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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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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第1篇: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范文

关键词: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熵值法;评价指标;路径选择;河北省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17-4266-05

Evaluation of Rural Residential Intensive Conservation Land Use Based on the Entropy Method——A Case of Hebei Province

ZHAO Jiao-jiao1,LIU Yuan-fang1,ZHANG Chang-chun1,LI Xin-wang2

(1. College of Land Resources,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of Hebei,Baoding 071020,Hebei,China;

2.General Station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n Hebei Province, Shijiazhuang 050011,China)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society in Hebei provinc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s restricted by large amount of per capita rural residential land and low volume rate. In this paper, we evaluated rural settlements from 136 counties(cities) in Hebei province to explore the land saving and intensive use path for the development and protection of economy and society. The entropy method and multivariat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method were used to determine the index weight and th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value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conservation and intensive use.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rural residential land saving and intensive utilization level was not high, but the situation was improving in Hebei province. Issues to be solved urgently were proposed such as developing rural residential intensive land conservation standards, taking appropriate measures under local conditions, strengthening multidisciplinary integration and landscape-level integration, strengthening theoretical research and establishing matching system to construct a reasonable economical and intensive land in rural settlements.

Key words: rural resident; saving and intensive land use; entropy method; evaluation index; path selection; Hebei province

收稿日期:2012-10-11

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HB12GL039)

作者简介:赵娇娇(1987-),女,河南济源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土地资源管理,(电话)15103327202(电子信箱);

通讯作者,张长春,副教授,主要从事土地法学研究,(电子信箱)。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土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具有稀缺性,而其稀缺性是相对于人类无限需求而言的。人类由于自身的发展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并且这种消耗随着人口的增加、经济的发展而呈上升趋势。土地资源自身的稀缺性与人类日益增长的经济需求之间存在不可避免的矛盾。为了缓解这种矛盾,必须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以达到可持续利用的目的[1]。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土地,但由于国情所致,必须对土地进行科学合理地利用。所谓土地利用的科学性,就是在用途合理的前提下,实现土地利用的节约和集约。土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是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的基础性工作,其评价不仅需要构建完整的指标体系和合理的评价标准,更需要有合适的评价方法支撑[2]。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是一个系统的概念,节约集约用地,不但影响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而且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利益和民族生存的根基。当前,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土地粗放利用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基础[3]。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主要是指土地利用结构的合理化、土地布局的紧凑化、土地利用功能的综合化、土地产出的高效化等方面,制定指标要有预见性和指导性[4],而且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是一个系统的概念,所建指标体系要统筹考虑各个方面的系统功能[5]。

农村居民点是指建制镇以下农村居民的聚居地,一般可分为农村集镇、中心村和基层村,即建制镇以下居民点[6]。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是指在当前和可以预见的未来条件下,在满足区域发展适度规模、使区域获得最大规模效益和集聚效益的基础上,以合理布局、优化用地结构和可持续发展为前提,通过增加农村居民点用地投入、改善经营管理等途径,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的使用效率,并取得更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1,7,8]。

河北省是一个人口和农业大省,土地总面积1 886.67万hm2,约占全国土地面积的2%,土地总面积居全国第14位。人均土地面积2 800.00 m2,在全国排第六位。全省山区土地面积1 140.00万hm2,占全省土地面积的60.4%。建设用地包括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其中农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占地最多,占建设用地的86.9%,居民点占用耕地数量仅次于河北省工矿用地,排第二位,全省居民点人均占地达186.90 m2,远超过规划指标。2008年全省建设用地面积179.42万h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9.5%,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98.73万hm2。全省人均建设用地253.33 m2。从建设用地结构看,城市用地大幅增长,河北省建设用地仍以农村居民点占地为主,农村居民点占建设用地的55.0%,农村居民点人均占地也大大超标。河北省农村中存在不少“空心村”,导致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率不高[1]。据统计,1996-2008年这13年间,河北省农村居民点总面积共增加33 225.11 hm2,年均增长2 768.76 hm2。2008年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已达179.65 m2,远高于国家标准规定的上限(120~150 m2)。为此,河北省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对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进行评价研究非常必要,通过评价研究找出影响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的因素,并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措施来提高河北省农村居民点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大力促进节约用地,走出一条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河北省省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

1 材料与方法

1.1 研究区概况

河北省下辖11个地级市,136个县(市),位于北纬36°05′-42°37′,东经113°11′-119°45′,土地总面积1 886.67万hm2。地处华北平原北部、渤海之滨。地貌有高原、山地和平原,分别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9.3%、49.5%和41.2%,海拔高度大致从西北向东南逐级下降,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部为太行山,北部为燕山山地和张北高原,与内蒙古高原相接,成半环形环抱河北平原。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省年平均气温-0.3~14.0 ℃;年平均降水量350~815 mm。受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的限制,河北省农村居民点规模小,密度大,用地分布不均匀,占地面积大,住宅空置、废弃现象严重。根据统计,2008年河北省农村居民点占地987 297.91 hm2,建设用地总面积1 794 201.87 hm2,农村居民点用地在建设用地中所占比重为55.03%。根据测算,河北省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179.65 m2,大大超过了国家标准150 m2的最高限额。2010年底,河北省实现生产总值20 197.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 958元,人均居住面积32.2 m2。人均居民点建设面积严重超过《村镇规划标准》的最高限额150 m2,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大,是河北省建设用地整理的重点区域[6]。

1.2 数据来源

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状况受土地投入程度、土地利用程度、土地产出程度和基础设施完备度的影响。本研究选取河北省136个县(市)为评价单元,考虑到各评价单元的实际情况及本研究的具体内容,数据主要来源于2008年《河北经济年鉴》、2008年《河北省土地调查统计年鉴》以及《河北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

