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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医疗的整体发展趋势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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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医疗的整体发展趋势

第1篇:智慧医疗的整体发展趋势范文

1 计算机软件发展应用现状

1.1 计算机用户增多的原因

初中甚至小学已普及计算机教学,而计算机教学是一门基础性教学任务,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计算机已是我们咨询问题、了解世界、信息交流的重要工具。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让全球信息交流加强,视野更为广泛,这也是计算机用户不断增加的原因。与此同时,我国电器行业更新速度快且竞争大,电脑的价格变化很快,而且国家出台的家电下乡贴补等相关政策也促进了人们的消费。此外,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人们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促使计算机成为了人们常用家电之一。

1.2 计算机软件的用途

计算机用途十分广泛,涉及到方方面面,正因如此,计算机的发展才会日新月异,在这里将其用途主要分为了以下几类:娱乐活动;日常工作工具;运用计算机达到机械的自动化控制;运用计算机进行多媒体教学,按不同教学领域和方法进行教学,将计算机作为辅教学工具为学生传授知识,不仅利于学生对知识的接收,还能有效节省时间;运用计算机进行各类设计,设计的过程可以达到半自动化或者自动化的程度,不仅效果更佳,还能有效缩减设计时间;达到人工智能,计算机有着强大的逻辑和记忆能力,能够模拟人类智力活动,代替人类进行相应的劳力劳动,因此,智能计算机是人类的辅助工具,其应用涉及到生活中的各领域。

2 计算机软件的应用发展趋势

计算机软件技术是人类在计算机开发创新、操控欲望增强的情况下产生的,通过一代代科研技术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在经历了相对漫长的过程后计算机软件技术才逐步发展起来。随着对计算机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逐渐将构思寄托于软件上,希望能通过某种技术将自己想法融入到软件中,由软件来将人们各种所需运算进行执行。计算机在早期发展中,硬件和软件没有做严格区分,这个时期计算机主要用于庞大数据的计算,也是一种大型计算工具,而此工具主要以计算机硬件为基础来执行,但各领域中软件应用较少。20世纪中期,计算机软件已应用于军事和科研领域,并且其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向民用方向发展。20世纪时期的软件仍处于研究、探索阶段,而制约软件技术发展的重要因素就是缺乏软件编程人员。通过不断的深入研究,突破了此项技术瓶颈,诞生了一种新的编程语言,对于后期逐步出现并发展的个人电脑而言具有历史性变革意义,为计算机软件后期的发展奠基了基础,使得计算机软件技术蔓延到各个领域。

计算机软件技术的发展推动了信息时代的到来。为满足新时期信息时代、网络时代、数字时代的要求,计算机操作系统需进行不断地更新换代,而计算机软件技术作为计算机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需要不断进行优化设计。

2.1 加強增强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安全性能

现目前,社会各领域已离不开计算机软件的支持,其应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所以,计算机软件的稳定性、安全性就尤为重要,影响着社会的稳定。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促进了对计算机软件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为满足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各行业对功能的需求,计算机软件在难度和复杂度上都大大增加。软件系统的复杂和庞大增加了安全风险和安全漏洞的出现几率,因此,为确保计算机信息的安全,需要对软件中的风险和漏洞做安全检测和预防。漏洞的出现源于计算机软件的设计、编写,以及在研发过程中,研发人员因考虑不全面或者失误所造成的,这些漏洞容易被病毒或者黑客利用,并通过此路径进行攻击、入侵。

2.2 加强计算机应用软件的版权意识

计算机软件市场整体发展十分迅速,但其可复制特性让计算机软件的知识发明和产权没有得到相应的著作权和版权的保护。盗版软件的大量出现不仅侵害了软件生产者的利益,还减少了生产者对软件的制作热情,而不法分子利用盗版软件中的漏洞来牟利,最后给用户造成大量损失。所以,计算机软件的发展会将著作权、版权、知识产权做进一步加强,把计算机软件技术当做发明创造进行保护,最大程度的对软件编写以及生产企业的利益进行保护,与此同时,也为用户带来更安全、稳定的使用体验。

