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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严格落实。制定了《xx区住房和建设局201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x住建【2016】x号文通知我区各施工企业,要求各施工企业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专门制定《深圳市xx区住房和建设局燃气行业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各瓶装燃气储备站、供应站、服务点严格实施。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1.“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发出《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手册》160册,悬挂安全标语挂幅共85条,宣传挂图100幅,微信手机信息430条。2. 结合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通过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指导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黑板报网络等方式,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标准,严格落实我区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机制。3.要求各燃气企业紧密结合消防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夏季防火宣传教育培训。一是要紧密结合夏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学习掌握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主的宣传教育,规范安全用火用电行为。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编印一批消防宣传资料,发放到用户手中,切实提高用户的防火警惕性。三是开展针对夏季防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6月13日,我局参加东门文化广场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并联合燃气企业,开展现场安全宣传、现场咨询服务等工作;6月7日,组织辖区内各燃气企业在深圳市燕山燕鹏石油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开展消防应急实兵演练;6月24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桂园街道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有奖竞猜、游戏体验、派发手册等方式提供居民的安全用气常识。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是在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局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等事故为重点,于6月2日-6月23日,对我区48个建设规模较大的报建项目开展了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中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停工通知书1份,省动态扣分通知书2份。目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已严格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二是对辖区各瓶装燃气储备站、供应站、服务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辖区各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通过企业自查、主管部门督查的方式,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督现场整改和立即下发《燃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持xx区燃气行业的安全稳定形势。在要求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我局采取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xx区住房和建设局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彭龙副局长带队,燃气管理大队和xx区辖区各燃气企业为成员,对辖区内燃气企业消防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各燃气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防雷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养以及日常检查记录;检查了各燃气企业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了各燃气企业制定应急预案以及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情况;四是检查了乱拉乱接的用电现象,加强对服务点电动车辆充电设备的管理;五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我局同各燃气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演练活动。三是开展物业管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6月,我局会同街道办事处,抽查了辖区10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检查等内容为重点,推进安全巡查规范化,建立季度执法检查制度,落实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等;特别是指导各物管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和备案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此次检查共开出一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抄送区安监局、分管领导、街道办事处及市物业管理协会,提醒相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跟进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我局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
(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知识进工地活动。我局已将近期下发的安全管理法规、规范、通知及时传达给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广泛宣传讲解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大力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以取得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二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各施工单位已按要求组织一线作业人员认真学习,并观看相关警示教育片、结合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降低各类安全事故。并按要求在施工现场悬挂安全标语、挂幅共85条,各项目自制安全月板报44幅。三是开展观摩交流活动。组织监管中心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于6月2 日参加2016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活动参观了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鹏瑞深圳湾壹号广场7#塔楼(南地块三期)”项目。通过这次活动,增强了监管中心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一是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已按要求于“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识灾、辨灾、防灾、逃宰、避灾和自救、互救、共救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全区在建项目共开展演练45场。二是督促各燃气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一系列的燃气行业应急演练。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检查了各燃气企业制定应急预案以及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情况;同各燃气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演练活动。
