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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植物保护的意义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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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植物保护的意义

第1篇:野生植物保护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云南 野生植物 多样性法律

一、云南野生植物多样性概述

生物多样性,按照《生物多样性公约》中所给出的定义,是指所有来源的生物体中的变异性,这些来源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这包括物种内、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换句话说,生物多样性是在所有形态、水平和组合中的生命的变异性。它不是所有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资料的总和,而是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材料及它们之间的变异性。顾名思义,植物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其中的一种类别,是指植物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材料及它们之间的变异性。由于其本身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使得对它的保护往往处于薄弱的初级阶段,很多法律制度都亟待完善。

云南是中国野生植物种类资源和生态系统类型最为丰富的地区,保存有许多珍稀、特有或古老的野生植物类群,是公认的野生植物重要类群分布最为集中、并具有全球意义的野生植物生物多样性关键地区之一。云南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形成了复杂的生态系统与多样化的生境条件,孕育了极为丰富的生物资源。云南省面积39.4万k,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4.1%。而云南拥有高等植物16577种,占全国总数近50%;在14760多种维管束植物中,列为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就有171种,占全国总数的44%。因此被称为“植物王国”。研究云南地区的野生植物多样性,对全国范围内的野生植物多样性的研究提供了样本。

云南省为保护省内自然保护区和其他地方的珍稀植物,出台了一系列的地方性法规,制定了很多有益的制度,为植物多样性的保护作出了很大贡献,然而,近几年来,由于过度采集、不可持续的农业和林业活动、城市化建设、环境污染、土地用途改变以及外来入侵物种的蔓延和气候变化等诸多原因,加之没有专门针对野生植物保护的法律及制度,使野生植物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植物多样性遭到严重的破坏,急需通过法律及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才能更有力的保护云南省野生植物多样性。

二、云南野生植物多样性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对野生植物进行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1998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这是野生植物保护的唯一的专门行政法规;1999年8月4日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公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分I、Ⅱ级;1987年实施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198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批准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1994年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对保护区的建设、管理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都作了明确的说明和规定,是自然保护区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2008年2月26日,由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环保总局合作完成的《中国植物保护战略》正式,以应对植物濒危问题。《中国植物保护战略》后,成为中国野生植物保护管理的纲领性文件。这是在全球的植物种类空前速度消失,生物多样性的维系面临巨大挑战的严峻形势下,为遏止植物的不断灭绝,国际植物园保护联盟组织国际知名专家起草的《全球植物保护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云南省作为我国植物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省政府为了保护植物资源,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这些措施很大程度上保护了植物资源,也为野生植物多样性的保护提供了参考。一是通过地方性立法加大了植物资源保护。1987年以来,先后颁布实施了《云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细则》、《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公布了《云南省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和《云南省珍贵树种名录》等。二是建立健全和规范了植物资源的管理机构。为更细致的保护省内地州的植物资源,在全省各地州市林业主管部门都设立了专职管理机构,配备了管理人员。三是建立了大量的自然保护区,有效保护了野生植物的生境。其中,普渡河、海子坪等11个自然保护区专门以野生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有106个自然保护区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多年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形成全省较为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使90%的典型生态系统和90%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极大地改善了濒危物种的生存状况。除此之外,省政府和一些组织团体也进行了各种积极的探索,开展调查和科学研究,组织开展了全省范围内大规模的野生植物资源调查以及西双版纳、哀牢山、高黎贡山、南滚河等一大批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多学科综合考察和资源调查。为更好的保护野生植物多样性提供了基础。

但是,目前云南省对野生植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制度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缺少专门针对野生植物资源制定的法规或规章,对野生植物的保护散见于其他法规和规章之中,相关法律法规数量较多,交叉复杂,给司法实践造成了很大困难,必然影响依法保护野生植物多样性的效果。二是法规或规章之中对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更强调野生植物资源的经济价值而非生态价值。由于近年来受经济利益的驱使,野生植物盗伐滥伐现象突出,法律上针对这些现象做了很多规定,而且由于经济价值的不同,对原生天然生长的珍贵野生植物和原生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的保护比较重视,对具有地方特色的野生植物很少涉及到。这种经济本位的立法目的能短期保护植物资源的存在,却不能有效保护植物的多样性。另外,管理机制比较落后,资金来源不足,管理人员人员不足,还有一些相应的法律制度也没有建立,公共参与不足,缺乏透明度等等问题严重束缚了植物多样性的保护。

三、云南野生植物多样性法律保护的对策

首先,完善云南省野生植物的立法和法制建设。云南省作为最重要的野生植物资源集中区,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以自身野生植物资源的特点和保护现状为背景,由云南省人大制定《云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利用各种媒体、各种方式坚持不懈地普及保护野生植物的法律法规,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大执法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野生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严格依法行政,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以达到震慑罪犯和教育群众的目的。

除此之外,地方政府在制定经济政策时,应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针,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处理好利用资源和保护资源的关系。

其次,保护野生植物多样性和保护森林,自然保护区相结合。森林生态系统复杂多样,物种繁多,气候优越,人为干预较少,是野生植物最理想的栖息地,也是各种野生植物的良好生境。人类对森林的开发利用,往往会改变野生植物的生长和栖息,对森林的破坏,就会破坏野生植物的多样性。而自然保护区的意义更是不言而喻,它能最大程度上保护野生植物的生境,科学有效的保护野生植物多样性。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是保护野生植物的关键所在。因此,在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的同时,就应该与保护野生植物相结合,既要保护珍惜名贵植物,也要加大保护各种野生植物,保护其多样性。

再次,构建野生植物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各项制度。(1)野生植物编目、监测及建立信息系统制度。生物多样性编目和监测最主要的目的是为管理者服务,为他们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问题上提供必要的信息。建立野生植物多样性信息系统,就是将原来分散、零散的生物多样性及其可持续利用信息汇总,在保证准确、可靠的前提下以适当的方式电子化,并提供完备的数据检索和查询工具,以适应不同目的的查询需要。(2)审批许可制度。该制度是针对一些珍稀、濒危植物的利用及外来种的人为引进而言的,特别是对外来种的人为引进有重要意义。珍贵、稀有、濒危的生物物种,由于其在生物多样性中的特殊地位,对其进行利用需经特殊的审批许可程序是完全必要的。(3)建立野生植物多样性保护基金制度。各地区的有关部门应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一方面通过接受有关生物资源开发利用部门和其他企业自愿捐款的支持。另一方面也可通过举办各种展览、培训、资源开发和各种服务积累资金,再投入到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中去。再者,随着公民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认识的加强,还可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捐款。同时,积极争取国际社会的资金援助。要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制度是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的重要财力支持。(4)生态系统性管理制度。生态系统多样性并不仅仅是生物多样性的一个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中心应是生态系统多样性的保护。因为世界上现存物种的大多数还不为人知,而生态系统的保护还可以同时保护生态系统内的所有过程和生境,这样也就保护了许多未知物种及其基因。生态系统具有完整性、跨行政区域性和使用的多元性特征,而无论是对生物多样性的何种使用都涉及到对资源的保护与管理问题。

最后,强化社会对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意识,提高公众参与程度。通过开展环境教育工作,使社会意识到野生植物的重要性,去除公众对野生植物无价值或无人保护可以任意滥用的错误意识,是公众认识到野生植物多样性对生态系统的重要性,对人类的重要性。要提高公众参与,就要先做好向社会公开,既重视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也不容忽视各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力量。早在1996年根据野生植物保护事业发展需要,云南省成立了全国第一个野生植物保护协会,为野生植物的保护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实践中我们应当重视这种公益协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使其更好的为公众服务。

参考文献:

[1]郭辉军.切实保护好云南的野生植物,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林业,2003.11.

[2]孙中艳.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中国发展,2006,(4).

