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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的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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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的措施

第1篇:城中村改造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农网改造 管理 问题 改进

想要进一步推动农村科技发展,就必须要在配电网上提高可靠性、安全性,这点至关重要。提升用电质量和服务质量,某县开始响应国家号召,实施自动化配电网的试点工程,切实满足发展过程中对电力质量的需求。在农网改造工程之中,面积22x126m2,在此辖区之中,220kV电站只有一座、110kV变电站一座、35kV变电站一座。在此基础上,进行电网改造。于2013年将电网改造试点工程构建完毕,其中包括设备、自动化配电网的系统工程。但是在辖区之中依然有许多问题存在,比如覆盖区域广、工程多,因此,在农网改造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缺陷。

1 农网改造管理中有哪些问题存在

农网改造是一项有关现代化发展的系统性工程,牵涉面积广,与人民生活质量息息相关。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多方面的协助,才能将工程做到尽善尽美。在此过程中,需要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监控,防患于未然,是在整个工程中至关重要的大事。整个过程,需要各个部门进行协调,才能产生良好的综合性结果。然而,在真正的实施之中,依然出现各种各样的弊端,急需针对各种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

1.1 招标、采购方面滞后 在进行农网改造之时,工程除外,材料和设备都是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和最后构建结果息息相关。材料、设备是否如期实施到位,都会对企业的工程造成极大影响,进度、质量都是最为直观的结果。电力构建之中,技术含量高,周期长,在设备和材料上,都必须要提前到位,才不会影响到正常运作。早招标、采购原本就是要真正落实到日程上,然而在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在基础工程结束之后,设备无法实施到位的问题,或者是设备、人员到位之后,材料没有采购,这些问题都会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的则是时间、效益、经济等各个方面。众所周知,在电力工程之中,技术性特别强,设备之间的外形差距很小,但是不同设备功能差距很大。在采购、招标之时,对特殊材料、普通材料没有进行区分,重点设备和普通设备之间,也没有进行划分,以至于招标、采购没有主次分明,对整个工程造成极大影响,以至于工期延后。还有在采购过程中,不能准确掌握使用数量的问题,对工程影响依然非常严重。设备、材料数量不足,不得已造成工程停工,如若没有连续性施工,也会对整个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这点可能被很多人所忽视。

1.2 施工偏离计划 农网改造非个人之事,而是关乎民生发展问题的重大决策,与大众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息息相关。由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出现许多因素,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一般都会将工期制定较长的时间。但是在建设过程之中,很多没有按照施工项目的进度来进行操作,原本应该是一年的工期,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便完成。虽然将项目完成,可工程质量却无法达到预期要求,甚至存在质量隐忧,这是极为严重的问题。一旦电网工程投入使用之中,如果出现问题,将会导致电网进入全面瘫痪,安全防范不严,甚至会导致安全事故出现,造成的经济损失更是不可估量。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部门必须按照项目规划进行严格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监控,质量也需要严格监测,致力于施工单位能够在保证质量情况下,完成任务。进度一旦与规划出现偏差,也需要施工单位及时与监管部门进行协调、讨论,杜绝保证工程进度,而忽视质量问题出现。

1.3 方案、图纸设计、审核不到位 在农网改造过程中,工程变更频繁,设计和现状不符等问题,都会出现。而这类问题基本上是由以下原因造成:其一,设计者能力问题,在没有足够的设计能力的情况下进行设计,自然会导致设计图出现问题,无法进入正常使用中;其二,设计者只是纸上谈兵,没有按照现状进行分析,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导致设计图缺乏合理性。工程方案针对性弱、操作性低,对工程建设的进度会造成极大的影响,最重要是在预防和投资上造成误导,对工程质量的影响不可小觑。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面对这类问题,必须要彻底杜绝。工程建设、监理、施工等各个单位,都必须要对方案和图纸在施工之前进行审核。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是质量的重要保障。必须要对施工图纸的细节进行审查,对内容进行细致分析,对于里面所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修改。然而,这些都必须要在施工之前进行完结,确保不要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变更。如果不在准备阶段将方案彻底完善、落实,对工程的质量、施工进度都会造成极大的影响,不仅如此,在项目的投资上,也会出现极大缺陷,导致财务工作出现混乱情况。

2 农网管理工程改进

2.1 合理安排采购、招标,实施质量严格监控 在电力工程建设之中,因其工程特殊性,对材料、设备方面的要求非常严格,因此,材料、设备的质量是否及时到位,对工程的进度与质量有着直接关系。确保采购、招标的质量和及时性,都必须要制定检测部门,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在采购、招标过程中,最大限度将进度与支出进行明细,实施透明化诚实原则,进行依法招标。特殊材料、设备,应该要在采购、招标过程中进行标识,在招标之前,一定要进行足够的市场调研活动,了解市场现状。在进行材料、设备到位的过程中,一定要将根据工程规划内容,将采购、招标工作进行全面配合,切实把控质量和进度关卡,避免因设备问题,而对工程工期造成延误,数量也需符合采购需求。

2.2 工程进度合理规范,提高监管力度 工程建设过程中,很多不可抗拒因素存在,因此,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进度规划。施工过程中,一味赶进度,而对工程质量造成极大问题,面对这样的现状,必须要监管力度加强,在施工质量上进行严格把关。监理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在定期对施工数据进行收集,预测工程在此进度的发展之下,是否能够保障质量。必须时刻掌握工程在进度和质量上的现状,在出现问题之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解决,对工程进行调节。按照国家要求对施工质量进行确保,不管是在建设过程,还是对工程进行验收,都必须要严控质量关卡。

2.3 严格审核设计图纸 在设计上出现的问题,都必须要在施工之前进行完善。如若在工程建设之中才发现问题,整个工程都会造成影响,牵一发动全身。

3 结语

惠民工程的农网改造,对社会发展提供绝对保障。正是因为关系重大,才要将改造工程做到最好,改善工程管理弊端,从质量上确保工程建设。

参考文献:

[1]许勇,王学峰.农网改造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电源技术应用,2013(2):276.

[2]李荣锋.浅谈农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能源与节能,2011(11):5-6.

[3]崔绍平.农网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电源技术应用,2013(8):240.

[4]李秋实.南通市通州监狱农网改造工程业主项目管理应用研究[D].江苏大学,2011.

