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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席勒;审美假象;审美批判
《审美教育书简》(下称《书简》)深刻地影响了西方现代美学的进程。维塞尔认为:“在18世纪美学理论中构成一个关键性转折点的是席勒的美学理论,而不是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因为席勒的美学理论比康德的美学理论更多地指出了未来的道路。”哈贝马斯则称它是“现代性的审美批判的第一部纲领性文献”。本文着力探讨席勒在《书简》中提出的“审美假象”概念。首先对“审美假象”概念进行辨析,并梳理其学理背景,其次是分析“审美假象”论的批判性内涵及影响,最后,参照多种美学视角,对席勒“审美假象”论的“先天缺陷”进行批判性分析。
一
在《书简》第九封信中,席勒就提出了“假象”的概念:“不管你在什么地方遇到他们,你都要以高尚的、伟大的、精神丰富的形式把他们围住,四周用杰出事物的象征把他们包围,直到假象胜过现实,艺术胜过自然为止。”这里把“假象”和“艺术”并置,并分别同“现实”、“自然”相对,就已经指示了艺术和假象之间的内在关联。在第二十六封信中,席勒则明确将其表述为一个美学命题:“鄙视审美假象,就等于鄙视一切美的艺术,因为美的艺术的本质就是假象”。席勒同时也强调“审美假象”不同于“逻辑假象”。“逻辑假象”混淆现实,具有欺骗的性质,而“审美假象”自我显明为“假象”,当然谈不上“欺骗”。
我们有必要先对“假象”(Schein)作一番辨析。该词在德语中有“光辉”、“外表”之义,而“外表”则多有“表面现象”和“靠不住”的意思。仅以《书简》中“Schein”翻译来说,依笔者所见,就有三种:一是“假象”,如冯至、范大灿的译文和缪灵珠的译文(《缪灵珠美学译文集》第二卷);二是“形象显现”,见于朱光潜先生所著《西方美学史》;三是“外观”,如徐恒醇的《书简》译文、蒋孔阳《德国古典美学》等。自康德之后,“Schein”成为德国哲学(美学)的常用词,除席勒外,它在黑格尔、叔本华、尼采、海德格尔、阿多诺等人那里也是非常重要的概念。比如在《悲剧的诞生》中,尼采所说的“日神之梦境”即是“Schein”。需要注意的是,尼采突出了这个词的“光辉”之义,翻译者或译为“假象”(缪朗山),或译作“外观”(周国平)。海德格尔对该词的使用也往往突出其“光辉”之义,其著作的中译者通常将其译为“假象”或“闪耀”。
笔者认为,单就词义论,将“Schein”翻译为“假象”、“外观”、“形象显现”都没有什么不妥。但从上面的论述可以见出,虽然该词兼具“外表”和“光辉”二义,但在不同的美学语境中有不同的侧重:或是“非实在性”之义,或是“光辉”之义,或是二者并重。席勒用“Schein”规定艺术的本质,既是以此来反对那种视“美的艺术”为“消遣之物”的轻视态度,同时也是要为艺术确立不同于自然科学真理模式的“真理”。正像伽达默尔所说:“把审美特性的本体论规定推至审美假象概念上,其理论基础在于:自然科学认识模式的统治导致了对一切立于这种新方法论认识可能性的非议。”伽达默尔在此还指出,通过把艺术的本质规定为“审美假象”,席勒成为第一个确立“艺术立足点”人。在更大的意义上,它刻画了精神科学相对于自然科学的独特要素的特征。由此可见,席勒把“Schein”同“现实”相对立,同科学上的“真实”相对立,具有争辩性,是对审美之“非实在性”的强调,所以我们认为将其翻译为“假象”很妥帖,而若将其译为“形象显现”。虽很仔细,但略显冗长。尼采所谓的“Schein”则既强调“日神”的“光辉”之义,又强调梦境的“非实在性”,翻译成“外观”很恰当;而海德格尔在使用“Schein”时,“光辉”之义较为突出,译为“显耀”或更合适。这里多有妄断,因为翻译讲求的是灵活变通。
席勒的“审美假象”论直接源自康德。在《判断力批判》第53节中,康德宣称:“诗的艺术随意的用假相游戏着,而不是用这个来欺骗人,因它自己声明它的事是单纯的游戏,虽然这些游戏也能被悟性在它的工作里合目的地运用着。”(着重号为引者所加)此处的“假相”就是“Schein”。康德使用“Schein”这个词是为了强调“诗的艺术”乃是一种想象力的自由运作,并且是无功利的。所以康德又说:“在诗的艺术里一切进行得诚实和正直。它自己承认是一运用想象力提供慰乐的游戏,并想在形式方面和悟性的规律协和一致,并不想通过感性的描写来欺骗和包围悟性。”尽管从这些表述来看,席勒与康德非常相近,但如上所论,由于席勒刻意强化了“审美假象”的现实批判性而开辟了美学的新维度。
一、信息哲学:自然化运动进程中的一个“副产品”
20世纪英美哲学界占主导地位的思想倾向是自然主义。自然主义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但它在当代的复苏和盛行,则首先得益于自然科学在解释世界时所获得的巨大成功。相对于前科学时代的一切自然哲学和形而上学体系,自然科学的概念、方法和规律对世界的解释更能令人信服。以物理学为主要代表的自然科学的昌盛,使自然主义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所以,到了20世纪的最后几十年,几乎没有哲学家乐意说自己是一个非自然主义者。[1]121分析哲学是自然主义盛行的另一个动力。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就表达了鲜明的自然主义倾向:能说的东西就是能用自然科学命题所说的东西。此后的分析哲学家无不受此倾向影响。从维特根斯坦、石里克到奎因再到普特南和福多,分析哲学的演进同时体现出自然主义的发展脉络。自然主义者认为,哲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在目的和方法上是一致的,差别只在于两者关注的对象不同。自然科学关注具体问题,而哲学则关注一般性问题。世界是统一的实在,因而可以构建统一的理论来加以说明,这就是自然主义的总则。自然主义的研究纲领和操作方法称为自然化(naturalizing),就是要运用分析、还原等方法,通过自然科学的概念、术语、原则,对传统哲学所关注的意义、价值、认识、真理等一般性问题做出自然主义的说明。通过自然化就可以使要说明的对象具有科学上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而证明它在自然界中具有存在地位。自然化的方案众多,自然科学领域内的一切学科都可以充当解释项。所以整个自然科学就既是一种本体论标准,又是一个“终极解释装置”。质言之,科学是存在的尺度。不能被科学验证的东西是值得怀疑的,其或者没有研究的价值,或者在认识地位上次于科学。自然主义所引发的争论在根本上可以归结为两点。第一点体现在方法论上,表现出的问题是:有没有诸如第一哲学之类的东西?第二点体现在本体论上,表现出的问题是:世界能否被自然化?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代表着自然主义的方法论和本体论承诺。自然主义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既然自然科学和哲学的研究方法具有一致性,那么当然就不可能存在先在于或者独立于感觉经验和经验科学的第一哲学。第二个问题是自然主义关注的焦点和难点,其中最大的难题就是心理现象,特别是意向性问题。“任何想要把人类和心理现象当做自然序列的一部分的人都必须用自然主义的术语来解释意向关系(intentionalrelations)。”①所以,当代自然主义者从事的工作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对心理现象,尤其是意向性的自然化展开的。
对意向性的自然化就是用自然科学术语来说明意向性。为了达成这一目标,自然主义哲学家们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尝试。自然科学领域中几乎所有的学科都被自然主义者当做工具,纳入到自然化的解决方案当中。其中一个显着的标志就是,自然主义哲学家往往会使用他所依据的自然科学的学科名称或者概念来命名他所建立的自然化理论。比如,阿姆斯特朗(D.Armstrong)、刘易斯(D.Lewis)等人以物理学为基础对意向性进行的“同一论”说明,米利肯(R.Millikan)、博格丹(R.Bogdan)和塞尔(J.Searle)等人分别依托生物科学作出的“新目的论”说明和“生物学自然主义”说明,哈曼(G.Har-man)、沃菲尔德(T.Warfield)、布洛克(N.Block)等人借用计算机科学中十分流行的“功能作用”概念进行的“功能作用语义学”说明,德雷斯基(F.Dretske)以通信理论为基础作出的“信息语义学”说明,福多(J.Fodor)以计算机模块理论进行的“模块论”说明等。自然主义者在运用各种科学技术理论对意向性进行自然化时,体现出很强的宽容性和开放性。因此,即便在表面上看来他们建立的理论毫无共同之处,但实际上从事的却是相同的工作。所以也有人称哲学正在经历一场“自然化转向”。[2]452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自然化运动中增添了“信息”元素。德雷斯基、福多等哲学家在探索意向性自然化的新路径时,发现信息科学技术存在着巨大的解释潜力,因而将信息及其相关概念引进到自然化的解决方案当中。德雷斯基在1981年出版的《知识与信息流》(KnowledgeandtheFlowofInfor-mation)时至今日,仍然是以信息为基础进行自然化操作的代表作,其主要目的就在于完全利用信息概念对知识、信念、意向性等作出自然主义的说明。正如德雷斯基自己所言,他的“整个工程可以被视为自然主义的一次实践”[3]。而在福多看来,有信息封装的计算系统就是模块,利用模块理论对意向性进行的自然化就是“为表征构筑自然主义条件”[4]31。正是通过这些具有自然主义倾向的哲学家的努力,原本只是单纯作为科学概念的信息在哲学中有了一席之地。所以从渊源和背景来看,如果说以计算机为代表的信息科学技术和通信理论的发展为信息哲学的诞生准备了技术前提的话,那么分析哲学和自然主义,尤其是自然化运动则可以被视为信息哲学的思想背景。如果需要在哲学史中为信息哲学进行定位的话,我们认为其逻辑顺序是这样的:自然主义传统科学主义传统和分析哲学自然化运动信息哲学。自然主义传统在近代科学的刺激下复苏,进而通过科学主义表现出来,在分析哲学的推动下形成了声势浩大的自然化运动,而信息哲学则只是自然化运动所采用的众多方案中的一种。所以,从起源来看,信息哲学完全是在分析哲学和自然主义传统主导下的自然化运动的一个“副产品”。
二、信息哲学与自然化运动内在关联的逻辑起点之发生学演进
