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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广了水产养殖新技术
十花道乡青海村境内的“清泉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在我站专业技术人员的跟综指导和服务下,100多亩池塘顺利实行了“池塘养殖彭泽鲫高产高效新技术”,预期平均单产可达600多公斤。
(二)开展了以“走进渔村、关爱渔民、关心渔业”为主题的科普下乡活动。
5月10日全省水产技术推广工作会议结束后,我站为配合农业部组织开展的“全国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系列活动吉林省启动仪式”,认真组织开展了此项活动。通过下乡结对技术帮扶和发放资料以及规范用药宣传等多种形式,从根本上提高了我县水产养殖产品质量和水平,提高了养殖业者的经营效益和产业综合素质。
(三)实施了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5月8日,由省水利厅主办,我站等单位承办的“吉林省2011年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通榆县增殖放流活动”在向海渔场隆重举行。此次共投放鲤、草、鲢、鳙春片34万尾,投放资金 20.4万元,有效保护了渔业生态环境和鱼类资源。
(四)落实了省长联系点西站村水产养殖扶持项目。
我站克服了资金困难,为西站村4户渔民投放大规格春片鱼种 6万尾,投资近20万元。同时签订了技术承包合同,解决了养殖者的后顾之忧。
(五)开展了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
继2010年向海渔场之后,我站又组织了以“天裕渔业养殖有限公司”为代表的3处个体渔业企业开展了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
(六)完成了2011年上半年渔业油价补贴发放工作。
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全县共发放渔业油价补贴金额22万元,发放对象146户,全部以银行信用卡形式送到渔民手中。
(七)组织开展了无公害认证工作
2011年新增无公害认证渔业企业2处,认证品种4个,面积1500亩。
(八)开展了渔业船员首期培训工作
为提高渔业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我站特聘请了省船检专家为船员授课,培训学员达130余人,覆盖面100%。
(九)落实了“菜蓝子”水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根据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扶持菜篮子”水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水渔联【2011】1032号)文件精神,我县按要求落实了该项目,争取资金15万元。
(十)实施了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单位综合检查和“健康水产品上餐桌”行动。
根据省水利厅、省水产总站分别“关于印发全省2011年‘健康水产品上餐桌’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无公害水产品综合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县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组织,并对全县获证单位进行了综合检查执法行动,有效维护了无公害水产品认证权威性和品牌公信力,从源头上消除了质量安全隐患。
一、渔业生产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预计完成水产品产量18636吨,超额完成省地业务目标考核任务。比上年同期增长9.33%。
2、实现渔业总产值2.04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6%。
4、推广稻田养鱼362558亩,产量9335吨。
二、主要措施
1、加大名、特、优、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着力调整水产养殖结构,提高水产养殖效益
2、继续推行健康养殖模式,加快渔业增长方式转变
3、完成全区大鲵养殖规划,规范大鲵养殖程序,确保大鲵养殖持续健康发展
4、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鱼病测报,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无重大疫病发生
4、加强水产苗种生产管理,确保水产苗种生产安全
全区全年共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证5个。根据《贵州省2009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铜仁地区2009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区水产苗种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无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或记录不全的,养殖亲本不符合亲本质量要求的渔场提出整改意见。全年全区共出动宣传车63车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出动检查人员240人次,取缔一家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苗种场,查处无证经营鱼苗当事人1名,罚款50元。提高了苗种生产者依法生产的意识,强有力地警示和打击了销售、使用违禁药物和经营劣质苗种的违法行为的苗头,维护了水产苗种生产经营业秩序。
5、加强水产科技培训,提高广大农(渔)民素质
三、存在问题
全县上半年水产养殖总面积12.2万亩,其中名优养殖4.6万亩;连片精养池塘0.6万亩,其中池塘改造0.2万亩;大水面养殖5.2万亩,网箱养殖2000只,面积12000平米;龙虾养殖1万亩,其中稻虾连作0.6万亩;河蟹养殖0.5万亩;投放鱼种7800万尾,重量2800吨;水产品总产量1.75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5.3%;渔业总产值1.8亿元,同比增长6.3%;预计全年水产品总产量2.86万吨,产值2.95亿元。
1、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建设。今年,我们按照全年农委重点工作部署,全面启动养殖业升级工程,加快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区建设,创建了2个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实现了全县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总数达到4个。目前,创建工作正有条不紊进行中,县水产站全程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并规范建立了养殖台帐,完善了“三项记录”。