第2篇:城中村改造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制造业企业 成本管理

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如果抓不住机遇,企业就很容易被淘汰。因为经济全球化以后,不再仅仅是国内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上升到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成本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和制胜的法宝,要想不被淘汰就只能将成本控制到最低。要想将成本控制到最低,就需要研究成本管理方法,提高成本管理效率,使企业获得最大效益。

一、我国中小型制造业企业的特点

(一)增长速度快。近几年来,我国中小型制造业企业得到了飞速发展,中小型制造业企业主要是指原材料工业企业和加工制造业企业。相对来说,加工制造业企业更具发展前景,因为原材料工业企业的发展受到自身的限制,要依靠原材料才能有所发展,但是原材料可能会枯竭,并且原材料工业企业还要受到开发速度的限制,相对来说加工制造业企业就不会有这方面的限制,因此其发展更加迅速。根据以上所述,中小型制造业企业主要依靠加工制造业企业的发展。加工制造业企业的发展能带动整体经济的发展水平,二者相互影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我国经济受制造业企业的影响是深远而持久的。相对其他企业来说,制造业企业的发展也是令人瞩目的,随着制造业企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工业的发展也有了不小的进步。

(二)缺乏技术创新,难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发展时间较短,因此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是,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我国制造业企业也在不断的创新,努力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水平。但是利润较大的制造业企业主要依靠的是独立自主开发、具有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只有自己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才能有高额的盈利,而目前我国还是主要依靠购买国外的知识产权,付出很大。如果我国能研发更多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相信会使我国的经济得到质的飞跃。另外,我国制造业企业成本管理欠缺科学管理,大多还是经验管理模式,出现错误的几率较大。

(三)经营管理粗放,随意性强。没有盈利,归根究底是因为制度不够完善。我国中小制造业企业在制度上一直沿用传统模式,出现一个问题就解决一个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长此以往,只会疲于应付,还会增加管理成本。由此,要减少成本就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中小企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中小企业的壮大发展离不开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手段,但是,在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受到自身生产规模、融资难、国家出台的各项相关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使得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极大的制衡。

二、我国制造业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实施主体不完整。目前,在我国实施战略成本管理的企业对战略成本管理还没有足够的了解,企业并没有全程参与,都是只参与了一部分,由于实施主体的不完整,因此对战略成本管理没有全面的认识,这样就不能正确地掌握战略成本管理,决策也可能出现各种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企业人员全程参与到战略中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才能掌握全局,从而提升成本管理的效率。

(二)缺乏成本效益观。随着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要加强管理,勇于改革,提高自身的水平。时代在改变,企业自身的管理观念也要改变,如果一成不变最终一定会被淘汰,因为时代不需要守旧者,需要的是创新者。此外,企业不能贪图眼前的一时利益,只为了降低眼前暂时的成本,购买质量不高的原材料,否则肯定会因小失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有可能造成某些安全问题。总之,企业一定要有长远的眼光,要站在全局的立场上,仔细分析利弊,从整体上把握全局,不能为了降低一个部门的成本而增加其他部门的成本,要将成本控制贯穿于整个过程之中。

(三)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信息管理系统不健全。制造业企业生产产品的数据相当多,因此计算是一个长期而细致的工作,如果单靠人力来进行记录,那么既没有效率也没质量保证,会造成信息的不准确,不确定因素增加,加大后续工作的难度,最主要的是造成管理成本的增加,因此这是不可取的。另外要采取分步法核算产品的成本,分析每一项生产程序的成本,然后再做总的汇总,企业员工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既减轻了员工的工作量,也使出错率大大降低。

三、对我国中小型制造业企业优化成本管理的建议

(一)明确成本管理主体,实行全员成本管理。很多人认为企业战略成本管理应该是由财务部门负责,其实不然,企业管理层是战略成本管理的关键。财务部门负责资料的整理,管理层负责最终的决策,二者都是战略成本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但是一直以来,二者都没有全程参与企业的战略成本管理,财务部门负责整理材料而没有参与决策,管理层参与决策但是不参与财务工作,缺乏客观的理解,会造成战略成本管理的断层,因此,二者必须都全程参与到战略成本管理中去,不能只负责一个部分。当然要想成功实施战略成本管理还必须加大宣传,建立企业的奖惩机制,增强员工的动力,这样不仅财务部门和管理层全程参与进来,还促进了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

(二)转变传统成本管理观念,树立战略成本管理的成本效益观。企业应立足于实际,既不盲目地跟随其他企业的管理,也不要一味地固执己见,要学习其他企业管理模式中优秀的成分,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最适合自己的管理模式。将成本管理和企业发展战略联系在一起,这样企业才能得到长期的发展,不会出现在某一时间段发展很快、某一时间又陷入萎缩的状态,缺乏后续发展动力。首先,应该从思想上重视成本管理,企业没有最基本的成本控制就谈不上发展,不讲成本的管理,会造成成本的浪费。因此,企业要想提高盈利,就必须学会成本管理。当然不能为了成本管理而放弃其他方面,在进行成本管理的基础上还要树立正确的企业价值观,不能为了利益而违反法律法规。成本管理不能单一地存在于某个部门,而是应该贯穿于产品生产到销售的整个过程,这样才能将成本管理的价值发挥到最大,为企业谋取更多的利益。

(三)健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是竞争中获胜的关键。只有信息清晰明了、准确无误才能为成本管理战略提供质优而量广的基础资料。由此,健全信息管理系统显得尤为重要。信息不能太单一,应该多种类型信息都要涉及,这样才能让信息的作用尽可能地发挥到最大,帮助战略成本管理获取最大的利益。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与网络技术的普及,现代计算机技术的强大功能有目共睹,运算迅速、处理便捷、存储容量巨大、批量实时处理信息功能强大等都可以为企业的成本管理提供技术支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不仅可以将传统的、繁琐的事务性劳动予以剔除,还能在很大程度上使成本核算工作更加细致、安全,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企业成本管理对信息的要求。因此,现代企业的管理者必须及时转变狭隘的思想观念,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在成本核算中充分使用现代信息技术与计算机技术,站在管理的高度去挖掘降低企业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利润、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Z

第3篇:城中村改造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城镇化 城中村 改造

中图分类号:TU98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1(b)-0196-01

1 城中村改造中的普遍问题

1.1 较少经济增长点

城中村作为一个农业为主的村子,很难找到经济上的亮点。据了解,一般现在的城中村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出租房子给外地人,获得租金。除此之外,还有政府征用土地时,发放的一次性补贴,或者是城中村拆迁改造过程中,政府给予的津贴。城中村的经济发展严重落后于城区的迅猛发展,但是在这种落后的情况下,城中村的经济发展却依旧很少有较好的突破点,所以经济的增长是短期内难以实现的。由于对城中村的改造中,对经济带来的动力还远远不够,当地的村民从以前的农业中退出却没有更好的发展,导致城中村的经济很局限,没有脱离单一的以地换钱的改造模式,也很少有新的经济增长点。城中村和在其改造中具有经济起步晚,原有经济薄弱,缺少新型经济的特点。

1.2 缺少规划,土地利用率低

根据统计显示,在城中村中,违章建筑数量较多,管道线路较为复杂,市政管理最为松懈,而且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和基本功能都未能到位。在城中村中,各种违章违规的情况时有发生,村民缺乏法律法规的知识,利用所趋,盲目的建设简易房出租;还有就是对现存土地的利用率低也很不合理,大部分都是弃而不用,等待政府征地,没有体现土地应有的价值,而且这种弃而不用的做法,对土地造成了损失,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缺少合理的统筹规划或者没有严厉的执行规划是城中村改造中的大问题,由于不合理的规划,会大大增加拆迁改造中的成本,从而拆迁改造的质量也就下降了。还有对建筑的不合理规划,导致城中村的建筑风格很不统一,结构很凌乱复杂,不能拉近城村的距离,不能达到城中村改造的目的。

