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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6日上午,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以“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伴”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社区居民、志愿者、老年人等3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中,首先通过播放图片、视频讲解发生在各地的交通事故案例,倡议大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乱穿马路,过马路走人行横道。其次针对辖区老年人和小朋友多的特点,展开了“交通标志知多少”的有奖知识竞答,许多居民表示:以前出门就看斑马线、红绿灯,根本没注意这些交通标志,原来有时候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违反了交通法律法规。
活动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工作人员将愿意参与志愿活动的居民带到区府广场红绿灯处,让他们穿上绿色马甲,佩戴志愿者袖标切身感受文明劝导员工作。体验结束后志愿者李伯伯说:“平时有急事闯红灯没什么感觉,今天看到有些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才觉得着急,生怕出现交通事故。特别是那些小朋友和老年人,反应能力慢,要是真的来不及避让可要出大麻烦,我回去一定要好好给我孙子讲讲交通安全。”
此次活动的目的旨在提示社区居民朋友出行时要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做到文明礼让,安全行车,时时绷紧交通安全弦,并教育好身边的亲朋好友。
1.1编制目的
为加快建立健全我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提高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家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基本原则
1.3.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及“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原则。
1.3.2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演练、保障和培训工作,以便快速反应,协调应对。
1.4重、特大火灾事故分类
按照我县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类型、使用性质、生产储存等情况,将重、特大火灾事故分为7类:高层建筑类火灾事故、地下建筑物类火灾事故、石油化工类火灾事故、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事故、仓储类火灾事故、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事故、其他类(主要包括古建筑、易燃密集建筑区等)火灾事故。
1.5重、特大火灾事故分级
按照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燃烧程度和燃烧对象,将重、特大火灾事故分为四级:I级火灾事故,用红色表示;II级火灾事故,用橙色表示;III级火灾事故,用黄色表示;IV级火灾事故,用蓝色表示。
1.5.1I级火灾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级火灾事故:
1.5.1.1高层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形成立体燃烧,难以控制;
1.5.1.2地下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难以控制;
1.5.1.3石油化工类火灾,装置区或容积10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储罐区的油、气储罐发生火灾,随时或已经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险情,火势难以控制;
1.5.1.4大型仓储类火灾,燃烧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火势较大,蔓延迅速,一时难以控制;
1.5.1.5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燃烧面积8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员被困或珍贵图书、档案资料、文物等贵重物资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1.6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及其他类火灾,燃烧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贵重物资及重要设施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2II级火灾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I级火灾事故:
1.5.2.1高层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8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形成立体燃烧,难以控制;
1.5.2.2地下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4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难以控制;
1.5.2.3石油化工类火灾,装置区或容积5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储罐区的油、气储罐发生火灾,随时或已经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险情,火势难以控制;
1.5.2.4大型仓储类火灾,燃烧面积800平方米以上,火势较大,蔓延迅速,一时难以控制;
1.5.2.5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燃烧面积6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员被困或珍贵图书、档案资料、文物等贵重物资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2.6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及其他类火灾,燃烧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贵重物资及重要设施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3III级火灾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II级火灾事故:
1.5.3.1高层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形成立体燃烧,难以控制;
1.5.3.2地下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难以控制;
1.5.3.3石油化工类火灾,装置区或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储罐区的油、气储罐发生火灾,引起连锁爆炸燃烧,火势难以控制;
1.5.3.4大型仓储类火灾,燃烧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火势较大,蔓延迅速,一时难以控制;
1.5.3.5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燃烧面积4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员被困或珍贵图书、档案资料、文物等贵重物资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3.6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及其他类火灾,燃烧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贵重物资及重要设施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4IV级火灾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V级火灾事故:
1.5.4.1高层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形成立体燃烧,难以控制;
1.5.4.2地下建筑类火灾,燃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火势趋于猛烈燃烧阶段,难以控制;
1.5.4.3石油化工类火灾,装置区或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储罐区的油、气储罐发生火灾,可能引起连锁爆炸燃烧,火势难以控制;
1.5.4.4大型仓储类火灾,燃烧面积400平方米以上,火势较大,蔓延迅速,一时难以控制;
1.5.4.5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燃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员被困或珍贵图书、档案资料、文物等贵重物资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1.5.4.6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及其他类火灾,燃烧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贵重物资及重要设施受到威胁,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控制;
2应急组织体系
*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县政府应急办、灭火现场指挥、各相关部门组成。
2.1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县消防大队长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对*县重、特大火灾灭火工作做出重大决策,并负责调动各有关方面的人力、物力,保障灭火物资和后勤生活物资的供应,实施统一指挥。成员单位有县公安局、安监局、城建局、卫生局、环保局、农电局、网通公司、人防办、消防大队、自来水公司等。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大队长兼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县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灭火现场指挥部和各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应急工作;接到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报告后,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负责应急队伍的日常训练和应急工作的演习;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3灭火现场指挥部
2.3.1灭火现场指挥部的组成
灭火现场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总指挥由消防大队正、副大队长担任;副总指挥消防中队正、副中队长担任。下设作战组、供水组、通信组、警戒组、后勤保障组、宣教组、政工组、火调组。
2.3.2灭火现场指挥部的职责
2.3.2.1灭火现场总(副)指挥的职责
全权负责整个火灾现场灭火工作的组织指挥,主要任务:制定单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火场情况变化,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在应急指挥部到达火场后及时通报火场情况及作战意图,听取指示并贯彻执行。
2.3.2.2作战组的职责
迅速摸清火场情况,根据灭火现场指挥部总(副)指挥的命令,组织带领各种参战力量进行灭火进攻、救人、破拆、排烟、阵地转移等灭火战斗行动,确保其顺利进行,随时将火场变化情况汇报给灭火现场指挥部总(副)指挥。
2.3.2.3供水组的职责
负责灭火战斗行动中的供水,协调市自来水总公司,保障火场供水不间断。
2.3.2.4通信组的职责
组织灭火现场指挥部与高度指挥中心及各参战部队之间的通信联络,保障火场前后方有通信畅通。
2.3.2.5警戒组的职责
划定警戒区,协调交警、治安警察确保火场警戒和附近的交通畅通。
2.3.2.6后勤保障组的职责
组织供应器材装备、灭火剂、消防车的燃料,负责消防车辆装备的维修,组织饮食、衣物的供应和医疗救护工作的开展。
2.3.2.7宣教组的职责
负责火场摄像、照相,并进行后期编排制作,根据上级指示,确定新闻会的时间、内容和发言人。
2.3.2.8政工组的职责
负责灭火战斗的政治宣传和鼓动,做好参加灭火战斗人员立功受奖工作。
2.3.2.9火调组的职责
负责火灾现场勘察及火灾原因调查。
2.4其他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2.4.1县公安局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维持现场秩序,确保火场附近交通道路的畅通,如是纵火,组织刑侦部门尽快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
2.4.2县自来水公司根据现场需要,负责对着火区域自来水管网二次加压。
2.4.3县环保局负责对现场封闭区外的空气、受到污染的水质进行常规环境监测,并对事件进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
2.4.4县农电局负责按照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对火场实施断电保障措施。
2.4.5县城建局负责城区内火灾现场泄露或着火的煤气管道实施关阀、堵漏;*奥德燃气公司负责经济开发区内火灾现场泄露或着火的煤气管道实施关阀、堵漏。
2.4.6县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化工企业制定《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响应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在发生火灾事故时,指导事故单位及时启动灭火预案,实施自救,同时,为消防等部门灭火提供各种资料和信息;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
2.4.7县卫生局负责对火灾现场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护保障。
2.4.8县网通公司负责重、特大火灾现场中应急指挥部、灭火现场指挥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通信保障。
3预防和预警
3.1信息监控
3.1.1各乡(镇)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辖区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县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受、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县消防大队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预警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预警信息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县政府。
3.2预防工作
3.2.1县消防大队负责开展全县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调查,建立县级重点单位火灾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实现数据动态管理。
各相关部门负责了解县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3.2.2各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各乡(镇)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完善各类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县消防大队负责对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的火灾预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对制定的重、特大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审核。
3.3预警分级
按照我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分级,将预警分为四级,预警颜色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IV级)、黄色(III级)、橙色(II级)、红色(I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和解除。