(六)加大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力度。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工人的安全教育、“平安卡”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明显的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全区在建项目共开展工人培训65场次。二是督促各燃气企业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应急知识和应急技能。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 全力推进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为全面提高建筑工地安全防护标准化水平,全力推行《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实体标准化指南图集》。我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施工企业加强安全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不断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实现信息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施工现场每一部位、每一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专人负责跟踪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检查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杜绝燃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促进燃气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平安建设为目标,按照注重宣传、预防为主、整防结合、查治隐患、遏制事故、强化基础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长效机制,不断规范燃气市场行为,强化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加大安全隐患整改,有效遏制安全事故,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工作重点
(一)规范燃气工程建设管理
一是加强城镇燃气设施报建审批管理。将燃气设施设计、报建纳入业务主管部门前期审查范围,严格按照住建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对不符合燃气规划、设计不合理的燃气设施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在燃气设施设计建设过程中,加大先进安全保护设施、施工工艺的使用推广力度;按照《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从严把握燃气经营企业尤其是罐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准入条件,力求压缩数量、提高质量。(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消防大队,各燃气企业)
二是强化燃气工程建设过程监管。提高燃气工程各环节安全监管的市场准入门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必须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质量和安全责任;严格遵守住建部《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等规章,严把管材质量关,严格按照施工工艺组织施工;在燃气管道安装后,严格按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确保工程质量。(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燃气企业)
三是严格组织燃气工程竣工验收。燃气工程建设完工后,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认真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的燃气工程不得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消防大队,各燃气企业)
(二)强化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媒体专题宣传,精心制作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片,在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并刻录光盘发至各村(居),定期组织居民观看学习;在相关媒体开设专栏,普及燃气安全知识。要深入开展文字书面宣传,结合供气和季节特点编辑制作《致用气居民的一封信》、温馨提示、宣传海报、用户手册等安全生产资料,逐一向广大用户发放,并在社区宣传栏张贴;要印制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须知,及时向每个用户发放。要深入开展社区巡回宣讲,成立专门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宣传教育员;充分发挥村(居)社区服务中心和居民学校的作用,定期邀请燃气安全宣传员进行教育讲座;要注重加强回迁小区、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空巢老人等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农村集市集中宣讲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农村居民普及天然气、液化气安全使用知识;各学校每月要在学生安全教育课程中安排不低于一个课时的燃气安全教育教学内容,培养青少年安全用气意识,提高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教育局、电视台,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
二是加强燃气使用检查。按照市建委《户内燃气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及户外管线安全巡查规定》,积极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要定期进行集中专项检查,各燃气企业每半年组织一次居民家庭入户安全检查,每三个月组织一次对工商业用户集中专项安全检查,并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定期组织复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罐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日常入户检查,通过组织专门入户检查或利用查表时机逐户检查,重点检查胶管、管道阀门、燃气灶具使用状态及有无擅自拆、改、装燃气设施和违反安全规定安装使用燃气器具等违规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通报村(居)委会(物业),共同督促整改;对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并拒绝整改的,燃气企业经报请燃气主管部门同意,对该用户所处的整条燃气立管进行停气,并由燃气主管部门按照《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罐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要对瓶装液化气用量较大的生产经营用户进行登记造册,主管部门和经营企业要定期入户进行安全用气检查。要加强高危设施重点巡查,强化对过路燃气管道、老旧铸铁管道、阀门井、挤压燃气管道地段、市政、绿化施工地段等高危设施燃气管线的巡查力度,确保燃气管网运行安全;要强化对瓶组间的安全检查,重点是安全隔离设施、警示标语、消防设施、通风散气设施、泄漏报警设施和报警远传设施的巡查,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危险性较大地带和设施每周巡查,高度危险地带和设施要坚持每日巡查,形成巡检记录并妥善保存。要积极开展有奖举报活动,鼓励群众对燃气隐患点、泄漏点进行举报,若举报属实,隐患有效排除后,燃气企业要对举报人进行物质奖励。(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安监局、工商分局、消防大队,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
三是加强燃气燃烧器具市场监管。要加大对燃气器具市场秩序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相关企业和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假冒伪劣的燃气燃烧器具产品,坚决打击无照经营燃气燃烧器具行为,从源头上杜绝燃气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工商分局)
(三)强化燃气设施升级改造和风险管理
一是积极开展老旧燃气管道改造升级。认真做好灰口铸铁老旧燃气管道地域分布情况和管道长度统计,根据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和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科学制定老旧燃气管道改造计划,报燃气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组织实施,争取2013年底前完成区范围内灰口铸铁燃气管道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二是积极推进瓶组间改造。全面掌握瓶组间具体分布情况和燃气供应范围,科学制定瓶组间改造计划,报燃气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积极有序推进改造工作,争取2013年底前将区范围内的瓶组间改造成管道天然气。在完成改造前,要确保瓶组间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三是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加大对违章占压燃气管道的清理力度,依法对违章占压燃气管道、燃气设施的建(构)筑物进行清理和拆除,杜绝因违章占压燃气管线引发的恶性事故。加强城市管理,防止出现新的压占燃气管道现象。市区市政、园林等各类土方开挖施工前,施工单位须提前与燃气企业充分协调沟通,确保燃气管道安全。对在居民用户燃气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燃气企业、镇(街道)和相关村(居)委会(物业)要共同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区住建局、城管办、市政筹建组、园林筹建组,各镇、街道)
