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范文

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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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第1篇: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范文

水污染 治理思路

中国污水治理的总体思路,概括而言就是:“每个城市(县镇)建立一个污水厂”。用管网将全城的污水收集到污水厂,集中处理之后,排入江河湖海。这就是“集中式”污水处理思路。一直以来,集中式的处理模式就被广泛的应用,各级政府已经将环保与“大型污水厂建设”划上了等号。 但是,中国这么多年来的环保治理“越治越污”,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当属集中式处理这一总体思路了。

1.管网建设,中国城市不堪重负

从各种口径的数字测算,大概可以得出一个概念,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投资成本大概是污水厂的3-5倍,平均算4倍吧。如此一来,我们不难算出一个行业收益率:按照1000元/吨.天的污水厂投资成本,加上4000元配套管网投资,每天每吨的污水治理投资成本在5000元左右;作为这个投资的补偿,即使按照0.8元/吨的居民排污费征收,每吨每天污水治理毛利大约在0.2元,以此补偿5000元的投资成本,年回报率仅有1.46%,远远低于社会平均资金使用成本。换句话说,这个产业根本不具备市场化的基础。

政府硬要将这个没有市场化根基的产业推向市场,政府就不可避免地要背负起污水治理社会总投资成本的80%(管网钱),而仅仅将那20%拿出来市场化。这种严重失衡的投资结构,给本来就不算富裕的国家财政造成重大的负担。毫无投资回报可言的管网投资,是国家财政权衡之后所不愿意负担的。于是,很多“九五”计划的污水处理厂拖到“十五”,“十五”拖到“十一五”……

大量的污水处理厂因为配套管网建设跟不上而“无污可治”,成为“晒太阳工程”。污水从污水厂旁边流过,大量污染物依然直接进入河流湖海。

2.管网建设,中国农村无法实施

我国是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是城市人口的两倍多,农村的村落分散,地广人稀,生活污水和农副业产生的污水污染源分散难以大规模收集,经济落后,配套设施不完善,禽畜养殖污水往往不经任何处理直排周边水系或污染渗透底下水。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无法实施。

一项以保护全国环境为目的的国策,假如在全国占2/3以上人口的区域无法实施,那我们很难想象这项国策最终能够完成历史使命。这就是中国,中国就必须考虑农村问题。

3.综合国力支撑不了“集中式治污模式”

以下这组数据对比,能够使我们量化理解上述的第1,2问题。

对比项污染源能源价格(石油)污水治理投资

30-40年代的美国2亿人口20-30美元/桶4000亿美元

现在的中国13亿人口+世界工厂140美元/桶

在现行的“集中式治污模式”总体思路之下,大量的面子工程和在管网建设、污水厂的建设过程中产生各种暗箱操作不断的产生,腐败、漏洞滋生使得一个产业无法自身完成市场的良性循环。最终的结果是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却见不到成效,造成国家资源的大量浪费。这个结果已经被这么多年环境治理历史结局所证明。环保产业因此被称为“一个尴尬的朝阳产业”。

既然管网建设我们投资不起,那么,不建管网又如何?这一下子可以节省下80%的投资成本。不建管网,将一个污水厂“化整为零”,就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基本思路。起码,这个思路应当可以在农村或者经济不发达的城镇,取代现有的集中式污水处理思路。

化整为零(分散治理),是中国环境保护(污水治理)的必由之路!

4.一厂多点,节省管网:

--化整为零,突破中国污水治理资金瓶颈

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普遍采用的工艺为普通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SBR(间歇式活性污泥)法、A-B法等,与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所采用的技术与工艺几乎在同一水平上,必须配套大规模的管网来收集污水进行集中式的治理,投资费用十分高昂。

正如上一节所论述,管网的建设成本占整个污水处理项目社会总负担的80%左右,而这一毫无效益可言的财政负担,在我国现阶段经济承受能力之下,就成为了完成污水治理目标的最大障碍。

突破这一障碍的方法,就是在经济实力不足以投资建设管网的地区,将一个规划中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分成几个,分别建设在城市纳污水系周边,原有城市排污口相对密集的地方。这样,利用城镇原有纳污管网,就能够既解决污水处理问题,又大幅度节省新增管网建设投入。

一厂多点,可以理解为将一个厂分成几个分厂或者几个车间,各自独立完成污水处理任务。只不过这几个车间依据城镇原有排污口所在分布在不同位置。

理解小单元污水处理思路,也就同时解决了中国农村污水处理问题:村村自建污水厂。

当然,“集中式处理模式”主要考虑的是一个“规模效应”问题,也即是说,单位投资成本因为建设规模的扩大而下降。因此,一厂多点要考虑的技术因素就是如何寻找可以突破“规模效应”的低成本技术。

5.因地制宜,丰俭不拘

--灵活应用多种生态技术,追求最优性价比(最高“削减系数”)

要做到“一厂多点”或者实现农村的小规模污水处理单元,就必须应用“单位投资成本”和“单位运行成本”不受规模效应影响的技术。而这种技术体系,是存在的。这方面的技术实际上已经是十分成熟的,其中涵盖了:接触氧化法,人工湿地,泛氧化塘(稳定塘)等等。

第2篇: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范文

一、农村水环境污染处理技术 

(一)分散式和无动力处理技术 

无动力处理技术是当前在农村水环境污染处理中比较常用的一类技术,它主要将厌氧处理作为核心,将生物滤池作为辅助,是一种综合性的污水处理技术,该技术应用的一大典型特征就是不需要通过动力来进行驱动,而且也不会涉及到抽水泵等设备和装置的使用,分散式处理技术通过把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埋藏在地下的适当位置,之后再利用分散式或者集中式的方法对污水进行处理,这样既能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同时还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处理效率,在埋设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地表之上还能种植一些绿化植物,起到净化环境的作用。 

(二)土壤渗滤技术 

土壤渗滤技术在水环境污染处理上主要是通过渗滤处理系统来达到治理目的的,土壤渗滤系统中主要包括慢速渗滤系统和快速渗滤系统两个部分,其中,快速渗滤系统主要负责将污水引到具有较好的渗透性的地区,并在污水渗滤的整个过程,发挥出过滤、沉淀、氧化还原等作用,进而达到对污水的净化。慢速渗滤系统则主要发挥出对污水处理流程进行简化的作用。当前,土壤渗滤技术已经被大规模应用于污水治理中。要把该项技术应用于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中,就必须确保土壤的活性、通透性等达标,这样才能确保处理效果。一般来说,当渗滤系统运行30天左右,应当对渗滤床进行适当调整和优化,这样才能使其渗滤速度保持正常水平。 

(三)稳定塘技术 

当前,我国的水资源分布具有地区不均衡的特点,部分农村地区存在严重的干旱缺水问题,稳定塘技术的应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从而使水资源在干旱地区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近几年,我国提高了对该技术的重视度,有关部门也进一步加大了对该技术的研究力度,这就为稳定塘技术的推广和普及奠定的基础,将该技术和二级生物处理技术相比可以发现,高效藻类塘在很多方面都具有其特殊的性质,对于土地面积广阔但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来说,稳定塘技术具有更高的适用性,值得在农村水环境污染处理中得到大面积推广和应用。 

