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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的意义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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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的意义

第1篇:城中村改造的意义范文

同时,当前钢材、水泥等建材价格较低,货币政策较宽松等,也是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有利条件。

城中村改造是城市现代化进程中一道绕不过的坎。尽管在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存在投资巨大、存量土地盘活困难等问题,长期以来,城中村改造进展并不顺利。同时,城中村改造工作虽是民心所向、群众所盼,但真正实施、推进起来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阻力,未来几年还都将是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攻坚之年。

要继续保持高压姿态,坚决打赢城中村改造攻坚战,就要强化认识,加快提升主城区首位度,促进城市有机更新常态化,用重兵、出重拳,克难攻坚,保持定力,力争城中村改造有一个质的突破与飞跃。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推进,以目标倒逼责任,以时间倒逼进度,强力推进各类疑难问题的解决。同时,要坚定不移做好要素保障,拆建同步,最大程度减少资金沉淀,大力为百姓营造舒适人居环境。

加快城中村改造,首先一定要做到公正、公开、公平,让老百姓心服口服。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策平衡问题很重要,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政府部门应该一碗水端平,做到所有拆迁补偿协议都公开,可以随时让其他拆迁户查阅,一旦遇到疑问,工作人员要及时正面解答。不让按时签约的老实人吃亏,不让漫天要价的钉子户得益。

第2篇:城中村改造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场域理论;城中村;利益关系

一、问题的提出

城中村是我国快速城市化的特殊产物,是在城市化过程中形成的,坐落于城市之中或者城市周边的、产业结构与职业结构都基本上已经非农化的村庄。

一方面,20世纪80-90年代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用地急剧膨胀,农村土地被逐渐蚕食,出现了大量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被城市建设用地包围的都市中的村庄,它们既具备城市的某些特征。

另一方面,在价值观念、社会结构、经济生活、管理方式等方面依然保持着小农村社的特征。受到城乡二元管理体制的影响,城中村成为城市中的边缘社区,存在着规划混乱、管理困难等诸多社会问题,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矛盾焦点,城中村的改造成为当务之急。但是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村民、政府和房地产商等多方利益,只有理顺各方利益,形成使各方利益平衡的合约安排,城中村改造才能顺利进行。

二、布迪厄场域理论概述

城中村作为城市和村落的混合社区,是一个特殊逻辑的社会空间,用布迪厄的场域理论作为分析框架和理论视角具有启示作用。

法国学者布迪厄是当代著名的社会学家,他坚持将社会学的理论分析与经验研究相结合,提出了方法论的关系主义,主张研究实践。

场域理论是布迪厄实践社会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布迪厄提出在高度分化的社会里,社会世界是由具有相对自主性的社会小世界构成的,这些社会小世界就是具有自身逻辑和必然性的客观关系的空间。这些具有自身逻辑和必然性的“社会小世界”即布迪厄的场域,如经济场域、政治场域、哲学场域、文学场域等。

在布迪厄看来,首先,场域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空间,每个场域都有自身的逻辑、规则和常规,一经形成就具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其次,场域具有能动性,它可以利用自身结构重塑进入场域内的关系或力量。再次,场域是一个争夺的空间。场域中的行动者为资本和权力不断发生争斗,行动者为占据场域中的某种位置的不断争斗使场域持续运动变化,并在这一过程中改写面貌。

场域是一个由各种因素组成的关系网络,因此用场域理论研究社会问题应当从关系的角度进行思考。在场域中行动者只有获得某些资本才能占据特定位置,然后凭借其所占据位置获得在场域中的某种权力,并进行新的竞争。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受到他们在关系网络中位置的制约,他们的地位和作用受到他们个人所具有的资本的制约,行动者需要根据自身所处位置和场域中的各种关系制定自己的行动策略。

场域理论视角下的城中村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网络,在社会发展中有自己的目标与追求,有自身的逻辑和规则,内含丰富的资源与资本。诸多群体或个体的利益附着于这一特定的复杂关系网络中,各种类型的行动者为取得或捍卫资本和权力不断发生争斗,在这一过程中场域改写着面貌。

场域在变迁过程显示出其自身具有推动发展的内在自主性力量,只有充分开发与利用这种力量,社会发展才具有更充分的基础性推动力,这往往是社会发展的一种最为经济的策略。基于以上考虑,场域理论为我们认识城中村这一独特村社共同体、梳理其中诸多群体与个体利益提供了理论视角。

三、城中村多元主体间利益关系

在城中村这一特定场域中,主要存在着村民、开发商和政府这三个利益主体。城中村改造涉及各方利益,在主体之间存在着利益的矛盾与冲突,因此改造过程中必须理顺关系,均衡三者间的利益。

(一)村民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分析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管理制度,城乡关系人为割裂。在土地制度方面,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城中村虽然处于城市的规划范围内,但是土地仍然是集体所有,由村委会代表村民进行管理。在城市化进程中,城中村的土地迅速升值,成为一笔极其可观的集体资产。

政府作为实际上的土地所有者,出于城市整体规划发展的需要,想要获得城中村土地的支配控制权。而村民作为名义的土地所有者和实际的土地使用者,土地是他们的根基,更是收入的重要来源。村民为了自身的利益,坚决反对土地的国有化,或要求由村民自己获得拆迁改造和新建楼盘的开发权,希望实现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土地所有权归属、失地村民的利益补偿成为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府与村民利益博弈的关键问题。

另外,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城中村的管理模式应当由村社管理模式向社区管理模式转化。但城中村尽管已经非农化,村民仍然对村落有很强的依赖关系,习惯于找村委会处理解决问题,就将出现社区街道居委会与原村委会之间职能的冲突与管理权的争夺。并且,由于村民能够从村集体资产中获得分红等可观收入以及各种福利,他们不愿成为城市居民,而愿意保留村民的身份。

(二)村民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关系分析

城中村改造的难点之一就是改造的资金从何而来。房屋出租是城中村村民的一项重要收入,出租屋的成本低而收入可观。于是村民最大化地利用有限土地,争取更多空间,使得城中村中建筑物密集,出现了为人所诟病的“握手楼”、“一线天”等景象。而村民中也出现了依靠房屋收入为生、终日无所事事的食利阶层。

因此对于村民来说,城中村改造不仅要补偿村集体土地产出和增值的收益,更重要的是要补偿出租收益。这使得城中村改造需要庞大资金。政府无力承担全部改造费用,引入开发商参与城中村改造,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和减免相关的税费,开发商提供拆迁及改造费用。开发商参与城中村改造,其看中的是城中村较好的地理位置,目标是为了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如果安置补偿数额过于庞大,开发商担心他们将无利可图。因此,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成为村民与开发商之间矛盾的焦点。