四是严格规范罐装液化气企业经营行为。强化对罐装液化气企业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其完善安全设施、规范经营行为。对安全生产管理不达标的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气化站要坚决予以取缔关停。按照属地化、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防控和取缔流动倒罐式液化气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安监局、城管办、工商分局、消防大队,各镇、街道)
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住建局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做好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考核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各燃气企业是燃气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增加安全投入,落实安全措施,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镇(街道)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切实抓好居民燃气安全宣传教育,与燃气企业共同做好燃气安全检查和隐患联合整改,确保辖区燃气使用安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燃气安全责任,抓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形成燃气安全工作合力。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4月10日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区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力做好当前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下面我就如何做好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家、省、市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分别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着眼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和长远发展,认真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全力做好当前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各乡、街道和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时刻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放在心上,抓在手中。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形势,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具体责任,按照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细致的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是要下大力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4月9日青海西宁市大型商场纺织品大楼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人死亡,4人重伤,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区一些人员密集场所仍存在着制度不健全,日常管理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应急措施有漏洞等突出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区公安消防、文教、卫生、商务、质监、市场管理、工商、工信等部门,要以防止重大火灾事故和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为重点,按照各自职责,对各类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学校、幼儿园、医院、歌厅、影院、网吧、图书馆、银行、保险、通信等人员密集场所逐一进行排查,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措施,保持消防器材良好状态和应急通道的畅通;特别是对用电设施、电梯、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和进行焊接、明火作业等部位环节,要进行重点排查,并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盯防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管控。二是要强化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监控。近年来,我区几乎每年都发生建筑施工亡人事故。今年春节至今我区已连续发生了几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由于处理比较及时没有造成大的社会影响,但是我们大家要充分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二季度正是建筑施工的黄金期各工地都在加紧施工。因此各乡(街道)、保定工业园区和区住建局,要对所有施工项目逐一进行排查,做到“没有合法手续不准开工、没有施工资质不准参与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和施工人员没进行安全培训的严禁上岗作业”;要认真组织开展防坍塌、防坠落、防起重机械、防爆破作业事故等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各类坍塌、坠落和爆破亡人事故的发生;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控,严格落实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确保每一个施工环节的安全。三要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区安监、公安、质监、工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动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强化对各类危险源点的管控,强化对焊接、爆破、动火、吊装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现场监控,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
按省、市、区要求到今年3月底,全区所有8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都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完成新一轮承诺书的签订工作。但目前还有的乡(街道)、部门仍未安要求上报企业名单。在此我强调一下,有关信息上报问题将作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月考评、季奖励的重要内容,希望各乡(街道)引起重视。根据省安委办通知,4月18日至30日,省安委会将组织对11个设区市承诺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市安委会从4月20日开始,将采取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包的形式,对各县(市、区)承诺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导检查结束后,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区安委办和各乡(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作好迎检准备,要对承诺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回头看”,结合隐患排查活动,对所有企事业单位承诺制度建设情况逐一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环节符合省、市、区规定动作要求。4月下旬至5月上旬,区安委办也要在全区组织开展一次承诺书签订专项督导检查活动,确保做到应签尽签,100%覆盖,100%备案。各乡、街道,区文教局、区卫生局、区安全监管局要于4月17日前各抓出2家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示范单位,以迎接省市专项督查。
四、大力推进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实现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事业单位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的必由之路。要在今年年底以前,全区高危行业企业标准化、规范化达标率要达到20%以上,一般行业企业标准化、规范化达标率要达到15%以上。各乡(街道)和有直属、直管企事业单位的区直部门,要按照《北市区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数量,尽快确定企业名单,制定周密计划,逐一明确具体责任部门,搞好培育帮扶,确保如期完成任务。4月20日前,将今年开展标准化、规范化达标的企事业单位名单上报区安委办备案,并明确具体帮扶指导的部门和人员,尽快展开工作。凡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的要在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完不成当年任务的要取消评先资格。
五、抓好国务院〔2019〕23号等重要文件的再学习再培训工作。