(四)人工湿地技术 

人工湿地技术主要是利用自然湿地环境来发挥出清洁水体、减轻污染的作用,在进行污水处理的时候,它能和污水中的一些物质发生化学作用、物理作用,进而实现对水体的净化,而且湿地本身就是自然环境中的一种具有独特性的系统,其组成结构中主要涉及到微生物、动物和植物等,这些组成成分能利用吸附、过滤、吸收、分解等形式来净化污染水体,最终取得最佳的净化效果,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主要包括湿地系统和预处理系统两个部分,其在金属浓度、COD等的处理上能达到三级或二级处理水平。无数的处理实践已经证明,当水体污染程度一般时,人工湿地技术对污水中BOD?5的处理效率能达到85%左右的水平,对磷等成分的处理甚至能达到90%以上。 

(五)沼气技术 

该技术主要利用厌氧发酵的方式来对动物和人的排泄物进行处理,它不仅能起到净化这些污染物质的作用,同时还能将其转化为可被再次利用的沼气,且发酵之后的沼渣等物质能被用作土地的肥料,将沼气技术应用于农村水环境污染处理中,能将污水中的各种污染物有效去除,进而降低其对农村环境带来的污染。 

二、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对策 

(一)控制好污染源头 

现阶段,我国农村环境的整体质量并不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污水、垃圾等随意排放的现象十分普遍,所以,要治理好农村水环境,最主要的就是要加强对污染源头的控制,具体来说,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第一,应进一步规范农村牲畜的养殖,建立专门的牲畜粪便处理设施,以免大量的牲畜排泄物进入到水体中,加剧农村水环境的污染。第二,应构建完善的垃圾收集系统,以免出现垃圾胡乱堆放的现象。第三,应设立专门的污水排放管道或沟渠,让污水能有效集中到污水处理场所,以免其随意排放到水中而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 

(二)选择最为适宜的水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和模式 

由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住户较为分散,且经济条件十分有限,必须在水环境污染治理上考虑到当地的居住特征以及所需花费的成本,尽量采用资金投入较低、容易管理的污水处理技术,可采取分散式和集中式处理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在污水排放量较大、污水浓度偏高的楼房区域,可采取动力集中式污水处理技术,以确保出水效果。在人口比较集中、污水浓度偏低的平房区域,可选用低成本的生态处理模式或者厌氧处理模式,包括土地渗透技术、氧化塘技术、人工湿地技术等。对于污水较为分散、很难汇集到一起的区域,可修建小规模的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或者采用庭院独立式的自然处理模式等。 

(三)发展生态农业 

生态农业的发展不但能改善农村周边环境,同时还能在降低水污染方面发挥出一定的作用,所以,应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行生态农业,在农业生产中尽量采用复合肥料,控制好氮肥的使用量,并在病虫害的防治上尽量采用生物技术,避免高浓度化学药品的使用,这样就能有效减少污染现象的发生。 

结语 

總而言之,农村水环境污染处理技术主要包括分散式处理技术、土壤渗滤技术、稳定塘技术等,这些技术的应用对农村水环境的改善来说意义重大,在实际开展农村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时候,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污水处理技术,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并大力提倡生态农业,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农村水环境的改善。 

参考文献 

[1]袁宝成.农村水环境污染处理技术及治理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5,(36):166-167. 

第3篇: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范文

海岛农村水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乏

六横镇村(社)比普陀其他兄弟乡镇的村(社)规模大、人口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镇财政虽然支持力度挺大,但远远不能满足新渔农村建设的需求。村(社)的运转模式也与兄弟乡镇的各村不一样,六横镇在2003年合并了9个中心村,截至2007年底对9个中心村经济合作社全部进行了分设。现已全部以村经济合作社为单位开展工作,上级有关部门在争取项目、资金等方面没有考虑到六横镇的具体情况,仍以村(社)为标准来安排,使得六横镇政府在开展工作时,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

2水环境保护意识不够

海岛(渔)农民把水作为自然应该供给的资源,水环境保护意识还较淡薄,造成水资源的过度浪费和严重污染。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仅是农村居民缺乏水环境保护意识,有些部门也忽视了农村水环境在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农村水环境保护往往被边缘化。

3水环境保护和污水处理规划滞后

与城市相比,海岛渔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起步较晚。城市环境的保护采取了优先政策,对城市的工业废水处理给予很多的优惠政策,而对海岛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相对滞后。海岛农村村庄布局散、规模小、功能不齐全,大部分海岛村镇都没有形成统一的环境保护规划和污水处理专项整治规划。

4污水处理能力薄弱

海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管网服务范围有限,生活污水未经有效处理,顺地面漫流,流入就近明沟、河流和池塘,严重影响水体水质。海岛农村地势复杂,渔农居住相对分散,很难铺设污水管道,这对污水收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开发、引入建设成本低、处理效果佳、运行费用省、适合分散型的污水处理技术已成为解决海岛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的当务之急。

海岛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保护思路及对策

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发展和建设舟山群岛新区。六横岛作为新区重点发展的十大岛屿之一,将重点发展船舶和海洋装备制造、港口物流、大宗物资加工、海洋能源和临港石化等临港产业,积极培育海水淡化及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6]。随着浙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提上日程,六横岛的社会、经济将发生翻天覆地变化,与此同时,环境压力也会与日俱增。其中,最为突出的还是工业污水和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的污染问题。海岛淡水资源相对紧缺,受污染影响,水资源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因此,在开发利用有限水资源的同时,加强海岛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1保护思路

针对海岛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受岛屿分散、基础设施薄弱及资金短缺等实际问题制约的情况。因地制宜做好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治理、注重经济实效,逐步完善海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海岛农村污水整治工作。借助“小岛迁、大岛建”建设的契机,采取以“污水治理”“卫生改厕”等项目建设为重点,促进其他项目同时推进。通过水环境污染整治,切实保障海岛居民的饮用水和生活用水安全。

2治理和保护措施

1)加强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解决海岛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最为关键的是要切实提高海岛居民的环保意识。扩大宣传,提高广大渔农民的卫生和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向渔农民宣传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并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和生态渔业的实用技术,帮助渔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环保教育,通过向中小学生灌输环保知识,提高青少年的环境意识,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大力推进海岛渔农村水环境保护工作。

2)开展海岛村庄污水整治

加强海岛村庄整治建设,着力解决渔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保护渔农村水资源质量,全面提升渔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渔农民健康水平,重点开展渔农村卫生改厕工程、污水治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立既可利用有机肥粪便又卫生且不污染水环境的生态卫生厕所。按渔农户尤其是无卫生厕所的渔农户和外来人口居住分布情况,每个村(经济合作社)至少建1个无害化公厕。要充分考虑粪便污水、生活污水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收集系统的接口问题。建立健全渔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加大垃圾处理力度。

3)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生态村镇建设,尤其是人口多的村镇要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自然条件的村镇也可修建一些人工湿地来配套污水处理。要因村制宜开展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城市和区域污水处理厂临近的村庄(经济合作社)按照城乡或区域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的要求,通过建设截污管网,将村庄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其他村(经济合作社)则根据村内地势、布局状况和经济情况,因村制宜选择厌氧生物处理技术、兼氧过滤处理技术、微动力处理技术和人工湿地处理技术等,以分户式、联户式、集中式的办法治理生活污水。对渔农村家庭小作坊企业多而散的情况,政府要加强引导和督促,严格控制污染源头,减少污水对河流的直接排放。

4)加强水环境执法监督

切实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的执法监管,保护饮用水源和海岛水环境。制定一些地方性渔农村环境保护规范,同时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督监管力度,发现违法排污企业和涉及可能造成饮用水源污染的情况都要严格按照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禁止一切向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行为以及各种可能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开发建设和生产活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把各类新建项目环保准入关,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加强环境监管工作,保证水环境质量稳定。