(三)村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分析

村民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城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把股权具体量化到每个村民身上,是城中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的重点。对于村民来说,他们关注村籍如何界定,哪些人可以享受集体资产产权,哪些人不能享受集体资产产权;以及集体资产的收益如何在村民之间进行分配。村民之间的争议首先表现在如何确定“村籍”上,比如外嫁女是否分配产权,上门女婿是否给予产权,等等。在村籍界定过程的争议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民间秩序的调整和本土资源的重新选择。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则是在界定了村籍之后,在集体成员之间进行分配,村民的争议集中在分配方案如何设计,是平均分配还是区别对待,哪一种方案更能够体现公平。

(四)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关系分析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府通过改造可以获得丰厚的土地资源及改造后地价提升所带来的财政收入,但政府同时注重社会效益,使城中村改造符合城市整体规划,确保改造与城市发展相协调;并重视改造后村民补偿安置,确保社会稳定。因此,政府必然对城中村的改造与开发进行规划与限制。而开发商参与城中村改造是为了获得利益最大化,获取政府优惠政策的同时力图把改造成本降到最低,于是产生政府政策限制与开发商市场化运作之间的矛盾。

四、结束语

城中村是村民等利益主体所依赖的蕴含着丰富资源与资本的特定场域,也是利益主体实现其诉求的途径,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各方要实现其利益诉求,必然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做出妥协,才能达成利益平衡的改造方案。政府在利益关系中拥有最终制度安排的决定权,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关注所有群体的利益诉求,在不同群体的收益要求中寻求次满意均衡点,协调城中村改造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平,推动城中村改造问题的解决。

另外,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应当尊重当地地方性传统和文化,借助本土资源降低城中村的改造成本。在改造方案的制定过程中,重视村民的智慧,尊重村民的选择,让场域内的惯习成为推动场域发展变化的自主性力量。城中村利益主体之间竞争与妥协,最终将改变城中村的面貌。

参考文献:

1、蓝宇蕴.都市里的村庄―一个“新村社共同体”的实地研究[M].三联书店,2005.

2、李培林.村落的终结[M].商务印书馆,2004.

3、布迪厄.实践与反思[M].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4、张劲松,万金玲.城中村改造中的多元主体互动[J].安徽农业科学,2007(4).

5、运迎霞,常玮.博弈・和谐・共赢――“城中村”改造经验借鉴及其策略研究[J].城市规划设计,2006(3).

第3篇:城中村改造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投资决策;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及竣工决算审计

1、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投资控制

1.1、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目前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项目建议书阶段,通常由建设单位向公司投资计划部提出投资估算,内容相当简单往往造成漏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编制投资估算,该投资估算经审批后将作为此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但由于本阶段以经济分析和方案为主,工程量不明确,所以设计院本阶段的投资估算,准确性较差,同时由于建设单位通常不是投资估算和造价控制的内行,而且对工艺流程和方案缺乏认真研究;有时建设单位为了所报项目能被批准,要求设计单位在投资估算时有意低估,搞“钓鱼工程”,增加了估算的不准确性。

1.2、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1.2.1、在投资决策阶段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保证详实、准确

要做好项目的投资预测,需要很多资料,如工程所在地的水电路状况、地质情况、主要材料设备的价格资料、大宗材料的采购地以及现有已建类似工程资料,对于做经济评价的项目还要收集更多资料。造价人员要对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认真分析,保证投资预测、经济分析的准确。

1.2.2、认真做好市场研究,是论证项目建设必要性的关键

市场研究就是指对拟建项目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可能性分析。包括国内外市场在项目计算期内对拟建产品的需求状况;类似项目的建设情况;国家对该产业的政策和今后发展趋势等。要做好市场研究,技术经济人员就需要掌握大量的统计数据和信息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处理,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2.3、做好方案优化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

据国外统计资料表明,在项目前期方案优化过程中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为80%左右,所以,要真正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就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在前期工作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遵循"效益至上"的原则,进行多方案比选,通过方案优化,使工艺流程尽量简单,设备选型更加合理,从而节约大量资金。

1.2.4、合理确定评价价格和基准参数是做好经济效益的基础

财务评价是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下,计算项目范围内的效益和费用,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以考察项目在财务上的可行性。在财务评价中,评价价格的选用是项目经济评价的关键,直接影响评价的质量。

2、项目设计阶段

2.1、项目设计阶段目前存在的问题

2.1.1、技术和经济的结合不够

长期以来,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设计和投资控制工作联系不够紧密是一种普遍现象。一提到设计,大家必然想到那是设计人员的责任;一提到造价控制,想当然的是造价人员的职责。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都是设计人员根据设计委托进行现场调查,选择方案,进行设计,不同阶段向造价人员提供条件,进行估价或预算。造价人员对工程概况、现场情况了解很少,无法将各种影响因素考虑全面。

2.1.2、设计中成本控制认识不足,影响竞争能力

设计人员在设计中一般都比较注重设计产品安全实用,技术先进,强调设计的产值,而对设计产品的经济性不够重视,不抓设计中的经济指标和成本控制工作。

2.1.3、造价控制环节脱节

目前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部门都采取分段式的管理方法,与之相适应的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也是分段编制的。设计单位一般负责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但结算一般都不参与,造成投资控制的脱节。现在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更新,价格不断变化,定额调整滞后,对工程造价的约束力降低,预算和结算差距不断增大,如果设计单位没有机会了解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做不到评价前阶段造价控制质量如何,缺乏信息反馈,无法进行事后分析,积累经验,在以后的工作中遇到同样的问题也就不能有所突破,不能进一步提高造价工作的质量。

2.2、项目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2.2.1、设计阶段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造成失误和浪费

限额设计是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所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为依据,在投资估算限额范围内进行工程设计,以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另外,从业主的角度讲,业主的资金是有限的,他的目的是通过项目建设实现经济效益,设计的任务就是利用业主的有限资金,合理确定工程标准、规模,确保项目的实施完成,保护业主的经济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限额设计更是业主所关心的。

3、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

3.1、招投标、施工阶段存在的问题

一些建设单位为了减少建设资金,利用"僧多粥少"这一现象,在招标工程中任意压价,导致工程造价严重失真。使得个别施工单位通过低价中标,而在施工过程中想方设法增加现场签证及技术变更,以获得额外收入,或干脆偷工减料,在材料上以次充好来蒙混过关,留下质量隐患。

3.2、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的控制

3.2.1、做好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要做好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这里工作,应该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建立造价资料积累制度,实现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管理系统化。造价人员每负责一个项目,在完成后都要及时将该项目造价资料按统一的格式录入微机管理系统,为以后类似工程提供参考信息。

3.2.2、加强工程招投标,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二是不断提高标底的编制质量和评标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防止压标或低价抢标;三是严格禁止招标人利用施工企业"找活"心切的特点,人为地要求施工企业压价让利和提出垫资施工等条件;四是标底的确定原则上应使招投标双方都有利可图,达到双赢的目的。

3.2.3、加强施工管理,科学组织施工,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关键施工阶段控制造价的特点是可控制的周期长、控制面广、费用支付划分点多、造价是动态控制等。

