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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又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国或一定地区范围内,按照经济发展的前景和需要,对土地的合理使用所作出的长期安排,旨在保证土地的利用能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按比例发展的要求。规划的依据是现有自然资源、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分配状况,务使土地得到尽可能充分、有效的利用,而不因人为的原因造成浪费。
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将土地资源在各产业部门进行合理配置,首先是农业与非农业之间进行配置,其次在农业与非农业内部进行配置,如在农业内部的种植业、林业、牧业之间配置。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因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一、当前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
1.控制力有限
土地规划无法做到完全控制土地市场,其控制力的有限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当前土地市场自身不完全,存在着许多漏洞。土地价格的不一致,从而使得土地规划在执行时,在占地补偿方面的问题变得难以操作;二是土地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动态性很强,使土地规划部门不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有用的信息;三是土地市场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土地市场信息不但瞬息万变还有真假难辨的特性,土地规划部门获取的市场信息有可能不真实,因此土地规划本身不可能对土地市场进行有力的宏观调控。
2.规划预测具有不确定性
土地规划是否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是不确定的。因为土地规划效应具有滞后性。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常是一项带有战略性的长期规划,从开始实施到最后的这段时间里,一切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有很多的不可控、不可预测因素会干扰土地规划的结果,而规划制定的各项内容和重要指标都是静态的。如此一来,动态性的经济发展和静态性的规划指标之间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定的误差。另外,由于土地规划目标和土地规划手段之间有时相互牵制,甚至产生冲突。
3.土地规划的实施问题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规划工作存在一个普遍的问题,那就是规划的制定实施经常出现脱节的情况。一般情况下,花费了很大精力和人力编制出来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未能严格按规划执行,从而使得土地规划处于有规划如同无规划的状态,造成了规划的不稳定性。
4.修改规划随意性
有些地方考虑到吸引外资企业或者内资企业到该地建立公司和厂房,往往会给对方开出优惠政策,但是这些优惠政策一般都超越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如果不按规划方案的要求来选址,不按照计划供地,很容易造成规划管理和计划管理上的混乱。从短期角度来看,地方为了经济发展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从长远角度来看,这些方案缺乏全局观念,对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指导性以及权威性认识不足,容易造成建设混乱,甚至影响到以后的投资环境,得不偿失。
二、完善土地规划的建议
1.加强法制化建设减少权力寻租
想要优化土地规划,必须从机制入手。减少权力寻租的现象,纠正和避免土地规划的失灵,必须进一步完善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要实现依法治国,加强民主建设,建立有效的权利监督机制,并且要在此基础上推进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另外还应该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危机意识等等,特别是要严查、严惩腐败现象,保证政令统一、建立一个精干、高效、廉洁、权威的行政机构,只有这样才能为纠正和避免土地规划失灵提供组织保证。
2.土地规划对市场进行一定的调控
土地规划对市场的干预,应当遵循适度和适当的原则。就是说土地规划有其特定的干预内容和范围,只解决仅凭市场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的问题。一般而言,土地规划限于公共领域,微观活动则由市场机制加以调节。土地规划对土地市场的干预并不是限制、取代市场机制的作用,而是在尊重市场经济的规律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的基础上,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土地规划在市场调控中的运行应当体现市场经济的原则。凡是市场能够独立解决的尽可能由市场解决,同时国土管理规划部门应该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以提高各方面的运作效率。
3.改进规划方法
首先要将定性分析方法改为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其次应改静态分析方法为动态分析方法。定性分析方法是根据人们在长期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理性认识,对某一事物的未来发展做出合理的判断。这种判断既可以用语言的形式进行描述,也可以用许多数据进行表述,这两种表述方法都属于定性分析的范畴。以往人们常采用的规划方法虽然也采用了数据来说明问题,但其实质仍然是定性分析的方法。如果把对一些问题通过分析做出的判断用数学关系式、数学模型等展现出来并进行推算分析,这样推理就更加有科学依据,从而变成了定量分析法。静态分析方法是对某一事物在某一个时间点和某一空间位置上的状况进行分析并做出判断,以此为依据进行规划的方法。然而土地利用规划是一个随着时间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身也应该是这种动态变化过程的反映。因此,要想求得具有动态特点的规划方案,必须采取动态规划方法。
4.完善内容
完善内容即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容,把农村聚居点布局调整和乡村道路网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中,使零散的村庄向小城镇集中,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完善乡村道路网络,为促进农村城市化建设进程创造条件。规划的内容体系应该以指标控制体系为主向,进行宏观调控。
5.规划管理信息化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可持续发展;问题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做好城市规划管理是保证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键所在,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在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不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中将对此进行研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对应解决措施,为城市土地的规划与利用提供借鉴。
一、对城市土地进行总体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1.1各个部门之间行政规划的体系在管理上不顺畅,职责不清楚
现阶段我国城市土地管理主要是依靠总体利用和规划这两个部门来负责。国土资源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土地的编制和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城市建设和规划部门主要负责本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尽管这两个部门已经对他们的职责进行分工,明确了他们的责任。但是在城市土地利用工作的进行中,因为诸多方面的因素导致两个部门的协调力度不足,各部门对自己的工作各行其是,在诸多地方是不容回避的,因为领导对两个部门的任务分配的不同,在自身工作的过程中缺少支持和信任,在工作中缺乏支持和信任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土地的集约和节约的问题方面。只要原则进行改变,那么在实际的运用上坚持自己的意见,在对土地的编制和规划的方面也出现了两张皮的现象,对实际工作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1.2土地制度的变迁带来的巨大影响
通过我国土地制度的发展可以看出,土地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同时还具有其商品性的一面。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城镇的土地使用制度,变化更加显著,由原来的无偿、无流动、无期的使用,变成了有偿、有流动、有期限。通过这一项重大的改变,各级的政府可以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和出让,使财政的收入得到有效增加,使城市建设的资金有新的来源,城市的发展得到了进一步促进。但是,需要认识到的一点就是,在利益驱动下,很多地方的利益集团或者政府部门在有偿双轨、土地使用制度的划拨、法律制度还不健全等现象都存在的情况下,逐渐发展成了开发区和炒地皮的热潮,一些农村也对土地进行随意、违法买卖,在土地规划和建设执行的管理上出现了很大的问题。这种问题导致在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以及城市建设的规划上存在的一些内在缺陷也暴露出来。原来对土地无限期、无偿的使用制度,使城市的总体规划受到很大影响,对于城市的发展机制缺乏整体、动态的认识和考察,在对城市土地的建筑容积率和密度进行确定的时候,最多考虑的是建筑以及城市人口的密度,很少从节约用地以及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对土地缺乏有效的控制。城市的规模不断扩展,使我国城市的人均占地面积超过了很多发达国家。在改革开放以后,为了落实“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项基本国策,对土地进行了总体的利用和规划,它的作用和地位在相应的法律中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只是由于时间比较短,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是比较滞后的,现在的政策以及经济体制的限制,使很多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占用了城市的土地,在农村占用的土地也不放弃,造成在城市占用的土地越来越多,在农村进行土地承包和建设的现象不减少,在城市的土地上进行的用地活动以及交易的行为很难通过规划用地来进行有效控制和调节。
1.3整个体系在运作和规划上不健全
在实际的操作中,各种规划之间的关系相互交错。在城市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中,它们是联系和交叉的类型不相同的规划,使城市土地的总体利用和规划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复杂了,加强了相关部门管理工作的难度。对于城乡结合区域的用地情况缺少一定的规划。城乡交接处的地方是一个矛盾比较多的区域,现实城市规划的重点主要侧重在经济政治和文化比较集中的市区,对其进行发展方向、规模、性质方面的规划和论证,对于近郊的地区起到的作用并不大。所以,如果在整体上不进行科学合理地规划部署,就会影响城区或者县城的发展,也不利于我国新农村建设。
二、城市规划中的土地利用方面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2.1建立灵活多样的城市规划管理政策体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区与地区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对投资的争取成为各地方政府的当务之急,而国际国内的资金总是流向回报率高的地方。投资环境成为政府与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而作为政府行为的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环境的形成与改善有着极大的影响,所以,在规划管理过程中,必须运用灵活多样的政策,以吸引城市建设资金,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
2.2进上步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减少后备资源开发