根据省市安委会部署,区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对国发[2019]23号文件再学习再培训的通知》,各乡(街道)、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2019〕23号、省两办〔2019〕30号、保办〔2019〕1号和保字〔2019〕4号等文件,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要按《通知》要求成立以主管副职为组长的专项培训领导机构,专门负责学习培训工作。二要在每月5日前向区安委办上报专项培训工作情况。三要强化对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将国务院〔2019〕23号、省两办〔2019〕30号、保办〔2019〕1号和“市安全生产22条”等文件发放到所有企事业单位,将相关内容列入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培训内容,督促企事业单位传达到一线从业人员。四是要突出抓好上述文件精神在企业的落实,督促所有企业针对文件中提出的新规定、新要求,组织对安全生产“三项制度”进行认真修订,在6月底前制定出具体落实计划和保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六、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企业安全副职和安全管理机构、队伍建设,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提高企业自我安全管理水平,必须要有一支过硬的安全管理队伍来保障。今年,要下大力解决企业安全副职、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问题,所有企业都要严格按照“市安全生产22条”的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副职和安全管理人员,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企业,6月底前必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凡应该建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企业,必须设置直属于企业最高层管理的专门机构,不得与其他管理机构合并设置;安全副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提高他们的实际管理能力,做到能抓会管。企业要按照市两办〔2019〕1号文件的规定,为安全副职、安全管理人员增发安全生产岗位津贴,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持安全副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要开展安全管理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给予一定鼓励;对缺少合格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可由区安监部门向企业推荐或组织公开招选毕业生,并培训合格后上岗。
七、严格落实精细化监管措施
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在4月20日前,按照市两办〔2019〕1号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所有8人以上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进行调整,重新建立安全监管台帐,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区安委办备案;二是6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专项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和范围,制定或完善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范化实施手册”,推动日常监管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三是要按照“一会一卡”、“三定一表”制度的要求,及时召开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例会,发放安全提示指导卡,防止出现“中阻梗”和盲区死角,并按规定的频次、范围、内容和数量,搞好隐患排查督导检查活动;四是要强化隐患整改,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指定专人跟踪督办,及时进行复查。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区安委办,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八、认真抓好应急管理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爱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5月20日至6月30日
四、全街道活动安排
(一)营造氛围
各村、各社区、各企业利用宣传条幅、宣传刊板、主题宣传画、张贴标语口号、宣传车等各种宣传载体和形式,在公路、街道两侧和商场、广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使宣传活动收到社会实效。
(二)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6月3日至9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通过举办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事故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三)举办安全文化周活动
6月10日至16日,结合实际开展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活动,组织观看《气瓶使用安全技术》、《触电事故案例》等安全教育影片,学唱、传唱歌曲《生命守护神》,完善或增设“安全宣传一条街”等。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在6月17日至23日第三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和及大型商场、学校、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演练观摩活动。
(五)开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活动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学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和职业病防治、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六)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
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和“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在全街道工矿商贸、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渔业生产、建筑施工、燃气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广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资金投入,扩大隐患排查治理覆盖面,集中整治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
(七)在全街道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活动
各单位、相关部门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开展一次安全全员培训,重点加强对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特别是新入厂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对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企业活动安排
各企业除参加全街道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要结合企业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政府260号令,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照规定内容,逐项查漏补缺,确保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职工深入分析本企业或本行业的事故案例,全面查找事故原因,举一反三,排查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教育职工警钟长鸣、引以为戒,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达到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创建活动。通过班前会、演讲比赛、岗位技能比武等形式,争创优秀班组,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工作交流,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四)开展“反三违”活动。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的“反三违”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主保安自觉性。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了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相关事宜,各下属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在工作中,一是制定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方案,明确了活动主题、时间、内容、目标要求,并下发至各镇(街道)、各下属单位;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镇(街道)、各下属单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无事故发生;三是结合实际,把火灾防控工作逐级分解落实到民政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岗位,落实到每一位职工,逐级抓好落实,确保了安全责任的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