4、竣工结算阶段

4、1、目前存在问题

竣工结算、后评估阶段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书普遍存在冒算多算、高套定额单价、高套取费标准等提高工程造价的现象,调查资料显示,对施工单位的结算审查核减率一般在15%~25%。

4、2、改进建议

在竣工阶段,按有关规定编制竣工结算,计算确定整个项目从筹建到全部竣工的实际费用。

总之,现在我国的造价控制管理还是静态滞后的,不利于动态的控制投资,这就要求造价管理人员规范、系统地做好造价资料的积累,以适应造价工作新的要求,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第4篇:城中村改造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生态城市;建设;城市化

城中村是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滞后于时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的“都市里的村庄”,成为城市发展的绊脚石。作为我国城市化的一种特殊的城市空间现象,被视为我国城市发展的难点问题。城市发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象征,城市化的浪潮在逐步地改变着城市原有的面貌。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增大,城市生存环境的逐渐恶劣。生态城市的观念日益得到人们的支持。与此同时我们提出了改造城中村及建设生态城市目标,那么该如何改造城中村及建设生态城市,又该怎样改造城中村及建设生态城市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些都是本文探讨和深思的问题。

一、城中村的改造

(一)“城中村”的形成

城中村形成的原因之一是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城市的数量、建成区面积不断增加、增大是以征收原有城市周边农村的耕地获得扩展的空间。失地的农民,却仍然留在原居住地,并且保有一部分供他们建房居住的宅基地,形成了“城中村”。另外,城乡二元体制是城中村形成的根本原因。随着城市的发展,城中村的区域优势得以彰显。因村民自建住房成为城市外来人员的首选而快速增值。土地及房屋租金收益最大化致使“城中村”形成的加剧。

(二)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

城市的迅速发展带来一系列的城市问题,所谓的城市病,不但涉及自然环境。而且涉及人文环境的问题。随着城市化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纳入城市范围,越来越多的城中村在城市中出现,成为城市发展的障碍。

以哈尔滨为例,每年供暖期近半年,煤炭燃烧致大气污染程度较重。因此,改善其城市的小气候意义重大。因此,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使城市的发展更加适合人类的居住,对城市的整体环境的改善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生态城市的建设

(一)生态城市的含义与标准

生态城市是“以人为中心的城市环境系统,研究侧重于环境特征、要素结构功能的变化,以及污染物的环境行为和有效的途径”,其内涵远不仅在于经济高效、环境宜人的外表,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其社会和谐,对人性的尊重。

建设生态城市,要以自然、社会和经济三方面协调发展为基础。首先,在开发建设活动过程中既要保持在自然环境所能够承载的范围内,又要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消极影响;其次,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创造自由、平等、公正、稳定的社会环境;再次,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开发新能源,实现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

(二)生态城市建设的必要性

城市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给城市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以环境污染和社会失序为代价的经济发展给生存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人们逐渐意识到建设生态城市的必要性。

第一,建设生态城市有利于促进生活质量提高。城市生态问题的实质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调,解决的根本途径是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

第二,建设生态城市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根本在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第三,建设生态城市有利于优化投资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建设国际化城市的重要条件。优美的城市环境有利于吸引投资、发展旅游业。

三、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一)加强城中村改造,推进城市化进程

城中村改造不仅是农村、农民的事情,更是城市发展的大事,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在城中村的改造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

在城中村的改造过程中。不仅要进行城中村的环境改造,同时也要对当地的村民的素质方面进行提高,采取不同的措施。居住景观的改变之外,更重要的是内在的自然融入,最终实现农民向市民、农村向城市的两大转变。

(二)加快生态城市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进行宣传保护环境方面的知识。提高人们保护环境的意识,提高个人素质及修养。一方面,应该及时处理生活垃圾,倡导“爱护环境,人人有责”: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督促当地居民和暂住居民逐步树立环境意识。

生态城市建设要以城市生态系统为主体,城中村的改造要以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为宗旨,城市化发展要“以人为本,天人合一”的理念为建设目标。

(三)城中村的建设与生态城市的建设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采取密集发展城市的形式,在哈尔滨的许多城中村都有公交到达,例如哈达村在哈站直接有公交车经过。这样可以有效的减低人均能源消耗。

2.城市化发展要实行传统性的经济开发向现代化的生态建设转变。面对城市发展适合人居,注意产业在该区环境中的影响,注意绿地和三废的排放程度。

3.加强城乡经济的区域流和互动,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成长。在发展城中村的过程中,必须与生态城市发展相适应。

第5篇:城中村改造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对策

一、郑州市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情况

郑州城市建成区内原有124个行政村,下辖228个自然村,占地面积约为70k㎡,城中村人口约30万。2003年,郑州市政府出台了《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定(试行)》、2004年了《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土地、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相关政策,着手对全市城中村进行改造。并且在《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2005年郑州城中村改造全面铺开。2007年市政府又下发《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郑政文(2007)103号),对城中村改造进一步进行规范和细化。

二、祥营村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问题

城中村改造首先要碰到的是大规模拆迁安置。这是这项工作最为棘手的头等难事。一般的老百姓都有一定的“土地情节”,在与祥营村的一些村民进行交谈中,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表示对自己所生活过的地方怀有深厚的感情,土生土长的村民习惯了有自己的宅基地,有自己的小院,虽然人均耕地较少,甚至不足一分,但是在小院里种些蔬菜之类的还是可以自给自足的他们都已经习惯了在这里的生活方式,不太愿意搬迁。

(二)资金筹措问题

城中村改造中最大的难题是改造资金的筹集,它涉及征迁补偿和安置房建设。如下表所示,单单对祥营的征地补偿费用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再加上按照相关规定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在资金的筹集方面确实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三)居民安置问题

居民的安置问题是当地村民最敏感的话题之一。目前,大多数农转非居民都是依靠自己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和厂房的出租来维持生计,而城中村的改造不能回避的问题就是房屋拆迁,拆迁之后是否会影响到村民的生活,这是城中村改造的瓶颈问题,也是村民的实际利益是否会受损的问题。

三、相应对策

(一)提高思想认识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必须做”的工作,而且迟做不如早做。因为城中村违章搭建多、安全隐患多、社会治安差、环境卫生差,给人的总体印象是“脏、乱、差”,直接影响城市品位和形象。城中村改造工作量大,面广周期长,必须由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因此,政府要做好引导工作,引导干部群众要摒弃封闭、排斥和落后的小农意识,树立城市意识,要把自己当做城市的主人,融入到现代城市文明当中。

(二)创新融资渠道

资金是城中村改造的主要难题之一,必须把融资渠道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一是需要设立城中村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为支付改造规划编制和与此有关的调查研究费用、平衡本地区全面改造项目资金、建立本地区城中村改造动态监控信息系统、支付相关的宣传费用。二是要搭建融资平台,可以探索成立城中村改造融资平台,有条件的可以由拆迁平整出来的土地先用以抵押,以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三是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积极争取对城中村全面改造项目提供宽松、便利和优惠的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

(三)因地制宜安置

安置相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不仅是一个生活居住问题,也是一个生活出路问题。因此,要坚持区分对待、因地制宜的原则,认真分析不同城中村的特点和问题,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城中村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安置措施,保证群众安居乐业。由于一些村民没有交物业费的意识,所以跟市民的生活习惯可能会有某种程度的差异,即使住进了小区,但依旧保持了以往在村落当中的生活习惯,所以可以考虑将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分进行划分,这样,也比较符合一些村民的心愿。

四、小结

祥营村是科学大道向西打通的需要,是高新区拉高城市坐标的需要,也是改善老百姓生活水平的需要,并且对当地群众创业、生活质量的改善都会有很大的提高。此外,祥营村内部“脏乱差”的环境不仅影响了高校城的形象,并且给学生的生活带来了不便,因此,祥营村的改造对于高新区的发展具有非凡意义。

参考文献:

[1]傅晨.广东城市发展战略[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2.

