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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系统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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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系统管理办法

第1篇:档案系统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电力企业,电子文书,档案管理系统,架构研究

 

文书档案管理作为电力企业MIS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信息化建设中起着很关键的作用。随着企业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启用,电子文件日益成为企业文件的主导形式,这就对档案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如何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收集、积累、整理、形成档案,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更好的为企业服务。为此,就需要一套文件、档案一体化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文件、档案一体化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是指将文件处理和档案管理两个管理系统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的管理系统。目前电力企业的文书档案管理电子化已经得到一定的发展,但管理上还不够规范。为此,需要在进一步实现文书档案管理电子化的同时,加强管理的规范化工作。

1.电子文书档案与纸制档案的关系

在目前电子文书档案还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时候,必须保证电子文书档案管理与纸制档案管理的有机结合。在通过纸制档案管理,保证法律效力的同时,通过电子文书档案管理,实现管理的电子化和自动化,方便查询和借阅。

2.实现文书档案管理电子化规范化的好处

1)可以轻松的实现对档案目录信息的管理。。与文件处理系统连接后,档案目录信息可由计算自动生成,只需要管理人员进行少量的调整工作,最大化的降低了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量。

2)可以实现档案全文存储与检索。在档案管理系统中存有文件的全文,不仅能实现档案目录检索,还能实现档案的全文检索,这就为档案的利用提供了强而有力的基础。另外在档案全文存储的基础上,还可以实现档案的网上远距离传递。

3)可以实现多媒体档案信息的集中统一管理。多样化的档案信息,需要集中统一的管理。使用计算机管理档案,不仅可对目录、全文信息进行管理,而且还可以做到文字、图形、静态图像、动态影象、声音等多种形态的档案信息集中统一管理。

4)可以实现档案业务的计算机辅助管理。档案业务工作,是指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工作内容。可以利用计算机辅助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档案著录标引、档案销毁前的价值鉴定等,还可以利用计算机收集和掌握档案业务工作的管理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并进行具体分析,对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和增强预测能力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例如,利用计算机对档案基本情况的统计和档案借阅归还的管理,可以随时掌握档案机构、人员知识结构、馆藏、借阅、归还、设备、经费等基本情况及变化情况。

综上所述,实现档案管理电子化规范化,可以提高档案业务工作的效率、降低档案管理者的劳动强度,降低管理成本。实现档案管理的电子化,通过网络就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档案检索、借阅,亦可进行档案业务管理工作。实现电子借阅不仅可以提高效率,还能减少档案丢失、泄密的危险。

3.实施原则

系统实现过程应遵循以下技术原则:

3.1 开放性

基于业界开放式标准,并为未来的业务发展奠定基础。

3.2规范性

系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22-200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和《档案管理软件功能要求暂行规定》及集团公司制定的档案管理办法

3.3灵活性与可扩展性

方便扩展设备容量和提升设备性能,具备支持业务处理的灵活配置、业务功能的重组与更新的灵活性。

3.4安全可靠性

提供良好的安全可靠性策略,支持多种安全可靠性技术手段,制定严格的安全可靠性管理措施。

3.5先进性和前瞻性

采用先进成熟的设备和技术,确保系统的技术先进性,保证投资的有效性和延续性。

4.档案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特点

4.1安全性

因为是网上档案室,所以安全性是极为重要的要求。系统必须确保只有经过授权、认证的用户才能使用本系统,而且普通用户不能修改、删除档案库里的归档文件。用户能直接查看符合用户查阅权限的档案的内容,超过用户查阅权限的档案,只能查看档案的索引信息,如需查阅档案的内容,经过授权流程后,方能查阅档案内容。绝密文件,系统不提供网上检索、查阅功能,用户可以在网上提出查询申请,由档案管理员审批后,在指定地点和时间由机要员陪同观看。

4.2易用性

档案管理系统的主要使用者并不是计算机专业人员,因此,系统的用户界面必须确保尽可能的友好,方便用户的使用,尤其在档案的录入部分,应该提供统一的界面,使档案管理员能方便的录入,减少文本转换的次数,用最少的操作完成最多的功能。

4.3高效性

系统应提供更多的功能,尽量的减少档案管理员的工作量。。另外,系统还需具备良好的提示帮助功能,减少用户的学习时间和误操作的机会。。

4.4和纸质文档管理充分结合

在现行条件下,电子文档仍然代替不了纸质文档。纸质文档仍然需要精心保管,妥善维护。纸制档案的管理方法应该在电子档案的管理方法中得到充分的体现,电子档案的管理方法应该尽量的减少手工管理档案的工作量。其次,系统管理主要目的是保证文书档案管理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减轻系统维护人员的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实时掌握各级节点系统资源的利用情况,为升级扩容提供数据依据。系统管理主要包括:主机系统管理、网络管理、数据库管理、应用系统管理、安全管理等。而且要支持集团公司的系统管理能够与各省的系统管理实现互联,即可实现部分垂直管理。

【参考文献】

[1]王萍,宋雪雁.电子档案管理基础[M].清华大学出版社

[2]马永飞主编.文书与档案管理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12.

[3]冯惠玲,张辑哲.档案学概论(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5]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交易项目工作简报第I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2008年1月10日

第2篇:档案系统管理办法范文

论文摘要:从邢钢ifs(industrial & financial systems)系统构成情况、应用实效、应用中仍需注意的问题三个方面简要介绍基于信息化的ifs系统在钢铁企业设备管理中的应用情况。 

 

一、前言 

 

企业的设备管理是指企业根据经营方针和目标,从设备的调查研究入手,对有关设备的规划、设计、制造、选购、安装、调试、使用、维护、大修改造、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相应地进行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管理活动的总称。随着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改革的深入,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在逐步提高。建立新型的适合企业现状的设备信息化管理方式就成了企业领导者必须面对的课题。而对新的企业设备管理理念,新的信息技术手段的需求在这些大型企业里也显得更为迫切。在此前提下,企业设备管理的信息化就成了企业信息化道路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必然选择[1]。 

针对这一要求,邢台钢铁集团引进了一套基于信息化的设备管理ifs 

系统,本文简单介绍了这一系统的应用。 

 

二、ifs系统 

 

ifs系统就是要以最少的代价,延长设备良性运行周期,降低资产的更新费用和续增资本,从而降低制造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系统主要功能模块包括设备管理、工单管理、pm(预防性维修)管理、文档管理、库存(基本档案)、设备和工单成本分析、nc-ifs库存接口、nc-ifs维修材料出入库成本分析、相关查询统计报表等[2]。 

(一)ifs系统设备分层和人员角色分配。根据系统要求进行了设备分层工作,对邢钢几十万台套设备按照设备的物理和逻辑关系建立了连接关系,建立起图形化设备结构;目前邢钢的设备编码按工艺流程进行以下分类:以xg-jh开头的设备为焦化设备、以xg-sj开头的设备为烧结设备、以xg-lt开头的设备为炼铁设备、以xg-bh开头的设备为白灰设备、以xg-xc开头的设备为线材设备、以xg-lg开头的设备为炼钢设备、以xg-dl开头的设备为动力设备、以xg-zy开头的设备为制氧设备等。 