二、扎实开展,确保稳定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安排专题学习,持续加深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认识,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深入系统学习贯彻。利用日常检查、组织培训、召开会议等形式,深入基层宣讲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针对各自业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及其服务对象特点,以多种方式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向民政服务对象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推动建立群防群治的安全管理防线。同时,结合学习宣传活动,经常性、系统性地开展消防事故警示教育,营造消防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级消防安全会议、文件精神和典型案例通报、消防安全培训等方式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围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此期间,针对今冬明春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围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在全市民政系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重点排查了服务对象密集的福利院、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五保集中居住点的安全隐患。督促各单位做好防火、触电、漏电、乱拉乱接、电热器具起火、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食物中毒、燃气泄漏等事故防范,增添消防设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重点排查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保障隐患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杜绝各类特殊群体因保障不到位而发生极端事件。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无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防火措施到位;机械设备、安全用电和用火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检修,安全警示标志醒目;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值班门卫记录完善。有效推动了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运行、维护、完善的良性循环。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架构,不断夯实社区民防工作的基础
长期以来,街道党工委始终把社区民防工作放在街道整体工作一盘棋中通盘考虑,集聚力量,整体推进。将社区民防工作列入社区建设考核内容,每年定期听取民防工作汇报,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实行季度例会、半年考核和年底总结。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为总指挥,城管主任、人武部领导和党工委副书记为副总指挥,相关科所长和专干为成员的街道民事防护指挥部,下设指挥协调、疏散掩蔽与防护、消除空袭和灾害后果、物质保障、车辆运输、维护治安和动员支前7个指挥组,每个指挥组设正、副组长各1人。战时平时指挥程序、战时人口疏散、战时人员掩蔽、消除空袭后果、平时防灾等都得到具体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对民防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街道、社区由专人负责,各支队伍人员大多由机关干部组成,并在组训时间上予以保证,每年用于民防工作的经费都达到万元以上。去年年初,街道又投入1.3万元,为应急抢险队和消防队装备了服装、各种工具等。街道还为指挥室配置了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器材,为通信情报室配置了计算机、传真机、电话交换机和报警器材等。6个社区居委会分别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居委会综治干部任队长、物业职工和社区居民任成员的社区民防志愿者队伍,分抢险、巡防、医疗、消防四个工作组,具体承担应急预警、抢险、医疗救护、消防等应急任务,包括以城管和行政后勤人员为主组成近13人的抢险抢修队伍,以司法、片警和物业保安为主组成的26人的治安消防队伍,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为主组成的14人的医疗救护队伍,从而构建了相对完善的社区民防组织及应急队伍体系。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广泛稳定的人员队伍为社区民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章立制,拟制应急预案,规范完善社区民防工作的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民防预案,是民防工作规范运作的基础。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街道民事防护预案》、《街道民事防护保障方案》等,并制定了社区民防志愿者活动制度、值班预警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民防演练制度等,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民防建设工作机制。在制定预案过程中,我们坚持既体现上级要求,又结合社区实际,抓好预案细化,实现可行性、操作性和规范性的统一。比如,我们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就建立了包括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火灾消防等13项具体应急预案。我们还建立起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通报制度。加强与主管部门联系,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要求;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为居民提供灾情信息,督促居民做好防灾工作。各社区能够根据上级预警预报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地点做出灾情预警,并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上报灾害信息、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民的需求。各项制度和工作预案的建立,保证了整个灾情处理流程的有条不紊,提高了社区民防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
三、发动群众,加强宣传教育,大力营造社区民防工作的氛围
社区民防工作应以不断满足居民安全需求、鼓励市民追求安全文化、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宗旨,因此,我们注意寻找社区民防与生活和工作的结合点,注重发动群众,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社区民防工作的普及性。一是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社区艺术团、秧歌队、锣鼓队等文体活动队伍,组织他们自编、自导、自演节目,向市民宣传民防知识。充分利用板报、标语、书画展、分发宣传资料以及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出简报等形式,对社区民防工作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加以宣传和推广,增强社区和居民群众对民防宣传工作的认同感、向心力。每年在《防空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的一周内,街道民防办都要对市民开展民防知识宣传活动,每年夏季街道民防办都举办一次以民防内容为主题的大型乘凉晚会,通过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形式来提高市民对民防工作的认识和对减灾救灾的重视。多年以来,电视台、电台、大报和晚报等多家媒体先后对我街道民防工作的报道达到近20件次。二是拓宽渠道深化教育。坚持民防教育社会化,将防灾教育渗透到社会生活中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系统,坚持政、校、企、社四结合,实施全方位的减灾教育宣传。在望海社区建立民防教育基地,制定和完善相关教育计划和教育制度,坚持做到每周组织一次社区干部学习民防知识、每月组织一次社区居民学习活动,并对辖区内的望海小学的学生经常性地开展民防知识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有的放矢开展培训。对社区干部、民防志愿者队伍开展防灾减灾组织指挥知识培训,确保社区指挥员懂组织能指挥;通过民防教育基地对社区居民进行防灾减灾知识的培训,构建家庭防灾减灾单元;区防办也不定期地委派各类专业人员深入到学校、社区、企业、宾馆,根据不同对象举办了培训班,大力宣传民防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和提高了社区群众的民防意识和安全自救保护意识,受到了辖区单位和居民的欢迎。
四、设计载体,强化应急演练,切实增强社区民防工作的实效
一、现阶段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情况
