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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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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火灾 预防 隐患

随着当前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各地新建改建公共娱乐场所层出不穷,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因其投入成本少、消费低、回本快而大量涌现,在为社会群众提供方便和享受的同时,势必给场所带来了消防安全隐患,也为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加强对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1、公共娱乐场所常见火灾隐患分析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用火用电、防火检查、控制室值班、员工培训、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以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然而有的虽然也建立了一些制度但不符合本单位实际,且内容不具体、不全面,没有随着消防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及时予以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不符合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2)部分装饰装修装修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消防意识淡薄。由于很多施工人员水平底、素质差,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安全效益,消防安全观念淡薄,缺乏系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有些甚至连最基本的防火知识都不清楚,施工中降低技术标准,或采用伪劣材料进行装修,或在工程施工时偷工减料,或擅自降低装修材料的耐火等级,甚至还有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3)消防设计不规范。不严格按电气装置设计规范、防火设计规范设计,电器设备、电气线路设计安装不规范也是装修中的普遍问题。个别片面追求装潢效果而忽视安全问题,忽视相关电气专业的设计防火规范的存在与规定,不按设计标准选用电气设备及材料,随意变更线路参数或乱接负荷,使用落后淘汰的产品,尤其是隐蔽工程的电器设备,采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的材料,埋下安全隐患。

(4)缺乏合格的安全疏散规范。国内相当多娱乐场合都依附与高层建筑物内,由于高层建筑的建筑结构难题,无法为公共娱乐场合提供价位宽敞的大门,供人们的出入。并且,公共娱乐场合相比安顿出口的设计数量、设置位置、安全疏散标示等等防火设计规范,不可以达到标准要求,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影响到人员的疏散。

(5)消防监管不到位,造成了部分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火灾隐患一些漏洞。部分装修单位不懂《消防法》,不知到内部装修工程要报消防部门审核、验收,特别是个别小型公共娱乐场所抓住消防警力有限,无法对一些规模小、性质复杂、施工地点小而分散的工程实施全方位的监管的漏洞,乘机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导致一些违法装修不受约束,埋下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2、强化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提升社会整体防控火灾能力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理念,积极部署开展以娱乐场所为重点,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并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完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网络,建立健全亡人火灾责任倒查、重大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责任倒查、重特大火灾事故责任倒查等多项倒查机制,坚决清除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的文化娱乐休闲环境,切实推动各地文化产业安全稳步发展。

(2)从源头入手,严把建筑时的消防验收关。增强公共娱乐场合的防火对策,一定从源头入手。在公共娱乐场合创建和专修的时候,规范装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对环保,不燃性材料的应用和消防通道的设计,严格禁用不合格材料的应用,在装修设计时及时抽样送检,确保消防产品的合格率。

(3)加强部门联动,携手深入整治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为了加大公共娱乐场所自查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单位自我防控能力。消防部门要联合安监、文化等相关部门把火灾隐患排查与日常工作进行有机结合,以强化事故源头为根本,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认真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防火巡查,不断提高自身消防工作水平,真正形成“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格局。

(4)加大审核力度,增加装修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次数、严把审核质量关,从源头上杜绝隐患的存在。在装修时,根据工程的进展需要进行对现场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对容易滋生隐患的隐蔽工程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工程能够按照设计要求顺利施工。

(5)强化执法力度,依法整治火灾隐患。市政府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深入清查辖区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的名单和数量,根据场所性质、火灾特点、危害程度以及消防设施运作等情况,逐一对照法律、规范以及各检查项目内容,全面登记单位的各类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共同为甘南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6)加强公众的消防宣传。公共场所人员涉及面广,要有效减少火灾发生率,避免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赖于全民消防素质的提高。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广泛、及时、生动、直观的优势,开展经常性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消防安全知识深入家庭、学校、厂矿,不留死角,唤起广大公民的消防意识。

3、结语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公共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要也在不断的日益攀升。为了满足人们的物质、精神方面的需要,我国的公共娱乐场所正以雨后春笋的形式快速、蓬勃的发展着。但是由于公共娱乐场所的快速发展,也相应的不可避免的带来的许多的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国家的公共财产问题,消防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和政府部门的关注。因此,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防火工作破在眉睫。

参考文献

第2篇: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问题;探究对策

中图分类号 D63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3)012-0198-01

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不断发展,公共娱乐场所大批涌现,如:KTV,舞厅,酒吧,桑拿浴室等。然而大多娱乐场所安全管理严重滞后,有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困难,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2005 年6 月10日,广东汕头华南宾馆发生特大火灾,死亡31 人,重伤3 人;2005 年12月25 日,广东中山老虎酒吧发生特大火灾,死亡26 人,伤11 人;2008年9月20日,深圳龙岗俱乐部大火,死亡44人。2009年1 月31 日福建长乐 “拉丁”酒吧发生重大火灾,15 人死亡,22 人受伤。全国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本人在以下方面对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探究进行了探究。