第4篇: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范文

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直接关系到水质的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多年来,市人大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市政府也一直坚持把加强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水源地保护的整体规划、监控管理和综合整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据统计,到去年年底,我市共有484个饮用水源地,其中市级和县级7个水源地日取水量约50万吨,占水源地总取水量的60%,水质达标率达99%以上,受益人口在153万人左右。在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科学制定规划,为饮用水源地保护提供依据。20__年,

我市根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扬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报告》,对全市53个水域进行了水环境功能界定区分。20__年,经省政府批准,明确了我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68个,其中重点水功能区30个。按照国家、省水利部门的要求,我市对水功能区进行确界立碑,在长江、大运河、仪扬河等流域性、区域性河道的醒目位置共设置了35块标志牌。通过按规定分级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从而为开展水行政执法、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20__年,我市开始着手编制扬州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经过1年多的努力,目前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已编制完成,待专家评审通过后即批准实施。此外,市政府还先后制定了《扬州市城镇供水资源管理办法》和《扬州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组织编制了《扬州市水功能区划》、《扬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扬州市重点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意见》等水资源保护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取水口水质恶化的应急预案,有力地推动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2、加快治污工程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硬件水平。“十五”期间,市政府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多方筹集资金,加大项目进度督查力度,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共新建污水处理厂9座,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43万吨,其中市区建成日处理10万吨的汤汪污水处理厂和日处理5万吨的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江都、高邮、宝应、仪征四县(市)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并相继投入使用,江都临江四乡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初步建成,年内可投入使用;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3座,日处理生活垃圾1090吨,新建危险废物处置场所2座;组织实施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调东线23项治污工程建设,目前已经完成14项。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从“九五”末期的14.4%提高到目前的71,全市列入地表水功能区划的64条河流、湖泊109个水质断面达标率已从“九五"末期的30%提高至目前的70%,其中列入国家监控的3个断面水质达标率从20__年的44.4%上升至20__年的83.3%,干流水质有所改善。

3、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去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市政府专门成立由12个职能部门和7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重点、难点问题联席会办制度,制定了《扬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市范围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以及污染源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全面调查摸底,对日供水500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现状进行认真排查,同时对存在环境问题的1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逐一开展重点整治。一年来,全市共依法取缔了水源保护区内有污染的企业、垃圾场、围网养殖场和砂石码头8个,限期整治企业14家,其中10家已完成,4家正在整治过程中。

4、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建立完善水源地保护的长效机制。市政府组织环保、建设、水利、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一是严格项目审批,从源头上强化污染控制。加大项目开发管理力度,严禁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开发新建项目,近几年全市共依法否决或劝阻布局不合理、污染严重、治理难度大的项目201个,从源头上控制和防范了环境污染。二是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实行多方位监控。制定城市饮用水源管理办法,对万福闸和四水厂两个水源地划定三级保护区,设立标志牌,对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定期巡查监控;加大对保护区内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许可证和总量双线控制管理,实行重点工业污染源“一厂一档”制度,对化工重点水污染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积极防治水环境污染;加大船舶污染治理力度,开展危险品船舶专项整治,加快船舶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着力整治保护区内码头、造船厂等违规建设项目。三是严格水资源管理。推进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开展企业节水示范项目建设与水资源节约利用、保护工作,同时实施河道调水冲淤、城乡河道整治等工程,增加水样水质的送检频率和检测项目,调度河流生态流量,优先保证人民生活用水的水质。四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农业面源污染水体的问题,重视发展高效农业、特 色农业和生态农业,下发了《“十五”期间控制化肥、农药和畜禽粪便污染的意见》,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70项,全面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人工拦截生态系统、农药减量控毒等控制技术。近几年来,全市共建成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基地294万亩,拥有有机食品品牌l6个,绿色食品100个,无公害食品214个。五是加强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建立了水质监测系统,通过对全市84个国家、省、市(县)级流域监控断面,46条主要河流湖泊,26个重点水功能区的33个监测断面等地区的水质进行定期、全方位监测,及时、全面地监控全市的水质状况。另外,市自来水公司每天还对市级2个水源地水质进行l8项水质项目检测,每月进行46项水源水质全分析,确保了自来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为了提高水质监测的现代化水平,我市建成了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2座,并计划在主要饮用水源地长江四水厂取水口与仪征化学工业园之间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逐步完善监控网络,实现重点水源地不间断实时监控。

5、大力推进农村改水、区域供水,确保广大城乡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把农村改水纳入“农村八件实事”的重要内容,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快完成全市农村改水任务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农村改水工作,按照由分散到集中、由以地下水水厂为主转变为以地面水水厂为主的原则,改造扩容地面水厂,控制新增地下水井,共撤并村级小水厂34个,逐步实施集中供水,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卫生问题。坚持将实施区域供水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和城市建设的重点工程,20__年组织编制了《扬州市区域供水规划》,制定了全市区域供水的中长期规划目标,通过推进乡镇区域供水,发挥规模供水效益,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城乡群众生活质量。20__年,我市将西北10个乡镇区域供水工程作为国债项目立项建设,工程概算投资1.1亿元。今年年初,市政府把西北6个乡镇实现区域供水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市人大也专门就“确保农民饮用水安全问题"提了1号议案,我们把落实人大1号议案和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推进市区区域供水的难得机遇,专题召开了落实办理市人大1号议案暨市区区域供水工作会议,并结合全市村庄建设规划和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对全市城乡水源地保护、改善城乡居民饮用水质量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和要求。为了切实解决市区区域供水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又多次组织召开了市区各乡镇党政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寻求加快推进区域供水工作的办法和措施。经过多方努力,到目前为止,市区已有9个乡镇实现并网供水,有近20万农村居民受益。

虽然我市在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有许多问题和不足有待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不够明确。目前全市特别是各县(市)的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主要是由建设、卫生、水利、环保等多个部门进行管理和实施的,由于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不够明确,没有形成比较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普遍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现象,导致组织不力、推进不快。二是农村饮用水的水质问题得不到有效保证。根据对全市日供水量500吨以上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显示,与地表水水源地水质87.8%的达标率相比,地下水水源地的达标率较低,只有77.2%左右。而在我市159个日供水量500吨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取深层地下水的占了绝大部分,达__个,特别是各县(市)乡镇供水主要还是以地下水为主,全市农村居民饮用水不安全的在64万人左右,仍在饮用浅层水、沟塘渠池水的约1万人。此外,大多数农村饮用水源地还未划定水源地保护区,没有实施比较严格和规范的管理。三是农村水厂民营化的负面影响目益显现。目前,全市绝大多数农村水厂都是以私人承包经营为主,许多水厂在经营过程中重短期效益、轻长期投入,水质监测、化验的设备和手段落后,运行管理也不够规范。分布在农村地区的400多个小水厂,80%靠采地下水,其中只有50多个小水厂有净水设备,300多个小水厂为直接采水供应,加上大多数小水厂是第一次改水时兴建的,管网已经开始老化,渗漏严重,水质难以保证。上述问题,已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二、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作为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第一责任主体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的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通过明确水源地保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理顺管理体制,推动这项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同时建立完善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将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和部门进行考核的内容,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近期,市政府将专门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调研,就如何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机制进行深入研究,以从体制机制上保障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继续加大区域供水工程的推进力度。实施区域供水是解决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途径。我们将根据省建设厅编制的《宁镇扬泰通区域供水规划》和《扬州市区域供水规划》的要求,结合村镇建设规划,继续加大农村改水、区域供水工作的力度,把这件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切实抓实抓好。对布局不合理、运行效率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小水厂,坚决进行撤并、联网。同时按照“水到井封”的原则,逐步关闭自备水源和地下深井。今年市区将在9个乡镇实现并网供水的基础上,年底前再争取有5个乡镇,明年有7个乡镇实现并网供水,从而使市区所有乡镇全部实现并网供水。