[2]韩毅.城中村:农村城市化必须破解的难题[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2,(2).

[3]张润梅.试析城中村形成的原因[J].商场现代化,2009,(4).

[4]陈磊.“城中村”问题的探讨[J].法制与经济(下半月 ),2012,(10).

[5]曹东,蔡荣军.广州城中村改造的困境和对策[J].商场现代化,2009,

第6篇:城中村改造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城中村;城市化;改造;模式

中图分类号:F0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1

前言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规模化发展的过程中被划入城区,但在土地所有制、经济发展模式、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属于农村模式的村庄。“城中村”形成的历史原因是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直接原因是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城中村”的建筑景观、经济体制、意识形态等各方面还保留着农村的特征,与城市规划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一、太原市“城中村”现状

根据太原市住建委确定的“城中村”共有173个,人口11.2万户、46.24万人,土地面积214.7平方公里,旧村建筑面积4068.8万平方米。从城市中心到城郊均有分布,大多数还分布在城市主干道、街道两旁。

1.存在的问题

(1)人口密度高、流动性大。“城中村”中租赁的房屋价格低,吸引了大量的外来人口租住,形成村民和外来人口混合居住,人口构成复杂,治安状况差。

(2)建筑布局混乱。由于经济利益上的驱动,有的为了满足大量的出租需求,有的为了拿到更多的拆迁补偿,村民私自搭建房屋,很多违规建筑布局混乱,严重影响城市建筑景观。

(3)市政设施不足,公共服务设施欠缺。“城中村”道路狭窄,市政电线路暴露在外,排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不完善,污水横流、垃圾成堆。环境卫生条件差,消防、抗震等方面存在隐患。此外,文体医卫设施和商业服务点严重不足。

(4)社会管理结构二元化。“城中村”在行政区划分上已经属于城市区域,但还保留着农村的意识形态和管理模式。“城中村”居民在社保、就业、教育等方面无法享受到与市民“同城同待遇”的应有权益,不利于村民参与城市社会分工和竞争。

可见,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对“城中村”进行全面改造,实现“城中村”地区与城市其它地区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

2.改造的难点

(1)手续办理慢,“城中村”改造虽然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但是各部门缺乏充分有效的协调配合。

(2)拆迁难度大,由于经济利益上的原因,有的村民不愿拆除;有的村民对拆迁补偿要求太高,钉子户问题难以解决。

(3)招商引资困难。大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拆迁建设资金需要10亿~20亿元左右。过高的拆迁补偿标准,难以吸引房地产公司投资。

(4)土地转性难。经测算,太原市共需“城中村”改造安置用地3911公顷。但目前,用于“城中村”改造的指标有限,不能满足“城中村”改造的需要。

因此,只有通过统筹规划协调,各部门齐心协力,有效沟通,才能进一步推动“城中村”改造的工作。

二、“城中村”改造的模式

1.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的模式

(1)“城中村”整治。基本不涉及建筑的新建,而是通过多种手段改善“城中村”的居住环境,包括建筑外观改善、公共环境改善、市政公用设施改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和公共安全工程体系建设。此模式适用于已经或基本完成改造,旧村基本拆除完毕的“城中村”。

(2)“城中村”改造。通过拆除和新建等手段彻底改造“城中村”的建筑形态和居住环境,改造必须满足城市规划和建设标准。纳入城市管理规划体系,最终融入城市社区。

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秉持“改造一个村,带动一个社区,形成一个产业,打造一个亮点”的原则,做到“一村一策”。改造村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按照功能实现连片整体开发改造。

2.成功改造的项目

(1)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杨家堡改造项目。杨家堡社区与山西恒实平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根据城市片区规划进行改造的新思路,由恒实公司注入拆迁建设资金,完成拆迁工作,并享受杨家堡社区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对杨家堡片区进行整体改造。

(2)自主开发,公司化运作模式。

集体经济改制,采取公司化管理与运作,村民入股、自行运作资金,自主开发。按照“成熟一片,改造一片,逐步推进"的城中村改造模式,开发建设亲贤苑、文化苑、百万庄园等大型项目,成为全省“城中村”改造的示范村。

(3)项目带动,集中连片开发模式。通过重点工程带动,对重点工程、片区建设和涉及的“城中村”改造统一规划、统一征地、一体开发。

以上“城中村”成功改造的模式和经验在“城中村”转型发展方面探索出一条新路子,对加快太原乃至山西“城中村”改造进程具有借鉴意义和示范效应。

三、“城中村”改造对策的思考

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政府要切实让利于民,既要保护村民的利益又要做好管理者和协调者的角色。

1.完善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确各部门权限,做到事权统一。减少审批周期,实现“城中村”改造项目手续一站式办理。

2.做到改造政策公开透明,深入群众进行宣传。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城中村”

改造单位。通过公开,公平,透明的方式,消除村民的对立情绪。

3.保护“城中村”的现存价值,做好后续的保障工作。保障“城中村”人口的就业、收入、教育、社会保障问题。

四、结语

“城中村”改造决不仅仅是表面上的改换名称,而是一项非常繁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几十万人的切身利益。“城中村”改造是问题、困难、挑战,也是潜力、希望和机遇。希望通过这一轮大规模“城中村”改造,实现美丽大太原梦。

参考文献:

[1]郭谦吴昊潼.广州城中村改造的问题和改造可行性模式研究[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7,21(3):182-186.

[2]谭炳才何启环.城中村:城镇化的死角?[J].经济工作导刊,2002(5):12-13.