1 公共娱乐场所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特点探究

1.1 建筑特点

公共娱乐场所建筑形式多样复杂,内部结构复杂,经常翻修,多改造而成,场内通道窄小。不能满足消防设计的特殊要求。

1.2 人员特点

公共娱乐场所人员错综复杂,流动性大,素质高低不一,管理也混乱。这些场所为了迎合顾客、招揽生意,防火意识和要求不高。娱乐状态下的人们的警觉性普遍较低,防火意识差。

1.3 火灾突发性强

由于公共娱乐场所用电设备多,功率大,连接的电气线路多,火灾隐患也多。一些公共娱乐场所建筑内部装修为了追求豪华绚丽,大量采用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这样火势会迅速向四周蔓延,立体燃烧,难以控制。

1.4 火灾发生后控制性差

1)为了满足场内音响效果和环保要求,公共娱乐场所的门窗一般情况下是关闭的,发生火灾时烟雾不能够及时排出,在室内大量积聚,加上可燃荷载多,如果未能及时通风,那么产生大量的不完全燃烧物而形成浓烟将造成人员窒息,浓烟造成能见度低导致于开展疏散与救人灭火行动困难。

2)人员疏散难,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公共娱乐场所人员随意性大,流动性大,高峰期人员密集。因此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人们惊慌失措,争先逃生,再加上场内环境昏暗复杂,通道狭窄,拥挤,人员大量无序涌出,堵塞出口,造成人员互相拥挤践踏,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伤亡事故。

2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探究

2.1 经营者淡薄安全意识,对消防安全管理不重视

1)消防器材设施不足,维护保养不到位。部分公共娱乐场所没有按规定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栓给水系统、未安装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场所上下层连通,面积超过防火分区要求而没有采取防火分隔等措施、大量采用木质等可燃构件和材料,致使建筑耐火等级降低、灭火器材严重不足等等。还有部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栓锈蚀严重、栓口缺失,或者室内消防栓已被遮挡,出现险情时很难使用消防栓;部分灭火装置长期不使用,筒体锈蚀严重,标签模糊不清,要求压力达不到;一些消防通道堆积杂物,发生事故时,消防车辆不能正常进出,人员疏散速度受到严重影响。

2)忽视消防安全整改,未建立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部分场所经营者对消防部门检查、审核不理解不配合,忽视存在的安全隐患,将整改工作挥之脑后。内部防火设计改建扩建不送消防机构审核,一旦达不到规范要求便埋下了先天安全隐患。另外部分娱乐场所用火用电、防火检查、控制室值班、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未建立严格的,内容全面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缺乏对从业人员消防知识培训。未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公共娱乐场所大多数从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消防教育和培训,未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及自救逃生知识,不懂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和组织引导顾客疏散。 大多数娱乐场所也未曾组织消防演练导致员工缺乏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火灾,失去镇静,不会报警,从而使更多人员伤亡。部分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无专门的消防管理人对场所内部进行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对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等现象不以制止,让单位始终处于防火的不利局面。

2.2 监管失控,执法不严

1)部分消防监管漏管失控。目前各级公安消防人员少,消防任务比较繁重,对一些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消防的检查、宣传和管理力度不大,导致部分场所出现了无人管理,无人控制状态。

2)追求利益,以罚代处。部分部门受利益驱使对消防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忽视,未进行规范全方位的审核就允许开业,使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先天带有隐患。有的仅仅以罚代处、以罚代停,并未实施行政处罚和停产停业。有的和一些娱乐场所结成利益之貉让其在没有消防措施保障下经营。因此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另一主因就是消防执法不严。

3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探究

3.1 把住审批发证“四道关”,消除产生火灾隐患源头

有关机构应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设计、审图验收、建设过程、竣工验收等各个关口的监管。公共娱乐场所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审核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部分老式建筑在改造成公共娱乐场所后未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扩建,内部装修、用途变更时没有达到消防要求,也不予以使用。公安消防机构和各派出所应加强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隐患。督促其及时依法报审和整改。在源头上遏制住先天性火灾隐患的滋生。

3.2 各部门联联齐手由“事后管理”向“全程管理”转变

工商、治安、文化等部门应该将消防审查作为公共娱乐场所办理相关证件的前置条件,摒弃以往“重许可、轻监管”的传统做法。政府应针对其存在的火灾隐患协调发动工商、治安、文化

和消防等部门共同进行综合治理。应及时向工商部门通报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而已经取得相关证照的娱乐场所。配套使用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整治娱乐场所安全消防问题的合力。

3.3 加强娱乐场所自身消防建设,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公共娱乐场所应建立健全和严格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消防检查、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器材日常维护管理制度,配电房操作规程,消防控制设备操作规程,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来规范从业人员、顾客的行为,能有效遏制火灾隐患的形成。还可以建立消防疏散、灭火、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制,检验场所的自救能力。

3.4 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提高经营者业主安全责任意识:在营业中自觉提高消防意识,主动消除火灾隐患。

2)加强员工消防培训,合格上岗: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火灾报警方法、疏散在场群众。

3)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在公共娱乐场所内通过张贴安全消防知识图片、设置消防安全标牌和新型媒体传播的方式,向顾客和员工宣传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常识以及发生火灾事故时的逃生指南。

参考文献

[1]苏振华.罗庆华.公共娱乐场所消防问题与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8,8: 20.