3、严格现有水厂和水源保护区管理。在加大区域供水工作的同时,对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实施区域供水条件还不成熟的镇、村,我们将通过理顺农村水厂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责权利对等的管理关系;狠抓水厂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指导水厂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操作规程;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水质监测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水厂的监管,不断提高农村水厂的管理水平,对水质化验不合格的水厂,坚决依法予以整顿和关闭。突出饮用水源地的管理,严格控制水源地工业污染,严把项目审批关,严禁新上国家明令淘汰和禁办的项目和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影响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集中式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及建筑物组织清理,依法取缔排污口,清除码头、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和网箱(围网)养殖。有条件的保护区逐步实施封闭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超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达标排放,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和单位,坚决予以关停和搬迁,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4、加强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治理。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直接危害到饮用水的水质和安全,市政府将在组织编制《扬州市现代生态农业建设规划》的同时,大力发展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业,着力提高农作物病虫草害的预报率和准确率,推广无公害综防技术,科学进行防治,减少用药次数和用药量;加快低毒低残留无公害农药和生物农药的研制与推广,强化高毒高残留农药和禁用农药的执法和管理力度,从源头抓好农药对土壤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在控制化肥的施用上,积极研究推广配方施肥、平衡施肥等高效施肥技术,努力提高肥料的利用率,同时大力提倡应用生物有机肥,减轻化肥对土体 和水体的污染。

第5篇: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范文

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改善农村生产和人居环境,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农村环境状况不断改善。但是,农村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普遍未得到有效处理;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长效管理机制还未健全;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依然严重;农业面源污染未得到有效的防治;局部地区重点行业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保宣传和农村环保协管员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农村环境保护是我县环境保护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着力解决影响广大农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问题,是提高经济发展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的重要内容,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生态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生态省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全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创建活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建设摆上重要位置。

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实施“生态”的战略,紧扣“应先行、走前头、争上游”实践载体,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为原则,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基本任务,加快推进生态创建,促进我县生态良性循环,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生态宜居型的城市组团。

(二)主要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三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创建活动,至2012年底前,农村环境污染得到较好的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得到较好的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较大进展,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以上,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20%以上,开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以上,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重达到4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6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分散养殖户建设有沼气池,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全县“四绿”工程达到市要求,60%的乡(镇)街道、30%的村(居、社区)完成市级以上系列生态创建。建成农村三级环境管理机构,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持续加强,公众环境意识得到提高。

三、围绕农村环保工作重点,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

(一)深入开展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

要按照县政府关于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文〔〕80号)的要求,持续深入地推进我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效遏制我县支流(内河)水质恶化趋势,保障饮用水安全。

1、以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染为重点,加强干流沿岸村镇及各乡镇境内所有支流(内河)的综合整治,逐步改善支流(内河)的水质。

2、继续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建设

一是加快实施县、建制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年底,各级政府要加强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排查,拆除水源地保护区内与水源地保护无关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设置饮用水源地地界标志、宣传告示牌及水源保护区隔离设施,重点要抓好溪源宫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治理和三溪口水库的围网建设、生活污染治理及关闭取缔福清调水源地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码头及与供水无关的项目;建设二级保护区内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农田退耕等工程措施;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至年底前,成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二是加快乡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各地政府在年6月底前完成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调查与卫生评估、水源地划定及规划编制并上报;至2012年底前,完成乡、村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成立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制订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及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1、制定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县畜牧渔业局在年底前完成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规划环评工作,上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将全县畜禽养殖总量分解落实到相关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并依照所下达的养殖总量控制和布局规划,积极引导养殖场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2、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各地政府根据《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划定方案》和《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在年底前,依法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完成禁养区外超标排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整治,特别是高速公路两侧、青口片陶江流域及支流两侧、荆溪镇荆溪、桐溪上游、上街溪源宫水源保护区的畜禽养殖场;建立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对无法达标排放的养殖场依法予以关闭,对未完成治理任务和出现回潮的地方和责任人,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山区、半山区乡镇要根据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合理安排,加强管理,防止畜禽养殖无序盲目的发展,造成环境污染。至2012年底前,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3、严格审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县直各部门在实施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前,暂停审批新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

4、加强分散畜禽养殖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控制可养区分散养殖规模,分散养猪存栏原则上不得超过3头,且必须配套建设沼气池,通过沼气、堆肥、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生态养殖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5、制定县水产养殖规划,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县畜牧渔业局在年底前,完成本辖区的水产养殖产业规划编制,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通过推广名优新品种和生态养殖模式,扶持和壮大一批生态型养殖企业和加工基地。各乡镇街道政府在年底前全部取缔现有分布在干流的投饵类、施肥类网箱养殖,年底前,要依法取缔和搬迁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库、敏感水域养殖、无证经营、不符合水功能区划的水产养殖。

(三)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全面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

1、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制定规范化管理机制。在底前南通、青口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荆溪污水处理厂应按照小城镇建设的要求,对选址规模进行进一步论证,争取年内动工建设。加快完善青口汽车城污水处理厂、上街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完成汽车城内所有企业污水、上街旧城区和南屿片区的污水管网接驳工作,污水处理负荷率达到60%以上。各乡镇街道政府在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工程建设;结合生态县创建活动,分批在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中同步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进行规范化管理,至2012年底前,全县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应达到20%。

2、加大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建设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年各乡镇(街道)建成1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年底前,完成80%乡(镇)和80%行政村垃圾整治工作。

3、大力推广使用农村卫生户厕。各地政府要积极实施农村卫生户厕建设整村推进模式,加快卫生户厕改造,至2012年底前,全县农村卫厕普及率达到50%以上。

4、提高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各地政府要加强农村清洁能源使用推广,因地制宜,积极普及电能、沼气、秸秆、太阳能、水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及天然气、清洁油等化石能,减少薪炭使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至2012年底前,全县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40%以上。

(四)控制农村重点行业污染

1、规范工业集中区建设,加强污染整治。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农村新建项目的审批管理,规范工业区管理;县经贸局负责制定各乡镇街道制定工业集中区整治方案,并指导推进工业集中区整治工作。至2012年底前,全县乡(镇)、村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

2、加强工业污染重点行业整治,对列入工业污染整治重点的重金属、造纸、制革、制药、纺织印染、化工、食品加工(包括定点屠宰企业)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对超标排放或不能稳定达标企业列入限期治理企业名单,并严肃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予以关闭。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废水的减量化、再循环和再利用。

3、加强医疗行业的污染治理。年建成青口、上街、南屿、荆溪和鸿尾等五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卫生系统的医疗废物按规范处置。

4、加强制砖行业的污染治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粘土砖厂拆除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于年6月30日前拆除全县违规违法的53家机砖厂;于年6月30日前拆除我县交通干道两侧土砖窑。

5、强化矿山污染整治,实施总量控制方案。相关县(市)区政府要尽快关闭未达到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及时公布年石材开采总量,达到逐年递减10%的目标,并分解落实到每个矿山企业;责令矿山企业配套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落实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措施;禁止在矿产资源规划禁采区内设立矿山开采企业或开采点。