对于后备资源开发以及土地的管理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城镇建设用地存在供需矛盾这一问题应该积极地寻求有效的途径进行解决,在城市和各个县市占地相互平衡的基础上,不仅要对耕地进行保护,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还要对土地进行整理和开发。比如基本县有耕地 63611.83公顷,园地面积为9135.25公顷,林业面积为68830.27公顷。草地面积60838.93公顷,城镇及工矿用地为12614.1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为12614.1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3651.34公顷,其他土地395.39公顷。该县土地利用类型多,首先,对于耕地可以作为采取集约化、产业化、商品化的农业基地,使城镇土地的利用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其次,要根据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对土地的整理要大力展开,使用地指标不足的现象得到弥补;第三,对农村的居民点应该加大整理的力度,对于农村用地的结构进行合理调整。
2.3继续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为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提供良好的基础
要进一步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和开发、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还有人口增长的关系上进行正确处理,为规划的衔接提供一定的基础,如果发生一些有重大分歧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沟通,努力地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对土地进行集约利用的,区域规模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道路。在土地利用规划中,要统筹安排,均衡区域用地需求,对土地使用进行合理的优化与调整,结构与布局合理。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谐相处,倡导环保理念,促进生态建设发展,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实现可持续发展之战略目标。要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制定并执行最严格的农田保护政策,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农村经济稳定发展。
2.4在法律机制的建立上应该进行相互协调
逐渐理顺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使其在法律的地位上得到提升,制定相应的土地利用规划办法,建立健全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在规划实施的时候要切实使规划管理得到加强,使违规违法的行为得到有效纠正。
三、结束语
土地的利用规划是城市的土地能否得到很好利用的关键,通过对城市的土地进行规划,才能更好的对年度用地的计划进行安排和制定,才能做好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工作。对城市的用地进行规划,完成对城市用地在类型上的划分。分析城市的建设用地,按照一定的需求对它们进行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使城市土地的规划和利用工作更好地进行。
参考文献:
[1]侯桂华. 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若干问题的探讨[J]. 科技视界,2013,02:170.
[2]朱小庆. 探讨城市规划的可持续发展[J]. 江西建材,2013,02:28-29.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土地利用;存在问题;对策
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现阶段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土地资源的制约。因此,在小城镇的建设中必须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小城镇作为一种经济活动高度集中、土地产出巨大的空间集聚点,本身就是集约利用土地的一种方式。但,由于种种原因,近几年的小城镇建设用地效率低下,造成了耕地锐减及一系列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的问题。
1、小城镇建设中土地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
1.1 土地利用散、乱、差。用地结构不合理
小城镇土地利用缺少统一规划和管理,用地相当混乱。从土地所有权来看,目前有集体、企业、个人等多种用地权属;从用地结构上看,有村庄建设用地(分为公建、工业和居住用地)、非村庄建设用地。小城镇建设用地比例失调,工业、居住用地比例偏高,公共设施建设用地比例相对偏低,尤其是绿化、道路用地十分缺乏;从土地空间利用来看,用地布局不合理,建设,居住、公建用地相互混杂,甚至出现互相影响、相互干扰的现象;从住宅安排来看,布点分散、占地面积较大。小城镇的用地结构反映了目前小城镇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从发展的角度来看,一些公共服务设施还不完善,工业生产落后,环境效益差,出现一定的生态环境问题。
1.2 土地利用重平面、轻立体。集约程度过低
目前,我市的小城镇建设中呈外延平面式扩张趋势,忽视土地的立体开发利用。在土地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对土地使用者产权只有一个大致的区位和粗略的边界,没有立体空间的硬约束,地上、地下的空间界限模糊,造成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且城镇化水平低,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等还比较落后或不完善,土地开发利用程度低(如容积率低,平房过多以及用地结构不合理等)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低,成为一个没有多少内涵、特色、功能的“城镇壳”。
1.3 重增量、轻存量
对旧镇区改造和城镇土地的再利用的重视不够,导致对旧镇区改造和城镇土地的再利用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足。造成小城镇建设占用大量耕地,造成旧镇区土地利用率不高,出现旧镇区土地的低效利用甚至土地的闲置。据统计,这类闲置土地占小城镇总面积的比例约为5~8%。
1.4 改变规划功能。发展以牺牲耕地为代价
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把农村城镇化错误地理解为土地非农化。同时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疏于管理,甚至忽视国家法规,实际开发建设过程中,随意改变规划用地功能,造成城镇化吃掉大片农田。小城镇在发展过程中注重增量土地的发展,忽视土地潜能的挖掘,也就是说重外延、疏内涵。近年来,小城镇的迅猛发展中,新增建设用地80%以上,为扩展城镇周围建设用地,大量的良田沃土成为建设用地,有的地区甚至占新增建设用地的60%以上。小城镇建设缺乏有效的土地规划,建设显得杂乱无章,不但造成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而且严重制约小城镇用地综合效益的发挥。
1.5 土地资源利用盲目粗放。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得到一定的发展,小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和人均水平都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在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城镇人均用地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城镇人均用地与城镇规模等级成反比。由于一些地区缺少有效的节约用地的合理调度及约束手段,一些小城镇不综合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贪大求全,盲目追求大广场、宽马路,在土地的征用时缺乏科学规划出现了多征、多占,甚至征而不用、占而不用、好地劣用、非法租用等粗放性用地状态,致使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2、问题产生的背景
土地非农业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伴随着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扩大和耕地面积的减少。城市市区在总体上急剧扩张的同时,城市的人口、工业、商业先后在城市中作由内向外的离心迁移,即城市郊区化过程,在国外又称逆城市化过程。1999年初有关专家在对当年我国经济发展态势进行分析时指出:我国目前的城市化水平相对较低,城乡二元结构成为制约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得重要因素,如果我国城市化水平能提高到世界平均水平,即提高12.1个百分点就可增加1.5亿城镇人口,增加1.5万亿元的内需,带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完善。专家们一致认为加快小城镇的发展是促进潜在经济增长的拉力极大、效用较长、收效极佳的方法。总之,在我国加速小城镇的发展己成为当务之急。从耕地保护角度来看,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都把农地整理和村庄整理视作重要的土地利用潜力源。尤其是以并村定点,建设以小城镇为中心的乡村整理,通过对空出的旧宅用地的复垦利用,大大节省了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了农民的耕地面积。因此,为加强小城镇的耕地保护、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总体目标,必须加快小城镇建设、完善用地规划。
3、科学利用小城镇建设用地,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3.1 协调两个规划。完善小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
土地管理法明确要求“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要依照科学合理地确定城、镇、村的用地规模”,“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用地规模应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客观、合理、科学的编制。因此,小城镇建设规划部门在编制规划时,一定要和土地规划部门沟通和协作,科学合理的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协调一致,并且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的制约作用,实现用地的节约化、合理化。高起点、做好小城镇建设规划是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关键。小城镇建设规划应有效地做到“三个集中”,即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工业向小区集中。因此,要做好城镇体系规划,必须做到:明确小城镇未来的发展重点,科学、合理的确定空间布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合理确定小城镇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做好小城镇建设规划的修编。
3.2 合理确定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城镇建设规划必须依据城镇的规模。城镇规模一般包括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而人口规模又是用地规模的前提。因此,合理预测城镇未来的人口增长尤为重要。在小城镇人口预测的过程中,要考虑到的因素很多:①政策因素(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国策,提倡少生、优生控制人口的盲目增长);②地域环境因素(含地理因素、交通因素、水源因素、自然灾害因素、资源因素等);③农业生产因素;④产业(工农业和市场环境)发展因素;⑤政治因素。在预测人口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各种因素的影响,以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为预测依据,以环境容量分析校核。在人口规模确定的基础上,按照建设部规定的规划指标和允许调整幅度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用地指标,但必须保护土地资源,严格控制人均建设用地。
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管理面临的两个复杂问题即面对农民建房和乡镇人民政府违法用地的问题,笔者根据自己十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试作如下探讨:
一、农民住宅用地是农村土地管理中最复杂的问题