市政中心负责城区博济、侨润、狮子楼三个办事处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自2017年县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开始启动以来, 2017年改造气代煤525户,电代煤1921户,合计2446户;2018年改造气代煤675户,电代煤3818户,合计4493户;2019年气代煤401户,电代煤7876户,合计8277户。2017-2019年三年气代煤合计1601户,电代煤合计13615户,总计82个村庄15216户。
在项目建设上,我们坚持“倒排工期、平行作业、压茬推进”,完善制定具体改造台账,确定施工队伍后,加班加点实施设备安装和线路改造。并每村安排驻村盯包小组,由街道办事处和市政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始终确保有3-5人驻村现场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涉及多部门联合办理的问题,及时召开现场协调会,坚持特事特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了各项工作均按照时间节点来推进。同时,为保证工程质量,所有线路改造和采暖设备的安装,均由具有专业资质的队伍施工,并抽调县市政中心和供电、燃气公司专业人员现场指导,所有采暖设备均安装在安全区域,确保每个细个都规范化安装,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在运行管理上,一是不断完善安全监管制度,确定了安全网格员监管机制,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专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担任网格员,每村配有1-2人安全员,负责所辖区域内燃气安全使用的监管检查。二是积极督导天然气企业制定了气源保障供应应急预案和压非保民保供方案,进行了燃气工程应急抢险演练,定期对村干部、安全员、群众用户进行了安全宣讲培训,利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进行了燃气安全专题播出,在社区、村庄、街道悬挂燃气安全教育条幅、发放了明白纸,逐户张贴了燃气安全操作彩页。三是组织开展冬季清洁取暖“进村庄、进社区、进家庭”集中宣传活动,由供电、燃气和设备供应商专业人员,对用电、用气、设备操作等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现场演示操作流程,悉心告知燃气安全使用注意事项、隐患和泄露处置方法。同时,建立健全服务管理机制,要求设备供应商在我县设立产品售后服务点,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保障第一时间到达用户家中进行维护、维修。
在补助资金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及《阳谷县冬季清洁取暖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建设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煤改电”户均6500元,“煤改气”户均5000元;运行费用补贴标准为户均1000元/年,连补3年。其中建设费用补贴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企业,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完工支付工程款的30%,第一个取暖季结束后支付工程款的40%,第二个取暖季结束后付清剩余款项。运行费用补贴,每年分两次支付,春节前已支付给博济、侨润、狮子楼三个办事处2017、2018年度的运行补贴共计346.95万元,待取暖季结束后,剩余部分的补贴经专营企业核实后按规定进行发放。
二、居民取暖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改造用户安全意识淡薄。参与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都是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底,安全意识薄弱,对电气取暖设备的正确使用、保养知之甚少,甚至不理解取消使用第二火源的安全措施,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危险,亟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二)取暖配套设施建设亟需加强。目前,我县清洁取暖改造主要是“电代煤”和“气代煤”,城乡电力、燃气基础设施建设与清洁取暖发展趋势相比,已经严重滞后,造成电气消费远高于散煤取暖。
(三)群众认可度较低。农村地区群众受生活习惯和使用成本等因素影响,对参与清洁取暖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清洁取暖运行补贴1000元的标准低于实际运行费用,导致老百姓不愿意改,或者改造了不舍的用,导致了开机率的降低。
三、下一步意见建议
(一)将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在今后的监管中,我们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以村庄为单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用户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通过集中授课、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现场演示等形式,让老百姓记住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并经常性的邀请老百姓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步伐。一是加快完善城乡电、气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清洁能源供应范围,为城区和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替代打下基础。二是推广农村住房节能改造,提高居民取暖能源利用效率,引导更换使用高效环保炉具。三是依法管理,提升民用取暖散煤质量,严格落实煤炭质量标准,加强销售环节监管,从源头阻断劣质煤流通渠道,大力推广优质煤使用。
一、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法制化进程
1.加大调查研究工作力度,研究探索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新途径。把践行科学发展观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相结合,以科学的方法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学校、学生在伤害事故中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积极配合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的《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
二、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着力建设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2.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师生的参与意识。大力推广省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先进集体和首批“市中小学平安和谐校园”的创建经验,引导学校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创建工作要求,深刻领会“平安和谐校园”内涵,将平安、和谐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落脚点,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落实到校园管理的各个环节,提高学校创建工作质量。
3.继续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工作。按照《省中小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方案》的评估标准及要求,结合创建工作实际情况,年终评选第二批“区中小学平安和谐校园”及首批“区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并推选市中小学平安和谐校园。
三、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切实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4.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增强自救自护能力。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措施,建立安全预警机制,修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的编制与预案相配套的操作手册,使应急预案更加具体、规范、体现可操作性。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师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
5.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进一步拓宽安全培训的覆盖面,大力实施全员安全素质培训工程,利用各种方式,将党和政府在安全工作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政策措施,传达贯彻到基层,强化师生安全意识。上半年组织一次学校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要扎扎实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阵地作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