第7篇:城中村改造的意义范文

论文针对城中村在城市中的位置、环境、分析城中村在城市空间中应该有的地位以及未来的发展的方向。突出城市空间优化角度深入分析城中村改造切实有效的办法。重点突出引人深思。

关键词:城市空间;优化;城中村

近年来珠江三角洲的工业和城市以令人目眩的速度扩张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扩张过程中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在城市的核心地段和周边出现了大量的没有完全向城市转化和过渡的村庄这一现象在珠三角的中心城市广州市尤其突出据统计广州市共有139个城中村之重。快速有效解决城中村问题也成为众矢之的。本文以广州市城中村的类型为例,进行剖析城市化过程中的空间发生的问题与未来发展方向。

城中村在城市中分部基本类型

城中村空间大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处于繁荣市区已经完全没有农用地的村落。二、是处于市区周边还有少量农用地的村落。三、是处于远郊还有较多农用地的村落。这些城中村形态各异其表征在于,第一建筑形体其异在于贴面楼拉手楼丛生过道狭窄房间终年阴暗失去了村落和谐人居空间的文化意义。第二社群结构的病态聚集了黄赌毒超生游击队等与现代城市的生态整洁和舒适相去甚远。第三村民社会的凝固偏离了向城市居民转变的轨道尽管所有的村民都已洗脚上田却游离于城市之外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的文化生活之中。第四、就业态度的低调由于出租收益较多加上近郊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较好每年分红都比较高因此被征地农民多不愿意农转非农民就业率较低等等。

城中村各个方面存在的显著问题

“城中村”是发展中出现的现象,也给城市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空间,但是,“城中村”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空间利用粗放,土地资产流失

由于“城中村”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造成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低下,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大,建筑风格与城市规划不够衔接,且往往含有院落和小块菜地、猪圈等,房屋容积率低,土地利用十分粗放。同时,“城中村”的土地区位条件相对优越,土地的产权又属于村集体所有,这样,优越的区位条件和相对于城市低廉的土地价格,使“城中村”中不规范的房地产二级市场特别活跃,导致由于规划和基础设施改善而使土地升值的部分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

2.管理体制不顺,管理难度较大

“城中村”周围已经被城市社区所包围,而“城中村”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社区,它既像城市又像农村,既不是城市又不是农村。从管理体制上考察,城市社区的管理体制与农村社区的管理体制有较大的区别,它们在“城中村”形成矛盾和冲突,有时又会出现管理上的“真空”,“城中村”的性质使城市管理部门管不到,街道、村、镇管理又不力。这样,村集体组织和村民受利益的驱动,乱搭乱建成风,违法违章用地十分普遍,住宅用地严重超标。

开放与融合的规划城中村融入城市空间思路

1.空间形态的开放

“城中村”是城市化进程中一种独特的空间形态。在管理体制上,作为城市社区的组成部分,它应当在城市管理体制下运行;另一方面,在土地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等方面应执行农村管理体制。“二元管理体制”的交叉构成了其“边缘社区”的特征。“城中村”在空间形态上往往表现为规划滞后、环境混乱以及与现代城市景观相抵触的封闭性特征。“城中村”脏、乱、差的环境问题,工业与仓储部门的存在与同质的居住社区带来的空间形态的封闭性是改造空间过程中必要关注的问题。

改造更新规划将工业及仓储部门外迁后,采取“滚动式”的更新策略进行用地的功能置换。符合城中村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与此同时,城中村的空间形态不断走向开放。

2.“村”与“城”的融合

作为城市社区的组成部分,“城中村”的改造更新必须融合城市规划体系当中,与城市总体规划设想协调一致。经过规划部门管理部门出台的文件,城中村所在的城市区域定位为契机。因此,城中村改造不再仅仅是包括城中村的改造项目,我们还应该作为城市空间发展新的生长点来考虑;从而实现“村”与“城”的融合。(图例)

强制性的拆除违法建筑重建改造空间的方法,虽然可以获得较好的城市空间环境,但可能付出高昂的代价和社会成本,同时还会导致城中村落特色及社区归属感的消亡。城中村的空间改造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村民生活水平和逐步消除城村差异,但整个过程却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实践。城中村空间改造的推进工作看,城中村空间改造不仅仅是对物质空间和环境的改造,也不仅仅是对村集体组织和管理方式的改造,对村民生活、生产方式和观念的改造,使整个城中村融入为城市空间的一个具体部分才具有更为深远的影响和意义。

参考文献:

[1]金磊. 中国建筑科技发展、城建工作研究. 1994年第10期

[2]田银生、刘韶军. 建筑设计与城市空间. 天津大学出版社.2000年

第8篇:城中村改造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城中村; 改造; 广州; 发展策略; 政策研究

Abstract: Based on the background analyze of In-city village renovation in Zhujiang Delta, and discuss the emphases, difficulties, mode and route in Guangzhou In-city village renovation. On example of Tangxi-In-city village, analyze the society and economy development, prospect the renovation which it brings forward the assumption and conception.

Key words:in-city village; renovation;Guang-

zhou; developmental strategy;politic investigate

中图分类号:TU984.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08)09-0114-04

1概念理解

“城中村”已经演化为“为城市流动人口提供廉租房的低收入社区”,是有序的、自组织的“类单位制”的社会经济运行系统,城中村不同于“贫民窟”。

2改造遇到的问题与难点

2.1 形成原因

① “城中村”保留了以家庭为单位、以宅基地为基础的居住用地,失去了耕地的村民利用耕地补偿金建造的高密度的、用于出租的“牵手楼”,适应了大量流动人口进城后对低租金住房的需求,同时亦增加了村民的经济收入。政府“绕开村落”的空间拓展思路,使这里被城市建成区所包围,呈“镶嵌状”散布在城市新建职能分区内(甚至在城市CBD周边地区)的“城中村”恰恰提供了低收入住房,并使流动人口的居住地和工作地相重合。譬如天河区新CBD核心地带“岗顶―天河城―中信广场”周边的石牌、林和、冼村等4个“城中村”聚居了10余万流动人口。

② “城中村”是“有根的”,具有“空间固着性”。它是一个以血缘、亲缘、宗缘、地缘、民间信仰、乡规民约等深层社会关系网络构架的村落乡土社会生活共同体,具有血脉传承和对村落旧址的历史归属感。

③ “城中村”已形成了适应市场需求的、有效运作的“类单位制”的社会经济系统。以村委会为管理层的村集体经济实行“类国有企业的单位制式”的块状管理,全面负责社区生活,其管理是有序的。从广州市“城中村”运作来看,政府并未从资金上对“城中村”的公共服务做出补贴。

④ “城中村”这种居住模式将是长期的。目前我国大城市流动人口聚居模式有三种:一是以地缘、业缘为纽带的聚居。二是外来人口以集体户的形式,在企业集体居住,形成当地人口与外来人口分开居住的“二元社区”,多分布于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地;三是快速城市化地区的“城中村”,珠江三角洲大中城市最为明显。实质上中国进城的“农民流动人口”处于“无限供给状态”。

2.2政府改造遇到问题

① 要在“城中村”土地补偿和村民安置方面支付巨额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②在信息沟通方面,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政府、村委会、村民二者的切实交流成为关键。③在产权方面,“城中村”房屋产权既清晰,又不清晰,原则的清晰和数据的模糊并存,需要摸清家底。④在资金来源方面,应放弃“补偿”这种运作模式。⑤从利益入手:改造城中村给什么人带来利益?什么人会有损失?哪一部分人的利益重要?⑥“城中村”成为“问题村”,即在土地利用、建设景观、规划管理、社区文化等方面表现出强烈的城乡差异及矛盾,影响城市的建设质量和发展秩序。物质空间杂乱无序、成为城市社会的藏污纳垢之地、地下非法经济屡禁不止、出租屋和流动人口难于管理,使其成为“社会―经济塌陷带”。