第2篇:野生植物保护的意义范文

如何保护这些珍稀的野生植物资源,将是21世纪我国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的首要任务。我们拥有并利用农业野生植物来挖掘优异基因,创造新型种质,培育综合性状良好并具有某种特异优良性状的农作物新品种,已成为新世纪农业科技创新的新课题。

平桥区野生植物资源概况

信阳市平桥区位于河南省南部的驻马店、南阳、信阳三市和湖北省随州市的结合部,在大别山的北麓,北纬31°43’~32°27’,东经113°42’~114°25’之间。平桥区境内低山、丘陵、垄岗和沿河平原并存。淮河穿境而过,明显将平桥区分为西北和东南两部分。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淮河以北兼有暖温带气候特征,境内横跨两个植被带,即北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林带和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地带,生物资源丰富,野生植物种类繁多。目前面积和数量较大的农业野生植物有:野生大豆、中华猕猴桃、野生韭菜、金荞麦、野生菱、莲、八角莲、马兜铃、明党参等。这些野生植物主要分布在平桥区南部的震雷山和西北部的天目山的山区和浅山丘陵地区。其中野生大豆、野生韭菜、金荞麦分布广泛,全区18个乡镇均有分布。其次是野生猕猴桃在震雷山与天目山的深山区的山沟两侧,分布集中,面积约有50hm2。

平桥区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现状

平桥区从2000年开始开展野生植物保护工作,2004年、2007年,对全区的野生植物资源进行了全面调查,建立了全区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库,初步掌握了全区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的区域分布和生长状态等。在此基础上,平桥区开展了有计划的保护工作。2006年,平桥区天目山野生大豆原生境保护区项目,经农业部批准实施,2009年5月顺利通过农业部专家组的验收。2010年,平桥区猕猴桃原生境保护区建设项目获得农业部批准,该项目高标准规划,高规模建设,投资140万元,建成设备齐全、制度完善、保护有力的标准保护区域,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2009年,平桥区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组织人员对我区库、塘、坝广泛分布的野生菱,天目山相对集中分布的野韭菜、野葡萄、野枣进行了调查,聘请专家加以认证,并进行了部分保护工作,希望能及早受到国家重视,使这些珍惜的农业野生资源物种得到更好、更有效的保护。

野生植物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野生植物保护是随着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和基因技术的发展而开展的新工作,大多数人认识不到保护野生植物的重要性,对保护这些荒山野岭生长的植物难以理解,更不了解其中的战略意义,造成农业部门开展工作难度较大。

目前全区没有野生植物保护单项工作经费,开展工作只能依托农业部项目,项目建成后却无后续经费,保护工作难以为继。当地群众有采摘野生植物资源进行贩卖的习惯。如春天挖采野韭菜、明党参等野生药材资源,夏天贩卖野生猕猴桃、野生山楂、野生葡萄等,部分群众还有饲养牲畜和野外散养牲畜的习惯。这些行为对植物的生存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威胁。由于保护工作刚开始,急待解决的问题很多,政策落实相对滞后,综合开发利用工作尚未启动,缺乏保护与开发利用相互协调发展的机制。

对策与建议

成立平桥区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科技的副区长任副组长,有关单位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农业局,统一指导、协调、监管野生植物的普查、规划、保护、开发等各项工作,推动全区野生植物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以平桥区能源部为基础,抽调相关单位具有执法资格的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平桥区野生植物保护执法队,配备车辆及通讯工具,加大对全区野生植物的管理力度,防止野生植物资源遭到破坏和流失,使农业野生植物得到长期、有效的保护。

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农业野生植物与项目调查,查清农业野生植物的种类、分布、保护价值、濒危状况等,建立野生资源信息档案。科学制订野生植物保护措施,提出重点保护对象、保护区域、保护目标以及重点保护工程,确保全区珍贵野生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3]。

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开展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的普法宣传教育,普及野生植物知识,提高公民保护野生植物的意识。对干部群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自愿地保护野生植物。

按照农业部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建设要求,建立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保护工作。争取农业部及省、市、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把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野生植物调查研究、示范区建设及管理的人、财、物投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工作技术水平。

第3篇:野生植物保护的意义范文

湖北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在贯彻《湖北省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发〔1995〕111号文件)基础上,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凡超过的,力争3至5年内逐步降到20%。目前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尚未达到20%的地(市)、县,不得借统一制度之机,擅自提高企业缴费比例。少数地、市、县(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目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或调整原有企业缴费比例的,须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从1998年元月1日起为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4%,以后原则上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加快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

三、从1998年元月1日起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1997年12月31日前已为职工建立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予以保留,并与统一制度后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从1998年元月1日起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1998年元月1日以前的只转移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部分。

四、凡1996年元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和个人同时缴费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五、1996年元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和个人同时缴费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六、1996年元月1日前参加工作,1996年元月1日以后退休且单位和个人同时缴费(含视同缴费)累计满10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的比例计发。鄂政发〔1995〕111号文件规定的基础养老金高出20%的部分,纳入过渡性养老金仍按省政府111号文件规定标准和办法计发。从2001年开始,对基础养老金仍按鄂政发〔1995〕111号文件规定调整,直到20%为止。

七、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尽快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需要。要抓紧落实国家提出的扩大覆盖面计划,重点加快三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步伐,有关部门要配合劳动部门,尽快制订《湖北省城镇私营企业员工和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办法》。

八、加快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步伐,力争2000年实现省级统筹。

九、劳动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退休政策,各地不得自行放宽退休条件,任何企业都不能自行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企业职工凡没有经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一律无效。

十、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职工养老保险,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要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

第4篇:野生植物保护的意义范文

一、继续完善协会组织建设

在*6年完善协会秘书处常设机构建设的基础上,*7年我们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协会分支机构的建设上。现在全疆13个地州和部分重点县市已经建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另外在天山西部林业局、阿尔泰山林业局也建立了二级分会。在原有的马鹿委员会、雪莲保护专业委员会的基础上,又新成立了野生鸟类保护专业委员会,该委员会团结了一大批爱鸟、护鸟的有志之士,投身于*的野生鸟类保护事业;还在*大学成立了以学生自主管理的一种新的组织模式--*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大学工作委员会,这是在协会组织模式上的一种创新,通过协会的引导和扶持,充分发挥当代大学生的求知欲和能动性,释放他们的激情和活力,为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注入了新鲜血液。

二、大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一)"爱鸟周"活动

*7年是爱鸟周活动在全国开展25周年纪念,继*6年在伊犁州举办全疆"爱鸟周"活动取得巨大成功之后,*7年"爱鸟周"活动在南疆博湖县美丽的博斯腾湖畔举行。在活动启动仪式上宣布对在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长期工作在第一线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保护野生动植物方面表现优秀的企业家、普通老百姓进行表彰,树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的榜样,这种形式的表彰在*还是第一次。"爱护野生动物,迎接绿色奥运"青少年野生动植物摄影展览也与"爱鸟周"仪式同时开展,共展出摄影片近*张,这些作品从不同视角,选材新奇独特,画面引人入胜,表现了青少年活跃创新的思维,多才多艺的良好素质以及关注奥运、关注生态的社会责任感;各地州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制作的爱鸟周板报多方面展示了本地区的生态保护工作;*雪莲维药、*昆泰药业的板报充分反映了企业的良好状况及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各种公益活动。中央七套、自治区电视台、*日报、香港文汇报、中国新闻社及州、县等新闻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了报道。

(二)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

未成年人是科学技术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未来,肩负着实现我国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历史任务。协会一直非常重视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工作,力求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有趣的各种活动吸引未成年人参与保护事业,在参与和学习中提高他们的生态道德水平。7月初,协会组织了"揭秘夏尔西里--青少年科考活动",协会选择*03年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国重新划界后归属中国的夏尔西里保护区作为考察地点,这次活动既是一次生态道德教育,同时又是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在整个活动中,生态教育和爱国教育形成了密不可分同时又互相促进的效果。美丽的环境可以激发同学们的爱国热情,而环境的保护又离不开祖国的强大。如果没有坚强的祖国做后盾,也许美丽的夏尔西里仍然是我们可望而不可及的一块神秘土地。所以,"环保"和"爱国"这两个主题始终贯穿于整个活动中,取得了相得益彰的突出效果。该活动被评为自治区"大手拉小手--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重点项目,*电视台、*工人时报等媒体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紧接着协会又与中科院*生态与地理研究所、*中学生竞赛委员会、*师范大学生命科学与生化学学院等单位联合举办了"崇尚科学、珍爱生命"夏令营,组织参加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疆内各地区获得前三名的学生及指导老师,共十几个地州二十余所学校的40余名师生先后参观了卡拉麦里保护区、五彩城、野马繁殖研究中心、天山野生动物园、南山风景区、地质博物馆、师大北鲵馆和科学院标本馆等地,为全疆优秀生物爱好者提供一个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机会,提供一个创新实践的平台,为未来的"小小生物科学家"的健康成长创造发展空间。通过这次夏令营,更加激发了他们崇尚科学、珍爱生命的热情,回去以后,他们的这种激情必将感染周围的老师和同学。可以说,我们播下了一棵棵绿色的种子,通过他们,这些种子将撒向全疆各地,结出一个个丰硕的果实。

