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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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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信用风险管理办法范文

但随着信用卡业务的迅速扩大,信用卡的信用风险也显得越来越突出了。如何认识、防范信用卡的信用风险,是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如果不对信用卡信用风险防范加以高度重视,很容易爆发信用卡危机。

一、信用风险的类型

1.资信风险。现在信用卡推广的范围非常广泛;办卡要求也很低。在各个高校,对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学生的要求条件十分的简单,就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及个人填的一张表格。就可以轻松拿到在读本科生的额度为3千元、硕士生为5千元、博士生为8千元的信用卡。在社会上,申请人提供仅身份证件和房产证明或购房贷款合同或大额存单即可办卡。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是虚假的,办了卡把卡上额度全消费了,则造成了银行的损失。

2.商户风险。由于商户的操作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核对持卡人的签名、身份证和银行的止付名单,造成某些不法人士由于签名不符拒绝还账,或者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从而造成的风险损失。

3.欺诈风险。包括蓄意欺诈、冒用他人信用卡风险和伪造涂改进行作案造成的风险。主要是伪造他人资料申请信用卡欺诈银行资金。例如,曾报道过的一则案例为,曾有一个团伙,在某国外银行先申请一张信用卡,然后把信用卡寄回国内或利用先进的机器设备伪造多张信用卡分给多人在国内消费,这段时间申请人在国外居住,无回国记录而到对账日后和还款日前向银行提出本人在国外而不在国内无法在国内消费的理由拒绝还款,从而造成国外银行的资金损失。

4.套现风险。信用卡套现,是指持卡人与不良商户串通,利用虚假交易及银行透支资金的免息期限,信用卡持卡人通过不正常手续提取现金,违反与发卡机构的约定,通过不法商户以刷卡消费的名义或网上购物消费的名义将信用卡中的透支额度,通过POS终端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地直接转换成现金,巧妙套取资金的行为。

二、信用风险的防范

1.完善共享的个人资信档案。个人资信档案登记是开展个人信用业务活动的基础。在开展信用卡业务过程中,如何简便而又准确地掌握持卡人的资信情况,是防范信用卡信用风险的关键。那么,完善共享的个人资信档案势在必行。通过涵盖全国每个企业、每个成人经济活动、资信情况的电子信息系统,可以随时为各金融机构提供即时的、历史的和全面的资料并迅速确定能否给持卡人授信及授信额度。这样,个人在申办信用卡时,就可以清楚申办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还款、信用卡、担保等信用信息,以及相关的身份识别信息,并向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联网查询服务,满足商业银行防范和管理信用风险的需求。

2.设立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信用卡持卡消费,需要依靠健全的法律规范。由于目前实施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法律效力低,法律级别低,对银联公司、信用卡专业化服务公司等市场参与者的准入条件和权利义务责任等都未做明确的规定,给监管带来不便,给市场带来不稳定因素,也给信用卡消费带来了障碍。因此应修订我国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信用卡信用风险的概念、认定的标准、风险防范的措施、责任的承担等方面的内容。在不远的将来,应参照国际惯例,将分散在我国刑法、民法、经济合同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以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法律或规定加以整理,形成一部规范信用卡行为的专门法律。

3.构建统一的授信制度和审慎的监管机制。建立良好的明确定义的授信标准和审慎的监管机制,以安全和稳健的方式审批授信,对防范信用风险至关重要。因为授信标准规定了借款人的资格和授信额度、可提供的授信类型以及授信的条款和条件,能够保持适当的授信管理,可确保对信用风险的控制。

利用先进的计算机多媒体技术,通过采集持卡人的声音、指纹等在全国各指纹验证挂失等方法为持卡人资金安全提供更好的保证。将恶意持卡人、特约商户的负面信息记入个人资信档案,及时与司法机关联系。同时,持卡消费者也应注意了解信用卡使用的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4.建立严格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首先,要加强信用卡业务的统一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政府为了协助金融机构更好地控制风险,应制定与信用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除此之外,金融机构还应依法与信用卡申请人订立严密的契约。金融机构凭该契约对信用卡持卡人的各类消费、经营活动都可以进行监督,一旦发生违约现象可以及时止付及追索欠款,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其次,银行应完善自身信用风险管理措施。各银行都应对信用卡的审批标准、审批过程以及各级部门授信权限有着明确的规定,并通过各管理委员会对银行信用卡进行科学动态管理来化解风险,保证银行资金的安全。银行对自身信用风险实行系统管理,并可以经常做一些非正常事件的调查,时刻注意信用风险制度的完善。

第2篇:信用风险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用风险;管理

一、前言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影响金融产品价值,从而给债权人或金融产品持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是财务公司面临的最主要风险。财务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对授信过程中交易对手违约或信用等级下降造成损失的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将信用风险控制在财务公司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从而使风险和收益匹配,并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最大化。

随着我国经济和企业集团的不断发展壮大,财务公司行业发展迅速,截止2010年底,经批准正式开业的财务公司107家,相当于1987年的13倍。2010年与1987年相比,财务公司总资产增加了749倍,所有者权益增加了348倍,利润总额增加了12倍。

在财务公司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我国财务公司信用风险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尚处在较低阶段,与业务发展不匹配,值得我们进行认真分析。

二、财务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信用风险管理现状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管理相比,财务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有优势也有劣势,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能够借助集团行政管理职能进行信用风险控制。

成员企业高管层通常由集团任命,对行政命令的执行力更强。在这种情况下,财务公司往往能够借助集团的力量对风险进行控制,在非常情况下,可通过行政命令化解风险。

2、能够控制企业的现金流。

在目前财务公司运营模式下,成员企业现金必须存入财务公司,其现金流完全掌握在财务公司的手中。财务公司不但了解成员企业的经营情况,而且可根据成员企业的现金流情况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3、客户的信息透明度更高。

财务公司与客户之间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而财务公司由于与企业集团千丝万缕的关系,往往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得客户存在的重大风险信息,能够在第一时间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优势明显的情况下,其劣势也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受集团影响较大,信用风险规避能力较差。

由于财务公司为集团控股子公司,一方面,依靠集团实现收益和风险控制,对集团的依赖性较强。另一方面,其经营活动往往受集团干预,甚至由集团操控,自身经营独立性较差,对风险规避能力也较差。在经营过程中,当集团的整体利益与财务公司个体利益发生矛盾时,集团可能会通过行政命令强迫财务公司向资信水平差、风险难以控制的成员企业授信。

2、信用风险集中度较高,风险分散手段有限。

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公司的管理要求,财务公司客户群体主要集中在集团内部,信贷业务在行业、业务、客户方面较为集中,尤其是行业相关系数较高,难以通过资产组合分散信用风险。同时,财务公司与成员企业之间、成员企业与成员企业之间均互为关联方,决定了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频繁,更加剧了集中度风险。而监管方对财务公司所从事业务的限制,分散风险的手段有限,难以通过多样化投资分散和降低风险,在这种情况下财务公司风险分散难度远高于其他金融机构。

3、尚未形成利用衍生工具对信用风险进行缓释的机制。

信用风险缓释是指运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对信用风险进行缓释。目前财务公司主要依靠抵质押品、保证等措施对信用风险进行缓释。2010年10月29日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指引》创设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其内容包括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MA)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等,类似于国际上的CDS。目前已有多家银行开始交易,但尚未有财务公司参与。

4、风险补偿措施无法充分实施。

风险补偿是财务公司对于那些无法通过风险分散、风险对冲、风险缓释或风险规避进行有限管理的风险,通过在金融资产定价过程中考虑补偿,即,对信用等级高的优质客户给予适当的优惠利率;而对于信用等级低的客户可以在基准利率上进行适当上调。