第2篇:智慧医疗的整体发展趋势范文

关键词:云计算;电子政务;互联网;信息资源共享;网络资源整合;前景和对策

1.概述

云计算(cloudcomputing),是一种动态的易扩展的且通常是通过互联网提供虚拟化的资源计算方式,用户不需要了解云内部的细节,也不必具有云内部的专业知识,或直接控制基础设施。狭义云计算是指IT基础设施的交付和使用模式,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的资源(硬件、平台、软件)。提供资源的网络被称为"云"。"云"中的资源在使用者看来是可以无限扩展的,并且可以随时获取,按需使用,随时扩展,按使用付费。这种特性经常被称为像水电一样使用IT基础设施。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云计算即成为IT圈内的最热门的话题,它也将成为当前电子政务建设必须重视的发展趋势。

电子政务是运用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隔的限制,建成一个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以便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与服务。

随着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入,数据大集中以及信息交换的要求很高的计算能力。传统政府数据中心建设和运行的成本(包括电力成本、空间成本、维护成本等)在不断上升,利用云计算模式来提高政府数据中心的运行效率,减低政府数据中心的建设成本势在必行。

2.云计算应用于城市电子政务的发展前景

日前IDC了最新的《中国政府行业IT解决方案市场2011-2015年预测与分析》,报告显示,未来五年是中国电子政务整合发展时期,电子政务建设将面临四方面的转变:从以项目为主转向以总体规划建设为主;利 用ICT技术实现与政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信息资源采集转为全局存储分析;将应用系统与信息安全从分离转为合为一体的体系。在这些转变的带动下,IDC预测2011年政府行业IT 市场规模将达到623.8亿元,到2015年则增长至881亿元,2010至2015年复合增长率为9%。为了支持电子政务的变革,电子政务的"云化"发展是必然趋势。

在美国,2009年迪比克市与IBM共同宣布,建成美国第一个智能城市。IBM将采用完全数字化并将城市的所有资源都连接起来,可以侦测、分析和整合各种数据,并智能化的响应市民的需求,降低城市的能耗和成本,更适合居住和商业的发展。据了解,日本政府与2007年制定了《i-japan 2015战略》,旨在2015年实现以人为本,"安心且充满活力的数字化社会",该战略包括电子政务、医疗和教育三大核心领域。在我国,据《福建日报》近日报道,福建省发改委、省数字办牵头制定的《数字福建云计算工程实施方案》提出,今年建成推广应用政务云计算平台。据悉,北京、上海等地也制定了相关计划。而首个云计算电子政务项目成都市猪肉质量安全溯源监管系统已经落地,有效实现了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可见,世界各国都致力于把云计算应用到电子政务和智慧城市的发展和建设中, 云计算应用于城市电子政务发展将成为国内外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3.在云计算背景下二、三城市电子政务的发展现状

目前国内的一些二、三级城市已经开始在云平台上为市、区县级政府部门提供电子政务的通用应用,如行政审批、邮件、打印、城市应急等应用。这些电子政务云目前是政府的私有云,由政府出资新建高级别的数据中心,通过运营商的带宽优势为下属部门提供电子政务服务,下属部门则免费使用或按使用量付费。另外,根据二、三线城市经济和综合水平发展的现状,和一线城市相比还具有一定的差距,那么,如何在现有条件下,通过借鉴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经验建设实现具有先进水平的电子政务平台,为居民、企事业提供先进的高科技服务,就需要在许多方面进行细致、详尽的思考了。

4.在云计算背景下二、三城市电子政务的发展对策

第一,二、三城市要注意依托现有资源、注重整体规划

现阶段,二、三线城市的政务信息化中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电子政务总体水平不高。例如重"电子"轻"政务"、资源利用率不高、重复建设等问题,但是随着"十二五"的开局,两化融合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被大力推进,我国电子政务必将迎来一个新阶段。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重点,大力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整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所以,二、三线城市必须根据自身情况注重整体规划、整合网络、信息资源,以适应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的构建。