协会还与*中学生物学会联合举办"保护野生动物,迎接绿色奥运"青少年摄影展,主要目的是通过这样一个活动,使青少年树立起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思想意识,自觉参与到"建立和谐社会、共享自然"的行动中。*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及各地州协会进行了征集选拔工作,精选出一批优秀摄影作品,这些作品从不同视角,选材新奇独特,画面引人入胜,表现了青少年活跃创新的思维,多才多艺的良好素质以及关注奥运、关注生态的社会责任感。全疆中小学生踊跃参加,共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六名,优秀奖十名。

(三)分会活动

各二级分会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充实了协会的活动内容,扩大了协会的影响力。尤其是新成立的野生鸟类保护专业委员会和*大学工作委员会。

野生鸟类保护专业委员会组织爱鸟人士,开展了多次观鸟、投放鸟食、投放金银花预防禽流感的活动,还自费救护鸟类1万多只放生到野外,并且通过展出宣传展板、悬挂鸟巢、自编文艺演出等方式把保护鸟类的活动办进社区,与社区群众进行最直接的接触,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最近他们还对*候鸟的一个重要栖息地--青格达湖湿地进行了深入考察,发现了影响候鸟生存的潜在威胁,及时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和领导作了报告,并着手准备建立*国际候鸟迁徙补养科普观察研究教育基地青格达湖生态湿地永久性保护区的方案。

*大学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年轻人的创新精神,在坚持每周一次例会,学习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的基础上,以科普宣传、参观野生动物园、标本馆、参加定向越野赛,放映野生动物类影片等形式,引起了众多大学生的关注,显示了巨大的生命力和吸引力,在*的大学生社团中具备了一定的影响力。

(四)其他宣传活动

1、9月15日,协会响应自治区科协号召,参加"全国科普日"*系列科普活动,积极宣传野生动植物和环境保护知识,得到了自治区科协的好评。

2、9月18-19日,协会与*青年志愿者协会、*青年网络影视中心、安利*分公司合作开展"关注普氏野马,构建友好环境"主题活动。

3、12月1日协会与*鸿福大饭店联合举办"相约*8--鸿福童话圣诞--关爱野马与绿色奥运同行圣诞迎新点灯仪式",在点灯仪式上举行了"普氏野马保护基金启动仪式",并在饭店大堂内设立"野马保护基金捐助箱",希望吸引社会各界的关注,共同努力,保护野马。

4、12月28日协会、野马繁育中心参加了乌市第十三中学初二十班的学生的"保护野生动物、关爱普氏野马"主题班会,以"听政会"的形式,同学们扮演了从政府工作人员、科技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饲养野马工人和普通群众等角色,站在不同的立场上,阐述了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关注,充分表现了青少年关心国家大事、关心生态文明、关心社会状况的向上精神面貌。

三、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政府和群众

协会利用自身与社会公众联系紧密的优势,注重收集群众意见,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并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时组织群众学习、理解,架起政府与群众相互沟通的桥梁,竭尽全力当好政府主管部门的助手。比如在*6年12月1日《*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后,协会印发各种宣传手册,在全疆范围内开展学习该条例的活动。10月份,为响应自治区党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协会组织部分人员,配合自治区林业厅制作《以法为纲,共建和谐*--学习〈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光盘,该光盘与其他部门制作的光盘合成一套,由自治区党委统一订制,下发全疆各乡村党支部,将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协会还非常注重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工作,例如在11月组织有关专家,经过充分研究讨论,配合自治区林业部门制定《*维吾尔自治区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划》,该类型的专项规划在全国都比较少见,将对我区的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科技交流与合作、科学考察活动

协会非常重视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与意大利、德国、英国等国家和地区加强工作交流,在野马保护、环境监测等方面达成了一系列合作计划,同时协会还与WWF、WCS等非政府自然保护组织保持紧密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技术培训、科学考察等方面开展长期合作。

第5篇:野生植物保护的意义范文

生物多样性面临的危机一个健全的生态环境意味着使其所有的生态系统、群落和物种,都保持良好的状态。但目前人口与资源,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一些地方以牺牲生态和资源为代价,来获得经济的暂时发展。人类造成的主要威胁是生境的破坏、破碎和退化(包括污染),以及物种的过度开发、外来物种的引入和疾病的加速传播。

1.生境破坏和消失。随着大自然自身的演变,特别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人类过度地从自然界获取土地、木材、食物、药材等,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生物多样性的主要威胁是生境的破坏和消失。生境的破坏和消失被确认为是大多数生物和微生物目前正濒于灭绝所遭受的最直接的威胁。物种大量聚集的热带雨林以每年1700万公顷的速度消失,温带森林也在大面积减少。目前,全球森林由76亿公顷已减少到34.4亿公顷,减少了50%还要多。湿地退化和丧失的速度更是超过了其他的生态系统。现在地球上有20%的珊瑚礁和35%的红树林丧失。

2.生境破碎。生境破碎是指由于某种原因,一块大的、连续的生境不但面积减小,而且被分割成两个或更多片段的过程。生境破碎使一些中心物种由于不能迁移以觅食、、传播等而难以生存。生境破碎也可以把一个广泛分布的种群分割成两个或更多的亚种群,每一亚种群由于受空间的局限而陷入衰落和灭绝的境地。

3.边缘效应。森林边缘对保持森林的结构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生境破碎,森林边缘的物种构成就会发生改变,使由内部物种占据的区域进一步减少。由于温度、湿度和光照水平的变化使许多物种从片段化的森林中消除。

4.生境退化和污染。人类活动密集的干扰,会使生境中的群落和物种受到影响,而造成生境的退化。例如:珊瑚礁地区频繁的行船和潜水会恶化这个群落。人类释放的杀虫剂、化学品和污水,工厂和汽车排出的废气等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污染对水质量、空气质量甚至地区气候的全面影响,不仅威胁到生物多样性,而且会引起全球气候变化,影响人类健康。

5.外来物种的引入。由于在新的生境中缺少外来物种的自然捕食者、有害物和寄生虫。所以会打破这一生境的生态平衡,而使物种结构遭到破坏,导致某些物种的消失。

6.物种的灭绝。环境破坏最严重的一面就是物种的灭绝。一旦某一物种灭绝,其DNA中所蕴藏的特有的遗传信息和其所拥有的特征组合将永远丢失,它的种群将不可能存在,它所生活的群落将变得贫乏,且其所具有的对人类的潜在价值将永远不会被认识。现今由人类引起的物种灭绝速度是物种自然更替速度的几百倍,甚至是上千倍。例如:20世纪初有野生老虎10万只,现在仅存野生老虎3200-3500只左右。里海虎1950年灭绝。我国特有的华南虎也已多年不见踪迹。

二、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

中国地处东亚,包括寒温带、温带、亚热带和热带的范围,加之地质、地貌和土壤的变化,生物物种的类型十分丰富,也具有许多独特之处,像湿润亚热带和青藏高原就是其它区域所没有的。我国的生态区共有19个,其中陆地生态区12个,淡水生态区6个,海洋生态区1个。

(一)中国生物多样性的一般特点

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概括起来有下列特点:

1.物种高度丰富,特有属、种繁多。目前我国有高等植物3.28万种,动物10.45万种,其中许多为我国特有、孑遗种、经济价值高的种。

2.区系起源古老。由于中生代末中国大部分地区已上升为陆地,第四纪冰期又未遭大陆冰川的影响,所以各地都在不同程度上保存着白垩纪、第三纪的古老残遗成分。

3.栽培植物、家养动物及其野生亲缘的种质资源异常丰富。中国有7000年以上的农业开垦历史,因而中国的栽培植物、家养动物丰富程度在世界上是无与伦比的。

4.生态系统丰富多彩。就生态系统来说,中国具有陆生生态系统各种类型,且每种陆生生态系统都包含多种气候型和土壤型。据统计,全国陆地生态系统共27个大类,460个类型。其中:森林16大类,185个类型;草地4大类,56个类型;荒漠7大类,79个类型;湿地、淡水域5个类型;海洋6个大类,30个类型。

5.空间格局繁复多样。中国地域辽阔,地势起伏多山,气候复杂多变。从北到南,由不同气候带引起不同的植被类型。从东到西,随着降水量的减少,发生不少同属不同种的物种替代。以上特点,说明中国生物多样性在全球所处的独特地位。