“信息”作为信息哲学的核心和基础概念,是信息哲学的逻辑起点。对信息概念进行历时性考察,探究其如何从单纯的科学概念演化为一个具有“哲学身份”的概念,能够在逻辑上再现信息哲学的发生过程,在发生学上揭示信息哲学与自然主义和自然化运动的内在关联。按照信息概念内涵的演化,这一过程可大致区分为以下三个阶段:(1)“科学概念”阶段。20世纪中叶,《信息论》和《控制论》问世,信息概念成为“科学概念”。1948年信息论之父申农(Shannon)发表了划时代的论文《通讯的数学理论》,第一次将信息纳入科学研究的视野。通过这篇论文,信息正式成为一个被广为接受的科学概念。但是,作为科学概念的信息只关心信息量,而不关心信息内容。因此,申农所创立的信息论实际上是 一种信息的数学理论。在此背景下,申农把信息定义为不确定性的降低或者可能性的减少。在同年出版的《控制论》中,美国数学家、控制论的主要奠基人维纳(Wiener)对信息作出了这样的描述:“信息就是信息,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不承认这一点的唯物论在今天就不能存在下去。”[5]155申农和维纳都看到了信息概念的复杂性和多义性,但受制于其自然科学研究的目的和背景,他们对信息的认识主要停留在科学层面。维纳对世界的“物质、信息、能量”三元论说明过于简单和草率,在哲学界并没有引起广泛关注。但是,他们对信息的科学说明却为哲学家的工作奠定了基础。(2)“科学概念”向“哲学概念”的过渡阶段。早在1953年,受到物理主义影响的卡尔纳普(R.Car-nap)为了对符号的意义进行自然化,便在《语义信息》一文中大胆预测,申农的信息论“会在不久的将来发挥重大影响”[6]147-157。在该文中,他还率先提出,对语义信息(semanticinformation)和实用信息(pragmaticinformation)进行区分是一项重要工作。[6]147-157从信息的定量分析入手解决信息语义问题,至此开始成为哲学家切入信息哲学研究的一条基本路径。麦凯(D.Mackay)于1969年提出“定性信息的定量理论”,认为信息与其接收者知识的增加有关。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信息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发展,引起了自然主义哲学家的广泛关注。信息概念开始出现在各种自然化理论当中,由此迎来了信息概念的第二次质变。对信息进行哲学界定一时间成为哲学界的时尚,哲学家互相抱怨对方误解和误用了真正的信息概念。西尔(Sayre)批评“阿姆斯特朗和丹尼特滥用了‘信息’一词”[7]53。哈姆斯(Harms)也认为查莫斯(Charlmers)“不应该把信息理论看作是可能存在的状态,以及这些状态如何相关和构造”[8]475。在这一时期,美国哲学家德雷斯基所做的工作最具有开创性和代表性。在他看来,进行意向性的自然化,主要就是要说明“纯物理系统如何可能处在知识和信念(内容)的状态之中”[3]。为此,他从申农的通信理论出发,用信息来说明知识和信念。他认为,申农所建立的信息论目的虽然在于对信息的量进行度量,但其中也隐含着说明信息内容的功能。这种功能是作为自然科学成果的通信理论本身所具有的,所以利用这种功能所进行的信息论说明就是纯粹的自然化的说明。为了满足自然化的需要,信息概念在本体论、认识论和因果论层面都得到了较为系统的说明。正是自然主义者从事的这些工作,才使信息完成了从科学概念向哲学概念的过渡。[1]121(3)“哲学概念”的认可阶段。以信息论为基础的自然化,使信息概念在哲学中的地位获得日益广泛的认可。丹内特甚至断言:“信息概念有助于最终将心、物和意义统一在某个单一的理论中。”[9]对信息与知识、表征、真理、意向性等之间关系的探讨,带动了对信息的本质、地位和存在方式等信息哲学元问题的研究。1998年,《元哲学》出版的《数字凤凰———计算机如何改变哲学》对信息哲学的发展作出了肯定。[10]1随后,英国哲学家弗洛里迪(L.Floridi)又发表了《什么是信息哲学》等文章,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信息哲学研究的范式、目标和纲领。进入新世纪之后,以信息哲学为研究课题的着作不断涌现,标志了信息哲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哲学分支得到哲学界的认可。从对信息概念内涵演化之三个阶段的分析可以看出,以信息概念为逻辑起点的信息哲学与自然主义和自然化运动具有深刻的内在关联性。对信息哲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哲学分支的“认可”,并未表明信息哲学从此成为一种新的研究范式,并未表明其已独立于自然化运动。因为其一,信息概念被纳入到自然化方案当中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尽管其强大的解释功效逐渐显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哲学家投身到此项研究当中,但结果只是造就了一个以信息概念为共同基础的强势自然化派别的出现。其二,自信息概念被引入哲学领域以来,围绕信息的哲学研究在方法、旨趣、纲领等方面从未发生过根本性变化,即使弗洛里迪抛出“信息哲学”的提法,其实际意义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重大,从信息的定量分析入手解决信息的语义问题,仍然是信息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或者说信息哲学的基本研究方法没有超出自然主义的视域。事实上,信息哲学试图建立统一信息理论的核心目标,就崭露着无法掩饰的自然化烙印。
三、哲学的“信息转向”现实地蕴涵于自然化运动
【关键词】自然观 科学研究 辩证唯物主义
所谓自然观,就是人们对自然界的总的看法,是对自然界本来面目的理解;而科学研究则是主观认识与客观对象相互作用的结果。哲学和自然科学发展的历史表明:哲学每前进一步,都依赖于和伴陪着自然科学的巨大进步;同样,自然科学的每一步发展,也都凝聚着和渗透着哲学的指导。自然科学的发展,影响了新自然观的建立与形成,新的自然观又作用于科学研究,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
现代自然科学的建立推动了新自然观的形成
在古希腊时代,哲学与自然科学浑然一体,哲学家与自然科学家一身二任,看起来二者的关系很“和谐”,不过,那都是两者本身的发展都还不充分、不成熟的结果和表现。近代以来,科学与哲学的尖锐对立(或者说是完全不搭界的过于统一),是否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机械唯物主义者把自然科学看作反对宗教神学的思想武器;以新托马斯主义为代表的宗教哲学,却又把自然科学当作论证上帝存在的工具;以黑格尔为代表的泛理性主义者,妄图建立凌驾于自然科学之上的“科学之科学”的哲学体系;还有像柏格森这样的非理性主义者,则蔑视和否定科学的作用……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哲学对自然科学始终是疏远的,正像自然科学对哲学始终是疏远的一样。过去把它们暂时结合起来,不过是离奇的幻想。存在着结合的意志,但缺结合的能力。甚至历史学也只是顺便地考虑到自然科学,仅仅把它看作是启蒙、有用性和某些伟大发现的因素。然而,自然科学却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做准备。”所以,到了现代科学,特别是现代物理学建立后,这些存在有严重缺陷,或者完全错误的观点才开始逐渐逆转过来。
现代物理学的建立,与传统物理学(经典物理学)的危机分不开。从发现万有引力定律形成牛顿力学体系,经过18~19世纪物理学家的努力,所谓的经典物理学已经发展得很完备了。但是,用经典力学的观点,很多的实验结果和理论的预期都产生了矛盾,加上接二连三的突破传统观念的新发现如X射线、铀的放射性、电子等说明物质原子并不总是恒定不变,而是可以变化、可以分解的。这些突破传统物理观念的实验发现,带来20世纪初期物理学理论的两大突破:一个是相对论,一个是量子力学,它们分别解决了从宏观到微观的一系列现象。现代科学在各个前沿的推进和这两大理论突破密切相关。如果说现代科学还有第三大贡献的话,那便是基因论――如同中国古老的《易经》描述的全息理论。
这些现代科学的发展,导致新的自然观形成。当科学从哲学的母体中分化出来以后,哲学家们往往以他们所处时代人们广泛接受的科学理论所描绘的自然图景,作为其本体论研究的出发点,并通过对科学前沿哲学问题的研究来促进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发展;科学家们也通过这种科学哲学的探讨,来加深对科学概念及其思想内涵的理解。自然科学领域迅猛发展和接连突破,撼动了人们的传统观念,改变着科学世界的图景。所以,在一定意义上说,新自然观是自然科学发展的产物,现代科学发展的丰硕成果,已经能够用确实可靠的知识为人们描绘关于自然界发展的全貌,从而为新自然观的产生奠立了坚实的自然史的基础。而新的自然观创立,又为自然科学提供了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
自然观对科学研究的影响
科学作为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个领域的特殊规律的认识和反映,离不开一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如果不是受到正确的,就是受到错误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科学研究表现为科研主体对信息材料进行分析、综合等的思维过程。这种思维过程不仅是一种再现性认识,而且是建构性活动。
自然观影响了科研工作者对世界的认识。当今科学所研究的对象,更多的是微观或者是宇观的客体,它们的性质与规律,已经不可能被人类的感官直接感知,这就必须从认识论的角度,说明这些微观或宇观客体性质与规律的合理性与真实性。这种认识论便受研究者的自然观左右。比如,在量子力学的赖辛巴哈解释中,赖辛巴哈建立了一种新的逻辑形式,揭示了用传统形式逻辑描述不确定现象时的困难。因为量子物理理论具有高度的辩证性质,“非此即彼”的形式逻辑思维,已不能解释清楚众多的“亦此亦彼”的现象。这新的逻辑思维方式,是受自然观影响下科研工作者对世界的认识,它成为现代物理学取得进一步突破的关键。
关于自然观影响了科研工作者对世界的认识这个问题,爱因斯坦对此有过非常重要的认识, 他说:“理论物理的公理基础不能自实际经验提炼出来,而是要创想出来。”所以,自然观影响了科研工作者对世界的认识,更教会了研究者辩证地认识世界。自然界是辩证的,只有在科学研究中运用辩证思维的观点去认识这个世界,才能更准确、 更真实地认识整个自然界。
自然观影响了科学研究的方法。科研工作者作为研究主体,接收外界信息的能力是有限的,而客体属性是丰富多样的、无限的。因此,主体总是在某种思想、理论观点指导制约下,按照一定的理论框架有选择地获取信息材料,组织观察、调查、实验及分析综合等研究活动,探索某种客体运动、变化的规律。科学研究的结果往往取决于研究者的方法,如理论与实验、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类比联想与猜测试验、理想化方法与模型化方法、估算与概算等等。科学的发展总是与方法的更新与发展紧密相连,相辅相成的。例如近代物理学的诞生,就得益于伽利略、牛顿等人在研究方法上的大胆创造与革新,他们把观察、实验等经验方法与数学、逻辑等理论方法有机结合起来,甚至还发明新的数学工具――微积分。这些方法上的成就不仅大大推进了物理学的进展,而且具有重大的方法论意义,为以后物理学的发展起了巨大的示范作用。现代科学的发展历程清楚地表明:科学每前进一步,都伴随着方法上的重大革新与改进。在科学研究中,科学的理论陈述和与之相应的数学、逻辑和形而上学陈述一起组成了这个整体的知识场。自然观的改变,必将对研究方法产生巨大的影响。研究者的科学文化素质不仅是科学文化知识,它还有更高的层次,这就是科学的思想与方法。知识是方法的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着知识可以自动地转化为方法。