2、大力发展休闲渔业。依托区位和渔业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渔家乐”休闲观光渔业,打造集水产养殖、水乡旅游、水边垂钓、水族观赏等各类休闲渔业项目,进一步拓展渔业功能,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提高渔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上半年我县创建了“__县河贵观赏鱼养殖专业合作社”为市级观赏渔业休闲基地,相关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3、抓好春季人繁工作。为规范我县水产苗种生产质量,保障水产养殖苗种供应,县水产站积极开展平阳渔场人繁生产指导工作,从开春亲鱼培育到人工繁殖销售实行全程指导,并对人繁过程中渔药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规范养殖台帐建设。目前,人繁工作已完成,共计人繁毛仔1亿尾,产值12万元。
4、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为加强产地环境监管、水产投入品监管、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不断提高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上半年,县渔政站开展执法检查3次,检查养殖场4家,出动执法人员11人次。配合市渔业局开展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共抽检养殖场3家, 3批次6个样品。加快水产品“三品”认证进程是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又一举措。今年,我县申报了“金仓家庭农场”和“汪景波家庭农场”两家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认证范围1250亩,品种11个,目前,相关材料正在审批中。
5、强化渔业管理。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精神,我县严格控制养殖容量和捕捞强度,提高渔业资源养护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县农委与渔政人员、渔政员与主要渔区负责人、渔区与渔民之间的三级责任状签订制度,采取渔政人员包片制度,年终考核兑现奖惩等办法,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在汛期、恶劣天气等事故高发时间,县渔政站利用手机短信、现场检查发放《渔船安全生产规定》等形式,加强渔业安全预警工作。结合新型农民培训项目,开展渔民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渔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不出重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
1、继续加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力度。
2、完善观赏渔业休闲基地建设,迎接市级验收。
3、以基地为抓手,继续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完善养殖登记备案制度。
4、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杜绝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为基础,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切实加强水产投入品安全管理,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加大市场执法监管力度,切实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年无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对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配足人员,增添设备,建立我市“分工明确、措施有力、保障有效、运转协调”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加强对水产投入品监管。建立水产投入品备案制度,强化对投入品的监督抽查,坚决杜绝违禁药物的使用。重点查处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喹乙醇、环丙沙星、激素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对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查处率达到100%。
(三)强化对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建立水产养殖日志制度,全市主要养殖基地内养殖日志覆盖率达到100%;强化质量安全抽检工作,主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抽检率达到100%。
(四)建立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启动水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建立检查验收、产地准出、市场自检、结果公示、产品退市、安全报告等配套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实现我市上市水产品安全标准的目标。
三、管理重点
(一)重点产品。突出对本地生产的小龙虾、斑点叉尾鮰等主要出口品种和四大家鱼、鲤鱼、鲫鱼、团头鲂、鳜鱼、鲟鱼等主要消费品种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查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喹乙醇、环丙沙星、激素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二)重点区域。突出抓好八亩、杨林湖、陶家湖、毛湖埫等四个渔业主要产区的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对水产技术推广站、陶家湖苗种繁殖场、董市水产苗种场、远大渔业公司、三江渔业有限公司等水产苗种场的苗种质量安全管理。
四、职责分工
(一)加强产地环境监测和投入品管理。