由于财务公司与银行存在业务竞争关系,财务公司自身也以服务于集团为业务目标,故其定价水平往往大大低于银行,通过风险补偿措施消化风险的效果被弱化。

5、风险控制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财务公司风险管理主要依赖集团进行,导致财务公司自身风险控制意识薄弱,风险管理水平低下,风险管理技术落后。

(二)信用风险形成的成因

1、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影响经营决策的独立性。

目前我国大部分财务公司尚未吸收战略投资者,其股东主要为集团成员单位,从形式上看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而实际受集团操控,经营的独立性较差,难以按照实际需要控制信用风险。

2、客户范围的限制导致授信集中度风险较为突出。

按照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精神,财务公司是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即客户范围限制在集团内部,导致授信高度集中,难以通过行业、地区、客户、资产组合等维度有效分散风险。

第3篇:信用风险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新资本管理办法 巴赛尔协议 村镇银行 分析

为了进一步加强提高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商业银行稳健发展,按照中国银监会的统一要求,巴赛尔协议Ⅲ于2013年1月1日在我国银行金融机构全面实施,同时,基于此框架出台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也开始推行。本文对实施新资本管理办法后,新的监管标准对村镇银行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一、新资本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

《办法》对巴赛尔协议Ⅱ、Ⅲ在风险加权资产方面的核心要求进行了合并,对于监管资本的风险敏感度提高了,并对商业银行风险覆盖面进行了扩展,对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体系进行了合理的设计,《办法》对资本的要求中,要求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计提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办法》同时还明确了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内容和监管措施、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等内容,《办法》明确了银监会有增加高风险资产组合和高风险银行的资本要求的权力,可针对不同的资本充足率对商业银行实施分类监管,并可采取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差异化监管措施。

《办法》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分为了4个阶层:第1阶层是最低资本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5%、一级资本充足率为6%、资本充足率8%;第2阶层是对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为2.5%、0-2.5%;第3阶层是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1%;第4阶层是根据单户银行的风险状况提出了第二支柱资本要求。《办法》正式实施后,对我国的大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分别是11.5%、10.5%、10.5%,符合巴赛尔协议对银行的最低监管标准,并与现行的监管标准保持了一致。多层次的监管资本要求既符合巴赛尔协议Ⅲ确定的资本监管新要求,同时又增强了资本监管的审慎性和灵活性,确保资本充分覆盖国内银行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和个体风险。

村镇银行相对于其它大中型银行而言,资本补充渠道较窄,实施新规后监管标准方面更加严格。所以村镇银行更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充分认识实施巴赛尔协议Ⅲ和执行新资本管理法对资本充足率计量的影响。

二、新资本管理办法调整的内容

我国的监管机构一直遵循审慎监管的原则,新出台的《办法》亦遵循了巴赛尔协议Ⅲ的理念、框架和标准,调整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设定了6年的资本充足率达标过渡期。2018年底前商业银行应全面达标到相关资本监管要求;。

二是商业银行已发行的不合格资本给予了10年的过渡期逐步退出;。

三是对境外债权的风险权重,以债务人的外部评级为基础。

四是取消了对境外和国内公共企业的优惠风险权重。

五是对工商企业股权风险暴露不再采用简单的资本扣除方法,而是区分不同性质的股权风险暴露,给予不同的风险权重;。

六是小幅上调了商业银行对国内其它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从20%上调到了25%,其中原始期限三个月以内(含)债权的风险权重由0上调为20%;。

七是下调了个人贷款、信用卡授信和小微企业的风险债权。小微企业的风险权重从100%下调到了75%,未使用信用卡额度的信用转换系数从50%细分为20%和50%两个档次,个人贷款的风险权重从100%下调到了75%。

八是明确了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为45%。

三、新资本管理办法对村镇银行的发展具有的指导意义

首先,新办法的实施有利于金融稳定,抑制村镇银行粗放式的信贷规模扩张。《办法》所制定的新的监管标准比之前严格了许多,对于村镇银行这种粗放式的扩张可以起到一定的抑制和纠正作用。

其次,新办法的实施有利于村镇银行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改善风险管理的制度、机制、流程和系统,从而实现精细化的公司经营管理模式。《办法》以巴赛尔协议中三大支柱为主线,以资本管理为抓手,对村镇银行的公司治理、资本规划、风险评估、监测报告、系统建设、信息披露等提出了更新、更高、更全面的监管要求。

再次,新办法将引导村镇银行增加和改善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办法》一方面通过调低风险权重,鼓励银行开展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以及个人客户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增加同业风险权重,规范资产证券化、场外衍生品交易以及非并表金融股权投资等新兴业务,引导银行审慎开展金融创新业务。

最后,新办法鼓励村镇银行不断改进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要求村镇银行要持有充足的优质流动性资产,鼓励村镇银行以更加稳定的资金来源支持业务发展,同时要求村镇银行持续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的应急预案和资金储备。

四、村镇银行对新资本管理办法应对策略

村镇银行应加强对新资本管理办法中新监管标准的消化与吸收,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都应该重新审视自身的定位,确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框架和发展策略,及时制订适合本机构的实施计划,积极应对监管要求,增强抗风险能力。

(一)强化对资本的管理,提升自身抗议风险能力

实施新的监管标准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资本要求更加严格,经营成本将有所上升。充足的资本金既是监管部门的要求,也是村镇银行应对各种风险因素最后的保障和支撑公众信用的关键所在,因此,必须有重点、有目的、有计划的从多种渠道解决资本金不足的问题。一是要保持存款适度增长。要加大对成本低、稳定性高的机构性存款的营销力度;二是要继续做好贷款业务。要将“三农”、小微企业贷款做为村镇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任务,实时测算贷款规模,有计划有安排的进行贷款发放工作,确保资金提到充分运用,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三是要花大力气扩展中间业务。巴赛尔协议Ⅲ加强了资本约束管理,村镇银行要在发展中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加大对极少占用资本的中间业务营销和产品研发,提高中间业务在整体盈利结构中的比重。

(二)加快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

目前,村镇银行普遍风险管理技术不足,人才稀缺;压力测试的基础建设、资源保障、技术手段、结果应用等方面都有待改进。新办法的实施,有利于村镇银行改进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框架、优化风险管理流程、改进风险计量技术。村镇银行一是要按照巴赛尔协议Ⅲ和《办法》提出的计量方法,在信用风险计量方面,加快构建银行内部评级体系,整合与内部评级相匹配的新的信贷流程和组织架构。二是在市场风险计量方面,比较国际流行的VAR值方法,选择适合本行的VAR值计量模型。三是在操作风险计量方面,要按照新协议的要求,合理划分并正确对应公司金融、零售银行、交易和销售、商业银行、支付和结算、业务等九条产品线,对不同产品线的资本要求系统,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汇总出操作风险需要计提的资本准备。四是通过实施新办法,村镇银行要对现有的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锻炼,要灵活运用先进的风险技术和手段准确计量风险,要打造一支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风险管理队伍。

(三)加大资源投入,提高数据质量,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

实施新的资本协议,专业的风险管理人才、完善后勤保障以及强大的科技支撑都非常重要,村镇银行要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实施新办法需要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三大风险进行准确的计量,需要大量的数据做基础,村镇银行当务之急就是要制定统一的数据格式和要求,开展数据积累工作。同时,村镇银行在实施新办法的时候要加强与同业之间的联系,要借鉴和吸取同行对新资本协议的成功经验。另外还要积极与监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了解相关监管动向,正确把握政策走向,有针对性地实施项目,从而逐步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

总之,村镇银行要充分理解巴赛尔协议Ⅲ和我国施行的新资本管理办法,要根据本行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新监管标准实施规划,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确保村镇银行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高峰,孙伶俐.新资本监管办法对城商行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分析[J].金融经济,2012(20).

