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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发挥乡镇安办作用
各职能部门要积极研究农村运输市场安全监管措施,依法将本部门安全工作执法权委托给乡镇安办,由乡镇安办在一定权限内对本辖区内的安全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并抓好以下工作:
1、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辖区交通安全例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对策,抓好落实。
2、适时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根据辖区交通安全状况,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适时开展以整顿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报废车辆上路、酒后驾驶、非法营运、客运车辆超载、摩托车载客及货运、低速汽车超载、滥载、拖拉机载人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
3、开展农村运输市场安全宣传教育。制定辖区内运输市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大型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4、对乡镇、村道路路面硬化后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进行整治,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对有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改造需要较大资金的应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二)配备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员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每个行政村中落实一名由综治员或治保主任、民兵连长兼任的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员,所需经费在安全执法罚没收入返还款中解决。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员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经常性地向村民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每半年召集本村机动车驾驶人开一次交通安全会议,每季度办一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刊,并完成公安部门布置的交通安全宣传任务。
2、抓好源头管理。将村内的机动车列系范围,要与车主、驾驶人员建立安全联系制度,为村民代办摩托车报牌和摩托车驾驶培训报名等业务。
3、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五劝”工作。即劝阻酒后驾车、劝阻无证驾驶摩托车、劝阻驾驶摩托车开快车、劝阻超过规定多人骑乘摩托车、劝阻机动车超载、滥载出村。特别是逢场天、庙会、节假日、婚庆丧事等村民聚会时,要上门做好友情提示工作,严防酒后驾车、机动车超载、滥载等现象的发生。
(三)规范农村运输市场管理
1、明确微型车经营范围。从事营运的微型面包车只能按车籍所在地在本行政区域内(以片区为单位)营运,不得跨行政区域营运;禁止微型面包车进入县城滨江大道、一环路、嘉陵大道以内地区。
2、加强乡镇客运站点建设和管理。交通部门要结合农村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建设乡镇客运站点,到**年,力争实现70%以上的乡镇建有客运站点,60%的行政村建成招呼站或候车亭。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道路运输源头监管责任主体,要督促车辆进站经营,未建有客运站点的,要划定车辆停靠点,实行定点经营,严禁车辆在站(点)外沿街招揽客人和随意乱停乱放。
3、推进农村客运经营公司化。由运管部门负责,根据各乡镇具体情况,合理规划运力,并对现有城乡间客运班线,按照“产权多元化、经营主体化、管理公司化”的原则以资产为纽带进行资源整合,打造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经营主体。要引导道路客运经营者以客运班线为依托,以资产为纽带,采用兼并重组、车辆收购赎买、股份制改造等方式,按照《公司法》组建新的市场经营主体,实行公司化经营或公司化管理。
二、进一步落实农村运输市场安全管理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运输市场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行政村和中小学校以及有关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农村运输市场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定期研究,定期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与行政村、行政村与车主要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还要与中小学校签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乡镇安办在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的同时,重点加强各单位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的督查,及时向被查单位、乡镇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反馈情况,促进安全措施的真正落实,从而构建责任到人头,层层抓落实的农村运输市场安全管理网络。
三、加大农村运输市场安全的整治和监管力度
(一)加大农村机动车整治力度。乡镇人民政府是整治本辖区非法营运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农村运输市场安全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大整治力度。一是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使全社会尤其是非法从事客运的经营者认识到不具备安全条件非法从事客运的危害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二是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车辆逐一进行清理登记造册,明确类别(经营或自用),界定经营性质,建立车辆档案;三是由乡镇安办牵头,乡镇警务室、辖区派出所配合,强力整治本辖区内非法营运车辆;四是由县交通局牵头,公安、安监、农机等单位配合,对县境内国、省干线公路上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严厉打击。五是要加大对从事货运的低速载货汽车和微型小货车的管理力度,加强其维修、保养的监管和车辆检验;同时,要严禁后车厢(斗)坐人,对擅自改装车厢和加座的,恢复原状。六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的管理,严禁拖拉机非法从事客运。七是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公安配合,加大对两轮摩托车无牌无证行驶、酒后驾车和不戴安全头盔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摩托车违法从事客运。
(二)加强道路畅通水平建设。一是要严格公路安全技术标准。新建、改建的农村道路要设置好与道路等级相匹配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程质量和道路通行安全,对道路安全设置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二是要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深入排查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对重点危险路段的治理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不能及时治理的,要设置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乡村道路的管护工作,严厉查处乱搭乱接、乱栽乱种、乱建乱挖等侵占公路路产路权行为,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养好、管必到位”。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生命安全为中心,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严厉打击非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集中整治校车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避免涉及学生和儿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组长,任副组长,市教体局、市交管大队、市交通局等单位及相关乡镇场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三、整治时间
2011年5月6日--6月5日
四、整治内容
校车是否按规定喷涂粘贴专用校车外观标识;乡镇场、学校、幼儿园是否对校车、校车驾驶员等情况建立档案,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警、运管部门备案;学校、幼儿园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学校、幼儿园是否对校车管理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超速、严禁超载、严禁“超龄”(严禁使用报废车、拼装车);学校、幼儿园租用的校车是否具有客运营运资格,与车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上是否有保障安全及明确安全责任的条款;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学校、幼儿园是否与有关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学生、家长、车主单位等各方责任;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学校、幼儿园是否按照规定对自有校车驾驶员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校车是否办理登记入户手续,是否在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五、工作措施