1.3 指标体系的建立

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广义上包括以下内容:土地利用结构的合理化、土地布局的紧凑化、土地利用功能的综合化、土地产出的高效化等方面,因而制定指标要有预见性和指导性。为了使所选取指标能较好地反映河北省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根据该省的实际情况及数据获取情况,依据整体性和层次性、前瞻性和指导性、独立性等原则选取了10个评价指标对河北省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2,8]。

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基本思路是以节约和集约用地内涵界定为基础,以土地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合理、合法、高效为出发点。土地投入程度是农村居民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前提条件,通常其投入量越大,农村居民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就越高。地均固定资产投资是单位面积农村居民点土地的经济投入情况,单位面积乡村从业人员数反映了单位面积土地劳动力投入状况,这两项指标值越大,农村居民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就越高。

土地利用程度直接反映了农村居民点的土地是否得到了更好的利用,土地利用程度越大,说明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的程度越高。本研究以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地均乡村户数和人均住房面积这3个指标反映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情况。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和人均住房面积是负向指标,数值越大,表示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越粗放。

单位面积人均纯收入是土地利用经济效益的表现形式,单位面积农业社会生产总值和单位面积人均GDP反映了农村居民点土地的综合经济效益,这3个指标值越大,表示土地的产出程度就越高,同时也体现农村居民点土地得到了节约集约利用。

基础设施完备度是指农村居民点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如道路密度,考虑到本次数据的可收集性,本研究基础设施完备程度选取了自来水普及率和电信普及率这两项指标。自来水普及率指自来水受益村和整个县(市)农村居民点户数的比值,电信普及率指通电话的村和整个县(市)农村居民点户数的比值。基础设施完备度是促进农村居民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一个有效因素,基础设施建设越好,农村居民点各项功能就能得到越好的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相应也就越高。

1.4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熵值法和多因素综合评价法来计算指标权重和综合评价值。熵是一种不确定的度量,熵值法计算出来的指标权重既符合客观事实,也可以反映各指标数值变化差异程度,此差异程度用差异系数(gj)表示,gj越大,则该指标在此评价中的作用就越大。本研究的多因素综合评价法是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计算而得到综合评价值的方法[9]。

2 结果与分析

2.1 评价结果

评价是以县域农村居民点作为评价的基本单元,通过利用熵值法对河北省136个县(市)的10个指标分别进行标准化、熵值、差异系数、权重的确定(表1)。再利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得到各个县(市)的综合评价值,为了使所得结果便于观察,将各县(市)的综合评价值同时扩大了100倍,具体结果如表2。

从表1可以看出,河北省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指标权重的大小顺序为:土地利用程度、土地产出程度、土地投入程度、基础设施完备度。研究结果表明,在这4个因子中,土地利用程度的大小直接反映了农村居民点是否节约集约用地,土地产出程度和土地投入程度在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基础设施完备度在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中所起的作用最小。

从表1还可看出,在这10个评价指标中,对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影响权重由大到小依次为:人均住房面积、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地均乡村户数、单位面积农业生产总值、单位面积人均GDP、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单位面积乡村从业人员数、单位面积人均纯收入、自来水普及率、电信普及率。

人均住房面积、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地均乡村户数这3个指标属于土地利用程度,是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的首要选取指标。单位面积农业生产总值和单位面积人均GDP在土地产出中所占的权重也很大,说明积极有效地提高农业发展水平也是解决农村居民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方法[10]。

2.2 河北省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分析

2.2.1 农村居民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相对较低 将河北省136个县(市)的综合评价值进行算术平均,得到河北省农村居民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平均值为7.395 1,其中有94个县(市)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低于平均值,占总数的69.1%,大于平均值的县(市)个数仅占总数的30.9%(表2)。说明河北省农村居民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相对较低,还有提高的空间和潜力。

2.2.2 农村居民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差别大 研究结果表明,综合评价指标值越大,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越大。由表2可知,河北省农村居民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差别大,最小的为张家口市的康保县,综合评价值为2.021 3,说明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最低;最大的为迁西县,位于唐山市,其综合评价值为38.521 9,说明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最大。

2.2.3 农村居民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 将河北省136个县(市)按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值分为3类(表3),综合评价值小于平均值的为粗放利用;介于一次平均值和二次平均值的为适度利用(本研究将大于一次平均值的所有综合评价值再进行一次平均得到的数值为12.385 2,这个过程称为二次平均);大于二次平均值的为集约利用[11]。

由图1可知,河北省农村居民点土地粗放利用的县(市)数为94个,占总数的69.1%。适度利用的县(市)数为28个,占20.6%。集约利用的县(市)数为14个,占10.3%。表明县域农村居民点之间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差距较大,而其县域农村居民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1)集约利用属于Ⅰ级区,主要包括唐山的遵化市、迁西县、迁安市和唐海县;秦皇岛的宽城满族自治县;承德的兴隆县和滦平县;廊坊的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和香河县;石家庄的井陉县、鹿泉市和栾城县;以及邯郸的涉县。这些地区主要分布在环北京、天津地区以及省会石家庄的周边,地理位置特殊,经济发展状况较好,但耕地资源有限,农村居民点不能随意扩张,所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相对较高。

2)适度利用属于Ⅱ级区,分布在唐山的乐亭县,秦皇岛的抚宁县和青龙满族自治县;张家口的崇礼县和怀来县;廊坊的永清县和霸州市;保定的阜平县和容城县;沧州的孟村回族自治县;石家庄的平山县等12个县(市);邢台的内丘县、沙河市和清河县;以及邯郸的武安市、广平县和邯郸县等。这些地区经济状况相对较好,耕地资源也相对有限,因此对土地的利用都为适度利用。

3) Ⅲ级区的县(市)属于粗放利用,分布于河北省的大部分地区,平原、丘陵和山地3种地貌形态都有,农村居民点分布零散,人均耕地面积相对较多,耕地投入产出程度也较低,因此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大,属于粗放利用。