6、加大整顿和规范河砂开采力度。县水利局负责监督落实河砂开采的整治,牵头组织清理取缔在禁采区开采以及无证照开采河砂的违法企业,严厉打击超量开采、盗采偷挖河砂等违法行为,确保防洪、通航河水利工程安全,保障河砂资源可持续利用。

(五)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循环农业基地建设

1、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及有机农业。各地政府要加快生态农业建设,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及有机农业,逐年提高种植面积比例,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种植(养殖)面积应达到60%以上。

2、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及施用强度。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农业化肥施用控制方案,化肥施用强度应逐年递减5%以上;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应小于250公斤/公顷。

3、大力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减少农药施用量。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农药施用方案,重点解决农药施用量、农药流失量大的突出问题;开展生态创建乡(镇)街道的农药施用强度应小于3公斤/公顷。

4、加大农膜回收再利用。各地政府要大力推广既能降解又能被土壤微生物分解的降解膜,提高农膜回收再利用,从年开始,农膜使用量及流失量均要逐年递减15%,至2012年底前,全县各乡(镇)、村的农膜回收率达到60%以上。

5、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田间露天焚烧管理。县农业局、科技局在年底前制定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方案,积极推行秸秆还田、秸秆堆肥、秸秆气化等资源回用技术,严格禁止露天焚烧;从年开始,秸秆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10%,至2012年底前,全县各乡(镇)、村的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6、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管体系。县农业局在年底前,摸清全县土壤污染现状,建立适合我县实际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每年要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实施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

1、加强乡(镇)、村绿化建设。县林业局牵头制定全县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方案,启动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工程建设;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按照“四绿”工程的要求抓好落实。

2、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县水利局牵头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农村水土流失治理方案,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3、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环保、水利、林业、畜牧渔业局等部门要加强内陆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

4、保护生物多样性,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农业、林业、畜牧渔业、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

(七)大力开展生态创建活动

全县从年开始,全面启动国家、市级生态县创建工作,2016年前完成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在年底前,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完成县生态规划编制工作;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县、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居、社区)创建,完成生态县、生态乡(镇)街道建设规划编制并公布实施,制定生态创建实施方案,作好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和保障措施,积极动员和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生态创建,落实创建责任制,按期完成创建目标。年创建一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一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一个市级生态乡(镇)街道、3个省级、16个市级生态村。

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一)推进农村环保管理体系建设

1、加快构建农村三级环保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底前,建立县、乡(镇)街道、村三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成立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组建乡(镇)街道环保所(站),村明确环保专干。

2、提升农村环境保护地位。环保工作重心要适当向农村倾斜,重点加强环境监察的硬件设施、技术手段和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预警监控体系,使城市环保与农村环保并重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投入机制

1、提高生态创建奖励资金。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以奖”等鼓励政策,对成功创建各类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居、社区)的,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奖励基础上,县级财政安排一定的预算予以奖励。

2、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县、乡(镇)街道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资金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和项目,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质改善和卫生监测、农村改厕和粪便管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农村环境健康危害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外来有害物种入侵防控。

3、逐步提高农村环境管理工作经费预算。县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县农村三级环境管理、监测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经费,提高农村环境保护、监测和监控能力。

(三)严格实施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制

1、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政{}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贯彻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综{}35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农村环保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农村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对农村环保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农村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农村环境保护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地方各级政府全面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县财政局对全县农村环保及生态创建资金投入实施编制预算;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全县生态创建建设规划,对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乡(镇)街道生态创建规划编制实施指导;县环保局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评估、划定、规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农村环保三级管理体系建设,环保产业协会建设,生态创建等实施指导;县水利局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水质监测实施指导;县卫生局对全县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的监督监测实施指导;县农业局负责编制全县生态农业建设、农业化肥农药控制、秸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业土壤污染治理、农村普及清洁能源等实施指导;县畜牧渔业局负责编制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水产养殖规划,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指导。县建设局对全县农村污水处理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实施指导;县爱卫办对全县农村爱国卫生和农村改厕实施指导;县经贸局对农村工业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推广应用,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农村工业集中区污染防治实施指导;县国土资源局对全县矿山整治和植被恢复实施指导;县林业局对农村绿化建设实施指导;县科技局对全县农村环保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实施指导。

(四)完善乡(镇)环保工作年度考核制度

建立乡(镇)街道环境管理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政府应适时提请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开展辖区内乡(镇)街道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将农村环保三级管理机构建设、重点流域整治、重点行业整治、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畜禽与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治理、生态乡(镇)街道及生态村(居、社区)创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各项内容纳入其中,将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增强环保科技支撑能力

1、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和开发。各地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将农村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列入重大科技专项,用于农村环保科研和开发的资金应逐年提高2%。

2、加大环保实用技术推广。县科技、环保、农业、建设、畜牧渔业等部门每年应推出一批适合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农村健康危害评价等方面的环保实用技术,政府将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

1、规范环境监测职能分工。环保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农村工业行业环境监测,卫生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林业部门负责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建设部门负责风景名胜区环境监测,农业部门负责农业土壤环境、水土保护流失区监测,水利部门负责流域、湖库环境监测,渔业部门负责水产养殖水域的环境监测,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2、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发展改革局同经贸、环保、国土资源、农业、畜牧渔业等部门加强农村引进项目的政策把关,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等环境监管,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开展环保执法监管年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环境监控中心,在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企业有计划按步骤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当地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设水质、空气自动站,完成三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加强环保监察能力建设,监察机构通过省级标准化达标验收。

(七)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第6篇: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范文

水是生命之源,而饮用水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饮用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近期,我们根据县疾控中心近三年来对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水质监测结果,分析了我县农村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安全现状和引起水质变化的成因,提出了相应的防控对策与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一、全县饮用水水质现状

我县地处秦巴山区,雨水充沛,年均降雨量达798毫米。境内有大小河流沟溪760余条,汉江在境流程47公里,水资源十分丰富。自20__年以来,全县累计投资8000余万元先后建成单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80多处,规模较大的集镇供水工程14处。目前,城区供水日常监测由县自来水公司实验室自行监测,并定期取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县疾控中心承担着国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项目”,监测数据通过专用网络直接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三年来,县疾控中心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__),对全县12个镇20处省定的农村集中式安全饮水工程点,每年分别在枯水期(3-4月)和丰水期(7-8月)进行调查和采样监测,共监测微生物、毒理、感官性状和一般性化学、消毒剂4个大类33个指标。连续三年的监测结果显示,全县有70%-75%的饮用水工程被检测出总大肠菌群和耐热大肠菌群超出限值,而游离氯基本为0。除此以外,其它监测指标均未超标,表明饮用水源本身水质良好。其中,ph值随不同季节有所变化,枯水期ph值多在7.2-7.5之间偏酸性,丰水期ph值多在7.8-8.2之间偏碱性。水质总硬度在70-280mg/l之间,且80%监测点小于200mg/l,没有季节变化,总硬度远低于国家生活饮用水指标及限值。毒理指标、一般化学性指标等其它监测指标均稳定在国家生活饮用水指标及限值以内,没有自然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业污染。

二、导致水质超标的主要因素

从上述检测结果来看,全县农村饮用水水质超标项目是微生物类,导致这种现状的因素有:

1.受到微生物污染源的污染。主要污染来源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活污染。全县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均是地表沟溪河流,从广大集雨区汇集,而当前我县农村基础设施还相对滞后,很多镇村存在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的现象,厨房炊事用水、沐浴洗涤用水、冲洗厕所用水等污水,随地表雨水的冲刷流入小溪、河流,特别是一些农户住宅的排水管道直接通往沟河排污。二是畜禽养殖污染。我县现有的农村饲养方式包括圈养、笼养和放牧,其中圈养和笼养设施大多是因陋就简,缺乏统一规划,没有建设必要的污染处理设施,导致畜禽养殖废物废水直接外排。而牛羊以放牧为主,粪便多数散落在山坡草地上,这些粪便随雨水进入地表水,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2.农村饮用水处理专业化水平低。农村饮用水安全工>!