对系统管理人员、业务领导、维修作业长、设备工程师、设备信息员和维修岗位工等各种角色进行了详细分工并进行角色权限的分配,最终确定各种用户的角色和职责。 

(二)ifs系统管理制度。为了充分利用好ifs系统,实现以流程和制度规范设备管理,制定了严格的系统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自系统上线以来,已对ifs系统管理办法进行了四次大的修订,尤其是第四版管理制度,修订幅度很大,管理要求更高,对于未按制度要求执行的进行考核。每月通报各单位ifs系统运行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并请各单位认真对照通报内容、ifs系统管理制度,查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及时改进。 

 

三、ifs系统应用实效 

 

ifs系统自投用以来,为邢钢的设备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变化: 

(一)设备管理的透明性和可监控能力大大增强。由于ifs是基于公司统一的服务器建立起来的一种网络服务,根据不同的系统授权,可以实现公司、分厂、作业区等逐级监控网络,对于某些重要设备的运行状态,管理部门可以了如指掌。管理的透明化,使设备管理过程得到全方位的监控,一切问题大白于网络,使得管理的要求和精细化程度得到了提高。 

(二)设备维护检修档案得到严格细致的记载。根据ifs流程规定的输入内容,一张工单具有许多诸如故障描述、处理方式、责任人、备件消耗、检修成本等重要基础信息,这些信息的记载不仅为设备运行勾勒出清晰的轮廓,而且为今后基于某个设备的故障和检修,提供了极为珍贵的历史档案资料,对于加强设备状态分析、避免同类故障,创造了积极的条件。 

(三)资产成本意识更加突出。由于系统对于材料费用都要进行记载,并进行模拟过账,我们可以通过系统的统计资料,对比各系统的检修成本,不仅折射出各系统的管理水平,更主要是使所有材料消耗与检修一一对应,使基于设备、作业班组、员工的成本核算成为现实。 

(四)预防性维护的意识显著增强。上线后显著的收获是通过建立pm维护计划和基于日历和事件触发的工单(wo),使长期以来一直推广而成效不够直观的点巡检工作,变得更加规范。 

(五)检修的计划性大为增强。过去无论是周还是月度计划检修都很难实现。ifs上线后,利用工单的父子结构将一周的计划检修工单建立成一个工单,一旦计划项目无法兑现,则整个工单无法关闭。不按时完成工单要进行严格的考核。这样,迫使设备管理系统从计划的拟定到实施都更加慎重,计划的制定更具科学性,计划检修项目的完成也成为必然。 

 

四、ifs系统应用中需注意的问题 

 

(一)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在熟练掌握ifs技术的基础上,还需进一步转变观念、运用新的工作方式,即在ifs系统上提出问题、跟踪问题、处理问题、分析问题。我们不少设备管理人员仍沿用原有工作方式,不会利用ifs系统提供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 

(二)设备关键指标有待继续稳定、提高。有些设备指标不稳定,波动很大。如故障停机率,本来一段时间内很稳定,但说不清什么时候会突发一次大的故障,导致整体指标严重下滑。这从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对设备控制能力还不够强。原因大致有两方面:一是设备操作、维护保养、点巡检、检修等众多环节中某个因素控制不好,均能导致故障的发生。二是对设备本身运行客观规律掌握不清。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如一地坚持“求精、求细、求实”的设备过程控制管理理念;必须坚持不懈地探索设备本身运行客观规律。 

(三)系统有待进一步开发。系统自投用以来这四年多的时间里已经积累了大量的基础数据,有待进一步开发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挖掘数据潜力,以发现设备运行的客观规律,从而做到提前预防和维护,降低设备故障率,使设备发挥最大效能,更好的服务于生产。随着系统的深入运行,用户的需求也不断提高。只有不断开发完善,增加新功能,赋予新内涵,系统才有活力。另外要与软件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及时吸收、引进本领域先进的技术,保持系统的先进性。 

(四)人才的使用和培养需进一步加强。再好的系统,没有优秀人才的支撑,终归会走向失败。仍需进一步加强人才的培养、团队建设,要培养一大批既掌握erp系统又熟悉企业管理业务,这样就能把erp系统的先进理念、管理方法和企业的管理业务特点有机的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第3篇:档案系统管理办法范文

一、目的意义

高危婴幼儿(以下简称高危儿)分级分类管理是儿童系统管理的重要内容,对降低残疾儿的发生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健全儿童保健管理体系,提高儿童保健管理质量,使高危婴幼儿能得到更加及时、系统的干预与治疗,以进一步提高全区儿童健康素质。

二、管理范围

区妇幼保健所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门诊要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项目,在体检过程中按照高危婴幼儿分级分类标准进行筛查,对筛查出的高危婴幼儿及时列入高危儿专案管理,建立高危儿管理档案,并把相关体检内容记录到《儿童保健手册》上。

三、管理职责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加强高危婴幼儿保健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家长对高危儿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告知家长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的程序。按要求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在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工作中及时筛查出高危婴幼儿,并根据情况及时指导、治疗及转诊。

(二)区妇幼保健所

1、接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高危儿,并做好高危儿登记工作。

2、开展高危儿的筛查工作,对高危儿实施早期干预指导。

3、对于不能治疗或治疗效果不佳的高危儿应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诊治。

4、定期召开例会,通报高危儿转诊情况,同时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高危儿系统管理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高危儿的诊治水平。

四、管理措施

(一)专案管理

对筛查出的高危婴幼儿列入专案管理。区妇幼保健所统一刻制高危儿管理专用印章,发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高危婴幼儿的《儿童健康手册》上盖章标记,并根据情况进行干预指导及转诊。

(二)分级管理

根据高危儿分级分类标准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1、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Ⅰ类高危婴幼儿进行专案管理。区妇幼保健所接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高危儿,同时对Ⅱ类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Ⅲ类高危儿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诊治。

2、经专案管理病情明显好转或治愈的高危儿,应及时结案转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系统保健管理。

3、对于社区门诊不能治疗或治疗效果不佳的高危儿应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进行干预与治疗。

(三)转诊管理

区妇幼保健所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门诊对于其不能治疗的高危儿,应及时填写高危儿转诊登记本和“高危儿转诊通知单”,一联“通知单”交给家长,嘱其及时携带儿童凭“通知单”前往区妇幼保健所或上级医疗机构儿保门诊进一步确诊与管理;另一联为存根应保留并做好登记。

(四)随访管理

1、门诊随访:区妇幼保健所对转送来的高危儿要做进一步的全面检查,认真做好登记,根据高危婴幼儿收案标准、管理办法和结案标准进行管理。在收案管理期间,督促高危婴幼儿按系统管理要求,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定期健康检查。经过治疗明显好转达到社区收治水平的高危儿,及时转回社区,并做好衔接和指导,对于门诊不能治疗或治疗效果不佳的高危儿应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2、电话随访:对于转至上级医疗机构治疗的儿童,区妇幼保健所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于转诊两周内进行电话随访,并做好登记。

(五)信息管理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高危儿转诊治疗期间,应按系统管理要求进行定期健康体检,并于每次体检后及时将体检信息及转诊治疗期间体检信息录入“市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参与高危儿管理的儿童需做好信息登记,并于每月10日前汇总情况向区妇幼保健所上报“高危儿管理月报表”。