1、农宅管理不是哪一个地区的问题,而是整个中国农村工作面临的最棘手的问题。中央三令五申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物权法》第六十六条亦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民法通则》中也对物权作了相关规定,但这必须是在合法前提条件下的财产才能受保护,而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的建筑,怎能合法化?怎能受保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的建设非处即拆,是不能受到法律保护的。笔者个认为法律、政策过于亲民,有时会扰乱正常的执法环境,如在2000年我省下发的《致全省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中提及“农村居民建房除缴纳5元工本费外,不需交任何其他费用。”这让农民朋友确实减了负,但也不乏让农民朋友误解,思想松懈,疏忽了一项税费,耕地占用税,即农民建房占用耕地应当缴纳这项税费,进行农用地转用报批后并依规划建房,后来有农民朋友向省级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实该缴纳这项税费。这表明省级这封“信”措词过于笼统,不够透析。不缴纳税费让老百姓产生一个误区,认为国家现在再也不管农民建房了,他们将可以随意随处建房,所以就出现这样的建设畸形:在2001年以来我们国家不论在城市特别在农村中大兴土木,建大宅、豪宅的现象随处可见,面积明显超过各地区的农宅建设标准。
2、还有一些不法房地产开发商看准农村廉价的集体土地,就在城乡结合部搞房地产开发,近几年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工价上涨造成建筑成本上的增加,导致地价房价飚升,房地产热居高不下,形成一定的泡沫经济和通货膨胀。
3、农村集体土地违法建设失控及难以管理的另一个方面。笔者认为是国土执法部门的人员配置和经费问题。自2005年国土体制改革垂直以来,作为最前沿最接近群众的基层国土所,直接面对农村,矛盾繁多、任务繁重,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农民康居工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至关重要。工作经费问题,纵观全国中西部地区,普遍不如沿海发达地区,大部分市县对基层国土所的工作经费是自收自支。国土资源部早在2006年就出台了六项措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中一项指出“重点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建设。”笔者认为我国在国土所建设上还应当继续调研和完善。
4、在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中除了农民建房难以管理外,还有一个“老大难”,那就是乡镇人民政府违法用地现象。他们借招商引资或办公益事业及民生工程之名违法建设,甚至还有的是“以租代征”,“光坐车不买票”或“先上车后买票”。从2005年起,国务院第15号令将正式施行,对土地违法实行卫片督查,对官员实行问责制,但至今效果仍甚微。
二、如何避免建设无序无规划
建设无序无规划这个问题在中西部地区最为突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2006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规定,新农村建设包括“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个方面,要求“以人为本,从农民最希望最迫切要求解决的那些生产生活中现实问题入手”。通过分析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知道,要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设想和要求,是离不开科学而有前瞻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近几年我省乃至全国都在进行一大举措:节约集约用地,对土地进行整理,整合资源。
1、对农村宅基地进行“腾笼换鸟”搞置换,对建设用地实行“增减挂”,遵行“地尽其利,地利共享”的原则,这是国家各级政府行政为民的最好验证,既可以集约用地,又可以推进农村城镇化发展的进程,同时增加了耕地面积。最终目的是为了改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上这些都离不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国土资源部在2006年出台的六项措施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有三项提出“要加强农村用地规划和管理,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给予优先安排,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也将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要积极推进土地整理,相关经费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土地整理重大项目工程倾斜,要提高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我们不难看出,用地建设,规划先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条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第36条第一款有规定“非农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分明强调没有规划就没有节约,没有节约就没有新增耕地,这必然会畸形建设,形成恶性循环。
2、农村的乱搭乱建无序无规划建房,管理乱、脏、差必然给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曾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的周立贤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视频会上指出:“中国土壤污染总体形势相当严峻,受污染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以上,多数集中在发达地区,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有1.5亿亩耕地受污染。”现在土地违法用地现象“梯度西进”,农村建设及工业企业在农村建设逐年增加,环保环评均不合规,污染物排放逐年增加,加重了土壤污染的比重。
3、从本质上来说,土地利用规划和村镇规划主要是从社会经济发展角度考虑,为公开利益服务的,它是一种政府的公共管理行为。所以,我们国家在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与规划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上有待加强,在规划施行过程中明显感到有的规划区不科学,准入条件不适合制约了当地经济发展,规划时间拖延太长,影响了规划的实施,目前中西部地区影响暂不明显,而在沿海发达地区,不管在城市还是在农村都曾经历“建设规划、拆迁再建设”这样的畸形发展。这样大大的耗费人力、物力、财力,是本末倒置,何不先行规划,再批准建设?笔者认为我们国家“规划低效论”、“规划无用论”应该加紧完善,增加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促发展、保和谐。
三、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与规划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先进做法
1、在美国,土地资源的利用和规划,其法律法规主要有两大来源:(1)、依据联邦宪法授权由联邦、州或地方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2)、州、郡、市政府所颁布的行政法规。实行“分区制”是美国各地方政府控制土地利用的最主要措施,它是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基础,通过土地分区和土地细分来控制和管理土地的使用。在农村,美国同样是重点保护基本农田,防止城市的无限制蔓延。地方政府运用土地利用规划和《农业分区条例》来管理和控制农业地区的土地开发和使用。
2、在日本,1989年末,通过了《土地基本法》,该法的主要观念是强调“土地的公共性”――即土地的适度利用,按照计划使用土地,抑制土地投机及随着土地增值税负担也应适度增加等内容。日本20多年前的“土地神话”现已成泡影。中国的土地调控应以此为反面教材加以吸收和应对。笔者认为在我国实行土地管理为主,规划及市场配置为辅的土地优化配置策略,建立依法、依规划的管理模式非常必要。
高举法律法规之利剑,管好国土,让权益与规划在阳光下并行。
关键词:土地资源 违规用地 土地管理
中图分类号:D9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构建国内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结构的必要性
2012年9月份,南方农村报一则名为《汕头数十亩耕地变豪华家祠 举报多年不倒》的新闻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新闻内容显示:“当地原村支书张瑞发自2006年以来,以修建企业为名,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数十亩,严重危害了村民的合法土地权益”。这是继2011年“云南石林高尔夫球场非法占地”、“ 河北香河圈占农地”等又一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据《2012年上半年国土资源有关统计数据》(引自国土部网站)统计:“全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6.81万公顷,同比增长27.5%。而同时,上半年,全国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2.94万件,涉及土地面积1.18万公顷,其中耕地0.43万公顷,同比分别下降2.3%、36.5%和31.7%。关于土地违法查处情况,具体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53万件,涉及土地面积1.00万公顷,其中耕地0.35万公顷,同比分别下降1.7%、35.2%和26.2%。全国土地违法结案1.03万件,涉及土地面积0.89万公顷,其中耕地0.32万公顷,同比分别下降11.3%、30.2%和16.5%;收缴土地面积445.4公顷,罚没款5.2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62.2%和31.8%。全国共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760件,同比增长1.5%,罚没款1.3亿元。全国有313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可见,目前我国土地资源管理问题依然严峻,已经严重威胁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安全,甚至可能引发其他的民事和刑事案件,亟需通过构建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结构,减少土地违法情况的发生。
二、国内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结构的构建
针对上文提到的2012年全国土地违法违规情况,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国内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结构进行构建,具体建议如下:
(一)实行土地编码制度
土地编码制度目前已在四川、广西、辽宁、天津等试行,试行的效果也证明了土地编号制度对土地利用规划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笔者认为,实行严格的土地编码制度,就是要以土地为基础,对土地这种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确保每块土地都有“身份”可对,另外将所有编码土地共享至土地利用规划系统当中,就能够及时快捷地找到相关土地的信息,包括土地的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被违法买卖等,真正做到实时全程监管土地,实现土地的信息化和社会化。实行土地编码制度,相当于建立土地信息的档案,今后如何利用土地以及利用的情况都能够实时被监督,不仅对监督土地的买卖经营起到很大的作用,而且也能够方便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的进行及时调查和纠正,保证我国农业用地不受违法侵害。
(二)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