另外,电子政务云的建设不仅需要高性能的服务器、网络设备和高带宽,更需 要建设统一的交换标准和交换体系,以及对已有通用电子政务系统的改造。因此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要求供应商能够从全局角度出发提供满足统一标准的云计算解决方案。此外,应关注本地区目前规模不大的电子政务云,利用自身技术优势整合网络资源,建设适度超前的电子政务云应用,推动电子政务云快速发展。

第二,二、三线城市电子政务的发展具有借鉴先进经验的优势

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助力电子政务。此前,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的通知明确,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无锡等五个城市先行开展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工作。北京、上海等地都将电子政务作为推进云计算应用的主要领域。

以上在一线城市建设发展起来的云计算电子政务平台,都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二、三城市可以根据当地网络资源整合的情况,在广泛、充分的掌握、借鉴和吸收国内外已有云计算电子政务项目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发挥本地区的既有优势,结合本地的人力、物力、财力,本着"够用为主,适度超前"的原则,因地制宜的整合网络资源,搭建适合本地区发展的云计算电子政务平台。以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另外,我国已有一批企业能够提供构建云计算(包括私 有云、公共云)的核心技术,二、三线城市的企业可以依托它们的技术不但能大大节省电子政务开支,还能更好地实现信息系统的自主可控。

第三,二、三线城市的电子政务应该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规范管理

随着全球网络的迅速扩张以及信息社会化趋势的快速发展,电子政务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兴起。推行电子政务,首先需要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发展强大的技术支撑体系,构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由政务内网、政务专网和网络信任域管理平台组成的网络信任域,信任服务体系中的不对称加密技术、数字证书(CA)技术以及授权服务体系中的授权管理模式、授权系统结构、属性证书的管理等内容构成。二、三线城市的电子政务相对起步较晚,但并不意味着水平的落后,二、三线城市可以在基础设施的构建方面后发制人,发挥后发优势。在电子政务进入深化应用的阶段后,要注重应用集成来实现业务资源的共享和融合,并且注重实现应用系统协同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另外,通过对一线城市云计算发展情况的汇总可以发现,现阶段,无论中央有关部门还是各试点城市,投入云计算建设的热情很高,却都忽略了云计算立法研究。回顾"十五"、"十一五"我国信息化发展历程不难看出,《电子签名法》和《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都曾对信息化和电子政务整体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二、三线城市应该重视起这个被忽略的部分,做到规划和立法两手抓,两手硬。着手以云计算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法规研究起草工作,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规定本地区云计算发展的组织架构、资金保障、信息安全、准入门槛、行业监管等相关内容。要充分理解"磨刀不误砍柴工"的道理。如果二、三线城市中有几个城市能够在立法方面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出台云计算地方性法规,那么对于云计算机今后的发展贡献,要远大于做几个应用项目。

通过制订规划,订立地方性法规来理清云计算发展过程中的体制问题,机制问题,二、三线城市极有可能在今后的发展中后来居上。

参考文献:

第3篇:智慧医疗的整体发展趋势范文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信阳 464000)

摘要: 为了应对全球气候的变化,低碳经济和低碳城市的概念应运而生。低碳经济的核心是降低能源消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其发展模式是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低碳城市是低碳经济的载体、更是低碳经济发展的实施路径。本文简单介绍了低碳城市的构建途径:新能源技术应用、清洁技术应用等。并以中原城市群为研究对象,分析了中原城市群构建低碳城市的可行性,最后提出了关于构建低碳城市群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 : 低碳经济;低碳城市;中原城市群;构建策略