3 研究展望

本研究借助熵值法研究了河北省136个县(市)土地利用程度,并对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进行了评价,以县域农村居民点作为评价的基本单元,通过对河北省136个县(市)的研究发现,土地利用程度对农村居民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影响最大,其次是土地产出程度,所以要充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积极发展农业,才能更合理有效地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的节约集约程度。河北省农村居民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以粗放利用为主,占全省的69.1%;适度利用和集约利用主要分布在环北京、天津地区及省会石家庄周边。为此,制定河北省农村居民点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措施,目前应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研究。

3.1 制定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用地标准

农村宅基地在农村居民点的组成中所占比重最大,因此要提高农村居民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可以控制宅基地的用地面积。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02年颁布的《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人均耕地不足1 000 m2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200 m2;人均耕地1 000 m2以上的平原或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233 m2;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467 m2。由于制定时间偏早,再加上近些年河北省经济、城市化发展以及农村人口的变化,现行的《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已经不适用于河北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因此,需紧密联系河北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重新制定科学合理的关于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农村居民点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3.2 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措施

河北省农村居民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较大程度的差异,因此对不同节约集约用地等级(Ⅰ级、Ⅱ级和Ⅲ级)的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科学合理地用地。河北省可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即对现有利用率不高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要求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填实“空心村”或按规划建设“中心村”,并把腾置出来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复垦为农用地。通过农村居民点土地的整理达到节约集约用地的水平。

3.3 加强多学科融合,在景观水平上进行整合

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问题涉及到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多个学科,如何合理有效地整合各个学科的研究成果,将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紧密联系起来,制定符合农村居民点实际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把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与农地整理、村庄规划、小城镇发展、新农村建设、景观文化有效保护结合起来,是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的课题。

3.4 强化理论研究,构建合理的配套体系

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并不是一般的农地整理,涉及到农村聚落地理、区位理论、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乡村生态学、宅基地转型等理论,因此,应强化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的理论研究。同时,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多集中在问题分析与政策建议层面,而相应配套制度的改革也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为此,应特别注重理论与实际的联系。目前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产权不明晰,宅基地不能流转,农民和集体的利益驱动受到限制。因此,需强化理论研究,为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构建合理的配套体系。

参考文献:

[1] 王殿茹,李献士,王永彪.河北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J].经济师,2007(3):279-280.

[2] 常 青,王仰麟,吴健生,等.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的人工神经网络判定——以深圳市为例[J].中国土地科学,2007,21(4):26-31.

[3] 马巨革.山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评价与对策[J].中国土地科学,2008,22(10):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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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王业侨.节约和集约用地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6,20(3):24-31.

[6] 张清军,曹秀玲,鲁俊娜.河北省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J].农业工程学报,2010,26(7):312-317.

[7] 刘 勇,吴次芳,杨志荣.中国农村居民点整理研究进展与展望[J].中国土地科学,2008,22(3):68-73.

[8] 李 昕,曲晨晓.长葛市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J].河南农业大学学报,2007,41(6):684-688.

[9] 姜志翔,马才学.基于熵值法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研究——以枣阳市为例[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9,20(5):55-56.

第2篇: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范文

引言:

中央政府从宏观的角度出发,提出应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和完善规划实施保障作用。

从建设用地的角度看,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的条件下,建设用地是导致耕地缩减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保护耕地而阻碍城镇化进程是不可取的,但城镇化方式转变却可以放缓耕地缩减的趋势。将粗放型城镇化道路转变为集约化城镇化道路是节约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建设用地效率的必由之路。面对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用地需求刚性增长的形势,必须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只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才是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根本出路。

一、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基本情况

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通过对全市农村闲置建设用地进行逐村清理,共清理出亩153处闲置低效利用建设用地,面积达1325亩。其中主要涉及搬迁学校,废弃办公室,破产村镇企业等。

二、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利用现状及成因

通过对上述建设用地的利用情况进行调查,均已闲置多年。分析其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教改,撤并等政策性因素导致土地闲置。为实施教育改革,村小学撤并,学生集中到乡镇就学,从而导致绝大部分以前设立在各行政村的村小学因没有生源而不得不关闭,从而形成学校用地闲置或低效利用。

二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小、散、远的特点,制约了其得到有效利用。由于大部分集体建设用地分布散,每个地块面积较小,而且交通不便,不利用进行成片开发或复垦,其利用的空间和价值非常小,因而影响了有效利用。

三是农村集体因债务等原因对闲置学校,办公场所,原村办企业非法转让。原企业的生产、生活、办公用地没有得到妥善处置;有些乡镇、村办企业早已关门破产,原先的厂房、场地荒废在那里;有的村镇内住户搬迁后,原先的老宅基地没有清理出来。由于历史原因,农村在发展村办企业的时候,因经营不善造成账目不清,致使闲置学校,办公场所,原村办企业非法转让、抢占或抵押。使用者不能充分利用,但因复杂的利益关系例如:抵押、债务等纠纷,无法重新利用。

四是权属关系混乱,闲置土地的得不到利用。乡镇闲置土地的面积零散,权属较混乱,有的是村集体所有,有的是国有;有的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有的没有;有的土地使用者与所有者办理的是租赁手续,有的则是当时领导指手划界、口头承诺表态的。

三、对策和建议

我市为挖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潜力,盘活存量,促进农村建设用地有效利用,提出以下几点建设意见,仅供参考。

一是加大对农村闲置建设用地进行复垦和改造的力度。

通过加大立项力度,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小土地整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内,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符合增减挂钩和复垦整理条件的地块,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现挂钩周转指标,在破解城镇发展用地难题的同时,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有效利用。

二是探索实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明晰土地流转中的利益分配关系,充分发挥土地所有者,承包者和使用者的积极性,就能充分开发和利用好乡镇闲置建设用地,真正让闲置土地活起来。在不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可控的原则下,按照严格的程序,在一定范围内适当进行流转,以此来提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从而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得到合理利用。