截止至2012年年底,全国范围内所有农村集体土地将实现所有权确认,做到全面覆盖到每个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上。据笔者了解,城市市区的土地是国家所有,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部分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农民集体享有这些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笔者认为,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一是要严格遵守《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规定,务必查清楚所有土地的权属、界址和使用途径等;二是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加强证书应用管理,推广“以证管地”的制度;三是在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时候,在完成土地的登记和发证之后,方可办理征地手续,然后凭土地所有证和使用证获得赔偿;四是确权登记流转于市场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做到产权清楚,无纠纷,而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禁止在市场流转;五是集体农用地即便流转,其所有性质和土地用途也不会改变,在确权登记工作中一定要明确,保证农村承包土地的利益不受侵害。
(三)土地市场建月度报告制度
房地产市场调控,包括房价的调控与地方土地市场是息息相关的,为了更好地进行调控,地方的所有土地出让情况,务必通过检测监管系统及时报备国务院。宏观的市场经济具有复杂性,从而增加了房地产各级市场的不确定性,为了保证报备的土地信息分析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各项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到位,笔者建议市、县要建立土地市场月度报告制度,将所在地区的所有土地市场变化情况每月上报国务院。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土地利用规划的问题是关乎人民生活和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性问题,在每年上升的违法违规用地案件当中,都不乏国家竭力调控的措施,然而要想根除这个问题,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因此,笔者认为,在逐步纠正土地管理问题的过程中,务必采取立体的土地监管模式,一方面要促进土地集约化利用,另一方面要保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改善农村的现代化建设条件,保障农民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 灾后重建; 土地利用划; 反应机制; 探索
Abstract: Based on the research on key issues of post disaster reconstruction planning in the process of land use planning, by means of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and regulate human activities, so that the harm of natural disasters on human beings and to minimize the loss. By means of qualitative analysis, descriptive research and experience summary.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establishment of a rapid response mechanism of land use planning, to gradually improve the scientific and adaptability, but also for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land use planning to provide useful exploration and reference. Thus, the post disaster reconstruction land use planning should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leap and enhance the nature, there should be more long-term considerations, the combination of post disaster reconstruc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mankind. On the basis of post disaster land use planning, the planning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and strengthen public participation, the establishment of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 mechanism, strengthen planning guidance of land use land use.
Key words: post-disaster reconstruction;land use planning;response mechanism;exploration
1. 前言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的灾害时有发生,尤其是地震灾害更是对人类生存、生活环境造成了巨大影响。如地裂、地面塌陷、地面变形等,都可能致人死伤、破坏建筑物、破坏交通运输以及毁坏耕地农田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加强灾害预防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性,土地利用规划作为国家宏观调控土地的一项政策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土地利用规划也随之不断发展和改革,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和执行已成为政府公共决策和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1],其作为国家对土地利用进行引导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也日益加强。
然而目前各地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为了地方经济发展,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往往将建设用地需求列为首要考虑因素,从而忽视了对于土地承载力以及生态安全方面的考虑。随着近些年来发生的越来越多的地震灾害,迫使人们对现行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反思,关注点也从单纯的建设用地需求转向了土地利用的安全性问题。土地利用规划中各类用地布局应坚持尊重自然、坚持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为根本。从生态安全角度出发,规划的编制与地质灾害治理和生态建设相结合,可以有效抵御地震灾害,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使损坏及影响降至最低限度。本文就是以地震灾后重建为研究背景,重点对灾后重建地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中关键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为今后开展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提供有益探索和参考依据。
2. 关键问题研究
地震是一种内动力地质作用,虽然很短暂,且全球具有灾害性的地震也仅占到地震次数的千分之一[2],但它所产生的地震波,以及引起的地面破坏,却对发生灾害地区的人们生存及生活带来极大危害。即使未达到灾害程度,也会对地区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地震及次生灾害给区域土地可持续利用带来严峻挑战:大量耕地、建设用地受损,有限的可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更加匮乏,土地供需矛盾加剧;次生灾害及隐患频发,土地利用的环境安全形势严峻,土地利用布局调整的需求迫切;林地、牧草地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土地破坏严重,土地生态功能修复任务艰巨等等。
在经历了汶川大地震灾难后,我国也充分借鉴、汲取了国内外灾后重建的经验和教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的研究,编制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规划》、《青海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等,为地震灾后重建地区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及土地利用方向。国内外相关研究表明,人类可以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手段来规范和调整人类活动行为,从而使自然灾害对人类造成的伤害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3]。因此,在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2.1 资源环境因素识别
作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研究及现状分析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在这一阶段,除了对规划范围内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数据、相关行业资料等进行收集及调查,更重要的是对规划范围内土地利用状况、利用潜力、各项用地需求以及土地供应能力做出确切分析,明确土地利用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改进措施。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既有一般土地利用规划的共性,又有其特殊性。因此在传统的基础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应加强对资源环境因素的识别。首先要充分收集地震后地质灾害的具体分布、土地灾毁的详细数据以及规划区域内土地受损程度等。如:次生灾害造成的农用地(耕地)灭失、损毁情况以及耕作层被塌陷、地裂等地|灾害破坏,农业基础设施损毁,区域农业生产条件产生变化情况;建设用地受损规模、类型。因地震引起的崩塌、滑坡等次生灾害造成城乡住房倒塌损毁,建设用地功能受损和部分建设用地灭失的情况;土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地震及次生灾害使区域地貌植被发生变化,水土流失加剧,生态功能受损,环境承载力降低等等。
其次根据区域地质环境状况,对于易发地质灾害地区,应着重分析研究其自然地理环境条件,突出资源环境因素识别,并就地震与地质灾害进行充分调查、评估,考虑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对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产生的影响,结合各行业灾后重建用地需求等,以便为规划用途及布局安排提供有力依据。
2.2 土地利用安全性评价
根据地震断裂带分布,以资源环境因素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估为基础,开展土地利用安全性分区和评价。从恢复重建用地安全性角度出发,在区域内划定地震断裂危险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和其他区域等土地利用安全性分区[4],并对其进行评价,有利于引导灾区生态功能的恢复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为布局优化提供依据和保障。
2.2.1地震断裂危险区
一般距离地震断裂带200m以内(500m~1000m的城镇也视为危险区)。相对高差400m~1000m,地形坡度大于25°,或处于主要行洪通道;建设用地场址或场地内及其周边存在危险性大、危害程度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该区域内,应沿地震断裂带,严格控制工程建设,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开展建设项目场地适宜性评价。
2.2.2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地质灾害规模以大中型为主,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较密集。该区应以保护生态为主,农业用地应重点作为林地、牧草地,严格限制坡耕地和梯田开发扰动岩土体。位于高易发区的城镇及农村居民点经过治理大多数可以恢复重建,但要远离地质灾害点和断层,留出一定的缓冲地带,应在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综合治理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建设规模;疏散或搬迁密集居民点,线状工程(公路、铁路等)应回避或采取隧道穿越,禁止水利设施建设和工业发展,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要提高建筑设防标准。
2.2.3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地质灾害规模以中小型为主,地质环境脆弱。该区农业用地应以林地、牧草地为主。建设用地应回避主要地质灾害点,在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尽量选择安全的位置,并严格控制人口居住建设规模。线状工程(公路、铁路等)、水利设施、住房和基础设施等均要提高建筑设防标准。