随着自然观的改变,它仿佛打开了一道方法学上的大门:从绝对走向相对;从线性走向非线性;从精确走向模糊;从确定性走向随机性;从可逆走向不可逆;从定域论走向场论;从时空分离走向时空统一;从分析方法走向系统方法……我们开始了观察一个现象,再对其进行概括,抽象出概念,再归纳演绎、分析综合、类比联想,提出假说或模型,然后进行理论推导,最后再进行实验验证。这一个完整的科学研究过程,更清楚地表现出了理论与方法之间这种联动的关系。当代的科学研究,不仅依赖于理论的突破,也依赖于实验手段的改进,还依赖于在方法学上找到更多相应的数学工具,如非欧几何、张量分析、线性代数、群论等等。
爱因斯坦到底有着什么样的?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他本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1929年,纽约犹太教堂牧师H·哥尔德斯坦曾给爱因斯坦发了一份电报,问这位大科学家“您信仰上帝吗?”并要他用电报回答。爱因斯坦当日就发了回电:“我信仰斯宾诺莎的那个在存在事物的有秩序的和谐中显示出来的上帝,而不信仰那个同人类的命运和行为有牵累的上帝。”⑴在另一次回答日本学者的提问时,也作了同样的答复:“同深挚的感情结合在一起的、对经验世界中所显示出来的高超的理性的坚定信仰,这就是我的上帝概念。照通常的说法,这可以叫做‘泛神论的’概念(斯宾诺莎)。”⑵很明显,爱因斯坦所信仰的是斯宾诺莎的上帝。这里我们有必要先对斯宾诺莎的上帝的含义作一简略的考察。
在西方哲学史上,斯宾诺莎的上帝就是有名的泛神论,即把神和整个宇宙视为同一的哲学理论。泛神论者所说的神,不是指人格化的上帝,而是指存在于世界之内的一切事物的内因,是存在于一切事物中的和谐的秩序。在欧洲哲学史上,泛神论的哲学思想可一直追溯到古希腊。在古代希腊,泛神论的核心观念,就是认为大自然即上帝,上帝即大自然,上帝和整个宇宙是一个统一体,上帝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它无处不在。文艺复兴时期,“在达·芬奇的著作里,‘自然’和‘神’往往成为同义语,‘自然’往往代替了‘神’”⑶。
到了近代,斯宾诺莎把泛神论发展到了完美的阶段,他提出:上帝即自然,是唯一实体⑷。正如黑格尔所指出的:斯宾诺莎把“自然当作现实的神,或把神当成自然,于是神就不见了,只有自然被肯定了下来”⑸。由此不难看出,斯宾诺莎的泛神论实际上是对神学的否定,本质上是无神论。对此,马克思曾明白地指出,斯宾诺莎的所谓“上帝”就是自然。
斯宾诺莎的泛神论,在西方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一些自然科学家的心目中,“上帝”已成了“自然”的神圣代名词,“上帝”就是指和谐的宇宙秩序和永恒的自然规律。现代著名物理学家普朗克,在谈到他的信仰时曾说过:我“一向就是一个具有深沉宗教气质的人,但我不相信一个具有人格的上帝,更谈不上相信一个基督教的上帝。”⑹他指出:“在追问一个至高无上的、统摄世界的伟力的存在和本质的时候,宗教同自然科学便相会在一起了。它们各自给出的回答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加以比较的。……把这两种无处不在起作用和神秘莫测的伟力等同起来,这两种力就是自然科学的世界秩序和宗教的上帝。”⑺宗教和自然科学都相信有一个主宰世界的力量,在追问这个伟力的存在和本质的时候,宗教同自然科学便相会在一起,但它们对此作出的回答却是截然不同的,一个指的是上帝,另一个指的则是世界秩序。
泛神论者把上帝还原为大自然的这一哲学思想,对我们理解爱因斯坦和西方一些自然科学家的,无疑会有很大的帮助和启发。对和谐宇宙秩序的赞美和敬仰,原本就是一种观念和感情的混合物,它是对尚待发现的神秘的宇宙规律的一种信仰。对于一个科学家来说,对为之献身的伟大目标,必须抱有一种坚定的信念,拥有一个强大的精神支柱,这正是广义宗教感情的心理基础。爱因斯坦认为:“在一切比较高级的科学工作的背后,必定有一种关于世界的合理性或者可理解性的信念,这有点象宗教的感情。”⑻他把这种感情称作“宇宙宗教感情”。在《科学的宗教精神》一文中,他深刻地剖析了科学家的这种宇宙宗教感情。他说:科学家的“宗教感情所采取的形式是对自然规律的和谐所感到的狂喜和惊奇,因为这种和谐显示出这样一种高超的理性,……这样的感情同那种使自古以来一切宗教天才着迷的感情无疑是非常相象的”⑼。但是,“这种宗教感情同普通人的不一样。在后者看来,上帝是这样的一种神,……可是科学家却一心一意相信普遍的因果关系”⑽。显然,在科学家的心目中,人格化的上帝是不存在的,但宇宙那和谐的秩序、庄严的规律、普遍的因果关系却能激起科学家顶礼膜拜的感情。爱因斯坦有句名言:“世界上最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它可以理解。”⑾正是这种发自内心的、对不可思议的、神奇的宇宙秩序的狂热追求和崇拜,构成了科学家的宇宙宗教感情。这种感情在挚着、虔诚和狂热的程度上,同宗教徒对上帝的感情是非常相似的。但是,科学家的这种宇宙宗教感是植根于对大自然的认识,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信仰,与宗教徒那种盲从的,无条件的信仰是根本不同的。
爱因斯坦对“宗教”这个词虽不满意,但又觉得唯有这个词最能表达科学家对科学研究的那种九死未悔的感情。他说:“我没有找到一个比‘宗教的’这个词更好的词汇来表达〔我们〕对实在的理性本质的信赖;实在的这种理性本质至少在一定程度是人的理性可以接近的。在这种〔信赖的〕感情不存在的地方,科学就退化为毫无生气的经验。”⑿所以,他认为这种感情对科学家来说是极为重要的。科学家一旦失去了这种独特的、宝贵的宇宙宗教感情,也就失去了探讨宇宙奥秘的勇气和热情。因为宇宙宗教感情,不但表现了科学家渴望认识宇宙秩序的一种追求和向往,更重要的是它表现了科学家的一种坚定不移的信念:坚信自然界是有规律的;坚信自然界的规律是可以由理性来理解的。对于这一点,爱因斯坦不止一次地强调说:“相信那些对于现存世界有效的规律能够是合乎理性的,也就是说可以由理性来理解的。我不能设想一位真正科学家会没有这样深挚的信仰。”⒀
“感情和愿望是人类一切努力和创造背后的动力。”⒁在爱因斯坦漫长的科学生涯中,在他心目中始终占据重要位置的信念和精神支柱,可以说就是斯宾诺莎的上帝和宇宙宗教感情,这是他取得辉煌成就的一种特殊的心理力量。“宇宙宗教感情是科学研究的最强有力、最高尚的动机。”⒂科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发现和认识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只有那些肯献身于这个崇高目标的人,才能深切体会到究竟是什么在支撑着他们,使他们历尽挫折坚定不移地忠于自己的志向,“给人以这种力量的,就是宇宙宗教感情”⒃。
在爱因斯坦看来,“真正的宗教已被科学知识提高了境界,而且意义也更加深远了”⒄。他认为真正的宗教态度,最本质的东西是能够摆脱自我,超越自我,坚信有超越个人的崇高的价值存在,从不“怀疑那些超越个人的目的和目标的庄严和崇高”⒅,并能为这种崇高的价值而献身的思想、感情和信念,而不在于是否企图把这种信念同神联系起来。我认为这就是爱因斯坦的宗教态度和。
在科学研究中,科学家为什么会产生类似于宗教的那种虔诚的感情?对这种现象究竟应如何理解?仅仅指出这种感情与宗教徒的信仰的区别是不够的,还须从科学与宗教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渊源中去寻找答案。
科学与宗教作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识现象,既是相互对立的,又是相互联系的。从本质上看,科学与宗教是对立的:科学是唯物的,宗教是唯心的;科学是真实的,宗教是虚幻的;科学是对外部世界的正确反映,宗教则是一种歪曲的反映。但它们都属一种精神的创造活动,它们之间又有着相互联系和相互渗透的关系。正象恩格斯所说:“两极相通”。科学和宗教正如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一样,在人类认识世界的曲折道路上处于对立统一的矛盾之中,既相互对立、相互斗争,又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对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可从以下几方面去看。
第一,科学和宗教的产生有着共同的认识论根源,都是以观察和解释自然现象为其前提的。
人类为了在自然界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不断地观察自然、解释自然,以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人类从一开始就特别关心与其自身的利害祸福有关的事物,以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发展。但原始人类面对自然的威力,既无力抵抗,也无法解释,就产生了神秘感和恐惧感,产生了对超自然力的信仰和崇拜,由此便产生了宗教。恩格斯指出:“在原始人看来,自然力是某种异己的、神秘的、超越一切的东西。在所有文明的民族所经历的阶段上,他们用人格化的方法来同化自然力,正是这种人格化的欲望,到处创造了许多神。”⒆但人类不会永远停留在原始阶段,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人类对一些自然现象逐步有了正确的说明和解释,这就产生了科学。不难看出,宗教和科学的产生有着共同的基础,它们都是基于对自然的认识和解释。而且有些基本问题,如宇宙、生命和人类的起源问题,是物质的运动还是一种超自然力的创造?自然界的事物是按其自身的规律发展运动,还是受一种超自然力的神的支配?意识的本质是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还是脱离物质而存在的灵魂的机能?诸如此类的问题,它们既是宗教要回答的问题,也是科学研究的对象。因而,从认识论的根源上看,宗教和科学都渊源于对世界基本问题的解释。它们产生的共同基础,决定了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
第二,宗教提出的“自然法”概念,对科学的发展曾产生过积极的影响。
在“自然法”概念中蕴含着“自然规律”的概念。自然规律这一重要的科学概念,并非科学家的独创,它是从法学和神学中的“自然法”概念转义而来的,在西方各大语言中,“自然法”和“自然规律”至今仍是同一个词汇。