(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

1.初步建立了一系列物种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2.就地保护成绩显著,迁地保护得到较大的发展。到2012年底,我国已建立森林、湿地、荒漠、野生动物、野生植物等五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达2407个(其中林业直管2150个),总面积1.45亿公顷。就湿地保护来说,目前全世界有国际重要湿地1886块,中国有41块。我国野生动植物迁地保护和种质资源移地保存也得到较快发展,全国已建动物园(动物展区)、野生动物园240多个,植物园(树木园)234个。

3.重大生态工程的实施。我国先后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止荒漠化工程”和“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这几大生态工程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生态环境的改善。

(三)中国所面临的生态危机

我国目前面临着生态危机:森林大面积消失、土地沙漠化扩大、水土严重流失、湿地不断退化、自然灾害频发、物种加速灭绝、严重干旱缺水、全球气候变暖。我国在发展过程中曾经经历了大面积毁林开荒的过程,致使我国森林面积大幅度下降。虽然近几年建造了大量的人工林,但是仍面临着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质量不高等问题,成、过熟林只占森林面积的14.3%。我国森林覆盖率为20.36%,比全球平均数低近10个百分点。人均森林面积不足世界的1/4,人均森林蓄积量只有世界的1/7。我国木材对外依存度高达44.8%,而且还有上升的趋势。目前,我国沙化土地17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8.1%。石漠化土地12万平方公里,盐渍化土地17.3万平方公里。由于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国90%的天然草原都有不同程度的退化,而且每年还以200万公顷的速度在扩展,草场沙化严重。由于人类的捕杀和生态环境的恶化,加速了物种的灭绝。综上所述,生物多样性保护迫在眉睫。而在当今以人为主导的社会文化体系中,只有用法律规范人们的行动和意识,才能更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建立健全法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三、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国际条约的加入对我国立法的推进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世界各国人民都认识到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的重要性,从而形成了地球村的概念。在联合国框架下制定了多个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条约和政府间协定。如:《生物多样性公约》、《湿地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防治荒漠化公约》、《海洋公约》、《国际热带木材协定》、《国际捕鲸公约》及《中日候鸟协定》、《中澳候鸟协定》等。诸多的公约和国家间的协定,对保护地球生态系统和人类文明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的进程。

(二)我国物种保护的立法现状

我国是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比较早的国家,1950­年国家就出台了关于稀有生物保护办法。我国的《宪法》和《刑法》(1979年《刑法》第130条)中对物种的保护也有描述。但随后很长的时间立法工作处于停顿的阶段。党的后,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防沙治沙法》、《草原法》以及《刑法》修正案等法律和《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另外,还有大量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初步形成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体系。在立法的同时,1987年我国了《中国自然保护纲要》,1994年在《21世纪议程》中,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进行了规范。

(三)我国物种保护立法存在的问题

中国是生物多样性非常丰富的国家之一,也是名列濒危物种最多的国家之一,­其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非常突出。笔者从事多年物种保护的工作,以《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例进行探讨。

1.立法体系庞杂、立法效力低下、行政管理色彩浓厚。我国立法比较分散,­有专门法律,­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同时还有许多“规定”、“办法”和“通知”,­如《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杀、收购、倒卖、走私野生动物活动的通知》等。立法位阶,­有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林业部,­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林业部、公安部联合的法规,­导致这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高低不一,­参差不齐。此外,还存在大量的地方性法规。如:《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山东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很显然,­我国关于物种保护的立法体系十分庞杂,­立法效力层次较低。同时,各种“规定”、“办法”和“通知”的出现也反映出我国浓厚的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的行政管理色彩。

2.立法目的滞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利用和开发,导致环境不断恶化,各种自然灾害频发。人类的环境立法理念开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生态利益优先理念已经体现到立法中。而我国现行的各种法律还受到经济利益优先理念的制约。如:《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其立法目的是:­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第三条第一款:“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可以看出,­我们保护动物的目的重点落在合理利用而非生物多样性保护上,­没有凸显出物种保护的重要性。

3.物种保护的不坚决性。由于立法目的与经济利益妥协,­必然导致法律的软弱性和不彻底性。相关法律的规定使用“应当”、“可以”等比较模糊的词语,在法律责任追究上,措辞宽泛缺乏可操作性。另外,­现行法律对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打击缺乏力度,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

4.物种保护的不全面性。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保护的范围限定于珍贵、濒危的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这是对经济发展的一种妥协性立法,­缺乏物种保护的前瞻性思维,体现了人类急功近利的实用主义,不能有效地保护自然生态的完整性和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

5.对动物栖息地的保护不力。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是个很广泛的概念,­但是追究法律责任的对生存环境的破坏仅限于自然保护区和禁猎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场所,­使得受保护的栖息地概念模糊而且范围有限。

6.执法不力、司法不严。“野生无主,谁猎谁有”的传统思想深植于中国人的心中,且立法本身存在缺陷。传统思想和立法缺陷相结合,­使执法不力、司法不严成为目前物种保护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

7.执法后期的处理存在盲点。案件查获的各种违法品的处理,在法律上看似规定明确,但由于执法部门繁杂,部门利益无法协调,致使一些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大都是行政权自由裁量之下进行“处理”。因此,完善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后续行为,对于保护野生动物很有必要。

四、一些认识及建议

(一)对问题产生原因的认识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文化传统方面的因素。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在人们的观念中根深蒂固,­生物多样性保护观念淡薄。

2.经济利益方面的因素。人们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往往把经济利益放在首位,而忽视了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3.体制上的缺陷。我国目前生物多样性保护牵扯部门繁多,管理分散。另外资金投入缺口大。

4.法制上的因素。目前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体系,还存在许多需要改善的问题。

5.观念上的原因。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大部分公众的动物福利观念启蒙晚,保护意识相对薄弱。

(二)建议采取的措施

1.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保护地建设体系和野生动植物种及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2.制定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综合发展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其中,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防止沙漠化和荒漠化规划等。生态红线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必须强制性地保护国家生态安全,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3.完善和加强我国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法律体系建设。­生物多样性问题呼唤新的、卓有成效的法律体系的诞生。必须将经济利益优先的思想转变到生态利益优先上。包括对生态安全战略地位的明确,国家主导责任的定位,以及稳定和持续投入的保证等,以确保我国的资源安全。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体制的建设,增加财政投入。­在保护机构之间要形成监督机制,明确管理权限与责任。

5.加强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强监管,联合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采取高压态势,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国家生态安全。

第6篇:野生植物保护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 林政执法;现状;对策;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中图分类号 S759.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20-0178-01

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秦岭南麓的佛坪县境内,地处东经107°40′~107°55′,北纬33°33′~33°46′,周边与洋县、太白、周至3个县及佛坪县岳坝、长角坝2个乡镇6个行政村接壤。保护区最低海拔980 m,最高海拔2 904 m,相对高差1 924 m。保护区原区划面积3.5万hm2,现实际面积28 586.27 hm2,森林覆盖率97%以上,是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以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为主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蕴育了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使该区域成为具有国际意义的中国陆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地区,也是全球自然保护的旗舰物种、我国特有珍稀孑遗物种大熊猫在陕西省的重点分布区和大熊猫秦岭亚种在该省的核心分布区。据调查,区内共有种子植物1 300余种,脊椎动物339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1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55种[1],大熊猫、金丝猴、朱鹮、羚牛、红豆杉、独叶草等都是国际瞩目的珍稀物种,备受国内外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和专家的关注。可以说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天然动物园和秦岭中段的野生植物王国,2004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加入世界人与生物圈自然保护区网络。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效地保护辖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业行政执法的主要任务,也是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

1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现状

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有职工69人,其中局机关工作人员48人,基层保护站工作人员21人。全局具有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26人,其中基层保护站17人。管理局下设资源保护科、科研科等9个科室和龙潭子、岳坝、大古坪、西河、三官庙、凉风垭6个基层保护站,各保护站平均管辖面积4 764.38 hm2。

(1)林业行政执法背景。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部和陕西长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交界,西北部与陕西省太白林业局接壤,北部跟陕西老县城省级、周至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连,东部与陕西省龙草坪林业局毗邻,南部和佛坪县岳坝镇的岳坝村、大古坪村、龙潭子村、庙坝村以及长角坝镇的小南坪村接界。接界地段地形复杂,峰岭参差,沟壑纵横,且大多靠近社区村庄,人为干扰频繁,野外用火、割竹、掰笋、挖药、采集、安夹放套、乱捕滥猎、盗伐林木等各种破坏活动屡禁不止,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面临巨大威胁。同时,随着保护区周边道路交通状况的不断改善以及佛坪县地方政府对凉风垭景区的建设和开发,使得进入保护区的人数逐年递增,对区内资源的破坏有增无减,并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资源保护工作面临巨大压力。