2.2.4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地质灾害密度相对较小,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如部分地区发生地裂缝、砂土液化(喷砂冒水)等次生灾害。该区可以作为城镇村居民点以及线状工程的主要选择位置,农业用地可以视土地质量状况尽可能作为耕地,适度用于林地、牧草地。
2.2.5其他区域
是指危险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之外的区域。一般距离地震断裂带500m以上、相对高差小于30m、场址和场地周边无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地形坡度小于15°的地带。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如符合建筑工程地质条件要求,都可以安排建设用地。其他区域原则上不需要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2.3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
按照国土开发强度、产业发展方向以及人口集聚和城镇建设的适宜程度,综合评价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可将规划区域国土空间划分为适宜重建、适度重建、生态重建三种类型[5]。
适宜重建区:主要指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灾害风险较小,可以大规模集聚人口,并全面发展各类产业的区域。功能定位主要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集聚人口和经济,建成振兴经济、承载产业和创造就业的区域。
适度重建区:主要指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弱,灾害风险较大,适度集聚人口和发展特色产业的区域。功能定位为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建成人口规模适度,生态环境良好,产业特色鲜明的区域。
生态重建区:主要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很低,灾害风险很大,生态功能重要,建设用地严重缺乏,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代价极大,不适宜较大规模集聚人口的区域。功能定位以保护和修复生态为主,建成保护自然文化资源和珍稀动植物资源,少量人口分散居住的区域。
2.4 土地适宜性布局
2.4.1总体原则
按照灾后重建各类用地需求,优先保障恢复灾区人们基本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对规划确定的重建项目给予必要保障。以资源环境因素识别为基础,结合土地利用安全性分区以及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优先保障适宜重建区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适度重建设区和生态重建设区的城镇建设用地,适度压缩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恢复并逐步扩大生态用地[6]。根据土地受灾程度和重建用地布局调整方案,按照恢复生态、保护资源的要求,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土地整治,使灾毁耕地、临时用地、废弃城镇村和工矿用地得到有效整治,耕地生产条件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全面恢复。
2.4.2主要建设用地布局
临时用地:根据受灾人口、过渡性安置户数和现有抢险救灾临时用地需求,安排临时用地。用于恢复重建过程中的抢险救灾和居住及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过渡性安置建设。选取交通条件便利、方便受灾人群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区域,并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和崩塌、地面塌陷等灾害区域,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并避免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生态脆弱区域造成破坏。
城镇用地:按照就地恢复重建为主、严格控制异地新建、尽量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的原则,立足恢复,安排新增城镇用地。对于少数受灾特别严重、原有城镇场址不宜再作城镇发展空间的城镇整体异地重建,应充分考虑地质环境安全和长远发展需要,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适宜城镇建设的用地空间,合理安排重建用地规模;对于受灾较重城镇基于地质灾害隐患和环境安全性考虑开展局部用地布局调整和重建;对于部分城镇原有建设过于狭促,为增加防灾避灾空间,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城镇改建和适度扩建;对于一些具有相对区位优势、资源环境承载力高的城镇,作为灾区城乡人口和产业布局转移的承接地,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的城镇集聚发展建设。
在城镇用地的具体布局上,异地新建城镇应新建场址应尽量避开危险区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确实无法避让的,具体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用地布局应开展地质灾害安全性评估,并通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适度降低建筑密度、增加防灾避险用地、提高工程设防标准等方式提高城镇防灾抗灾能力。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主要以安全性为前提,根据灾后农村人口分布、基础设施条件、地震及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结果,确定就地重建和异地新建规模和布局。在山区重建的农村居民点,应选择经地质安全性评估确定为相对安全的区域,并通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防范措施等,降低灾害风险,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在平原区重建的农村居民点要坚持节约集约、保护耕地的原则,按照因地制宜、尊重民意、完善农村生活生产设施的要求,适度集中建设。
独立工矿用地:根据独立工矿企业受灾情况、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调整方向和灾后受灾人口安置的就业需要,按照优化结构、节约集约、恢复为主、兼顾发展的用地原则,安排新增独立工矿用地。除用于受灾工矿企业恢复重建外,主要用于新建一批适合灾区资源环境条件、具有比较优势和较好发展前景的工业项目,增强灾区自我重建和发展能力,重点保障产业聚集区用地。
基础设施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根据城乡居民点分布和生a力布局,按照恢复和增强保障能力的要求,与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规划相衔接。规划期内基础设施建设以受损设施就地恢复为主,同时考虑改善区域发展环境、提高防灾抗灾能力的需要,安排新增建设用地。
3. 研究结果
面对地震灾害,我国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恢复重建和提高土地利用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时也为加大调整城乡和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有效改善区域土地利用配置效率提供了强大支撑。我国“十”也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提出了新的要求:科学合理的构建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但是灾后规划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组织、编制、实施、管理等系列工作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灾后规划的编制实施主要依靠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职能的推动,对于地震灾后的快速化、制度化反应机制相对缺乏。
因此,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方针,应统筹城乡与区域土地利用,着力解决灾后重建中的土地利用重大问题,提高规划的应急反应能力,并逐步形成预警预防―响应应对―监督保障的完善规划应急反应机制[7],保障各项恢复重建任务在土地利用上的落实,有效缓解和改善因地震灾害对当地人们带来的负面影响,更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奠定牢固基础。
4. 结论及建议
对于地震灾害,预防永远比恢复重建更为重要。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灾害预测预报,灾后重建治理等均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土地利用规划的角度,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技术方法上,都还需要不断探索和积极创新,以提高规划的适应性。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应更注重跨越性和提升性,应有更长远的考虑,将灾后重建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因此在灾后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基础上,还应对以下方面进行关注。
4.1 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对规划中未来开发活动的布局、结构以及资源的配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并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过程。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环评需特别重视时效,突出重点,解决主要环境问题;另一方面,则需要更具理性和预见性,对土地利用结构、规模和布局等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与风险,进行科学的前瞻性分析[8]。因此灾后重建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重点在深入分析灾区资源环境制约因素的基础上,对规划方案的环境协调性进行分析,分别对规划目标、用地规模与结构调整方案、布局方案、土地整理复垦工程安排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从而对应提出减缓环境负面影响的建议措施。
4.2 强化公众参与
规划的实施过程虽然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作用,但同时也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要求,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和主张,可以全面了解和认识评价对象的环境状况,揭示出潜在的环境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的盲目性、随意性,从而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通过强化灾后重建规划中的公众参与,也可以进一步提高灾后重建效率、推动重建工作的顺利完成。并且通过公众参与,发挥公众的监督职能,可以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为实现灾后重建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4.3 建立规划实施监测及评估机制
灾后规划的编制实施容易受到土地利用协调难度大、灾后重建项目投资形势变化、国家重大政策变化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规划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考虑不周和预测不准的现象[9]。因此,应逐步建立灾后重建规划实施监测和评估机制,在重建过程中对客观条件、规划实施情况以及规划实施的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并及时对规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正。以提高规划的弹性和适应性,从而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3] 张素兰.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研究――反思与探索[D].北京:中国人民大学,2010.