中图分类号:F29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3-0183-02

作者简介:杨若谦(1988-),男,河南洛阳人,助教,研究方向为投资项目管理。

1 低碳经济概述

全球气候变暖日益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活动和制度交流建设也在不断推进。“低碳经济”是人类应对国际社会大量消耗化石能源,大量排放二氧化碳引起全球气候灾害性变化而提出的新发展方式和经济形态,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低碳含量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优环境为基本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即通过低碳技术和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优化能源结构,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开发低碳产品,从根本上转变生产、消费和生存观念。

2 低碳城市与中原城市群的概念

2.1 低碳城市的含义 低碳城市(Low-carbon City),指以低碳经济为发展模式及方向、市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和行为特征、政府公务管理层以低碳社会为建设标本和蓝图的城市。低碳城市目前已成为世界各地的共同追求,很多国际大都市以建设发展低碳城市为荣,关注和重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代价最小化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性的舒缓包容。

2.2 中原城市群的定义 中原城市群是北京、武汉、济南、西安之间,半径500公里区域内城市群体规模最大、人口最密集、经济实力较强、工业化进程较快、城镇化水平较高、交通区位优势突出的城市群。中原城市群与东部沿海地区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以及其他城市群发展相呼应,并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是河南省乃至中部地区承接发达国家及我国东部地区产业转移,西部资源输出的枢纽和核心区域之一。

3 可供借鉴的国内低碳城市经验——以武汉“大光谷”为例

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落幕之后,发展低碳经济模式,构建低碳生态城市,开创低碳生活方式,已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国际潮流。依托武汉大光谷,结合江夏区五里界镇特有的区位优势、科技优势和自然资源,中国光谷·伊托邦将成为中国首个低碳智能城市的建设试点。

3.1 低碳城市的设施建设 中国光谷·伊托邦依遁卓越的自然资源优势,凭借国际领先的生态环保技术,将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源、光导管等绿色资源,设置路廊回避系统,回避环保敏感区与物质丰富区;打造公园绿地系统,使人与自然实现零距离接触;并设置绿色交通系统、透水地面系统、垃圾处理系统等,构筑低碳生态城市典范。

3.2 低碳城市的智能运营 中国光谷·伊托邦携手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国内一流网络运营商,IBM、思科、西门子等国际知名企业,依托安全、快捷的信息平台,全方位打造以城市为主体,集智能家庭、社区、交通、教育、医疗等运用管理为一体,连接世界的智慧新城。

3.3 低碳城市的文化氛围营造 中国光谷·伊托邦传承五里界百年历史文化精髓,融合荆楚文化、田园牧歌自然风貌、信息时代的“E”文化为一体,重塑一座适于现代人居的高品质文化新城。

通过分析,武汉市以新能源产业为支撑,结合了当地独特的自然人文优势来建设低碳城市,从这方面,给了中原城市群在建设低碳城市许多启示,一定要结合当地的产业发展现状和区位特色这两方面来综合考量建设低碳城市。

4 中原城市群构建低碳城市发展策略的PEST分析

①政策环境。在中部崛起的总体背景下,我国政府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法令,扶植中部地区的发展,特别是中原城市群,这样有望成为区域经济隆起带的地区要把握好历史机遇,谋求跨越式发展。②经济环境。中原城市群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正在不断增加,在未来的消费中,有购买低碳产品的潜在需求和能力。中原城市群的经济基础较好,有构建低碳城市的硬件基础。③社会环境。中原城市群地处历史文化悠久的河南省,各个城市都拥有非常丰富的旅游资源如自然风光、人文名胜等。中原城市群可利用发展低碳城市的契机,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将旅游、文化这种典型的低碳产业做大做强。④技术环境。河南省企业在新能源产业技术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中原城市群中如:洛阳这样的城市具有许多国家级的科研机构,在低碳技术的集成应用方面具有优势条件。

5 中原城市群构建低碳城市发展策略的建议

5.1 将低碳发展列入中原城市群“十二五”产业发展规划 目前,中原城市群的经济正在稳步发展,但却存在着一定的结构性安全隐患。为此,有必要培育新的产业发展支柱,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相关部门应通过跨机构合作,加强研究,加大对节约能源产业、能源服务业等领域的补贴和政府采购力度,推动未来低碳产业的整体发展。