人们早就发现,自然界是在不断地运动和变化着的,但在这可变性中又包含着不变性或规则性,如日出日落、夜以继日、冬去春来、花开花落等,人们把自然界表现出来的这些周期性、规则性现象解释为自然界也受到某种法律的制约,这就是自然法。既然有自然法,就必定有一位神圣的立法者。基督教宣布,上帝就是自然界的创造者和立法者,万物都必须服从上帝所制订的自然法,违犯者要受到宗教裁判所的裁判。近代科学家把上帝所制订的“自然法”加以世俗化和具体化,并逐步向“自然规律”概念转化。他们用人们所能理解的数学语言来表达这一概念,并宣称人们在理解自然法时,不必再依赖神或上帝,只须通过数学语言或数学关系就可理解上帝对自然的创造和立法。伽利略就曾说过:自然之书“是以数学形式写成的”。“自然法”概念经过开普勒和伽利略等科学家的努力,到了17世纪已转化为“自然规律”概念。“笛卡儿是第一个一贯地用‘自然规律’这一名词和概念的人。”⒇此后,自然规律概念就被广大科学家所接受,并成为自然科学的一个重要概念。
基督教宣扬“自然法”,本意是为了加强自身的统治,客观上却启发了人们对自然的研究,对科学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英国著名自然科学史家李约瑟最早注意到了这一历史事实。他指出:“自然法”概念与“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科学密切相联”(21)。
第三,历史上基督教曾鼓励人们去研究自然,力图用和谐的自然秩序去论证上帝的存在和伟大,客观上构通了宗教和科学的联系。
中世纪的神学家们,无论是奥古斯丁还是阿奎那,都力图通过自然界或自然秩序去论证上帝的存在。奥古斯丁说:既然宇宙是上帝创造的,宇宙中的秩序就理所当然地体现着上帝的大智大慧。在《圣经》旧约中写道:“创造物反映造物主,上帝的荣耀体现在其所创造的事物中。”(22)13世纪,英国的哲学家和修道士罗杰尔·培根宣称:“上帝通过两个途径来表达他的思想,一个是在《圣经》中,一个是在自然界中。”(23)他号召人们去研究自然,因为人可以通过研究自然、理解自然而直接与上帝沟通。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便出现了一批既是宗教徒、又是科学家的双重身份的人,如哥白尼、布鲁诺、开普勒等,他们无一不是修道士或僧侣。发现行星运动三定律的开普勒,本人就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和占星术的信徒,他深信上帝就是根据秩序和规律来给世界奠定基础的。他从事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努力去发现和证明上帝创造宇宙的和谐。开普勒发现了前两个定律之后,又苦战了10年,终于在1619年发表了行星运动第三定律,书名就叫《宇宙的和谐》,可以说,“和谐”是科学家对宇宙有秩序、有规律的一种高度的概括。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在西方历史上形成这样一种文化传统:“上帝”创造的宇宙是有秩序、有规律的,而人的职责则是运用“理性”去发现或论证宇宙的秩序和规律。这一信念在漫长的历史中虽几经变革和转换,但它一直影响着西方从古代到近代甚至现代一些自然科学家的科学研究活动。直到今天,在一些科学家的心目中,尽管人格化的上帝已不存在,但“上帝”所制订的“自然法”已通过新的转换,发展为自然规律的概念,它一直激励和吸引着历代科学家去发现它、认识它、解释它,并成为每个真正的科学家为之奋斗的最高目标。
从历史的角度看问题,或许能使我们找到科学与宗教的相互联系,从而去理解科学家所特有的“宇宙宗教感情”。
正文注释:
⑴⑵⑻⑼⑽⑿⒁⒂⒃《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243、244、244、283、283、525—526、279、282、282页。
⑶《朱光潜美学文集》第3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第158页。
⑷《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Ⅱ,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版,第904页。
⑸⑹⑺转引自赵鑫珊:《科学·艺术·哲学断想》,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134、143、144页。
⑾转引自〔苏〕库兹涅佐夫:《爱因斯坦——生、死、不朽》,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398页。
⒀⒄⒅《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第182、188、182页。
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672页。
⒇转引《自然辩证法通讯》1985年第6期,第32、31页。
(21)梅森:《自然科学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版,第159页。
关键词: 实验能力 解决问题 指导实验 操作规范
随着全国基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考实验能力的培养不断加强,使学校这一教育基地在培养人才的任务上显得日益重要。而高中作为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过渡阶段,培养人的素质和能力更重要,从高考要求即可见端倪:“高考化学就必须以化学知识和技能为载体,向能力测试倾斜”。
一、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是重点
化学作为自然学科的一个分支,依据课程标准在教学中应培养的能力为:观察能力、实验能力、思维能力和自学能力。在高考中化学考试能力目标为:对自然科学基本知识的理解能力、设计和完成实验的能力、读懂自然科学方面的资料、对自然科学基本知识的应用能力。自然科学是一门实验性科学,科学概念、原理和规律都是由实验推导和论证的。从上述三个角度看,高中化学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应是学生能力培养的重点。从教材看,自然科学的重要知识常伴有实验是现行高中教材的一个重要特点。教学过程中的实验不仅有助于加深学生对自然科学概念、原理和规律的理解,而且实验能力是学生将来从事科学研究、进行“研究性学习”的基础。我作为工作在第一线的化学教师,在近十年的化学实验教学中对存在的问题及具体操作思路进行了如下探索。
二、高中化学实验教学中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自然科学,实验是化学教学的重要环节,具有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作用。在中学化学教学中,重视化学实验的教学功能,已逐渐成为广大化学教师的共识,但在化学实验教学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1.化学教材中安排实验数量较少
我国高中化学教材中编入的学生实验总数比西方发达国家少得多,而且许多学校有的化学实验课不上,使原本就不多的化学实验课变得更少,不能保证实验教学计划顺利完成。实验提供的感性材料不足,学生实验技能训练不够,难以达到实验教学目的。
2.化学实验教学内容脱离实际生活
在我国,化学实验教学通常是由理论课教师组织教学,实验课内容乃至教学的进度与理论课相对应,以验证理论课的教学为主,属于验证式教学模式。实验内容往往依附理论课的教学内容而设置,服从理论知识的逻辑顺序,忽视实验技能的系统性。在日常教学目的上强调知识的系统性和学术水平,教学内容与实际生活相关的内容较少,对学以致用重视的程度不够,高中化学实验教学内容的选择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实验教学内容的选择仍存在脱离实际生活与社会的需要,仅重视实验的学科效应,忽视实验的社会效应和学生的个性发展的问题,没有将“面向全体学生的化学”、“面向公民的化学”这一理念真正落实到化学实验教学中。
3.化学实验教学中演示实验安排得过多
在高中化学教材中,演示实验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教材中几乎每一章、每一节中都配有演示实验。一方面有些演示实验的直观性较弱,教师的示范作用不突出,尤其对于班额较大的班级,演示时离学生较远,实验效果更不好。对于班额为50至60人的班级,只有少部分学生能观察到实验现象,这只是前排学生的专利,在国内班额为50至60人的班级是很普遍的。另一方面演示实验安排得过多,学生只看不做,对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验技能、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训练与培养无从谈起。
4.教材上有些实验的可操作性差
教材中有些实验的可操作性差,实验中产生一些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并没有考虑到目前大多数学校班级不具备通风条件而设计和选择实验,例如乙炔制取的实验中副反应产生HS、PH等气体使班级学生无法忍受,制乙烯时副反应产生的SO气体呛得学生不断地咳嗽,直接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和课堂教学,甚至是整个教学楼的教学。又如:用两根玻璃棒分别蘸取NH和HCl,使两根玻璃棒接近制取NHCl的反应中,此反应虽然简单,但氨气的气味使学生难以忍受。
三、教师指导学生观察实验
在化学实验教学中,正确的指导能使学生集中注意、深入思考、发展思维能力、迅速掌握实验操作步骤和要领,并逐步形成进行化学实验研究所必需的科学态度。
化学以实验为手段研究物质及其变化的科学,学生学习化学是以观察物质及其变化为特征的。在观察实验时,教师要明确观察什么,再根据具体实验提出观察要求。例如:钠单质放在滴有酚酞试液的蒸馏水中,观察反应过程时,有的学生只注意到“吱、吱、吱”有节奏的响声,有的学生则将注意力集中到水面上迅速游动的闪亮小球上,有的学生只注意到溶液显红色是由局部到全部,由浅到深。所以我在实验前就给学生明确指导,在导学案中列出观察提纲,就可避免观察的片面性。①钠与水的密度比较,谁大?②反应时钠是如何运动的,发出了什么声音?例如“在氯气的性质实验中,氯气与氢气混合能在光照或点燃时爆炸化合,红磷、金属钠、铁丝、铜丝都能在氯气中剧烈燃烧,并分别生成PCl和PCl、NaCl、FeCl、CuCl”。此时教师应指导学生对这些实验进行研究:①这些实验有什么相同现象产生?②在这些反应中Cl是氧化剂还是还原剂?③为什么Cl具有这样的性质?通过启发引导可得出:Cl具有很强的氧化性,能将许多物质氧化到高价,这是因为氯原子有很强的获得电子的能力。
四、教师指导学生实验操作规范化
一、乔姆斯基对笛卡尔语言哲学思想的批判