[2]周生云,吴海燕,张明华.“巴塞尔协议Ⅲ”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及策略[J].金融视点,2013(01).

[3]李莹,刘秋萍.《巴塞尔协议Ⅲ》的新内容及其在中国的实施[J].中国证券期货,2012(06).

第4篇:信用风险管理办法范文

为了扩大宝钢产品在区域市场的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充分发挥信用对销售的支持和拉动作用,通过在理念、组织、客户资信动态管理等方面持续改进,建立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以市场占有率目标为导向,在多目标优化平衡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有效利用信用交易这一新的竞争手段,从而以有限的信用资金占用,扩大了销售规模、优化了资金效率、提升了客户满意度,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应对激烈市场竞争的能力。其主要做法是:

建设风险文化,树立信用风险管理理念。北方公司高度重视信用风险管理文化建设,提出了“全员参与,学用结合”的原则,用较短时间将风险管理的理念深植于企业的文化和员工的心中,实现了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战略、行动的统一。

构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落实组织保障。在整体管理框架中,构建严密的双重信用风险管理保障机制:各部门作为信用风险管理的第一重保障,是所管业务风险的责任者;第二重保障是成立了“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小组”和“信用风险管理决策领导小组”,分别进行日常工作的协调、推进、监督和评价。

制定相关制度,再造业务流程(1)制定相关制度。按照宝钢国际总部要求,建立了《交易对象授信管理规定》、《信用管理制度》、《信用总额管理办法》等制度,包括:信用风险管理的职责、信用标准、总额管理、日常管理、客户档案管理、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商账的催收等。(2)再造业务流程:纵向申报制度和横向通报制度。对现有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再造,实现从申请、评估、授信到监控的全流程管理。4.对授信客户资信状况实施动态管理(1)资信调查管理。对于影响公司业务的重大客户,当对其信用状况、风险程度把握不强时,可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进行调查或购买专业调查机构报告。(2)客户评估管理。信用评估是指根据交易对象相关信息材料,通过一定的流程和方法等对交易对象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判。(3)客户授信管理信用决策。对客户是否授信,是由公司经营管理层组成的信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并按照制度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或审批。信用下达。由信用管理人员制作“授信通知”,审批后,向相关部门下达授信通知,同时启动监控流程。信用分类。授信分为循环信用额度和临时信用额度,循环信用额度的周期一般为一年,年初授信,循环使用,半年调整一次;临时信用额度,按次申请,一次使用,不能循环。信用标准。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信用风险标准对已评估客户信用额度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跟踪,以调整信用额度及监控应收账款管理的风险,并根据跟踪结果不断调整授信政策。(4)授信监控管理。在信用业务执行过程中,进行严格跟踪和管理,对于出现当月或累计平均信用占用总额超过预算目标的情况,详细分析原因并说明拟采取的管理措施,确保年度信用占用总额不突破预算目标。(5)客户档案管理。综合收集客户信息、交易记录以及财务信息,建立全面的客户信用管理档案。

第5篇:信用风险管理办法范文

兼顾监管与内部管理需要 奠定新资本协议实施基础

新资本协议吸纳了当代经济理论和风险计量技术的最新成果,总结了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最佳实践。实施新资本协议不仅能满足监管达标的需求,更是上海农商银行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需要。

(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及机构,提供组织保障。

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大力支持是新资本协议成功实施的关键。2011年,上海农商银行成立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实施推进小组,负责统一推进该项工作。2012年6月,资本管理办法后,该行成立了资本管理办法实施领导小组,合并原有新资本协议实施推进及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新资本协议实施的保障力度。目前,上海农商银行在风险管理部下设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实施办公室,配置专职人员7名,具体负责新资本协议的实施推进工作。

(二)制定全面的实施规划,构建新资本协议实施蓝图。

制定有效的实施规划是新资本协议成功实施的保障。2011年4月,上海农商银行启动了新资本协议实施规划的制定工作。在完成差距分析诊断的基础上,于10月底完成了覆盖三大风险、三大支柱的新资本协议实施规划,并按照银监会合作部的要求,计划在2014年底基本完成所有项目的建设工作。

(三)制定全面风险管理信息化实施规划,提供系统保障。

上海农商银行紧扣新资本协议实施规划,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信息化实施规划》,该规划涵盖了新资本协议第一支柱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第二支柱其他风险、资本管理等5大部分共12个子系统的建设方案,前瞻性、全局性、系统性地构建了未来3至5年风险管理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蓝图。

(四)推进数据仓库的建设,提供数据保障。

新资本协议实施对数据的完整性、质量和长度要求非常严格,可以说数据是新资本协议成功实施的前提,同时也是银行未来竞争力的体现。上海农商银行于2011年10月正式启动了数据仓库项目的建设,目前第一期建设已完成,为新资本协议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扎实的数据保障。

(五)积极探索农商银行合作机制,提供同业支持。

通过银监会合作部牵头组织的试点行联席会议平台以及直辖市农村商业银行合作平台,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等几家农商行广泛开展了新资本协议实施经验交流,推进如信用风险数据共享等的合作。上海农商银行还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定期汇报、交流项目进展情况,力争取得其支持和帮助。

推进新资本协议实施 着力提升综合竞争力

上海农商银行始终坚持“把握精髓、实质应用、自主选择、讲求产出、循序推进”的指导方针,以实施新资本协议为契机,深化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并通过运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与手段,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模式从“控制风险”到“经营风险”的根本性改变,进一步加大风险对业务发展的支持力度,以有效积极地应对复杂外部经济金融形势及利率市场化带来的经营压力,促进稳健、可持续发展。

(一)以新资本协议实施为抓手,深化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了涵盖各类风险的高级管理层委员会,明确了各类风险牵头部门,初步建立了覆盖全机构、全风险、全业务、全流程,全员参与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信用风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跨部门重大信用风险事项的协调,有效防控重大信用风险;建立业务创新委员会,积极推动业务发展及风险管理方面的创新。二是稳步推行总行对分支行“双重管理、双维考核、双线报告”的矩阵式风险管理模式,不断深化授信主管委派制、会计主管委派制、审计垂直管理、合规经理专职化、风险经理双重考核制等创新管理方法,切实强化风险管理。三是建立一支专业化授信主管队伍,通过委派制加强对分支行授信业务的垂直管理力度,并对零售按揭贷款实行集中审查和独立审批人制度,推行差异化授权制度,有效把控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管理方面,上海农商银行实行风险管理派驻制,由总行风险管理部在业务部门派驻风险管控人员,专门负责业务的日常监控,并建立垂直独立的风险报告体系。四是建立一套有效、完善的总行对异地支行和村镇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五是推进流程银行建设,根据业务种类、风险类别,实施差异化风险管理模式,根据高风险长流程、低风险短流程的原则,设置差异化、专业化的业务流程,保证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二)运用先进风险管理技术,加大小微金融业务服务力度。

2012年9月,上海农商银行根据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的有关要求,完成小微企业授信自动化审批系统(以下简称自动化系统)的改造并上线。自动化系统以“机器代替人工”为创新突破口,以该行长期积累的小微企业信贷历史数据为基础,以先进评分卡技术为核心,运用了“三品三表”等一系列创新指标,采用简单化、标准化、流水线式的审批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业务实现系统自动审批。