2 我国城中村改造的现状

2.1 政府主导作用

城中村的改造就目前形势来看,政府是唯一的主导作用者;而现有的改造形势和改造方向也是政府所主导的。对于城中村目前的改造现状而言,政府为拉近城乡经济差距,积极募资进去对城中村的改造和完善。其中,改造的主要工作是改造新建城中村的破旧民房,整体改迁或是聚集到较集中的居住地段;同时,对一般的商业用楼也会按照规划的要求进行整体的整改。同样的改造是具有一定的经济方面的影响的,政府在当前主导的城乡改造过程中,是希望改造和完善当地的基础设施的同时,能够为当地带来足够的经济带动力。政府优先考虑具有一般性经济增长的模式进行对城中村的改革和改造,在要求整体设施完善的前提下,为当地的居民创造更多的经济带动力和经济增长点。

2.2 市场带动作用

政府对改造的影响是直接而短时见效的,而市场作用的是目前城中村改造中作用最具有深远影响的,市场对城中村的直接的影响作用是促使城中村未来发展方向的重要的力量之一。和政府的直间作用相比较市场的影响是不易察觉的,而却是时刻影响的,市场是利益的代表,有利益就会促使一部分人为了利益而进行一些运作和对现有状态的一些改变,从而就会对城中村在改造过程中一些利益关系的合理调配,使之想利益的最大化方向发展。市场是一只看不见手,他对利益的巨大驱动会给城中村这种比较滞后的地域带来契机,廉价的土地资源和低廉的劳动力市场,为资本实现其更大化的利益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城中村就会在这种资本的带动下朝着实现利益的和带动发展的方向发展起来。当然资本的自由运作是具有其本身的局限性和盲目性,所以目前市场的作用是一把双刃剑。

3 对中国城中村改造的建议

3.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建立和健全关于城中村的拆迁改造和整体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是我国目前城中村拆迁改造的重要保障。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建立普遍使用的改造措施规范,而地方的相关部门也应当建立适合当地的保障措施,和强制法律法规。并且要有具体的监督职能部门,就是这种监督会使相关的措施得到良好的执行。同样的,有了法律规范就不会出现像以往类似的的混乱局面,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城中村村民的文化水平不高,这也更容易出现一些素质不高的管理人员,损害集体和国家和城中村村民的利益的情况。

3.2 合理调整利益关系

在城中村的拆迁和改造过程中,应该认清各方的利益关系,并且考虑到各方面都利益的需要。在城中村的开发中,土地的征用和出让是最大利益的所在。土地市场化,商品房的房价的飙升,是一种不安分的爆炸发展和增值。土地的利益将会有更多方面的问题出现,开发商和政府的角度是相对立的,政府一般考虑村民利益的最大化,而资本却需要廉价的土地,需要从村民那边榨取更多的利益。政府部门应该实事求是的为人民干实事,切实考虑到贫穷城中村村民的利益。合理的利用和征收土地,从经济和各方面的发展需要妥善安排土地的规划用途,不能只顾眼前短期的利益回报和进行竭泽而渔式的盲目开发和自杀性发展。

3.3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和加强城中村的社会保障和加强村民的就业工作在城中村在改造过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城中村在改造中的内在要求。政府应该采取相关的措施,促进城中村村民的再就业或重新创业,保证他们得到应有的权益,支持鼓励村民的创业,可以从发展现代农业,畜牧业,养殖业的方向开展,让村民自己当家作主,靠自己的力量创造价值。同样的,政府应该做好人才的培养工作,完善基础教育并加强未来发展方向的人才重点培养。设立必要的培训中心,保证村民能够快速的进入价值的创作中。丰富和改善村民的文化环境,在提高村民素质的同时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保证村民心理的健康;提高医疗保障能力,医疗保险惠及每一位村民。

小结:城中村的改造任重而道远,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来指导城中村迅速而良好的改造,严格执行法律规范,控制操作层序,强化有关部门的服务意识,并且做好良性发展的宣传工作,加强基本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保险额度,循序渐进的完善和加强村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参考文献

[1] 向碧华.城中村问题研究[D].武汉大学,2010.

[2] 李君.昆明市城中村改造研究[D].云南师范大学,2010.

第4篇:城中村改造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 城中村;土地利用;南昌;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1-078-01

一、南昌城中村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资源利用粗放,没有合理配置资源

在南昌大部分城中村中,因为城中村在土地管理方面,沿袭了以往的集体管理,没有统一的规划限定,建筑基本处于自由散漫式发展的状态。集体中不同的利益个体有着不同的利用方式,导致城中村的土地利用没有最优利用,集约化发展。

(二)人口构成复杂,土地开发开展困难

城中村人口构成复杂,大致分为四种类型:常住本地的村民、常住本乡地域的租房户、非本乡村民在本乡用地建(购)房户、短居住本村的租房户。复杂的人口构成,不仅是在城中村治安等方面的管理问题,对后期的土地开发保证开发的均衡性,无疑将带来很大的压力。

(三)巨大的低质廉价住房需求刺激着城中村的违法建设

外来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形成了对低质廉价住房的巨大需求市场。因为城中村租房的起点低、花费少,许多外来务工人员首选在城中村中租房,加之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不到位,对违法建设处理的不力,巨大需求刺激着城中村农民不顾一切地大量的进行违法建设,任意侵占公共空间和道路,市政设施无人顾及,导致城中村土地利用的进一步混乱。在建设的过程中,因为没有统一的规划和要求,村民往往只是以自家的利益为衡量准绳进行建设,建筑挤占道路和公共空间。村里缺乏防火防灾等方面的考虑,具有严重的安全隐患。

(四)土地权属复杂,用地界线模糊

城中村土地权属不清,许多土地已经变相卖出或被长期租用,而又没有土地转让证或土地出租证,造成在土地统计时权属不清。与此同时,在村屯土地中部分企事业单位、市政用地界限模糊,仅靠“手指口说”来描述大致边界,无法确切划定界限,以后的土地利用中划分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城中村改造土地开发主要措施

(一)科学编制规划,正确指导城中村发展

城中村的发展要坚持以城市规划为主导,按城市规划的要求,合理调整城中村用地布局,对城中村目前还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统一征为国有,解决城中村二元土地管理体制的问题。政府制定南昌城中村改制改造的政府规章,规范城中村改制和改造行为,明确城中村改造的各种政策。鉴于城中村改制和改造的复杂性,应组织发改委、规划、土地、社保、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合制定一个详细的、可操作的政府规章,明确规定城中村改制与改造的各项政策操作程序以及各种问题的处置办法等,确保对城中村的进一步工作有章可循。

编制城中村的规划,根据规划改造发展目标,进一步确定用地布局结构,确定合理的道路交通系统,绿地系统及居住社区结构,完善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和道路交通设施的配套,制定开发改造建设方案,从制度上和方法上引导城中村的健康发展。

