的应用分析
传统的预处理技术作为焚烧和堆肥处理工艺的前端必要处理工序,通过垃圾进行磁选、分选和破碎处理,以满足后续处理的工艺要求。对于焚烧而言,通过对垃圾的手选、磁选、机械筛分、浮选和光电分选等垃圾预处理手段,去除垃圾中的大部分渣土等不燃成分,将垃圾的热值提高到 6000 kJ/kg,从而提高垃圾焚烧炉的燃烧稳定性和日处理能力,减轻尾气处理的压力,降低辅助燃料的消耗和焚烧处理成本,从而提高发电效率。
(二)生物质垃圾均质预处理技术的应用
由于传统的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处理方法都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因此近年来厌氧消化作为一种较理想的垃圾处理方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物料性质对于厌氧消化过程具有很大的影响,在相同的处理工艺和条件下,不同性质的垃圾其厌氧消化处理的结果大不相同。因此,如何对生活垃圾进行预处理,均衡调节其物化性质,优化厌氧消化过程,成为生活垃圾厌氧消化处理工艺必须解决的问题。生物质垃圾均质预处理技术应用于垃圾厌氧消化处理工艺,能够改善有机物的物化性质,提高微生物对难降解有机物的降解,优化垃圾的厌氧消化过程,从而达到综合利用,变废为宝,较好地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目的。
生物质垃圾均质预处理工艺流程如下:
(1)生活垃圾运输至大型垃圾转运站,在指定位置将垃圾倒入垃圾接收斗,垃圾接收斗下部连接有平板给料装置,通过平板给料装置将垃圾输送至预分选设备,进行粗分选。
(2)分离后的中段垃圾继续由平板给料机输送至破碎机进行初步破碎,然后通过螺旋进料机进入生物质分离装置。
(3)分离出的浆液以有机质为主,从分离机底部通过管道输送到贮存罐暂时储存,之后通过软连接将分离出的有机质输入罐车内运至厌氧消化处理系统。塑料袋、纸张、竹木以及属、石块、玻璃类等由输送装置输送到无机垃圾储存罐,再由垃圾车外运,进行回收利用或填埋。
(三)机械生物预处理技术的应用
机械生物预处理技术是现代生物技术在垃圾处理方面应用的典范。该技术的应用过程中,垃圾中的金属和玻璃等材料可以循环利用,高热质的物质如塑料等被用于焚烧来发电和供暖。所以,该技术在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中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实践研究证明,混合垃圾经机械生物处理后,95%的可降解 TOC(总有机碳)和 86%的非纤维碳水化合物得到转换,垃圾重量、体积和含水率都会减小,热值增大,有利于后续处理并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处理中应用生物预处理工艺将有助于提高焚烧效率,延长填埋场使用年限,降低渗滤液处理的难度,其综合经济指标优于没有采用预处理的传统垃圾处理方案。
五、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建议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最根本的处理方法应该是从源头治理,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这就需要各城市根据相应政策与法律,加强公众意识,力争每个人参与及支持,尽量地防止产生废弃物与降低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垃圾的分类与回收利用要做好;此外,建议实施有助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的分类标准,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行政管理机制进行优化,加强监督管理制度,强化环境法制教育,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推向产业化,加大发展城市垃圾资源化技术,从而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结束语
由于传统的垃圾处理方法存在一定的缺陷,并且对环境也会造成很大的污染,因此,将预处理技术和设备与焚烧、填埋或生物处理工艺相结合,成为目前我国处理生活垃圾较为理想的处理途径。从而达到更好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效果,提高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刘婷,徐丽丽,谢文刚,李元元,李北涛,陈朱蕾.城市生活垃圾生物预处理技术及应用[J].中国城市环境卫生,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