截至2013年9月30日,上海农商银行自动化系统共受理业务6271笔,金额近150亿元,其中自动化系统审批通过的业务3976笔,金额近100亿元,自动化审批通过率达到64%,不良率仅为0.025%。通过先进风险管理技术的应用,上海农商银行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节约了成本,有力促进了该项业务的发展。目前,上海农商银行正积极将自动化审批、评分卡等先进风险管理技术及理念推广至个贷、信用卡业务。

(三)推进风险偏好项目建设,实现风险收益及资本的有机结合。

风险偏好体系的建设是新资本协议实施第二支柱下的一项重点工作,上海农商银行于2012年3月提前启动了风险偏好实施项目,力求尽早让一些先进技术、手段在经营管理中发挥效用。

对于2013年的风险偏好策略设置,上海农商银行采用历史数据分析、趋势预测、同业比较、交叉检验并与专家判断相结合的方法,从确定本行总体风险偏好基调出发,以达到风险调整后收益最大化为目标,建立符合战略目标、业务发展、风险管理需要的风险偏好指标体系,并通过信用风险组合管理指标、市场风险管理限额指标、集中度风险管理指标,进一步传导到日常的风险管理、业务经营中,有效实现了风险、收益、资本的结合,促进了业务发展的科学性。上海农商银行已逐步开展信贷业务行业组合管理,统一授信管理、资本配置、经济资本在分支行考核中的应用等,大大提高了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提高了综合竞争力。

(四)推进内部评级法项目的建设,提高信用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

内部评级法项目是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重中之重,代表了国际领先银行的最佳实践,是对传统风险管理模式的重大创新。通过实施内部评级法,上海农商银行可以更加科学、精确地估计反映自身真实风险水平的信用风险参数,为信贷审批决策、贷款定价、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风险调整后收益等提供有力依据,促进盈利模式转变和经营行为更加合理化,有力地推动业务转型、结构调整,逐步形成资本集约型、内涵型的发展模式,从而为银行深化限额管理、组合管理、经济资本等奠定扎实的基础。

上海农商银行已于2013年4月正式启动了内部评级法项目的建设工作,计划于明年4月底前完成咨询部分工作,年底前完成系统开发并上线。

第6篇:信用风险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经济形势 风险管理 强化措施

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自身的发展与经济形势休戚相关。随着我国经济软着陆的新形势,企I正面临越来越残酷的经营环境,尤其是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其停产及倒闭成为了“大概率事件”。这就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银行所借贷给企业的资金难以回收,账目上的不良贷款也不断增多,严重降低银行的运营效率及经济效益,完善银行的风险管理迫在眉睫。

银行信用风险,正是指由于债务人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身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而给债权人或金融产品拥有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在我国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信用风险已成为银行所面临主要风险,这也是本文对信用风险管理研究的意义所在。

一、银行信用风险产生源头分析

(一)银行体制因素

体制因素是致使银行信用风险较高的主要原因,其内在根源较为复杂。首先,当前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基本都由政府代表国有资本进行控股,其所有权的控制形式较为笼统,缺乏完备的“人格”来行使各项权利。因此,银行的经营者相对而言缺乏所有者的监督与控制,其规避银行信用风险的主观能动性相对不足;其次,商业银行的管理结构。我国商业银行的主流组织结构为“金字塔”形,依照总行、分行、支行、储蓄点逐级划分,而管理的责任关系及内部消息的汇报均依照此传递链,这就带来了过多的管理层级及权利的过度下放。管理层级过多,将会使得消息传递速度更慢、失真度更高,也意味上级总行行政命令的传达与落实要付出更多的成本,且难以取得卓有成效的管理效果。同时,我国四大国有银行均施行“分级核算,层层负责”的控制理念,银行各个分支机构只需对其所在行负责,拥有较大的财务人事自。权利的过度下放会使得支行负责人缺乏有效制衡,其个人意志相对无阻力的执行会给银行带来较大的信用风险。

(二)外部环境因素

首先,当前社会总体缺乏信用文化基础,从借贷企业到银行职员对“信用”的内核均未形成清晰的认知。一方面,企业所提供给银行的财务信息真实度较低,基层信贷人员对此类财务数据的审核力度相对不足;另一方面,信用评级结果尚未在贷款的决策与定价过程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其次,外部监管存在“信息死角”。《中国人民银行法》及《商业银行法》有关信息披露的条例均仅仅停留在财务成果层面,而信用风险原本作为信息披露中最为核心的部分却缺乏硬性的规定,即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却缺乏有效的监督。这也导致银行在处理信用风险问题时全部依赖于自觉性,只需谋求短期经济效益上的最大化,经常忽视信用风险所带来的潜在危害,外部监管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技术层面因素

信用评分法是当前商业银行最为常用的信用风险管理办法。该方法是指在综合行业特点及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下,选取某些财务指标及其他指标,由专家判断财务指标的权重并对其进行评分,最终将其汇总至信用总分,从而决定企业信用评级。信用评分的优点在于简单易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但此种评分方法主观性极强,过多依赖于专家,其指标及权重的分配相对随意,缺乏严谨的标准。同时,财务指标的分析只能代表企业过去的营运能力,对未来的预测局限于短期,而非长期的偿债能力。此外,鉴于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开展信用管理的时间较短,相关行业数据的搜集与积累不够全面,这进而影响到对不同信用级别违约率及损失程度的统计分析。综上所述,当前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相对匮乏。

二、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措施分析

(一)健全信用风险组织管理体系

正如前文所分析,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所实行的管理体制已严重拖累了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其按行政区所逐级划分的总行、分行、支行不但影响内部沟通,更减弱了内部控制的力度。为解决此问题,商业银行可从以下角度进行调整:首先,于董事会下设风险管控委员会。从而保障商业银行有着最高级别的战略风险管控机构,并以之辅助高层战略的战略决策,同时出台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确保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偏好在集团内部都有较强的一致性;其次,从执行层面对当前风险管理体制进行优化升级。收回各级支行的风险管控部门的管辖权,通过其上级的风险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强化其独立性。从而有效约束银行各级分支因短期经济效益的诱惑而产生的“贷款冲动”,有效完善内部层面的信用风险管控。

(二)加强社会主义信用文化建设

我国信用体系建设起步晚、基础薄弱是不争的事实。而仅仅依靠银行内部手段进行信用风险管控难免力有不逮。应从多个角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信用文化建设。具体而言,第一,银行应会同社会多方利益主体,面向社会各个阶层,大力推行“信用”理念,阐明其背后所蕴藏的重要性,普及金融知识及法律法规,并做好内部员工培训工作,从而积极引导我国公民遵守信用意识的建立;第二,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档案。应以银行为主体,对公民的信用历史、偿债能力、背景资料进行全面的评估,同时保障各大银行之间的数据的互联共通,丰富数据的积累,并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信用评级架构;第三,强化个人或企业的违约成本。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制定各种社会活动,如出国、借贷、入职等所需特定的信用评级,限制信用历史较差公民的社会活动。最终加强社会主义信用文化的建设。

(三)完善银行内部信用评级制度

鉴于我国缺乏例如穆迪、标准普尔等有公信力的外部评级机构,商业银行应从内部着手,利用定量方法逐步完善自身的内部信用评级制度。银行可以借鉴国外银行优秀管理经验,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制定一套科学的、完整的风险计量模型。更可以利用新兴技术开发客户基础数据库及定向客户追踪系统,保障风险管控的自主运行。此外,银行更可以将客户信用评级纳入实际应用,实行积极的货币定价政策。通过对客户履约能力的研究及贷款金额制定相对应的贷款利率,在保障银行获取较高经济利益的同时合理规避信用风险。在银行的信用评级制度及客户数据的积累逐步完善之后,银行还可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增强其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将信用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

三、结束语

因我国经济的下行,个人及企业债务人的违约概率大幅提升,银行所需承担的信用风险也越来越高。在本文的研究中,笔者对当前银行信用风险的来源进行分析,并从组织管理体系、信用文化层面以及信用评级制度来探讨银行信用管理的具体措施。希望借本文的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善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实践。

参考文献

[1]易蓉.银行信用风险管理[D].复旦大学,2002.