3.4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后,县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急采取以下措施。
3.4.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4.2开通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灭火现场指挥部及相关部门专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3.4.3立即向县政府报告重、特大火灾事故基本情况。
3.4.4采取各种应急措施,全力控制火灾的发展蔓延;转移、撒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4.5指令各种灭火救援应急状态,随时掌握并报告火灾发展变化及控制情况。
3.4.6调集灭火救援应急所需物资和装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3.5应急资料库
建立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全县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预防和监督数据库系统;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系统。
3.6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系统
建立重、特大火灾应急协调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保障系统。
4应急响应体系
4.1分组响应制
突发重、特大火灾应急工作坚持属地化处置的原则,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旅游经济区管委会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支援。
按照我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分级,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III级响应、IV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4.2应急响应程序
4.2.1县政府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
县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应急响应行动,但要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消防局报告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需要相关应急力量支援时,立即向市消防局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4.3信息抄送与处理
4.3.1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负责确认火灾事故等级的单位,确认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应当在30分钟内报告市政府和市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
4.3.2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报告方式和内容
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火灾扑救总结报告3类。初报从接警起30分钟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火灾扑救总结报告在火灾事故处置完毕后立即上报。
4.4应急处置
4.4.1处置措施
按照《*市类型事故应处置预案》组织实施。
4.4.2现场处置原则
4.4.2.1按照“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采取一切有效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4.1.2.2贯彻“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战术原则,有效采取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封堵、监护等基本战术方法,全力控制火势的发展蔓延,速战速决,消灭火灾。
4.1.2.3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灵活采取计划指挥和临场指挥的指挥形式,积极组织协调个各参战的相关单位,搞好协同作战。
4.5安全防护
4.5.1加强防护措施。参加灭火战斗的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灾害事故的火灾特点及其危险性,按要求佩带个人防护装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5.2及时设定火场警戒。对不同类型的火场,按照要求由有关部门设立相应的警戒区,尽量减少前方作战人员;对一些易燃易爆和伴随毒气(液)泄漏的火灾现场,要严格界定警戒范围,控制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并严格实行登记检查制度。
4.6应急终止
重、特大火灾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处置工作,恢复正常工作。
4.7信息
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危害和损失等有关信息,由县应急指挥部统一,对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数字公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对一般性火灾事故,应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对影响重大的火灾信息,应经县政府批准后,根据需要及时。
5应急保障
5.1资金保障
县消防大队根据突发重、特大火灾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县财政审批后执行。
5.2人员保障
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旅游经济区管委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制要求,加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其应对火灾突发事故的能力。
县消防大队要加强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生态旅游经济区的消防监督,同时,要建立一支专门的消防培训师资队伍,负责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消防组织。
5.3装备保障
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工作在充分发挥现有的灭火救援资源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硬件建设。配备火灾应急专用的通信指挥车、扑救各类火灾所需的各类举高和水罐消防车以及相应的灭火器材、救生抢险器材。
6后期处置
6.1火灾调查与评估
县政府要求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直属机构,组织公安、消防、安监、环保等有关部门,立即对火灾原因、性质、经济损失进行科学评估。
6.2恢复重建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直属机构负责恢复重建工作。乡(镇)政府、直属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进行评估,并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直属机构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7附则
7.1预案的管理与演练
7.1.1预案的监督管理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县消防大队将根据《国家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县政府批准。
7.1.2预案的演练