(二)遏制违规建筑,改善内部环境

建立专门的队伍,加强规划管理,遏止违章、违法建筑,坚决撤除临时建筑和违章、违法建,筑鼓励农村集体统一按多层公寓式住宅模式建设农民住宅区。停止城中村一切建设用地和农宅审批,为城中村改造与整治创造条件。

在冻结城中村的建设活动,查处违规建筑的同时,还要稳步推进城中村的改造,通过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使城中村向着更为和谐的方向发展。

(三)充分挖掘优势,建立合理开发模式

前面提到,城中村多是处于发达地区的周围,区域优势显著,随着城市的发展用地已嵌入城市之中,周边多数用地已被开发,能够较好地进行地块整体开发。结合各个城中村的具体优势,制定合适的开发模式。由于涉及村民的安置、商业地块开发、配套公共设施建设,故在城中村的土地开发过程中存在很到的协调问题,需要一个各个利益团体都能够接受的开发模式。比如威海市的城中村建设中采用的集体开发模式。因为土地的收归国有存在着资金、社会影响等方面的障碍。威海市在进行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就结合实际状况,将集体土地建成系统的出租房和商场等建筑,不用于出售,仅用于出租,收益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配。这不仅仅是增加了村名收入,规范了城中村房屋出租的活动,还从根本上改善了城中村的居住环境,这种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开发模式的做法值得借鉴。

三、结语

总之,城中村的改造和发展对城市的健康发展及竞争力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南昌市辖区范围内存在着较多的城中村,应结合各个城中村的具体情况,对城中村进行改造规划。对于土地利用问题,从宏观上进行规划控制,微观上进行技术方法指导,将改造前,改造进行,改造后的一系列问题纳入考虑范畴,是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最终使城中村的转变与城市的发展接轨,使居民受益。南昌市的城中村工作刚刚起步,现实情况存在着的用地零散、土地使用效率低下、人口流动量大等一系列的实际问题,在后期工作中应当提出更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与决策为江西其他城市的城中村改造建设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谢志岿.化解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中村”问题 [J].特区理论与实践, 2003,(8).

[2] 袁春芗.南昌市城中村问题调查研究一一以青山湖区为例[D].南昌,2008.

第5篇:城中村改造的措施范文

为加快全区“城中村”开发改造步伐,拉大城市发展空间,发挥土地资源优势,推进商贸业发展,提高城区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路沿线生产企业搬迁问题的通知》(咸政发[]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加快我区“城中村”开发改造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思路

指导思想:抢抓发展机遇,立足实际,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加大城市开发力度,外引内联,因地制宜,典型引路,全民动员,整体推进城中村开发改革步伐。

基本思路:实行一个街道办事处改造辖区一个“城中村”。各办事处组织领导并负责实施。以商贸、商住开发为主,加快项目包装,加大招商引资,先期启动,在取得经验后,12个“城中村”开发改造全面铺开。

二、实施办法

1、组织机构。为加快对“城中村”开发改造的领导,协调解决开发改造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城中村”开发改造的顺利实施,区政府决定成立“城中村”开发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建设局副局长担任,统一协调指导全区“城中村”开发改造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也要相应成立“城中村”开发改造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区域城中村开发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城中村”两委会为本村开发改造项目的法人,具体组织项目的招商、开发改建工作。

2、前期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编制各“城中村”开发改造规划、方向和实施方案。总的要求是城市中心区“城中村”,尤其沿城市主要干道两侧的“城中村”沿路必须规划以商贸、娱乐、写字、办公为主的高层或多层建筑物,其他剩余土地可安排住宅等建设。

3、开发方式

(1)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客商开发改造“城中村”。凡无力自行开发改造的“城中村”,所在街道办事处和村组要立足各村实际,尽快组织包装“城中村”改造项目,加大项目的推介、招商,千方百计吸引客商开发改造“城中村”。

(2)鼓励“城中村”自行开发改造“城中村”。凡经济实力较强,群众基础较好的村,所在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自行开发,并在开发中给予政策指导,协调和服务。

(3)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开发改造“城中村”。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挖掘各“城中村”的区位、资源优势,以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土地抵押等方案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形成全民参与“城中村”开发改造新路子。

三、主要措施

1、政策扶持。区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发展计划局、招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全力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用足用活市、区政府有关城建开发的优惠政策,并尽快对群众自筹资金、自行开发改造的“城中村”项目和由开发商投资,整体开发改造“城中村”项目按不同情况,结合市政府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更加优惠、统一的专项政策。

2、狠抓落实。各街道办事处都要把城中村开发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年内至少完成一个“城中村”的开发改造任务。区考核办要把各办事处年内各开发改造一个城中村工作列入年办事处目标责任制考核。

3、加大宣传。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城市规划法》、《土地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把政策提前交给群众,转变群众思想观念,提高群众城市化意识,使群众积极参与“城中村”开发改造,成为城市的建设者和受益者,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城中村”开发改造重大意义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城中村”改造。

第6篇:城中村改造的措施范文

【论文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已经成为我国城市质量提高过程中急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其改造难度越来越大,改造 成本 也越来越高,已经成为专家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文章从经济视角阐述了城中村拆迁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武汉市城中村拆迁改造为例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城中村及存在的经济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经济基础日益增强,城市化进程也在不断加速。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建设用地急剧扩张,一些距离城市较近的村庄被纳入城市建设用地内,形成了所谓的城中村。由于各种制度原因,城中村因其存在的各种经济问题成为城市发展的障碍。

1、较少有相应的集体企业等经济增长点

城中村居 民主 要靠出租房屋获取租金、征地补贴、城中村拆迁改造补偿费用等维持日常生活开支。因此,城中村房屋出租成为村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城中村的违章 建筑 物极大的影响了城市形象,阻碍了城市化发展的道路。

2、城中村土地利用率低,缺乏规划

城中村的违章建筑多,结构复杂,市政管网、城市功能不能延伸到其中的很多地方,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或规划执行力度不到位、 管理 不规范等原因,致使城中村土地利用粗放、土地资产流失、拆迁改造成本增加。城中村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低下主要表现为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大,建筑风格与城市规划不够衔接,呈现出城市景观与 农村 村落景观共存的现象。

3、城中村房地产二级 市场 活跃

城中村土地区位条件相对优越,土地产权属于村集体所有,这样,优越的区位条件和相对低廉的土地价格,使城中村中不规范的房地产二级市场特别活跃(例如,小产权房的买卖交易等),导致由于城市规划实施和基础设施条件改善而使土地升值的部分国有土地资产严重流失。

另外城中村建筑在拆迁改造过程中不仅造成建筑 材料 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还大大增加拆迁改造的补偿费用,增加拆迁改造成本,使国家整体利益损失严重。因此,经济视角的城中村改造越早越好,否则成本将更高,代价将更大,国家资产的损失将更惨重。