三是加大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要严格执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对征管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要认真研究,妥善解决。

第3篇: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范文

1、节约集约用地的必要性

1.1 由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所决定

我国土地资源绝对数量大,人均数量少;土地类型多种多样,但各类土地所占比例不尽合理,耕地、林地少,难利用土地多,后备土地资源不足,特别是人与耕地矛盾尤为突出;土地资源分布不均,保护和开发问题突出;利用情况复杂,生产力地区差异明显。这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切实保护耕地,一方面要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以缓解用地供需矛盾,促进社会更好地发展。

1.2 耕地保护任务

我国现有土地面积居世界第3位,但人均面积仅为世界人均面积的1/2,耕地面积列世界第2位,但人均占有量居世界第67位。要用全球7%的耕地,来解决全球20%的人口的吃饭问题,国家从保障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三个方面考虑,提出要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这更要求我们要积极有效地利用未利用地、改良那些低效的建设用地,以尽可能少地占用耕地。

1.3 土地供需矛盾

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土地资源的保障和支持,要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来保障无限的发展的需要,矛盾十分突出。要解决这一矛盾,一方面需要积极争取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必须走节约集约用地之路。国务院于2008年1月3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提出了节约集约用地十八条举措,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从科学规划、宏观调控、存量挖潜等方面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节约集约用地的意义

土地是不可再生、最宝贵的自然资源,正确处理好土地资源和保障社会发展的关系,加强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和实施,是健全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法制、体制、机制的重要工作任务;是促进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式,全面落实节约优先战略的重要着力点;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重大举措;是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和利用效益,破解“两难”问题,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合理布局和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3、解决节约集约用地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不应该是亡羊补牢,而应在源头上下功夫,走出一条占地少、利用率高的土地利用路子,制定一条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结合朝阳市近年来土地利用现状,以及经济加速增长时期所反映出的用地供需矛盾问题,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抓起:

一、“城中村”改造开发面积控制。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开发确实对经济拉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房地产业泡沫经济潜在危机不容忽视。“城中村”改造不仅是房地产开发,更重要的是将富余土地进行工业项目建设,如果合理安排房地产的开发计划控制开发面积,使房地产开发良性循环,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障产业发展,同时将节余土地安排其他项目。

二、利用未利用土地集中安排项目用地。朝阳地区所处辽宁省西部,交通网络十分丰富,地貌特征低山丘陵,耕地少,未利用土地多等特征。政府如何利用朝阳特有的土地特征,集中选中一段区位,进行土地治理,达到工业利用水平,将相关的工业项目统一安排摆放,做到土地资源集中使用,政府节约投资费用,实现双赢,同时便于环境保护监控。比如:朝阳县木头城子镇冶炼金属镍项目。

三、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居住环境节约耕地。政府将开发重点向乡(镇)、村转移,重新修改乡(镇)、村规划,采取合资合作方式,对农村居民点进行改造,将富余土地进行工业项目建设或复垦成耕地。

四、推广空中拓展规划。针对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在用地审批上考虑空中拓展,也就是将单层厂房改变为多层,减少用地面积,提高容积率。对已经批准的土地严格检查土地用途,准备扩建的考虑在原有的土地上通过提高容积率等措施,解决用地问题。这类情况在我市存在较多,比如:我市电源公司就是这种情况,车间空旷,厂区内车间占地与宿舍楼占地相同,造成土地闲置。虽然工厂达到花园化,吃、住、行一体化理想工厂,但是严重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第4篇: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工业项目用地,保护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园区建设和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就加强我区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用地标准,把好供地关口

1.严把“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项目供地前,由区节约集约用地领导小组按照“高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原则,对项目供地进行会审,严把项目准入关口;

2.严把“投资”关。工业园区(即池州高新区和前江工业园区,下同)土地投资强度(含厂房建设、工程投入、设备购置、土地取得成本)不得低于200万元/亩,预期亩均税收不少于10万元/年;其它地区土地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00万元/亩,预期亩均税收不少于5万元/年。工业园区单个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5000万元或用地面积小于20亩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单独供地,鼓励企业通过租赁、购买或先租后买标准化厂房解决生产经营场所;

3.严把“规划”关。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0,建筑密度一般不低于40%,绿地率一般不高于1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4.严把“供地”关。用地量较大的工业项目实行分期供地制度。工业项目单宗供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0亩;工业项目确需200亩以上的用地,实行一次规划、分期供地,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总额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决定是否供应后期预留用地。土地出让合同应明确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期限及违约责任;

5.严把“验收”关。项目竣工后,由区节约集约用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监察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区节约集约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对验收中发现问题的,严格要求限期整改。

二、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区节约集约用地领导小组每年5月份和11月份,分别组织区发改委、区规划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监察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对各地土地闲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着重对工业用地规划指标执行、工业用地建设使用、土地出让合同执行、企业建设达产达效和有关税收缴纳情况等5项内容进行检查,并认定闲置土地。区节约集约用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闲置土地认定结果,及时下达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并按照闲置土地处置有关规定,拟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并报区节约集约用地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对因有关部门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应与土地使用者共同拟定处置方案。闲置土地上已依法设立抵押权或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封、冻结的,还应当通知抵押权人,邀请司法机关参与处置方案的拟定工作。

镇街道及工业园区要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辖区内的工业项目用地进行动态巡查。对未按期开工、竣工的,督促限期开工、竣工,并将巡查结果报区节约集约用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节约集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的巡查情况进行检查,对瞒报、漏报闲置土地的,土地闲置费由镇街道或工业园区负责缴纳。

三、利用经济杠杆,提升用地水平

1.企业通过购买标准化厂房解决生产经营场所的,按区政府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凡达到工业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对超出部分的厂房建筑面积按超率累进进行奖励。对超出20%、50%、50%以上的分别按50元/平方米、100元/平方米、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奖励;