各重、特大火灾应急机构、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旅游经济区管委会要结合应急预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估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不断改进、补充、完善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重、特大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县应急办负责督促预案演练的落实工作。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7.2.1.1出色完成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7.2.1.2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设,实施效果显著的;
7.2.1.3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责任人,在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等方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消防大队会同县公安局制定,由县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我公司是一个煤炭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多,易燃易爆点多,重点防火部位多、人员流动频繁,火灾危险性较大。
1.1事故类型
根据印发火灾事故的原因和条件分析,可能造成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两大类:
人为因素印发的火灾事故:主要包括违反电器安装和使用安全规定,违章使用明火作业,生活用火不甚,玩火,物品违规仓储自燃,违法放火等印发的火灾事故;
自然现象印发的火灾事故:主要包括地震、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印发的火灾事故。
1.2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冬、春两季是火灾的高发季节,夜间和大风天气、气候干燥等时期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时段,重大活动的举办和重要节日也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发生后,由于报警时间的早晚、燃烧物质的特性、火灾现场的条件、灭火装备的性能等诸多因素,可能影响火灾的扑救和救援,造成火势的蔓延和扩大,印发重特大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2.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2.3保护环境优先;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重特大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分体系。
3.2组织机构和职责
3.2.1为加强对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成立处置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王海龙(矿长)
副总指挥:田王健 王园园 魏李彪 张军军 周岩
成员:保卫科、生产科、安检科、供应科、机电科、医疗小组、救护队、工会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3.2.2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是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审查现场灭火救援方案,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实施火场救援工作。
3.3成员单位职责
3.3.1生产科:负责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协调、组织、指挥各成员单位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3.3.2救护队:根据指挥部的指示,按照抢险救灾预案、程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3.3保卫科:负责按照规定的警戒区,对火灾现场的道路实行疏导和交通管制,维护火灾现场秩序。
3.3.4机电科:负责按指挥部命令进行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
3.3.5供应科:负责火灾事故现场所需灭火器、药剂、器材工具等供给工作。
3.3.6后勤保障组:负责火灾现场消防水源的供给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3.3.7医疗小组:负责火灾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
3.3.8安检科: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3.3.9工会、事故单位:做好火灾事故的善后安抚处置工作。
3.3.10办公室:负责采访、报道、宣传、引导工作,对外接受媒体采访,必要时经总指挥批准后对外进行新闻。
4预防和预警
4.1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防范性措施
4.1.1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切合单位实际的灭火应急处置预案,并严格组织实施和进行定期演练。
4.1.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装、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充分利用好现有的监控设备,做好日常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器材时刻处于完好有效状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挥作用。
4.1.3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安全防范知识,传授自防自救技能,努力提高广大员工、家属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4.14加强对重大活动举办前的现场安全检查和活动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严格活动申报制度,坚决做到预案未制定不举办、安全检查不合格不举办。
4.2预警行动
4.2.1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消防安全的隐患和问题。
4.2.2严格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以及重点区域的用火用电管理,严格动火审批制度,规范用电设备的安全使用,及时发现、纠正违规操作和违章作业行为。
4.2.3救护队时刻做好备战准备,接到火灾报警后,能立即组织力量携带灭火装备迅速赶往火场实施火灾扑救。
5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单位和现场群众要利用现场固定电话、手机及其他移动通讯向调度室报告火警。调度室在处警同时,要及时向保卫科上报火灾情况,保卫科根据火势大小和扑救情况向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汇报。
火警报警内容:(1)着火单位、场所的具体名称和详细地址;(2)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单位;(3)什么特质着火;(4)火场有无被困人员;(5)火势大小;(6)火场有无爆炸物品等。
调度室电话:4943316、4943101、8058(内部)
晋城市消防支队电话:2066600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火灾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序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
6.1.1Ⅰ级--预警
火灾发生后,不会造成火势蔓延和人员伤亡,只需要启动事故单位灭火应急救援预案,依靠辖区消防中队自身力量就能够完成灭火救援战斗任务。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按照“预警”要求,密切关注灭火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6.1.2Ⅱ级--现场应急
发生的火灾,有可能造成火势蔓延和灾情的扩大,现场有被困人员,依靠辖区消防中队自身力量无法有效控制和实施灭火工作,需要消防大队调动所有力量进行火灾扑救,按照“现场应急”要求,需要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6.1.3Ⅲ级--全体应急