乔姆斯基把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看作形而上学的二元论。笛卡尔认为,世界有精神和物质两个实体。他的“接触机械学”对当时的物理学贡献很大,却不能解释人类的本质特征———意志自由。而乔姆斯基认为,人类语言官能运作的研究属于思维领域的研究。但由于目前还没有一个确定的“物质”概念,所以不能断定内在语言这个研究对象是否超出了自然科学的研究界限。所以没有必要遵循二元论的教条。研究内在语言同样可采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4]乔姆斯基认为笛卡尔的形而上学二元论虽然已被证明是错误的,但它的性质是自然主义的,是用经验事实来验证科学假设。就是说,笛卡尔的解决方式虽然不对,但他所提出的问题是严肃的,不能因此而否认他的科学理性。人类语言是一种心理客体,但最终又是一种生物客体,因此应该使用与自然科学相同的方法去研究。用自然主义的方法研究心智,目标是使这种研究最终与其它硬性科学统一起来。但是既然形而上学的二元论并不能给问题提供真正的答案,也就无需接受笛卡尔的形而上学。“物质”的概念至今仍是开放的且不断发展,身心问题又已不复存在,那用自然主义的研究方法来研究语言和思维应该无可厚非。
二、乔姆斯基对笛卡尔语言哲学思想的传承
1.自然主义的语言研究乔姆斯基对自然主义的定义是:寻求清楚的解释性理论,使对心智的科学研究最终能融入核心自然科学之中。这里自然主义同时还意味着采用像研究自然物体一样的方法来研究语言和思维。他提倡的理论是关于语言官能的计算的表征理论。根据乔姆斯基的思路,首先从人这个自然物体开始,选取研究者感兴趣的角度,比如语言学角度,找到专属语言的官能。这一步蕴涵了模块性假设。身体的其他部分可能也有和语言相关的地方,语言官能的组成部分也可能影响人类生活的其它领域。但暂时把这些问题抛至一边,使注意力集中在最基础的大脑的语言官能。然后找到语言官能的本质部分:普遍语法和个别语法,即语言知识。从何谓语言知识这个具体内容向外扩展,继而研究语言知识的获得与使用、语言官能背后的物理机制及其进化过程等问题。他认为,自然主义的探索只能在某些极窄的领域内起作用,这可能和人类的认知局限性有关。他倡导对语言的生物属性进行自然主义的研究,但不排除其它方法。他更想强调的是一种严格的自然科学式的理论研究方式。所以,究竟选择哪种研究路线应依个人的兴趣而定。乔姆斯基坚定地奉行自然主义。他指出,虽然自己对语言官能的研究属于思维研究,但这并不是说,除了物质这种实体之外,思维是“第二实体”。由此可知,他的计算—表征论拒斥把“物质”和“思维”完全区分开来的二元论,认为语言的计算理论是在抽象层面上研究语言官能的性质,并坚持使用方法论上的自然主义,以相似于研究自然现象的方法去研究语言等心灵现象。可见,乔氏采取的是“方法论上的一元论”。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他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乔姆斯基认为,如果用自然主义方法来研究语义,就要放弃“指称论”,即没必要在语词和外物之间建立对应关系。这种“指称”关系具有不确定性。根本原因如同维特根斯坦的看法:语词和对象之间并非天然地存在固定的对应关系,语词的意义随着使用的变化而变化。因此用“指称论”研究意义不能满足科学研究的严格要求。这种“指称”关系是模糊的,会导致意义理论内部的不一致性,违背了自然主义的研究精神。意义的主要内容也是先天的,根据内在意义论,人生下来的时候,大脑里就准备好了许多意念、思想,这些意念思想都是在经验之前就存在的,无需意义上的任何所指,也无需从某个语言社团中获得。
2.反对语言本质的功能交际说乔姆斯基不赞同语言本质的功能交际之说。而他继承笛卡尔语言学的传统观,即语言本质是思维的自由表达,是一种反省方式,仅仅在衍生的意义上为社会交际服务。语言使用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自身的,如成人的内部话语、儿童的自言自语。交际也并非一定使用语言,其它形式如姿势、表情、衣服的式样和发型等等,都可以实现交际功能。此外,语言中某些根本原则就不能从交际功能的角度得到解释,当然这并不否认这样的原则与语言功能有联系。一种满足结构非依存原则的语言,也完全可以实现同样的交际功能。对于一个结构不同的大脑,结构非依存原则可能更高一筹,起码不用对句子进行超出单词层面的高层级分析。所以,解释语言的本质并非一定要从功能角度出发,就像生理学家并非必须考察心脏的功能才能研究其结构和起源一样。[6]乔姆斯基认为,从交际意图的角度进行的意义研究既不充分也不融贯。他认为,基于说话者意图的意义分析法不能解释全部语言现象,因为存在着了解说话者的字面意义而不用参照说话者交际意图的情况,况且即使在两个很熟悉的人之间也会出现误解。在许多正常情况下,往往每句话都有其严格的意义,作者能做到言达其意,并没有使听众怀有某些信念,或产生要采取某些行动的意图。
在恩格斯“哲学的终结”语境背后,既包含着“哲学的终结”的思想内涵,也包含着马克思的“新世界观”与德国古典哲学乃至西方传统哲学的关系问题,还隐藏着对马克思的“新世界观”性质的理解问题。可见,正确理解恩格斯“哲学的终结”的思想,是一个重大的哲学问题,也是我国哲学界讨论的一个热点问题。最近,拜读了陈文通教授《重新解读“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3年第6期。以下简称陈文)颇受启发。陈文对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这部著作基本内容的阐发,以及对相关问题的分析,确有不少独到见解。同时,我也感到,陈文对恩格斯“哲学的终结”及其相关论述的解读,大有进一步研究和讨论的必要。本文就这些问题谈几点体会,与陈文通教授商榷,并就教于陈老师和各位读者。
一、“哲学的终结”是“以往全部哲学的终结”,而不是“全部哲学的终结”
恩格斯的“哲学的终结”,究竟是指“全部哲学的终结”,还是指“以往全部哲学的终结”?陈文在阐述了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主要内容之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终结》一文的核心和要害是“哲学的终结”,并认为,“哲学的终结”不仅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而且是“全部哲学的终结”。陈文主张,“一旦我们认识到黑格尔哲学体系(从而‘绝对观念’和‘绝对真理’)的荒谬性质,那么,思维对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为基本问题和最高问题的全部哲学也就完结了。”[1]20显然,陈文在这里所说的“全部哲学”,舍弃了恩格斯所说的“以往那种意义上的全部哲学”的限制词,把“以往全部哲学的终结”理解为“全部哲学的终结”。仔细研读,我们就会发现,恩格斯所说的“哲学的终结”,并不是指“全部哲学的终结”,而是指“以往那种意义上的全部哲学也就完结了。”[2]219对此,我们可以通过恩格斯的其他论述得到证实。
“哲学的终结”是神秘的唯心主义哲学的终结。恩格斯的《反杜林论》,既是对杜林的“先验主义”和“世界模式论”的批判,也是对黑格尔“绝对唯心主义”的批判。杜林的哲学属于“先验主义”。杜林认为,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之外,有一个所谓“一般的世界模式”,即作为一切存在的基本形式和原则。人们对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认识,正是借助于这些一般的形式和原则而产生的。离开一般的形式和原则,便不会获得认识。对此,恩格斯批评说,杜林颠倒了原则和现实的关系。在恩格斯看来,“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这些原则不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而是从它们中抽象出来的;不是自然界和人类去适应原则,而是原则只有在符合自然界和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这是对事物的唯一唯物主义的观点。”[3]374与此相反,杜林是从原则出发,在思想中构造现实世界。可见,杜林的“原则在先”的观点,完全像一个叫做黑格尔的人的做法。杜林的“世界模式”不过是黑格尔哲学的抄袭。黑格尔的哲学是一个庞大的包罗万象的哲学体系,他以“绝对精神”的形式概括了以往全部历史的发展,甚至是用“绝对精神”的活动代替人类的历史活动。在黑格尔哲学中,“绝对精神”占统治地位,人类的历史服从“绝对精神”的历史,真实的历史变成了虚幻的历史,现实的历史变成了神秘的历史。和黑格尔一样,杜林是用“一般的世界模式”和原则来解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把现实世界搬到思想世界”。这显然是荒谬的。事实上,作为思想的观念和原则不是来源于人的头脑,而是来源于现实世界,思想是在认识现实世界的过程中产生的。“人们决心在理解现实世界(自然界和历史)时按照它本身在每一个不以先入为主的唯心主义怪想来对待它的人面前所呈现的那样来理解;他们决心毫不怜惜地抛弃一切同事实(从事实本身的联系而不是从幻想的联系来把握的事实)不相符合的唯心主义怪想。”[2]242我们不应把现实世界归结为思想和原则,相反,只能在现实世界中发现思想和原则。一旦我们发现了思想和现实世界的真实关系,即不是用思想解释世界的发展,而是在根据发展的世界形成思想,那么,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哲学终结了,取而代之的便是不同于唯心主义的“现代唯物主义”。这和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思辨终止的地方”也就是“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的思想是一致的,即伴随着唯心主义哲学的终结,产生了以现实世界为基础的“实践哲学”。