[2] 华南农业大学主编.地质学基础(第二版)[M].北京:农业出版社,1994:83―85.
[4] [6] 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R].北京,2008,4―6,11―17.
[5] 刘永湘,李何超,申京诗.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思路和方法[C].2008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9:1471―1480.
[7] 赵泰,田志强,贾克敬.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规划应急机制研究[J].国土资源情报,2015,3:51-56.
[8] 刘杰,陈帆,刘园,王庆改.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环评重点内容解析与实证[J].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2009,22(2):44-47.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主要功能分区 土地评价 结构调整
引言
都匀市位于贵州省南部地区,总面积2274.00平方千米。山地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80.00%以上。在山地、丘陵之间有众多小盆坝和河谷槽地。平均海拔938.00米,最高点海拔1961.00米,最低点海拔540.00米。属中低山山原地貌。气候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6.70℃。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城镇工矿功能分区存在的问题
①《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的历史机遇,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特别是在建的贵广高速的铁路、贵广高速公路、厦蓉高速公路、黔桂复线、已建成的贵新高等级公路等国家西北、西南出海大通道的完善,西电东送等工程的相继建成,其土地利用结构已发生了巨大影响,用地结构正在趋于合理。
②由于历史上该城市就是属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落后、基础设施薄弱、但同时,对当地的自然资源的保护从另一方面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于利用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利用当地天然气候等自然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科学合理利用土地也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③亿元GDP指标远低于全省及至全国水平,第一产业水平低,经济总量偏小,外向度低,又缺少足量规模企业拉动,中心城市的聚集力和辐射功能未能充争发挥,废弃独立工矿用地未得到有效利用,城镇人均占地41.27平方米/人,又远低于建设部制定的标准中等城市人均标准90-105平方米/人,农村居民点用地有较大浪费(人均占地132.12平方米/人高于《贵州省村镇规划标准》规定的最高上限79.60平方米/人),
2、城镇工矿功能区各种分析方法评价
1)、根据原建设部对城市用地的分类进行归类,具体详见原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
2)、特尔菲法和层次因子分析法
①特尔菲法
应用特尔菲法分配权重值的步骤是。
(1) 设计意见征询表
(2) 选择专家并请他们填写问卷表格
(3) 整理和反馈专家意见
(4) 不断整理和反馈专家意见
②层次因子分析法
影响城镇工矿用地的因素主要包括社会经济因素、自然因素和特殊因素。根据分析确定城镇工矿用地的指导性影响因素体系如下:
③资料的收集
1)、土地利用效益资料
2)、地租、地价资料
3)、影响城镇工矿的因素资料
4)、其他资料
④指标的计算
1)、单元土地质量指数计算
根据土地功能分区内单元总分值进行级差收益测算时,单元土地质量指数按下式计算:
Xin = fi/ n(23)
式中:Xin :某单元土地质量指数
fi :某单元总分值
n :土地功能分区数
2)、行业或类别资本效益折算系数的计算
分别以商业、居住、工业中某种行业或类别的资本为标准,按下式计算各行业或类别的资本效益折算系数:
Kci = Crm/Cr(24)
式中:Kci :某用地类型中的某行业或类别资本效益折算系数
Crm :该用地类型中某一行业或类别全市平均资金利润率
Cr :该用地类型中标准行业或类别全市平均资金利润率
3)、 规模资本效益折算系数的计算
分别以商业、居住、工业中当地行业最佳企业规模或技术水平下的资本为标准,按下式计算规模资本效益折算系数:
Kcs = Crn/Cmax(25)
式中:Kcs :某一行业或类别某一规模下的资本效益折算系数
Crn :该行业或类别某一规模下的全市平均资金利润率
Cmax :该行业或类别最佳规模下的全市平均资金利润率
4)、 企业标准资本额的计算:
企业标准资本额按下式计算:
Cs =Ce×Kci ×Kcs(26)
式中:Cs:企业标准资本额
Ce :企业实际使用的资本额
Kci 、Kcs同前
5)、 合理工资量的计算
按当地各行业不同技术水平下劳动力的定员标准,用下式计算合理的工资支出标准:
Lcs = Lce ×LPs/LPe(27)
式中:Lcs :某企业在标准定员情况下应支出的工资额
Lce :该企业实际支出的工资额
LPs :某一技术水平下同等规模的企业应有劳动力标准数量
LPe :企业实际占有的劳动力数量
6)、企业效益资料的整理
将收集到的企业效益资料,按标准化公式计算整理,并将结果填入本附录相应表格。
⑤ 指标选择与样点数据归类
1)、 土地收益测算指标的选择
土地收益主要是对级差收益的测算。级差收益测算选择的指标主要有单位土地面积的净收益、单位土地面积标准资金占有量、单位土地面积合理工资占有量、企业所在土地的功能分区或单元总分值。
2)、样本数据归类
以土地功能分区为单位,分别以不同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数据归类,对商业用地可继续划分金融保险业、办公服务类、综合商厦类、小商店与居民服务类等行业,进行资料归类。
3)、 样本数据检验
数据检验以土地功能分区或均质区域为单位,分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抽样样本的总体和方差检验。
用卡方检验法、秩和检验法分别对已知数据总体分布类型和未知数据分布类型的样本进行总体一致性检验。
用 t 检验法和均值方差法分别对样本总体为正态和非正态分布的进行异常值剔除。
当检验后的数据不能满足模型建立的需要时,应增加抽样数据,按以上方式重新进行数据归类。
(2)级差收益测算模型选择方法
根据数据资料,用以下方法进行模型选择:
将样本数据依次代入可能的数学模型中,得到不同样本的回归模型,同时对各样本模型进行经济、统计和计量检验,按检验结果,选定测算模型。
⑥系数估计
1)因素系数数值的可靠性检验
(1) 经济意义检验
一般从符号和值域两个方面检验。符号检验主要是根据模型中变量设计所要达到的条件进行检验;值域检验是根据现实经济条件加以具体限定。
(2) 统计检验
通过回归系数的统计显著性检验,判断因素在在总体上对净收益的影响程度。
通过模型的拟合优度检验,判断建立的模型与样点数据的拟合程度。
(3) 计量经济检验
通过异方差性检验和多重共线性检验,判断统计检验的有效性。
某一级地租的平均值按下式计算:
⑦用以上两种分析方法进行相互印证,并进行合理调整
⑧计算分值
测算各自然单元各影响因素分值,分值的计算方法可采用德尔菲法或层次因子分析法定量测算的方法进行。各自然单元影响因素综合分值计算,即在计算出各自然单元各影响因素的分值后,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各自然单元影响因素综合分值:
⑨ 测算各自然单元的影响因素综合分值
影响因素综合分值的计算,可采用专家打分的方法和因素分值定量测算的方法。
采用因素分值定量测算法,可按照评分估价法中的因素分值计算方法进行评价测算。
⑩各评估单元的各影响因素的分值确定后,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各评估单元的影响因素综合分值:
最后,根据上述得到的自然单元影响因素综合分值,采用总分数轴确定法、总分频率曲线法等划分各因素功能影响分区。
3)、GIS分析
叠置空间分析,分为自然因素(成本指数、土地利用系数、地质环境条件)、社会因素(历史形成原因、人口因素、技术水平、规划指标和政策影响因素)、经济因素(投入产出比例、投入强度)等属性数据层。根据空间分析进行最终的综合功能分区的划分。
4)、定性分析
对评价的结果要进行进一步对不能确定的,要进行实证分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功能分区。
5)、评价结果
①都匀市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需对土地利用的使用强度特别是人均指标进行调整,合理分配;
②都匀市已受到不合理建设项目,特别是矿产资源开发的影响和不合理的城镇工矿用地使用造成的了土地资源的一定破坏;
③需通过进一步的调整,确定商业、居住、工业等区域的科学合理划分。达到“天地人”的和谐的统一与社会经济持久稳定的发展。
3、结论与建议