四、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三项建设”,积极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6.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管理队伍“三项建设”,努力实现学校安全工作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有新突破,提高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安全管理队伍。
7.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继续深化“平安畅通校园”工作,坚持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对校园周边环境中突出问题、多发事件要建立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1+4”联合管理机制,紧紧依靠公安、城管、交警、街道等部门,对校园周边存在的不法摊点、占道经营、非法网吧、录像厅、歌舞厅、电子游戏室、黑校车、交通秩序等进行综合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继续开展好警校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加强与辖区派出所及学校所属街道社区的联系沟通,帮助解决一些涉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整治的实际问题。
8.积极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适时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学生宿舍、食堂、微机室、图书馆、会议室、实验室等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或杜绝交通、溺水、火灾、拥挤踩踏、食物中毒、燃气中毒、危化品、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9.做好中小学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实验室“三废”(废气、废液、废渣)等污染物,详细登记实验仪器及试剂使用情况,涉及安全问题的试剂实行专人管理,对过期危险化学用品要按照规定做好清理报废工作。
10.积极开展反主题教育活动。要在广大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中,继续深入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为主题的反警示教育活动,配合市教育局做好反调研活动。
五、进一步完善教育风险管理机制,积极推动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开展
11.监督、指导相关保险机构做好校方责任险和学平险的理赔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及家长利益。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和学平险的重大意义,增强学校及家长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积极参加投保,努力营造安全教育与责任保险相结合的良好氛围。
六、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及信息报告制度
12.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专门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按照安全网格化管理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职责,注重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加强管理和检查督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刚才,何其荣同志全面回顾了2014年度全县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对今年的民政工作作了详细安排,我完全同意。下面,就民政工作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我讲两点意见。
2014年,我县民政工作在省、市民政部门关心指导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双拥及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管理和为民服务等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在巩固基层民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作用。
在充分肯定2014年民政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对民政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能忽视。一是我县经济欠发达,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民生保障压力较大,新扶贫标准的出台,使得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压力进一步增大。二是救济救助物资筹措渠道单一、物资缺乏,与救济需求不相适应,救济物资管理、发放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救灾救助和低保工作运作程序还不够规范。四是殡葬改革徘徊不前,甚至有回落和反弹现象。
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结合新的发展阶段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要着力抓好社会救助工作。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低保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民救助为主体,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慈善救助为补充的综合救助体系,提高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三孤”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一要认真做好低保“减量提标”工作。要准确把握“双线合一”的工作内涵,把低保“减量提标”作为解决困难群众生活的重要手段,切实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要卓有成效地开展精准扶贫,让有劳动能力的群众尽早摆脱贫困,退出低保行列,走上小康之路。二要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针对我县农村敬老院管理存在的空置床位较多,管理服务质量水平不高,集中供养比例较小,现有入住情况十分落后等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院办经济,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努力把敬老院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三要不断强化应急保障能力。近年来,我县自然灾害频发,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产生活作为减灾救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完善县、乡、村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减灾救灾组织指挥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灾害救助应急反应能力和保障能力。四要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综合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减灾社区建设和全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社会责任和避灾自救意识,提高避灾自救能力。
第二,要认真抓好“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四套指标监测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到2016年,我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农村社区建设、和谐社区建设、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要达到90%的目标。各乡(镇、街道)要对照评估内容,以“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为目标,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开展以创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城市和谐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四个完善率)示范单位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确保全县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超过90%,群众认可度达到80%以上,确保我县社区全覆盖和村(居)务公开工作顺利通过省里检查验收。
第三,要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已于2014年11月开始,普查工作的时间紧、要求高、实施难度大,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推动工作开展。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重点抓好动员部署、普查方法、资料收集和成果应用等环节的工作,从组织、经费、业务、督查等方面做好保障,圆满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地名普查工作任务。