二、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现状

1、武汉市城中村

根据武汉市的界定,城中村是指《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城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图(1997-2010年)》确定的城市建设发展预留地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后仅剩少量农用地、农民不能靠耕种土地维持生产生活且基本被城市包围的 行政 村。据此,武汉市二环线以内共有147个城中村,综合改造的总体范围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等区(城郊区暂未纳入改造范围),涉及总 人口 35.66万人, 农业 人口17.10万人,土地总面积21381.82公顷,相当于全市规划中2020年建成区面积的1/4。2004 年底武汉市开始城中村的综合改造工作,根据实际拥有耕地现状,武汉市将全市城中村分为三类:a类村,人均农用地小于或等于0.1亩的村;b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0.1小于或等于0.5亩的村;c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0.5亩的村。并确定了首批进行综合改造的16个试点村,a类村由改制后的村经济实体自行改造;b类村以项目开发的方式改造;c类村以统征储备的方式改造。在先行试点并借鉴其他城市改造经验的基础之上,武汉市探索出了一条城中村改造的新路子。

2、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实践

(1)创新理念,转变政府职能。城中村的形成是一个 历史 过程,实际是城市发展中多重原因造成政府职能缺失的历史欠账。进行城中村综合改造,促使都市“洼地”早日崛起,是城市政府责任和使命,更是坚持城市科学、持续、协调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在武汉市城中村的改造过程中政府开始转变观念,结合城市发展、土地整合、变城中村“二元”结构为“一元”结构的需要,从实现大规划的需要出发,制定相关政策并采取相应措施来保障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实践的进行。武汉市政府在改造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在资金调配上可见一斑,武汉市政府在综合改造城中村中不仅没有经济利益的诉求,而且承担了巨额补贴,在城中村居民的就业安安置以及社保方面承担了无限责任。

(2)目标明确,循序渐进。武汉市出台城中村综合改造政策,确定了“五个转变”的目标:村民边居民、村委会变社区、村集体经济变企业集团、农民变股民、集体土地变国有土地。按照“两步走”的思路,先改制,后改建;先试点,后全面。通过股份制改造,将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改制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经济实体;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清理登记好债权 债务 ,资产评估结果经村民会议认可,并报上级部门确认;对村集体经营性净资产适当扣除 社会 保障和 公共 事业管理资金后,原则上全部作为股权量化的资产。在此基础上,着手城中村改建。改建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要求,规划编制、建设管理的各项标准和控制指标,按城市规划、管理标准执行。

(3)引进 市场 化道路,推动城中村改造。土地出让实行彻底的市场化道路,全部土地以项目捆绑、挂牌底价方式出让,有效的避免政府低估地价以及房地产商与村之间进行“幕后交易”的可能。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政策规定:“开发用地与还建用地捆绑成项目后,采取公开供地,其挂牌底价为安置房建设 成本 和本宗地价之和的1.15倍”。这样一方面是让有开发资质的村集体 经济 组织在争取自行改造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另一方面则可以给前期进入的开发商以适当补偿。为避免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无法落实,规定土地出让金、增值收益的60%划转给城中村所在的区 财政 专户储存,专用于城中村综合改造中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道路、排水、绿化、供水、燃气、供电、电信、邮政等;40%由市政府统筹用于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三、关于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的建议

1、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 法律 法规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涉及范围广,各村层次参差不齐,改造起来难有统一的标准。基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政策性,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 指导 ,会因为 管理 人员的素质差距、管理模式的不一致使得改造混乱不堪,并且可能会有的人利用手中的权利以权谋私,损害集体和村民的利益。政府应该根据武汉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指导城中村的改造,严格控制操作程序,强化协调服务和加强监管。

2、妥善解决就业、 社会 保障等配套制度安排

城中村失地村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是城中村改造的内在要求。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大力促进失地农民再就业。原村集体所有财产、土地可以改组为农工贸股份公司,人员就业由农工贸股份公司就地解决,成为公司职员。可以用发展都市 农业 的办法,发展现代化农业、养殖业。及早培育经济增长点,为村民安居乐业创造条件,为 农村 城市化奠定良好基础。改造后的城中村的村民理应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养老 保险 、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应设计一个与城市居民相对接近、便于以后与城镇社保体系相衔接的操作方案,先养老保险,后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3、合理调整利益关系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土地市场化,政府应让利于村及村民。随着城中村的土地逐步挂牌,走进市场土地量的占比肯定会提高,市场关注度也会提高。但由于城中村改造中土地地块零碎不规则,利用效率不高,随着城中村的土地逐步挂牌,竞争可能会日趋激烈。为了调动城中村改制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并保护村与合作伙伴的合法利益,保证改造工作的平稳推进,政府可考虑对城中村土地挂牌交易减免规费,并在土地出让、土地增值收人中,拿出一定比例实行“以奖促改”,或明确一定的比例用于城中村改造 公共 设施建设。

【参考文献】

[1] 周新宏:城中村问题:形成、存续与改造的 经济学 分析[d].上海:复旦大学,2007.

第7篇:城中村改造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6-018-02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城市的快速发展,需要获得扩展的空间,在许多城市中,昔日城乡结合部中的农村被包围在城市地域之中,成为城市中的一个特殊地域――“城中村”。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城中村的基础设施欠缺,同时,因为管理薄弱与外来人员混杂,城中村违法建设、违法占地屡禁不止,消防隐患大、治安问题突出。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城中村内居民的生产生活,而且影响到城市的整体环境和发展,成为城市发展中许多城市问题的焦点所在。本文以陕西省西安市为例,探讨了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一、西安市的城中村改造现状

西安的城中村数量在全国属于较多的城市之一,仅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城六区和4个开发区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下的城中村共286个,再加上长安、临潼、阎良3个郊区40个城中村,共计326个城中村,人口约46万人,有各类土地21.6万亩。作为改造重点,西安市二环路以内的行政村有72个,涉及农业人口2.5万户、8.98万人,集体土地2.3万亩左右。