“哲学的终结”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终结。杜林主张“真正的真理是根本不变的”,并以为他自己的哲学已经发现了永不变的“终极真理”,达到了绝对可靠的认识。显然,杜林所谓的“终极真理”和黑格尔的“绝对观念”没有本质的区别。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是世界的本质,世界的变化归根到底是由“绝对精神”支配的,“绝对精神”演变为黑格尔的“绝对观念”,便达到了对“绝对真理”的认识。这样一来,黑格尔的哲学就成为“绝对真理”的化身,成为“真理的大全”。实际上,黑格尔是把个人的认识置于人类的认识之上,把个人的思想夸大为“绝对真理”。这显然是错误的。恩格斯主张,人们的认识充满着矛盾,即思维上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矛盾。“一方面,人的思维的性质必然被看作是绝对的,另一方面,人的思维又是在完全有限地思维着的个人中实现的。这个矛盾只有在无限的前进过程中,在至少对我们来说实际上是无止境的人类世代更迭中才能得到解决。从这个意义来说,人的思维是至上的,同样又是不至上的,它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同样又是有限的。按它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来说,是至上的和无限的;按它的个别实现情况和每次的现实来说,又是不至上的和有限的。”[3]427就人类的思维的本性而言,它要不断地去认识无限的世界,以便达到对世界本质的认识。然而,这种认识是在每一代人和每一个人的认识中实现的,无限的认识总是通过有限的认识来实现的。认识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人的认识不可能最终完成,不可能达到永恒不变的绝对真理。这就是认识的矛盾。但是,黑格尔哲学试图一劳永逸地消除人们认识过程的矛盾。黑格尔把自己的哲学体系宣布为永恒不变的“绝对真理”,并以为“除了袖手一旁惊愕地望着这个已经获得的绝对真理,就再也无事可做了。”[2]216显然,企图消除矛盾的结果,引起了黑格尔哲学的内在矛盾,即黑格尔的辩证法和唯心主义哲学体系的矛盾。“一方面,它以历史的观点作为基本前提,即把人类的历史看作一个发展过程,这个过程按其本性来说在认识上是不能由于所谓绝对真理的发现而结束的;但是另一方面,它又硬说它自己就是这种绝对真理的全部内容。关于自然和历史的无所不包的、最终完成的认识体系,是同辩证思维的基本规律相矛盾的。”[3]363引起这个矛盾的根本原因在于,黑格尔企图以个人的认识代替人类的认识。“这样给哲学提出的任务,无非就是要求一个哲学家完成那只有全人类在其前进的发展中才能完成的事情,那么以往那种意义上的全部哲学也就完结了。我们把沿着这个途径达不到而且任何单个人都无法达到的‘绝对真理’撇在一边,而沿着实证科学和利用辩证思维对这些科学成果进行概括的途径去追求可以达到的相对真理。”[2]219显然,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以往那种意义上的全部哲学也就完结了”,不是“全部哲学”的完结,而是以往那种试图追求“绝对真理”的哲学完结了。
“哲学的终结”是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西方传统哲学的终结。杜林以“世界模式论”为基础,构建了一个“先验主义”的哲学体系。这是黑格尔哲学的翻版。黑格尔构建了一个庞大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尽管黑格尔哲学充满了辩证法思想,但是,为了建立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不得不牺牲辩证法。“而按照传统的要求,哲学体系是一定要以某种绝对真理来完成的。”尽管世界是不断发展过程,但是,为了体系的需要,“他还是觉得自己不得不给这个过程一个终点,因为他总得在某个地方结束他的体系。在《逻辑学》中,他可以再把这个终点作为起点,……但是,要在全部哲学的终点上这样返回到起点,只有一条路可走。这就是把历史的终点设想成人类达到对这个绝对观念的认识,并宣布对绝对观念的这种认识已经在黑格尔的哲学中达到了。但是这样一来,黑格尔体系的全部教条内容就被宣布为绝对真理,这同他那消除一切教条东西的辩证方法是矛盾的;这样一来,革命的方面就被过分茂密的保守的方面所窒息。在哲学的认识上是这样,在历史的实践上也是这样。”[2]218而按照精神支配一切的唯心主义观点,既然作为认识主体的精神有终点,受精神支配的历史当然也有终点。其结果是,“最终完成的体系建立起来了,那么,人的认识的领域就从此完结,而且从社会按照那个体系来安排的时候起,未来的历史的进一步发展就中断了”。[3]376可见,黑格尔的哲学宣告了“历史的终结”。“绝对观念”既是哲学体系的终点,同时也是历史的终点。然而,现实的历史并没有终结。真正终结的不是历史,而是黑格尔的哲学体系。黑格尔哲学以最宏伟的方式概括了以往全部哲学的发展。黑格尔哲学不仅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也是西方传统哲学的集大成。因此,黑格尔哲学的终结,意味着“以往全部哲学”的终结。“就哲学被看作是凌驾于其他一切科学之上的特殊科学来说,黑格尔体系是哲学的最后的最完善的形式。全部哲学都随着这个体系没落了。”[3]362可见,恩格斯所说的“哲学的终结”,既是黑格尔哲学的终结,也是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西方传统哲学的终结。
总之,恩格斯所说“哲学的终结”,绝不是“全部哲学的终结”,而是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以往全部哲学的终结”。在“以往那种意义上的全部哲学”终结以后,产生了历史唯物主义。这才是恩格斯“哲学的终结”的真实内涵。只有在这个意义上理解恩格斯“哲学的终结”,才能真正把握哲学和西方传统哲学的区别,才能深刻理解哲学所实现的哲学革命。
二、“哲学的终结”是哲学形态的变革,而不是哲学的消失
随着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产生了马克思的现代唯物主义。那么,从黑格尔哲学保留下来的逻辑学和辩证法是哲学的内容,还是属于实证科学的内容?陈文认为,“这样一来,全部哲学都被实证科学驱逐出去而寿终正寝了。至于黑格尔的逻辑学和辩证法,一方面,它本来不属于哲学基本问题考察的范围;另一方面,既然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是辩证的,那么,辩证法也就寓于包括历史唯物主义在内的现代唯物主义之中了。”[1]17在陈文看来,既然全部哲学都消失了,那么,融合在现代唯物主义中的逻辑学和辩证法,当然也就不再是哲学,而是实证科学了。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显然否认了马克思的现代唯物主义和旧哲学的联系。事实上,在恩格斯看来,“哲学的终结”是一个辩证否定的过程,是一个“扬弃”的过程,是一个既克服又保留的过程。“哲学在这里被‘扬弃’了,就是说,‘既被克服又被保存’;按其形式来说是被克服了,按其现实的内容来说是被保存了。”[3]481也就是说,以往的哲学在这里被“扬弃”了,而不是被“抛弃”了。“否定不是简单地说不,或宣布某一事物不存在,或用任何一种方法把它消灭”[3]484,而是克服以往哲学的抽象形式,保留以往哲学的现实内容。正如黑格尔所指出:“每一哲学曾经是、而且仍是必然的,因此没有任何哲学曾消灭了,而所有各派哲学作为全体的诸环节都肯定地保存在哲学里。……所以没有任何哲学是完全被推翻了的。”[4]40“哲学的终结”,并不是对以往哲学的简单拒斥,更不是宣布以往哲学的消失。对此,恩格斯在《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和《自然辩证法》等著作中作过论述。让我们进行分别的解读。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都是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要求,要它们弄清它们自己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仍然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3]364而在由《反杜林论》中的三章集合而成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原样保留了这段话。[3]738在恩格斯看来,以黑格尔为代表的传统哲学,总是把哲学当作“似乎凌驾于一切专门科学之上并把它们包罗在内的科学的科学。”[2]241其结果是把哲学圣神化、神秘化了。而随着现代唯物主义的诞生,从根本上消除了哲学的神秘性质,那么,作为“凌驾于一切科学之上的哲学”便失去了存在的条件,因而以往的哲学终结了。但是,在以往哲学中存在的辩证思维方式,被保留下并融合到新的哲学形态中。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说:“这种历史观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正如辩证的自然观使一切自然哲学都成为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一样。现在无论在哪一个领域,都不再要从头脑中想出联系,而要从事实中发现联系了。这样,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2]257恩格斯认为,唯物主义历史观是从现实出发,而不再从头脑出发,在事实中发现事物之间的联系,而不是在头脑中构造事物的联系。这样一来,不仅自然领域中导致了“自然哲学”的终结,同样,历史领域中也必然导致“历史哲学”的终结。在这两个领域中,旧的哲学被驱逐出去了。但是,以往的哲学在思维领域中被保留下来,其主要的内容就是研究思维规律的学说,逻辑学和辩证法。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又说:“自然研究家由于靠旧形而上学的残渣还能过日子,就使得哲学尚能苟延残喘。只有当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本身接受了辩证法的时候,一切哲学的废物――除了纯粹的关于思维的理论以外――才会成为多余的东西,在实证科学中消失掉。”[2]308-309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尚能苟延残喘”的哲学,是“一切哲学的废物”,是和辩证思维方式相对立的旧形而上学。一旦辩证的思维方式得以确立,以往的那种固守形而上学的哲学思维必然在实证科学中消失,而辩证的思维不属于“哲学的废物”。所以,辩证法不仅不会消失,反而会被保留下来。
恩格斯以上的论述表明,虽然以往的哲学终结了并被新的哲学所取代,但是,以往的哲学并不是一无是处,其中存在着合理的内容,这就是辩证法思想。这些思想被保留下来。可见,“哲学的终结”并不是哲学的中断,也不是哲学的终止,更不是哲学的消失。“哲学的终结”是一个扬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被克服的是已经被人类实践证明是荒谬的东西,而被保留下的恰恰是被人类实践证明是合理的东西。当然,对于被保留下来的东西,马克思和恩格斯不是原封不动地照搬,而是通过吸收借鉴和改造,转化为新的哲学内容。
不可否认,恩格斯的确这样说过,“现代唯物主义,否定的否定,不是单纯地恢复旧唯物主义,而是把两千年来哲学和自然科学发展的全部思想内容以及这两千年的历史本身的全部思想内容加到旧唯物主义的永久性基础上。这已经根本不再是哲学,而只是世界观,它不应当在某种特殊的科学的科学中,而应当在各种现实的科学中得到证实和表现出来。”[3]481在恩格斯看来,经过批判改造以往全部思想内容之后的现代唯物主义,“不再是哲学,而只是世界观”。这里所说的“不再是哲学”,意味着不再是以往的旧哲学。“而只是世界观”,说明现代唯物主义属于世界观的哲学,是不同于以往的哲学的新的哲学形态。因此,恩格斯所说的被保留下来的辩证法,是经过改造之后的现代唯物主义的哲学内容。我们只能在哲学的意义上,而不能在实证科学的意义上理解辩证法。