火灾已形成火势的蔓延和扩大,有可能爆炸燃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立即按照“全体应急”要求,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向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和地方政府汇报请求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响应程序
6.2.1应急指挥
当消防队大队根据火势大小和火场情况,确认无法实施有效控制,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公司要立即向总公司调度中心报告。
6.2.2应急行动
(1)火灾扑救:由消防人员和公司人员组成,要按照排除险源、救人第一、先控后灭的原则同时做好转移贵重物资。
(2)安全疏散:保卫科对火灾现场的无关人员进行安全疏散。
(3)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负责对车辆进行集中调配,确保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的用车;安排好急救人员的住宿、就餐;保障应急资金及时到位,垫付、支付抢救费用。
(4)医疗救护:医疗小组有协议医院的医护人员组成。接到指挥部指令后,组织救护车及医务人员迅速赶赴指定位置,做好接受救治伤员的准备工作;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积极救治伤员,做好运送转送伤员及伤亡人员的统计记录等工作;做好尸体存放及死亡人员的物品保管登记工作;做好应急救援物品的储备工作。
(5)善后处理:工会、事故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做好伤亡、致残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6)事故调查:安检科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6.2.3扩大应急
当火场火势进一步蔓延扩大,仅靠公司自身消防救援力量或现场消防力量无法控制和扑灭,有可能造成更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报告,请求增援。
6.2.4应急恢复
应急恢复条件:火场指挥员确认火场所有明火已熄灭,再无失火危险时,方可恢复。
应急恢复程序:当灭火战斗结束后,火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火场运行全面细致的清理检查,在确定无复燃后,清点参战人员和准备,撤离火场,解除警戒。
6.2.5应急结束
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要至上而下进行讲评,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惩处责任人,恢复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教育等秩序。
6.3处置措施
6.3.1扑救油罐火灾的措施:
(1)火情侦察:在扑救油罐火灾时,应查清存油的种类、数量以及液面的高度,罐体是否变形或损坏,着火油罐对邻近油罐及建筑物的威胁程度,是否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液面流散的范围,油罐周围有无防火堤措施,罐底有无水层,是否有发生沸溢或危险,油罐上是否有灭火设备或喷淋装置是否好用,消防水源能否满足灭火、冷却的需要等。
(2)对燃烧油罐和邻近油罐进行射水冷却,是控制火势扩大、降低油罐温度和燃烧强度,保护燃烧油罐不发生变形破裂的一项重要措施。
(3)向燃烧油罐发起总攻。总攻前要备好备足必要的消防车、水、干粉,先将油罐外部燃烧扑灭,保证进攻道路通畅,必要时组织群众修筑临时护堤,防止液体扩散。
6.3.2高层建筑火灾及一般火灾扑救措施:
(1)加强第一出动力量。
(2)认真进行火情侦察,积极营救被困人员。
(3)利用内部固定消防设施、立足自救。
(4)要根据先控制、后消防的原则,灵活地适用堵截包围、内外夹攻、上下合击、重点突破的战术方法。
(5)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消防车、消防水源、排烟机、空气呼吸机、救生气垫、缓降器、防毒面具、个人防护器材、破拆工具等。
8其他
8.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认识抢险救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人员安排、应急措施、指挥系统、通信联络、保障措施等方面应做到周密安排,做到一旦发生险情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8.2明确职责,落实分工,按照方案确定地职责任务,落实并分配到本系统各岗位参战员的头上,以保障抢救现场忙不乱,处置有序。
医院火灾的应急预案全国每年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此类事故就达数万起,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并造成巨大的损失。成熟优化的火灾应急预案,训练有素的应急组织,不仅可以做到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而且可以发现预防系统的缺陷。
为了更好的认识与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突发火灾的危害程度,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从而保证全院职工的人身安全,同时又能让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不慌张,听从医院的指挥,做到安全疏散,为此制定发生火灾紧急情况安全疏散预案。
一、疏导原则
当初期火灾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有蔓延扩大趋势,应组织起火部位、起火点及上层人员进行疏散。先从起火部位、起火楼层的人员疏散, 如火势得到控制,负责人应立即下达停止疏散命令,停止疏散。
预防为主,措施得力,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患者至上,遇火不乱,减少损失,避免伤亡。
二、指挥系统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三、疏散路线
疏散命令下达后所有在楼区内需疏散人员都通过楼梯向下层向院内疏散。二楼如遇楼梯、过道被烟气所阻或污染,不得已情况下二楼人员可关紧门打开窗户等待救援。平房区所有需疏散人员一律向院内疏散。
四、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后,医护人员均有组织患者安全疏散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坚守岗位稳定患者,做好疏散准备和组织好疏散。
2、因医院属于特殊场所,除遇特殊情况外,在疏散命令下达前医护人员不得擅自组织疏散。
3、医护人员在组织患者疏散过程中,一定遵守程序、维护秩序,防止挤压和意外损伤发生。
4、医护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组织患者跳楼,应按本程序组织安全自救,安全逃生。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序做好大坝管理中心观测部驻各站观测班库房及设备仪器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各类设备仪器的安全,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快速、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损失。
1.2 编制依据
本方案依据《大坝中心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大坝中心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大坝中心重点防火部位管理规定》、《大坝中心应急管理工作办法》编制。
1.3 适用范围
大坝管理中心大坝观测部驻各站观测班库房及设备仪器火灾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1.4 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防消结合,以防为主。
1.5 大坝管理中心观测部驻各站观测班重点防火部位
1.5.1 大坝管理中心观测部驻各站观测班库房。
2 事故类型和危险性分析
2.1 事故类型
大坝管理中心观测部驻各站观测班主要火灾类型,主要库房区域火灾,具体有以下几种火灾事故方式:
2.1.1 库房照明设备火灾事故。
2.1.2 库房其他易燃物品火灾事故。
2.2 危害程度分析
2.2.1 一旦发生火灾,如果扑救不及时,将会造成库房设备损坏等重大财产损失。
2.2.2 其他易燃物品火灾,将会造成较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2.2.3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