3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模式的再思考

3.1 改造思路分析

“城中村”的演变和形成历史各不相同,非常复杂和多样化,各地也出现了不同的改造思路和模式与之相适应。归纳来看,主要有:

①通过“拆迁―补偿―重新安置”的途径,从分散、混杂、设施不足、居住环境差的传统农村聚落,转变为有序、设施完善、环境宜人的现代化人居环境;(张建明(1998)、敬东(1999)等专家提出)

②自上而下的“撤村改制”模式,即用城市管理体制取代农村管理体制,期望通过“城中村”集体经济的社区型股份合作制调和“城中村”的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体制,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房庆方(1999)和郑静(2002) 等专家提出)

这些改造的观点和模式被城市政府广泛地接受,开展了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改居”等实践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从各大城市的城中村改造进程来看,大多数的城中村改造停留在策划、规划等初级阶段,即使是“试点”的工作推进也十分艰难。

3.2 珠三角“城中村”改造实践分析

①广州市:改造策略:按照“先行试点、积极稳妥”的原则。

第一步是转制。选择位于中心城区的7个自然村作为改造试点,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分两步走:第一步:把城市建成区内的城中村农民转为居民,把村委会转成居委会,同时把原来属于农民所有的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把原来由村委会管理的集体经济转为由集体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共同持股的股份公司,把城中村纳入城市一体化管理,并逐步把市政、环卫、供电、供水、供气以及治安等纳入城市管理范畴,施行统一管理。第二步是有步骤地推进城中村物质环境的改造。结合各村的实际情况和周边城市建设编制旧村改造规划,改造主要形式是新的农民公寓建设和旧村改造相互结合。以村集体为主导,“三个一点”落实资金。以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出资为主,市、区两级财政视情况,对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及建设事业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给予适当支持。市政府在资金问题上不允许房地产开发商插手。

②珠海:市场运作为主导政府给政策的策略,珠海市在城中村改造中政府没有直接投入一分钱,而是巧用市场之手,通过定原则、定规划、给政策,引入竞争机制吸引房地产商投资旧村改造。通过政策借力改造城中村,是珠海开展城中村改造的重要举措和成功经验。这种探索和实践也为进一步推动公共设施与服务市场化改革提供了借鉴,是经营城市的一种有益探索。

③深圳:深圳市从1997年开始尝试改造城中村,按每镇一村的办法试点,“以政府为主导、规划全面、制度跟上”是深圳市城中村改造的经验与特点。规划中以土地系统控制为核心,以合理引导乡村工业相对集中发展,村民住宅联建统建为基点,逐步摸索出一条“经济、建设、环境协调发展”的农村城市化之路。

3.3 “原位改造低收入廉租住房社区”的改造思路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所坚持的“两个原则”和“四项转制”是正确的,不要异地新建农民公寓,应实行“原位改造”,尤其对位于中心城区的“城中村”,应通过改变其物质空间模式,最终构建保证“城中村”村民及集体物业收益来源的空间系统,其关键是继续让其发挥为低收入流动人口提供住房的功能。

“城中村”的“原位改造”在保持其出租屋经济和集体物业获利空间的基础上着手物质空间改造,遇到的难题集中在信息沟通、产权界定和资金来源等方面。在信息沟通方面,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村委会和村民掌握着详细的基础数据,而相关规划及法律规章制度的绝大部分则掌握在政府手里(如图2)。这种不对称造成政府和村民互不信任,难以磋商。政府、村委会、村民两者的切实交流成为关键。在产权方面,“城中村”房屋产权既清晰,又不清晰,原则的清晰和数据的模糊并存,需要摸清家底。在资金来源方面,应放弃“补偿”这种运作模式,因为原位改造仅仅是物质空间的调整,不改变其出租屋和集体物业经济,政府只是担当管理者的角色,既不谋其区位,也不谋其利益,因而“补偿”是不必要的。

4广州城中村实例研究――以棠涌村改造社会经济发展策略和政策研究为例

4.1社会经济发展对策

①分析和评估村集体物业的发展变化情况,提出新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今后发展的动力来源和发展方向问题,并提出村经济发展转型和提升村集体公司经营能力的具体建议;②评估现有村委及集体公司的职能,以及与市区两级政府在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和保障体系的投资分配情况,以保障村民收益不降低为基点制定合理的补偿安置标准(包括人均合理占地指标、需确权用地量、货币及实物补偿比例、安置面积等);③对未来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治安、民政、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支出进行核算,提出集体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与城市发展的衔接建议。

4.2配套政策设计

①在现状调研、村民意向、政策条件和经验参考基础上,研究提出适合当地实际的可行的改造模式;②针对会涉及到的周转安置用地、白云新城核心区内的集体留用地、原住民生活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历史用地以及违法用地等不同类型用地提出具体的调整和处理措施,包括开发措施以及相应政策(如土地置换)等;③研究城中村原住民在改造后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制定相应的就业扶持办法以及就如何将原住民纳入城市同一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方面的内容提出可操作性的方案。

4.3主要社会问题的解决

①就业问题:广州失业率统计指标新增加的2%中,“城中村”的“村改居”居民占了很大的比重。其主要原因是:“城中村”居民长期游离于城市的就业体系之外、集体经济分红和个人出租屋收入可观、35 岁以上的居民缺乏文化教育和劳动技能、20 多岁的年轻人存在着“眼高手低”的心理障碍等。

解决方法:针对上述情况,在改制中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各区劳动就业培训机构为“城中村”居民开设了专门培训。政府还充分利用市、区、街道、社区居委会4 级劳动就业服务网络,为“农转非”居民提供推荐就业服务。“城中村”居民可以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政府的“一三一”服务,即“一次就业培训,三次工作介绍,一次推荐就业”。改制使“城中村”居民就业纳入社会再就业工程,为“城中村”居民改变以前的靠集体分红和出租房屋的谋生方式提供了机遇。实现谋生方式的职业化,是“城中村”居民从农村居民转型为现代意义的城市居民的最重要的标志。

②社会保障问题:由于各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大多数村仍然沿用原来农村体制下的保障供应制度。目前实现全体“村改居”居民集体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只有海珠区的联星村和白云区的三元里村等少数村。“城中村”公共设施的发展也相对落后,公共设施配套水平与城市规划的标准还存在较大差距。村民由于长期依赖于集体分红和出租屋收入,在社区转型期存在着患得患失的心理,不信任政府政策。

解决方法:在过渡时期,引导、鼓励农民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以降低村的医疗保障风险,减轻村集体经济负担,以利于加强医疗支出监管和减少医药资源浪费。其医疗保险费用来源,参照合作医疗的做法,实行集体、个人各出一点的办法。