(一)狠抓落实工作。由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场街道开展联合开展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校车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使用的校车,要签订《校车安全运行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位,保证这些车辆的安全监管到位。整治行动结束后,必须研究建立长效校车监管机制,逐步把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二)集中严查整治。由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单位及有关乡镇场街道安排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执法队分南中北片4个小组(具体分组情况附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三)加强路查路检。公安、交通部门要组织人力在校车通行的路段查控,严查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和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以及校车严重超载、超速的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新闻曝光并依法严肃处理。
(四)严查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的行为。针对部分学生本人及家长联合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各学校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发现情况要立即向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反映;教育、交通、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从源头杜绝这种行为,要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道路管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要依法严肃查处。
(五)完善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校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情况,除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要定期向教体局和校车使用单位通报,由教体局督促驾驶人使用单位对违法、肇事人员进行处理,对交通安全责任不落实的学校,促使教体局对学校进行整顿,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的责任。
(六)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教体局负责督促校车使用单位落实设立跟车安全员制度,检查校车使用单位的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公安局和教体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醒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校车的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学校师生要自觉拒绝乘坐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和超载车辆。公安局要按照定岗、定人的原则,配备交通民警,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各乡镇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校车的安全管理力度,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各级各类学校务必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做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教育、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场街道要密切协作,确保接送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教育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学校是否按整治内容进行逐一落实,并定期对整治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做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严格执法,坚决禁止拼装、报废和有故障车辆上路接送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杜绝超载现象的发生;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接送学生营运车辆的管理,要经常对载运学生的交通工具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客运营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行为。各乡镇场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校车安全监管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行动,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全面下降,圆满完成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
具体目标是:
1、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
2、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3、超速行驶、酒后驾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数同比减少20%以上。
4、省、市、县督办和各自排查出的危险路段整治率达100%;年底前,通过增加反光锥筒、隔离墩等交通安全辅助设施等措施,确保全县双向六车道以上公路中央隔离和路口安全设施设置率达到50%,正面相撞和路口事故同比下降。
5、在省道重点路段、城区重点路口安装测速抓拍设备;超速、违法停车和违法占道造成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
二、工作重点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摩托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集中整治机动车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一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进一步治理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时段。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排查整治,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前一阶段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治理成果。安监、交警、交通、公路等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辖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坡道、弯道、桥梁、隧道、施工路段的排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明确责任单位,督促限期解决问题;加快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工作,对今年确定的督办危险路段,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各级要继续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力度,确保新建、改建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设施同设计、同施工、同时交付使用。要对辖区主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高标准增设、更新一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省道、县乡道和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二)充分发挥职能,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安监、交警、交通、质监等部门,要联合对辖区所有公路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的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以及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安全驾驶记录和辖区客运企业、场站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消除一批事故隐患,清退一批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人。交警部门要严格机动车登记、检验、转移、注销,坚决杜绝违规机动车落户、转籍,坚决禁止报废车、非法拼装车和存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严格落实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客运企业及主管部门制度,落实重点车辆“户籍化”管理制度,继续做好重点车辆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工作,确保在用车辆安全状况良好,驾驶人安全守法行车。交通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客货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其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各项安全措施。加强新建长途车站出租车停车管理,指定专区停靠待客,不得占用城市公共道路停放,设置客运车辆禁止进入城区的禁令标志,合理引导客运车辆通过博沂线进出车站;不断完善县乡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加强交通运输尤其是客运市场的交通安全管理。公路部门要不断完善省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对辖区主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高标准增设、更新一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城管部门要加强静态交通环境的维护与管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取缔违章摊点和马路市场。教育部门要重点加强学校上学、放学时段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在用校车及其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校车及其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高中学校,要严格按规定落实校车的运营管理,以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对各类校车要严格审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资质,切实掌握在用校车载客人数、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农机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农用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把注册登记关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关,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驾驶人安全驾驶技能达标。