大坝管理中心观测部驻各站观测班库房
2.2.4事故预防措施
大坝管理中心观测部驻各站观测班库房存放着各类精密的观测仪器和设备,为防止设备仪器的丢失,平时都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并放置灭火器材,这样即使是发生火灾事故,也能及时将火扑灭。
3 应急组织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
3.1.1 成立火灾救援小组
组长:大坝管理中心观测部驻各站观测班班长
成员:大坝管理中心观测部驻各站观测班班组成员
3.2 职责
3.2.1. 火灾救援小组
3.2.1.1 当发生火灾事故时,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应急抢险工作。
3.2.1.2 按规定程序向中心、部门及所在驻站发电分公司报告事故抢险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3.2.1.3 接受公安消防部门以及所在驻站各发电分公司领导现场统一指挥的原则,积极开展应急救援。
3.2.1.4 根据火灾事故的态势发展,若超出班组应急处置能力范围,可向各驻站发电分公司提出应急增援请求。
3.2.1.5组织应急响应结束后的评估总结改进工作。
3.2.1.6明确火灾部位,及时、准确到达火灾地点,准确运用灭火手段,扑救火灾,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财产损失,及时、合理组织营救灭火方式。
3.2.1.7立即组织人员对火灾区域的无关人员进行疏散,同时要保障救援行动交通畅通。
3.2.1.8发现火情后应将火灾区域进行必要的安全隔离,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火灾区域。
4 应急处置
4.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4.1.1发生火灾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利用配备的有效消防设施 进行灭火,并报告中心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各驻站有关部门,同时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报警时要说明火灾发生地点、起火的部位、火势、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
4.1.2到达火场后,现场应急处置小组,立即投入到灭火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和其他相关工作。
4.1.3在灭火过程中,要注意少用水多用灭火器,以减少仪器设备受到水侵造成损坏。
4.1.4灭火结束后,要派专人对火灾现场进行24小时监护,防止余火复燃。
4.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火灾初起阶段,立即切断电源,工作人员要利用区域内常规灭火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抢救重要仪器设备。
4.2.2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医院治疗。
4.2.3拨打“119”火灾报警电话,并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抢险。
4.2.4根据现场恢复情况,由救援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终止。
4.3事故报告流程
4.3.1发现库房火灾事故人员应立即报告中心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各驻站发电公司有关部门。
4.3.2拨打“119”消防救援电话报警。
4.3.3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任何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5 注意事项
5.1应急处置时要注意防止窒息、触电和烫伤。
5.2危险区要设好警戒线,并挂好标示牌。
5.3佩戴好防护器具。
2、指挥机构:
2.1、成立日照京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小队长:
2.2、指挥人员职责
队长:及时向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并负责对事故全盘指挥,组织人员分析,预测事故的发展和后果。
队员:服从和落实组长下达的工作任务,避免事故的扩大化。
3、事故预防:
3.1、根据作业地点实际情况,配备一定的数量的灭火器。危险区域设有壁式消防栓13个,室外消防栓11个。
3.2、开展消防教育,组织员工消防演练。
3.3、消防器材经常检查,灭火器随用随换。
4、火灾事故报告程序
调度员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时,应当首先及时报告公司消防队和通知临近的岗位人员到现场进行灭火;有人员伤亡时还需要请求日钢医院(救护车)进行支援,然后报告厂长和公司相关部门。
报告完毕,应当在事故现场适当位置设置警戒,并安排人员到最近的醒目路口接迎救护车。安排事故处理人员后,应当组织人员做好生产的恢复工作,并及时清点人数,解除警戒。
5、事故处理措施:
5.1、油脂类着火,可用干粉灭火器或消防沙灭火。
5.2、电器着火,应首先断开电源,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消防沙扑救,严禁用水浇。
5.3、原煤着火,小范围火警可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员工自行灭火,大范围火警应报告调度室和消防队,并拨打119电话报警。
一、应急救援的方式和原则。
山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方针:迅速及时地扑灭山林火灾,尽可能减少火灾损失,避免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山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原则:快速反应,及时补救,协同配合,科学指挥,重点保护,严防人员重伤和死亡。
二、应急救援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四方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下列山林火灾事故:
(一)北岭山、嘉定山、水清沟东山等主要山头公园发生的山林火灾。
(二)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山林火灾。
(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山林火灾。
(四)四方区与周边行政区交界地发生的山林火灾。
(五)山林火灾持续时间较长、过火面积超过2公顷的山林火灾。
(六)其它需要救援的山林火灾。
根据我区山林资源分布情况,全区划分二级火险区。
一级火险区:北岭山、嘉定山;水办:水清沟东山、孤山;河办:双山、大山。
二级火险区:除一级火险区外的所有市区山林,铁路、主干道、旅游干线、高速公路和河流两侧林带。
本预案山林火灾应急救援的范围针对一级火险区。
三、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设立四方区山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山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山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和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建管局、区城维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有区安监局和区政府山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区政府山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全区重大山林火灾的扑救组织指挥和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
指挥部下设9个工作小组。
1、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指挥部办公室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现场办公室和区政府山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现场办公室主要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负责掌握火场动态、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兵力。区政府山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建管局,与前线指挥部建立起有效的通信联系,保证信息传递畅通,及时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上报火情报告,同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联系调动扑火兵力。