3.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管理机构未建立。全县仅冷水镇成立了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协会,出台有镇村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将村级供水纳入集镇供水站统一管理。其他各镇均未成立专门的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机构,未将村级供水纳入统一管理。二是管理运行经费不足。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水费征收标准较低,征收难度大,影响了供水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三是管理人员匮乏。按照农村安全饮水管理规范要求,水厂管理需要净化设备操作员、管网维修养护员和抄表收费员等。但目前我县农村饮水工程仅靠临聘人员管理,无专职管理人员。

4.农村饮用水监测体系不完善。由于我县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水源相对分散,缺乏统一的保护规划,水源保护区管理职责不明确,没有在水源地周边设常规监测点,水源保护区内污染现状底子不清,特别是农村集雨区的污染缺少准确科学的数据。

三、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农村饮水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解决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饮用水的监测和保护力度,狠抓水源地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农村饮用水的水质卫生状况,确保让群众喝上安全水、卫生水、放心水。

1、建立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成立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发改、财政、水利、卫生、环保、国土、住建、林业、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各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全覆盖式的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控网络,制定农村饮用水

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形成科学有效的农村饮用水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2、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县卫生、水利、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水质监测中心,完善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要以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站为依托,分区域设立监测点。对于集中供水工程,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对于分散供水工程,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要落实水质监测机构、人员、任务、责任、仪器设备和经费,并实现信息畅通、资料数据准确及时。每次常规监测结果发现明显差异数据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发现有超标数据,应及时向水利部门和当地镇政府通报,由水利部门合同镇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方案。

3、突出抓好水源地调查、监测和保护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村饮用水源地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水资源量,水质情况、可供水人口、周围农村人口总量等。对重要的水源地要有统一的规划,切实加强管理和保护,特别是要在每个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设立保护区标志,严格控制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和农业污染源的排放。对于较大的水源地,由卫生、水利和环保部门联合组成水源地水质监测站,在水源地周边设常规监测点,切实加强日常监测,确保水源地的水质安全。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并落实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技术方案。水利部门在饮水工程建设时应首先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设置保护区的界碑、界桩、宣传警示牌和隔离带,降低人员、牲畜随意进出水源保护区内而造成水质污染风险;农业部门要在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点积极推广建设氧化塘、沼气池、湿地污水处理系统等污水处理设施,突出抓好以农户为基本单元的“一池三改”(建设沼气池和改厨、改厕、改圈)建设工作;住建部门和各镇政府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卫生设施建设和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各垃圾处置场必须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外;农业、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业尤其是规模养殖户的管理和指导,引导畜禽养殖专业户建设废水处理回用设施、畜禽粪便处理和利用系统,严格控制农村点面源污染源,>!

第7篇: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范文

自治区党委、政府逐级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自上而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指标量化到部门,任务落实到基层。

2010年7月,国家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将环境保护部已签署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工作协议书》送达宁夏,由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与环保部签订了协议书。随后,齐同生又与宁夏5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责任书》。

2010年8月,自治区党委、政府成立了由自治区主席王正伟任组长,原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于革胜、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任副组长;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发改委、建设厅、农牧厅、水利厅等1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全区自上而下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为综合整治提供组织保障。

2010年8月30日,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作在永宁望洪镇南方村隆重启动。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自治区主席王正伟、原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于革胜、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自治区人大副主任何学清、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马国权等领导参加了启动仪式。紧接着,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在全区各地紧锣密鼓地展开。

2010年11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举行了全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书签字仪式,自治区政府分别与全区22县、区政府及农垦系统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随后,各市、县人民政府又与所辖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指标量化到部门,任务落实到基层,全区上下构建起了塔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工作体系,把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为综合整治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出台“两方案一办法”

为了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选得准、实施好、能见效、出经验,从2010年开始,自治区政府每年都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认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手段,在广泛征求当地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各市、县(区)以及沿黄区域(黄河金岸沿线)、生态移民区、南部山区黄河支流区三个重点整治示范区域内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并根据全区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的差异、山川有别的环境功能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采取不同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标准,出台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2010~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宁夏农村环境整治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和《宁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为使实施方案经济、可行、科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核定的资金量,进一步细化、优化实施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后,报自治区财政、环保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并按专家意见对其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后,紧锣密鼓地开展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投标、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顺利实施。

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

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区覆盖了宁夏全区5市、22个县(市、区)及农垦系统的1040个行政村、使全区三分之一以上农村人口受益。虽然与外省市相比,宁夏是个内陆小省区,但地域类型多样,南北差异明显。北部是引黄灌区,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南部是干旱山区,山大沟深,交通不便,为国家重点扶贫地区。资源环境差异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成为制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瓶颈。

为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山川、城乡区域不平衡的特点,按照因地制宜、山川有别的原则,分别确定了不同区域的治理重点和相应的治理措施。一是山川有别的污水处理办法。对经济较发达、人口集中的沿黄河金岸环境整治片区,优先考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在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符合高程等接入要求的村庄,采用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的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模式;在人口较多、居住相对集中、经济条件较好、村镇企业或旅游业发达的中心村镇,采用建设污水处理站的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对经济不发达、干旱缺水、生活污水量较小的生态移民区和南部山区环境整治区域内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镇区中心村,采用建设低成本、易管护的化粪池和人工湿地的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对山川远离城市、分散居住的村庄,处理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采用建设“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等分散型污水处理模式。二是山川有别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对沿黄河金岸环境整治片区,生活垃圾主要采取“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按照一定密度设置垃圾箱或垃圾池,固定保洁人员,设置垃圾中转站,定时定点清理到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在离城市垃圾填埋场20公里以上,具备建设条件的偏远村镇,可因地制宜建设覆盖几个乡镇的垃圾填埋场。对生态移民区和南部山区重点抓好生活垃圾处理,在城郊村镇采取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在距离县城填埋场20公里以上,有自然洼地、谷地、沟壑区等地形地貌资源的,建设乡镇小型垃圾填埋场,采用“农户分类、组上保洁、村级收集、村镇转运、乡镇处理”模式。

注重质量控制,规范项目管理

为确保示范项目有效实施和建设质量,自治区政府责令相关部门从项目申报审批、督导检查、项目资金管理三个方面加强了审查督导力度,严格把关。

在项目申报审批方面,先由县级环保和财政部门提出申报项目,县区政府把关;然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财政厅组织专家现场实地踏勘,初步确定建设内容及投资。项目实施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自治区和市、县(区)环保、财政部门与专家共同进行项目方案审查并下达批复,各县(区)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具体组织项目的实施工作。整个项目从审批到具体施工,均要求严格依照合同制、招投标制、法人制、监理制执行,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抽查督导,并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事务所对2010年以来已完工和正在实施的所有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督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不出现违纪违规问题。