1、建立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加强产地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价,建立健全监测档案。在市内主要养殖基地设置监测点,监控产地安全变化动态,指导产地安全管理和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2、建立水产投入品备案制度。加强对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水产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督促投入品经营者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方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并保存其复印件。建立购销台账,载明投入品的名称、进货时间、来源、数量、生产企业、产品登记证号、销售时间、销售对象、销售数量等事项。杜绝禁用投入品的销售和使用,确保投入品的可追溯。(责任单位: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二)全面推进健康养殖。
1、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的培训、示范和推广。大力推广安全用药技术和方法,指导水产养殖户科学防病、合理用药。指导、督促养殖户建立养殖日志。(责任单位: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2、加快精养鱼池标准化建设步伐,推进健康养殖和标准化生产。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组织实施与指导,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积极推进内检员制度,完善养殖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水产局产业科)
3、强化水产苗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苗种生产许可制度,督促苗种生产单位按要求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督促生产条件不合格、技术不规范的苗种生产单位加强整改。坚决杜绝苗种阶段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4、积极推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制度。鼓励水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养殖大户大力开展健康养殖,支持其申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创建我市水产名牌。(责任单位:市水产局产业科)
(三)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
1、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根据《枝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精神,逐步建立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配套完善我市水产品检查验收、产地准出、市场自检、结果公示、安全报告等相关制度,联合药监、卫生、工商等部门,共同抓好对水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指导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2、强化对大宗水产品的质量抽检。以主要出口品种和市场消费的大宗品种为重点,以苗种生产和成鱼养殖过程中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喹乙醇、环丙沙星、激素等违禁药物为主要监测指标,加强产地水产品及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责任单位:市水产局产业科)
3、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强化养殖环节投入品监管,坚决制止使用禁用投入品的行为,禁止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禁止未达到休药期的水产品上市。逐步建立渔业执业兽医和用药处方制度。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度、执法监管台帐制度、整改复查制度和查结案件公开制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做到“程序合理、处罚公正、高效利民”。(责任单位: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四)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和事故处置机制
1、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系统,坚持重点监控与系统监控结合,加大对小龙虾、斑点叉尾鮰等主要出口品种和四大家鱼、鲤鱼、鲫鱼、团头鲂、鳜鱼、鲟鱼等主要消费品种的质量安全监测,对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苗头性问题进行摸查,对可能暴发风险的危害程度,对产业和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提出预警和处置意见,提前作好应对准备,确保群众消费安全。(责任单位:市水产局产业科)
2、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精神,对可能发生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按照“反应及时、依法处置、科学规范、措施得力”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降低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程度,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责任单位: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农业部、省、宜昌市、枝江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共同打造安全、合格的枝江水产品。
一、基本概况
省珠湖水产养殖场成立于1977年,是由原省畜牧水产厅与鄱阳县合办国营水产企业,1985年成立鄱阳县白沙洲乡后整合为乡、场合一单位,主要从事水产养殖、加工。
省珠湖水产养殖场现有职工141人,遗属4人,其中有编制无待遇职工62人(退休13人,退养1人,未到退休年龄48人),有编制有待遇职工79人(退养11人,请假7人,退休32人,保编12人,在岗17人)。
二、改革基本原则
省珠湖水产养殖场改革按照市“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有关政策和程序规定,参照农垦企业改制标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尊重职工意愿的原则,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妥善安置单位职工、理顺劳动和保障关系,保证社会稳定。
三、改革内容
职工身份置换,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进保。