第7篇:信用风险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全面风险管理;风险文化;公司治理;组织架构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5-0121-02

引言

近些年来,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从数量和规模上获得了快速发展,数量从2006年的113家发展到2010年的147家;总资产从2003年的14 622亿扩张到78 526亿,年均增长27.14%。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监管部门的优惠政策以及地方政府的持续支持是分不开的。但是增长质量不如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特别是中间业务占比非常低。从发展思路看,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与我国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前的发展路径类似,即依赖存贷款的增长扩大规模,依赖存贷利差盈利,过多依赖大企业、大项目支撑发展,过快追求网点扩张和跨区域经营,以及过于依靠融资弥补因信贷扩张带来的资本不足等。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包括我国银行在内的世界银行业的经营发展环境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以及我国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审慎监管的加强,迫使城市商业银行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增长质量。而全面风险管理可以说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切入点,城市商业银行更应以此为契机审慎研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才可后来居上,强化经营管理、提高竞争力。

一、城市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大多起源于早期的城市信用社,风险管理基础薄弱。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风险管理文化基础薄弱,风险管理意识比较淡薄。大部分员工认为,风险管理只是管理层和风险控制部门职责,业务部门只管操作业务,出了问题是风险部门控制不力;还有的员工认为,风险管理只是信贷部门关心的问题,与柜台业务无关;也有的员工甚至把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对立起来等。

第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不健全,风险治理层面有所缺失。尽管许多城市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上初步明确了董事会在风险管理方面最高权力机构的责任,董事会、高管层下分别成立风险管理相关委员会,在组织架构上设立了首席风险官,成立了相应的风险管理部等,但是相关委员会只是形式上存在,没有很好发挥其在风险管理中的促进作用;风险管理缺乏有效的运作机制,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风险管理的职责划分上还不够清晰,权力、责任和利益的分配不合理,造成某些角色的重叠。

第三,风险管理还不够全面,风险管理手段和方法比较匮乏。多数银行的风险管理还停留在信用风险管理层面,对市场、操作和流动性等风险管理较弱,而且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的相关管理职能分散在不同部门,缺乏全面风险管理的规划,整体协调性不够。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信贷审批权限大多分散在分支行,缺乏统一的限额管理;发放贷款过多依赖抵质押物和担保的设置。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等,但是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较小,可运用的资金管理手段相对单一,应对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不足。在操作风险上,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原有的业务操作手册没有全面更新,对一些制度缺乏系统的梳理和优化。

第四,内控管理体制不完善,风险管理执行力度较弱。我国大部分的城市商业银行内部缺乏一个统一完整的内部控制法规制度及操作规则,内控制度还存在着许多漏洞和隐患,不能适应银行审慎经营和银行业监管的需要。如贷后管理检查报告制度淡化、客户经理的职责履行不到位等。岗位轮换制度没有得到良好推行,未能很好地造就业务的多面手和综合管理人才,达到“一专多能”的目的。

第五,风险计量技术达不到要求,风险管理工具的开发相对滞后。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离新资本协议规定的内部评级法最低标准在以下方面存在差距。首先,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尚未进行公司、国家、银行、零售贷款、专项贷款、股权投资方面的细分;评级体系仍实行5级分类法甚至4级分类法,与先进银行10级以上分类方法有较大差距。其次,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缺乏成熟的风险计量模型,信用评价仍然以定性的主观判断为主,客户风险评价的准确性较差。再次,数据质量较差、数据历史沉淀期较短,数据系统不能达到风险计量的5―7年数据观察期的要求。最后,内部评级尚未全面应用于信贷决策、资本配置、贷款定价、经营绩效考核等方面。

第六,风险管理人才严重匮乏。由于银行风险管理的综合性和专业性,要求从事风险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专业素质,否则将很难理解业务和产品的风险性质,更难以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全面风险管理要求风险管理人员对全行各个业务条线、各个业务单元的风险管理情况有个全面的了解和把握,这样,才能保证对风险的快速识别和有效计量,但是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从事风险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还远远不能满足进行全面风险管理的需要。

第七,风险预警信号滞后,缺乏先进的预警技术。风险的隐蔽性和损失形成的滞后性决定了风险预警的重要作用,只有及时准确地根据风险预警体系提供的风险预警信号,采取有效的风险预控措施,风险管理才能达到未雨绸缪的理想效果。但目前绝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没有有效建立与此相适应的风险预警体系和预警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的不可预见性,造成了银行经营过程中存在着若干隐性风险。

二、城市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是由若干风险管理要素组成的一个有机体系。这个体系可以将风险和收益、风险偏好和风险策略紧密结合起来,增强风险应对能力,尽量减小操作失误和因此造成的损失;可以准确判断和管理交叉风险,提高对多种风险的整体反应能力;最终,能根据风险科学分配经济资本,确保银行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如下:

1.从风险管理文化来看,要营造全员风险管理文化,使风险管理目标、理念和习惯渗透于每个业务环节,内化为每位员工的自觉行为。从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来看,风险管理部门应实现从单纯后台监管的角色转换,风险管理的触角应全面延伸到各项业务经营部门和过程控制。从纵向看,风险管理部门应实现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从横向看,风险管理部门在各业务部门设立风险管理窗口,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窗口人员直接由同级行的风险管理部门进行考核、聘用与管理。

2.在风险管理目标与政策方面,风险管理目标与政策的设定必须要以战略目标为依据,在最高层面风险管理目标的设置过程中确定明确的风险偏好和容忍度,并将风险容忍度贯彻到中间层面和微观层面的目标设定过程中。同时,根据风险偏好,对不同信用等级客户的信贷业务设定不同的经济资本分配系数;以各项经营目标为标尺、风险报告目标为手段,建立对责任人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新增业务的预期损失进行提前计提,并在责任人的任职期间或所经办贷款的生命周期为奖惩的考核依据,逐步过渡到RAROC考核方式。

3.在风险监测与识别方面,高管层应当根据风险偏好、容忍度和设定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定风险识别管理要求和工作流程,确定风险识别的精度、频度、深度和广度,设计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管理办法。在风险识别上全面覆盖对单一与组合资产、宏观与微观以及内部与外部层面事件的有效识别和职责分工,并明确差别化的风险识别模式和反应机制。

4.在风险评估方面。信用风险方面,通过实施“信用风险内部评级工程”,开发和改进对公信贷的风险评估工具,分别建立各业务条线的信用风险的评分系统;在市场风险评估方面,开发系统化的市场风险评估工具,设置以风险价值为核心的市场风险限额体系,初步建立并逐步优化市场风险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模型;在操作风险评估方面,初期应建立操作风险评分卡,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计量,逐步创造条件建立操作风险内部衡量法。