第4篇:档案系统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 会计电算化;安全问题;对策思考

[中图分类号] F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06-0190-03

[作者简介] 刘 斌,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会计师,研究方向为财务会计;

彭志远,农行江西省分行会计师,研究方向为金融与会计。(江西 南昌 330008)

一、引言

会计电算化是以电子计算机为主的当代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应用到会计实务的简称,是由电子计算机代替人工,实现记账、算账、报账、查账以及部分需由人脑完成的会计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判断乃至提供决策的过程。基于它本身的特点,与原始的账本相比,具有运算速度快、存储容量大、高度数据共享、检索查询速度快捷、制作报表容易、数据分析准确等特点。它的使用可以节约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

我国财务信息化工作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到如今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风雨历程,财务信息化已经形成了政府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厂商竞争有序的格局。财务信息化的普及使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迈上了新台阶。加入WTO后,我国企事业单位对财务信息要求越来越高,已经从财务电算化的核算型阶段向信息化、管理型阶段转型。随着会计电算化的发展,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并越来越被广大会计电算化工作者所重视。

随着会计电算化由会计核算型阶段,向信息化、管理型阶段转型,会计信息处理技术与企事业单位管理活动日益紧密结合,会计数据处理由单纯地以“处理”为中心转化为对“信息”的高质量和实时高效的追求。而因特网的出现和日益普及,也标志着会计电算化新的一场革命的到来。与此同时,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构建、维护一个安全稳定的会计电算化系统越来越被广大会计电算化工作者所重视,因为只有构建在安全稳定的平台上的会计电算化系统才能实现我们对信息高质量和实时高效的追求。

二、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问题分析

(一)工作环境、硬件、网络、数据库等安全问题。工作环境的安全问题主要包括:办公室的安全保卫措施,如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计算机工作区域、防止设备被盗、防止设备用于其他方面等;计算机运行所需要达到的冷、热、湿度,防雷击、防静电;防断电控制措施,即断电后的延时保护功能。硬件方面的安全问题主要指各种设备的性能,尤其是服务器处理能力、存储容量、运行速度等。网络方面的安全问题主要指网络安全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网络资源的共享程度等。数据库方面的安全问题主要指数据库稳定性、可靠性和加密措施等。

(二)财务软件本身的安全性能。市场上财务软件可谓百花齐放,有些单位还使用自己开发的软件,但是各软件的水平参差不齐。一些软件的安全性与保密性上存在着某些问题和不足,使得舞弊者有机可乘。财务及管理软件在开发过程中就有一定的安全设计,但不同软件之间的性能差异较大,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第一,有的软件没有写盘过程发生异常情况(如断电)的保护与恢复措施;第二,很多软件没有对操作人员暂离岗位时未退出的处理界面或查询界面进行保护,从而可能被人冒用原操作员名义进行数据处理或窃取机密信息;第三,各种软件对权限细分的程度大不相同。第四,关于操作员姓名、权限与口令的存储方式,有的软件未进行任何加密,稍微懂数据库知识的人即可直接打开数据库进行修改,这给数据安全带来一个极大的隐患。第五,一些商业软件为了占领市杨,为用户提供修改以前年度账目等功能。

(三)会计电算化制度建设中的问题。会计电算化的管理制度是保证实现会计电算化安全、准确、可靠的先决条件。不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不但不能很好地发挥会计电算化的作用,反而有可能造成会计工作的混乱,甚至给企事业单位和国家造成损失。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相同的数据只需输入一次,不同的部门之间实现数据共享,经济业务的处理由计算机统一进行,如果操作员是同一个人的话,则意味着会计业务由一人经手,有可能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必须对会计电算化系统用不同的控制方法和技术,建立更严格更完备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才能保证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可靠性。对系统硬件、软件、数据和信息进行保护和保密,只有通过各项有关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来保证。

(四)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中的安全问题。企事业单位实现了会计电算化后,应对原有的组织机构进行适当的调整,以适应计算机会计系统的要求,必须根据软件特点,结合自身管理要求,对系统运行的安全进行全面规划和控制。其主要内容是权限的分配与控制,一般包括:第一,系统管理员与财务业务主管的分工。通常系统管理员拥有最高权限,但是他的权限仅限于系统管理而不能拥有任何财务及业务权限,主管人员拥有财务及业务管理权限但是不能直接进行数据库后台操作;第二,数据备份与权限。备份控制的关键是及时备份、妥善保管、防止外流,而恢复控制的要点是只有在万不得已的必要时刻才进行恰当的数据恢复,所以一般人员均不授予备份与恢复权限。第三,科目、部门、项目分工的设置。在某些情况下,特定会计科目、特定部门或者特定项目的业务处理和数据查询只能向特定人员开放,这就需要按这些特定标志对操作员进行授权。

三、会计电算化系统安全防范的对策措施

(一)加强场地、硬件、软件环境与网络的安全防范。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计算机必须放在财务部门和指定的业务部门;企事业单位用于计算机会计系统的计算机应尽可能是专用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电算化系统的设备上机操作;不得私自拆卸机器;和外部网络互连必须经由防火墙,工作站不能擅自和其他网络互连,以防止系统遭受外界侵挠;机房各种计算机设备应妥善保管和定期维护;确保不间断电源的正常工作,保证数据库服务器和工作站有足够的延时保护,且服务器比工作站有更长时间和更有效的延时时间。

采用稳定可靠、适合于商业应用的操作系统;确保同一系统的各种应用软件之间的兼容性;及时升级网络和工作站防病毒设备与软件,保证防病毒和防止非法入侵机制的合理和正常运行;确保后台数据库不被绕开财务软件进行直接访问,不得使用数据库工具对数据库进行直接修改;在财务软件系统中,按会计核算的要求分配操作权限,设置口令,保持口令的唯一性和保密性。

选择好的财务软件,从源头上进行控制。企事业单位在实行电算化时,必须结合企事业单位自身的特点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选择适合的财务软件。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主要由财政部1994年颁布执行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等。另外还必须注意系统权限设置、安全性和保密性等关键因素。如果企事业单位自行开发会计电算化系统,也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机关和部门制订的标准和规范,包括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开发和审批过程、合格的开发人员、系统的文件资料和流程图、系统各功能模块的设计等等。

加强网络安全控制。网络对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提出了比单机系统更高的要求,需加强以下几方面的控制。1.用户权限设置:从业务范围出发,将整个网络系统分级管理,设置系统管理员、数据录入员、数据管理员和专职会计员等岗位,层层负责,对各种数据的读、写、修改权限进行严格限制,把各项业务的授权、执行、记录以及资产保管等职能授予不同岗位的用户,并赋予不同的操作权限,拒绝其他用户的访问。2.密码的设置:每一用户按照自己的用户身份和密码进入系统,对密码进行分组管理,避免使用易破译的密码。对存储在网络上的重要数据进行有效的加密。

(二)加强病毒的防范和控制。防范病毒最有效的措施是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并严格执行防范病毒管理制度,具体包括:软件,软盘及计算机系统的采购和更新要通过计算病毒检测后才可使用,专机专用。禁止在工作机上玩游戏,建立软盘管理制度,防止乱拷贝软盘;安装防病毒卡和反病毒软件;定期检测并清除计算机病毒,采用网络防火墙技术。