2、扑火指挥组。由区建管局牵头,会同四方消防大队和驻区部队,组织山林扑火专业队,四方消防大队和驻区部队和群众扑火预备队,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具体负责扑火和救援方案的实施,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火场情况。
3、物资供应组。由区发改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四方交警大队和、行政执法局和火灾发生地办事处、城维公司,协调扑火人员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组织供应扑火物资、扑火人员的食品、饮用水。
4、警戒保卫组。由公安四方分局牵头,会同区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区办事处、城维公司,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及时疏散、撤离火灾现场周围群众,维护现场和周边的治安秩序及道路交通秩序。
5、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负责,根据现场人员的伤亡情况,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护。
6、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建管局和各新闻单位组成,负责火灾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
7、善后处理组。以山林火灾事故发生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以及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家属的安抚、抚恤和损失补偿等善后适宜。
8、火灾调查组。由公安四方分局牵头,区建管局及火灾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城维总公司参加,负责对起火原因和火灾损失调查。
四、应急救援队伍及演练。
(一)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共分三个梯队,山林扑火专业队,四方消防大队和驻区部队,群众扑火预备队。
1、第一梯队,由街道办事处、城维总公司的山林扑火专业队组成。队员数量按每千亩山林1人的标准配备。扑火专业队要配备必要灭火、交通和通讯工具,风力灭火机要达到每千亩山林2台的标准。要建立一只10人以上的山林扑火专业队伍。山林扑火专业队由区山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
2、第二梯队,由四方消防大队和驻区部队组成。四方消防大队和驻区部队在防火期内要指定专人负责山林火灾事故的救援,要分别成立一直200人和100人的山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装备必要的救援设备,以应对突发性山林火灾,并将编组情况报告区政府山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作为扑救火灾的应急队伍统一指挥。
3、第三梯队,由群众扑火预备队组成。一级火险所在街道办事处、城维总公司和其他万亩以上山林的林场,在防火期内必须组建一支100人以上的群众扑火预备队,作为扑救山林火灾的第三梯队,以应对突发性山林火灾。
(二)扑火演练。各个山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梯队,每年要定期组织扑火救援演练和自救自防训练。各山林扑火专业队,每年放火期到来以前,必须进行1次集中培训和实战演戏;四方消防大队和驻区部队要把扑救山林火灾作为平时训练的课目之一,每年防火期内,进行必要的防火训练,熟悉掌握扑火机具的使用方法以及扑救山林火灾的一般常识;群众扑火预备队,每年防火期内,要进行必要的防火训练,熟悉掌握扑救山林火灾的一般常识。
五、应急求援物资和通信联络
(一)区城维总公司负责,配备风力灭火机5台,铁锨100把,扫帚100把;水清沟办事处风力灭火机3台,铁锨20把,扫帚20把;河西办事处风力灭火机3台,铁锨20把,扫帚20把。各级山林防火物资储备库都要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装备,保证现役设施完好率达到100%。
(二)四方消防大队和驻区部队紧急出动人员时,所需扑火工具由区和火灾发生地的区山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决,交通、通讯、救援设备和防护设备自行解决。
(三)区发改局负责扑火人员所需食品和饮用水供应,保证500人1天的食用和饮用量。
(四)区财政局根据建管局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有关损耗物资补充,负责筹集扑火所需的资金。
(五)区山林防火指挥部积极协调,确保救援现场的通讯畅通。办事处、城维总公司要组建山林防火无线通讯网,在扑救山林火灾时,保证实施全方位不间断通信联络。
六、山林火灾事故报告
山林火灾发生后,火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城维总公司干部职工应立即组织扑火预备队和山林扑火专业队进行扑救,同时向区政府山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区政府山林防火指挥部就近组织山林扑火队伍进行支援,同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值班室等有关部门,并根据火势发展情况,向市政府山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七、山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
山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凡在本区范围内发生的山林火灾,按行政区域,由有关街道办事处、城维公司山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扑救。发生重大山林火灾事故,区山林火灾事故应及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对山林火灾特大事故实施救援。
(一)区山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根据火灾情况和应急救援的需要,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如总指挥外出,按照副总指挥的排序,由副总指挥临时代行总指挥的职责。一旦启动本预案,立即按本预案开展工作。
一、目的
制定防火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火情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机修厂房各个岗位人员。
三、机修车间防火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及职责
1、机修车间防火应急救援小组主要成员:
组长:张永会
副组长:李昌田 韩志红
主要成员:任福利 郭中杰 梁银
2、主要工作职责
1)组长:张永会
组长职责:
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布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决定突发火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负责机修间火情事件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救援任务的分配和人员的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救援物资,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行动。
副组长:李昌田 韩志红
副组长职责:
负责具体成员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组长布署的各项任务;
根据事件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在火情现场指挥应急处理救援行动,力求把事件消灭在初始状态;
指挥事件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并保证救援人员的安全;
把事件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救援事项向总指挥报告;