第四,要进一步抓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复员退伍军人在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等各个方面的待遇,使优抚对象的帮扶解困率达100%。要全面推动符合条件的复员退伍军人危房改造完成率达100%;符合扶贫生态移民条件的,要在自愿基础上,100%纳入搬迁计划并优先实施;自主就业退役土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参训率达65%;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土兵安置率达100%。要建立健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力度。要深入开展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把我县双拥工作抓出特色、创出经验,特别要认真总结我县复员退伍军人的创业就业工作亮点,争取在省市推广,确保我县第六次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成功。
第五,要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近年来,随着城区扩展、殡仪馆搬迁、投资经营主体的变化、服务环境的改善、消费水平提高等因素的影响,使我县殡葬改革,尤其是城区集中治丧和推进农村火化等工作开展被动。今年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对殡葬改革作了专项部署,市委、市政府把殡葬改革提升工作列入全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明确要求我县的火化率要达到24%,60%的行政村要建有农村公益性安放(葬)设施。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必须采取过硬措施
,切实破除殡葬改革推进过程中的“中梗阻”,强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力争把我县的殡葬改革工作打造为全市亮点,在全省范围内树经验出典型。第六,要规范民政工作机制。民政服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政府是其主要提供者,但社会各界也都有着以各种方式回报社会的良好愿望,我们一定要坚持民政事业社会化的方向,把市场机制引入民政服务领域,用改革的方法推进民政部门转变职能,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参与度,聚合全社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发展民政事业。要创新社会化福利事业,发展社会化慈善事业,弘扬社会化救助行为,以满足急剧扩大的社会福利需求。要鼓励和支持一切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福利事业,民政经营的养老等具有竞争性的公益服务业,也要逐步放开,积极探索社会化的路子。要改革财政资金运作方式,搞好福利彩票发行和慈善募捐等工作,拓宽民政资金投入渠道。要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扶持措施,激发社会各界关心民政事业、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积极性。同时,要积极谋划、编制、申报民政项目,尤其是公共服务方面的项目,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使广大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群众出游活动增加,各类企业也进入生产旺季,加之汛期来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安全生产监管的任务更加繁重。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下大力气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完善预防事故的措施,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切实抓好交通安全。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道路日常路检路查工作和汛期管理养护工作,加大雨天上路巡查力度,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对未经验收交付使用公路的日常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要加强对桥涵排水设施及重点路段的巡查工作,及时养护桥涵排水设施和排除路面积水,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对危桥,易发生碎落、塌方、泥石流的危险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并进行24小时全天侯监控,做到巡查到位、养护及时、警示规范,发现险情要立即停止通行。要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加大汛期通航水域的巡查力度,密切关注本辖区水情变化,实时航行通告。要重点加强对码头、渡口、船舶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签证放行”制度,加强对航运企业和运输船舶的资质审查,加大船舶监管力度,严禁“三无”船舶航行,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二)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时刻绷紧地质灾害防治这根弦,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易发生滑坡、泥石流、滚石等地质灾害地区的检查力度,根据气候变化,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工作。二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地质灾害频发地区,必须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对已排查出来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做好防治工作。县国土部门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隐患治理进度,特别是杨家坳中小学、四角小学、兴隆中心小学、香家湾小学、谷威小学5所受地质灾害威胁学校的治理工作,必须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同时,要加快推进思林、__等重大滑坡群的治理工程。四要加强监测不放松。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群防群测体系,动员辖区内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特别是对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24小时巡回监测,发现险情要及时组织群众安全撤离。
(三)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一定要认真做好辖区和各自领域内的防汛检查工作,确保我县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一要加大对__流域县城段、供水工程、山塘、水库等的检查力度,确保在汛期来临前全面完成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到位。二要做好工业园区内排洪沟的清理疏通工作,确保园区内企业不受汛情影响。三要认真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四要加强应急值守。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预警预报,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四)切实抓好旅游安全。“五一”期间,人流量、车流量成倍增加,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全县旅游水陆交通、景区景点防护措施、车站、商场、宾馆、游戏娱乐场消防设施、食品安全等的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各景区景点、宾馆酒店要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五一”期间我县旅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五)切实抓好煤矿生产安全。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关停煤矿的巡逻检查工作,严防非法生产、偷采、盗采,未进行复工复产验收的生产矿井坚决不允许借其它名义非法组织生产。通过复工复产验收的生产矿井,要进一步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一通三防”管理;要全面排查整改煤矿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要加强对矿井通风、排水、提升、电力供应等重大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和维护。
(六)切实抓好社会消防安全。县
公安消防大队、县安监局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车站、商场、学校、50户以上连片集中村寨、宾馆酒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要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监管,做好巡逻巡查工作,砍好防火安全隔离带,加大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七)切实抓好非煤矿山安全。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抓好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认真检查排土场、露天矿边坡及职工住宅区等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突发灾害的部位。要加强非煤矿山电器设备和生产物资的防雷管理,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必须一律停止使用。
(八)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