(三)加大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容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类违法行为,尤其是对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驶以及大货车聚众闯卡、非法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按法律规定的上限从严从重处理,该记分的记分,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形成依法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对妨碍公务、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甚至袭警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在执法中要加强科技应用,将现有执法装备全部投入一线,并充分发挥公路监控系统、测速设备、电子警察等科技装备的作用,扩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覆盖面。同时,对全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测速仪、酒精检测仪等执法计量器具进行一次全面鉴定,确保执法设备合法有效。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要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法定程序,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恶劣天气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针对秋冬季节雨、雪、雾天气多发的实际,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较大的情况,要以省道、县乡道路和城区道路为重点,通过摆放反光锥筒、警示牌、广播播报路况、增加巡逻密度等方式,提示上路车辆注意减速慢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交通、公路等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采取撒沙等防滑措施。公安、交警、交通、公路、气象、卫生、消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和各类突发事件情况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案,积极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并加强相邻区县间的协调配合,做到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控制能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贯穿集中整治行动的始终,努力做到声势大、效果好。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宣传、通信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媒介,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集中治理行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深化社会宣传。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把交通安全的理念引入学校、企业、农村、社区、家庭。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基地”的作用,按照“四个必看”(专业运输企业驾驶员必看、学校师生必看、机关干部必看、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必看)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交通安全体验、集中学习和观摩活动,尤其是协调有关单位定期组织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进基地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筑牢交通安全和事故预防的思想防线。四是加强单位内部安全教育。各级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和义务,组织发动内部人员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大力倡导“文明行车、文明走路”的良好社会风尚。
(六)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要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契机,按照年初与县政府签订的《2009年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要求,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以及各有车单位,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实现交通安全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保障。要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居”社会化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联席会议的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集中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具体负责集中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乡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绝不允许相互推诿、贻误工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对行动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乡镇春节安全责任书【1】
为二Oxxx年春节安全生产暨食品卫生工作的领导,确保全村人民度过安全祥和的春节,经村两委研究,村为确保一方平安,村成立安全领导组,组长由邱万素担任,副组长由村主任张家文担任,针对我村的实际情况,结合镇安委会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层层把关,杜绝不安全隐患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做到人人都行动起来共同监督,使安全生产条例顺利贯彻执行。
一、村社长认真把工作做仔细,把本社矛盾纠纷全面进行排查工作压到最低限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社,把苗头纠纷化解到基层,对社、户、山湾、楼、院、坝,逐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责任到人,精心组织,抓紧抓好,动员全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充分体现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二、村对社长各类纠纷排查,随时以预防为主,联防措施责任到社户中,预防紧急预案和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为创建平安村社户,把不安全的人和事,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社对辖区内农户用电安全起见,对农户用电线路老化、漏电、私拉乱接、串电,帮助农户及时与村电工联系整改,限期不整改的,由造成方负责,不改的汇报上级处理。
四、加强村对社长,在本社范围内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教育,防范于未然,不断增加措施,提高警惕,每个社必须做到值班和轮流值日制度,加强白天和夜间巡逻不松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不了的及时有关部门汇报。
五、加强村对社长,在本社饮食卫生的监管力度,对农户的红白喜事必须申报,经村卫生管理人员到场检验后,农户才能办席,并且完善手续,如不申报引起食品卫生中毒、死亡、住院的一切经济责任外,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六、加强村对社长,在本社所管理范围内的交通、运输、车辆、船舶、摩托车严禁搭人,必须头戴头盔,对幼儿车严禁超载搭人,社长和村民有权管理和向有关部门举报,如果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伤者由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七、村对社长,在本社范围内,稳地改建,新建、未拆除老墙必拆除还耕,如果不拆除而引起倒塌,造成伤亡事故的,由造成方承担所有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上交上级处理。
八、村对社长,在本社范围办桌席,饮酒过量,造成以酒闹事,以酒发疯,造成伤亡事故,社长有权劝解制止和约束,如饮酒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办席方负全部责任。
九、村对社长: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随时保持联系,坚持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不报告者,社长承担一切责任。