3.为提高土地使用节约率和贡献率,土地使用税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及《池州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政策》执行;

4.对现有工业用地,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高于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

5.项目竣工后,投资强度达不到要求的,经核定,按照有关规定由区政府核减用地面积,并收回超出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

6.项目投产后,预期亩均税收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原签订的入园合同中约定的优惠政策;

7.对土地出让合同生效或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后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或已开工建设面积不足总面积1/3的,或投资额不足总投资额的25%且未经批准终止施工的建设用地,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建设。土地闲置连续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区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科技局、区监察局、区金融办、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节约集约用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

区发展改革、统计、审计、金融部门负责审查认定项目用地的投资额;区发展改革、经信部门负责审查认定项目投资强度、产业政策、能耗;区环保部门负责审查认定项目的排放量、污染程度;区住房城乡建设和规划部门负责审查认定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区科技部门负责审查认定项目科技含量;区财税部门负责审查认定项目预期亩均税收和征收土地闲置费;区国土部门根据核定的投资强度审核项目供地面积;区监察部门负责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镇街道及工业园区要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转变用地观念,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科学规划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5篇: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范文

在现代化进程中,土地问题始终是一个带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我区人多地少,耕地资源十分稀缺,当前又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两轮驱动推进现代化的发展时期,由于长期形成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障碍依然存在,土地作为紧缺战略资源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已越来越明显。当前,我区土地资源矛盾突出,今后压力更大。一方面,我区人均耕地少、优质耕地少、后备耕地资源少;另一方面,我区土地利用上还存在粗放浪费情况,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节约集约用地潜力巨大。这一切决定了我们必须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坚持走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土地利用新路子。这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也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长期坚持的一条根本方针。

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就要健全完善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机制,加强土地政策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的密切配合。采用多种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土地利用的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管理,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要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从严从紧、有保有压”,严把土地“闸门”。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用地,从严控制工业用地,保障民生用地供应。

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就要落实保护耕地的共同责任。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四项指标。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年度用地要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

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就要开源节流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要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建立完善以规划和标准控制为前提、以政策约束激励为导向、以监管考核为保障、以有偿使用和市场配置为基础的资源节约集约制度。挖潜开源,鼓励优先开发利用工矿废弃地、空闲和低效用地、地上地下空间,拓展城乡建设用地新空间。

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就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严格实行问责制。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紧密衔接、覆盖土地审批、供应、使用、补充和开发全过程、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土地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土地违法势头。

第6篇: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范文

关键词:土地利用;工业园区;节约集约利用;长沙市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4-0182-03

引言

土地利用问题,总的来说是指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土地利用增长需求与限制土地利用有效供给的经济、社会、生态诸要素间存在的矛盾关系[1]。开发园区土地集约利用作为土地利用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2]。2012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47号)指出要完善开发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对节约集约用地园区实行用地政策鼓励。中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需求十分旺盛,且由于中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严重不足、存量土地低效、粗放利用现象严重,土地供需矛盾十分激烈。因此集约利用土地是经济可持续发展重要途径[3]。本文结合长沙市开发园区土地集约节约研究实例,对长沙市四个国家级开发园区的土地集约利用情况进行评价和对比分析,为长沙市开发园区的土地利用管理提供一些参考依据。

一、长沙市开发园区土地利用现状

长沙地处湖南东北部,是湖南省的省会,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湖南省的14市(州)中,土地集约程度也最高[4]。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长沙市逐渐形成综合技术创新型的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为主导,电子信息、新材料、食品饮料、轻印包装等为补充的产业发展格局的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机电、新材料和现代服务业的“3+1”产业的湖南宁乡经济开发区;主攻发展医药物流的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四个国家级工业开发园区规划占地总面积为37 349.53公顷,已建成区总面积(包括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用地面积)为13 901.91公顷。工业总产值为434.98亿元,入驻园区企业达1 134家,就业人口为244 536人,平均单位工业用地累计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1 057.73万元/公顷,平均单位工业用地工业总产值达5 895.03万元/公顷,平均单位工业用地就业人口达35人/公顷(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四开发园区从容积率和投资强度指标看,其节约利用程度较高,用地指标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8]24号)的要求。因此,今后长沙市开发园区工业用地应在总体上实行总量控制、加快内部挖潜和提升存量土地利用率,进一步评价园区内各工业行业用地的集约程度,确定其开展土地置换和提高土地利用强度的潜力[5]。

二、开发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体系

(一)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

节约和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基本思路是以节约和集约用地内涵界定为基础,以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土地可持续利用为目标,以合法、合理、高效为出发点[6~8]。长沙市开发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考虑到开发园区土地利用现状和集约利用内涵,依据《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TD/T1029-2009年)的要求,评价指标体系由目标、子目标和指标三层次构成。其中,目标层有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管理绩效;子目标有土地利用程度、用地结构状况、土地利用强度、产业用地投入产出效益、土地利用监管绩效及土地利用市场化程度构成。指标层则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单位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13个指标。指标的权重则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发文《关于2012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工作中指标权重及理想值设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2]76号文件要求确定指标权重和理想值,若指标现实值高于全省统一理想值,则直接以现实值作为指标理想值(见表2)。

利用理想值比例推算法,对评价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按公式1计算。式中:Sijk为目标i 子目标j指标 k的实现度分值,Xijk为目标i子目标 j指标 k的现状值,Tijk为目标i 子目标j 指标k的理想值。

按公式2计算子目标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Fij为目标i 子目标j的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Sijk为目标i子目标 j 指标k的实现度分值,Wijk为目标i子目标 j 指标k相对应子目标j的权重值,n为指标个数。

按公式3计算目标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Fi为目标i的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Wij为目标i 子目标j相对目标i的权重值,n子目标个数。

按式4计算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综合指数。F为土地利用集约度综合分值,Fi为目标i的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Wi为目标i相对总目标的权重值,n为目标个数。