5.2 大力发展低碳建筑 调查结果曾显示:人类消耗的能源、排放的温室气体和产生的垃圾40%来自建筑物,然而利用当前的低碳建筑技术,能源消耗可以比传统设计减少80%。因此,发展低碳建筑是建设低碳城市的重要一环。

5.3 鼓励发展低碳交通 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大公交投入,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同时要加快推广节能车辆,积极为油电混合动力车、电动汽车等提供相关税费优惠和配套服务设施,加快淘汰旧车辆,鼓励以旧换新。

5.4 打造若干低碳社区 目前世界已有几个成功的低碳社区,比如英国的贝丁顿等。规划建设若干低碳社区,促进低碳技术的集成应用,为中原城市群建设低碳城市的探索,提供了新的发展模式。

5.5 建设低碳文化体系倡导绿色消费 在低碳城市的建设中,不仅需要低碳产业和低碳技术,同时还需要建立与低碳城市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为此,低碳城市建设的同时,要大力倡导绿色的生活方式、绿色的消费方式,把低碳文化纳入低碳城市建设的全过程,形成绿色的价值观,以此规范社会行为,提高企业和市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5.6 建立广泛的低碳城市合作机制 中原城市群构建低碳城市,尚处于探索阶段,要加强与省外那些在低碳城市建设方面,具有一定经验的城市进行城市规划、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生态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中水回收、可持续发展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

6 结束语

低碳经济和低碳城市是一个在国际和国内都比较新的理念,其核心是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我国先发展起来的城市,有能力、有责任也有必要尽快采取行动转轨到“低碳经济”这种新的经济运行模式上去,率先建成低碳城市,给后进城市提供示范和方向。不久的将来,我国中西部大地上将矗立起一片宜居、自然、环保、节能、和谐的低碳城市群,引领中部地区的未来发展。

参考文献:

[1]付允.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环境,2008(3):14-19.

第4篇:智慧医疗的整体发展趋势范文

法律发展观是指关于法律发展的价值理念、基本模式、本质特征、基本内涵和要求的根本看法和观念的总和,对于法律实践和法治进程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的战略定位意义。因此,从科学的社会发展观出发,探寻科学法律发展观的本质属性和内在构成及其发展趋势,对推进人权法制建设和法律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法律发展观的历史变迁

法律发展0这一概念起源于战后,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西方国家的法律与发展研究(StudiesinLawandDevelopment,TheLawandDevelopmentMovement)。法律与发展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是法律自身的发展。[1](P258)在西方法律传统中,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法律被设想为一个连贯的融为一体的系统,一个被设想为在时间上是经过了数代和数个世纪的发展的实体0。[2](P10-11)在人类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形成了不同的法律发展观。在人治和神治的年代,奉行君权神授0的神本主义0法律观,法律的发展以树立神的至上权威、实现对世俗个人的专制统治为目标。在近代,受欧洲文艺复兴人本主义的影响,在反对神性、崇尚人性和个人自由的呼声中,提出了一种自由权中心主义的法律发展观。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随着个人权利尤其是经济自由权的日益膨胀,带来了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的混乱,国家公共权力以法律的方式介入私人生活乃至社会生活,使法律观逐步由个人权利本位发展到社会权利本位。这种法律观以人的社会连带性0即社会相互关联性0为出发点,设想存在着一种基于社会连带关系的社会最高准则,即客观法0。[3](P381)它并非如自由权在理念上具有自由主义性、个人主义性的思想,而是社会正义的表现,其目标在于建立现代福利国家0。[4](P169)表面看来,这种从个人本位到社会本位的法律发展观是有其合理的一面,但究其实质,依然是一种建立在商品拜物教基础上的以物为本0的法律发展观,单纯强调经济发展、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过分看重利润与经济效益,忽视经济与社会、环境,经济与政治、文化的协调发展,这样的法律公正观和法律效益观只能是以牺牲真正的社会正义和人权发展为代价的畸形的观念。20世纪80年代之后,为了化解物本主义0带来的深刻矛盾,人们逐步认识到经济增长0(Growth)并不等于发展0(Development),而那种认为增长的影响将导致间接地增大政治和公民权利,一个更高的GNP将会直接地转变成对所有人的更好的工作、更高的生活水平、医疗的改善和更好的教育0的片面发展观已遭到质疑。[5](P231)为此,国际社会于1986年通过了5发展权利宣言6这一法律文件,旨在确认一个有助于人类整体发展的新概念和新制度。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种更新的发展观即可持续发展观0正式诞生,认为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威胁和危害的发展,把发展理解为人类全体的生存质量及自然和人的环境的全面优化。当然,它以环境为立足点,侧重于人类与环境的和谐关系,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和系统化。实际上,科学的发展观应当在彻底否定以物为本0观念的基础上,立足于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涵盖人的全面发展所涉及的各个领域,从而实现以人为本0。它所涉及的应是关于人之所以为人0的基本条件和基本内容,即是一种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0、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0,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社会改革和人类发展。以此为灵魂,法律的转型和进化,必须奉行人权至上、最大限度地实现全体人类的全面发展的价值理念。