第3篇: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 公共娱乐场所 消防安全 消防管理监督 措施

我国各个地方经济的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群众收入的不断增长,一些城市的公共娱乐场所应运而生。练歌厅、剧院、演艺厅、商业会馆、大众舞厅、水疗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大量涌现,现已迅速普及我国各地的大、中城市。这些公共娱乐场所为各地活跃群众文化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集中开展了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安监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动员部署、强化宣传教育、深入检查、监督火灾隐患,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打下了坚实基础。通过整治摸清底数、消除隐患、健全制度、形成机制、教育员工、提高了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但是,公共娱乐场所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还比较突出,如违规开业、违章装修、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消防安全管理薄弱、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1 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的原因分析

(1)个别业主法制意识淡薄。有的业主不懂法,有的业主千方百计钻法律的空子、逃避监管,有的抱临时想法,在消防安全上不肯多投入。如有些场所未经审核、验收或开业检查合格擅自开张,往往以试营业名义搞违法经营;有些场所在二次装修、改变内部使用性质或分隔时未向消防部门申请,以原有的审批意见搪塞;有些场所由于设置在老建筑内,明知对照新规范标准不能满足,故意拖延不到消防部门办理手续;有些规模较小的场所领取工商或文化部门相关证书后就开始经营,忽视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

(2)载体消防基础薄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较好,隐患较多的主要集中在一些规模较小场所或建造较早的建筑内,这些场所在设计、施工时就留下了先天患,消防安全投入不足,偷工减料、不按设计施工等。造成防火、防烟分区面积过大或根本没有分区,随意进行分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的选用和设置不符合要求,内装修材料过分讲究美观和隔音,其燃烧性能无法满足防火要求;有些消防安全设施形同虚设.如报警器不接大系统、防排烟管道堵塞或风机选型不当、消防水管大小无法满足供水要求、消防用电线路看似两路实际一路、黑暗环境下使用蓄光型疏散标志等等。

(3)安全监督管理缺位。一些经营者对安全管理不重视不关心、不到位也是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原因之一。如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或将制度束之高阁,消防安全责任制、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实用性和操作性不强、流于形式;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走过场,少数场所内的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泵房间管理混乱;有些场所内为了经营需要违章用电、用火、用气还存在边装修边营业的现象,有些场所内员工流动性较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落实,员工不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缺乏实战训练;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就上岗,有的即使参加培训但实际操作控制程序半知不解,发生火灾只能束手无策;不少场所对火灾隐患的整改不彻底,能拖则拖、敷衍了事.找出各种借口逃避整改,造成隐患久拖不改。

(4)消防监管缺乏联动。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涉及文化、工商、公安、消防等各部门基本上根据相关规定各自实行监督检查。但从现实情况看,这样的监管模式存在不联动的地方,造成有些场所违章开业或对火灾隐患拒不改正。尤其是在场所设置条件上不统一,发生问题后再沟通为时已晚,整改难度加大。如某场所投资数千万开业数年,消防审核通过,但文化部门却不能发证,主要涉及周围居民有意见,使经营者、管理部门进退两难。

2 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与监督

2.1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管理与监督检查的措施

严格审核、验收、开业检查。要确保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一定要从源头上严格把关,不留后患。审核验收或开业检查必须根据国家或地方消防安全标准执行。对场所开业前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等也应作为检查审核内容,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具体措施如下:

(1)监督检查娱乐场所建筑防火类隐患。①内装修、改建、扩建工程是否未经消防审核验收许可;②设置位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标准;③防火分区面积是否过大;④分隔、装修材料是否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⑤防烟分区面积是否过大;⑥周围搭建违章建筑是否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2)监督检查娱乐场所设施保养类隐患。①自动灭火系统故障能否运行;②防排烟系统故障能否运行;③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无故障;⑤室内消火栓系统故障是否能运行。

(3)监督检查娱乐场所安全通道类隐患。①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够数、有无损坏或被遮挡、覆盖;②在外窗、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是否安装栅栏;③应急照明如何。

(4)监督检查娱乐场所消防管理类隐患。①是否违章动用明火;④有无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⑤是否违章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⑥室内是否燃放烟花爆竹。

2.2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监督的策略

(1)强化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监督。根据《消防法》,督促公共娱乐场所树立责任主体意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确定消防管理人员,从上到下建立起层层问责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网络。规范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不能马上消除的,要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限时消除,把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强化消防宣传和培训。公共娱乐场所至少6个月组织一次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的员工在上岗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知识培训,使其掌握消防基本常识、灭火基本技能和逃生自救基本方法。消防队要与娱乐场所定期组织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消防人员和娱乐场所员工处置初起火灾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3)强化公安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不定期开展检查,对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疏散通道不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对同一场所连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罚或采取强制措施。

参考文献:

第4篇: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特点;对策

引言:如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消费观念的不断变化,为满足人们休闲娱乐的需要,公共娱乐场所的数量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增加,从而不可避免地带来大量的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问题也日益突显,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时有发生,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造成人员群死群伤。