恩格斯多次强调实证科学必须和理论思维相结合,也说明“哲学的终结”并不意味着哲学的消失。在恩格斯看来,自然科学不能离开辩证思维,否则,自然科学就会陷入困境。“没有理论思维,的确无法使自然界中的两件事实联系起来”。[2]300在历史上,自然科学曾经走向神秘主义,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蔑视理论思维,蔑视辩证法。这就表明,自然科学的进展,不仅不会“拒斥”哲学,反而需要哲学的“呵护”,实证科学一旦离开了辩证思维,它必然要受到哲学的惩罚。一方面,恩格斯主张,自然科学的进步推进了哲学的发展,甚至自然科学的发展改变了哲学的形式,甚至改变了哲学的内容。比如,从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到辩证思维方式的转换,就是自然科学进步的产物。这种转换“可以仅仅由于自然科学发现本身的力量自然而然地实现,这些发现不会甘于再被束缚在旧的形而上学的普罗克拉斯提斯的床上。”这无疑说明自然科学的进步对哲学发展的意义。另一方面,恩格斯进一步强调,自然科学发展对辩证思维的推动作用,“这是一个旷日持久的、步履艰难的过程,在这一行程中要克服大量额外的阻碍。……如果理论自然研究家愿意在辩证哲学的历史存在的形态上来较仔细地研究这一哲学,那么上述过程可以大大缩短。”[2]286在恩格斯看来,自然科学对哲学的推动作用是一个自发的过程,而这个自发的过程如果一旦转化为自觉的过程,就会加快哲学的发展过程。不仅如此,恩格斯还高度重视哲学对于自然科学进步的积极作用,科学家一经自觉地掌握辩证思维方法,必将极大地促进自然科学的发展,进而表明,“自然科学便走上理论领域,而在这里经验的方法不中用了,在这里只有理论思维才管用。”因此,“对于现今的自然科学来说,辩证法恰好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因为只有辩证法才为自然界中出现的发展过程,为各种普遍的联系,为从一个研究领域向另一个研究领域过渡,提供了模式,从而提供了说明方法。”[2]284可见,辩证的思维方法对于自然科学的进步,不是可有可无,而是不可或缺的。
以上论述足以说明,“哲学的终结”不是对旧哲学的简单拒斥,也不是对旧哲学的全盘否定,而是既克服、又保留的过程。恩格斯所说的“哲学的终结”,并不是“哲学的消失”,而是哲学形态的变化。尽管自然科学的发展在哲学形态转变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自然科学的进步并没有、也不可能代替哲学,更没有、也不可能取消哲学,只是改变了哲学的形态。正如伽达默尔所言:“科学没有试图阻止哲学以改变了的方式存在下去。”[5]128
三、历史唯物主义不是实证科学,而是新形态的哲学
马克思的现代唯物主义或历史唯物主义是“哲学的终结”的产物。那么,我们应当如何把握现代唯物主义的性质呢?它究竟是属于实证科学,还是属于哲学?对此,陈文给出了明确的答案:“现代唯物主义已经不是哲学。既然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历史观就是实证科学和历史科学,就是现代唯物主义的新成果和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它就不可能再是哲学了。”[1]27陈文的这种观点反映了理论界存在的一种倾向,即把马克思的现代唯物主义或历史唯物主义实证化的倾向。这种观点持有者的一个基本依据,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不是用哲学,而是用“世界观”或“历史科学”等概念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我们认为,停留在马克思恩格斯所使用文字的表层,不能作为判断马克思的现代唯物主义或历史唯物主义性质的依据。
不可否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许多场合下,都是用“世界观”或“新世界观”、“新唯物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现代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历史观”、“唯物史观”、“历史唯物主义”,甚至用“历史科学”或“真正的实证科学”等概念来表达自己的哲学思想。这种情况说明,马克思恩格斯要和以往的哲学划清界限,以表达他们的哲学和旧哲学的本质区别。这种情况还说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实证主义的影响。问题在于,我们判断历史唯物主义的性质,绝不能停留在文字的表层,必须到达马克思恩格斯文本的思想深处。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回归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历史条件,回归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语境,回归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实践意义。
马克思和恩格斯处在实证科学占据统治地位的时期,他们不可能完全摆脱科学主义思潮的影响。一方面,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中,大量地使用了“科学”这一概念,如“关于人的科学”、“关于人的自然科学”、“真正的实证科学”、“历史科学”等等。虽然他们研究的内容并不属于实证科学,但他们却用“科学”或“实证科学”的概念来表达他们的哲学思想。另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在语言表达方式上,也存在着科学主义的烙印。尽管马克思研究的是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但他却说“人类社会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恩格斯在阐述马克思的“两大发现”时,也把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和自然科学的发展进行对比:“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3]776此外,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他们对自然科学的进步给予了高度的关注。马克思的贡献不只是在社会领域,即使在数学领域他都有独到的发现。每当马克思看到自然科学的成就对工业发展、对社会进步所产生的推动作用时,他都表现出非同寻常的喜悦。恩格斯不仅关心自然科学的进步,而且熟悉自然科学的内容。他专注于自然科学的哲学问题的研究,撰写了《自然辩证法》等著作,在自然科学的哲学研究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见,科学主义思潮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们不能就此把他们归属为实证主义者。
关键词:考纲;高三化学;学习原则
在近几年的高考理综试卷抽样分析表明:化学得分在理综三科中最高,权重分数往往超过50%。这与近几年的化学高考试题一直保持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关,题目难度不大,学生先做容易题有关。化学容易得分,也是相对的,并非所有考生都如此。这也就所谓“会做难也易、不会易也难”。那么怎样才能学好化学,达到难也易的境界呢?
一、明确高考要求
2009年高中新课改化学高考《考试大纲》“命题要求”的具体内容仍表述为:“要以能力测试为主导,考查考生对所学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要重视对考生科学素养的考查”。
高考中的很多试题,特别是一些理解、掌握层次的较易或中等难度的试题(以中等难度试题为主),主要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规律的理解程度;而那些综合运用层次的较难的试题,虽然以考查考生的推理能力、设计和完成实验的能力、获取知识的能力、分析综合的能力为目的,如果不能正确掌握那些最基础的知识,那就无法去推理、去设计、去分析、去综合、去求解。这就要求考生理解所学自然科学基础知识的含义及其适用条件,能用适当的形式(如文字、公式、图表等)进行表达,并能正确解释和说明有关自然科学的现象和问题。即不但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
首先,要求理科考生理解自然科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规律。自然科学的概念是自然科学领域最基本的学科语言表达单位。观察和分析自然现象、理解自然科学的主要概念、原理和规律是掌握自然科学的重要基础,是形成科学思维的有效途径。理解自然科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定律,不仅要知道其含义,而且要知道其前因后果、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以及相关知识的联系、区别及融合。其次,要认清概念和规律的表达形式(包括文字表达和数学表达),抓住定性描述、解释自然科学现象和规律的要点。
二、了解化学特点
化学学习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化学知识广泛地渗透在现代社会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高一化学绪言课里一句话:化学―人类进步的关键,人类文明越发达,就越离不开化学。只要我们留心,化学知识就在我们身边,许多地方都可联系和学习化学知识。如每餐炒菜时,把食盐放在食用油中为什么不溶解,加点水就立即溶解呢?这就是“相似相溶”原理的常见实例。
2.到处闪烁实验探究。“实验乃科学之母”。自然科学的概念、原理和规律大多是通过实验来推导和论证的。化学学科的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有助于加深学生对化学概念、原理和规律的理解,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创新精神和实验能力,这些都是学生将来从事科学研究的基础。因此,化学教材中到处闪烁着实验探究的火花。我们一定要重视实验,并学会通过实验探究来获取化学知识。
3.切实掌握化学语言。语言是人们交流的工具,化学教材有自己的化学语言。不掌握化学用语就无法学习化学知识、从事化学研究。化学用语包括元素符号、结构示意图、化学式、电子式、结构式、化学方程式、离子方程式、电离方程式等许多化学术语。它有自己的学习方法,重在理解,写要规范,而且理解越深刻,书写越规范、效果越显著。
4.灵活运用理论系统。在化学学习中,我们不仅要掌握大量的概念,而且要弄清他们的关系。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得出定律和原理,并形成化学基本理论。化学基本理论主要包括我们已学的元素周期律、部分结构理论及接着要学的化学平衡理论、电离平衡理论及电化学等。这些理论不仅能把相关的概念联系起来形成一定的知识系统和知识结构,而且能把许多知识板块串连起来。因此,学习化学时要特别注意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学习,经常注意各类内容的相互联系与区别,使知识系统化、条理化。