(二)园区工业用地节约和集约程度分析

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长沙市四工业园区集约利用水平分值较高,园区综合平均分值为92.6,属于节约集约利用范畴。节约集约利用综合分值分别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90.79、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90.75、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4.28、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94.58。从四个园区集约利用综合分值来看,经济区位对综合分值影响比较大,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长沙市分值较高,而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由于土地投入和产出较低整体综合分值也较低。

通过园区指标现实值与省市要求的理想值进行对分析发现,园区土地利用呈现如下特点:(1)土地利用程度分值较高,且土地供应率均高于理想值,这说明了园区土地实现了“开发即利用”的目标;(2)各园区间工业用地率差异明显,其中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用地率为61.92%,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为35.04%,差异较大,这说明各园区间用地结构存在明显差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高工业用地率充分体现了以工业用地为主体的用地结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低工业用地率则是由于受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限定的工矿仓储用地比重偏小和园区“退二进三”战略导致改变土地用途所影响;(3)土地利用强度较低,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工业用地建筑密度、工业用地建筑容积率低于湖南省市标准值,综合容积率和工业用地建筑密度只为理想值的86%、76%;(4)用地效益、管理绩效和土地市场化程度高,单位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和单位用地产出值较高,用地效益良好。

三、园区工业用地节约和集约用地的措施与建议

(一)严格用地指标体系,提高土地利用强度

严格工业用地指标体系,制定工业行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标准。抓紧工业企业用地指标的制定、修改及完善,加紧城镇公共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编制。严格按用地指标编制和审批园区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园区建设和用地的规模。当建设用地规模超过国家标准、不符合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要求的,不得审查通过,并按规定要求缩减用地规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对项目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行政办公比率及投资强度、平面布局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制止超过国家的用地指标、建设“花园式工厂”圈地[9]。

(二)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园区工业用地率

园区发展应按照 “两型社会”的要求,优化空间布局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坚持走工业集中集群集约发展道路。各园区应根据园区功能定位和区域优势、产业特色,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促进园区发展,有选择的引进高科技含量、高经济产出、大投资规模、低污染程度的项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园区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园区土地整体产出效益,通过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土地利用结构升级。开发园区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严格用地结构,且园区用地应以工矿仓储用地为主导,并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配置商服、住宅及交通用地。

(三)加强节约集约机制建设,建立以促进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系

强化园区的节约和集约用地意识,健全和完善土地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在集约利用土地中的责任。招商部门不引进不符合集约用地要求的项目,对不符合集约用地要求的规划部门应不予符合许可,国土部门对不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则不予用地审批,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目标一致的管理机制,将土地集约利用落到实处。严格土地执法监察,对违规管理人员则给予惩罚,强化计划、规划、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刚性,发挥规划机制在节约集约用地中的基础性作用。

参考文献:

[1] 刘彦随,陈百明.中国可持续发展问题与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研究[J].地理研究,2002,(3):324-330.

[2] 邵晓梅,刘庆,张衍毓.土地集约利用的研究进展及展望[J].地理科学进展,2006,(2):85-95.

[3] 毛蒋兴,闫小培,王爱民,等.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研究述评[J].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05,(2):48-57.

[4] 李春华,江莉佳,熊赛男.基于DEA的湖南省土地集约利用评价[J].中国农学通报,2012,(3):310-314.

[5] 王静,邵晓梅.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技术方法研究:现状、问题与趋势[J].地理科学进展,2008,(3):67-74.

[6] 林坚,张沛,刘诗毅.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的技术体系与思路[J].中国土地学,2009,(4):4-7.

[7] 赵丽,付梅臣,张建军,等.乡镇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及驱动因素分析[J].农业工程学报,2008,(2):89-95.

第7篇: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范文

[关键词]节约集约用地 影响因素 措施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06-0059-01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土地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不断深化,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水平,缓解土地供需之间的矛盾,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健康长远发展。

一、节约集约用地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

当前我国经济实行的依然是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具有产业层次低、企业规模小、产品档次低等特点,而附加价值高、占地规模小的服务行业起步较晚,发展还很不成熟。同时,随着产业经济的发展,大量经济开发区以及基础设施等的建设,使得土地需求量急剧增加,再加上资金和资本的限制,使得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面临重重困难。

(二)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

我国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无法有效培养用地主体的节约集约意识。一般,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以及出让转让由政府实施,而土地收益也是归政府所有,这就导致政府对土地的利用缺乏一定的责任感。而农村土地虽然规定的是集体所有,却没有明确归哪一集体所有,因此容易导致土地不法利用情况的出现。

(三)工业用地的出让价格机制不合理

在市场经济环境和条件下,各个地区为了加快招商引资的步伐而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使得工业用地产生恶性竞争,工业用地价格往往低于征地的开发成本,造成企业对节约集约用地无法产生紧迫感,直接对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产生不利影响,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

(四)空间规划体系不健全

我国现有的空间规划体系不健全,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没有一个能够协调和领导各空间规划的区域规划,导致节约集约用地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落实。具体来说就是由于各空间规划的方法、目的、管理主体以及编制时限有所不同,容易造成规划内容重叠交叉,再加上管理上各自为政,使得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较低。

二、政府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严格落实基本国策

人多地少决定了我国土地供需之间的矛盾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就需要政府从节约集约用地的角度出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地缓解两者之间的矛盾。首先,要做到两个集中,即农民住宅向中心村的集中以及工业向园区的集中;其次,要坚持开源和节流工作的并举,在允许开发土地资源的同时,加大对土地的整理和复垦工作,增加耕地资源的面积;此外,要强化对用地审批过程的管理,对土地使用进行严格管制,减少违法用地情况的发生。

(二)积极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土地是自然资源的一种,因此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为了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必须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这就需要政府积极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控制土地市场并放开房产市场。同时,还要协助建立公正规范的市场运作机制,充分了解和掌握土地市场运作规律,使征地商实现要土地找政府向要土地找市场的转变。