四、改革基准日
2012年3月31日
五、参照标准
(一)对有县级以上劳动部门招录用工手续及能证明个人身份的相关原始物证的人员,参照《关于省农垦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农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非农户口职工按每个工龄260元进行置换;农业户口职工按每个工龄150元进行置换;工龄按虚年计算。
六、改革的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组织领导:县指导小组:由一名县领导牵头负责,由国资、人保、财政、监察、县工会、水产、社保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改革工作进行指导,配合工作,成立省珠湖水产养殖场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组长: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设立以下工作组,由汪才合乡长总调度。
(1)政策宣传组:负责政策宣传,释疑解惑等工作,筹备召开职代会,并通过职代会审议。组长:;成员:。
(2)清财核资组:做好水产养殖场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及资产处置,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和债权债务清收工作,协助做好职工年龄、工龄等的认定及安置费用等各种费用的筹集和发放。改革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审核。组长:徐艳红;成员:殷慧、范金星、李阳春、范耀广。
(3)安全维稳组:负责维护社会稳定、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掌握维稳信息。加强突发事件的信息上报和处置工作。组长:;成员:。
(4)来访接待组:接待来人来访,防止非正常上访和发生。组长;成员。
(5)督促协调组:协调处理各方面关系,保证水产养殖场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督促各方面按时间节点完成改革工作。组长:。
2.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由乡领导小组对水产养殖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采取多种形式,召开职工会议,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做好政策宣传、讲解工作,积极引导职工配合改革工作。
3.核查档案,张榜公布,确立职工身份。由乡领导小组对省珠湖水产养殖场职工档案进行全面清理,核查职工上岗批文、在岗时间、离岗时间、职工工龄等详细资料,对核查结果进行张榜公布,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核查公布的结果报人保部门最终予以认定。
(二)全面实施阶段
1.核实职工身份,进行资产清查、产权界定、财务核算、制定应急预案、草拟方案。
2.召开职代会通过方案,由国资部门审定后报县政府批准。
3.筹措改革资金,置换在册职工身份,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参照农垦企业进保标准办理全体职工进保手续。
(三)总结验收阶段
按照改革总体要求组织验收,认真总结我场的改革工作,探索解决遗留问题的办法,全面总结上报。
七、职工安置及经费测算:
(一)职工按三个层次分类进行安置:
1.已到退休年龄人员的安置。不进行身份置换,全部为其办理退休手续,改革后全部参照农垦企业标准为他们办理社保。
2.未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改革后全部一次性按实际工龄发给置换费并进行身份置换,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在册职工参照农垦企业标准进入社保。置换工龄的计算方法如下:
(1)工龄按档案记载参加工作时间计算(以实际工龄为准);
(2)置换费按户口性质分类计算(户口性质以现户籍为准);
(3)置换费标准:非农户口260元/年,农业户口150元/年。
3.遗属的安置。遗属4名,参照国有企业标准,每个遗属一次性给予抚恤金5000元,企业改革后不再发放遗属费。
(二)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方式:1.2003年6月30日前已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职工,办理农垦企业社保手续后次月发放养老金;2.2003年7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前已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其办理企业职工社保费的20%部分由单位负担,8%由个人负担,一次性补缴,在补缴清社保金后的次月发放养老金;3.其他在册职工按规定自2003年7月1日起,职工社保费的20%部分由单位负担,8%由个人负担,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至改制截止日止。企业改制后由其本人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直至退休,企业不再负担。
(三)视同缴费年限的核定: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确定。
(四)资金来源:
置换费(抚恤金)由乡政府向县政府借款发放(由乡政府分期逐年偿还),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县政府补助70%,30%部分由乡政府挂帐逐年偿还。
八、有关问题
(一)职工在办理社保的同时,与单位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
(二)企业职工转换身份后作为自然人归属户籍所在社区或乡(镇)管理,其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所在社区或乡(镇)党团组织。
【关键词】关于;湿地;生态保护;研究
0.引言
党的十明确了推进社会经济环境和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地位。盘锦湿地经过几十年的保护和发展,目前湿地总面积达3150km2,其中天然湿地面积为1590km2,占湿地面积的50.8%。被称为“世界重要湿地”、“中国最美湿地”。积极探索湿地可持续保护的新路,破解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难题,做大湿地文章,福祉社会和谐,共享环境红利,对提升滨海盘锦核心影响力和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1.主要工作及成效
1.1加强组织领导,科学指导湿地保护工作