这些城中村,特别是二环以内的72个城中村的基本特征有:一是耕地极少,许多村子村民几乎无地可耕;二是地理位置优越,生产经营主要以房屋出租为主,以房生财;三是村内公共基础设施薄弱;四是规划建设管理缺位,村庄建设无序发展,违章建筑不少,安全隐患较多;五是大量流动人口涌入,成为社会不良现象的多发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实施城中村改造,已成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迫切需要;成为改善西安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的迫切需要。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自2002年以来,经历了起步、探索和全面发展三个阶段。2003年西安市将城中村改造正式提上城市改造议题,但是城中村改造牵连到城中村民失去自有民宅后的生计问题,改造过程遇到的问题繁多,由此西安的城中村改造一直发展滞后,西安的城中村改造主要以借鉴其它城市的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步推进。在此期间政府曾经出台过《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法》,《办法》中指出,西安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将村委会改建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将村集体经济实体改造成由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的股份制公司,逐步建立城市运行及管理模式。2005年,经过长期的摸索及试验,西安的城中村改造终于得以大规模进行。2007年8月成立了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正式机构的成立,全力推进了西安市人居环境的改善和城市功能的提升。截至2008年年底,共完成53个整村882万平方米的拆除工作,安置房建设已累计开工411.7万平方米,占产权置换面积518万平方米的80%。其中,2008年以前整村拆除12个,2008年全年完成整村拆除41个,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的一年。拆迁面积689万平方米,开工建设面积46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79亿元。完成55个村的农转居工作,完成56个村的清产核资工作,完成46个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完成34个村撤村建社区工作,计划至2011年基本完成二环内城中村改造。当前,城中村改造已成为西安市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由于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本身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使“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1.“城中村”改造缺乏国家宏观政策的支持。到目前为止,国家没有一部关于指导“城中村”改造的法规文件,除直辖市外也没有省级政府出台的法规。在国家出台的现有法规文件里也很难找出指导“城中村”改造的条目。目前“城中村”改造方面的有关法规政策都是各地、市根据自己的实际参照其它城市的做法制定的,其政策的完善程度不足,造成实际操作中因缺乏依据而出现偏差,影响到“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城中村”改造总体进行缓慢,改造任务十分艰巨。相关部门在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中,建设与改造未能同步实施,而且责、权、利不配套,缺乏宏观指导性的体制合力措施,“城中村”改造的有关指导性政策亟待制定和完善。

2.“城中村”改造土地转变办法亟待修订。按照西安市政府《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确定的“改制先行,改建跟进”的工作原则,西安市“城中村”改造要完成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下的“城中村”无形改造(即“四个转变”)工作,其中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操作难度较大,在政策上尚未得到很好的解决。改造的规划导向不够明确。“城中村”改造既没有改造进度、开发模式、安置地块的规划,也没有将“城中村”改造纳入区域性的开发规划,因而改造缺少计划性和前瞻性。

3.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资金压力大,很难实现“无形改造”和“有形改造”并重。通常情况下,城中村改造的安置方案是货币补偿、房屋安置以及货币补偿加房屋安置三种安置方案供村民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补偿面积除了按照西安市城中村改造政策,给每个村民分配一定的面积之外,还考虑到无形改造之后,村民转为居民之后的生活来源问题又增加了部分开发用房,并在临时过渡费、残疾人补助、村民子女考取大学补助、补助产权房性质等方面给予了更多的优惠政策。

在这个过程中,因成本过于高昂,政府自己开发的方式往往难以启动,所以,包括西安市在内的很多城市的“城中村”改造基本上都采取了“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我改造”思路。然而,在这一思路下,对绝大部分村庄而言,一无资金积累,二无贷款抵押,很难拿出大量的资金进行改造建设,更谈不上实施“无形改造”了。

4.城中村改造后流动人口租房难。由于城市的发展需要很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因此城中村农民就依靠低廉的房租来吸引这部分人群在城中村居住。2009年初,西安有240多万流动人口居住在城中村,随着城中村改造进程加快,外来务工人员租房问题凸显。城中村在改造前额外承担了一些廉租房的功能,改造后,价格低廉的出租屋没有了,会影响到部分地区的社会治安,这个问题也亟待解决。

三、对构建和谐西安,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对策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上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从人员配置、经费保障方面加强市、区两级“城中村”改造协调组织,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加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对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同时,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大总协调力度,增强服务意识。在此基础上应该继续实施好《西安市“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方案》,确保城市二环以内“城中村”撤村建居工作顺利完成。

按照“规划先行”的工作原则,建议对三环内的所有村庄及三环外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下的村庄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的编制,并继续做好全市“城中村”分批改造规划图、“城中村”用地规划图、各村控制性指标图,加快“城中村”分批改造规划图的科学编制工作。同时,做好编订《西安市“城中村”改造规程》的工作,推进西安市“城中村”改造顺利开展。使基层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熟悉办事程序,推动“城中村”改造深入开展。

2.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中集体土地转性问题”的解决。“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四个转变”中,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转变操作难度较大,在政策上没有依据,已成为制约改造进度的瓶颈。从全市实施“城中村”改造的村庄实际反映看,大多数村庄改造中普遍存在集体土地的转性问题。虽然从政策上讲,农用地可依法转用及征收为国有土地,但是,目前土地管理仍然沿用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逐宗土地依法征用的作法,审批程序复杂,很难适应当前“城中村”改造的需要,建议有关部门为土地转性工作创造条件。

3.加大对“城中村”改造项目招商引资活动的扶持力度,解决“城中村”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要本着“宣传引导、注重实效、推向市场”的原则,吸引有资质、有信誉的知名大企业介入“城中村”改造。策划包装每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站在投资者的角度换位思考,突出客商的需求,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邀请专家、相关工作部门的领导、各层面代表对项目的功能定位、概念规划、投资收益等进行充分论证,进而制定详实可行的《综合改造规划方案》,提高招商引资的成功率。这样可以很好地解决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问题,促进无形改造与有形改造同步发展。

4.建议改造时同步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据了解,杭州市对城中村改造时,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建设纳入同步规划来解决部分人员居住问题。郑州市则通过借助城中村改造大力推进廉租房、周转房等保障型住房项目建设。划出一定比例的小户型作为过渡性廉租房和周转房,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需求。截至2009年1月,常州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新市民之家”15个,使1.3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得到安居。因此,西安市在进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可以同步规划、建设集中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以最优惠的价格租给这个群体,确保他们能够正常地工作和生活。

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特殊现象,有其长期存在的历史和社会原因,在改造过程中应以可持续发展战略去考虑,强调人与自然的融合,尊重历史和文化的发展,以最快、最优的方式进行“城中村”的改造,实现西安以及全国城乡结合的繁荣新局面。

参考文献:

1.赵满华.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几个问题.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8(1):73-75

2.陈欣.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现代商贸工业,2008(1):41-43

3.徐立国等.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的难点及对策.西安欧亚学院学报,2006(10):87-89

4.和红星.“城中村”改造的求索之路.江苏城市规划,2006(8):22-27

5.李海英.“城中村”改造的思考.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7(7):93-295

6.潘清海.城中村改造的难点及对策分析.科技咨询导报,2007(26)

7.王纯.浅谈城中村改造开发模式选择.中国工程咨询,2006(8):7-30

8.李乐芝等.推进“城中村”改造若干探索.经济研究导刊,2007(12):161-162

9.刘一苏.我国“城中村”改造的障碍因素及对策.现代农业科技,2007(10):187-188

第8篇:城中村改造的措施范文

摘要:城中村改造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保障、组织协调、科学规划与市场引导缺一不可。武汉市积极引入社会力量,采用政策引导、均衡利益分配等措施,充分调动村民和社会各界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5009601

1武汉市城中村现状

1.1武汉市城中村的现状问题

(1)人口杂乱, 治安问题堪优。“城中村”由村民、市民和流动人口混合构成。大量外来人口租住“城中村”村民的闲置私房, 使这些地方的居住人口构成十分复杂, 少数地方成为“黄、赌、毒” 的温床。‘超生游击队”的藏身之所, 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流动人口成为主要犯罪群体, 治安形势严峻。