(三)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土地问题一直是广大农民最为关心的基本问题,因此在征地的过程中以及土地使用的各个环节,政府要着力解决好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问题以及以后的养老保障问题,并且要处理好农业生产发展问题,保证不会对我国农业发展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同时,在推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政府要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避免危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做好征地补偿工作,维护社会的稳定。

(四)优化土地利用的结构和布局

在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的过程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一项有力措施就是要优化土地利用的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土地浪费现象的发生,为此政府要努力做好以下几点:首先,要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用,严格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原则编制土地控制标准,实现土地利用、经济发展以及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其次,要根据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尽可能地控制建设用地的规模,进行正确的城市定位。此外,要重视对农村建设用地的管理,对土地利用不合理状况进行优化和调整。

(五)创新国土资源的基础管理工作

第8篇: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范文

浙江素有“七山二水一分田”之称。人多地少,历来是制约浙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2008年以来,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从浙江实际出发,全面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较好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也在保护和科学利用土地资源上迈出了新的步子。例如,绍兴县率先提出“亩产论英雄”用地理念、海宁市实施“零增地”招商、慈溪市实施“零增地”技改、义乌市工业用地分年期出让等。

然而,近些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用地需求快速上升,这与土地资源的紧缺形成了较大矛盾,尤其是粗放低效用地现象依然普遍。数据显示,2009年我省开发区(园区)土地平均投资强度与产出强度分别为221万元/亩、345万元/亩,比江苏省分别低7.7%、33.5%。另外,未供、闲置的土地大量存在,截至2011年底,全省批而未供土地总面积76.5万亩,闲置土地2.2万亩。

专家指出,面对“人地矛盾”的日益凸显,更新发展理念,推动制度创新,将是实现节约集约土地的重要路径。

顽疾背后的困境

变则通,通则久。人多地少的现状迫使我们必须高效使用土地。而与之不相适应的是,现有的用地方式往往存在着低效和粗放的问题。

■ 粗放低效用地现象确实较为普遍。这个顽疾的背后更存在着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建筑存在重复建设、超标建设等现象,一些地方新建的宽马路、大广场、豪华办公楼占用过多土地资源。二是工业用地的效率较低,大量中小微企业布局分散无序,亩均投入产出效率低。三是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量存在。四是农村建设用地存在扩张和浪费现象,农民“建新不拆旧”、进城后“购新不弃旧”导致“一户多宅”和“空心村”。

公众普遍认为地价低廉导致节约集约用地缺乏经济杠杆约束,其中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形成机制不够完善是一个重要问题。

■这种舆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存在的现实问题。工业用地在供应及价格形成过程中受到过多行政干预,招拍挂出让方式离市场配置的实质性突破还有距离。近年来,工业用地出让价格虽已高出最低限价,但仍远低于二级市场转让交易价。经审计部门检查发现,“十一五”期间全省协议出让项目和工业用地招拍挂项目中,低于基准地价出让或以会议纪要、抄告单确定底价的项目占了相当大比例。

你们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哪些?

■ 首先是发展理念存在偏差,节约集约用地的共识尚未形成。无论是个人、企业还是地方政府,可持续发展和节约优先的观念都未真正树立,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不强。

其次是粗放型发展模式未根本改变,经济结构与用地方式互为影响。浙江经济发展以民营经济起步,传统型小微企业占了很大比例,“低小散”的发展模式造成土地无序开发和消耗过快,即使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这样的发展模式也是近几年才有所改变。

最后是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政策制度创新力度还需加大。第一,政策导向不够明确。土地供需管理偏重于解决土地供应,而缺乏对土地需求的约束和引导。第二,监管工作还需加强。全省用地情况的掌握不够细致全面,项目建设全程管理监督还未严格到位,对一些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没有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理。第三,共同责任机制还不够健全。对职能部门工作有任务要求,但缺乏考核评价。

观念更新与制度创新

当前和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都无法忽视供需矛盾突出以及粗放利用未根本改变这两个现实。而走节约集约用地之路,正是保障发展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必然选择和根本出路。依你们看来,各级政府应该如何走好节约集约用地之路?

■ 各级政府要坚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宏观控制和引导,争取在“三个量”上下工夫:努力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的总量,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质量,积极盘活城市用地的存量。既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十分突出的土地供需矛盾,并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又放眼长远,提高土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具体应该怎么做?

■ 首先是理念先行。理念和生活方式的深入人心,方能推动实践的发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节约集约用地共识。各级政府应当转变以土地换取GDP、依赖土地变现城市建设资本的发展理念,摒弃比拼土地优惠的招商引资办法,改变大手大脚、粗放浪费的用地习惯,牢固树立“亩产论英雄,集约促转型”的新的发展观和资源观,进一步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努力在全省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正确导向和良好社会氛围。

其次是行动更要争先,其中制度的创新是关键和重点。要促进用地效率的提高,亟需更为完善的建设用地管理制度。一是加强调查和监测,真正摸清用地底数。建立用地状况档案,并长期建立对土地利用关键控制指标的联网监测监控。二要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准入管理,优化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资源。三要更加重视建设项目批后监管,防止土地闲置浪费现象的产生。四要制定和完善有关经济政策,利用经济杠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次开发”挖掘潜力

无论是观念还是行动,都无法逃脱既有的土地资源的束缚。我省该如何在盘活城市存量土地上做好文章?