按照国家环保部和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强了对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省政府盘锦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盘锦市相应成立了湿地保护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管理机构,盘锦市林业局与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合署办公,负责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赵化明副省长在盘锦调研湿地保护工作期间,提出明确要求:盘锦市要进一步科学规划,符合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初级阶段实际,不求理想化,不一蹴而就,确保湿地功能不下降,面积不减少。要做好移民安置和退出计划,不走弯路,切实提升湿地功能,有力支撑盘锦生态经济发展。从而,为深入开展盘锦湿地保护指明了工作方向。
1.2加强湿地管理,实施生态保护工程
盘锦市把湿地保护工作提升为国家级保护的高度,建市伊始,市政府就批准建立了双台河口市级水禽自然保护区,于1986年上升为省级保护区。1988年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坚持做到湿地保护科学规划先行。组织编制了《湿地保护规划》,委托国家林业局林业勘测规划设计院编制的《盘锦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4―2020)》已通过专家论证。加强湿地保护地方法制建设。完成了《盘锦湿地管理办法》。目前盘锦湿地建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湿地公园2处、羊圈子省级重要湿地1处。
1.3以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为抓手,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按照省政府对盘锦湿地提出的“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功能不萎缩”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科学部署,积极推进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全面促进双台河口湿地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组织编制了《辽宁双台河口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4000万元,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湿地渠系改造清淤和扩大水域面积工程,以及湿地生态补水和湿地周边环境整治,对候鸟迁飞路途的重要湿地,因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对因保护湿地遭受损失或受到影响的湿地周边社区进行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打造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区发展模式,以推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湿地生态功能的有效发挥。
1.4以湿地环境治理为举措,实施湿地生态恢复工程
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10〕63号)精神,组织制定《保护区内生产生活设施规范整改及生态恢复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规范性治理工作力度,对保护区内地上通讯、通电设施进行并、合、拆,对区内主要公路两侧的线路进行合并布设,对支路两侧的线路进行地埋,避免成网连片。对保护区内生产建设设施和水产养殖、种植业开展整治清理工作。制定实施了《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实施方案》、《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滩涂水产养殖清理和生态恢复计划》和《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水稻田、旱田种植清理和生态恢复方案》。
2.影响湿地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保护区历史遗留亟需解决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盘锦湿地生态地位得到了世界公认。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保护内仍然存在生产经营等人为活动,对湿地自然生态系统和湿地内野生动植物种群繁衍、栖息生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和影响。
(2)湿地保护面临多头管理与各自为政的问题。根据工作实际,我市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环保等多个部门工作职能均涉及到湿地。湿地保护工作面临着多头管理,职能交叉,造成湿地保护工作统一性不够、协调性不强、衔接性不严,各部门之间缺乏相应的协调机制,湿地保护工作成效不够突出。
(3)湿地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保护区成立以来,始终未建立形成相适应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致使自然湿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湿地保护和持续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目前,苇场职工因保护湿地牺牲经济利益而得不到相应的经济补偿,严重地挫伤了其保护和发展湿地资源的积极性。
(4)保护区内渔业养殖用药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保护区内存在近海养殖业。由于渔业养殖用药管理不到位,湿地养殖大量用药情况普遍存在。养殖废物直接排放到近海,导致养殖区域周边湿地植被难以生存,近海海域水体环境污染,直接威胁鸟类生存。
3.湿地保护工作对策和建议
(1)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湿地生态环境管理。建议由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林业、水利、环保、国土、海洋与渔业等多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湿地保护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湿地工作会议,统一协调和决策湿地保护和发展各项事宜。
(2)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议按照“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实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湿地保护政策资金支持,对苇场职工等湿地保护方给予经济补偿,夯实湿地保护的群众基础。对已破坏的湿地进行生态恢复,尽快恢复湿地原貌,提高湿地资源的整体生态功能。