1)、城镇工矿功能分区根据当地自然、社会和经济因素,确定多因素影响指标,建立分区评价模型,运用GIS技术进行分析评价。
2)、对评价的成果,进行定性分析相结合,与实际不相吻合的情况,应进行分析,找到原因,调整功能分区。
3)、此次评价是在现势情况下的评价成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其具体情况也会发生变化,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调整,规划在一定时期内是相对稳定的,长期而言是动态变化的。
4)、功能区的划分是与历史分不开的,而且受到历史的影响比较大,只有在特定的时期特定政策也即人为因素的影响下,有时甚至将会起决定性、不可逆转的影响,在此限制条件下,进行布局调整以达到把不合理性减小到最小程度。
5)可以自然形成的街坊为个分块进行统计分析,然后归并相似的街坊,比较大的街坊应以能区分其明显功能的界线进行再次划分。
6)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关规划,特别是城市规划的调整,对其功能区的划分也会发生变化。
7)可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对有关功能分区细分进一步评价。
参考文献:
1、《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研究》 张薇(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8.06)
2、《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内涵及其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谢敏等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2006.11)
3、《基于3S技术的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张婧等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2008.08)
4、《区域土地利用集约发展的阶段性分析》 汤怀志等(资源与产业 2007.12)
5、《土地利用集约度的测度方法》李秀彬等 (地理科学进展 2008.11)
6、《土地利用对生态环境脆弱性的影响评价》 王瑞燕等 (农业工程学报2008.12)
关键词:土地规划;问题;解决措施
土地规划就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确保最佳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的同时,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整治保护的安排。我国现阶段的土地规划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国家、省、市、乡、县。不同层次的规划所要求的内容与方法也是不同的。
1.土地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1.1规划的方式落后
目前所采取的规划方式基本上还是传统的方式,也就是定性研究方式。这种方式是以经验为基础,在对事物客观观察的情况下开展综合分析,进行目标规划,进而推算出各种数据,最终实现综合平衡。通常情况下客观事物均是非常复杂的,而土地问题不仅涉及到经济,还会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因此在研究土地问题时,一定要进行全面的考虑。因为传统的规划方式已经不再适合现今的社会发展形势,因此导致其局限性越来越严重,不再适合实际的发展需求。
1.2实施不当
在现今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土地规划中存在着一个共性的问题,也就是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是脱节的,在实施的过程中,没有按照制定的规划进行严格的执行,使土地规划的工作情况不够明朗,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出现此种现象的原因有: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不够透明,规划的科学性比较差,专家咨询与群众的参与度比较低,政策的实施性比较差。
1.3土地规划与经济发展间存在矛盾
土地规划是一项长期的战略规划,少则5年,多则10年、20年。在这期间,所有的事物都是在变化的,但是规划的指令确实静态的,这就导致与动态的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协调性。
1.4随意改变规划的内容
有些地区为了吸引投资或者企业的落户,给予一些超出土地规划内容的优惠政策,导致不能够按照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具体的实施,引起各项工作管理的混乱。
1.5不够重视农村的土地规划
现阶段农村的产业布局还处在调整时期,农村城市化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如果将保护耕地、居住点、道路布设以及节约用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方式进行有机的结合,那么一定会取得良好的成效,不仅可以达到保护耕地以及节约用地的目的,还可以加快农村城市化发展的步伐。
1.6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的不协调发展
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分别有不同的部门进行的制定,相互之间缺乏良好的交流沟通。与此同时,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发展情况也是不相同的,彼此所要达到的标准也不相同,这些均是导致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不协调发展的因素。
2.相应的解决方法
2.1完善规划的方式
(1)结合定性分析法与定量分析法
定性分析法是按照人们长时间实践积累的理性认识,判断事物的未来发展状况。这种判断方式可以用语言表达,也可以用数据表达。虽然有一些规划的方式选用了数据的表达形式,但是其实质还是定性分析。
(2)结合静态分析法与动态分析法
静态分析法是根据某一地点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判断,以此来实现规划的方式。而对于土地的利用是在逐渐的变化的,因此,对于土地规划的本身也应当具有一定的动态性。土地规划的目标就是在确保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一致的条件下,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最优化 。
2.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一定要确保农田保护区正常的发挥作用,优先规划好城镇、铁路、公路以及村庄周围的耕地,确保它们的合理规划。并且将具体的规划指标落实到各个区域,严格按照相关的指标规定进行实施。
2.3完善土地规划的内容
合理规划农村居民点与道路布设,这是完善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将一些零散的小村落集中起来,完善道路交通网的建设,加快农村城市化的发展步伐。
2.4制定规划的管理理念
要想在经济发展中实现规划的目标,就要坚持“在规划中管理,在管理中规划”的原则。与此同时,要积极宣传规划的方针、思想以及任务,尤其是各级领导对于规划的理解。一定要建立规划管理的理念,明确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目标,进而增强规划的实施效率。
2.5完善规划体系
在规划的过程中,一定要完善相应的规划体系,同时实施动态的规划监测。尽可能的建立土地规划管理的实施方法,完善土地规划的监督体系以及约束体系。
2.6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理机制
加强对农地以及非农地的用途管理,有效控制生产用地的总量,控制城市化建设的用地规模。与此同时,一定要坚持实行土地管理制度的许可证制度,通过许可证控制土地的用途,避免发生土地滥用的情况。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于土地规划的工作要求越来越严格。有些地区为了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忽视了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出现了诸多的不良问题,反而制约了经济的发展。所以,在寻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不要忽略了土地建设的相关规划,这样才可以实现土地规划与经济发展的协调进步。(作者单位:抚宁县土地抵押登记事务所)
参考文献:
[1] 刘永生.浅谈土地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法[J].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分局,2008(08).