(2)林业行政执法依据。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依据陕西省林业厅《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陕林罚委字〔2010〕10号)实施林业行政执法。除法律授权外,对辖区内违反下列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工作: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四是《森林防火条例》《陕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陕西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3)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虽然建立的比较早,但林业行政执法体系也是在逐步发展过程中不断得以完善的。目前,保护区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由执法培训、执法管理、林政执法及执法监督等几部分组成,其中执法培训和执法管理由管理局资源保护科负责和指导,林政执法由龙潭子、岳坝、大古坪、西河、三官庙、凉风垭6个保护站具体实施,执法监督由管理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负责。各保护站严格按照要求统一配发了全套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并制定了详细的执法考核、举报奖励、责任追究、报告程序等执法工作制度。

(4)林业行政执法的目标、对象和范围。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总目标,也就成为保护区林业行政执法的目标,其内容是:保持生物多样性的完整性,特别是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结合自然保护事业开展相关科研活动,为保护区的持续发展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依据和经验。

林业行政执法的对象是:依法制止和打击盗伐林木、割竹、掰笋、挖药、采集、安夹放套、乱捕滥猎、野外用火等不法行为,确保辖区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确保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不受人为破坏。

林业行政执法的范围: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于2004年12月获得了佛坪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书,辖区边界四至清楚,执法范围明晰。

2 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社区村民生产生活、宗教民俗等活动中的用火行为,如烧地边、煨火肥、烤火取暖、吸烟、上坟祭祀点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小孩和低智人员玩火等极易造成森林火灾,对大熊猫及其栖息地构成巨大的威胁,行政执法压力大。

(2)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矛盾突出。居住在保护区境内及其周边的社区村民,长期以来养成了靠山吃山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紧紧依赖保护区丰富的自然资源而生存,保护区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村民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严重影响了社区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加之居住偏僻、交通不便、通讯不畅、文化教育落后、思想观念陈旧、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的影响,使他们很难摆脱靠山吃山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为建房、制作家具、安葬、生产等需要而伐木、割竹,为生活、医病、增加家庭收入而掰笋、砍柴、采集、挖药、猎捕,对区内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造成很大的破坏,而且随着区内和周边社区村民人口的不断增加以及市场经济的日益活跃,这种趋势将愈演愈烈。

(3)随着佛坪县旅游业的兴起和对凉风垭景区的进一步开发,将有更多的人员进入保护区,使森林火灾的隐患增加,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遭破坏的威胁增大,同时也加大了林业行政执法的难度。

(4)保护区高素质、大数量的人员集中在管理局机关,基层保护站人员数量偏少,文化及综合素质普遍不高,再加上林业行政执法培训较少,林政执法实践不多,以及林政执法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执法监督明显滞后,导致基层保护站林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水平普遍偏低,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2],林政处罚案件法律文书制作欠规范,林业行政应诉案件极易发生,给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极易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和非常不良的影响。

3 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对策

(1)在社区村民中广泛开展自然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典型案例现身说法,进一步提高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尽量减少和杜绝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林区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2)进一步加强社区共管工作。积极扶持社区群众有计划地开展山茱萸、天麻、猪苓等中药材的人工种植以及木耳、香菇的袋料栽培。引导社区群众充分利用山区蜜源植物丰富的特点,大力发展养蜂等绿色产业。帮助社区群众开办旅馆、农家乐等旅游接待服务,让他们参与到保护区的旅游开发中来,实现利益共享,互利双赢。尽量吸纳社区群众担负保护区巡护监测、科学研究、旅游观光等活动的向导、背运服务等,以增加社区群众的收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改善他们的生存质量,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他们对保护区自然资源的依赖与威胁,减轻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压力。

(3)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执法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将集中培训和平时的自学紧密结合起来,将思想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将执法办案和经验交流紧密结合起来[3],以实践为师,在学中用,用中学,不断提高林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林政执法队伍。

(4)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办案制度、法制审查制度、考核考评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制订严格的岗位工作职责,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和相关票据,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管理,努力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5)落实执法责任,成立林业行政执法审查监督机构,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林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规避执法人员、行贿受贿、包庇纵容、、等违法行为,使执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林政执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案件办理符合法定程序,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案卷资料保存完整齐全[4]。

4 参考文献

[1] 刘新玉,马亦生.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研究文集[M].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出版社,2012.

[2] 赵洪涛,黎小涛,沈春燕,等.牛背梁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与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探讨[J].陕西林业,2011(6):17-18.

第7篇:野生植物保护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原因可持续利用保护对策

引言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基础,也是当今国际社会环境和发展的研究热点问题之一。中国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家之一,它有的生物物种数量约占全球的十分之一,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地区。但是由于自然、人为及制度方面的原因,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正遭受着严重的损失和破坏,保护生物多样性已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事情。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原因的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以资探讨。

1.生物多样性概述

1.1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含义

1992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各国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二条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解释:

所有来源的形形生物体,这些来源除其他外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

1994年我国政府制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概念:

所谓生物多样性就是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及其所构成的综合体。

但上述对生物多样性的概念缺乏全面性、准确性和简练性,故本文将生物多样性定义为反映地球上所有生物及其生境和所包含的组成部分的综合体。

生物多样性包含三层含义,即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遗传多样性是指某个物种内个体的变异性;物种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生命有机体的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生物圈内生境、生态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性以及生态系统内生境差异、生态过程变化的多样性。三者之中生态系统多样性是基础,而物种多样性是关键,遗传多样性含有的潜在价值最大。

1.2生物多样性的意义

生物多样性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每个层次生物多样性的都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和意义。物种的多样性为人类提供了大量野生和养殖的植物、鱼类及动物产品;遗传多样性则对培育新品种、改良老品种有着重要的作用,如人们可利用一些农作物的原始种群、野生亲远种和地方品种培育高产、优质和抗病的作物。在生态系统中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改善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维持生态平衡。因此生物多样性不仅能为人类提供丰富的自然资源,满足人类社会对食品、药物、能源、工业原料、旅游、娱乐、科学研究、教育等的直接需求,而且能维持生态系统的功能、调节气候、保持土壤肥力、净化空气和水,从而支持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和其它活动。此外生物多样性直接影响着中国的文化多样性.

1.3我国生物多样性现状

我国在1987年公布的《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第一期中,公布的濒危种类有121种,受威胁的158种,稀有的110种,共计389种,其中一类保护植物8种、二类的157种、三类的22种。另据中国红皮书的估计显示,超过1/10即500多种脊椎动物物种和15%~20%即400~500种高等植物已经受到威胁。而我国对境内的物种及其数量尚无确切的统计数字,尤其对濒危物种的调查尚不全面。出现的问题是有些国家未列入濒危物种名录的物种面临生存威胁,有的甚至濒临灭绝,而另一些则由于人为的保护、繁育、利用而使种群数量有所增减,因而有必要调整其保护级别或划出、划入保护之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药用动植物,如黄草,急待保护。

此外,近年来野生生物贸易已经对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产生了较大影响。由于粮食、中医药、服装等对野生生物的需求日益增加,野生动植物的非法交易也急剧增长,对几种濒危动植物物种以及一些没有列入国家保护名单之内的动植物物种数量已经构成威胁。如:藏羚羊。

2.生物多样性损失的主要原因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既有自然发生的,也有因自然发生的,但就目前而言,人类活动(特别是近两个世纪以来)无疑是生物多样性的损失的最主要原因。此外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则是引起损失的另一主要原因。

2.1自然原因

一是物种本身的生物学特性。其一是物种的形成与灭绝是一种自然过程,化石记录表明,多数物种的限定寿命平均为100~1000万年。其二是物种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或变异性、适应性比较差,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难以适应,因此而面临灭绝的危险。如大熊猫,其濒危的原因除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以外,与其本身食性狭窄、生殖能力低等身体特征有关。二是环境突变(天灾),如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干旱等自然灾害。

2.2人为原因

由于人类对生物多样性对人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同时又过多的重视经济发展,而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淡薄,从而导致生境破坏时有发生;对生物资源开发过度,有些甚至是掠夺式的开发;环境污染严重;对外来物种入侵问题重视不够以及制度的不健全,这些都是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的主要原因。