(三)建立和完善会计电算化的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下列几方面的内容:1.各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确定各种人员的职责范围及其考核办法。2.安全保密制度,制定口令密码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机房、保卫、数据资料安全等方面应遵循的制度。3.机器操作管理制度,规定应遵守的机器操作过程和应注意的事项。4.数据管理制度,规定输入、输出、存储、查询、使用数据应遵守的制度。5.系统维护管理制度,规定系统维护的申请、审批。6.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电算化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切实可行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度制定后,只有有效的执行才能发挥它对工作的促进和制约作用。这需要单位与部门主管首先重视并倡导制度与各项规范在工作中的贯彻与应用,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使日常工作制度化,从而建立规范有序的业务流程和管理模式,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财务及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

(四)加强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组织控制,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建立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首先要有恰当的组织控制。组织控制的最基本要求是达到恰当的职责分离,使系统中的有关人员正确、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并能有效地限制和及时发现错误和不法行为。目前,由于我国各类企事业单位规模、管理方式及发展方向不同,因而电算化系统的组织机构设置也不同。各单位有权自行选择,但不管什么组织机构设置,都必须贯彻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在计算机会计系统中,不相容的职务主要有系统开发、发展的职务与系统操作的职务;数据维护管理职务与电算审核职务;数据录入职务与审核记账职务;系统操作的职务与系统档案管理职务等。企事业单位为防止舞弊或欺诈,应建立一整套符合职责划分原则的内部牵制制度,同时,还应建立起工作岗位轮换制度。

1.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建立多级备份机制。电算化会计的档案管理主要是指打印出的各种凭证、账簿、报表、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软盘及其他存储介质,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他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管理是实行会计电算化后会计工作连续进行的保障,是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维护的保证,是保证系统内数据安全与完整的关键环节,也是会计信息得以充分利用的保证。

会计档案管理的具体做法是:(1)对由原始凭证直接录入或手工录入计算机的会计凭证,均应由计算机打印输出,记账凭证上应有录入人员的签名或盖章,稽核人员签名或盖章,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收付款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打印输出生成的记账凭证视同手工填制的记账凭证,按《会计人员工作规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立卷归档保管;(2)应保留现金、银行存款订本式日记账,手工登记账簿与计算机生成账簿并行;(3)对一般账簿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月、按季或按年打印,发生业务少的账簿可满页打印;(4)总分类账可用“总分类账本期发生额及余额对照表”替代;(5)对存有会计信息的磁性介质改其他介质,在未打印成书面形式输出之前,应妥善保管并留有副本,以便在电算化系统出现故障时进行恢复,这些介质都应视同会计资料或档案进行保存;(6)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的全套文档资料,视同会计档案保管。

在网络环境下,数据通常可分层次地采用以下几种备份:

财务及管理软件系统自动备份:虽然自动备份会消耗系统资源,过频繁的自动备份将影响系统运行的效率,但是必要的自动备份可以弥补用户自动备份不足所产生的损失。通常应该在两种情况下设计自动备份:一是定期性自动备份如每月一次,二是数据更新时强制性自动备份,特别是大量输入、记账、结账时的备份,是必须进行的工作。

系统管理员定期集中数据备份和账套主管日常数据备份:这是用户自主进行的备份工作。此种备份除了应遵循前述关于软件安全设置要点之外,还要注意做到勤备份、少恢复。任何恢复操作必须有明确的书面记录,记载数据恢复的原因、恢复时间、恢复人和用以恢复的备份数据详细情况。数据的备份应分别存在三个以上地点,并由专人保管,贴上写保护标签并用印章或封条签封,并定期进行转储。硬盘和正式备份介质不得外借,严防备份数据的外流。备份数据不能直接修改、删除,保证备份数据的完整性。

服务器双机备份:即在后台建立双机数据库服务器系统,进行系统热备份,在发生故障时,服务器自动切换,保证在一般故障情况下服务器系统的不停顿工作,这在多账套、多部门应用以及远程网络服务条件下保持数据库不间断服务尤其重要。

2.禁止反记账与反结账。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在财务软件中,会计资料输入计算机并经审核记账后,不能修改,如需修改,则需要重新输入一张红字冲销凭证和一张正确凭证,再据以记账,这种处理方式对修正内容、修正理由及相关责任人都留下了记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信度。但有些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企事业单位,常常采用反记账与反结账办法修改会计数据。反记账与反结账就是将已经记账或已经结账的会计数据恢复到记账或结账前的状态,然后对已输入且已保存的记账凭证再作修改、插入和删除操作,并使已输入凭证的凭证号顺序重新排列。这样做,其会计账簿的真实性难以保证,也无法给审计留下任何线索,故应要求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与《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填制、登记、更正。

3.加强企事业单位会计电算化的内部审计。电算化内部审计是内部会计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对其他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因而是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通过电算化内部审计,可以发现各种控制手段的弊端,找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在系统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应有内审人员参与,定期检查和测试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工作情况,参与制定和监督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建议修改或选择会计软件。

综上所述,影响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因素很多,安全问题也因事而异。用户在实施会计电算化的过程中,首先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其次应加强管理,从根源上杜绝隐患,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笔者认为,只有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都到位,才能保证整个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参考文献:

第5篇:档案系统管理办法范文

几年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重视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盐城市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和软件系统开发建设的投入,加快了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电子化建设步伐。

1.争取支持,抓机构建设,将档案管理工作与其他经办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各科室明确一名档案管理兼职人员,负责各科室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收集和整理。

2.加大经费投入,提供物质基础,建立档案室、阅档室,购置了金属密集架、防磁柜、计算机、扫描仪,配备了吸尘器、灭火器和温湿度计等应有设备和用品,档案库房达到了“八防”要求。

3.制定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流程,档案管理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档案管理分类方案。

4.夯实基础,抓规章制度建设,制定实施了《档案员岗位职责》《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保管管理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统计、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借阅制度》《设备维护使用制度》。

5.开展培训,抓电子档案管理人才建设,为使档案管理人员尽快熟悉档案电子化管理和使用技术,成为档案管理的行家里手,我们对档案人员实施全员培训,多次邀请市档案局专家授课和现场专业指导,力求尽快适应档案工作的需要。

6.策划需求,抓软件应用系统开发,我们与专业软件公司共同开发了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档案查询信息系统,实现了将大量传统的纸质档案信息转换成数字化、电子化档案信息管理的质变。

二、拓展领取养老金人员档案电子化建设

近几年,盐城市随着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和并轨工作的进一步深化,越来越多的退休人员脱离原企业管理,由于盐城市社区平台建设不到位,致使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无人管理的现象突出。目前,盐城市社会保险档案服务中心已接收保存的企业退休人员档案30万人,随着退休个人存档数量的与日俱增,传统的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方式已不适应时展和民生所需、所盼的要求。要想使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不失真、不失密、不丢失,更好地履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职责和使命,就要坚持不懈创新,就要通过档案电子化管理技术解决好保真、保读、保取、保密、保存的难题。我们借用了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电子化建设的思路,在科学论证的前提下,大胆启动了退休人员档案电子化建设工作,完全避免了过去查询人员在频繁查阅、借用档案过程中发生的档案丢失、篡改、磨损、损坏的现象,有效地控制了领取养老金人员篡改档案信息而产生的欺诈养老金问题。另外,还加强数字化、电子化档案信息系统管理。