5.风险定价和处置。通过风险应对规划,明晰各类风险的应对政策,根据风险偏好、容忍度以及各类风险的特性,明确各风险应对措施的适用范围。在信用风险领域,明确客户及项目准入标准,全面梳理审批政策,制定清晰统一的信贷政策;在明确的市场风险容忍度边界下,明确各类市场工具、产品及其组合的应对策略;引入并启动操作风险和灾难性事件风险应对管理机制和决策流程。要补充细化、提炼和归纳风险应对策略的具体措施,通过在全行范围内收集成功的风险应对方案,对既往经验进行提炼和归类,形成具体应对措施方法体系,建立并逐步优化风险应对决策程序,提高风险应对过程的科学性。例如,对于预期风险,可通过风险定价和适度的拨备来抵御,对于非预期风险银行必须通过资本管理来提供保护,对于异常风险可采取保险等手段解决。

6.在内部控制方面,通过建立内部控制的“参与约束”,对各业务层面、业务单元的关键风险点实施有效过程控制。在系统清理过去的规章制度,识别规章制度中的有效部分的基础上,全面梳理业务和管理活动的过程网络,解决过去制度中矛盾、重复、交叉的内容,建立一整套系统的、透明的、包括操作要求与控制要求在内的体系化文件。逐步改变以公文为载体各种程序化业务和管理活动的模式,把所有的经营管理活动都纳入这种体系化、文件化内控管理。同时,要细化、分解、落实总行的制度体系,在关键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分支行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对一些制度、流程做些适当的变更。

7.风险信息处理和报告。建立包括信贷信息、市场风险信息、操作风险损失等在内的数据库,通过信息处理系统保持数据库更新,及时反应内外部风险信息等内容。银行要建立科学灵敏的风险报告制度,对银行的风险现状进行汇总、分析,对各种风险管理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形成定期、不定期综合及专题报告,按照一定程序报送行内董事会和高管层的各级风险决策机构;同时,要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来区分不同的报告渠道和风险报告的职责分工。

通过整合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数据,实施集中化的信贷风险和市场风险数据库;建立操作事件档案,初步建立操作风险事件案例库和数据库;改进完善风险报告制度,明确风险报告的频度、深度和职责,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不同特点,制定差别化的风险信息传导机制,建立纵向报送与横向报送相结合的矩阵式风险信息交流线路;出台对外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频度及职责等进行规范,建立系统化、透明度高、及时性强的信息披露机制。

参考文献:

[1] 谭先国.对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思考[J].济南金融,2003,(7):32-33.

[2] 徐荣生.对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的思考[J].金融与经济,2004,(S1):8-10.

[3] 陈巍.浅谈我国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J].金融经济,2008,(14):48-49.

[4] 宁晓燕.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金融经济,2008,(24):46-47.

[5] 资彬.加强城市商业银行的内部风险控制的思考[J].金融发展研究,2009,(12):86-87.

[6] 王晨,关颖,黄潇雨.后金融危机时期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J].经济纵横,2010,(2):88-92.

[7] 陈晓荣.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浅析[J].经济师,2010,(9):202-203.

第8篇:信用风险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贷款风险;管理方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08-0059-03

1998年以来,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实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2004年初,中国银监会提出了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意见,要求农村信用社全面推行这一管理办法。同时,银监会还提出了以风险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将监管重点由对银行业的合规性监管转变为以风险为主,重视对银行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尤其是对早期风险的识别、预警和控制,坚持促进银行内控机制的形成和内控效率的提高等,这标志着我国金融业贷款管理方式将彻底向以建立风险管理为主的模式转变。因此,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不仅是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农村信用社适应新的金融监管形式的需要。

一、树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贷款管理理念

树立贷款风险管理理念,就是对农村信用社贷款资产进行全方位的风险识别、度量和处置。相对于过去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合规性管理,贷款风险管理的难度将会增加。因为贷款风险管理不再是简单依靠信贷人员对客户和市场的经验判断,更主要的是借助于健全的风险评价体系,对贷款风险做出科学、准确的界定。信贷资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既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也有操作风险、管理风险,还有道德风险等。要对这些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经营管理者必须牢固树立贷款风险管理理念,建立全面系统的风险管理程序和评价体系,包括使用客户信用评级、贷款风险分类和贷款风险模型等技术手段。

从农村信用社的现状看,所采取的贷款风险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主要停留在资产负债指标管理、合规性管理水平上。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局限性很大,一是贷款质量指标设置过于简单,8?5?2的贷款质量指标,不仅不能全面地反映贷款的质量状况,而且随着管理政策的调整,逾期、呆滞、呆账贷款的内涵及其比例关系都发生了变化,已不能有效地反映贷款质量管理的要求。二是单户贷款、最大10户贷款和存贷款比例及中长期贷款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测重于对信贷管理单项指标的分析与监测,指标之间各自独立、缺乏必要的关联度,难以据此对信贷风险做出综合评价,进行全面、整体的风险评级及量化管理。三是指标多为静态指标,注重考量某一个时点的形态,没有考虑贷款风险的动态变化因素,缺乏对贷款过程风险的把握和控制,不能事前对贷款风险进行预警和监督。[1]由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的局限性和农村信用社管理基础较为脆弱,以致贷款管理工作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无序性和不规范。可见,随着金融的发展和管理政策的变迁,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已不能满足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需要。因此,按照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监管政策和管理方式的要求,尽快确定以风险为中心的管理理念是非常必要的。

二、健全以安全经营为前提的贷款质量管理体系

贷款是农村信用社主要的资产业务和盈利方式。没有贷款的安全就没有贷款的效益。因此,加强业务经营必须以贷款安全为基本前提。

1.完善贷款质量保障机制要以防范风险为前提。一是在贷款的调查阶段,重点进行借款人信用分析或者借款项目的评估,确定借款人信用等级系数,测算贷款风险度,提出贷款意见。二是在贷款审查阶段,主要验证贷款风险度,确定贷款方式,对贷款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努力将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之内。三是在贷款决策阶段,由管理人员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最终审批贷款。四是贷款发放后,贷款检查人员监测贷款资产质量的变化,加强对贷款的管理和清收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贷款风险情况,定期测算和分析全部贷款的风险度。

加强贷款质量管理重点在自控、互控、监控三道环节,具体到管理过程必须健全三个机制。首先是严格的大额贷款决策审批机制。包括年度贷款投放计划,引导贷款投向,选择贷款对象,指导风险规避,并负责审批权限内贷款和高风险度贷款的审批,督促监控部门定期对贷款投放情况进行检查,修正偏差,确保贷款投放计划顺利实现。其次是以审贷分离为核心的控制机制。推行审贷分离的关键是在抓好机构、人员合理设置的同时,认真落实各个职位的职责,正确处理分工合作的关系,以提高工作效率。还要完善与上级管理部门之间的纵向监督制约程序,从而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第三是部门密切配合的质量监控机制。应明确信贷、会计、稽核等部门的责任,对有问题贷款,信贷部门要及时催收,会计部门要主动在账上反映,资产保全部门要及时统计分析并最终做出综合评价。要改变过去单纯的形态监控为多重监控,对风险度高的贷款除确定专人跟踪监测外,还应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重视内控机制在贷款质量管理中的作用。有效的内部控制是农村信用社防范贷款风险的保障。目前,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水平较落后,主要的缺陷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联社、信用社信贷管理层的监督制约缺位;二是对贷款的风险不能充分认定和评估,没有建立以风险防范为主导的贷款安全质量评价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三是内部稽核独立性不强。由于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不健全,内部稽核部门隶属于联社或信用社,稽核人员工资福利、任命、考核、升迁等都与被稽核单位息息相关,独立行使稽核监督的权利受到极大限制,影响了稽核工作的客观性。