1 公共娱乐场所的范畴及其火灾特点

消防法规定,公共娱乐场所一般是指供公众使用的下列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非洗浴部分)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为了方便消费者进行消费,公共娱乐场所一般设置在人员集中地段,或附设在民用建筑物内,为了节约成本这些场所一般布局紧密,缺少防火分隔,防火分区小,大多数包厢纵横交错,错综复杂。建筑功能复杂,用电量大。内部装修一般多使用可燃材料,而歌舞厅、夜总会、洗浴中心等为了讲究豪华气派,多采用三合板等可燃材料做为夹墙。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火灾载荷,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几率以及发生火灾后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几率。

2 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原因

形成火灾隐患的原因有很多,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可以概括为两类:公共娱乐场所的硬件建设方面和软件管理方面。

一类是由于公共娱乐场所硬件条件方面达不到要求。主要是指建筑场所在投入使用前由于结构不合理,设施安装不到位或不匹配,产品质量低劣,装修、装饰材料选用不当等先天性不足造成的影响建筑消防安全的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改扩建工程难以满足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目前许多公共娱乐场所是利用原有建筑改建或扩建而成,其内部的消防设计是按照其原有使用性质确定,受原条件的限制,因此难于达到现有公共娱乐场所的防火设计规范要求。比如安全疏散条件不符合规范要求。个别娱乐场所改建和位于高层建筑内,由于建筑结构等问题,门宽无法扩大。安全出口设置数量、设置位置、安全疏散距离、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防火设计规范要求,一旦失火,严重影响人员疏散。(2)内部装修工程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公共娱乐场所为了吸引顾客,室内进行豪华装修,装修中采用大量的木材、塑料、纤维等可燃材料,绝大多数未作阻燃处理,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3)电器安装不规范。公共娱乐场所所用电器数量多、功率大,电器连接插座部分大多数是裸线使用,电器用电量大, 如果安装不科学规范, 容易因短路、电线路老化、短路过负荷等引起火灾。(4)烟气无法有效的排除。近年来,烟气无法有效的排除是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造成群死群伤后果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公共娱乐场所自燃排烟差故均采用机械排烟系统。如果机械排烟系统维护不得当无法正常运行时,一旦发生火灾,产生的浓烟将是造成人员伤亡的致命原因。

另一类是公共娱乐场所软件方面达不到要求,主要是指场所投入使用后由于管理不到位,场所内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缺乏等原因造成火灾情况下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人员无法安全疏散,致使火势蔓延扩大,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不安全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经营者消防意识淡薄。经营者追求最大的经营收益。没有摆正经济效益与消防安全的关系,敢于冒风险,未重视对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加上场所的员工流动性大,许多服务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消防培训,缺乏必要的消防知识,有的甚至不会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常用的灭火设备。(2)消防设备、设施不能正常工作。部分娱乐场所的表演厅内,表演时释放烟雾气体,再加上内部人员集中地方吸烟释放气体浓度偏大,导致烟感探测器不断发生报警信号,经营者通常做法是进行隔离或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用火用电管理不完善。公共娱乐场所经常增加、更换电器设备,擅自将线路乱拉乱接;使电气线路长时间超负荷运行,甚至出现用铜丝代替保险丝,歌舞娱乐场所内经常发现消费的顾客将未灭的烟头随处丢的现象以及在包间内点蜡烛等现象。(4) 单位未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些娱乐场所未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基本上就是为了应付消防部门的检查,没有真正依照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自查自纠的巡查记录里的检查内容与实际存在火灾隐患不相符。

3 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对策

根据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火灾隐患,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手段和措施:(1)对公共娱乐场所使用的装饰材料要严格把关。要求公共娱乐场所尽量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装修中采用无烟、不燃性的新型装修装饰材料。加强对装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格认证,加强对施工中的监督指导,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对消防产品进行现场判定及抽样送检,查看进货资料、检测报告等, 确保消防产品百分之百合格。(2)严格控制用电线路的铺设。公共娱乐场所内的用电线路最好采用暗线铺设,裸线应用PVC 管穿管保护,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明敷时必须穿金属管并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严禁使用PVC 管代替,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对于老化、绝缘破损的线路要立即督促进行更换。(3)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安装要符合规范。在公共娱乐场所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面上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能在火灾发生时引导娱乐场所内部的人员进行安全疏散能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所以正确的安装以及日常正常的维护保养就显的尤为重要。(4)严格控制用火用电。电气线路的敷设, 电器、空调等设备的安装和检查维修,必须有资格证的人员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安装规程进行安装。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以及包房内严禁燃放烟花。(5)坚持做好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公共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者要坚持定期对本场所内的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保养,对于不具备维护保养能力的公共娱乐场所必须由专业消防公司或大厦的物业单位进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6)加强部门联合整治。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整改,消防部门要加强与文化、工商等单位之间合作,消除火灾隐患。

参考文献

[1]卿婉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及对策[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5(5):111-113.

[2]毛久强.浅谈如何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内装修施工中火灾隐患的监督检查[C].山东消防,2005(2):119-120.