1.参保职工查询档案方便快捷,原来查一份档案,要在庞大的堆里寻找,劳神费事,往往需要半个小时,工作人员辛苦,职工不满意。现在,只要报上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在计算机中查询,非常方便,只需要5分钟。

2.档案管理是标准化建设的基础工作,通过业务档案达标工作,规范了档案管理,加快了标准化建设进程。

3.在业务实现信息化的情况下,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对保存原始资料有着长远意义。

三、总结

第6篇:档案系统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认真落实水资源开采计划,进一步规范取水行为,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实行地下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地下水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实施<水法>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机井,长期或临时提用地下水资源时,都应当安装智能水表,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珍惜水、爱护水、节约水的义务,对私自提取、浪费地下水资源和拒绝安装智能水表的行为都有检举、控告的权利。

第二章智能水表安装

第四条根据《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所有单位和个人的机井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安装智能水表。

第五条机井智能水表由市政府采购办、水务局统一招标、采购。水务局要按照实施计划,组织做好智能水表的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工作。

第六条市水务局是机井智能水表安装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机井智能水表的统一规划、施工安装和监管使用。

公安、电力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协助市水务局做好智能水表的安装实施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认真做好智能水表安装的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忧患意识和水资源危机意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安装机井智能水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三章智能水表管理与维护

第七条机井智能水表的日常安全运行、管理和维护由机井所有人负责。

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负责查处破坏智能水表正常运行的各类案件。

市水务局各水管所负责对所辖区域内机井智能水表的安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各乡(镇)水利站负责所辖区域内智能水表的安装、维修、维护、技术服务、安全运行和水资源费的征缴及统计上报等工作,对破坏智能水表正常运行的人和事及时查处上报。

第八条市水务局各水管所所长、各乡(镇)水利站站长是所辖区域内机井智能水表安全运行、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水管所、各乡(镇)水利站配备的机井智能水表专管人员,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机井智能水表安全运行和系统管理服务工作。

第九条市水务局各水管所、各乡(镇)水利站配备的机井智能水表专管人员,要对所辖区域内的机井智能水表运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要对智能水表安全运行和维修维护情况建立档案;要对用水情况认真填写水量记录簿,做好智能水表水量充值记录管理;要及时上报智能水表系统管理数据和安全运行情况。

第十条市水务局每年统一对机井智能水表进行一次检查、校验,校验结果作为取水许可证年审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章水资源费征收

十一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提取地下水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地下水资源费的通知》(敦政办发〔〕71号)中的有关规定,按时向市水务局足额缴纳地下水资源费。

第十二条机井所有人要凭卡取水,先购水,后取水。智能水表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后,机井所有人要按照管理、操作程序携卡到乡镇水利站购水,刷卡充值后方可取水。

第十三条凡年起批准新(补)打机井全额收取智能水表购置及安装费,由市水务局组织安装智能水表后方可取水,通过智能水表按实际取水量计征水资源费。

第五章相关责任与处罚

第十四条机井所有人必须按照市水务局的要求及时安装智能水表。凡在规定限期内不安装的,由市水务局按照该机井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并依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封闭取水机井。

第十五条机井智能水表移交给机井所有人后,出现运行不正常的,机井所有人应及时向智能水表专管人员告知,智能水表专管人员要及时联系人员做好设备维修工作。

智能水表运行一年以后出现故障,由智能水表专管人员及时协调维修,维修费用由机井所有人承担;机井所有人拒绝维修或即不维修也不更换的,由市水务局按照该机井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

第十六条凡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拖欠水资源费的,依照《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由市水务局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凡擅自改动、拆卸和损毁机井智能水表,造成智能水表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由公安、电力等部门协助市水务局依法查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

对超越水表设置旁通管或以其他方式窃水的,由市水务局责令机井所有人限期改正,除按测算的窃水量补交水资源费外,由公安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凡违反本办法拒不接受处罚的,由市电力部门对该机井实施停电、拆除机井用电线路,由市水务部门吊销取水许可证,并由公安、电力、水务等部门组成封井工作组,封闭该机井。

第十九条各水管所、各乡(镇)水利站配备的机井智能水表专管人员要切实做好机井智能水表的具体管理工作。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水务局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智能水表被拆卸,既不知情又不上报的;

(二)智能水表被盗,既不知情又不上报的;

第7篇:档案系统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森林资源;管理;利用

中图分类号:S71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3)-04-0218-1

0 前言

森林资源是非可再生资源,这些资源如何进行管理和利用,成为各个国家亟待解决的问题。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之后,森林可持续经营成为各国森林资源管理的行动指南。许多国家正在积极探索适合本国森林资源发展的新管理模式和技术,还包括对森林法的修改,并且完善森林作业规程、技术,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试验区,制订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与指标。这些积极的措施加强了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提高了森林利用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都明确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我国森林法很好的限制和杜绝了森林资源流失,对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1 相关理论体系

目前,通过各个国家实践经验、教训,有些理论和技术是得到国家所认可的。其中包括的理论主要有:森林近自然经营、森林生态系统管理和最佳森林经营实践等三个理论。森林近自然经营主要是由中欧国家提出并实施的森林管理理论,其中包含了森林认识论基础;把森林看作是多功能的永续的生态系统经营思想;把生态与经济结合起来培育近自然森林目标;在自然自动力、生物合理性、森林反映能力等基本原则指导下的抚育性森林经营利用技术等。森林生态系统管理是由美国提出的以森林动态管理为核心的管理理论,这个理论还没有成熟的理论体系作为支撑,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它对森林经营管理观念具有深远的影响,正因如此,全球环境基金在此基础上考虑跨部门合作而提出了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理念。最佳森林经营实践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际组织提出的一种管理模式。这个管理模式主要考虑的是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以最佳的经营措施达到森林资源经营的目的,形成最佳最合理的森林结构。这个理论在亚洲乃至美国都有极大的影响。

2 中国森林资源管理动态

2012年11月21~22日中国林业局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汇总会议上重点突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十二五”年均造林任务为基准,评价各省造林任务完成情况;二是改进技术方法,建立外业核查小班图形数据库,为利用全国林地“一张图”开展综合核查工作打好基础;三是以减少外业工作量和减轻基层负担等为目标,就明年改进综合核查方法进行了研究。国家林业局各直属调查规划设计院主管院领导、处长,综合核查技术组、专家组成员等参加了会议。

为做好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伐区调查设计和伐区作业质量检查(以下简称“两项检查”)工作,资源司2012年12月17~20日在哈尔滨召开2012年“两项检查”工作会议。

会议首先汇报了2012年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况和“两项检查”工作情况,同时,与会代表针对当前伐区调查设计和伐区作业质量存在的问题,重点就如何进一步改进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提高“两项检查”工作成效等进行了热烈的认真讨论。