关键词 水产养殖;复合型人才;培养;创新模式;新时期
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1-0339-02
位于南海之滨的广东是我国水产养殖大省,区域内水系发达、渔业资源十分丰富,其养殖水面居全国前列,水产品产量占全国水产品总产量的13.6%以上,是我国第二大水产品生产省,是广东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海洋大学水产养殖专业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创办于1935年的广东省立高级水产职业学校,该校于1979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第1批本科学生,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水产养殖是广东省重点学科,1988年获准设立水产养殖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9年获准水产学科博士学位点建设,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正式获批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从而实现了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一级学科博士点“零”的突破,并且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学位授权体系。
1 抓住机遇,贯彻战略部署
目前,党的十提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国务院通过了《广东海洋经济综合开发试验区发展规划》,为广东海洋大学水产学科的发展提供了重大发展机遇。同时农业部《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三大方向,即推行水产健康养殖,促进水产养殖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方向转变;推广水产良种和渔业科技,促进水产养殖向效益型增长方式转变;实施水产养殖生产全程质量监控,促进水产养殖业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进入后建博时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此时与同样开设有水产养殖专业的中国海洋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上海海洋大学等高等院校相比,广东海洋大学水产学院每年培养的水产高素质复合创新人才数量明显偏低,在质量上与兄弟院校的毕业生也有着明显的差距[1]。因此,改革现有的培养模式,探索新时期水产养殖复合型人才培养创新模式,缩小与一流院校的发展差距,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已是当务之急。
2 立足应用,培养“三能”人才
“因海而生,因海而兴”的广东海洋大学在华南地区海洋和水产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科技支撑作用。在南海海水名贵鱼类的种苗繁育及养殖、对虾种苗繁育及养殖、海水鱼类病害防治、珍珠贝的养殖及育珠技术均居国内先进水平。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南方海洋和水产业的蓬勃发展,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华南地区对虾产业高效技术”及“日本囊对虾和斑节对虾地膜覆沙池健康养殖技术研究及示范推广”等相关成果在南方各省的推广面积达2.2万hm2,培养对虾养殖技术人员2.4万人,实现产值116亿元,新增利税11亿元,解决了近50万人就业。在水产科技的有力支撑下,仅湛江地区对虾的种苗产量、养殖面积、养殖产量、饲料产量、加工规模、出口量和交易量均为全国第1位。
辉煌成绩的取得,与广东海洋大学“肩负海洋使命,培养三能人才”的培养模式是密不可分的,也是立校之本,发展之源[2]。水产博士点的建设和取得,更是如虎添翼,为水产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在这种新形势下,如何探索创新广东海洋大学校新时期水产养殖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模式成为一个新颖的课题。
3 依托科研,创新培养模式
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和科研机构科研体制改革,建立以创新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增强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创新动力。自从2008年广东海洋大学水产学科博士点立项建设以来,水产学科的科学研究取得了快速、重大的发展。近年来水产学科专业教师承担各级科研课题350余项,总经费10 352万元,其中包括国家973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行业公益项目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课题等近40项,经费逾4 000万元。近5年来,本专业教师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其中SCI和EI收录或源期刊论文100余篇;教师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2项,其中省一等奖2项;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54项,授权专利23项;目前建有8个省部(厅)级重点实验室(中心),仪器总值逾5 000万元,实验室面积达14 000 m2,水产学科科研条件及水平获得重大的改善和提升。实践证明,以科研为依托,致力于教学、科研及实践的创新探索,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科研实力,延续良好发展态势,实现科研发展和高素质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广东海洋大学水产学科拟以一级学科博士点为契机,依托科研,努力探索教育、科研、实践三大人才培养工程的创新模式。
3.1 依托科研,致力教育创新
广东海洋大学定位为具有鲜明鲜明地域特色、国内知名的研究教学型高校,教育创新,培养高素质复合人才始终是该校的发展主题。