十、村对社长,在本社范围内农户,社员如有上访人员,由社长到上访人员家做工作,并且亲自接回上访人员。
十一、村对社长,本社内无一例纠纷和事故,并完成上级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列入考核、考评、奖社长50元。
十二、村对社长,未完成任务,而且发现一例上述情况者扣社长10元,以此类推。
十三、希望大家共同遵守。从二Oxxx年元月一日起到通知之日为止。
乡镇春节安全责任书【2】
各行政村:
为确保20XX年我镇春运安全工作能顺利开展,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交通环境,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特将如下责任书下达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村要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各村主任对春运安全工作总负责,建立每日督查制度,切实对辖区春运安全工作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长责任,及时应对突况。
二、各村要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法规、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组织人员对辖区客运企业责任制落实的检查,切实做到管好自家车,看好自家人。要求与当地驾乘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尤其针对农村路面硬化后的平坦路面和较窄、路弯的情况下,督促驾乘人员做到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不超载、不疲劳开车、不强行超车,坚持对管辖的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制度,保证车况良好。
三、各村要成立路检路查队,对墟场、庙会、周末学生放学等交通流高峰期,由村干部带领路检路查队上路对客运车辆微型面包车超载进行纠正,杜绝超载上路,严禁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微型小货车等非法载客,路检路查情况要认真登记,各车主还要与村签订安全责任状,保证工作到位。
四、要开展广泛的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各村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在当地广播、闭路电视、电子显示屏上播放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开车、不强超车、不酒后驾车等宣传标语。要把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工作结合当前春运安全宣传中。
五、要加强农村客运班车镇、村返程发生点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抓两个严禁即:严禁超载和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品上车,安全管理措施必须落实到人、到岗,并要有检查记录。
六、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路面有通知秩序管理,对超速、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和无剧毒化学品准运证等违法行为进行待查处。
乡镇春节安全责任书【3】
我国传统佳节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春节假期期间的安全,每一位员工春节期间应尽职尽责,时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牢记警钟长鸣,为实现公司的各项目标而努力工作,现我向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非专业人员不要妄动电器设备,以免发生触电等安全事故。
2、认真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和关好公司各办公场所及房间的门窗;关闭不需要的电源;关好水龙头等,消除一切隐患。
3、上班期间严禁喝酒,禁止酒后上岗,禁止酒后驾驶各种机动车辆;
4、值班期间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上级的指示能够正确及时的传达,并对电话做好记录,保证来电有人接,有记录有反馈。
5、做好值班期间的交接班工作。交接班的时候要清点检查所在项目财物状况,向接班人员交代工作,并且填写好值班记录备查。
值班人员在春节放假值班期间为公司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责任感,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确保项目安全。因违反公司规定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各类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并接受公司相应的处罚。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去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刚才,对作出突出成绩的县区、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同志分别就如何做好下步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讲得非常符合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各有关方面要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两家市属经济开发区签订了《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大家一定要对照各项目标要求,落实责任,兑现承诺,为我市的发展做出贡献。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清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面临的形势
去年以来,全市上下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黄河三角洲开发的大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了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上年下降23.9%、1%、21.4%和27.9%,被省政府授予“年度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市”称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全市道路交通管理一线同志们不懈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关心支持交通管理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奋战在道路交通管理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向受到表彰的县区、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的总量仍然比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到了安全生产事故死亡总人数的95.2%。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个别单位思想上还没有真正重视起来,工作中要求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有的甚至存在“走过场”的现象。二是道路安全隐患仍比较突出。中心城区部分路段交通拥堵、铁路道口等交通不畅,个别路段路面损坏;部分县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欠账较多,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中间物理隔离等设施缺失,与省上的要求差距较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科技含量不高,监管手段相对滞后。一些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整治还不到位,新修、改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还不配套、不够完善。三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呈多发态势。不少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行驶、冲闯红灯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常发生;早、晚时段车辆争道抢行、随意调头等现象突出;部分向城区内拉料的货车超速超载、带病上路;有的司机疲劳驾驶,个别驾驶员驾驶技术和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差;对这些行为执法还不严,处罚偏轻,容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后患无穷。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3月25日,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就做好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是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城市和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主战场,随着全市道路交通事业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道路通车里程不断增加,汽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日趋膨胀,交通安全管理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大家务必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迅速启动年道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迎难而上,扎实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我市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和谐。
二、全面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各项预防工作