[3]杨师.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特点及对策.工程技术(科技创新导报)2007:NO.35

第5篇: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成因;防范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待生活的品位也在迅速增长,对于一些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要求和空间要求也就更高,现在一些宾馆、饭店、歌厅、舞厅从以前的几十平方米到现在的上千平方米,室内装修也越来越奢侈、豪华,甚至很多都是可燃材料装修;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场所缺少安全出口、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设施等严重的违规问题,这些问题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就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成因及预防对策问题进行探讨。

一、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

(一)场所所在建筑使用性质变更。酒吧、网吧、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很少使用独立的建筑,经营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部份进行装修和改造,有的是在商场、办公楼的某个楼层,有的在停用的仓库或厂房内,有的在居民住宅楼首层,有的甚至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这些建筑原设计不是用作人员密集场所,内部的消防设计不能满足人员密集场所的相关要求。将这些建筑随意改为人员密集场所不仅改变了建筑的使用性质,也给场所带来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二)建筑面积比较小。一般为几十或几百平方米不等,通常设置在建筑底层,楼层高度4~5米。租赁户或经营户为“充分”利用空间,将楼层分隔成两层,有的甚至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由于底层楼层分隔必然会引起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人员聚集的多,人员疏散困难。这是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项目的多样性。酒吧、网吧、卡拉OK房、美容美发店、茶艺楼等,应有尽有。

(四)装修相对高档化。由于商业需要,最大限度地吸引顾客而赢利,往往因造型和突出宣传效果而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设置的门多数是推拉门、转门等,门向内开启,而且有的还在门口1.4米范围内设置踏步;疏散通道采用木板等可燃材料搭建,宽度不够;室外疏散小巷宽度达不到3米的要求。

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成因

(一)违章装饰装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了建筑物顶棚、墙面等部位以及窗帘、帷幕等装饰织物必须满足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然而有的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任意降低防火标准,人为造成很多火灾隐患。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用电、防火检查、控制室值班、员工培训、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以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一些内部管理制度,但不符合本单位或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的实际,制度内容不具体、不全面,有的规定内容与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规定不相一致,缺乏可操作性。

(三)某些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审核,有的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或随意改变建筑物内部结构,擅自改变场所的使用性质;有的验收不合格就投入使用,而与之相匹配的消防安全基础设施没有跟上,事后又无法弥补,有的消防水压不足、室内消火栓数量不足,致使消防设施先天不足,留下了火灾隐患,增大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

(四)消防器材和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设置位置不够合理。有的建筑内部缺少自动消防设施或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预防及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从源头抓起,严把“四关”

一是督促各设计单位严把设计关。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对各类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设计进行规范设计施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设计要退回重新设计,严把建筑工程图纸的审核关。同时,设计施工图纸必须报相关的审图机构进行防火审核,严把验收关;工程竣工后,严格进行消防验收,严把开业检查关;开业使用前,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开业;二是建章立制,从制度管理上扼制火灾隐患的形成。公共娱乐场所要根据场所的使用情况,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安全疏散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值班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配电房操作规程,消防控制设备操作规程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用制度规范人的行动,从制度管理上遏止火灾隐患的形成;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素质。营业性场所要加强员工的消防宣传培训,要组织员工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开展警示教育,以增强员工的消防法制意识,增长消防安全知识。新员工必须通过消防安全培训方可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件后方可上岗值班。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通过培训,要使每名员工自觉提高消防意识,主动消除火灾隐患;四是积极采取不燃化防火处理。严格控制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饰)顶棚、墙面、隔断、地面等;对于增设的楼梯、室内楼板应符合建筑耐火等级的要求,钢楼梯可采用涂刷防火漆、外包混凝土等措施予以防火保护,楼板应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材料;对设置有厨房的,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开。

(二)对场所管理的基本要求。一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不宜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逃生设施;二是人员密集场所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用门,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居住建筑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和使用提示;三是凡属人员密集的场所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设定为中危险级,在选配灭火器种类时,应选用4kg储压式ABC型干粉灭火器,在灭火器的设置上还应注意每一个灭火器配置点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不宜多于5具,并应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四是人员密集场所电气设备多,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的规定,由具有电工资格的技术人员负责进行设计和施工安装,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私自搭接临时线路;五是设置在多种用途建筑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楼板和2.0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满足各自不同工作或使用时间对安全疏散的要求。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内的疏散楼梯宜通至屋面,且宜在屋面设置辅助疏散设施;六是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畅通,通向疏散出口的主要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2.0m,其他疏散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5m,且走道地面上应划出明显的标示线。员工集体宿舍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且应砌至梁、板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公安部第107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6篇: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公共娱乐场所 消防安全隐患 预防措施

1.公共娱乐场所火灾形势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文化娱乐生活的需求也不断提高。因此,大量新兴公共娱乐场所也随之应运而生。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目前仅歌厅、舞厅就有20多万家。根据公安部现行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是指:(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4)游艺、游乐场所和其它公共娱乐场所等;(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加上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重经济轻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重视不够,整改不力,致使这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系数降低,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机率增大。因此,如何有效的遏制和减少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已经成为城市消防工作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

2.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2.1 建筑防火设计不符合要求

目前,我国的许多公共娱乐场所都是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重新装修、改建而成,还有的娱乐场所由于建设较早,当时还没有专门针对娱乐场所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因此,这些场所的建筑防火设计无法满足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普遍存在:(1)建筑耐火等级较低,建筑构件未经防火处理,发生火灾容易倒塌、破坏;(2)没有划分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降低了建筑防御火灾的能力;(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计不合理,宽度、长度、数量不符合要求,发生火灾不能保证人员及时安全疏散;(4)选址不符合要求,与周围建筑防火间距过小,发生火灾容易蔓延到邻近的建筑。