(2)土地使用存在诸多问题。“城中村”宅基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相互交织, 非法出租、转让、倒卖, 管理混乱, 新旧住宅参差不齐, 建筑杂乱无章, 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普遍, 破坏城市景观, 影响市容市貌。

(3)城市规划滞后, 违法违章建筑相当集中, 居住环境低劣。环境卫生、防洪排涝、生活服务等市政建设和公共配套设施普遍缺乏。道路布局结构不合理, 无法满足人流、物流和消防的基本要求。电力、电信、供水管线走向杂乱,排水排污不畅。没有物业管理, 卫生死角多, “脏、乱、差”现象严重。居民无法享用煤气、天然气、信息宽带等先进的城市设施和丰富的城市资源。

(4)资源浪费严重由于缺乏统一规划, 村庄改造、企业搬迁和农民住宅翻建不能依照城市功能准确定位, 屡拆屡建情况十分突出, 不仅损害居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切身利益, 也严重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

据城建部门调查武汉市共有“城中村”168 个, 土地总面积21381.82公顷, 约200平方公里。从布局上看, 其主要分布在交通干线的周围, 围绕主要的干道成辐射状分布, 同时, 又在某些相应的区域聚集, 如洪山区, 其非常明显的反映了历史因素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1.2城中村存在的原因

(1)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造成城中村问题的根本原因。城乡二元所有制结构是指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制度。从城中村的历史变迁中可以发现,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是城中村形成的根本原因。

(2)城中村在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的巨大经济利益是其维持存在的关键。随着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城市功能的逐步扩张,使农村土地大幅升值,给当地农村带来了巨大的收益。

(3)管理体制不顺是城中村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首先,政府对土地用途规划和管理主要是以城市建设用地为主,尚未涉及到农村宅基地管理;其次,从管理体制上看,城中村表面上既受村委会管理,又要受城市管理体制的约束,实际上则处于管理真空状态。

(4)人口增多与土地减少的国情性矛盾。主要是由于农村人口增加而使宅基地面积增加,国家由于公共建设征用农村土地急剧增加等原因。

2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的经验

2.1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和措施

2004 年9 月, 武汉市正式启动城中村综合改造。该市确定“依法行政, 有情操作; 改制先行, 改建跟进; 统筹兼顾, 属地管理”原则, 拟从6 个方面改造城中村: 转变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模式; 改革户籍管理制度; 撤销村民委员会, 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 将改为“居民”后的村民,逐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改善城中村环境, 建设文明社区; 将城中村纳入城市统一规范管理。

武汉市实施城中村改造政策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五大方面,简称为“四改一保”,即:改变城中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使城中村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运转;改村民农业户口为城市居民户口,落实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村民委员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城市居住社区;改城中村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按城市规划要求,整体提升城市功能;同时逐步将由村民改变为居民的人员纳入到城市的社会保障系统中。

2.2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的新思路

(1)构建“政府――开发商――村民”的博弈均衡格局。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的最大特点在于土地出让实行彻底的市场化道路。武汉市城中村的改造, 涉及到对弈三方: 村民、房地产商和政府。村民期冀, 改造能补偿他们可能因征地、拆迁造成的损失, 为其今后生活提供出路和可靠保障; 房地产商要求, 在投资改造中获得平均收益;政府希望, 减少财政压力, 保证市场和社会的稳定。是否能够平衡村民、房地产商和政府这三方的利益,是改造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

(2)逐渐实现城中村经济形态从“外生型”到“内生型”的转型。

城中村目前的经营形式有如下三种: 自主经营商贸服务业、纯土地出租和村集体物业出租, 后两种形式成为村集体经济的主要收入来源。村集体经济基本上没有自身的经济增长点, 依靠纯土地出租及物业租金等外在的经济增长点维持生存, 这种“外生型”的经济形态很容易受到宏观经济状况、城市政策和城市物业供需状况的影响, 从长远看是脆弱和不可持续的。只有培养城中村经济的竞争力, 使其具有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 具备可持续增长的能力, 实现城中村经济从“外生型”到“内生型”的转型,才是其根本出路。城中村经济形态的转型要因地制宜地进行, 要根据各村所处的地理位置及所处片区的城市功能类型、城中村的资源状况, 并结合城市的规划, 发展城中村的经济。

(3)对村委会和村民提供智力支持和教育补偿。

城中村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之后,新成立的股份公司能否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JP+1〗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管理能力。城中村的村民再就业问题也跟他们的文化水平和谋生技能息息相关。要解决上述问题, 就要对村委会和村民提供智力支持和教育补偿。

(4)合理安置外来人口的居住问题。

城中村的出租屋一方面以低廉租金的方式为城市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提供住房福利或变相的住房补贴, 另一方面为目前还不具备就业能力的村民提供收入来源。这事实上在某种程度上发挥着政府应该发挥的作用。在城中村的物质空间改造中, 要通过合理规划, 保留廉租屋, 尽可能为外来人口提供廉价、便利的住房, 这也是与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相适应的。

(5)妥善解决就业、社会保障等配套制度安排。

城中村失地村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是城中村改造的内在要求。应该采取各种措施, 大力促进失地农民再就业。可以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统筹规划, 建立城乡一体的失业登记制度。详细地了解每个人的就业和培训意向, 有针对性地提供培训、就业服务,优先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服务。鼓励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或民营经济, 给从事个体和民营经济的村民提供一定的启动、扶持资金, 以及各种政策、税收优惠。从被征土地中拿出少量建设用地, 留给被征地村集体经济发展二三产业, 为失地农民创造就业岗位。

3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思考和启示

(1)“城中村”改造规划实际上是一个政府、房地产开发商、村民和城市等多方利益博弈的过程,最终形成的规划方案可以认为是对弈各方形成共赢的合理安排。只有由各级政府政策的指导,改制后的集体经济实体和原住村民共同参与、协商,明确各方利益主体的职责和权益,规划方案才会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第9篇:城中村改造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社会问题;对策;合理化建设

一、引言

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指出,21世纪对全世界最具影响的两件大事,一是新技术革命,一是中国城市化。“城中村”改造关乎民众切身利益,一直是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我们通常所说的“城中村”,是指在国家经济建设快速进行、城市化改革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城市用地剧增,以致位于城区边缘的农村地区被纳入城区范畴,在区域上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但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等多方面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村落,这些经村庄改造成的社区就被称为“城中村”或“都市村庄”。从这个意义上进行拓展,现在也有人将那些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也称之为“城中村”。这里主要讨论通常意义下的“城中村”。

城中村建设的直接结果是原来城市周围的村庄大部分耕地的性质由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同时最终返还给村庄的用地和村民的自留山、丘等仍维持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此外,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城中村”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村落。即,“城中村”的管理仍由“村民委员会”而不是“街道办事处”进行。这在实际上保留了“城中村”居民的“村民”身份。