5.大量进行思维加工。中学化学研究的内容广,涉及的事实多,且大部分是学生不熟悉的。许多学生把化学当成第二外语,采用以记忆为主的学习方法是行不通的。因为大量的化学事实是不胜记忆的,只有对众多的化学事实进行思维加工,形成化学概念、化学定律、化学理论,并结合已有知识对新学知识进行广泛联想和科学记忆,才能记牢用活。
三、掌握学习原则
化学学习原则是指导化学学习活动的基本准则,它反映和体现学好化学的规律,也决定着学好化学的基本方法和途径。化学学习的一般原则是:
1.明确学习目的,主动钻研。要学好化学,不但要对化学学习有浓厚的兴趣和强烈的愿望,而且要有正确的学习目的,正确的学习目的是推动化学学习的内部动力。化学学科的学优生他们都酷爱化学且目标远大。心中清楚:新材料的出现往往是高科技的突破口,没有新材料的出现,就没有科技的进步和工业的发展;没有新材料的出现,我国的“嫦娥”探月难以实现。正因为如此,他们能主动自觉地学习,每天第八节课后都会找老师讨论化学问题,并找到了适合他们自己的科学的学习方法。
2.结合社会实际,认真探究。前已述及,化学知识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生产实际、科学技术、环境保护和自然现象等密切相关。学习化学时,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联系实际中,对所学的知识加以检验、深化和巩固。在学习元素化合物知识时,要注意验证和进一步理解物质结构理论,并用结构理论来解释和总结规律。在学习理论知识时,要注意其具体应用的范围和条件。还要关注社会热点、了解最新科技。
化学实验是应用化学知识、技能的最好的实践形式。但是,我们并不能满足于做实验的数量,关键在于做实验的质量,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是否仔细观察、积极思考、认真分析、如实记录。
3.注意知识联系,形成知识网络化。客观事物是相互联系的,各科知识的内部也有一定的联系,我们要经常地进行新旧知识的联系和整理,构建反映其客观联系的知识网络,形成串联各知识的系统结构,如果把各知识点分割开来,孤立地学习,则极易记混,到头来理不顺,分不清。知识系统化后,不但便于记忆,而且便于理解、深化和发展。构建知识网络,还要坚持不断补充和完善。如非金属元素化合物知识的结网,可以在坐标系中进行,以化合价为横坐标,以知识主线(气态氢化物、单质、氧化物、含氧酸、盐)为纵坐标。
4.注重知能并进,全面发展。掌握知识和技能是以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为前提的,没有学习能力,就不能学好知识和技能;但是能力是在掌握知识、技能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的,能力的形成和发展是以一定的知识和技能为基础的。要学好化学知识,就必须把掌握化学知识和技能跟形成和发展能力统一起来。要注意培养自己的观察能力、实验能力、思维能力、自学能力;还要注意培养自己热爱科学、刻苦钻研的科学情感;实事求是、一丝不苟得科学态度;不怕困难、肯吃苦的优良品德。
关键词:大学物理;科学通识;科学素养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21-0109-02
在诸多的工科院校中,大学物理是工科学生中必修的基础课之一。作为高等教育中的自然科学类基础课程,大学物理是研究物质基本运动规律的科学,是自然科学的核心[1],是传播科学思维、加强科学素养的重要承载体。物理学的精神是求真、求实和创新[2]。虽然理工科的课程都能通过潜移默化,而起到提升学生科学素养的作用;但是只有大学物理课程,可以把这个问题作为一项专门的议题来对待,教师讲课的宗旨也可以由知识的传授而转变为科学素质的培养。
一、我校工科大学物理教学的现状
我校的大学物理教学目前还是沿袭传统的教学模式,分为理论授课和实验教学两个部分。理论教学根据所在学科的不同,主要分成96学时和72学时两种。主要承担质点力学、刚体力学、电磁学、振动和波动理论、光学、热力学与统计物理学的教学内容。学时数多一些的会简单讲授狭义相对论和量子论的基本内容。实验教学一般为40~60学时,主要完成经典物理学中一些代表性实验的内容。除了课堂教学外,还有网络课程教学;任课教师会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节选一些和教学内容有关联的课外内容,放在学校的网络教学平台上,供学生们自己学习或者练习。理论课程的学习效果检测,由标准化试题库里选题组卷,通过闭卷考试来完成。现行的这套教学模式已经延续了近三十年,对提升工科学生的物理基础、学习科学的思想方法和研究方法起了积极的影响,充当了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之间的桥梁,对我校培养出合格的本科毕业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物理的这套教学模式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包景东对现有的教学流程作了精辟的总结:“教师在课堂上讲授正确的知识,学生在课后做正确的练习,但缺乏批判性思维的训练和科学精神的引导。”[3]最终,这样的教学变成了以考试要求的“解题”内容为中心的教学,教师讲课的重点变成了基本的物理概念、重要公式及其解题中的应用,使得大学物理变成了一项枯燥无趣的课程。
这样乏味的教学对学生的学习热情也是毁灭性的打击。学生的学习热情往往是靠功课的“有用性”和“有趣性”来激发的。理工性质的基础课程就是数学类课程和大学物理课程,其他课程都是专业课或者专业基础课程。大部分的学生以就业或考研为导向来进行学习。大学物理课程不像具体的专业课那样直接面向就业,又不像数学类课程那样与考研息息相关,更何况,物理学概念和公式理解和应用起来又具有相当的难度,从而大学物理变成了广大工科学生觉得既“无趣”又“无用”,还很“难”的“鸡肋”课程。对于“985”或者“211”学校,很多学生为了出国深造,会努力把大学物理学中的基本概念和公式吃透,因为国外高校一般都很看重平均成绩点数(GPA,Grade Point Average)和基础类课程成绩;而对于普通的二本院校,能够出国深造的学生是极少数,因此有热情来学学物理的少之又少。从笔者所在的学校及兄弟工科院校从事大学物理教学的同行们反馈的信息来看,在大学物理课堂上能够积极主动学习的学生,除了极少数是延续了中学对自然科学的兴趣的,基本都是为了高分而获得奖学金而学习。
这种教学模式还带来了一个更严重的后果,就是各个工科专业建设者们也觉得大学物理课程是“费力且无用”的,从而会大力压缩大学物理的课时。以笔者所在的学校为例,信息类专业中大学物理的课时数就设置成了48学时,如果不是教育部教学大纲的指导要求,大学物理课程很可能会从工科教学中消失。
大学物理教学面临的现状让我们不得不深入思考:作为自然科学的核心课程,本质上是既“有趣”又“有用”的,为什么会面临如此尴尬的局面?笔者认为,现有的教学模式是不合时宜的,要大力改革,教学的基本指导思想要从“掌握基本概念和公式而解题”转变为“了解科学常识以提高科学素养”,课程的定位要从“物理学原理教学”转变为“科学通识教学”。
二、工科学生有提高科学素养的需求
根据2010年11月第八次中国公民科学素养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大陆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公民比例达到3.27%,而同期人口普查数据的结果表明中国大陆大专以上学历水平人口为8.9%,这说明大部分大学毕业生还不具备基本科学素养[1]。而在这份调查数据中,崇尚科学精神的公民比例达到64.94%[4],这表明我国大学生的科学素养还有极大的提升需求。科学素养包括很多方面,很难得有标准的定义,但普遍认为包括三个方面:即对于科学知识达到基本的了解程度;对科学的研究过程和方法达到基本的了解程度;对于科学技术对社会和个人所产生的影响达到基本的了解程度。
很显然,科学素养的提高是一个社会性工程,绝不可能仅仅由课堂教学来完成。课堂教学能够传递的是认识物质世界的基本规律和基本方法,以及批判的科学思维方式;即广博的自然科学知识面以及科学的探究方法,也就是“科学通识”。工科类学生的专业课程往往是针对某些具体问题的理论和解决方法,有“深度”而无“广度”;侧重于技术手段的改进和提高,忽略了技术所依靠的基本物理原理的局限性和暂时性。尤其是“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5]出台以来,我校越发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忽略了科学通识的教学和传播。因而,工科学生是有提升科学素养,了解科学通识的需求的,科学通识教学应当专门作为一个课题来认真研究。
三、科学通识教学由大学物理课程完成的合理性
很多学者认识到在大学教育中应该加强科学通识教学的重要性(见文献[6]及其引用文献),甚至文科类专业[7]也有这样的呼吁。但是关于科学通识教学具体怎么实现,还没有相关报道。在我国现行的教育体系下,只靠学生自主学习、电子刊物宣传、学者讲座等形式是不够的,还是需要开设专门的课程来进行教学。物理学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基础,处于诸多核心自然科学的基础地位[8],是研究自然界物质最基本形态的科学。物理学是通过观察、实验、抽象、假设等研究方法并经实践的检验而建立起来的,是一门理论和实验高度结合的精确科学,是最能体现科学发展过程、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的学科。相比较数学课程和工科专业课程,大学物理是最合适来承担科学通识教学的课程。
情形越来越清楚,大学物理课程不转变为科学通识教学,将会成为一个高校专业建设者和学生眼中越来越边缘化的学科,将会继续“无趣”且“无用”下去,广大的大学物理授课从业者将会处于“空有满腹经纶,却无人可与交流”的尴尬境地,唯有主动变革,放弃以公式为基础的教学而转变为以提高科学素养为目的的教学,才能为大学教育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李辉,李聪,袁超,曹晴,贾芳,朱保安.大学物理课程改革与大学生科学素养的提升[J].电子制作,2013,(5).
[2]秦吉红,梁颖.在大学物理教学中应加强科学素养的案例剖析[J].大学物理,2015,34(2).
[3]包景东.格物致理・批判性科学思维[M].2014,北京:科学出版社.
[4]高宏斌.第八次中国公民科学素养调查[J].中国科学基金,2011,(1).
[5]林健.“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学校方案研究[J].高等教育工程研究,2010,(5).
[6]冯惠敏,胡拓.自然科学通识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指标构建[J].宏观质量研究,2014,2(3).