关键词:茶园土地;规划建设;完善机制;开发策略;建设理念
茶园是整个茶叶产业建设发展过程中极其重要的载体,完善的茶园发展机制,直接关系到茶叶产业的经营成熟度。特别是茶园作为整个茶叶产业经营体系中的重要元素,其对茶叶产业机制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对于茶园经营建设来说,土地资源的利用与其功能属性认知有着重要关系,特别是随着当前茶园的功能属性进一步丰富,如今在应用茶园土地资源时,怎样才能实现价值最大化,就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1茶园的功能属性及茶园土地资源的特性分析
客观的说,充分发挥茶园的价值作用,能够为整个茶叶产业经营发展奠定相应基础和帮助,从而实现茶园功能属性的有效诠释。当然,在整个茶园发展过程中,其土地资源是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因此,认知茶园的功能属性,探究茶园的土地资源内涵,极具必要性。
1.1茶园的功能属性分析
茶园是以茶叶生产为基础的专业场所,也是我国茶文化发展的重要见证,因此,一直以来茶园都是我们了解茶叶产业,认知茶文化的重要基础。经过长期发展,如今茶园的功能属性也实现了系统化发展,无论是其功能类型,还是功能价值,都极为全面。总的来看,当前茶园的功能属性,主要表现为:首先,茶园是整个茶叶产业开发经济基础,其中有着能丰富的经济功能。在茶园经营建设过程中,其通过茶园生产运转,从而能够带来相应经济收益。当然,在整个茶园经营过程中,有着丰富的资源优势,因此,通过系统化开发,其能够实现整个茶叶产业的最佳开发效果。其次,茶园在经营建设过程中,有着丰富的文化功能,茶园作为重要的场所,其同时也是整个茶文化体系传承发展的基础,通过对茶园的具体内涵进行分析,可以看到其中蕴含了丰富的文化理念和相关元素。应用和诠释其文化内涵正是当前整个茶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要求。此外,在整个茶园经营建设过程中,其有着优美的自然环境,其能够被作为旅游开发的基础和载体。因此,在时展环境下,其功能属性进一步丰富。
1.2茶园土地资源的特性分析
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尤其是对于茶园经营建设来说,其土地资源更是影响其发展效果的宝贵资源,而想要应用好这一资源体系,就需要对其中所包含的资源特性进行全面认知。茶园土地资源的主要特性表现为:这一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相对于其他资源内容而言,茶园土地资源在应用过程中,其一旦被破坏,在短时间内很难实现有效恢复。因此在对茶园土地资源进行系统化应用过程中,必须实施开发与维护相结合的客观模式,当然,应用这一模式,客观上也是对茶园土地资源价值有效应用的基础和关键。不仅如此,对于土地资源来说,其还有着相对有限性,尤其是对于茶园来说,其在具体经营过程中,必须对茶园内土地资源进行有效融入,通过创新发展,从而实现茶园经营建设的集约化发展。当然,在茶园经营建设过程中,土地资源存在用途上的专项性,因此想要高效应用,就需要合理规划。
2茶园土地规划建设工作开展的价值作用认知
随着当前人们对茶叶产业的经营要求不断提升,加上整个开发理念不断成熟,如今人们赋予了茶园更多功能元素和价值属性,因此对于茶园经营建设来说,融入开发要求,完善规划建设工作开展就成为影响茶园经营建设的重要要素。当然无论如何开展茶园建设,以及赋予其怎样的新功能元素,其根源上都是对茶园土地资源的有效应用。茶园土地规划建设工作的系统化开展,其能够最大化发挥茶园建设效果,同时也能够将茶园的整体转型发展与茶园自身基础资源的应用系统化融入起来,从而使其能够满足茶园的具体建设要求。也就是说,茶园土地资源在应用过程中,其不能盲目进行改造,要将功能属性的丰富提升与茶园经营建设的具体资源系统化融入。做好茶园的土地规划建设工作,其能够对茶园建设资源进行最大价值应用,当前对于茶园资源开发利用来说,其整体是资源的体系化应用,也就是说在茶园开发过程中,想要实现最佳开发效果,应该从茶园各项资源应用视角出发,通过融入多项资源,从而实现茶园的综合开发。同时,完善土地规划建设工作,能够将茶园经营开发纳入到整体建设过程中,规划建设是一项从发展视角开展规划建设工作的活动,因此,其能够否实现最佳价值,其与规划活动的开展效果之间有着重要关联。不仅如此,相对于茶园经营建设来说,在传统经营模式中,其更多是一种随意性开发模式,整体缺乏合理完善的发展应用,尤其是茶园经营建设过程中,未能将科学规划和精细化、集约化管理集中融入。所以,可以说,做好茶园土地的规划建设工作,实际上是一种精细化管理,是从现代化经营思维中,探究茶园土地经营建设的全新理念。因此,对于茶园经营来说,做好土地规划建设工作是其转型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元素内容。当然,做好茶园土地资源规划建设工作,也极为必要性。一方面是人们生活标准不断提升,对茶园的功能属性要求进一步提升,茶园的产业化发展要求更加深化,在茶园经营过程中,其内容与类型更为丰富,而这些内容是否能够被应用与茶园规划建设过程中,就值得我们深入探究。而另一方面,对于茶园土地资源规划建设工作开展来说,无论是茶园自身资源的应用,还是茶园整体开发内涵,都需要充分结合市场经营发展的具体要求,予以创新。而做好茶园土地资源规划建设工作,实际上是以科学视角来探究整个茶园经营建设过程中的具体内涵,其符合茶园建设环境。
3做好茶园土地资源规划建设工作的具体思路分析
通过对茶园土地的规划建设工作进行系统化分析,我们能够认识到开展这一活动的价值作用,可以说,优化土地规划建设工作的开展思路,直接关系到茶园的转型发展。但是对于茶园具体经营来说,如何才能实现其土地规划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也就是其具体发展举措如何制定,就极其值得我们深入探究。通过对茶园土地规划建设工作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尤其这一工作开展,需要做到:首先,要从科学视角切入,基于长远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方式,创新茶园土地规划建设工作开展的具体思路。规划建设更多是一种具有指导价值的活动,通过有效开展规划建设工作,其能够使得整个茶园在具体经营过程中,始终以前沿性和开发性视角切入的活动。通过创新这一规划建设工作,从而为茶园经营发展奠定基础。前沿性实际上就是要从科学视角,通过融入和应用科技元素,进而为茶园规划建设提供必要保障。当然,融入科技内涵,也为整个茶园土地规划建设工作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其次,在茶园土地规划建设活动开展过程中,其必须立足发展实际,无论是茶园土地建设,还是对茶园土地资源种各个板块的规划应用,都必须从茶园经营建设的具体需要角度出发,要充分确保对核心茶园土地资源的保障力度,同时也要为全新产业经营发展预留相应空间,规划必须在对现实发展需要进行满足的基础上,为未来发展预留必要机遇,最好的规划效果,是最适合茶园基础情况的规划活动。此外,对于茶园土地规划建设活动开展来说,既需要确保其科学性和发展的持续性、前沿性,但也不能忽略其基础是茶园的功能属性,也就是说茶园的特点属性决定了整个茶园土地的规划设计工作开展的具体思路及内涵。因此,对于整个茶园土地规划设计工作开展来说,无论是具体的茶园土地规划,还是整个茶园的功能布局,都需要立足茶园的经营发展。事实上,做好茶园规划建设工作,还要融入专业指导,尤其是要将现代化、成熟的规划指导理论融入其中,事实上,当前茶园在经营建设过程中,其中融入了旅游功能和经济功能等,因此,在进行茶园土地规划建设工作时,可以将旅游规划建设的相关经验融入其中,通过有效借鉴,从而实现整个茶园土地规划建设工作的理想效果。最后,在开展茶园土地规划建设工作时,应该将整个茶叶产业经营发展的客观趋势和方向融入到整个土地规划建设过程中,通过融入趋势,从而实现整个茶园土地规划建设的阶段化和步骤化,当然更为重要的在茶园土地规划建设工作时,茶园的土地资源是最宝贵的资源,其独特性和不可再生性决定了我们必须阶段性开展茶园土地规划,通过充分满足当前需要和未来发展需求,从而实现整个规划工作与土地资源应用的有效融入。
4结语
随着当前人们对健康养生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加上人们自身的消费理念实现了系统化发展,如今文化消费和旅游消费已经成为人们全新文化消费理念,可以说,当前茶园在经营建设过程中,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机遇期,但是从整个茶园的经营建设状况看,多数茶园由于缺乏系统化的发展理念,加上其整体开发模式过于陈旧,其与市场发展需要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如何才能在充分结合时代需要的基础上,系统化开展茶园土地的规划建设工作,就极为必要。对于茶园具体经营来说,土地资源是其重要的不可再生资源,通过有效规划,实现其最大应用效用价值,就极为必要。
作者:姬桂珍 单位: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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