最后,概括分析了当前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林木采伐管理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肯定了“两项检查”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在此基础上对如何进一步做好“两项检查”工作等提出了具体意见,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为分析研究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企业法人对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严肃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加快国有林区发展的责任意识,2012年12月21日,国家林业局在长春举办了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局长森林资源管理培训班。

3 提高森林资源管理建议

3.1 强化森林资源管理的职责

根据实际森林资源管理情况,笔者认为森林资源管理主要有以下职责:第一,周期性的进行森林资源的调查工作,进行合理规划和设计工作。调查中要掌握资源的有限数据和最新数据以及一些与之相关的信息,检测资源动态,为林业主管部门的策划、计划、决策提供依据。第二,监督森林经营管理方案的实施。森林经营管理方案的实施是保证森林资源有效增长的根据。森林管理相关部门对执行情况以及效果,方案质量和存在的问题具有监督的责任。第三,加强林业执法部门管理。林业执法部门要坚决与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分子做斗争,同时要监督林业法规的实施工作,加强林政管理。严格执行《天保工程实施方案》规定,对那些不履行其职责,由于失职、渎职而造成森林资源受到破坏的,将追求其法律责任。

3.2 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体系

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体系,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严管林”的工作方针,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第二,要尽快实现森林资源档案的科学管理。档案的管理要保证其客观性、准确性和可靠性,要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

4 小结

第8篇:档案系统管理办法范文

京国土房管市二〔2002〕1128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社会监督,推动房地产经纪服务诚信体系的建设,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建设部《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市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系统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系统构成

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和《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持证人信用档案。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系统由身份信息系统、提示信息系统、警示信息系统和良好信息系统构成。

二、下列信息记入身份信息系统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身份信息

1.房地产经纪机构登记注册的基本情况;

2.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核准事项;

3.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年审或其他周期性检验的结果;

4.国土房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依法登记的其他有关房地产经纪机构身份的情况。

前款规定的信息包括登记、变更、注销或撤消的内容。

(二)、《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持证人身份信息

1.《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持证人基本情况;

2.《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持证人执业情况;

3.国土房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依法登记的其他有关《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持证人身份的情况。

三、下列信息记入提示信息系统: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提示信息

1.因违法行为受到罚款、没收或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的;

2.未通过资质年审或其他周期性检验的;

3.不按规定执行挂牌公示制度的;

4.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时收取佣金未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的;

5.房地产经纪合同无《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持证人签字的;

6.房地产经纪广告未载明机构名称、资质证书号码的;

7.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时,未查验出租人及承租人的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并保留复印件,或居间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的;

8.从事房屋租赁居间业务时,未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告知房屋出租人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

9.从事涉外房屋租赁居间业务时,未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告知房屋出租人办理涉外安全审查手续的;

10.从事外地来京人员房屋租赁居间业务时,未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告知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及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的;

11.从事房屋租赁业务时,未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相关手续办理责任方的;

12.从事存量房买卖经纪业务时,未查验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件并保留复印件,或居间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的;

13.从事存量房买卖经纪业务时,房地产经纪合同没有明确标明房屋售价或售价范围、各项税费标准、佣金标准及支付责任方的;

14.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房地产经纪合同约定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15.国土房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通报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持证人提示信息

1.被依法收回《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的;

2.同时在两个以上(含)房地产经纪机构执行业务的;

3.所承办或签署的房地产经纪业务有第三条第一项中第7至14类违法行为的;

4.国土房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通报的其他违法行为。

四、下列信息记入警示信息系统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警示信息

1.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给予吊销营业执照、撤消资质证书处罚的;

2.因严重违法行为未通过资质年审或其他周期性检验的;

3.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受到罚款、没收或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

4.因违法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其他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危害房地产交易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

(1)、允许其他组织或个人以本机构的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

(2)、虚假广告、提供虚假信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3)、采取胁迫、欺诈、贿赂和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4)、向当事人收取佣金以外的酬金或非法赚取差价的;

(二)、《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持证人警示信息

1.因严重违法行为被收回《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的;

2.对执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严重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3.因严重违法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采取胁迫、欺诈、贿赂和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向当事人收取佣金以外的酬金或差价及有其他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危害房地产交易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

五、下列信息记入良好信息系统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良好信息

1.受到市级以上行政机关表彰的;

2.两年无有效投诉的(有效投诉,是指被投诉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投诉所涉及的业务中有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

3.有关消费者书面表扬或感谢优质服务并经国土房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核实的;

4.国土房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认为可以记入房地产经纪机构良好信息系统的其他行为。

(二)、《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持证人良好信息:

1.受到市级以上行政机关表彰的;

2.执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连续两年无有效投诉的;

3.有关消费者书面表扬或感谢优质服务并经国土房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核实的;

4.国土房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认为可以记入《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持证人良好信息系统的其他行为。

六、宣传公示制度

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实行公示制度,房地产经纪信用信息将上报北京市政府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部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其中警示信息系统和良好信息系统的信息,通过北京市国土房管局网站(bjgtfgj.gov.cn)、、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信息网(bjfdc.gov.cn)、、放心中介网(fxzj.com.cn)、、《北京房地产》杂志及其他授权报刊、网站对外公示。

第9篇:档案系统管理办法范文

一、核算中心工作职责

1、协助报帐单位编制预算,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好报账单位的各项资金,确保报账单位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2、统一办理和审核报帐单位的财务收支。办理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结算,办理经费的拨入、支出、往来款项的收付等业务。监督管理报账单位各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支出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财经秩序,防止资金的浪费、挪用和挤占。

3、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统一为报账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对原始凭证合法性的审核、账务处理等财会事务。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保证核算操作规范合法达标。

4、统一编制会计报表,为报账单位和各部门提供财务报告,并提供各种会计服务,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接受报账单位对会计事项的查询和资金核对等。

5、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的各项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知悉情况。

6、负责报帐单位收费票据的领取、保管、分发和核销。为报账单位保管会计档案。

二、核算中心工作守则

1、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理财,认真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会计服务业务中知悉的报帐单位经济(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报帐单位示意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予以拒绝。

4、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直至完善,方可受理。

5、对报帐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三、核算中心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一)、核算中心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监督、指导、管理核算中心的各项工作;

2、组织核算中心人员学习法规制度和业务知识,以及思想教育;

3、负责向主管领导及上级领导报告工作信息;

4、管理报帐单位资金的收取、储存和使用,调度资金;

5、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6、负责有关财务审批事项,控制资金的合法使用;

7、熟悉掌握核算中心的运作情况,研究报帐单位的收支政策,并提出优化收支结构的政策性建议;

8、完成本局及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协调部门关系。

(二)、核算中心副主任(兼会计主管)主要职责:

1、协助主任管理核算中心工作,组织学习法规制度、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2、具体办理核算中心的有关行政事务,管理核算中心日常业务工作;

3、负责审核报帐单位收支凭证,以及各项申请、报告和有关财经事项等;

4、负责建立制订核算中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报帐单位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的编制进行审核把关;

5、纠正和制止违反财经法规制度行为和不执行预算计划以及违反财经纪律的不良行为;

6、督促检查指导核算中心开展业务工作,确定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的分工,指导开展业务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7、掌握核算中心的各种信息资料,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核算中心审核员(兼总会计、会计档案、票据、核算系统管理)主要职责