■要想缓解土地资源要素制约,就需要积极盘活城市存量土地。一是要加快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坚决处置闲置土地。尤其要规范存量土地储备管理,对政府利用土地抵押融资现象必须严格加以控制,从源头上防止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产生。二要积极实施“二次开发”,努力挖潜低效利用土地。加快建立淘汰落后企业的土地退出机制,同时研究制定“腾笼”企业的补偿政策。为提高企业集约用地积极性,对企业自行改造厂房,合理提高容积率和建设密度的,政府应加强鼓励和支持力度。

第9篇: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范文

1. 节约集约用地的概念及内涵

1.1节约集约用地的概念

土地节约集约是相对于粗放而言的,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是保障发展用地需求的根本途径,是缓解我国土地供需矛盾的必然选择。

1.2 节约集约用地的内涵

土地集约利用是一个动态过程。因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使人们改造世界利用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土地的各种承载能力在投入资金技术进行改造后也会增强,这就会使得我们利用土地的效率不断提高。结合前人的一些研究成果,可以把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理解为:以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为前提,通过增加存量土地的投入,改善土地的经营和管理,使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和土地利用的效率不断得到提高。

2、集约利用土地的现实意义

2.1、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耕地保护。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是人们集约利用土地的直接动力。城市建设和保护耕地既有矛盾又互相支持,城市发展必然要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 耕地又是人口生存的基本保证,是确保城市化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深入研究和挖掘现有存量土地的利用潜力,可以节约用地,有效地减少城市发展过程中对耕地的占用,对于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2.2、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节省城市建设投资。

土地集约利用可以减少土地投入,提高城市用地布局和人口分布的集聚程度。而集聚所产生的规模效益,是社会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基本前提。人们现在越来越重视对城市用地的增长加以适当的控制,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基础设施运行费用,提高大城市地区的社会和经济功能。城市建设应当尽量集中布局,集约利用土地,以减少道路、管线等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行费用,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提高城市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3、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加强土地管理。

首先,有助于土地管理部门充分了解当地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从而科学地制定土地利用的指导方针和对策,正确引导城市土地的使用方向。其次,有助于土地管理部门制定和完善土地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土地管理法制化的进程。三是有助于了解城市不同功能区土地利用的布局和利用强度,有利于土地管理部门加强低度利用土地的管理和规划部门调整城市规划,合理布局城市用地,发挥土地利用的最大效益。

2.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经济建设与土地功能的有机结合。

在土地管理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如何把握好突破指标限制、布局限制和调整限制,使建设用地保障能够在经济建设方面发挥“龙头”作用,关键在于把握好经济建设与土地功能的有机组合,抓住“土地适宜性的评价”。土地的聚合优化、园区功能化,使土地利用从“松散型”、“粗放型”走向“节约集约化”的管理模式,高度科学地推进土地使用的“变迁”价值。土地的经济价值的提升,凝聚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综合竞争力。

2.5、土地节约、集约有利用促进经济建设与土地再生资源的潜力提升。

在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必须实施全方位的总体规划,不重复建设,是一个重要的策略因素。通过合理的布局,互为补合的整体优势,使土地资源的拓展、用地潜力的挖掘、可持续发展的土地配置,构成一个土地利用提升的运作体系。“土地潜力的评价”正是土地作为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其再生资源主要表现有:规划科学性的体现和集约化功能的展示。

2.6、土地节约、集约有利用促进经济建设与土地市场的内在关系发展。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人们对土地利用的要求越来越高,土地品位拉动了土地价值的提升,突出了“土地经济评价”的重要问题,由此助动了土地市场的运作。土地资源在分级、类型、结构和用途方面,往往构成了土地品位的综合指数,优质的环境带来了土地价值的再生、升级。土地经济建立在合理的土地功能配置与和谐的环保生态环境,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土地优化配置原则,有效抑制了因盲目性、随意性而造成作为失当的负面现象,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从而有利于整体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3、当前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1、房地产用地的结构性矛盾影响土地资源的公平配置

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且其结构性矛盾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因素,普通百姓所需要的住宅很少,而占地面积大、容积率小、绿化率高、单套面积超大的别墅或高档住宅却在市场上屡屡出现,使得有限的土地资源为少数人提供服务,不但导致公共资源的分配不公,也使市场炒作的气氛更加浓烈。

3.2、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程度还不高,工业用地粗放利用状况仍需改善。很明显,经营性项目用地市场化程度较高,其利用就比较集约;而目前工业用地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其利用就比较粗放。部分地区工业用地的土地利用效率一直以来不甚理想,容积率低,一层厂房普遍存在,厂区内绿地比例偏大,单位面积投资金额不高,投资强度达不到规定的标准。

3.3、监管机制不完善。目前,制约粗放用地、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实施调控用地总量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缺乏严肃性,建设用地批前、批中、批后的全程监督尚需进一步加强。

3.4、农村建房没有统一规划,布局散乱,土地利用率低。部分地区农村,居民点布局比较分散,住房建新不拆旧,空心村、宅基地利用效率不高,浪费现象严重。另外,占用耕地建房、少批多占和“一户多宅”的现象也没有得到完全控制。此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交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专项规划衔接不紧密,不能很好的控制和引导用地。

4、土地合理使用的措施。

结合以上分析,我认为在耕地保护形势严峻、房地产用地的结构性矛盾和工业用地还存在铺张浪费的新形势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应当遵循4个原则,即可持续发展原则、以人为本原则、技术进步原则和因地、因时制宜原则。

4.1、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突出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做到地尽其力。从单独的规模控制转向规模控制与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度控制并重,重点抓好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科学确定各分区和地块用途,提出控制指标和限制条件。建议各地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必须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实行产业分工和功能定位。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的衔接,力求在规划的期限、规模、区域范围、发展方向、功能指标等方面取得一致。

4.2、整合闲置、空闲与低效利用的土地。目前“空心村”的问题普遍存在,有的地方“空心村”高达15%左右。各地政府应有计划地实施迁村腾地,加大对农村废弃地、工矿废弃地的整治力度,盘活乡镇七站八所、村小学等在机构改革中撤并留下的闲置土地。积极引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通过建设用地置换政策,逐步引导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充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挖掘建设用地潜力。对低效利用的城镇土地要进行详细规划用地,有计划地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