2.2.1生境的丧失、片断化、退化

栖息地破坏和片段化已成为我国一些兽类数量减少、分布区缩小和濒临灭绝的主要原因。伐木和占地是中国生境被破坏的两大主要原因。天然林的大幅度减少直接威胁到从苔藓、地衣到高等物种的生存。此外伐木也是导致森林火灾的一个主要原因,中国在过去25年内因森林火灾共损失了860万公顷的森林。以农业和建设为目的的占用森林、湿地和草原则是生境破坏的另一个原因。据估计,中国目前农田的1/3本来是处女林,这一问题在中国热带地区尤为严重。而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沿海湿地的一半左右已经发生改变,高原湖泊周围的湿地也损失严重。另外,1950~1980年间中国湖泊面积减少1/10。

生境的片断化是指一个面积大而连续的生境被分割成两个或更多小块残片并逐渐缩小的过程。多种人类活动都可能导致生境的片断化。如铁路、公路、水沟、电话网络、农田以及其他可能限制--生物自由活动的分隔物,和自然保护区内修筑公路等人为设施。特别是由于这些人为设施的建立,使得动物的活动受到限制,从而影响其觅食、迁徙和繁殖,而且植物的花粉和种子的散布也会受到影响。因而引起动植物种群数量下降并引起局部灭绝。同时由于生境的片断化,阳光、温度、湿度及风的变化,也会导致一些物种濒危、甚至灭绝。另外生境的片断化有助于外来物种的入侵,进而威胁到原由物种的生存。

生境退化则是生境部分的失去原有功能,如由于经济发展、过度放牧等原因,使得草场退化严重,引起草原生物生理机能衰退,从而对其生存构成威胁。

草原的退化。

2.2.2掠夺式的过度开发

许多生物资源对人类具有直接的经济价值。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全球商业化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人类对之的需求随之迅速上升,其结果导致对这些资源的过度开发并使生物多样性下降。

而当商业市场对某种野生生物资源有较大需求,通常会导致对该种生物的过度开发。典型的实例是人类对海洋鲸类的猎捕活动与鲸类数量的消长之间的关系。我国许多药用植物,如人参、天麻、砂仁、七叶一枝花、黄草、罗汉果等,野生的植株都已经很有限了,如果仍不加限制必然导致灭绝。其中偷猎、滥挖走私野生动物行为对生物的多样性威胁最严重。

2.2.3环境污染

2.2.3.1水体污染

水体污染能够对水生生物(特别是鱼类)生命周期的任何发展阶段,产生亚致死或致死作用,影响他们的捕食、寻食和繁殖。其中亚致死的水体污染对水体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更为突出、普遍、久远。在这种环境中的生物繁殖能力下降、生长缓慢或者死于环境胁迫有关的疾病。而水体富营养化能使水体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昆明滇池即是一例。

2.2.3.2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通常会使当地植被退化,甚至变成不毛之地,同时土壤动物也会变的稀少甚至绝迹,其生物多样性比未受污染区显著下降。如矿区、尾矿堆积地一、矿区废弃地以及垃圾填埋废弃地都少有树木生长。

2.2.3.3空气污染

人类排放到大气中的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均能对生物体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失,并对生态系统构成危害。经各种途径进入空气的二氧化硫、氨、臭氧等能直接杀死生物。来自冶炼厂废气中的有毒金属能直接毒害植物。而由于臭氧空洞、酸雨以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所引发的温室效应等造成的生物多样性损害、减少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和重视,特别是温室效应引起的全球变暖和酸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2.2.4外来物种入侵

外来物种入侵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很大威胁。其入侵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城市公园和绿化、景观美化、观赏等目的的有意引进或改进,如在滇池泛滥的水葫芦、转基因生物;二是随贸易运输旅游等活动传入的物种,即无意引进,如因船舶压仓水、土等带来得新物种;三是靠自身传播能力或借助自然力而传入,即自然入侵,如在西南地区危害深广的紫茎泽兰、飞机草。在全球濒危物种植物名录中,大约有35%~46%是部分或完全有外来物种入侵引起的。2002年来自南美洲亚马逊河的食人鱼又名食人鲳在我国掀起轩然大波。其一旦流入某一水域达到一定规模时,可能会大量屠杀其他鱼类,给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带来危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3制度原因

虽然我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生物多样性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主要表现在:虽然国家已把环境保护的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之中,但有些地方政府并未把此真正纳入工作计划;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等)对此重视够,缺少相关具体实施细则、行动及专业人员。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物种及其生境的有效方法,我国已建立数目众多的保护区,但相对与国土总面积而言是不够的,而且部分保护区管理混乱、土地权属不清等也需要完善。在法律制度方面,虽已实施《自然保护区条例》多年,但毕竟在法律效力上位阶较低,调整面窄,处罚力度不够,故需要进行新的立法以保护自然保护区、物种及其生境。而在外来生物入侵问题上,虽有一些法规涉及,如《进出境动物检疫法》但没有专门法规对此做相应调整,法律漏洞较大。

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新的城镇、水坝、水库、矿区的开发、建设;旅游活动以及国际合作不充分也会对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

3.保护对策

保护生物样多性不仅需要加快治理环境污染,把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更重要的是在生态系统水平上采取保护措施,传统的做法主要是建立自然保护,通过排除或减少人为干扰来保护生态脆弱区,在一般情况下,确是保护某些物种或生态系统的有效途径。但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加以完善,有必要通过立法的途径解决,主要是对自然保护区进行立法。鉴于外来物种对生物样多性的影响日益严重,而我国却没有专门立法保护措施,故建议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而且随着人口和用地的不断增长,被动的保护已很难真正达到保护的目的,为此提出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同时生物多样性对全人类都有着深远的意义,需要各国政府和人民的积极参与,故特别强调国际合作和加强国民教育。

3.1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和制定《自然保护区立法》

自然保护区是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双重性质,并且是一定的空间范围的区域。在我国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和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地的陆地水域和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据《世界资源》1997年的统计,全世界已建立较大面积的保护区1.04万个多,其无论在保有物种、遗传、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还是在保护物种生境上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各国也意识到,由于缺法相关法律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混乱,保护区内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乱砍、滥挖偷猎行为时有不断,造成一些自然保护区破坏严重。

因此,许多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进行了专门立法。如,英国《国家公园和乡土利用法》,日本的《自然公园法〉澳大利亚的国家公园与野生生物保护法》加拿大的《国家公园法》,韩国的《自然公园法》等。另外,一些国家制定了自然保护区或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并将自然保护区纳入其中。例如,日本的《自然保全法》、新西兰的《自然保护法》、韩国的《自然环境保护法》等。这些法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上取得很大成效。

所以无论是按国际通行做法还是从我国国情出发,都有必要抓紧制定一部《自然保护区法》,对由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开发和利用而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建议在原有法规中法律制度:如审批制度、分级分区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应急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如分类性保护和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体制、投入保障制度,借鉴国外相关先进经验,创设新的法律制度,如功能区划制度和社会影响评价制度。

3.2防止外来物种和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

外来物种入侵不仅对当地生物构成威胁,同时对经济和人体健康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一些国家对此进行了立法。如美国先后颁布或制修订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外来物种预防和执行法》、《国家入侵生物法》、《外来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法》、《联邦有害杂草法》等;新西兰《生物安全法》等。

我国虽有一些法律法规涉及外来物种管理,如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农业和林业局分别建立了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引进审批制度;《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但是目前尚无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门法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涉及到外来入侵物种物种,但未制定专门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行动计划,所以中国急待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生态安全和保护本国生物多样性。如设立引种许可证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预警机制。

另外,对外来物种进行普查和有计划清除,也很有必要。

3.3在保护中持续利用生物资源

虽然全世界已建立众多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多形式保护方法方式,但相对于地球生物圈而言,其保护的生物多样性是有限的。因此人们认识到,有效和长期可信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方法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指对生物资源的利用应以使生物多样性在所有层次上得以保护、再生和发展。对保护而言,没有合理利用也就没有保护。利用自然保护和发展旅游业就是一例。不但有经济效益,实际上也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从而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这本身就是社会效益的体现,也是自然保护的价值体现。

另外建议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他们的生产计划中,鼓励生物的资源利用方式的多样化。包括根据当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实施传统的农业和林业措施;推进科研与教育;采取必要的办法使保护区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和进行迁地保护。