1、协助主任、副主任管理核算中心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法规制度、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2、负责审核报帐单位各项收支凭证、委托单和有关财经事项等;

3、负责监督执行核算中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报帐单位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的编制进行审核;

4、纠正和制止违反财经法规制度行为和不执行预算计划以及违反财经纪律的不良行为,以及规范计算机和财务软件的使用和管理;

5、做好票据的购买、保管、发放、回收、核销等工作,负责管理存档的会计档案资料,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6、负责计算机录入会计凭证的审核和帐务结账工作,以及计算机和财务软件的维护工作,确保安全运作;

7、检查指导会计组、出纳组开展业务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8、掌握核算中心的各种信息资料,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核算中心会计员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制度,依法行使职权,规范办理会计业务;

2、负责指导报帐单位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计划方案,并将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及时汇报,编制各种会计报表、预算报表和决算报表,并对报表的真实性负责;

3、拒绝受理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对不规范的原始凭证一律予以退回更正、补充。对违反财经法规制度的一切经济收支,一律不予受理;

4、负责依照法规在计算机上录入记账凭证,进行帐簿登记工作,正确按会计制度办理核算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款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按电算化的管理规定进行工作;

5、会计年度内保管会计档案资料,负责财务稽核工作;

6、维护财经纪律,监督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对报帐单位的帐务和资产进行核算和监督。认真做好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为报帐单位开展业务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7、为报帐单位提供预算决策,对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分析,编制分析报告;

8、负责向报帐单位通报财务状况。接受审计、税务机关和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档案资料;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出纳员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规定,根据审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好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任何一切支付,必须以处理完善的凭证为依据。否则,均予以拒绝。

2、登记好银行日记账。对未达账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存款账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

3、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收入支出票据逐日逐笔登记帐务,并按计算机管理规定操作。按时记帐、结帐交付单据。

4、做好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保管保密工作,确保流动资金的安全,尽可能减少现金的提取。如因工作不慎而使单位蒙受损失时,要负赔偿责任,遵纪守法,不得挪用、侵占公款,否则依法追究责任。

5、保管好所管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据等,按银行票据管理办法和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办事。

6、出纳人员将所有的支出凭证复核,必须是经会计主管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公章是否与印鉴卡相符,查清确认真实准确后方能支付。

7、凡经审核后报销的发票原则上以转帐支票或网上银行形式支付,未经审核人员审核的支出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擅自办理任何形式的支付业务。

8、支付款项必须由领款人在凭证上签字,支付后加盖“付讫”章和出纳员印章。及时与会计组核对帐款是否相符。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财产核算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单位财产管理,避免国家财产的流失,管好、用好公有财产,发挥应有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本办法所指的财产,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专用设备在800元以上(含800元)列为固定资产核算。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2、对单位原有的财产进行清理,登记造册,落实专人负责。发现盘点损失或盘点盈余财产,应报告单位领导,研究处理。

3、对单位新购买财产,必须由实物验收人验收,验收无误后进行登记,单位财产要全部登记造册,由专人保管,建立财产的保管、领用、交还等制度或办法,对领用财产进行分类登记,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谁归还。

4、在每年的年底,应由核算中心工作人员会同单位有关人员对财产进行盘点清理,做到实物与帐册相符。

5、对有人员变动的,要将保管、使用的财产移交,不能出现无人使用、无人管理的财产。

6、使用人员要珍惜爱护国家财产,尽量保证其使用价值的完好,为做好工作提供条件。对造成资产损坏、损失和浪费的,区别情况作出处理,属于责任事故造成损失的,应由责任人予以全部或部分赔偿。

7、大额财产的修缮、更新,须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批,报核算中心审核。

8、财产的调拨、变卖、报废必须登记造册,由单位负责人审批,报核算中心审核,处理所得收入应作为单位其他收入记帐。

9、财产不允许出借、出租、转让。

五、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使用管理,保障计算机正常运行及会计资料安全,提高使用效率,按《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操作,正确使用计算机,特制订本制度。

1、认真执行上机操作规程,遵守注意事项,按岗位分工和系统授权处理会计业务,不得越权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置。

2、计算机要专机专用,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不允许无关人员操作。

3、会计用计算机出现硬件、软件故障,不得自行拆卸检修,立即报系统管理员派专人或联系软件供应商处理。

4、操作人员要做好电算会计的安全。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得将硬盘内的数据删除;本单位软盘或光盘不得带出,使用时注意保护数据安全性;使用外单位软盘或光盘,要先进行病毒监测,发现病毒立即封机并及时上报系统管理员。重要数据资料要及时进行备份,以保持与业务实际一致。一般要求软盘或光盘双备份,异地存放。

5、要加强会计电算数据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机房内的软件、资料等转借或提供给外单位和他人,作废的数据资料要到指定地点集中销毁。

6、不允许在计算机上进行与财会工作无关的操作。不得在计算机上使用游戏软件或非正常使用光盘,防止病毒侵入。

7、计算机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切断电源,注意防火;出入要注意关门,做好防盗工作。

8、对于操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核算中心操作规程

1、单位报帐员将有关收入、支出原始凭证统计、整理粘贴好,分别填写《收入凭证汇总单》或《现金支出报批单》。《现金支出报批单》要经单位负责人批示签字后,由报帐员填报《支出凭证汇总单》,送核算中心审核员审核。

2、审核员根据单位资金情况(预算指标),审核其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符合规定的,由审核员签章确认。属于收入事项的,由审核员将收入凭证汇总单送出纳组;属于支出事项的,经审核员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核算中心主任审批,由审核员交给出纳组办理相关的支出手续。如不符合规定,退回单位报帐员处理。

3、报帐单位需委托核算中心通过银行转款给其他单位时,填写《付款委托单》报审核员批准后予以办理。

4、出纳组收到经会计核算组审核并完备有关手续的收支原始凭证后,再进行复核。如属于报帐单位直接缴入的收入,由出纳在资金帐套录入凭证并由审核员审核后,记入到各报帐单位帐套,并在《收入凭证汇总单》上加盖“收讫”章退回各核算组。如属于报帐单位报销的支出,则与原领备用金一起清算。

5、核算中心收到从财政局拨来各单位款项时,由会计根据财政局拨款明细单,由总会计通过收入分割单将收入划分到各单位,会计据此作为单位的入帐依据进行登记入帐。

6、会计核算组对出纳组传递过来的加盖“收、付讫”章后的原始凭证进行登记入帐、打印报表等帐务处理。

7、核算中心主任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会计核算组、出纳组的工作及帐务进行监督检查。

七、报帐员工作规则

1、单位报帐员必须由专人担任,人员由报帐单位指定,确定后报核算中心备案。如因工作调整更换报帐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核算中心。

2、单位报帐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会计法规和财经纪律,按照《会计法》实施细则办理业务工作。

3、报帐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拟定一个备用金的数额,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报核算中心审批;在使用过程中,及时报帐,并保持备用金有一定的数额;按计划使用,不得透支;收入资金要及时缴存,严禁一切座支行为。