在项目资金的使用方面,自治区制定出台了《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联签审批制、资金使用审计核查等制度。

第8篇: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范文

一、考核范围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

各县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包括:环境质量目标、工业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饮水安全工程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辐射环境管理、环保、环保执法能力建设、环保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等9大类35项内容。

(一)环境质量目标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目标。

(二)工业污染防治包括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情况、不稳定达标企业停产治理或关闭、“十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执行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关闭污染严重企业及草浆生产线、“十五小土”企业新建或死灰复燃情况、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情况等内容。

(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开工建设情况、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成投运情况、城市(镇)污水处理厂脱氮设施建设情况、按标准开征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情况、城市(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情况等内容。

(四)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包括省、市下达的农村群众饮用水安全工程完成情况、打井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情况等内容。

(五)生态环境保护包括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面源污染防治计划编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示范工程的建设、生态示范区建设工程完成情况和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情况、农作物秸秆禁烧情况等内容。

(六)辐射环境管理包括放射源许可证和身份证管理、放射源安全管理、放射性废源废物安全处置率。

(七)环保包括上级转办的环保件结案情况、越级上访和恶性个访发生情况等内容。

(八)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包括环境信息网络建设情况、河流断面水质及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情况、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情况、噪声功能区划分情况、环境监测、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情况等内容。

(九)实行环保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包括环保工作机制建立情况、环保投入情况、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执行情况等内容。

市直有关部门环保责任目标按各部门职责,以目标责任书中内容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一)环保目标考核由市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并根据平常目标运行管理情况和年终考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二)自___年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于当年3月、6月、9月___日前向市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办公室报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市政府每季度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环境保护目标执行情况予以通报。

(三)每年11月20日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向市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办公室报告本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自评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自评报告要认真汇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同时针对考核指标陈述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等。文字陈述语言要精炼,条理要清楚,引用数据要准确。

(四)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折算为标准分数记入市政府总体目标考核体系,年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各县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具体评估考核办法。

四、奖惩

环保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分3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60-90分为完成、60分以下为未完成。

对年度环保目标综合评定为优秀的县区和部门由市政府授予环境保护工作优秀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有关目标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给予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目标责任单位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本年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因查处不力导致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或造成群众集体越级上访引发严重社会问题的;不严格执行“环保第一审批制”,擅自审批建设项目且造成严重污染后果的;被取缔关停重污染企业出现大面积反弹的;所辖乡镇因“十五小土”企业死灰复燃问题被市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办公室通报累计达三次以上的。

附件:1.县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指标及分值(略)

2.市直部门环境保护责任目标

考核指标及分值(略)

3.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分解细则

附件3

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分解细则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12分。依据环境监测部门每月的地表水责任

目标断面水质监测数据进行考核。全年平均浓度值每高于目标值10毫克/升扣2分,直至扣完。

(二)操作解释

目标断面考核的监测数据以人工监测数据为主,逐步向自动站监测数据过渡,全年检测总次数按24次(每半月一次)计算,加密检测期以每月监测平均值作为本月考核依据。考核指标为化学需氧量(COD),20__年以前氨氮指标作为参考指标。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指城市市区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得的水量中,其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__)Ⅲ类和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水质标准》(GB/T14843-93)Ⅲ类的数量占取水总量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如下:

达标率()=全市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量之和全市饮用水源地取水量之和×100

2.计分方式

本项满分6分。达标率大于等于98时得6分,大于等于90时得3分,小于等于90得0分。

3.操作解释

以环境监测部门监测的数据进行评定。

三、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情况

本项满分5分。一年内各级环保部门历次检查、抽查、监测每发现一家超标排放企业扣0.5分,扣完为止。

四、不稳定达标企业停产治理或关闭情况

本项满分3分。未按要求进行停产治理或关闭不到位的,年内各级环保部门检查发现1家扣0.5分,扣完为止。

五、“十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

1.指标定义

“十五”计划项目完成情况,是指《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省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要求建成投入运行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破产倒闭且不再排污视为完成。淮河流域工业项目以新修订项目为准。

2.计分方式

本项满分3分。按要求完成全部项目得满分,少完成1个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

3.操作解释

项目建成投运情况以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建委汇总情况依据。

六、建设项目环评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执行情况

本项满分4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3分。发现一起未执行环评要求者扣1分,扣完为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1分。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各类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篇章者得1分,否则得0分。

七、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本项满分4分。发现一起未执行“三同时”者扣1分,扣完为止。

八、关闭污染严重企业及生产线情况

1.指标定义

按照责任目标书要求的工业结构调整内容按期落实到位。

2.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3分。按期全部完成得3分;未按期全部完成得0分。

九、“十五小土”企业新建或死灰复燃情况

1.指标定义

严禁新建小造纸等“十五小”、“新五小”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确保无死灰复燃现象。

2.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5分。年内各级环保部门历次检查发现新建或死灰复燃1家扣1分,扣完为止。

十、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

1.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1分。按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完成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发放得1分,否则得0分。

2.操作解释

排污许可证发放按照市环保局的有关要求进行核发,并报市环保局进行备案。

十一、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

1.指标定义

按目标责任书和流域水污染整治方案的要求,按期完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2.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3分。全部按期完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得3分,到期少完成1家扣1分,扣完为止。

十二、烟尘控制区及噪声达标区建设

1.指标定义

烟尘控制区是指建成区内,对各种锅炉、窑炉、茶炉、食堂大灶排放的烟尘黑度和各种炉窑、工业生产设施的烟尘浓度进行定量控制,并达到规定标准的区域。烟尘控制区覆盖率是指建成区内烟尘控制区面积之和占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比。

环境噪声达标区是指通过对工业、建筑施工、交通和社会生活噪声进行综合整治,强化管理,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指标要求,经验收合格的区域。按照责任目标书要求的工业结构调整内容按期落实到位环境噪声达标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是指建成区内噪声达标区面积之和占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比。

本项满分4分。年内完成烟尘控制区建设,并通过上级环保部门验收,覆盖率达到100得2分,否则扣2分;年内完成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并通过上级环保部门验收,覆盖率达到100得2分,否则扣2分。

十三、辖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本项满分3分。完成大气综合整治方案编制并组织实施得1分,否则扣1分;在燃气或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内拆除或改造2吨以下燃煤锅炉(改为清洁燃料),拆除或改造率达到100得1分,否则扣1分;规划区内10蒸吨以上(含10蒸吨)燃煤锅炉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和在线监测仪得1分,否则扣1分。

十四、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开工建设情况

本项满分2分。按照责任目标书的要求,当年应开工建设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已开工建设的得2分,否则得0分。

十五、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成投运情况

本项满分3分。按照责任目标书的要求,当年应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成投运得3分,否则得0分。

十六、城市(镇)污水处理厂脱氮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本项满分2分。按期完成现有及新建城市(镇)污水处理厂脱氮设施建设运行正常得2分,否则得0分。

十七、污水处理厂改制成独立企业法人即市场化运营情况

本项满分2分。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按期完成改制得2分,否则得0分。

十八、按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情况

(一)按标准开征污水处理费情况

1.指标定义

污水处理费征收率,是指按照省政府有关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污水处理费实际征收的费用占应收污水处理费的比率。

计算公式:

征收率=实际征收的污水处理费自来水用水应征收污水处理费 自备井用水应征收污水处理费×100

2.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2分。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到90以上得2分,否则得0分。