3.4国家合作与行动

在生物多样性问题上,世界各国的共识是生物多样性问题不是局部的、地区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联合国有关组织、世界科学界和各国政府部门认为国际合作是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方面。因此我国政府应积极的参与国际合作加入协定,联合打击跨国非法贸易与捕猎。加强科研协作,但要注意与产权问题。

我国已加入的公约协定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国际捕鲸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热带木材协定》、《关于保护特别水禽的重要湿地公约》等等,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国生物多样性,应积极的开展国际合作,并制定相关的实施计划与细则,在必要的情况下制定相关行政法规或法律。

3.5加强环保教育

从整体和局部看,国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的好坏,大量资料表明,凡是受环保教育程度越低的国家和地区,通常生态环境破坏频率越高、程度越深、问题也越多。而对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社会问题来说,除发展外,更多的应加强民众教育,广泛、通俗、持之以恒地开展与环境相关的文化教育、法律宣传,培育本地化的亲生态人口。特别值得重视和提倡的是利用当地文化、习俗、传统、信仰、宗教和习惯中的环保意识和思想,如民族地区的龙山、凤水,进行宣传教育。另建议在中小学中专门开设环境课程或在自然、化学、生物、地理及中进行环保教育,尤其值得重视的是课外活动。

此外,加快对全国生物多样性的清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动植物保护级别;恢复破坏的生态系统;及对一些重点珍稀濒危物种进行人工繁育和扩群工作,也很有必要。总之,一个物种的消亡往往不是单个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是一件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参与,不仅需要政府,更需要民众;不仅需要单个学科,更需要多学科;不仅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而是全球的共同参与与合作。

参考文献:

[1]王羲国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1998

[2]韩德培主编环境保护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8

[3]曹志平生态环境可持续管理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1

[4]毛文永、刘剑平全球环境问题与对策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

[5]伊武军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海洋出版社2001

[6]熊治延环境生物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7]中国外来物种黑名单科学生活2004(3)

第8篇:野生植物保护的意义范文

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地形、地貌数据地形、地貌是自然地理环境的基底。公路建设对不同地形、地貌类型地区产生的影响有较大区别:在中低山区,公路选线主要沿河谷延伸,并通过修建高架桥和隧道来减少对山体的切割,虽然不会产生大量的公路边坡,但却容易带来高大边坡的稳定性受迫和景观破碎化问题;在低山丘陵区,修建公路往往会产生大量的公路边坡,造成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平原(含盆地)台地区,修建公路所产生的边坡数量较少,且恢复相对容易。因此,其对于生物多样性造成的影响也不同。本研究中的地貌数据来源于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1﹕4000000地貌图,地形数据则主要基于1﹕250000地形图生成的研究区DEM数据,进而得到坡向、坡度、相对高差等数据。公路与景观数据景观结构与功能稳定是维持生态系统健康的重要条件,而公路修筑会破坏景观结构,造成动植物生境破碎化,阻碍物种和基因的交流;另外,公路建设与长期运营也会导致动植物生境的损失;同时,公路产生的廊道效应又为外来物种的生态入侵提供了便利。本研究主要收集了基于2009年底以前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级公路和乡级公路数据,还包括在建及规划建设的高速公路数据,构成广西主要公路的公路网数据库。根据景观生态学理论,可运用公路网信息计算景观的破碎度、多样性、联接程度等反映景观结构变化的指标,从而探讨景观结构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的影响。植被数据植被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成分,亦是自然地理环境的表观反映。区域植被类型组成(即植被的多样性或稳定程度)不仅影响着土壤、动物种群的稳定与发展,而且对于景观结构和功能的稳定而言也至关重要。针对植被在生态环境维持方面的特殊意义,还需要特别注意珍稀濒危植物物种和种质资源在植物保护方面的重要意义。广西地形地貌复杂,植物种类多,珍稀濒危植物物种数仅次于云南,居全国第2位[12]。同时研究表明,我国国家保护植物的分布与我国生物多样性和特有种的分布特征是一致的,生物多样性主要分布在低海拔的山地,物种多样性越丰富的地区包含越多的濒危物种[13]。因此,可以依据保护植物多度分布与海拔的相关关系确定广西稀有濒危保护植物的垂直分布特征。植被数据包括1﹕1000000的广西植被类型数据(依据群落类型划分)[14]-15]和珍稀濒危保护植物的多度分布数据[16]。自然保护区数据在公路对区域切割程度、公路等级相同或相近条件下,自然保护区的数量越多,受到公路影响的动植物数量越多,这意味着公路对动植物(特别是动物)的阻隔效应也越强烈。据我国国家环保总局提供的保护区名录资料,截至2009年底,广西建立自然保护区7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个。根据自然保护区名录生成自然保护区数据库和广西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图。指标选择及计算公路对于区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第一类影响是直接影响所经地段植被中的物种组成多样性(α-多样性);第二类影响主要是由于生境复杂度变化导致对β-多样性的影响;第三类影响表现在对所经地段珍稀濒危物种的影响[18]。植被类型多样性由于植被类型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物种组成多样性(α-多样性),又是生境类型的重要指示体。因此,本研究选择植被类型多样性D为表示α-多样性的指标,它同时也指示了网格内生境的差异程度,即β-多样性。采用Shannon-Wiener指数计算每个基本单元格内的植被类型多样性:1lnniiiDpp==-∑(1)式中,n为某基本单元中的总的植被类型数;pi为植被类型i在该单元内的相对面积。保护植物多度等级依据广西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分布特征[16],以及我国国家保护植物沿着海拔梯度的分布格局[17],本研究采用反映保护植物水平分布状况的广西各个县区保护植物多度数量指标(图1),以及依据1﹕250000地形图生成的DEM数据计算反映保护植物在垂直方向上的多度分布数据(图2),体现广西珍稀濒危植物物种的分布特征。公路对动物的隔离效应强度公路网对于景观切割程度愈强,表明公路建设对于区域野生动物的迁徙、繁殖等活动阻隔效果愈深刻明显。此处用公路网网眼的大小定量表现广西公路网对景观已造成的切割状况。同时考虑到各类型保护区(特别是森林生态和野生植物保护区)都为动物物种的保护提供了重要的生境,因此本研究中并未将动物保护区单独区分出来,而是基于所有的保护区分布数据计算公路对动物的阻隔效应指数。采用以下公式计算公路对动物保护区阻隔效应指数(无量纲指数)[18]:()15151∑∑===+jijjiiaLbSMI(2)式中,I为任一公路网眼的阻隔效应指数;M为公路网网眼面积;Li为网眼内未闭合路段i等级公路总长度;Sj为网眼内j类保护区的总面积;ai为i等级公路权重(参考道路宽度确定);bj为j类保护区权重。公路对生物多样性的潜在影响评价判断公路建设对生物多样性潜在影响程度的原则是:植被类型愈丰富、珍稀濒危植物愈多、公路对区域切割程度和对动植物阻隔效应愈强的区域,是今后修建公路时对生物资源和景观潜在影响越强烈的区域,或者说是在今后公路设计和建设中应该尽量避免穿行和干扰的区域。据此,公路对生物多样性潜在影响程度指标定义如下[19]:B=D+S+I(3)式中,B是公路对生物多样性潜在影响度指数;D是植被类型多样性;S是保护植物多度等级;I是公路对动物的隔离效应强度指标,其详细计算过程见公式(2)。由于参数I中同时包含着动植物保护区数目和公路对区域的切割程度,因此它同时也反映着对景观的影响程度。在GIS平台中,生成覆盖广西整个区域的5km×5km网格单元,作为基本单元进行数据处理。并根据所选择的指标及分析目的,设定各指标具体的转化权重(表1)。依据上述公式,计算每个基本单元的植被类型多样性、保护植物多度等级和公路对动植物的隔离效应强度,最后经数据标准化处理后,得出广西公路建设对生物多样性潜在影响指数。