③环境生态问题:主要表现在:景观和居住环境日益恶化;环境监督和管理工作滞后;河涌整治还任重道远;海珠区万亩果树林的保护措施还需加强;“城中村”采石场整治和复垦工作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公益林和绿化隔离带的建设和维护不到位。

4.4 转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发展

改制前的集体经济体制存在着限制资产的流动和优化组合的问题。“股份合作制”实行“一人一票”,村民股东一般没有决策权,股份可以继承,但不能转让、退股和抵债。这种产权的占有和收益具有集体的“封闭性”它不允许以外部资金的注入来改变产权结构和分享收益。这种单位利益的排他性和对内部福利的追求,增强了内部的凝聚力,却限制了资源的流动和增加了公共物品管理的成本。

2002 年出台的改制政策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制为股份制企业(公司)。撤销“城中村”村委会的同时,改变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政企不分的状态,将其转制成为由集体法人股东或个人股东持股的股份制企业(公司)。从整体意义上看,“城中村”企业作为维系村民的社区成员身份的纽带功能不会改变,但是在局部意义上,经股东大会同意后,可以通过成立风险性的投资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的模式进行投资和经营,从而维护了社区资产和消除“封闭性”之间的平衡。

4.5改造方式

①物质空间改造方式

“新建农民公寓” 与“旧村改造”相结合,改造根据农民公寓建设进展情况安置村民后再逐步实施。

“新建农民公寓”,安置本村搬迁村民,为旧村改造创造条件,此用地为该村原有自留用地。而“旧村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和自来水供应问题,以及清理村内两旁的违章建筑,各类飘蓬、招牌广告、整治防盗网,清理“六乱”现象及屋顶阳台杂物,外墙整治穿衣带帽,逐步增加绿化、路灯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安排市政排污设施的建设。

所产生问题:“异地新建农民公寓”看似为村民提供了漂亮舒适的住宅,但村民失去了原来村落区位所具有的巨大经济价值――出租屋、集体物业以及触手可及的谋生机会。况且富裕的“城中村”村民已有足够资金购买自己所中意的商品房,新建农民公寓对其并没有吸引力。“城中村”,应通过改变其物质空间模式,最终构建保证“城中村”村民及集体物业收益来源的空间系统,其关键是继续让其发挥为低收入流动人口提供住房的功能。

②对社会形态的改造

改造两部分人:村民――不仅是身份转变,仓促的改造进一步边缘化。低收入人群――廉价出租屋。

三个问题:就业问题(一次就业培训、三次工作介绍、一次推荐就业),社会保障问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环境生态问题(公共服务――环卫、治安、市政维护)。只有这样才能打破现有的地缘、血缘结构,最终在文化上、行为方式上、价值观念上将村民塑造成为真正的城市居民,实现社会形态和村落经济经营形态的变革。文化推进――把“城中村”人的思想和行为融入城市文明。

③中心村规划:a. 在规划村生活范围内征地建设村民新村。b. 村民新村的筹资方式基本上按照1∶1∶1 的原则,由银行贷款、村委会出资和村民户集资3 部分组成。c. 拆除旧村的旧房由村委会按建筑成本价购回。被拆除的旧村用地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尚未完成时,由村委会作为经济发展用地使用。d. 村申请的政策优惠有,按村的申请批准征用建设村民新村的用地;由区政府负责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接入;免除市政配套费和有关税费。e. 新建村民新村的建筑容积率控制在2.0 以内,要求安置村民依据的异地安置调节比为1∶1。建设村民新村的开发方式:主要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在适当的时候,要求允许村以土地入股,引进开发商资金。

5结论与展望

广州城中村改造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离2010年158个改造完毕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广州市实施“中调”战略。要结合珠江新城、白云新城等新区建设、河涌整治等来进行城中村改造。而新社区及广州新城建设的推进,也为“中调”留下了更多开发空间。

参考文献:

[1] 李钊.“城中村”改选途径的思考[J]. 安徽建筑,2001,(3) .

[2] 白涛. 珠江三角洲城中村问题探析[J]. 广东社会科学,2004,(3) : 1232127.

[3] 郑静. 论广州城中村的形成、演变与整治对策[J].规划与观察,2002,(1) : 15222.

第9篇:城中村改造的意义范文

摘要:城中村是我国高速城市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特殊的地域现象,是城市建设发展急剧扩展与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共同作用下的结果。城中村问题日益明显,己经成为影响我国城市协调发展、功能提升和市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的瓶颈,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改造建设势在必行。

关键词:城中村;成因;现状;改造障碍;改造措施

一、绪论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和扩张的进程中,由于农村农用土地全部或大部分被征用,仍居住在由原始村落基础上自发建设而成的村庄。其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村落。但城中村产生以来受城市经济发展影响,原村委会对其实施行政管理减弱,而当地街道、居委会又无权管理,致使城中村机制混乱。城中村的形成原因:城中村的形成是我国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及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所造成的,这也是深层次的制度原因。城中村的形成是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结果。城中村用地结构的变化反映了城中村功能的转变,在大片农田被征用,村落基本被城市用地所包围,原始形态荡然无存时,村落土地的农业生产功能己经逐渐完全丧失,而村落土地出租后的收益则成为村民谋生的重要手段,城中村是城市化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新的“城市病”,严重影响了城市化的质量,对城市的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了严重影响。城中村改造也是提高城市土地高效利用、改善生活质量等多方面迫切要求,所以城中村改造的紧迫性与必要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城中村现状分析

(一)村内没有或基本没有耕地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中村的耕地不断被征用作为城市发展规划用地,村内耕地数量不断减少,原有或新增村民因为没有足够的耕地,已基本不再从事农业生产,除极少数人由国家安置和部分条件适宜的进入村办企业外,大部分村民是自谋职业。村民的“职业”逐渐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变,必须慢慢的适应融入城市的生活模式。

(二)建筑密度过高,布局混乱,土地利用率低下

城中村的建筑密度和空间形态处于失控状态。在土地紧缺和房租收益的刺激下,建筑已经失去了美学的意义并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房屋建筑简陋没有统一的规划,高低不齐、杂乱无章。居民区分布零散,不够集中,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没有统一的管理与建设方案。这样,大量的无序建设挤占了村庄内有限的绿地和道路空间,破坏了村庄内的空间布局。村里的土地资源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与周边城市用地相比土地占有率高,利用率低,产出率更低,形不成开发的规模效应,从而破坏了土地利用的整体性,造成了城市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三)人口密度过高,社会治安混乱

目前,地方城市正处于快速城市化时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一方面,由于户籍制度和城市住房制度的限制,外来人口只能将租赁房屋作为解决居住问题的主要方式;另一方面,城中村的房屋租赁价格远远低于城市商品房,更诱使外来人口向城中村高度集中。由于村内人口密度大,加上外来流动人口的不断涌入,因此城中村具有人口流动量大、流动性强、结构复杂、管理难度大的特征。这致使城中村村内“鱼龙混杂”,往往成了“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地,甚至成为犯罪分子的藏身之地,严重危害当地的社会治安。