2.2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

公共娱乐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许多公共娱乐场所常年在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为了自身安全或为了方便从事非法娱乐活动,营业时常将安全出口锁闭。冬季为了室内保温,不负责任的将安全门关闭上锁。一旦发生火灾,由于人员集中,一时将很难全部疏散出去,根本不能满足在安全疏散时间内疏散的要求。有的场所还在出入口设有几级台阶,在紧急情况下很容易使人摔倒而影响疏散。

2.3 消防设施设备存在各种问题

消防设施设备作为扑救火灾尤其是初期火灾的重要工具,起着致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不少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却存在数量不足,维护保养不力,不能正常使用等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1)室内消火栓箱缺少水枪、水带,消火栓不能出水或水压不足,有的还被杂物和营业用的桌椅阻挡;(2)灭火器数量不足、型号与使用场所不符、压力不够、使用年限已过期失效、放置位置隐蔽不便取用;(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没有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4)应急照明灯损坏,照度达不到0.5lx,没有插电源充电;(5)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方向错误,设置高度远大于1米,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没有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报警或误报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只有报警部分起作用,联动部分(消防泵、声光报警、防排烟风机、非消防电源切换)无反应;(7)大部分改建的娱乐场所没有安装机械防排烟系统。

2.4 室内装饰、装修使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

公共娱乐场所为了招揽顾客,谋取更多的利润,内部装潢都十分美观漂亮,大面积或整体进行装饰、装修,但是往往忽略了消防安全。装饰、装修中使用的大部分材料都是对火十分敏感的普通可燃、易燃木材、塑料、胶合板和纤维织品。这些材料没有经过阻燃处理,在较低的辐射热值作用下就会燃烧,导致建筑物的耐火性能降低,加大了火灾从室内发生蔓延的机率。一旦起火,大量可燃材料还会加快轰然的发生,给人员疏散、火灾扑救等带来不利影响。另外,可燃性材料受高温即容易释放大量的浓烟和有毒气体(一氧化碳、氰化氢、二氧化碳等),造成人员中毒窒息伤亡,阻碍正常的疏散和外部救援。因此,室内装修材料的耐燃性已经成为公共娱乐场所火灾是否会造成严重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2.5 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不宜控制

2.5.1公共娱乐场所一般都采用多种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如果使用不当,很容易造成局部过载、使电气线路发热,绝缘层加速老化损坏,发生漏电、短路引起火灾。

2.5.2灯具等用电设备与可燃物的距离过近,因温度过高而考燃可燃物引起火灾。

2.5.3影剧院、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在舞台上使用的移动电线,经常被碾轧、摩擦,可能破坏导线绝缘层而引起短路火灾。

2.5.4网吧的电脑长时间处于连续工作状态,若发生故障,会造成绝缘被击穿,稳压电源短路或高阻抗元件接触不良等发热而着火。

2.5.5 违章使用电、气焊,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使火花落在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2.6 用火不慎

2.6.1 影剧院、俱乐部在演出时,为了增强演出效果,使用鞭炮、烟火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当引起火灾。

2.6.2 公共娱乐场所可燃物较多,如幕布,地毯,固定家具、沙发、各种道具、服装等。如果工作人员或娱乐人员乱扔烟头,随意点火很可能引起火灾。

2.7 人员集中,疏散困难,发生火灾容易造成重大伤亡

公共娱乐场所人员相对集中,如影剧院、礼堂满座时可达几千人,而迪高厅、酒吧、夜总会、舞厅、网吧等场所,一般都不用入场券,因此顾客的随意性比较大,场所内人员经常超过额定容纳人数。加上场所内结构复杂,灯光较暗,自然通风采光条件差,初期火灾一般不宜被发现。由于多数人员只是前来娱乐,一般不会留意或不熟悉逃生路线,加之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少简单的消防安全知识,不会利用消防设施设备自防自救。一旦发生火灾,即便是小火也会导致人们惊慌失措,次序混乱,争先逃生,互相推挤,造成无谓的伤亡。如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

将因不能及时疏散而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2.8 火灾蔓延快,扑救难度大

公共娱乐场所的歌舞厅、影剧院、礼堂、卡拉OK厅、夜总会等发生火灾,由于建筑跨度大,室内空间宽敞,门窗孔洞较多,空气流通,易燃物品多,火灾发展迅猛、蔓延快,极易造成房屋变形,倒塌,往往给扑救带来很大困难。

2.9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不强

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单位的法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然而,许多公共娱乐场所的法人却不能很好的履行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仍就不强。错误的认为消防安全工作应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与自己无关。没有意识到自己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体和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承担者。对员工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致使员工消防安全素质低,不具备自防自救能力,发生火灾后,不会使用灭火器救火,甚至不会报警,不但不能救助他人,还无法自救。 对火灾隐患视而不见,整改不力,导致火灾事故频频发生。