贷款的风险有内生性风险和外生性风险,内控机制薄弱是贷款风险生成的内在因素。农村信用社要提高贷款风险管理的效率,必须克服和解决内控机制的功能缺陷及问题,充分发挥内控机制在贷款风险管理中的作用。首先必须在指导思想上确立内控制度建设的地位。农村信用社应加深对贷款风险的认识,把加强内部控制作为信贷管理的重中之重,包括对贷款风险的识别、预警、评估和控制机制的建立,以及主动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管理,不断完善贷款风险的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其次要参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建立健全信贷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并实现传统管理方式向风险管理方式的转变。在传统的管理方式里,内控的主要精力是放在具体业务的检查和对有关时点数据的分析上,管理的重心在于合规性;以风险为中心的管理方式,则是把内控的重点集中在与贷款风险紧密相关的银行内控制度建设上,集中在信用社对管理贷款的方式、程序能否预警、衡量和控制贷款风险发生上。农村信用社要克服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的缺陷,通过管理方式的转变来保障和促进信贷资金的安全运营。

三、构建以信息监测为基础的贷款风险管理体系

贷款风险识别是贷款风险管理的基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感知风险,即通过客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加工,识别贷款风险的存在;二是分析风险,即通过归类处理,分析引起贷款风险的各种因素。因此,贷款风险识别必须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监测系统和贷款风险权数体系。

1.建立健全的客户信息监测系统。该系统建设由信息采集、信息加工和信息传导三个重要环节组成,缺一不可。应提高对建立客户信息监测系统重要性的认识,认清充分掌握客户信息资料对贷款风险管理的意义,不断完善客户信息监测系统和充实数据库。首先应建立统一系统的客户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可按一般农户、其他个体客户、企业(公司)客户分别建立。其次应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整理、分析操作流程。对于客户信息资料的来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可以利用对农户进行评级授信和信用村镇建设有关资料,大客户可以利用贷款风险分类建立的资料库。在此基础上,还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客户信息资源的采集和管理工作:一要拓宽信息的采集渠道,注意多渠道收集贷款资料,包括客户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二要坚持完善信贷档案管理,确保贷款客户信息资料的完整、统一,为处理信息提供准确、真实、有效的信息资源;三要采取现代科技手段,利用计算机技术逐步建立贷款风险管理数据库,应组织科技人员统一开发适应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特点的数据处理系统,既便于信息收集和存储,又便于信息处理和风险预警。

2.建立有效的贷款风险内部评级控制系统。一是建立独立的内部评级部门。该部门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应独立于决策者和信贷部门,以保证评级结果的客观性。二是建立合理的内部评估程序,确定风险管理标准、信息披露制度,评级认定规则,以便对风险有正确的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客观的评估。三是内部评级监督制约机制在内部评级部门外设立监督部门,以便定期对评级结果进行检验。从机制上对内部评级部门形成制衡作用。

3.导入量化管理为主体的贷款风险估测系统。贷款风险估测是指在风险识别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详细信息资料加以分析,运用概率论和数量统计,估计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它是风险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环,目的是通过对风险的分析,把风险进行量化,为选择防范风险的不同手段提供科学的依据。

贷款风险用贷款风险度的大小计量,度值大的风险高,度值小的风险低。按照国际风险管理惯例,贷款风险度值最低为0,最高为1,大于1时以1计;对风险的控制临界值一般设置在0.6,即应全力将贷款风险度控制在0.6以内,当贷款的风险度超出这一度值时应做出不予发放的决策。当某个信用社的全部贷款资产综合风险度大于0.6时,说明该信用社贷款资产的整体风险较高,应采取积极的控制措施加以改善。[2] 对贷款风险进行量化管理和模型化是银行风险管理在技术上的重要发展趋势。要对贷款风险进行科学的量化管理,首先要根据影响贷款风险程度的主要因素,确定与之相应的风险权数是识别和认定各类贷款资产风险含量的基本标准,即贷款对象风险权数、贷款方式风险权数、贷款期限风险权数、贷款形态风险权数。这些风险权数要符合农村信用社贷款资产特点和金融监管当局的风险监管要求。其次要建立贷款风险量化模型,既可用于审批贷款时测算贷款的预期风险,也可用于检查某笔贷款或综合考察某个信用社或某个区域各信用社全部贷款资产的风险度。[3]

4.积极更新和优化信用风险管理技术。信用风险管理科学化的实现需要强有力的技术和信息系统支持,包括风险管理技术、计量统计技术和信用风险数据库建设等。目前我国银行普遍采用打分法,这种方法虽简便易行,但由于缺乏计量统计分析手段,对影响借款人信用状况的各因素及其相互关系缺乏系统的量化分析,因而缺乏对未来风险的准确预测。而且以打分法得出的评级结果主要用于授信管理,不能取代对客户信用风险的全面管理。因此,应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加强相关的管理信息系统的研究与开发。加强企业信用评级体系的建设,提高银行的信用评级水平。在风险评级方面,银行可充分利用国内外的专业技术力量,完善内部评级体系,采用先进的计量统计分析技术,为最新风险测度方法如VAR法的运用提供技术保障。

5.加快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的实施步伐。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是国际通行的管理办法,通过此类方法信用社可以动态地掌握贷款质量的变化,及早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农村信用社采取此类方法防范贷款风险刚刚起步,加上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基础差、客户分散、流动性大、客户资料不全等因素,工作的难度很大。要达到风险管理的目的,农村信用社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根据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要求,制定具体的分类操作实施办法,既要立足于“利于管理、方便操作、提高效率、加快进度”,又要尽量统一标准、统一规程,确保质量和效果。对重要标准要尽可能设计量化指标,增加可操作性和客观性,要多作定量分析,减少定性描述。注重区别借款人和货款这两种不同性质的风险,提高信用社管理不同贷款风险的能力。

6.努力提高管理人员对贷款风险管理的适应性。科学贷款风险管理要求信贷人员对客户的经营活动、财务与非财务、现金流量等有关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这就要求农村信用社必须建立一支具备业务素质、掌握法律知识,对企业财务管理有一定了解的信贷人员队伍,以提高对贷款的分析判断能力。因此,必须切实加强信贷风险管理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不仅要对信贷人员进行业务上的培训,要求熟悉和掌握现金分类的标准和方法,而且要开展宏观理论、市场经济、信息收集、会计处理、法律法规统计计量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第9篇:信用风险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资本管理办法 银行经营 资本监管

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内容及主要变化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经过我国国务院批准于2004年3月1日开始颁布实施,这部《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于中国银行体系建立起统一的约束机制、提高中国银行业整体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在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上批准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以下简称巴塞尔Ⅲ),巴塞尔Ⅲ包含了资本监管和资本质量标准等最新要求,协议要求参会各成员国在2013年开始实施,并在2019年能够全面符合标准。2012年6月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批准颁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并确定于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以巴塞尔Ⅲ“三大支柱”为基础建立起统一配套的资本充足监管体系,严格确定资本定义、扩大资本风险的范围是新办法的主要内容。作为一部中国版的资本监管法规,新办法在保持与国际标准(巴塞尔Ⅲ)主要规则一致的基本前提下,注重与中国银行体系现行情况结合起来,比如在资本计量方面,为了鼓励商业银行为向发展小微企业贷款,对满足新办法要求条件的小微企业,使用权重法下的风险权重可由100%下降至75%,在内部评级方法下允许使用别的零售风险权重公式来进行计算。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正文在总体上符合巴塞尔Ⅲ的资本监管要求,内容主要分为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及监管要求、资本的明确定义、每种风险资产加权计算方法、信息披露、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内容和措施以及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方法及程序等;附件内容则主要为具体的技术性要求,包括风险暴露分类、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监管要求、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监督要求,如专业贷款和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等。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新办法相对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有了相对较大的变动,其主要变动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明确了资本的定义