二、中国“城中村”改造现状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

(一)中国“城中村”改造现状

2007年,广州的城中村建设开始启用“卖地筹款”的“猎德模式”,村民们可以不搬迁,还可以维持租房经济,得到了紧随其后全国大多数城中村建设先锋城市的争相效仿,效果尚佳。之后,与猎德村隔江相望的芭洲村诞生了“芭洲模式”,整个城中村改造过程第一次由开发商全权负责,回迁安置房亦不再由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城中村”建设大潮自此一发不可收。

现今,我国的城市基本都有城中村现象,在大中城市中较为明显。其中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经济区等经济发达地区最为显著。在城中村中,不仅居住着原村落的村民,更停留着数以万计的外来务工者。进而因其人员组成之复杂和管理之混乱导致了诸多问题。目前,城中村问题已经成为制约这些地区发展的一大因素。

(二)城中村改造引发的社会问题

山东滨州经济开发区杜店街道办事处地处城区中心地段,并且与滨州汽车站、活塞、盟威等大型企业相毗邻,地理位置优越。过去村内乱搭乱建,居住条件差,人员复杂,垃圾乱倒,污水遍地,路不像路、街不像街,安全隐患也比较突出,影响群众的生活,损害城市形象,与城区的快速发展格格不入。改造工程已是势在必行。

2003年就列入了滨州城区改造计划,但多年来各类矛盾复杂尖锐,困难重重,改造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直到2010年,滨州经济开发区把改造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来抓,提出了“改造一个村,建成一个精品”的观点,让改造工作办好、办实,多方协调,权衡利弊,让广大群众共享发展的成果。的“城中村”改造工程才得以顺利进行。

通过对滨州以及国内其他城市城中村拆迁、建设过程的调查分析,我国城中村改造引发的社会问题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城中村改造经验不足,缺乏对城市整体的规划,开发商开发用地及居民住宅用地调节失衡。由于城市化初期的开发大多为开发商开发用地,导致重新建设规模盲目扩大,土地利用效率十分低下,留给农民的土地越来越少,非法占地和乱堆滥建等现象也屡禁不绝。这种只看重局部和短期利益而不着眼于长期持续性发展的过度开发将导致区域土地结构的严重失衡,土地资源的浪费也必不可免。

同时,用地的不科学也直接导致村内的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城市建设秩序混乱。居民住宅区建设品质低劣,容积率早已超过3,采光通风条件也相当恶劣。

2.村庄建设水准低下,配套设施严重短缺。村庄的经济水平发展速度未能与建筑建设取得同步提高,虽然在村庄建设中,现代居民住宅比例尚高,但与之相配的公建服务、市政设施、公共绿地等却明显不足,城市化建设也只见表面高楼不见实质文化提升。有些地区甚至因“城中村”依旧执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经营体制而无法被管理部门正式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也因此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村子的水平,无法列入政府公共建设开支项目,建设达不到要求。

3.环境问题突出。在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村庄的疯狂建设自然造成了自然环境的局部破坏,生态环境也为此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各处“城中村”环境污染和沙土流失问题均尤为突出。并且,颇具特色的当地风土人情,也被雷同的高楼大厦所掩盖,没有实质现代化的同时也失去了村庄的历史。用地紧张也直接引起了“城中村”基本没有公共绿地的现状。垃圾成堆,污水横流,“脏乱差”已成为“城中村”在环境方面人尽皆知的代名词。

4.治安混乱不堪。城中村被喻作是另一个社会,是一个“小中国”,在这里卖麻辣烫的都是福建人,卖水果的都是湖南人,这里有收保护费的“烂仔”,有“摩的仔”,有小偷,以前甚至还有很多“站街女”。

三、解决城中村改造问题的对策

针对城中村改造引发的社会问题,全社会应齐心协力,采取有效措施,使城中村建设真正成为一项能够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推动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惠民利民工程。

(一)解决城中村改造问题的措施

1.由点至面,经验传递,最终达到全覆盖。从城中村改造进展来看,可推进城中村改造试点工程,探索改造方法方式,积累工作推进策略,进而推广全国“城中村”建设先锋城市的成功经验,不断总结有效方法和手段,加强对其他地域“城中村”建设的控制与引导,制定符合村庄特色的、能切实提升村庄品质的合理策略,使后期“城中村”建设拥有先进的理念。

2.制定各类用地的合理化指标,有完整的可实施性规划。这些指标和规划,既要能够满足近期现行的体制下“城中村”建设的需要,同时又必须有能力适应未来城市的先进发展要求。既要切实落实农业及其它原住居民用地,又要同时切实落实非农建设用地,区域城市建设用地的具体情况。

3.严格控制并落实公共用品的配套建设以及政府机关及其所属行政部门的建设用地。实事求是,经过长时间的不懈努力,达到“城中村”住宅基地建设与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的同步。同时,增进用地合理性,努力达到公平、公正,减少资源浪费。

4.大力加强群众宣传教育,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共同完善村庄规划管理,管理自己的村庄。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手段,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热情,倡导新村庄共同建设的气氛,增强群众对规划建设的责任感,探索新时期“ 城中村” 规划管理的运行机制。

5.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借鉴其他国家城市化建设经验教训,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城中村建设方案,使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二)解决城中村建设问题关键所在

1.一个目标。实现共赢。在村庄居民赢得现代化生活、工作和居住环境的同时,开发商能赢得合理利润,政府赢得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绝佳的改建机会,提升城市品位,得以极大地推进城市化进程。

2.两个前提。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政府高度的政策重视以及国家的宏观调控作用将决定“城中村”建设的存亡,是推进改造的必要条件。

3.三个保障。组织保障,政策保障,思想保障。调动国家各部门、各方面的参与热情,密切配合,共同构建新形式“城中村”。

4.四个环节。一是重视公开招投标环节,规范招投标程序,选用真正能保证工程质量的信誉建设单位;二是控制管理建设资金环节,加强监管机制;三是保证居民回迁房建设环节,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确保村民按时回迁;四是切实落实文明社区规范化规划环节,提升村民整体素质,提早融入城市文化氛围。

5.五项原则。一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二是符合各地不同文化特色,原则上统一,手段上鲜明;三是遵循“以人为本,服务居民;资源共享、共驻共建;责权统一、管理有序;扩大民主、居民自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社区建设原则;四是继承和发扬特色传统优秀文化;五是可持续性发展原则。

四、结语

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的李培林先生曾从社会学角度指出,“城中村”的终结要经历一个艰难的产权重新界定和社会关系网络重组的过程。一个由亲缘、地缘、宗族、民间信仰、乡规村约等深层社会网络连接的村落乡土社会,其终结不是依靠非农业和工业化就能解决的。村落终结过程中产生大量的裂变和新生,它不仅充满利益的摩擦和文化的碰撞,而且伴随着巨变的失落和超越的艰难。同时改造过程也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必须创造一种对弈各方共赢的合约安排才能使开发顺利和成功。因此,只有总结好“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分析好问题成因及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以民为本,打造社会各方共赢局面,我们才能确信“城中村”的合理化建设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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