3.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3.1 严把审批发证关,消除产生火灾隐患的源头

这是一项治本措施,重点应把好“四关”。一要严把审批关,不符合规范设计要求的公共娱乐场所坚决不批;二要严把施工检查关,坚决制止减、缓、砍消防工程项目的发生;三要严把验收关,坚决禁止未经消防审核和验收的不合格公共娱乐场所投入使用;四要严把消防安全检查关,坚决禁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公共娱乐场所开业或举办活动。要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审批、验收、发证和安全检查的责任,从源头消除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3.2 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保证建筑防火设计符合要求

3.2.1 选址

公共娱乐场所多设在闹市区,因此,选址有严格要求。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影剧院、礼堂应单独建造,严禁与其它建筑毗邻,周围还应留出消防通道,消防车道净宽不应小于4m。不应设置在下列地点:1.建筑物地下二层以下(含二层);2.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等建筑物内;3.毗连重要仓库或危险物品仓库;4.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5.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3.2.2 耐火等级

多数公共娱乐场所都是重要的公共建筑,因此对耐火等级要求较高。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已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内的娱乐场所应符合特定的防火规范要求。

3.2.3 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它建筑相毗连或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时,应增设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水幕进行分隔,成为独立的防火分区。进行防火分隔时,应将吊顶也纳入防火分隔,否则,一旦吊顶起火,火势会蔓延到其它的防火分区。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的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并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影剧院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舞台与观众厅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5h的不燃烧体隔墙,舞台与观众厅闷顶之间的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公共娱乐场所防烟分区的面积不应大于500m2,并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3.2.4 安全疏散

(1)安全出口数量:公共娱乐场所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时,可设置1个疏散出口。为了防止人员拥挤,安全出口要分散布置,相邻2个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2)安全出口设置: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窗、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3)事故照明: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3.2.5 内部装饰、装修防火

(1)公共娱乐场所的装饰、装修必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4)的相关规定。

(2)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游艺厅、网吧等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建筑内部装修不得影响疏散指示标志和出口的辨认与使用,不应遮掩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否则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

(4)内部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施的位置,也不应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3.2.6 消防设施设备

(1)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140―9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的规定配置相应消防设施设备。

(2)下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①设置在地下、半地下的;②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③设置在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

(3)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场所: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单层、多层建筑,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电影院,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

(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设置在地下、半地下的,或设置在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

(5)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的场所:设置在地下、半地下的,或设置在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

(6)应设置警报装置的场所: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7)建筑灭火器配置:公共娱乐场所应配置适合扑救该类场所火灾的建筑灭火器。配置数量根据保护单元的建筑面积、设置部位和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情况和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等因素确定,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

3.3 用非燃烧材料、难燃烧材料代替易燃可燃材料

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吊顶、墙面、地面、隔断、幕布、窗帘、固定家具、空调机组的风管及各类保温隔音材料均应采用非燃、难燃烧材料.如果采用可燃材料,必须进行阻燃处理,如在材料表面涂刷各种阻燃剂、防火涂料,以达到防火要求。

3.4 电气线路的敷设,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安装规程,并应采取防火隔热等措施

通过吊顶、墙壁和地板的电线宜采用钢管或阻燃PVC 管穿管敷设;电线的截面积应适当选大,空调等大容量电器应单独敷设;灯具不能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使用塑料灯罩的灯具和安装在门顶内的灯具,灯泡功率不可大于60w;超过60w的白炽灯、碘钨灯、荧光高压贡灯以及荧光灯的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饰材料上;照明系统中的每一个单相回路,不宜超过16安培,灯具为单相回路时,数量不宜超过25个;动力、照明、电热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或接触可燃物时,应采用岩棉玻璃等非燃烧材料隔热,其周围应采用散热等措施。

3.5 加强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日常防火监督检查。切实负起职责,严格执法,确保将各类公共娱乐场所都纳入到消防监督管理的范围。做到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性检查相结合,突击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普遍检查相结合。尤其是要将大量存在于城市大街小巷的小录像厅、小游戏厅、小网吧等娱乐场所纳入到管理的范围。因为,这些看上去很“小”的场所,其实隐藏着重重的危机。由于隐蔽,并不招眼,这些小网吧、小游戏厅几十平方米的地方竟能坐满几十人,甚至上百人,一旦发生火灾,群死群伤的惨剧将在所难免。公安消防部门检查的重点是:(1)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2)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消防器材和装备是否配置齐全、完好有效;(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是否认真执行、落实值班和巡查制度;(4)重点岗位、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员工的定期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是否正常开展;(5)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是否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娱乐场所的物业管理部门和各单位自身也应当组织自查。做到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3.6 加大《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的宣传力度,提高公共娱乐场所人员的消防法律意识

加大《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的宣传力度,对提高公共娱乐场所经营者和工作人员的消防法律意识,明确自己在消防工作中的责任,自觉维护消防安全,规范自身消防安全行为,积极防范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安消防部门应当采取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生动直观的形式,把《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的宣传覆盖到公共娱乐场所,广泛宣传和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通过该类场所人员关注的消防热点问题,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重特大火灾案例、违法违章行为及时进行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达到教育和警示效果。从而提高公共娱乐场所人员的守法意识。