今年,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同时下降,力争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确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在具体工作中,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好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各县区政府和市公安、交通等部门要针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加大查处力度,始终保持依法严管的高压态势。公安部门要严格落实网格化巡逻管控机制,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合理调整和完善勤务安排,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严查、严惩工作态势,坚持不懈地抓好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要严肃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争道抢行、冲闯红灯、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在中心城区主要路段开展创建行车秩序示范路活动,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大路面非现场执法力度,向科技要警力,实现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全天候整治。按照省政府要求,年底前全市80%的高速公路完成全程监控系统建设,国省道公路全程监控系统建设完成80%以上。对此,市公安局要组织进行科学论证,完善建设方案,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组织。市、县区两级要安排专项资金,高速公路管理养护部门要加大投入,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抓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各县区政府及市安监、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充分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在为交通运输企业搞好服务的基础上,督促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各级交通部门要建立完善运输企业及其营运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体系和工作标准,教育引导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二要加大对客运企业监管力度。各级交通、安监、公安、旅游等部门要定期开展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联合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规范抓好内部安全生产;要定期组织客运企业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的运营安全状况集中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三要强化对客车驾驶人的从业资格管理。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强化对客运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充分运用汽车行驶记录仪或GPS等技术装备,及时发现并制止驾驶人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违规经营等行为,确保交通安全。另外,要切实加强校车管理,各县区要关注校车的车况、通行道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超员等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尤其是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更要高度关注。
(三)抓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地形复杂、视线不良、事故多发、防护设施缺失、管理相对薄弱的路段,各县区政府和市安监、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排查,实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整治计划、工作目标、完成时限,落实整治资金,加快整治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市公路、城管及高速公路管理养护单位,要做好道路养护特别是冰雪、强雨等恶劣天气下的道路养护工作,及时除雪除冰、排水防滑,消除安全隐患。市安监、公安、交通、公路、城管、规划等部门,要以城市主干道、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以及事故易发路口路段为重点,按照“完善国省干线,加强险要路段,突出重点区域”的原则,集中开展一次标志标线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切实解决标志标线不规范、不完备和设置不合理等问题。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不断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道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因施工安全管理不善或道路隐患引发交通事故。市公路、城管、规划等部门要针对路口事故多发的实际,规范道路开口审批制度,对不合理的路口,及时予以封闭,并突出抓好信号灯、警示灯、减速带等路通安全设施建设,切实把路口车速压下来,为事故降下来奠定基础。今后,在城区道路开口,必须经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把关审批,有效杜绝居民小区门口随意开口的问题;新建居民小区的出入口不能直接汇入城市主干道,要在小区开发时同步规划建设辅路。#p#分页标题#e#
(四)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政府及市公路、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监控、防撞护栏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安排投资、同时批准立项、同时搞好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杜绝重复建设、重复投资的问题,以减少违法、保证安全。市、县区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同时,城市道路沿线的重大建设项目,要组织规划、建设、城管、交警等有关部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对道路交通有不利影响的,公安交警部门应当提出改进措施,消除不利影响;对道路交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不予批准,建设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要加强道路中间隔离护栏建设,总的要求是,路基宽度超过15米的双向四车道以上公路、双向六车道以上城市道路,在3年内全面设置完善中间物理隔离设施。年底前,要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的35%以上。对此,各县区政府和市公路、城管等部门要按照道路权属,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投入,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五)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基础性工作。各级要以中央文明办、公安部组织开展的“文明交通计划”活动为契机,大力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声势,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要把文明交通宣传责任落实到每个乡镇、部门和单位,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及乡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按照省政府要求,对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区,在文明城市测评中要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搞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仅是公安、交通、安监等几个部门的责任,更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方联动,走综合治理的路子,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一)要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各县区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经常过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指导制定交通安全规划,切实加大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分管领导要定期深入事故处理一线和事故多发区域,分析事故原因,排除事故隐患,解决实际问题。各县区政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政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岗位目标考核,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与经济和社会各项工作一同安排部署,一同检查考核,超前谋划、超前安排,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县区、乡镇政府都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坚持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问题,真正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作用。
(二)明确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把监管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道路交通安全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各级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立足本职,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力以赴维护道路的安全与畅通,同时要积极研究新形势下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各级各部门、单位都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整体观念,积极参与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同志们:
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我分别就建筑领域、道路交通和工商、质监安全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去年以来,我县相继开展了国庆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集中治理酒后驾驶、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月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彻底剔除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年全年,我县共发生交通事故68起,其中,死亡15人,同比下降16.7%;受伤95人,同比上升6.7%;直接经济损失1.4万元,同比下降40.68%。
春节临近,交通、交警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1、抓好对人的管理。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要立即采取召开会议、举办学习班等方式,以近期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为典型,以案说法,对所有驾驶员进行一次法制观念、安全意识、职业道德的培训。
2、抓好对车的管理。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对全县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进行严格的机动车安全检验。重点对客运车、接送学生车辆、危化品运输车等进行拉网式清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暂扣相关证照,责令整改,坚决杜绝病车、改装车、报废车、套牌车、无牌车上路。将现有管理力量最大限度地投放到路面上。保证境内省道、县道和事故易发路段全天侯不间断巡查。要严查超载、超员、超限车辆上路;严惩超速、酒后、疲劳驾驶及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行为,真正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惩治一个,教育一片。
3、抓好对路的管理。要大力整顿危险路段,加强道路盲点、事故多发地段,特别是交通黑点的排查和治理,该增设警示标牌的增设警示标牌,特别是西外环与正港线交叉口、杨各庄等过村路段,以及其它存有交通安全隐患地段,交警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特别是雨雪天气,组织力量及时清扫,确保公路畅通。
4、抓好对站的管理。春运临近,公安、交通和安监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特别是汽车站的全天侯监管,严把出站关,对所有运营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坚决杜绝客运车“带病上路”,严禁站外拉客,杜绝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同时,对车站和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教育,派驻安全监管员,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严禁超载、超员和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出站和上路行驶。
5、严格部门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大道路巡逻管控力度,经常性开展专项集中行动,严查酒后驾车、报废车上路、城区内超速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交通部门要严格交通运输市场的准入管理,建立健全运营车辆安全档案,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保证公路完好与畅通。建设部门要开展城市道路管理专项治理行动,规范占道经营行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安监部门要履行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管职能,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教育部门要开展一次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配合做好学校周边运营车辆的整治工作。广电部门要做好宣传报道,营造氛围,对车辆乱停乱放、乱道行驶等不文明和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各乡镇政府、合方工委也要对辖区内的乡村道路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治理,排查隐患,清除压占道路的柴草、堆积物以及利用公路晒粮等,制止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
二、建筑施工安全工作
去年以来,我县的建筑施工安全,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突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一主题,加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管力度,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安全工作整体水平稳步提高,全县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为100%。应该说,我县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压态势,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继续抓好建筑领域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1、进一步强化落实管理责任。强化落实责任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有责任就有动力,没有责任一切将是空谈。因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谁主管谁负责,做到权责一致。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高度的责任感,不遗余力的抓好工地的各项管理工作。业主是安全施工的责任主体,应把安全施工放在突出位置,作为市场准入,优先选择施工队伍的条件之一,应把安全施工放在与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同等位置、统一要求、统一组织、加强管理、加强协调。监理单位是工程全方位监督的责任主体,也要将安全施工管理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进度、工程造价等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拿出方案,跟踪监督管理。
2、强化管理,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建设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责任明确、任务明确、目标明确。广大管理人员要发扬克难奋进、吃苦耐劳的拼搏精神,加强巡查、加强督办,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即安全施工、开竣工验收制度、巡查制度、专项检查制度、督办制度,实现建筑工地的长效管理。还要利用举报制度、公示制度等最有效、最具震慑力的手段,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和遏制存有安全隐患的施工行为。对建设现场管理混乱、不按要求进行围场作业、噪音扰民、施工扬尘、带泥上路的现象和责任单位,要严管重罚,该整改的整改,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绝不手软,不留情面。
3、强化治本措施,逐步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能单纯依靠监督检查彻底解决问题,要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大治本力度,才能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对提高人员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努力健全和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全体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人员基本安全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减少因缺乏安全知识造成的安全事故。二是强化市场准入机制。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县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各类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及特种工种、起重设备的现场操作人员等,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一律视为违法作业,出现安全事故要对责任领导和操作者进行从严处罚。三是强化安全责任制度。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到人,各负其责。要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各种手段,督促施工企业建立责权分明、统一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建筑施工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章必遵,遵章必严,真正形成企业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三、工商、质监安全工作
一、整治目标