结果与分析

植被多样性敏感区域识别从植被类型多样性指数分析结果来看,广西整体的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只有西北部岩溶分布区域略低,而东北部中山山区、西南部热带岩溶区域及南部沿海的植被多样性指数都较高。而从广西的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多度的分析结果看,桂北及桂西边缘的山区,其生物多样性既具有过渡性的特点,又都是珍稀濒危保护植物集中分布的地方,其中又以桂东北和桂西最为集中。由于广西区位特殊,既是华南通向西南的枢纽,又是西南地区的出海通道,区域发展迫切要求广西加强区内高速公路网络建设,并与云南、贵州、湖南的高速公路体系连通。但在公路铺设时,往往穿越人口相对较少和动植物分布丰富的地区,其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一些特殊的、敏感的生态系统,或穿越生物多样性相对较高而生态环境又比较脆弱的地区。高速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势必对这些生态保护重要性高区域的生物多样性资源构成较大影响,不仅可能会引起这些地区生物多样性降低,更可能导致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退化。因此,需要尽量减少公路建设对其生态系统的干扰强度,特别是降低对所经地区的珍稀动植物资源的不利影响。公路阻隔效应的区域特征从广西公路网对动植物的阻隔效应指数分布图看(图4),总体而言,广西西部的公路网络相对密集,公路网眼的面积较小。结合自然保护区的分布来看,公路网密集的平原丘陵区域只有少数几个自然保护区受到影响,而在桂东北和西北地势较高的山地丘陵区,已建省级以下公路和规划要建的高速公路线却延伸并穿越或临近多个自然保护区,甚至包括了几个重要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依据计算的公路阻隔效应指数,可以看到广西东北部山区和桂南滨海平原区公路网的切割和阻隔效应较为强烈,其次为桂西岩溶山地丘陵区,以及桂东山区。公路阻隔效应指数相对较高的区域,一般都分布着各类自然保护区。随着公路修建而产生的环境破坏问题,以及营运可能诱导的城镇化,都会给自然保护区带来不利影响。如道路的开通加剧了对保护区内外自然资源的开发,从而破坏保护区的自然性,降低其自然保护功能等,这些潜在风险将伴随着道路的营运长期存在。广西公路对生物多样性潜在影响的评估广西公路对生物多样性潜在影响的分析结果(图5、表2)表明,广西的北部山区、桂西南的热带溶岩山地丘陵区,以及广西边缘的山地丘陵区是公路建设中对生物多样性潜在影响最大的区域,特别是桂西南热带岩溶山地丘陵区,不仅植被多样性和保护植物多度指数高,公路的阻隔效应也非常明显,是公路建设过程中最需要重视的区域;其次是广西北部山区。与此相对应的广西中部农田植被广泛分布的平原、盆地和台地地区,因植被多样性较低,保护植物较少,公路阻隔效应亦不强,所以,公路建设对生物多样性潜在影响则相对较弱。

第9篇:野生植物保护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发展对策;泉州市

中图分类号:X36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569X(2009)10-0024-02

1 引 言

自然保护区是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区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法定保护和管理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主要功能是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证生物遗传资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景观资源能够可持续利用,为科学研究、科普宣传、生态旅游等提供基地,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随着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活动的兴起和人类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具有典型意义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物种和地质遗迹,已成为一个国家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

2 泉州市自然保护区情况

2.1 基本情况

泉州市自然保护区建设始于1984年,至今共建省级以上森林、野生动物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4个,面积24753.88hm2,分别为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7045.88hm2)、永春牛姆林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250hm2)、安溪云中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3986hm2)和德化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3472hm2),自然保护区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24%。初步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功能较为完备的自然保护区网络,有效地保护了该市的野生生物物种,保护了极为重要的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森林生态和湿地生态系统。68种国家重点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21种珍贵树木的主要栖息地、分布地都得到了有效保护。同时,自然保护区在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以及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及促进泉州市生态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2.2 保护管理措施

2.2.1 合理区划 科学管理

各自然保护区认真制定《总体规划》,严格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对于不同的区划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对核心区的生物多样性实施绝对保护;在缓冲区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在不影响保护的前提下,允许实验区适度开展生态旅游,合理利用生态资源,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知名度,使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通过严格保护使自然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高度统一,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持续利用相协调。

2.2.2 依法治区 促进保护管理规范化

泉州市各级政府根据《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分别制定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告》(泉政[2004]8号)、《福建戴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德政[2002]444号)、《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云中山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的通知》等规章制度,规范了保护区的保护、管理、科研和社区发展等各方面的工作,使保护区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林业主管部门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包括上下班、学习、护林防火等责任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

2.2.3 合理利用资源 促进经济发展

针对保护区周边群众对保护区资源的依赖,该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减少社区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依赖。戴云山自然保护区大力推广沼气,建立沼气综合利用体系,减少资源消耗,形成良性循环,减轻了当地群众对森林资源的依赖,改善了环境,提高了社区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时,戴云山自然保护区还建立了黄花远志繁殖和栽培示范片50亩,鼓励群众种植中草药,并免费向群众提供苗木,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保护了野生黄花远志野外资源。

2.2.4 发展生态旅游 带动产业结构调整

自然保护区大都地处偏僻林区,地上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地下有宝贵的矿产资源,为进一步保护好地上和地下资源,促进社区产业结构的调整,永春县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封禁了牛姆林保护区及周边危及生态安全的100多个煤矿,并开发建设生态旅游区,积极引导居民转变观念,拓展其他产业发展,逐步向服务业、种、养殖业转变,从而带动社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社区经济的发展。云中山自然保护区完成了撰写《安溪云中山生态旅游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介绍保护区的旅游资源,开展生态旅游。

3 自然保护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建设管理资金缺口大

保护区大多地处偏远地区,基础设施薄弱,日常管护费用无固定来源,国家资金投入也十分有限, 资金缺口大,导致一些保护项目无法正常开展,大多数保护区的管理仅维持在简单的看护水平,有的保护区甚至连最基本的保护界桩、界碑及标志性的大门也没有建设,个别哨所、t望塔、防火林带长期失修,巡护交通工具缺少、监测工具不足,失去了防火功能。更严重地制约了科研、宣传力度,自然保护区职责难以履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难以统一,造成了目前自然保护区建而不管、管而无力的尴尬局面。

3.2 保护管理队伍素质不高

随着生态保护越来越被社会广泛关注,保护管理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对管理队伍的要求越来越高,原有机构、设施及技术力量越来越显得薄弱,再加上保护区一般地处偏僻林区,高素质的人才引不进来、留不住,导致很多的科研项目无法开展,管理手段、管理技术比较单一。保护、管理技术与手段方面也比较落后,在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自然资源动态监测等方面都缺乏现代技术和手段。

3.3 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矛盾突出

一方面自然保护区大多分布在偏远贫穷地区,有不少自然保护区建立后,当地政府按《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把社区居民的具有保护价值的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划入保护区后,限制了社区居民对保护区资源的依赖。长期以来,一些群众包括林农、渔农“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很大。自然保护区建立后,居民的生产生活来源被 “切断”,国家又不能及时给予合理的补偿,保护区居民误认为是自然保护区所为,导致自然保护区与社区的矛盾加剧。另一方面,保护区的建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当地政府的知名度和形象,但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因保护区的严格管理,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当地政府为了发展的需要,忽视保护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建立自然保护区会阻碍地方经济发展的认识误区,当地政府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存在为难和消极抵触情绪。

3.4 管理体制不顺

一些保护区涉及多个行政区域和管理部门, 不同地区和部门在湿地开发利用方面存在各行其是、各取所需的现象,矛盾非常突出。如对于保护区的水域、土地和违法破坏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等现象,保护区管理机构和主管部门难以协调监管,形成条块分离、多头管理的格局,管理目标的冲突和利益上的矛盾导致政策规划多样、多变,建设管理混乱。

4 自然保护区保护发展对策

4.1 加大资金投入

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深入调查,进一步制订和完善保护政策,把自然保护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更应加大投入,确保管理有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并努力使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保护区能够建成示范样板,与国际接轨。同时,积极争取国际援助,吸引国内捐助,鼓励社会投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泉州市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

4.2 提高管理水平

根据国家林业局要求,每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必须要有一个管理法规、一本科考报告、一本规划、一套影像资料、一套制度、一套班子(简称六个一工程),省级自然保护区也要逐步达到上述要求。同时各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要积极认真地组织技术培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3S技术等现代技术,改善野外巡护、观测、科研、信息输送等,实现信息化管理。

4.3 搞好社区共管

在处理自然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上,要不断探索, 社区共管,成立社区共管委员会,找出最佳的结合点,努力实现“双赢”。

4.4 理顺管理体制

针对目前一些保护区涉及多个行政区域和管理部门,存在多头管理的现状和弊端,建议理顺管理体制,严格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各个相关管理部门都是由多种环境要素和资源组成的有机综合体。林业部门作为森林、野生动物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主管部门,更应真正承担起政府对这些保护性区域的统一监管职责。统一协调好各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把保护区建设好、管理好、保护好。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