3.7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严禁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在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参考文献:

[1]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汇编(2001年版).中国计划出版社

[2]洪利川、陈祖朝.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指南.云南科技出版社,2002.6

[3]王学谦.建筑防火禁忌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7

[4]建筑装修防火设计材料手册.中国计划出版社,1999.5

[5]王学谦、唐永国.建筑消防安全必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12

[6]第二届消防科学技术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消防科学与技术编辑部出版社,2001.5

第7篇: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一、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一是依靠政府力量开展清查。推动县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抽调人员组织检查组,发动社区、居(村)民,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的检查人员、任务及责任,进行“网格化”隐患清剿。

二是公安多警种协调配合。消防、治安、督察、派出所、森林公安等警种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建立完善各警种间的消防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员、工作要求。消防大队加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力度,各派出所加大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单位和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统一行动。战役期间,各派出所对辖区内单位和场所进行排摸和建立花名册,拟定重点管理单位名册。

三是消防部门加强检查指导。消防大队进一步明确各行业系统的工作联络人,强化工作指导,掌握工作状况。分别指导乡镇(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消防大队联合派出所、治安大队不定期开展消防检查。

二、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

一是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隐患大排查。深入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校园,认真排查治安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侵害师生权益和安全的各种问题,严厉打击和整治影响教学环境、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加大涉校案件的查处力度。以扰乱教学秩序、寻衅滋事、抢劫敲诈勒索学生等案件为打击重点,定期对涉及中小学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研判,对各学校发生的案件,做到快速反映、及时出击、严厉打击。

三是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以“法制进校园”等法律教育宣传活动和落实民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为重点,建立“警”“校”联合协作机制,开辟安全防范课堂,讲授法律知识,着力提高法制和安全意识。

三、开展社会治安重点问题整治。

一是采取警民结合、专群结合的方式,加大社会面控制。按照“屯警街面、网格布警,昼夜覆盖、无缝衔接,以巡为本、重在盘查,以动制动、以快取胜”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和各种社会治安辅助力量摆上街面,切实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各派出所充分发挥护村(厂)队作用,开展“企企联合”、“区域联合”巡逻制度,逐步完善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控机制。

二是加强特种行业、娱乐场所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治安部门和各派出所督促各宾馆、饭店认真落实住宿登记、贵重物品保管、巡逻守护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娱乐服务场所和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理,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第8篇: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国庆黄金周将至,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交通运输流量较大,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期。为全面做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重大风险,坚决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社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领导负责制,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和部署,制订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全面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结合实际,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街道按照“辖区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在节日期间开展每日领导带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合我街道办实际,对前阶段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回头看”,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形式开展执法检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特别是重点隐患要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各社区、有关部门要及时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加大消防安全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配备和定期维护情况,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力的企业,要严格依法查处;对于存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安全监管,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人员密集娱乐场所排查梳理检查,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设施的落实以及应急措施到位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

确保节日期间零事故。

(二)加强消防安全检查。

1、对辖区娱乐场所、商场、饭店、宾馆、网吧等公众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和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的配备和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特别需要注意防雷电、防静电工作,对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落实整改。2、对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加大电动自行车合规充电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居民在合格的充电桩上进行充电。各社区要积极开展充电桩建设工作,做到应装尽装。

(三)加强企业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

第9篇: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通过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年月日--年月日

三、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文物单位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等。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

五、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机构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

2、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大型古建筑群是否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伍;

3、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

1、是否建立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专职和兼职消防队的管理;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

2、是否按规定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是否完整、规范。

(三)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

1、是否按相关要求安装火灾报警和灭火设施、设备;

2、是否按相关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4、消防水源、消火栓等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

5、是否设立必要的消防通道;

6、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设施运行情况。

8、职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情况。

(四)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消防安全预案是否科学、有效,具有可操作性;

2、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五)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1、日常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和抽查情况;

2、对火灾隐患是否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3、文物保护单位是否被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娱乐场所;

4、古建筑之间或毗连古建筑是否存在私搭乱建情况;

5、古建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品。

(六)用火用电管理情况

1、是否按规定规范文物保护单位内旅游、宗教活动等用火、用电以及工程施工、生活用火用电行为;

2、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寺庙宫观是否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燃香活动。

3、古建筑内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定期检测。

(七)其他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六、组织实施

消防安全检查主要采取各文物单位自查自改、地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检查、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重点抽查的形式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改

由各文物单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分析查找消防安全隐患,针对消防安全隐患,认真组织进行整改,并及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在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集中检查期间各文物单位要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做好书面记录备查。

(二)联合检查

由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组成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单位实施联合检查。对重大文物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的重大问题向当地政府报告或通报,并作为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重点督办单位进行跟踪督办。

(三)汇总上报

检查工作结束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对本辖区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检查报告,并于2010年3月15日前分别以书面形式报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

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被公安机关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博物馆进行统计,填写《文物系统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统计表》(见附件),随检查报告一并报国家文物局。

(四)重点抽查

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联合组成检查组,适时对全国各地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和重点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预防和减少文物单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是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成立文物单位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机构,制定详细、周密、具体的检查工作计划和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务求实效。

(二)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本次检查要切实摸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的底数,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文物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