(一)变型拖拉机交通事故发生率得到有效遏制。杜绝发生涉变型拖拉机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变型拖拉机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县各级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数,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有社会影响的涉变型拖拉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变型拖拉机专项治理得到深化。全县区域内变型拖拉机无牌无证率不超过1%;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率不超过1%;超载、载人、超速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明显遏制;杜绝假牌假证假保险、非法改装及拼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车辆、驾驶人工作生产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县变型拖拉机销售企业、使用企业、集聚运输点、用机大户登记普查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做到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前移,不留死角。新购机用户安全教育率100%,各镇(区)辖区内变型拖拉机机主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率100%。
二、整治重点
以保发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中心,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和谐”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和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高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预防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压降变型拖拉机重特大恶性事故,确保全县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的大幅降低,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部署
(一)宣传发动(1月-3月)。各镇(区)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成立相应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2012年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全面部署发动,开展排查摸底,摸清全县所有本地及外挂号牌变型拖拉机的情况,编造清册。
(二)集中整治第一阶段(4月—5月)。各相关单位要围绕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开展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强化推进落实,依法开展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今年4月、5月分别开展一次全县范围的变型拖拉机稽查大行动。
(三)集中宣传教育阶段(6月)。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县安委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主动积极地开展好变型拖拉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标语、展板、一封信等形式;进村入户,向变型拖拉机机主及驾驶员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集中整治第二阶段(7月-11月)。各相关单位要根据第一步清查、第二步稽查大行动的成果,围绕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排查各地变拖违章重点路段、变拖重要集聚场所、变拖安全事故隐患点和变拖作业重点企业,每个月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大行动。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12上旬,各相关单位对本辖区变拖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12月中下旬,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协调小组按照本方案,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办分管同志为组长,县农机、安监、公安、海洋与渔业、交通等部门以及各镇(区)部门为成员的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见附件1)。协调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会商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责任,要把减少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变型拖拉机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各镇(区)要建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准确掌握辖区内变型拖拉机、驾驶员和车辆运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现场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明确责任,强化协作。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生产工作从路面管理到源头管控、从车辆单位到参与者个人,涉及许多环节和多个部门,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各镇(区):负责整合辖区内公安、农机、安监等部门以及村委会的力量,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专业执法部门的作用,制定各镇(区)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协商协调机制,组织镇(区)与村、村与变型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要努力改善安全工作环境,改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各镇(区)农业服务中心要派出精干力量,积极配合好所在地公安交巡警中队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县监察局:对各镇(区)及县各相关单位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效能进行监管。县农机局:负责结合实际提出创建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完善变型拖拉机及驾驶操作人员档案;对农业机械实施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对驾驶人员实施安全监管教育,认真组织好镇级农机安全宣传日活动并及时对各村农机安全宣传日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同时为基层提供必要的宣传教育材料;要针对县政府《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通知精神,拿出工作目标和行动方案,加强变拖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攻坚力度。县公安局:负责对变型拖拉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对无牌无证、未检未审变型拖拉机要采取有效措施,责成机主在限定时间内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补检补审等相关手续。各公安交巡警中队要制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所属重点地段有针对性地联合检查行动,加大对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和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共同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公安、农机部门要按照市《乡镇农机站与驻镇派出所交巡警联系制度》的有关精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交流农机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共同做好变型拖拉机的管理工作。县安监局:负责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助各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县海洋与渔业局:对变型拖拉机载人下海作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助各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县交通局:负责变型拖拉机非法营运监督管理工作。
一、职责分工
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公安、教育、交通、安监、物价五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共同负责监管。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接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的监督管理。重点查处"病车"、"黑车"和超载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交通部门。加强对营运企业学生接送车的准入门槛的把关和技术性能监管。对纳入营运管理的学生接送车的司乘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接送车予以减免规费。清理、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经营的学生接送车。进一步完善校门口、学校周边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
3、教育部门。负责对学生乘车安全的教育管理。建立完善交通安全教育制度,与学校、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建立学生接送车档案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负责校内、园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教育。
4、安全监管部门。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抓好落实。
5、物价部门。加强对纳入营运管理的学生接送车收费标准的监管。
二、接送车管理
1、从事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任务的车辆(以下简称"学生接送车辆"),必须是专业道路客运企业具有有效证件的客车,或者是中小学幼儿园自备的客车、社会力量购置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客车。