3.操作解释

以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二)按标准开征垃圾处理费情况

1.指标定义

垃圾处理费征收率,是指按照省政府有关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垃圾处理费实际征收的费用占应收费用的比率。

计 算公式:垃圾处理费征收率=实际征收的垃圾处理费垃圾产生量×征收费率×100

2.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1分。垃圾处理费征收率达到90以上者得1分,低于90得0分。

3.操作解释

以相关部门的证明为依据。

十九、城市(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情况

本项满分2分。按期完成现有及新建城市(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收集进水量达到其设计能力的75以上得2分,达到其设计能力的60以上得1分,小于60得0分。

二十、省、市下达的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情况

本项满分1分。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工程得1分,否则得0分。

二十一、打井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分年度打井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得1分,否则得0分。

二十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面源污染防治规划编制

本项满分2分。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分年度完成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包括本辖区基本农田化肥与农药过量施用控制规划、农村沼气建设规划、区域生态示范区创建计划、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20__年7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限期治理计划)编制及实施目标得2分,未全部完成得0分。以政府的批复实施文件为依据。

二十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

本项满分4分。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计划并报政府批准实施得2分。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得2分,未全部完成的扣2分。以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政府环保部门的验收文件为依据。

二十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示范工程的建设

本项满分2分。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完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示范工程得2分,未全部完成的得0分。以省、市农业、环保部门对项目竣工验收的文件为依据。

二十五、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

本项满分3分。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分年度按时完成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及创建工作得3分,未完成的得0分。以环保部门的考核验收文件为依据。

二十六、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情况

本项满分3分。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按时完成省级(或国家级)环境优美小城镇的创建工作得3分,未全部完成的得0分。以环保部门的考核验收文件为依据。

二十七、农作物秸秆禁烧

本项满分1分。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秸秆禁烧率及综合利用率达到标准得1分,否则得0分。

二十八、放射源许可证和身份证管理、放射源安全管理、放射性废源废物安全处置率

1.指标定义

放射源许可证和放射源身份证发放指已发放放射源许可证和放射源身份证的单位数占全部用源单位总数的比率;放射源安全管理是指不发生放射源事故;放射性废源废物安全处置率指已送贮的废源数占全部废源总数的比率。

2.计分方法

本项满分1分。不发生放射源事故,许可证发放率及处置率达到100得1分,否则得0分。

3.操作解释

以主管部门的发证为依据。

二十九、上级转办的环保件结案情况和越级上访和恶性个访情况

本项满分1分。年内无越级上访和恶性个访发生,上级转办的环保件结案率达到100得1分,否则得0分。

三十、环境信息网络建设

本项满分1分。按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者得1分,否则得0分。

三十一、河流断面水质及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

本项满分2分。按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者得1分,否则扣1分。按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空气自动监测站者得1分,否则扣1分。

三十二、重点污染源监控设施安装

本项满分2分。按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者得2分,否则得0分。

三十三、噪声功能区划分工作

本项满分1分。按要求完成噪声功能区划分工作得1分,否则得0分。

三十四、环境监测及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

本项满分4分。按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得2分,否则扣2分;按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得2分,否则扣2分。

第9篇: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范文

垃圾收集与处理调查村垃圾平均日产量约148.1吨,其中生活性垃圾占45.85%;生产性垃圾54.15%。其中养殖业垃圾44.89%,秸杆杂草36.66%,工业垃圾17.71%。垃圾的收集:生活垃圾随意堆放51.11%,定点收集33.33%,统一回收15.56%;生产性垃圾随意堆放63.19%,定点收集36.81%。垃圾处理:生活垃圾排入河流占2.22%,空地62.22%,道路和农田各占17.78%;生产垃圾排入农田占85.00%,空地15.00%。污水排放与处理225户日产生活污水约18.2吨,户平均日产80公斤。污水排放方式:随意排放36.41%,明沟32.73%,暗沟23.24%,管道7.62%。污水排放地点:农田占52.88%,随意排放22.67%,河(溪沟)流13.33%,坑塘6.67%,污水处理厂4.45%。厕所卫生与粪便无害化处理村公厕情况村公厕卫生厕所占57.69%,非卫生厕所占42.22%,无公厕占0.10%。公厕卫生厕所中沼气池54.21%,三格式19.55%,双瓮式8.73%;有完整下水道水冲式占15.56%,双坑交替1.88%,其他0.07%。2户厕调查情况户卫生厕所占64.00%,非卫生厕所36.00%。厕所以室内为主者占35.56%,院内38.22%,院外24.89%,室外1.33%。粪便处理情况:直接施肥占57.33%,排入下水道24.00%,土掩埋后施肥12.44%,直接排入沟塘3.55%,高温堆肥2.67%。

农村住房周围卫生及病媒生物影响农村住房周围卫生主要以牲畜栏、旱厕及污水坑(沟)、垃圾堆等为主,形成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户有牲畜栏者占94.67%,另有部分旱厕、污水坑等(见表1)。调查44.44%的户有老鼠;92.54%有蚊子、苍蝇;59.63%有蟑螂。灭“四害”为村民自发行为,有统一组织灭鼠的仅为6.22%。2.7饮用水情况村集中式供水占45.89%,村民分散式自选(备)水源占54.10%。村集中式供水水质检测率为14.47%。225户中饮用自来水者占14.22%,饮用非自来水者占85.78%,其中饮用泉水者占71.11%,井水占11.11%,河水占5.78%,水窖水占12.0%。

兴山县境内山峰起伏,溪沟纵横,自古以来人们多依山傍水而居栖,逐渐形成了以院落、村落为单位,相互帮助,耕作繁衍生息。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以解决温饱问题为主,农村环境卫生较差。90年代后由于人们经济、文化水平逐渐提高,农村出现了新建、改建房屋热,通过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教育促进相结合,农村卫生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进入21世纪农村约有50%以上建起砖瓦房,修建配套的卫生设施,室内外硬化,进村道路硬化,农民的健康、卫生意识大大增强。通过调查,总体情况看明显高于湖北省2006年的调查情况[2],其中卫生厕所、垃圾等相关指标明显高于天门巿、永定县所调查的结果[3-4]。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是反映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通过调查仍反映出农村一些环境卫生问题:一是在山区农村农民建房主要以自选宅基地为主,除公路沿线及集镇外多无整体规划,由此带来的牲畜栏、污水、垃圾处理等是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主要问题;二是白色垃圾问题,广大农村以户为单位多无有效的固定垃圾堆(坑),在房屋周围随意堆放,大量不易自然降解的包装袋、白色垃圾随风吹满天飞的现象十分严重;三是农药包装污染,农村农药使用十分普遍,而使用后包装瓶、袋随处扔弃,对环境、水源造成污染的现象不容忽视;四是农民的健康和自我保健意识不强,卫生习惯、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的公共卫生行为仍很普遍。

应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开展突击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检查评比“文明卫生户”等,促使农民养成自觉的良好卫生习惯,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兴山县饮用水源以河水、井水、泉水为主,监测各类型水源水理化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城镇生活饮用水细菌指标合格率为100.0%,监测乡镇(集镇)、农村饮用水细菌指标合格率分别为65.12%、64.71%[5]。调查村集中式供水占45.89%,进行过水质检测的仅为14.47%,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管理不善,二次污染严重。相比之下农户直接从天然河流、泉水、井水直接取水,及少数户使用自行封闭式管理的水窖水,在周围无特殊污染源存在的情况下,不存在污染。因此在国家每年投入巨资、解决农村饮水难的前提下,应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的管理,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