(四)市政设施不足,公共服务设施欠缺

城中村大多道路布局不合理,无法满足城中村内,人流、物流、消防、急救、环卫等车辆通行;基础设施陈旧,排水设施、供水、供电、供气设施不配套、绿化面积不足,水、电管线混乱、路面质量差 ,在消防、抗震等方面存在隐患。此外,城中村的公共服务设施欠缺、不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点等设施不足,村民生活质量较城市差。

(五)文化建设落后,村民素质较低

伴随着村民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的转移,他们很多人不用劳作,有村社集体的分红和出租屋的租金,足可以高枕无忧,进而产生劳动力富裕而就业不足,生活庸俗化现象严重。加上村内文化设施建设跟不上,村民文化生活单调。文化事业规模小,整体实力弱,文化消费量较少。多数村民靠房租维生,安于现状,不追求提高自身修养的文化生活。村民素质相对较差,缺乏专业技能,在激烈的城市就业市场中缺乏竞争力。

(六)环境卫生条件差

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建筑密度过高,城中村普遍缺少公园绿地和其他环境设施,城中村排水排污、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不足,加之村民的生活方式并未根本改变,使得生活性和生产性污水就近通过地下道排入河道或农田,固体废弃物无序堆放,环境污染严重,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的现象在城中村普遍存在。由于人口流动性强、流量大,加上一些村民的素质低下,就容易带来很大的管理难度,对整洁市容市貌的建设带来困难。

三、城中村对城市发展的负面影响

(一)对城市建设的影响

由于对城中村的综合管理不当,在利益的驱使下,居民随意增建、搭盖出租房屋的现象很普遍。由于环境卫生、生活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未完善,城中村的“脏、乱、差”现象严重,对城市整体建设以及构建卫生城、文明城市带来很大的挑战。城中村的存在严重妨碍了城市交通网络的优化,对城市的规划建设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利于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对城市文化的影响

城中村村民的文化素质通常较低,村民求职处于不利地位,但由于他们拥有城市的稀缺资源—土地,通过房屋出租、集体分红等获利比较容易,无须四处奔波便能过上不错的生活。精神文化相对匮乏,与城市快节奏生活不相适应,城中村几乎成了现代城市理念的伤疤、城市文化的败笔,严重阻碍了城市文化的健康发展。

四、城中村改造的障碍

城中村改造,虽然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是国家支持的工程,但是随着改造的开展也面临着许多困难。综合起来,其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资金缺乏

由于城中村(特别是成熟的城中村)规模大问题严重,改造工程量十分巨大。改造一个村需要资金动辄上千万乃至上亿也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尽管,城中村集体经济实力相对较强,但投资能力也毕竟有限。政府不可能大规模地直接投资,一般只能在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上给予适当的支持。开发商的介入是条很好的途径,但开发商更多会考虑自己的利益。因此,城中村改造的资金筹措是一个难题,是城中村改造的瓶颈。目前,城中村改造的资金来源有三种:其一,政府支付全部拆迁费用,这就需要政府有足够的财政能力和实力;其二,在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前提下,开发商介入改造,开发商担负拆迁改造费用;其三,村民自主改造,独自承担改造费用。

(二)村民阻力大

城中村的出租屋,已经成了村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服务对象都是些低收入的外来人口。改造后虽然环境会有所改善,但租金的提高将失去大部分“租住客户”。这将直接影响村民的经济收入,所以很多村民不愿意接受改造。如果政府和开发商介入,就更涉及到利益补偿问题。如何确定补偿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一直都是村民和开发商产生矛盾的导火线。此外,很多村民都还保留着“乡村情节”、“重土难迁”,不愿离开自己的故土,不想去适应外面繁华的城市生活,希望保留原来单家独院的生活方式。有些村庄在土地征用时,已经进行了户籍转换,但转户后的就业、养老、医疗等生活和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也成为城中村村民拒绝完成人口城市化最后一环的顾虑。

(三)思想观念障碍

城中村的改造,要想取得最终成功,必须要取得村民的理解和支持。城中村的村民也都希望自己的生活环境能够得到改善,希望能对自己的村庄进行改造。但具体到个人头上,却又都担心自己的既得利益受到损失,生活没有保障。再加上久居一个地方、旧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也需要随着改造而重新适应,所以转变思想观念就显得十分关键。

五、城中村改造的对策

(一)拓宽融资渠道

在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要拓宽融资渠道,可以引进PPP模式,即公共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模式,是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以参与各方“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一种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在PPP模式中政府部门通过招标方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合同,由该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项目筹资、建设、运营,政府则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该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的获得贷款,政府实行监督。这样就可以减轻单方面带来的资金压力,同时促进城中村改造的顺利实施,实现多方的共赢局面。

(二)健全法规,明晰责任管理,科学规划

改造工作,政策先行。应制定有利于村民的拆迁政策,全力照顾到村民利益的方方面面,妥善处理好村社改造与老百姓利益之间的关系。乡镇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并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条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如拆迁期间村民的安置费及原有房屋的出租收入,由开发商来补偿;原村集体在旧村改造范围内的留用地、工业用地允许免交有关费用,纳入统一规划改造,土地增值的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应积极扩大社会保障支出比例,实行普遍性保障。因此要完善责任管理的法规,城中村村委会要与上级政府部门协调,明确管理的范围、管理的具体内容,协调城市整体的规划与发展步伐,才能够更好、更快的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城中村改造当中,整体规划,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社会环境规划和空间形态设计,科学规划,充分兼顾经济功能和其他社会服务功能,营造高水平的人居环境。把城中村改造作为推进“绿色社区”建设的有效载体,树立尊重自然的规划思想,认真科学地编制改造规划,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做到既不浪费土地资源,又要留有一定的建设空间,确保城市未来发展的可塑性,避免低水平的简单重复。

六、结语

城中村问题是在我国特殊国情下,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独特现象,集中反映了当前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各种矛盾,有其历史性和必然性。目前已在全国大、中、小城市中都已经普遍存在,并伴随城市化进程不断蔓延和发展,因此,尽快研究制定、调整、完善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政策,从源头上斩断城中村形成机理,避免新的城中村产生尤为迫切,同时,对已成型的城中村,尽管长期积累的问题错综复杂,积重难返,但改造的越晚,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就会越大,而且加快城中村改造,促进城中村转型发展也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要克服畏难思想,充分认清城中村改造是时间跨度长、错综复杂、渐变式的系统工程,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村民尽早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去,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尤其在改造完成初期的村庄,仍要注重可能出现的一些弊端,尽早发现、尽快解决。这些城中村的现状虽然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但是存在着很多的隐患,不能满足于现在的成绩,应该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尽早着手,进行科学统一的重新规划,为未来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沈令.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乡村经济,2005.

[2]易颖.石牌:一个“城中村”最后的背影[N].南方周末,2002-10-31.

[3]潘亚兰.城中村问题初探[J],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