学生接送车辆必须9座以上,车况须按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定期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运营。接送车辆必须按营运客车的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司乘人员险。新购置的学生接送车辆要按规定安装营运车记录仪,原接送车辆一周年内必须安装。车身统一式样喷色,车厢两侧统一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喷印"学生接送车"字样,前后挡风玻璃内右侧应当放置"学生接送车"标志牌。
2、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具有三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并取得交通部门培训的从业人员资格证(客运)。严禁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驾驶员必须参加当地交警和交通运输企业组织的每月一次的安全学习教育。
3、申报以自备车接送的幼儿园须书面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同意后随带车辆技术状况证明及交通部门每年一检证明、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明(含承运人责任险)、从业人员资格证及安全责任书等相关材料,到磐安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审批,经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学生接送车辆《道路运输证》,在《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中加盖"学生接送专用车"章,其经营范围限学生接送专用。办理"学生接送车"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必须按运营车辆参加道路运输证一年一审。接送幼儿时,必须有一位幼儿园负责人或教师随车监护。
4、学生接送车辆按上级有关规定,对其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实行全免,运输管理费按营运班车缴纳,其收费标准为:10座以下,40元/月·辆;10-15座,60元/月·辆;中巴16座以上,80元/月·辆。
接送车辆的票价按县境内道路班车运价核定,已批线路的站点按现行票价执行;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因线路调整而增加的站点的票价原则上按县境内道路班车运价核定,经营确定有困难的,可按区域班车票价核定;幼儿园自备车接送费一般应包含在保育费内,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一律不得另行收费。
三、接送范围
1、学生接送车起点与终点(或终点与起点)原则上为学生所在学校和学生所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学生所在村庄为客运公司汽车平时正常营运必须经过的(或道路条件符合有关客运规定的),也可设停靠站。交通运输企业初步确定运营线路后应报相关部门评估审核。
2、安文城区幼儿园一律不允许用幼儿园自备车接送幼儿。乡镇幼儿园按需接送,并纳入接送车规范管理范围。
3、小学四年级(包括四年级)以上及初中、高中学生,学生家庭住址离学校在2.5公里以内的,提倡步行回家或上学,原则上不接送。
四、日常安全监管
1、学校应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接送车的有关信息。学校要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交通法规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引导学生拒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强化学生接送车驾驶人的交通法规观念和安全行车意识。学生接送车必须按核定的人数乘坐,严禁超载,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
为认清校车安全管理形势,认真做好校车管理工作,山东省莘县交警大队出台了《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大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校车安全管理进行为期一周的排查、整治,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认清形势,正确看待县域条件与工作任务的关系
莘县位于鲁西北,地处冀鲁豫三省交界处,全县共有26个乡镇、办事处,1153个行政村,人口100万,其中农村人口达80万人,是一个经济贫困的农业大县。据摸底统计,莘县辖区共有中小学249处,其中高中6处,初中32处,小学211处,幼儿园238处,在校学生18万左右,学生交通安全责任重大。全县共有校车87辆,其中绝大部分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车主为个体户的),但仍有少数出租车和私家车“打游击”,充当校车,不定期、不定时接送学生,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二、全面排查,摸清校车运营现状及存在的安全隐患
8月中旬以来,莘县交警大队以中队为单位,由分管中队的班子成员带队,成立了六个校车安全排查工作小组,赴全县所有公路沿线学校进行逐一排查。经过综合研判,目前在校车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令人担忧的安全隐患。
(一)车况良莠不齐。从走访排查情况看,接送学生车辆绝大部分是使用时间超过三年的中型客车和微型客车,也有个别车辆属于达到了报废期或者临近报废期的旧车。
(二)车辆违法行为突出。从走访排查情况看,有的驾驶员在驾车时,为了赶在幼儿家长上班之前将幼儿接出来,或早点将幼儿送回家,存在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个别车辆甚至存在交通违法近十次之多。
(三)安全意识不强。家长对超员、超速、违法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明知违法仍将幼儿或孩子送上车,尤其是对公安交警部门查扣此类车辆不理解,甚至群起阻扰查扣。
(四)黑校车屡见不鲜。从在农村排查走访问的情况看,有的群众反映,在农村的农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自用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还时有发生,这些车安全性能差,又未年检和投保,一旦出事后患无穷。
(五)道路路况较差。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莘县近几年乡村公路有所改善,但有的乡村的公路路况仍然差,特别是王奉、大王寨、十八里等边远农村的村级公路不具备通客车的条件,许多地段路窄、坡陡、弯急,如遇冰、雨、雪、雾天,校车在此路上行驶,安全隐患较多,后果不堪设想。
三、六措并举,全面深化校车监管以期实现产业化发展
(一)加强校车车主、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在加强对校车所有人、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时,把讲法律、讲道理、讲案例、讲事实结合起来,扎扎实实,不走过场,不图形式搞好宣传教育。与此同时,针对一些学生家长不学法、不知法,也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侥幸心理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使其认识到校车运行安全对于孩子安全保障的重大作用,教育自己的孩子不坐超员超速校车、主动举报超员超速违法校车,自觉与违法校车做斗争,形成一种管理部门与学生、学生家长三方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大队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行动,对所有接送学生的车辆和驾驶人,进行逐一审查车辆、逐一登记备案,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认真落实“四见面”、“两检查”措施(即见机动车、见驾驶人、见学校或幼儿园法人代表、见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人;检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安全设施配备情况);逐一检查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对未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禁止接送学生;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对于临近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劝阻其从事校车运营;对于从事或者临时从事接送学生的农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自用私家车等,严格按照要求,规劝其退出校车运营市场,讲清危害和处罚原则,牢牢抓住“校车安全运营从业关”。
(三)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大队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校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有效实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监管,明确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要求和责任,并组织督促学校或幼儿园与接送学生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使交通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车头、人头,从源头上杜绝超员、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问题,并监督检查学校或幼儿园认真做好车主或驾驶人接送学生车辆维护和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对驾驶人进行全面安全整顿。
(四)全面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和查处力度。由分管路面的副大队长负责,各中队、交管科配合,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采取错时工作制,在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期间深入各学校、幼儿园开展集中检查,现场监督校车按规定接送学生,在校车必经路段设点检查,在学校周边流动检查,在巡逻执勤中突击检查。对检查结果造册登记,及时向业务上级、教育部门、幼儿园负责人通报检查情况。对未办理校车通行证、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的校车签发整改通知书,并依法查扣,按程序从严从重处理,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乘坐校车的每一名学生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