二、以人为本:法律发展观的核心

所谓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价值内核和价值本原,充分尊重与保障人的人格、价值与尊严,不断满足人的多方面需求,最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法律上对人的权利的承认、尊重和保护的实质就是对人本身的承认、尊重和保护。马克思说过,未来的新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0[6](P491)而作为社会关系调节器的法律,当然也应当以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权利为归属。从根源上看,法律以人为本深刻地反映了人对物质和精神的双重需要。人一方面具有受经济原则0限制的惰性,另一方面也具有充分发挥其潜力以为文明的各种任务做贡献的强烈欲望。为了实现人所具有的建设性和创造性的能力,就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合理手段激励其在发展和奋斗方面的欲求。现代科学证明,只有当作为整个有机体的人的能力(其中包括精力和情感的部分)得到尽可能充分发挥的时候,人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法律对社会的有益影响,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它在某些基本的生活条件方面为个人创制并维持了一个安全领域。[7](P394)法律保护社会成员的生命和财产交易安全,通过创设有利于发展人的智力和精神力量的有序条件而促进人格的发展与成熟。虽然从表面上来看,法治与以人为本0似乎形成了某种隔阂和屏障,而与国家(政府)和社会具有更多的亲和力,但事实上,无论是作为历史经验的自发产物,还是作为现实需要的理性建构,法治都始终以作为个体的人的需求和人性为标准和动力,以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为存在和发展的地域与时空维度的。[8](P166-167)就人类历史而言,当人从单纯的自然状态进入到社会生活之中时,作为其生活基础的社会条件,无论是精神、意识与观念传统,还是规范、制度与组织机构设计,无不体现出一定的人的旨趣和强烈的价值偏好。作为规范架构的法律规范,始终是以人为尺度和灵魂养分、以人的尺度作为其存在与发展的动力与依据的。就建设而言,可以把法治看作是目的,而把以国家(政府)为基点自上而下,以社会为基点自下而上或者这两种形式的不同结合方式的对法治的推进看作是法治的手段。但是同时还有另外一种思考:即就人的生存、发展和完善而言,法治本身实际上只是手段,其根本目的乃是对人的确证,是人格尊严和人性完善的要求。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法治的目的不过是让人自己成为具有完整人格和富有人性的人,体现或者应当体现着对现实的人当前命运与未来前途的热情关注。这种关注不是精英设计或者是国家(政府)对民众的抚慰性关注,而是作为社会活动主体的人对其自身命运和前途的真情实感与切身关注。一旦失去其人文内涵,法治将不可避免地发生异化,从而走向其初衷的反面,成为对抗人、压制人和扼杀与束缚人的单纯暴力机制;而在法治之中输入、渗透人文精神的内涵,则有助于法治精神的社会生成,亦有助于理想的法治人格的建立。不可否认,法律具有控制、约束、或限制人的行为的特性。而自由离不开法律的这种控制,相反却正是通过这种控制实现的。西塞罗早就说:我们都是法律的奴隶。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是自由的。如果没有所强加的限制,每一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结果必然是因此而造成的自由毁灭。0[9](P174)法治大师洛克坦言:法律按其真正的含义而言与其说是限制还不如说是指导一个自由而有智慧的人去追求他的正当利益,,,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0。