新办法中确切地说明了资本工具的合格要求,并提出了四层资本充足要求:第一层次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各分别为5%、6%和8%,也是四层资本充足要求中最低的;逆周期资本要求和储备资本要求各为:0-2.5%和2.5%为第二层次的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是第三层次的要求。除了这些以外,商业银行把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并入到二级资本内也持允许态度,对商业银行在新办法颁发之前(即2013年及以前年度)发行的达不到标准的二级资本允许有十年的过渡期。

(二)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方面

根据新办法,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方法可以采用内部评级法或是权重法。对同业债券的风险权重增加比例大小,下调个人贷款及小微企业等项目的风险权重,以便商业银行能够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

(三)建立一套统一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体系

以前所应用的资本监管准则将所有的商业银行分类为资本严重不足、资本不足和资本充足三种类型。新办法对商业银行的分类标准进行了较大改动,最终依据资本充足水平将各商业银行分为四个大类。在银行业务的经营过程中,监管方、投资方和银行自身是主要的利益方。新办法采用三方并立的监管体系,并据此建立起监督检查、外部市场监督制衡和银行内部督查监管的资本充足评估机制,监管体系得以配套运作。在新办法在银行体系里实施之后,如果某一商业银行达不到最低的资本标准,那么此银行被认为严重违规,并认定为重大风险事件,受到银监会严厉的处罚及其他监管措施。

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颁布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新办法综合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第三版巴塞尔资本协议在计算风险加权资产方面的规则及要求,增加风险覆盖的范围,坚持资本计量上的审慎性原则,按协议内容合理调整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体系,银行可以采用内部评级法计算信用风险,同时全部的商业银行应该计提市场风险。综上来看,新办法对于商业银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结构模式受到进一步的考验

商业银行传统以经济资本管理为主的模式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在风险覆盖范围、计算结果准确性等地方监管资本设计不合理,存在于监管资本与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所间的非预期损失相差较大。在现行的新办法下,资本对各类实质性风险进行了全覆盖,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等监管资本计量模型是全面向国际上成功银行在资本计量模型方面经验全面学习和实践的结果。为了达到新办法中各项规定中的要求,国内的商业银行在资产业务结构上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和改善,如将一些资产规模大但资本消耗较高的业务模式剥离了出来。因此国内一些靠信贷规模高速增长的业务模式将会受到考验,会有效地抑制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规模。而由于银行对于高风险业务的控制将会使传统的高扩张、重投资轻收益等粗放经营模式面临着严重的考验。因此,对于商业银行,尤其是一些中小银行,其精细化的发展战略将会得到重视和发展。一些新型战略如将客户细分、精细定价成为银行发展的重点,合规合法的创新如不利用或少利用资本的中间业务在盈利中的比重,会是银行重点发展的方向。在未来时间内银行将会受到更强的资本约束,从而带来一定的资本节约。

(二)对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影响

新办法允许在各方面达到标准的商业银行采用以下计量方法:内部评级法等高级计量方法,从而使计量结果更加精确,从而帮助商业银行走向资本节约化道路。将信用风险作为例子来说,如果使用内部评级法,个人或者公司的贷款对于资本要求不再只是100%,而应该根据商业银行实行内部评估系统所进行评估的PD、LGD及有效期限等参数来呈现有差异化的变化。在贷款总数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适当对经济业务结构进行调整,降低风险权重较低的贷款幅度,从而提高了风险充足水平。除此之外,新办法对各类资本和风险资产的计量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国内的商业银行应该按照新办法中的规定进行进一步的资本量化管理,开发新的高级计量工具,将内部风险评级体系、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进行完善健全,并且将资本工具切实地应用于商业银行平时的业务流程之中,实现风险及其资本的细致化管理。

(三)对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方式的影响

新办法对于过去以经济资本管理为主的模式提出了否定,对商业银行在资本管理的确切性、综合性和长期性都做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在新办法应用环境下,资本实对每类资本风险的进行全面覆盖,一些高级的计量模型如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等比较先进的计量模型是对别的国家大型银行的内部计量模型进行学习和综合实践的先进模型,可以帮助商业银行重新界定经济资本及监管资本之间的关系,改变银行之前传统的发展战略。商业银行应该设计成立一套综合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以便对所有的实质性风险进行全面管理。新办法要求商业银行提供的内部评级法、内部计量法等资本高级计量方法的基础是实现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的全面量化监督管理。对于国内商业银行来说,过去已经习惯了定性判断和条块管理,全面量化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必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三、商业银行应采取的措施分析

总体来讲,新办法对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有效性、全面性、准确性和均衡性做出了进一步的强调,其出台对银行产生了较大的压力。新办法实施已经有两个月的时间,综合新办法对银行产生的影响来看,商业银行可以据此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地学习借鉴先进的国际性大型银行的应用实践经验

2010年巴塞尔Ⅲ被批准颁布之后,有些比较先进的大型银行已经开始了综合的研究和探索,并且有些银行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所以,一些小型的、起步较晚的商业银行可以向已经取得经验的大型银行吸取经验、认真学习,掌握资本管理的整体思路和做法,并且在学习借鉴的同时研究出一套适合自身的管理程序。

(二)加强商业银行的制度建设,稳固好资本充足率监管体系

新办法实施已有两个月已久,商业银行应做好明确资本管理的职责,在已确立完成的风险制度上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与加强,研究好每条业务线风险的压力测试方法和资本应急补充机制,并尽量使一些主要的风险能够及时被识别和得到完善合理的解决。

(三)加强高科技的引领辅助作用,设立风险及资本的量化系统、信息管理信息系统

尽量开发出内部资本充足评估信息系统,使之能够准确识别出潜在风险,并将数据结果建立其相应的数据库,以进行事后的分析和鉴别,满足好非现场监管报表和资本充足率披露核查等工作需要。

(四)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人员的培训和督导工作,打造合格的新形势下商业银行管理队伍

在新办法施用之前,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相对粗放,而新办法在银行体系应用之后,商业银行的风险计量及资本管理等工作更纷繁复杂,因此,在新办法应用实施之后,要继续强化对于银行工作的培训工作,如最主要的是对于高管人员的培训,把握好新办法对于本银行所带来的机遇和压力,并分析得出相应的应对措施;继续强化对于一些从职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并做好风险管理相关专业的选拔方面,外部招聘或者内部提拔等方式来选取相关的人才,以便能更好地应用新办法实施之后的新环境。

近年来,我国的银行体系的改革有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国内银行在资本质量和风险管理能力方面具有较大的提升,尤其在金融危机时期发挥很大的作用。但是多年来,我国的商业银行一直以扩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为主要目标,对银行本身的风险管理反而不太重视,尤其在当今的国际形势下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颁布之后,我国商业银行应该继续强化资本约束机制、逐步应用新资本监管要求,这是当今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大趋势,更有助商业银行提高自身抗击风险的能力,以使商业银行能够更好地服务当地的实体经济。国内银行业务机构应该认真学习新办法的内容,并积极地推进相关的法规在银行业实际管理的应用和实践,不断加强和推进商业银行的管理水平,以便更好地增进管理效益。

参考文献

[1] 王东,李圆.《巴塞尔Ⅲ》解析[J].金融论坛,2010(12):44-49

[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决定[EB/OL].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