3.1.1 本科教育创新。一是特色专业培育。加强水产养殖学国家级特色专业的建设,以省级和国家特色(重点)专业为建设目标。二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建立科学指导、分类培养、自主选择的培养机制,探索和构建结构合理、符合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有效统筹学科、专业、师资、课程、教材、基地等人才培养要素,逐步构建适合研究型教学学院要求的多学科综合环境下的人才培养体系[3-4]。三是优秀教学团队培育。实行专业首席教师制度,建立一支优秀的专业课程建设团队;完善课程建设负责人制度、助教制度和教学督导制度,促进中青年教师成长;选派教学骨干赴境内外参加课程教学能力培训和交流;以科研项目、教改课题、精品课程和特色专业建设为载体,加快培育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
3.1.2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创新。一是实施优质生源工程。启动校内本科生专业教育与考研课程辅导项目,提高本校本科生考研的积极性和成绩;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健全学院、系(科研团队)、导师共同参与的研究生招生宣传体系;与兄弟院校建立研究生调剂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吸引优质生源树立良好的口碑。二是创新研究生培养机制。围绕3个方面创新研究生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在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中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加招生录取中导师与研究生的双向选择权利;加大对研究生的资助力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从而进一步激发研究生的学习热情与创新精神;建立和完善导师资助制度,使研究生的培养围绕导师的科研课题来进行,加快创新人才的培养步伐。三是实施研究生质量提升工程。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逐步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体系,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研究项目。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积极申请承办研究生学术论坛与暑期学校,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积极申报校级、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实施优秀研究生论文培育计划,全面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
3.2 依托科研,致力学术创新
3.2.1 实施学科项目培育计划,增强学科核心竞争力。以《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广东省“十二五”现代渔业发展规划》《广东海洋经济综合开发试验区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为指导,瞄准国际前沿,紧扣南海现代渔业发展的战略需求,以“建设大团队、争取大项目、培育大成果”为科学研究的主要抓手,推动实施学科建设项目的培育计划。
3.2.2 加强科研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对“广东省水产经济动物病原生物学及流行病学重点实验室”的支持,积极争取“南海水产经济动物增养殖广东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获教育厅滚动支持,做好“广东高校热带海产无脊椎动物养殖工程研究中心”、“农业部南方对虾质量安全控制实验室”、“农业部广东南美白对虾遗传育种中心”的建设工作,从而建立起完善的科研支撑服务体系。
3.3 依托科研,致力实践和就业协同创新
3.3.1 依托科研基地,打造生产实践大平台。水产养殖专业是一个应用性较强的专业,科学研究归根结底是为社会,为生产提供指导和服务,生产实践是贯穿整个人才培养的主题[5-6]。广东海洋大学海洋生物研究基地位于湛江市东海岛,占地20 hm2,基建投资近3 000万元。主要包括有海洋生物繁育车间、种苗标准池、办公楼、综合实验楼和专家楼等科研设施。另配有完善的水处理系统设备、玻璃钢培育系统、海水渗滤与引水系统、淡水热水深井等配套设施,可供逾300名学生同时进行科研、实践和生产实习。近年来,以海洋生物研究基地为依托,先后立项并完成了农业部南方对虾质量安全控制实验室、农业部广东南美白对虾遗传育种中心、对虾种苗种质分析实验室、病害防治实验室、环境检测与控制实验室的建设。科研生产实践大平台的成功建设,不仅为海洋生物技术与水产研发提供有力支撑,也已成为广东省乃至南海区域海洋与水产科学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重要科研基地[7-8]。
3.3.2 院企协同创新,“订单式”培育高素质专业人才。紧紧围绕现代渔业发展的战略需求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广泛建立学院与企业的联合,可最大限度地实现产、学、研结合,强化学生生产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自2007年起,广东海洋大学与国内著名的水产企业联合,陆续开设了“海大班”、“粤海班”、“恒兴班”等,2012年又开设了“通威班”。企业定期安排高级管理人员、技术总监、营销精英及技术骨干进校为班里的学员免费授课,强化学生专业素养和实训经验,并提前接触相关公司的企业文化。学生在这种校园文化熏陶下,逐步增强了对水产行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学生就业有针对性,缩短了就业链条,节约了就业成本[9-10]。据统计,近几年水产养殖专业毕业生每年到水产行业就业的高达95%以上。跟踪调查结果表明:水产学科90%左右的毕业生一直在水产行业就业和创业,并在本行业得到较好的发展,也为水产学科就业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达到学院、企业、学生“三赢”的效果。
4 参考文献
[1] 于瑞海,王昭萍,温海深.强化产学研结合培养水产创新型人才[J].中国校外教育,2012(9):20-21.
[2] 张光亚.广东海洋大学三能人才培养的实践[J].成都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4):108-109.
[3] 陈京华.水产养殖学专业创新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29):20-21.
[4] 赵文,蒲红宇.通过生产实习实现水产养殖学专业理论教学内容的应用型转变[J].中国农业教育,2008(4):54-55.
[5] 黄进强,刘哲,蔡原,等.水产养殖学专业实验与实习教学结合的实践与思考[J].实验室科学,2011,14(1):177-179
[6] 安振华,王平.水产养殖专业苗种繁育和养殖实践教学的创新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2(22):335-340.
[7] 陈马康,魏华.面向21世纪的水产养殖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J].上海水产大学学报,1995(4):340-342.