三、全面发展:科学法律发展观的根本目标

发展是多元的。只有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与技术相互补充、全面进步、共同发展的基础上,才能最终实现以人为核心的发展。人权是法律与社会发展的最高理想,法律发展的实质在于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制,促进人类在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诸方面的全面发展权利的实现,这是科学的法律发展观的根本目标。具体来说,法律的全面发展在于保证和促进作为主体的个人或人的集合体(如国家、民族、种族等)享有充分的全面的经济发展权、政治发展权、文化发展权、社会发展权及生存发展权。经济发展权是法律与社会发展动力系统中的最活跃因素。经济发展权是主体自主决定其发展方向和发展道路,获得发展所必需的物质技术手段,以及运用所获物质技术手段去创造并享受满足发展需要的物质资料的总和。对集体主体而言,它是指国家、民族有权要求建立公正合理的经济关系秩序,决定并调整经济结构和发展政策的权利。对个人主体而言,是指每一个社会成员通过自己的劳动享有的、积极参与本国、本民族及世界范围的经济发展活动并获取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物质利益的权利,是劳动权利和享受劳动成果的统一。包括就业机会增大、就业领域拓宽及由此导致的就业选择度的扩大、劳动方式和劳动手段的改进、所有生产要素均衡发展给生产者乃至整个社会带来的经济发展权等。政治发展权是法律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政治发展权是主体享有充分行使独立地决定政治发展的道路、方向和政治发展模式以及获得一般政治权利的充分实现的权利的总和。集体的政治发展权意味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和地区有权依照自身具体实际情况选择符合国情和民族特征的政治制度、政治体制,决定自己未来的社会政治运动进程及发展前景。就个人而论,它是指公民个人在法定范围内关于政治方面的发展权利,是公民政治自由平等权利的展开和进化,在实质上意味着公民一般的政治权利的充分完整的实现。只有国家、民族自决权和个人政治权利三方面的充分实现才能融合为政治发展权。社会发展权是法律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发展权是指人类通过社会发展而享有的医疗、卫生、保健、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和环境美化、诸方面得以充分发展的权利,其范围相当广泛。以个人主体而论,它要求国家和社会把社会事业和福利事业作为促进社会进步所不可推卸的职责,积极为个人和团体服务,使之可以更好地平衡发展。对集体主体而言,则指国家、民族和地区享有通过合作和援助,取得社会综合发展的权利。文化发展权是法律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文化发展权即权利主体通过发扬、强化、吸收、离析、取代、丧失、共轭等方式发展本国、本民族特有的文化内蕴和文化形式的权利。从广义上讲,这是精神、思想文化发展权、教育发展权和科技发展权的结合物。表现为主体享有保护和发扬民族文化价值,防止和反对外来文化对本土文化的扼制的权利。当然,以一定方式吸收、借鉴外来文化而推动本土文化的发展也是文化发展权的应有之义。此外,还表现为个体主体享有参与并不断丰富文化教育、体育、娱乐生活的权利,享有因从事文学艺术创作活动而在社会价值和经济利益上的更充分有效的保护权,以及在分享人类共有科技成果的基础上,各个国家和所有个人参与、推动科技进步和享受科技发展成果的权利。生存发展权是法律与社会发展的基本需要。生存发展权是指任何有生命的自然人,都有生存下去并不断发展自己的肉体组织和精神生活的权利,以及各国和各民族拥有在本生存时空范围内,发展本国和本民族的生存能力并提高生活质量的发展权利。