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件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负责事件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主要成员:任福利 郭中杰 梁银
主要成员职责:
根据上级指示,对现场火情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事件后对火情现场进行清理工作。
四、机修厂房应急救援响应程序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
应急救援预案汇报程序
发现火灾险情后,应立即按照以上程序进行操作,如遇紧急情况,发现火情的人员可直接向矿山公司总经理汇报,并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现场火灾抢救。
五、机修厂房重点防火部位、危险情况及预防应急措施
1、机修厂房重点防火部位及危险情况
机修车间钳工班易发生火灾事故的重点部位有机修厂房、电气焊场所、机械设备场所等。因不规范操作造成电气设备着火和电气设备线路年久失修漏电造成的火灾,另外可燃物的不安全管理造成的火灾,这些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方面。为此,加强对可燃物物品的管理,熟练并正确掌握安全用电操作知识是有效防止火灾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利益的根本措施。
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
2)做好班组成员的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管理。班组配备适宜人力、物力资源,保证易燃物品的正常使用。
3)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时刻做好防火、灭火准备。
易燃物品的储存
4)易燃物品(油脂、油漆、氧气、乙炔)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并设专人管理。仓库内应当配备消防设施,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仓库要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物品之间通道要保证安全距离。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的物品应当在阴凉通风的地方存放,氧气、乙炔不得在同一仓库内存放。
易燃物品的运输装卸
5)在装卸(油脂、油漆、氧气、乙炔)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
6)在装卸氧气、乙炔瓶时,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易燃物品的使用管理
使用氧气、乙炔作业时,应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使用者必须持证上岗。气焊作业时,氧气、乙炔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离火源距离不小于10米,乙炔瓶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曝晒倒立。
7)保证电焊机的漏电保护装置有效,焊接时必须加防护措施,检查氧气和乙炔压力表等配套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解决。
8)认真落实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班组各种消防器具应登记造册,并注明配备数量、摆放地点、检修日期、承包人、主要使用场所等内容,加强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9)办公室及机修间用电设备的管理
加强各种用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力度,机修厂房安装和维修用电车床必须由专门人员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用电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用电设备及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办公室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火灾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组长立即组织自救队伍,若事态严重,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事故发生时,在安全地带的施工人员可适当通过手机向工作人员传递火灾发生信息和位置。
疏通事发现场道路,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在救援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在采取急救措施。
切断电源、可燃物、腐蚀物、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组长为紧急事务联络员,负责紧急事件的联络工作。
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组长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措施。
六、机修厂房人员紧急疏散撤离路线和救援预案
紧急疏散撤离路线
从火灾发生现场撤离到空旷地区,如机修厂房发生火灾撤离到外面的空旷区域,机械设备和电焊机着火则远离它们到安全区域。
救援预案
火灾紧急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小组分为三个部分进行:
消防组:由组长领导的消防队在第一时间赶到火灾事故现场,同时通知保卫部。使用消防器材扑灭可以扑灭的火险,若火势蔓延则立刻报警。
疏散组:负责所有消防通道的畅通,并切断电源,隔离可燃物,指挥员工安全有序的撤离。
救援组: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应急处理,负责联络消防和医疗急救中心,做好消防和急救车辆的引导工作。
七、本预案要求
xxxx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我作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对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和火灾事故,对本单位消防工作情况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做到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持续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
四、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依法实行“三同时”。
五、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完成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任务,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六、依法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七、依法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九、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制定应急预案。
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十一、定期组织本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隐患,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生产安全和火灾事故。
十二、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和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摘要)》和河北省冀政办[XX]2号通知精神要求。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或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火灾事故的,接受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法律刑事责任。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