[8] 张安国,杨凤影,侯文久,等.水产养殖专业高职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建设探讨[J].中国校外教育,2013(22):140.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立足服务“三农”为抓手,通过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改造,增加投饵机、增氧机等养殖设施,更好地应用新技术,提高单产量,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推进我县水产养殖更好更快发展。
二、池塘标准化改造的内容和标准
(一)内容:清淤、挖深、塘形改造、固基、护坡以及道路、电力、进排水设施、投饵设施、增氧设施等基础设施规范化改造建设。
(二)标准:单口池塘面积5亩以上,水深不低于1.5米,淤泥小于30厘米,边坡、塘埂整齐规范,草皮或地膜护坡,进、排水分离。
三、基本要求及补助对象
(一)基本要求。
证件齐全。申报新建池塘和旧池塘改造的养殖户必须持有有效、合法的手续。
自愿申报。养殖户自愿申报,鼓励渔业合作社组织申报,申报人应具有开展池塘改造的积极性和资金配套能力。
环境良好。水源丰富,无污染;养殖水质符合无公害养殖用水水质标准;不得混建畜禽养殖设施或混养畜禽;交通便利。
(二)补助对象
在县境内进行渔业养殖的业主。
四、池塘标准化建设改造申报程序
(一)养殖户个人或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收集后向县政务中心农业综合岗(渔业)提交业主申请材料,由县政务中心农业综合岗(渔业)统一受理后转交渔业局办理,渔业局在三个月内办结后反馈给政务中心。
(二)申请业主要如实提交以下材料(如有涉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请渔业方面的相关补贴。):
1.县池塘标准化改造申请表(表格见附件1);
2.有效养殖证复印件或正在申请办证的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户主等人身份证复印件;池塘属于承包的,要有承包合同复印件,属于自有的,要有土地权证书复印件或村委会证明;
4.养殖户等申请人改造或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5.池塘改造前、施工中、完工后3张七寸相片(带日期)。
(二)县渔业局审核的材料要求。
县渔业局组织人员对养殖户等申请人的池塘标准化建设改造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检查材料填写的完整性,并简要写明支持申报的理由,交县渔业局审批。
五、补助原则、标准和拨付程序
(一)补助原则。按先建后补,不建不补的原则,改造后能达到精养示范作用。优先考虑集中连片和大水面精养的池塘,兼顾分散和面积偏小的池塘。
(二)补助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每亩补助500元以内。
(三)资金拨付程序。池塘标准化改造完成后,统一由县渔业局组织验收、核实,在池塘所在地或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后,按省厅相关要求,报省厅养殖处安排相应的补贴资金,并由省县两级财政部门按业主池塘改造完成情况,通过一卡通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业主。
六、组织验收
(一)检查验收。县渔业局收到申请材料后,由县渔业局组织人员到池塘改造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签名,与《县池塘标准化建设改造验收汇总表》一同上报县渔业局,由县渔业局审批。
(二)归档管理。县渔业局相关人员要保管好池塘改造补贴材料,补贴工作完成后,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七、组织保障
为了做好池塘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由县渔业局牵头组织各乡镇积极配合完成池塘验收,财政部门按池塘验收完成情况通过一卡通发放资金补贴。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渔业局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广泛宣传,明确具体责任人负责抓好池塘改造的全过程实施工作。
(二)强化指导,搞好服务。县渔业局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帮助养殖户等申请人解决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困难和技术问题,保障池塘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莆涵食安办《关于开展2014年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实做好本系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研究特制定区海洋与渔业局2014年水产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4年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着力在解决渔业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热点焦点问题上下功夫、在创新机制上下功夫,认真履行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将水产品食品安全纳入局工作目标,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完善管理规范,实现养殖生产全过程监管。强化水产养殖过程三项记录监管,产地药残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3%以内。
(三)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水产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四)开展“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按照区政府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要求,及省、市海洋与渔业系统要求,一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清缴禁用药物,从严打击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和化学物品的违法行为。二是开展水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行标准化生产。抓好无公害水产品等认证工作。三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强化养殖生产单位用药培训,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使水产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水产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水产品消费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及自查自纠阶段(6月30日前)
1、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区海洋与渔业局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纠风责任,促进本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精心动员部署。根据实施方案,对纠风工作进行部署,各部门要组织开展食品监管自查自纠,认真查找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边查边改,整改到位。
(二)监督检查阶段(7月1日-11月10日)
1、对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和群众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责成重新进行自查自纠;对消极应付、掩盖问题,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加大纠风工作的监督力度。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加强专项检查和日常督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12月15日)
汇总监督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健全完善的措施建议,根据措施建议,进行整改完善,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及其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工作落实,及时解决监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监管督查。要加强纠风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坚持日常与重要时期督查相结合、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纠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立即整改有困难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