四、协调发展:科学法律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法治是人类借助统一的规范体系实现人际关系有序、和谐与人性化的最重要的方式。它可以在运动与静止、保守与创新、僵化与变化无常这些彼此矛盾的力量之间谋求某种和谐。作为使松散的社会结构紧紧凝聚在一起的粘合物,法律必须巧妙地将过去与现在勾连起来,同时又不忽视未来的迫切要求。[11](P135)因此,真实的法治制度,应是统一性的构成力量,而不是其分裂力量。实质上的人性需要是法律和谐与协调发展的内在条件。在成文法的中国,现实的法治始于法律创制。法律创制不只是在形式和数量上建构法治所必需的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凝结成在同一法律体系内不同部门和不同位阶的法律之间一以贯之的精神联系和科学理念,这是法治得以实现的灵魂。没有这个精神联系与理念,法律就不能在统一的观念和价值目标下协调地架构起来。如此,所谓的法律体系便不过是法规的堆砌而已。[12]人们常讲,法律是一种冰冷的理性。但是在此种冰冷的表面下,却蕴藏着火红的岩浆,它就是人的内在热望和需要。人对法律的寄予是与人自身的本性相联系的。人的本性是个体性和社会性的合一,个体性作为自然属性,原本只要经过人们的自治和自决就能解决,但每个人之现实条件)))现实规定的差异,使得人的自由受制于外在(对象世界)和内在(人际世界)两个方面。对象世界的制约,需要群体对对象世界之内在规定性的遵循来克服,这就是认识必然,即必须通过法律认知以达致自由;而人际世界的制约,则需要通过对冲突利益的妥协来克服,即人们要遵循人际交往的规则。这样,人类才能既有自由又有秩序。自由与秩序在法律中冶于一炉,其实就是人的双重本质与法律之形式理性和逻辑结构的契合。法律以形式的外在的逻辑化的规范统合了实质的内在的人性的需要,从而保障它对社会关系和社会发展进行有效的协调与整和。国外有不少学者在谈及法治、人权与中国传统的关系时,往往把中国传统社会不讲人权的原因,归结为和谐观念。其实,和谐是一个极为深刻、伟大、并有着永恒生命力的概念0。[13](P187)和谐既为体,又为用。从应用的角度来讲,人权、法治与和谐不仅相互容纳,而且相互促进。无论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还是人与人的和谐、人的身心和谐,都离不开对社会主体共同自由发展的追求。中国传统的和谐之道之所以没有长久的生命力,正在于其所缺乏权利制度和人权观念,只有配合以法治精神和人权价值,才能真正增进人类全面而协调的发展。用和谐(协调)观念去统摄、推升法治与人权,必须注意两点:一是个体的地位和价值。个体的独立和自由是整体和谐的必备条件,个体的独立与自由乃和谐应有之义。同时,每一个个体又是一个相对自足的和谐体,皆有其尊严和价值。这种尊严和价值不是来自上帝,而是来自人本身,来自宇宙自然,因而为一切人所具备。这样一来,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享有或应该享有相应的利益、要求、资格、权能和自由,即享有一定的权利。这些权利为每个人生存、发展所必需,为形成社会和谐所必需。也因此,享有权利本身也应该成为权利。二是协调各种矛盾冲突。既然用和谐观念来看待人权,就不能再从抽象的绝对自由和个人主义出发来研究和推导现实人权。而应重视谋求以下两类关系的和谐,即在主体上,个人与社会、个体与群体、个人关系、集团关系、区域关系、民族关系、国家关系的协调统一;在内容上,政府权力与民众权利、公平与效率、权利与义务、利己与利他、政治自由权利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个人自由权和发展权与集体的自治权和发展权的和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