4、认真审核支出的原始凭证,保证原始凭证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的发票或收据。

5、支出凭证必须手续齐备,单位负责人的签字与预留印鉴相符,经手人、证明人或实物验收人签字齐全。

6、报帐员要配合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收支票据和结算款项要当场核对;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或专项支出须银行转帐结算,属列入政府采购项目范围的,要实行政府采购办理。

7、每个月的前5天(节假日顺延)编制会计报表,不办理报帐。报帐单位每月按时领取报表,及时核对,如有疑问,应及时与核算中心核对清楚。

8、妥善保管单位资金手册,严禁涂改、割补。违反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银行帐户管理规则

1、将委托单位的帐务核实,银行日记帐与开户银行余额核对相符后,取消银行帐户,把余额转入核算中心帐户。报帐单位原则上只能保留工资统发帐户,不得再保留其他任何银行帐户。

2、核算中心在商业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帐户”,用于核算各集中核算单位的经费及有关的往来资金;帐户的印鉴应分别由会计主管、出纳保管,实行内部互相牵制。

3、出纳人员负责支票的填写及办理有关转帐业务,并做好支票及印鉴的保管工作,确保资金划拨的安全性,负责银行日记帐的登记,月底与会计和银行核对帐款。

4、每月底出纳人员核对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日记帐余额,对未达帐项进行调节,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银行帐户禁止出租、出借,对每一笔转帐支出,必须有正当、明确的用途,不允许开具无用途的支票。

九、报帐管理制度

1、报帐单位财务收支实行报帐制度。各单位设置报帐员,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报帐事务。报帐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规,遵守财经纪律。

2、报帐单位实行备用金制度。各单位维持日常公务支出所需经费实行备用金制度,由核算中心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金融部门规定的限额确定。在各单位预算和结余资金允许的情况下,按先急后缓、保证重点、保障必须的程序安排资金。备用金的支付使用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3、报帐单位按核算中心规定的时间领取备用金,报帐员要填制《备用金申请表》,按规定办理好单位备用金领用手续,1000元以上大额支出或专项支出须填写《付款委托书》委托核算中心办理银行转账结算,不得现金支付。因特殊需要而预借款项的先填写《借款单》,单位领导批示,报核算中心审核后支付,事毕借款人要及时报帐结清往来款项。

4、报帐单位收取款项要及时缴到核算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座支。各单位根据财力作出计划或预算使用经费,不得透支。

5、报帐单位发生的支出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的发票或收据,自制的原始凭证要符合规定,不得白条报帐。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清楚。填报《现金支出报批单》必须手续齐备,单位盖章,单位法人签字与预留印鉴卡相符。每张原始凭证须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或实物验收人、报帐员和单位法人必须签字齐全。

6、前一笔备用金报帐结算后方可领取第二笔备用金。

十、核算中心报帐程序

凡在核算中心报帐的单位,需预留一张盖有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印鉴片。核算中心发给报帐单位《资金核算手册》,手册填写单位名称、编号。报帐单位在手册上加盖单位印章、法人代表签字,要与印鉴片一致。

(一)、一般报帐程序

报帐单位报帐时,其报帐单据由核算中心审核无误后,记入单位流水帐和资金核算手册。每月1至5日制作报表(节假日顺延),不办理报帐工作,每月6日报帐员领回本单位报表一式三份,核对相符后盖章退回一份存档。若有疑问到中心查询核实。

(二)、收入报帐程序

1、预算外资金收入(这里指除财政预算经费之外的所有收入)。报帐单位在收取预算外收入时,由单位填制解款单直接缴入核算中心银行帐户。并及时将缴款单和有关收据统计好报送核算中心进行登记入帐。

2、预算内经费拨款。正常开支的公用经费、业务经费(或人大批复单位的预算指标)和专项经费财政划拨后,由核算中心在收到预算拨款单后,按收入性质进行分帐分户核算,报帐单位要做到专款专用。

(三)、支出报帐程序

1、工资支出

报帐员统计好本单位工资发放额,报财政工资统发中心,由银行统一。如有发生人员变动,由报帐员办理有关变更手续,核算中心每月定期同工资银行联系,将报帐单位的工资凭据取回进行核对入帐。

2、其他费用支出

报帐员办理报帐业务时,核算中心首先审核其报销发票印章(签名)是否与预留印鉴相符、报销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金额与附件是否相符。审核无误后,办理转(付)款业务并登记入帐,同时记入报帐单位资金核算手册,核减资金结余数,严格控制报帐单位支出,杜绝透支。

十一、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根据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会计档案管理组织形式。会计档案由总会计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主管监督实行,会计员具体操作,档案管理员专职保管。

2、会计档案的管理要达到存放有序、查阅方便、保管安全、完整的要求。

3、会计员核算完当月帐务后,要及时将会计凭证整理装订好,会计报表按单位装订,会计年度终了分别将各单位帐薄打印装订。

4、会计员经手的会计资料在会计年度终了都要整理立卷,填制好封面,编制档案保管清册,移交档案管理员保管。

5、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期限保存。

6、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后按国家规定办法销毁,但未结清债权债务及其他未了结重要事项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结事项终为止。

7、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以防档案资料发生虫咬、潮湿霉烂、丢失等情况。

8、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的,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十二、会计工作移交办法

为了保障财务集中核算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会计工作的延续性,会计档案的完整性,特制定本办法。

1、报帐单位的会计工作移交给核算中心受理,2003年6月30日会计帐务结转2003年7月1日余额数据、出纳资产款项、会计档案等需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工作由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参与,监交人由核算中心主任和报帐单位负责人担任。

2、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帐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长期保存的证照、文件、会议记录、备查簿等。2003年6月30日以前的会计档案存放在原单位保管,由专人负责管理。2003年7月1日以后发生的由核算中心集中保管。

3、报帐单位移交前必须进行全面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报帐单位对移交的有关档案资料列出清单,一式四份,核准后由移交人、接收人双方及监交人签字确认。

5、核算中心派人核实准确报帐单位的财务数据和资产数量,并办理接收手续。接收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流动资金,在核算中心建帐过录会计帐务结转2003年度数据。

6、报帐单位将银行存款(报帐单位现金有余额的应先存入银行帐户)、有价证券移交给核算中心,由移交、接收双方盘点移交,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7、对往来帐的处理,提供往来款项明细清单和债权债务列出祥细清单,应尽可能的减少暂存款、暂付款的余额。对于未了事项要作移交说明。

8、银行支票退回银行,并撤消所开设的银行帐户。原领用的财政票据由报帐单位退回财政局注销。

十三、票据管理规定

1、接收、保管好各核算单位票据领购证,由核算中心统一购买、保管、发放、回收票据,对单位领用各种票据进行审批,并做好各种票据登记工作。

2、对核算单位的票据使用、结存、保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终了前核查报帐单位当月领用的票据,并督促报帐单位及时将各种收入款项存入核算中心银行帐户。

3、做好各单位使用票据计划,保障票据的及时供应。

4、负责做好核算中心有关文件签收、传阅、整理归档工作。

5、做好核算中心各单位会计档案移交、保管、登记工作。

附件:(1)《收入凭证汇总单》

(2)《支出凭证汇总单》

(3)《现金支出报批单》

(4)《付款委托单》

(5)《核算中心内部款项结算单》

(6)《报帐单位印鉴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